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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要包含哪些内容(经典20篇)

《西游记》为明代小说家吴承恩所著。取材于《大唐西域记》和民间传说、元杂剧。宋代《大唐三藏取经诗话》本名《大唐三藏取经记》是西游记故事见于说话文字的最早雏形,其中,唐僧就是以玄奘法师为原型的。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西游记读书笔记,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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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蚯蚓的日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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蚯蚓的日记》这本书真有趣,就像一条蚯蚓在和我讲他的故事一样。书里边有趣的图片,简单、生动的语言,让我一次次捧腹大笑。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原来,蚯蚓跟我们人完全不一样,它住在泥土里,平时最喜欢挖地道。它家可真好玩,每条蚯蚓都有自己的房间,每个房间都用地道连起来。

小蚯蚓是个淘气的孩子。有一天,他忘记带午餐了,看着别的同学都在吃饭,他的肚子也“咕咕”叫了起来。突然,他灵机一动,把回家功课给吃了。结果被老师罚抄“我以后不吃回家功课”一遍。

小蚯蚓也是个非常有礼貌的孩子。爷爷告诉它要懂礼貌。一天,它看见一只蚂蚁,就有礼貌地向它问好:“你好啊,蚂蚁先生!”没想到接着来了一大队蚂蚁,它只好站在那里一直说:“你好!你好!……”整整站了一天。

小蚯蚓还是个知道感恩、懂得孝顺的孩子。妈妈让他记住地球给了我们需要的一切。小蚯蚓就常挖地道给地球做呼吸。他还听妈妈的话,在爸爸吃报纸的时候不烦爸爸。

书中的小蚯蚓真可爱!我真想和他成为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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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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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黑暗潮湿的沼泽中仍然追求神圣无比的生命以及爱情,玛格丽特便是如此。我们无法批判她的对与错,即便是错她也承受了无法与爱人长久的惩罚。我们应该看到的是她在恶劣的环境下毅然追求的态度,还有她为爱人所放弃的尊严乃至生命。

在红灯绿酒的巴黎,玛格丽特生活所迫,开始了卖笑生活。之后患上肺病而做了某伯爵的干女儿。在一次客人来访时与阿尔芒邂逅,经过后来的交往便因为阿尔芒真挚的爱情而放弃了巴黎的社交生活,与阿尔芒同居乡间。

阿尔芒在玛格丽特醉生梦死的时候拯救了她,玛格丽特满足了阿尔芒情感上的欲望。如果事情就此了结,最好不过。而命运并非我们所想的那样一帆风顺。阿尔芒的父亲责备玛格丽特毁了儿子的前程,玛格丽特被迫返回巴黎重操旧业。阿尔芒盛怒之下,在社交场合当众羞辱她。玛格丽特一病不起,含恨而死。玛格丽特是悲哀的,她的爱情不被肯定,她的好心不被理解。玛格丽特,你是否后悔?阿尔芒读了玛格丽特的遗书,方知真相,追悔莫及。我是讨厌阿尔芒的,因为他连对爱人基本的信任都没有,因为他对玛格丽特的爱仅限于得不到便伤害,他太自私。

爱情是神圣的不可触及的,尽管对爱情向往却深知我还小我什么都不懂,可是对于背叛却厌恶至极,所以惧怕伤害不去涉足。玛格丽特是心目中爱情的象征,因为爱所以放弃,哪怕结果遍体鳞伤。对于阿尔芒,他至少让我知道,信任是爱情的基石。我无法为谁改变命运,只好为玛格丽特,为玛格丽特和阿尔芒的悲惨恋情表示同情。

那朵茶花般的女子,在黑暗深处,散发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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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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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这本书。昆虫学家法布尔把各种各样、五颜六色的小昆虫都表达的活灵活现。他把那些小昆虫怎样筑巢、怎样捕捉食物,那些小昆虫身上的颜色、形态,都写得一清二楚。他还把可怕的蜘蛛、恶心的绿蝇、凶狠的螳螂写得栩栩如生。在这些昆虫里面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大孔雀蝶和螳螂。

