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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之初爱之深读书体会(精选20篇)

《矛盾论》是一本非常不错的书,有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本文为知之初爱之深读书体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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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爱读书的人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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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怡,今年12岁,是我们班的副班长还是我的好朋友。小小的脸上戴着一副圆圆的眼镜,她那迷人的小眼睛笑起来像弯弯的月亮,别提有多可了!提起她第一印象就是——小书虫。她常常跟我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使我快乐。”

她每天几乎都在看书,我们去图书馆的时候,她像老鼠看见大米一样,一下子就扎进了书的海洋,立马坐下来津津有味地看书。我们有些人在说话,有些人自顾自的玩,只有她在看书,连下课铃响都不知道。

但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个大课间。“叮零零”下课铃响了,同学们像离弦的箭一样冲出了教室,有个男生说:“哥们儿,出去一起玩儿吧。”有一个高个子女生说:“娜娜,我们出去跳绳吧。”“好啊,好啊。”娜娜高兴地说到。几乎教室里的所有人都玩的玩,吵的吵,教室里几乎看不到一个人影。这时,我去叫“小书虫”一起玩,我拍了拍她的肩膀说:“‘小书虫’一起出去玩儿吧。”“小书虫”说:“别打扰我看书,等会儿再和你玩。”说着又津津有味地看起了《白象家族》。她双眼聚精会神地看着书,连眼睛都不肯眨一下。过了10分钟,我拍了拍她,她都没有察觉,还在出神地看着《白象家族》,有时“咯咯”地笑,有时双眉紧锁一脸严肃的表情,丝毫没有感觉到我在拍她。就这样大课间不知不觉地结束了。“叮零零”上课铃响她都没有察觉,还沉浸在书的海洋里,最后是我提醒她,她才回过神来,开始上课。

这就是我们班的“小书虫”,她每天与书为伴,肚子里装满了知识,所以,她作文写得很好,语文成绩名列前茅。她一直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使我快乐。”我也要向她学习,让读书融入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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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读书心得体会作文600字

全文共 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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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鲁迅的小说中,《伤逝》是最令我喟叹的一篇,看过后很久都不能释怀。子君给了我相当深刻的印象,她的温顺、柔和和悲哀的死亡令人不胜感慨。涓生和子君本性上都是善良的人,为什么子君会在这个小圈子中一步步走向灭亡呢?究竟是什么害死了子君呢?

“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句表达上还略嫌生涩的话曾令涓生非常兴奋,他从中看到了子君的独立和坚强。然而,事实上子君是没有学会独立的。所谓“独立”应该是自己主宰自己,而这一点又建立在有能力养活自己的基础上。可是子君不行,她首先没有维持生计的本领,所以她刚从家庭中脱离出来,又把自己全权交给了另一个人来主宰。表面上看来私奔是一种了不起的举动,实际上却只不过是一次权力的转手罢了。她拒绝做一个封建家庭的乖女儿,却心甘情愿地做了小知识分子的家庭主妇。

倘若子君目光远大,投奔一个成熟的,有经济能力的人,也尚不致落到如此田地。可惜涓生也不过只是一个思想尚还幼稚,却又自以为进步的青年。他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进步思想,但又喜欢将生活理想化;另一方面他又很贫寒,经济上十分拮据,还没考虑清楚面包和爱情的关系,就不负责任地接子君一起生活。他将子君理想化了,他以为她是坚强、独立、富有进步气息的新女性,他不知子君的勇敢完全是出于对他的信任和依靠。一旦子君见了他的无力,见他也必须为生计奔波,她也不得不为他变成一个家庭主妇。涓生和子君其实都厌倦这种生活,但他们都无力改变,当现实和理想产生了太大的落差,子君便逆来顺受了,然而涓生却不能忍受,他认为子君违反了他的理想,于是归咎于她。再加上子君非常的软弱、善良,他赶她,她就走了。其实他们合筑一个家时子君也卖掉了自己的金首饰,她完全有留下的权利。但子君压根儿没想到这些,她归根到底太幼稚,太单纯了,她过于浪漫,看爱情重过一切,所以当涓生说不再爱她时,她便心如死灰,什么都不想争取了。

究其根本,子君和涓生都是太幼稚的人,只是子君要更浅一些。她似是而非地学到一些新鲜的思想,造就了一种浪漫的氛围,这种对爱情的向往使她敢于冲破封建家庭的牢笼,然而她只知依靠涓生,以他为一切的出发点。说明她还未摆脱封建夫权思想的束缚,她适应不了社会,看不透生活,最终便被生活所吞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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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爱读书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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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贾金博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好,我的爱好就是读书

