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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原文结局(实用20篇)

安徽卫视的《门第》屡创收视纪录,在网络视频中也是排行榜第一名的“头牌”热剧。该剧的原著,也因此成为关注的焦点。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原文结局,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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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小说田雨结局

全文共 1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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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是都梁创作的长篇小说。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亮剑小说田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亮剑小说田雨结局:

田雨:李云龙第二任妻子,上尉军衔,出身书香门第却投笔从戎,解放战争时在某战地医院担任护理。后李云龙受伤转到医院,为救活李云龙,田雨主动给其输血。李云龙伤愈后追求田雨成功,二人喜结连理,为李云龙生下李健和李康两个儿子,后又收养赵刚和冯楠的遗孤,赵山,赵高,赵水,赵长。李云龙死后在狱中自杀为李云龙殉情。

小说人物结局具体介绍:

李云龙

曾在红四方面军任团长,八路军是任386旅独立团团长,解放战争时候任中原野战军新二师师长。解放后调任福建省军区某海防军军长。1955年去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继续担任该军军长授少将衔。组建了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军队--梁山分队,该分队曾潜入金门,为解放军炮击金门提供地形坐标。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的非法武装抢夺x火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在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

李云龙的妻子,在淮海战役时认识李云龙,是当时解放军医院中少有的美女。结婚后曾去中央军事学院俄语系就读,毕业后分到了福建军区政治处工作。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又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清。当自己的丈夫受到迫害的时候挺身而出,一起入狱。当得知丈夫的死讯后自杀徇情。

赵刚

李云龙的生死之交,曾任八路军386旅独立团政委。解放后授少将衔,在北京中央军委政治处工作。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造到迫害。最后自杀铭志!1978年平反

冯楠

赵刚的妻子,田雨的好朋友,北京大学讲师。在李云龙夫妇的介绍下与赵刚结婚,对丈夫的工作十分支持。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拖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抚养。最后陪伴丈夫一起自杀。

丁伟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一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率军队出师东北,在辽沈战役中屡建奇功,解放后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调任边防某军任司令。1958年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二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的时候参加参加中原反攻,1950年率军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5年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人东北边防某军军长,援助过遭到迫害的李云龙,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在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

黄浦军校5期学生,抗战时期任晋绥军358团团长,曾与李云龙交往甚厚。1945年入国民政府陆军大学学习,毕业后升任国x党军第89师师长,在淮海战役的时候与李云龙交手,后负伤。于1949年初逃到台湾。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1968年李云龙去世的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段鹏

1944年参军,并追随李云龙。是李云龙手下得力干将。解放后被李云龙委托组建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部队--梁山分队。在李云龙遭到迫害的时候曾组织营救,但被李云龙拒绝。后来隐姓埋名直到1978年李云龙平反的时候才出现。

田墨轩,沈丹红夫妇

田雨的父母,政协委员。58年的时候遭到迫害,并下放到农场劳动,田墨轩在农场病故。沈丹红被孔捷保护起来,文革结束后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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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麻雀李小男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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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是:

李小男惨死,陈深徐碧城未在一起。

李小男暴露身份被捕以后,没有招供出任何情报,苏三省让人把干毛巾从李小男的嘴里一直塞到胃里,然后等毛巾吸掉所有的胃酸后,把胃掏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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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男人战争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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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邱仲成和余曼歪曲事实的举报和诬告,许桥没有退却,在商州党政干部特别会上,许桥没有准备讲稿,他看着台下那些充满各种表情的脸,平静地跟他们的目光对视。“一些党的干部,对权力的认识发生了巨大的错误,因而在权力的舞台上,独见一群群的政客。他们脑满肠肥,满口套话,满脑子如何迎合领导意图与党的方针,把权力的舞台当成一个名利场,一个攀岩俱乐部。为了能攀到顶端,摘取荣华富贵,封妻荫子,他们不惜把自己变成奴才和小人。我们新时期的政府官员,我们新型的政治家不应该是这样的。他们应该积极向上,做人民的公仆,还原‘国家干部’这4个字本来的含义,真正地,为人民服务。”

许桥做了最坏的准备,他以为在这场男人战争中,自己会一败涂地。他没想到省委领导却洞察真像,给予了他公正的评价。省委书记召见了许桥,赞许地拍拍许桥的肩:“我很高兴你拒绝一些利益集团的诱惑。你为我们共产党员赢得了尊严,不仅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我们共产党员都是不会被金钱和美色击倒,被任何利益集团收买,充当他们的凶手,成为人民的敌人的。我代表西川省委,谢谢你。”

从省委大楼出来,许桥知道,自己永远都会面对现实,永远都会忠于自己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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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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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的前半生》根据小说翻拍之后掀起一阵热浪,那剧中的结局是否和小说一样呢?小说的结局是怎么样的?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是怎么样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的前半生》由亦舒同名小说改编,不过剧中男主角靳东饰演的贺涵却是原著没有的,贺涵原型应该就是援助力的翟有道改了名字。

《我的前半生》剧中靳东饰演的贺涵,唐晶男友,商界精英。在一次出差的过程中邂逅子君一个再次杨帆的女人,被吸引。一面是自己的女友,一面是子君,让贺涵难以取舍,贺涵到底喜欢谁呢?最后结局选择和谁在一起了?

《我的前半生》讲述一个被丈夫抛弃的家庭主妇罗子君的逆袭,贺涵是罗子君闺蜜的男友,最后罗子君撬了闺蜜男友。在最开始,贺涵喜欢的事唐晶,不然怎么会成为唐晶的男朋友!但是在罗子君出现之后,贺涵明显被她自立自强的精神折服,进而喜欢上罗子君!

其实原本贺涵是唐晶的男友,原本唐晶就此打算与他结婚,但是原本独立的两个人就此注定要分开。但是此时男主贺涵,已经爱上了原本有些排斥的子君,于是最后与唐晶分手,和子君在一起了。

最终贺涵和子君确定了彼此的心意,最后在一起了。

事实上,在原著小说里,贺涵的原型翟有道出场的并不多,子君飞往国外看望女儿,意外结识了优雅稳重的翟有道,彼此都有了些微妙的好感,最终经历波折在一起。但是由于翟有道这个人物已经没有了,贺涵是一个重新塑造的人物,他也是一个温文尔雅的商业精英,他还是闺蜜唐晶的男友。原著人物有改动,相信剧情也会大改。

关于唐晶,唐晶在小说中则是与莫家谦远嫁,从此天涯,而从前相依为命的日子只能留在回忆中,成为永远的牵挂了。所以最后,这说起来永远不结婚的女人唐晶,最后也是嫁为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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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余罪小说解冰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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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播剧《余罪》中大家最关注的还是张一山饰演的余罪,那么《余罪》解冰的结局是什么?解冰最后和安嘉璐在一起了吗?

解冰结局剧透

根据小说看,后面余罪和林警官的接触越来越多于初恋安安,终于最后和林警官结婚了,而且身边还不乏几个红颜知己的陪伴,栗雅芳,肖梦琪,楚慧婕。而对于安安来说她追求感情上的洁癖,所以对她比较一心一意的解冰则是更好的选择,而且与解冰的恋情也持续了好几年,虽然一直留给了余罪机会,但是两人最后还是结婚了。

这位曾经的警校校花,义无返顾地嫁给了初恋情人,而解冰,装了一条假肢的冰山骑士,仍然执著于他的警察梦想,婚后夫妻两人齐齐应聘到警校任职,就像一个轮回,他们携手回到了梦开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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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龙珠传奇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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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龙珠传奇易欢结局,龙珠传奇小说结局是什么?电视剧龙珠传奇除了杨紫和舒畅的演技还不错外,就属这个四角恋的故事引入关注了。以下是小编整理龙珠传奇小说结局是什么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杨紫所饰演的李易欢喜欢康熙,康熙将雪倾城纳为妃子,雪倾城却深爱朱慈煊,朱慈煊心中独爱李易欢。而这偶像剧一样的人物关系,让人看得非常的乱,在网上曝光的电视剧结局,李易欢和雪倾城最终翻脸互撕,当然这四角恋也没有什么好的结局。

龙珠传奇易欢结局

杨紫饰演的李易欢从小在明珠谷长大,身边有一群小伙伴,一起练功一起成长。然而李易欢由于爱偷懒,到了出谷的时候,小伙伴们都出去历练了,只剩下自己在谷里长蘑菇,机灵的李易欢自然不可能安分的待在谷里,最终男扮女装逃出来游走江湖,顺带遇上小危机被男主英雄救美。初次见到皇上的李易欢被康熙的气质吸引了,,瞬间拜倒在康熙的龙袍下。

李易欢放弃仇恨

李易欢为了完成复仇大业,潜进了皇宫,与朱慈煊以兄妹相称,康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李易欢变成了自己一生挚爱的女人。在最后,李易欢放弃了仇恨,最终易欢还是决定离开皇宫,与康熙相忘于世,想记于心。而且她还说服了小伙伴们放下仇恨,不要再引发战乱而危害百姓,朱慈煊结局应该也是放弃复仇了,雪倾城最终应该会离宫和朱慈煊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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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超渡的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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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预产期还有十几天的时候,孩子入了盆,李渡的肚子直往下坠,精神倦怠,手脚浮肿,也不吵着要出门了,天天待在家里,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好,没一会儿便要上洗手间。

陈端成看着心疼万分,整日亦步亦趋地跟着,寸步不离,白天给她揉腿,削水果,哄着吃饭,晚上李渡一有动静又马上醒来,给她递水盖被子,陪着上厕所,事事亲力亲为,虽然累得眼睛下面青黑一片,心里却雀跃得很,天天算日子,等着迎接新生命的到来。

终于熬到了预产期,夫妻俩一起去医院做最后一次产检,结果B超显示羊水有点浑浊了,医生建议当天住院,第二天剖腹产。

陈端成当时就愣了,皱眉问道:“一定要做手术么?”医生说:“最好是做手术,不然孩子会缺氧的。”

陈端成脸色发白,在办公室里来回转圈,医生不好催促,公事公办地说:“当然坚持要自己生也……可以。”

李渡坐在一旁,等了一阵,看陈端成迟迟做不了决定,只好自己出手了,沉声道:“住院,明天手术!”

第二天,李渡被安排做第一台手术,周围很安静,没有一点声音,但轻微的耳鸣一直伴随着陈端成,他定定地坐在门口,唯有搭在膝上的手指偶尔轻跳一下。

剖腹产很快,不过半个小时,孩子就被两个护士抱了出来,陈端成赶紧站起来,几步跨过去,看见了那个张嘴大哭的小家伙儿,护士喜气洋洋地说:“快看看,你儿子,七斤六两。”陈端成还没看上两眼,发个楞的功夫,护士就把孩子抱走了。没过一会儿,李渡被推了出来,陈端成快步向前,看见李渡头发散乱,贴在脸上,嘴唇苍白,他忍住眼泪,把她的头发拨开,轻声说道:“老婆,你辛苦了,是个儿子,有七斤六两呢!”

李渡麻药劲儿还没过,眼睛半闭着,说了一声:“知道了。”

李渡被推到病房,躺在床上,伤口闷疼,陈端成在一旁抱着孩子,用痴恋的眼光仔细端详,“我儿子,长得真英俊!”‘

李渡勉强伸头看了一眼,一张小脸皱巴巴的,还没有巴掌大,上面一层灰,可能是抹的爽身粉,肿眼泡,小鼻子小嘴,还好,头发是直的,不知道陈端成从哪里看出来的英俊。

不过自家的孩子自己疼,长什么样李渡也是喜欢的,陈端成更是抱着就不愿撒手,给孩子喂奶,换尿不湿,无师自通,保姆站在一旁都插不上手。

出院后,陈端成固执的要求李渡坐月子,请了一个很有经验的月嫂来看顾,一切从严要求,不沾冷水,不洗头洗澡,猪脚汤,鱼肚汤,鲫鱼汤,轮番上阵,喝得李渡头晕眼花,不过为了孩子能有奶吃,忍了!不能忍受的是为什么不让洗头洗澡啊?这都什么年代了!

“你上次小产我不在身边,你自己不注意,身体就吃了亏,这次无论如何也要补回来!”陈端成在这方面很传统,又很坚持,就是不让她洗头洗澡,“什么都可以顺着你,这个不行!”

李渡每天要问陈端成数遍,“你觉得我身上有味儿不?”陈端成装作认真的上下嗅一通,才肯定地说:“没有,绝对没有,香喷喷的。”然后还要凑过去亲一下,“来,香香嘴巴!”

李渡再三恳求,据理力争,终于在生完孩子的十天后,不太痛快地洗了个澡,因为陈端成在一旁不断催促,李渡连沐浴露都没用,草草地冲了一下,就被他拿浴巾包住,抱到了床上,急急穿上衣服吹头发。

李渡抱怨:“我在国外的时候,人家都是生完当天就洗澡,我这都十天了,你老是催,都没洗干净。”

“外国人净瞎搞!”陈端成替她吹着头发,很是不赞同地说道:“哪有生完孩子不坐月子的?你又不是外国人,你是我老婆,得按中国人的传统来,要不然落下毛病,我也不能代替你受罪,老实些罢。”

李渡刚当上妈妈,笨手笨脚的,想疼爱孩子又不知道怎么个疼法儿,一抱孩子就紧紧搂在怀里,生怕给摔了。每次喂完奶,她自己出一头大汗不说,孩子也皱着眉头不舒服。可人家孩子爸爸抱着就游刃有余,慢悠悠地圈在胳膊上,随便拍几下,孩子没一会儿就睡着了。李渡怎么也学不会,感觉很是挫败,“我真是没用,抱个孩子都抱不好。”

陈端成把孩子接过来抱在怀里轻轻摇晃,说道:“这好比每个人都只有十颗糖,要放在不同的盘子里,这个盘子放多了,那个盘子自然就少了,你在运动和语言上的天赋已经很让人嫉妒了,不用纠结这种小事,这些事,有我呢。”

李渡笑道:“你倒是挺会安慰人的,既然你这么说,那以后你给你儿子喂奶吧。”

“我……”

孩子满月后,正式取名叫湛卢——陈湛卢。

阿卢长得像陈端成,连皱着小眉毛的样子都一模一样,是个活泼漂亮的孩子,高兴时咯咯笑,不高兴的时候也不哭,手边有什么东西就扔什么东西,李渡暗自嘀咕:“阿卢也不知道随了谁,我和你都不是暴躁的人哪。”

陈端成想到年少时的荒唐事,汗颜道:“孩子小么,哪里看得出来品性,长大就好了。

阿卢长到半岁的时候,李渡和陈端成说想找个工作去上班。

她说:“我老待在家里很无聊,想去师范学院联系一下,看能不能去那里当老师,这样的话,上班规律,和孩子待在一起的时间也多。”

陈端成也赞成:“这样行,你应该有自己的天地,要不然浪费了,孩子我多带一点,你去你的。”

陈端成问李渡要不要帮忙,事先找人给师范学院那边说一下,李渡说不用,先自己联系了再说。

其实李渡心里已有八成把握,早在她当导游的时候,师范大学的校长就给她说过几回,让她去那里当老师,这所学校成立时间晚,外语系的法语老师也就堪堪能用,急需李渡这样的人才。

果然去一说,那边就满口应承,考试不过走了个过场,象征性地看了看李渡的相关证件,让她下学期就过来上班,直接从讲师干起。

陈端成让李渡趁着还没上班,去考了个驾照,买车的时候,也没和李渡商量,直接开了个大沃尔沃回来。

“你是让我开去参加阅兵式么?“李渡都快哭了,这黑咕隆咚的一坨,远远望去跟装甲车一样。

“不好看啊?我觉得挺好看的,你个子高,得开大一点的车才像样。”

陈端成也知道这车不太秀气,本来是打算给她买辆卡宴的,可是想想,算了,好不好看不重要,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他把车门打开,拍拍方向盘,“稳重大气,低调内敛,多符合你老师的身份,来,试一下!”

“我每天开着装甲车去学校,是够低调的。”李渡无奈地说。

开学前几天,李渡从学校报到出来,来到停车场,摁动手里的钥匙,沃尔沃“嘀嘀”响了两声,她拉开车门,正准备上车,一个男人慢慢走到她跟前,身形高大,挡住了阳光,阴影将她覆盖。

男人低声叫她:“李渡……”

李渡有些惊讶,很久没有看到这个人了。

她叹了口气,说:“你到这里有事么?”

欧修良微低着头,蹙着眉,胸口起伏,似有千言万语,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他说道:“嗯,来这里有点事。”

此时临近中午,停车场很寂静,像一潭死水,不见半分涟漪,可谁又知道表面的平静之下是暗涛在汹涌,在翻滚。

李渡没说话,她在等着欧修良说话,

欧修良喉头滚动,声音暗沉,“你……伤都好了么?”

李渡点头,说:“好了,没什么问题。”

他看着脚下方砖的缝隙,缝隙中有绿色的小草顽强地长出来,尽管只有一点点土,但不妨碍它们的旺盛。

“他…对你好么?”

没等李渡回答,欧修良又自言自语地说:“我知道,自然是好的,连你回来都是包的飞机。”他连忙又解释道:“那天我恰好去机场碰见了。”

李渡微怔,须臾,问他:“你也好吧?听说宋长胜调走了,还好没影响到你。”

“我能受什么影响?有新靠山了呀!”欧修良笑得有些古怪,

李渡不忍他将自己说得那么不堪,说道:“你不要这样说,不管她的家庭是怎样的,你们两个人过得好就行,不必狷介这些事情。”

欧修良默默点头,

他和她的对话就像年久失修的链条,凝涩而粘滞,说一句,停一阵,再说一句,又停一阵,

带着生锈的过往,在这火热的中午。

欧修良喉咙酸堵,语带酸涩:“我听说你遇到车祸,很……担心,只是……工作太忙,不能过来。”

李渡善解人意地笑笑,“没关系的,只是有点骨折,很快就好了。”

欧修良望着她,眼睛像深不见底的宇宙黑洞,能吸卷一切,

他咬着牙,脸上突出棱角,似乎极力在隐忍着什。

李渡轻声说:“我要走了,我儿子还在家呢。”

欧修良抬起两道浓眉,低低地问:“如果……”

李渡缓缓说道:“不会的,修良!”

她一直连名带姓地叫他“欧修良”,此番唤他修良,他心中没有半分欢喜,因为他知道,唤了这声“修良”,他和她,就要擦肩而过,从此路人了。

欧修良得了答案,没有说再见,转身大步离去。

李渡上班后,陈端成基本就很少应酬,但凡他在家,必定是他陪着孩子玩。李渡兼了精读和口语两门课,她本身做事就很认真,这下更是经常备课到深夜,陈端成总是默默地给她递上一杯牛奶,一碟小点心,床头的那盏灯,会一直亮到她上床的时候。

功夫不负有心人,上班不过短短半学期,李渡带的班法语成绩就提高了一大截,经常还有外系的学生过来蹭课。让陈端成恼火的是,居然有一个历史系的男老师声称也想学法语,没事就打电话过来向李渡请教,李渡是个实心眼,没往别的地方想,人家问,她就答,同事么,应该的。

陈端成恨得牙痒痒,找李渡抽风,“你有没有和你同事说你已经结婚了啊?”

