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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读书笔记心得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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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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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西游记》真是太好看了,只要这一电视剧一打开,我们全家任何在场的人,眼睛都会紧盯屏幕,心潮随着唐僧师徒四人的行径起伏不平的!

特别是“大闹天宫”,非常有意思!孙悟空取得金箍棒、当了美猴王,自封为“齐天大圣”。太上老君请孙悟空上天做弼马温。当孙悟空知道弼马温是当马夫时,气得打坏了马院、捣毁了云霄宝殿,打伤了天兵天将,玉帝只好求如来佛祖前来相助……如来佛祖用高大的五行山压住了野性十足的孙悟空,又用封条加固,使孙悟空寸步难移、插翅难逃。这集“大闹天宫”好看吧!告诉你下面还有更精彩呢!

有一集“猴王保唐僧”也不错哦!孙悟空一直被压在五行山底下,五百年后,唐僧西天取经,途经五行山脚下,听到孙悟空叫:“师傅,师傅!”心肠很软的他揭去符咒,才救下孙悟空,经观世音菩萨点拨,悟空拜唐僧为师,唐僧收了他为第一个徒弟,取名为“行者”。就这样,孙悟空保唐僧西去取经。取经路上,孙悟空降妖除怪,功劳很大,然而却好几次被师傅唐僧误解了、驱赶走了。最终,师徒四人到达西天的雷音寺,才取得真经。

还有一集比较搞笑,叫“夺宝莲花洞”,师徒四人来到莲花洞。悟空叫八戒去看看有没有妖怪,结果懒惰的八戒却睡着了,焦急万分的悟空就变成一只小鸟把他啄醒,八戒只好再次寻妖,结果这次真的遇见妖怪,吓得惊慌失措,但还是鼓起勇气与妖魔斗争,可是仍敌不过,被妖魔抓走了。最后还是孙悟空帮了忙,救出了八戒,取得莲花洞中的宝贝。

当然,经典的故事除了“孙悟空大闹天宫”、“猴王保唐僧”、“夺宝莲花洞”外,还有“高老庄收八戒”、“八戒大战流沙河”、“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盘丝洞”、“火焰山”“天竺国”等等。每个故事都很生动。故事中的四个主要人物,像唐僧、沙僧、猪八戒、孙悟空,我都很喜欢,但是,最喜欢的还是机智坚强、勇敢可爱的孙悟空。

《西游记》告诉我们:为了追求寻找甚至实现一个目标,为了完成一项伟大的事业,必然会遇上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困难或挫折,我们一定得顽强地战胜这些困难和挫折。你看不是吗,师徒四人在去西天取经的路上,历经十四年寒暑,九九八十一磨难,与各路妖魔鬼怪进行搏斗,最后才到达西天,取回真经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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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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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病》选自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看标题时内心本以为是只写出鲁迅对他父亲的悔恨,可鲁迅写的“病”不只是对于他的父亲更是对这一整个封建社会的迷信。

文中最后的‘他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苦痛。’写出鲁迅为下文的懊悔埋下了更深的伏笔,但若少年时的鲁迅没有叫唤他的父亲,让他的父亲拥有片刻的宁静的话也会改变鲁迅的一生。

再来看看“名医”陈莲河,他只用抓住人们心中的一丝希望和人们心中的不死渴念,便会开始无限的利用。一开始他是以一个出诊的方式来无限的诈取金钱,再一来不知不沉中又将误命的事倒扣在少年时的鲁迅的头上,又唤来了一个衍太太来误导少年时的鲁迅。这一来误会了全部。

用我的语言来说就是:陈莲河只用抓信人们的心里和思维就可以干出一场“完美的‘犯罪’”。

鲁迅知所以要写出《父亲的病》是为让人走出迷信,不再让陷入‘犯罪’了让人们清醒,让社会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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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茶馆》读书笔记以及心得

全文共 1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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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八年,挪威汉学家伊丽沙白·艾笛访华,提到有一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本来打算颁给老舍。当时的华人作家里译作最多的作家,连瑞典文的版本也 有。她说,“”开始后,谣传他已经死了,而死人是不能拿这个奖的。于是川端康成拿了诺奖,那个我们中国人至今念念不忘的一个奖。

