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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国公主小说免费阅读(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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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小说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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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一首大气磅礴,气势宏伟的赞歌拉开了三国的序幕。《三国演义》是我百看不厌的一部名著,它不仅让我了解了许多惊险曲折的故事,还让我认识了不少个性鲜明的英雄。

小说《三国演义》,以东汉末年灵武帝中平元年到晋武帝司马炎这一历史时期为背景,讲述了从黄巾之乱开始,到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再到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三分天下,直至三国统一归晋的故事。故事中英雄云集:关云长温酒斩华雄,赵子龙大战长坂坡,张翼德力拒当阳桥,勇马超兴兵复仇,黄汉升力劈夏侯渊……这是何等的意气风发!何等的豪情万丈!几百个人物形象,在罗贯中的笔下,都是那么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在《三国演义》的人物中,我最欣赏的要数诸葛亮了。他通天文,知地理,不管别人有什么阴谋诡计都瞒不了他,他还能利用自然环境的变化来完成用兵之计,简直聪明赛神仙啊!当然,在书中机智聪明不止诸葛亮一个,比如吴国的大都督周瑜也是很有计谋的。

可是读完《草船借箭》,我才知道,聪明才智固然重要,但更需要你有一颗宽宏大量的心。由于诸葛亮才华横溢,料事如神,使周瑜非常嫉恨,他把诸葛亮看作是东吴一患,要找个借口害死他。于是周瑜便让诸葛亮在三天之内造出十万支箭,要完不成,就按军法处死诸葛亮。

读到这里,我真替诸葛亮捏了一把汗。但诸葛亮却胸有成竹,凭着他的智慧和机智,在三天之内向曹操“借”了十万多支箭,完成了他的任务,把周瑜气得哑口无言。不过最让我佩服的,并非是诸葛亮凭着神机妙算,“借”来了十万支箭,而是诸葛亮看穿了周瑜想害他,却没有生气。他反而以大局为重,继续与吴国合作,最后才打败了实力强大的曹操,赢得了赤壁之战。试想,如果诸葛亮也心生怨气,与周瑜缠斗,那战役的结果,怕是要改写了呢。

《三国演义》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蕴藏了许多做人的智慧与道理,值得一读再读。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勤奋和努力。成为一个能像诸葛亮一样博学多才,聪明能干,又心胸宽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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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阅读第1章

全文共 12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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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六年,我们保中女子中学的排球队一行八人,由教练老文康率领,到泰国集训。我在芭提雅第一次看到面包树,树高三十多公尺,会开出雄花和雌花。雌花的形状象一颗圆形的钮扣,它会渐渐长大,最后长成像人头一样的大小,外表粗糙,里面塞满了像生面包一样的果肉。将这种果实烤来吃,味道跟烤面包非常相似。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我是一个既想要面包,也想要爱情的女人

八六年,我读中七。我和朱迪之、沈光蕙是在中二那一年加入排球队的,我们被球队那套红白间条制服迷死了!而且五十岁的老文康教练在学校非常有势力,他喜欢挑选样貌娟好的女孩加入排球队。当时能够成为排球队队员,是一份荣誉。

跟我们同时加入球队的,有韦丽丽、乐姬、宋小绵、叶青荷和刘欣平。韦丽丽是一个例外--她长得不漂亮,健硕黝黑,头发干硬浓密卷曲,活脱脱象一块茶饼。中二那年她已经身高五尺七寸,后来更增到五尺十一寸,她那两条腿,粗壮得象两只象拔。她是天生的球员,老文康找不到拒绝她的理由。

乐姬是校花。她的确美得令人目眩,尤其穿起排球裤,那两条粉雕玉琢的美腿,真叫人妒忌!也许因此,她对人很冷漠。

我叫程韵。

在保中七年,我们没有见过什么好男人。连最需要体力的排球队教练,都已经五十岁,其他男教师,更是不堪入目。

朱迪之比我早熟。她喜欢学校泳池新来的救生员邓初发,他有八块腹肌和一身古铜色皮肤,二十岁,听说从南丫岛出来。

为了亲近他,迪之天天放学后都拉着我陪她去游泳。

为了吸引邓初发的注意力,迪之买了一件非常暴露的泳衣。穿上那件泳衣,会让人看到乳沟--如果主人胸部丰满的话。可惜,读中二的迪之,才十四岁,还未发育,穿上那件泳衣后,我只看到她胸前的一排肋骨。那个时候,我们几个女孩都是平胸的,除了韦丽丽。她发育得早,身高五尺七寸,曲线也比较突出,她又不戴胸围,打球的时候,一双乳房晃动得很厉害。我猜想她不大喜欢自己的乳房,所以常常驼背。我和迪之、光蕙、小绵、青荷、欣平私底下讨论过一次,我们不希望乳房太大,那会妨碍我们打球。

到了冬天,学校泳池暂时关闭,邓初发放寒假。我不用再陪迪之在乍暖还寒的十月底游泳,暗暗叫好。迪之虽然有点失落,却很快复原。少女的暗恋,可以是很漫长的。

那个寒假,发生了一件大事。宋小绵在上英文课时,第一次月经来了。她把浅蓝色的校服弄得一片血红,尴尬得大哭起来。她们说,她第一次就来这么多,有点不正常。第一次通常只来很少量。这件事很快传开,小绵尴尬得两天没有上课。

「我希望我的月经不要那么快来。每个月有几天都要在两腿间夹着一块东西,很麻烦!」我说。

「听说月经来了,就开始发育。」迪之倒是渴望这一天,一旦发育,她便名正言顺恋爱。

终於,来了!

迪之在上历史课的时候,发觉自己的第一次月事来了,乍惊还喜地告诉我。当天正是星期三,放学后要到排球队练习,迪之到总务处借了卫生巾,又大又厚,非常不自在。我暗里庆幸自己的麻烦还没有到。怎知道在更衣室沐浴时,我的第一次月事也来了。

「程韵来月经啦!」迪之在更衣室高呼。我难堪死了!迪之常说,我们是在同一天成为女人的。也许因为这个缘故,后来我们曾经误会对方,也能够和好如初。

我和迪之住在同一条街,父母都不大理我们。月事第一次来的晚上,我们一起去买生平第一包卫生巾。那时是一九八一年,超级市场不及现在普遍,买卫生巾要到药房。药房里都是男人,有些女人很大方地叫出卫生巾的牌子,但我鼓不起勇气向一个男人要卫生巾,迪之也是。那天晚上,我们在药房附近徘徊了两个多小时,药房差不多要关门了,我们才硬着头皮进去买卫生巾。由于「飘然」卫生巾的电视广告卖得最多,我们选了「飘然」。后来,又轮到沈光蕙。到暑假前,青荷、欣平、乐姬都有月事。这时,韦丽丽才告诉我们:

「我小学六年级已来了!」

我们目瞪口呆,小学六年级就来?真是难以想象!

听说现在的女孩子,六年级来月经并不稀奇。有些女孩十二岁已经有性生活。我们十四岁才有月经的这一代,也许因此比她们保守,仍执迷于与爱并存的性。

后来,我和迪之都有勇气自己去买卫生巾。许多许多年后,迪之还可以叫男朋友去替她买卫生巾。但,我不会。我看不起肯替我买卫生巾的男人。

朱迪之说得对,女孩子的第一次月事来了,身体便开始发育。每次练习结束后,我们躲在体育馆的更衣室里,讨论大家的发育情况。

「我将来一定是平胸的,我妈妈也是平胸的。」小绵有点无奈。

「我喜欢平胸!平胸有性格,穿衣服好看。」青荷说。

青荷是富家女,住在跑马地,父亲是建筑商。她的家有两层高,单单是那个平台,也比我们的体育馆大。她是家中幺女,两个姐姐在美国读书,父母最疼她。我们参观过她的衣柜,衣服多得不得了,全是连卡佛的(是一九八一年的连卡佛!)。如果拥有这几个衣柜的衣服,我也愿意平胸。

「平胸有什么好?」沈光蕙揶揄她。

光蕙对青荷一直有点妒忌。青荷家里的女佣每天中午由司机驾着酒红色的平治送午饭来给她,我和迪之时常老实不客气要吃青荷的午餐,只有光蕙从来不吃。

刘欣平家里也有女佣,但气派就不及青荷了。欣平的母亲余惠珠是学校的中文老师,父亲是政府医院的医生,家住天后庙道。

那时候,我不知道,我们虽然是好同学,却有很大的距离。光蕙不喜欢青荷,也许是她对这种距离,比我敏感。数年前,有一个男人追她,人不错,她就是不喜欢。后来我才知道,他住在屯门。对她来说,嫁去屯门太不光彩,最低限度,也要嫁入跑马地!

宋小绵长得比较瘦小,八百多度近视,除了打排球时显得非常勇猛,其余时间都很斯文。

她父母在西营盆经营一间云吞面店。

小绵的父母都很沉默,尤其她母亲,是个很干净骨子的女人。她很会为儿女安排生活和朋友。我看得出她最喜欢小绵跟青荷和欣平来往,她很想把自己的女儿推向上层社会。

韦丽丽住在铜锣湾,我上过她的家多次。一次,她母亲刚好回来,我简直不相信那是她的母亲。韦丽丽的母亲长得年轻漂亮,衣着摩登,她有一头浓密的曲发,丽丽的头发也是遗传自她,但丽丽的象一块茶饼,她却象芭比娃娃。她和丽丽同样拥有高佻身段,笑容灿烂迷人。

我从来没有见过丽丽的父亲。怎么说呢?她的家,当时是连一点男人的痕迹都没有的。没有父母亲合照,没有全家福,没有男人拖鞋。浴室里,也没有属于男人的东西。

夏天来了,泳池开放,邓初发也回来了。朱迪之再次穿起那件性感的泳衣,已不是露出一排肋骨,而是露出深陷的乳沟。

我不明白迪之为什么会看上邓初发,他不过泳术很出色而已,而且据说是两届渡海泳冠鍕。

「他的蝶式游得很好。」迪之说。

「喜欢一个男人,就因为他的蝶式游得好?」我惊叹。

「就是这么简单,爱情何需太复杂呢?」迪之说。

「我认为爱情应该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我说。

「程韵,你将来要爱上什么男人?」迪之问我。

「我不知道,总之不是一个只是蝶泳游得好的男人,也不是去参加渡海泳,跟垃圾和粪便一起游泳的傻瓜。」

「我知道邓初发打算参加下个月举行的渡海泳。」迪之说,「我准备跟他一起参加,这是一个接近他的好机会。」

「二十五公尺你都力有不逮,还说渡海泳?」

「我已经决定了!我们一起参加。」

「我才不要!要渡海,我不会坐渡海小轮吗?」

「那我自己去!」

朱迪之果然说服邓初发带她去参加渡海泳。

比赛在浅水湾举行,真的有许多傻瓜参加,迪之跟在邓初发后面,不时向我们招手,还借故拉着邓初发的手。

比赛开始,邓初发首先带出,迪之努力地前进,我们高声为她打气。想不到迪之为了一个男人,可以置生死于度外。海里的人太多,大家又戴着同一款式的泳帽,很快便不见了迪之的踪影。海里突然有人呼救,救生艇上的救生员立即跳下水救起一个女子,好象是迪之。

被救起来的女子真是迪之,她不是遇溺,她是给一只大水母炸伤了整个臀部!她被救生员送上岸时,伏在担架上,痛苦地哭叫。

邓初发仍在海里,迪之被送去医院,医生替她涂了药膏,说没有大碍。她要伏在病床上跟我们说话。

「你这次真的是为爱情牺牲!」我说。

「邓初发不见得也喜欢你,我看你别再一厢情愿了。」光蕙劝她。

「我的屁股会不会有疤痕?」她忧心。

「邓初发不会介意吧?」我揶揄她。

「朱迪之,你没事吧!」邓初发捧着奖杯冲入病房,他看来很着急。

「我伤得很重。」迪之装出一副痛苦的表情,没想到她演技精湛。

「我来背你。」邓初发把奖杯交给迪之。

「你拿了冠鍕?」迪之问他。

邓初发点头:「送给你。」

迪之伏在邓初发背上,温柔地说:「谢谢你!」

迪之和邓初发就这样相恋,二十一岁的邓初发,原来也是初恋,恋爱在保中女中,是一项禁忌。训导主任王燕是一个脸上长胡子的中年女子,三十六岁还未嫁,她对中学生谈恋爱,深恶痛绝。每天放学时间,她会站在学校大门监视,不准男孩子来接女生放学。

如果她知道邓初发和保中的女生谈恋爱,一定毫不犹豫立即把他辞退,并肯定会在早会时向全校公告这件事,痛心疾首,义正辞严地告诉我们,恋爱是洪水猛兽。再以她个人为例,她就是一直放弃许多恋爱机会,才有今天的成就。我们一直怀疑,这些机会是否确曾出现。

这件事也不能让教练老文康知道,他一直细心挑选学校里最出色的女生加入排球队。她们样貌娟好,成绩中上,玉洁冰清,如果有一个队员,十四岁开始谈恋爱,且跟学校泳池的年青救生员恋爱,他肯定会大发雷霆。保中女排,是他的。

我一直也觉得,迪之不象保中女生,她完全不是那种气质的人。保中女生忠心、勤奋、合群、听话、任由摆布,是很好的追随者,决不是领导人。迪之有主见,不甘被摆布,也不肯追随。当然,我也不象保中学生,我不合群,也不肯乖乖听话,老文康曾说:「程韵,我真不知道将来有什么工作适合你!」

后来,我才知道,是恋爱。

邓初发把迪之霸占了,从前是我和迪之、光蕙三人行,如今只剩下我和光蕙两个人,一个海滩或一个泳池,才有一个救生员,她一个人便等于一个海滩。

我不是看不起邓初发,只是我常常觉得,一个男人,选择去做救生员,是否比较懒惰呢?

「他不过暂时做救生员。」迪之说,「他最大的理想是成为香港游泳代表队,参加奥运。」

「参加奥运?他廿一岁,是不是老了一点?」我说。

我不是故意瞧不起邓初发,那时,我也不可能理解,一个男人总会为自己的不济找出许多藉口,我只是觉得,他霸占了我的迪之,所以不喜欢他。

多个月后的一天,迪之兴高采烈跑来告诉我:「邓初发不做救生员了!」

邓初发有一个朋友在湾仔经营一间体育用品公司,找他到店里帮忙。

「好呀!以后买球鞋有半价。」我说。

暑假后,邓初发离开保中。我们买球衣和球鞋,果然也有半价优待。星期日不用上课,迪之会到店里帮忙,俨然是老板娘。

那时,我以为她会一直跟邓初发在一起,他们看来很幸福。后来,我才知道,迪之不是一个想安定的女人,幸福不是她追求的目标,也许当时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中五和预科的那一批球员,相继因为升学离开,老文康决定集中训练我们。当然,我们也知道,老文康的所谓训练,不会十分严格,他自己都五十三岁,才没有那么多精力训练我们。集中训练的意思,是学期结束前,在我们当中挑选两位正、副队长。

能当上保中女排队长,自然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我们这批人之中,以韦丽丽的球技最好,但韦丽丽肯定不会被选为队长,因为她长得不漂亮。

剩下来的,只有我、迪之、光蕙、青荷、乐姬。乐姬的技术,在这两年间进步了很多,而且她长得这么漂亮,我们都担心她会当选。她是那种一旦让她做了皇后,她便会排除异己的人。最想当选的,是光蕙,她时常希望能用一些事情证明自己,尤其向叶青荷证明。

那一年,中国女排拿了世界杯女排冠鍕,香港掀起一片女排热。我们都各有偶像,韦丽丽的偶像是郎平。我和迪之、光蕙的偶像是周晓兰,她是最漂亮的一个。那时,我已经明白,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中五这个学期开始后的第一次排球队练习,老文康向大家宣布他已决定由沈光蕙和我出任正、副队长。迪之、小绵、青荷、欣平、丽丽都热烈鼓掌,我注意到乐姬眼里充满妒意。她就是那种女孩子,以为她这么漂亮,不应该失去任何东西。

老文康选光蕙的原因,我很明白。光蕙的球技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差。她这个人比较有组织能力,比较理智。但,我猜想最重要的,是老文康喜欢光蕙这种类型的女孩子。她并非很漂亮,却是娴淑的小家碧玉,脸蛋圆嘟嘟,腰肢也浑圆,象个听话的小媳妇。

老文康的小儿子和我们差不多年纪,他常常想找个小媳妇。我们常常这样取笑光蕙。光蕙也喜欢老文康,她最崇拜他。

至于我,我不崇拜老文康,也不听话。老文康选我,是某一程度的修理。

会考到了,我们应付得很轻松,还可以每星期回去练习一次排球。

放榜那天,成绩最好的,是青荷,她拿了七个a ,我也有四个a。老文康请我们吃了一顿潮州菜作奖励,那时,我觉得他很疼我们。直至中七,我才发现他并非我想象那样。

预科第二年上学期的一个下午,我本来约好光蕙一起去找老文康商谈订造新球衣的事,临时不见了光蕙,我唯有先去找老文康。敲门敲了很久也没有人应门,我以为他不在,掉头走了一段路,回头竟看见光蕙从他的房间走出来。光蕙和我在走廊上看见对方,她没有跟我说话,从另一边离开。我把这件事告诉迪之。

「你是说教练他--不会吧!他都五十五岁了!而且,他那么正直。」迪之说。

「我也这样想,也许光蕙有心事要向老文康倾诉吧!她一向崇拜他。」我说。

这件事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光蕙也若无其事地跟我们一起玩。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们相约在湾仔一间清吧喝咖啡,光蕙也来了。

「老文康喜欢我。」光蕙告诉我们。

「我知道!他很疼你。」我说。

「不!不是这样。他……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但不是男女之情那么世俗,是爱情,是一种升华了的爱情,他爱我,我也爱他。」光蕙甜蜜地说。

我和迪之都吓呆了。

「你跟老文康搞师生恋?」我有点难以置信。

「可以这样说。」光蕙说。

「但,但老文康已经五十五岁,你……你才十九岁,也比你大三十六年!他可以当你的爷爷!」迪之说。

「年龄不是问题。」光蕙说。

「你怎知道他爱你?」我说。

光蕙说:「你们要发誓不告诉别人,他吻了我。那天,在他的办公室里,他说,我不久便要离开保中了,他想吻我一下,我点头,我以为他会吻我的额头,但他吻我的嘴唇,接着,他吻我的胸部。」

「什么?你和他做这种事?」迪之吃惊地望着光蕙。

「什么这种事,我们没有做过什么。」光蕙说。

「还说没有什么?你们接吻!」我说。

「你们接着又怎样?」迪之问她。

「他脱去我的校服,抱着我很久。」光蕙说。

我真的很吃惊,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男女之情并不涉及肉体。

「迪之,我想问你,一个男人是不是喜欢一个女人才会吻她的。」光蕙问迪之。

「应该是的。但,光蕙,你和老文康是不正常的。我真是不敢相信,他会跟你做这种事,你是他的学生呀!他最小的儿子年纪也比你大。」

光蕙说:「迪之,爱不是这样的,我不计较他的年龄和背景,我觉得我和他之间,象父亲和女儿,他吻我,也是象父亲吻女儿。」

「父亲怎会吻女儿的胸部!」迪之说。

「所以我和他的爱情,象父女,也象男女。」

「怪不得那天我看见你从他的房间走出来。」我说。

「你们要发誓,不告诉任何一个人。」光蕙说。

当时的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迪之会比我清楚,她和邓初发一起五年了,光蕙把事情说出来,是想听听迪之的看法。

那一夜,我们喝咖啡直到凌晨,光蕙比蜜糖还要甜,她觉得自己正在开始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

当老文康再次在我们面前,义正辞严,痛心疾首地批评如今的学生不懂得尊师重道,我有点鄙视他,由他来说「尊师重道」?