李渡并没有隐瞒过自己已经结婚了,有人问起她当然就说,问题是那男老师没问啊,人家只是问法语啊。

“人家又没问我这个,我没事儿说自己家私事干嘛?”李渡一句话就把他给堵住了。

直到有一天,李渡在洗澡,陈端成“迫不得已”帮她接电话。

“李老师吗,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巴拉巴拉一大堆,

陈端成等他说完了,才淡淡地说:“李老师洗澡去了,我是她丈夫,请问您贵姓?”

那头磕磕绊绊地说:“我……我免贵姓周。”

“哦,周老师,您着急吗,着急的话我现在就把电话递给她?”

“不,不着急,我回头再打!”周老师坚决地说。

陈端成客气地挂了电话。

后来,没有后来了,那位勤学好问的周老师再也没有打电话来请教问题了。

陈端成决定没事要多去学校走走,虽说李渡他是绝对放心的,可谁的老婆被人惦记都他妈心塞啊!

没过几天,陈端成得了空,早早就下班到学校去,结果李渡不在办公室,同事说她打球去了。

陈端成走到网球场,看见李渡和一个年轻的男人正在挥汗如雨地打球,还和以前一样的灵活矫健,男人打得似乎也不错,俩人旗鼓相当,一来一回地打了半个多小时才结束。

李渡早就看见陈端成了,和男老师打了个招呼就开始收拾东西回家。

上车后,陈端成问:“这人是谁啊”听起来语气很正常,也没什么醋意。

李渡颇为赞赏地回答:“体育系新分来的老师,人年轻,技术好,体力也不错。”

陈端成没再说什么,随便聊着天,到超市去买了东西才回家。

晚上吃完饭,阿卢洗过澡就睡了,李渡躺在床上在看书,陈端成踱到床前,把李渡的书抽走。

李渡皱眉:“干嘛呀,人家正看书呢。”

陈端成不说话,欺身把她压倒在下面,李渡使劲推他,陈端成把她的手按在床头,

他目光阴沉地看着她说道:“年轻?技术好是吧?我就老了,技术也不好啦?”

李渡觉得很可笑,这根本就是无理取闹嘛!

陈端成不理会她的嗤笑,沉沉说道:“今天,你说要几次,什么姿势,我都没问题!”

李渡手被摁住,就用腿踢他,陈端成身上硬邦邦的,也不在乎被她踢几脚,

陈端成一双眸子,黑得像墨,缓缓低下头,亲吻她的脖子,往下,一直往下……做了他心里一直念叨了很久的事。

陈端成使出手段,把李渡翻来覆去地折腾了一晚上,最后她一点力气都没了,他还一边顶,一边问:“你说我老了没有?技术好不好?”

事后,李渡将这次的行为定性成“没有自信的表现”,陈端成冷哼一声:“我是那种没有自信的人吗?”

阿卢开始会走路了,他爸一回来就从李渡怀里挣出来,屁颠屁颠地迎上去,张开双臂喊:“爸,爸!”,陈端成一把抱住他,高高地举起转圈,阿卢高兴得咯咯笑,然后是父子俩一顿乱亲,陈端成满脸都是口水。

李渡可从来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干巴巴地站在门口妒火中烧,随手摔了一条阿卢用过的脏毛巾给陈端成,“你给阿卢灌了什么迷魂汤,我也天天陪他玩呢,怎么不见他对我这么热情?”

陈端成暗笑,李渡所谓的陪着玩,就是一本正经给阿卢说法语,讲道理,教他认字,阿卢对她热情才怪呢!

他一边用毛巾擦掉脸上的口水,一边对李渡讲:“他现在小,觉得爸爸好,你放心,儿子都是和妈亲的,以后长大了保证黏着你,我这个爸爸都要靠边站。”

说是这么说,李渡觉得还是应该多讨好儿子,可陈端成的那些花样她都不会啊。

有一天,陈端成回家,保姆在楼下忙,楼上隐约有李渡的声音,他轻手轻脚地循声上楼,看见李渡和阿卢坐在床上,阿卢“啊啊”地叫着,小屁股一蹦一蹦的,李渡声音低柔,正在说法语,好像是念一首诗,陈端成站在门口,含笑看着母子俩。

李渡抬头看见他,有点不好意思,“你干嘛站门口不出声啊?”

“我听你说法语的声音很迷人,是在念诗给阿卢听么?”

李渡腼腆地笑笑,虽说孩子都生了,可她还是像个少女般羞涩,陈端成喜欢得紧,一到晚上就缠着她:“李老师,来,我们交流交流。”

“念什么诗呢,翻译给我听听。”陈端成说,

李渡慢慢说道:“

我渴望与你一起生活,

我渴望与你耳鬓厮磨,

一辈子与你耳鬓厮磨

一辈子,一辈子,一辈子,

我渴望歌唱当你歌唱时,

我渴望哭泣当你哭泣时

我渴望笑当你笑时,

…………

陈端成听完,眼里漾着笑,说:“你可以对阿卢说,爸爸爱妈妈,妈妈也爱爸爸,这样我和他都能听得懂,其实意思都一样。”

阿卢看见陈端成很兴奋,要抱抱,陈端成把他抱起来,对他说:“妈妈厉害不厉害?法语说得这样的好,还会念诗呢。”

李渡看着面前对她微笑的两个男人,一个清俊优雅,黑发中夹着银丝,一个眼睛亮若晨星,嘴里滴着长长的口水。

她在心里默默地说:“爸爸,你看,我真的生活得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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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相思骨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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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不尽的相思,我用脚下的路给你,一辈子走向你。那么,小说相思骨结局是什么?一起来看看。

以前十绝殿依附的家族,见到白山大帝被烈焰笼罩其中,纷纷惊声怒吼起来。

“白山兄!”

几名大帝惊声开口,已经不顾其它人阻拦,疯狂得冲向金阳大帝的放心。我看着眼中,也毫不犹豫的冲了过去。

金阳大帝见到这么多人冲去,也没有硬凭,只是一脚将白山大帝从火焰中踢出,随后极速后退,同时开口道:“兽神,天凤,你们还不出来,还等何时?”

兽神!

我一边冲向白山大帝的放心,一边看向金阳的方向,只见太阳神功里飞出几人,其中一人便是天凤大帝,还有一人虎背熊腰,面容狰狞,踏虚而起的那一刻,气息非常强大。

而在两者身后,还又两人,一名妖帝,一名人族大帝。

四人。

而且一人是顶尖中得大帝,气息除了金阳之外,其它人难以比拟。

“白山大帝。”我也顾不得看来人,冲到白山大帝面前,只见白山大帝全身焦黑,不过一丝气息还在。我也顾不得那么多,当即一掌落在白山大帝身上,磅礴的生命之力极速灌入其中。

白山大帝的周身的焦黑皮肤开始极速脱落,不过片刻之间,外表已经恢复,只是气息依旧极弱。

“金阳的烈焰可以伤到神魂。他得神魂受伤,短时间内很难痊愈,至少要休养半年以上,还得用滋养神魂得药物救治。”卢有涯冲过来,看着被众人守在中间的白山大帝急声开口道。

白山大帝还又意识,但是虚弱得厉害,这时候无法再战,甚至连送都无法送出去。

烈阳城四周得传送阵都被封闭,要离开只能在虚空飞行,可是早晚也会被追住得。

双方,大帝人数相当,可是在实力上,却有所欠缺。前面一个金阳大帝已经难以对付了,现在又多了一个兽神。

“嘿。十绝殿。”兽神咧嘴笑着,看着周围开口道:“李晓茹,就是你当日在蓝月湖之上,帮着云狐那个贱婢杀了我儿?虽然那个儿子,我的确不怎么喜欢。但是毕竟是本帝的骨肉,所以这仇不能不报。至于小云狐,你就先在一旁安心的待着吧,你放心,本帝不杀你,不过那小子没做到的事,本帝还是有兴趣尝尝的。”

当初那名皇子,一直窥视云狐得容貌,只是碍于云狐得身份,所以没有下手。而现在,眼前兽神帝国的大帝,居然也想对云狐下手。只是,这时候小白和云狐都极为虚弱,被移送到了后方,只能听见,却无法反驳。

金阳大帝位于虚空,看着我们开口道:“好了。我们的底牌都已经出了。你们的底牌也该出了吧,老皇甫,我知道你在这里,既然来了,就出来吧。让你儿子在前面,难道就不怕我一不小心杀了他。”

圣皇帝国还有大帝?

果然,在圣皇大帝的目光之中,后方山中一名满头金发的老者缓缓飞起,一身金色锦袍,样貌威严,和圣皇大帝长得有几分相似。

“老夫是真不想出来。”老圣皇沉声开口道:“不过现在也不得不出来了。金阳,今天看来,我的确不是你得对手。想来兽神被你请过来,也是用来对付老夫的?”

金阳大帝嘴角冷笑,开口道:“你这人,总是虚伪的狠。不过应付你,的确还用不了我出手。兽神,这老家伙就交给你了。”

“老圣皇!早想领教圣皇帝国的帝王傲世诀了。”兽神全身一片片鳞甲出现,咧嘴笑道:“今天就让我来会会他吧。”

老圣皇眯着眼,看着兽神的方向,最后转过头看向我道:“李晓茹,本来我留在后方,只是以防万一,帮你们拖住金阳那个女人的。不过现在看来,我是托不住她了。早做决定吧,是战是逃。如果要逃,我们四散而走,或许能够活下几个。”

逃?

在场诸多人,脸色都动了一下。

所有人都知道,一旦败退,将没有几个能够活着除去,运气好,还能走出去几个,运气不好,都得留在这里。可是,这一刻,所有人都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我,似乎都在等待我得命令。

“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我看着金阳大地得方向,沉声开口道:“金阳交给我,我有一件法宝,可以吧我和她都困在里面一段时间。或许几个小时,也可能几天,甚至几个月。这一段时间,外面就交给你们了。”

老圣皇凝眉看向我道:“你能暂时困住她?如此也好,就算拼了这条老命,我会把兽神拿下,只要兽神一死,面对其它大帝,我们还又五成以上胜算。只要我们外面赢了,到时候金阳大帝出来,也可以和她慢慢周旋。”

“我那件法宝,进入之后,不分胜负,谁也不可能出来。”我开口道:“如果我在里面死了,外面就交给诸位了。”

在场人面色凝重。

白绝山开口道:“殿主,法宝交给我,我进去缠住她。只要外面赢了,我们就还又胜算。”

“不用了,这是我和金阳的一战。”我深吸一口气道:“再则短时间内,你也无法祭炼法宝。”

话音落下,我已经踏虚而起。

金阳大帝见到我们都已经准备迎战,顿时嘴角多了一抹笑容道:“本帝本来以为你们会逃呢。”

“我不会逃!”我摇头道:“金阳,我身上有什么,你应该很清楚。你身上有什么,我也知道。天衍书,五张在我手里,两张在你手里,只要七张凑齐,就有机会找到最后一张,成就完整天衍书之后,便有机会突破新的境界,成为一方主宰。”

金阳大帝显然没想到我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将事情都说出来。金阳大帝紧锁眉头,冷声笑道:“好啊。没想道你身上又五张,本帝倒是小看你了不过,倒是也该谢谢你,五张在你手,只要杀了你,也省得我去招了。”

“想杀我?”我手中取出一小小的石台,石台之上插着神兵,便开口道:“好,我给你机会,这是点将台,上去之后,只有一个人能够活着出来。只要你赢了,我身上的东西自然会落入你手。”

金阳大帝眉头一动,开口道:“点将台。原来是这东西,当初十绝从天衍书里得到的法宝。好,不管你耍什么花样,你身上的东西我要定了。”

祭!

我听到金阳答应,随后一抬手,点将台已经极速变大,不过瞬间,已经占据了一方虚空。而我毫不犹豫的跳上了点将台,另一边金阳大帝二话不说,已经冲上了点将台。

呼。

只是,在我进入点将台的那一刻,我已经出现在了一个金属的房间之中。

“小主人。”圣天狱的器灵出现在我身边,对我行礼道:“金阳也已经进入了圣天狱。”

我点头道:“我把点将台移到了圣天狱里面,为的就事暂时困住她。你想办法,暂时别让她靠近我,我要闭关一段时间。”

“明白。圣天狱本身就石用来困住大帝的。金阳虽然极为厉害,但是只要我在,她要找到主人,必然需要花费一段时间。”圣天狱器灵点头道:“不过,老奴最多能够阻止她一两天时间,当她知道了这里的结构之后,她会很快找到小主人。”

我轻轻点头,心里早已经有所准备。

与此同时,金阳大帝的声音也已经响起,开口道:“点将台,圣天狱,李晓茹,这两样东西你也想困住我?你应该知道,困不了我多久的。”

“我知道,一天时间,可能是极限了。”我沉声道:“不过,一天之后,谁生谁死,那可未必。”

金阳大帝大笑道:“好,我就看你还又什么新花样。”

时间之力。

我取出了那多蓝色的小花和花盆,放在房间里。

这一刻,我知道已经没有其它办法了,唯一能够做的,就事拼死突破。只有这样,才能战胜金阳,保住始源之地,保住所有人的性命。

破而后立!

我轻轻闭上眼睛,想着当初成就十绝之境见到得景象,随后将神识停留在自己阵盘上空。阵盘里的东向,都已经被我移出,只剩下了数十万里,一望无际的漆黑空间,而漆黑空间之中,十颗星辰悬于其中。

破。

我没有丝毫犹豫,极速收敛全身的力量,随着我心中一声爆喝。十颗星辰最外围的第一颗已经破碎。

轰!

随着第一颗星辰破碎,我感觉身体好像都要炸了一样,同时阵盘的力量瞬间消失了一成。还不够,再破,随着第二颗和第三颗星辰陆续破碎,我感觉自己的丹田要完全炸开一样,里面不满了星辰碎片。

一次次破碎,我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当第九颗星辰完全破碎之后,我本命阵盘的力量已经完全消失。而取而代之的是原来黑暗的空间之中,密密麻麻的都是些星辰碎片。

九颗星辰破碎,唯独中间还有生命之力的星辰。

爆。

在我得神识控制下,最后一颗星辰终于破碎,化作了万千生命的碎片冲向了其它星辰之上。其它力量是这个世界的根本,而生命之力却可以诞生生命。我此刻还剩下元婴的力量,而本命阵盘却已经完全破碎。

归一决!

我深吸了一口气,运转天衍书将归一决的整篇秘书呈现,随后利用始源大帝传授我得方法将元婴送到了本命阵盘之中。世界的雏形已经出现了,剩下的,便是创造生命,只有生命出现之后,整个世界才形成一个真正的循环,变得完整。

只有完整的世界,才能提供我远远不断的本源力量。

轰。

随着一声爆裂声,我得元婴破碎,上面的神魂力量也跟着破碎在了本命阵盘的空间之中。

混沌的世界里,充实着各种力量,我此刻身躯之中,已经毫无力量,唯一能够感觉到的就事阵盘空间世界里蕴含的各种力量。

“构建空间壁垒!”我感受着里面的力量,用自己的神魂引导着。

要想建造一个世界,首先要构建空间壁垒,空间壁垒无形,一道道构建,不断凝聚,很快整座阵盘空间世界已经都身处空间壁垒之中,而壁垒之外,已经开始凝结紫色的混沌石,不断吸收着空间之力。

空间壁垒出现,随后便是大地。

后土之力不断凝聚,大地不断形成,而大地之上,河流,树木,金属不断在加速生成,很快,一片绿茵茵的世界已经完全形成。

“生灵,只要创造出生灵,又了这个世界的文明,便算是真正的世界了。”我神识观察着整个世界,随后开始用归一决寻找自己散发的神魂和生命之力,开始凝聚各种生灵。

生命之力的作用之下,一个个稚嫩的生灵出现,这些生灵完全是我用生命之力和自己的元婴的神魂凝聚,形成了一个个刚出生般的柔嫩生物。随着各种动物越来越多,一颗颗星辰碎片之上已经形成了一个个被兽类占据的森林世界。

而随着森林世界的出现,根本不需要我凝聚,我已经发现世界当中已经有灵类的身影出现。

“自动成灵!”我惊讶得看着自己创造世界里面居然有自动凝聚的另类,心中惊讶无比。

灵类出现了,根本无需我去构造,他们就好像我力量的本源,完全来自于这个世界。

动摇,灵类,虽然都有一定智慧,却没有完全成长。我得神识停留在虚空当中,开始最后一步,制造人类。

归一决。

昏暗的世界中,破碎的元婴碎片,浮现在空中,随着我的神识,这个世界的生命之力和神魂之力,不断得向着元婴碎片汇聚,本来化作点点尘埃得元婴,却慢慢在成长,转变为一个个人类,悬于半空之中。

生命,神魂,归一。

这便是归一决,让生命之力和神魂的力量重新合而为一。

数万人,同时落在了一片安静的草原之上,我将自己的一律神魂落在了其中一名女子的身上,开始教导他们文明。而这数万人,也是我世界的起源,一切都将从他们开始。

世界,诞生了。

可是这一刻,我本体已经失去了所有的力量,我慢慢睁开眼,外面的时间加速还没有停止。

“小主人,你醒了。”圣天狱的器灵看着我,眼神担忧道:“小主人,我为什么感受不到你身体里力量的存在?”

我看着圣天狱的器灵,无奈得笑道:“我创造了一个世界,可是我的力量都消失了,又或者,我得力量都在那片世界里。”

所有的力量都在你那片世界当中。

轰!

而就在这一刻,圣天狱已经开始颤抖起来,我感觉到一股让人心颤的力量将我完全笼罩。

“李晓茹,我找到你了。”金阳大帝冷漠的声音在圣天狱之中响起,开口道:“不用再躲了,再躲下去,你也不过死路一条。”

金阳大帝越来越接近了,甚至她得气息已经锁定了我。

失败了吗?

对于我来说,创造世界,有始源大帝的经验,还有十绝天阵,还有归一决,创造出一片世界并不算难事。可是,我唯一担心的,自己的力量失去之后,丹田的阵盘和元婴都化作世界之后,我的力量从何处来,又如何恢复。

可是现在,我身体力量已经空空如也,除了肉体还是帝君之外,却使用不了任何力量来战斗。

力量来自于世界。

这是大帝告诉我得答案,而现在,我只能静静等待着,等待着力量的苏醒。

“小主人,金阳已经到前面大殿里了,马上就能闯到这里来。”圣天狱器灵,满脸担忧得看着我。

我微微点头,无奈的站起,走向了房间的门口。

门打开了,我慢慢走过走廊,金阳大帝就站在走廊尽头的大厅之中。金阳大帝远远得看着我,眼神却突然透着一丝疑惑:“李晓茹,我怎么会感觉不到你的力量?”