大孔雀蝶是一种为爱而生的蝴蝶。这些漂亮并且大得像鸟一样的蝴蝶,好像从来都不知道去寻找食物吃。它们会花费自己的一生,来寻找自己的配偶,其实它们的生命也只有短短的几天。因为它们只知道爱,却不知道像别的蝴蝶那样在花丛中吸吮花汁,所以它们自然而然就不会长寿。但是凶残、毒辣的螳螂可就没有像大孔雀蝶拥有那么多爱心了,也绝对不会那么的温柔。不过螳螂长着苗条的身材,而且再配上淡绿色的皮肤和纱一样的翅膀,显得特别优雅。很久以前,农夫们看见螳螂总是仰望着天空,两只手也高高举起,就像是在祈祷一般,因此都称它为“祈祷的女神”。

可是人们却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外表看上去像是女神一样的昆虫,竟然是一个凶狠手辣的杀手。只要有其他昆虫从它的身边经过,不论是什么样的昆虫,也不论是故意的侵犯还是无意路过的,螳螂都会立刻气势汹汹的冲上去。

螳螂都是爱吃活的昆虫的。软颈、大刀和锯齿是螳螂杀伤力的三大武器。在所有昆虫中,只有螳螂的颈部是软的。但是它的凶恶和残忍是人们想象不出来的。因为,螳螂不仅仅吃其它的昆虫,还会吃自己的亲朋好友。还有更惊人的,那就是雌螳螂会把自己的丈夫给吃了!

真没想到,大自然里还会有自相残杀的事情发生。真不知道,大自然里还会有哪些我们没有发现的可怕的、惊奇的事情!法布尔他观察某种昆虫,一观察就是几个小时,几天,或更长的时间。他遇到困难时坚持不懈,用一生的时间写完《昆虫记》,他的这种可贵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我们只有用心去品味这本书的精华,才能对他所研究的昆虫有更深一层次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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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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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姐姐一起看了《拇指姑娘》这本书,内容非常精彩。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个童话故事:有一个女人,她想要一个袖珍姑娘,她就向女巫要了一粒特别的种子,这个种子可以种出你想要的东西。她把种子种在花盆里,花开了,里面坐着一个拇指般大小的姑娘,人们叫她拇指姑娘。

森林里的小动物都非常喜欢她,有一次青蛙看见漂亮的拇指姑娘,想把拇指姑娘嫁给它的儿子,青蛙怕拇指姑娘跑走了,把她放在了荷叶上,小鱼看见拇指姑娘不想嫁给青蛙,便使劲把荷叶的根咬断了。金龟子看见了,把拇指姑娘带到了田鼠家,鼹鼠来田鼠家做客,看到了拇指姑娘,也想和她结婚。一只燕子来到了田鼠家,拇指姑娘对燕子说她不想和鼹鼠结婚,想让燕子把她带到花丛里,在花丛中,她看到了一个花王子,拇指姑娘对花王子说:“原来你就是我的意中人啊!”花王子答应了拇指姑娘。 他们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 拇指姑娘现在就是花皇后了。

看完《拇指姑娘》我有很多感想,我看到拇指姑娘有很多朋友帮助她,我觉得朋友在我们的生活中很重要,我也要帮助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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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最新小学生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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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博大精深,作者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书中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不畏艰难险阻,克服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西游记》是许多人的童年回忆,几乎每个人都读过这本书。这个假期我重读《西游记》,则领悟到“什么样的团队才能取得真经”这个道理。一个好团队想克服困难取得成功,需要具备性格互补、有共同的目标及团队的核心、团员的相互信任四个条件。

在《西游记》中,四个人性格迥异,却又能进行互补,从而相互扶持,最终顺利取得了真经。例如,在“三打白骨精”中,孙悟空因打死妖怪被唐僧驱逐回花果山,按他刚强和不服管教的性格不会回到取经路上了。这时候就需要油腔滑调的猪八戒劝说他回来,甚至是靠撒谎把孙悟空劝了回来,不然后面说不定唐僧早就被黄袍怪吃掉了。再比如,猪八戒好吃懒做,在金银角一难中猪八戒在巡山时打盹,就需要勤劳的孙悟空来监视他。

《西游记》里,四个人都有共同的目标:取得真经。如果有人动心放弃,整个团队立马会土崩瓦解,四人都是必不可少的。猪八戒就常嚷着要解散、分行李,多亏孙悟空还惦念着跟师傅取经,团队才没有解散。而团队的核心毫无疑问是唐僧——三个徒弟的师傅,也是“团魂”。唐僧代表着团队的目标,就是要取得真经,这支撑着他不被任何妖怪迷惑,甚至是想跟他结婚的女儿国国王。更重要的是三个徒弟都是被唐僧救的,与他有师徒之情,唐僧才是团队的主角。要是唐僧动了别的心思,三个徒弟没了支柱,也会各回各家。