我是从订杂志的时候开始爱读书的。那一次,我看见别人都拿着自己的杂志看,我却什么书也没有。只能看会儿拓展读。于是,我就下定决心——订一本书。以前我看书太贵了,所以没买。这次我要订一本军体世界,因为那个时候我对军事故事很感兴趣,因为我看过别人的一本军体世界,很精彩。终于,这本书到手了。我迫不及待的打开来看,里面有许多故事比如说:间谍王、……这些故事都让我如醉如痴,我一连看了好几遍。然后我就想:光这样的军体故事都这么的有趣,更别说其他的文章了。于是我就开始找一些神话故事,童话故事,武侠故事……渐渐的,我发现了读书的乐趣。我又开始在家里找些写作文书,并从书中悟出了一些道理。后来,要说我最喜欢看的书,那就是《西游记》他就是四大名著之一。而且,他是一个神魔小说,是我最爱看的书的一种类型。里面主要讲了:唐僧去天竺之极乐之国取经,一路上收了三个徒弟,徒弟们保唐僧不被妖魔捉到,捉到了还会再救回来。就这样,他们拔涉千山万水到了天竺之极乐之国。《西游记》中我最喜欢孙悟空,他精通地煞数七十二般变化,身是金刚不坏之身……我还喜欢猪八戒,虽然是“呆子”呆出让别人喜爱,可以说是呆萌。沙老三他即便受尽侮辱也忠心耿耿。他们各有各的精彩,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时候,他多么的威武呀!即使十万天兵也拦不住他……

我的爱好,就是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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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爱读书的我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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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和书之间发生了许多故事。

有一次,妈妈在炒菜,发现家里食盐没有了,忙让我帮她去买盐。走在半路上,我碰到一个书摊,脚步不由自主地移了过去。突然,我的眼睛一亮,在书摊上竟然发现了一本梦寐以求的《淘气包马小跳》。我真想立刻把它买下来,可是除了买盐的钱,我身无分文。于是我心想:”算了吧,等会儿再拿钱来买它也不迟”。可是刚走了几步,我忍不住回头望了望,那本书好像在对我说:“快来买呀,不然我会被别人买走了”于是我咬咬牙,用买盐的钱把书先买下来。回到家,免不了要受妈妈的一通责备,但我一点儿也不觉得后悔。

每天晚上做完作业上床睡觉前,我都要读一会儿书,这是我每天最幸福的时间。有一次,我从同学那里借了一本《金银岛》,书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我正专心致志的读书,妈妈走进我的房间说:“你看几点了,还不快睡觉。”我吓了一跳,一看时间,已经十点多了,赶忙关灯睡觉。可是我看得正起劲,正看到书中最精彩的地方,怎么睡得着呢?但是又不敢开灯,于是我轻手轻脚地下了床,找来一个手电筒,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继续偷偷地看,直到把整本书读完。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书是我们知识的来源,书可以把知识的大门打开,让我们走进知识的乐园。在那里我们可以学习所有的知识,书是我们永远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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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爱读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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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指引我们踏上成功之路;书,也是我们生活中的好伙伴,它和我们一起学习,一起成长。

小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许多书,每天晚上,妈妈都会给我讲一个故事,有时候是童话故事,有时候是神话故事,小小的我就感受到了书带给我的知识和乐趣。我曾做过一个梦,在梦里,我躺在书的海洋中,任意翻开一本书,都是令我意想不到的精彩。

长大后,妈妈又给我买了好多书,家里更是成了一个图书室,各种各样的书都有,我喜欢《封神演义》这样的古典名著,也喜欢《儿童文学》这样的文学期刊,捧着它们,我不释手。我几乎所有的课余时间都在看书,它们是我形影不离的好伙伴。毛主席曾经说过:“人可以一天不吃饭,一天不睡觉,但不能一天不读书。”是啊,我就是如此,我觉得,只要你爱上了读书,你就离不开书了。

读书,让我增长了许多见识,丰富了我的头脑,让我的学习更有乐趣。在生活中,总有许多问题困惑着我,这些困惑往往都能在一本本书中得到解答,比如,通过阅读《万事万物的由来》一书,我知道了学校附近那个永远散发着中药味儿的同仁堂药店原来是康熙皇帝赐名的;我们经常玩儿的扑克牌竟然是楚汉相争时大将军韩信发明的一种纸牌游戏,12世纪的时候,马可波罗又将这种纸牌游戏带到了欧洲,这就是为什么扑克牌上要印着数字和字母的原因吧。

前几天,我被一则新闻吸引了,巴黎圣母院被大火烧毁,妈妈说,《巴黎圣母院》也是一本书的名字,这本书和这座建筑一样的有名。我让妈妈给我买来了这本书,通过阅读和妈妈的讲解,我知道了美丽的少女爱斯美拉达,外表丑陋内心善良的敲钟人卡西莫多,残忍虚伪的副教主克洛德,还有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花花公子皇家卫队长弗比斯,在大文豪雨果的这本名著中,我们能看到美与丑,善与恶,能看到作者内心追求真善美的真情寄托。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我爱读书,是个十足的小书迷,书籍能为我们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乐趣,能为我们答疑解惑,更像是精神食粮滋养着我们的灵魂……读书的好处数不胜数,我爱读书,读书使我快乐,使我自信!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爱上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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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爱读书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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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斤粟,书中自有锦衣裳。”从古至今,书,一直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学习的工具,成功的基石,获得知识的途径。如果没有书,人就不可能进步,可以说,人类创造了书籍,书籍造就了进步的人类。书的作用大得不可估量,赵普半部论语就能治天下,书的秘密令人痴迷,仅仅一本*德经,就可以让后人钻研百年。书的魅力令人回味无穷,三月不知肉味,仅仅一本史记就可以将数千年的历史总计在一起,仅仅一本书就可以令人受用终身,甚至改变人生。有些人在演讲台上妙语连珠,巧舌如簧,引经据典,这是书的力量。有些人在辩论桌上唇枪舌箭,无人能挡,这是书的作用。有些人品行高尚,高尚情操令人钦佩,这是书的效果。书,修身养性,增长才干,这就是我读书的原因。

