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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余华小说读后感(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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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1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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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题记

“我躲在断墙后面,偷看两个少年徒手摘光,星星映在他们眼底,光却撒在了我的身上。”一位网友这样评价这个故事。这是一个关于生活的故事,不是什么世界名著,也没有很多人知道,但却一次又一次的叩击我的灵魂,把我拉向一个无限的远方。

顾飞,一个在小城市里生长的普通高中的高二学生,会吉他,会作曲,会摄影,篮球打的超级好。他爸爸的死,他妹妹的病,他妈妈的天真和不负责任,这些宛如一道坎,一道无法跨越的坎。放学后到便利店看店,偶尔旷个课去做兼职,在妹妹尖叫时耐心的一遍一遍哄着……在那个看似平凡的男孩身上,压着令人难以喘息的巨山。

蒋丞,一个被养父母退养回十八线小城市的高二学生,学霸,市状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系高材生,会打架,会钢琴,会滑板,弹弓百发百中。所有人都知道,他不属于这里,他自己也知道他两年后会凭借自己的能力,彻底远离这里。当他开始接受新生活,开始面对那“肮脏”的家,开始接受自己酗酒、脾气差、陌生的亲生父亲时,顾飞兄妹便蓦然踏入了他的世界。

幸运的是,命运让两个少年相遇了。《撒野》把他们的生活细节刻画得很细,日子似乎过得比较慢,我记得比较牢的场面:火车站,蒋丞认识了顾飞的妹妹顾淼。冰湖,顾飞看到打弹弓的蒋丞。篮球比赛,顾飞蒋丞赢得了比赛。顾飞瞒着蒋丞跟社会混混单挑,蒋丞拼着恐高症,也极力帮顾飞完成极度危险的“跨栏”。蒋丞的生父跳楼自杀,顾飞陪伴在蒋丞身边,安慰着他。蒋丞的亲哥找上门要钱,顾飞出面赶走。假期里,两个少年一起打工,完美合作,摄影赚钱。备战高考,蒋丞全力以赴,顾飞全程贴心照顾,比他晚睡比他早起,最后考完以后,发烧病倒。

蒋丞一模648分,二模656分,三模666分,高考662分,顾飞高考400多分,语文128分。《撒野》让我感觉到了烟火气,没有随随便便就能考满分的学霸,没有车祸,没有失忆,有的只是一步一步踏踏实实的努力,备战高考时,蒋丞每天睁眼是背,闭眼还是背,明明擅长理科的他,和养父母赌气选择了文科,事实告诉我们,丞哥做到了。

坦然讲,我更喜欢丞哥,《撒野》里丞哥带给我的力量与勇气,同样也是不可计数的。笔者塑造出来的人物叫人动心,却不仅仅停留在动心。读过后爱的是他那些不留遗憾的勇敢,冲破壁垒时的热烈和不畏痛。而自己所希望从中得到的,也是这种不畏痛与砥砺前行的执着。

“学不下去想蒋丞,活不下去想顾飞”是读过《撒野》的人都知道的一句话,蒋丞和顾飞就像是千万种劫难之中迸出的那线光,让人无论身处何地都愿因其咬紧牙关去追,去狂奔。即便是流血淌泪又有何惧?如何险要,悬崖绝岭,为你们亦当是平地。

有些事不是能只像解一道题那样去理解,一道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无论过程怎样,你要做的就是不断地找到通往正确答案的那条路。学霸能找到捷径,学渣绕点儿圈子,但最终都会到达终点,因为答案只有一个,除此之外的都叫做错误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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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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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寒假里看了一本书叫《一千零一夜》。这本书是世界名著,里面有许多故事,教会了我许多道理。其中,我喜欢的一个故事是《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故事里的阿里巴巴给我上了一堂课:不要很贪婪,像阿里巴巴的哥哥一样,最后只会死在强盗的手里。

另外,我还喜欢《黑蛇》这个故事。故事里说有个王子叫查克,有一个恶魔控制了他,恶魔说什么,王子就做什么。有一天恶魔亲了他的肩膀,过了一会儿,王子的肩膀上长出了两条黑蛇,然后大家都没办法治好他,最后他被勇士们关进了山谷里,饥饿的黑蛇就把他吃得干干净净。这个故事告诉我不能被一些花言巧语所骗,要有自己的主见。这本书里还有好多经典的童话故事。比如说:《大鱼》、《魔井》等等。

书是我们的好朋友,给我们知识,给我们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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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经典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悟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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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我用一周时间读完了《平凡世界》,心中涌起一股热辣辣的感觉,有时竟禁不住热泪盈眶。我没有资格对它评述,只有被它感动。

纵观全书,我觉得可以用四个词来概括,苦难和奋斗,平凡和伟大,而贯穿其中的是亲情、友情、爱情。讲述了一个平凡人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家庭的奋斗历程。一个农民的生命同伟人的生命具有同样的价值,普通人的劳动同伟人的业绩一样伟大,我能够认识到平凡的人的平凡的生活是最伟大的,能够让我在努力奋斗的同时提醒自己保持一颗平凡的心。

全书字里行间流淌的全是浓浓的爱意,对土地,对父老乡亲的亲情、友情、爱情。特别是孙少平,也是我最佩服的角色。一个出身卑微,家境极端恶劣的农村少年,一个忍辱奋进,不卑不亢的学子,又或者说,农村的孩子,因自卑而上进,以上进求尊严。少平平凡的一生,分化于农田、城市工地,还有煤烟四起的地下坑道中。田晓霞的出现,给了少平的生活更加丰富的内容。关于她的章节,我都会一遍又一遍的通读因为有她出现的时候,总会让人觉得生活充满了阳光,有了她,少平就算生活再苦也还是幸福的。田晓霞是少平的一个梦,她的牺牲,让人认识到这就是生活……总之,世间所有的真情都在这里得到了体现。我想起冰心曾说:“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凄凉。”这爱情,这友情,再加上一份亲情,便一定可以使你的生命之树翠绿茂盛。

因为有爱,有了温情,有了力量,世界变得如此美丽!生活在平凡的世界中的人们应该感到生活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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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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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主要讲述的是农业生产合作社时农民的生活,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对兄弟,孙少安和孙少平。孙少安是家里的老大,小学上完就辍学,回家帮忙干活,以供弟弟少平和妹妹上学,18岁就当上生产队大队长,生活又起起伏伏,少安娃的命运可算是最坎坷的。