师徒四人的互相信任也十分重要。如果四人各怀鬼胎,互不信任,也早就散了。比如火焰山一难,悟空独自去借扇。假如猪八戒觉得他已经被妖怪抓走了,团队里没有了最担当的大师兄,自然也会跑掉了。

《西游记》想象瑰奇,寓意丰富,里面也塑造了一个最标准的好团队。虽然现实可能不会如此,但越接近,团队也就越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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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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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在妈妈的引导下,我又读了一次《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妈妈讲了这本书的来历:因为作者刘易斯·卡罗尔非常喜欢一位叫爱丽丝的小朋友,就有了这本《爱丽丝梦游仙境》。

爱丽丝是一个善良、坚持自我、勇于探险的小姑娘。一天,爱丽丝与姐姐坐在池塘边玩。突然看到了一只的兔子从面前跑过,爱丽丝跟着兔子跳进一个大洞里,开始了仙境之旅。爱丽丝在仙境里遇见了许多奇怪的人物:“白兔先生,胆子很小,他把爱丽丝带去了仙境。柴郡猫,一只会笑的猫,是奇境中为数不多的清醒的生物。红心王后脾气暴躁的统治者,动不动就要砍掉别人的脑袋……”

爱丽丝在这个神奇的国度里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成长了。我读完这本书,觉得自己要学习爱丽丝善良、勇敢,带着自己的好奇心去探索我的未来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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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西游记》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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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西游记》,我的脑海里就浮现出许多故事的情节和人物。

翻开《西游记》这本书,吴承恩那精妙的手笔,故事情节生动,奇幻,曲折,富有大胆的想象力,使我沉醉其中。

《西游记》揭露了天宫神权统治的腐朽,玉皇大帝的无能,妖魔鬼怪的凶狠等跃然纸上,作者借妖魔以写事态,足以看出作者批评现实:贪官当道,劣绅横行。

有一次,唐僧师徒四人在深山老林中碰见了白骨精,它一变村姑,二变老妇人,三变老头,悟空看出来了,挥动金箍棒,三次打杀了白骨精。第二次唐僧大怒,大骂孙悟空,念起紧箍咒,悟空连忙求饶,唐僧这才饶了孙悟空。第三次,在八戒进谗言的情况下,唐僧不分辨真伪,竟赶走了孙悟空。

孙悟空认清了妖怪的真面目,绝不留情;唐僧人妖不分为妖怪所迷惑,并加以袒护;猪八戒愚蠢,认敌为友。对比衬托出孙悟空爱憎分明,机智勇敢的特点;写出了猪八戒是非不分;唐僧太过善良竟有些迂腐。

孙悟空真可谓是完美无缺,我们要向他学习,努力做到德﹑智﹑体全方面发展的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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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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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小巴掌童话》的书。我喜欢里面许多的小故事,它们告诉了我很多的道理。我最喜欢的是《洗四十双袜子的波波熊》。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波波熊它觉得每次洗袜子很麻烦,就想了一个“聪明”的办法。那就是把脏的袜子换成一双新的袜子,而把脏的袜子扔到床底下,经过日积月累,它那床底下的脏袜子堆成了一座山。

把它的房间都弄得臭烘烘的,它的朋友都不愿意到它家玩。波波熊终于知道了这件事的严重性,它就拿着那些脏袜子去洗,结果他发现它的脏袜子居然有八十只,把清澈的河水弄得脏兮兮的,最后波波熊的袜子被人拿走只剩下一双了,因此,波波熊以后必须自己洗袜子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勤劳的重要性,不要懒惰,爸爸妈妈经常跟我说,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不要什么事都要爸爸妈妈帮忙,我要学会做一个独立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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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汤姆叔叔的小屋》个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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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是个正直、勤劳、为主人着想的仆人,以前他拥有一个温馨的家庭和稳定的工作,但却因为主人破产,只好把他卖了,后来被另一个人买去,这两位主人都对汤姆很好。但是第三个主人,待他很不好,最后汤姆惨死在了他第三个主人的皮鞭下。