我读书的爱好是在小学4年级时正式开始的,其实,从小学的时候,我就十分崇拜那些在电视辩论节目中那些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口齿伶俐,引得台下观众一片“羡慕嫉妒恨”的目光。我还很佩服鲁迅先生,只需几笔就可以将美丽的景色完美的勾勒出来,一字就可以将腐*政府的恶习披露出来,真可谓是巧夺天工,无人能及吧!后来,我在小学的阅览室里读到了鲁迅的介绍,书里说他从小就热爱读书,后来才成了一代文豪。就这样,我怀着想成为鲁迅先生那样的文豪的梦想开始了我的读书之旅。

当我在看《繁星春水》时,不得不被冰心那细腻的语言所深深地吸引,也被那字里行间所表达出来的伟大而平凡的母爱,天真的童稚以及对大自然的热爱所打动。

当我阅读《阿Q正传》的时候,被阿Q那种自嘲,自尊,自傲又自卑的情感所感动,又被他那略带黑色幽默的语言所逗乐,又为他那悲剧性的结局黯然神伤。

当我在读《鲁滨孙漂流记》时,鲁滨孙那种强烈的求生欲以及绝不轻易向大自然投降的勇气令我倾佩,当鲁滨孙在荒岛上发现脚印时的震惊与恐惧,让我也不禁冒出了一身冷汗,当他为救星期五挺身而出时,我也不得不为他竖起大拇指。

书籍,就像通往知识的殿堂的阶梯,而我才走到这摩天大楼的第一层,还有更多的东西等着我去学习,而攀登这阶梯的最好工具就是不变的兴趣,所以,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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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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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巴黎圣母院》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笔下的当时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权利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来展现,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也就是个人的才华,或者展示自己的能力,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神圣的宗教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

从那许多的错综复杂的毫无章法的建筑群,我们不难看出,当时的人们的心灵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的狂躁,那像雨后春笋般从地下冒出来的教堂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着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他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的那些流浪对待在社会的疯狂的报复。

读完本书后,头脑中印象深刻的是这样几个人物,代表美丽善良的姑娘—爱斯梅拉达。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表,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哪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奇莫多,送上的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等。我们看到的是她美丽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她是没有被污染的。可是,这样的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是怎么样的对待呢?流浪,在最肮脏的环境里面生活,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玩弄,被抛弃,被诬陷,被威胁,最后,做出了彻底的牺牲。

书中描写了一个那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的状态,麻木的如那个弗比斯,最底层的如老鼠洞里的那几个隐修女,疯狂的副主教,还有尽权利反抗的最丑陋的卡齐莫多副主教和卡齐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他们对待爱情,一个占有,一个奉献,而毁灭了自己。我想这也是世界名著的真正魅力所在,他让人看到的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他深刻的揭示了人类内心深处的一些活动,无论放在什么时候,什么社会,人的共性是始终存在的,对美好的向往,追求,对美好的赞美。

人是一个天使和魔鬼的综合体,人和人的经历没有相同的,也就是说,社会本身就不可能让所有人享受到同等的待遇,这种不一样的待遇,让多少人的内心失去平衡,失去了对美好的追求啊。林林总总的肮脏的巧取豪夺,充斥着我们的眼睛,震荡着我们的心灵,我们该怎么办?我想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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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爱读书

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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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诗,诗让我聪慧。如苏轼《题西林壁》中的“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告诉我:要想认识事物的本质,必须全面把握、冷静分析,才能不被局部现象所迷惑。

我爱读小说,比如《三国演义》。虽然那刀光剑影让人心惊胆战,但魏、蜀、吴三国之争,使我学到了不少智慧和历史知识。

我永远离不了好朋友:书。

篇二:读书

每当我捧起一本书,就不肯放下,甚至忘记了吃饭和睡觉,真可谓废寝忘食,简直比书呆子还要书呆子,比啃书虫还要啃书虫。前一阵子,我们班流行《淘气包马小跳》,一套丛书11本,我只花了两天的课余时间就全“啃”完了。当然,数学课上我也是全神贯注地把头伸进了抽屉……第二天,叶老师很“客气”地向我妈妈反映了这一情况,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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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书的体会作文450字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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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最近学习了几位科学家和一位历史学家成功的故事。