孙少安的爱情可算是令人心酸。婚姻有事将就门当户对,所以说少安是农村人也应该娶一个农村人,可他偏偏爱上了村支书的女儿田润叶。刚开始时,两人两情相悦,少安也许下诺言,可现实却给他们当头一棒。润叶的叔叔田福军由于事业的关系,必须以润叶来与职场上的一位仁兄联姻。润叶少平起初都不愿意,可润叶叔叔与爸爸的恳求与威胁让少安动摇,是啊,他一个农村的娃娃怎么配得上县人民教师呢?觉得门当户不对的他,心灰意冷,从此躲开了润叶。但润叶却热情依旧,他坚信少安哥会娶她的。少安为了让润叶死心,不耽误她。便去陕西寻了个婆姨,过上了日子。但润叶经过很长时间才下定决心,搞政治婚姻,婚后甚至没有和那人上过一次床,因为他的心里放不下孙少安。这一切都终止于一次车祸,润叶的老公做司机干活时出了车祸,腿断了一肢。润叶才意识到,她该好好照顾这个被她遗忘的男人。最后少安和他的婆姨生活着,而润叶照顾着她那残疾的丈夫。

那时的现实是那么残酷,两人两情相悦,却不能终成眷属。每个人都在煎熬,面对爱情他们没有太多的选择,可或许最后也是的选择。那是还有这歧视,还有这门当户不对,甚至现在还有这样的说法,现在人可以追求自己的爱情了,却又有多少人离离合合,他们会选择离婚,分手,倒也不如在原来的社会下的幸福。爱情不易强求,顺其自然或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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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活着》六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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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月,听闻大学隔壁班的一个女孩子跳楼自杀了,研究生还未毕业。具体原因也不好去揣度了,留给大家一阵唏嘘,而自己又重新思考了一下活着的意义。

最近拜读了余华的作品《活着》,作者认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余华认为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而他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眼光看待世界。所以他以异常冷静地笔触描述了福贵老人的一生,告诉我们活着就是活着。

翻开血红的封面,主人翁一幕幕生活画面清晰呈现在脑海里,合上书本已成记忆。福贵生于富贵家庭,年轻时放浪不羁,将家产挥霍一空,成为普通佃户。后被强征入伍,九死一生逃回老家。在那样的年代,生存不容易,福贵眼见着自己的亲人一个个死去,最后只剩自己和一条老牛。老牛是他因同情从屠夫手中买下来的,这印证了那句话:眼因流多泪水而愈益清明,心因饱经忧患而愈益温厚。

福贵承受住了难以承受的苦难,垂垂暮年与老牛相伴,和老牛念叨着亲人的名字,唱着歌谣: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在我看来,生命是载体,而生活是内容。不管我们一生要肩负多少责任,或者经历多少磨难,再或者享受多少辉煌,都是由生命来承担。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看轻生命,同时还应该积极乐观地去面对那些或好或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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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活着》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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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很久没有读书了,每天将自己用看电视来麻醉自己,我也很佩服自己怎么能将一部500多集的电视剧,用几天时间就看完了。昨天,我克制住看电视的欲望,将《活着》这本书看完了。我想看这本书,源于某天早上起床看到微博上推送的一篇关于《活着》的观后感,文中句句透漏着《活着》的主人公的人生的悲惨,这样的悲惨人生刺激了我去想要去看这本书。我的内心很痛苦,我期待看到更痛苦的人生让自己的内心平衡,不再认为自己是最苦的,也许这就是人性黑暗的一面吧。

我用了一天时间将这本书看完,本来想写一下读后感的,但是由于我的文学水平太低了,酝酿了一天我还是无法深刻的理解作者的意图。我看了很多其他的书评和介绍,才算是了解了这本书的含义。

作者余华说:为了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想说:如果人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不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那活着还有意义吗?主人公可以做到不为任何事物所活着,是因为他别无选择,他的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已经一无所有的他还能有什么期待或寄托呢?

如今,我们生活在这个富足的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得到极大的满足,亲人、朋友、爱人都围在自己的身边,我们现在的活着还怎么能做到为了活着而活着呢?我们现在更多的是为别人活着,连为自己活着都很难做到,我们为了让父母更有面子,而努力学习考上名牌大学;为了让家人生活过的更好,我们拼命赚钱;而我们想要做自己,却不敢告诉家人。

很多人都在赞美《活着》中的主人公——富贵的乐观精神,有那么多的痛苦经历却还是可以平静的活下去。而我却并不赞同他的做法,既然人生已经无望为什么还要继续下去呢?为了能理解主人公,我试图将那些悲惨的遭遇放在自己身上:假如我经历了所有亲人都离我而去,我是否还能平静的活下去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不能,因为生活不再有希望,那样的生活也将是没有意义的。现在的我是为了什么而活着?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还是为了家人,不让父母担心?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也许,现在的我不适合看《活着》,去听作者说:为了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而是应该去想想《哈姆雷特》里面的一句名言:To

be or not to be,thats a question?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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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阅读《西游记》长篇小说读后感悟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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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寒假开始阅读西游记》,《西游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讲述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终于到西天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里塑造了许多生动的人物形象,有人、有神仙、有妖怪,我真佩服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其中唐僧师徒四人的形象尤其鲜明。这四个人物外貌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唐僧是一个诚心向佛、非常善良的人,不愿伤害任何一个人,所以经常上了会骗人的妖怪的当;孙悟空,是最重要的角色,他忠诚勇敢、本领高超,在取经之路斩妖除魔,立下了大功。他对自己的师傅、师弟非常忠诚,虽然有很多次唐僧因为过于善良,不但没有认清妖怪,还念紧箍咒让孙悟空无法降妖。但是孙悟空始终记着唐僧救了他,观音菩萨让他帮助唐僧,所以对唐僧不怨不恨,尽自己的力量帮助唐僧;猪八戒则是个最有趣的角色,长得很丑还贪吃好色,经常怕苦怕累,但他很善良,在降魔的时候也很勇敢,在最困难的时候也没丢下唐僧;沙僧,正直无私、任劳任怨,是非分明,在三打白骨精的时候,没有因为美色而被吸引,而保值清醒的头脑,坚持帮助孙悟空,他的本事没有孙悟空高,但他的忠诚不比任何人差。

这师徒四个人性格截然不同,能力相差很大,但是他们会合作、互相信任、取长补短,所以克服了一个有一个困难。这让我们想到了,一个能力再强的人,他也需要别人的帮助;一个能力再弱的人,只要他愿意,他也能发挥自己的特长,起到关键的作用,所以能力不在大小,而在他是否可以得到发挥。

《西游记》这本书讲了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其实唐僧师徒的取经之路就像我们的生活,有喜有忧,肯定会有很多困难,只要我们能够坚持不懈,不怕困难,那就能像唐僧师徒一样最后走向成功。学习唐僧的善良,学习孙悟空的忠诚,学习猪八戒的乐天,学习沙僧的正直,不畏惧任何的困难,那成功还会远吗?