看完这本书,我就一直心痛,为可怜的汤姆而心痛,为那万恶的奴隶制度而心痛;为封建的旧社会而感到心痛。那种心痛无法形容。

在这本书中,作者斯陀夫人为我们揭露了美国黑人奴隶制度的罪恶,也让我们深深感受这个当时的国家不公平,我觉得,每一个人,生命对待他们都是平等的,不能任何一个人来改变,就因为他们是黑人就要天生注定要当奴隶,就要挨主人打吗?就不能获得自由?黑人实在太可怜了!就是因为当时的封建社会政策,这种事情非常恐怖,不和平。

和平,是人人都向往的,可是现在,世界一点都不和平,一些国家还在硝烟战火中继续战斗,多少人不能安心生活,多少人无家可归,多少人连顿饭都吃不成,又有多少索然无辜的人在战争中失去了生命,多少可怜的孩子失去了父母,孤独的老人失去了儿女,多少人渴望和平啊!其实我就觉得,和平就在我们手中,大家都放下手中的武器,让国家不再到处都是硝烟。还有很多人像汤姆一样,一直崇尚自由,但不要让更多人看不到和平来的那一天吧!

这是很多人的心愿,和平多好!

就让那一天早些来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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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雷雨读书笔记高中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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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种感情,会让我们泪流满面;总有一段经历,会让我们心潮澎湃。然而一个故事,一个注定没有结局的故事,它所包含的爱恨情仇与纠葛,却让所有的人心为之一颤。高大的院墙,厚厚的铁门,紧紧地锁住了一个家庭的悲哀,锁住了难以言说的秘密,门里门外,徘徊着两代人感情的纠葛,游走着两个家庭不断的恩怨。三十年的悲哀,三十年的爱恨,三十年的惶惶不安,三十年的痛苦煎熬,就这样命运又让他们相遇,这一切后果,便尘埃落定。

一段本不该有的感情,却让它在深宅大院中悄悄滋长。长子与继母,该有着怎样一段不为人知的秘密。是爱情?是悲情?尽管历尽艰辛与波折,却仍旧在感情的漩涡中苦苦挣扎。后母摆脱不了的命运,继子摆脱不了的继母的纠缠,就这样,仇恨在悄悄的蔓延。郁闷,死气沉沉的房间里所有的人都有一段或喜或悲的往事。只有他——周冲,仍旧怀着一颗充满阳光与活力的心。他不会钩心斗角,他不懂尔虞我诈,他没有恩怨,唯一的是他深深喜欢着那个在自己心里清纯、善良的女佣——四凤,他只知道爱情没有界限,他只是单纯的爱,内有一点瑕疵。阳光照不进的偌大的厅堂,可他的心里却很温暖。

日子在一点一点地流逝,而周公馆,鲁家,所有的人心里都有什么在潜滋暗长着。他们本该是兄妹,却不明情由而种下了最终的苦果,命运折磨毁坏了两个物质的孩子。纵使情意绵绵,却只能泪眼望穿;纵使柔肠百转,却只换得撕心裂肺的呼唤。、哭天喊地的埋怨,再大的雷雨也冲不掉这铁证的事实。

不经意的相遇,一切依旧,而过去的甜言蜜语和幸福时光,都在三十年间悄悄发霉变质了。他们不再期待比翼齐飞,不再渴望情意深长,时光已经将记忆打磨的黯淡无关。此时,他们有的只是彼此的怨恨与提防。岁月的尘土风霜,消磨了侍萍的容貌,她不再美丽,不再年轻,她变得连曾经朝夕相处的周朴园也无法辨认,悲哀与心痛渐渐的生长,并蔓延、蔓延……

一段凄惨的感情,两代的悲情,两个封建的家庭,一个腐朽的社会,每天都在上演一段段悲情大戏,剧中人谁也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在那些虚伪的面具背后,呈现给我们的是爱?是恨?这无尽的纠葛悠悠,何时是个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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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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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讲述的是鲁迅的父亲身患重病,连续换了两位“名医”,“名医”借诊病为名,陆续骗走病人家属钱财,所开的药方都是些偏僻之物——只为病人家属寻找不到,借此推脱。实为庸医。最终庸医使鲁迅父亲不治身亡。

文章字里行间透露出鲁迅对庸医骗人钱财,草营人命的厌恶。“他大概的确有些个性,据舆论说,用药就与众不一样。我不明白药品,所觉得的,就是“药引”的难得,新方一换,就得忙一大场。先买药,再寻药引。”这话以辛辣的文笔,反衬的手法,描绘出一个对中医药学毫不知情,却挂着“名医”的招牌到处招摇晃骗的“无赖”,大概在他的眼里,生命也不如金钱可贵吧这种人,称之无赖也不为过。再一句“凡国手,都能够起死回生的,我们走过医生的门前,常能够看见这样的扁额。

