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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书中遨游作文(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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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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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天

去年的假期,我过十岁生日,过生日时,妈妈递给我一个漂亮的袋子,我打开一看,是著名作家老舍先生的作品——《小坡的生日》。

小坡是主人公,他出生在新加坡,特别喜欢打抱不平,可谓是“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如果哪个同学被欺负了,小坡就会教训欺负同学的人。小坡最擅长的就是“铁头功”,虽然小坡的铁头功非常厉害,但是他的身材太过矮小,所以打架经常赢不了,但小坡无论是输了还是赢了,他都非常骄傲,非常自豪,因为他帮助了别人。

这个故事对我的意义太大了,告诉我别人被欺负了,不能袖手旁观,要去阻止欺负别人的人,跟那些欺负别人的人讲道理,我们一定要把现在的社会变成文明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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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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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那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小虫”—————孟愉培。

镜子常在我不在的时候自己叽里呱啦的说:“小主人可真爱读书啊,怪不得小主人的眼睛还是那么水汪汪的,高高的鼻梁让小主人显得特别有气质。”我最喜欢穿一件棕黄色的大衣,每当我穿上它爸爸妈妈总会连声夸赞:“漂亮,真漂亮!”。我穿上它去上学同学们都会围上来问培培这件大衣在哪里买的呀?这么漂亮啊!”每当我听到爸爸妈妈的夸赞,看到同学们羡慕不已的的样子,我心里就会得意洋洋。我是属于一个中等身材,我的性格是活泼开朗的,我不管是遇到什么事都会很开朗而不会娇滴滴地求大人。

我是一个很爱看书的人,所以我有一个外号,就是“小书虫”。我每天至少抽出30~60分钟来看书。书每天被我“啃”,都没有耐心了。记得有一次书对我大声地说:“小主人啊,你每天都把我“啃”不累吗?”

这就是我,一个爱读书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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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让人着迷的书

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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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 张心

中午,妈妈煮好香喷喷的饭菜,就准备吃饭了。可是儿子却没有在餐桌上吃饭。于是妈妈就让爸爸去儿子的房间叫儿子吃饭。

爸爸来到儿子的房间,看见儿子正津津有味地看一本。然后就对儿子说,儿子吃饭啦!儿子听后就出去吃饭了。爸爸很好奇,儿子到底是在看什么书?竟然看得那么认真。就走过去一看。看着看着,没想到爸爸也被这本书吸引住了。

儿子来到餐桌上准备吃饭,可是爸爸又不见了。妈妈又让儿子去叫爸爸吃饭,儿子来到自己的房间,对正在看书的爸爸说:“爸爸吃饭了。”爸爸说:“知道了儿子,爸爸这就去吃饭。”爸爸嘴上说去吃饭,可是眼睛却还在盯着书本,直到儿子收起书本放到书柜里,爸爸才来到餐桌。最后他们一家人开心的在那吃饭,妈妈做的饭真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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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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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的不算多,也不算少。我家的书柜里有180几本书,有一本书是~~~拉普拉斯说:“我们知道的知识是有限的,而我们不知道的知识是无限的。”我觉得这句话和有道理!

我爱看漫画,也爱看格林童话,可我最爱看的是侦探类的书。之所以我深爱侦探类的书是因为:我是白羊座的,和爱冒险,有刺激感。

读书中也有难过的事。一个星期二的晚上,我做完作业,就去看书了,一进书房,我就拿起还有一半就看完的——《名侦探柯南》这本书。我正看得人迷时,妈妈进来了。我以为她是来给我检查作业的,没想到反倒是看我在干嘛。他看见我在看别的书,不是在看作文书,就立马从我手里把《名侦探柯南》那本书扔到了地上,一把从书柜上拿了一本我已经看完的作文书,叫我把这本书看两边,再说出20篇里面作文的题目和内容。啊!这不是要我死吗?

