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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猪和一百只狼故事读后感【精选20篇】

我和剪纸的故事,是有趣的故事,是带有艺术气息的故事。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一只猪和一百只狼故事读后感,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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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1500字

全文共 1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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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名叫《王梦》的书我看了很多遍,百看不厌。这里不仅仅讲了母狼紫岚想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的梦想,还讲了一只名叫“大灰”的警犬在马戏团的经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真的想不明白,人们为什么对大灰那么害怕而厌恶。如果大灰是一匹狼还有情可原,因为狼在人们心中是奸诈贪婪的生物,但大灰是一只训练有素的优秀警犬啊!是人类的好帮手啊!为什么在它受那十二只哈巴狗的无情挑衅之后还要虐待他呢?就像这本书里的川妮。平时在马戏团不好好待它,非要等到生死临头,大灰拼死来保护她才开始醒悟大灰有多么忠诚吗?你们口口声声说不要以貌取人,但为什么就因为大灰长得比较像狼,而受人的唾骂呢?你们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一名正人君子,为什么还会为了金钱而不惜吹灭另一种生物的生命之火呢?就像这本书里,蓝魂儿被铁疙瘩砸中的时候,你们只想到狼皮很昂贵,可以卖出个好价钱,根本就没想到动物生命的珍贵。你们凭什么讨厌人家啊!你们的所作所为比狼还可恶。狼是为了生存,但你们是贪婪。人要生存,就要靠自己的双手去打拼、去拼搏!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虚构的书,它反映出了现实社会当中人心的黑暗。

紫岚是一只年轻貌美的母狼。它本应是狼后,只可惜本应成为狼王的丈夫黑桑,竟暴死鬼谷,而且它正好在怀孕期间。为了实现黑桑的遗愿,紫岚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在人的猎枪抢来了一只马鹿,但一条大白狗挡住了去路。就因为这条大白狗,让紫岚拼死抢回来的马鹿弄丢了,还让最小的一只公狼崽冻死在外。紫岚为了保住另外四个孩子,含泪将自己的孩儿吃了下去,才勉强挤出些奶水来哺育另外四只狼崽。不久紫岚用暴力迫使最大的一只狼崽黑仔改变了吃奶习惯。由于紫岚太想让黑仔当上狼王,过早地让黑仔出洞玩耍,最后被一只金雕杀了。在以前,猎物内脏只能由黑仔享用,现在,轮到蓝魂儿了。但还是因为紫岚非常迫切的想让蓝魂儿当上狼王,每一次捕食都让蓝魂儿首当其冲,虽说有许多的辉煌战绩,但是中了猎人的埋伏,一个铁疙瘩夹住了蓝魂儿的腰。紫岚无法把铁疙瘩打开,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咙,把尸体咬成两段埋了。狼族解散之后,能实现黑桑遗愿的狼,只有双毛了。但双毛生性懦弱,身体缺陷很大,虽然改过来了大部分,但在最后的狼王之战中,还是败给了自己的自卑感。当然还有媚媚。但母狼是不能成为狼王的。因为紫岚杀了男朋友吊吊,但吊吊是一只一无是处的草狼啊!紫岚的做法是对的。如果媚媚嫁给了吊吊,那实现狼王的梦想就破灭了。最后,媚媚迷恋上了卡鲁鲁。但卡鲁鲁是一只优秀的大公狼,成为狼王的梦想也会实现的。紫岚现在已经快要死了,结果碰上了曾经把黑仔咬死的金雕。紫岚为了复仇,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大灰是一只狼狗,它进入了警犬学校,各项成绩都是优秀。但是因为长得像狼,所以没人肯要。直到高导演来了,把大灰带回了马戏团。高导演叫一个名叫川妮的驯养员来训练大灰。川妮很害怕大灰,就对大灰很不客气。但大灰仍然认认真真地训练。马戏团还有十二只哈巴狗,看大灰很不顺眼。马戏团为了有人来看马戏,新出了个节目,叫《智斗大灰狼》。大灰就是大灰狼。戏里面有一个把网撒到大灰身上的场景,那十二只哈巴狗就负责撒网。但是,撒网的时候,有几只哈巴狗总是会在大灰的身上制造一些伤口。虽然马戏团一直在追查,但总是查不出来。

有一次,西双版纳州政府邀请马戏团表演《智斗大灰狼》。卡车开到半路,车的一个零件坏了,司机去买零件,让川妮和动物们在路上等他。司机离开不久,就引来两只云豹。十二只哈巴狗和狗熊迎战。但抵挡不住。川妮让大灰迎战,但是还没把铁链解开、嘴罩打开,大灰就已经把铁链冲断了。但最终寡不敌众,但还是以死相拼。最后,迫使云豹离开,但是大灰也身受重伤。川妮想为大灰包扎,但是大灰受的伤太多了,除非把全身都包扎起来。川妮现在不在乎狼狗血会不会弄脏自己的衣服,紧紧的抱住了大灰。

人总是在紧要关头才把东西看透。很多时候,人就是以貌取人。就像这里,大灰不过是长得像狼罢了,竟受到了那么多人的冷落。这是非常不人道的。还有,人的贪心是无限度的。许多人为了钱,竟把其它动物赶尽杀绝,这根本就不是真君子的作风。这跟二战时期的日本鬼子有什么区别?照这样发展下去,地球迟早会毁在我们人类的手里。我们每一个人,或许都是摧毁我们家园的幕后黑手。

如果狼王有梦,应该是这样的:在这世界上,各种生物都和平相处,那该多好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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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王梦读后感作文1000字_[第七单元]写读后感