1966年8月,他和其他28人被红卫兵押到北京文庙“斗争”,跪在焚烧京戏服装和道具的火堆前被毒打三小时。8月24日夜,老舍在北京西城太平湖投水自杀。他的尸体火化后,不准留下骨灰。

我想起李政道曾说,一个人的成就并不只关注他在哪里做的研究,许多人的研究都是在国外做的。然而这到底是说明国内没有软件环境,还是没有硬件 条件?那一场浩劫刚刚开始,这个“人民艺术家”便选择了投河。他笔下夹缝中生存的小人物的命运让人心酸,而他自己以为即将到来的美好社会却毁了曾经的愿 望。

他心里有一个小小世界,装着自己的理想。然而他的理想太纯粹,与那个正在萌发躁动的国家的步伐不合。也许这就是旧式知识分子与革命的关系—— 矛盾,徘徊,恐慌,却又心怀希望。他们以为新时代终于到来了,终于不必再在战火纷飞的夹缝中偷生。他们以为自己可以自由地、无拘束地写作了,所以他们愿意 歌颂新生活,让往事变成革命的炮灰吧?? 然而革命却远不止是三大战役打下南京一路把国民党赶到台湾就算了事。正如思想无法被改造,文化也是无法被革命的。它深植于个体和群体的人精神 和物质两个层面,烧杀抢砸的红卫兵根本无法摆脱社会对他们的影响——过去的那个社会和现在的时代。过去的时代教会他们温良恭简让,而现在的时代鼓动他们起 来造反。有时候我看一些并不主流的记录片和书,所幸其中许多角度都相当客观冷静。那是个陌生的时代,许多事情在今天看来根本无法理解——也许正是因为这样 我一直对俄国zheng府有些讨厌——然而它们真实地发生了。一次读完一本书我想,作一个不厚道的比较,德国的纳粹当时也是由青年人的狂热开始,他们的行为可以将 人类文明毁灭重新倒退到奴隶时代,所有的人都为最高贵的雅利安人种服务,为他们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利流血。而他们可以毁灭任何他们认为是不适合的东西——文 明,人种,良知。我们中国当时有多少青年人?加起来一定有德国意大利纳粹兵的好几倍。当时的那个口号,赤遍地球,解放全人类——再进一步,就是自高自大导 致的暴力和极权。那么我们——他们——与纳粹又有什么两样?

老舍的儿子舒乙后来写,自杀前的一天他把儿子、女儿找来说:欧洲历史上的“文化革命”,实际上,对文化和文物的破坏都是极为严重的。我不会把 小瓶小罐和字画收起来,它们不是革命的对象;我本人也不是革命的对象。破“四旧”,斗这砸那,是谁给这些孩子这么大的权力?他说:又要死人啦,特别是烈性 的人和清白的人。说到这里,他说了两个在前几次运动中由于不堪污辱而一头扎进什刹海的例子。

那是知识分子对文化革命最基本最初始的态度。每个人听到都会这样子想,但又有多少人如冯友兰、郭沫若等转而吹捧“”。我们无权指责他们的态 度,那是一场政治风暴,或者说远超越了政治的含义,上升到了普通生活中。文化本是与政治相异的,而政治又是文化的基础之一。文化为具体的社会具体的意识形 态服务,于是它们扭曲成了郭沫若晚年恶心的打油诗和吹捧着自以为不需要吃饭就能够实现共产主义的酸文人们。老舍作了一个最符合传统道德的选择。从太史公的 时代人们就明白受辱是要去死的,你不死一定是有别的企图。 如今只见指责当年暴行的人,那么施暴者又在哪里?我无法理解,因为我是九零后,代表人物是脑残的杀犸特家族等等。与长者议论,那些在“”晚期 出生的人,我说,以后这样的事情不大可能发生了吧?你知道,思想一旦解放了,倒行逆施就很难了;况且如今的世界你想封闭消息也不太可能。他们说不出原因, 只是说,都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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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二年级昆虫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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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爱不释手。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书中平实的文字,亲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平常很多不起眼的昆虫在这本书里,在作者的描述下,变得那么的奇异,那么的有趣。

