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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子吟阅读题(精选20篇)

导语:读书,犹如冬天里的太阳,给人带来温暖;犹如雪中送炭。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感谢的作文,欢迎查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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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阅读感悟800字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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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仿佛是从《趵突泉》开始知道老舍的,然而,真正算是对老舍有所了解的应是从读他的《骆驼祥子》开始的。而开始读这部小说则是在六年前。如今,重新回忆它,虽不能说是通篇记得,但是有些情节却是深记不忘。

在中国现代文学作品中,人力车夫是一个屡见不鲜的形象。鲁迅、叶圣陶等大家都写过。甚至外国文学家,好像屠格涅夫也写过。但是能好像老舍这样发费众多笔墨和时间,如此废心思来写的,却是凤毛麟角,少之有少了。

故事讲的是生活在北平底层的人力车夫祥子的生活遭际。但是与别的作家极力赞美人力车夫品格高尚或生活遭际之艰难不同的是老舍这些题材的束缚,写了祥子最终无路可走的堕落,也反应出了旧社会罪恶的烙印。前者是作者的表现形式,后者才是老舍所要表达的主题。祥子的遭际代表了那个时代那个社会所有的人力车夫,甚至是所有的靠苦力来维持生计的底层劳动人民在那个社会的艰难生存。环境不能决定人的一生的命运,但是客观上却能影响人的意志。祥子的堕落证明了这点。

故事发生在旧北京,祥子本来也是一个有远大理想的人,他拼命苦干,为的只是开一家车厂来发财致富。但是可悲的是生意刚有所起色,他就被抓去了军营,一切成了烟光炮影。他千方百计逃了出来,顺手牵羊牵了三匹骆驼。但是还是亏了许多。接下来的日子,祥子常由于忧劳成疾而三歇五停的,干不了活。不得已他到刘四爷的厂去当车夫,刘四的女儿虎妞爱上了他,并不惜为了嫁他与父亲刘四爷闹疆,而后他们结了婚,在外面找了房子,住了下来,靠着虎妞私下攒的一些钱勉强过活着。但是过得不久,虎妞因难产而死去了。祥子陷入了哀痛之中,不得自拔。接下来又因于小福子的死,祥子终于失去了人生的最后一丝牵绊,彻底的沦落了,成为一个没有自我和灵魂的躯壳。固然,人力车夫是那个时代底层的缩影,他们的耐劳精神是人们应该赞许和学习的,但老舍能透过人力车夫祥子的堕落,写出那个社会的黑暗和罪恶,不愧为一个大师。

祥子的形象在当今社会仍有代表性,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社会制度虽然改变了,但底层劳动人民的生活还是艰难的。几十年前老舍先生所写的,为什么时至今日,仍然存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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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爱阅读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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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位好朋友,阅读也是人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事。如果有一天我没有看书,就会觉的心里空空的。

这个暑假,我参加义工老师组织的读《孝经》的诵读班。在一个皓月当空的夜晚,只听得见几声断断续续的蝉鸣,在这远离喧嚣的地方,朗朗上口的读书声,打破了这份宁静。是我们在阅读《孝经》,一个个同学在用那整齐的音调读着书,用他们的手指指着字,做到了正身体,对书册,详缓看字。我们只要多读诵遍数,自然上口,久远不忘。古人云:“读书千遍,其义自现。”所以我要坚持每天诵读,因为书是最好的精神粮食。

我看过中国的四大名著,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吴承恩笔下的《西游记》,书中塑造了神勇忠心的孙悟空、慈悲迂腐的唐三藏、憨直可的猪八戒以及忠厚诚恳的沙和尚,并通过对师徒四人一起去西天取经的艰辛历程的展现,赞颂了取经人排除艰难的奋斗精神。每当我看到孙悟空一次次的救出被妖魔抓走的师父,就会忘了时间,该吃饭时,忘了吃。该睡觉时,忘了睡。

每当我看巜亚马孙森林冒险书》时,就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感觉自己在丛林里,面对着毒蛇猛兽,呼吸着新鲜空气,吃大自然给予的食物,坐着木筏顺流而下,搭建帐篷……就停不下手中的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

当我意志消沉时,读书能让我热血沸腾;当我心浮气躁时,读书能让我怡然恬淡;当我身心疲惫时,读书能让我心神俱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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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傅雷家书》阅读感悟心得启示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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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如山,母亲如水。虽然纸短情长,但却奔赴千里,终于见字如见面。很多年前就读过傅译的《约翰克里斯多夫》,在书店里也见过各种版本的傅雷家书,也曾耳闻傅雷家书入选教科书,与曾国藩家书地位相当等,但军规愚见,一直不看好书信体的“作品”,以为这种作品未免难成系统,又不免陈词滥调,絮叨琐碎。然而,最近一个多月,军规利用午休前晚饭后的时间,在公司陆续读完这本传世家书,不时或掩卷深思,或喟然长叹。其中鲜活之形象,谦虚之人格,无私之父爱,细腻之笔触,深刻之见解,让此书不负其盛名,为人父者当读之,为人子者更当读之。

家书内容在此不再赘述,读者读完自有道不清的感悟。军规只说本书最后附的傅雷朱梅馥遗书,傅雷在遗书中详细列出家中重要资产归属,委托妻弟代为处理,如补缴房租,遣散保姆费,甚至他们夫妻的火葬费!在遗书中,傅雷违心地称儿子傅聪为“人民的叛徒”,与整本家书中其它部分,傅雷与子信中提到如何以傅聪为其骄傲,又鼓励他在艺术上继续进行,知感恩,培养高尚的人格等——态度迥异!由此可见,遗书中这最后几句是傅雷先生在如何极端残酷恶劣的环境下的无可奈何之语,正如评论家所说,傅雷先生的死不是绝望之死,而是有尊严的死。傅雷的家书,会像一盏明灯,照亮一代又一代坚强、正义和值得尊敬的父辈与子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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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阅读日记100字五年级

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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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看书,上学的路上我看书,放学的路上我也看书,睡觉前我还看书,总之我处处离不开书。

如果你们不信,就听听我读书时发生的事情吧,有一次妈妈和爸爸去上班了,我自己在家里,我没事干就拿出妈妈给我买的《乌龙院》来看,打开书,正好是我最喜欢的长眉大战无尘,故事是长眉师傅和胖师膊看到无尘在偷活宝,结果打得无尘落花流水。我也学长眉师傅打了几拳,没想到我把书打到地上,我跳起来捡书,不小心把水杯打破了,我也没管还是去捡书。后来我想:"水杯都被我打破了,我下次一定小心!"

