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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小说《傲慢与偏见》读后感英文版

全文共 4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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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讲述了乡绅之女伊丽莎白·班内特的爱情故事。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傲慢与偏见英语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Pride and Prejudice is a novel written by the famous English writer, Jane Austen, who was the sixth children in a family of seven and was born in the village of steventon in Hampshire in 1775 and died of Addison’s disease in 1817. The book first published on 28 January 1813 by the bookseller Thomas Egerton who had also published Sense and Sensibility, the original version of the novel was written in 1796-1797 under the title First Impressions .

Pride and Prejudice is a love story, mainly tells the love between Elizabeth and Darcy. It divided into 2 volumes and is composed of 42 chapters altogether. The major characters are Mr. Darcy, A rich and proud young man. Elizabeth, the second eldest daughter of Mr. and Mrs. Bennet. Mr. Bingley , A rich young bachelor. Jane, the first daughter of Mr. and Mrs.Bennet. The story begin with Bingley’s arrival. One day when Mrs.Bennet hear Bingley has taken Netherfield, a house near her’s. She is so happy and arranged one of her five daughters marriage with him. At a ball, luckly, Bingley and Jane fall in love at the first sight. Darcy, a friend of Bingley’s , was attracted to Elizabeth, a lively and spirited girl. But Darcy greatly offends her by his supercilious behavior and this dislike is increased by Wickham, a dashing young militia officer of the unjust treatment he has met with at Darcys hands. One day when Darcy and Bingley’s two sisters disgusted with the vulgarity of Mrs. Bennet and her two youngest daughters, effectively separated Bingley and Jane. Meanwhile, Collins, a cousin of Mr. and Mrs. Bennet, married charlotte, a friend of Elizabeth’s, for Elizabeth’s refuse to marry him. But One day Darcy send Elizabeth a letter, in which he justifies the separation of his friend Bingley and Jane and make it clear that Wickham is. So Elizabeth changed her opinions and ideas toward him. Once when Elizabeth visited her uncle and aunt in the north of England, she met Darcy there and witnessed his changes through series of behaviors, no longer pride and become gentle and attentive, all these made their marriage arranged, and they also suitably provided for Bingley and Jane’s reunited and engaged. The story ends with both their happy marriages.

My point of view towards the masterpiece of Jane Austen’s is that this novel reflects the English human sentiment of the end of 18th century and the early of 19th century under the circumstance of conservative,and tells us the difference ways and attitudes to marriage of Mr. and Mrs. Bennet’s five daughters’. Thereby reveal the author herself attitude towards marriage, that is love and marriage based on money, property and social status is not perfect, but it is also stupid Without considering all of these. There, the author emphasize the importance of ideal marriage, meanwhile, to be opposed to love & marriage based on money or property and to be opposed to people’s laugh love & marriage off. The author takes the affection/love as the cornerstone of ideal marriage between male and female. Elizabeth as the leading character in this novel, was born in the family of squireen’s, and is loved by Darcy. Darcy propose marriage to her in spite of difference in the possession of property and social status, but is refused by Elizabeth for his pride , the novel demonstrate that if the pride of Darcy’s existed , there will be no love and also happy marriage between Elizabeth and he, it is really nice that Elizabeth witness the changes of Darcy’s through series of behavior in the following days. viewing that he is no longer pride and then eliminating her prejudice to him, finally engaged with him and leading a happy marriage. The author described that female is in pursuit of independent personality and equal right through several different attitudes of Elizabeth for Darcy’s propose marriage. Meanwhile, demonstrate Elizabeth’s independent understanding for a happy marriage. In this article, the writer described several unperfect marriages of Elizabeth’s sisters and close friends, aimed at making a sharp contrast with Elizabeth’s beatific marriage and revealed that marriage without love but base on social status and property actually is a kind of public tragedies. Humorous, ironical, polished language and real storyline is also occurred in this 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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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经典革命小说《红岩》读后感

全文共 4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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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这一神品般的小说,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品质最高度的概括。下面是语文迷整理的关于小说的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红岩》是一部40多万字的长篇小说,1961年12月由中国青年出版社第一次出版。这部小说是在真人真事基础上加工创作的。小说的两位作者都亲自经历过狱中的斗争生活。40年代末期,中国革命已进入转折时期,胜利即将来临,但重庆却处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国民党特务大肆搜捕中共地下党员,疯狂破坏地下党组织和工人运动,企图逆历史潮流行事。在渣滓洞的“中美合作所”,在白公馆集中营,被捕的共产党员和其它革命者,忍受着惨绝人寰的肉体折磨,同敌人展开了英勇的斗争。虽然他们绝大部分都牺牲了,但他们用自己的青春、热血与生命,凝聚起了一座光芒四射的丰碑——红岩精神。《红岩》这部小说生活的真实原型,成功地塑造了许云峰、江姐、成岗、刘思扬等一系列光芒四射的共产党员的崇高形象。用一个个真实、生动、感人的故事,展示了革命先辈可歌可泣的丰功伟绩以及他们高尚的品德和情操。《红岩》在写作艺术上,善于运用典型情节揭示人物的性格特征,将压抑沉闷的狱中生活写得迭宕起伏,扣人心弦。深刻的思想内容和成功的艺术表现,使《红岩》成为当代文学中反映我党地下斗争的壮丽史诗。是一部革命现实主义的文学力作。

《红岩》这本书读了有几次了。我第一次读这本书记得是在我上小学五年级的那个初夏,文革开始了。在周围一片停课闹革命的喧嚣声中,我静心在家找书读,在几乎所有书本都被打成大毒草的当时,为了找到被父母封存的这本书,我光脚攀爬上了阁楼,不小心踩断了瓷制衣挂钩,付出了脚后跟被划出小嘴巴一样大口子的代价。草草地自我包扎一下就如饥似渴地一下子通读了一遍,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反复通读了其中的重点章节。江姐、许云峰等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经历、不同性格的共产党员和革命者,经过作者的精心刻画,都活灵活现地以各自的形貌出现在我面前。《红岩》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共产主义,认识了什么人称得上共产党员,什么叫理想、信念。如果说我后来之所以能够成为共产党员,《红岩》这本书是我的第一本启蒙教材。最近,特别是在十一长假里,有闲静下心来又重读《红岩》这本书,获得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收获。想拿出来,在这里与大家交流和分享:

江姐是作者着力刻画的一个主要人物,她对党忠贞,对敌斗争顽强不屈,江姐被捕后,特务们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他们把粗长的竹签钉入了江姐的指甲缝间,那严刑逼供的情景,时时展现在我的脑海中:“……‘十指连心,考虑一下吧!说不说?’没有回答。铁锤高高举起。墙壁上映出沉重的黑色阴影。‘钉!’人们仿佛看见绳子紧紧绑着她的双手,一根根竹签对准她的指尖,血水飞溅……”,敌人对江姐进行的一次又一次的这样的严刑逼供,没有让她屈服,却更坚定了她对革命的信念。在就义前,她从容地与战友们一一告别,亲吻“监狱之花”,梳理好头发,换上整洁的蓝旗袍,平整好衣服的皱痕,而后从容走向刑场。庄严地实践了自己的无比高尚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如果需要为共产主义的理想而牺牲,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也可以做到脸不变色、心不跳。也是她留给我们的绝句。