此刻是让步一点了,连医生自我也说道:‘西医长于外科,中医长于内科。’看到那里,我不禁又气又好笑,为什么人们对庸医一概认同,没有人会怀疑没有人看穿他那几个骗人的戏俩如果你说,人人都说他是名医嘛,还要怎样怀疑。那为什么被庸医治死的人的家属也认为理所当然,他们对失去身边一条活生生的生命不感到悲痛吗他们也不会产生怀疑吗你能够说,这是迷信,是迷信造成的。可除了迷信还有一些原因呢!一些没有良心的人,得到庸医的贿赂,一齐炒作,将庸医捧成名医。这也没什么啊,就一字之差而已,对吧

可这一字之差值多少条人命,你算算。还有人明白“名医”内底的,但不敢揭穿,为什么你若揭穿,那些“名医”不先来轰你,那些正等着“名医”救命的病人家属就先来赶你了——他们怎样会相信自我辛辛苦苦请到的,摆着大架子的,会是庸医他们的亲人怎样会由庸医来“救治”呢!正是因为人们的退让,庸医们的气势嚣张起来,还自称“国手”鲁迅之后就感叹一句:“这就是中国人的‘命’,连名医也无从医治的。”这会是真的吗

有人说,不会不会。此刻中国改革开放,国家拿出资金建各所医院,按理说,医生也该知足了吧!医生会知足吗我国近几年来多家医院就给足了反例——医生吃药商的回扣!病人家属辛辛苦苦攒药费,期望病人能用好的药,进口的药,早日康复。可结果呢医生偷梁换柱,把药变了个魔术,啪的一声,药价就变了好几十倍,很神奇啊!这家医院不行,那我换别的,可不也一样!医生们想:你吃回扣我不吃,我傻啊!所以,此刻医院多了很多“聪明”的医生,病人的病啊,我不说你也明白了吧。

医者,医于人,更先医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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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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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老师让我们读了一本名著——《水浒传》。这本书非常好,内容很精彩。

《水浒传》是一部产生于元末明初的长篇小说,生动地描写和反映了北宋末年一支以宋江为领袖,有众多英雄豪杰参加的农民起义队伍的可歌可泣的事迹。有被招安前的“两赢童贯”、“三败高三尉”等及被招安后的破大辽、征田虎、征王庆、征方腊。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梁山一百零八位好汉造反的事。因为当时的朝廷、官员非常腐败,所以他们造反了。书中通过人物的性格来反映事件,特别的有趣。

书中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宋江,虽然宋江不会武功,但是宋江这个人比较谦虚,得人心,所以能让众多好汉臣服于他。他一个人造反并不一定成功,但是几万人、几十万人呢?最后虽然他们没有成功,但是却使一些得到他们帮助的百姓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在生活中,有许多像宋江这样的人。这种人特别好,自己虽然能力有限,但他们遇到有人需要他的帮助时,他们是能帮的就帮,能干的就干。做什么事总是和别人商量,虚心听取别人的劝告。即使是做错了,也能知错就改。这样的人一般都有优良的品质,修养非常的高,为人处事也处理的较为得当。

但生活中也有一些小人,口蜜腹剑,不想靠自己的劳动去争取机会,而是想一些歪门邪道去投机取巧。这种人呢,品质都不好,都没有很大的成就,日久见人心,每当和这种人相处久了,人们就会发现这种人的真实面目,从而失去别人的信任而时时处处提防。

我们要学习一下宋江身上的优良品质,做一个好人,而不要学习一些小人的所作所为。如果学习小人的做法,自己也就成了一个小人,那就麻烦了,别人也会时时处处地提防你,最终你会失去所有人的信任,变成一个可怜虫。

《水浒传》不愧是名著,虽然已经读完,但我还是回味无穷。我还会读第二遍、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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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蓝色的兔耳朵草》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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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蓝色的兔耳朵草》后,我被笑猫那对虎皮猫深深的爱感动了!