“因为我已经成为了主宰,你感觉不到我得力量。”我轻声开口回应道。

主宰。

的确是主宰,我在那个世界,就是那个世界的主宰,可是现在我却在外面的世界,身体没有丝毫的力量。

金阳大帝听到我得话,眼神惊瞪道:“你突破了?你成为了主宰?”

“不错。我已经创造出了自己的世界,我已经成为了一方主宰。”我一步步走向金阳大帝。

金阳大帝凝眉看着我,突然冷笑道:“主宰?我到要看看,主宰的力量,到底有多强大。”

完了。

我看着金阳大帝突然向我攻来,心中充满了绝望,本来我以为还能拖延一段时间,可是金阳大帝却是如此果断,突然向我动手。只是金阳大帝突然动手的那一刻,我面前出现了一道金属墙。

圣天狱器灵出现在我身边,开口道:“小主人,我来挡住她,你先逃。”

“逃?小小器灵也敢阻挡我。”金阳大帝一掌轰在金属墙上,却将金属墙瞬间融穿了一个洞,随后在此向我攻来。

这一次,圣天狱器灵也无法阻挡,我胸口被金阳大帝击中,瞬间横飞而出,装在了墙上,身体就好像炸开了一样,剧痛无比。我瘫倒在地上,金阳大帝在一侧大笑看着我道:“主宰?我明白了,你创造出了一方世界,你是那方世界的主宰,却不是大千世界的主宰,你已经没有了任何力量。”

“不错。”我深吸了一口气。

金阳大帝冷笑道:“既然如此,东西自己交出来,我给你一个痛快。”

这一刻,我却没有了其它得选择。

我慢慢得撑起身子,神识控制之下,五页天衍书出现在掌心之中。金阳大帝眼神灼热,看着我手中的天衍书,只是一抬手,天衍书便受到一股力量的牵引,流落道了金阳大帝的手中。

“天衍书你得到了,你而已找到真正成为主宰的方法,你会成为这个世界真正的主宰。”我深吸一口气道:“始源之地也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始源大帝的神魂也在里面,你放过它吧。”

金阳大帝手里拿着天衍书,满是激动,听到我得话,狰狞大笑起来开口道:“放过?我当然会放过他,我怎么舍得杀了他?我要让他看着我成为这个世界的主宰,我会慢慢灭了十绝殿,慢慢撕裂始源之地的所有生灵,我要让他创造的一切,都化作焦土,我要让他承受这个世界所有的痛苦。而现在,我要先杀了你。”

疯子!

我听着金阳大帝的话,没想到她得到了一切,却依旧不肯放过始源之地。

金阳大帝一步步走到我面前,抬起手就掐住了我得脖子,将我高高拎起,身上散发的火焰慢慢向我笼罩。

“你很快就知道一个人被慢慢烤熟是什么滋味了。”金阳大帝冷笑看着我。

我感觉全身被火焰笼罩着,可是因为我是帝君的身躯,火焰灼热,我全身剧痛,却依旧死不了。我被火焰慢慢靠着,全身痛苦不堪,皮肤也渐渐变得焦黑一片,而火焰的力量正在慢慢渗入我得脉门,不断游走我得身体,好像要把我从里到外活活烧死一样。

剧烈的疼痛。

我甚至连想死都做不到。

火焰的力量不断侵蚀着我,很快冲入了我得丹田。金阳大帝似乎感觉到了我丹田世界的存在,眼神惊讶道:“真有一个世界,而且居然还有生灵,也好,我就先撕裂你得世界,把你的世界化作火海。”

呼。

爆燃的火焰瞬间钻入了我得体内,进入了我得丹田之中。

无尽火焰,努力冲破着我世界的壁垒,想要攻入我的世界,而我的世界却似乎在本能得抵抗着。只是金阳大帝的力量太大了,世界的壁垒愈来愈而薄弱,很快化作了透明的空间壁垒,似乎弹指可破。

“一个新生的世界,就这么灭了,想想就让人痛快。”金阳大帝大笑着,将烈焰之力瞬间攻向了透明的空间壁垒。

咔。

世界壁垒完全破碎了。

只是,在壁垒破碎的那一刻,火焰之力还未攻入,一股庞大的力量已经从世界里反扑而来。这股力量如同爆炸一般,瞬间冲入了我身体的所有脉门,本来充斥在我身体里的火焰之力,刹那被冲散。

“什么!”金阳大帝感受到这股力量的存在,惊瞪双眼,可是却瞬间被这股力量形成的劲气冲开,飞出数十米砸在了大厅的金属墙上。

力量。

我摔倒在地,却惊讶无比得看着自己的双手,我可以感觉到身体里的力量在极速恢复,而这股力量极为精纯,是世界的本源之力,却又不同于大千世界的本源之力。甚至,我感觉到我得身体和自己的世界链接在一起,可以感受到整个世界所有生灵散发出来最原始的力量。

主宰!

我震惊得站在原地,看着自己的双手,我终于明白了,什么是世界的主宰。世界由我创造,我便是整个世界,世界的力量一切来自于我,我得力量也来自于那篇世界。

世界里的生灵越强大,我得力量便会越强大。

金阳大帝眼神惊骇得跌倒在地,却是一句话不说,怒吼一声再次向我攻来。只是,这一次她得速度在我眼中却是太慢了,仿佛我得一个念头就能从世界的一端到达另一端一般,而金阳大帝对我来说,只是一个需要在虚空中飞行的人类。

我抬起手,抓住了金阳大帝的胳膊,世界的寒冰之力极速蔓延,不等金阳大帝收回手,她得手臂已经应声而碎,化作冰屑。

“啊!”金阳大帝痛苦大叫起来,吓得步步后退,双眼惊恐得看着我:“主宰……这就事主宰的力量。”

我平静点头道:“这就事主宰的力量,也是我世界所有生灵得力量。你所面对的不只是我,而是我得整个世界。不过我要谢谢你,是你打破了我自己世界的壁垒,让他的力量完全和我联系在一起。”

“不可能!”金阳大帝吓得步步后退,摇头道:“不可能,我不可能输,你刚才已经败了,我要杀了你。”

金阳大帝疯了一样,在此向我冲来。

只是,她在靠近我那一刻,周围的寒冰之力已经汇聚,将她完全冰冻在其中。我看着冰块中得金阳大帝开口道:“如果刚才,你愿意留下始源之地,或许现在我也会留你一命。可是你只是一个疯子,所以我不会留你。”

咔。

冰块破碎了。

金阳大帝的身体也随着冰块支离破碎。

我看着金阳大帝的神魂慢慢消失在大千世界里,没有去追赶,大千世界的神魂都会进入六道轮回,她或许也会成为一个新的生命,只是她已经对我造不出任何影响了。

主宰。

我站在原地,恍然若梦,却在这一刻,却又突然全都明白了。我走到金阳大帝的尸体旁,捡起了所有的天衍书,七页天衍书,不过瞬间全部炼化,果然在炼化的那一刻,我感受到了最后一页的存在,甚至我感觉到了他得拥有者。

“恭喜你,新的主宰,我世界中诞生的主宰。”一个男子的声音,出现在我神识中,正是当日我得到那朵花时所听到的声音。

我感受到那个男子存在的位置,拨开层层禁止,圣神山上一个男子坐在小屋里,正在喝着茶水。我凝聚一缕神识出现在圣神山的山顶,看着带着淡淡笑容的男子道:“你就事这个世界的主宰?我们会是敌人吗?我不是你得对手。”

男子大笑道:“我注意你很久了,你有时候就事多疑。放心吧,我们不是敌人,如若是敌人,我何须给你成长的时间?你才成为主宰,很多事你还不知道,处理完你的事,再来找我吧。”

“好。”我得神识消失,再次回到了圣天狱当中。

我知道,我们现在所在的世界,便是又那名男子创造出来的,而他就和现在的我一样。我没有再去想更多的缘由,知道的越多,我此刻却又变得迷茫起来。

圣天狱之外。

当我再次出现的时候,所有人都在看着我。

老圣皇和兽神两者停手,兽神似乎在等待金阳大帝出现,而老圣皇身上已经又了伤势,消耗的力量更多。

“李晓茹!”所有人见到我出现的那一刻,都惊讶无比的看着我。

我看着眼前的所有人,最终目光停留在了兽神的身上,在抬手的瞬间,空间之力笼罩兽神,兽神身体瞬间被空间之力分割,化作了血雨。太阳神殿之前,所有人都惊恐的看着我,而老圣皇他们惊瞪双眼,显然不相信我的力量如此强大。

“金阳已经死了,都结束了,从今天开始,这里已经没有金阳帝国了,所有人都散了吧。”我话音落下之后,已经一步走出,消失在空中。

圣神山上。

青衣男子见到我,起身道:“王奇谆见过姑娘。”

“李晓茹见过主宰。”我恭敬道。

青衣男子随手抬起,对我道:“走吧。你是新世界的主宰,该去见一见其它主宰了!”

其它主宰?

我跟随着青衣男子,一步走过空间裂痕,已经出现在了一座满是枫叶的小岛之上。

小岛之中,一男一女正在下棋,两者在感知到我们出现的那一刻,都瞬间放下了手里的棋子,转过头一脸惊讶的看着我。

“二哥,这位是新的主宰?”身穿绿衣的女子见到我,眼神惊讶道:“十年前,二哥才说他的世界即将诞生主宰,没想到这么快。”

王奇谆笑着对我介绍道:“这两位都是一方世界的主宰,我是诞生的第二位主宰,他们分别是第三个和第四个,按照顺序,你叫我二哥,叫她三姐,叫他四弟。”

“妹妹,我叫陈皎。”绿衣女子走过来,挽着我得胳膊。

另外一名白衣男子也笑道:“赵福生。见过五妹。”

我排第五个?

我惊讶的看着几人,只是没等我说话,身后不远处的小屋里,已经走出了一名高大的中年男子。中年男子一身粗布衣,样貌俊朗,见到我笑道:“这就是大千说的五妹吧?没想到这么快,我们的枫叶岛上有新人了。”

在场几人见到中年男子纷纷恭敬行礼道:“大哥。”

大哥?

第一位主宰吗?

“见过大哥。”我恭敬行礼,随后好奇道:“大哥,这里只有我们五位主宰吗?”

中年男子笑着示意我们坐下,对我开口道:“我叫黄钊,叫我大哥就行了。多少位主宰,我也不知道,只是我诞生在一个荒芜的世界,在那里,我没有见到我世界的主宰出现。而二弟他们,其实都是我创造的世界里出现的主宰,已经又八十亿年了,诞生了他们三个。而你,却是二弟世界里出现的,他得世界,刚存在一亿多年。现在,你们在的就是我出生所在的荒芜世界,只是这里,被我改造了许多,也不算荒芜了。”

在场众人,脸色淡然了几分。

“或许就没有其它主宰了,这里应该是世界的尽头了。”绿衣女子陈姣开口道。

黄钊点点头,又摇摇头道:“谁知道呢?或许没有,或许还有无尽的世界,我们无法达到罢了。”

……

始源世界。

离开了荒芜世界的枫叶岛之后,王奇谆在我得要求之下,将始源之地交到了我手中。而我得世界,便以此为中心,成为了一个新的始源世界。

冥都大殿之前,我靠在林南天的身边,看着飞机在天空中飞过,心里满足无比。

“这个世界都乱了。”林南天看着飞机远去,无奈得看着我笑道。

我淡淡笑着回应道:“乱了才好。这才是我想要的科技世界。不信你问小溪,她也喜欢这样。”

“嗯。老妈说的对,我也喜欢这样。”小溪坐在我们身后不远处,玩着笔记本电脑,笑着开口道。

林南天点头道:“好吧。你们喜欢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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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快递员猎艳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3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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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小哥出门遇到女老板,从此走上人生巅峰。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快递员猎艳记小说结局,希望能帮到大家!

这一路比去西藏,也就只好了那么一点点,一幵始上高速还好,等到了四川以后,下来高速去往他们县城就只有国道,而且是山区,路况并不好,方志强只能慢慢地开着,好在是西藏他都来回两趟了,什么样的路况他也不怕了。但是很无语的是,开了那么久到四川也只相当于走了一半,因为剩下的路全在山里,很多地方连个像样的路都没有,导航也都是找不到地方,方志强自己也从来没有来过,甚至于很多地方,想要找个人问路都难,方志强几次开错地方,半天的功夫才又找到路。

要不是为了李潇潇,他简直不能想象自己能吃这么多的苦。

就这样花了三天多的时间,终于到了堂姐家的小村子。方志强眼看着远处的村落,简直想哭。他实在是太累了一颗心跳不止,除了是累,还有就是仿佛有了感应:李潇潇一定是在这里。

往村里去没有大路,车子开不进去,父亲给的地址也只是写明到了这个村子,剩下的就不知道了,方志强只能把车子停在村外,准备靠着一张嘴和两条腿走到表姐家里。

然后他慢慢地走着,打量着这里的环境,的确是非常贫穷,到现在都还是非常原始的模样。只有村头几间水泥砖瓦房,大概是新砌起来的,还算比较气派。上面挂着“唐家村中心小学”的白色牌子,看起来还有点像那么回事。

这时候按理说是寒假,不应该有学生上课,但是方志强却看到陆陆续续好几个小孩都端着碗或者是提着袋子,往小学校里去。正好他也要问路,就拦下来一个小孩:“你好,问一下,方小萍的家在哪里?"

那几个小孩嘻嘻通话指给了他,方志哈哈用带着口音的普通话指给了他,方志强抬起脚步想起来又问道:"你们这时候去学校干什么啊?”而且还都提着东西,方志强看到都是煮鸡蛋、糖糕还有一些家里过节才有的好吃的。

几个小孩子抢着告诉他:“给李老师送去。李老师不愿意去我们家里过年,所以爸妈让我们给她送吃的过来。”

李老师,方志强的呼吸都停顿了,缓缓站起身来,准备进去小学校。随即听到几个小孩欢呼着喊道:“李老师,我们给你送吃的来了!”然后丢下方志强就跑来过去。

方志强转过身,看到站在他后面的,被一群小孩子簇拥着的女孩,虽然衣衫朴素到完全认不出来,可是那纯净美好的笑容,却一如初见时候。

李潇潇。

方志强张张嘴,却发不出任何的声音,然后忽然就发现自己控制不住,已经泪流满面了。

“我找了你那么久……”方志强呜咽着,上前一把抱住了李潇潇。

而李潇潇也完全惊呆了,任由方志强抱住她,好一会才敢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同样地抱住了方志强,眼泪也无声无息地落下:“强子……”

那一晚上,李潇潇在中央广场目睹过方志强和黄婉婷卖唱,决裂之后,第二天,她就安排好所有的事情,然后踏上了四川之路。微信:jxxs9966这也是她一直以来的想法,想去为贫困山区的小孩子做一些事情,而且最主要的是,她现在非常的伤心,只想转移自己的痛苦,只能寄望于去支教这种有意义的事情。

她捐款兴建了这所学校,又帮助其他地方的村镇建立了学校,然后留下来当一名普通的老师。户斤以人都非常喜欢这个漂亮而又热情的女老师,何况她给孩子们带来那么好的学习机会。在这里李潇潇感觉到,自己真的是终于平静了下来。

只是有时候,深夜里头,听着外面的风声,还是会回想到上海的最后一夜,那样的风声,不停地刮着,像是从来没有停止过。眼泪还是会蔓延。她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明明不合适,为什么还要一意孤行地爱着。受过伤也不肯悔改。

新年了她也不想回去,怕回去上海再重新相遇,她还是没有办法好好面对。但是毕竟是除夕,这样重要的日子,所以她就给方志强的父亲打了个电话,谁知道确实方志强接的,听到那熟悉的声音,眼泪再度不能自已,她赶紧匆忙地挂上了电话。谁知道,方志强就这么找来了。

“我为了找你,把西藏都踏遍了……”方志强说着,把之前找李潇潇的过程讲给她听。李潇潇的眼泪都落了下来,凝视着他乌黑消瘦的脸庞:“强子,对不起……”

那导致他们分离的误会,方志强也解释清楚了:“我真的只是去苏北筹备新店的开业,这一点聂倩和老陈都可以作证,你可以去问他们。我不知道亚欣回来的事情,但是我想,大家都不应该再去打扰彼此的生活。我现在千辛万苦找到你,只想余生都和你一起度过,潇潇,我们不要再分开了好吗?"

他说着,缓缓地单膝下跪:“我这次来的匆忙,没有来得及买戒指,只能回去补上。但是我的承诺,我带来了,和我一起:潇潇,我会永远爱你,守护你一生一世。答应我,嫁给我好吗?"

李潇潇哭着拉起他,扑到他的怀里,哭了个痛快。

方志强给小萍姐留下一笔钱,也带到了父亲的问候,他这一次来的匆忙,所以没有时间去安排小萍姐以后的生活,只能等跟李潇潇的婚礼结束以后,再回来认真地帮他们想办法,把他们带出去,或者是找一些其他可以摆脱贫困的路子。

然后,方志强开着车,重新踏上了归途,只不过这一次他终于不是一个人,而是带着自己最爱的人、未来的妻子。

回到上海以后,方志强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跟李潇潇举行婚礼。他一刻都不能等了,太过曲折的过程,如今终于好不容易走到结局,他怎么还能等下去?