许云峰是作者着力刻画的另一个主要人物形象。他沉着机智、视死如归的精神令人震撼: 1949年11月26日下午,解放的隆隆炮声由远至近了,解放军先头部队的两个营已经到达重庆近郊南温泉,距离歌乐山只有几十公里。阳光即将照进白公馆集中营。

此时,特务头子徐鹏飞出现在关押许云峰的地窖门口, 阴暗潮湿的地窖深处,堆着一堆霉烂的稻草,一个半倚半坐的衰弱的人,正侧身靠着墙角一动也不动。 徐鹏飞上前两步,不慌不忙地拿下手巾,用十分平和的声音招呼道:

“我特地来告诉许先生一件好消息。”

徐鹏飞笑了笑:“事实完全如许先生过去预料的那样发展。国民党已经逃不脱毁灭的命运。但是”,徐鹏飞用十分平和的声音,又缓缓说道:“还有一点小消息,我也不想隐瞒。”徐鹏飞再次露出奸笑,端详着许云峰满怀信心的脸。“你们的胜利就在眼前,可是看不见自己的胜利,这是多么令人遗憾的事!我不知道此时此地,许先生到了末日,是什么心情?”

许云峰挺身坐直了身子,沉重的脚镣碰在岩石上,铛啷地响了。看惯黑暗的目光,在昏黄电灯下看清了徐鹏飞恶毒的笑脸。久不说话的嘴巴无动于衷地笑了笑。“这点,我完全可以奉告。我从一个普通的工人,受尽旧社会的折磨、迫害,终于选择了革命的道路,变成使反动派害怕的人,回忆走过的道路,我感到自豪。我已看见了无产阶级在中国的胜利,我感到满足。风卷残云般的革命浪潮,证明我个人的理想和全国人民的要求完全相同,我感到无穷的力量。人生自古谁无死?可是一个人的生命和无产阶级永葆青春的革命事业联系在一起,那是无上的光荣!这就是我此时此地的心情。”

许云峰不屑再讲下去。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

“同志们,听吧! 像春雷爆炸的,是人民解放军的炮声!人民解放了,人民胜利了,我们——没有玷污党的荣誉, 我们死而无愧!” 在这样的呐喊中,300多位烈士倒在国民党政权在溃败前夕实行疯狂的大屠杀中,但是却给我们留下了伟大的红岩精神。邓颖超同志在1985年重回重庆时,激动地写道:“红岩精神,永放光芒。”1991年4月,江泽民总书记视察重庆时,特地参观了红岩村纪念馆,题下“发扬红岩精神,沿着老一辈革命家开创的道路奋勇前进”的词句。1996年的红岩图片展览,在全国引起空前轰动,参观者络绎不绝。人们无不为红岩精神所吸引,所感动,所激励,所振奋。

什么是红岩精神呢?我个人的感悟:主要有两点:1、红岩精神是中华民族昂奋达观、坚忍不拔、弃旧图新、勇于奉献精神的升华。2、红岩精神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伟大民族气节的集中体现,是对人生最大的理性认识。在渣滓洞、白公馆监狱这个特殊的战场上,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的伟大斗争精神和高尚的气节,是红岩精神中最珍贵最主要的内容。烈火中永生是红岩精神最突出的本质,人只有献身社会,才能找出那短暂而丰富的生命意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生动教材。

在我们大力发展经济,向高度物质文明社会迈进的今天,如何弘扬红岩精神呢?我个人的感悟有以下五条:

一、弘扬红岩精神,最根本的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抗战时期的国统区,政治环境十分险恶,但无论条件多么艰险,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都矢志不渝地坚持共产主义的崇高信念,无所畏惧地为远大理想而英勇斗争。英烈们面对金钱地位的引诱不动心,面对严酷的刑罚不屈服,面对死亡做到了脸不变色心不跳。这是为什么?正是因为在他们心中有一种对共产主义无比坚定的信仰——人活着就是要为人民谋利益,为社会作贡献,并在这个过程中充分体现自身的价值。今天,我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在建设凉城和谐社区进程中,无论是发展顺利的时候,还是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同样都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二、弘扬红岩精神,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与党在革命时期培育形成的其它革命精神一样,红岩精神的本质,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宗旨的鲜活展现,具有理论上的先进性;是中国共产党用马列主义指导中国革命实践过程中,共产党人的崇高政治追求与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有机融合的结晶,具有鲜明的实践性;是中国共产党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生动体现。弘扬红岩精神,就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以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和人格力量影响和带动群众。要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做一名深受社区居民群众欢迎的党员干部。

三、弘扬红岩精神,就是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节操。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在敌人的监牢里,在恐怖的环境中,忍受着酷刑折磨,始终保持着共产党人的操守,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表现出了对党忠贞不二的情操,为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共产党员本色树立了光辉的榜样。弘扬红岩精神,就是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高尚节操,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自省、自警、自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到“出淤泥而不染”,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生活方式的侵蚀,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四、弘扬红岩精神,就是要切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红岩精神的实质是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精神风范中最基本、最本质的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讲,它和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一样,已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华民族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不竭力量源泉。白公馆的墙上镌刻着解放前夕狱中共产党员向党组织的最后寄语:重视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经济、恋爱和生活作风问题,严格进行整党整风等。可见革命先烈在最后时刻也没有忘记党的作风建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必须遵从先烈的嘱托,切实加强执政党的作风建设,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应该自觉遵循胡锦涛同志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既要加强学习,苦练内功,进一步提高领导能力,又要注重成效,狠抓落实,进一步确保政令畅通;既要勤政为民,求真务实,进一步密切党群干部关系,又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既要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环境,又要洁身自好,谨言慎行,进一步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性。要自觉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置于法制的约束之下,知荣明辱,文明礼貌,做文明人、办文明事、说文明话,绝不能庸俗无畏、霸气十足,真正树立起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用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的好转。要学习老一辈革命家的敬业奉献精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努力成为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守纪律的好党员、好干部。

五、弘扬红岩精神,就是要永葆党的先进性。党的先进性必须由全党同志共同保持,通过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红岩精神既是中国共产党政治品质的集中体现,又是共产党人崇高人格的具体体现。从个人的人生意义上讲,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以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为终身追求和奋斗目标,从而超越了自我,在实践党的宗旨中实现了人生价值;从党的先进性建设角度讲,又为我们后来者高扬起了一面精神的旗帜,那就是——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向烈士们学习,在工作中,鼓足干劲,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为社会做出最大的贡献,不辜负先烈们为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所付出的一切。像他们那样做共产党人!做他们那样的共产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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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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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中叶,海上发生了一件离奇而神秘的怪事。引起了渔民,商船、海军和各国政府的注意。原来是海里出现了一个体型庞大的怪物。看到过它的人说,足有100米长,比巨鲸还大得多。有的轮船还被它撞了个大窟窿。