比如书中讲述的一种名叫圆网蛛的动物,它就有一个特别的例子:有一次,法布尔在门前屋檐下发现了一个圆网蛛,它一身灰色衣服,两根暗色饰带嵌于身体两侧,于尾部相会,聚成一个尖头,短时间内就能从左右两侧把肚子底部涨得鼓鼓的,在慢慢地把它吐成丝,迅速地编织成一张圆圆的网。而法布尔却在“人家”精心织成的网上做了点手脚——把网上戳了一个洞,法布尔正准备再细致地观察一下圆网蛛是怎么把网补好,可圆网蛛好像识别了法布尔的意图,一动也不动,就是不补网。

一天、两天、三天……一直过去了一个星期,它还是没有补网。正在这时,一直蝴蝶飞了过来,当它经过网洞时,只见圆网蛛在一瞬间鼓起肚皮,同时从尾部迅速喷出了丝,把蝴蝶给粘住了,一次完美的狩猎行动就这样结束了,圆网蛛也享用了它的美餐。

其实,昆虫和人类一样,都有自己的生存方式,而《昆虫记》就是告诉我们人类以外的生物的生存方式,同时也让我们了解了昆虫与人类是共存共生的,我们都生活在同一个地球,请不要对昆虫另眼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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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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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暇之余,重新阅读了著名作巴金的《家》,感触颇深,一个个人物的形象再现我的脑海。顺从的觉新,谦逊的觉民,激进的觉慧……他们在封建主义的黑暗中挣扎、反抗,在黑暗中寻找着那份渺小的希望……

《家》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述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化、溃败的历史,写出了封建大家庭高家公馆从最初的繁华到逐渐的没落。歌颂青年一代的反封建斗争以及民主主义的觉醒。

书中令人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主人公——觉慧。他是整部作品中最具有批判和反抗意识的典型新青年。他痛恨着自己大哥觉新顺从而导致自己与所爱之人分离的做法,与志同道合的朋友开报社办报纸宣传新思想,与自己的爷爷——高老太爷对着干,并且爱着与自己的身份天差地别的鸣凤。当最终理想破灭时,无法忍受而离开了这个家。

觉慧是一个典型的“人道主义者”。他平等地看待每一个人,更爱上了与自己不同阶层的婢女——鸣凤。但在封建社会下,他们两人的爱情最后也无疾而终。当他们二人表述了各自的心意之后,高老太爷却要将鸣凤送给冯乐山做妾,鸣凤却始终心系觉慧,不愿做他人之妾。可当她来到觉慧的房中,觉慧却因赶稿为而让鸣凤改日再说。最后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鸣凤只能选择跳湖自尽来阻止自己嫁作他人之妾。自此觉慧一直活在对鸣凤的自责中。最后两人的爱情还是破灭了,虽然是意料之中,但却也让人感到无比惋惜。

在经历了爱人鸣凤、表姐梅和大嫂瑞钰的死去之后,觉慧终于忍无可忍,离开了这个令人窒息的高公馆。而此时没了高老太爷的高家,也终于成为了一具空壳,逐渐没落。

觉慧是一个大胆而幼稚的叛徒,并没有回避旧家庭和少爷的地位带给他的负担,而是令人信服地展现了他逐步摆脱这些负担,走向新生活的过程,从而塑造出一个深受青年人喜爱的勇敢背叛旧家庭和追求新生活的新青年的典型。他是“五四”时代封建家庭、封建制度的叛逆者和新生活的勇敢追求者。他始终是封建社会里的反抗者们的榜样和鼓舞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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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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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欧也妮葛朗台》看完之后,我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似的,说不出什么滋味。

原来是那么单纯的少年——夏尔,是那么的单纯,对堂姐充满爱慕的夏尔那你去了?去印度的旅途,怎么让他忘了这么多?取而代之的是奸诈、贪婪,比葛朗台还变本加厉,难道他忘了苦难思念他的堂姐——欧也妮了呢?难道他忘了和欧也妮的一吻定情了吗?难道他忘了和欧也妮数个月的朝夕相处了吗?难道他忘了和欧也妮不顾个人安危给他六千法郎了吗?是的,除了钱,他都忘了!回到巴黎,他多久了才和欧也妮通信啊!还编出花言巧语哄骗欧也妮,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狼心狗肺的人啊!他为了区区的世袭领地和侯爵,就抛弃了苦苦等他七八年的欧也妮!试想,当他得知欧也妮有一千七百万的家产后,又有怎样的表情?这样的男人,根本不配得到欧也妮的爱!昨晚的祝福白写了,诅咒这样的人全部都下地狱!