你说我是不是很爱看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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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阅读围城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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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方鸿渐原先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

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我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

没有职责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我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

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但是三年后,当我应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光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下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

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鲍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苏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唐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后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后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取躺在孙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父母亲的生活,我一向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感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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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青春里有阅读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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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华;阅读,是沉淀心灵最好的方式。

对于正当青春初始的我们,要常常沉淀心灵,更好、更清楚的认识自己。阅读不仅可以提高写作水平,也可以让我们认清自己,认清未来的路。

我常在安静的午后阅读。阅读不一定是专门针对某一类的书,而是广泛的阅读。小说有引人入胜的情节,散文有优美沉静的风格,诗歌有平仄押韵的节奏……好的文章也不一定要有华丽的辞藻,而在于是否适合文章内容的表达,能否传达出文字背后的力量。每一篇文章都向我们传达了作者的思想,我们也可以在阅读中思考:如果是我,我会怎么办?我应该怎么办?为什么要这样……在思考中进一步完善自己,在青春的迷茫中更好地认识自己,这也是阅读的意义所在。而在青春的年华里,面对选择,我们需要前人的经验以供参考,帮助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更稳、更坚定、更果断。人应该趁着青春,规划一下人生,对未来充满美好、旖旎绚烂的种种憧憬也要和现实相符合。记得史蒂文斯曾说:“未来的生活有各种选择机会,一切都取决于你自己。”沿途的风景是美丽的,人生的道路是坎坷的,而这条路会蜿蜒崎岖到什么程度,完全取决于青春时的你有没有做好准备,而阅读可以给我们别人的经验,让我们通过别人的经理天上自己人生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青春是一个路口,它可以通向那前程似锦的将来,也可以通向歧途。而阅读对我个人而言,是一盏灯,它用微弱的灯光帮我在这个路口选择出一条最适合自己的路,它也注定会在我的青春里熠熠生辉,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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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鹿斑比》亲子阅读家长心得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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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小鹿斑比》这本书时,我从斑比的眼中看到了这个世界的真、善、美与假、丑、恶,同样感受到了人类与动物间浓浓的火药味。

小鹿斑比是一头聪明、善良、活泼、彬彬有礼的雄鹿。他非常热爱大自然,时刻向往着草原自由自在的生活。但是偷猎者的出现使得森林危机四伏,人类对动物的狩猎兴趣使小鹿斑比一直陷于恐惧之中,也让他失去了许多亲朋好友。斑比最后在老鹿王的引导之下离开了同伴,离开了他曾经熟悉、热爱的环境,在森林的深处过气了孤独的生活。

——这就是《小鹿斑比》这本书所讲述的故事。动物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但面对人类残酷的厮杀,动物开始感到惶恐不安,最终像小鹿斑比一样四处流浪、无家可归。

唯一全身雪白的灰狼——纽芬兰白狼,在1911年灭绝;最大的狼亚种——基奈山狼,在1915年灭绝;最小的老虎亚种——巴厘虎,在1937年灭绝……这些稀有的物种就在人类无情的残杀中一个个消失了,我们人类难道就不懂得惋惜吗?

在读《小鹿斑比》这本书时,当我读到斑比失去了他的朋友,失去了他的妈妈时,我禁不住潸然泪下。我恨透了贪心的人类,恨透了人类自私无情的态度。故事情节中一个个曾经活泼可爱的小动物在我的脑海里涌现,他们不断地被子弹射下,不断地死去……我忍不住握起拳头,义愤填膺!

我想对身边所有的人说:“地球上没有动物,那是一个没有活力的世界。如果你们想看到一个没有活力的世界,那你们可以继续猖狂下去!你们就忍心看到大自然的这一道独有的美丽消失吗?醒悟吧,亲爱的人类,你们也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中的一份子,何必摧残自己的世界呢?”

只有将动物拟人化,才能避免人的动物化,人与自然是离不开彼此的。让我们站在小鹿斑比的角度来观看世界,让我们共同保护美丽的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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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阅读是一种习惯

全文共 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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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如清新的风吹走你的烦恼,把快乐留下;阅读,如光明的路标,指引你走向写作的成功之路,把脚印留下。喜怒哀乐,荡漾其中……而我们的校园,正因为有了阅读,显得更和谐,更散发出阵阵浓浓的书香味儿。

不管人世间如何喧嚣拥挤,动荡不安,有一本好书就会永远成为你的避风港,成为一间与尘嚣隔绝的小屋,你可以躲进去,独自面对一个丰富有趣的世界,把烦恼和焦躁忘记的干干净净—这个便是书的领域。你瞧!我们的校园里有哪儿是不充满书香气的,在那葱郁茂盛的大榕树下,同学们正在绿阴底下津津有味地吮吸着书籍给予的知识甘露;在鸟语花香、芬芳扑鼻的小花园里,几位同学正围坐在一个小亭里,痴迷地看着书,仿佛是一条条快活的小鱼,在书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尽情遨游;进入图书馆,你会感到出奇的安静,同学们正如小书虫,如饥似渴地吸收、消化着书中丰富而宝贵的精神粮食……整个校园都弥漫着一股浓郁的书香味。

寂静的夜晚,一切声音都熟睡。泡上一杯浓浓的香茶,让心情和渴极了的茶叶一起慢慢地舒张开来,自由而绵长,手中轻捧一卷书,如茶一样,细细地品味,慢慢地品尝,淡淡的书香让人心魂昏昏欲醉,书中优美的语句,惊人的段落,出乎意料的结局,往往是扣人心弦,让人回味无穷,陶醉于此,仿佛身临其境。读书,让我们快乐,让我们充出梦想!在书香的天空下,我们能想象出“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的那份凄凉;我们能体会到“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那份自信!不管是在春寒料峭的春天亦或是在七月流火的夏天;不管是在秋雨绵绵的秋天亦或是在寒风刺骨的冬天。读书,总能使人静心养性,洗去尘土、净化心灵。这正是读书吸引我们的地方。《爱的教育》让我们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昆虫记》让我们对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昆虫有了深入的了解;《海底两万里》作者的奇思妙想,现在读起来仍是亦幻亦真,引人入胜;《金银岛》中的每一个情节都是那么精彩、令人提心吊胆……每一本书都是那么的吸引我们的眼球,是阅读,让我们的校园再也没有出现追逐打闹的现象,是阅读,让我们的写作水平突飞猛进,是阅读……

啊!正是阅读,才让我们的校园变得如此和谐、美好。朋友们,让我们在优雅的书乡环境里播下自己理想的种子,带着活力,带着希望,等待着它能成为一棵苍天大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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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阅读史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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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妈妈肚子里时,我就常常听妈妈讲故事。所以出生后的我,就超爱看书(当然,不是所有的书,我都会喜欢的)。

上幼儿园时,我不认识字也还不会拼音,就会翻看各种绘本。有些绘本内容很精彩,比如《猜猜我有多爱你》。那些绘本的插画还不如我画得好。那时候,我特爱公主故事,买了很多这样的书。我会拿着它跑到同学面前炫耀。每个女生在那个阶段都特别喜欢公主,即便公主现在离我们这个时代很远。

上小学后我不再喜欢绘本,开始看带拼音的童话书。但我依然会幻想自己是美丽的公主,生活在华丽高大的城堡里,有仆人为我服务,有舞者为我表演,还有王子为我冒险,一切都是那么的无拘无束。可是从小学开始就必须看“必读书目”里的书了,虽然这些书好,但是似乎不是我的菜,我只把它们当成任务来完成。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的阅读量不断增加,不知不觉中增长了很多课外知识。读书让我受益匪浅。