为了保证海上交通安全,美国海军部派出“林肯”号驱逐舰,组成远征队,去寻找并除掉这个“海怪”。法国巴黎自然博物馆,生物学教授阿尤纳斯,受邀参加远征队考察。

他们从纽约出发,绕过南美洲,进入太平洋,经过几个月的海上搜寻,一直没有找到“海怪”。正在他们垂头丧气,准备返航时,发现了一个长长的黑色物体露出海面,海面上留下一行白得耀眼的浪迹。“林肯”号全速追上去,但那怪物你快它也快,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船长气得不行,下令开炮。炮弹打到“怪物”身上,直接滑到了海里。

天黑了,“怪物”停在了水面上。为了不惊动它,“林肯”号也停了机,靠惯性慢慢跟上去。只有20米了,捕鲸能手尼德举起鱼叉,使劲投了出去,像是碰到坚硬的壳体,发出响亮的声音。只见“怪物”发怒地冲过来,撞得“林肯”号剧烈摇晃,阿尤纳斯和他的仆人康塞尔,还有尼德被抛下了大海。“林肯”号落荒而逃。

他们在海里挣扎着,游到了“怪物”背上。这哪是什么动物,分明就是一艘巨大的潜艇。过了一阵,潜艇启动了,一边前行,一边慢慢往下沉。三人慌了神,使劲敲打外壳。终于舱盖打开了,出来几个人,把他们押进了舱里。

这艘潜艇叫“鹦鹉螺”号,尼摩船长开始把他们当敌人。后来了解到,他们只不过是在追逐,捉拿“海怪”,并不是要消灭“鹦鹉螺”号。同意把他们留下,作为乘客,一起行动。

潜艇到了太平洋腹地的一座小岛,叫克利斯波岛。尼摩船长邀阿尤纳斯教授去海底打猎。他们穿上潜水服,带上特制的枪,走在海底的沙滩上。阳光斜射海面,经过海水的折射,给海底的岩石、植物、贝壳和珊瑚染上了缤纷的七彩,相互交融着、变换着,美不胜收。到了100米深的海底,阳光不再明亮,只是隐约可见。成群的鱼儿在身边游来游去。最后,船长打到一只水獭,皮毛十分漂亮。

一次,“鹦鹉螺”号在靠近新几内亚的一个小岛附近,触礁搁浅了。要等到满月涨大潮,才能退出来。这期间,他们受到土著人的围攻。土人拿着弓箭长矛,趁着退潮,向潜艇围过来,足足有五六百人。阿尤纳斯教授脸都吓白了,尼摩船长说:“不用怕,我有办法”。有20几个胆大的土人爬上了潜艇,结果刚接触到扶梯,就一个个,大叫一声被打到海里。原来是尼摩船长在扶梯上通了高压电。

“鹦鹉螺”号从太平洋,驶到了印度洋的锡兰岛附近,这里的珍珠举世闻名。阿尤纳斯教授在尼摩船长的带领下,去参观采珠。每年这个时节,都有许多人来这里采珠。他们划着小船,在采珠人身上捆根绳子,脚间夹块石头,跳到海里采珠。他们可没有潜水服,每隔30秒就必须上来换气,而且不是每一个珍珠贝都有珍珠,要看运气。尼摩船长一行,穿着潜水服在海底观看。突见一条大鲨鱼,张着血盆大口向一位采珠人冲过来。采珠人闪到一边,但还是被鲨鱼的尾巴打翻在地。鲨鱼一个翻身,回过头来,眼看采珠人性命不保。尼摩船长抽出短刀,冲上去照鲨鱼的腹部猛刺一刀,鲜血染红了海水。但鲨鱼并没有死。又向尼摩船长扑来。危急时刻尼德拿着鱼叉赶到,刺死了鲨鱼。尼摩船长和采珠人得救了。

“鹦鹉螺”号从亚丁湾,通过海底隧道进入大西洋,又从大西洋南下穿过南极,然后从美洲经过北极,达到挪威海域。他们在海底,打捞了古代沉船中的珍宝。见证了地壳运动沉入海底的城堡。欣赏了海底的奇幻美景,也经历了无数险境,最后,终于回到了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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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围城》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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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的钱钟书写的小说围城》是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1991年4月北京第4次印刷版,定价3.55元。

不知道别人是怎么读围城,反正我是挣扎着读完围城的。用挣扎这个词,似乎对钱老不尊重,但这是真话,钱老喜欢说真话的人。之所以用挣扎来形容,是因为一点吸引力都没有、一点读的欲望都没有。只是为了钱老是名人而读;只是为了围城是名著而读;只是为了跟别人说我看过围城而读。

全书比喻用得太多,无处不在的比喻倒是很形象、很到位、很贴切、也很必要,但多了就读烦了。我也用一个比喻,好象顿顿吃山珍海味,也会腻的。

小说围城深层次的意义我说不上来,单从文字上看,我觉得无愧为最出色的语言教科书,对风景的描写、人物的形容、心理的刻画、家具的解说,均达到珠穆朗玛峰的高度。

不过对鸡毛蒜皮太绘声绘色了;对婆婆妈妈太字字珠玑了;对家长里短太入木三分了;对是是非非太浓墨重彩了。我的素质不高,对此还是有些看不惯。

1947年钱老写这本书,对国人已经有精辟总结。钱老借赵辛楣的嘴:“外国一切好东西到中国没有不走样的,想中国真利害,天下无敌手,外国东西来一件,毁一件。”方鸿渐做名教授梦时明白了一条真理:“得学位是把论文哄过自己的先生;教书是把讲义哄过自己的学生。”方鸿渐对自己的新媳妇孙柔嘉说:“你姑母爱狗胜于爱你;她这样喜欢和狗做伴侣,表示她不配跟人在一起。”

太佩服钱老的眼光了。

我要大声赞美,围城绝对是本好书,值得一看,只是读起来很苦,很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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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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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看了很多书。其中有一本是有名的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在这本书中,让我体会到了主人公阿列克赛童年的艰苦。

他从小就失去了父亲,只好跟母亲来到外婆家。在外婆家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快乐,很多人因为贫穷而早早地病死了,他的好朋友茨冈也被他的俩个舅舅害死了,只有乐观的外婆经常会保护他,可后来他的妈妈也因病死了,最后他被外公赶了出来,只好过着流浪的童年生活……

想到阿列克赛的童年是多么的艰苦,而我们的现在的童年是又多么的幸福快乐,以前我总是感到不满足,现在想想真的很惭愧。以前我还怕这怕那,遇到一点点的困难都会哭哭啼啼,看了《童年》以后,使我懂得了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做任何事都可能会遇到困难,我一定要勇敢地去面对,今后不管有多少困难等着我,我都不会退缩,要勇于尝试。

我一定要珍惜现在幸福快乐的童年,不怕困难,长大了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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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热爱生命》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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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人说过:“人的生命似洪水奔流,不遇着岛屿和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可是,当我们的生命遇到困难或者危险的时候,我们又该何做何为呢?

