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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书中遨游作文(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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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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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随着年龄的增长,在老师的教导指点下,我也渐渐的爱上了阅读。最近,我就读了几本好书,有《鲁滨逊漂流记》、有能七十二变的《西游记》、还有为民除害的《哪吒闹海》,但是我最喜欢的书就要数帮助百姓战胜邪 恶与困难的《哪吒闹海》了。

本书是一个中国神话故事。在书中哪吒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孩子,是百姓的小英雄,同样也是百姓的好朋友。这本书是在过年的时候我爸爸送给我的,当我爸爸把书拿到我面前时,我就知道我脑海里的知识海洋又要多一位成员了。在之后的时间里,我便天天读这本书,并且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后来越读越入迷,到了最后我连玩游戏的时间也都用来读这本书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觉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是它的中间部分,讲的是哪吒从刚开始不被百姓所接纳的怪物,到最后为百姓们战胜困难换来太平的经历。一天,正当百姓们有的在河岸钓鱼,有的在划船看风景,还有的在河边散步说话聊天……,突然,海面波涛汹涌,一个大浪袭来,害的不少无辜百姓们活活的被淹死。哪吒一看怒发冲冠,原来是东海龙王的儿子又来海上惹事、捣乱来了!哪吒心想也来捣乱也就算了还害了那么多百姓们,实在是不能忍!然后哪吒找来了两件法宝,分别是:风火轮和三尖枪。他带着风火轮和尖枪一下子跳进了海里,三太子见哪吒向他进攻拿起斧头就向哪吒扔了过去,哪吒一个转身扑向了三太子,一枪直接把三太子打 倒在地,三太子看情势不妙,很不甘的逃走了。后来,龙王知道了非常生气!就自己去对付哪吒。哪吒看龙王亲自来对付自己也毫不示弱,用自己的聪明智慧和坚强意志及过人本领,最终战胜了龙王,取得了胜利。从此以后,东海龙王家族成员再也不敢胡作非为,百姓们过上了太平幸福的生活。

那么同学们看了我对《哪吒闹海》的叙述,感觉这本书怎么样呢?我觉得哪吒不怕困难,乐观向上,乐与助人的精神品质非常值得我们学习。这本书也确实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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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书是我的朋友作文600字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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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刘向也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而我想说:书是我们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四年级的一天,我在上学的路上捡到了一本名叫《格林童话》的书,我翻开来一看,竟然被里面的童话故事深深的吸引住了,于是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直接装进了书包。到学校后,我就迫不及待地拿起那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了起来,马上就沉醉于其中。我想,我对书籍的兴趣大概就是从这一刻开始的。

上课铃响了,老师走了进来,教室里忽然鸦雀无声,仿佛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可我仍然陶醉在童话世界中,结局可想而知,我被老师给骂了个狗血淋头。接下来上课的时间里,我根本无心思听老师讲课,心里早就向着我的《格林童话》。

我就静静地等着下课,思想却早已和故事神合了。似乎这节课比往常都长。

下课的铃声终于打响,我又迫不及待地拿起那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我发现教室里鸦雀无声,于是我抬起头来扫了一些。天哪!整个教室就剩我一人,怎么回事?原来这节是我向来最喜欢的体育课,我竟然……我快速的奔向操场,气喘吁吁的我自然少不了体育老师的一番责备和处罚,但我心中还是乐滋滋的。这大概就是宋濂所所的“以中有足乐者”吧。

放学后,回到家中,我躺在沙发上看起了那本《格林童话》,如贪食蛇般。爸妈下班回到家后,站在门口吃惊的望着我,大概是从来没见过我主动地拿起书来阅读吧。妈妈乐呵呵地问我:“太阳打西边出来啦,我们家宝贝也开始主动看书了?”

我瞅了她一眼,只微微笑着,继续沉浸在我的世界里。

往后的日子里,我与书结为好朋友。并时常陪伴着它,它也时常陪伴着我。因为有了它,我的人生换发了光彩,让我在往后的生活中少了几分悲伤,多了几分快乐,少了几分埋怨,多了几分豁达,少了几分稚气,多了几分成熟!

感谢你,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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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为书狂初三作文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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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良师益友;书,是我饥饿时享受的丰盛晚餐;书,是我寂寞时陪伴我的好友;书,在我少年时代对我循循引导,将我引入正确道路,让我懂得许多深刻而又耐人寻味的哲理。

“妈妈,书!”这是妈妈记录在我的成长册里我说的第一句话。那时的我,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虽然我不识字,但我还是喜欢看着图片,幻想着故事里的情节。“咔嚓”一声,我一副小大人的模样,被家人用照相机拍摄下来了,成为永恒的瞬间。