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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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这本书前,我一直以为是一种凶猛而,残忍,有六亲不认的动物,可自从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之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认识。一方面,我很佩服狼的机智,勇敢,有毅力;另一方面,令我吃惊的是,不管在怎样恶劣的环境下,狼都是在靠自己的本事捕猎,靠它的牙和爪。很多人,包括以前的我,都觉得狼不什么好东西,它嗜血,野蛮,弱肉强食,不可一世,天生贪婪,高傲,有种强烈的优越感,有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气概。让人觉得那么不亲切,那么可怕。但她有错吗?他只是为了生存啊,因为没有人会可怜狼,会施舍狼,他就只能靠自己,这就是它的生存之道。现在,我非常喜欢狼,不单单是喜欢,还很敬佩他。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这是他的梦想,也是黑桑一生努力的目标。她不顾一切,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孩子一个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因为她是一匹优秀的狼,所以她至死而不悔。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感动;我又不喜欢紫岚,是因为它为了一个当狼王的梦想,把孩子一个个推向了绝路,这未免也有些残忍了。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其中有着无间的亲情和温柔,显示出一种母性的光芒,这种亲情不仅迷人也迷狼。可是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无奈的残忍,甚至是一种致命的毒素。文中有一段我印象最深的:“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两眼泪水,既可怜小狼蓝魂儿,又为母狼紫岚痛失爱子感到悲哀,同时我也觉得人好自私啊,为了一己私利,毁掉他人生存的权利。好霸道。 书中的“狼道”是作者描写的重点。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维护“狼道”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撕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更加了解了狼——这种桀骜不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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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狼图腾读后感1200字

全文共 11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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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戎先生用了几十个的小故事串起了整本书,一气呵成。书中既有狗和草原狼的你死我活,不共戴天,又有人与狼的殊死较量,相存相依;让我们在书中重新认识了狼,重新认识了我们人类,重新认识了我们的历史。

狼,对于它本来的理解是种不及狮虎凶猛,聪慧不及狐狸的动物,对于狼这种动物的描述最多的是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等,但是看完《狼图腾》,对于狼,又有了重新的认识。

狼是聪明的,狼的每次作战,捕杀猎物都是有计划有组织的,踩点,埋伏,攻击,撤退,都是缜密的。

狼是团结的。很少看见狼单独作战,基本上都听命于狼王的统一指挥安排。狼王一声令下,狼群便以排山倒海之势向敌人攻去,那种势如破竹的气势,勇不可挡。即使狼群四面楚歌,也临危不惧。

狼是勇敢的。在遇到危险的时候,那些老弱病残们会用自己瘦弱的身体与狗们做最后的拼搏,他们不惧怕死亡,用自己羸弱的身躯为狼群开辟一条出路。

作为生物链中的一份子,狼在草原上的作用也是举重若轻的。虽然狼大肆的吃黄羊,但是这样就有效的保护了草原。所以说牧民们对狼群也是又爱又恨。看完整本书,你会感觉到现在的草原已经不是那种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美景了,剩下的只是满目疮痍的草地,无可奈何的牧民了。

狼虽然捕杀羊,但是对于草原的生态平衡有很大的作用。而现在的人类,对环境索取的太多,可以说是掠夺了。不知道在多年后,我们的子孙们还能不能看到蓝天白云绿树碧波了。

牧民们将狼作为自己民族的图腾。正是因为牧民们从狼群上学到了很多。狼的这种精神现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推崇。

当狼去撕咬大黄羊的时候,羊群散了,当发现其实并不是狼群时,有几只胆大的便战战兢兢的靠近,不多久便围观了一群,看着狼在撕咬着它们的同类,没有羊上前。也许就正是各人自扫门前雪的体现吧。和现在一些人的想法是如此的相似。

社会越来越发展,人越来越独居。职场上的你争我夺,官场上的明争暗斗,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越来越严重。有些人为了一己私利,弃家人于不顾,弃国家利益与不顾。有些人发着战争财,灾难财,当别人在水深火热时,他笑着数着手上的钱。在这些方面,狼比人高尚。它们的智慧和勇敢是为了养家糊口延续后代,它们自然而然的遵循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美德。而人类已经把这些美德忘记的一干二净,反而把一些民族的劣根性发挥的淋漓尽致。国家之间的竞争其实就是民族之间的竞争,人心涣散的民族必将溃不成军。

值得欣慰的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意识到这点,单位里都会组织一些活动增强团队精神。大家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也知道团结一心,努力拼搏。遇到经济危机了,大家别无选择,勇敢面对,去竞争,去拼搏。

其实《狼图腾》给人的启示还有很多,于我只能一知半解的理解了,但是这种狼的精神我要一直铭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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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童话故事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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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一篇童话故事。名字叫《海的女儿》,它讲述了一段鱼和人之间的爱情动人故事。

《海的女儿》童话中的主人公生活在海的深处,是一条美丽的美人鱼。她在海底里度过了三百多年的岁月,有一次,她救了一位王子并喜欢上了他,她为了和王子在一起,就忍受痛苦让巫婆把自己美丽的鱼尾巴变成了人腿,甜美的声音也被巫婆收走了。她来到了王子的身边,而王子却和邻国的一位公主结婚了。巫婆告诉她:如果刺死王子,就可以回到她自己的世界里。美人鱼没有那样做,她喊着眼泪默默的为王子祈祷,然后自己投入海中化为泡沫,结束了她一生的幸福。