鲁迅说:“即使艰难,也还要做,愈艰难,就愈要做。”也有人说:“困难——是一种愚蠢而怯懦的东西,它惯于对着惊恐的眼睛卖弄它的威力,而只要听见刚健的脚步声就像老鼠似的悄悄向后缩去。”不错!困难就是怯懦的,美国的一位淘金者正是利用他前进的脚步声,战胜了怯懦的困难,最后到达了目的地。

那位淘金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一书中的主人公,书中说:他已经多日没有进食了,胃饥饿得没有了知觉,腿已经被石头划得像两团烂肉,血流不止,身上的保暖用品都用来包裹腿了,他仍然坚持往前走,正在他身体极度虚弱时,又遭遇了一只病狼,病狼尾随着他,舔食他的血迹,并伺机将他咬死,而他也期待咬死病狼来挽救自己的生命,就这样,一个爬行的病人,一只跛行的病狼,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身躯相互搏击,最后淘金者咬断了狼的喉管,靠自己的意志,喝了像铅液一样的狼血后睡着了。果然,俗话说的没错,“好运不会在人家等待的地方自然而来,而是经过弯弯曲曲的道路和难以想象的困难降临的。”就在这时,一艘考察队的船发现了他,并救了他,最后他到达了目的地。

看到这篇文章,我的心情百感交集,仿佛那位淘金者就在我的眼前,看着他为了活着狼狈不堪的样子,我非常难过。想到他喝狼血,又觉得他很残忍,可是反过来想,如果他不喝狼血,狼就一定会吃掉他,因为他们都想活下来。看到故事最后,我的脑海里剩下的全是对那位淘金者的敬佩之情。如果面对饥饿,他没有坚持到底的意志;如果面对全身的伤痛,他屈服了困难;如果面对危险,他对生命没有热爱。或许,他的生命早已消失在那片荒野上。这种在重重困难下永不低头,坚持到底,决不放弃生命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敬佩吗?

在我们身边,困难无处不在。学习上遇到难题,假如我们没有挑战的勇气,只想着听老师讲答案,久而久之,我们得到的只有依赖的思想和滑滑梯似的成绩。生活中,有的人为一点小感冒,小擦伤就不去上学,上班。我楼上有个同学就是这样,他经常一点小咳嗽就要请假。有一次,他妈妈有事要出去,让我上去陪生病的他,结果我发现一个多小时他只咳了一两声,并且玩得不亦乐乎。今天看了书中淘金者的故事,再想想楼上的同学,原来,在困难面前每个人的表现,差别竟然如此之大啊!

无论学习中还是生活上,困难我们避免不了。可是我们不能让困难,在我们面前卖弄它的威力,我们应该学习淘金者的精神,用坚强的毅力去战胜它。听外婆说:我们几十年前的中国,还是个贫困的国家,那时没有电,没有煤气,只能靠煤油灯照明,穿补丁衣服裤子也是最常见的,更没有现在的大鱼大肉吃,外婆祖上的好几个亲人都是因为饥饿而失去了生命,如今,我们的大中国能有如此繁荣,我想这与中国人民克服困难的意志和决心是分不开的。

之前,听同学说好书是一口泉水,口渴的人需要它,老师说好书是一块面包,饥饿的人需要它,今天,我想说《热爱生命》这本书它是一场春雨,我们的思想需要它!是它让我们明白了“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道理。

同学们,我们一起战胜困难吧!别让怯懦的困难卖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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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围城》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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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讲述的是20世纪30年代一群知识分子的故事。小说以从欧洲留学回国的青年方鸿渐为中心,以调侃、幽默和极富讽刺意味的笔触,描绘了一群留学生与大学教授在生活、工作和婚姻恋爱等方面遭遇到的重重矛盾和纠葛,揭示了受西方文化影响的知识分子的猥琐灵魂和灰色人生,表现了作者对旧中国西式知识分子的无情嘲弄,以及对中国化了的西方文明的精心审视。

小说中方鸿渐这一西式知识分子的形象十分突出。他出身于封建世家,其父亲是前清举人,他靠着其死去的未婚妻(包办婚姻)的父亲(点金银行的周经理)的资助赴欧洲留学,由于他“兴趣颇广、心得全无、生活懒散”,四年中换了几所大学,但却一无所获,没有学到任何专长,眼看着回国在即,最后他不得不从一爱尔兰人手中花40美元骗得一张“克莱登大学”(子虚乌有的大学)的博士文凭。还有,由于他受西方生活的影响,生活放荡,在回国的船上,他挡不住诱惑,与轻佻的鲍小姐偷情,干那苟且之事。虽然方鸿渐的性格中有不求上进、游戏人生的一面,但他的性格中也有正值和热情的一面。在应邀的一次演讲中,他鄙薄西洋文明给中国带来的只不过是“鸦片和梅毒”;他拒绝大官僚的千金苏文纨的自作多情的许爱,多次揭穿对方的庸俗、势利和虚伪;在三闾大学任教期间,看不惯那里的黑暗的人事制度和同事之间的勾心斗角;还有,当他从职的华美新闻社被敌伪收买后,他没有顾及自己的生存问题和亲友的反对,毅然离开了报馆。可以说,他是一个具有一定民主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但是他在现实生活中却处处碰壁,处处受到冷遇。方鸿渐的悲剧,反映了20世纪30年代那些比较正值的知识分子在黑暗社会这一“围城”中的悲剧命运。

小说除了着力塑造方鸿渐这一主要人物形象外,还成功地塑造了其他一些知识分子的形象。如满口仁义道德,但却满腹男盗女娼的封建半旧遗老李梅亭;虚伪庸俗的,以在情场上施展手段而得意的大家闺秀苏文纨;俗不可耐的小胖子“大诗人”曹元朗;外形木讷,内心龌龊卑琐的假洋博士韩学愈;道貌岸然却老奸巨滑的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溜须拍马、浅薄猥琐的势利小人顾尔谦等。这些活跃在新“新儒林”里的各色人物,真实地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

这本书写得很有文学色彩。作者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写得非常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在几处人物的外貌描写中也得以体现。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易懂。在写作方面这本书也有很多我值得学习的地方。

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己为自己创造的。我曾经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现在看来,也不足为奇了。成功要靠自己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己。只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己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考虑,多找找自身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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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欧亨利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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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19世纪欧洲短篇小说巨匠,欧亨利为我们带来了脍炙人口的作品,同样也意蕴深厚。他的作品最大的亮点就在于“欧亨利式”结尾——出人意料。这种结尾使文章嘎然而止,但又回味无穷,意味深长。

《20年之后》是全书情节最为断崖的一篇故事,讲述了一位警官和一位男子的聊天儿。当天晚上男子在等他的弟弟,这是他们20年后所约定的。警察跟男子一阵寒暄后,警察离开了。不一会,男子的“弟弟”到了。男子和“弟弟”走到一片灯光下时,“弟弟”称男子已被捕。“弟弟”递给了男子一张纸条,上面大概写着那位警察才是你的“弟弟”,男子是通缉犯,他不方便动手,于是离开了。