说实话,蓬丰先生是一个好人,是一个,除了长脚娜农和欧也妮逝世的母亲,对欧也妮最好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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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笑猫日记——会唱歌的猫》读书笔记 石晓婷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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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妈妈在新华书店给我买了一本《笑日记——会唱歌的猫》,我非常喜欢。《笑猫日记》一共有16套。主人公是一只猫,他是世界上唯一会笑的猫,他的名字是笑猫。《笑猫日记》讲述的是在笑猫身边发生的事。

这本书是讲述了一只叫二丫的小猫,二丫和它的妈妈虎皮猫一样,是一只高贵优雅的猫,同时,它也是一只非常有爱心的猫。在知道西门的卖报人是个聋哑人时,为了帮助一个卖报的聋哑老人,二丫就决心开始学人话。它每天都不分昼夜的练习,每天都要连上几千、几万遍,把嗓子都练哑了,但它仍然没有放弃。在不分昼夜的练习下,它终于学会了人话,帮助老人卖出了许多的报纸。在圣诞节那一天,圣诞老人带它进入了一个陌生的病房。在这个病房里,有一个美丽的女人。车祸发生时,她将自己的孩子抱在怀里,自己却变成了植物人。她的孩子依依每天下午都会为她唱她最喜欢的歌《鲁冰花》。小女孩的举动感动了二丫,它学会了这首歌。在每个深夜里,这间病房中都回荡着这首凄美的《鲁冰花》。在百合花绽开的那一天,“睡美人”终于醒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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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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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家看过《穆斯林葬礼》这本书,记得当时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我,我躲在床上偷偷地用一个晚上就看完了整本书,很清楚地记得当时还因为开夜车看书给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可能是当时看得太快有些囫囵吞枣吧,《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书中的基调有些压抑伤感,但情节却引人入胜,你总想着看完它。《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也成了我的一个读书情结,每当有人提起它时总想再细细地看一遍。这次去图书馆借书时看到有《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第一个就把它放进了怀里。回宿舍在周六的午后捧着书痴痴地看了起来。

虽然我是一个回民,但是关于回族,我明白的很少,我只明白作为回族人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戴着一顶医务工作者那样的白帽;北京有一条牛街,里面住的都是回教人,还有教堂(清真寺),如此而已。

《穆斯林的葬礼》是回族女作家霍达的长篇小说,曾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一次看时因为有了大体模糊的印象所以看的比较快。作者给全书设置了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背景,故事发生在一个穆斯林的家族中。伊斯兰教和他的信徒穆斯林对我们大多数的读者来说是一个神秘的事物,所以这也成为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文中看到了一个个描述细致的宗教场面,了解了有关穆斯林的许多风俗。作者本人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信徒,但在书中她并没有故意神化宗教,而是用一种清新流畅的笔触缓缓的记叙描绘,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产生一种十分纯净的感觉。同时书中的另一个背景是故事发生在一个和玉器有关的家族中。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玉是风雅高洁的象征,古人多以玉来形容比喻自己的品德、气节。例如有“君子比德于玉”。所以全文中隐隐流露出一种雅致宁静,与世无争的气息,但是玉同时也是一种财富,君子爱其品质,当然也会有人因为其价值而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文中作者分别用“月”“玉”为线索,分别描述了民国初期到解放前和到结束社会复苏的两个时期跨越六十年的历史。在这段复杂纷乱的历史中,不管是对两类人物冲突的正面描述还是侧面描述,都流露出作者本人鲜明的爱憎之感,同时这种情绪也深深地影

响着读者的情绪。动荡的社会中容易产生杯具,六十年中家族兴衰变迁,三代人命运沉浮,最终是一个个令人痛惜的感情杯具。读后会产生一种压抑的情绪,但却触及读者的心灵,令人有荡气回肠的舒畅,同时使人产生对历史对社会深沉的思索。

看了《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就如同走进一个完全新奇的世界。书里每一个细节,我都很“陌生”,只有书中小主人公新月在北京大学生活的那一段,因为北京大学的校园就是燕京大学的故址,我对燕大校园的湖光塔影,还是熟悉而且有极其浓厚的感情的。

回来再讲这本小说,我觉得它是现代中国百花齐放的文坛上的一朵异卉奇花,挺然独立。它以独特的情节和风格,引起了“轰动的效应”,这“效应”之广之深,大家明白得比我还多,我就不必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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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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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狼王梦》,它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母狼对小狼的给予的伟大母爱,想让狼儿们当上狼王。