上四年级后,我发现自己看书的兴趣点又变了。我喜欢看各种侦探、科幻、历史小说。这些小说因为惊悚悬疑,很吸引人。我每天手不释卷地捧着它们,一本又一本,不会感到乏味。但我依旧不喜欢“必读书目”里的书,像《青铜葵花》。作者是大名鼎鼎的大作家曹文轩。大家多觉得他的书写得很好,但我觉得太忧伤,脱离现在的社会,我喜欢欢快阳光的故事。所以我不会盲目的相信,我只选择自己喜欢的作品。

从幼儿园时看绘本,到刚上小学时的拼音书,再到现在喜欢科幻悬疑的书,我在长大,喜欢的书的类型也在变化,不知道再长大一些,我又会喜欢看什么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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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在阅读中成长八年级作文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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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是我从小到大的伙伴,陪伴我一路成长,一路丰收。

在懵懂儿时,我曾穿越时空,进入美人鱼的灵魂,听懂了她的故事,她的心声,感受到了她炽热并跳动的心。那时的我,爱听妈妈给我一遍一遍地讲述《海的女儿》。并不知不觉地开始哭泣,当眼泪划过脸颊,触碰到舌尖的那一刻,我品味到了小美人鱼的心酸、无奈和深情。我明白了人的生活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我应该珍惜现在的一切。

在小学三年级时,在偶然中,我走入了一位阿姨的世界里-----杨红樱的校园小说。从那里我看到了与我同龄的孩子的故事,并在感受着他们的喜怒哀乐时,我的嘴角不由得因杨红樱阿姨幽默的文字上扬起来,形成一个充满可爱、童真的弧度。而当合上书才发现自己已爱上了杨红樱,她就是充满朝气的木兰老师,就是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哦,原来生活处处是文章啊!

在不久前,我来到了大麦地,那是青铜和葵花所住的小村子。我走着走着,曹文轩的唯美文字便推翻了我心中的五味瓶,泪水在眼眶中一涌而出,喉咙里酸溜溜的,眼前变得模糊不清,徘徊在大麦地里,终于明白了什么是美丽的痛,为什么雨果说孩子的眼睛里永远都是天堂。眼泪滴在葵花瓣上,我幻想着戴上青铜做给葵花的冰项链,奔跑在那片神秘又令人向往的葵花田中……这一刻我插上了想像的翅膀。

现在阅读已经是我每天的必修课,当手捧《红岩》、《鲁滨逊漂流记》、《丰子恺散文精选》、《古文观止》时,我的心也随着起伏荡漾。沉浸在书的世界,我仿佛就是那个饥饿之人扑在了面包上一样,我收获着知识,收获了道理,收获了快乐。

我爱阅读,它将是我一生的良师益友!在阅读中发展想象力阅读中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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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爱阅读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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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我的兴趣好,那就是阅读了吧。

对于书,我真的是“想弃又不舍”,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幼儿园便学会了认字的我,对书有深深的好奇,那一页页的纸里有另外一个更丰富的世界。读绘本不再满足,开始阅读一些更厚的书,可小说里的剧情是那样生动,令我看了一页还想看。

就这样,无论到哪里,我的手里总是捧着一本书,吃饭看,玩时看,旅游看,就连车上也看。这样的“不舍昼夜”,当然会付出代价:二年级的我就戴上了一副框架眼镜。看东西看不清楚,是我的苦恼之一。但阅读带来的愉悦,可以说远远胜过了这点苦恼。

记得有一次,妹妹邀请我去滑冰,可好朋友又约我去看书,这该怎么选择呢?热爱阅读的我果断选择去看书。到了图书馆,走进成人阅览区,边开始寻找诗词、传记之类的书。好不容易找到一本,如获珍宝地拿着,迫不及待地翻开来看。我早就领教过书的魔力,很容易使人深陷其中。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我却毫不在意,仿佛走进了书中的世界,随着主人公的去游历,无法自拔。朋友的催促,妈妈的“命令”,都不能阻挡我与主人公“共甘共苦”。

终于看完,伸伸懒腰走出图书馆,窗外不知何时已下起幽幽小雨,我撑起伞,在大街的边沿走着,脑海里回忆起书中的情节,街上喧嚣满处,而这一切仿佛都与我无关。纵有千般吵闹,我也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个更丰富的世界。殊不知,在家里,等待晚归的我的是一阵怒吼。

那又怎样,阻挡不了我对书的似火热情。书的魔力,让把懂得它的人牵向它,向它折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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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阅读使我成长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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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睡觉前读一下厚厚的《上下五千年》,我总会被里面曲折的情节所吸引,为书中的人物或喜或忧,遨游在书的海洋,我乐不思蜀。

翻开《三国演义》,咀嚼桃园三结义的山盟海誓,体味诸葛亮空城计的玄妙;观看赤壁之战的雄浑和惨烈。在书中我懂得了友情,知道了人要谦虚和大度那亘古不变的真理。

观看《三十六计》,体会铁树开花的奇妙;回味围魏救赵的奇谋;品尝反客为主的聪慧。在书中,我领略了古人“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的智慧和举重若轻的镇定。

阅读《本人独自在家》,我从中体会到了主人公自己在家时对父母的依赖,以及父母走后自己的手足无措和悔恨,后来经过主人公的不懈努力终于做到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这本书教会我如何独立。

在《木偶奇遇记》中遨游,看到了匹诺曹的顽皮和天真;看到了小仙女对他母亲般的疼爱,但因为匹诺曹的调皮和他对小仙女的谎言使小仙女对他失望透顶,并对他施下魔咒,后来经过小木偶的种种经历使他幡然醒悟,并成为了一个爱学习、爱劳动的好孩子,读书使我知道了诚实和勤劳的做人准则。

走在《好心态决定好成绩》中,我知道了,提高学习效率的方法,知道了心态对成绩的重要和合理安排时间的方法,这本书使我对生活充满了渴望。

畅游在《红楼梦》里,揣摩林黛玉“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和“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多愁善感的性情,观看被称为“佳话”的“木石前盟”和“金玉良缘”,咀嚼贾府由盛转衰的凄凉,这本书使我看到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

飞翔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世界里,我从中知道了海伦。凯勒的身残志坚、勤奋好学和她对安妮。莎莉文老师的父母般的尊敬,从中我知道了如何面对生活的困境。

走进《骆驼祥子》的情节,品味祥子以乐观的心态来面对社会的黑暗和现实的残酷,最终却堕落成为一个自私自利为金钱而活的“行尸走肉”,从中我知道了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

“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赞美书的句子何其之多!书教会我如何成长!谢谢你——我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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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阅读文学四世同堂读书笔记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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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战争来临时,我们应该做什么?是不知耻辱地向敌人屈膝做走狗?还是坚决抵抗宁死不屈做乱世英雄?亦或是默默无闻,在水深火热中活着?每一个选择,都关乎人生,《四世同堂》,会将战争中每一个选择都完美呈现在世人面前,呈现那一段峥嵘岁月。