书中充满幻想的故事情节: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智斗二郎神等,虽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但作者笔下那精彩的打斗场面却能让我身临其境。

我想,我们在生活中,也应像他们这样团结,因为只有团结才能取得成功。如果不团结,就会成一盘散沙终究会被瓦解。如遇困难,我们应该像孙悟空坚持不懈。就算被指指点点我们也应该像沙僧不卑不亢,要坚持自己,来证明是谁在说谎。

读了《西游记》后,我深有感触。它不像有些书那样枯燥无味,西游记中斩妖除魔的情节让我着实喜欢。《西游记》这本书真好看,我喜欢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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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活着》读后感精选600字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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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公曾经嫖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悲剧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面对自己的过去可以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他在剩下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怀念,与对生活的感激,尽管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庆幸自己曾经有那么好的.妻子,懂事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遗憾!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生活从来都不容易。看了《活着》,我想,接受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就应该学会知足。

但同时,人又不懂知足。追求太多总是难以得到满足的。未经沧桑的人总是容易在现实的捆绑中藉着心灵的不满足幻想着换个环境,一味认为物质的困境使自己忙于无意义的奔波,无暇顾及精神享受。于是,在不如意的现实边缘,痛苦地接受一袭又袭虚无的冲击。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夕保的日子,你还会为曾经的生活尽不如意吗?或许那时,更多的便只剩下懊恼和追悔了吧。

我也懂得做人应该积极乐观的处世至理,看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特别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应该知足。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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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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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高基的《童年》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童年。我出生在农村,七十年代初期,那时的农村真叫穷啊,一年难得见到几次苹果,香蕉,其它水果根本不知道长得什么样子,能吃到烧饼。油条都是一种奢望。六岁开始放鹅放牛,一遇到打雷下雨,一边哭着一边把鹅或者牛往家里赶。

最盼望过年了,因为能穿上新衣服,吃上平时吃不到的东西,晚上点煤油灯吃饭,看书,没有电更没有电视机了。童年最大的乐趣就是几个小伙伴一起丢手娟,玩老鹰捉小鸡,斗鸡,玩泥巴,纸巴,扇火柴皮,不亦乐乎!现在小孩子的童年不要太幸福!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几代人看着,要吃的有吃的要玩的有玩的!过着我们童年想都想不到的生活,但他们却感受不到。这就是所谓的发展吧,时代变化吧!

但我还是觉得现在的小孩比我们缺少团结精神,缺少吃苦精神,缺少中国传统礼仪,节俭等美德。也许也是时代的产物吧!他们生在这个时代应该学会感恩,学会感谢父母的教育;学会感谢老师的培养;学会感谢社会所有人的关爱。学会珍惜,珍惜眼前的一切,珍惜亲情,友情。学会回报,努力学习各项本领,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推动社会的发展,那么以后他们的下一代童年一定会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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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欧亨利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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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19世纪欧洲短篇小说巨匠,欧亨利为我们带来了脍炙人口的作品,同样也意蕴深厚。他的作品最大的亮点就在于“欧亨利式”结尾——出人意料。这种结尾使文章嘎然而止,但又回味无穷,意味深长。

《20年之后》是全书情节最为断崖的一篇故事,讲述了一位警官和一位男子的聊天儿。当天晚上男子在等他的弟弟,这是他们20年后所约定的。警察跟男子一阵寒暄后,警察离开了。不一会,男子的“弟弟”到了。男子和“弟弟”走到一片灯光下时,“弟弟”称男子已被捕。“弟弟”递给了男子一张纸条,上面大概写着那位警察才是你的“弟弟”,男子是通缉犯,他不方便动手,于是离开了。

如果你匆匆翻过这几页,或许会认为警察(男子的弟弟),是公平公正,高度廉洁,可是当你又回过头来看看当时美国的历史背景,你会发现,虽说赴约的男子是一名通缉犯,但他毕竟在美国败坏的社会风气里挣扎过,而且他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来赶赴一个20年的约定,因此它是一个“高度社会文明”的牺牲品。

而他的弟弟-——警察,象征者被“高度社会文明”所扭曲的灵魂,它充分体现了这种社会文明下,一个麻木,冷酷的人性,机械化的性格,发现了哥哥是通缉犯,他走时面色镇定,还哼着口哨,体现了人性的冷酷和无情。

这正是欧亨利式写作风格,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结尾,又是一个经纶万物的世间真理,虽然小说的情节朴素,但主旨却高尚。欧亨利的每一个故事都内涵丰富,反映了社会外向,有高尚的,有腐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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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红岩》读后感

全文共 4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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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是一部40多万字的长篇小说,1961年12月由中国青年出版社第一次出版。这部小说是在真人真事基础上加工创作的。小说的两位作者都亲自经历过狱中的斗争生活。40年代末期,中国革命已进入转折时期,胜利即将来临,但重庆却处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国民党特务大肆搜捕中共地下党员,疯狂破坏地下党组织和工人运动,企图逆历史潮流行事。在渣滓洞的“中美合作所”,在白公馆集中营,被捕的共产党员和其它革命者,忍受着惨绝人寰的肉体折磨,同敌人展开了英勇的斗争。虽然他们绝大部分都牺牲了,但他们用自己的青春、热血与生命,凝聚起了一座光芒四射的丰碑——红岩精神。《红岩》这部小说生活的真实原型,成功地塑造了许云峰、江姐、成岗、刘思扬等一系列光芒四射的共产党员的崇高形象。用一个个真实、生动、感人的故事,展示了革命先辈可歌可泣的丰功伟绩以及他们高尚的品德和情操。《红岩》在写作艺术上,善于运用典型情节揭示人物的性格特征,将压抑沉闷的狱中生活写得迭宕起伏,扣人心弦。深刻的思想内容和成功的艺术表现,使《红岩》成为当代文学中反映我党地下斗争的壮丽史诗。是一部革命现实主义的文学力作。