如果你匆匆翻过这几页,或许会认为警察(男子的弟弟),是公平公正,高度廉洁,可是当你又回过头来看看当时美国的历史背景,你会发现,虽说赴约的男子是一名通缉犯,但他毕竟在美国败坏的社会风气里挣扎过,而且他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来赶赴一个20年的约定,因此它是一个“高度社会文明”的牺牲品。

而他的弟弟-——警察,象征者被“高度社会文明”所扭曲的灵魂,它充分体现了这种社会文明下,一个麻木,冷酷的人性,机械化的性格,发现了哥哥是通缉犯,他走时面色镇定,还哼着口哨,体现了人性的冷酷和无情。

这正是欧亨利式写作风格,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结尾,又是一个经纶万物的世间真理,虽然小说的情节朴素,但主旨却高尚。欧亨利的每一个故事都内涵丰富,反映了社会外向,有高尚的,有腐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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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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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不少描写大海的豪迈诗篇;也读过不少描写山峦的文章;

还读过不少使人潸然泪下的事情散文。但当我捧起高尔基的自传体

小说——《童年》时,我立刻就被它深深的吸引住了。

它虽然没有化丽的词语修饰,却有着朴素感人的故事情节;它虽然没有天马行空一般的想象,却记述了一件件平凡的生活事件;它虽然没有太注重语、句、段、篇之间的连贯性,却很好的体现出了他童年生活经历的沧桑与感人的故事情节。

在“母亲”高大的身躯下,埋藏着无尽的伤心与悲痛;在“外祖父”冷酷的表情下,更多的是对子女的关心与愤怒;在“外祖母”大大的眼睛里,埋藏着对“外祖父”的不解于对神的信赖;在

“小冈茨”高瘦的身躯下,埋藏着对两个“叔叔”得愤怒;在“我”童年时幼小的心灵里,充斥着对生活的憧憬,对学习的热情……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我们那已失去的童年是否显得更美好,更幸福?——没有父母的责备,只有他们对我们的“百依百顺”;没有生活贫困的窘况,只有“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幸福;没有读不起书的贫困,只有一座座高耸的学校摆立在我们面前;没有……

想到这里,我们是否要好好的歌颂那段美好的时光?让我们用双手谱写一曲歌,来歌颂童年的时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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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活着》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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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还在学校上学时就听说过《活着》这本书,自己却迟迟没有刻意的接触。近日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哥哥去上幼儿园,妹妹被外婆带出去玩,难得几分空闲,在书房随手一翻,便深深的陷入主人公曲折的命运之中。三个多小时,我一直随着主人公的命运跌宕起伏,直到书一页一页的被翻完。晚上等孩子入睡后,我又把同名电影翻了出来,可惜由小说改编而成的电影,通常都不会比小说出色。相比之下,虽然有葛优卖力的演绎,但是电影还是显得太温柔,张艺谋对主人公的阐述太仁慈。

活着,还是死去?

由于赌博,本来锦衣玉食的福贵少爷,一夜之间倾家荡产。从此福贵就像被命运抛弃在某个暗无天日的角落,喘息着痛苦着。有时候,我们彷佛看到了希望。凤霞结婚怀了孩子、年少就懂事的有庆是长跑第一名,尽管简陋但是也有欢快,丝丝的暖意时时冲上心头。但是命运的利剑还是无情的挥向了福贵。福贵无奈的看着自己深爱的人一个一个的死去,我们的心也被一次一次的戳痛。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也是我记忆最深刻的。

我脑海里的有庆是这样的:炯炯有神的眼睛、短短的头发、笑起来有酒窝、总是向着阳光的方向奔跑。看到他仿佛就看到了希望。在他看来,生活艰辛没什么!他热爱生活就像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一样,单纯且美好。终于,有一天,有庆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彷佛有一道曙光射进了福贵家,一切都在变好。

突然有庆死了,冤枉且荒谬。由于有庆血型和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被抽血过多而死!

噩梦在延续,读者看到所有的丝丝的温情和点点的希望,都被一个个悲剧扼杀在了摇篮里。

所有的一切都在变冰冷和麻木,只剩福贵平淡的叙说。

我们为什么要活着?

余华用他的笔杆直戳人性的弱点。福贵为什么不去自杀?我们有时候会想。在经历一次又一次的悲剧,无奈的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相继离去。他不应该绝望吗?他不应该对生活失去信心了吗?他不应该很孤单吗?我想,福贵是绝望、痛苦和孤单。余华偏偏让福贵活着,这活着是一种折磨,也是一种涅槃。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福贵忍受着,诉说着。从他平淡的语言里,竟丝毫感受不到过去的绝望和痛苦。

最终我们都会明白,不管是你的喜悦,还是伤心,只要活着,都会陷入时间的漩涡,时间的力量最终会把他们变成黑白色的结果。时间总会让你忘记一些东西,承受一些东西,很无情,也最公平。而我们能做的,好像也只是让自己更开心的活着,为了自己,也为了爱你和你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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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3000字

全文共 2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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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生活!为什么给她出这样的难题?如果没有个李向前,她现在会仍像过去一样,安安稳稳而又忙忙碌碌地操心着工作,内心平静得像一泓湖水——这是她最乐意的。可是,为什么要给这湖面投进来一块石头,扰乱她平静的内心世界?而更为不幸的是,由于李向前这块生硬的石头的撞击,又使她对另一个人释放出真正炽热的爱情冲动——可是,当她也给别人的心里投进去一块石头的时候,却又没溅起任何一点火花······——《平凡的世界》

平凡,是生活的本质。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这一部伟大的巨著,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饶、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是喜剧?悲剧?正剧?也许都有一点。在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平凡的故事。

同学推荐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以为她是在搪塞我,因为我读完第一遍的时候,我没有任何感到,这里面的事情太平凡了,平凡得让我感到到他们都好像是发生在我的身边。然而,当我读到第三遍的时候,我已经感到到了我的血液慢慢地开始沸腾了。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懂得,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宏大的勇气。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的"揽工汉",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斗争,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我观赏他的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爱慕他对生活的懂得。

关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啊?每到我们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也许这种困难与挫折只有孙少平所遭受的苦难的百万分之一——我们可曾有过这样的认识?就算是哪天放学是下了场雨,亦或是天气有些闷热而又停了电,我们往往会听到许多的怨天尤人。然而,我想只要是你读了《平凡的世界》以后,读懂了“苦难的哲学”,那么就算是你今后遭受再多的苦难,你也不会怨天尤人。

对于劳动的认识,书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得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这绝对是一条精辟的理论,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的理论。“只有劳动才可能使人在生活中强大。无论什么人,最终还是要那些能用双手创造生活的劳动者。对于这些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生平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础的课题。”这里体现出的是两种人,勤劳的和懒散的。人生来是没有差别的,然而经过了不同的境遇和发展之后,人与人之间便产生了宏大的差别。而在这期间,对于劳动的认识不同,对产生这样的差别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正如我们考到大学的时候,在学习方面,我们没有太多的差别。然而,经历了一年的大学生活之后,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又是何其宏大。宰相刘罗锅在和绅临终前对他说:“其实,每个人的结局,都是他自己一手精心设计的。”当我们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们都应当好好想想,我们是如何对待劳动的。