《四世同堂》,讲述了一条叫“小羊圈”的胡同中的人情世故,以祁家、冠家、钱家为线索,重现了日本人占领北平后民不聊生的情景,“小羊圈”中的每家住户都代表了各阶层人民在战争中的生死存亡与荣辱沉浮,也无情地揭露了日本人的凶残和招人憎恶的品质。

老舍先生,还写过《骆驼祥子》、《茶馆》等小说,我们不难看出,老舍先生笔下的人物都非常有趣,极其个性生动,有很多地方语言的特色,使人妙趣横生。他的文字朴素却又凝练,就像一条河流,时而潺潺流动,时而水流湍急,他的文字中包含着极其浓郁的生活气息,使人感到不那么陌生,让读者感同身受。

《四世同堂》中有许多遗憾:祁天佑多么老实的一个人,又多么善良的一个人,却被日本人当做奸商,在大街上当众羞辱,投河自尽;妞子,即使是一个小孩子,但她身上也有着不凡的品质,从她的眼里,我们可以看到她的自尊,她的坚强,宁死也不吃日本人给的食物,最终因急性阑尾炎而去世……

同时,那些汉奸走狗们都得到了应得的报应,“善恶终有果”,他们为了权利,为了钱财,不惜放弃尊严,忘记国家,而去巴结日本人,他们就算给日本人当狗,也极其愿意。

“乱世出英雄”,像钱先生,祁瑞全这些为国家效力,不肯向日本人屈辱求和的人,是多么伟大,他们下过监牢,受过毒刑,但心中却依然有着祖国,《四世同堂》中,就讴歌了许多这样伟大的人。

读这本书时,我真的融入进去啦:当保定,太原陷落时,我着急;当我军打退一次日本人时,我兴奋;当中国快沦陷时,我担心;当日本人投降了,我开心到了极点……

读完《四世同堂》,看完那一段屈辱历史,翻过那被占领八年的北平,我又想起了一段振奋人心的话:

“生如蝼蚁,当立鸿鹄之志!命如薄纸,应有不屈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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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生阅读《简爱》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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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凉不堪,岩石嶙峋的边界之内,仿佛是囚禁地,是放逐的极限,因一叶障目而错失整片森林,岂不因小失大。是简爱教会了我,与她相约在故事中。

《简·爱》发表于一八四七年,带有自传性作品,摆脱了当时流行牧歌式的爱情描写,塑造了一个其貌不扬,但性格倔强,感情炽烈新型女性形象。

展现主人公简爱豆蔻年华时,没有父母陪伴,被寄养在富裕舅舅家,舅舅对她视如己出,可是好景不长,舅舅病逝,舅妈憎恶她,她被鄙弃,嘲弄,欺辱,不久被送到了一所慈善学校,她也受尽折磨,在克服种种阻力之后,简爱终于以平等的姿态与心灵相通的罗切斯特先生走在一起。

我赞赏简爱,勇敢自强,纯洁坦荡,自尊自爱,敢于抗争的女性形象,《简·爱》反映了一个平凡而伟大的灵魂,是如何与不公平现实进行抗争,不甘安于现状,不随遇而安。让读者真真切切感受到简爱那颗躁动炽热的心,那勇敢坚定的眸,永远闪烁对未来憧憬的光,对尊严捍卫的心,对爱与恨的明晰与坚定。“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的纯洁心灵。”

道路漫长,故事丰盛,若无人伴你颠沛流离,便以梦为马,随处而栖,所到之处遍地阳光。简爱执着追求着作为一个人平等地位,歌颂真正意义上的爱情,展示高尚而纯洁的心灵。

“你以为我会无足轻重的留在这里吗?你以为我是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人吗?你以为我贫穷,低微,不美,渺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和你一样多的灵魂,一样充实的心。”《简·爱》告诉我们人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上爱,是这样朴实无华的种子种,在黑暗的世界,造就美丽与坚强并进的心灵。这是一本平凡心灵坦诚的倾诉。

纵观全书,虽然对社会习俗的挑战与反抗是简爱性格的主导方面,但是,在她身上也存在着受宗教等束缚的一面,也正是这种性格的矛盾性与复杂性构成了简·爱这个真实、丰满的艺术形象化。

时代如一粒粉尘,落在个人的头上,就是一座山。在简爱的那个年代,简爱不安于现状,依然追求女性形象,她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勇敢。在黑暗的夜晚,也会有璀璨的星河。

只能看到微小的缺陷,却对星球万丈光芒,视而不见。我们一个人拥有了自己的价值,便会成为一颗耀眼的明星,这一趟才值得。夜雨染成天水碧。有些人不需要姿态,也能成就一场惊鸿。是简爱教会了我,与其说是与她相约,在故事中不如说是体验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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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阅读伴我成长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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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没错,读书可以使人明智,读书可以使人聪慧。读书,可以为思想美容,让心灵更精致。而我,从小深受妈妈的影响,酷爱看书,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书迷。

当我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很多书,床头上、书桌上、沙发上、甚至是厨房间,妈妈都会放一些书,她空闲下来的时候,走到哪就能随意拿起一本书读起来。妈妈说,那是专门读给我听的。当我牙牙学语的时候,妈妈的怀里,奶奶的膝前,都是我看书、听故事最舒适的地方。小时候,最喜欢看生动、形象且十分有趣的立体图书,每天早起睡前都会翻上几本,可以说是百看不厌。渐渐地,这些书已不再满足我的胃口了。我开始读图文并茂的绘本,津津有味的享受着绘本的魅力。我最喜欢的绘本是《猜猜我有多爱你》,它是一个非常经典的外国文学作品,整个作品充溢着爱的气氛。两只小兔子亲切可爱的形象、朴素而真诚的话语令人感动。它们用形象的动作、通俗的语言表达了相互之间的爱,它们的爱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

上了小学,我学会了拼音、认识了很多汉字。于是,注音版的童话书、故事书、科幻书统统收进了我的书架。每天只要一空闲下来,我就像饿狼一样如饥似渴地吸吮着书中的营养。读到感动的部分,我会潸然泪下;读到开心的地方,我就欢呼雀跃;读到坏人得逞的地方,我就会气得咬牙切齿。那些精彩的故事就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让我如痴如醉,我像栽进了“书的花丛”一样,无法自拔。也正因为我喜欢看书,积累了很多好词好句,我的写作水平也大大地提高,还被学校评为“书香家庭”的称号。

书是一片小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遨游;书是一位知心好友,陪我度过了生活中的每分每秒;书是眼前的一片新绿,也是心中的一盏明灯。书让生病的人变得健康,书让困难的人找到前路,书让迷路的人找到方向,书让伤心的人变得快乐。而我,就是那个永远都会为书而疯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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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阅读我们的童年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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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应该像春天里的风一样温暖;童年,应该像夏天里的风一样热烈;童年,应该是秋天里的风一样凉爽;童年,应该像冬天里的雪一样纯洁;童年,应该像雨后的彩虹一样美丽。每一代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