我和迪之的看法一致,老文康和光蕙之间,绝对不是什么父女之爱,师生之恋,而是男女之情。

一天,我和迪之一起下课,迪之对我说:「我问过邓初发,他说一个男人吻一个女孩子的胸部,绝对不会没有企图。」

「什么?你把事情告诉邓初发?你答应过光蕙不告诉任何人的。」

「怕什么!邓初发又不是外人,况且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那你该告诉光蕙,别再跟老文康继续下去。」

「程韵,你到底懂不懂?一个女人决定要爱一个男人的话,谁也没法拦住她!」迪之说。

「这就是爱情?」我说。

「直到目前为止,我比你了解爱情。」

是的,那时的我,凭什么跟迪之争论爱情呢?她有五年恋爱经验,而我,什么都没有。对于爱情,我只有幻想,而且因为看小说看得多,以为爱情都是玉洁冰清的。

「对于男女之间的事,直到目前为止,我也比你清楚。」迪之接着说。她脸上露出一种骄傲的神色,以示我不必跟她争辩。

这却令我狐疑:「什么男女之间的事?你跟邓初发……」

迪之尴尬地回答我:「没什么,别乱猜!」

很惭愧,那时的我,以为男人和女人恋爱,是不会跑到床上去的。我在当时也告诉自己,光蕙的想法也许是对的,她和老文康的爱情,超脱、浪漫而痛苦。一个垂暮之年的男人,爱上一个如花朵盛开的少女,是一个悲伤故事。世上并非只得一种爱情。

迪之跟邓初发是一双令人艳羡的小情侣,而光蕙和老文康的秘密,不为人知,剩下我,可以全心全意应付a-level 。a-level结束以后,我们便可能各散东西。光蕙最不舍得老文康,因为这个缘故,她向大家提议举行最后一次集训。

青荷、丽丽、小绵、欣平都赞成,连一向漠不关心的乐姬也同意。

地点选了邻近的泰国芭提雅,因为旅费比较廉宜,又是热带地方,有点艰苦训练的味道。集训当然不能缺少老文康。除了青荷和欣平已经去过美国迪士尼乐园,我们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出门,家人都来送机,我又看到丽丽漂亮的母亲。光蕙的家人没有来,我想是她叫他们不要来,她不想他们看到老文康。但,老文康的妻子来了。

老文康的妻子穿了一套朴实的套装,薄施脂粉,可是,站在我们之中,她显得太老了,即使她比老文康年轻,也已经五十开外。那时,我觉得老真是罪恶。现在,我觉得认为老是罪恶,才真是罪恶。

老文康的妻子,外表贤良淑德,可是,我留意到她的目光闪烁不定,她不断打量我们八个女孩子,她花了较多时间留意乐姬,她是最漂亮的。她并没有把光蕙放在眼里。妻子是最聪敏的,她了解她丈夫,了解老男人可能受不住少女的诱惑。但,妻子也是最愚昧的,她错认了目标。

飞机抵达芭提雅,我们住在一间拥有海滩的酒店,开始为期七天的集训。我和迪之同住一间房。

集训的第二天晚上,光蕙拿着一瓶白葡萄酒来到我和迪之的房间。

「我想去老文康的房间找他。」

「你找他有话说吗?」迪之问她。

「我快要离开他了,我要把我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他。」

「你想和他睡?」迪之骇然。

我吓了一跳。

「我不会后悔的,这就是爱情。」光蕙笑着说。

「你跟他睡了又怎样?他已婚,比你大三十六年,他不会跟你结婚的,你别傻。」迪之说。

「我不需要有将来。」光蕙拿起三只酒杯,倒出三杯酒,要我们为她的爱情举杯,真是一件荒谬的事。

「如果是朋友,该让我做我想做的事!」

「好!我跟你干杯!」迪之站起来。

「程韵,你也来!」迪之把我从床上拉起来。

我们三个人举杯,光蕙把酒干了,我还是头一次喝葡萄酒。光蕙放下酒杯,我们不知说什么好,她微笑离开房间。

「我觉得我们好像送光蕙去死。」我跟迪之说。

「我们是成人了,自己喜欢做什么都可以!」

我觉得这件事很荒谬,我从没想过我竟举杯为一个处女饯行。再回来时,她已变成女人。我的心无法平伏,跟迪之把馀下的白葡萄酒干了,昏昏沉沉地入梦。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光蕙睡在我和迪之中间。

「你跟老文康已经--」我问她。

「我们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老文康他不想?」

「我不知道,我们躺在床上,大家都脱了衣服,但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光蕙,他太老了。」迪之笑得很蛊惑。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光蕙说。

「将来你会明白的,我头很痛,让我睡吧。」迪之闭上眼睛。

那一刻,我觉得老文康是个好人,在最后关头,他不忍夺去一个少女的贞操,光蕙也这样想。

后来,我们都有经验了,才明白老文康那天晚上,是无能为力,并非怜惜她。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男人。光蕙日后不肯承认受骗,是她无法接受自己被这样一个男人骗倒。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在芭堤雅的最后一天,我们大伙儿在海滩吃露天晚餐。我仔细地重新研究老文康。他已经五十五岁了,染过的头发这几天给海水漂得褪色,露出原本花白的颜色。脸上久经日晒,堆满皱纹,腰间挂着两堆多馀的赘肉,脸孔一贯地严肃,可是我已经不怕他了,因为我知道他和光蕙的事。光蕙爱上一个那么老的男人,真是难以想象。而老男人在我们中间,显得很快乐,他要在掉落衰老的黑洞前,抓住一个青春的躯体。

那一夜,我们一起唱歌、跳舞。迪之带来了林正平的新歌,那首《没法忘记你》是讲一对男女分手的,听得最感动的,是光蕙。

我举杯说:「友谊永固。」

在歌声中,我与七年的中学生活分手。

回到香港不久,a-level 放榜,我中文和历史拿了a,报读港大中文系。光蕙的成绩不大理想,只能报读理工,都是给老文康累的。但,迪之的成绩令我很意外,她统统不及格。

「再考一次吧!」我说。

「不!不想再考一次,没意思。」迪之说。

其实如果迪之在那几年没有谈恋爱,她的成绩应该不至于那样差,又是给男人累的。

「恭喜你,程韵,你是大学生。光蕙,你也好,理工很难考入呢。」迪之说。

我和光蕙都不懂说什么好。

乐姬也报了港大。丽丽读师范,她想做体育教师。小绵的成绩也是差强人意,她报读护士课程。欣平去英国升学,青荷的成绩最好,但她们一家人要移民美国。

迪之决定工作,她进入乐音唱片公司当秘书。乐音当时是一间中等规模的公司,歌星不多,但每个人都有知名度,也很有特色。乐音的皇牌正是红透半边天的林正平。我们听他的《没法忘记你》听得如痴如醉。

迪之每天都向我报告,她那天遇上哪一位歌星。对于这份工作,她兴致勃勃,使我稍为安心。某一天,终于让她认识林正平。

「他真人跟上镜一样迷人,还跟我聊天呢,一点架子也没有。」迪之兴奋地告诉我,她好象给林正平迷住了。

「听说他是同性恋的。」我说。

「别人诬蔑他罢了!听公司里的人说,他有一个十年的女朋友,只是对方一直不曝光。」

一个月后,林正平在红勘体育馆开演唱会,迪之替我们拿到前面的座位。演唱会完了,还有本事带我和光蕙到后台跟林正平合照。在林正平的休息室里,我看到一个没有化妆的女人默默替他整理服装,那个大概就是他背后的女人,那个女人毫不起眼,要配林正平,她还差很远。不过漂亮的女子也许无法忍受那种委屈。

一天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半途,她的传呼机响起,她覆了电话回来。

「林正平传呼我!」迪之笑得相当甜蜜,林正平竟然在晚上传呼她,证实她是个十分有魅力的女孩子。

「他找你干什么?」

「他说刚刚录完音,问我有没有时间跟他喝杯茶。」

「他找你喝茶?」我觉得事情不简单。

「或者……或者他喜欢我,他女朋友这么丑!」迪之似乎准备接受追求。

「结帐吧,林正平现在来接我。」

我目送迪之坐上林正平的保时捷绝尘而去。她已经离开邓初发很远了。可怜的救生员。

深夜,我接到迪之的电话。

「我们在浅水湾漫步,他还牵着我的手呢!」迪之兴奋地告诉我。

「那邓初发怎么办?」

「我告诉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韵,我越来越发觉,一个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爱情。」

「但邓初发是你的初恋。」

「他是我第一个情人,因此即使我离开他,也不欠他什么,我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女人喜欢把自己的贞操当成礼物送给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认,她和邓初发有肉体关系,而且发生在相恋半年之后。她一直没有告诉我,是因为我没有男朋友,我不会了解。

「你快点找个男朋友,你便会明白,男人爱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当时的我,突然有一种很滑稽的想法,二十岁的我,仍然是处女,着实有点难堪。

「你喜欢邓初发,还是林正平?」我问她。

「我不知道……」

当她答不知道,她跟邓初发的爱情已成过去。一个救生员,即使后来是一间体育用品公司的小股东,凭什么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较量?迪之的虚荣,我完全明白。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开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个清晨,迪之告诉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儿?」我问她。

「在他的保时捷上。」

迪之决定跟邓初发分手,不断逃避他。

邓初发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楼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交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终于忍无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掴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还手吗?」我问迪之。

「没有,我要他欠我。他掴了我一巴掌,我对他,连仅馀的感情都没有了。」

两天后一个晚上,邓初发请我吃饭。

我在餐厅见到他的时候,他很沮丧。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谁?」

「你不要在这个时候逼她。让她冷静一下,也许她会回到你身边。」

「不会了!她不会回来了!我掴了她一巴掌!」邓初发惨笑。

一个有八块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来,爱情把他的尊严夺走。

他掏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给我。

「我写了一封信给迪之,你看看。」邓初发把信递给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动你,便能感动迪之。」

「迪之比我铁石心肠。」

我开始阅读他的情信。虽然他那么难过,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写得十分差,字体丑得象小学生不在话下,文笔又差劲,共有十三个错字,还想去感动一个女人?我不敢抬头看他,我怕我会忍不住发笑。他该多读点书。

「怎样?」他问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东西来称赞他:「你的感情很真挚。」

「你可不可以替我写一封,我知道我写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写情信。

「我不能代你写,我不想欺骗迪之。」

邓初发捉着我双手:「我求求你,帮我这一次。」

我觉得他太可怜,答应了他,替他写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后,送去给迪之。

三天后,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泣不成声。

「什么事?」我问她。

「我看过邓初发写给我的信,很感动。」

一封赚人热泪的情信,并不能挽回一个女人的心。邓初发却不明白。他以为我替他写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转意。迪之也太糊涂了,她跟一个男人相处五年,竟无法分辨他有没有写那封情信的才情。

邓初发的情信只能换到最后一次见面。邓初发约迪之在铜锣湾那间简陋的马来亚餐厅见面,那是他们初次约会的地方。他期望用旧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浅水湾餐厅、雅谷和卡萨布兰卡,两个人吃饭,要数千元。迪之不再喜欢那种马来亚餐厅,人不能走回头路。

「我不能再见他,我见他一次,便更加讨厌他。我宁愿留一点美好回忆。」迪之说。

当然,失败的男人,还有什么魅力?邓初发不该出来献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伤,还能赢得一点同情。

在跟迪之见面后的第二天晚上,邓初发来找我。

「谢谢你替我写情信,虽然没有什么结果,我还是想谢谢你,我决定回去南丫岛。」邓初发说。

伤心的邓初发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诺言,没有再骚扰迪之。迪之却对我说:

「我有点挂念他。」

「你不是挂念他,你是可怜他。」

因为女人先抛弃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宝座来怜悯他。邓初发正是受不住这种怜悯,所以宁愿躲起来。

「你会爱上他吗?」迪之笑着问我。

我有点愕然,她竟然怀疑我会爱上邓初发。她太自大了,她以为即使她弃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个配得起我有馀的男人。而且当时我还没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邓初发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点愤怒,想告诉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会选择邓初发,何况今天?

「跟你说笑罢了!」迪之看见我有点愠怒,拉着我的手。

当然,我知道她不是说笑,她觉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将邓初发推给我,或者将我推给邓初发。我才不会爱上一个连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

光蕙来了,刚好打破我和迪之的困局,我们三个人,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我们的未来测量师很忙吗?」光蕙在理工读屋宇管理及测量系,迪之有点妒忌光蕙可以考上大专。

「谁说的?我替学生补习呀,今天收到薪水,可以请你们吃饭。」

「不,你和程韵还在念书,这顿饭该由我来请。」迪之说。

「好,我不跟你争,你现在是林正平的女朋友啊,手头阔绰得多了。」光蕙取笑她。「听说邓初发回南丫岛去了。唉,男人都是可怜的动物。我也挂念老文康。」

「邓初发和老文康不同,老文康对你不是真的,毕业后,他没有找过你!」我说。

光蕙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我知道我说错了话。迪之伤害了我,我伤害了光蕙。

光蕙对老文康的感情很复杂,她爱他,可是也怀疑他是否欺骗自己。但怀疑他太痛苦了,到不如相信他。

「老文康对我是真是假我自己最清楚。」光蕙咬着牙说。

「那最好。」我说。

「程韵不是这个意思,她关心你。」迪之对光蕙说。

我没有表示同意。向光蕙道歉,我下不了台,我心情也不好。

「老文康寄过一张卡给我。」光蕙说。

「他说什么?」迪之问她。

「问候我,我和他,打从开始,便知道没有结果,我们相差三十六年。」光蕙说。

「林正平也有女朋友,我和他的事,不能让他女朋友知道。」迪之说。

「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很刺激,也很痛苦。」光蕙对迪之说。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使我们相聚的时光更快乐。」迪之告诉光蕙。

她们把我摒出局了!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象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迪之说。

「是的,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光蕙说。

「一对一的爱情太单调了。我和邓初发曾经有过快乐时光,我们在床上调笑、接吻,以为理所当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只是接吻,我也会血脉沸腾,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女人,一个想偷情的坏女人。」

「你现在的样子很姣!」我揶揄她。

我跟迪之一起乘车回家,电台刚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

「你留心听听,这首歌很好听!是一位新进填词人写的!」迪之说。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刷去脸上的模糊……」

林正平唱得很好,不象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肤浅的情歌。歌名叫《人间》。

迪之听得很陶醉,好象林正平单单为她一个人而唱。我有点悲伤,莫名其妙地被歌词牵动心灵。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们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动得说不出话。

「填词人是谁?」我问迪之。

「好象叫林放。」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又从电台听到那首歌,无端地伤感。那是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并不美丽。我忽然觉得,我并不怎么喜欢那地方。开课一个月,并没有找到一个跟我特别投契的人。读中文系的人,并不活泼。下课后,他们都忙着去替学生补习。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痴补习,我没有那份能耐,我会杀死那些补习老师讲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痴。我参加过两次女排的练习,那群女孩子都是高傲的波牛,技术不好,却很自信,很排外。我决定不参加。在校园里,我偶然会碰到乐姬,常常有一群男孩子包围着她,听说他们选了她做港大校花。

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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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曼娜回忆录全文阅读小说序言

全文共 10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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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来为大家叙述一个我的亲身经历。我叫曼娜,忆起往事,觉得非常有趣。我的经历大概和每个少女是一样的,希望各位读者能够从我的经历中得到些乐趣。那已是十几年以前的事了,而每当想起少女时代的这段往事,我至今都还能回味到幸福的刹那,甚至对我的少女时代产生无限留恋之心,使得我体内翻卷起一股热潮,掀起人性本能的冲动,浑身发热,血流加快。初恋时的心情我不说恐怕我们每个朋友也会知道的。那是多么的浪漫,又是多么的大胆,多么的活泼。女孩子平时是那样的斯文羞涩,她们心中的想法是没人能知道的。可一但开始恋爱,接触异性,她们就会开始不顾一切地去追寻男女之间的乐趣。甚至往往比对方还要主动百倍,平时的正经和矜持也只不过是时机的把握罢了。

我的青春随着无情的岁月已渐渐消失了,年龄一天一天的大了起来,我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两个双胞女儿,大女儿叫爱华,小女儿叫爱云。当我在怀孕期间,我丈夫病重逝去了。我生下了这两个孩子,苦熬岁月,两年后经朋友介绍又重新结了婚。虽然我现在的生活很幸福,但我现在的丈夫和我的两个爱女也时常有让我难以启齿的事情发生,使我感到一股说不出的滋味。不提这些了,还是谈我个人的事情吧。

我经常回忆那少女时代的生活,以此来丰富我的内心生活。回忆是甜蜜的,每当这时我都会感到有一股暖流袭击着我全身的每根神经,尤其是我们女人那神秘之处,使我更加怀念我少女时代的初恋生活。人生如梦,转眼百年啊。

年轻的朋友,珍惜自己的青春吧!让那甜蜜的初恋生活更加有趣,更加充实吧!切莫辜负这如梦似幻的浪漫年华,别让这人生最灿烂最短暂的一瞬,在不经意中虚度流逝!祝你们实现自己的美丽的青春梦。我的青春随着无情的岁月已渐渐消失了,年龄一天一天的大了起来,我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两个双胞女儿,大女儿叫爱华,小女儿叫爱云。当我在怀孕期间,我丈夫病重逝去了。我生下了这两个孩子,苦熬岁月,两年后经朋友介绍又重新结了婚。虽然我现在的生活很幸福,但我现在的丈夫和我的两个爱女也时常有让我难以启齿的事情发生,使我感到一股说不出的滋味。不提这些了,还是谈我个人的事情吧。

我经常回忆那少女时代的生活,以此来丰富我的内心生活。回忆是甜蜜的,每当这时我都会感到有一股暖流袭击着我全身的每根神经,尤其是我们女人那神秘之处,使我更加怀念我少女时代的初恋生活。人生如梦,转眼百年啊。

年轻的朋友,珍惜自己的青春吧!让那甜蜜的初恋生活更加有趣,更加充实吧!切莫辜负这如梦似幻的浪漫年华,别让这人生最灿烂最短暂的一瞬,在不经意中虚度流逝!祝你们实现自己的美丽的青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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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芈月传小说全文阅读及介绍

全文共 6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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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325年秋,朔风飒飒,威武的槐树也抵不住秋风的扫荡,叶落纷纷,铺陈出一地的金黄。

此时,在风中站着两个人,一个是秦惠文王嬴驷,另一个是秦相国张仪。

两人望着宫墙外的一棵老槐树发呆。

嬴驷的脸有点儿发白,这使得他脸上的棱角越发分明,阳光透过树叶,映射在他的脸上,斑驳的光线让这张年轻的脸布满了沧桑。他伸出手摸了摸颌下的胡须,淡淡地道:“你看这些落叶,满地皆是,遍目所及,尽是金黄,像不像现在的秦国?”