他们有同样的精神就是:坚持不懈、锲而不舍、持之以恒。我们不管做什么事千万不能半途而废。

说到这里我曾经就有过半途而废的经历。我小时候有一次到爷爷家去玩,爷爷就拿起二胡拉了一首“骏马”给我听,我听了入了迷仿佛身临其境,我好像看到了那奔跑的骏马,从我身边掠过。我想爷爷拉二胡拉得那么动听,我也想学。于是。妈妈给我买了一个两千多元的二胡。又给我请了一位老师。上课时我被老师那悠扬的二胡声深深的吸引了。回家以后,每天都刻苦练习,每天都练一两个小时。我想我长大后把二胡拉得跟老师一样动听。可是,学了一段时间后,我就不耐烦了,回家也不练了,每天都拉的那么简单,那么枯燥的曲子。每次都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还有的时候自己不拉,还要妈妈催着我才肯拉,而且拉的时候都三心二意,就随便拉了两曲。渐渐地我就放弃了,就把二胡扔在那里睡觉了

今天,我才知道学什么都半途而废,要有水滴石穿的精神,要不然学什么都不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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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爱读书

全文共 1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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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小读书。一盏台灯,一杯清茶,一本心爱的书便能陪我度过一个美妙神奇的夜晚。读书最有滋味。读书的滋味很美。一篇清新飘逸的美文,读起来琅琅上口,悟起来意境深远,评起来击掌叫绝,忆起来回味无穷,真是美不胜收。

这种美感决不亚于欣赏一幅名画,倾听一首名曲,品尝一道佳肴,享受一场酣梦。书中的字句完美地组合在一起,散发着油墨的清香,字里行间流露出炫目的光华,实在令人爱不释手,总想再多读一遍,再多看一眼,直至熟读成诵,倒背如流,仍觉得满口余香,意犹未尽,大呼美哉!读书的滋味很妙。妙就妙在,古今中外,天文地理,呼之即来,挥之即去;五湖四海,古往今来,任我闯荡,任我遨游。

读《西游记》,仿佛觉得自己是唐僧的第四个徒弟,跟随唐僧师徒,一路跋山涉水,历尽艰险,最终修成正果,却因自己没被封神而心怀不平。

《飘》把我带到了一片广袤的新垦棉田,一望无际的红土,一群耕作的黑奴,在此缅怀那个已随风逝去的骑士与淑女的时代。

《红岩》又使我置身于白色恐怖笼罩下的重庆,在此我作为一名地下工作者,投身革命,秘密印刷《挺进报》,遭叛徒出卖被捕入狱,在渣滓洞中经受了生与死的考验,与敌人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最后在烈火中得到了永生。

这种超越时空,冲破现实的滋味真是妙不可言。读书的滋味很神。大到世界政坛风云,小到日常生活百科,书中应有尽有。多读一些便多知一点,多学一些,便多会一点本领。知识越积越多,本领越来越大,遇到难题,所有的知识画卷都会在脑海中一一展现,运用起来游刃有余,总能从容不迫地解决问题。久而久之,一种神通广大的感觉油然而生,那时会觉得自己比书中的孙大圣还要神。

读书的滋味很奇。书本是人类意识的结晶,意识是物质世界的客观反映。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世间的奇人异事都记述在书本之中,书本自然奇妙无穷。我最高兴的一件事就是读书。

我爱读书。因为书中有知识,有精彩的故事,有大自然的奥秘,有生活中的趣事,有幽默、笑话、漫画、脑筋急转弯,还有做人的道理。每当我有了一本新书时,我会抱着新书,爱不释手,然后就看得废寝忘食。吃饭时,妈妈喊七、八遍,我还舍不得放下自己心爱的书。因此,我三天就能看完一本书,有的书半天就看完了。

正因为我喜欢读书,爸爸妈妈就不停地给我买书。有《十万个为什么》、《环游世界八十天》、《青少年百科知识大全》、《史记故事》等等。现在,我的书装了满满几柜子。爸爸妈妈为了让我读更多的书,就在新华书店读者俱乐部给我办了一张会员卡,我随时都可以去那里借书看。每次我去借书,就觉得自己像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太好看了,我拿了这本,又想拿另一本。为了尽快看另一本书,我就把看书的速度放快。

多读书,就能一览世界之大、世界之奇,只有多读书,才能见多识广,博学多才。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既然读书的滋味美,何乐而不为?人称“好极”为“妙”,既然读书的滋味妙,何乐而不为?世人都讲神仙好,既然读书的滋味神,何乐而不为?人皆好奇,既然读书的滋味奇,何乐而不为?