《红岩》这本书读了有几次了。我第一次读这本书记得是在我上小学五年级的那个初夏,文革开始了。在周围一片停课闹革命的喧嚣声中,我静心在家找书读,在几乎所有书本都被打成大毒草的当时,为了找到被父母封存的这本书,我光脚攀爬上了阁楼,不小心踩断了瓷制衣挂钩,付出了脚后跟被划出小嘴巴一样大口子的代价。草草地自我包扎一下就如饥似渴地一下子通读了一遍,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反复通读了其中的重点章节。江姐、许云峰等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经历、不同性格的共产党员和革命者,经过作者的精心刻画,都活灵活现地以各自的形貌出现在我面前。《红岩》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共产主义,认识了什么人称得上共产党员,什么叫理想、信念。如果说我后来之所以能够成为共产党员,《红岩》这本书是我的第一本启蒙教材。最近,特别是在十一长假里,有闲静下心来又重读《红岩》这本书,获得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收获。想拿出来,在这里与大家交流和分享:

江姐是作者着力刻画的一个主要人物,她对党忠贞,对敌斗争顽强不屈,江姐被捕后,特务们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他们把粗长的竹签钉入了江姐的指甲缝间,那严刑逼供的情景,时时展现在我的脑海中:“……‘十指连心,考虑一下吧!说不说?’没有回答。铁锤高高举起。墙壁上映出沉重的黑色阴影。‘钉!’人们仿佛看见绳子紧紧绑着她的双手,一根根竹签对准她的指尖,血水飞溅……”,敌人对江姐进行的一次又一次的这样的严刑逼供,没有让她屈服,却更坚定了她对革命的信念。在就义前,她从容地与战友们一一告别,亲吻“监狱之花”,梳理好头发,换上整洁的蓝旗袍,平整好衣服的皱痕,而后从容走向刑场。庄严地实践了自己的无比高尚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如果需要为共产主义的理想而牺牲,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也可以做到脸不变色、心不跳。也是她留给我们的绝句。

许云峰是作者着力刻画的另一个主要人物形象。他沉着机智、视死如归的精神令人震撼: 1949年11月26日下午,解放的隆隆炮声由远至近了,解放军先头部队的两个营已经到达重庆近郊南温泉,距离歌乐山只有几十公里。阳光即将照进白公馆集中营。

此时,特务头子徐鹏飞出现在关押许云峰的地窖门口, 阴暗潮湿的地窖深处,堆着一堆霉烂的稻草,一个半倚半坐的衰弱的人,正侧身靠着墙角一动也不动。 徐鹏飞上前两步,不慌不忙地拿下手巾,用十分平和的声音招呼道:

“我特地来告诉许先生一件好消息。”

徐鹏飞笑了笑:“事实完全如许先生过去预料的那样发展。国民党已经逃不脱毁灭的命运。但是”,徐鹏飞用十分平和的声音,又缓缓说道:“还有一点小消息,我也不想隐瞒。”徐鹏飞再次露出奸笑,端详着许云峰满怀信心的脸。“你们的胜利就在眼前,可是看不见自己的胜利,这是多么令人遗憾的事!我不知道此时此地,许先生到了末日,是什么心情?”

许云峰挺身坐直了身子,沉重的脚镣碰在岩石上,铛啷地响了。看惯黑暗的目光,在昏黄电灯下看清了徐鹏飞恶毒的笑脸。久不说话的嘴巴无动于衷地笑了笑。“这点,我完全可以奉告。我从一个普通的工人,受尽旧社会的折磨、迫害,终于选择了革命的道路,变成使反动派害怕的人,回忆走过的道路,我感到自豪。我已看见了无产阶级在中国的胜利,我感到满足。风卷残云般的革命浪潮,证明我个人的理想和全国人民的要求完全相同,我感到无穷的力量。人生自古谁无死?可是一个人的生命和无产阶级永葆青春的革命事业联系在一起,那是无上的光荣!这就是我此时此地的心情。”

许云峰不屑再讲下去。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

“同志们,听吧! 像春雷爆炸的,是人民解放军的炮声!人民解放了,人民胜利了,我们——没有玷污党的荣誉, 我们死而无愧!” 在这样的呐喊中,300多位烈士倒在国民党政权在溃败前夕实行疯狂的大屠杀中,但是却给我们留下了伟大的红岩精神。邓颖超同志在1985年重回重庆时,激动地写道:“红岩精神,永放光芒。”1991年4月,江泽民总书记视察重庆时,特地参观了红岩村纪念馆,题下“发扬红岩精神,沿着老一辈革命家开创的道路奋勇前进”的词句。1996年的红岩图片展览,在全国引起空前轰动,参观者络绎不绝。人们无不为红岩精神所吸引,所感动,所激励,所振奋。

什么是红岩精神呢?我个人的感悟:主要有两点:1、红岩精神是中华民族昂奋达观、坚忍不拔、弃旧图新、勇于奉献精神的升华。2、红岩精神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伟大民族气节的集中体现,是对人生最大的理性认识。在渣滓洞、白公馆监狱这个特殊的战场上,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的伟大斗争精神和高尚的气节,是红岩精神中最珍贵最主要的内容。烈火中永生是红岩精神最突出的本质,人只有献身社会,才能找出那短暂而丰富的生命意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生动教材。

在我们大力发展经济,向高度物质文明社会迈进的今天,如何弘扬红岩精神呢?我个人的感悟有以下五条:

一、弘扬红岩精神,最根本的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抗战时期的国统区,政治环境十分险恶,但无论条件多么艰险,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都矢志不渝地坚持共产主义的崇高信念,无所畏惧地为远大理想而英勇斗争。英烈们面对金钱地位的引诱不动心,面对严酷的刑罚不屈服,面对死亡做到了脸不变色心不跳。这是为什么?正是因为在他们心中有一种对共产主义无比坚定的信仰——人活着就是要为人民谋利益,为社会作贡献,并在这个过程中充分体现自身的价值。今天,我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在建设凉城和谐社区进程中,无论是发展顺利的时候,还是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同样都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二、弘扬红岩精神,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与党在革命时期培育形成的其它革命精神一样,红岩精神的本质,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宗旨的鲜活展现,具有理论上的先进性;是中国共产党用马列主义指导中国革命实践过程中,共产党人的崇高政治追求与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有机融合的结晶,具有鲜明的实践性;是中国共产党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生动体现。弘扬红岩精神,就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以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和人格力量影响和带动群众。要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做一名深受社区居民群众欢迎的党员干部。