张仪愣了一下,他看了眼这位怀揣雄心大志的秦王,此时他的神色比任何时候都显得严肃,整张脸竟冷得像冰。张仪暗暗地打了个寒颤,一时不敢置言,只是两片薄薄的嘴唇一撇,从鼻孔里发出“哼”的一声,算是应和。

“五国攻秦,公孙衍着实厉害!”嬴驷发出一声冷笑后又道:“这满地的落叶,便如五国的甲士,把我大秦围得水泄不通啊。”

秦国自秦孝公和商鞅变法之后,励精图治,奋发图强,他们对内奖励耕种,以法治国,对外和楚联姻,与齐、韩、赵等国联盟,内修外治,国力日强,到了秦惠文王,已摘掉了“弱秦”的耻辱帽子,一跃成为列国之中的“强秦”。

特别是惠文王任公孙衍为秦国大良造之后,公孙衍率军伐魏,斩首魏军八万,迫使魏国割地求和,一举夺回了秦厉共公时被魏占据的河西之地,洗刷了百年之辱。

河西是秦国走向中原的重要门户,此门一开,秦国便有可能入主中原。然也正因如此,引起了各国的警惕。正值列国对秦虎视眈眈之时,张仪入秦,因其与公孙衍政见不合,将公孙衍排挤出秦。

公孙衍退出秦国后,回到了他的母国魏国任大将军,遂联合韩、赵、燕、中山等四国相王,欲借五国之力,攻击秦国,使秦国一下子成了众矢之的。

张仪迎着风缩了缩脖子,他似乎还有些不习惯这突来的寒流。嬴驷瞄了他一眼,这位大秦的相国由于早年游走列国,饱经风霜,虽道只是而立之年,看上去却比同龄人老了几岁,若非穿了锦衣华服,却是活脱脱一个农夫。此时缩着脖子,两手拢在袖里,那形象越发不堪。嬴驷“嘿”地笑了一声,“相国不说话,是怕了吗?”

张仪搓了搓手,讪笑道:“怕倒也未必。适才臣想了想,公孙衍的合纵之策并非牢不可破。”

嬴驷“哦”的一声,转头望着张仪道:“倒是说来听听。”

“联合诸弱国以抗强国,是为合纵,公孙衍四处奔走,联合了韩、赵、燕、中山四国,势头凶猛,表面上看来确实吓人。”张仪微微一哂,“实际上这五国之间,各怀鬼胎,即便是有了盟约,也不过是一盘散沙而已。”

嬴驷饶有兴趣地问道:“如此说来,相国已有妙计!”

张仪自信地点了点头,然后伸出四根手指头,说道:“四个字,联齐盟楚。而且只需王上再入一次洞房,此危机便可解矣!”

嬴驷闻言,越发有兴趣了,笑道:“往下说。”

张仪道:“此大乱之世,虽道是诸国并列,然唯以秦、楚、齐为最强,只要我们与楚、齐联盟,五国相王,何足惧也。”

“此计大妙!”嬴驷笑道:“秦楚早有联姻之先例,若能成此好事,可解当下之危。唔…都说楚女腰细,如风中之柳,妙是妙也,不知相国有几分把握?”

“王上只管养好身子,做新郎便是!”

翌日,张仪离秦,他这一走,走出了大秦帝国一个新的时代,引出了一位奇女子。

楚国都郢。

是日晌午,演武堂内宾客满堂,堂下的人有的跷着二郎腿,在太阳底下悠闲地喝着茶,有的则围在演武台周围,大声疾呼。

演武台上正有两人在比武,台中央的照壁之下放着一桌子的金银,敢情是比武的赌资。

战国时期,各国尚武,因此朝野上下,无不以习武为荣,民间似这种比武之事,更是随处可见,有的时候官家的一些公子哥儿也要到这种地方来一试身手,出些风头,以便将来去军中任要职。

是时,台上便有一位公子哥儿,据说还是令尹的一个什么亲戚,一身拳脚功夫十分了得,不到三五十招,就把对手打下了台。

台下买了那公子哥儿胜的人高声欢呼,兴奋得不得了。那公子哥儿听得底下阵阵欢呼,也是十分兴奋,趾高气扬地在台上走了几圈,向下面大喊:“还有谁敢上来!”

台下顿时鸦雀无声,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敢上去。

正值此时,突然有人喝了一声,走上台去。

那人体形魁梧,一脸的虬髯,上得台时,两眼一瞪,喝了声:“来吧!”便冲将上去,抡拳便打。那公子哥儿见对方若铁塔一般,一时心虚,被打得迭连后退。

这个大汉名叫魏冉,也就是后来名震战国的穰侯,在秦国称雄四十余年。不过此时他还是个小混混儿,与同母异父的姐姐芈氏相依为命。他天生神力,那手臂仿如铁制的一般,舞将起来,呼呼生风,不出十招,就把公子哥儿一脚踢下了台。

公子哥儿觉得受了奇耻大辱,起身后,一边大声咒骂,一边又上得台去。魏冉冷笑道:“还没被我揍够不成?”

“知道我是谁吗?”

“却是不知!”魏冉道:“我只知来此地把人揍倒了便能挣银子!”台下人一阵哄笑。公子哥儿气怒已极,脸上青一阵红一阵,恶狠狠地道:“我叫昭雄,乃当今令尹大人昭阳的侄子。”

魏冉“呵”的一声,笑道:“好大的来头!你可是说你是令尹大人的亲戚,我便揍你不得?我且与你说,我到这里是来挣银子的,只认银子不认人,如今你被我揍倒了,那些银子便是我的了。”说话间,便走到桌前,要去拿银子。昭雄右腿一扬,“啪”的一声踢在桌子上,金银哗啦了一地。魏冉勃然大怒,喝道:“你究竟要如何?”

昭雄道:“想在这里挣银子可没那么容易。”话落间,抡拳又打。魏冉此时也被激怒了,“打坏了你,可怨不得人!”他的力气异于常人,昭雄根本不是他的敌手,但昭雄好面子,几次被打翻在地,依然强撑起来再战,最后让魏冉一记重拳,打得飞出台外,一命呜呼。

人命关天,非同小可,在场人等都着了慌。魏冉虽说生性好武,可毕竟从未打死过人,见那昭雄吐着血沫子死了,也不由得慌了神,拾了台上的银子就想跑,却被众人堵在了里面,脱不了身。不出多久,令尹府的人赶到,魏冉被一群带刀的甲士带走了。

楚都郊外,云梦泽。

所谓云梦泽,实际上是楚地洞庭湖一带由水洼变成的沼泽地。由于这一带依山带水,适宜耕种,便居住了不少人。

是日,一群姑娘正在山上采茶,突听见山下有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跑过来,边跑边大声叫道:“出人命啦,魏冉让人抓了…”

山上的采茶姑娘均是闻言色变,当中有一位姑娘,十八九岁的样子,听了这一声喊,花容失色,扔下茶篓子,飞一般地往山下跑。

少年跑到那姑娘近前,气急败坏地说:“芈姐姐,坏了,坏了,魏哥让人抓走了!”

原来这少年每天跟在魏冉屁股后面厮混,魏冉在演武堂比武时,他就在台下观斗,魏冉被人带走后,他便跑来向芈氏报信。

芈氏听了演武堂之事后,惊叫了一声,“这死小子活腻了不成,如何就把人给打死了?”说话间便风风火火地赶去令尹府。

少年问道:“你要去做什么?”

芈氏边走边道:“去要人!”

少年知道令尹是楚国最高的官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连楚怀王也要给他几分面子,魏冉落在他的手里,无疑是凶多吉少,倘若芈氏再赶去胡闹,不过多搭一条命进去而已。想到这一层,少年急得直跺脚,“魏哥杀人了,杀的是令尹的侄儿,你拿什么去要人?”

芈氏道:“若要不回我弟,我也不回了!”

令尹府外,芈氏刚到大门口,那边正好有一辆马车停下,从车里下来一个三十岁上下的中年人,他皮肤黝黑,一脸的风尘之色,倒有几分像是刚赶集回来的农夫。不过看其穿着打扮,以及所乘的马车,异于寻常百姓,该是个什么地方的官儿。

芈氏见他走上台阶去与看门人说话,心想要是叫他一耽搁,说不定我弟的命就没了。她忙冲了上去大呼道:“这位兄弟,见令尹大人须讲个先来后到,你停车之时,我已先到此处,劳烦你等一下,让我先见了。”

那中年人上上下下打量了她一番,见其穿了身杏黄色衣衫,且是民间布坊所出的最普通的粗布料,显然是一个民女,便说:“我有军国大事在身,烦请姑娘先等一等吧。”芈氏一听,顿时就急了,说道:“国家的事就是大事,老百姓的生死便不是大事了吗?”

在战国时期,社会风气奔放自由,人与人之间虽有官民之分,却是没有森严的等级之别,这中年人被她一番抢白后,也不生气,只是笑道:“原来姑娘也有大事,那一同去见如何?”

芈氏虽寄居乡野,实是望族之后,生来七窍玲珑,眼珠子滴溜溜一转,便生出一计,心想我要是硬闯进去,未必能见到令尹,与他一同去反倒便捷了。当下微微一笑,说道:“我见你也是个斯文人,便不与你争吵,请!”

中年人道了个谢,向看门人报了名讳,叫其前去通禀。芈氏待门童进去后,把那中年人拉过一边,笑道:“原来你叫张仪,是秦国来的使者!”

“不错。”

“咱们在此相识,可算是有缘?”

张仪游走列国,凭的就是智谋和一张利嘴,他一听这姑娘口风,就知她有事相求,眼下五国围秦,他身负邦交重任,自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微哂道:“姑娘可是有求于张仪?张仪千里迢迢而来,饱经风霜,国事在身,姑娘的事还是自行解决吧。”

“你这人好没善心。”芈氏瞪了双大大的眼睛道:“当真见死不救吗?”

张仪讶然:“何人要死了?”

“我!你要是不帮我,我便一头撞死在这里,临死之前,用血在这墙上写下大大的四个字,张仪害我!”见张仪一脸惊恐,芈氏收起了激昂之色,却是突然咯咯一笑,“不瞒你说,那令尹蛮横霸道,抓了我弟,一会儿你只需带我进去,但要他们还了我弟,我马上就走,绝不会连累于你。”

张仪一来不明究竟,以为不过是小事一桩,二来实在是逃不脱纠缠,心想当是做了件好事罢了,就答应了下来。及至门童回禀,带着芈氏进了令尹府。

楚令尹昭阳是个清癯的老者,虽道形色消瘦,双目却炯炯有神,眼珠子转动间满是狡黠之光,见了张仪便要上去打招呼,芈氏怕他们一说开了便是没完没了的军国大事,抢身上去,挡在了两人之间,大声道:“两位且莫谈国事,把我的事先解决了再谈!”

昭阳不知此女是什么身份,看了张仪一眼,问道:“她是何人?”

芈氏哼的一声,“你可是有个叫昭雄的侄子?”

昭阳脸色一沉,说道:“正是!”

“你侄儿在比武时被我弟魏冉打败了,却依然胡搅蛮缠,不依不饶,结果我弟失手,不慎将其打死。虽说打死了人确实下手重了些,但事情须讲个因果,若不是你侄儿纠缠在先,自然也不会出了人命。”芈氏理直气壮地说了一通之后,把手指向张仪,继道:“他就是来为我主持公道的,你要打也好,要罚也罢,总之不能将我弟杀了抵命,不然的话,于理不公!”

张仪听完,脸色顿时就变了,他号称以一张利嘴称雄于天下,周旋于列国之间,今天倒好,话没说上一句,就摊上了人命官司。刚想要开口说话,就听见昭阳一声暴喝:“好你个泼妇啊,人都让你杀了,倒还像你占了理儿,我若是说个是非,讨个公论,却是于情不合了?”

昭阳越说越气,指着张仪说道:“还有你,你到楚国是来挑梁子的吗?”

“我…”张仪正要辩解,陡听芈氏也是一声暴喝,“我告诉你啊老头,其一,是你侄儿蛮缠在先,我弟才将其一拳打死了;其二,比武约斗,伤也罢,亡也罢,在所难免,总之,让我弟抵命,有失公允。”

昭阳虽官至令尹,但并不是个能言善辩之人,气恼之下要把张仪和芈氏两人都轰出去。

张仪忙道:“大人息怒啊,这事与张仪没什么干系,张仪是来联姻的!你要是不由分说,把我也轰了出去,可真就坏了大事了!”

昭阳虽在气头上,但仔细一想,张仪刚刚入楚,就算与芈氏一道来,也未必便是帮凶,若是就此将他赶了出去,与楚国无益。心念电转,让家丁把张仪留下,架了芈氏出去。

芈氏闹了半天,徒劳无功,眼看着就要被拖出府去,救弟无望,急中生智,就着张仪的话头接着说道:“既然是来联姻的,把我拖出去,就不怕坏了大事吗?”

昭阳怒斥道:“楚秦联姻,与你何干?”

“如何与我无干?他要联姻的人正是我!”芈氏指着张仪,信口便道:“来此之前,我们就已说好,我也答应了嫁去秦国,不然我如何会与他同道而来?”

张仪一听这话,脸色煞白,想他张仪纵横列国,无往不利,今天算是遇上克星了,她这信口一说,言之凿凿,他即便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

二、张仪论时局,楚廷斗群臣

昭阳把一张老脸憋得通红,紧蹙着一对白眉,伸出干瘦的食指颤抖地指着张仪,抖了两下嘴,被气得硬是没说出话来。他觉得此事岂止是自己受了奇耻大辱,连楚国也一同受辱了。侄儿被杀,张仪上门问罪,是没把他令尹放在眼里;明知那疯丫头是凶手之姐姐,张仪却还暗中与之联姻,莫说他这个令尹不知此事,连楚王也一并儿蒙在鼓里,这是没把楚国放在眼里。故昭阳认定,张仪此行名为邦交,实为宣战。

昭阳跺脚低吼道:“秦国虽强,但楚国也非欺软怕硬之辈,你要宣战,何须这般辱我!来人啊,把他们给我轰出去!”

张仪和芈氏两人被一帮家丁轰出了令尹府,这样的事情在张仪的邦交史上实属首次。然叫人赶也好骂也罢,都是小事,他游走列国,阅尽人事,不会将这放在心上,眼下让他操心的是,五国围秦,倘若楚国也从中插一脚,六国大军挥师函谷关,秦国就真的危在旦夕了。

想到此处,张仪恨不得将那芈氏生吞活剥了。可是沉下心来仔细一想,那昭阳并非心胸豁达之人,事到如今,就算再进去辩解,也可能会越描越黑,无济于事。思忖间,看了旁边的芈氏两眼,心想此女野蛮泼辣,与大家闺秀截然不同,我王见惯了文弱温柔的女人,对那些名门闺秀未必会放在眼里,说不得此等野性十足的丫头反而会勾起其一时的涉猎之心,若果然如此的话,也算是歪打正着了。

张仪想到此处,暗地里把牙一咬,下了个决心,索性将错就错,把这疯丫头接去秦国,反正人并非这丫头所杀,昭阳还能不依不饶不成?眼下最关键的是去说通楚王,只要楚王那里不追究,此事便算是成功了。

思忖间,看了芈氏一眼,若有所思。芈氏情知闯了大祸,而且适才听昭阳的语气,似真有开战的意思,此时见张仪那眼神怪怪的,不由得缩了缩身子道:“你想怎样?”

张仪沉着脸问道:“你真想去秦国?”

芈氏一听这话,便知张仪不会拿她泄愤,心里的底气也就上来了,说道:“只要能救出我弟,何去何从,悉听尊便。”

“你须知道,适才你闯下了弥天大祸,倘若两国真的开战,便会有成千上万的将士战死沙场,无数的百姓流离失所,那样的场面你可愿看到?”张仪的这番话,把芈氏吓得花容失色,那双大眼睛里竟似有泪光在闪烁。张仪见状暗笑,又道:“要想止息两国之兵戈,救出你弟,须依我一件事,不然的话,莫说救不出你弟,便是你也会成为千古罪人!”

芈氏忙不迭地点头,殷切地看着张仪往下说。

张仪望了眼令尹府,说道:“等会儿你就跪在令尹府外,负荆请罪,若非令尹大人放了你弟,不然你就别起来。”

芈氏愕然道:“若是他不放了我弟,难不成我要永远跪在他家门前?”

张仪道:“我这便去见楚王,只要说通了楚王,可教你弟无忧也。”

“可有把握?”芈氏紧张地问道。

张仪不置可否,说道:“你只管去跪在令尹府外,把昭阳阻在府内,不叫他出门便是。”

事实上张仪也没有把握,对他来说,与楚联姻本是小事一桩,轻而易举之事,可如今与人命官司纠缠在一起,而且死的还是令尹的侄子,万一楚怀王与令尹一个鼻孔出气,非要让魏冉抵命,那么秦楚联姻之事也就泡汤了。

芈氏无奈,在一家客栈讨要了两根柴枝,插于后背,便走到令尹府前跪了下来。一时迎来路人围观,芈氏却道:“非我有罪,乃因家弟与令尹大人的侄儿赌斗,家弟不慎失手,打死了他家侄儿,奈何令尹大人要杀家弟抵罪,这才在门前负荆谢罪。”如此一来,众人七嘴八舌地说将开来,围观之众越来越多。

楚王宫内,两班文武赫然在列,楚怀王端坐王位之上,待张仪参拜之后,也没见他有什么动作,只不冷不热地说了句免礼,便没了任何话语,整个楚廷也是鸦雀无声,氛围显得有些怪异。

这是张仪首次面见楚王,却是并不陌生。作为杰出的纵横家,对列国的那些主要人物他是了然于胸的,楚怀王的形象与他之前想象的相差无几,肥头大耳,白白胖胖,若非穿着国君的衣服,走到大街上,十有九人会认为这是位唯利是图的富商,一个贪字分明写在脸上。因此,即便是面对此时这种怪异的氛围,张仪也并不为意,提了一口气大声道:“张仪此行,乃为秦楚两国联姻而来,不知楚王看了国书后,意下如何?”

“呵!”楚王怪笑一声,阴阳怪气地道:“联姻吗?你是来挑衅的吧?”