啊!书带个我快乐,书带给我想要的知识,但书又带给我是妈妈一句句的唠叨!不论怎么说,书是我一生的园丁!我爱书!爱死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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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本好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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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经久不衰,百年前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可谓是家喻户晓、老少皆知。蒲老笔下的鬼狐神世界讽刺了当时这个社会,给了我们不少启示。品读聊斋就如品茗甘甜回味无穷。此书虽为古文但字里行间都透吐着智慧,都是蒲老品味人生后的大彻大悟。今天我就要推荐这本好书给大家!

《聊斋志异》是蒲松龄先生的代表作,题材非常广泛,内容极其丰富。多数作品通过谈狐说鬼的手法,对当时社会的腐败、黑暗进行了有力批判,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社会矛盾,表达了人民的愿望。《聊斋志异》它成功的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结构布局严谨巧妙,文笔简练,描写细腻,堪称中国古典短篇小说的高峰。

《聊斋志异》,也是一部具有独特思想风貌和艺术风貌的文言短篇小说集。内容十分广泛,多数是以幻想的形式谈狐说鬼,但内容却深深地扎根于现实生活的土壤之中,曲折地反映了蒲松龄所生活的时代的社会矛盾和人民的思想愿望,熔铸进了作家对生活的独特的感受和认识。

反映了17世纪中国的社会面貌。书中既有对如漆墨黑的社会现实的不满,又有对怀才不遇、仕途难攀的不平;既有对贪官污吏狼狈为奸的鞭笞,又有对勇于反抗,敢于复仇的平民的称赞;而数量最多、质量上乘、写得最美最动人的是那些人与狐妖、人与鬼神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纯真爱情的篇章。

书中的作品情节离奇曲折,幻化形象刻画得独具特色。由于书中涉及内容较多,我选其小部分细评:《聊斋?雨钱》用了狐仙和秀才的事情告诉我们拒绝不劳而获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道理现在尽人皆知甚是普遍,但在百年前蒲老便参透实在可贵。

数学里有条真理题叫“两点之间直线最短”但蒲老的《聊斋?大鼠》却告诉我们两点间最短的距离并不一定是直线,有时我们绕过去,选择放弃也是一种智慧。

好书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在以后的生活中,大家都能和好书交上朋友,让好书成为我们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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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战争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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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天生不爱读的人,从某方面说我与书有着很深的仇恨。

有一次,老师让我们背课文儿,因为我不会背书,所以老师让我抄课文儿,就在那一刻,我突然就恨上了读书。

回到家我就坐在我的房间里开始抄课文,我越抄越烦躁,最后一直抄到十二点还是没有抄完。妈妈还在客厅里一直说:“这都十二点了,你怎么还没有写完,你们班的同学都写完了,就你没有写完!”我本来就十分烦躁,再加上妈妈的教训就更加烦恼了,我再也忍不住了,站起来拍着桌子把书给撕毁了,从此以后,我对书的仇恨就更加深了。

我和书之间就好像我们俩是敌人似的,每次只要到了有书的地方,我就十分烦躁,因此,我只要看到书就会去另一个地方,远远的离开它。我想:这辈子和书算是无缘了,然而结果并不是这样。

那天,妈妈逼着我去图书馆,我坐在图书馆里看到别人都安静的坐在那里看书,只有我在这里坐着发呆,我无聊地找了一本儿书,看了一会儿,我发现原来书也并不是那么可怕,特别是那些漫画书深深的吸引了我,就这样我从此不再讨厌书了。

我与输之间的战争就这样结束了,我想,有一天我会和书成为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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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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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天空像湛蓝的大海一样,这云海像是刷子刷洗过一样,只剩下湛蓝和白色的白云,白云犹如那扬帆起航的轻舟,这一切又衬得蓝天十分美丽,不时让人想去多看几眼,远处的树叶就像一只只美丽的蝴蝶从树上轻轻飘落远处,不远的果园里的梨树上此时已经堆积起了梨宝宝,微风一吹,梨宝宝就像一个个小娃娃在荡秋千。我看着这一切渐渐陶醉了。这时,我想起了一件事——要上课了,我快速的向学校奔跑。