[我爱读书的初中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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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书心得体会500字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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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是人人都知道的道理。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位好朋友,下面大家就听听我的读书心得吧。

我最近喜欢看杨红樱写的一本名叫《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之漂亮女孩夏林果》。书中讲了马小跳是老师最头疼的学生,所以让中队长路曼曼跟他做同桌,而马小跳想摆脱老师的眼线路曼曼,他听说夏林果目中无人,于是他想跟夏林果做同桌。谁知老师认为他喜欢夏林果,于是请家长过来。最后夏林果的座位离马小跳反而更远了。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我们小孩那天真幼稚的想法是多么的可笑,但大人把我们的思想想得太复杂了所以闹出了笑话。其实我们小孩子只不过顽皮、天真一点而已。所以大人不必把我们小孩子想的多么麻烦,多么难管,只要教导我们就可以了。

这本书告诉我一个道理,那个道理就是将心比心。是呀,如果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能将心比心,那么世界将多么太平,没有战争、没有血腥、没有伤亡……一切将平安、如意,世界将和谐美好。

以上就是我的读书心得。

同学们,书是我们最好的伙伴,我们总能从书中发现新知识,不管你看过多少遍。同学们,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大家一起来读书吧!让我们来好读书,读好书。让我们的知识继续增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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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爱读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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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小时候我就对书十分好奇,长大后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直到现在我对书还不释手。

小时候,我最爱看的书就是《米小圈上学记》了。可以说每一册我都不放过。每当妈妈买回来,我都会迫不及待地打开看,甚至忘记了吃饭,忘记了睡觉,忘记了时间。当我看到有趣的内容时,我都会忍不住哈哈大笑,甚至一本书读到十多遍都不觉得厌烦。至今这一本书中的许多片段我都记忆犹新。如:米小圈钓鱼记,我的生日会……

渐渐地,《米小圈上学记》已经满足不了我内心的需求。现在我爱上了中国四大名著:《西游记》《水浒传》我都爱看,但我最爱看的还是《三国演义》。最初,我只喜欢《三国演义》中的英雄人物,如:黄脸刘备,红脸关公,黑脸张飞,白脸曹操,慢慢地,我从书中发现这些英雄之间还有这么有趣的故事,如:官渡之战,火烧赤壁,三顾茅庐等。现在可以说这本书中的每一个故事我都能流利地讲出来。而且还时不时的拿出来翻看几遍,我把这本书放在了枕头边,餐桌边,沙发前……

不难看出,读书带给我无穷无尽的快乐。通过读书,我的写作水平提高的不少,写作时我会运用书中学到的好词好句让文章的语言更加优美,同时还积累了许多写作素材,让我提笔有语可说。真可谓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神”。读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爱读书,我会一直爱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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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儒林外史》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1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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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很有意思的小说——《儒林外史》,这是一位清朝时名叫吴敬梓的写的一本讽刺当时官场的小说。我过去看得多的是国外名着,对中国的古典名着我总觉得难于看懂,所以兴趣缺乏。拿起这本书是因为妈妈给我讲的里面的一个故事,吝啬鬼严监生两根灯芯的故事,这可比写欧洲着名的吝啬鬼葛朗台还精辟,于是我就来了兴趣,看起这本书来,虽说里面的语言还是有一些搞不太清楚的是我也从中国的古典文学中找到了乐趣。

《儒林外史》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杰出的现实主义的长篇讽刺小说。它把锋芒射向社会,客观地、写实地写秀才举人、翰林院名士、市井细民。

由于吴敬梓具有高深的文学修养,又有丰富的社会阅历,所以才能把那个时代写深写透。他把民间口语加以提炼,以朴素、幽默、本色的语言,写科举的腐朽黑暗,腐儒以及假名士的庸俗可笑,贪官污吏的刻薄可鄙,无不恰到好处,谑而不苛。在艺术结构上,它没有贯穿到底的人物,而是分阶段地展开,鲁迅先生评为“如集诸碎锦,合为帖子,虽非巨幅,而时见珍异,因亦娱心,使人刮目矣。”

这部小说最让我不能释手的是作者对人物入木三分的刻画,妈妈曾用很简单的语言和我分析中国人和欧洲人的不同,如同中国的水墨山水和西洋人体油画一样,中国人讲究的是意境、神韵,非常含蓄;而欧洲人追求的是人体结构、色彩的丰富与层次,很直白。中国人的小说中对人物的描绘也是如此。

《儒林外史》我已看完大部分,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三个人。第一位是小说开篇描写了浙江诸暨县的一个村子里有一个少年叫王冕,因家境贫寒,他从小替人放牛,聪明颖悟,勤奋好学,他画的荷花惟妙惟肖,呼之欲出,并且他博览群书,才华横溢。他不愿意接交朋友,更不愿意求取功名利禄。县令登门拜访,他躲避不见,最后他逃往山中过起了隐姓埋名的`生活。