长大的我,已经认识许多字了。一天,我去雅玲家,雅玲家还真是书香阁第,我找了许久才找到一本我没“啃”过的《三国演义》,于是,我迫不及待地带这个新朋友回家了。

“姚岚,把门关上,怪冷的。”妈妈对我说。“哦。”我漫不经心地回答了一下,继续沉浸在《三国演义》的世界里。过了一阵子,妈妈见我没动静,便催我:“快点啦!”我雷打不动,岂能那么容易放下心爱的书?“你别催我,等我把这一小节看完了。”我的口气里带着厌烦。老妈见我那么痴迷,吼了起来:“老妈跟你说的话,你没听见啊?找扁啊?”声音估计超过了100分贝。尽管我心里一万个不情愿,但我又放不下书,只好一边看书,一边关门。突然,我喊了起来:“啊!”原来是我的手指被门夹到了,疼痛感立刻刺激我的大脑,把我从《三国演义》那精彩世界里硬拽回来。Oh my god!皮都掉了一层,鲜血只往外渗。妈妈连忙拿来创可贴贴在伤口上,才止住血。老妈教训起我来:“叫你做事小心一点,不要三心二意,看看!都是书惹的祸,手指被夹到了吧?”说完,用手指刮了一下我的鼻子。

哎,在我的世界里,看书的时间总是不够!爸妈催我睡觉的时候,我总是说:“只剩下最后一点点了,让我看完吧!帅哥老爸,美女老妈。”为了多争取点看书的时间,我总是昧着良心这么讨好地说着。有一段时间,我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看书的时间那么少,后来才知道,是我把自己的感情都融入到书中的世界里了,所以才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

书!不是我的生命,胜似我的生命。我与书不做好朋友,而是要做更好的、更亲密的终生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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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在书中找亲属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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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幻想前世为佛前一朵金莲,不染纤尘却又贪恋于红尘烟火。今世为人,穷极一生学一份慈悲,悟,何为真佛。

悟空在五指山下修行五百年,方得随唐僧西渡。一路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三打白骨精,大闹盘丝洞,磨炼其心志,可见其勇敢;头顶金箍,收敛心性,甘愿护唐僧周全,可见其慈悲;是非分明,不被伪善所囚禁,可见其率真。

本为石猴,却尽有佛祖本色。

我比他幸运,不需要那暗无天日的五百年,也摘下了受制于人的金箍。只身一人行于人世,他学佛,我学他。

也曾身入歧途。心比天高,认为学习皆是无关紧要,大概真的没有吃过什么苦头,对于上课总少了一份崇敬,就算老师讲得声嘶力竭我也只关注那些不经意的错误。当我突兀的笑声在宁静的课堂里充满嘲讽地响起来,我接收到了老师愤怒而不解的目光。那时年少,不懂何为伤害,竟然就那么睁着黑色的瞳孔和老师对视,神态无辜。就像孙悟空大闹天宫那样破开重重阻挡,给人心灵至深处来个致命一击,还可以嘲笑地说你们怎么这么弱。殊不知最可悲的永远不是被伤得最重的,而是给人伤害的那个。

这时,走错路的悟空遇到了他的如来佛祖,给了他用来想清这一点的五百年。

五百年于我不长,就一个暑假,六年级的我升入初中后便正式踏上了取得真经归的路途。班主任像唐僧,把孙悟空从自闭的五指山下救了出来,对于班上一些强盗般的学生永远是舍不得放弃的。冒着九九八十一难的危险也要让妖怪迷途知返。同时总能在孙悟空顽劣时给予他最沉重的打击。

所幸,误入歧途过的孙悟空并没有扰了本心,我还是那个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孩子。八十一难不好度,孙悟空也会解不开数学题,也需要面对忽上忽下的成绩,也要为体育测试每天练跳绳,也会在友情里忽冷忽热不知所措。

甚至可以说,悟空的勇敢是生活逼的。

有些事情无可退避,比如升旗仪式的演讲稿偏要一朗读就笑场,丝毫不懂何为庄重的我来读。站在秋天乍暖还寒的风里,我突然发觉,我渺小得像那一片瑟瑟挣扎了一阵,最终还是黯然落下的秋叶。

内心挣扎。然则无果,即使我有那么浓重的忧思,还是站上了冷风吹拂的升旗台。淡红色的稿纸却似随时想离开属于我的手的束缚。

我知道我必须开口,这是我的责任。我的声音通过话筒传播到风里,习主席的治国新标在自己耳边振聋发聩。像孙悟空大闹天宫时那般骄傲。

孙悟空勇敢了一次,所幸成功的信念是强大的。

慈悲源于本心,看到衣衫褴褛,动作畏畏缩缩,仿佛被生活打击透了的老人或小孩,不论真假,总会有一种本能的不忍心。就像我再也不在上课时随便走神。修行路走到一半,原来让别人难过和失望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