我喜欢《海的女儿》,它使我懂得了生命的可贵。不管在任何事面前都要有坚强的毅力,勇敢地去面对它。在这本书里,我不仅知道了感人肺腑的美丽故事,还要学习美人鱼善良坚强的人生。在生活中,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要像美人鱼一样坚强的去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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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王梦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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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很多本书:有展现春的快乐的《笑猫日记》,夏的蓬勃的《暑假奇遇》,秋的多彩的《王梦》,冬的忧伤的《森林报》……其中令我感触非常深的要数《狼王梦》了。

《狼王梦》是一个关于狼,关于母爱,关于梦想的感人故事:母狼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了五只小狼,四只公的,一只母的,最后一只却不幸身亡了。慢慢的,母狼紫岚看着自己的孩子一天一天长大,它觉得是时候要实现自己和黑桑多年没有实现的梦想了——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生存下去,不被别人侮辱。但是现实终究是残酷的,因为自己的三个孩子都相继死去了:长子黑仔死在了凶神恶煞的金雕嘴里,二儿子蓝魂儿死在了富有心机的猎人手里,三儿子双毛却因和现在的狼王抢王位,被洛戛的一声吼叫而想起自己的小时候,让洛戛和众狼给咬死了。儿子们的相继离去,紫岚十分难过,实现当狼王的梦也更难了。自己慢慢老去,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女儿媚媚生下的小狼孙身上。

我无法想象动物们之间有多凶残,紫岚这个平凡的母亲面对生活的艰辛,面对同胞的自相残杀,它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自己,一定要让自己的孩子强大起来,现在如果不狠心,吃亏的是他们。在狼群中,自己如果不努力学习本领,生存下来都很非常困难的。为了让自己的孩子们能够更好的生存,紫岚对他们进行了魔鬼训练。

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训练小儿子双毛了,双毛很胆小,有食物也不敢上去抢。小时候的心理阴影很重。但是紫岚常常怂恿媚媚去戏弄和侮辱双毛。一次,媚媚抓到了一只青蛙,让双毛在火辣的太阳底下踩着它,既不可以让它逃走,也不可以把它踩死。因为是夏天,炽热的阳光差点把双毛的毛给烧焦掉。长时间的魔鬼训练,终于激怒了双毛的野心,在母狼紫岚的支持下,他去与现在的狼王洛戛决一死战,但是双毛最终还是因为自己的优柔寡断战死在洛戛手上。

读到这里,我十分惊讶和疑惑,这可是紫岚的亲骨肉哦,怎么能下的去这个狠心呢?可是我又一想,也许这就是母爱的另一种体现,为了使它们强大起来,更好的生存,紫岚别无选择。现实生活中也是一样的,父母为了让我们在以后的日子里变得强大,能够在当今这个现实残酷的社会上更好的生存,不断教育、鼓励我们,有的时候甚至会骂、打我们,但这何常不是种爱。

爱是无私的、是温暖的、是可以让一个人重振精神,继续努力奋斗的,世界上是因为有别样的爱,才会变得更加充实。不管父母给你什么样的爱,都记得和他们说一声:“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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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中外名人故事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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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假期里,我认真读完了《中外名人故事》这本书。读过书后让我感慨万千,这里面的每一个名人都在历史上留下了丰功伟绩。他们能取得如此成绩,并不代表他们从小就是天才,他们是比别人流下更多的汗水才取得如此成就。

例如孙中山先生,他从小认识到清政府的腐败落后,就发奋图强的学习近代文化知识,学习拯救祖国,拯救人民的思想。可是,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几经波折,最终以武昌起义的成功解放了旧中国,开创了共和时代。

孙中山先生家里虽然贫穷,但他没有气馁,而是树立了远大的理想,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我也有我的理想,我的理想是当一名美术老师,为了这个理想,我要好好学习,努力读书,多观察,多动手,用心感受生活。相信在我的努力下,我一定会实现我心中的愿望。

评语:这一篇文章的结构简洁合理,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很深刻,明白了“从小就应该树立远大的理想。”小作者把读与议联系紧密,语言虽然并不华丽,但却极为准确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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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童话故事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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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的儿童读物有很多,其中《格林童话》是我最爱看的一本书。虽然已经看了十几遍,可是里面充满趣味的故事还是深深吸引着我。这个暑假我又读了一遍,那些寓意深刻的故事,不仅带给我欢乐,更让我获得很多启发和教育。

《格林童话》里有一篇《小红帽》,讲述了一个快乐的小女孩—小红帽,离开妈妈去外婆家送糕点探望生病的外婆,半路上遇见了大灰狼。她并不认识它,忘记了妈妈的忠告,就轻易把外婆生病的事情,和住的地方都告诉了大灰狼。结果大灰狼骗取了外婆的信任,又迷惑小红帽,把她们都吃掉了。幸亏有个猎人经过这里,及时救出了她们。

单纯善良的小红帽轻易相信了陌生人的话,险些送命。生活中,老师和妈妈也经常提醒我们不要跟陌生人说话,《小红帽》这个故事,让我记住了这个道理。这个故事还提醒我,小孩子不仅要听家长的话,而且遇事要多动脑筋,对于陌生环境和陌生人的哄骗要提高警惕。读《格林童话》真开心,它使我开阔了眼界,也让我从中汲取到了宝贵的生活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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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和书的故事:居里夫人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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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居里夫人,你一定不陌生吧。她和她的丈夫皮埃尔·居里是钋和镭的母亲和父亲,他们两个都是杰出的科学家,为人类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镭,虽然不是人类发现的第一种放射性元素,但是它却是放射最强的元素。利用这种放射性,人们可以有效地用来治疗癌症,为现代医学带来了福音。在巴黎这种利用镭的放射性进行治疗的方法就被称为“居里疗法”。镭元素的发现开创了原子能时代的新纪元,对整个人类的历史意义重大。

居里夫人的故乡是在波兰,因此,她把新元素钋命名成polonium,就是为了纪念自己的祖国波兰(poland).