“此话差矣!”张仪一听这语气,便知昭阳虽没到,却已然有人将令尹府发生之事告知楚王,当下淡淡一笑道:“敢问楚王,若为挑衅,秦国可会派一国之相来做此事?若为宣战,一纸战书足矣,何须千里迢迢赶来杀人?”

楚王“嘿”的一声,虽没接话,但语气显然少了些许敌意。张仪亢声道:“大王该知眼下公孙衍挑唆五国,合围秦国之事吧?”

“知道又如何?”楚怀王不由然接了话头。

“这便是了。秦国不傻,张仪自问也并非毫无头脑之辈,在五国围秦之际,张仪千里赶来,挑衅楚国,与秦何益?恐是再痴傻之人也断然做不出此等荒唐之事。”张仪两手一拱道:“张仪此行,诚心与楚结盟,天地可鉴!”

“哈哈…”楚怀王陡然仰天长笑,直笑得泪水都出来了。

张仪眉头一沉,问道:“大王因何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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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如懿传小说阅读第6章_景仁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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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九月己亥,上即位于太和殿,以明年为乾隆元年。

——《清史稿高宗本纪》

寿康宫里静悄悄的。太妃们哭了许多日也尽累了,所有的昔年情意恩宠,随着泪水,也都殆尽了。余下的日子,也是活在富贵影里,然后那是数得清的富贵,望不尽的深宫离离,寂寞孤清。

前朝嫔妃们所住的寿康宫,安静得如同活死人墓一般。哪怕是才十几二十岁的先帝遗妃们,也被尘埃覆没了,再没有了一丝活气。

落在偌大的紫禁城内廷外西路的寿康宫,是不同于鲜活的东西六宫的,那是另一重天地,也是住着皇帝的女人们,也是帐帷流苏溢彩,阑干金粉红漆,宫闱里也垂着密密织就的云锦,提到手中沉甸甸绵密密的,照样是上贡的最好锦缎,最最吉祥如意的图案。但那锦缎不是欢喜天地,人月两圆,不是满心期许,空闱等待,而是断了的指望,死了的念想,枯萎尽了的时光,连最顾影自怜的凄清月光,都不稀罕透入半分。

福姑姑端了一盘剥好的柚子进来。才打了帘子进来,便觉得寿康宫内阴暗狭小,不比往日宫内的高大敞亮,连幽幽的檀香在袅袅散开,也觉得这里幽闭,未等散尽就消失了。加上先帝新丧,里头的布置也暗沉沉的只有七八成新,心下便忍不住发酸。她见太后盘腿坐在榻上,碰了一卷书出神,少不得忍了气闷,换了一脸笑容道:“福建进贡的柚子,酸甜凉润,又能去燥火,太后吃着正好。”

太后淡淡笑道:“难为你了,费这么大力气剥了,哀家又吃不上几口。”

福姑姑笑道:“能吃几口也算是这柚子的福气了。”

太后捏了捏手臂,福姑姑会意,立刻上前替她捶着肩膀,轻声道:“今日皇上在太和殿登基,您在大典上陪着,也是累了一天了。不如早点安置,好好歇息。”

太后摸了摸自己的脸颊,“也是,一下子就成了太后了。皇帝登基,哀家的心思也定了。今日看着皇帝似模似样,大典上一丝不错,哀家真是欣慰。只是倒也不觉得困,想是日短夜长,这长夜漫漫的,有的睡呢。”

福姑姑见她如此神色,打量着狭小的正殿,欲言又止,“太后能安心就好,这些日子是委屈了。”

“委屈?”太后取了一片柚子拈在手中,“这片柚子若是被随意扔了出去,那才叫委屈,现在你拿了斗彩蝶纹盘装着它,已经有了安身的地方,怎么还叫委屈?”

福姑姑垂着脸站着,虽是一脸恭顺,却也未免染上了担忧之色,“太后,这柚子原该装在太后所用的斗彩凤纹盘里的,现在将就在这里,一切未能顾全,只能暂时用太妃们用的蝶纹盘将就,可不是委屈了?”

太后将柚子含在嘴里,慢慢吃了,方凝眸道:“福珈,哀家问你,这里是什么地方?”

福姑姑脸上忧色更重,更兼了几分愤愤不平之色,“这儿是寿康宫,太妃太嫔们居住的地方。正经您该住的慈宁宫,又轩亮又富丽,胜过这儿百倍。”

太后脸上一丝笑纹也没有,“是了。太妃太嫔们住的地方,用的是自然是太妃们该用的东西。”

福姑姑听到这一句,不觉抬高了声音,“太后!”太后轻轻“唔”一声,微微抬了抬眼皮,目光清和如平静无澜的古井,“什么?”

福姑姑浑身一凛,恰巧见鎏金蟠花烛台上的烛火被风带得扑了一扑,忙伸手护住,又取了小银剪子剪下一段焦黑蜷曲的烛芯,方才敢回话:“奴婢失言了,太后恕罪。”

太后平静地睁眸,伸手抚着紫檀小桌上暗绿金线绣的团花纹桌锦,淡淡道:“你跟了哀家多年,自然没有什么失言不失言的地方。只是哀家问你,历来后宫的女人熬到太后这个位子的,是凭着什么福气?”

福姑姑低缓了声音,沉吟着小心道:“这福气,不是诞育了新帝,就是先帝的皇后。”

太后的轻叹幽深而低回,如帘外西风,默然穿过暮气渐深的宫阙重重,“福珈,哀家并不是皇帝的亲生额娘,也从未被先帝册封为皇后。哀家所有的福气,不过是有幸抚育了皇帝而已。哀家这个被册封的太后,名不正言不顺,皇帝要不把哀家放在心上,哀家也是没有办法。”

福姑姑眉心一沉,正色道:“先帝在时,就宣称皇上是太后娘娘您亲生的,皇上不认您,难道还要回热河行宫找出宫女李金桂的骨骸奉为太后吗?也不怕天下人诟病?何况先帝虽有皇后,但后来那几年形同虚设,六宫之事全由太后打理。您殚精竭虑,扶着他登上九五至尊的位子,这个太后您若是名不正言不顺,还能有谁?”

太后徐徐抚着手上白银嵌翡翠粒团寿护甲,“这些话就是名正言顺了。可是皇帝心里是不是这么想,是不是念着哀家的抚育之恩,那就难说了。”

福姑姑问:“内务府也来请了好几回了,说慈宁宫已经收拾好了,请您挪宫。可您的意思……”

太后微微一笑,“挪宫总是要挪的,可是得皇帝自己想着,不能哀家嘴里说出来。所以皇帝一日不来请哀家挪宫到慈宁宫。只是内务府请,哀家也懒得动。”

福姑姑皱了皱眉,踌躇道:“先帝驾崩,皇上刚登基,外头的事千头万绪,皇上已经两日没来请安了。哪怕是来了,皇上要不提,难道咱们就僵在这儿?”

太后伸手用护甲挑了挑烛台上垂下的猩红烛泪,“皇帝宫里头的人虽不多,但从潜邸里一个个熬上来的,哪一个不是人精儿似的。总有一个聪明伶俐的,比别人警醒的,知道怎么去做了。哀家没有亲生儿子当皇帝,没有正室的身份,若是再连皇帝的孝心尊重、后宫的权柄一并没有了,那才是什么都没有了。”

新帝登基,青樱也是极欢喜。初到潜邸为新妇的日子,她是有些抱屈的,因为毕竟不是先帝最爱的儿子。然而她却也感激,感激她的夫君拉她出了是非之地。相处的时日久了,她也渐渐发现,她的夫君虽然谨慎小心,但却极有抱负与才华,更具耐心。一点一点地熬着,如冒尖的春笋,渐渐为先帝所注意,渐渐得到先帝的器重。他的努力不是白费的,终于有了今朝的喜悦荣光。那,也是她的喜悦荣光。

晚膳时青樱情不自禁地嘱咐了厨房多做了两道皇帝喜爱的小菜,虽然明知这样的夜里,皇帝是一定不会在后宫用膳的,前朝有着一场接一场的大宴,那是皇帝的欢欣,万民的欢腾。可是她看着那些他素日所喜欢的菜肴,也是欢喜的,好像她的心意陪着他一般,总是在一块儿。

用膳过后也是无事。皇帝的心思都在前朝,还顾不上后宫,顾不上尚无名分的她们。她的欢喜时光,也是寂寞。青樱只能遐想着,想着皇帝在前朝的意气风发,居万人之上。他有抱负,有激情,有对着这片山河热切的向往。她想得出他嘴角淡而隐的笑容底下是有怎样的雄心万丈。

这样痴想着,殿门被轻巧推开,阿箬瘦削的身子闪进来,轻灵得唯见青绿色的裙裾如荷叶轻卷。她在青樱耳边低语几句,青樱神色冷了又冷,强自镇定道:“谁告诉你的?”

阿箬的声音压得极低,语不传六耳,“老主子身边还有一个宫女叫绣儿的,是老主子带进宫的心腹。她偷偷跑来告诉奴婢,说老主子不大好,一定要见您一面。”她见青樱神色沉重如欲雨的天气,急忙劝道,“奴婢多嘴劝小主一句,不去也罢。”

青樱转着手指上的珐琅猫眼晶护甲,那猫眼晶上莹白的流光一漾,像是犹豫不定的一份心思。青樱迟疑着问:“怎么?”

阿箬蹙眉道:“老主子是太后的心腹大患。若是让太后知道,哪怕不是太后,是宫里任何一个人知道,对小主都是弥天大祸,在劫不复。何况老主子对小主您实在算不得好。”她沉吟又沉吟,还是说,“小主自重。”

青樱这位姑母,待青樱实在是算不上好。但,是她给了自己家族的荣华安逸,是她阴差阳错引了自己嫁了今日的郎君。青樱有成千上万个理由不去见她,但是最后,她还是迟疑着起身了。

夜路漫漫,她是第一次走在紫禁城夜色茫茫的长街里。阿箬在前头提着灯,青樱披着一身深莲青镶金丝洒梅花朵儿的斗篷,暗沉沉的颜色本不易让人发现。要真发现了,也不过以为她是看别的嫔妃罢了。

东一长街的尽头,过了景仁门,往石影壁内一转,就是景仁宫。角门边早有宫女候着,见她来了也只是一声不问,开了角门由她进去。阿箬自然是被留在外头了。青樱走进阔朗的院中,看着满壁熟悉的龙凤和玺彩画,眼中不由得一热。

这个地方,是曾经来熟了的。可是如今再来,备感凄凉。住在这儿的曾经最尊贵的女子早已了失了恩宠失了权势,如同阶下囚一般。她有万千个不踏进这里的理由,却还是来了。

因为她们的身上,流着一样的血。

她迟疑片刻,踏着满地月色悄然走进。身后有在地上啄食米粒的鸽子,像是跳跃着的白色幽灵,只顾着贪吃,并不在意她的到来。甚至,连一丝扑棱也没有。或者,比起殿中的人,它们才更像这景仁宫的主人。

青樱推开沉重的雕花红漆大门,宫室里立刻散发出一股久未修葺打扫的尘土气息,呛得她掩住了口鼻。

殿中并没有点过多的烛火,积了油灰的烛台上几个蜡烛头狼狈地燃着,火头摇摇欲坠,好像随时都会灭去。借着一缕清淡月光照进,她辨认片刻,才认出那个坐在凤座上的身影,似足了她的姑母。

她轻声唤道:“姑母。”

那人缓缓站起身来,如一阵阴影逼到她跟前,森森道:“原来你还肯来?”

青樱沉沉点头,“割开肉,掰开骨,我和姑母流着的血都是乌拉那拉氏的。”

那人笑了笑,声音如同夜枭一般嘶哑低沉,“好。不管从前怎么样,有你这句话,我叫你来是对的。”

青樱被她的笑声激起一身战栗,她仔细打量着眼前人,心下密匝匝地刺进无数的酸楚与感慨,低声道:“姑母,您见老了。这些年,叫您受苦了。”

可不是老了?当年乌拉那拉氏虽不算一等一的貌美,也是端然生华的六宫之主。

乌拉那拉氏干脆地笑了一声,冷道:“我虽老了,你还年轻,这才是最要紧的。”

青樱犹豫片刻,还是道:“姑母,今日登基的,是弘历。太后的养子。”

乌拉那拉氏仰天笑了片刻,笑得眼角都沁出泪来。“恭喜啊恭喜,你也算如愿以偿,修得善果了。”她脸上忽然一冷,面色有些凄厉的狰狞,“谁登基谁做皇帝,谁做太后谁做阶下囚,都不必你来说了。今日钮祜禄氏来见过我,她告诉我,新帝会追封我的姐姐,先帝前头的福晋为孝敬皇后,我一生所做的德行,都会记在她身上。钮祜禄氏是成全了先帝的心愿,我姐姐死了,只当她是活着。而我呢,而我呢,不入史册,不附太庙,来日以无名无姓的先帝嫔妃的身份下葬。无声无息,我就成了后宫里一介尘烟,风吹过就散了,半点不留下痕迹。好啊好,好狠毒的钮祜禄氏!这样的狠毒,青樱,你可要好好学着!”

青樱惊得背心寒毛阵阵竖起,整个人定在原地,只觉得冷汗涔涔而下,如细小的虫子慢悠悠爬过,所过之处,又是一阵惊寒。

乌拉那拉氏轻蔑地瞟她一眼,“这般无用,我是白费了心思叫你来了。看来还是如从前一般,心浮气躁,不成大器。”

青樱回过神来,勉强镇定着道:“成不成大器,我能有今日,是姑母的功劳。”

乌拉那拉氏看了青樱一眼,徐徐道:“功劳?当年三阿哥弘时一时糊涂,不肯娶你为福晋,让你受辱,你心中自然不忿。我要你暂忍屈辱,先居格格之位侍奉在侧,以图后算,你也以为受辱,不肯屈就。”

青樱默默片刻,沉声道:“虽然都是妾室,但三阿哥无意于我,只钟情先帝的瑛贵人,才招来弥天大祸。未曾嫁给三阿哥,是我的运气。嫁给四阿哥,我也从未后悔。”

乌拉那拉氏眼皮也不抬,“可是嫁个弘历为侧福晋,你就心满意足了吗?到底,侧福晋也好,格格也好,都只是妾室而已。”

青樱想起弘历,只觉万般郁结都松散开来,只余如蜜清甜。“皇上对我颇为钟爱,三阿哥只视我如无物。情分轻重,青樱自然懂得分辨。”

乌拉那拉氏笑了笑,语气酸涩。“身在帝王家,谈论情分,岂不可笑?”她见青樱只是不以为然的样子,不觉叹了口气,“你这个年纪,自然是不能明白的。也好,不明白总有不明白的好处,自以为安乐,何尝不也是一种安乐呢。只是青樱……从今日起,你可再不是王府的侧福晋了,皇宫深苑,又岂是区区一个王府可比?”

青樱想起这几日境遇,不觉也有些蹙眉。乌拉那拉氏打量她神色,淡淡道:“怎么?才进宫,名分尚未定,就波澜顿生了?”

青樱望着乌拉那拉氏,屏息敛神,郑重下拜,“青樱愚昧,还请姑母赐教。”

乌拉那拉氏冷笑,“难得,我这个败军之将,一个为先帝所厌弃至死的弃妇,还有人来请我赐教。”

青樱俯身,“姑母虽然无子无宠,但皇后之位多年不倒。若非因为太后,今日凤座之上或许是您。哪怕您今日困坐深宫,也一定有青樱百般难以企及之处。”

乌拉那拉氏别过头,“当年你姻缘不谐,成为宫中笑柄,难免不记恨我?如今你又是钮祜禄氏的儿媳妇,我又何必要教你?”

青樱沉吟片刻,诚恳望着乌拉那拉氏,“因为姑母与我,都是乌拉那拉氏的女儿。”

乌拉那拉氏望着窗外,深黑的天色下,唯见她黯然面容。乌拉那拉氏声音微哑,“如今,我不是大清的国母,不是先帝的皇后,更不是谁的额娘。我剩下的唯一身份,只是乌拉那拉氏的女儿。”她停一停,沉声说,“当年孝恭仁太后告诉我,乌拉那拉氏的女儿是一定要正位中宫的,如今我一样把这句话告诉你。你,敢不敢?”

心头的惊动乍然崛起,她被惊得后退几步,不免生了几分怯意,低低道:“青樱不敢妄求皇后之位,只求皇上恩爱长久,做个宠妃即可。”

乌拉那拉氏唇角扬起讥笑,“宠妃?除了拥有宠爱,还有什么?宠妃最大的优势不过是得宠,一个女人,得宠过后失宠,只会生不如死。”乌拉那拉氏冷冷扫她两眼,“咱们乌拉那拉氏怎么会有你这样目光短浅之人?”

青樱满脸都觉得烧了起来,讪讪地垂着手立着,不敢说话。

乌拉那拉氏道:“等你红颜迟暮,机心耗尽,你还能凭什么去争宠?姑母问你,宠爱是面子,权势是里子,你要哪一个?”

宠爱与权势,是开在心尖上最惊艳的花,哪一朵,都能艳了浮生,惊了人世。青樱思忖片刻,暗暗下了决心,“青樱贪心,自然希望两者皆得。但若不能,自然是里子最最要紧。”

乌拉那拉氏颔首,“这话还有点出息。人云宫门深似海,立足艰难。何况你又是我的侄女儿,要在后宫立足,只怕更是难上加难。”

青樱被说中心事,愈加低头。片刻,她抬起头来,大声道:“虽然难,但青樱没有退路,只能向前。”

乌拉那拉氏眼中精光一闪,终于露出几分欣慰的神色,缓缓伸出手扶起青樱,“要在后宫立足,恩宠、皇子,固然不可少。但是青樱,你要隐忍,更要狠心。斩草除根,不留后患。干净利落,不留把柄。你要爬得高,不是只高一点点。你高一点点,人人都会妒忌你谋害你;可是当你比别人胜出更多,筹谋更远,那么除了屈服和景仰,她们更会畏惧,不敢再害你。”

青樱有些懵懂,乌拉那拉氏看她一眼,并不理会,继续道:“后宫之中,人人都想有所得,不愿有所失。可是青樱,你要明白,当一个人什么都可以舍弃之时,才是她真正无所畏惧之时。”乌拉那拉氏颇为欷歔,“我的错失,就是太过于在乎后位,在乎先帝的情分,才会落得如此地步。”

青樱若有所悟,“姑母所言是无欲则刚?”

乌拉那拉氏略略点头,冷然道:“我所能教你的,只有这些了。败军之将的残言片语,你觉得有用就听,无用过耳即忘就是。时候不早,你走吧,惹人注目的话,明朝或许就是死期了。”

青樱起身告退,“青樱先走,将来若是方便,还会再来探望姑母。”

乌拉那拉氏漠然道:“不必了,再见也是彼此麻烦。”

青樱无言,“太后没有说如何处置姑母。姑母安心避居一些时日再说吧。”

乌拉那拉氏扬起下颌,骄傲道:“我是堂堂大清门走进的皇后,难道还要听她处置?还是你自己自求多福吧。”

青樱默默拜别,只身出去。快到殿门口时,乌拉那拉氏忽然唤了一声,“青樱。”那声音似乎有些凄厉,青樱心中一颤,立刻转过头去,乌拉那拉氏凄然欲落泪,“乌拉那拉氏已经出了一个弃妇,再不能出第二个弃妇了!你……”

那是一个女人一生的泣血之言啊!