一天,爸爸给我讲起他的童年,爸爸小时候,有许多朋友,他们一放学,回家扔下书包,跟家里说一声,就和小伙伴出去玩了。听到这儿,我羡慕爸爸小时候的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可我却被一堆作业压得喘不过气。爸爸还说,他小时候玩的东西可多了,有滚铁圈、翻纸片、弹弹珠等,而我却整天待在电子产品前。

爸爸小时候家里很穷,常常吃得了上顿吃不了下顿,虽然爷爷家里养了鸡、鸭、鹅、猪、虾,还在旁边的园子里种了桃树、枇杷树、西瓜,但这些只有在过年才能吃到。我想到了自己,现在家里很宽裕,但我很挑食,听到爸爸说的,我羞红了脸。

爷爷也跟我说,他们家里有五个孩子,他是家中的老二,因为家里没钱供养五个孩子,就把最小的两个孩子卖给别人。我再想想自己,作为家里的独生女,爸爸妈妈一有好东西就给我用,一有好吃的东西就先给我吃,我有时很庆幸自己生活在这个年代。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那蝴蝶停在上面,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叽叽喳喳地写歌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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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阅读老舍《茶馆》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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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斟慢品,任尘世浮华,眼前氤氲的水雾,缠绵,消散……茶馆,一个充满情思的地方,它固执地守在尘世浮华中,护住了自己的清雅。她微微颔首,捊须而笑,衣衫翩翩,绝世而独立,于一方角落见证着市井百态。

老舍先生的茶馆,正似一杯幽幽清茶,不浓不烈,不急不躁,不沉不浮,从从容容,淡泊致远。像低进尘埃里的素颜,似高攀灵魂的风骨,忍不住,去口味。

初品,是岁月的苦涩。第一幕,一个初秋的上午,三三两两的旗人遛够了鸟,走进裕泰歇脚,茶客们细品着茶点,闲聊着风月。突然,一洪亮的男声携着满怀的豪情,对醒目的“莫谈国事”恍若无视,拍案诉说着对洋鬼子的不满,眉眼中的壮志显而易见,却被那特务吴思子和宋祥子抓了去。可怜的康老六为了让女儿过上好日子,将女儿卖给了年过七旬的庞太监。女儿凄凉的泪向人们诉说着对世界的不满。于这一方茶馆,各色的人演绎着各色的人生。

亲抿一口,品味出些苦涩,融着些百味,苦涩的绝唱,响彻岁月的枝头。就像乌云密布的天,让人不由得心情沉重。这样的《茶馆》,让我不禁想去再次品味。

再品,是乱世的本味。人们追逐着时光的脚步,来到了民国初年。身处乱世的裕泰艰难的维持着,掌柜王利发积极改良,却屡遭失败。唯有那“莫谈国事”变得更加醒目。掌柜的儿子与儿媳打点着茶馆。常四爷终于出狱了,将他关进去的二人却又成为军阀的走狗……这一方茶馆,接受着岁月的考验。

望茶叶于杯中沉沉浮浮,与沸水的碰撞,激出了最美的舞踏。它飞旋着,舞着它的态度,于乱世中的一丝本味。这清茶愈加苦涩,可又让人们品出了它的态度,它的决心,它的本真。而我们于这如海的苦涩中寻懂了那一丝本味,去追寻那心心念念的苦尽甘来。

饮尽,是人生的风月。故事终有尾声,一个个子承父业的青年再次聚集在不似从前的裕泰,带着从前的希冀,守着父辈的故事,于乱世中,遇见,又错过……常四爷的生活更加凄惨了。当昔日的意气风发变为老年的感慨万千,眼底的风霜是岁月的痕迹与无可奈何。咀嚼着前尘往事,感慨着世道崎岖,对着世间的麻木悲凉冷笑。但康大力作为一个青年热血地投入革命斗争,以及康顺子、王大拾等投奔西北游击区,何又不是奔赴光明前景,向可悲的社会唱响反抗之歌?是啊,当你老了,可永远有人正年轻着。

这一口,品尽了这世间繁华,品尽了人生百味,品尽了风花雪月。回味悠长,沉痛的苦终会过去的吧。苦尽甘来是最为幸福的时刻。

人们品着清茶,品着事故。城市一隅的一方茶馆,茶馆无言却守着岁月,过去的过去,岁月流逝;故事的故事,茶馆记得。

这样的《茶馆》让人怎么不去用心品味。清杯一壶茶,品味余后生。一杯茶,一个地方,一群人,一个故事,一本书,一杯茶……用心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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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阅读的作文500字

全文共 2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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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小学五(11)班王振宇

古人说:“饭可以三顿不吃,书不可以一日不读。”可见读书的重要性。高尔基说:“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高尔基把书比作精神的粮食。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刘向又把书当成了医治愚笨的药物。

书是人们形影不离的好伙伴。这位伙伴在你没事时,带来了无限的乐趣。凡尔纳《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幽默风趣,令你久久难以忘却;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让你身临其境,仿佛你就是一位风度翩翩的神探;冯骥才的《俗世奇人》内容生动,令人不禁捧腹大笑;特别是斯宾塞•约翰逊的《谁动了我的奶酪》充满了人生哲理,让你在未来航行的路上少一些风浪。当你翻开并仔细读完这本书,你就会觉得人生犹如书中的“迷宫”,每个人都在寻找属于各自的“奶酪”——学习进步、身体健康、合家欢乐……那么你是否在享用你的奶酪呢?如果不是,一定在书里能受到许多启发。希望你改变对生活的看法,每天保持快乐,尽早享受奶酪的幸福。

书,是一片海洋,永无止境。当你在里面畅游时,发现自己读的书只不过是沧海一粟,但是时间却已经走过了太多了。转眼便是毕业季,很少有时间去大量阅读了。所以读每本书都要心到、口到、手到。说的简单一些,便是读书时一定要用心,重要、有名的语句要多读,最好是能倒背如流,然后记在本子上,这样读书的效率会大大提高。当然大家更要读好书,选择有名的经典佳作。

诸位不要“白了少年头,空悲切”,也莫要感叹“少小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好好读书,不虚度光阴,愿诸君“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苍梧小学六(11)班唐逸臣

每逢暑假,我都要去表哥家住两个礼拜。

一天晚上,表哥变戏法似的从衣橱里拿出一个U盘,插在电脑上,对我说道:“我昨天刚下载了一部最新的《午夜凶铃》,快来看。”

我们两人有一个共同的爱好——看恐怖电影。表哥打开电影,“啪”地一声关掉了灯,电影中的鬼一出现,我们屋里也和电影似的。窗外的风“呼呼”吹着,门也发出“咣当,咣当”的声音,我紧张得喘不过气了,仿佛鬼就坐在我的旁边……

白天,姑姑去上班了,当姑姑关上门的一瞬间,早就待在旁边的我和表哥如饿狼追捕小鹿一般,直奔“储藏室”,打开“月光宝盒”,穿越到武侠时代。《鹿鼎记》、《天龙八部》、神雕侠侣》、《射雕英雄传》……表哥拿起一本《射雕英雄传》直奔房间,我和表哥躺在床上,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突然,表哥大喊一声:“降龙十八掌!”然后,我被打到了地上。当表哥来试探我的情况,我出其不意地给他一个“阴阳指”,表哥也不甘示弱,还了我一个“葵花点穴手”……

“哎呀!”表哥大叫起来:“那边好像有个书店今天有清仓,所有书都打四折!”