事情是这样的:在草原东北端一块马蹄形臭水塘边,卧着一只母狼。它的名字叫紫岚,她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紫岚忧虑狼崽是否能平安出世是否有足够的奶水。她怀孕后,食量大的惊人,总是吃不饱,而且一直没有捉到可口的动物,饿极了只能用老鼠充饥。

一天,紫岚想到了一个奇妙的主意,在附近,有一个养鹿场,它想去叼一只鹿补补身子,那天晚上,紫岚叼了一只鹿后反回洞里。可是,如果叼回洞的话,鹿血已经变冷,所以它吸完血再回去。路上下起了大雨,紫岚只能露宿了。在路上,它就生了。一共五只狼崽,由于太粗心落叼了一只。等它发现时,已经晚了。

那几只狼崽,三公一母,一只叫黑仔,一只叫蓝魂儿,一只叫双毛,母的叫媚媚。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四只狼只剩下了媚媚。不过,媚媚将会继续繁殖,来完成紫岚的狼王梦。

母爱像火红的太阳,母爱像黑夜里的油灯,母爱像冬天里的毛衣,母爱更像山间的溪水,一点一滴的细流汇成潺潺的溪流,一点一滴的关怀汇成浓浓的母爱。我们的母亲一直爱着我们,只要有爱,一切将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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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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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套书,叫《狼王梦》,这套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用漫画谱写了一曲草原狼的生命悲歌……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母狼紫岚和她的四个孩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紫岚为了实现公狼黑桑的狼王梦,而培养她的四个孩子成为狼王的过程。

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是:小狼黑仔被金雕叼走了,黑仔本来是紫岚最喜爱的小狼,因为他勇敢、霸气,成为狼王的可能性很大,所以紫岚放心地让他在洞外玩耍和练习捕猎,紫岚为勇气付出了代价,这时,空中飞来一只金雕,他一整天都没有找到什么食物,这时他发现了独自一人的黑仔,于是他猛冲过去,但是黑仔是胆魄出众的小狼,遇到危险时也会勇敢地反击,可是黑仔毕竟是小狼,他还是被金雕叼走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经过爸爸妈妈的同意,不能自己出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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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史记读书笔记心得怎么写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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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看《史记》,仿若穿越时空的界限,将那些在历史上投下或多或少身影的人,投到了我的心中,依稀看见那个时代的残血夕阳。

一个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能够忍辱负重,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此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这个文人就是司马迁,而这部无与伦比的史学著作就是《史记》。

虽饱受命运的捉弄,但值得赞叹的是,在那般恶劣的境况下,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辱奋进,付出了超出常人的数倍心血,终于完成了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因此,我由衷地敬佩司马迁先生,他的执着,他的毅力,他的韧性,也和他的作品同样受人景仰。

文中《鱼肠剑》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故事里吴王的手下公子光想篡位,成为皇帝。于是和伍子胥物色到的一位勇士专诸一起商讨计划。终于,等到了这一年,楚平王逝世,楚国对外戒备有所松懈,吴王就发派精兵攻打楚国,这样一来,吴王在吴国的势力就减弱了很多。公子光叫来专诸,让他去刺杀吴王。这天,公子光把吴王请到家里盛情款待。酒席上,吴王身旁有亲兵手持长矛守护,吴王以为自己很安全,就不停地接受着公子光的敬酒。在吴王醉酒时,公子光就假装脚伤复发,先躲进暗室。后来专诸端上一盘鱼,走到吴王面前,抽出藏在鱼腹中的匕首刺向吴王,吴王当场毙命。专诸被一拥而上的守卫杀死了。公子光见行刺成功,最后自立为新的吴王。

专诸早就知道行刺基本上有去无回,但他还是去做了,他一心为着公子光,甚至献出了生命。他十分忠诚,所以我十分喜欢专诸这个人物。

《史记》中每一个人物都刻画的如此栩栩如生,主要是司马迁在文中倾注了丰厚的情感,融入了对英雄的讴歌,使它充满了强烈的爱憎之情。本来一个史学家记述历史,只要求客观的,公正的记述,不要求抒发情感。然而读《史记》,你会很容易的跟着司马迁的思绪,为那些泪满襟的悲剧英雄感动,惋惜;又为那些奸佞的小人愤慨,汗颜。