这本《蓝色的兔耳朵草》讲的是:在遥远的群山之中,藏着一座晶莹得如同蓝宝石般的蓝山。老老鼠告诉笑猫,生长在蓝山上的兔儿朵草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通往蓝山的路,危机四伏。那巨大的山蜘蛛、凶猛的母老虎、残暴的公花豹,还有力大无比的湖怪,都能轻易地置笑猫于死地,但是为了它心爱的虎皮猫,这一路,笑猫走的义无反顾。可是,历尽千辛万苦采来的兔耳朵草,竟被几只馋嘴的兔子偷吃了,笑猫万念俱灰地会到了马小跳的家,绿毛龟却告诉笑猫,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一定会出现……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笑猫的信念和坚信不疑的决心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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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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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埋藏了的美女--薛宝钗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悲剧贯穿始终。

薛宝钗虽不是此爱情悲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

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就拿此二事做分析。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就此打住,多说无意。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些只是我个人的愚见,也许冰山一角都未触及,还搞错了方向,扭曲了曹雪芹的原本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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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阿甘正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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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我们就象阿甘一样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很多时候我们都远不及阿甘,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地半途而废了。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就象片头和片尾中那片随风飘浮的白色羽毛,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须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要计较你究竟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你会发现,越往高处的地方,越接近天堂,所以我相信阿甘的成功并不是偶然。阿甘有很多自己的理论,他坐路边的长椅上和不相识的路上讲述他的传奇,他在每一个理论前面加上三个字:妈妈说。

----妈妈说,人生就象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尝到什么味道。

----妈妈说,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

----妈妈说,我只是告诉自己,当我做一件事的时候,我就要尽力去做好它,比如我这辈子做了你的妈妈,这是我无法选择的事,上帝把你给了我,我的孩我就必须尽力做好你的母亲,我做到了。

阿甘是个非常听话的孩,这些话他都记住了,他说,笨人有笨人的作为。当珍妮叫他快跑的时候,他跌跌撞撞地跑了起来,跑散了他记忆中第一双神奇的鞋,也发掘出了他的第一项潜质:跑。他一直在跑,开始是逃跑,后来他跑进了橄榄球队,再后来跑进了大学,跑得了学位。你不得不承认,其实很多事情的成功是有其偶然因素的,它并不会因你的处心积虑而更接近终点,却会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你的努力以一个最恰当的褒赏。他忠诚,所以在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阿甘并没有远大的理想,他失去的也有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聪明人嘲笑,他最的母亲和珍妮先后离开了他......但对他并因为如此而沉没,还在延续,他还有自己的孩子,一个聪明的小阿甘,他的人生还在继续,他不聪明,但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命充满希望。所以他也就赢得了荣誉,财富,这些常人可能永远不能兼得的东西。

这部电影为什么如此深受喜a爱虽然阿甘的智商只有75,但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忠诚,守信,执着,友善这些人性中最为熠熠生辉,优秀可贵的品质,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平凡的生命,不平凡的人生.

当我们年华老去,回首来路,如果你可以对昨天的一切无悔,那么你已经拥有了非常成功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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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简爱》读后感_《简爱》中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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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艰辛的故事,这是一段艰苦的人生追求,这是一首充满爱的幸福之歌,这是一幅用汗水拼凑的蓝图。当我郑重的把这本书的最后一页合上时,一股强烈的情感涌上心头,我的脑海里不断浮现着两个字简爱……

《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里面主要讲述了简爱出生在一个贫穷的牧师家中,她自幼父母双亡,只能在舅舅家生活,不久后,舅舅去世了,舅妈待她非常不好,她从此无依无靠,整天沉浸在水生火热的生活中,经常遭到舅妈的欺凌和虐待。虽然她的命运非常不幸,但是他还是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坚持了下来,经过她的不懈努力终于克服了所有困难,获得了成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本书其实是夏洛蒂以自己为原型创造出来的,这是她最真实的写照。

简爱之所以能在逆境中成功,是因为她有着持之以恒、孜孜不倦的精神。我们也要像简爱那样,要敢于面对困难,关于克服困难。要知道世界上没有攀登不了的高山,也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我们只有知难而进,凭着永不服输的精神,这样才会获得胜利。就像人们这样说道:乌云上面就是太阳,困难背后就是胜利,艰苦的前方就是幸福,坚持,决不放弃!

记得在小学四年级时我的语文成绩很不理想,每次只能考低分,我渐渐没有了信心,每次考语文时,心里只会想“反正每次都会考低分,何必在乎这一次呢?我开始变得消沉,但直到有一次我的分数和倒数第一名相差无几时,我才发现,我错了,以前,不管成绩怎么样,我总是努力过的,不像现在没有了信心。从那以后,我就开始认真对待起语文来,没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就会对自己说:“坚持决不放弃!”付出的艰辛不会白白浪费,终于我语文考试有了很大的进步!