所有人的观点都非常一致:“你俩,早就该结了,要不然也没有这么多的事情。”本来李潇潇母亲还有点赌着气,可是李潇潇态度坚决,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辛辛苦苦千万里追到西藏又追到四川去找自己的,方志强对她的爱,也远远不止这些,所以她认定了是一定要嫁给方志强的,母亲也反对不了什么,最终只能不太痛快地答应了。

所以,在王霞的婚礼之后,紧跟着李潇潇和方志强就举行了婚礼。婚礼当然也是由方志强亲自策划的,他很早就在脑海中有这一场婚礼的构想了,只是到了此刻,才终于把它付诸实现。

那一天真的是盛况空前,佳家和商业资讯公司,还有工作室,很多人都去帮忙,包括像王霞、刘艳聂倩这些朋友也都去了。而且因为李潇潇毕竟还是亚美的名义董事长,所以在媒体上也被轰轰烈烈地公布开。整个婚礼十分的盛大。

婚礼的一幕是在黄浦江边,李潇潇小心翼翼地在江水中放下一只漂流瓶,最初和最后,都是这一幕。拍摄的时候,直接把这一带都清场了,旁边的情人墙上挂着大幅的他们的照片,然后摄影机对准他们,拍下这一幕。

王亚欣带着小宇,漫无目的地在江边闲逛着。她特地带着小宇去探了监,去看薛凯,小宇的病情,让她只能寄望于这个男人了。可是让她失望的是,见到薛凯以后,小宇还是没有任何的好转,甚至于非常的抗拒,哭闹不休叫着爸爸,在王亚欣的怀里挣扎着。

王亚欣只能安慰着他:“现在不是见到爸爸了吗?等爸爸以后不那么忙了,就可以天天见到爸爸了。”

可是小宇回复她的,是更激烈的哭闹。

这个办法根本就没有用。亚欣每天都是愁肠百结,想带小宇回澳洲,可是小宇也根本不同意。她只能在一家又一家医院辗转着。

亚欣牵着小宇,呆呆地往前走着,想着小宇的表情,完全没有发现周围是怎样的环境。而小宇的眼神却忽然定住了,他看到了旁边的大幅照片,那上面有着他非常熟悉的笑容。

“爸爸!”小宇指着那照片,大声地叫了起来。亚欣一个激灵,顺着小宇的视线看过去,然后完全地呆立当场,几乎是不能动弹。小宇口中叫着的爸爸,是强子?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小宇已经不顾一切地往旁边的人群里面冲,一边不停地叫着“爸爸爸爸”。亚欣急坏了,连忙一边叫着小宇一边紧跟着。而这时候正好拍完,李潇潇刚刚放下漂流瓶,站起身来,对着镜头外的方志强一笑,方志强就没把持住,大庭广众地耍起了流氓,直接拉过李潇潇,忘情地吻了起来,然后旁边大肚子的刘艳带头发出一阵嘘声。“别闹了,他们都看着呢。”李潇潇脸都红透了。“就是要让他们都看着我们的幸福。”方志强霸气回应着,笑着看着李潇潇,然后紧跟着,他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叫着“爸爸爸爸”,而另一个曾经刻骨铭心的声音叫着小宇,随即就是完全碎不及防的,两个人跌跌撞撞地跑到了他的面前。而那个小不点直接冲到了他的怀里叫着爸爸,被后面的女人一把拉住。

“亚欣……”方志强完全的愣住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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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夏至未至小说大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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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校园电视剧《夏至未至》正在热播,那么结局会更改?小说大家是否阅读了呢?

《夏至未至》围绕着浅川中学一群高中学生的生活展现出一代年轻人的青春爱恋故事,先看一下剧中主要人物的关系图。女主角立夏在剧中的朋友圈看起来很复杂,其实很简单。立夏在剧中是一个让人看起来心疼、能让人产生保护欲的女孩,同时,她也是一个真诚、善良、仗义的女孩。

这部剧是根据郭敬明的小说改编的电视剧,郭敬明笔下的很多小说都是偏悲剧结局的,《夏至未至》也不例外。在原著小说中,立夏和傅小司最后并没有走到一起,而陆之昂最终也进了监狱被判了无期徒刑。而对于这样一个悲惨结局,很多网友纷纷表示:不忍心在看下去,希望剧版能够将结局变得完美一些。

而对于剧版《夏至未至》的结局,有网友表示剧版的结局很可能已经更改,有网友发现在剧版《夏至未至》主题曲的MV中,有傅小司向立夏求婚的镜头。

这样的一个结局与小说中的结局相比是不是要暖心很多呢?

不管怎么说,在《夏至未至》中白敬亭算是把陆之昂这个角色给演活了,但愿这样一个男孩儿不要在像小说中的结局那样悲惨,不然真的会有网友要给导演寄刀片了。

你们喜欢什么样的结局呢?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傅小司和立夏结局简介

在夏至未至电视剧中,傅小司喜欢的人到底是谁?是立夏还是程七七?而陆之昂和立夏的结局又是怎样的。实际上傅小司喜欢的人则是立夏,但是他们至今并未捅破这层关系,反倒是因陆之昂的原因导致傅小司吃醋了。

小说电视机前半段的剧情都是类似的,都在讲述立夏、傅小司、陆之昂、程七七他们之间的爱恨情仇,而在故事的后半段将会更加精彩,有了程七七的黑化表现以及立夏傅小司之间各种争吵。

然而七七实在是看不惯傅小司和立夏之间的情感,为了拆散他们,果断腹黑了,这剧情越发精彩了。最终因程七七的自私成功拆散傅小司和立夏,并让立夏离开。那么程七七到底是做了什么,能够让立夏心如死灰?

程七七黑化道路解析程七七怀孕了

程七七和傅小司酒后乱性,程七七怀孕了。程七七打电话给立夏,让立夏离开傅小司。立夏去质问傅小司,但是傅小司躲闪闪烁其词,最终立夏离开傅小司。程七七通知医生安排堕胎,程七七最终没有跟傅小司在一起。

最终立夏回到了自己的家乡,找人嫁了,在这里并没有明确指出这个人是谁,但是有一面就是她还是喜欢着小司,只不过他们已经没有在一起的可能了。另外陆之昂也因种种事件成为了逃犯。

陆之昂的结局很是悲惨,他的后半生将会在监狱中度过了。

[夏至未至小说大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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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青丘狐传说》小说花月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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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青丘狐传说》(又名《仙狐传奇》)是取自于《聊斋志异》中的《封三娘》、《阿绣》、《婴宁》、《胡四相公》、《长亭》、《恒娘》六个故事进行改编的古装单元电视剧。下面是YJBY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近期,人气电视剧《青丘狐传说》在卫视和网络热播,引起不少关注关注,剧中有陈瑶扮演的灵狐月敢爱敢恨的性格引起网友大赞,而花月最终归宿也成迷。

众所周知,陈瑶与张若昀曾在网络电视剧《无心法师》中组成“嫌弃夫妇cp”,而此次两人再度联手,陈瑶在微博中喊话:“刘子固,这一世,我不牙疼了!”并圈了张若昀。

而张若昀也在微博中写道:“这一生,不管你是人是狐,我都想与你再次相遇。”同样圈了陈瑶。

不得不令观众猜想《青丘狐传说阿绣》的结局花月最终会和刘子固在一起。

然而,剧情开始的走向可并非这样,画风明显是刘子固与阿绣互相爱慕,卓云与花月相爱相杀。

那么花月和谁在一起了呢?

据了解,电视剧《青丘狐传说》是根据蒲松龄小说《聊斋志异》而改编,在原著《阿绣》中,作为灵狐的花月帮助刘子固与阿绣修成正果。而阿绣与花月前世是亲生姐妹,后来阿绣转世,花月修炼称灵狐。

《青丘狐传说》与《聊斋志异》是有一定差异的,所以目前花月和谁在一起结局会怎样也只能凭借多年的观剧经验猜测猜测了。

在电视剧简介中,写到:花月冒充人间女子阿绣,与刘子固纠葛,她从贪婪人间爱情滋味,到明白人间真爱,最后牺牲自己,成全了真正的阿绣与刘子固。

由此可见,花月结局可能最终和卓云在一起了,也有可能独自回到了青丘。

附注:

第1集 花月游历人间遇害 女子阿绣善良相救

盘古开天辟地时,阳清为天,阴浊为地,造就日月山河,女娲赐大地生机,万物灵性,让人间成为乐土,女娲让灵狐成为身边四大神兽之一,分别与麒麟、凤凰、青龙并列,灵狐机智通人性,甚得女娲的喜爱,其后女娲为平复西周战乱,将灵狐派入人间迷惑纣王,却带来了人间的劫难,女娲震怒,将灵狐踢出四大神兽之列,剥去神兽仙力,谴至青丘,罚其栽育魅树,上奉天帝,魅树五百年一结的魅果能够让食用者获得无上的魅惑仙力。

灵狐一族都在为迎接魅果的盛典做准备,婴宁独自一人坐在小桥上等待沐浴后的花月前来一同去参加盛典,这时有东西侵入了她的头里。婴宁慌慌张张的找到花月,告诉她狼族来犯,要她赶紧去通知狐族姥姥,花月离开后,侵入婴宁头里的东西也飘走了,婴宁在草地上昏迷过去。

飞月虽然对人间情爱不感兴趣,但她十分好奇五百年一结果的魅果到底长什么样子,便一个人来到了魅树下寻找成熟的魅果,此时有一黑衣人也来到了魅树中,飞月察觉到她是想要偷成熟的魅果,出手阻拦,两人从青丘打到了人间的京城,飞月终因法力不够败下阵来。在打斗中飞月从黑衣人身上扯下了一块布料,狐族姥姥通过水镜发现黑衣人就在京城孟家。

狐族长老建议狐族姥姥把魅果被盗一事禀告女娲娘娘,先向女娲娘娘请罪,之后再想办法,但姥姥认为已经到了这一步,能瞒多久就瞒多久,只要女娲娘娘还没有发现,他们就有找到魅果的机会,长老提出找柳长言来查魅果被盗一事。

作为灵狐族长的柳长言聪颖过人,成功学到袖里藏宝之术后回到青丘,姥姥要他尽快找出魅果的下落。柳长言问花月是从哪里得知狼族来袭的消息,花月表示是婴宁告诉自己的。正巧婴宁此时经过此处,可婴宁表示自己在大树下睡着了,根本没有通知过花月狼族来袭的事情。花月认为柳长言他们是想找个替罪羊去女娲娘娘那里请罪,柳长言好言安抚,花月表示自己要去人间追逐情爱,要他们有事儿去人间找自己。

花月让两个喜欢自己的男人到很高的山崖上给自己摘花,两个男人为了能够摘得鲜花,一边攀山一边撕扯另一个人,两人在纠缠中纷纷从山崖跌落,捉妖道士卓云及时出现,救下了俩人。花月见他英俊潇洒,不由对他心生爱慕。可卓云是特意来收服花月的,花月表示自己从来没害过人,指出他应该去收那些害人的妖,但卓云认为她利用美色诱惑世间男人,就是在祸害世人,花月告诉卓云自己从没使用过狐媚之术,那些男人追求自己导致家破人亡是因他们原本就好色,卓云无法苟同她的说法,认定她就是那害人的妖,要收服她。

家里开杂货铺的阿绣到野外采花,归家途中遇到了正在跟卓云斗法的花月,花月被一块大石头追逐,为了不让阿绣受伤,她及时拉住了阿绣,让阿绣免于被飞石攻击。阿绣帮花月躲过了卓云的追踪,花月因受伤变回了狐狸的原形,阿绣吓得花容失色,跑到了野外。当发现天空上方盘旋着雄鹰时,心地善良的阿绣担心变回原形的花月会被雄鹰吃掉,想到她对自己的救命之恩,决定把她带回家中去救治。

花月一直都在阿绣家养伤,跟阿绣建立了深厚的友情。花灯会当晚,阿绣精心打扮,告诉花月自己要去参加花灯会,晚上不能够陪她一起吃饭了。花月对花灯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阿绣不想让花月知道自己跟心上人刘子固的事情,便谎称自己是去观察别家制作花灯的手艺,告诉花月这是件很无聊的事情,花月猜出阿绣没有如实相告,偷偷摸摸地跟着阿绣来到了花灯会,却因人群太过拥挤跟丢了阿绣。

花月一出现在花灯会上,就吸引了无数男人的眼光。花月对灯谜大会很感兴趣,围在她身后的男人都前来跟她搭讪,花月表示只要有人能为自己赢得花灯,自己就跟他同游花灯会,男人们听后各个摩拳擦掌,可惜用尽了浑身解数也想不出谜底,聪明的花月见男人们如此愚笨,只得自己说出谜底。就在花月要回答第二个谜语时,刘子固早她一步说出了谜底,花月见刘子固相貌堂堂,谈吐得体,不同于那些蠢笨的男人,不自觉对刘子固露出了欣赏的目光。

第2集 子固阿绣两情相悦 阿秀父亲棒打鸳鸯

花月和刘子固两个人在猜谜上平分秋色,灯谜大会的主办方临时增加一题,花月正苦思冥想谜底,已经猜到答案的刘子固在一旁对花月使眼色,在他的提醒下花月猜出了谜底,得到了心仪的花灯,刘子固也拿到了阿绣最爱的兰花。花月追上刘子固,表示刚刚多亏他的提醒才得到了花灯,认为自己应该遵守承诺跟刘子固一起逛花灯会,可刘子固表示自己已经有约在身,拒绝了花月。

花月从睡梦中醒来,看到阿绣正在温柔地浇灌着兰花,她猜出阿绣跟刘子固的关系不一般,就变成了刘子固的模样来见阿绣。阿吉看到阿绣带着刘子固到了她的闺房,把这件事告诉了阿绣的父亲,阿绣的父亲带着阿吉来到了阿绣房间,却没有发现刘子固的踪影。阿绣的父亲告诉阿绣自己绝对不会同意她跟刘子固交往,认为刘子固是个不学无术的人,可刘子固吸引阿绣的地方正是他的与众不同。阿绣的父亲告诉阿绣什么样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阿绣指责父亲的思想太过迂腐,这让她的父亲大发雷霆。

阿绣的父亲离开后,变成刘子固模样的花月从筐子里钻了出来,阿绣早就发现刘子固是花月变出来的,指责花月太无聊。花月从阿绣那里得知了阿绣跟刘子固的爱情经过,很是感动,决定帮两人一把。花月大方把自己的家提供给阿绣和刘子固,作为他们固定的约会地点。

阿绣的父亲趁着阿绣不在家中,让阿吉把刘子固送来的破扇子全部扔掉,阿吉认为扔掉可惜,不经意说出每次刘子固送来的扇子经过阿绣的雕琢之后,总能够卖得出去的事情,这话提醒了阿绣的父亲,他猜出阿绣跟刘子固是通过扇子暗通情意的。阿绣的父亲在阿绣回家的路上堵着,果然看到了阿绣跟刘子固在一起。

阿绣的父亲为了让阿绣见不到刘子固,把阿绣关到了房间里,阿绣在房间里伤心哭泣。花月认为这是个考验刘子固真心的好时机,阿绣不明白花月的意思,花月表示如果刘子固真的对她有意思,知道她被困在房间里受尽煎熬,一定会想办法来见她,但如果刘子固一直没出现,只能说明她在刘子固心里的位置还不够重要。阿绣听了花月的一番话,表示她相信刘子固对自己的感情。

卓云事先在花月出没的树林里撒下磷粉,不知情的花月踩中磷粉,暴露了自己的行踪。卓云把锁妖绳放进了一个盒子里,盒子被送到阿绣的房间,阿绣不经意把盒子打开,花月见到锁妖绳得知卓云已经找到了自己。为了不让阿绣受到意外伤害,花月把卓云带到了一个山洞里跟他斗法,法力尚弱的花月不一会儿就被卓云困在了他设下的结界里。卓云认定花月是一只魅惑世间男人的妖,手上沾满了无数男人的鲜血,表示自己要替天行道,收服她这只小妖。花月让卓云用法力看她的手,表示如果她的手上没有沾人血,卓云就得放了她,卓云根本不相信花月的话,为了让花月心服口服,卓云用法力看了花月的手,结果花月的手上没发现任何鲜血,卓云只得消除结界,放出花月。

阿绣的父亲看到刘子固出现在自家杂货铺里,想要打刘子固,被阿吉和阿绣拦住,阿绣的父亲要阿吉把阿绣强行带回了房间。刘子固告诉阿绣的父亲自己对阿绣是真心的,一定会对她好,可阿绣的父亲表示自己不会相信他的话,把他送来的扇子全都扔了出去,告诉刘子固从今以后杂货店都不会收他的扇子,警告他离阿绣远一点儿。

阿绣以为刘子固不要自己了,十分伤心,花月在一旁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安慰她。这时从墙外飞进来一只燕子形状的风筝,上边写着情诗,并在最后落款处写着“明日申时在树林的小屋里相见”的话,阿绣见此终于破涕为笑。可阿绣不知道该怎么才能瞒过父亲去跟刘子固见面,花月表示自己一定会帮忙。

第3集 阿绣无奈撒谎 子固一病不起

花月为了让阿绣跟刘子固相会,自己变成了阿绣的模样留在阿绣家中,让真的阿绣去自己家见刘子固。阿绣的父亲这时候来找假阿绣花月,告诉她自己已经为她定下了一门亲事,对象是嘉庆酒楼的少东家高公子,花月听到这个消息,急忙跑回树林的家中把这件事告诉了正在与刘子固见面的阿绣。

刘子固听说阿绣已经被定了亲,想要带着阿绣私奔,可从小被教育要遵从三从四德的阿绣拒绝了刘子固,她觉得婚姻大事必须得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些话让不懂人间礼教的花月十分头疼。阿绣告诉花月,刘子固已经写信给家乡中的寡母,一旦那边有消息传来,刘子固就会上门提亲,到那个时候她再说服她爹接受刘子固。阿绣要花月帮自己想办法拖延跟高公子的婚期,花月对她的行为有些生气,但经不住阿绣一再恳求,最看不惯有情人受苦的花月答应帮忙。

花月打算利用自己的魅力让高公子对自己倾心,就在花月跟高公子说话时,她发现了高公子背后有卓云的法器,有些不高兴。花月找到卓云,质问卓云是不是爱上自己了,否则为什么总跟着自己,卓云有些激动,表示自己会跟着她是因为自己要防止她去害人。卓云认为花月对高公子图谋不轨,花月说自己都是为了帮阿绣,一番话说得头头是道,让卓云无从辩驳。

花月跟卓云等在高公子经过的小巷子里,见到高公子出现,花月要卓云假装调戏自己,可从来没碰过女人的卓云不知道该怎么去做,反倒被花月给“调戏”了。花月的喊叫声吸引了高公子的注意,高公子救下花月。高公子因被花月吸引,派人去退了跟阿绣的亲事。

刘子固因乡下母亲病重,不得不暂时回乡去照顾母亲。临走前刘子固提着礼物来到杂货铺,向阿绣的父亲表明了自己对阿绣的真心,他告诉阿绣的父亲,母亲病愈后他一定会带来媒妁之言,希望阿绣的父亲成全,可阿绣的父亲不为所动,当着阿绣的面表示自己永远都不可能把阿绣嫁给他这样一个无赖,赶他离开。刘子固没有得到阿绣父亲的承诺,不肯离开,阿绣父亲对他大打出手,刘子固强忍疼痛,不吭一声。看不下去的花月使用法力把悬挂在门口的花灯的线给弄断了,刘子固注意到花灯掉下来,扑倒了站在花灯下的阿绣父亲,让他免于受伤。刘子固以德报怨的行为让阿绣父亲有些难以面对刘子固,表示刘子固的这些小把戏不可能感动自己,刘子固含泪为自己辩解,阿绣父亲怏怏然离开。

阿绣送走刘子固回到家中后,父亲要她收拾行李回乡下去,告诉她自己在乡下为她订了一门亲。无力反抗父亲决定的阿绣只得再一次找花月帮忙,表示如果刘子固找到她问自己的下落,就告诉他“斯人已逝,生者如斯”,认为这样刘子固就会断了对自己的念想,另寻他爱,花月觉得阿绣应该为自己的幸福抗争到底,不应该轻易放弃,阿绣表示花月不懂人间的纷繁复杂。阿绣临走之前,把自己亲手做的香囊送给了花月。

刘子固回到城里得知阿绣一家早就搬走了,便来到花月家中找阿绣。花月骗刘子固阿绣已经病逝,让他另觅良缘,刘子固听后十分痛苦,决定跳水轻生。花月从雀妖那里得到这个消息,赶到水边把刘子固救了上来,并用自己的真元为他续命。