所以读像《史记》这类的经典史学著作,首先要学会领悟人生,才能更好的去体会司马迁的心理感受,以及他对人生的看法。这也正是我读《史记》之时,最大的收获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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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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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读好书,会让人受益匪浅。

城南旧事》是一部带有强烈自传色彩和怀旧情调的小说,以作者七岁到十三岁在北京的生活背景而创作。在这部经典之作中,林海音成功地运用了儿童的视角进行故事叙述,借英子(林海音)的眼睛,描绘了一幅北京的风景人画卷。同时,也表达出作者本人对人生和生命体验的多重感受,带给读者非常丰富的体验。在作品中,作家将英子眼中北京的风光融入到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架设了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呈现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和真实的人性。文笔朴素而又生动,不张扬,不奢华,却又扣人心弦,彻人心扉。

这是一本非常好的书。故事主要讲了林海音童年在北平生活的那段生活发生的七件重要的事。把一个又一个故事描绘地栩栩如生,仿佛身临其境。本书还具有浓厚的老北京味儿,让我体会到了浓郁的当地风情。它跨越了时代,跨越了政治,以委婉温馨的笔触去描写人性和人类的命运。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这个小故事。看了之后,我不禁叹息:生命是多么短暂啊!时间走的有是多么快啊!我们难道不应该珍惜吗?等到我们长大了,父母也老了,我们现在是不是应该为他们做点什么呢?这个小故事是那么生动,不知有多少人曾被作者忧伤的文笔感动、潸然泪下。

“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与我的心头。”——林海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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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灰姑娘》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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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妈妈去二十一世纪童书馆。那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有关于恐龙的书,还有《脑筋急转弯》等很多书。

我看了一本《格林童话》的图书。我最喜欢《灰姑娘》这个故事。里面说一个小姑娘,故事里的灰姑娘非常可怜,她失去爸爸妈妈,跟继母和两个姐姐生活在一起 ,经常被后母和两个姐姐虐待,灰姑娘每天在厨房干粗活,她每天都是满身灰尘。所以就叫灰姑娘。

一天皇宫里面举行舞会,仙女帮助灰姑娘参加舞会,还送给了她一双水晶鞋,帮她成为了公主,惩罚了她的后母和两个姐姐。

我读完以后觉得感动,希望灰姑娘和王子过得幸福。

今天我读了灰姑娘这篇童话故事心里的感想很多:以后我要向灰姑娘学习。

不管别人对自己多么不友好都要以善良的心对待他们,这样以后才可以有更多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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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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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套《红楼梦》连环画。我可高兴了!一有空我就拿来看,简直爱不释手。

《红楼梦》原名叫《石头记》,是清朝文学家曹雪芹写的。《红楼梦》写的是家财万贯的贾家,经过了一连串的打击,终于像薛家一样,一败不起。

在荣国府里,贾母日夜祈祷,也没能挽救贾府衰败的命运,到头来:凤姐病死,宝玉生病,黛玉病死,……最后自己也伤心地离开了人世。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薛家因薛蟠倚财仗势打死人,案子由应天府审理。薛家花了不少钱去打发官府,使薛蟠逍遥法外。薛蟠整日花天酒地,挥霍无度,最后弄了个家破人亡,一败不起。

我要问贾府的人们,平平安安的过日子不好吗?非要把自己打扮成西施,住的屋子像皇宫,有个三妻四妾吗?

仗势欺人,看着别人痛苦,你们却哈哈大笑,这样不好!不能因为你们家财万贯而去欺负平民,不能因为要升官发财而不顾天理。

为什么不做个好官?为什么不做个好人?不就是图那几个钱么?有钱也不代表有了一切呀!像一些农民,他们在金钱上确实十分贫穷,物质上十分贫乏,但他们在精神上并不贫穷,他们的生活过得很快乐很充实。

所以,我要告诫我自己和我身边的人们:不要过于追求所谓的”奢侈“生活,那样,你在一些方面变得富裕的同时,你就会在另一方面变得很贫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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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茶馆》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