很奇怪吧。

孙悟空勇敢、慈悲、正义,所以他可以由行者蜕变成大圣,成为真佛。

我于《西游记》中遇见他,他一路伴我于取得学业真经的路上,守护我本心,教会我勇敢,我将毕生的梦想寄托在他身上。

我敬他为长者,是我在万卷中寻寻觅觅,最终给我启示的那个,是冥冥之中的另一种精神世界。

我成不了真正的佛,我不想归西,也做不到放弃人间情爱,但真佛在我心中,不能普度众生,却可度我。让我在社会的淤泥中永远不染尘埃。

生命之上,需虔诚。佛法不朽,敬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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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书才精彩初三作文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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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地翻开,捏住书角,细细的品味书中的味道。书香如一坛老酒,醇馥幽香;如一杯清茶,清冽芬芳;如一杯清水,虽索然无味,但有益于身心。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在当今高速发展的时代,没有书带给我们的营养,没有书给我们带来的精神食粮,我们不会有丰富的知识和过硬的技术,正是无数的作者用他们的笔,传播出各种各样的知识和技术能让我们学习与运用。

通过读书,我们懂得了“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的治国道理;通过读书我们了解了刘胡兰“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英雄事迹;通过读书,我们理解了司马迁“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人生追求。阅读,让我们了解更多,懂得了更多,它教会了我们用知识来武装自己的大脑。

一个下午,我坐在椅子上阅读曹文轩的《大麦地》。字字句句如清水,将五脏六腑涤荡得妥帖舒畅。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笼在了书页上,文字的构建的美妙意象和感觉瞬间渗入全身,心在字里行间跳跃飞舞,喜悦漫溢出来。窗外,天蓝如洗,云作奇峰,这景被窗户框成了画,清新至极。因为阅读,匆忙枯燥的时间被文字的墨细细地研磨了,书香适意怡人。这个下午也变的安静美好,有了无穷的回味。

当我在追寻梦想的路上跌倒,事事不如意时,我总会想起书中的:“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想想古往今来,多少风流人物在逆境中坚守自我,相比于他们,我这点痛又算得了什么。这十几年里,书一直陪伴我成长,并教会我点点滴滴做人的道德,使我在青春这条道路上越走越宽。

阅读走进我的青春,改变我的青春,丰富了我的青春。与书为友,我将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比别人看得更高更远;与书为友,我将展翅翱翔在蓝天之上,搏击长空。热爱读书吧!让书香来净化你的心灵,因为它会使你的青春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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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五年级推荐一本书优秀作文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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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力量的源泉,智慧的翅膀,生活的方向盘。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聪慧。我就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一部儿童小说《秘密

花园》今天我就把它推荐给大家。

我推荐这本书的原因是在这本书里我学到了:要改变自己的人生,要靠努力,要靠自信。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故事的主人公是玛丽是个任性霸道的怪孩子,但是她经历了许多事情之后从一个瘦弱阴暗、自私自利的怪孩子,到开朗活泼、关爱他人的好女孩——玛丽完成了人格的升华。在她身上,许多原本不为人知的优秀品质也被挖掘和展现出来,宛如一块落满灰尘的翡翠,经过雨水洗礼之后,渐渐闪现出人性的光辉。

在读这本书之前,当我看到题目时,就感到了神秘感。当看到玛丽的父母被瘟疫带走时,我也感到了淡淡的悲伤;当我看到辽阔的荒原时,我的心情就变的非常宽阔;在看到玛丽在种植球根、蝴蝶花等植物时,我感到非常新鲜有趣;在看到玛丽对身体虚弱的克林说呼吸新鲜空气的好处时,我感到周围仿佛有许多的清新空气,令我心旷神怡;当我看到克林在玛丽等好朋友的帮助下身体慢慢康复时,我在心里默默为他祝福;当我看到通过他们的不懈努力,终于唤醒了沉睡了十年的古老花园时,我的心情是多么欢乐呀!

《秘密 花园》就是洞悉成长秘密的金钥匙,玛丽正是再次得到了的成长。读完了故事你一定可以在心里开辟出一座属于自己的秘密

花园。那里一定是百花齐放,幸福永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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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关我与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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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午后,一杯清茶,一本自己所钟爱的,便可以享受一下午的惬意时光,使整个下午变得安静,并有了无穷的回味,这是我对书的钟爱。——题记

在“乱花渐入迷人眼”的阳春三月,我们携手。

小时候,总喜欢手捧一本连环画坐在阳台旁,吃着自己喜爱的零食,享受有书香气息的美好时光。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告别了连环画,又接触了《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便又走进了那片属于自己的童话天地,认识了白雪公主,善良的小矮人,海的女儿……我被童话故事中那些多姿多彩,奇思妙想的精彩故事所吸引,久久不能自拔。童年的生活是美好的,因为有书的陪伴。

在“荷叶才露尖尖角”的艳阳六月,我们共进。

后来,告别了童年生活,走进了中学的校门,童话故事陪伴的日子在渐渐地离我远去,消失得无影无踪。那时的我,又开始接触《四大名著》、《青年文摘》,各式各样的杂志等,只记得,总喜欢午后一个人坐在草坪上,手捧一本自己所钟爱的书籍,贪婪的享受着。那时的天很蓝,空气中弥漫着文学的`气息,总让人欲拔不能,只想永远的沉浸在这样的日子中,害怕时光消逝……那时的我,用书籍来填充那些空虚的时光,生活变得充实,有了回忆。