三、弘扬红岩精神,就是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节操。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在敌人的监牢里,在恐怖的环境中,忍受着酷刑折磨,始终保持着共产党人的操守,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表现出了对党忠贞不二的情操,为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共产党员本色树立了光辉的榜样。弘扬红岩精神,就是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高尚节操,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自省、自警、自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到“出淤泥而不染”,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生活方式的侵蚀,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四、弘扬红岩精神,就是要切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红岩精神的实质是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精神风范中最基本、最本质的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讲,它和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一样,已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华民族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不竭力量源泉。白公馆的墙上镌刻着解放前夕狱中共产党员向党组织的最后寄语:重视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经济、恋爱和生活作风问题,严格进行整党整风等。可见革命先烈在最后时刻也没有忘记党的作风建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必须遵从先烈的嘱托,切实加强执政党的作风建设,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应该自觉遵循胡锦涛同志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既要加强学习,苦练内功,进一步提高领导能力,又要注重成效,狠抓落实,进一步确保政令畅通;既要勤政为民,求真务实,进一步密切党群干部关系,又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既要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环境,又要洁身自好,谨言慎行,进一步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性。要自觉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置于法制的约束之下,知荣明辱,文明礼貌,做文明人、办文明事、说文明话,绝不能庸俗无畏、霸气十足,真正树立起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用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的好转。要学习老一辈革命家的敬业奉献精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努力成为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守纪律的好党员、好干部。

五、弘扬红岩精神,就是要永葆党的先进性。党的先进性必须由全党同志共同保持,通过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红岩精神既是中国共产党政治品质的集中体现,又是共产党人崇高人格的具体体现。从个人的人生意义上讲,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以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为终身追求和奋斗目标,从而超越了自我,在实践党的宗旨中实现了人生价值;从党的先进性建设角度讲,又为我们后来者高扬起了一面精神的旗帜,那就是——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向烈士们学习,在工作中,鼓足干劲,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为社会做出最大的贡献,不辜负先烈们为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所付出的一切。像他们那样做共产党人!做他们那样的共产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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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3000字

全文共 2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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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生活!为什么给她出这样的难题?如果没有个李向前,她现在会仍像过去一样,安安稳稳而又忙忙碌碌地操心着工作,内心平静得像一泓湖水——这是她最乐意的。可是,为什么要给这湖面投进来一块石头,扰乱她平静的内心世界?而更为不幸的是,由于李向前这块生硬的石头的撞击,又使她对另一个人释放出真正炽热的爱情冲动——可是,当她也给别人的心里投进去一块石头的时候,却又没溅起任何一点火花······——《平凡的世界》

平凡,是生活的本质。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这一部伟大的巨著,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饶、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是喜剧?悲剧?正剧?也许都有一点。在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平凡的故事。

同学推荐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以为她是在搪塞我,因为我读完第一遍的时候,我没有任何感到,这里面的事情太平凡了,平凡得让我感到到他们都好像是发生在我的身边。然而,当我读到第三遍的时候,我已经感到到了我的血液慢慢地开始沸腾了。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懂得,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宏大的勇气。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的"揽工汉",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斗争,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我观赏他的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爱慕他对生活的懂得。

关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啊?每到我们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也许这种困难与挫折只有孙少平所遭受的苦难的百万分之一——我们可曾有过这样的认识?就算是哪天放学是下了场雨,亦或是天气有些闷热而又停了电,我们往往会听到许多的怨天尤人。然而,我想只要是你读了《平凡的世界》以后,读懂了“苦难的哲学”,那么就算是你今后遭受再多的苦难,你也不会怨天尤人。

对于劳动的认识,书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得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这绝对是一条精辟的理论,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的理论。“只有劳动才可能使人在生活中强大。无论什么人,最终还是要那些能用双手创造生活的劳动者。对于这些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生平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础的课题。”这里体现出的是两种人,勤劳的和懒散的。人生来是没有差别的,然而经过了不同的境遇和发展之后,人与人之间便产生了宏大的差别。而在这期间,对于劳动的认识不同,对产生这样的差别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正如我们考到大学的时候,在学习方面,我们没有太多的差别。然而,经历了一年的大学生活之后,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又是何其宏大。宰相刘罗锅在和绅临终前对他说:“其实,每个人的结局,都是他自己一手精心设计的。”当我们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们都应当好好想想,我们是如何对待劳动的。

孙少平,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其实,他也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一个比普通农民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信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

“……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摆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

首先要自强自立,勇敢地面对我们不熟悉的世界。不要怕苦难!如果能深刻懂得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保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孙少平这样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的人。即使是平凡,也是一个更高层次的伟大的平凡。

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时代,没有经受太多的苦难,然而我们的世界也是平凡的。我们每一天过这平凡的生活,做着平凡的事情,演绎着一幕幕平凡的戏剧。擦亮我们的眼睛,仔细瞧一瞧,那一位是孙少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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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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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下安逸的生活,背井离乡去航海;独自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二十多年;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用智慧、顽强的毅力和勤劳的双手创造出美好生活。是问这些都有谁能做到?可在英国作家笛福笔下,那个不信天命的鲁滨逊做到了。

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广为人知的作品。1704年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在海上叛变,被抛到智利海外荒岛,度过5年,最后得救。笛福由此受到了启发,于是鲁滨逊诞生了。

小说中鲁滨逊不顾父亲劝阻,决心要出海经商。开头几次航海经商很顺利,但有一次为土耳其海盗所俘,幸而逃脱。四年后前往非洲贩卖黑奴,不幸在大海中遇险,漂流至荒岛,一个人在荒岛上造屋、种麦、喂羊、造床。后来在野人手中救了一个人做为自己的奴隶,生活了二十八年两个月十九天最后搭一艘路经荒岛的英国船回国。