居里夫妇一生都没有什么荣华富贵,过着清贫的日子。居里夫人的丈夫皮埃尔·居里生前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拥有一间设备齐全、环境合格,并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实验室,但是这个愿望直到他死时都没能实现。于是居里夫人决定实现丈夫的心愿——她要建议座自己的实验室。不久以后,她向巴黎当局提出了要建立镭学研究所的申请。但是索尔本大学没有建设研究所的计划,对居里夫人的这项提议他们一直犹豫不决。后来索尔本大学和巴斯德研究院经过协商,双方各承担40万法郎,共同建立研究院。这个研究院建立在一条为了纪念皮埃尔·居里而修建的路——皮埃尔·居里路上。研究院的名字叫做:镭研究院——居里楼。

居里夫人是一个热爱帮助别人的人。1914年6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当时,x光设备并不普及,而且会使用这项技术的医生也非常少,严重影响了外科手术的准确性,并且延误了宝贵的抢救时间。但大夫们毫无办法,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个生命从眼前消失。如何解决x光设备匮乏的问题?居里夫人决定利用自己的知识来亲手制造这种设备,因为她曾经做过有关于x射线的演讲,清楚这种设备的原理。因为战地医院是随着战况不断变动的,所以这些x光设备也需要随之而动。居里夫人便将它们装备到汽车上,再配上一小台发电机、一些必要的照相器材,哪里有需要就开往哪里。这样,一个小小的战地汽车医院就应运而生了。人们都亲切地称它为“居里夫人车队”。车上除了需要一名医生,一名助手,还需要一名司机。当时人员紧缺,居里夫人很快就学会了开车。谁也不会想到,一辆汽车司机是一位年近半百的女人,而且她还是一位曾两次获得诺贝尔奖的居里夫人。

虽然居里夫人的童年是艰苦的,但是她为世界做出的贡献却是巨大的。我向这位镭之母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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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生命的故事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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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几本书,其中有一本是《生命故事》。

这本书是维吉尼亚·李·伯顿创作的,她是美国作家、儿童书籍绘图画家,她在这本书上花费了八年心血。这本书的出版产生了很大的反响,被人们称为“华彩丽章的生命诗篇”。

这本书以五幕剧的形式,讲述了地球上生命进化发展的故事。打开书页,一幅幅生动画面的呈现,一段段优美文字的解说,帮我们穿越时空,走过了古生代、中生代、新生代、全新世,走进了延续到今天的全新世,帮我们去感知在那些时代里的各种鲜活的生命。从一个个大时代的演变,到人类出现的几代人的经历,再到人们经历的季节的转换、月日的更替、时日的变化,使我们有一种身在其中的感觉,感受到“我”、“我们”的存在。“春天的……草在变绿,温柔的小雨催开早春的花朵。……羊儿们欢快地啃着新鲜的嫩草。……小溪边,青蛙们在唱歌,唱着春天的歌。”生命的鲜活,美好的生命舞台,无处不在、无时不存。

一路走来,给我感触最深的是:生命不管是坚强,还是脆弱,世界万物的生命都有存在的理由。只要是生命,都应该视为可贵,得到尊重!同时,我也理解了什么叫“适者生存”的道理。三叶虫、恐龙等物种的灭绝,虽然因素很多,但最主要的应该是环境的改变、生物链的断绝。

这使我联想到我们人类。我们人类在现在看来好像是无比的强势,对动物能大开杀戒,对植被能滥采滥伐,而这不就是在破坏生物链吗?这不就是在蔑视生命吗?这样下去,到头来也将毁灭我们人类自己!

“生命的故事像一出永不谢幕的戏剧,常变,常新,永远令人欣悦和惊奇。”我想,我们应该适应不断变化的自然环境,注意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生态,让我们人类扮演主角,在常变中能够常新,永不谢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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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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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母深受丧子之痛,而用自己的乳汁哺乳了一只小羊,千辛万苦的把它抚养大,而它自己却惨遭同胞唾弃,并被残忍的饿狼吃的只剩下一堆白骨。此时,小羊已长成一只高大帅气的公羊。母狼乌云飞怕小羊被狼群吃掉,在它一次次的警告下,他看着把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狼后,依依不舍得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它多次和小黑角赶走狼豺虎豹,给羊群解难,却遭来头羊麻花角的嫉妒,在一群饿狼中,被麻花角推下去,成了饿狼的美餐。它的羊头却永远立在神羊峰顶。

用这本书作者的话来说,流火云的生命就犹如一束礼花,划破宁静的夜空,闪耀着璀璨的光芒,虽然稍纵即逝,只是短暂的辉煌,却也让生活有了亮色,让芸芸众生看到了新的希望。

一只吃狼奶长大的羊,身体里有一半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它的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又从小受到狼的文化熏陶,精神世界有一些少许狼的影子。这只羊既有本来的温婉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似羊非羊,似狼非狼,半羊半狼,概而言之,这就是英雄羊。

由羊我想到了人,人何尝不也是这样,有的人牺牲自己,拯救别;但人不是全善的,也有恶人,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把别人推下坑,让他人当替罪羊,背自己的黑锅。我们要像这只羊——流火云学习,学习他的品质,学习她为他人牺牲的品质,这种品质,很难做到,和容易篡改,一念之差,就可使人坠落深谷。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也都会遇到各种挫折,迫害、误解和嫉妒。但是我们应该用正义的力量来赢得尊重,信赖和友谊,当我们赢得了这三种东西,你就会发现,这世界有所改变。