第二位是一个考到五十多岁才中举的秀才范进,范进中举后的疯癫模样以及他岳父及乡邻在他中举前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这是大家所熟悉的,我这里要说的是范进中举后去拜访一位知县,范进所表现出来的伪善:“范进方才说道,‘先母见背,遵制丁忧。’汤知县大惊,忙叫换去了吉服。拱进后堂,摆上酒来。……知县安了席坐下,用的都是银镶杯箸。范进退前缩后的不举杯箸,知县不解其故。静斋笑道,‘世先生因遵制,想是不用这个杯箸。’知县忙叫换去。换了一个磁杯,一双象牙箸来,范进又不肯举动。静斋道,‘这个箸也不用。’随即换了一双白颜色竹子的来,方才罢了。知县疑惑:‘他居丧如此尽礼,倘或不用荤酒,却是不曾备办。’落后看见他在燕窝碗里拣了一个大虾圆子送在嘴里,方才放心。……”作者对范进和知县,一个描写其动作,一个描写其心理,将范进虚伪的人格嘲讽得淋漓尽致。

范进与王冕对比,一个淡泊名利,早已看透了当官的险恶;一个为了能出人头地,考到五十多岁才中举。彰显了不与官场同流合污的王冕人性的美好。

第三位就是我当初听妈妈讲的严监生,他爱财如命的守财奴形象早已深深刻入我的心中。整篇都在讲严监生的文章中,虽然一个关于“吝啬”的词都没写,但是文章中却处处隐藏着严监生的吝啬。他病得饮食不进,卧床不起,奄奄一息,还念念不忘田里要收早稻。(www.fwsir.com)他家中米烂粮仓,牛马成行,可在平时猪肉也舍不得买一斤。最令人拍手叫绝得是严监生死后的场景,他临死时还因为灯盏里多点了一根灯草,而迟迟不肯断气。虽然《欧也妮葛朗台》中也写了葛朗台临死时死死盯着金子,直到手中攥着金子后才断气。但是《儒林外史》似乎更胜一筹,一根灯草就令一个人迟迟不肯断气,此种情况真令人惊叹。这让我不得不感叹《儒林外史》真是一部讽刺世间为功名利禄而奋不顾生的人的经典绝作。

《儒林外史》虽然写的是明朝的科举、官场,但是它对于当今社会仍有其价值。社会在前进,但仍有不少人信奉“拜金主义”,物欲横流,一生都在追求名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历史就是明镜,而古典小说则是历史的缩影。读了《儒林外史》,我不仅为其写实的风格以及精妙的人物刻画所折服,从小说中体现出来的淡泊名利的高尚情操也深深吸引了我。

我读《儒林外史》如同在观一幅中国水墨山水长轴,读得越深入越了解它的文字所表达内容的精辟,回味那一段动作描写或一段对话,仍是无穷的韵味,这正是中国古典文学的妙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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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爱读书作文200字

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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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朱婷,我在扬子二小上学,>我的妈妈给我买的书中我最喜《女生贾梅》,它是秦文君写的书,我特喜欢。

里有贾梅在生活中的事情,让我们知道了许多知识,贾梅是一个令人羡慕的女孩。她心地善良,富有同情心。里有许多令人感动的事情。

刚买的时侯,我几乎天天晚上都看,每次妈妈叫我睡觉,我才恋恋不舍的关上了书,在梦里我就会梦到我读的内容,像看电影一样。

现在,我不管是什么书,我都会翻一翻,看一看,现在我的读书量已经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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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雾都孤儿读书心得体会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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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写的。那时的英国已成为了世界超级大国。在繁华之下,贫穷和不幸也越来越多。本书的主人公名叫奥利弗,他出生在一个济贫院,那时他的父母都已经去世了,只有他幸存了下来。到了奥利弗九岁的时候,他被收到棺材店当学徒,可是又被赶了出去。后来他在流浪中认识了一个朋友,导致他不小心被邪恶的费根抓走了,费根逼他当一名小偷,奥利弗想尽各种办法逃离。最后,他在一次行窃时被子弹打伤,幸好被一户好心的人家收养,帮助奥利弗继承了他父亲的遗产,从此奥利弗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查尔斯.狄更斯通过这个故事揭示了当时英国繁华之下的贫穷和不幸,同时奥利弗身上顽强的精神让人敬佩。

看完这本书,我很有收获,我认识到,不管遇到什么样的打击、挫折都要顽强,才能看到希望,才能走出困境。这对我来说很有意义,因为我前不久在打篮球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摔骨折了,现在脚上还打着石膏,虽然造成了很多不方便,可是我很顽强,每天坚持写作业、看书,我相信只要我坚持下去,就会很快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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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教师读书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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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阅读了《做不抱怨的教师》一书,我感受颇深。一直以来,教师这一职业 被认为是天底下最光辉的事业。可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独生子女是越来越多,家长对教师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这就无形之中给我们教师带来压力。所以我们教师要调节好自己的心态,对生活充满信心,对工作有较好的满意度,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这样才能生活的简单而充实。