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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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室,相互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题目!除非友一位具有奇特视角的大家使它“活”起来,不然茶室平庸无奇,永久不会有更深的意义。而谁人人即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家,他用其奇特的视角和伎俩使整部脚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炫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穷人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赢利。父亲早逝之后,生存更为窘迫,但荣幸之神眷顾了老舍。一为善士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精良教诲。在老舍自身的不懈高兴下。他渐小有成绩。在之后的创作历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室》之以是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布衣身世也有亲昵接洽。

同样,老舍的伎俩也是唯一无二的。此中最突出的一点即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临时段,干警、简便,也非常容易体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盘据时期再到百姓党政权消灭前夜,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汗青变迁。

人物体现年月,而年月又作为人物体现的配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室提拔到不得不让人用看“汗青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其二,只管茶室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串全剧,起着焦点作用。一、王利发(茶室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公理之士、非常爱国、体格康健)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友爱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

听听!说的不是客气话即是逢迎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云云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情面味儿和有“本心”的三人发言使人更深刻的领会到人情冷暖啊!发人寻思。其三,子承父业。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讥笑意味的摆设。

剧中一幕幕地期间向前走,衣着也随着前卫起来,客人的头脑呢?!的确是幻包装不换内容。比方,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家。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团结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转达予后人什么,至少《茶室》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不克不及评说它的优劣,在云云剧你眼前,我只有说声:“谢谢!谢谢您留予青少年云云名贵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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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西游记600字初中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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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的人物有孙悟空、猪八戒、唐僧、沙和尚,最搞笑的两个人物是孙悟空和猪八戒啦!来自:作文大全孙悟空,又名美猴王、齐天大圣。孙悟空是花果山灵石孕育,大闹天宫,自封为齐天大圣,被如来佛祖压制于五行山下,无法行动。五百年后唐僧西天取经,飘过五行山,救下孙悟空。孙悟空很感激,经观世音菩萨点拨,拜唐僧为师,同往西天取经。孙悟空性格聪明、活泼,勇敢、敢于反抗,在中国文化中已经成为机智与勇敢的化身。

猪八戒,又名猪悟能,也是个呆子。原为天宫中的天蓬元帅,之后,被罚下人间。但投了猪胎,长成了猪脸人身的形状。猪八戒虽好吃懒做,却是孙悟空的左膀右臂。虽然自私,却讨人喜爱,对师傅也是很忠诚。猪八戒的兵器是九齿钉钯,只会三十六种变化。

他俩是唐僧之徒,沙和尚也是唐僧之徒。

沙和尚,又名沙悟净、沙僧。原为天宫中的卷帘大将,因在蟠桃会上打碎了琉璃盏,惹怒王母娘娘,被扁入人间,在流沙河当塘虱精,因他最后拜唐僧为师,一路上任劳任怨,负责挑担。使用的兵器是降妖宝杖。取经后被封为金身罗汉。

他们师徒四人组成了西天取经的团队,他们互相取长补短,很团结,他们克服了重重困难和挫折。此刻我知道了,为了寻找、追求、实现一个完美的理想和目标,为了完成一项伟大的事业,必然会遇上或多或少的、或大或小的、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务必去顽强地战胜这些困难,克服这些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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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蓝色的兔耳朵草》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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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讲的是一只会笑的猫,所以大家都叫它笑猫。

虎皮猫是笑猫最心爱的猫,可是有一天虎皮猫的耳朵被钟震聋了,一只老老鼠告诉笑猫:”在遥远的群山中藏着一座晶莹的如同蓝宝石般的蓝山,在那里生长着蓝色的兔耳朵草,它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通往蓝山的路危机四伏,笑猫知道,那巨大的山蜘蛛、凶狠的母虎、残暴的公花豹、还有力大无比的湖怪,都能治它于死地,但是为了它心爱的虎皮猫,这一路笑猫走的义无反顾。历尽千辛万苦采来的兔耳朵草竟被几只馋嘴的兔子偷吃了。它万念俱灰的回到马小跳家,绿毛龟却告诉笑猫,只要心中有爱,奇迹一定会出现。笑猫不放弃,仍然给虎皮猫讲无数遍它经历的事,终于有一天虎皮猫听到了笑猫的声音。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只要坚持,奇迹就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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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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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假刚开始的时候,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像大灰狼的警犬,名叫“大灰”。后来,被阳光大马戏团的高导演买去来扮演大灰狼。在这里虽然生活过得还行,但是被那里的动物和人看不起,一直被欧打、排斥。