虽然结局比较悲壮,流火云以悲剧的形式结束了生命。但是我们的人生不一样,我们要去用有限的生命去做不让自己后悔,有意义的事情。如果可以做到,世界会将会多么的美好。

读完这本书,我感触颇深,觉得现实社会中要多有像这本书中的主人公的人就好了,它不顾安危,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别人的安全。但现在也不迟啊,让我们每个人从现在起都有颗善良的心,不要有坏的思想,那我们的这个社会大家庭就真是一个和谐而稳定的大家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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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彼得与狼的哲理故事

全文共 1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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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清晨,彼得打开大门,走进屋前的大牧场。他的好朋友小鸟在树梢上叽叽喳喳地欢叫着:"这里多么宁静!"一只鸭子摇摇摆摆地走过来,因为彼得忘了关门,它高兴极了,决定趁些机会到牧场中的深水池中游个痛快。小鸟看见鸭子,就飞到鸭子旁边的草地上,摆出一副鄙夷的样子说:"你连飞都不会,也能算是鸟吗?"鸭子不甘示弱的说:"你连游泳都不会,才不能算是鸟呢。"说着,鸭子就扑通一声跳进了池塘。鸭子不停地游啊游,小鸟也在池塘边不停地跳啊跳。他们互不服气,争吵不休。

突然,彼得在草丛中发现一只猫。猫蹑手蹑脚地爬着穿过草地。它轻轻地对自己说:"小鸟这家伙正忙着和鸭子争吵,趁这机会我可以抓到他。"它一面想,一面悄悄地溜到了小鸟后面。"喂!当心!"彼得叫了起来,小鸟"嗖"地一声飞上了树枝。鸭子见了很生气,对着猫愤怒的嘎嘎在叫。猫绕着树转了一圈,心里暗暗捉摸:该不该爬上去呢?恐怕还没爬到,小鸟就飞走了。这时候,爷爷出来了,他看见彼得跑进了牧场,非常生气,大声嚷道:"这里是个危险的地方,万一有从森林中跑出来那可不得了。"彼得毫不在乎爷爷的警告,因为象他那样的少先队员是什么都不怕的。爷爷气呼呼地拉住彼得的手,将他拖进大屋子里,还加了一把大锁。

彼得才离开不久,果然从树林里钻出了一只大灰狼。猫一眼看到了,吓得马上爬到了树上。鸭子吓得嘎嘎直叫,惊慌失措的竟从池塘里跳了出来。它拼命地跑啊跑,大灰狼在后面不停的追啊追,最后,大灰狼终于抓住了鸭子,一口将它吞进了肚子。现在猫蹲在树枝上,小鸟在树枝的另一端,远远地离开猫。狼在树下转来转去,用贪婪的眼睛望着它们。彼得在门缝里注视着外面发生的一切,他一点都不感到害怕。他跑进屋子,找到了一根结实的绳子。随后,急急忙忙地爬上了高高的围墙,顺着伸进围墙的树枝爬上了大树,对停在树梢上的小鸟轻轻地叫道:"飞下去,到狼的头顶上转圈圈……不过要小心,别让他抓住。"小鸟差不多飞得翅膀都要碰到狼的脑袋了。狼气得左右扑腾。看,小鸟怎样激怒了大灰狼。看,大灰狼双怎样白费力气的想抓住小鸟。小鸟太机灵了,大灰狼气呼呼地直喘气,一点办法也没有。彼得做了一个绳套,小心翼翼地放下树去,一下子套住了狼的尾巴,然后死死地用力拉紧。狼感到自己被套住了,发疯般地乱蹦乱跳,拼命挣扎。但彼得已经将绳子的头牢牢地拴在大树上。狼越是挣扎,绳索勒得越是紧。这时候,几个猎人循着狼的足迹从森林里走出来,他们一面走,一面开枪。

彼得在树上大声的叫喊:"别开枪!小鸟和我已经把狼抓住了。请帮助我们把它送到动物园去吧。"现在,请想象凯旋的队伍吧。领头在前面的是彼得,后边是押着大灰狼的猎人。爷爷和猫走在最后。爷爷摇着头说:"抓住了,这很不错。但假如彼得没有把狼抓住,那可真是不得了。"在大伙头顶上盘旋起舞的小鸟,快活地叫道"我们多神气。彼得和我多友好。大家来看我们抓住了什么!"这时候,如果你仔细听一下,还能听到鸭子在狼肚子里发出的嘎嘎叫声。那是因为狼吞得太性急,鸭子在狼肚子里还活着呐。

这样大家都非常开心!赞美彼得:一个勇敢聪明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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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驯鹿和狼人生哲理故事

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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驯鹿和之间存在着一种非常独特的关系,它们在同一个地方出生,又一同奔跑在自然环境极为恶劣的旷野上。

大多数时候,它们相安无事地在同一个地方活动,狼不骚扰鹿群,驯鹿也不害怕狼。

在这看似和平安闲的时候,狼会突然向鹿群发动袭击。

驯鹿惊愕而迅速地逃窜,同时又聚成一群以确保安全。

狼群早已盯准了目标,在这追和逃的游戏里,会有一只狼冷不防地从斜刺里窜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破一只驯鹿的腿。

游戏结束了,没有一只驯鹿牺牲,狼也没有得到一点食物。

第二天,同样的一幕再次上演,依然从斜刺里冲出一只狼,依然抓伤那只已经受伤的驯鹿。

每次都是不同的狼从不同的地方窜出来做猎手,攻击的却只是那一只鹿。可怜的驯鹿旧伤未愈又添新伤,逐渐丧失大量的血和力气,更为严重的是它逐渐丧失了反抗的意志。当它越来越虚弱,已不会对狼构成威胁时,狼便群起而攻之,美美地饱餐一顿。

其实,狼是无法对驯鹿构成威胁的,因为身材高大的驯鹿可以一蹄把身材矮小的狼踢死或踢伤,可为什么到最后驯鹿却成了狼的腹中之食呢?