青樱忍着泪,无比郑重,“青樱明白。”

乌拉那拉氏旋即如常般淡然,慢慢走上凤座,端坐其上,静静道:“你要永远记得,你是乌拉那拉氏的女儿。”

青樱鼻中一酸,只觉无限慨然。宝座之上的乌拉那拉氏早已年华枯衰,却依然风姿端华,不减国母风采。青樱情不自禁拜身下去,叩首三次,转头离去。

阿箬候在长街深处,本是焦急得如猫儿挠心一般,见青樱出来,才松了一口气,“小主,你终于出来了。”

青樱忙问:“没人瞧见吧?”

阿箬点头,“没人。”她急急拿披风兜住青樱,扶住青樱的手往前走。

两人急急忙忙走着,也不知道走了多远,才觉得提着的一颗心稍稍放了下来。阿箬才敢问:“老主子突然要见小主,到底是什么事?”

夜风幽幽,吹起飞扬的斗篷,恍若一只凄惶寻着枝头可以栖落的蝶。青樱缓住脚步,远远望见深冷天际寒星微芒,只觉无尽凄然,低低说:“这……恐怕是我和姑母的最后一面了。”

阿箬大惊,“老主子她……”

青樱含泪道:“姑母的性子怎肯屈居人下,又是折辱自己的人。宁肯玉碎,也绝不瓦全。”

她望着长街幽狭的墨色天空,极目远望,前朝的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犹自热闹非凡,五颜六色的烟花绚烂飞起在紫禁城无边无尽的黑沉夜空里,整个夜空几乎被照得亮如白昼,连一轮明月亦黯然失色。不知哪来的一只寒鸦,怕是被绚丽的烟火受了惊,拍着乌沉沉的翅膀,呀呀地飞远了。

青樱忍不住落泪,俯下身体,朝着景仁宫方向深深拜倒。阿箬被她的举动吓了一跳,赶紧搀住她,“小主,地上的砖凉,您小心身子。”青樱扶住她的手霍然起身,再不回顾。

阿箬悄悄看青樱,只见她神色清冷如霜,脸上再无一点泪痕。天际烟花绚烂缤纷的光彩照过重重赤红宫墙,千回百转照映在她脸上,愈显得她肤色如雪,沉静如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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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太子妃升职记小说免费阅读_第一章

全文共 2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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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内燃着安眠香,我躺在床上,默默看着那描龙绣凤的帐子顶,表情很淡定,内心很蛋疼……

曾经有人问过我这样一个问题。

他问:老婆和情人同时掉水里,你救哪个?

我当时很是纠结。

他见如此便又问道:那这样说吧,自己老婆和别人老婆同时掉水里,你救哪个?

这问题好回答,我立刻叫道:sB才救别人老婆呢,当然是救自己老婆!

我想,也需是为了惩罚我最初的犹豫,上天才把这个sB给了我的,人说很是英明神武,酷肖成祖的皇太子齐晟。

唉,真真是一言难尽啊……还是从头说吧。

那一日,司命星君从地府偷偷将我带出,提着我上了云头,两人好一阵腾云驾雾,我正晕的七荤八素间,司命星君在一座水亭之上停下了云头,说道:“且等着吧,你的肉身一会儿就到了。”

我趴在云头边上好是呕了一会,这才觉得心里不那么难受了,然后就扒云头边上往下看,只见下方一座精巧水亭置于湖面之上,四周亭台楼阁雕梁画柱甚是华贵,不由得心中一阵暗喜,只看这宅院便知此家非富即贵,若能重生于此必然少不了钱财美人,倒也真算是得了个好造化。

那司命星君似窥破我的心思,面上突有些不好意思,又对我说道:“若不是看在你曾对我有恩,我决不能违你命格带你到此……”

我忙摆手:“知道了,知道了,多谢星君了。”

他已是叨唠了一路了,无非是我前世对他有恩,他不忍看我英年早逝,于是便私自从地府提了我出来,再给我几十年富贵……这话一连听了几遍,我都快能背了。

司命星君又道:“你要记得重生之后,万不可……”

我此刻哪有心思听他说这些,只扒着云头往下看,见那水桥上缓缓走来两个美貌小妞,不由得叫道:“哎!快看,这两个妞长得可真不错。”

司命星君也跟着探过头来,看了看那已经停在水桥上说话的小妞,突然问我道:“这两个你喜欢哪个?”

“红衣服的那个吧,”我回答,这小妞丰乳肥臀小蛮腰,不可不谓之极品了,反观之旁边那个穿白衣的就太过清瘦了些,减肥减过了的那种,我不喜欢。

司命星君听我如此回答大松了口气:“那就好。”

我一时不解,指着那红衣小妞问道:“这小妞是谁?”

“当朝太子妃张氏,父亲乃是兵部尚书,祖父是护国大将军。”

“哗!好强硬的娘家!”我惊叹。

“那是,不然怎会成为太子妃?”

“旁边那个呢?”

“那是赵王妃江氏。”

“长得倒也不错,就是这脸苦点。”

司命星君弯着腰往下看甚不方便,干脆也趴在了云头边上:“唉,这你不知道其中的曲折……”

正给我讲的起劲,突然湖边又行来一群人,当首一个锦衣华服的小白脸扶着一个中年美妇,由人簇拥着往这边游来。

我又问:“那小白脸是谁?”

“哦,那是当朝太子齐晟。”星君答道。

当朝太子,那就是红衣小妞的老公了?

只见那太子齐晟无意间看到桥上这一对妞,脸上表情似怔了一下,然后眼神接连变了几变,一会冷一会热。我这里正纳闷这小子到底是什么心思,突听得扑通扑通两声水声,再回头,水桥上的两个妞竟然都落入了水里,紧接着一个身影从湖边冲了过来,也毫不停顿地跃入了水中。

我心中一动,联想到刚才星君问我的关于自己老婆和别人老婆的问题,心中顿时狂喜,忙扯着司命星君的袖子问道:“我这一世可是要做回太子?”

那司命星君脸上表情有些怪异,好是扭捏了一番才低声答道:“呃……差不多吧。”

“哎?什么叫差不多?”

“你先看着吧。”

我忙又转回身扒着云头往下看,还未看清下面人影,突闻得身后司命星君一声喝道:“是时辰了,去吧!”

一股大力猛地从我背后袭来,我这里还没有反应过来,已是滚落了云头,只觉得眼前一黑,顿时没了意识……

再睁眼,已是三天以后。

我总算明白了司命那厮的“差不多”是什么意思。我这一世倒也占了“太子”两字,只不过人是太子,我是妃,太子妃,只是一字之差而已。

果真一个“差不多”!

殿内燃着安眠香,我躺在床上,默默看着那描龙绣凤的帐子顶,表情很淡定,内心很蛋疼……

哦,我忘了,我现在已经没有蛋了,再也不会蛋疼了。

我现在有的是丰乳肥臀小蛮腰,胸部的确很有料,腰也够细,这都是我向往已久的……可是,等这胸长在了自己身上,摸起来却那么的不是滋味……

我擦!司命星君啊,你不是来报恩的吧,你是来报仇的吧?

有宫女从殿外轻手轻脚地进来,在床边跪下,低声说道:“皇后要赐死江氏那贱人,太子殿下和赵王殿下正跪在兴圣宫外求情。”

声音听着暗含怨毒,我忍不住转头去看了她一眼,心道这么漂亮的妞,用这样的声音说话可真有些可惜了。

那宫女见我转头看她,可能以为我有什么吩咐,于是忙又凑近了些,几乎趴在了床边,连里面胸衣的都露出些来,嫩绿色的,呃,不错,很衬胸口的肤色。

宫女低声唤道:“娘娘有何吩咐?”

只这一句话就把我那已经有些游走的心神一把拽了回来,我顿时心如刀绞一般,唉,美人再美,与我又有何干?

那宫女久不见我说话,迟疑了一下,终于下定决心般地低声劝道:“娘娘,您不能再这样消沉下去了,太子殿下救了那贱人又能怎样?谋害皇嗣的罪名已落实到那贱人头上,皇后娘娘定然不会饶她,太子能在水中救那贱人一命,此刻不也只能跪在兴圣宫外吗?既然那贱人难逃一死,娘娘,您就更得表现的大度,您得做给太子看,做给皇后娘娘看,现在万不是和太子赌气的时候,否则将前功尽弃啊!”

我看见这美人嫣红的红唇一张一合,露出里面编贝一般的牙齿,呃,真是诱人。

其实她所说的这些事,司命那厮都跟我扒过,无非是两女争一男,两男爱一女,正正经经地四角关系,凑成一桌麻将刚刚好。太子和赵王都爱那江氏,张氏和江氏却同时对太子有情,然后张氏娘家硬气点,张氏自己又耍了点小手段,于是,张氏便和太子配成了对,那江氏无奈之下只得从了赵王。

哎!同为男人,不得不佩服赵王兄弟的心胸,明知道江氏不喜欢自己还要娶,可怜可叹!

还有那太子殿下的情操,自个老婆和别人老婆同时掉水里,竟然能先救别人老婆,此等舍己为人的精神,着实可敬!更别说自己老婆肚子里还怀着仔,唉,可悲可恨啊!

宫女美眉见我仍无反应,眼中更添急色,只低声叫着:“娘娘!”

唉!又是娘娘,我此时心中真是纠结,这个娘娘到底是做与不做呢?

做,就得眼睁睁看着一群美人在身边而动不得。

不做,连看着这一群美人的机会都没了。

可是就算要做,又该如何做呢?谁人不知这太子妃乃是天下最不好做的行当:

第一:升职前景不好,这太子妃、皇后、太后一步步升上去,简直是难于上青天啊!你见过有几个太子妃能一直熬到太后的?

第二:劳动没有保障,且不说三险一金没有,还随时可能辞退你,而且还不允许你再就业!

第三:工作性质危险,随时都有死亡的危险,若是太子称不了帝吧,你得跟着一起倒霉,太子称了帝吧,你还得小心自己一个人倒霉。

第四:还要兼职性工作者,虽然劳动强度不会很大,但是,这服务对象……唉!

综上所述,太子妃这个工作真不是个什么好工作,没前途,压力大,竞争还很残酷……唯一的好处可能就是工作环境好,到处都可以看到养眼的美眉。

做与不做,我真的很纠结。

宫女美眉又在急切地叫:“娘娘!”

我终于做了一个决定,于是无奈地说道:“行了,扶我起来吧,咱们去兴圣宫。”

那宫女杏核眼一下子挣的老大,不可思议地看着我。

我很想告诉她,小姑娘,你还太年轻,还不懂不管做什么职业,讨好老板都是必修的课程,如果你把老板的小蜜都搞掉了,你离下岗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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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王子与公主_小说作文

全文共 4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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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西元1900年,一个美丽的小公主出生了,她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可爱的连天都变

的更加蔚蓝,在白天,太阳为她隐去了耀眼的烈光,在黑夜,星星为她带来了明亮的夜空,她成

了这个王国希望的象征。

23年时光烟云而过,可爱的公主长大了,她居然拥有了连西玛拉雅山都隐不去的美丽,实

在太美了,她让见过她的男人无不为她痴狂,见过她的女人无不自信全失,也许正因为这样邻国

的三位王子都慕名前来求婚,这其中一位是来自汉阳国的白马王子,高大潇洒,风度翩翩,一位

是来自武昌国的黑马王子,魁梧富有,大方异常,一位是来自桥口的青蛙王子,矮小清贫,善良

诚实。

黑马王子坐着飞机来了,所以这天中午他最先到达王国,并且在下飞机后直接乘坐劳斯莱丝

来到王宫,毫不停留,立即架起了麦克风,请当红情歌天王****张新哲,(这可是王子高薪聘用

以色列特工打探到是公主最喜欢的歌星)希望通过他高唱的情歌来表达他对公主的爱意,张新哲

王宫开个唱,这在当时立马引起轰动,王宫外不用多时就已是人山人海,在王子的一翻自我介绍

后,王子寻爱演唱会开始了,第一首(爱就一个字),,,就在快唱完时,,公主的水晶窗上的云丝

帘微微一闪,但没人留意,可在第二首(我好想)结束后,云丝帘已打开了一条边,露出半张伊

面,王子高挥了一下手,以示自己的存在,在第三首歌(等你)唱起时,王子终于也走到了前台,

用他那沙哑的歌喉,一起跟唱起来,由于,事先已在练歌房---空中补给,修炼数月,水平还算勉

强可以,居然也迎来了掌声,在这时的水晶窗台前已露出了那张--世人渴望一见的脸,公主,公

主,快看公主,不知是哪个痴男发出尖叫。人们的注意力,立刻全部落在了王宫三楼,那个不足

2平方米的窗口上,此时的王子可顾不了太多形象立马扔了手中的话筒,举起了德国进口的高倍

望远镜,看到了自己心中梦寐以求的公主,虽然,随着窗帘瞬间的关上,王子只看到了公主大概

的一个轮廓,但这一眼已深深的占据了王子那富有的心灵,让他许久仰看已关闭的窗帘,…。。不

知又是哪个怨女,一句,人都进去了还看什么,呀,的一句怒吼,王子终于回过了神来,走到台

前,捡起了地上的话筒,对着公主的方向,说了一句话,:公主从现在开始我心里只有你,我所

有的财富对我都已不重要,为了你我可以将他们全放弃,人们此刻也许是被被王子的深情所打动

了,一下,二下,三下,啪啪啪,不住鼓起了掌,比刚才听歌时还要热烈。//////////在久久不可停

息的掌声中,王宫的大门开了,一个大臣前来代表公主收下了王子送来的打捞至泰坦尼克号上的

海洋之心。并要求王子三日后再来,王子满意的坐着劳斯莱丝去了香格里拉。他今夜又可以狂欢

去了,随后聚集人群也随之散去。

旁晚时分,王宫前的广场又恢复平静。但是,此时有一个人没走,他就是坐火车赶来的白马

王子,他来时,不会有人注意到他,他在忐忑不安中欣赏演唱会,只希望他早点结束,隆隆而狗

之后,他终于忍看完黑马王子扎心的表演,他很有些失望,天呀, 我这几个月歌算白练了。再

怎么也不可能比的上原唱吧?再看看礼物 *一束9999朵的玫瑰*估计也是拿不出手了的。哎,回

去吧。还是回去吧,但是他也看到了公主。公主那美丽的身影已印入他的心里,完全不能忘记,

为了自己一生的幸福,他使出了绝招,立刻叫人将玫瑰在地上拼出了一个大大的心型并在边缘点

起红蜡,再在正对着窗口的喷水池里放起了由自己主演的新版F4,可能因为在选其他F3时,特

意的安排吧,他非常自信可以以次更加展示自己的英姿,就在一切就绪后,他冒险爬上了公主的

窗台,并且在爬行中高唱着张新哲的(用一个字代替)这首公主喜欢的歌,终于到达了,他鼓起

勇气敲响了公主的窗户。里面的公主在欣赏歌声中,突然听到窗上的异动,非常害怕,就叫侍女

去看看动静,可当卤莽的侍女急匆匆打开窗户时,却将王子失手推到了水池中,只听到,扑通一

声,她吓坏了。尖叫起来,这一切,使公主也很惊讶,立刻来到窗前观望,当她的美目刚看到窗

下时,他惊呆了。9999朵玫瑰排出的心型,在夕阳照耀下,真是好美,好美,也许这是每个女

孩都希望着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浪漫故事,我们的公主也不可例外,扑通。扑通。扑通。扑通。我们美

丽公主的心第一次象这样急剧跳动,也就在无意间她看到了水幕电影中那个潇洒男生精彩表演

后,不自觉朝水中望去,看到了那个虽是落汤鸡,但是却更现风采的剧中男主角---我们的白马王

子,公主的脸刷一下不知觉的红了,望着水中的哪个人嫣然一笑,谁说不信唐伯虎三笑定姻缘,

我看就这一笑,就使我们那水中的王子整个人痴住了,只是会站在水中傻笑,忘记了怎么爬起来。

从此心中可能再也容不下其他女人了,再后来,王子被公主邀到王宫,洗了一个澡,换了一身衣

服后,向公主说明了自己的来意,在被侍女告之,公主很喜欢她的礼物,并要求他三天后一定再

来时,公主回一直等着他时,王子兴奋了,也早已忘记了自己所在,高声三呼,我爱你公主,我

爱你公主,我爱你公主,后被前来的侍卫架出了王宫,只好打的到亚酒休息去了,我想这一夜估

计他会彻夜不眠。

夜已深了,公主也已经入睡,可是我们的青蛙王子呢?哪去了,这人真是的?只好找找了,

终于我们在长途汽车站,找到了我们的青蛙王子。他现在可正因为违规拐带榴莲,而被拘留呢。

可怜的王子。哎,但是,还好他看上去比较老实,就在晚上11:00他被放了出来,现在想想去

王宫可能是晚了,就去找招待所,可是谁叫他带着榴莲呢,就硬是没有一家让他住,也没有一辆

的士,肯带他走,但我们的王子是个有毅力的人,为了能在明天一早见到公主,他步行3小时后

来到了王宫。就在公主窗台下坐好,以求这天可以快速亮起,也许是太辛苦了。他在不知不觉中

睡着了。

今天,又是一个明媚的早晨,当公主打开窗,想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时,一股久违的恶臭迎风

而来,公主抢到窗前,看到了我们那还在入睡的青蛙王子,由于露气照白了他本不华丽的衣服,

使他显得更破旧,在加上从他身上不时发出臭气,简直活象一个加入丐帮的乞丐。可是就在公主

还没有完全打量完我们的王子时,她发现了榴莲,对了是榴莲,她叫到,这可是我们美丽的公主

最喜欢吃的东西,但由于它的不好运输,公主好久好久都未吃了。现在终于见到了,太好了。所

以来不及多想,立马转身要侍女赶快去买下楼下这人的榴莲。可也就在这时,我们的青蛙王子刚

好被叫声惊醒,望向窗台,终于见到了在梦中如同仙子般的公主的背影。也不知是否是明媚的阳

光还是别的什么,王子心中暖流一股股升起,连这几天被长途车颠簸的辛劳此时也一扫而空。接

着在他对侍女的苦苦哀求下,他被带进了王宫,并马上向其说明了来意,在公主留下了礼物后,

得到要他过两天再来答复后,坐了一辆王宫广场对面小巷的麻木,去了离王宫不远深巷中的潜江

招待所住房,并且在浴池里就进入了梦乡。至于,得到榴莲的公主如何关房偷吃,由于可能大损

我们公主那光辉的形象,在此就不表了。

过了两天,相约的时间到了,一大清早。我们的三位王子就一起来了,而且还多了一个古灵

精怪的女人随着,她可是我们白马王子的表妹---不露小姐,她此次来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想破坏