卓云发现高公子被山妖所伤,认为这件事必然与花月有关,便来找花月。花月告诉卓云,自己骗刘子固说阿绣死了,这才让他想不开寻了短见,卓云告诉她情是这个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不可以草率做决定,花月始终不能理解这种痛。卓云告诉花月,高公子因她才被山妖所伤,昏迷期间不断的叫着她的名字,问她有什么感觉,花月对此一点儿反应都没有。卓云斥责她不懂情爱,不该欺骗高公子的感情,花月不耐烦地表示自己以后不去招惹高公子就是了。花月还在为刘子固的事情发愁,问卓云该怎样做才能救回刘子固,卓云表示刘子固的心已经死了,只有让他自发求生,才能有一线生机。

昏迷中的刘子固梦到了阿绣,阿绣告诉他他的阳寿未尽,应该回到阳间,说完就推了他一把,刘子固从昏睡中醒来。让刘子固惊喜的是,阿绣真的出现在自己面前。刘子固得知阿绣是半路逃回来的,她也已经给她的父亲去过信了,表示以后一定带着阿绣去跟她父亲道歉,随后他发现花月并不在家中,问阿绣花月的去向,阿绣说花月外出游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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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夏至未至小说结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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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夏突然想到呕吐不是现在七七应该做的事情吗,于景哈哈大笑起来。那些带着滚滚而下的泪水的笑容,是这一生里最难忘的笑容吧。 回到工作室的时候,傅小司已经从浴室里出来了。新换的衣服散发着干净的洗衣粉味道。

可是,现在的小司还干净吗? 立夏看着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小司,眼睛里涌起的泪水在黑暗里没有人看到。以前一直觉得小司像是一个天使一样,甚至连自己和他接吻,都会格外紧张,甚至觉得这样会弄脏这个干净漂亮的男孩子,可是现在,自己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告诉自己她有了面前这个自己曾经以为是天使的男人的孩子。

立夏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小司和七七亲热的镜头,可是,那些画面源源不断地从脑海里冒出来,傅小司身上的味道,七七女生光滑的皮肤,傅小司从来不让人随便摸的头发,七七精心护理的手。所有的东西都纠缠在一起,甚至可以听到傅小司低沉的呼吸和七七的呻吟,胃里恶心的感觉越来越浓。立夏紧闭着嘴,怕自己忍不住吐出来。 小司,我去武汉的时候,你和七七去喝酒了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然后又消失不见 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 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 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 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 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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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苏染染追夫记小说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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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苏染染追夫记》是云葭编著的一本书籍,该书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下面是yjb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苏染染追夫记》网络剧以一场「江湖恩怨」作为故事切入点,通过讲述美丽不可方物,拥有举世瞩目财富的“剧宠”苏染染背负着久治不愈的“剧毒身躯”和丧失了部分记忆的感情前史,以及被“逃婚”的“命运叛变”,让她颜面无存的羞耻之辱,义愤填膺,踏上“暗礁险滩、危机四伏”的情感复仇“追夫”之路的历程作为核心,以苏染染突破万难,展开新的人生作为结语,描写了苏染染的情感心路历程的传奇故事。

内容简介:

那个“冰山脸”说什么?“我是不会娶你的,还望苏小姐早早断了念想。”她堂堂相府千金、公主的宝贝、皇上的外甥女、蜀山新一代女侠竟然被这个说话冻死人的木头连逃两次婚?完了,完了,淑女也疯狂了。

为报逃婚大仇,她只得踏上漫漫追夫路。好不容易易容来到洛阳,哪成想还是躲不过蜀山里外的熟人们:逃跑的夫君秦浪、冤家路窄的楼暄、蜀山女神、臭嘴巴的苏南……什么什么,竟然还有销声匿迹几十年的魔教余孽逝水红颜?我的苍天哪,真是要人命啊!就在京城陷入一片惶恐之时,皇帝舅舅却还来乱点一下鸳鸯谱,更让人咂舌的是她自已在三年前竟然还有一次私定终身的情缘?这可真是乱了套了……

图书目录:

第一章 逼婚是万万行不通的

第二章 秦二公子是冰山

第三章 出嫁还是出家

第四章 冤家还真是路窄

第五章 逃婚与被逃婚

第六章 神仙姐姐还是清纯玉女

第七章 风云客栈的风云际会

第八章 解释就是掩饰

第九章 坚决不换房间

第十章 真假玉蝴蝶

第十一章 记不记得三年前

第十二章 逝水红颜

第十三章 一枝红杏出墙来

第十四章 月黑风高出走夜

第十五章 祸越闯越大

第十六章 乱七八糟的鸳鸯谱

第十七章 最伟大的事

第十八章 叶倾天逼婚

第十九章 岳府的寿宴

第二十章 又见逝水红颜

第二十一章 三个女人一台戏

第二十二章 苏十小姐惊才绝艳

第二十三章 楼家堡惊魂夜

第二十四章 逝水红颜的庐山真面目

第二十五章 红杏栽到墙门外

番外一 微雨燕双飞(梁添番外)

番外二 花落知何处(杜瑶冰番外)

番外三 蜀山八卦剧场

《苏染染追夫记》基本信息介绍

中文名 苏染染追夫记

其它译名 日边红杏倚云栽

出品公司 乐视网

拍摄地点 横店

发行公司 壹加传媒

首播时间 2016年

导 演 戴维

主 演 尹淇,金浩,于果,孙玮伦

集 数 50

类 型 喜剧, 爱情, 动作,武侠

制片人 孙合彬

在线播放平台 乐视

原 著 云葭

影视音乐 磁力音乐旗下海雷影视音乐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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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余罪小说中大胸姐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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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是网络原创文学作家常书欣所著的都市类小说,讲述了小说主角,警校学生余罪从一场特殊的选拔开始,进入了生活和社会矛盾之中,成为一个卧底,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难以想象的痛苦生活的开始。那么余罪小说最后结局如何?一起随小编来看看吧。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救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余罪小说大结局,林宇婧(大胸姐)结局

大胸妹 林靖宇的结局最终和余罪产生了情感纠葛,作为缉毒大队女警,性格泼辣并且身手不凡,因未婚夫在执行卧底任务时身亡而产生心结,后来因为余罪,林靖宇的心结渐渐打开,最终爱上了余罪。

余罪小说各个人物结局

安嘉璐和谁在一起了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许平秋结局

许处长的扮演者一定让大家觉得很眼熟吧,据了解,许处长的扮演者是常戎,出演过《青春冲动》、《x特工》等电视剧,作为刑侦处处长,许平秋屡破奇案,严肃正直,他是警校学生的偶像,经验丰富,眼光独到,选择余罪作为卧底。

许平秋结局继续当他的 干部 ,但是却把余罪的人生彻底改变,成了余罪人生中最恨的人。

傅国生结局

傅国生表面上是成人用品店老板,实则为贩毒头目,在监狱与余罪相识,后将余罪安插在郑潮身边。傅国生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曾经是一名英语老师,文化程度高,心中的欲望更是讲啊变成了一个魔鬼。

最为剧中的反派角色,傅国生的结局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不是最终伏法,锒铛入狱。

郑潮结局

郑潮是犯罪团伙中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傅国生,行事低调且作风狠辣,因为不想得罪傅国生,所以暗中提防余罪。于傅国生一样,郑潮的最终结局自然不会有好下场。

鼠标结局

鼠标是余罪在警校时的好兄弟,后来顺利做了警察,鼠标外表憨厚,内心机灵,善于使用扑克牌,与余罪在于探案过程中携手共进。

焦涛结局

焦涛是傅国生手下,冷血寡言,在江湖上多年的打拼经历形成其沉稳冷酷的处事风格,但对傅国生忠心耿耿,并且重视江湖道义。

周文娟结局

周文娟是警校学生,也是余罪的同学,性格有些自卑并且沉默寡言,后来从训练时晕枪成长为智慧,最终做了一名细致且成熟的专业法医,暗恋成为卧底的余罪,但是她知道余罪喜欢的是安嘉璐,所以不知没有表白心声。

原著作者的《黑锅》和《余罪》里的人物、情节架构都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但看起来又不会觉得两者之间谁是谁的影子。

可也正因为这样,余罪对犯罪有非同寻常的触觉,他可以从匪夷所思的角度窥探到犯罪者的犯罪手法和心理;同时知道如何以恶制恶,用不合法的手段对付犯罪者。

这也是余罪全书贯彻始终的矛盾,一个对犯罪有天才触觉的匪警,如何在纪律部队的体制中挣扎成长。每走出一步,既是伸张正义追寻真相,也是一脚踩在犯罪的泥沼上。事实上,读者读完整套书,都没法简单判断余罪是一个好人或者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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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小说原文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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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是根据安东尼同名小说《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改编的都市爱情电影。由周迅、钱小蕙监制、钱小蕙编剧、秦小珍执导,刘畅、白百何、唐艺昕、金世佳、白举纲主演。该片讲述了一个男生从20岁到23岁、从大学到工作、从国内到国外的生活片段和真诚感悟。影片于2015年11月13日在中国大陆上映。

由刘畅、白百何主演的《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改编自安东尼的同名小说,而从它的原作小说,到前期宣传来看,似乎也散发出浓浓的文艺气息。影片中处处流露着暖心寄语和对成长的真挚描写,“治愈”不少经历过青春岁月的人,在90后群体里颇有影响。

《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是根据安东尼的同名畅销作品所改编的一部电影。影片讲述了一个男生从20岁到23岁、从大学到工作、从国内到国外的生活片段及内心感悟。书中的安东尼(刘畅饰)是一个不特别、不会说很酷话的普通男生,在20岁的时候从大连留学墨尔本,并遇到了小萱(唐艺昕饰)、家明(白举纲饰)、小黑(宋芸桦饰)、Pierre(布鲁斯饰)等一众好友。在这漫长岁月里,发生了一系列或浪漫、或甜蜜、或可笑、或感人的故事。

其实很早的时候就已经读过这本书了,只是没有想到竟然会被拍成电影。书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除了那只叫“不二”的兔子外就是那只叫Alice的鲸鱼了。安东尼这样写道:“世界上有一条最寂寞的鲸鱼叫Alice,它发出的频率比正常鲸鱼高一倍,唱歌时没人听见,难过时没人理睬。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很多人都是Alice。我们都会寂寞孤独渴望陪伴,但愿这些时刻我们可以给彼此一个拥抱,相互温暖”。我们每个人的心中其实都有一条Alice,都渴望着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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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小说伪装者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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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这是最残酷的殊死较量!他们于层层伪装之下,共同演绎了一段荡气回肠的千秋家国梦,一场惊心动魄的隐秘对弈!以明家姐弟的故事开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讲述一个家族在国家兴亡面前的决断和大义之举。一玉口,一瓦顶。国和家,如泰山与鸿毛的譬拟。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伪装者的结局,以供参考。

“你怎么不说话?”明镜注视着明楼,明楼站在小祠堂门口贴着门注意倾听着门外的声音,门外很安静。

明楼依旧没有说话,他走过来,拉住明镜的手,说:“大姐,我们进密室。”他也不等明镜表态,直接按动按钮,打开密室的门,他拉着明镜走进去,反手关上了门。

明楼打开电灯,小祠堂的方桌上供着明家祖父母、父母的灵位。台布落了些灰尘,很久没人进来打扫了。

明楼几乎是在用力将明镜推送到椅子上坐下。

“大姐,我只有半个小时的时间,超过半小时,就会引起‘孤狼’的怀疑。在这半个钟头里,我希望您能平心静气听我说,并且,记住我所说的一切。”

明镜睁大眼睛,完全有点懵。

“什么‘孤狼’?你什么意思?什么叫只有半个钟头的时间,明长官,你要觉得到了这里,你还要撒谎的话——”

“明镜同志!”明楼说。

明镜顿时呆住。

“明镜同志,我现在代表中共中央南方局特派委员跟您谈话。”

明镜看着他,她脑海里处于一片真空的状态。

“我知道,一时半会您很难接受。”明楼略作停顿,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缺了角的法币,说,“这是南方局董书记交给我的缺角法币,那块撕下的一角,在您这里。您可以核对。”

明镜僵硬地站起来,掏出一把钥匙,打开小方桌下的夹层抽屉,从里面取出一角法币,二者合一,的确是一张完整的钞票。

“你到底是什么人?”明镜问。

“我是您的家人,姐姐。”明楼迅捷掏出打火机,当着明镜的面焚毁了那张法币,相当于当场毁灭能够指证自己的一切证据。

明镜觉得头疼、眼花、四肢乏力。她的眼光像一片薄凉的刀片刮在明楼的脸上,仿佛此人完全陌生。

“你骗了我多少年?一次又一次?”明镜终于质问了,“你们一个个都欺骗我,我却一个都不舍得抛弃!”

“大姐。”

“知不知道什么叫做‘失家’的女人?二十年前我曾有过一段良缘,是我自己为了家庭选择放弃。我也有自己崇高的理想和奋斗的信仰。可是,我不能放弃两个兄弟,我不能甩手而去。我守着家和业,至今未嫁。我抚养你们,家和业始终要交给你,而明台,我想给予的是幸福生活,无忧无虑,我甚至连生意场上一点点生存技巧都不肯教他,不想让他变得有一丝一毫龌龊、算计。到头来,该读书的去了战场,该算计生意的在算计人的‘身家性命’。家和业,在你们眼里分文不值。早知如此,我——”

“不是的,大姐。”

“不是什么?我苦心经营的一个家,被切割成碎片。明台离我而去,除非战争结束,他永远都不会再有机会回家。而这个家,对于你来说,就是一个可用可弃的棋子。你一直知道我是谁,而我对你却一无所知。就算是到了现在,我依然分不清你是妖是魔是人还是——”她又停顿下来,她恨自己,恨自己连一个“鬼”字都忌讳得不敢说出来。她害怕有一天真的失去。

“大姐。”明楼双手握住明镜的手,靠着她的双膝蹲了下来,他在尽全力控制明镜激动失控的情绪。

“大姐,您冷静下来,听我说,我们的确欺骗了您。可是,我们没有欺骗生活。”

明镜说:“有没有想过,我是你的什么人?如果,你这位超然的棋手一着失手,棋局适得其反呢?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有没有?”

“有过。所以,我很内疚。”明楼的眼里隐隐闪烁着泪光,“我错了。我知道,自己很久以前就错了。对于姐姐来说,我是情理双亏的人。”他低下头,调整了一下讲话的节奏,他有的时候恨自己每次讲话都在思考,从无真性情流露,他深知习惯成自然,他并非刻意为之,但是,在明镜的眼中,真的太虚伪,太假,太可恨。

他自己无力纠正,他恨自己的心态过于保护自己,心理已经很不正常。

“姐姐孤独,痛苦。二十年前姐姐放弃了唯一一次真爱,为了把我和明台养大,您牺牲了应该属于您的爱情生活。您苦心营造的一个家,被我们给打碎了。因为,国碎了,家碎了,您的心也碎了。血与火锻造了我们的坚强,我和明台都是军人,军人是国家的脊梁!我们无愧于家国,无愧于军徽,我们唯一愧对的就是姐姐。”他说到此处,千不该万不该,他居然下意识地去看手表。刚刚动了情的明镜一下就心火直蹿,一脚把他踹翻在地。

“知道你为什么让我嫌恶吗?你回家,你诉苦,你认错,你不是屈服于亲情的压力,你是带着任务来的。你跟明台比起来——你——”

“明台让您怜爱,是因为他还有选择的余地,对于亲情、爱情,甚至信仰,他都有选择的余地。可是我,没有。”明楼必须快刀斩乱麻了。

果然,明楼的这句话打乱了明镜的思维,打乱了明镜要质问他的次序。明镜的思绪跳跃、混乱。

“没有多余的时间了。”明楼站了起来,很严肃很着急地说,

“大姐,您听我说,日本人有一列火车满载着三十节车厢的生铁要开往满蒙,这批物资对我们来说太重要了。南方局经研究决定,在苏州段进行列车接轨行动,将这批货运往第三战区皖南。”

明镜愣愣地看着明楼,终于平静下来。

“需要我做什么?”明镜问。

“我需要您设法上那辆列车。”

“那是货车。”

“不是货车,日本人怕路上抗联打这批物资的主意,用的是普通列车,前面的车厢还载有日本华侨。押运物资的日本宪兵都化装成乘客,但是,他们身上都有武器,列车一旦遭到攻击,他们就会大开杀戒。我们的目标就是将后面装载生铁的车厢脱钩,尽量保住车上的旅客。尽量不惊动车上的宪兵,把行动连带损失降低到最低。”他看看表,加快语速,“您将以带着明台骨灰回苏州安葬为由,登上那辆列车,我会安排阿诚以护送您为掩护,带一组小分队上去。”

“明台会上车吗?”明镜突然插话。

“不会,他的任务是在苏州站完成对接,他将和锦云登上对接后的火车,前往第三战区。”

明镜眼中浮现出一丝失望。

“大姐,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我要提醒您,桂姨是日本间谍。”

“什么?”明镜的眼珠子又瞪圆了,她张着嘴,难以置信。

“但是,我们现在得留着她,您还得带上她一起上列车。”

“为什么?”

“她的身份,就是掩护我们上车的一张‘无形通行证’。您切记,上了车,就听阿诚指挥,他会保护您安全抵达苏州。”

“桂姨呢?”

“阿诚会牢牢控制住她,到了苏州,我们会解决她。”明楼说。

“大姐,我得走了,咱们姐弟之间的不和睦还得接着往下演。等您下次回来,明楼再向您请罪吧。”

明镜冷笑道:“你还知罪吗?”

她一冷笑,明楼倒放心了,她又恢复了大家长的状态,证明她并没有被一系列的“欺骗”行径打垮。明楼笑起来,说:“姐姐,您虽然历经风霜,却没有沾染一点世俗的尘埃,我真的是由衷佩服。”

“呸!下次回来,你看我怎么收拾你。”她永远不在弟弟们面前落下风。

“那我就先撤了。”明楼说。

“滚吧。”明镜说。

明楼站起来,打开密室的门,请明镜出来。姐弟二人走到小祠堂门口,明楼忽然对明镜做了一个“按捺住性子”的小暗示。

他大声地说:“大姐,您为什么这样顽固不化呢?明台是捡来的孩子,我才是您的亲弟弟!难不成,他有什么特殊来历,让您这样费尽心思?他已经死了!他跟汪曼春一样!头七过了,七七过了!他死了!”

明镜虽然知道他做戏,可是那一句“他有什么特殊来历”摆明了讽刺自己是否行为不端,明楼撩拨人心火的本事,可谓炉火纯青。明镜刹那间一股气凝上心田,狠狠地给了明楼一记耳光,打得他口角顿时溢出血丝,步履踉跄。明楼顺手打开门,显得很狼狈,他说:“我真怀疑,您是否精神出了问题。”说完,飞奔而出。

明镜此刻醒悟过来,捶胸顿足地哭起来,她顺着楼梯追下来,喊着:“明台,我那可怜的小弟。明台,你们把小弟还给我。”

桂姨赶紧上前搀扶明镜。

明楼一边跑下来,一边擦拭口角边的血迹,他走到门廊下,对仍旧跪在那里的阿诚说:“我们走!”