生活本来就是一个艰辛而又需要奋斗的历程,但是你必须付出刻骨铭心的代价,你才会成为雄鹰自由的翱翔于属于自己的来蓝天;你只有选择坚强,才能后的胜利的掌声;只有同命运抗斗到底,才会到达胜利的彼岸;你只有不断努力,不断激励自己不断奋斗,你才能变作美丽的蝴蝶破茧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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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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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这本漫画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自从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之后,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真是百看不厌。书里的漫画故事如救火、失败的音乐会和会走的箱子等等,每次看到都能让我喜不自禁,开怀大笑。

救火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儿子放学回来,看到从家里的窗户里冒出滚滚黑烟,以为家里着火了,就赶紧去打来一桶水从窗户里泼了进去,想把火扑灭,谁明白一桶水下去,黑烟没有了,却看到爸爸浑身湿乎乎的、像个落汤鸡一样拿着他的烟斗从窗户里怒气冲冲地探出头来。原先那滚滚黑烟是爸爸在家里抽烟抽出来的,儿子的这一桶水全浇到了爸爸的身上。哈哈哈哈!真是太好笑了!

书里诸如此类的幽默漫画一篇之后一篇,笑的我肚子都疼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除了它的幽默之外,关键是书中父亲和儿子的善良、乐观、遇到困难从不绝望的品质感动着我,他们一向过着许多人向往的温馨而快乐生活,表现出了人类最无私的亲情。我喜欢这本书,但我更喜欢书里的父亲和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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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暑假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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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读过西游记,但也只是囫囵吞枣。今年寒假,老师让我们读原著西游记,看这本书时犹如看一场惊心动魄的大电影,鲜明的人物性格,让我感受颇深。

我先来说说各个人物的特征吧! 孙悟空忠心护主,一切的魑魅魍魉全逃不过他的火眼金睛,到了西天取经之后,他被封为斗战胜佛。 猪八戒,法名悟能,他身上的缺点数也数不尽,贪、懒、色、馋……尽管这样,但他还是努力改变着自己的缺点,并且总帮助孙悟空降妖,他是一个让人发笑的角色。 沙和尚,法名悟净,尽管作者没花太多笔墨去刻画它,但他踊跃降妖,是一个肯干肯吃苦的人。 唐僧,从唐朝去西天取经,一路风霜雪月,收了三个徒弟,不过他有时好歹不分,总是对悟空念紧箍咒,他是一个没主张的人。 西游记中猪八戒的形象跟我倒是有几分像,看着小说中的他,我也在反思自己,我也应该尽快努力改正自身的毛病。要说小说里的人物,我最喜欢孙悟空,羡慕他的七十二变,筋斗云……他的脑袋也是很灵活的,如果对付妖怪这个计谋不行,他就会立马想出另一个计划,他的乐观是无人能及的,当他的金箍棒被一只妖怪用金圈拿走之后,他居然笑了,原因竟是大丈夫不能哭,如果不能哭的话,那就笑,我敬佩孙悟空的勇气,他率众猴,抵十万天兵天将,与如来斗法……不过我也为他打抱不平,他三打白骨精时,唐僧肉眼凡胎,不知是妖怪,就把紧箍咒念了二十多遍,把孙悟空贬回花果山。 虽然西游记中一切都是虚拟的,但我们要在生活中,学习中,学习他们的精神如悟空的嫉恶如仇,忠诚,八戒的憨厚老实,有力气,沙僧的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唐僧的善良……

人生不是一帆风顺的,正如去西天的路一般,只有去勇于面对,才能战胜心魔,实现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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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鲁滨孙漂流记》六年级读书笔记500字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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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个热爱航海、勇于冒险的人。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鲁滨逊身上那股坚强的毅力,以及永不言放弃的精神所打动。

书中讲述了鲁滨逊五次航海的神奇经历,其中重点描述了他的第四次航海冒险历程。在第四次航海中,鲁滨逊海上遇难,只身一人漂流到无人小岛,并在岛上坚持生活了二十八年,最终竟神奇般地回到了原先生活的礼貌社会。