抱怨产生不了任何喜悦,也不会让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添姿加彩,反而会让我们的负面情绪不断叠加,从而产生更多的不快。教育是一种智慧,教师要具有育人的智慧。在我们的教育工作中,如果抛弃让学生人人“灿烂”的想法,顺应自然,那么孩子们的笑脸会不会更多些呢?就像有些老师,学生考了96分还是不够,似乎只有100分才能算优秀。我们教师总是不满足于孩子的成绩。就像有的学生上课稍不认真,一旦被老师抓住,马上就会被批评一顿;下课跟同学有些小摩擦,又被认为是打架。其实冷静下来,仔细想想,一堂课40分钟,谁能保证 什么小动作也不做。只要学生改正过来就行了。“很多时候,学生之间的小摩擦,也不那么紧要。”这正如自然万物的生长一样,在摩擦的过程中,学会了与他人相处的艺术。因此,我们教师让学生在摩擦中学会生存,在摩擦中成长,这是一种自然选择的过程,而在此过程中,我们教师不必代劳。

我们教师经常也会抱怨:现在的孩子怎么那么不听话?怎么那么坐不住?怎么那么难教?怎么那么不爱学习?家长怎么也不管管?其实,冷静想想,可能是我们教师有些小题大做了,上课思想 开小差,我们提醒一下就行了;和同学闹矛盾,告诉他们要友好相处,不能太冲动。其实转脸他们也就忘了所有的矛盾了。有的同学作业没做齐,可能确实是家里有事,给耽误了,也只是偶尔没有完成。有的同学考试没考好,因为他就只能考成那样,也就那水平,他已经尽力了。当面对学生的问题时,我们教师要试着相信自己的学生,试着控制自己的情绪,这样一来,不但问题能迎刃而解,师生双方都学会了好多道理。

有的事情,我觉得只要跟孩子好好说说就行了。毕竟没有不犯错的孩子,关键是他不要放弃学习,继续努力,我们没必要严加管教,另眼看待,不能带着有色眼镜看学生,对学生要多加鼓励,少些批评,鼓励他们。

每个孩子成长阶段的需要不尽相同,懵懂无知的时候要知道灌输引导;渐渐长大些便要放手;等他完全独立了还有鞭策鼓励。爱不是只用单一的方式一路贯彻到底,爱是讲层次的。只要善于引导,灵活多样的使用教育方法,对症下药,天才可能就出现我们的手中。我们应该更用心的去教学生,去感受学生。去感受生活带给我们的另一份财富。如果用心,是可以教给学生很多东西的,不仅仅是学科知识!学生成不了博士不要紧,使他们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意义更大一些!我们给学生希望,他们就成为我们的希望了。你是笑着面对自己的希望呢,还是苦着面对自己的希望呢?笑着面对希望,希望会越来越多,你会找到越来越多的快乐!生活就是一面镜子,你笑它也笑;你哭,它也哭。“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时时注意,保持快乐的心情,做个阳光老师。用一颗宽容的心对待每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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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书的体会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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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幼儿园时,我非常厌烦读书。直到小学二年级的一天,我做完作业正在玩,看见妈妈正在津津有味的看着《青藤屋》那本书,看到她痴迷的神态,我也试着看了一篇,看到那动人的故事,越看越想看,于是书就把我吸引住了。我第一次看书上瘾了,所以我一有空闲的时候就去看那本书,一直把它看完。

我过生日时,妈妈到书店让我挑礼物,我拿了一本《苦命的孩子》看了起来,我看了非常感动,所以我让妈妈给我买了那本书,她很高兴,表扬我长大了,爱学习了。那是我第一次向妈妈提出要买一本书,以前我总是挑选一只漂亮的钢笔或者精美的玩具……我在回家的路上,坐在自行车上仍然不停地看着那本书,回到家的时候,那本书我都快看完了。书的故事情节把我感动的留下了眼泪,我也从中也学到了许多好词佳句,这本书也使我增强了读书的兴趣。从那以后我就养成了爱看书的好习惯,妈妈也经常给我买来一些书,我非常喜欢。通过看书,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明白了许多道理,心中的故事也渐渐多起来。有一些故事让我感动,让我懂得了人间真情,让我知道了很多很多。

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要继续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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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一个爱读书的我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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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很读书,因而妈妈经常给我买一些书。

今年的“六一”儿童节,妈妈买了一本我盼望已久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这可把我高兴坏了,晚上匆匆地做完家庭作业,我便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渐渐地,一个个有趣的故事深深地把我迷住了,不知不觉中夜深了。“琪琪,你这个小书迷,也不看看几点了,早该睡觉了……”在妈妈的一再催促下,我恋恋不舍地钻进了被窝。可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我脑海中老是翻腾着书中的故事情节。夜,静悄悄的,起身偷偷一看,爸爸妈妈早已进入了梦乡,于是我慢慢地打开台灯,情不自禁地又看了起来……第二天一上午的课都打不精神来,我暗暗地告诫自己:今后可不能再熬夜了,要不然会影响学习的!中午吃饭的时候,我的眼皮还有些睁不开呢,可一看到餐桌旁摆放着的《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的精神头一下子就来了,一只手往嘴里扒着米饭,一只手翻开书本眼睛眨也眨地看着,差一点儿都把饭喂到鼻孔里了。“你这个小书迷呀,吃饭时可不能看书……”妈妈一边嗔怪着我,一边将书收了起来。

就这样,厚厚的一本《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用了不到一周的时间就欣赏完了。我对一本本故事书中的生动情节和精彩描写充满了向往,过不多长时间,就会缠着妈妈带我去逛新华书店。我也成了 “多看少买的小书迷”,在书店中一蹲就是多半天。妈妈看到我着迷的书就会买下来,时间一长,我的小书房里的书香气就更浓了。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书在伴我成长,做一个小小书迷真是一件幸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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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爱读书经典作文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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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一句名言。的确,我们可以在书中知道许多知识,它可真是我们的“好朋友”啊!