在“无可奈何花落去”的金秋九月,我们相约。

明天,我即将毕业,将带着对昨日的无限留恋和对未来的美好憧憬进入高中,一切都是新奇而又美好的,明天我将在书籍的海洋中遨游,品味不同的文学经典,体验人生百态。

我们曾携手共进过,我们将相约在这个秋季,书,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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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记一次买书的经历500字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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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诗人杜甫曾经写过这样一句诗: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确如此,每次读书都让我感觉非常快乐,而且还能学到很多知识。我喜欢看书,也喜欢和妈妈一起去书店买书。下面就让我介绍一次我在姥姥家买书的经历吧!

那天,妈妈、姥姥、表姐、表妹和我一起去了智源书店。那里的书可真多呀!有童话类、寓言类、故事类、漫画类和科学类等等。一进门,我就被好几个书架的书吸引住了,真是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我和表姐、表妹都赶紧去挑选自己喜欢的书了,好像不及时挑选出来,那些书就会被怪物吃掉似的。我走过一排排书架,仔细盯着那些书名,突然,我看到了一个很奇怪的书名:《一只想飞的猫》。一只想飞的猫?猫怎么会飞呢?我觉得太奇怪了,就非常想把这本书买来读一读。后来,我又看到了一本书,叫做《中国古代神话故事》,书里的故事特别吸引我,还有很多美丽的插图,我觉得我有必要了解一下神话故事,就决定把这本书也买回家。这时,表姐和表妹也都选好了她们要买的书,表姐选的是《朝花夕拾·呐喊》、《收获成长的金秋》和《骆驼祥子》,表妹选的是《安徒生童话》。

我们结完帐之后,带着新买的书高高兴兴地回家去了,这次买书让我觉得非常开心,我一定要回家把这些书好好地读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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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以一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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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草房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主要讲的是桑桑、纸月,杜小康等人在油麻地六年的小学时光。

在这本书中每个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例如:杜小康,他从一个富家天之骄子滑落到学校门口摆小摊、放鸭子养活家人的穷人子弟。虽然他们家变得非常可怜,但他在桑桑有困难时,把他仅有的财产——五个双黄鸭蛋给了桑桑。他是用他那幼小的肩膀来承担重振家业的大任。生活的不幸并没有让他灰心丧气,而是用坚韧不拔的精神撑起家庭,因为他助人为乐的精神让桑桑感动,桑桑就卖了鸽子,把卖鸽子的钱给了杜小康,让杜小康渡过难关,让他和桑桑的友谊之桥变得更加牢固更加宽大了。

这本书它体现的就是大爱。桑桑和杜小康之间的爱是大爱,秦大奶奶为救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大南瓜,而险些丢了性命也是大爱。他从一个破坏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坏人变成一个保护油麻地小学的人,都是因为大爱的伟大,在生活中处处都有爱,很多人就像秦大奶奶一样被爱感动,成为一个愿为社会服务的人。

这本书不仅处处体现着人性美,而且优美的句子也很多,特别是描写油麻地的时候,让人一看就感觉到自己身临其境,在描写油麻地小学的环境时,我知道了油麻地小学是一个四面是河的地方,校园里还有菜地和花园,简直像一个世外仙境一般。这本书的封面也特别好看,封面上是几个孩子坐在麦堆上,特别的淳朴自然。

这就是我向大家推荐的一本书,你是不是心动了呢?心动不如行动,你也赶快来买一本读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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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怎么写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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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如一把金钥匙,为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书,犹如一个指明灯,让我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看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充满智慧的老者交谈。今年暑假看的书让我受益匪浅,让我的暑假变得充实,是我的暑假充满了很多知识和道理。

这本书的名字是《孩子,先别急着吃棉花糖》。这本书的名字和封面深深的吸引了我,我好像被施了魔法似的,迫不急待的翻开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小学生珍弗妮,她家境不错,衣食无忧,但跟同龄女孩一样,对学习和生活有着不少抱怨。父亲乔纳森事业成公,但平时很忙。为了帮助珍弗妮快乐成长,他给珍弗妮讲了一个个富有哲理的小故事。他的努力让珍弗妮有了很大变化,让无形中养成了一种好习惯。

看完这本书后,不仅书中的`主人公珍弗妮有了很大变化,我也收获了很多人生中应有的好习惯,比如:如何提学习的动力,如何建立自信、如何掌握时间、如何管理零用钱、如何让自己达成目标怎样守护友情等等一系列的人生道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不要遇到困难就抱怨,要让自己变得更加快乐,不气馁,更是要管理好自己,成为一个心中最完美的自己,最坚强的自己。