公主选他的表哥,原因,当然只有一个,就是她自己深爱着表哥白马王子,也许,女人的第六感

吧,她害怕心爱的人将被别的女人夺走,那样她会疯狂的,所以她对自己的表哥提出了唯一的一

个要求就是要他带自己一起去,并且作好了一切准备,可我们那被爱情昏了头的王子居然答应了

她,真浑。

在简单的欢迎仪式后,在王宫的会客厅,公主接见了我们的三位王子,三位王子也都是第一

次如此近距离接触公主,但他们的表现可大不相同,白马,洋洋得意,完全是一副胜利者的形象,

黑马,自鸣得意,心中盘算着事态发展的方向,只有我们的青蛙王子,立在原地,口里直流哈喇

子的直看着公主,哎,第一次见美女嘛。也不可太怪他,但是,却给公主却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

还好在以后的德才体美劳的比试中他都超过了其他两位,不然我想就是世上只剩他一个男的,公

主估计也不会考虑他了。

可是陪衬始终都还是陪衬,在各位王子都一样表现的还算出色时,特别是在公主已对白马王

子心动的条件下,最后的结果,当然还是白马王子胜出了,哎!谁说只有英雄爱美女,我们的美

女还不是只爱美男。也许真该为天下丑男鸣不平,谁叫这是他们的命苦,也许到此结束还算是个

圆满的结局吧。但是我们可不要忘了不露小姐存在,也就在王子转身准备抱起公主接吻时,哇,

哎哟,一包药粉从王子身后的不露小姐手中,撒到了公主的脸上,完了,天呀!!!!美丽的公主

完了,脸上立马出现了无数绿疙瘩,奇丑无比,随着,公主不住的呻吟,人们惊奇的尖叫,不露

小姐在含笑告诉大家这是一种只有与唯一只爱着自己的男人换血后才可以医治,而那男人却会比

现在的公主更丑的毒药后割腕自杀了,只留下三位痴心的王子,迷茫的只会呆立当场,也就在此

时,天突然黑了,乌云密布,地也突然白了,狂风暴起。这一切好似都是老天在为此发出自己最

强烈的抗议,现在,刚才那还在一沉浸片欢乐声中的整个王国沉寂了,谁都在为不意间失去了公

主的美丽发出忧伤,王国也从此丧失了希望。

我们的白马王子哭了,他伏在公主身旁久久低头,不敢正视公主的那张丑脸,那是愧疚,还

是心伤,别人都无从知道,也就在他鼓起勇气,看了曾经美丽的公主最后一面后,掉头跑掉了,

消失在乌云笼罩的天边,从此以后在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但人们始终幻想着他是去寻觅良药

去了。一定会回来救公主的,因为只有他才和公主是天生的一对呀。

黑马王子,此时愤怒了,转过身,手指天际,在怒吼中宣布只要有人能救好公主,他立刻就

给与他一亿元,他一直会等着这个人的出现,然后,还是坐着它的好车回到香格里拉去了,在住

了三天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后的一个夜晚,匆匆离开了这个使伤心的城市,如同他来时一样迅速,

此后,人们都在议论,他可能是去美国请神医去了,毕竟他很有钱,他也是是公主一个很不错的

选择。

此刻 ,老天也给了我们青蛙王子一个机会,可以如此亲近的抱起了地上无比痛苦的公主 ,

将她送到了她自己的闺房后,转身,他也离去了。

时间也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有一天,公主恢复了她的美丽又一次出现在了水晶窗前,而且具

有比以前更加美丽的容貌,人们又一次惊呆立满了王宫的广场,只是,在我们公主现在的脸上已

没有了往日的那份天真无暇,眼神中也只是充满了失落和忧伤。但是,我们的王国却因此又一次

恢复了生机。

也就在人们议论着,到底是黑还是白医好了美丽公主的同时,在潜江招待所门前多了一个喜

欢在公主窗前徘徊的麻木,由于,这里没人知他叫什么,而他那充满了大小发绿疙瘩的脸太丑了,

所以人们给了他一个绰号(蛤蟆王子),

也许这故事好象还没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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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阅读小说《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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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到八戒,大家肯定是耳熟能详。他出自著名小说家吴承恩先生所写的《西游记》。本是一介天将,却因为做错事被贬下人间,又错投了猪胎,所以才变成现在这幅"卷脏莲蓬吊搭嘴,耳如蒲扇显金睛。獠牙锋利如钢锉,长嘴张开似火盆"的模样。

八戒他有一个坏习惯,就是——懒!每次妖怪来的时候,都是悟空上,没有悟空也有沙僧,而八戒呢?八戒总是在"后退",遇到事情就想逃跑。这可谓不好,男子汉大丈夫,遇到困难岂能有退缩之行!可能会有人说,八戒是实力弱,打不过那些妖怪。不不,可不是这样的。在高老庄时,他与悟空的那场战斗,他若是没些真本事,早在刚开始时就被悟空打成肉饼了。还有,他原为天蓬元帅,手下兵将数千万,如果他实力弱,不早就被赶下台了吗?所以,八戒不是弱,而是懒!

八戒还非常好色。在天庭时,他因"色胆如天叫似雷"调戏嫦娥被贬。到了凡间也不知悔改,不论人魔,是个美女就两眼发愣。就连唐僧也治不了他。在《四圣试禅意》中,嘴上对着母女四人说"出家人不结亲"却在背后一个又一个"娘"叫着。却不知这是菩萨为了考验他们而设的圈套,而他不幸上当了,被施与惩罚。有了教训以后,还是不思进取,在《三打白骨精中》,被那"村姑"迷住了眼,差点就吃了那所谓的斋饭。还有更荒唐的是,女儿国中,竟然说要留下来与美丽的女王做夫妻。一个出家人,能口不择言地作出这种事,可谓愚蠢!

在黄风岭时,八戒会勇敢的与黄风怪战斗,来保护师父。而且每次悟空去探路时,也总是会叮嘱八戒保护好师父。可是在《三打白骨精》的最后,在悟空被唐僧放逐时,孙悟空对沙僧说了什么?说要提防着八戒。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八戒的不靠谱。大概会有人嘲笑八戒,说他缺点好多,一点用也没有。但是,这不正是现代社会的很多人吗?懒惰,胆小,不告谱。也许,我们真的该好好的反思自己了,为何人的各种缺点在八戒的身上被无限地放大,值得让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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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阅读小说《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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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西游记”是我们大家所熟悉。主角是孙悟空,孙悟空,猪八戒,沙僧。这本书的重点是唐僧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了故事的圣经修成正果。

《西游记》这一部名著,我第一次看到时他们就爱不释手,反反复复地读了中国几次。我对唐僧可以四人的看法情况时有发生不同。

刚开始,我看到对于唐僧可以经常进行不分青红皂白,几次冤枉他的大徒弟孙悟空,还有他不会造成法术,动不动就被妖怪捉走,我有点学生讨厌他,特别是在《三打白骨精》那一回,觉得他真是这样一个大累赘。但是我们后来我觉得没有唐僧还不错嘛!虽然他比较容易固执,不听孙悟空来说的话,但是他也能知错就改,每次他们不听孙悟空形象的话被捉时,他都会产生忏悔,这不可能正是他的优点吗?还有他从不因为贪恋女色,每次都能看见荣华富贵时,也不忘提高自己的使命。真不愧是中国一个国家意志更加坚定,敢于创新担当的好男人呀。

孙悟空也是非常了不起,他有一双火眼金睛,还有就是一个企业非常得心应手的武器--金箍棒。他一路可以过关斩将,帮师父斩妖除魔,立下我们许多问题大大学生小小的功,成为一种大人,小孩自己心中的英雄。可惜他性情暴躁,动不动就生气,特别莽撞。不过对于后来中国慢慢改过来,最后发展成了斗战胜佛。他是我在这部历史书里最喜欢的人物进行形象。

猪八戒是个懒惰,好色的女人。又那么丑:两只大猪耳朵,一个大猪鼻子,一个胖肚子。更重要的是,他的主人几次被怪物带走是因为他。有时我真的很想揍他一顿,但有时我为他的朴素、可爱和忠诚而鼓掌。

沙僧一路发展走来我们都是一个挑着担子,任劳任怨,从不多说话,而且具有十分听他大师兄和师傅学习的话。沙僧虽没有大师兄的火眼金睛,通天本领,但他并不总是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努力进行保护企业师傅。他不如八戒身强力壮,但他不能总是勤恳建设工作,没有出现半点怨言,也算是实现中国“标本式的农民”吧。

我爱读“西游记”这本书,唐僧师徒四人将永远在我的心脏伤口,我喜欢带人在现实生活中与他们相比,是有点害怕它的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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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高考小说阅读题应试策略方法介绍

全文共 1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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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08?宁夏、海南卷)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愉快心情。

B.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C.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D.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E.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2.小说两次写到“一陈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6分)

答:。

3.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6分)

答:。

4.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8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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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雪国王子和云国公主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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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集市,吆喝声络绎不绝。

“爱心,蜜蕊,芬秋,辉,醉,鲜,你们为贴身侍卫,服侍我和王子,其余则为跟随侍卫,保证我和王子的安全,你带几名侍卫去放轿子,其余人跟我走,我在湖旁。叫我叫小姐,叫王子叫少爷,听懂了吗?”随便指了一名侍卫,叫他去放轿子的我命令道。

“知道了,小姐。”所有人齐声回答,我满意的点了点头。

父王来电话了:“女儿,你的名字改一下,紫雅改为紫荷;粉月改为粉桃,具体原因回宫我在和你说。”说完,父王挂了电话。

我摇了摇头,说了句:“莫名其妙”就走进了公园。

“贴身侍卫上船,再上一名武功高强的将军。租一条可坐十五人的船。其余人守湖。”我说完就走向了湖泊。

上了船,下了湖,侍女递给我一份核桃蛋糕,我吃着,看到前面有一艘白色的船,便说:“去看看。”

我们向那里驶去……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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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花千骨小说全文阅读1水鬼拦路

全文共 2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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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没有星子更没有月亮漆黑得像一个大洞让人有些颠倒分不清上下似乎一失脚就要坠进去。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一个莫约十二三岁的小孩孤零零一个人在路上急的走着。右手握着一小串佛珠碎碎的念左手提着个油皮灯笼。

与其说她是走不如说是在跑因为那些东西一直在后面跟着她只是因为佛珠的原因不敢太靠近。周围漆黑一片只看得见灯笼荧荧鬼火一般在半空中飘移着。四野寂静得有些诡异连流声虫鸣声都听不见。

马上就要到村子里了进了村就好了小孩不断提醒自己苍白着脸冷汗直往下掉。腾出右手把身上披的八只黑狗皮拼制成的披风裹得更严实一点妄图不让自己的气味更多的散出去。

可是走到村头的小石拱桥上小孩还是傻那里了。一个打着纸伞的女人站在桥上正对着她伞面上绣的是红得耀眼的桃白色的衣裙上也是。伞打得很低看不见脸。明明是炎热酷闷得没有一点风可是那裙袂却激荡的上下翻飞着。

小孩吓得停在那里双腿直打颤完了遇上鬼拦路了。

“南无阿弥陀佛……”她继续低声念着侧过身子想从桥另一边过低下头装作没看见她。却现她眨眼间又站在了她的面前。精致的白色绣花鞋上沾满了泥脚边是一滩的水还有各种绿色的水藻和贝壳。这时她才看清那裙摆上的哪是桃花分明是溅染的鲜血。

突然手中灯笼本应该温柔的黄光开始诡异的从青色变成红色好像也被血染过了一样。空气里满是刺鼻的河里的膻气与血的腥臭。

“南无阿弥陀佛……”硬着头皮把佛珠举到前面那女鬼退了两步小孩又前进两步那女鬼又退两步。快到桥头时却听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响起。

咣的一下面前的女鬼散裂了开来肢体断作无数截仿佛被硬生生砍碎一样一地都是血和蛆虫。

小孩吓得差点扔了手中的佛珠还有灯笼就往回跑两条腿抖个不行。

却见有个圆圆的东西骨碌碌的从伞下滚了出来滚缠着黑色的长竟然是那个女人的头。小孩浑身上下如被冰冻半点都动不了了。一个声音不停的在心底喊快跑快跑可就是移不动一点步子。

那头皮球一般s型的左右乱串撞到桥栏又反弹回来一会儿就蹭到了小孩的脚边吓得她差点没整个瘫软的坐在地上。

静止了片刻小孩瞪着脚边那个突然不动的头心都快从喉咙里跳出来。却见突然那个头一下翻转过来小孩这才看到她的脸脸上黑乎乎的两个大洞眼睛竟然被硬生生抠去。一只不知道到哪里去了另一只由一些血管、神经和组织牵连着半挂在脸上晃来晃去白惨惨的眼珠还飞快的转着向上直瞪着她。嘴唇似是被河里的鱼都咬烂了残缺不全得瑟瑟哆嗦似是要向她说些什么却只出风吹木头门一样嘎嘎的响声。

小孩忍住呕吐的冲动跨过那个头就往前跑顾不得正踩在一地的残肢上。突然间腿被抓住是一只半截的右手手指在水里泡涨了腐烂而白手臂肉端处可以看见森森的白骨。

惊恐当中现那个脑袋又飞快的像自己弹了过来张开大嘴就咬到了自己的右腿小腿上剧痛之中更加伴随的是刺骨的阴冷瞬间传遍了四肢百骸。

小孩挥舞着佛珠向那头上打去然后听见一阵仿佛生肉放在烧红铁板上的嘶嘶响声好一半天那个头才松口脱落。小孩拔腿就跑却突然听见什么破裂的声音脚底下什么东西硌着自己。抬起来一看竟然是那女鬼的另一只眼球不小心被自己踩爆了正流出滚滚的脓水和蛆虫。

小孩一边干呕一边飞也似的逃下桥现那只手竟然还抓在自己腿上而那个脑袋还在桥上蹦呀蹦呀上下牙齿互相敲打着叫着“手手手……”声音又凄惨又恐怖只是下不了桥无法追来。惨死在水上的人灵魂只能永远困在那里。

小孩使劲把那残臂从腿上扯了下来用力的抛回桥上。然后转身不要命的往前跑。脸上早吓得半点血色都没有了。

村子里的人此时都睡了安静得连声鸡鸣狗叫都听不到。小孩在一家药店前疯狂敲门整村人却仿佛都在睡梦中死去一样没有半点反应没有一家灯亮。小孩拼着命的敲了好半天里面才有了一点动静。

“谁啊……”

“张大夫张大夫我是小骨!快救救我爹他快死了!”叫小骨的孩子心急如焚的大声叫道。

“哦哦小骨啊你别急等我穿好衣服收拾好马上马上……”

不一会儿一个半白头的老男人提着药箱出来了和她一块匆匆往回赶去。

“你怎么晚上一个人出来了啊!没遇上什么吧?”

“刚刚在桥上有……没办法爹突然病得很重……”小骨拉住张大夫的衣服躲在他身后一瘸一拐的走着身子依然不停的抖。慢慢的走近小桥时偷偷探出头来却现刚刚那一地的残尸还有自己踩碎的眼球全都不见了。好像什么都没生过一样。

她的八字太轻阴气太重天煞孤星百年难遇。出生时即伴随着母亲的难产而死满城异香明明盛春时景却瞬间百花凋残于是取名叫花千骨。

父亲是个屡次落第的秀才因为命硬倒也一直抚养她到如今。但是因为花千骨体质太易招惹鬼怪给村里惹下不少麻烦只好单独领她住在村郊小河边随意搭建的木屋里。

花秀才请了游方的高僧来给花千骨驱鬼改命格和尚也只是摇头给了花千骨一串随身携带多年的佛珠还有让用八只黑狗的皮做披风掩住花千骨身上普通人闻不见只有鬼怪能闻到的异香。并嘱咐太阳落山后便不要让她出门这才安然活到了十二岁。

张大夫怜惜她小小年纪就受如此多的惊恐和磨难。一向对他父女俩多加照顾。他是医生手上握过太多人的命宿沾染过太多人的生死身上阳气和煞气都比较重一般小鬼不敢来招惹。牵着花千骨的手回到他们住的地方一路倒也没遇上什么麻烦。

只是花秀才病得很厉害和花千骨长期生活在一起总是难免有各种的邪气缠身不到四十的年纪却苍老衰弱的像五六十。张大夫一个劲的摇头叹息怕是熬不过今晚了。

花千骨跑进跑出的烧水煎药给花秀才抹身擦汗。不敢让自己闲下来心里隐约知道所以一直担惊受怕。这是她世上唯一一个亲人了。

花秀才终于还是没能挨到天亮弥留之际担心的仍是自己死后花千骨一个人该怎么办。张大夫安慰他说会收养照顾千骨花秀才却一不想牵连他二也怕他保护不了千骨多久。于是交代花千骨等他死后去传说中的茅山拜师学艺。等学有所成就再不怕妖魔缠身了。

花千骨握着父亲逐渐冰凉的手心里凄芜荒凉一片连父亲都走了自己孤孤单单一个人留在这世上又有什么意义?努力的逼迫自己不要哭不要哭从小到大父亲唯一对她严厉的时候就是不准她哭。她知道一是因为她一流泪必定天有异相二是知道自己不能一直陪着她逼着她努力的学会独立和坚强。

张大夫帮她把腿上的伤处理了一下挤出黑的浓血洒上些许香灰又涂了点药膏包扎好。只是一点尸毒倒也并不严重。

第二天张大夫和村里几个热心人帮着她把丧事简单的办了。张大夫认为她年纪还太小不能一个人便外出去闯荡希望先收养她最起码先把腿上的伤养好。她却下定决心立马启程听从父命上茅山去学道。张大夫拗不过她只好帮她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变卖了然后又资助了她些许银两。

第二日晚花千骨裹着狗皮披风听着屋外的大风还有鬼哭狼嚎在空荡荡的木屋中光光的床板上睁着双眼躺了一整夜。脑中蓄满了悲伤和对未来路途的迷惘。翌日大清早便告别村里人向着茅山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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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如懿传小说阅读第5章_而今识尽愁滋味

全文共 5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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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到晚来时分,青樱回自己殿中歇息,只觉得精疲力竭,连抬手喝茶的力气也没了。

惢心吩咐了一声,立刻便有小宫女上来,捶肩的捶肩,捏背的捏背。阿箬准备了热水正要给青樱烫手,惢心悄悄摇了摇头,低声道:“换冰水来吧。”

阿箬即刻换了水来,惢心已经从黄花梨的银锁屉子里找了一段清凉膏药出来,伺候着青樱浣了手,用银签子仔细挑了点药膏出来,小心翼翼地抹在青樱十指。

阿箬见青樱的十指个个留着绯红的印子,知道是烫的了,不觉柳眉倒竖,叱道:“惢心,你是跟着小主出去的,怎么小主的手会烫得这么红?你是怎么伺候的!”