刚跑到学校就听见了一阵“叮铃铃”的声音,已经上课了。我连跑带冲的奔向教室,可是我还是晚了一步老师已经到了教室。老师看到我,脸上写满了愤怒,头发气得直冒烟然后指指钟又把手一挥示意我进去。于是连忙走进教室放下包坐下来听老师讲课。终于下课了,教室里一片笑声,我和同桌更是嘴巴都合不拢了。我从书包里拿出自己的书,他从书包里拿出自己的书,我们相视一笑。这时他找我借我书看,我说:“行,不过你得小心点,不能弄坏了。”他心十足的说:“放心吧!”于是我把书借给他看。

可是没过一会儿我那可怜的书发出“撕拉”的声响,一看书都破了,我气得牙齿咯吱咯吱响,我把脸一黑心里十分生气,向他挥拳。他见到我打他,他也气得牙齿咯吱咯吱响,不一会儿我们两个就扭打起来。

我黑着脸抢过他的书,直接踹他的桌子。

我们两个气愤的绝交了,我横了他一眼把他的书往地下一摔就走了,随后听到了他的哭声。

后来渐渐的我觉得是我太过分了,有一天放学我在校门口等他。一眼从人群中看他,我走上去满脸愧疚的向他说:“对不起,之前是我不起。”这时他说:“我早就原谅你了。”于是我们俩一起手拉着手回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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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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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人生道路上,是我不可缺少的一个亲密伙伴。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认为书是一位良师。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

有时候,书是一盏铮亮的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让我明白了世间的善恶美丑;有时候,书是一对洁白的翅膀,带我飞到云海深处,一览山河的壮丽美景;有时候,书是一叶坚固的小舟,带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任凭风吹浪打也不回头。

小时候,我常看见妈妈在闲暇之余手不离书,让我充满着好奇,便缠着妈妈吵着要和她一起分享书中的乐趣和奥秘。那时候,由于年龄的关系,我通常读一些幼儿类的连环画刊。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学会了阅读一些文学作品,不再满足于图画故事书。现在,我迷恋上了一些世界名着,甚至连妈妈书柜里珍藏的《红楼梦》也成了我爱不释手的书籍。书,就是这样成了我最亲密的伙伴。

我爱读书,常常废寝忘食的读着书。书中精彩的情节往往让我忘记了一切,整个身心都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当书中的主人公胜利时,我会高兴的手舞足蹈;当邪恶没有受到惩罚时,我会气得直跺脚;当英雄牺牲时,我的眼泪会顺着脸颊“吧嗒吧嗒”往下流。

为什么我的生活变得这么充实?为什么我感到生命是如此的精彩?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忧伤。如果没有书,我们的生活将是多么的寂寥空虚,我们的生命将是多么的暗淡无光。

书,陪伴我走过了无数风雨,它见证了我的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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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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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数不胜数的,书就像大海一样广阔无垠。在这个世界上,书是永远也读不完,看不完的,但是我们是可以选择自己所喜爱的、感兴趣的书来看,这样以来,不仅乐趣无穷,而且开阔了视野,陶冶了性情。而我最感兴趣的书,那就是《鲁滨逊漂流记》,因为这里面内容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接下来就由我来介绍故事的情节吧!

这里的主人公是“鲁滨逊”他是一个聪明机智、勇敢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人,并且他还能在恶劣的环境下长达28年的历险生存下来。

鲁滨逊从小就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到南美各地旅行。一日,他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告别家人,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的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遭遇到船底,唯一的只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上。他以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性格坚强的鲁滨逊在岛上独立生活了28年。在荒岛上劳作生息,并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种植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地与孤独伴,克服了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圣经》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凭着惊人般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劳动,他盖起了房子,收获谷物,驯养山羊,用兽皮制作衣物。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后来,他搭救一个士人,称他为“星期五”,把他收做仆人。一直到算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荒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这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收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但他念念不忘“领地”,还专程回去“视察”他“领地的居民”,并给岛上带去一些必需品,使荒岛兴旺繁荣起来。