这本书中还有一篇文章让我很受益,就是这本书的前言—《给成功一个甜美的支点》。这一篇文章让我明白了在成为的道路上,我们会面临无数的选择。每一个选择背后,都有着无穷的诱惑。有时候,一个简单的选择都会影响你的一生。成功只青睐有准备的人,千万不要等到幸福来敲门时你才发现自己忘记给门安上把手。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行一步,从现在开始培养自己成功的习惯和品格,你就能在成功的路上走的更稳更远,让你的好习惯好品格帮你插上翅膀,铸就梦想的基石。

这,就是我给大家的推荐,你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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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父与子吃饭看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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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妈妈刚把饭菜端上桌,爸爸拿起筷子准备吃,妈妈左看看右看看对爸爸说:“儿子去哪里了?”,爸爸抬头看了看说:“我去找找。”

爸爸走到客厅里、来到院子里转了一圈没找到,便上楼走到儿子的房间门口,还没进门就听见一阵阵嘻嘻的笑声,爸爸想:儿子在干嘛,这么开心?打开门一看,儿子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漫画,不时发出阵阵高兴的笑声。爸爸笑着说:“宝贝,看书好认真啊!不过吃过饭再看吧。”儿子这才觉得肚子饿了,便下楼洗手吃饭,没有发现爸爸没跟上来。

妈妈和儿子坐在餐桌旁左等右等,就是不见爸爸下来,便对儿子说:“爸爸喊你吃饭,你下来了,爸爸又不见了!快去叫你爸爸吃饭。”

儿子刚跑到二楼就听到爸爸一阵阵开心的笑声,不由自主地笑了,推门进去就和爸爸一起看书了,而且两人不时地说着什么,完全忘记自己上来是干什么的。

妈妈在餐厅等了半天就是没见父子俩下来,就好奇地跑到儿子的房间,看到父子俩正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书,转怒为喜:“真是爱看书的一对父子啊,吃过饭后我们一起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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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左右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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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扩充我们的知识面,让我们获得更多知识,并获得一种身心上的愉悦,快乐。每个人肯定都会有各自喜欢的书籍,我喜欢的书,就是这本杨翠的《镜子里的猫》。

这本书获得了以曹文轩写的《青铜葵花》而命名的青铜葵花奖。主要讲了一个叫七月的小女孩不经意间进入了一个小房子,那个小房子里有7只猫还有1个晶莹剔透的镜子。七月照了照镜子,却穿越到了另一个世界!那里有透明人,有柜子精灵,甚至还有魔法!在那里,一位名叫庄先生的人收留了七月,于是七月就开始了她的奇幻之旅。但在文章最后,柳树婆婆告诉七月,庄先生其实五年前就死了,只不过他在用他的灵魂招待七月,就在这两天,他准备和这个世界告别了。这一消息对于七月和庄先生家里的其他人犹如晴天霹雳。但他们坚持了下来。到最后,七月再次找到了那个有7只猫的小房子,照了照镜子,就回到了原来的世界……

这本书拥有着巨大的想象力。从刚开始“照一下镜子,穿越时空”到“发现这个世界还有魔法”最后“再穿越回去”整篇文章绽放了文学界最美丽的花---想象力。就连外国读者看到这本书后,都不禁赞叹:“这就是中国想象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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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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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么熟悉的字眼!记得歌德曾经说过:“阅读了一本好书就好像与一位高尚的友人谈话。”在人生中一直陪伴你的不是朋友,因为朋友不管怎样都会离你而去,而书才是可以陪伴你的最佳选择呢。

与书为伴,书将赐予你无穷无尽的知识。还有无论对待什么事物都会抱有一种认真的态度,绝不会因为那件事对你来说没什么用就不去做了,那是最为愚昧的。在与书为友的日子里,我的视野一度的被开拓了,情操亦都被陶冶了。不带礼物、不邀游伴就可以去拜访这位知识渊博的老朋友呢!向它请教它所知道的一切问题它都会十分乐意的帮你解答,直到你最终解决了问题。与书为伴,书将驱走你的疲倦,把自己最好的一面献给你。

读三国、水浒,领略英雄的豪气。品岳飞、杜甫想救国却无能为力只能空等着的无奈。辨秦桧、童贯,识别他们的奸诈狡猾的本性,并且痛斥他们对社会的危害。看荆轲刺秦王,豪气冲天的荆轲留下了时刻令人心痛的名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年的水池的水依旧寒冷不已,至今还没有变。感范仲淹在岳阳楼上发出的千古悲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书中带给我的乐趣是无穷的,这就是我自信心的一大源泉。与书为伴,书将使我们常怀感恩知之心,不再因为莫名的小事就发牢骚。书在跟随我们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逐渐的净化我们的心灵,使我们变得更加高尚。与书同行,书将使我们改变所有不好的态度,在人生上决定的作用是无与伦比的。书是美好的,幸运女神总是眷顾所有手里捧着一本书的人,坐而论道的人是绝对不会成功的。书到用时方恨少,只有在平时好好积累关键的时候才会达到文思泉涌。无论时代如何的变迁,我与书为友之心永远不会改变。因为——与书为友,其乐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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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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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看书能够令人忘记全部忧虑与苦恼。在上幼儿园中班的情况下,我也把一、二年级的必读书给看完了,三年级的情况下,又把四、五年级的必读书一扫而光,长时间的学习习惯要我练成了一副好进行,还我明白了来到很多专业知识。