这学期,我们学校开展“书香校园”的活动,就是为了让大家多读书,学校还给同学们发了《诗海拾贝》这本书,要求家长和同学们共同读,同时也让大家一起学到知识。《诗海拾贝》这本书里面是我们学校全体老师的心血,里面有各类诗,有的适合一、二年级读,有的适合三、四年级读,有的适合我们读。

在我家,爸爸和我一块儿读书,虽然爸爸不是像我一样能一首一首背出来,但依然每天认认真真地看我背的那一首,帮我检查的时候,还问问我诗的意思,在我背的时候,爸爸是我最好的一位听众,有时爸爸回来晚,也要到我房间里拿起书,大概地看一看。我们俩一起看书,一起讨论,别提有多开心了。

《诗海拾贝》里面有些诗,我记不住。爸爸告诉我,读书要搞懂意思,才会背。于是,我便思考那首诗的意思,果然,一下子就像河水一般,很流畅地背出来了。

读书,也给写作文带来了许多好处,在有必要的情况下,从脑袋中找出一些资料,便立刻给文章带来点睛之处!

总之一句话,热读书,是有用的,是能学到知识的。

同学们,让我们手拉手,共同在书的海洋里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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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爱读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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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朋友。不管是什么书,我总能看得津津有味。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见读书有多重要。想当初,我一心只是想着玩,一本书也不看,那是什么原因让我变成一个书迷呢?这里面还有个小故事呢!

那天,妈妈带我去书城。因为我当时不怎么喜欢看书,所以老缠着妈妈:“妈妈,这一点都不好玩,我们回家吧!”可是妈妈却不答应,还给我下了死命令:“你今天必须读完一本书,回家时我要抽查。”我百般无奈,值得拿起一本故事书看起来,看了一半,妈妈便叫我回家,“咦,怎么现在就回家啊,这不才三点多吗?”我抬起头问,妈妈指了指手机,向我示意天已经很晚了。就这样,我上了读书。

现在,能吸引我的书已经不仅仅只有一半的故事书了,我最爱的书已经是《水浒传》,有空时,就拿出来看看,虽然已经看过很多遍了,再次拿起仍爱不释手,不会觉得厌烦。

书,是一盏明亮的灯,照亮了我前进的方向;书,是沙漠中的一泓清泉,给我带来了一线生机;书,是冬日里的一轮暖阳,是我感受到了温暖;书,是打开成功之门的一把钥匙,让我们走向成功之路,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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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爱读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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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里有一个很大的书橱,一共有六层,上面放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有《格林童话》、《绿野仙踪》、《拇指姑娘》……小朋友到我家里来玩,看到我书架上的书都会惊叹一声:“哇,你有这么多书啊!”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上了书。小时候妈妈每天晩上都会给我读书,妈妈给我读过《拇指姑娘》,拇指姑娘是从一颗种子里长出来的小女孩,只有指甲盖那么大,因为她长得太漂亮了,被癞蛤蟆给偷走了,小鱼把她救上了岸,住到了田鼠家,后来小燕子把拇指姑娘带到了花王国,嫁给了花王子,他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终于,我长大了,会认字,可以自己读书了。我最喜欢的书是《绿野仙踪》。它使我懂得了交朋友非常重要,互相帮助也很重要。有一次我过生日的时候,妈妈送给我一本叫《绿野仙踪》的书,我刚吃完蛋糕就迫不及待的跑进了书房,津津有味的读起了《绿野仙踪》。它讲了小女孩多萝西和她的小狗托托被一阵龙卷风吹到了别的地方,她听说奥兹能帮她回到叔叔和婶婶的身边,于是开始了她的奇妙旅程,在路上她遇到了要寻找脑子的稻草人、寻找心的铁皮人、寻找胆量的狮子。最后他们都实现了自己的愿望。

我还读过《夏洛的网》、《海底两万里》、《中华上下五千年》……《夏洛的网》是我最着迷的一本书,记得那是一个周未的中午,我正在书房里读书,妈妈端来一盘水果,放在我旁边说:“小雪,你边看书边吃水果哦。”我连眼睛都没看妈妈一眼,嘴里说了一个“嗯”字。我看得实在是太入迷了,随手拿了一个东西就往嘴里放,只听我大叫了一声:“啊!”妈妈赶紧跑到书房里,看到我放在嘴里的是一块橡皮,妈妈笑弯了腰说:“你真是一个小书虫呀!”

这就是我,一个爱读书的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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