狼是绝顶聪明的,它一次次抓伤同一只驯鹿,让那只驯鹿一次次被失败击得信心全无,到最后它完全崩溃了,已忘了自己其实是个强者,忘了自己还有反抗的能力。当狼群攻击它时,它已没有勇气奋力一搏了。

真正打败驯鹿的是它自己,它的敌人不是凶残的狼,而是自己脆弱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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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和小羊的故事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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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炎热的夏天,一只小羊走到小溪边去喝水。真该小羊倒霉,一只饿恰巧跑到那儿去觅食。饿狼暗中盯着小羊,一心想把它弄到手。

可是为了要做得冠冕堂皇,狼对小羊吆喝道:“你这个小东西,竟敢如此无理!居然敢用你的臭鼻子和脏嘴,把我的饮水搅得浑浊不堪。你犯下了如此滔天罪行,我应该把你那傻脑袋摘下来!”

“请狼大王息怒,容我斗胆报告,我是在离开大王100步的下游喝水。怎能搅浑大王的饮水,致使大王如此生气!”

“照你这么说来,是我在撒谎!你这下流东西!我还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蛮横不讲理的人。哦,我记起来了,前年夏天,也是在这里,你还骂过我。伙计,这我可永远忘不了!”

“请饶了我吧!确实是你弄错了。我现在还未满周岁。”不幸的小羊答道。

“那么,准是你的哥哥。”

“大王,我没有哥哥。”

“哦,那就一定是你的亲戚。总而言之,你们以及保护你们的猎狗和牧人,个个对我怀有敌意,老是想谋害我,一旦找到机会就想害死我。为了这些,我今天一定跟你彻底算清!”

“可我并没欠你什么?”

“少废话!你的话我己听够了,我再没工夫来与你辩论和罗列你的罪行了。小畜生!你最大的罪就是我肚子饿了,要把你吃掉!”

狼一说完,就把小羊拖进阴森森的树林深处去了。

点评:

通过阅读狼和小羊的寓言故事我们知道了,坏人总是会找各种理由来当作犯罪的借口,面对坏人我们应该以我们的智慧去和坏人做斗争。跟坏人解释是完全无法令自己脱离危险的,各位小朋友们如果遇到了像狼这样的坏人一定不要试图跟他们解释和戳穿他们哦,因为那样只会让他们恼羞成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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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东汉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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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合起书本,《东汉故事》的最后一章被我看完了,虽然再不情愿拿起它,但我的大脑里却全是东汉故事。

整本书中,我最喜欢《投笔从戎》和《官逼民反》。

《投笔从戎》主要讲了班彪的儿子班固不好读书,说:“大丈夫应当像张骞那样到塞外去立功,而不是在这里写文章”,于是,他把笔一丢,就投军去了。他被人派到塞外立了很多功。从这个故事中我发现,男人的思想和女人的思想不同,男人总想立功,而女人只想着学习,男女不同,思维也不同。

《官逼民反》主要讲汉灵帝为了吃、喝、玩、乐不停的花钱,国库的钱花得差不多了,于是听了大臣们的坏主意,开始卖官位,有钱人买了官就搜刮民脂民膏,老百姓实在活不下去了,就开始造反,张角、张梁、张宝带领的军队头顶要包一块黄巾,所以称他们为“黄巾军”,虽然他们很勇猛,但是官兵们太多最终还是失败了,可天下已被地主豪强们闹得四分五裂,形成了割据局面。到了公元220年,东汉亡于魏。魏、蜀、吴各有皇帝,各立朝廷,正式分成了三国。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历史上的朝代分分合合,久合必分,分久必合,中华历史五千年,单单一个汉朝还要分东汉西汉,历史上的名人更是数不胜数,文人思想更是百花争鸣,孔子、孟子、老子……,所以我觉得以后要好好学习历史,保留下中国古代的传统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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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狼妈妈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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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好朋友推荐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我的妈妈》。看到书名便感觉奇怪,难道她的妈妈是狼吗?再看封面,小女孩与狼满含泪水深情对望,她们之间一定发生了很多故事。怀着种种好奇,我迫不及待开启了这本书的阅读之旅。

“过马路的时候,我埋着头只顾往前奔。突然,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冲我飞驶过来,他那黑色的车轮好大好大,似乎可以把我碾得粉碎。就在那一刹那,我的身体感受到一股巨大的冲击力,猛地被推到了一边。倒在地上的一瞬间,我听见越野车声嘶力竭的刹车声,还有‘砰’的一声巨响。我知道出大事了!我迅速爬起来,不顾一切冲过去--‘妈妈’。”看到这里我哭得稀里哗啦,“妈妈”为了救“我”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后来“妈妈”担心“我”于是变成了一只白狼守在“我”身边照顾“我”、关心“我”……

读到这里,我的眼前不禁浮现出妈妈的身影,我和她之间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故事但是平平凡凡的小事中却饱含着妈妈对我的浓浓的爱意……

不擅长做饭的妈妈从同事那里学到了做早餐的新招——煎饼馃子。端上桌后我一尝立刻皱起眉头嚷嚷:“妈,你做的煎饼馃子要把牙咯下来了。”“有那么夸张吗?我尝尝。”妈妈拿起一咬,自己也笑了:“还真是很硬啊!”“我不吃了,走了啊!”我抹抹嘴拿起书包飞奔出门。