有一段时间,我的培训机构非常少,除开工作我基本上一天到晚都窝在家里,扑在沙发上,边上放着的,是一叠叠书,我很喜欢手机看书,尤其是世界名著:《红与黑》、《羊脂球》、《双面人》。富华书店那标着“世界名著”的铁架子旁,常常看到我的影子。

还记得一次看书的短故事:一天,我还在富华书店看那本沈石溪的《鸟奴》,突然,广播节目里响起來将要闭店的通告。我那时候想:也有15分钟看书的時间呢!再看一小一会儿吧!看见看见,书使我忘记了一切,被书里的“老毛”打动了。一盏灯灭了,我没发现;两盏灯灭了,我还是没发现……

“嚓”,书店忽然深陷了一片黑喑,我了吓一大跳。“有人吗?”害怕的询问道。没有人回应,仅有书店里空落落的回音在逐层萦绕。

回来好长时间,.我被书店老总发现。

嘿嘿,很搞笑吧!我与书的故事也有许多 !如今不多说了。我喜欢看书,只愿,这一习惯性能维持下来。给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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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第一次洗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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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有过第一次做某事的经历。别人的第一次都是一次尝试、探索,而我的第一次尝试却是洗。什么?洗书,到底这么回事?有很多疑惑的声音,下面我来为大家一一解答吧!

那天,我窝在沙发上,一只手碰着一本书,一只手拿着果汁,津津有味地边喝果汁边看书。当我翻页时,手抖了一下。果汁在我的书上安了家——一朵特大号的、娇艳欲滴的、盛开得十分灿烂的“万寿菊”。菊花开得挺好看的,可是呢,我的书可嫌弃了。我也看不下去了,便开始想如何清理这朵“菊花”。我左思右想,认为床单、被套、衣服、裤子都可以洗,那书也可以洗吧!

于是,我匆匆跑进卫生间。拧开水龙头,把书浸泡在水里。等我把书完全浸湿以后,我在手上抹了一点点洗手液在书上轻轻地搓、揉。结果有很多很多的纸屑渣渣掉下来了。我便立刻停了下来,又用水浸过来浸过去。然后,马上把书急匆匆地放在阳台上阳光最最充足的地方晒。我这才想到书是不可以洗的啊,怎么突然这样糊涂呀。

我的书晒干后到处都是皱巴巴的,字迹也都不清楚了。就连那难看的“菊花”也没有洗掉,唉!

这就是我第一次洗书的经历,大家知道为什么了吗?后悔啊!我这奇葩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洗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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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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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高尔是一个推销员,他为了帮父亲还债而被迫每日辛苦工作,甚至还想要送妹妹去音乐学院学习。他那薪水使他受到了全家人的尊敬。

一天早晨醒来,格里高尔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虫,于是,噩梦般的命运降临到他的头上。没法工作,不能赚钱了,全家人对他的态度发生了巨大的转变。没有人为他请医生,家人都憎恶、嫌弃他,最后他孤独地死去了。

这是奥地利作家弗兰兹·卡夫卡创作的中篇小说《变形记》,卡夫卡被誉为现代派小说的鼻祖,被公认为是具有病态才华的世界文坛巨匠。

这篇小说将现代文学与寓言融合在一起,具有二十世纪文学创作的一大显著特点,寓言化。作者用夸张的手法、巧妙的题材,刻画出一个小人物的悲剧人生。使得《变形记》成为其系列作品中最精彩、最典型的一篇。

格里高尔睡的房间拥挤狭小,象征了压迫、禁锢人们的社会;格里高尔的身体变了形,而当时那个世界当中的人,不是身体变形,却是心被扭曲、改变。在这种黑暗的社会中,格里高尔体会到的世态炎凉,与世界上千千万万人所体会到绝望比起来,只是九牛一毛。而格里高尔的死亡,也是那些生活在底层的小人物结局的缩影。人们追求钱财,一切甚至是亲情都被金钱踩在脚下。《变形记》在表面上显得十分荒诞,卡夫卡正以这种描绘的手法,揭示、暴露了当时社会对人的摧残,反映了生活在世界上的很多人的无奈与悲哀。卡夫卡让当时世界中扭曲的灵魂得到了全面的展观!