我很喜欢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因为,这本书内容不仅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它还教导我们不要害怕危险,危险的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害怕危险的心理,让人学会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所以我要向你推荐这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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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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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说话是最快乐的事。”这句话是我的座右铭,也是我一直努力实践,并是我所认为的真理。

“观天上云卷云舒,看庭前花开花落,读书中人喜人悲,叹世间今是昨非…”这是我偶然见到的句子,觉得读书果真如此。从书中我会得到许多知识,明白许多道理,知道谁是谁非。即充实了自己,又让自己的世界更精彩、更丰富。

记得暑假时,我买到了原版的《三国演义》,在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拿出来读。我从刘、关、张的桃园三结义到蜀王魏兴;从曹孟德白门楼斩吕布到关云长败走麦城;从孔明三气周瑜到南蛮王五次遭擒…一百二十回的故事,在我的眼前浮现出一百二十张连环画。我时而与刘备同桌而食;时而与黄盖烧毁魏军船只;时而与孔明姜维同船前行;时而与赵子龙比武;时而与张飞论棋。我被赵云、关羽、张飞的英勇;周瑜、孔明、姜维的智谋;董卓、吕布、颜良文丑的奸诈震撼了。书中人物的悲欢离合让我牵肠挂肚,一会哭,一会拍掌叫好。我更要学习好汉的义气、信用、厚道,抵制坏人的奸猾、阴谋、失信。

直到今天,我仍然在休息时都不放弃看一些好课外书,让自己的生活不再枯燥、单调。

我知道,读书必须征服他,如果只被书征服,那只是个书呆子。要有自己的感想才行。

我建议每人都要多读书,读好书,但要有好的读书方法,这才能使我们每天的生活多姿多彩。

啊!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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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推荐一本书红楼梦作文

全文共 1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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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当代青少年,理应了解中国五千年的悠久历史,这对我们的学习和成长都是非常有益的。今天我要推荐的这本位居四大名著之首的《红楼梦》就是关于历史的籍。

想必大家都了解过《红楼梦》,它的作者是曹雪芹,又名《石头记》。原著偏向文言文,这对我们这些青少年来讲实属难懂,我要介绍的这本书是青少年版的《红楼梦》,它是由何小陆改编的,虽然是白话文,但其中包括了原著中所有的章节。

起初接触这本青少版《红楼梦》是在我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当时,看到同桌拿着这本书津津有味地看时,我就已经被具有古典美人物的图片吸引了。当这本书被买来后,我仅用了三天课余时间,就把这本书咀嚼了一遍。

《红楼梦》中的林黛玉,是个坦率真诚、才华横溢的贵族小姐,但悲惨到临终前都未能见心爱的人最后一面。贾宝玉是个衔着玉出生的贵公子,具有强烈的反封建叛逆性,始终站在封建主义之外,也许正是书中的两大鲜明的人物,让我对《红楼梦》的兴趣只增不减。

通过三次对青少版《红楼梦》的拜读,我了解到《红楼梦》这本书是以林黛玉因丧母,被外祖母贾母接到贾府拉开帷幕的,主要写了林黛玉在贾府与贾宝玉发生的凄惨爱情故事。也许有人看了《红楼梦》之后,会对先天虚弱、诗化了的才女林黛玉心生怜悯和喜爱。《黛玉葬花》是《红楼梦》的经典片段,林黛玉怜花惜花,她认为落花进入污水会被糟蹋,所以她觉得落花埋在土里最干净,同时才华横溢的林黛玉又对此写了葬花词,以花比喻自己。她惜花其实就是爱惜自己,但鲜花的凋零仿佛让她看到了自己的将来,这也正反映出了林黛玉思想方面的消极。我一度为林黛玉的博览群书、坦率真诚所吸引,但也为她的消极思想和为爱被动所惋惜。