鲁滨逊富有聪明才智,充满活力,不信天命,相信“常识”。他在这种极其不利的环境中保持乐观,克服了重重困难,叫人不由自主地升起敬佩之心。

最让我敬佩的就是“岛上安家”的情节了。那时鲁滨逊已经到了荒岛上,他并没有沉浸于悲痛之中,也没有哭诉着自己的不幸,而是逐渐冷静下来为自己寻找生路。

这份冷静是多么不易!看一下现在的社会,大多孩子是娇生惯养着的。被说是独自在荒岛上生活,就是连烧开的开水怎么关都不会,只会吓得直喊妈妈。正如《桃花心木》一文中所说:“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能比较经得起生活的考验,会锻炼出一颗独立自主的心。”我们不应该做那株娇生惯养的小树苗依赖父母;而是应该学习鲁滨逊的乐观才智,不信天命,在不确定中,在困难中,学会把很少的养分转化为巨大的能量,努力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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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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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有苏东坡,今有“福贵”。他俩同样有悲惨的人生,只是方式不同罢了!作者余华在乡下偶然见到了福贵,得知了他的悲惨:本为地主家的儿子,但因骄傲,把自己的地位挥霍成农民。又经历了父亲,母亲,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这一大家子人的一一逝去,与任何人相比,他真的都特别悲惨。

北大的女学生刘媛媛曾说过“我们必须要承认,这个世界上是有一些不平等的,富裕家庭的孩子,有很多的优越条件,我们都没有,他们有很多的捷径,我们也没有。”对呀,世界的确很不公平,但我们可以靠自己的努力去逆流而上,逆袭,从丑小鸭变为白天鹅。

虽然命运不在我们手里,但我们有毅力,有双手,从平凡变为不平凡是个过程,虽然过程艰辛,但只要努力重点县你会超越的。要借助身边的“梯子”,一步一步登天,登上人生之巅峰。梯子,就是你现在作为学生拥有的知识,才能及多元素的结合。

看,福贵即使经历再多,他依旧活着,依旧走在人生的路上,而你又有什么资格放弃呢?像《蜗牛》里唱的:“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在最高点乘着叶片往前飞。小小的天流过的泪和汗,总有一天我有属于我的天。”相信自己,所有的挫折,也都只能是垫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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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读余华《活着》有感

全文共 1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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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很久不这样读书了:一读到它就舍不得掩卷,就一口气读完,如此酣畅,如此激动。

其实“活着”包含着两个哲学命题:一是人为什么活着?二是人怎么活着?前者是目标,后者是状态。这看似简单的问题,却是每一个人都无法回避且用自己的思想和言行去回答的,或者答与不答,其最终在盖棺定论时,别人会作出评价和判断的,正如“马革裹尸还”、“任在世上捱,不在地里埋”、“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有的人死了,却如同活着,有的人活着,却如同死了”等等种种活法。余华通过书中主人翁福贵不止一次地说:人只要高兴,就不怕穷。这种活着的状态是受命运多桀后的自我内心的调节。事实上作者说的“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这句话,但向读者传递的却是“人必须活得真实和高兴”的信息。真实和高兴与贫富、高低没有关系,穷有穷活法,富有富活法。

福贵的祖上,从“鸡”到“鹅”,从“鹅”到“羊”,再从“羊”到“牛”,着实让他过了一段象模象样的阔少日子,他嫖妓、赌博,结果一贫如洗,乃至于想到自杀,一下子从“牛”滑到连“鸡”都没有的地步,好在他有颗善良的心,他从不怨天尤人,也不诅咒命运的不公,就连他相继埋葬了所有的亲人后,他都没有为此而不想活下去,甚至他后来有钱了,终于从屠夫手上买回了一头待杀的牛,并且一直活得连别人都认为早该死了,但还在活着。

作者写了小人物福贵,让所有的厄运都集中在他一个人头上,“千钧系一发”。那么,我们比福贵幸运或者是高兴不知多少倍的人,该如何“活着”?还是为着身边的名利互相倾轧、争斗,还是为了蝇头小利、一时得失而斤斤计较?苦日子向好日子过容易,那就倍加珍惜。好日子滑到苦日子,也不能不过,但要象福贵那样不埋怨,活得真实。人总有一天会不活着,活着就必须真实。张贤亮感谢生活,事实上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感谢生活。以平常心而平常地活着,这是每一个有责任和良心的人,都应该具有的生活态度。

有一句话说的很真实,那就是“情义无价”。情,就是亲情、感情、友情、爱情,福贵的父子情、母子情、夫妻情、儿女情、战友情都表现得十分真实,当他输完了家产,想到的是家,当他被解放军俘虏遣散时,他第一个念头是:只要不死,就回家。人在最困苦的时候、最无助的时候第一个闪过的真实的想法就是“家”,因为从“家”里可以得到无所不在“情”的温暖,无论你曾奉献过还是辜负过,“家”总是一个人的“避风港”。只要活着,“家”始终存在心里,且离“家”愈远,思念愈切。义,就是此生所尽的义务和所承担的责任。福贵始终感到内疚,父母死了,儿女死了,妻子死了,他总觉得对不起他们,没有尽到责任,没有让他们过上好日子。如若人活着没有“义”的话,那么不就是白来人世走一遭了吗?也许混蛋时象福贵那样满街胡闹一气,可这毕竟是属于福贵时代,离我们很久远,除非自己想从“牛”的日子硬要滑向连一只“鸡”都没有的光景,再说甚至连福贵都不如,难以承受接踵而来的挫折,说不定早已“红尘看破”一命呜呼了。

人,没有理由不活着,不管贫穷富贵,不论地位高低,真实地活着,活出个人样,才不白活。而支撑着自己活着的,是自己一颗善良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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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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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草房子》,就像品尝完一杯香茗,那份自然的清香萦绕在心头,久久挥之不去。《草房子》是现代作家曹文轩写的,书中主要介绍了桑桑和几个主人公在油麻地里的快乐生活。

《草房子》的主人公桑桑,是个勇敢、可爱、顽皮、善良,有正义感的孩子。他做了许多可笑的事,比如:把蚊帐拆了做渔网,夏天穿着冬天的棉袄去上学,唱乱七八糟的歌…但他也十分勇敢。有一次知不知道什么原因,纸月经常迟到,桑桑找了一个借口想去看看究竟,他一大早就来到纸月上学要走的路上等纸月,发现原来是板仓小学的三个坏孩子每天都欺负纸月,所以纸月才会迟到。桑桑教训了他们一顿,学校也对他们进行了处理,以后再也没人敢欺负纸月了。桑桑和纸月之间那种毫无瑕疵的纯情,让人感动。