《变形记》还有更多奇妙的思想与深刻的道理,希望你们也去其中探索一番,欣赏这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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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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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明天又要数学考试了。”我抱怨地说,“要是能跳过明天的话就可以玩了。”想着想着,渐渐地我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起床时,我看见桌子上多了一本看起来很古老的。我马上跑过去拿起来,“不就是一本看起来很古老的书吗?”我嘀咕道。我翻开书的第一页,突然,出现了一个满脸皱眉的老爷爷,他慢悠悠地对我说:“我是时间爷爷,听说你想要把时间过得快一点,是吧?今天,我就帮你实现这个心愿,你只要在书上写出你想要到哪个时间段,就可以到达那个时间,但是,记住你写过的时间,只要写下,就永远回不去了。”听完时间爷爷的话,我心里开心极了。对这本有魔法的书更充满了好奇。

“那我先跳过什么时间呢?”我纠结道,“对了,先跳过今天早上的数学考试,到和小伙伴们编花绳的时候吧!”于是,我在书上写了“到今天和小伙伴们编花绳”果然,过了一会儿,我就到了“今天”编花绳,“今天”我玩得很开心,因为不用考数学,只有开心玩的时间。可是,明天又要上学了,对了,我要穿越到大学时,看看我考了哪所大学,我在纸上写了“大学时代”四个字,没过一会儿,我来到了我的大学时代,我找到了那个我,原来,我考不上大学,在农村种田,我觉得在农村种地好辛苦,我被火辣辣辣的太阳烤黑了皮肤,我每天都要在田里工作10个小时,好累好累。谁叫我小时候读书不好好努力,只想着玩,我后悔了。

看完大学时候,我又在纸上写了“成人时”,到“成人时”到那里我带着孩子干着沉重的农活,而隔壁家因为孩子是大学生,运用在大学所学到的知识科学种田,既轻松又高产。我又想看看我老时长什么样,于是,我就在纸上写了那“老年时”三个字。到那时,我病重了,走路要用拐杖,心里却在后悔少年时没有好好读书,想改却来不及了。终于,我走到了生命的终点,这可吓坏我了,脸上有一颗颗汗水,吓“死”我了。

“乐榕,起床啦!”妈妈说。原来是一个梦,我以后一定要珍惜每分每秒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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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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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小学一年级到现在我看过许多课外,有:《做个有魅力的人》、《做个自律的人》、《做个受欢迎的人》、《同桌冤家》、《第一是我的》……而我在这些书中最喜欢的是《同桌冤家》这本书,它的作者是伍美珍,《同桌冤家》这本书是由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这是一本很有趣的书,在我的心情不好时,一看这本书,总是让我乐开怀!

这本书有四大主角:阿呆,一个呆呆的胖子,长得像早熟的冬瓜;咪咪,聪明的小妞,是阿呆的同桌;兔子,一个书呆子,总爱恶作剧;惜城,一个干瘦的男孩,所有的变态言论都出自他口。

在这本书里,他们是同桌也是冤家,在他们身上天天都会发生稀奇古怪的事情,有时他们在打闹,有时他们在玩耍,有时弄得“两败俱伤”,有时因为小事情伤害了同学之间的友谊,我认为他们应该好好相处,互帮互助。这本书告诉我:同学之间不能以大欺小,要学会去理解别人,我们要珍惜身边的朋友,让我们快快乐乐的体验校园生活,做一对快乐的同桌。

这本书物美价廉,如果打动了你,就去买一本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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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书虫旅行记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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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琳

2019年9月2日我变形了

晴空万里的早晨,温暖的阳光照到我的床边。我和往常一样打了个哈欠,伸了伸懒腰,擦了擦留在嘴角的一点口水。瞧,对面镜子中的自己,竟然吓了我一跳。我的身体变成了黑色,更奇怪的是我竟长出了一双翅膀。我的嘴巴变得十分贪吃,见什么吃什么,身体不断地膨胀,仿佛感到我是一位巨人。

2019年9月10日我想去看看

“世界这么大,我真想去看看。”听到了这则的新闻,我兴奋不已,是啊!没有梦想,何必远方?我张开翅膀向窗外飞去。一路飞过了城市,来到了静寂的乡村。那乡村的景色犹如一幅美丽的画卷,如诗如雅韵一般舒畅。我飞累了,便停在了一棵大树上休息。

2019年9月30日牛肚子里的旅行

领略不同的风景,感悟不同的心情。我在大树上休息了几天时间,就决定要去另一个地方看看。正在我拍动翅膀要飞走时,一条大麻绳拍着我。“啪”的一声,我摔倒在草地上,打得我全身发疼,根本起不来。最可怕的是那头牛居然张大了嘴巴,把我和草一口吞到了肚子里。

我和草像坐过山车一样,直接滑到牛的第一个胃里,让我玩的可嗨啦!兴奋地又滑过第二个胃和第四个胃。

突然,我碰到了司机马克奇先生,他对我说:“一定要到火车站坐火车才能过去。”我问先生:“您怎么在牛肚子里工作?“那是因为我被牛吞到了肚子里,在这里建了个火车站,这是通往出口的路。”马克奇先生无奈地说道。

我乘着马克奇的火车,经过了连绵的群山,领略过了美丽的西西比河。一路上我兴奋极了,安全到达了终点啦拉力站。正在这时,一阵大风吹过,把我吹出了牛肚子,我怎么都回不去了。

在牛肚子里旅行真有趣,我还想再去一次。

啊,乡村牛肚子里旅行真好玩!