相比而言,我更喜欢书中的另一位女主角,那就是娇艳欲滴、博学多才的薛宝钗。这是继林黛玉之后,另一位对贾宝玉心动的女子。薛宝钗是大家闺秀,举止娴雅,而且精通文学、历史、医学等,涉猎广泛。虽说出身显贵,但衣着朴实,不沉迷于富贵,我总觉得薛宝钗的身上散发着一种与众不同的人格魅力。薛宝钗这个大家闺秀是个识大体的人,她对林黛玉处处忍让,在四十五回之前,因为金玉良姻,林黛玉对薛宝钗多有挑衅,但薛宝钗除了迁怒于贾宝玉之外,便无无礼行为。即使林黛玉的当面顶撞和借机讽刺。这也正让我对薛宝钗增加了好感。

我喜欢《红楼梦》这本书中刻画的每一个鲜活的人物,因为他们的性格特点不同,所以故事就不同。环环相扣的故事以及栩栩如生的人物,仿佛将你带到了大观园中,让你感受悲欢离合的同时,却又让你无法自拔。

这本青少年版《红楼梦》大不同于原著,它采用的是白话文的形式,语言通俗易懂,言简意赅,虽然是改编书籍,但也表达出了曹雪芹在原著中一字一句想表达出的“悲欢离合”。简洁的文字更能让我们了解到故事的所有一百二十回情节。这本书最具特色的一点就是书中几乎每页都有栩栩如生的、色彩丰富的插图,即使是不认字的小孩儿,也能从插图中了解内容。

“《红楼梦》我至少读了五遍,开头当故事读,后来当历史读。”这是我国伟大的领导人毛泽东对其的评价。鲁迅先生也给予了《红楼梦》高度的评价。可想而知《红楼梦》这本书的历史价值。而我认为曹雪芹先生能够以自己和亲人家庭的败落为素材来创作《红楼梦》就是其中的一大看点。这样不但故事真实,而且更能反衬社会现象。

当我读到刘姥姥二进大观园,在宴会上被拿来取笑时,曹雪芹先生描写的每个人笑时的动作以及表情,让我感受到了曹雪芹语言的魅力,不但人物刻画逼真形象,连对话也运用得出神入化,这也正是我们学生应该学习的。

听了我的介绍,大家是否对这本青少版《红楼梦》感兴趣了呢?是否想感受一下曹雪芹语言的博大精深?是否想与林黛玉一同感受“悲欢离合”呢?相信你阅读这本书后,一定会收获满满。不但会对原著产生更大的兴趣,也会对阅读原著起到功不可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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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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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皮的春风挑逗着我凌乱的头发,而我的眼眶中饱含泪水,想有“脱壳而出”的欲望。细眼看,怀里抱着一本《城南旧事》。想知道我因什么而热泪盈眶吗?

那是因为我看见了《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我们渐渐长大,童年也将渐渐离我们远去;我们即将小学毕业告别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担负起生活的责任。

我非常喜欢里面的一句话:“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我们又是多么怕呢!”是呀!多么的矛盾,但我们内心不就是这样的矛盾吗?既想长大又怕长大后生活的坎坷。原本都是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转眼间就变成成熟稳重的毕业生,人生何尝不是这样的矛盾呢?

好想把时间停留住,可它就是这样无声无息地溜走了。散步的时候,日子从我懒散的步伐间跃过;休息的时候,日子从我的枕边流过;写字的时候,日子从我的笔尖跨过;回忆的时候,日子从往事中溜过……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篇小说集,初版1960年。全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与沉沉的相思,感染了一代又一代读者,可视作她的代表作。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它满含着快乐而略带忧愁的基调,多了些辛酸的味道,也多了些阳光明媚的色彩,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

小英子作为一个主要人物出现在文章中,当她发现大人们的良好愿望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时,她天真善良的幼小心灵就愈发显得孱弱。缠绕在文章中那种无往不复的悲剧轮回也就更加令人触目和深省,这也正是本文显得丰富厚重的关键之笔。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我们又何尝不是想念着童年生活中的一切;想把它狠狠地抓在手中,可它却像沙子一样,抓的越紧它溜得越快。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时,总不忘带着一种淡淡的忧愁,但它总会告诫我珍惜时光。我现在把它介绍给你,希望你能从中有所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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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与书的不解之缘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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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分,是一种让人有着幸福的字典,是一种让人有着安慰的话题,也是一种解不开的神奇力量。