书中还有许多精彩的部分,如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的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当桑桑知道自己脖子上的肿块无法治愈的时候,他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面对,他的这种对生命的热爱让我赞叹。

你还想看精彩的片段吗?还有许多是我没讲的,想看就一起来看《草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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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莫泊桑小说《骑马》读后感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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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泊桑小说骑马》写一个小职员获得一笔额外收入,于是骑马出游,像阔人一样享受一番。结果把一个老妇人撞伤,老妇人赖在医院里不肯出来,使小职员不胜负担。

《骑马》刻画了因满足一时的虚荣而付出沉重代价的社会现象,令人悲哀。看来,所谓“体面”,无非是享乐排场风光,一种自我感觉。莫泊桑讽刺了没落贵族的贪图虚荣,但将对主人公的讽刺藏在幽默的语言中。

这故事主要讲的是主人公海克多尔-德-格帕木,他在海军处任办事员,是一位贵族子孙,但家里没什么钱的那种人,可偏偏他的虚荣心又极其重。于是一场荒诞剧开场了。偶尔一次机会让他得到三百法郎奖金,此时他的虚荣心又开始作祟了,他决定全家人去郊游,并且自己要骑着马带领着走过那大街,以此显示自己的高贵不凡。的确,是让很多人既羡慕又妒忌,可他并不懂得骑马的技术,结果在回来的路上把一位老妇人给撞了,最后还被-迫照顾老妇人一生,意外之财也没了!

这虽然只是个故事,但也给了我们启示:没钱别充大楞,贫穷并不可耻,别让虚荣心害了你的一生。我们要正确看待金钱,不要做金钱的奴隶。海克多尔令我联想到现在的社会上的一些人,他们不也是这样的人吗?在外面大鱼大肉,在家里却和老婆吃萝卜干,只为了那一张脸皮,唉,可悲!“打肿脸充胖子”的后果可想而知。海克多尔不仅钱没了还要照顾老妇人一生,让本来已经够重的生活负担又加重了几分。

近年来“某某地方出现贪官”已经硕见不鲜了,为了名、为了利为了那些虚无飘渺的东西,却葬送了自己的前途,自己的一生。为了钱,为了面子,值得吗?

我们断不可学海克多尔这一类的人,我们要脚踏实地,别把贫穷当可耻的事,有时候它也是一种财富,世界上有几个富人不是从穷人堆里出来的?穷人和富人都是人,都值得尊重。如果你是富人,请你不要鄙视我们这些穷人,别忘了你曾是这的一份子;如果你是穷人,请你不要看不起你的同类,别忘了你也是其中的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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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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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点悲观色彩,当我们发现有人比我们还惨还痛苦的时候,便会产生一种欣慰,甚至是庆幸的心理。

这就是悲剧存在的意义,让人们没有后顾之忧的挖掘心中的痛苦,然后释然,以一种淡然的心态“活着”。对于美好与邪恶,善良与阴险,余华曾经这样写道:“蜂拥而至的真实几乎都在诉说着丑恶和阴险,怪就怪在这里,为什么丑恶的事物总是在身边,而美好的事物却远在海角。”我觉得就是一种出发点和参照物的问题。如果我们开始就觉得一件事情是“坏”的,或许有一点点的“好”出现,我们就会格外珍惜,觉得格外幸运。

相反,如果我们开始就觉得一件事情是“好”的,可能出现一点瑕疵,就会让人大跌眼境。另外,就是如何比较。如果我们把生活想的过于美好,可能一点点的磨难就可以战胜我们脆弱的内心。但如果我们理智客观的看待生活中的一切,我想没有什么可以让我们的内心出现无法控制的触动,也就不存在失去理智的问题。这样就可以及时的权衡好与坏,做出一个相对正确的选择,对自己的人生,对自己怎样“活着”有一个相对完整的把握。

福贵是一个被埋在坟墓里的不倒翁,因为哪怕生活还有一丝希望,还有一个支撑他的点,他就没有选择倒下,而是坚强的活在当下。的确,既然能够看到今天的太阳,就该珍惜此刻这来之不易的温暖,所以又何必过多思考过多强调明天的雷雨呢。他的悲剧是应该引起人们重视的,活着的意义确实值得我们去思考。没有人能够给活着一个准确的定义,也没有人知道我们为什么要活着,每个人应该都有自己的想法。

不管世事如何变幻,我们都要活着,好好活着。真实的活在当下。象一颗小草,卑微而又顽强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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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尘埃落定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31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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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下面是语文迷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说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尘埃落定读后感一

黑色的宿命降于我身,盼望最后落下的那瞬安宁,我与大地融为一体,阳光温暖。——题记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

在美丽的高原上,罂粟略显苦涩的香盖过了粮食的清新的香。高原开始饥饿,麦其家却因为“我”的原因,在其他土司的衰弱中强大。因为第一个种植鸦片,麦其家成为土司中的强者,因为第一个停止种鸦片,麦其家成为强者中的更强者。“我”也邂逅了人生中的女神—塔娜,一个让雪莲也失色的土司之女,一个未来的女土司。因为“我”的傻,我拥有了她,却也因为“我”的傻,她和我的距离很远,很远,远得我最后追累了,如尘埃般消失。

失舌而复舌,却因我再次失舌的喇嘛,一个我生命中的启蒙者。为我复仇而死的仆人,麻木的行刑手尔依,世代相传的习俗……野性的歌在高原上飘响,残忍的原始,那样的真实。

“我”对一切新的事物充满了好奇与求知,我让商业的繁荣在荒瘠中滋生,也让土司们在烟花里腐烂。我是常人眼中的傻瓜,干出了常人眼中永远无法实现的事。我是那个时代完结的见证者。

这里有一群美丽的女人,她们的命运像浮萍一样摇摆。西藏土司统治时代女性的悲歌在这里被充分表现。女仆卓玛,我情爱世界的第一个导师,她在卑贱中让年华老去。与我妻子同名的塔娜,矮小而瘦小,她在无知中度过日子。我美丽的妻子,同样的不幸,她是交换粮食的筹码,在求爱的路上失去最深的爱恋。我的母亲,央宗,这亦是两个不幸的女人,在她们身上是那个时代铸成的烙印。