奇,奇,所有发生的故事,都来源于我的中,我想变成一只小书虫,体会书中的自由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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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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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架上,有一本厚厚的《西游记》,这是妈妈从网上给我拍的,作为五岁的生日送给我。怀抱着那本书,闻着淡淡的墨香,抚摸上书精美的插图,我满心欢喜,爱不释手。

那时我还小,还不能认识很多字。每当睡觉前,妈妈总会从书架上小心翼翼地拿出这一本《西游记》,认真地给我读里面的故事。她时而皱起眉毛,神情严肃,似乎是书中的唐僧师徒被妖怪捉住了,时而她又舒展开眉头,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又似乎是孙悟空捉住了妖怪,解救了唐僧。时间渐渐过去,我听着那些有趣的故事,我甜甜地进入了梦乡。,我识字了,便自己读起了这本《西游记》。原先第一次,我看见了这本厚厚的,满页都是密密麻麻小字的书很是抵触,但只读了不一会儿,孙悟空的机智勇敢、神通广大,唐僧的执着信念、慈悲善良,猪八戒的憨厚可爱,沙僧的忠厚老实,将我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仿佛跟随着唐僧一步一步走在取经路上,跟随孙悟空降妖除魔,除恶扬善。

三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看《西游记》,看到了白骨精变成一个人。孙悟空火眼金睛辨出他是妖怪,便打死了他。可唐僧却以为他滥杀无辜,说什么也不要他。孙悟空含着眼泪离开了师傅。读到这里的时候,我的眼泪在眼中打转。神通广大孙悟空遭到了师傅的冤枉,依然心里念着他的师傅。这是怎样的坚定执着呀!保护着师傅西天取经,这是他的义不容辞的责任。总是遇到再大的困难,他也要把这一任务进行到底。看到孙悟空,我也想到了自己。我要像孙悟空那样习得一身本领,更要学习他的坚定执着,他的尽职尽责。

同学们,《西游记》是四大古典名著之一,是我一生挚爱的书。希望你有时间一定也要读读这本书。你一定会被里面的精彩的故事所吸引,也一定会被里面的人物形象所感染。因为我每一次读它,都受益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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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山岗虽无言,常读便是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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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生活多年的村口,有一处小山岗,巍峨险峻,连绵起伏,晨曦之时,朝霞洒落山岗,染成红橙色,傍晚时分,与天边晚霞交相辉映,衬出一片淡粉色,正是这处不起眼的山岗,让我读出了人生的悲欢离合。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爷爷欲远行,奶奶陪伴爷爷走到山岗处,山岗在月光的映衬下,一片碧绿。月亮似一艘小船,孤寂地挂在一望无际的黑夜中,月光的清辉似水在田野里流淌。薄薄的轻雾如纱一般漂浮起来,四周朦朦胧胧的,让人仿佛走进一个梦幻的世界。突然,从梧桐树深浓的枝叶中,传出一声可怕的嘶鸣,尖利而短促,打破了这孤寂,朦胧的夜。到了分别之时,奶奶望着爷爷离去的背影,用衣袖擦着眼角,生怕爷爷回头还看见她噙着泪水。奶奶回眸一望,猛然看见那轮缺月,心里嘀咕着:分明昨日还是圆的……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自爷爷离家至今,都没有与家里有过任何一次联系,爸爸也已长大成年,怀着一腔热血,想要去城里打拼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奶奶送爸爸去到山岗,山岗一片落叶,呈现出金黄色,天气阴沉,乌云密布,似要下雨,奶奶目送父亲的身影逐渐消失在山岗中,也转身走向山庄,多年后,父亲常对我说,最难忘的便是那个孤独的背影,那座静默的山岗。

父亲已在城里站稳脚跟,曾多次提出要将奶奶接过来,可奶奶执意不去,一定要留在这片山庄中,就如同这片山岗一般,任凭风吹雨打,却也雷打不动,就静静的伫立在这里,默默坚守着什么,暗自期待着什么。

去冬,我们一家回去看望奶奶,临走之前,奶奶执意要送我们去到山岗,这天,阳光明媚,洒落在雪白的山岗上,反射出一束束刺眼的光芒,奶奶早已鲐背之年,稀稀疏疏的头发上带着她视若珍宝的发箍,脸上的皱纹如一条条毛毛虫,脸上布满密密麻麻的斑点,她笑起来,还是如沐浴阳光般灿烂,却只剩下零零散散的几颗牙。她就那样立着,如同多年前那个夕照的傍晚。

山岗虽无言,可它却见证了奶奶坚韧的一生,是它让我读懂了:那些爱与温暖,总是分外匆匆,转眼即逝。是山岗在无声之中告诉我: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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