阿诚会意,他从台阶上站起来,跟随明楼直下草坪。

明楼上了汽车,阿诚立即开车驶离明公馆。他们听见公馆里传来明镜的哭声和稀里哗啦餐具落地的声音。

大姐开始用全新的目光去看待自己了,配合有效,明楼心中掠过一丝暖意。这么多年,这么多重身份的自己,终于被爱自己、关怀自己的亲人彻底接受了。

他心尖泛着一丝酸楚。

阳台外,黎明的脚步越来越快了。明台看着天边一缕绯红的晨霞,心有所系。他凌晨接到黎叔的电话,说早上南方局的同志会来见他,他就一直睡不踏实,他知道,南方局对于自己的档案审查,肯定有什么结果了。

因为明台出身军统,所以,黎叔认为他更加适合从事谍报工作,而不是进入前线作战部队。黎叔将明台的材料交由南方局高层处理,现在看来,果然有了最新的决议。

对于明台来说,他的身份已经在敌占区彻底暴露了,继续留在上海是不理智的,尽管他热爱这个城市,留恋上海的生活,可是,现实是无法改变的。

楼下响起汽车喇叭声,三声急促一声长鸣,喇叭声急促戛然而止。明台意识到了什么,他披上外套,走了出去。

薄薄的晨雾笼罩着石库门,墙角阴暗处停放着一辆汽车。阿诚远远地站在巷口望风,小街上空无一人。

明台看见阿诚有些愕然,他不是很适应。他等的是南方局的领导,而不是他大哥。他正在狐疑,就看见明楼从汽车里走出来,他很潇洒,没戴眼镜,也没戴帽子,却裹了一条灰色的长围巾,一双眼睛炯炯有神。

“过来。”他说。

明台看见大哥,多少还是有些畏惧,他走向明楼,兄弟二人面对面站着。

明台喊了一声:“大哥。”

他们隔得很近,明楼闻见他头发上带着柠檬的香气,混杂着湿漉漉的雾气,他笑笑,说:“还是大姐疼你。都这么大了,她还当你是孩子。”他意指明镜给明台洗头。

明台不知怎么接话。

“你没话跟大哥说吗?”明楼问。

明台想了想,说:“谢谢大哥。大哥救了我的命。”

“除了这个,你就没别的话啦?”

明台又想想,说了句:“大哥注意身体,多保重。”

明楼叹了口气,说:“看来我们两兄弟的确生疏了。”他看了看天色,意味深长地说:“我们都在黑暗里摸索,道路越黑暗,内心就越渴望光明。”

明台很想开口问明楼的到来是否与南方局有关,可是,他忍住了,他等明楼开口讲话,他不愿意冒一丝一毫的险。

接下来,他果然听到明楼阐述自己的身份了。

“我是军统局上海站A区情报组组长,代号‘毒蛇’。”

明台不意外,他有过这方面的猜想,他在明楼面前,自然而然地就站成了立正的军姿。

“稍息吧。”明楼说,“我们平级。”

明台稍微调整了一下自己的站姿,但还是不敢太放肆。

明楼看了看他,拍了拍身后靠着的车身,说:“过来,陪大哥说说话。”明台走近他,然后斜倚在车门旁。

“我能抽烟吗?”明台问。

“能。”明楼说,“你想抽就抽。”

明台从口袋里掏出香烟来,点燃。

“‘死间’行动,你功不可没,我已呈文上峰对你进行嘉奖。你现在以‘毒蝎’的身份成功打入共产党内部,为军统局在边保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这是歪打正着,军统局已经批准了你进入延安、长期潜伏的计划。”

明台的眼睛真是忽明忽暗,心里一阵阵怦怦狂跳,明楼仿佛是一根针时不时地就扎在自己的要害穴位上。

他这是要干吗?长期潜伏?双面特工?明台稳住心绪,他不发言,他把发言权全部交给这个神秘莫测的大哥。

“我们军统局在延安部署有自己的特工小组,其中一组代号‘203’,由你全权指挥。我是你唯一上线,你只需对我一人负责即可。如果有一天线断了,军统局高层会有人跟你联络,这个人你也认识,就是宁海雨,王天风的把兄弟。”

提到王天风,明台把头低下去。

“‘天风’‘海雨’都是代号,就像‘毒蛇’‘毒蝎’一样。”明楼说,“你也不要过于内疚,我们都不知道王天风有心脏病。你在坟场一骂成名,全局上下都知道王天风被你活活骂死了!由于保密条例,我们现在还不能公布王天风是‘死间’中的烈士,他现在的身份依旧是军统局的叛徒,民族的败类。”

明台觉得浑身上下冷飕飕的,他的脸色也越来越差。明楼却视而不见,依旧娓娓而谈:“一部间谍史,就是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的历史。我们是战士、是烈士,一往无前的勇士,却不是能够站在阳光下接受胜利欢呼的人。因为,我们的背后始终都有阴谋,有算计,有陷阱。”

“能告诉我‘死间’行动的全过程吗?”明台问。

“为什么?”

“我想知道。”

“知道了,岂不会更加痛苦?”

“至少,我会知道我为什么而痛苦。”

“好吧,我告诉你。”明楼说,“记得那份第二战区日军军事部署计划吗?”

“记得。”明台说。

他的眼前浮现出在日本大使馆,自己击毙桃子小姐的情景。当日,他和锦云在一家小型旅馆拍摄了日军第二战区计划。

明楼说:“长话短说。为了牵制日军的火力防线,我们明目张胆地窃取了日军第二战区计划,其实,那套方案是日军的预备案。我们走出第一步,就是告诉敌人我们拿到了第一手资料。然后,我们根据这套预备案制订了假的攻防计划,为了达到麻痹敌人的目的,做到万无一失,军统局高层制订了‘死间’计划。即由王天风诈降76号,投靠汪曼春,出卖A区行动组,让‘假’的第二战区军事部署计划落入76号手中,逼真上演一场誓死保护情报的大戏。伪造一切信息,故意放下诱饵,指鹿为马,让日本军方有理由相信,他们获取了最真实、最可靠的火线情报。他们调整所有的火力防线,按照我们的意图进入我们的口袋,彻彻底底为第二战区的日本鬼子敲响丧钟。”

“为什么选我们?”明台问。

“你们小组焚毁了一船,死罪难逃。这次行动可以让你们死得壮烈、死得体面。这是局座的决定。”

“为什么一定要派王天风来?”

“他知道的太多了。”明楼说这话,眼皮都没有抬。

“那,你呢?大哥你知道的难道不多吗?”

“想‘策反’啊?”明楼笑起来,似嗔非嗔。

明台心一紧,他的烟灰烫着了手指,疼得钻心。

“说实话,对于王天风的死,我比你更加纠结。我跟他是一起加入蓝衣社的,也就是军统前身。我们在一起工作过一段时间,在法国,我救过他的命。”

“老师去过法国?”明台惊异。

“你以为他是土包子?他会伪装,会掩饰,行事低调。不像你,一味的高调、逞能、不懂事。”明楼说,“当日,他把你带走,他也是束手无策,他不知道怎样跟我说。后来,我知道了,我托人给他捎带了一个口信,口信很毒。我就不复述了。我真是又急又怕,怕你就此像流星一样消逝了,我从未如此惧怕过,你军训的那段时间,我几乎夜夜噩梦缠身,梦见你无数次被执行枪决,梦见你一个人在荒凉的孤冢里哭。”明楼眼圈湿润。

明台被他感染了,觉得自己在家庭面前是一个犯了错的孩子。他说:“大哥,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

“其实,我很自私,我为你能够出色地完成任务,能够活下去,我费尽了心思,算计了一次又一次,差点算掉你的性命。”明楼深深叹息,为自己,为兄弟,为死去的烈士们。

“为了国家,我们有可能失去彼此,失去亲情友爱,失去爱情,失去曾经美好的日子,我们不是傻,也不是愿意去死,去走一条不归路。我们是箭在弦上,有进无退。进则死得壮烈,退则活得可耻。”明楼的眼神里包含了一层深意,他看着明台,满溢着关怀和温暖的气息。

他继续说:“在这个蜘蛛网般盘结的谍网中,黑中藏白,白中有黑,黑白又衍生出灰暗……书归正传吧。”

明台心中大为诧异:“什么叫做书归正传?难道,刚才那一番话都是闲话?”

“我现在代表中共中央南方局特派委员跟你讲话。”明楼例行公事般说出这句话,明台惊奇地睁大了眼睛。

“我没有精神错乱,你也不要用这样的眼光来审视我,你今天在这里等的,并不是军统局的‘毒蛇’,而是南方局的委员,不是吗?”

明楼似乎没有考虑给他留下一定的适应空间,而是继续自己的发言,“黎叔送给南方局有关你的一切档案和你的自述说明,这个我们不用再说了,你的档案我几乎倒背如流。我们现在来说说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明台完全处于一种被动的状态,他眼里对明楼流露出的不仅仅是感激而是充满了敬畏的眼光。

“你将以双面间谍的身份去延安,加入边保的谍报纵队。南方局方面,我是你的直接上线,你所有的行动只对我一人负责。如果弦断了,南方局的董书记会派人跟你联络。现在是你进入边保的蛰伏期,也就是说,你现在是一名沉睡者,一切要看将来的战事发展。”

“军统方面呢?”

“同样是蛰伏期。军统局需要你长期潜伏,打入中共内部;南方局需要你伺机而动,成为将来国共博弈中一枚关键的‘反间’棋子,代号沿用‘203’。明台,你记住,你现在已经是一名共产主义战士了。你不仅需要卓越的勇气与智慧,还要有无比坚定的信仰与忠诚。解放大业需要你。”

好一个峰回路转,柳暗花明。明台顿悟,原来如此。

自己将成为军统局认为埋在延安的一颗定时炸弹,而自己这颗炸弹将来会起到不可替代的“反间”作用。

一场精心策划好的“反间”局已渐渐浮出冰山一角。

“三天后,你将参与一次代号为‘越轨’的行动计划,到时候黎叔会告诉你具体行动细节,你将在苏州站完成列车接轨任务,押运一批生铁,前往第三战区。我们的军工厂急需这批军用物资。到达第三战区后,你和锦云就奔赴延安。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吗?”这是明楼要离开的信号。

“我明白。”明台说。

“对了,说起黎叔来。我看过他的档案,他的档案里提及他妻子的死因,以及他失去的儿子。虽然是只言片语,我还是派人做了具体调查,调查结果是……”

“我不想知道。”明台截住明楼的话。

“为什么?”

“我……我怕大姐知道后会伤心。”

明楼沉吟片刻后说:“原来你已经知道了。你有这种想法,足以证明你是一个有良心的孩子,但是,父子天恩,骨肉亲情,是不可隔绝的。无论出于何种理由,你身由他出,焉可明知天伦而拒,以至孝义有亏?我们明家没有这种规矩,当然,如果你还想姓明。”

“我永远都是明家的子孙。”明台说。

“那就好。出发前,你就和他相认吧,二十年了,哪一个父亲不是肠断心裂,他等了二十年和你相认。出发后,谁能知道下一秒的结局?”明楼严肃起来,“你必须认他,这是命令。”

“南方局的命令吗?”明台低着头问。

“不,大哥和大姐的命令。”明楼抬头答。

天光渐亮,阿诚从巷口走了过来。

“先生,我们该走了。”阿诚说。

“大哥……”

明楼回头,说:“多保重,好好照顾自己。”

“大哥。”明台抿了抿嘴,忍了忍心酸,说,“我这一去,就泥牛入海了。我舍不得大哥和大姐。”

他终是少年心性,朝明楼扑过来,明楼展开双臂,兄弟俩在车前拥抱。

“祝一切顺利。”明楼拍了拍明台的肩,“祝福你和锦云,一生美满幸福。”

“谢谢大哥。”明台让开车门,“大哥再见。”

“再见。”明楼上车,阿诚关上车门。

明台看见明楼的汽车从眼帘划过,绝尘而去。他心里瞬间感受到一种亲人间生离死别的痛楚,他步履瞒跚地朝小阁楼走去。

阁楼里有人在刷牙,在晨光中拉开窗帘,打开窗子,迎接一个晴朗的早晨。而明台满眼都是墙上窗下挂的常春藤,一种湿气逼人的绿色直渗到心头。

春天来了。

上海的春天,延安的春天,属于自己和锦云的春天,还有,黎叔的春天。

熙熙攘攘的上海火车站,人流在月台前逐一分流。明镜穿了一身黑色旗袍,手里捧着一个黑布包裹好的骨灰盒在阿诚等人的护送下,登上一辆普通列车。桂姨拿着一个小包裹跟在明镜的身后,她上火车前,四处看了看,确认有特高科特务一路相随后,转身上车。

明镜和桂姨坐在一个很干净的卧铺包间里,阿诚忙着给她们拎水泡茶。

火车准点开车。

在明镜的眼底,火车站犹如人生和往事的聚散之地,来来往往,上上下下。譬如二十年前,她站在这里与所爱过的男子分手,她看着他登上火车,在自己视线内慢慢离去,正如她现在看见站台在视线内慢慢倒退,二十年流光碎影,倒映在心间,仿佛过去的光阴,稍纵即逝。

她有一种预感,这趟列车也许会成为自己永恒的归宿。

她不知道,这种预感从哪里来的。

她不畏惧,因为无所畏惧了。

苏州城郊外,火车铁轨旁。

黎叔、明台、锦云正在为晚上的错轨、接轨做最后的准备丁作。他们都换上了伪满的铁路制服,在一座铁桥的前面,设立了临时停车点。

“这里没有日本人的警戒线,一条车道通向满铁的南满线,一条通向苏州站。这个错车道,是我们唯一的动手机会。”黎叔说。

“车上有我们的人配合吗?”明台问。

“有我们一个小分队,大约有7个人。”

锦云爬上铁桥,设置一个观察哨。明台向铁轨的另一侧的隧道口走去。黎叔问:“你到哪里去?”

“熟悉熟悉环境,今天晚上就要错轨、接轨,我先适应一下我的新工作。”

“我跟你一起。”

“您不用担心。”

“担心你是我的责任。”黎叔说。

明台心里一震,回头看看他。黎叔快步跟上。他们二人一前一后走进隧道口。里面光线很暗淡,明台拿出手电筒来照路。

突然,一辆小型货车呼啸而来。昏暗中,黎叔一把抱住明台滚出隧道外,五节小货车轰隆隆地开走了,像是平地里刮起一阵飓风。

“你没事吧?”黎叔的话里充满了关切。

明台心情复杂,想着明楼临行之际吩咐自己的话。他最敏感的神经被挤压了,问道:“您有家吗,黎叔?”

明台一句话出口,自己都觉得自己愚蠢透顶,什么不好问,脱口而出就是这句话。

“是人谁没有家啊。”黎叔坐在草地上,“我有过最美好的家庭生活,贤惠的妻子,可爱的儿子。”他回头看明台,明台的心怦怦乱跳。

黎叔拍拍他,说:“别想太多了,大战在即,准备战斗吧。”

晚上,七点钟左右。

阿诚开始有所行动了。他的小分队已经在食物里下了,在餐车里很顺利地清理了伪装成旅客的日本兵,缴获了武器。他们把旅客车厢的门一个个反锁起来,虽然造成了不小的骚动,但是,都被他们有效地控制住了。

桂姨去开水房打开水,前脚进去,后脚门就被反锁了。桂姨知道出事了。她不清楚自己是如何暴露的,但是,她清楚地明白,只要自己能够及时控制住明镜,自己就可以保住性命,甚至控制大局。她打开列车的车窗,狂风乱刮,她毅然将头钻了出去,然后是手和脚,她徒手爬向明镜的包间。

她刚爬出去,没有多久,火车居然开始减速了。

很明显的,列车开始松闸。

铁桥下,列车开始错轨。

“例行检查,请等待。”穿着满蒙铁路制服的明台在喊。

阿诚布置好人手,在中间车厢预备人、货分离。他急匆匆到贵宾包间来接明镜出去。他刚一推开包间的门,就看见桂姨拿枪对准了明镜。

“放下枪。”阿诚以最迅捷的动作,举起。

“阿诚,你想干吗?我是你的母亲。”桂姨阴森森地笑。

“你别做梦了。”阿诚冷冷地说,“我已经知道你是谁了。你是‘孤狼’,日本人的间谍走狗!”

“阿诚,别管我。做你该做的事。”明镜喊,

“闭嘴!该死的臭女人!”桂姨嘴里恶毒地咒骂着。

“桂姨!”阿诚冷声怒喝,“我真该一上车就开枪打死你!”

“我是你的亲娘。你居然要打死我?”桂姨的眼睛里闪动着诡异的光芒,“当初我为什么要到孤儿院去领你啊?因为你是我的孩子,我亲生的孩子,你是我的私生子,虽说这个称呼对你来说,并不光彩。可是,事实就是事实。”

“事实很清楚。当年,你的确跟一个姓于的湘绣商人有私情,你们生下了一个孩子,那个年月,姑娘家还没结婚就生下孩子是一件非常可耻的事情。于是,于老板骗你,叫你先找一家主雇做佣工,孩子送进孤儿院,他跟院长嬷嬷讲好了,院长嬷嬷会很好地照顾那个孩子。他答应你,等他回湖南安顿好了,就来接你们母子。于是,你就进了明家帮佣,一干就是两年。他没来找你,你这才慌了神,你害怕他彻底抛弃你,你想到了那个孩子。”

桂姨的脸瞬间煞白。很显然,阿诚早有所备,她根本就伤不到他一根筋。

“嬷嬷给了你那个两岁的孩子,就是我。你当年爱如珍宝,你觉得只要有孩子在你的手上,你的那个于老板终有一天会来找你。你手艺很巧,明家很多湘绣制品都出自你手,你在明家勤勉劳作,称得上是一个好母亲、好佣工。你时常买东西去孤儿院看嬷嬷,打听那个男人有没有来找过孩子。嬷嬷都支吾过去了。终于有一天,那个嬷嬷得了绝症,快死了,你拿了米和面粉去看望她,她良心有愧,就对你说了实话。她告诉你,那个孩子早就被于老板给抱走了,她给你的那个孩子,就是一个孤儿,跟你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当初,她收了于老板的钱,所以欺骗了你。你从此以后就彻底疯了。你开始虐待我,我悲惨的童年就开始了。你说,我说的对不对?啊,桂姨?一个男人骗了你的感情,偷走了你的孩子,你就把无穷的怨恨施加在另一个无辜孩子的身上,何其狠毒?何其残忍?”

“你是怎么知道的?”桂姨的脸有些扭曲,“你说!”