最后的结局,像是我梦境的重演,整个时代变了,整个麦其家也变了,直到最后我也没成为土司,但我成了整个家族最后的一个幸存者。最后,复仇转到了我的身上,我被我曾经释放的仇人刺穿了腹,血撒满了我的床,红的颜色在阳光中乌黑。我死了,土司时代也死了。时间是历史最好的淘汰者,新的篇章翻起了,一切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二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

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Www.330011.CoM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三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却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有着超越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所谓的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梦楼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最让我专注的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作为叙述者的傻子,是作者一种刻意的安排,因为其承担了作者的许多意图,比如通过其所谓的“傻”来观照所谓“正常人”的各种活动以一种新的角度来感受世界,正因为某种神秘的“傻”,作者才可以赋予他某种超人的预感,也使作者可以以一种超然的角度来叙述整个事件的发展。傻子的每天早上醒来的两个问题似乎带些纯朴的哲学味道,是追求一种自我身份认同的过程吧,在其体内涌动的各种想法、力量在没有得到确认之前一直是盲目的,傻子一开始并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或者没有清醒的自主意识,只是在朦胧中感到自己应该这样做有时可能是出于一种本能吧,一直到确认了自己的身份之后。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情节在似乎漫不经心的叙述语言中展开,不紧不慢,不动声色,我喜欢那种叙述的节奏,显得非常从容。我想就算几年过后再次去品味这部作品,我也会不厌其烦的,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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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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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是《围城》这部书的作者,是一名学者、小说家。江苏无锡人,字默存,号槐聚。《围城》是他所著的一本长篇小说,如果说它是爱情小说或者是知识分子的心理小说,那么就不值一提了。

《围城》是在上海沦陷时,耗时两年时间完成的,其中还有他的妻子杨绛先生帮助对原文进行注释。《围城》这部书的内容尽管读起来好像真有其事,实有其人,但实际上只是一部虚构小说。

就像90版《围城》电视剧的封面上所写到的“困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站在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人生的欲望却大都如此”。

这部书以主人公方鸿渐的视角去讲述这座城市的故事。故事发生在1920到1940年间,方鸿渐是个乡绅家庭的青年,他的未婚妻周氏提前病逝。方鸿渐在欧洲留学时收到来信,后来没过多久就回国了,他在回国的船上遇到了鲍小姐,并爱上了她,结果却被鲍小姐的感情所欺骗了,后来方鸿渐遇到了大学同学苏文纨,故事便由此开始。

纵观整本书,有人认为作者笔下的方鸿渐其实就是钱钟书本人。因为方鸿渐的经历与作者的经历相似度很高,例如他们都是无锡人,他们都有着欧洲的留学经历等等。但帮助钱钟书先生撰写注释的杨绛却认为方鸿渐的原型不是作者本人,他是一个合成的虚拟人物。

《围城》这本书中的角色不是按照特色人物作为原型来写的,而是为读者展现了当时的社会状况,可以说文中的人物分别指代了一类人。作者可以根据亲身经历,以及其他人的经历去构造小说中的主人公的形象。这些赋予主人公的经历都是为了使这个角色达到作者心目中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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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全文共 1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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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把《许三观卖血记》完完整整看了一遍,感觉又回到余华作品的阴影里。

一如《活着》和《兄弟》,他的故事里总是充斥着人生的艰辛。他所崇尚的只是叙述,所需要的也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我们的心。他的书有一种力量,一种能够带动人心弦的力量。

这一本书又有别于其他的作品,他完全是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展开叙述,通篇用对话表现故事。不得不佩服他的言语驾驭能力,对话隽永,语言简洁却意蕴无穷,这是一部返璞归真没有任何炫技之感的小说。

许三观仅仅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第一次卖血的钱用来成了家,故事就这么展开。

然后是结尾。许三观频繁卖血之后没有凄惨地死去,一乐二乐三乐都有了自己的家室,他和许玉兰不再缺钱花,他们的生活好起来。不习惯余华的故事有个好的结局,但也不能不说这是个惊喜,谁说没有希望呢,这就是。暗无天日的年代里,总是奢望能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拯救我们。也总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挽救我们于无形。

一开始是不喜欢许三观的,他卖了血他有了钱他看上了漂亮的高调的的许玉兰,然后他让她花了八角三分钱,然后他拆散了她与何小勇,然后他们就结婚了。在很大一部分的篇幅里,我一直都看不到他们之间有爱存在,只是生活在一起罢了。一直到许三观为了还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而去卖血的时候,一直到许三观坐在失而复得的桌子旁等着许玉兰回家的时候,我知道,爱是存在的,只是表达方式不一样而已。

再后来,许玉兰被斗了,她被剃成阴阳头,她被挂上大牌子,她被放到大街上,他给他送饭,他轻声对她说,我把菜藏在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口菜。他对三个儿子说,你们不要恨她,你们要恨她的话,你们也应该恨我,我和她是一路货色。

再后来,是故事的最后,许玉兰说,许三观,我们走,我们去吃炒猪肝,去喝黄酒,我们现在有的是钱…

那些一个个给人留下震撼的情景是什么?可能有人把它叫作 爱和亲情。

余华在中文版自序中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

这是一份历史,试图唤起更多人的记忆。

故事诉说着那个年代人们生活的情形,那么艰难,可是他们依然挣扎着坚持着。我一度以为过不去了,可是后来希望又来了。

方铁匠过来抄家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饿得面黄肌瘦的时候,一乐重病的时候…那么多艰难的日子,一家人也这样挺过来了。

忽然想起,许三观和他儿子的名字有个美妙的组合,或许这就是暗示。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许三观用嘴给全家人炒菜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喝的粥越来越稀,为了减少体力消耗只能躺在床上。许玉兰在他生日这天特地煮了放糖的粥,孩子们却忘记了甜的味道。他心疼孩子,于是在带他们在想象中做饭。说实话,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感觉又好笑又感动,他们都在不停吞口水抢菜吃,我也是。

许三观在故事中掉了很多次眼泪,他的女人也是。一直不认为掉眼泪是什么可耻的事情,谁都会有感情,谁都需要宣泄。当他家徒四壁,当他思念死去的爷爷和四叔,当他想起阿方和根龙,当他认为一乐死去了,当他的血再也卖不出去…这个男子汉一把又一把的眼泪,可是后来所有的困难都能过去不是么,他们总是说,好日子会来的,只是时间问题。

眼泪只是一个情感的出口,所需要的,依然是泪水背后的那一种坚强,是泪水过后的那一份信仰和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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