我和之间就有着很深的缘分。我本性比较内向,不怎么说话,所以,我迷上了看书。学校里每当下课时,我总喜欢捧着书独自坐在位子上,书中总是有许多悲欢离合,而她们的悲欢离合每一件都牵动着我的神经,让我无法自拔,我总是随着每本书中的主人公,随着他们哭、随着他们笑!我经常会把自己想象成书中的人物,我经历了许多艰难困苦,经历了人生中的酸甜苦辣!吃饭时,我总是在想:啊,我那本书看到第几页了呢?那个小女孩后来有没有得救呢?睡觉前,我总是要先思考一下:早上看的这本书,到底蕴含着什么道理,我以后一定要紧记”。思考完后,我才能安心地入睡!

书,是我的知己,是我的老师,是我的伙伴!它教会了许多道理,让我获得了不少夸赞!小时候,我很早便开始读绘本、童话,博得了早教班老师的好评,和邻里邻居的表扬;上小学,一年级时我已开始尝试读小说、散文、诗歌,参加了许多比赛,获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在,我六年级了,阅读对我来说已经分不开,因为使我作文水平提高,能使我慢慢成熟,能使我变得更加自信勇敢、积极向上,能使我懂得更多道理学会做人!俗话说:“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我的作文常常会得奖,而我的读后感的感悟也变得更加深刻了!

我和书之间就像一股无形的力量,将我们俩捆绑在一起,永远无法分开!我喜爱阅读,因为它能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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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本好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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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的是不少的。但我今天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黄蓓佳倾情小说系列之一——《我要做好孩子》。这是一部适合少年儿童和家长、老师共同阅读的长篇小说。之所以推荐这本书,

是因为这本书给我一种真实、贴切的感觉,就像在写自己似的。

这本书的梗概是: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灵、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纯洁、天真,和家长

、老师做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这篇小说艺术地展示了一个小学生的学校、家庭生活,成功地塑造了金铃、于胖儿、尚海、杨小丽等小学生和妈妈、爸爸、邢老师等大人的形象,情节生动、情感真切、语言流畅,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和浓郁的生活气息,并能给读者思考与启迪。

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她一头卷卷的头发,一脸天真的笑容,让人看不出她是一名四五十岁的大作家,倒像一个亲切的大姐姐。黄蓓佳出版过很多书,主要作品有《目光一样透明》、《我飞了》、《

藤之舞》和《我要做好孩子》等等。

这本书的封面也十分有趣。画的是一个笑呵呵的、胖胖的小女孩,她个子不高,扎个羊角辫,一脸稚气。她背个粉红色书包,抱着一个摞书(本子),像是在往家里走。一个小女孩的天真可爱就淋漓尽

致地出现在我们面前。拿着这样一本书,立刻就会让人爱不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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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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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问我:“你最喜欢哪本?”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你:“当然是《未来简史》啦!”

《未来简史》是由尤瓦尔。赫拉利博士于2017年出版的科技理论巨著。这本书先是讲述了二十一世纪的人类消灭了瘟疫、饥荒和战争后,开始追求永生不老、幸福和快乐的高难度追求。作者尤瓦尔。赫拉利经过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反复分析,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人工智能和生物基因技术正在重新塑造这个世界,人类正面临一个全新的议题。生命本身就是不断处理数据的过程,生物本身就是算法;计算机和大数据,将会比我们自己更了解自己未来,只有1%的人将完成下一次生物进化,升级成新物种,而剩下99%的将彻底论为无用阶级!