第二天天还不亮,我起来上厕所,看到厨房里亮着灯,朦朦胧胧推门一看原来是妈妈在忙碌着。“妈,深更半夜的你忙什么呢?”我一边努力睁着打架的眼皮一边问。“昨天你嫌我做的煎饼馃子难吃,我又问了一下同事原来用热水和面才软,你快去再睡一会吧,起来就可以吃上正宗的煎饼馃子了!”我睡眼惺忪地看了一下表5:30,躺回床上却再也睡不着,听着厨房里窸窸窣窣的声音,我的心却汹涌澎湃。以前的早饭是奶奶给我做,现在奶奶年纪大了,妈妈便每天早起为我做饭,尽管有时做得不好吃但她一直在努力,向同事请教、从网上学习、买食谱跟着做……而我却时常气她和她顶嘴,我为自己的不懂事深深自责。

起床后妈妈一脸尴尬地端出劳动成果“你尝尝,我觉得还是没有成功。”眼泪禁不住流下来,我低下头抓起煎饼馃子大口大口地嚼起来,与眼泪一起咽到肚子里。妈妈在一旁用期盼的眼神望着我问:“味道怎么样?”“嗯嗯,进步很大!”妈妈笑了:“我知道不好吃,你就是在安慰我,傻闺女。”吃完饭背上书包回头看到正在收拾碗筷的老妈,鼓起勇气说:“谢谢你,妈妈。”不好意思看她的反应,我逃似地跑向学校。

每天都在享受父母给予我的爱,我也想回报爱。有段时间我迷恋上了美食,打算让爸妈也尝尝我的手艺。说干就干!不会做难的那就煎个牛排吧!锅中倒油,然后学着妈妈的样子翻煎,煎好后撒料装盘,小西红柿一切两半摆在牛排周围,再在牛排上点缀一颗香菜,一盘“孔雀开屏”大功告成,不禁为自己这么完美的作品拍手叫绝。爸妈回家后发现这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公主竟为他们准备了晚饭,而且还是如此高大上,他们禁不住一个劲夸赞:“闺女,你简直就是个烹饪天才!”我也毫不谦虚地应承:“那是当然了。”笑声荡满整间屋子。

“共谁争岁月,赢得鬓边丝。”岁月就这样悄然而逝,妈妈的鬓边也慢慢爬上白发,但是无论时光如何变化,在我心中她依然是最美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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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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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撒哈拉故事》这本书刚搬来教室的时候,我紧紧对书的名字有所兴趣。而当我看到这含有浓重风情的封面时,内心不紧感到抵触,我未免太过以貌取书了。当看到书的内容时,我绝对是这样想的,我被这本书有所磨损,封面脏脏的漂流深深吸引了。

三毛朴实而不加雕琢的语言,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无一不深刻吸引着我。讲实在的,三毛所描写的事情十分新奇,新奇到让人觉得是在编造,但真实而仔细的描写又让人打消了这种思考。

书中记叙的苛西与三毛的爱情贯穿了整本书,从刚开始的“沙漠中的饭店”,“结婚记”中的恩爱,“死果”中苛西的担忧,……他们的性格很像,一样勇敢,喜欢探索,善良,苛西却更加理性,三毛更加豁达。不仅是爱情,对于人性的批判也无不贯穿全文,最令我惋惜的便是黑奴与沙伊达。人类的控制与压迫欲望,嫉妒与偏见的丑恶嘴脸被无线放大,而黑奴与沙伊达便是一切的承受者,明明善良又温柔。礼貌而文明,却被一些思想落后,自以为文明的人所批判令人气愤又寒心。

从这本书中,我可以学习到三毛那种乐观豪放的性格。对谁都留有怜悯的善良,也可以从中反思自己如同撒哈拉威一样的无知和自私。还能感受到撒哈拉独特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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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成语故事精选读后感

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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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故事》是我们小学六年级时学校的一本课外书,虽是本课外书,但绝不比语文教科书逊色,资料不仅仅十分搞笑,而且能学到许多成语。

在这本书中,每个成语都有一个小故事,并且其语言十分通俗易懂。不像《成语字典》里那样深奥,让人摸不着头绪。就拿“老马识途”来说吧!其中有一段是这样的:“天渐渐地暗下来了,刺骨的寒风吹得士兵们瑟瑟发抖,像点火取暖,但是带去的火种,早已被风吹灭了。好不容易把队伍聚拢在一齐,挨到天亮,查看人马,已零散不全了,而且,个个士气沮丧,情绪低落。管仲觉得在这样下去,会有全军覆没的危险,急忙传令,赶紧寻找出路,但是走来走去,总是走不出迷路,大家都慌张恐惧到了极点”这短短的一段话生动形象地写出了齐军的处地,几乎陷入了绝境中。

还有,在“自食其果”中:“这是丘浚手里正好拿着一根拐杖,一气之下,就在和尚头上重重地敲打了几下,说道:‘照你这么说,打你就是爱你,不打你倒是不爱你了,所以我只好打你了,请你原谅吧!’”这段话中的每一个字都充分体现出了那和尚的自作自受。

再来便是故事下方的来源和释义了。有些类似于词典中的来源,是古文,如果你对古文兴趣的话,能够多留意一下这部分。释义则是整个故事的精华,也就是成语的意思。这一处的资料十分容易让人读懂,并且捉住了整个成语的中心思想。不至于跟字典似的,让人不愿意看,即使看了也不必须完全明白。