我们两个“武侠迷”拿出百米冲刺的速度,“飞”到了书店。幸好我们眼疾手快,看到了角落里仅剩一套的《笑傲江湖》,抢下了它。

我和表哥看得入迷,竟忘了时间,楼下的门打开了,我和表哥连忙奔到书桌前把《笑傲江湖》放在作业底下,假装在看教材,然后在作业本上瞎写几个字,躲了一场危机。

就这样,我们每天如此看武侠小说,不知不觉,暑假已到了尾声。

师专三附小六(8)班杜宣彤

我读书的风格可谓是越来越偏了。

去年寒假我闲着没事,在书柜里找到一本名叫《海蒂的天空》的外国长篇小说,书的内容很精彩,但我读书一向是龟爬的速度。

不久便开学了,突然发现他们聊的很多,我都听不懂。原来的我对漫画看都不看一眼,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我朋友给我看了《斗罗大陆》,从此我苦心钻研起了这一系列的书。

我晚上习惯看书,因为不知道妈妈给不给看,所以偷着看。“又是一个做贼的夜晚。”我心里暗念道。我蹑手蹑脚地找到了藏在书包最里侧的《斗罗大陆》,为了防止妈妈进来“查房”,我特意找来了一本书做它的防护罩——用我们“亲爱”的数学书。我现在就是坐在跑车里的那个人,整个人飞起来,从一档直接坐到了最顶端,我一个晚上就看完了。然后我就发起我积攒多年的“互联网”关系,产生了流水链条——在桌底偷偷传书。

直到有一天,妈妈发现了一件事,就是我读书再怎么慢,也不至于一个星期还没有看完。也不知是谁事情败露了,导致我妈知道了,于是我被淹在口水战中。

我是一只打不死的小强,既然家里不能看,学校可以——音乐课成为我们共同放肆的地方。像我们这种灵魂歌手,向来都是低着头唱歌,不要问我为什么,因为低着头更利于看书。一心二意的作风,嘴动不出声,笑到肉在颤抖是我们最大的特色。虽然《斗罗大陆》,那迷一样的情节,复杂的关系,有一点空穴来风,但很吸引我。音乐老师无可奈何,书收了一本又一本,但讲台下的我们还在低着头,忍着不笑,台下全成了振动模式。老师终于忍不住了,逮着一个狂撒气:“呦,这可不得了了现在,一个个都是‘好学生’了,如饥似渴地在那看书。”老师笑里藏刀,轻轻“抚摸”着那位同学的脸庞。

《斗罗大陆》,这本书其实没什么营养,但每人都会有好奇心,里边什么法力、魔力、能力,都是我原来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属于一本玄幻小说。

其实每个人都会在某个时间痴迷于某种类型的书,或小说,或历史,或漫画,书中可能从天南谈到地北,什么都泯灭不了我那份对书的热爱。

港师一附小六(7)班杨泓瑞

从幼儿园到现在,我书架上的书已经积累了很多,但都只是装饰,我很少看,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喜欢也在变化。

在我一年级的时候,总在学校里看见那些大哥哥拿着一本书——《查理九世》,几乎像教科书一样,人手一本。于是,我便让妈妈买了两本。也许是随妈妈爱看恐怖片的性子,我一看就停不下来了,直到深夜妈妈叫我,我才去睡觉,到了后半夜,我做梦梦到了这本书里的情节,被吓得跳了起来,奶奶都被我吵醒了。

二、三年级的时候,别人看什么我就看什么,然后让妈妈买全册,下课拿来炫耀。其实,大多数书我并不觉得好看。

四年级我就特别迷科幻小说。每次数学课的时候,我总是先把老师讲的课基本听会了,然后把数学书摆在桌面,把小说放在桌肚,让同学帮我把关。只要老师一来同学就会叫:“危险危险,老秃头来了!”然后全员拿笔,装腔作势。等老师走了,我们继续看书。

六年级,我又开始看侦探小说了。每晚,正看到高潮,妈妈就不由分说地让我睡觉去了,不过呢,我会在梦里设想接下来的情节。我有时也会在梦里把自己想成文中人物,享受骗警察的愉悦。

每次看这些书的时候,就是让自己进入另外一个世界,体验不一样的感觉。

我印象最深的,是看《宇宙最后一本书》,它讲的是主人公所处在的未来,人类发明一种“针”,只要用它就可以直接得到知识,所以便没有了书的存在。那个时代也是一个混乱的时代,有钱人住大房子,没钱的只能住在集装箱。主人公在一片废墟中找到了一个老人,那个老人和主人公一样不能注射这种“针”,但是在老人的箱子里却有许多书。接下来,书就被没收了,如果我是主人公,也许也会靠这些书拯救那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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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阅读我们的童年作文500字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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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记忆深处,有一幅画面经常在不经意间浮现:那是一个深夏,我和一群小朋友玩得非常开心,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甜甜的笑容。

记得我们是在社区的小公园里偶然相遇。虽然那里地方不大,但我们变着花样尽情玩着各种各样的游戏。不知不觉中,我们把公园里的许多人都吸引了过来,大家看着我们玩,他们也很开心。加入玩耍队伍的孩子越来越多,整个公园因为我们这些孩子的到来充满了快乐、高亢的喊笑声。

很快,我们转移了玩耍地点。因为大一点的伙伴提议,想让这份无拘无束的快乐感染整个街道,整个小区,甚至想让全世界都被这种快乐笼罩。当时,我们这些孩子个个都充满了幼稚的童心,不懂得世界其实好大好大,凭我们几个孩子的力量怎么可能让全世界快乐起来?我们一直玩到太阳下山,才硬被家人拽走。但大家约好明天同一时间还在这里相见,共同传递快乐。

整整一个暑假,我们这些孩子每天都沉浸在欢乐的玩耍、游戏中。同时传递我们的快乐,邀请更多伙伴加入我们的队伍。开学了,我们就再也没有机会疯玩了。每个人都回到了两点一线的学习正轨。我们忙着上学,做作业,进辅导班、兴趣班。我也只能在学习的空隙回忆暑假那份犹新的快乐。

渐渐长大的我感觉以前的想法好幼稚。可是,每当看到新闻里播放许多大人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不能和睦相处,不能快乐的面对生活时,那一段美好的时光就会在瞬间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每每想到这里,我就害怕长大,害怕长大以后的我也会失去童真的快乐。