我认为,优胜劣汰是历史的必然性,不用担心被淘汰,就像在手机和报纸中,我们选择了手机,报纸被淘汰。在镐子和钻头中,我们选择了钻头,在电子书和实体书中,我们习惯了电子书;也就是说,我们无法进行成为新物种,我们就会被淘汰。也许我们的未来被预测到后,我们就不会那么做了,从而达到扭转未来的局面。但不管是什么,都让我们来应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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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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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我看过很多,有美好向往的童话故事书、有悠久渊博的历史故事书、有青春校园小说、要考试必备的作文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内心强大才是赢家》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编是同悦早教,是海豚出版社出版的,是一套以6~10岁小学生阅读的儿童故事丛书,这套丛书以更全面的教育理念,深入到孩子生活的各个领域,通过简单凝练的语言,帮助孩子理解一些品质,而深入地学习,用生动有趣的故事,引导孩子的思想,让他们在潜移默化中改变。

这书里面很多感人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书里的故事是《剃光头》我被故事里的主人公的举动而深受感动。故事中的主人公罗伯特的同学杰克因得了白血病做了化疗后,头发都掉光了。罗伯特和同学们打算去医院看望杰克,为了不让杰克伤心,他们约定去理发店把头发都剃光了。当他妈妈知道事情的真相后,不但没有反对罗伯特递光头发,还送给了杰克一顶珍贵的帽子。当他们去到医院看望杰克的时候,杰克被他们深深地感动……读到这里,我也被罗伯特的这些举动而深受感动。我懂得了一定要学会去爱,爱自己,爱他人,关心身边人,让自己有一颗善良、怜悯之心,只有这样整个世界才会变得更加温暖,更加美好!

这本书,我觉得非常有用,它让我懂得了要自立,自强,自律,自爱。也引导我学会探索问题、解决问题,体会思考和学习的乐趣。它是教育孩子的一位好帮手。同学们,这真的是一本好书,我向大家推荐它,请大家要翻开它,走进书中的世界,它一定会给你带来做人的启迪和智慧,也一定会让你终身受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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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爱的课外书

全文共 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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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班 艾庆德

星期六的早上,天气格外晴朗。

妈妈给大家煮了我最吃的西红柿鸡蛋面。爸爸妈妈叫我吃早餐,叫了好几次,却发现我迟迟的还没有从房间里出来。妈妈让爸爸去房间叫我。走进房间门口发现我双手托着下巴,趴在地板上,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嘴巴里还发出咯咯的笑声。爸爸生气地把书夺走,我只好低着头失落地走出房间去吃早餐。过了好一会儿,妈妈发现爸爸还没有出来。我走进房间一看啊!,发现爸爸跟我刚才一样,双手托着下巴,趴在地板上也津津有味地看着课外书,真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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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以书为伴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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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颗流星,撒落到我身上,赋予我愿望。我说,请让与我为伴,同我走完这一生。

因为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幸福。

——题记

我喜欢读书,喜欢在书中获取知识!使我知道千年历史;

我喜欢读书,喜欢在书中获取希望!使我能够放飞梦想;

每当在夜籁人静的时候,坐在窗边。顺手抽出一本书,我发现书籍赋予我的,不止只是知识,而是思想的港湾,生存的自信。做人必备的才智和勇气!

读《鲁宾孙漂流记》,结实了一位百折不挠的坚持者——鲁宾孙。我仿佛看到他在小岛上生存之路。

很多人读这本书,知道了危难之时,有的不是灰心。而是更坚强,勇敢的为自己努力。生命属于每一个人,虽然他很脆弱,但有了努力,命运还是在自己的手中!

读《三国演义》,遇见了一位足智多谋的英雄者——诸葛亮。

人们说他是中国历史上难得的“完身完名”的权臣,他从一介布衣出世到成为帝王师的人生,是后世很多读书人的向往;而他的高风亮节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优势后世很多读书人的楷模。看完了这本名著我完完全全的了解了!