“我去过那家孤儿院,找到了那个得了绝症的嬷嬷,她还没死,她只是眼睛瞎了,看不见了。她心里清楚得很,她得知我是那个孩子后,还感到欣慰,说我命好,遇到你这个善良的女人,在得知我不是自己的孩子后,还能爱我,把我抚养成人。她还叫我好好待你,说她对不起你。”

“这个该死的女人!居然还没有死!”桂姨咆哮起来,她一把抓起明镜,她的枪指着明镜的头,对阿诚说,“你什么都知道了!还等什么?我要杀了你们!我恨你们,恨所有的人!我要把你们斩尽杀绝!”

“疯婆子!”阿诚冷静地看着她,说,“你谁也杀不死!你的枪膛里没有子弹。”

桂姨一愣,就在她一愣之间,阿诚手举枪响,打掉了桂姨手上的枪,鲜血从她的手掌间蔓延开来,她大声惨叫着。

“大小姐,过来。”阿诚人到手到,将明镜拉到自己身后。桂姨试图俯身去捡枪,阿诚喝道:“别动,再动就打死你!”

桂姨满脸狰狞,吼叫起来:“你打死我吧!我恨你们!我为明家卖命地干活,得到了什么?一个大少爷一句话,就可以把我扫地出门。我找不到工作,流落在大街上,谁肯帮我?是南云小姐收留了我,是她把我带到了东北。是她想办法替我找到了那个姓于的,可惜,他死了!我只看到了他的墓地,他跟他那个不会下蛋的老婆埋在了一起!我是什么?是他借用的生育工具。我还有个孩子,也是个湘绣商人,可是,他好端端的被水匪给杀了!我什么都没有了!是日本人赏给我一口饭吃,让我重新认识到自己的价值。我在沈阳一个音乐家家里做佣人,帮助南云小姐挖出了抗日分子的窝点,把他们统统送进坟墓!”

“你这个疯子。”明镜说。

“你才是疯子!”桂姨扑过来,“你这个共产党!”

枪声响了,桂姨扑倒在阿诚脚下,血污溅了阿诚一裤脚。

“阿诚。”明镜喊着。

“我没事,大小姐。我们走。”阿诚提枪,带着明镜走出包间。明镜手里仍然拎着那个假的骨灰盒。

小分队的人开始全面后撤。

突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眼看就要迈过最后一道坎,到达目标时,置放杂物的车厢发出巨大的响动,防水布被逐一揭开,原来,此处隐藏着一个日本秘密护送小分队。

目标,就在眼前。

牺牲,也在眉睫。

开枪了。机关枪、步枪,火舌凶猛,小分队的人员立即迎战。瞬间,血河飞溅,陈尸狼藉。

血染在车厢过道上。

阿诚拼死护着明镜冲到了目标口。

黎叔、锦云、明台在分割车厢处一边火力增援,一边准备等阿诚他们一过来,就分离挂钩。

明台看见了明镜,大声喊着:“大姐,过来,我掩护您。阿诚哥,小心。”他平枪而射,一梭子子弹打到阿诚背后的敌人脸上。

明镜向前腾了一下,突然,她腿上一热,她知道自己中弹了。

“大小姐。”阿诚惊叫了一声。

日本小分队成员集中火力,猛烈扑过来。

阿诚奋力反抗。他大声喊着:“大小姐,我掩护您,跳过去。”

明镜的腿传来撕裂般的剧痛,鲜血直喷,她知道,她伤到大动脉了,她根本无法移动。

明镜知道,自己走不了了。

她不能因自己一人之故,毁掉整个计划。

她大叫一声:“阿诚!”阿诚一回头,她奋力将阿诚推出车厢门,阿诚不提防她仓促一击,滑落在车厢分离的铁链上,被锦云和黎叔两个人接住。

明镜一下转过身去,她手中犹自抱着那个假的骨灰盒。她大叫了一声:“明台,分离挂钩。”

一梭子的子弹打在明镜的背后,打穿她的前身。

“大姐!”明台大叫。

“分离挂钩。”明镜面对明台微笑,拉响了手中的炸药。

几乎与此同时,明台惨叫了一声:“大姐!”他忍着心头剧痛,亲手把挂钩分离。

轰隆隆震天雷动,一片火焰硝烟。

两段车厢全速分离。

明台眼睁睁看着明镜消逝在一片火海之中。

“大姐!”明台在飞速倒退的车厢前厉声惨叫!

硝烟、大火弥漫。

缓缓地、缓缓地离开了明台的视线,明台昏厥在车厢门上,他仿佛听到黎叔、锦云在叫自己的名字。

但是,他满耳都是那一句话,四个字“分离挂钩”。

明镜去了,没有一句遗言,只有这四个字留给了明台。

满载着三十节车厢的生铁被顺利运往第三战区。《南京新报》上刊登了,共党袭击普通列车,导致平民伤亡的报道。报道中称,南京政府官员明楼的胞姐也在遇难旅客之列,明氏金融陷于瘫痪,明长官悲痛欲绝,誓与斗争到底,云云。

明公馆的小祠堂内。

清香袅袅,明镜的灵牌立在了供桌上。

明楼形容枯槁,在小方桌上摆弄着一架老式留声机。他从明镜匣子里取出一张存放的粤语唱片,小心翼翼地把唱片放进留声机里。

留声机开始转动,嘶嘶哑哑地唱起来,曲调无比凄惶、沧桑。

“烽烟何日靖,待把敌人尽扫清,卿你奋起请缨,粉骨亡身亦最应。他日沙场战死,自育无上光荣。娥眉且作英雄去,莫谓红颜责任轻,起救危亡,当令同胞钦敬。”

明楼肝肠寸断,痛不欲生。

明镜的音容,历历在目。

明楼脑海里浮现一组组数字,那是明台到延安后,第一次用密码跟他联系。

“任务完成。大姐牺牲。”

“临终遗言?”

“分离挂钩。”

“……做得好。”

“……何时相见?”

“等待命令。”明楼用密码发给明台的最后一句是,“她一生都怕失去我们,到头来,我们失去了她。”

他可以想象,明台在发报机前的痛哭失声。

“光荣何价卿知否,看来不止值连城,洒将热血亦要把国运重兴。娇听罢,色舞眉飞,愿改初衷,决把襟怀抱定。”

明楼忍痛在明镜灵前祭拜。

“佢临崖勒马,真不愧冰雪聪明。又遭以往痴迷今遽醒。昔年韵事己忘情。要为民族争光,要为国家复仇,愿你早把倭奴扫净。”

他缓缓推开了小祠堂的门。

家里空荡荡的,异常凄清。阿诚孤零零站在门廊下。明楼正面朝着大厅,眼光锐利,耳边粤曲犹在。

“……他日凯旋歌奏,显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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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亮剑》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2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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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这部小说讲的是在战争时代的故事,所谓亮剑,就是一种精神,就是说在古代有的剑客想和高手挑战,但是实力却远远不及,可是还不惧怕,勇敢地亮剑。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亮剑》小说大结局,欢迎大家阅读。

李云龙:

曾在红四方面军任团长,八路军是任386旅独立团团长,解放战争时候任中原野战军新二师师长。解放后调任福建省军区某海防军军长。组建了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军队――梁山分队,该分队曾潜入金门,为解放军炮击金门提供地形坐标。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的非法武装抢夺ammo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在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

李云龙的妻子,在淮海战役时认识李云龙,是当时解放军医院中少有的美女。结婚后曾去中央军事学院俄语系就读,毕业后分到了福建军区政治处工作。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有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清。当自己的丈夫受到迫害的时候挺身而出,一起入狱。当得知丈夫的死讯后自杀徇情。

赵刚:

李云龙的生死之交,曾任八路军386旅独立团政委。解放后授少将衔,在北京在中央军委政治处工作。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造到迫害。最后自杀名志!1978年平反。

冯楠:

赵刚的妻子,田雨的好朋友,北京大学讲师。在李云龙夫妇的介绍下与赵刚结婚,对丈夫的工作十分支持。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拖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抚养。最后陪伴丈夫一起自杀。

丁伟: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一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率军队出师东北,在辽沈战役中屡建奇功,解放后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调任边防某军任司令。1958年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二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的时候参加参加中原返攻,1950年率军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5年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人东北边防某军军长,援助过遭到迫害的李云龙,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在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

黄浦军校5期学生,抗战时期任晋绥军358团团长,曾与李云龙交往甚厚。1945年入国民go-vern-ment陆军大学学习,毕业后升任国民 party军第89师师长,在淮海战役的时候与李云龙交手,后负伤。于1949年初逃到台湾。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1968年李云龙去世的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鄙人年幼时,深受革命传统教育,对党史军史颇有兴趣,时刻关注着党国军事事业的发展,军事报刊武器图鉴,简直汗牛充栋。对开国元勋,从龙宿将崇拜的五体投地,只恨晚生了几十年,不能跟着毛委员打天下闹革命。我的这股狂热劲是在某年春夏之交遭到沉重打击的。从此,对党国军事大业不再有兴趣,后来,极少看革命题材军事题材的影视作品。即使看,也不像当年,而是批判多于激情,反思多于狂热。前一段时间,电视连续剧《亮剑》推出后,好评如潮。什么塑造了我党我军优秀军事指挥员的形象啊什么体现了我国军队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啊,等等等等。更有好事者,引经据典,侃侃而谈,论证谁谁的原型是某某将军,谁谁的原型某某元帅,闹的不亦乐乎。电视台也是翻来覆去的播放,不想看也不行。谁知越看越觉得有意思,干脆租回碟子一口气看完,结果被深深打动。差点就要上网歌颂一番。但还没来得及等熬夜的黑眼圈复原,我很偶然得看到了原著,顿时大呼上当!同时暗自佩服党国宣传机构把丧事当喜事办的本领举世无双!0

电视剧《亮剑》完全颠覆了小说《亮剑》的原意,毫不留情的yan割了原著真正的亮剑精神。简单地说吧,看过电视剧《亮剑》的朋友可能都会把它当作一部军事题材的作品,因为从始至终李云龙们不是和鬼子干就是和国军干,不是血肉模糊的战场就是厚重少文的将领,然后来点婉转缠绵的爱情小插曲。弘扬了我军不畏强敌,勇于亮剑的革命英雄主义的宏大气魄。看完电视,可能大多数观众都会为我们有如此优秀的军人,有如此强大的军队,有如此强悍的军魂而骄傲。如果你有这样的感觉,那么告诉你,编导的目的达到了,意识形态主管机构的相关领导终于长出一口气,“又忽悠成功了,老子都可以向赵本山推销拐棍了!”可悲、可叹、可恨、可恶,如此一部优秀的有丰富内涵、有深刻反思的军旅大作,竟然被CCAV强行纳妾!呜呼!

小说正文共有43章,描写战争年代的是前十六章,而大部分章节讲述的是建国后,李云龙、赵刚、丁伟等将领面对复杂的党内斗争,在尔虞我诈中艰难生存、在艰难生存中苦苦思索、在苦苦思索中终于认识到革命本身并不是崇高的,用赵刚的话来说就是“它可以引导人民走向光明,也可以以革命的名义制造灾难。如果对个体生命漠视或无动于衷,甚至无端制造流血与死亡,这样的革命无论打着怎样好看的旗帜,其性质都是可疑的!”)

在电视剧中我们能看到这样掷地有声的话语吗?不能!我们只能看到主角们对党对事业的无条件的忠诚。而事实上,在小说中,赵刚在批判他的大会上公开宣布“如果我以毕生精力投身的这场革命不符合我的初衷,既然这个党这个军队如此忠奸不分,党籍军籍不要也罢”。多么巧妙的偷梁换柱啊!这是某些人的长项,用激情调换思考、用豪壮替换怀疑。

电视里的李云龙,被描绘成周勃式的厚重少文将领,在观众们看来,他是天生打仗机器。殊不知,他在小说里,也是有独立人格和思考能力的,他也在党国制造的所谓三年自然灾害中反思党的执政,他也会在文革中反思领袖政策的合理合法性。他用朴实的语言表达了对伟大领袖的强烈不满,“几十年的流血拼命,就他娘的落的这个下场,这叫什么文化大革命!这是作孽,这是伤天害理!”,田雨也感到“他心中那座精神殿堂在崩溃”。

最可笑的是电视剧居然也好意思叫亮剑,小说的才是真正的亮剑!亮剑的对象不仅是外敌,更是民族内的蛀虫,用李云龙的话说“这只队伍从红军起就有这么一批混蛋,他娘的仗不会打,就会整自己人,苏区时杀AB团、杀托派、再到延安整风,对自己人比对敌人还狠,党内缺乏民主空气不是一天两天了!”,亮剑首先是安内,然后才是攘外,否则,本族人当奴隶主,和外族人当奴隶主是一回事,奴隶终究还是奴隶!

但电视剧里有这样真正的亮剑吗?没有,有的只是煽情,如李云龙在军事学院的论文演讲,其实这段话在小说里是在后半部,文ge武斗时出现的,你不得不佩服编导大人的良苦用心和精妙手笔,移花接木的水平到了天衣无缝的地步!小说里,不仅将领们在抗争在亮剑,柔弱的田雨也不是只会谈情说爱的小资,出身书香门第的她,父母又深受西方民主宪政的影响,因此在某些方面觉悟得比李云龙、丁伟他们更早,对反右运动的批判,对文革的厌恶,使她也对党内的腐败、领袖的罪恶亮出了宝剑!她痛斥马天生,“你可以也把我称为现行反革命分子,你听好,我反对我厌恶你们那个文化大革命,这绝不是什么无产阶级专政,这是纯粹的法西斯专政!这是人类历史上最黑暗的一幕!我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人性、传统美德全部毁于一旦,它造成的破坏力和恶劣影响不是几十年能够恢复的,它是幽灵、是瘟疫、是噩梦,历史会永远诅咒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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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超级兵王的美女军团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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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兵王的美女军团是由奥巴牛总统写的都市小说。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超级兵王的美女军团小说的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算是给我送行的大菜!”赵有为笑眯眯的,

妖妖的嘴唇,轻轻抿了一下,

“大牛和二牛,先设法拖住那条毒蟒……剩下两个,我们一人一个,你先选哪个?”妖妖问道,

“不不不!”

赵有为伸出一根手指,冲着妖妖摇了摇,

妖妖微微一愣,

“怎么,难道你准备一人对付两个?那可不行!他们修行的岁月,比你多得多,那样太危险了!”妖妖阻止赵有为,

“你错了!是你自己对付大蛇圣忍和那个瘦得跟骷髅一样的和尚,我跟大牛和二牛联手,对付那条毒蟒!”赵有为理所当然地说道,

妖妖脚下一个趔趄,差点从空中摔下去,以为自己听错了,

“你……是让我一个人对付这两个最厉害的,你们三个大男人联手,对付那条毒蟒?”妖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那是当然!”赵有为肯定地点点头,

“我去!赵有为,你行不行啊?不行你下来,我上!竟然把最厉害的两个敌人留给我妖妖女神?”

“King,你不会真的让我失望吧?你到底是不是男人?”

“……”

“彼岸”上,顿时吐槽声一片,

大蛇圣忍等微微一愣之后,也哈哈大小起来,

“哈哈哈!看来,是我们高估赵小贼了!他的实力不稳,或许比天级的小辈强一些,但是,绝对不敢跟我等正面交手!”

“这样正好,他来,就是送死来了!我们就成全他!”

大笑声中,他们正准备出手,妖妖已经先一步动了,

手中小弓拉开,一支骨箭如同流星一般,向着大蛇圣忍爆射而去,同时,整个人则是向着竺天僧者扑去,手中骨剑锋利,

正如同赵有为的安排一样,妖妖一人同时对付两人,

大牛和二牛,则是毫不犹豫,冲向巴颂大师,

“哼!蝼蚁,就是蝼蚁!数量再多,也是蝼蚁!”

巴颂大师冷哼一声,信心十足,一声尖啸,驱动他的毒蟒,身体横亘在面前,如同一堵墙一般,将他挡在身后,

巴颂大师正准备坐观他的毒蟒炼尸大发神威,然后,就震惊地看到,一道白光掠过,他的毒蟒炼尸……被一斩为二了!

巴颂大师惊得眼珠子都差点掉出来,

这可是他的毒蟒炼尸啊!陆地神仙级的战宠!

怎么这么不堪一击?

毒蟒炼尸生命力极其顽强,虽然断成两段,还在翻腾着,试图继续攻击,

不过,紧接着,又是白光一闪,毒蟒炼尸的脑袋已经被斩了下来,

“磁力拳!”

然后,就听一声暴喝,

轰!

一颗硕大的蛇头,直接被打爆,

赵有为一手拎刀,一手握拳,犹如杀神一般,从空中落下,

一条陆地神仙境的毒蟒炼尸,被赵有为砍瓜切菜一般干掉了!

“不——”

巴颂大师心疼得直抽抽,完全不能接受眼前所看到的,

“我是有大机缘的人,我的毒蟒炼尸,怎么会被斩杀?”

“这不可能!这不是真的!”

巴颂大师几乎要癫狂了,

不过,他不会癫狂和心疼太久,

人影一闪,大牛和二牛已经到了近前,两人都是面带笑容,

然后,巴颂大师就感觉眼前一个硕大的拳头,

嗵!

巴颂大师被打飞,

大牛和二牛紧紧追上去,拳打脚踢……

降头师的强大,全在用毒和所炼制的毒物上,一旦被近身,他们就不堪一击,

更何况,是遇上大牛和二牛这样近战变态的存在?

巴颂大师的结局可想而知,绝对是被活活打死!

另一边,大蛇圣忍和竺天僧者两人联手,完全占据上风,

不过,他们的战斗才刚开始而已,就听到巴颂大师的惨叫,扭头一看,吓得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

这么一眨眼的功夫,巴颂大师竟然被解决掉了?

这尼玛……也太快,太恐怖了吧?

“以上马,对中马!以中马,对下马!田忌赛马的故事都不知道!真是蛮夷之辈!”妖妖的语气中,带着蔑视,

她从一开始,就理解赵有为的战术意图,

让她缠住最强的两个人,赵有为就能秒杀掉最弱的巴颂大师,

然后,再回头来对付这两个敌人了,

“厉害了,我的为!”

“我就说嘛!我们家King,怎么可能如此没有担当?”

“这几个傻叉,上当了吧?不光实力不行,智商也令人堪忧啊!”

“……”

“彼岸”上,人们已经笑成一片,

这一战,实在是太精彩了!

虽然说,从这一战之后,地球恐怕会恢复宁静,以后很难再有这么精彩的战斗,

但是,就凭现在的战局,也足够他们吹嘘半辈子了,

沙!

二话不说,大蛇圣忍首先转身就逃,

他自认为,实力比巴颂大师要强,

但是,跟竺天僧者三人,战斗力在伯仲之间,相差无几,否则的话,也不会联手合作,

巴颂大师被人秒杀了,他怎么可能是赵有为的对手?

现在再不跑,可就晚了,

竺天僧者反应稍微慢一些,看到大蛇圣忍逃跑,心里一阵骂娘,

然后,也转身就跑,

不跑就是死啊!谁不怕?