在十七世纪,航海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第四次航海时,鲁滨逊的船在海上遭遇风暴,不幸触礁,船员、乘客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大难不死,幸存了下来,只身漂流到一个杳无人烟的岛上。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把船上的食物等日用品、工具运到小岛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居住下来。之后他猎野味为食,饮溪里的淡水,克服了最初的困难。

让我影响深刻的是,鲁滨逊还在无人岛上种植大麦,制作工具,加工出面粉,并烘拷出了简陋的面包;他驯化野山羊,让其繁殖……这一切都保证了他的日常生活所需。鲁滨逊还在荒岛上建起了一个“乡间别墅”和一个养殖场,过上了让现代人十分羡慕的海岛生活。

让我十分敬佩的是,虽然这样,鲁滨逊一向都没有放弃寻找离开孤岛的.办法,他始终深信自我能够回到原先的礼貌社会。他一遍遍尝试各种能够离开无人岛的方法,但一次次都无功而返。就这样,潮起潮落,年复一年,鲁滨逊在岛上孤身生活了二十四年后,他迎来了第一个人类伙伴。一天,鲁滨逊机智勇敢地营救了一个被外岛野人准备杀死并被吃掉的俘虏。因为那一天刚好是星期五,鲁滨逊便把将救起的俘虏取名为“星期五”。此后,“星期五”就成了鲁滨逊忠实的仆人和朋友。不久有条英国航船在小岛附近停泊,船上水手叛乱,把船长等人抛弃在岛上,鲁滨逊与“星期五”抓住机会,帮忙船长制服了那帮叛乱的水手,夺回船只。历经千辛万苦,鲁滨逊最终带上“星期五”和船长等人离开荒岛,平安地回到了英国。

鲁滨孙是一个平凡的人,却又是一个伟大的人。他用坚毅、刚强、机智、勇敢去迎接困难的挑战,决不向逆境低头;他心中永远都揣着航海的梦想,并在现实中持之以恒。这一切,最终成就了他一番精彩的人生。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告诉我,梦想固然重要,但坚守梦想,并为之奋斗、拼搏的决心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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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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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我看了《木偶奇遇记》这本书。作者是意大利卡洛·科洛迪,由湖南教育出版社出版。其中内容是什么,请听我细细到来。

《木偶奇遇记》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匹诺曹的木偶,讲述了他从被发现到被制作成木偶,由于调皮、顽劣离家出走,历经马戏团、傻瓜城、玩儿国、捉傻瓜城、海岛等国家,与蟋蟀、吃火人、狐狸和猫、仙女、蜗牛、鲨鱼等相遇,写出了匹诺曹富有传奇的一些故事。

全书共分十九章,情节有精有险,波澜起伏。

在“火里逃生”这一章周姑娘,当我读到吃火人要把匹诺曹当柴火烧了时,我不禁为他捏了一把汗。但是匹诺曹一番豪迈激昂的话感动了吃火人,他善良、正直的本性救了所有的木偶。

我最喜欢“美梦成真”这部分,写木偶匹诺曹出于好运遇到仙女,仙女突然了他的愿望,把他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读到这,我不禁替他高兴,心中欣喜万分。

《木偶奇遇记》让我懂得不能太贪玩,太过于轻信别人。从中我感受到了语言的美,知道了如何去写作。你们也想看看这本书吗?那就赶快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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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父与子》读书笔记 张梓骏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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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父与子》,它是由德国著名作家埃﹒奥﹒卜劳恩写的,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父亲和他的儿子生活中的趣事。

在书中,父亲长着一大把胡子,而且还是个秃子,挺着个将军肚,看起来模样非常滑稽。儿子留着刺猬头,穿着一件绿T恤和一条红裤子。

这本书是以漫画的形式分成一个个小故事来写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一本吸引人的书”这篇漫画了,内容讲的是有一次在吃饭的时候,父亲叫儿子来吃饭,结果叫了几遍儿子都没有回应,于是父亲便到儿子的房间里,发现儿子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小人书,父亲见状,就叫儿子赶紧去吃饭,可父亲却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住了,等儿子准备吃饭的时候,发现父亲没有跟来,儿子气冲冲的去叫父亲,可到他自己的房间时,被眼前的情景给呆住了,原来,父亲跟自己一样,趴在地上,不时地抬腿放腿,有兴趣的读了起来。

之所以我最喜欢的是这个故事,是因为他非常的贴近生活,还时不时用上夸张的手法来逗人笑,同时,也正是因为故事题材贴近生活,才能让这本书不同于其他漫画,并成为这本书闻名于世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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