孙少平,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其实,他也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一个比普通农民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信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

“……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摆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

首先要自强自立,勇敢地面对我们不熟悉的世界。不要怕苦难!如果能深刻懂得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保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孙少平这样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的人。即使是平凡,也是一个更高层次的伟大的平凡。

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时代,没有经受太多的苦难,然而我们的世界也是平凡的。我们每一天过这平凡的生活,做着平凡的事情,演绎着一幕幕平凡的戏剧。擦亮我们的眼睛,仔细瞧一瞧,那一位是孙少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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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水浒传长篇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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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看《水浒》,你或许会认为:“不就是一本打打杀杀的小说吗?有什么好看。”其实不然,这本书虽大部分是写好汉打斗情节,但展现给读者的是好汉高大威武的英雄形象;好汉虽也粗鲁蛮横,但他们心里始终坚守替天行道的原则;好汉虽对__臣冷酷无情,但对民对友忠心耿耿。这本书写的是作者对起义好汉的赞扬,写的是百姓对北宋腐朽社会的愤恨。

《水浒》作者施耐庵,作于元末明初,是中国历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小说。全书以北宋末年宋江起义为题材,但也可说故事情节是围绕“侠义”二字展开的。我深深敬佩梁山好汉的侠义之情。

侠义可分开理解。为人仗义,乐于助人就是“侠”;待友真挚忠诚就是“义”。梁山好汉敢于挑战黑暗势力,替天行道,除暴安良,这就是“侠”;他们兄弟之间真心相待,为兄弟两肋插刀,赴汤蹈火,这就是“义”。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宋江了。要论本事,在108好汉中,宋江是绝对排不上名次的。要论智慧,他又比不上吴用、公孙胜。可就是这么一个似乎无能的人,竟坐上了梁山第一把交椅,主要还是因为一个字:“义”。宋江的义不单单只体现在对待兄弟上,对任何一个陌生的人,他都能仗义疏财,这确实让我佩服,这也让梁山好汉佩服。他的“义”让众人折服,他的“义”让他当上了梁山首领,他的“义”让他的名垂千古。

北宋社会黑暗,民不聊生,在这种情况下,才有了梁山聚义,使得“侠义”之情流传千古。然而这也只是流传。当今社会安定和谐,人民生活美好。难道只因为这样就能只让“侠义”之情流传而不传承了吗?或许有人认为如今社会用不上这种精神。的确,现在有很多人都过着幸福安定的生活,可是贫困山区的人民呢?那些饱受灾害地区的人民呢?生活幸福的人应帮助不幸福的人幸福起来,这就是“侠义”!侠义不单单只是这样:不随地乱扔纸屑是侠义,孝敬父母是侠义,承担责任是侠义。侠义并不是轰轰烈烈地干一番大事,它只是生活中小小的一部分,每个人都可以是侠义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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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余华《活着》有感

全文共 1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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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很久不这样读书了:一读到它就舍不得掩卷,就一口气读完,如此酣畅,如此激动。

其实“活着”包含着两个哲学命题:一是人为什么活着?二是人怎么活着?前者是目标,后者是状态。这看似简单的问题,却是每一个人都无法回避且用自己的思想和言行去回答的,或者答与不答,其最终在盖棺定论时,别人会作出评价和判断的,正如“马革裹尸还”、“任在世上捱,不在地里埋”、“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有的人死了,却如同活着,有的人活着,却如同死了”等等种种活法。余华通过书中主人翁福贵不止一次地说:人只要高兴,就不怕穷。这种活着的状态是受命运多桀后的自我内心的调节。事实上作者说的“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这句话,但向读者传递的却是“人必须活得真实和高兴”的信息。真实和高兴与贫富、高低没有关系,穷有穷活法,富有富活法。

福贵的祖上,从“鸡”到“鹅”,从“鹅”到“羊”,再从“羊”到“牛”,着实让他过了一段象模象样的阔少日子,他嫖妓、赌博,结果一贫如洗,乃至于想到自杀,一下子从“牛”滑到连“鸡”都没有的地步,好在他有颗善良的心,他从不怨天尤人,也不诅咒命运的不公,就连他相继埋葬了所有的亲人后,他都没有为此而不想活下去,甚至他后来有钱了,终于从屠夫手上买回了一头待杀的牛,并且一直活得连别人都认为早该死了,但还在活着。

作者写了小人物福贵,让所有的厄运都集中在他一个人头上,“千钧系一发”。那么,我们比福贵幸运或者是高兴不知多少倍的人,该如何“活着”?还是为着身边的名利互相倾轧、争斗,还是为了蝇头小利、一时得失而斤斤计较?苦日子向好日子过容易,那就倍加珍惜。好日子滑到苦日子,也不能不过,但要象福贵那样不埋怨,活得真实。人总有一天会不活着,活着就必须真实。张贤亮感谢生活,事实上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感谢生活。以平常心而平常地活着,这是每一个有责任和良心的人,都应该具有的生活态度。

有一句话说的很真实,那就是“情义无价”。情,就是亲情、感情、友情、爱情,福贵的父子情、母子情、夫妻情、儿女情、战友情都表现得十分真实,当他输完了家产,想到的是家,当他被解放军俘虏遣散时,他第一个念头是:只要不死,就回家。人在最困苦的时候、最无助的时候第一个闪过的真实的想法就是“家”,因为从“家”里可以得到无所不在“情”的温暖,无论你曾奉献过还是辜负过,“家”总是一个人的“避风港”。只要活着,“家”始终存在心里,且离“家”愈远,思念愈切。义,就是此生所尽的义务和所承担的责任。福贵始终感到内疚,父母死了,儿女死了,妻子死了,他总觉得对不起他们,没有尽到责任,没有让他们过上好日子。如若人活着没有“义”的话,那么不就是白来人世走一遭了吗?也许混蛋时象福贵那样满街胡闹一气,可这毕竟是属于福贵时代,离我们很久远,除非自己想从“牛”的日子硬要滑向连一只“鸡”都没有的光景,再说甚至连福贵都不如,难以承受接踵而来的挫折,说不定早已“红尘看破”一命呜呼了。

人,没有理由不活着,不管贫穷富贵,不论地位高低,真实地活着,活出个人样,才不白活。而支撑着自己活着的,是自己一颗善良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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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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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是《围城》这部书的作者,是一名学者、小说家。江苏无锡人,字默存,号槐聚。《围城》是他所著的一本长篇小说,如果说它是爱情小说或者是知识分子的心理小说,那么就不值一提了。

《围城》是在上海沦陷时,耗时两年时间完成的,其中还有他的妻子杨绛先生帮助对原文进行注释。《围城》这部书的内容尽管读起来好像真有其事,实有其人,但实际上只是一部虚构小说。

就像90版《围城》电视剧的封面上所写到的“困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站在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人生的欲望却大都如此”。