总而言之,《成语故事》是小学生学习和记成语的好帮手,他从某种好处上来说,已经不能算是一本书了,它是我们小学生在学习上的一位亲密战友,若是没了它,学习成语便成了一件极其枯燥的事情。在那里,请大家允许我说一句话:成语故事的确是一本好书,如果你是小学生的话,那么绝对值得你一看!喜不喜欢,你看了以后便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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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的故事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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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嗷”一声害怕的吼叫回荡在森林上空,一只飞快地跑着,脚下就像着了火似的,一边跑还一边往回看看。到底是什么让他这么害怕呢?原来在他后面,猎人,猎狗和他一样飞奔着,将枪口对准了狼。狼的眼睛里满是恐惧。

狼跑着跑着,看到前面有只猫——消息通巴斯特,坐在树前面,仰望星空,一副悠闲自得的样子。狼赶忙凑上去,上气不接下气的问:“猫老弟,你看,后面的号角声、犬吠声多么可怕啊!你快帮我想想,这附近有没有心地善良的农户,肯收留我,不然,我就死在枪口下了!”猫思索了一会儿:“你可以去找约翰,他可善良了,经常收留一些流浪的小猫小狗。”“啊?不行。”狼失望的摇了摇头,“我去年吃了他们家的一只小羊羔,他看见我就来气,巴不得我死呢!”猫的眼睛一亮:“杰克的心地也蛮善良的,他还经常给我东西吃呢!”狼绝望的摇了摇头:“不可以!前几天,我吓唬了他们的鸭群,害得他那一天没捡到鸭蛋,还,还弄丢了他,他的两只母,母鸭!”猫托着下巴,绞尽脑汁的回想,终于想到了,他兴奋地对狼说:“你快去找斯捷潘吧,他或许肯收留你呢!”狼沮丧地说:“哦,是这样,我曾经偷过他家的黄油面包,他从此就看都不看我一眼了,看到我都怒目而视!”“啊?”猫显得很惊讶。

杂乱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犬吠也更加恐怖了,狼急的直跺地,猫急中生智,对狼说:“你快去找安娜吧!她是一个慈眉善目的妇人,你求求她,她一定会收留你的,快呀,快去!”狼的皮毛失去了光泽,大尾巴耷拉下来,眼睛也暗淡下来:“我没希望了!我叼走过她家的小羊羔,她从此对我很冷淡,肯定不愿收留我!我怎么办呀!”……

猫看着眼前这狼,没有了同情,只有蔑视:“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今天落得如此下场,就是自作自受!如若你平时不这样,对大家都鼎力相助的话,大家都会帮你的!”猎人已经近在咫尺了,猫说完了这番话,扬长而去。

只剩下狼呆呆的站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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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王梦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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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叫做《王梦》,他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书。

书中主要讲述了黑桑想当狼王和紫兰一起想推翻旧狼王,可惜黑桑在傍晚时陪同黑猪丧失了生命。后来,紫岚生了四只可爱的狼仔,分别是叫作:黑仔、蓝魂、双毛和媚媚。紫岚为了完成黑桑的梦想,把希望寄托在了黑仔身上,黑仔过于勇敢,在有一晚上时被一只金雕叼走并吃掉了;智商又一次的把梦想寄托在了蓝魂身上,他过于自信,结果死在了猎人的陷阱里;他有一次的把希望寄托在双毛身上,结果不幸被狼吃了。为了一定要完成黑桑的遗愿,他把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的身上,想要媚媚的狼仔完成他的梦想。不久后,妹妹和卡鲁鲁生了五只狼崽,紫岚为了保住狼崽同金雕坠入悬崖,可惜他看不到狼仔们成为狼王了。

读完这本书后,不仅让我学习到了母爱,还让我学习到了道理。它告诉我们:只要我们心中有理想,有决心,不管遇到多大挫折,多大困难,都应勇敢的面对,去实现梦想。正如老师经常说的一句话:只要你肯努力,肯付出,上帝一定不会让你白费的,总有一天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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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戴小桥全传》长篇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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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看了《戴小桥全传》这部优秀的文学作品以后,我被作者梅子涵教授塑造的一群生动形象的低年级小男孩所深深地吸引住了,这些小男生怎么这么像我呢?!

他们每一天都过得特别开心,每一天都有天才的灵感——踢足球派个特务;上课卖玫瑰花;放学回家把别人的书包背走了;喝汤像个土匪,结果警察来捉了……我觉得戴小桥是个无忧无虑的小学生,我从他的学习生活中体会到了自由和快乐。

我也是一名三年级的小男生,我和戴小桥一样活泼顽皮,拎汤桶比火箭还快,狂奔起来比疯牛还快,脸皮比城墙还厚,玩得让老师同学四处寻找……当然我也有很多优点:跑步很快、跳远很远、很喜欢看书、上课总是举手……

我要好好学习,长大了做一名作家写好多好多的书,让全世界的人们都知道绍兴有一个叫王骏杰的淘气小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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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没有尾巴的狼读后感

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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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尾巴》是作家杨红樱写的一部童话故事。在猎人的小木屋里,秃尾巴狼发现了一条美丽的狐狸尾巴,于是狼的身上就有了一条尾巴,从此不在叫狼,改叫狼狐。狼在狐狸尾巴的挑唆下,胡作非为,干了许多坏事,也遭到了许多报应。狼发现狐狸尾巴没有给自己带来快乐,反而使他的罪恶感日益加重。狼最终舍弃了美丽的尾巴,回到田野,开始了他的新生活。

是生活教育了这只没有尾巴的狼,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丧失良知比失去一条尾巴更可怕。

觉得知错改错,还算不晚,现在是不怕有错,就怕不改过。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这只没有尾巴的狼已经知道了错误,那就应该原谅他了。

因此,我们应该像秃尾狼一样及时发现错误,并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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