可惜,即使现在再想跑,也已经晚了,

“随意闯我光明顶,还想走?”

妖妖弯弓搭箭,对准大蛇圣忍,一箭射出,犹如流星赶月一般,

大蛇圣忍只能回身格挡……

赵有为则是身形一闪,已经追上竺天僧者,一刀劈出,

竺天僧者脚在地上一蹬,一条腿瞬间暴涨到十几米长,人已经躲开,然后,一拳打向赵有为,

竺天僧者站在那里,一拳打出,一脚踢出,都有十几米长,看上去十分难缠,

嗡嘤——

嗡嘤——

清脆的声响中,几枚电锯片急速旋转着飞来,

马达轰鸣,

王之座驾过来了!

“哼!小儿戏!”

竺天僧者一声冷哼,手臂轻轻一摆,躲开这几枚电锯片,

这几枚电锯片,速度很快,但是,在他这等陆地神仙级的强者眼中,就慢如乌龟了,

“不好!”

不过,下一刻,竺天僧者就脸色剧变,

这几枚电锯之间,竟然有一根根纳米丝线相连,

他躲开了电锯片,长臂长腿却是被这些纳米丝线给缠绕住了,

如果在平时,这算不上大的麻烦,陆地神仙级的强者,半个呼吸间就能解决掉,

可是,在跟赵有为对战的时候,这就非常致命了,

赵有为不会给他机会,

一道刀光劈落,直接将竺天僧者劈为两半,

一代传说中的强者,就此落幕,

只剩下大蛇圣忍,已经惊得亡魂大冒,

想要跑,又跑不了,妖妖的骨箭,如同跗骨之蛆一般缠着他,

眼睁睁地看着赵有为斩杀了竺天僧者之后,又追了上来,

大蛇圣忍诸般手段尽出,分身术,障眼法,水遁术,木遁术……结果,依旧难以逃脱赵有为的追杀,

在十几公里外,被一刀斩杀!

至此,战斗结束,

赵有为强势出现,横扫三大陆地神仙级强者,

再出现在光明顶,妖妖正负手而立,

两人并肩,俯瞰天下,赵有为心中,有浓浓的不舍,

不过,却是没有丝毫犹豫,

强敌,已经授首,还有一些余孽,自然有“王的荣光”、龙组和北漠等一众兄弟们去收拾,

为恶者,一个都不会放过,否则,就是对好人的不公,

“真的要走吗?那么多的兄弟,还有……女人,你舍得了?”妖妖说起来,也有些好气,有些好笑,

这个家伙,周围那么多女人,都快组成一个美女军团了,

“有些事情,不得不做!”

“有些责任,不得不担!”

“你知道,我这次入化龙池,跟之前历代教主都不同!”

“我引起化龙池共鸣,已经得到了真正的传承,”

“这份传承,是为人类的扛鼎者准备的,如果我攫取了这份果实,而不去尽这份义务的话,我此生难安!”

“但是,相信我!我一定会在异界,跟先辈们并肩作战,为人类打拼出一片立足的土地,”

“到时候,两界通道打开,全人类都可以愉快地生存!获得更加悠久的寿命!”

赵有为的目光中,是满满地执着和战意,

在清朗的声音中,只见赵有为大踏步,走向结界,

犹如迈入一道光门中一般,一步迈入,身影渐渐消失……

再见,我的朋友们!

再见,我的爱人们!

再见,我的亲人们!

我们,终将再见……

没有人知道,赵有为最后那一刻,是怎么样的心情,但是,很多人相信,他终将归来!(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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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超级仙气小说结局

全文共 4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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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仙气是作家格子里的阳光的作品。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超级仙气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据说,殇的尸骨埋在妖界、神界、人间交界的一处海滩上……那里是离殇的家乡最近的地方,所谓“越鸟巢南枝,狐死必守丘“大抵如此吧。

那片海滩名叫落潮滩,是妖界最神秘的地方之一,也是一个禁区。数万年来,很少有大神通者涉足其中。

一些半只脚踏入坟墓的妖界老古董说,那里有一座逆天大阵,凡是道行超过一千载的修行者步入那里,都会离奇的消失。”

“有这么牛逼的人物?故事不错。貌似我听过。”

顾仁微微一笑,其中他的一世轮回就在妖界,降落的出生点也就是那个落潮滩。

他们两人已经来到了一座高山之上。

“这不是故事,而是真事。你传过去的地方,就是当年人族神殿和兽族神殿征战的地方。不仅如此,包括这一枚破界符就是殇尊所留之物。”

呼延娇抬头望着天空……

“我相信,他一定回回来的!”

……

“兄弟们,杀上九重天,一统三界……哈哈……“

一个狂羁原始犹如野兽般的声音咆哮道。

“殇尊!殇尊!三界至尊!“

宛若九天响雷般厚重的斯歇底声震动长空,潮水一样的呼喊声久久的回荡在天地间。

忽然,这些声音就像卡在喉管上的鱼刺一样,戛然而止……死寂一样的安静像无尽的黑暗,吞噬了世间所有生命。

“杀。“

一个冰冷沙哑的女子声音像黑暗中划过的一道寒芒,在每个人的心口留下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伤口处,寒彻心扉。

“哐啷……!“

整齐到极致的拔刀声形成了一个爆破音,在半空中骤然爆裂……刺鼻的血腥气息宛若滔天巨浪席卷而起,杀意纵横……战,虽未起,但戚戚恶魂呜咽声早已经捷足先登。

一面百米高的巨大黑色旗帜像一座大山一样,屹立在黑压压的魔甲死士正前方,旗帜上刻画着一只巨大的猩红眼睛。这只眼睛紧紧的闭着,远远的望去,就像一个诡异的字符,莫名其妙的散发出无尽的杀戮和悲伤。

三万魔甲死士形如地狱来的魔煞,凌厉的眼神似尖锐的长矛,一个眼神就足可以捅破敌人的滚烫的胸膛。

三万魔甲死士正前方五百米处,宏伟高大的凌霄殿依旧散发出神圣庄严的神威。

只可惜,元突在门口的万余名天界兵将,神色黯淡,东依西扶,丢盔弃甲,狼狈不堪。

黑云翻滚,凛冽的寒风像刀一样刺吹而来,那面百米高的旗帜在寒风中猎猎作响。空气就像被拉紧的弓弦一样,充斥着一种压迫的气息,沉甸甸的压在心头,让人无法喘息。

“喀喇……喀喇……嘭!“

一个犹如巨大兽骨破裂声响,在两军正中央的空间里传出,空气像一抹平静的湖水被春风轻轻掠过,一圈圈波纹随意的扩散开来。

两道影蛇一样黑黄缠绕的光束猛然分开,黑光化成了一个轮廓分明身形高大的黑袍男子,这个男子,衣饰简单朴素,长发飘舞,负手而立,神态自若,举手投足间有着一股颠倒阴阳的磅礴气势。

黄光则化成了一个头戴紫金冠,面若冠玉,身披七彩霓裳手持八部天龙杖的中年男子。九条灵动的小金龙游曳环绕在他的周身,阵阵低沉的龙吟声不绝于耳。

……

“去吧!”

呼延娇把破解符递到顾仁手中,咔嚓一声捏碎了,轻轻一推。

眼前一个黑色的旋窝出现。

顾仁身不由自的被吸进去,四周的色彩不断变幻,一层层紫色的涟漪荡漾。

“轰隆隆……”

“咔嚓!”

天地间一声巨响。

“嗡……”

……

光芒渐渐散去,烟雾弥漫。

一明镜般明亮透彻的湖面上,站着一个人。

他通体如玉,长发如瀑,通体散发出一层层淡淡的紫色光晕,紧闭的双目骤然睁开,两道碗口粗的闪电从眸子里面飞了出去。

“嗷吼……”

闪电化成两条紫色长龙翱翔天地间。

紫色光晕渐渐散去,这个人影渐渐清晰,一缕缕大道法则飞速飘来,环绕周身,凝聚成一件紫色的长袍。

眸子也渐渐清澈。

“十世十轮回十印记,终究还是回来了。”

这男子平静的目光扫过四周,手掌缓缓一抚,前方颜色变幻,光芒闪烁,一条流光溢彩的通道出现。

他迈开脚步朝前走去。

走的很慢,但是迈出的每一步,就像穿过千万年,时间和空间在这一刻变成了河流。

他在逆流而上。

脚下有星辰,星辰碎裂新生。

脚下有一方又一方的世界,每一方世界芸芸众生。

“哗哗哗……”

四周迅速变幻。

他脚步平稳,神色宁静,面如止水,畅翔其中。

“何人!”

“大胆,敢闯神殿!”

两个洪亮的声音在前方出现,紧接着一黑一白两道身影飞速前来。

“呵,果然是你在搞鬼。”

紫袍男子手轻轻一拂,两道身影瞬间禁锢在原地,显化成两个侍卫。

“你……”

“神帝……”

两个男子眼睛瞪得大大的,尽是难以置信之色。

“哗……”

两个男子就像波纹一样荡漾了一下,接着就消失在了空气中,就像从未出现过一样。

通道的色彩变幻越来越快,尽头处终于渐渐清晰了。

那是一道山岳般高大厚重的门,这通道在门里面。

门外面,人影重重,杀喊声滔天,血雾飞溅,残肢断臂就像雨点般在空中飞舞,一颗颗星辰嘭嘭嘭的爆成了碎片,一方又一方的空间再不断毁灭重生。

“哈哈哈……域门打开了!”

一个狂野的女人声音欣喜若狂的喊道。

杀喊声渐渐停息,浑浊的天空也渐渐清晰,悬浮在高空中的无数黑色小点白色小点迅速分开,一左一右。

领队在正前方的是一个身穿九龙长袍的男子和一个身穿黑色长袍的男子。

他们目光闪烁,有些惊慌。

在不远处的半空中,一个由一道道碗口粗的大道法则凝固成的天牢中,一个胖的让人惊恐的女人眼里闪烁着光芒,欣喜若狂。

方才那声音就是这胖女人喊出的。

“哗!”

通道里面的紫袍男子终于到了大门口,缓缓从里面了出来。

只是平静的看了一眼那个男子,缓缓抬起头,看着空中。

“我想,你该出来了。”

那金袍男子和黑袍男子以及两边的众人都有些狐疑,好奇的抬起头。

现场死一般寂静。

……

“哈哈哈,就算你回来了又能怎样?”

高空中一缕缕空间法则凝固在一起,缓缓显化成一个男子的模样,这模样赫然和紫袍男子一模一样。

他一脸冷漠倨傲不屑的盯着紫袍男子。

“奕,你还不知错?”

紫袍男子轻叹了一口气,平静的说道。

“错?我何错之有?凭什么我们都是父神生的,神力相同,神域和三千大小世界归你管?而我只能看守父神的墓地!凭什么!”

这男子眉头一皱,眼里瞬间射出两道黑色闪电,闪电在空中瞬间化成两道黑色的长龙,龙吟不断。

“仁,而今你的两个弟子黑暗和光明为了争夺神帝,都背叛了你,血战亿万载,生灵涂炭。此番恶业皆数落在了你的头上。纵然你经过十世轮回,重生归来,又能如何?哈哈哈……”

这男子忍不住大笑。

“是的,他们的罪业该落在我的头上。父神给予我的神力也所剩无几,但纵然这样你就认为你能胜我?”

紫袍男子嘴角露出几分微笑。

“都这样了,你觉得你有翻盘的机会?看来在蝼蚁的世界里轮回久了,思维也被污染了。仁,不用做无所谓的反抗了,只要你答应把父神的另外一半印记给我,我可以留你一条性命,永世看守神墓。如何?”

那男子眼神里面多了几分阴谋的味道。

“奕,你知道当年为什么父神把神帝之位给了我吗?”

紫袍男子没有急着回答,而是平静的问道。

“老糊涂了呗!仁,你的时间不多了,不要怪我没有提醒你。”

那男子手掌间环绕着一缕缕黑色气流。

“时间不多的是你……奕,也许你再次见到这两个人的时候,你就不会这么想了。”

紫袍男子侧过头看向半空中那个天牢里面的胖女人。

“红莲,还不开启混沌殿!”

“遵神帝令!”

胖女人嘿嘿一笑,轰隆一声巨响,四周天道法则凝聚成的天牢瞬间炸开,于此同时,胖女人也炸开了,炸成了点点光斑。

“哗哗哗……”

天道法则再次凝聚,胖女人也重新凝聚。

“轰隆隆……”

一座巍峨磅礴的巨型宫殿在空中迅速形成,于此同时,一个婀娜多姿的红衣女子也缓缓凝聚成型。

远处的那个男子眼神愈发愈凝重,心里似乎有些不详预兆。

“混沌殿?不是已经放逐到无尽深渊了吗?”

“是已经放逐了,但又被我找回来了!”

紫袍男子淡淡说道。

“嗡……哗……”

随着一层层光芒散去,宫殿彻底凝聚成型,红衣女人也完全凝聚成了一个绝世倾城的美人模样。

“三妹四妹早就魂飞魄散,就算父神重生也不可能救活她们。”

那男子声音有点不自然。

“当年你觊觎神帝,趁着我去虚无境之际使用恶毒的伎俩害死三妹四妹,还骗我说三妹四妹互相残杀导致,你以为我真不知晓?若非父神包庇你,岂能让你苟活至今!父神担心使用神力救活她们,无力阻挡我杀了你,但没想到你这畜生连父神都暗算,夺走了他的神力!”

紫袍男子瞳孔微微收缩,明显愤怒了。

“我用了全部神力和半枚父神印记保住了三妹四妹神魂不散,这十世轮回除了恢复神力,也寻到了三妹四妹的所有灵魂碎片,而今,她们也能彻底复活了。你觉得,以你的神力,能挡住我和三妹四妹的携手之击?”

紫袍男子接着说道,手里两道光束飞出,飞向大殿。

“什么?你……”

那男子脸色骤变,瞬一下冲向大殿,但大殿四周一层层大道法则涟漪荡漾,直接弹开了他。显然,紫袍男子早已布了后手。

“嗡,轰!”

整个大殿荡漾出黑白交加的万缕光芒,大殿的上方,一个个女子画面飞速闪烁。

这些女子有孔怡赏,三七,幽纱,葬影,白灵儿,源木樱子,顾萱,紫嫣,还有精灵女王……

画面不停闪烁。

最后哗一下,化成两道光束没入了大殿,黑白两圈涟漪同时荡漾,两个女子缓缓凝聚而成。

“你……你疯了,居然把父神印记给了三妹四妹,你不知道没有了父神印记的你只要死了,就会彻底消失吗?难怪你这十世轮回,我始终找不到你!”

那男子瞪大眼睛,呢喃自语。

“如果三妹四妹死了,就算我成了神帝,万世不死不灭又能如何?”

紫袍男子嘴角一翘平静说道。

不远处大殿上空,已经凝聚成了人形的女子深情的凝望着紫袍男子。

听到这一句话时,眼角边不经意间泪光泛起。

“不……神帝是我的!我要杀了你们!”

那男子一声咆哮,身上骤然爆发出刺目耀眼的光芒,万千宇宙世界微微跟着战栗。

“万始归初元!”

“万始归初元……”

“万始归初元…………”

三个声音同时喊道,三到光束同时飞出,缠住了那个男子。

光芒璀璨,那男子瞬间被光芒湮灭。

来不及惨叫,身体就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了一个黑色的光点,嘭一下,化成齑粉,飘散开来。

光芒渐渐散去,天空恢复了安静,那男子就这样彻底消失了,仿佛从来就没有出现过。

紫袍男子和那两个女子远远望着,三人的嘴角同时一翘,露出微笑。

“小清,小雪,我从人间找到神殿,历经十世轮回,总算找到你们了。”

紫袍男子的眼睛红红的。

“阿仁,我终于等到你了。”

“姐夫……没想到你真的成功了。”

两个女子说的时候,眼眶里再次汪满泪水。

这三人正是顾仁和夏清韩雪。

……

“好了,该处理这些叛徒了!”

顾仁猛的转过身,阴冷的目光盯着那金袍男子和黑袍男子,以及两边万万千千神兵神将。

“帝神饶命!”

这两个男子以及所有的神兵神将全部跪在地上,全部瑟瑟发抖。

“阿仁,把两个神将囚入无尽炼狱,其它普通兵士就算了吧。”

夏清开口说道。

“姐夫,惩罚他们的事情就由我来吧!”

韩雪急忙说道。

“都多少世轮回了,你这丫头的性子还是这样。”

顾仁和夏清同时笑了。

“我永远是我,纵然万世轮回也是如此,好了,那我先去处理了,你们慢慢恩爱。”

韩雪假装不屑道,低着头几步离去,神色有些黯然。

“阿仁,你打算和小雪永远这样?”

夏清推了下顾仁肩膀。

“还能怎样……”

顾仁一时间不知所措。

“你有后退的余地吗?记得送你紫色风铃那个女子吗?她就是小雪冒着魂灭的代价分出的一缕神识。我没想到,她爱你爱的深到了如此境地。还有,林依依和苏晓,她们都为你付出了太多了。我们都在一起吧。”

夏清叹息了一口气。

“啊!她真是小雪?”

顾仁眼睛瞪的大大的。

“对了依依和苏晓她们在哪里?还有玉颜呢?她们应该都到神殿了吧……”

顾仁急忙问道。

“玉颜继承了兽神帝,依依和苏晓都在那边,我们稍后过去找她们……”

“好!”

“处理好了这里,我们一起回人间吧。”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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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夏至未至小说番外结局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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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是郭敬明写的一部小说,根据小说改编的电视剧正在热播,不过郭敬明的小说结局一般都很悲惨,那么夏至未至小说大结局是什么呢?傅小司立夏结局在一起了吗?据说夏至未至还有大团圆的番外也被网友扒出

电视剧《夏至未至》里,傅小司结局注定悲剧,这样的结局令很多人都无法接受。然而,有网友透露,在《夏至未至》傅小司番外中,会有另一种结局,而且这个结局相对比较圆满幸福,更受观众所喜爱。在夏至未至中傅小司番外中,结局会是怎样的呢?

夏至未至中傅小司番外,傅小司后悔没有找立夏留下终身遗憾?原著中,傅小司花了很长时间去寻找立夏,终于黄天不负有心人,两人终于碰面……“小司,过了这一夜我就身为人妻了。”刚刚还紧紧抓住立夏的手突然松开了。那是一种绝望更是一种无奈。

傅小司将头深深埋在两膝间,似有似无的抽噎声一下一下的撞击着她的身心再也忍受不了了。

“别走,求求你,好不好!”

“小司,别闹了今天是我的新婚之夜。你该祝福我。”

“立夏,我已经失去了陆之昂。我不想再失去你。如果连你也要离开我,我觉得再没什么好让我留恋``````”很长的沉默。

“``````祝福你,再见。或许再也不见”傅小司站起身,回头。落寞的身影,沉重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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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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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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