这部书以主人公方鸿渐的视角去讲述这座城市的故事。故事发生在1920到1940年间,方鸿渐是个乡绅家庭的青年,他的未婚妻周氏提前病逝。方鸿渐在欧洲留学时收到来信,后来没过多久就回国了,他在回国的船上遇到了鲍小姐,并爱上了她,结果却被鲍小姐的感情所欺骗了,后来方鸿渐遇到了大学同学苏文纨,故事便由此开始。

纵观整本书,有人认为作者笔下的方鸿渐其实就是钱钟书本人。因为方鸿渐的经历与作者的经历相似度很高,例如他们都是无锡人,他们都有着欧洲的留学经历等等。但帮助钱钟书先生撰写注释的杨绛却认为方鸿渐的原型不是作者本人,他是一个合成的虚拟人物。

《围城》这本书中的角色不是按照特色人物作为原型来写的,而是为读者展现了当时的社会状况,可以说文中的人物分别指代了一类人。作者可以根据亲身经历,以及其他人的经历去构造小说中的主人公的形象。这些赋予主人公的经历都是为了使这个角色达到作者心目中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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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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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明叫《一千零一夜》。

这本书主要讲了五个故事,分别是:国王山努亚和宰相的女儿桑鲁卓、阿拉丁和神灯、航海家辛巴达、补鞋匠迈尔鲁夫、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故事的主要人物有:桑路卓、渔夫、阿里巴巴、辛巴达、阿拉丁。

这几个人物带来了丰富的知识,有桑璐卓的勇敢、渔夫的智慧、阿拉巴巴的善良、辛巴达的冒险精神和阿拉丁的灵活,虽然每个故事都有坏人但是有了这几个人的还是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如果没有这几个人,那故事的结局让人不敢想象!他们是故事中的大英雄!读完了这本书,可以吸收知识的精华。因此,我学会了学业是延续人一生的事业和学到老,才能活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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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追风筝的人》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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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米尔这个富家少爷所犯下的罪行,不也是一样。在面对自己人性中的怯懦、说谎、虚伪、善嫉、矫情、邪恶、自私、自大时,他选择的是逃避,这是一个懦弱无知少年的错误选择。他也为此付出了一生,来自心灵鞭挞、愧疚、恐惧的沉痛代价。

少年之间的友谊就本是微妙的,因身份地位不同而相互之间小心翼翼的试探。可能,这就像一个巨大的命运轮盘。因为社会地位的差距,阿米对于哈桑有种先天上的优势,因此两人永远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朋友。阿米便能将性格中的“恶”暴露在哈桑的面前。通过有意无意的欺负,阿米在哈桑身上抒发生活中来自父亲的甚至是来自哈桑的压力。但哈桑又带给了他这么多的快乐和认同,似乎一切都是因为自己不够好。最后,为了得到父亲的认同,他甚至眼看哈桑被人强暴,而仅仅是为了保住他的蓝风筝。他对哈桑感到愧疚,想让哈桑打还他,想让他们就此扯平,可哈桑还是什么都不做,甚至把烂果子抹在自己的脸上,哈桑还是如此深的在包容他,信任他,爱他。他平静的外表下掩藏着一股找不到出口的洪水,愧疚和怕人发现的寝食不安在折磨着他。但他依旧将他的恶发泄到哈桑身上,只因为他是仆人,他是弱势的。尔后,哈桑被他逼走了,他似乎找到了平静。

那一幕发生在追风筝大赛后的一场意外的背叛,是因为胆怯的自私性格,导致一段真切友谊的逝去。在阿米尔成年后,辗转回到饱经战火摧残的阿富汗之后,发现在种族和宗教的自我本位主义下,在政权更迭的动荡下,践踏生命都变得那般的毫不起眼。

在多年以后,有人告诉他,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是父亲和仆人的妻子通奸生下的不能承认的儿子。这本来还有理可循的事就变得如此荒诞不经。 父亲的隐瞒和有意无意的比较,哈桑和阿米之间不平等的地位,阿米的自卑自怜自伤自傲,哈桑所受的屈辱痛苦,在那个身份地位等级的社会里,还有多多少少这样的故事?可能这就是在社会背景下那个叫做命运的东西。 因为阶级和一段不可告人的秘密成为主仆,因为种族的对立和迫害酝酿了最终的悲剧…… 那个与他如影随形的哈桑,那个愿意为他付出一切代价的哈桑,那个在他耳边说着“为你,千千万万遍”的哈桑,此生却无缘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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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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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书房里有许许多多我爱看的书,有些书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百看不厌。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感想和收获。其中,我最喜欢看《一千零一夜》了,因为这本书通过一个个小故事来告诉我们道理,让读者深切领悟人生的道理。而且这些道理并没有用明确的文字来告诉我们,而是自己边读边领悟出来的。这本书里有一篇《洗染匠和理发师》的故事给我印象很深,故事主要讲了洗染匠吉尔是一个贪婪的人,理发师绥尔是一个善良的人,虽然性格迥异,但却是一对好朋友。绥尔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攒来了很多钱,吉尔非常嫉妒。想出一个又一个的阴谋想要让国王除掉绥尔。国王轻信了吉尔的话,把绥尔扔进大海的时候掉了自己的戒指,善良的绥尔把戒指还给了国王也说出了真相,吉尔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是一则体现人与人之间真善美的小故事,我们要学习绥尔善良的品德。善良就像一道阳光会射进人们的心里,让对方感受温暖。同学之间也应该友好相处,把自己的温暖传送给他人,这样我们的集体会更加团结向上。在我身边就有着一群阳光般的天使。我的体育成绩不够好,跳绳总是不及格,为此我非常着急,同学们看到我的沮丧,一有空就来陪我练习跳绳,还教了我许多技巧,最后我拿到了黄段的成绩。心里非常感激给我温暖和帮助的同学,是他们的热情一次一次鼓励着我,使我最后体验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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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余华的《活着》学生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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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篇幅不长,大概十二三万字,情节紧凑,所以一口气便读完了纸质版。整篇小说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每个人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偶尔有轻松的、优美的、善良的时刻。《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余华不遗余力地展示误导的命运如何摧残人的生活。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但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亚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当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_,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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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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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三国烽烟,识梁山好汉,叹取经艰难,惜红楼梦断”,我国四大名著中,我对《三国演义》情有独钟。今年寒假,我买了一本《三国演义》,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三国演义》是罗贯中写的,以东汉末年为历史背景,以魏蜀吴三国为主干线,叙述了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100余年的风云变幻,兴衰起伏,云波诡谲的历史演义故事。三国中有很多聪明的人,如诸葛亮,司马懿,郭嘉……读了他们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头脑比肌肉更有用,要做生活的智者!

书中,诸葛亮是智慧的化身。虽然他不像赵云一样能打,但是他的头脑在三国中肯定名列前茅,“草船借箭”中他观天象、懂地理、识人心,向曹军成功“借”了10万支羽箭!“空城计”中他命人把旌旗隐藏,又叫士兵把城门打开,派几名士兵扮成百姓模样,洒水扫街,自己则领着两个小书童,到敌楼上弹起琴来,令生性多疑的司马懿全军撤退。“七擒孟获”中他将孟获捉住七次,放了七次,使孟获真正服输,不再为敌。

诸葛亮善用头脑的事例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多用头脑,能用头脑解决的,千万不要用蛮力解决。头脑用了能很快的恢复,但伤筋动骨可要100天啊!