读《名人传》,让我了解成为名人的艰辛与勇气;读唐诗宋词,让我与李白一同在诗海中畅游,与李清照一同哀叹时间悲痛;读中国历史,让我知道中国发展到今天的劳累。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灵魂的归宿!我读书,我快乐,因为读书,我不再孤独。没有书籍的陪伴,就像世界上没有太阳,没有书籍的陪伴,就像雄鹰没有翱翔的翅膀。所以我愿与书为伴,拥有太阳飞往梦想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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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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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

——题记

我曾看过许许多多的书,有《夏洛的网》,《草房子》其中,最令我难忘的一本书,那就是《青铜葵花》,这本书是安徒生奖的获得者曹文轩所著,江苏凤凰少年儿童出版社编程出版。

这本书是一部散文集,是由九个小故事组成的,全文围绕着一个女孩葵花和她的哑巴哥哥青铜之间所发生的故事。主要讲的是青铜一家在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和坎坷,但是最后青铜一家都一个个地挺了过来了。最令我叹为观止的是书中描写十分优美,如:只见一地的葵花,一株株皆落尽全黄的花瓣,一只只失去光彩的花盘,低垂着,面朝满是花瓣的土地这正如安徒生奖评委会主席帕奇亚当那所说:曹文轩,用诗意如水的笔触,描写原生生活中一些真实而哀伤的瞬间。我觉得这很适合这本书的情趣。

你们想知道葵花和青铜为什么会成为兄妹的吗?你们想知道青铜一家为什么会挺过一个又一个的坎坷吗?那就一起来读一读《青铜葵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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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这本书真有趣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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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要买还是不要买呢,到底怎么办呢?如果不买又很想看这本,如果买的话又怕被爸爸妈妈发现,怎么办呀!”我的心一直矛盾着。漫画书里有趣的内容吸引着我。我心想:平常我看的都是文学作品,现在看一本漫画书也没关系吧!我决定豁出去了,反正我也喜欢看这本书。我买下了这本书,笑嘻嘻的回家了。

我拿着书回到家,踮起脚尖偷偷摸摸地回到了房间。啊,太好了,终于可以痛痛快快地看书了。一页,两页,我像肚子饿了似的,读着这本漫画书。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 看着看着,我感到很不安,一般我到房间里来,妈妈通常都会进来看一看的,今天怎么这么诡异呢?突然,妈妈叫了一声:"景琦,你在房间里干什么呢!“我吓了一跳,赶紧把漫画书放到背后去。随后,妈妈便走了进来。我说”没干什么,对了,妈妈你进来有什么事吗?“”景琦,吃饭了!你背后放了什么东西?“我觉得瞒不住妈妈了,就把漫画书拿了出来。”原来是在看漫画书呀!可看漫画书也不能偷着看啊,好了,以后我准你看漫画书!“我高兴地跳了起来,大叫:”太棒了!“ 我终于可以看漫画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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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推荐一本书的作文怎么写五年级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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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可以带给我们快乐,也可以教会我们知识,今天,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绿野仙踪》,它出自晨光出版社,是美国的弗兰克·鲍姆写下的世界经典文学名著。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它吧!

弗兰克·鲍姆出生于1856年,去世于1919年,是美国著名作家及剧作家,美国儿童文学之父,自封为“奥兹国皇家历史学家”。《绿野仙踪》主要讲述了多萝茜与她的叔叔和婶婶居住在堪萨斯州大草原上。一天一场龙卷风把她刮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国度——奥兹国。在那里,她结识了几位好朋友:无脑稻草人、无心的铁皮人和胆小狮。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共同合作,历经各种艰辛和困难,遇到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他们凭借着超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终于达成了各自的心愿。

这本书中,作者借自己的生花妙笔,不仅把故事写得生动有趣,而且还把书中的人物、动物等都描绘得栩栩如生:美丽善良的多萝茜,调皮的托托,聪明而幼稚的稻草人和坚持为正义而战的铁皮人。他们都让我明白了:人要坚定不移的朝着自己制定的目标前进,只要不怕困难,在生活中不畏缩,就一定会成功!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听了我的推荐,你是否动心了呢?那就带着你对这本书的期待,与我一起阅读《绿野仙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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