惢心急得满脸通红,忙低声道:“阿箬姐姐,这件事说来话长……”

“说来话长……”阿箬轻哼一声,“无非是自己偷懒不当心罢了,这会子还敢回嘴!到底不是跟着小主的家生丫头,不知道心疼小主!”

阿箬是青樱的陪嫁,一向最有脸面,便自恃着是青樱的娘家人,说话做事也格外厉害些。惢心是潜邸里指过去跟着伺候各房福晋格格的,都是从了心字辈,虽然也是体面丫鬟,但毕竟比不上阿箬了,因此阿箬说话,她也不敢过多分辩。

青樱听着心烦不已,只冷冷道:“我没伺候好太后,弄伤了自己,午后已经上过点药了。”阿箬吃了一惊,立刻闭上嘴不敢多言,行动伺候间也轻手轻脚了许多。

青樱涂完了膏药,就着惢心的手喝了一盏茶,缓和了神色,阿箬方上来笑道:“今日是最后一日举哀。明儿个是皇上正式登基的日子,小主也该换点喜庆颜色的打扮了。”

阿箬见青樱点头,愈加笑起来,“奴婢听说前头定了皇上的年号是乾隆,真真是个兴隆旺盛,气象一新的好年号。奴婢们也跟着沾沾喜气,就等着皇上册封小主那一日了。”

青樱默默喝了口茶,“那又如何?”

阿箬喜气洋洋请了一安,“奴婢就等着娘娘册封贵妃的好日子了,这两日别的小主来探望您,她们身边的奴才也都这么说呢。”

青樱似笑非笑,只捧了茶盏凝神道:“你便看准了我有这样的好福气。那么阿箬,若是我只被封做答应,抑或被赶出宫中,你觉得如何呢?”

阿箬大惊失色,张口结舌道:“这……这怎么会?”

青樱敛容道:“怎么不会?有你这样红口白舌替我招祸,还敢与别人说这样的是非,我怎会不被你牵连。皇上要册封谁贬黜谁,那全是皇上的心意,你妄揣圣意,我问问你,你有几条命?”

阿箬吓得跪下,“小主,奴婢失言了,奴婢也是关心小主情切。”

青樱冷了冷道:“惢心,带她出去。阿箬言行有失,不许再在殿内伺候。”

阿箬惊慌失措,忙抱住青樱的腿道:“小主,小主,奴婢是您的陪嫁侍女,从小就伺候您,还请您顾惜奴婢的颜面,别赶了奴才去外头伺候。”

青樱摇头道:“你三番五次失言,来日皇上面前,难道我也能替你挡罪吗?”

阿箬哭道:“奴婢伺候小主,一直不敢不当心。小主喜欢多热的水多浓的茶,奴才都牢牢记在心里,一刻都不敢忘。还请小主饶恕奴才这回吧。”

青樱自知自己在潜邸里得意惯了,身边的人难免也跟着不小心,可是如今形势大变,不比往常,这心里的为难气苦,也只有自己知道。偏偏阿箬仗着是自己的陪嫁丫鬟,惯来无甚眉高眼低,自己有心要拿她做个筏子,却也狠不下心来。

半晌,青樱见阿箬兀自吓得伏在地上发抖,拼命哀求,也是从未有过的委屈,立时喝道:“还不出去!要再这样言语没有分寸,立刻叫人拖出去杖责,打死也不为过。”

阿箬闻声,吓得脸也白了,拼命磕头不已,还是惢心机灵,一把扶起了阿箬,赶紧谢了恩让她退下了。

这一来,殿中便安静了许多。伺候青樱的人都是见惯阿箬的身份和得宠的,一见如此,不由得人人噤声。青樱扬一扬脸,惢心立刻会意,打开殿门,青樱慢慢啜一口茶,不疾不徐道:“如今是在宫里,不比在潜邸由得你们任性,胡言乱语,信口开河。但凡我听到一句敢在背后议论主子的话,立刻送去慎刑司打死,绝不留情。”

她这句话虽无所指,但人人听见无不起了冷汗,齐齐应了声,不敢再多惹半句是非。

青樱扬一扬脸,众人会意,立刻都退了出去。惢心见殿中无人,方伺候了青樱卸妆梳洗。青樱由着她摆弄,自己只坐在妆台前,望着镜中的自己。镜里容颜是看得再熟悉不过了,她才不过十九岁,出自先帝皇后的母族,一路顺风顺水,得了庇护,也难免性子娇些。这一路走路不能不说是安稳,但若论万事真有不足,那也是数年前那一桩旧事了。

出身高贵,青樱知道自己的身份,这一世不论高低,哪怕不是选秀进宫为嫔妃,也是要嫁与皇亲国戚的。最好的出路,当然是成为哪一位皇子的嫡福晋,主持一府事务,延续乌拉那拉氏的荣光。

先帝成年的儿子,只有三阿哥弘时、四阿哥弘历、五阿哥弘昼。当时她要被许配的,是三阿哥弘时。可是弘时偏偏心有所属,并不认可自己做他的福晋。万般无奈之下,正逢上当时尚为熹贵妃的太后为四阿哥求娶,她才如获大赦一般,逃脱了被人指指点点的尴尬,做了四阿哥的侧福晋。

嫁入四阿哥府邸后,日子也还算顺畅。虽然先帝跟前,四阿哥一直不算是最得宠的皇子,她也安下了心思,陪他过着每一日看似平静却得仔细打算着过的日子。幸好家中还安宁,府中比她地位高的,唯有一个嫡福晋富察氏,她一心只念着为四阿哥开枝散叶,巩固地位,也少与她争执。这些年四阿哥虽然收了几个妾室,但待她也算亲厚。她虽然出嫁前性子被家中宠得娇惯些,又有夫君的宠爱,难免骄横些。可是先帝最后那几年,自己的姑母乌拉那拉皇后失宠,她也不敢不收敛了些许。如今先帝驾崩,自己的夫君一朝登上九五之尊的位置,她心中自然欣喜万分,为他骄傲不已。可宫中的生活,才这几日便已经如履薄冰,晞月的凌驾,皇后的冷目,太后的敲打,无一不警醒着她,从前无知无觉的快乐岁月,是一去不复返了。

青樱静静地坐着,看着镜中形单影只的自己。为着先帝驾崩,宫中虽然一切简素,也让她们暂居偏殿,但宫殿到底还是宫殿,富丽堂皇,金堆玉砌,一切都如同繁花拱锦绣,无一不华美炫目。只有她,她是一个人的,对着镜是一个人,影子落在地上还是不成双,如那锦堆里的一根孤蕊。

青樱伸出手,握成一个虚空的圈,才知自己什么都把握不住。她的人生里,从未有过一日如今日这般惶惑无依,仿佛所有的底气,都一朝被抽尽了。

正惶惑间,外头突然吵闹了起来,似乎有人声喧哗,惊破了她孤独的自省。青樱蹙了蹙眉头,还未来得及出声询问,外头守着的阿箬已经推了门进来,惊惶道:“小主,苏格格像是疯了呢,满脸是泪跑到咱们这里来,一定要闹着见小主。天这么晚了……”

阿箬话音未落,却见苏绿筠已经跑了进来。她想是准备歇息了,只穿着家常的玉色薄绸长衫裙,外头罩着浅水绿银纹重莲罩纱,跑得鬓发散乱。这样夜寒露冷的秋夜里,她居然跑得满脸是汗,和着泪水一起混在脸上,全然失了往日的娴静温懦。

青樱乍然变了脸色,大惊失色道:“绿筠,这是在宫里,你是做什么?”

绿筠的脸全然失了血色,苍白如瓷,她仿佛只剩下了哭泣的力气,泪水如泉涌下。良久,她终于“扑通”跪下,倒在青樱身前,放声大哭,“姐姐,姐姐,你救救我!主子娘娘派人带走了永璋!我的永璋,我的三阿哥!他才几个月大,主子娘娘就派人带走了他!”

青樱当下明白,皇后在太后跟前言及自己所亲生二阿哥永琏已经在阿哥所抚养,那么身为小小一个格格所生的三阿哥,更没有留在生母身边养育的理由了。

绿筠哭得头发都散了,被汗水和泪水混合腻在玉白的脸颊上,仿若被横风疾扫过一般。她伏在地上,哀哭道:“姐姐,我求求你,帮我去求求主子娘娘,让她把永璋还给我,还给我!”

青樱忙伸手扶她,哪知绿筠力气这般大,拼命伏在地上磕头不已,“姐姐,我人微言轻,主子娘娘不会理我!可是你不一样,你是出身高贵的侧福晋,以前在潜邸的时候,主子娘娘也只还肯听你几句,你帮我求求她,好不好!”

以前,以前是多久的事了。那是彼此身份地位的约衡,而非真心。

青樱使个眼色,阿箬与惢心一边一个半是扶半是拽地扶了她起来坐定。她见绿筠哭得声嘶力竭,心下亦是酸楚,只得劝她,“永璋是主子娘娘派人带走的,但不是主子娘娘能带得走永璋的,是祖宗规矩要带走永璋!”她顿一顿,“这件事,太后是知道的。”

绿筠登时怔住,双肩瑟瑟颤抖,“哪怕是祖宗规矩,可是永璋还那么小……”

青樱按着她的肩头,柔声道:“永璋是还小。可是你要是在宫里生下的永璋,从他离开母腹的那一刻,他就被抱走了,顶多只许你看一眼。”她缓一缓声气,低声道,“何况主子娘娘禀告了太后,她亲生的二阿哥已经在阿哥所了,她也不敢违背家法。”

绿筠身子一晃几乎就要晕去,青樱忙扶住了她,在她虎口狠狠一掐。她本留着寸长的指甲,这一掐下去绿筠倒是醒了许多,只痴痴怔怔地流下泪来。阿箬赶紧喂了绿筠一口热茶,“小主别这样,真是要吓坏我们小主了!”

青樱按住了她,低柔道:“你这个样子,吓坏了我也就算了。可要吓着了宫里其他人,被她们那些嘴一个接一个地传出去,那成了什么了呢?你不要体面,三阿哥也是要的。”她扬一扬脸,示意惢心取过自己妆台上的玉梳来,一点一点替她篦了头发,挽起发髻,“咱们一进了宫里,就由不得自己了。从前我还是混混沌沌的,到了今日也算明白了。你比我还好些,还有个儿子。不比我,外头看着还不差,其实什么也没有了。你的永璋,养在阿哥所里,有八个嬷嬷精心照顾着,每到初一十五,她们就会把孩子抱来和你见上一个时辰,为的就是怕母子太过亲密,将来外戚干政。这件事,你是求谁都没用了,只能自己受着。”

青樱的手摸到绿筠的脸颊上,脂粉是湿腻的,泪水是灼人的滚烫。绿筠的泪落到手上,青樱才觉出自己双手的凉,竟是一丝温度也没有。这些话,她是劝绿筠的,也是劝自己。事到临头,若是求谁都没用,只有自己受着,咬着牙忍着。

她读过那么多的宫词,寂寞阑干,到了最后,只有这一点顿悟。

绿筠的眼泪啪嗒啪嗒落到衣襟上,转瞬不见。她满眼潸潸,悲泣伤心,“那么以后,难道以后,我就只能这样了。只要生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就得离开我,是吗?”

青樱为她正好发髻,取过一枚点蓝点翠的银饰珠花,恰到好处地衬出她一贯的柔顺与温和。青樱扬了扬脸,示意惢心绞了一把热帕子过来,重新替绿筠匀脸梳妆。她侧身坐下,轻轻道:“绿筠,不管你以后有多少个孩子。唯有这些孩子,你才能平步青云,在这宫里谋一个安定的位子。如果你真的伤心,你就记着一个人。康熙爷的德妃,先帝的生母孝恭仁皇后,她生先帝的时候,自己身份低微,只能将先帝交给当时的佟贵妃抚养。可是后来她诞育子女众多,最后所生的十四王爷便是留在了自己身边。如今你刚刚在宫里,大家也是一同入宫的,交给谁抚养也不合适,送进阿哥所是最好的。往后,往后你一切平安顺遂,你也能抚育自己的孩子。明白吗?”

绿筠怔怔地坐着,由着宫女们为她上好妆,勉强掩饰住哭得肿泡发红的双眼,泪汪汪道:“姐姐,那我该怎么办?”

青樱拿过绢子,替她拭了拭泪。“忍着。忍到自己有能力抚育自己的孩子。所以,现在你不能出错,不能出一点点错。”她拉着绿筠的手起身,“你现在打扮得整整齐齐的,去皇后宫里,向她谢恩,谢她让阿哥所替你照顾三阿哥。你刚才哭,刚才跑到我宫里,是因为你伤心过了度,一时昏了头。现在你明白过来了,这是恩典,你都受着了。”

绿筠咬着嘴唇,凄惶地摇头,“姐姐,我说不出来。我怕我一说,就会哭。”

青樱安慰似的抚着她单薄的肩,“别哭,想着你的将来,三阿哥的将来,你还有别的孩子。流泪,是为了他们;忍着不哭,也是为了他们。”

绿筠死死忍着泪,点了点头,向外走去。庭院内月光昏黄,树影烙在青砖地上稀薄凌乱,静谧中传来一阵阵枝丫触碰之声,那声音细而密,似无数细小的虫子在啃噬着什么东西似的,钻在耳膜里也是钻心的疼。青樱看着绿筠的影子拖曳在地上,单薄得好像小时候跟着嬷嬷们去看新奇的皮影戏,上头的纸片人们被吊着手脚欢天喜地地舞动,谁也不知道,一举一动,半点不由人罢了。

今时今日的她与绿筠,又有什么不一样呢?

这一夜,琅华本就睡得不深,暂居的偏殿不是睡惯了的安稳的旧床,耳边没有永琏熟悉的儿啼,她怎么也睡不安稳。地翻个身,陪夜睡在地下的侍女茹心便听见了,起来点上蜡烛,倒了盏安神汤递到琅华跟前,体贴道:“都三更了,娘娘怎么还睡不安?”

琅华本无睡意,便支着身子起来,“二阿哥不在身边,我心里总是不安稳。”

茹心塞了个鹅羽软枕在她腰间垫着,温言劝道:“娘娘安心。奴婢早去问过了,三位阿哥都在阿哥所,那些奴才们对咱们的二阿哥最尽心了,生怕有一点照顾不到。那些乳母奶水养得又好又足,轮流喂着二阿哥,嬷嬷们也伺候得精细,一点都不敢疏忽。”

琅华叹了口气,郁然道:“祖宗规矩在那儿,我不能常去看,你一定要替我尽心着。”

茹心忙道:“那是自然了。咱们二阿哥天尊地贵,其他阿哥连他脚趾上的泥都配不上,底下没有一个人敢不尽心尽力的。”她轻笑一声,“今儿三阿哥也被送离了苏格格身边,奴婢才叫高兴呢。凭什么娘娘守着祖宗家法,她偏母子俩一块儿,奴婢就是看不过去。”

琅华就着茹心的手慢慢啜饮着暗红色的安神汤,随口道:“罢了,她也可怜见儿的,明明伤心成那样了,还硬忍着到我跟前来谢恩。听说她哭着跑去乌拉那拉氏那儿了,她也不敢陪着,赶紧送了苏氏出来。”

茹心高兴道:“就得这样!青福晋能帮她,奴婢才不信。她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了,今儿午膳的时候太后都给了她好大的没脸呢。”

琅华微微一笑,“本来乌拉那拉氏是太后为皇上求娶的侧福晋,又是先帝景仁宫皇后的侄女儿,我怎么也要让她三分。如今太后都给了这样的脸色,宫里的人就更有数了。”

茹心扬了扬唇角,甚是欢欣,“宫里除了太后,娘娘是唯一的主子娘娘。你要她们怎么着,她们就只能怎么着,就像那戏台上皮影似的,都得在您的手里。”

琅华抚着胸前一把散着的青丝,凝神片刻道:“是得都在我手里。所以茹心,你明儿就去阿哥所吩咐下去,一定要好好待三阿哥,比待我的永琏更好更精细。吃食由着吃不许约束,冷暖要注意着,一定要好好疼三阿哥,在襁褓里就尽着他玩尽着他乐。咱们皇家的孩子吃不得苦,好好宠着一辈子就是了。”

茹心虽不解其意,但听琅华这样郑重吩咐,忙答应了,取过她手中喝完的安神汤,重又垂下了珠罗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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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芈月传小说在线阅读原版

全文共 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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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芈月传》根据知名美女作家蒋胜男同名小说(小说初稿题为《大秦宣太后》)改编,小说讲述了秦昭王母亲芈八子的传奇一生。据兵马俑上的残存“芈月”和阿房宫筒瓦上秦惠文王妃子“芈月”的合体陶文而来,人们推测芈八子名叫芈月。

八子是楚王的女儿,为楚王的妾所生。芈八子也称宣太后,相传芈八子城府极深,雄才大略,在秦国把持朝政、呼风唤雨近40年。中国历史上,太后这个称谓始见于她,太后专权亦自她而始,实为千古太后第一人。

芈月传剧情介绍:

战国时期,芈月是楚威王最宠爱的小公主,但在楚威王死后生活一落千丈,母亲向氏被楚威后逐出宫,芈月和弟弟芈戎在宫中躲过了一次次灾难和危机。芈月与楚公子黄歇青梅竹马,真心相爱,但最后还是被楚威后作为嫡公主芈姝的媵侍远嫁秦国。芈姝当上了秦国的王后,芈月成为宠妃。原本的姐妹之情在芈月生下儿子嬴稷以后与姐姐渐渐分裂,芈姝处处防范打压芈月,而芈月因其对政治的敏感和天份得到嬴驷的欣赏。诸子争位,嬴驷抱憾而亡。芈月和儿子被发配到遥远的燕国。不料芈姝之子秦武王嬴荡举鼎而亡,秦国陷入内乱。芈月毅然下嫁义渠王,借义渠王之力回到秦国,平定了秦国内乱。儿子嬴稷登基为王,史称秦昭襄王。芈月当上了史上第一个太后,史称宣太后。为了自己死后的安宁,71岁高龄的芈月下令将整个大秦的军队带到地下为自己陪葬,即秦兵马俑。

剧中除了讲述秦宣太后芈月(秦始皇高祖母)从命运坎坷的楚国庶出公主到称霸六国的大秦铁血太后,坚持商鞅变法,主张国家统一,让秦国走出内乱,把弱秦变成强秦的故事外,也会涉及芈月一生的三段爱情:春申君“黄歇”、秦惠文王“嬴驷”和义渠王“翟骊”,三个男人都是当世最强势、最精明、也最具权力欲的男人,芈月和他们彼此欣赏并深深相爱,但谁也无法令对方臣服,最后只能是不死不休,或者是天各一方。

芈月传背后的历史:

太后称谓,始见于她。宋代高承《事物纪原·卷一》云:“《史记·秦本纪》曰:昭王母芈氏,号宣太后。王母于是始以为称。故范睢说秦王有独闻太后之语。其后赵孝成王新立,亦有太后用事之说。是太后之号,自秦昭王始也。汉袭秦故号,皇帝故亦尊母曰皇太后也。”

太后专权,也自她始。宋代陈师道《后山集·卷二二》云:“母后临政,自秦宣太后始也。”她以太后身份统治秦国长达三十六年之久,而且大大发展了国力,“东益地,弱诸侯,尝称帝于天下,天下皆西向稽首”(《史记·穰侯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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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浅析英语小说的阅读技巧

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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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hy to read original edition novel

要想真正提高外语水平,阅读原版小说是必经之路,正如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外语高手一样,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有毅力读完N本原版小说的.(我特佩服门卫,能够把一本都上N遍,如果我有这种毅力的话,早就成为高手了…)

2. fundamental conditions

语法:系统准确的掌握语法. 基本上,如果是E,高中毕业以后这一点都达到了

词汇: 熟练词汇>2.5k, 认知词汇>5k

工具书:一本C-E,

一本E-E,或者用文曲星代替,但我偏好字典----词汇认知学指出,词汇的记忆效果与词汇的检索时间正相关(我现在读法文,由3本D, F-C,F-E,F-F)

3. 选材,仁者见仁,就我个人而言, 我偏好当代中篇作品(我现在选了一本Marcel Pagnol 写于1957年的, 280pages)

4. 前期工作:

查找百科全书或相应的工具书,了解到作者的生平,作品,世人的评价.