我多么希望大人的世界不要太过现实,童真的快乐永远不要在大人的世界里消失。我也梦想着有一天我长大了,还能和童年一样快乐的工作,所有大人都能在闲暇时依旧如童年般做游戏,放声的大笑,高亢的喊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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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让生活更美好作文篇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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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没有阅读,就像天空中没有阳光,鸟儿没有翅膀。阅读让生活更美好

小时候最喜欢的就是杨红樱的书了。那段时间一到下课,回头一瞧,十几个同学手上都拿着《淘气包马小跳》在看着,身后还围着一大帮同学。回到家,我就跟父母大谈多读课外书的好处,让妈妈给我买了全套的《淘气包马小跳》和《笑猫日记》,每天带到学校看,觉得书里的故事是多么的有趣,多么的吸引人。一本看完了,和同桌交换,再接着看。有几次上课,实在忍不住了,把书放在课桌里偷偷的看,一边看一边为没被老师发现暗自庆幸,结果被旁边的同学告了状,老师给批评了一顿。阅读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

后来清理书柜时,找到了一本书,叫《窗边的小豆豆》。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知道看了多少遍,但每一次看我都会有新的感受。巴学园里包含着校长多么深的感情,孩子们的世界又是多么的单纯。阅读可以放松我的身心,体会各种各样的情感:兴奋、悲伤、快乐……

我也会看历史书,如《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已看了三四遍,仿佛亲眼见证了那一个个朝代的崛起和衰败,为昏君的无能而愤怒,为英雄的壮举而欢呼。阅读让我在历史长河中自由穿梭。

柔和的阳光洒在课桌前摊开的书面上,清风徐来,窗外传来几声鸟鸣,显的轻松悠闲。阅读让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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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爱阅读作文

全文共 4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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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姚箐箐刚来到办公室,就看到办公桌上放了一束紫色的郁金香,花里夹着一张精美的小卡片,上面写着:"箐箐,我要用我的努力和执著来赢得你的爱!"

姚箐箐看着这束代表着永恒之爱的紫色郁金香,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又是张振泽。姚箐箐二十四岁,年纪轻轻却已是阿依莲化妆品公司的销售部经理了。张振泽却是新进公司不久的一个普通销售员,并且是在由姚箐箐主持的招聘会上被录用的。当时,张振泽是众多的应聘者之一,一开始,姚箐箐就被张振泽吸引住了,他谈吐得体,说话有条理,加上那温文尔雅、沉稳中带着儒气的气质,很快就获得了姚箐箐的好感。于是,他被聘用了。

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张振泽看姚箐箐的眼神不一样。他卖力地工作着,似乎就是为了给姚箐箐一个好印象。公司里人人窃笑张振泽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但张振泽却不以为然,丝毫不掩饰他对姚箐箐的"垂涎"。他还时不时暗里送一两束蝴蝶兰给姚箐箐。

张振泽的举动,姚箐箐自然心知肚明。她知道,蝴蝶兰代表的是一种隐性的"我爱你"!她对这个俊气的大男生不无好感,但这种好感更多的是一个上司对一个优秀下属的欣赏!公司惯例是将每个人的销售业绩订在墙上,想借以激励员工。姚箐箐喜欢盯着墙上的销售业绩表看。业绩表上排在第一的,总是张振泽,他通常都远远地把其他人给甩得老远!

这天,看着张振泽带着产品离开了公司,姚箐箐心里不由得一动。她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想跟踪一下张振泽,看看他到底是怎么推销产品的。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姚箐箐自己也感到诧异,因为这样做有悖于公司的规定。可是,这个张振泽是她一直欣赏的下属,她太想知道张振泽到底是怎样创下如此高的销售量的,她无法抑制自己的好奇心。于是,瞅着张振泽前脚跨出公司大门,姚箐箐后脚也跟了上去。

开着车,一路上闪闪躲躲。姚箐箐终于看到张振泽走进了城郊一户装修非常富丽豪华的别墅里。姚箐箐暗想,难道他专向款姐的女人推销产品?这么想着,姚箐箐把车停在远处,一直静静地等着。

大约半小时后,张振泽出来了,同时跟他一起出来的,还有一个看上去极其富态的女人。那女人和他亲热地牵着手,走到门口,两人热烈地拥抱了一下,女人还亲了亲张振泽的脸,才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和他道别了。看样子,那女人的年龄足够当他妈妈了。

姚箐箐惊得目瞪口呆。她一直以为这个张振泽在销售方面有什么过人的奇才,才使他的业绩远远地把公司所有的人都甩下去,没想到,原来却是个靠傍富婆吃软饭的家伙。真不知道他要周旋在多少富婆身边才能创下如此好的销售业绩。

姚箐箐愤愤地将车发动了,在驶回公司的路上,不知道怎么的,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受,仿佛一个心爱的美玉瓷器顷刻间被打破了似的。原来她以为她对他的好感仅仅是一个上司对一个优秀下属的欣赏,可是,在这一刹那,那种痛彻肺腑的感觉传遍了全身。从他来应聘的那一天起,他的一举一动,点点滴滴全涌上了她的心头。直到此时,她才猛然意识到,原来自己已经陷进了情感的漩涡。

然而,这一切的美好,已经在此刻全破灭了,而且破灭得如此支离破碎!

第二天,蝴蝶兰又照例摆上姚箐箐的办公桌。面对那束鲜艳夺目的蝴蝶兰,姚箐箐想了想,派人将张振泽叫了进来。她冷傲地盯着眼前这个相貌儒雅、气质不俗的男人,将那束蝴蝶兰抛过他的头顶落入到他背后的垃圾桶里,冷冷地道:"你这是什么意思?请你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如果不想干了,可以随时走人!"

张振泽一脸愕然地站在那儿,似乎不明白姚箐箐为何会突然做出此举。愣了半晌,他一言不发地走出了姚箐箐的办公室!

接下来的几天,张振泽只是埋头干活,销售业绩直线上升,连总经理都注意到他了,开会时,多次赞赏地提到了张振泽。只有姚箐箐不以为然,因为她很清楚,在张振泽的业绩背后,隐藏着令人难以启齿的肮脏。

可姚箐箐万万没想到的是,张振泽居然又送花来了,但不再是以前那种蝴蝶兰,而换成了紫色的郁金香,紫色的郁金香代表着永恒的爱呀!还说要用他的努力来赢得她的爱。他不知道她已经洞悉了他的销售"窍门",还想追求她。姚箐箐不由得嗤之以鼻,她真不明白这个张振泽,这么辛苦地推销化妆品干什么啊,随便好好地傍着一个富婆吃好他的软饭就行了!