这本书最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点就是人们喜欢以貌取人,差别对待。明明同样是狗,长得像狼的大灰却不能像其它狗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即使它表现优异,动作敏捷,杂技表演得最好,还是受人排挤。在阳光大马戏团的动物都有睡窝、有食盆、有饮水机、还有彩球、电子兔等玩具。可是大灰住进了一个用钢筋焊的铁笼子里,阴暗潮湿一股腐烂味。看到这儿我的眼泪都快要掉下来,大灰实在太可怜了。别的动物都住进了高档房,它只能住笼子。只怪人类太冷漠无情,同样是动物偏要以貌取人。

看完了《狼王梦》认为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差别对待,对待动物要公平。不仅是对待动物,人与人之间同样要互相尊重,不能以貌取人,内在的品质才是最重要的,只有这样,人类社会才会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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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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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暇时间,我读了《皮皮鲁传》。我特别喜欢读书,因为每次读书我都能从书中学到许多的知识,懂得很多的道理。

《皮皮鲁传》分几大部分,第一部分《皮皮鲁传》。文中讲的是皮皮鲁坐二踢脚飞上了天,从一朵云朵上拨快了“地球之钟”,当他再一次回到地球的时候,发现地球上的一切都在沉睡。第二天,人们都在梦游,皮皮鲁这才知道自己闯了大祸,后来,皮皮鲁为了弥补自己的错误,他历经磨难,再一次坐上二踢脚飞上了天,把“地球之钟”复原,这才让地球上的一切恢复了原样,人们又按部就班的生活和工作。通过这一部分,让我知道了做人不可以逞能,逞能的后果不光害了自己,还伤害了别人。比如说皮皮鲁,不光害了自己,还伤害了整个地球人。

第二部分《红塔乐园》,文中讲的是皮皮鲁和他的一些同学来到了苏宇家,他看到可以把人变大变小的“神奇喷雾剂”,决定搞一次探索,第二天,大家都拿来了“探索工具”,有积木、橡皮泥……于是,他们把自己都喷上“缩小药水”,转眼之间,他们都变得和火柴棍一样大,他们在自己的世界里进行一次又一次的探索,在探索中,他们经历了很多的磨难,但最终,经过他们的努力困难都被一一克服了,经历磨难的同时,他们也不忘快乐,他们搞过一些恶作剧,整得别人苦笑不得。从这部分的内容里让我学会了做人要有探索和乐观精神。

除了这两部分,还有《幻影号》、《闪电!闪电!》……

我特别喜欢读书,因为每次读书我都能从书中学到许多的知识,懂得很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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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朝花夕拾读书心得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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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里拿着一本鲁迅先生的《朝夕拾》,细细品味,仿佛跟着鲁迅先生到他的幼年转了一圈。

朝花夕拾,顾名思义就是清晨绽放的鲜花,到了夕阳西下时去摘取。就像是在尝一道美味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的文章是毫不掩饰的那种,因此,我比较喜欢。比如书中的文章《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后来,“我”渴望读《山海经》,长妈妈便为“我”买来,“我”对她很敬佩。最后,她辞了人世,“我”默默地为她祈祷。

鲁迅先生是一位大作家,但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但他却能和城里的孩子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与小虫子作伴。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都受到了鲁迅先生的批判,我也为这种种陋习感到悲哀。

《朝花夕拾》,带我们领略了鲁迅先生的童年,让我们慢慢体会这不一样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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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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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后,感慨万千。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有“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武松打虎”、“血溅狮子楼”。

鲁智深在得知一对可怜的父女被卖肉的郑屠户欺负后,不仅仗义疏财,而且依靠智慧打死了镇关西,这说明了鲁智深的豁达、嫉恶如仇、打抱不平的性格。正是这种性格使他后来又救出好朋友林冲后,逼上梁山。

我最佩服的就是《武松打虎》。他痛饮美酒之后,还能三拳两脚就打死一只老虎,这是怎样一种英雄气概,看到这里,觉得豪气冲天。为了给被毒死的哥哥报仇,他杀死了西门庆并自首,这体现了他敢作敢当的好汉气概。最后血溅狮子楼,怒杀蒋门神,一个行侠仗义的武松活灵活现的出现在作者的笔下和我的面前。

《水浒传》的每一个人,都有一段不寻常的故事,最后都被逼上了梁山,使我更了解那个朝代的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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