记得有一次,我跟小伙伴一起玩,不知怎么着门坏了,他被关在了房间中,很着急。我用力推门,门纹丝不动,用力踢门,但门却毫发无伤。当时大人都不在,我就慌了,使了全身的力气推拉顶拽,可就是打不开。后来我灵机一动,想起了书中开门的方法,轻轻一推,门就开了。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善用头脑,做生活的智者吧,这样我们的生活才能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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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夏至未至小说郭敬明读后感

全文共 1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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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与两年不见的友人在北京路吃罢晚饭后,一个人闲逛到了书店。最后,鬼使神差,买了一本郭敬明的《夏至未至》。其实,我也并没有那么讨厌他,我觉得你应该也一样,因为,除了比你成功,他也并没有做过什么实际意义上亏欠我们的事——这样一段话,其实也可以放在杨幂身上。不过,我还是要建议杨幂换一个包装团队,因为,不是在每个电影里都客串一下混个脸熟,观众就会日久生情喜欢上你;相反,审美疲劳这件事对嫩牛五方也是适用的,这也是为什么肯德基一而再再而三推出骗钱新品的原因。

我们还是回到郭敬明吧。

我之所以想看那本书,是因为书名《夏至未至》真是一个令人喜欢的名字。并且,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个时候的郭敬明确实还在写东西,带着他年少时因为不合群而孤僻敏感的心在写东西。那个时候的他,不是万人迷;那个时候的他是如此没有自信,以致于所有青春年少里的美好时光都只能在他的笔下才得以实现。

我年少时,反倒并没有多想看他文字的念头。我在他的《岛》停刊之后很久,才看到了里面那篇《光线消失的井池》,那真是一篇写得很好的短篇,主角依旧带着那个时候郭敬明独有的细腻、敏感和莫名感伤的影子。其实,回看他早期的作品,你会发现那个时候他作品中的男生大多数都这样,《夏至未至》里,开篇对于傅小司和陆之昂的友情描写,几乎都可以让你闻到两个男生间独有的暧昧气息。也许就在书中这样一个夏天,郭敬明曾经对于一个男孩,报以同样的好感。这段感情在那个年代注定没有任何结果,于是,这个男孩就被留在了书里,被永远留在书中的那个夏天里。

2.

但愿他可以吻我。

女孩,你那个时候一定是这么想的。

但是故事的最后,你只在郭敬明的小说里找到了自己的影子,因为,那个男孩并没有吻你。

其实,你那时候迷恋的“万人迷”男孩,也许在十年后的今天,变成了又挫又令人难过的可怜人。只有你,当年怀着依恋并且孤身努力对抗命运的你,最终站在了这个男生的肩上。其实这不难想象,失意有时在某种层面上也算是好事,最好的例子就是当今的“青春小说大亨”郭敬明以及十年不败的流行天王周杰伦先生。他们,都是从自卑走过来的。以自己的孤单去对抗命运,最终过得比那时未正脸看你之人好,也算是一种报复。只是,这种报复,是孤单、没有退路并充满绝望意味的。

因为,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那个男生,最后都没有吻你。他们被留在了那个夏天,那个十年前你还年少时,知了和蝉鸣不间歇的夏天。这个夏天如此固执地留在你心里,好像每一次你翻出来再看,都还可以闻到那个时候的香樟树香味。只有在那个夏天,男孩们还是完美的,他们穿着白衬衫,浅浅的独特汗味,好像存在就是为了吸引你。也许,这个就是在后来你“一个人的恋爱”前,其他人并不知道的故事。你喜欢的,只是被永远留在夏天的男孩,他们像是平行世界中的一个临界点,一直留在那里。

3.

当时的你,也曾以为自己会一辈子记住这个夏天。

但后来,这个夏天还是过去了。

同样的,在郭敬明《夏至未至》再版时,他自己写了再版序,里面告诉读者,那些发生在2004年夏天的故事,是怎样慢慢慢慢用十年时间在他的心里渐渐变淡。故事总是这样的,九把刀借着电影里陈妍希的嘴也告诉我们:人生,本来就有很多事情是徒劳无功的。大脑这个时候只是做了一个好心人,把认为我们都不需要的记忆,悄悄删去。

这之后的你们,慢慢踏前,学会更加理性去面对这个世界;年少时的依恋,像是贴了过久的创可贴,慢慢失去了粘性,等到它脱落时,我们就发现,伤疤原来早就已经好了。你拼命想要记住的人,往往属于另外一个世界。故事的结尾,那个一直与你毫无关联的男孩,那个在你心中曾与你恋爱了半个世纪的男孩,只能被永远留在了那个夏天。

那个夏天,最后就变成了两个字。

那就是,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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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活着》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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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同学的介绍下品阅了余华作品集中的《活着》与《在细雨中呼喊》,其中,活着,以其独特的朴素,给予我良多感触。

活着,是一个无法华丽,简单但饱含深刻韵味的词,活着,究竟为谁?

在作家余华笔下,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众多的苦难:独子有庆捐血过多致死,女儿凤霞难产而去,妻子家珍病逝,女婿二喜意外摔死,连唯一的小外孙也因过度饥饿被豆子撑死,从此,只剩他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没有爱情,没有亲情,更没有友情。最后,福贵买了头老牛,给它起了个名字,给周围农民的牛分别起了妻子,儿子和女儿女婿的名字,他说,这样,福贵就不是孤零零的了,活着,还是要活着。

被抓去当壮丁的时候,在战场上枪林弹雨的时候,福贵没有放弃活着,哪怕身边的战友一个个倒下,富贵仍是告诉自己,不能死。为什么?因为他心里还惦记着病榻上的老母亲,柔弱的妻子,他坚信,家人在等待他的归去。而此刻,他又是为了什么而活?

也许,是乐观与对生命的责任在支撑他做好生命的每一步吧,他说,能活着,就是一种幸运。

活着,看似简单,看似理所当然,但其中韵味,能深得之人又有几多?

活着,虽然朴实简单,但它赋予了生命一种责任,一种在于世的担当。因为活着,所以我们积极去实现生命存在的意义,同时也得忍受并且接受不同的命运,或苦难或幸福,都是活着的一部分。在爱与痛的交织中,在冰与火的缠绵中,我们始终都应坚强地活着。因为活着,生活就还没有走到尽头,就还有希望。活着之于人,是重要的,是根本的。

现实中也有不少人经历着富贵的“苦难”,类似的是。他们也曾经坚强的活着,不同的是,他们曾经在心理上崩溃过,也曾想过放弃,但最后,希望的稻草,给予他们为生命运行的气息二努力对抗的勇气,重新用坚韧诠释活着的美丽。生命中有太多美好的爱,在我们活着的过程中轻轻伴随。当死神让我们最后一次回眸人生时,平静而从容地呐喊出心中的那一缕缕不凡和坚持----活着。

活着,也就有了盼头,活着,也就该珍惜,因为,活着就是人生最大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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