一连几天,姚箐箐都显得心烦意乱,工作也老出错。这天,老总将姚箐箐叫去,对她最近的表现大加申饬,并警告她再这样下去,就请她另谋高就。姚箐箐心里憋屈,却又无处可说,干脆请了一天假,开车去郊外兜风了。

回城的路上,姚箐箐却遇到一件令她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眼睛的事。

没错,那个人确实是张振泽啊!他依然是那样儒雅的神情,不急不徐的神态。然而,他那是在做什么呢?他在一个垃圾箱旁边翻捡着垃圾,翻翻看看,还不时把一些污秽而脏黑的纸巾凑到鼻前嗅!他那西装革履的装扮和他翻捡垃圾的动作实在太不相称了,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姚箐箐实在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张振泽,真的太奇怪了!

就在这一刹那,张振泽似乎心有灵犀似的,抬了一下头,一眼就看到了把车停在那里的姚箐箐。两人这一照面,双方都是一脸的愕然。姚箐箐有些慌乱,忙发动了车子,一溜烟地离开了,显得颇为狼狈,她都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好像拾垃圾的人不是张振泽,而是她自己。

这件事,成了个巨大的疑问存在了姚箐箐的心里。她很想问一下张振泽,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自从上次的扔花事件发生后,两人几乎没再说过话,她怎么拉得下脸来?

不久,公司老总宣布了一件令谁都吃惊不已的事。因为张振泽骄人的销售业绩,公司决定提升他为销售部经理,而姚箐箐则被降为副经理。总经理说:"你也知道,公司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员工之间不许谈恋爱,但你的情绪确实影响了你的工作。张振泽是个难得的销售奇才,对公司贡献不小。而你最近的表现则十分糟糕,已经影响到公司的效益。为了公司,我不得不作出这个决定,让你作为他的副手协助他开拓新的销售市场。"

姚箐箐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目瞪口呆之余,她差点脱口而出:"他张振泽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是一个不要脸去傍富婆的小白脸!"但她什么话也没说,转身就走了,心里狠狠地说:张振泽,你够狠!!

回办公室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姚箐箐义无反顾地走了。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她不能屈就在这种人之下,她咽不下这口气!姚箐箐心里又恨又气,她怎么也没想到,如此轻易地就让这么一个毛头小子给玩了。走出公司的大门,她还愤愤不平。

"姚箐箐,等等我,姚箐箐!"有人在后面叫她。

回头一看,叫她的不是别人,正是张振泽。姚箐箐的脸色越发的难看:"张大经理,找我有什么事?如今我已经不是阿依莲公司的人了,就算你荣升了,你也未必管得到我吧?"

张振泽对此毫不计较,他站在姚箐箐面前,急切地说:"姚箐箐,这经理的位置,虽然很诱人,但我却不稀罕!如果你真的要走,我就和你一起走。"

姚箐箐一愣,继而冷笑道:"这可奇了,张大经理,你这是为什么啊?"

张振泽用一双火辣辣的目光凝视着姚箐箐,热烈而诚挚地说:"有句话憋在我心里很久了,今天我要对你说,姚箐箐,我爱你!"

未等姚箐箐说话,张振泽紧接着说:"姚箐箐,你还记得四个月前华信大道那件事吗?"

四个月前,姚箐箐开车去华信大厦购物,遇到一个落魄的大学生正在大厦门前乞讨,说他出来应聘,钱包被偷了,现在没办法回校,想请人们帮他两块钱,让他坐公交车回学校。没想到路过的人都不相信他,还说他是骗子。姚箐箐见状,不假思索地掏出十元钱给那个大学生,让他打车回校。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姚箐箐早就忘了。可是,眼前的张振泽跟那个大学生有什么关系呢?

"那次你帮助的那个大学生,是我的同学。我们正在做一项调查,想测试一下人们的诚信危机......你掏出钱的那一刹那,你的美丽、端庄、大方,一下就吸引了我。后来,我记下了你的车牌号,打听到了你所在的公司,于是我就来这里应聘了,为的就是想和你在一起。"

"你......"姚箐箐真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子的,"那你干吗要害得我失去工作?"

"这是我始料不及的,我也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我只是想通过努力来证明自己,并想以此获得你的青睐和好感。不过,既然已经造成这样的结果,也无法挽回了。去宗阳集团吧,我将给你一份让你更加自信,更能发挥自己才能,待遇也远远超过在阿依莲公司的工作。你看如何?"

什么?姚箐箐不由得大吃一惊。宗阳集团是市里有名的十强企业之一,他张振泽一个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有什么能力让她去宗阳集团任职,还说得这么肯定?难道,他还想通过他傍的富婆来疏通关系?

想到这里,姚箐箐冷笑了一声:"你凭什么来保证?"

"因为,张宗阳是我爸爸。"

"啊?"姚箐箐不禁大吃一惊:他居然是宗阳集团的少主人,怪不得口气这么大。可是,倘若真是如此,他又怎么会来阿依莲公司当一个普通的销售员,那个胖女人以及他翻捡垃圾等种种怪异的事情又是怎么回事?

张振泽似乎看出了姚箐箐的疑惑:"在你接受我的求爱之后,我会将你心里的一切疑虑都告诉你。"

"可是,我比你大呀。"不知怎么的,姚箐箐心里泛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悦,似乎是那种珍贵的东西失而复得的喜悦。

"年龄是问题吗?我在乎的只是你。因为我爱的是你这个人,不是你的年龄。何况现在姐弟恋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接下来,姚箐箐才明白了张振泽为什么会创下如此高的销售额。原来,他所有的业务,竟是垃圾箱创造出来的。自从他大学毕业后,为了锻炼自己,也为了不让父亲公司里的人小看他或说闲话,征得了父亲的同意后,他不直接进到宗阳集团,而是独自出来闯荡。因为那次姚箐箐的慷慨及她的举止动作获得了他的好感,他查到了她的公司所在地后,就去阿依莲公司应聘。至于他推销的成绩,完全来自于个人的努力。他跑到家底颇殷实的住户去蹲点,看到别人扔了垃圾后,再悄悄跟踪扔垃圾的人,看看住的是哪一户。然后返身回到垃圾箱旁,翻捡别人丢弃的垃圾。他从垃圾中看到这家是不是有女主人,看出这家人的偏好,或名牌,或重实质,并且从扔的面巾纸等物,看出女主人的皮肤是油性还是干性或中性,以此来决定自己的推销方案,结果屡试不爽。以此为基础,他获得了不少顾客的好感,然后通过顾客与朋友之间的交口称誉,使得销售量直线上升。

原来如此!这下姚箐箐不由得对张振泽刮目相看了。她突然有些情不自禁,冲上去就抱住了张振泽,她为自己被这么一个优秀的人爱着而感动并幸福!

只是,有一点她仍然不明白,上次她跟踪张振泽时,看到他和那富态女人的亲昵状态是怎么回事呢?可是,这事她不好开口问张振泽,要是让他知道自己曾经跟踪过他,他会怎么想呢?

这事就压在了姚箐箐的心里。直到张振泽带姚箐箐回家的那一天,姚箐箐看到一个肥胖富态的女人一脸惊喜,抱住张振泽嚷道:"泽泽,你回来了。妈妈想死你了!"姚箐箐才暗叫了声惭愧,原来,这个女人正是上次她跟踪振泽时,看到的那个"富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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