5. 阅读中的词汇学习:

每天阅读6 pages(6X225=1350字),在阅读过程中碰到new words先做标记,读完后再查D, 把生词记载在本子上,并及时背诵(我现在最怕的就是这一点,会不会半途而废???)

6. how to read

我准备默读, 这是我的习惯,朗读太费尽了,泛读也没有意义,介于精泛之间

7. read what

我主要研究其词汇搭配.词汇的用法是语言中最难的,比如,法语中最简单的一个介词à,用法不计其数,在大型D上有好几页,为什么同样的词汇在名家手下就生龙活虎,到了我的手下就一潭死水呢?我认为这应该是读原版小说的最根本目的.

记得AS以前告诫我,要多学词法,少背词汇, 可惜一直没有好好的实行, 现在,我就以法语作为实验品吧…再次谢谢AS!!!

我准备把注意力集中在届词,练词,动词上面,因为名词和形容词的用法太简单了,不知这样是否OK?

8. how to digest

每读完一章写一篇读后感,相当于开卷考试,经常并及时背诵本子上的new words

9. 结语

方法人人都有,上面只是我个人的对策,真诚的希望大家对阅读原版小说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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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大好时光小说阅读_第一章

全文共 6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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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如手足,美女如衣服……谁穿我衣服我砍他手足,谁动我手足我穿他衣服!”

——张瑞对“兄弟如手足,美女如衣服”的解释********

五六月份,对于大学里面的世界,是个伤感的时段。整个校园都浸在这一种淡淡的伤感中。

东北栋梁大学的校园广播节目,栋梁之声,正在为送别这一届大四的同学们播放着一期的特别节目,喇叭里面传出的是一首熟悉而悲伤的乐曲。但是常看电影的人都知道这乐曲原本是来自一部著名电影,用在纳粹分子大规模屠杀尤太人的情景中,而在这里出现,伤感之外,多多少少又体现出了一些故作姿态的搞笑。

骆英还有一年才会毕业。本来这份伤感他现在是不该体会到的。不过他多多少少的还是赶上了。

“唉,学长,真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哪。”张瑞晃着脑袋说道。“想不到我做学弟的反而先走一步。”

张瑞和骆英原来是一个高中的同学,高考的时候骆英成绩不理想,于是复读了一年,第二年才考到了东北栋梁大学。不成想见到了当年的同学张瑞,而且已经是大二了。张瑞因为年纪比骆英实际上还小一些,更是口口声声以“学弟”自居,对应的,骆英自然就是学长了。

“你放心的走好了,你还有什么后事,尽管交代下来。” 骆英干了一杯啤酒,乐呵呵的说。虽然说朋友分别有些伤感,不过男生不是那么容易在表面上表现。

“恩,学长……说起来,我还真的是有点事情……”张瑞突然面带羞涩。继续道:“学长,你还记不记得那次我和你们班几个一起去棋盘山去玩?有个叫陈菲菲的女生……”

“她?那可是我的红颜知己啊?你……你小子要打她的主意么?”骆英心中一惊。

“哈,学长果然聪明伶俐~”张瑞倒也不隐瞒。

骆英突然间觉得自己好象已经喝多了,有许多事儿需要重新想一想,随口说道:“恩,我可以答应你告诉一声,不过人家的想法我可就管不了啦。”

“只要学长帮我这个忙,其它一切都好说。这顿饭当然我请,事成之后,必定更有厚礼送上!”张瑞满脸堆笑的样子,又敬上来一杯。

骆英自然是答应着,心里却是比较混乱。嘴里不住骂道:“你个臭小子,学了四年没混上个女朋友,马上毕业想起来了~你这不是害人么?”

“哪里是害人,这是好事啊!就你班那帮女生,拯救谁不是扶贫帮困的性质啊?”

“你他妈的什么人啊……”骆英当面骂他。其实心中已经混乱了,陈菲菲是她班上的女生,人长的很是标志,一直以来是他很要好的一个朋友。就因为张瑞和陈菲菲的关系,男寝的302和女寝的403才会结成友好寝室。当然了,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大家在一起游玩或者学习,并没有太多的单独相处的机会,两人只是更加熟悉一些,也没有太多的想法。可当骆英听到张瑞说喜欢陈菲菲,想要霸占之而后快时,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油然而生——如果这个活生生的陈菲菲从此以后只属于了某一个人,那生活该是多么的无趣呢。

两人各怀心事,却是依旧不停的推杯换盏,一直快到半夜的时候,骆英才轻手轻脚的回到了寝室,结果不小心踩翻了脸盆,发出了巨大的响声,居然无人惊醒,都睡死了吧。躺在床上,才发现自己醉得已经无法思考了,索性昏了过去。

第二天,在醉酒的头疼中,紧张忙碌的学习生活开始了。

在采矿馆的三楼,骆英的班级正在上课,课程是数字通信与逻辑。

“……那么这个波呢,我们就叫做‘基波’!这个‘基波’呀有这么几种需要记……”随着老师那清脆的声音,教室中充满了男同学那会心的微笑~。

“:)”陈菲菲也忍不住嘴角往上翘了翘笑了一小下,但还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低下了头,一瞥间见到旁边的骆英,正用直勾勾的眼睛盯着自己,居然没有笑的意思,感觉很奇怪。

“发什么楞呢?”陈菲菲小声问了句。

“啊?恩,是这样的……恩,有点儿事,我们下课说吧。”骆英支呜的回答。

“哦~”陈菲菲看见他那窘迫的样子,鬼机灵的笑了笑。

课间。

“什么事,说吧。”陈菲菲问。

“恩,是这样的,恩……我一个朋友托我问你……恩”骆英想起来了张瑞的嘱咐,第一个问题是:“你现在有没有男朋友啊?”

陈菲菲笑了,“啊,那个,算是没有吧……你这还不知道啊,我们还没这么不熟悉吧?”

“哦……”骆英松了一口气,也不知道是替谁松的。“那个,恩我有个朋友,想和你更熟悉些,比如一起吃个饭什么的,你能不能……”

“……呵,真的假的呀?”陈菲菲脸上也红了起来,停了停,道:“那得看是谁了,还有看他帅不帅……”

“恩,是挺帅的,人很好,你也很熟悉的……”骆英边说着,边想,张瑞确实挺帅的啊,他和陈菲菲,还真的是很相配呢……

“你说谁呢?不会是说你自己吧?”陈菲菲突然这样说,也许她见过了许多男生类似的把戏。

“啊!?你……我……!”骆英突然定住了,脑子里面飞快的旋转,转是转了,好象什么也没想。

“……多接触倒是没什么不可以,一个大男人想说就说贝,中午一起吃个饭,没啥大不了。”陈菲菲道:“不过我可没说答应你什么!……好了,上课了,回坐去。”说罢连拉带拽的把骆英弄回到座位上。

这时间过得真是慢啊,往常这无聊的没几个人能懂的课程也是显得很漫长的,可今天怎么就突然好象过不完了一样?

“我们去二食堂吃饭啊?”下课了,陈菲菲问道。

“好哇好哇。”骆英在坐在座位上痛苦的进行了思考,终于在第二秒钟屈服,作出了自己的决定,其中的思想斗争经过类似如下:

“敌人严刑拷打我,我没有招!后来敌人用金钱诱惑我,我依然没有招!再后来,狡猾的敌人使出了美人计!……于是我将计就计……”

美女当前,朋友,丫去死吧。

食堂中。

陈菲菲,骆英二人端然稳坐,空气中弥漫着紧张的气氛。

“你看我干什么,你吃啊~”陈菲菲道。

“你也没吃啊,我不好意思啊……”骆英紧张的道。

“哎~好了好了,那我先吃好了,你也吃吧”陈菲菲道。

“恩恩,好,我也吃了”……

……

……两个人就这样静静的吃着,骆英觉得这也不是个办法,于是决定缓解一下这个紧张的气氛,道:“你吃得不少啊?!”话一出口,立刻发觉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恩,所以我才长得高身体好啊!”陈菲菲似乎并不在意,她的身材确实很棒,个子也高,还是女生中不多的喜欢运动(篮球)的。

又是一阵无话。

“你怎么打了这么多汤啊?”陈菲菲问道。

“因为是免费的啊,所以多打,习惯了。”骆英回答。

“哦,那一定要喝掉哦,不然多不好意思啊。”陈菲菲笑着说。

“恩恩!你说的有道理!不全喝掉确实不好!”于是骆英开始全力喝汤。

静……

“恩,你有什么爱好吗?”陈菲菲早早就吃完了,放下餐具后,问道。

“好象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也就是听听歌儿,踢踢球,看看片儿什么的。”骆英端着汤碗,说道。

“那也没什么特殊的嘛。”

“哦对了,我有个表哥,他最大的爱好居然是雕刻鸡蛋!怎么样,够怪异吧?”骆英道。

“真的呀!?我有个同学也是最喜欢雕刻鸡蛋壳的!”陈菲菲回答。

“可是呢,我却觉得雕刻鸡蛋非常无聊!”

“我也是啊,我对那东西也是一无所知!”

两个人脸上的虽然表情高兴了好久,却谁也说不出第二句了。

“……如果他们两个能见面,一定有许多可聊的了……”骆英停了好久,喝下了最后一口汤,同时说道。

陈菲菲噗的一声乐了出来,笑容还没结束,却看见骆英表情怪异的用手从嘴里拿出了一个东西,仔细一看,是只可怜的小强。

陈菲菲看到这里,立刻觉得刚吃下去的东西马上就要涌出,用手捂着嘴跑到外面的刷碗池边吐了起来,骆英急忙跟着跑出去,在旁边吁寒问暖,若来众人许多怪异的目光。

慢慢的有一些吃完饭经过的同学停了下来,驻足围观。

“哎,你说这美女是怎么了?莫非是……”

“你多大了,这还不懂么?”

“那旁边的是?……”

“哎呀,弱智也看出怎么回事了……

“太不象话了,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别看了,身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怎么能这么不尊重别人捏~”

吐得差不多了,陈菲菲才看到周围已经有许多人在看着自己,隐约好象还有熟人,连忙拉着愣住了的骆英掩面夺路而逃。

“这好象是我们头一次两个人一起吃饭吧?”回寝室的路上,骆英小心翼翼的问。

“是啊。”陈菲菲手捂着嘴,又想起了那可怜的小强。

“唉……真是……说怎么呢!”骆英说都不会话了。

“真是经典啊。”陈菲菲喘了口气,平静的接到。

“那我们还有没有机会再一起吃饭啊?”骆英的语调中已经有哭腔了。

陈菲菲停了一会以加强气氛,然后严肃的表情突然转成微笑,道:“好吧,就再给你次机会。呵呵……”

骆英觉得这是他所见过的最灿烂的笑容,不禁心花怒放。

于是,一个又一个的经典就这样诞生了。:)

下午又是上课,下课后各自回到寝室,一路无话。等到骆英回到寝室好一番梳洗打扮,充分准备,心里突然想起了他的学弟。

“唉,张瑞,他要是来电话,我该怎么答复呢?说一直没有机会同陈菲菲说?不行,天天都上课啊,谁信……说陈菲菲不答应?那……那不是太缺德了?”

就在他战战兢兢的当口,电话突然响了起来,吓得骆英差点蹦起来。

他接起电话,却是陈菲菲打来的,说同寝的唐丽病了,其它人都有事情不在寝室,只好自己帮忙照顾,并且一再道歉说两人的约会延期到明天。

“命运啊!我一定要和命运赛跑!”骆英放下电话后,清楚的意识到此役一定要速战速决,不然恐怕日久生变,旁边的张瑞可还虎视眈眈呢!

晚上,骆英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啊,明天两个人再在一起的时候可不能象今天这样了,一定要有所突破。还不能破坏那美好的气氛!

骆英在上铺左滚右滚的,下铺的程远可受不了了,本来睡觉前就打了许久的游戏,大脑还处于兴奋状态中,上铺象茧蛹一样扭来扭去,总是把他从睡眠与清醒的纠节状态拉回来。

“大哥!你干什么呢,别人还睡不睡了?”

要说这程远,可绝对不是一般人。绝对的牛人一个,此人的种种先进事迹,在后文自有论述。骆英平日里对此人的态度,也是心服口服,外带佩服!突然想到,我的下铺可是程远啊,此人自称“有经天纬地之才,安邦定国之志,上马杀贼安天下,下马可以立万言。诸子百家,无书不读,三教九流,无所不会,上可以致君于尧舜,下可以配德于孔颜。仰面知天文,俯察知地理,熟读兵书,饱览战策,三略六韬,无所不晓,攻杀战守,抽撤盘环……(暂时写到这里,后面的骆英也背不下来了)”问问他如何接触女生,岂不是能够达到事半功倍之效果?

“程远啊,那什么……你说我和一个美女一起吃饭,想非常合适的表达出我对她的好感,应该跟她说些什么呢?”骆英说罢静静倾听,知道程远只要出手,必定不同凡响。

只听见一片寂静中程远迷迷胡胡的说道:

“别说没用的了,咱们睡吧……!”

骆英大惊失色。

第二天。是周六。骆英睡了没多久,早上醒的得确又很早。泡了个方便面,加了个火腿肠,吃到半路,看见仍然在睡觉的程远,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于是又泡了一碗。

程远一边呼鲁呼鲁的吃着面,一边淡淡的道:

“你这面啊,八成是白泡了,别看哥我有经天纬地之才,安邦定国之志,上马杀贼……”

“大哥,我求你别再背这个了,你说事儿好不好……”

“哦~我还以为你爱听这个呢……我别的东西可能比较牛,但是对与小女生啊,我是搞不太明白的。这个是世界啊,是物质的,万事万物都有其运行的规律,但是女生的所做所为,就我观察无论从任何角度看都呈现出一种混沌状态……混沌你知道么?”

“吃过。”

“不是那个。就是是无规律可寻,无道理可讲,无踪迹可差啊。……三无!。”程远摇着脑袋继续道:“比如你刚才说的,你们一起吃的那顿饭,确实够经典了。但是人家居然还同意和你再出去,这不是脑子被球闷了么?”

“是啊,是够衰的。”小强的味道,真是回味无穷。

“不过就我的逻辑判断来看,基本说明此女生要么脑子有问题,要么就是真的看上你了。她既然考上了大学,也不象是走后门近来的,智商应该没什么问题,我们还是应该相信教育部相信党嘛。也就是说……”

骆英听到这里不禁大喜。“她要真的喜欢我的话……”

“你也别美,近代量子力学认为事物的发展都是不可预测的,你要注意把握。看你们第一次吃饭的这个样来看,恐怕衰事还没完……”程远一边儿叭叽着嘴,一边道:“当然这么想有点不符合科学,不过就人们的感觉来说确实如此。……你有没听说过‘蛋糕落地猜想’?”

骆英摇头。

“这个著名的猜想,是我的同学白泉颐提出的,说的是蛋糕掉在地上的时候总是有奶油的那一面向下……形容的是事情如果变糟,那么往往会变的更糟的这样一种现象。”程远回答。白泉颐名字骆英也听程远提起过,好象他的高中同学。白泉颐现在好象是学医的,也是个不太正常的家伙。

骆英想了想,道:“我们正常人形容这个叫做‘祸不单行’。”

“恩是的,说的是一个事。”程远回答,突然他好象又想起了什么,继续道:“这个蛋糕落地猜想本来是没有证明的,不过后来有一天我突然感觉从物理的观点考虑是有道理的,因奶油蛋糕的直径多在12.5CM至29CM,而桌子的通常高度大约是82CM-110CM,蛋糕从桌子上掉下来的时候通常是由于滑动,在重力作用下使蛋糕相对桌面产生旋转,而蛋糕的直径和桌子高度以及重力加速度的共同作用使得蛋糕只有旋转180度的空间……”

骆英就这样在旁边张着嘴听着程远喷着吐沫星子在哪儿胡扯……

“行了行了……程导,可以了,我们还是说说应该陈菲菲聊些啥吧……我求您别再跑题了行不行啊……”

程远对讲学中突然被打断似乎已经习惯了,立刻停了下来,想了想道:“送你八字箴言:——无为而治,水到渠成。”

骆英差点晕过去,这不和没说一样么。

“唉,你要是故意去聊什么,一定会显得很僵硬的。就如同武功招式,如果有形,必有破腚!你既然这么没有目标,大概给你限定一下好了,比如聊聊她小时候的经历呀,家里的人啊。最好能把她一些感动的事挖出来,能哭出来效果最好!经历过这些女生才可能对你印象深刻啊……”

程远的乌鸦嘴果然说中,经典二次出现。

中午,陈菲菲的电话如期而至,由于二食堂上次发生了由小强导致呕吐事件,两人决定换到一食堂。

骆英接到电话后,就早早的就来到了楼下。过了一会儿,陈菲菲蹦蹦跳跳的从楼上下来。

“走,一食堂!”陈菲菲笑着道。

“好哇好哇。”骆英开心的应答着。忽然然发现寝室楼403寝窗子中,一个女生正看着这里,正是陈菲菲同寝的唐丽。她发现骆英看见了自己,招了招手,回报以夸张的微笑。

骆英急忙招手回敬,陈菲菲看见了,不好意思的说到:“快走快走……”

两个人打完了饭,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有两前次出丑的经验,再加上骆英在程远的指导下,已经不那么慌张。两个人已经可以高兴的交谈,渐入佳境。从骆英的出生地特产沟帮子熏鸡说起,说到了陈菲菲家乡的锦州小菜……

正当二人吃得高兴聊得火热之即,突然食堂中的大喇叭响起,起先是一片高亢的“吱吱”的噪音。正往嘴里送饭的骆英心立刻产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正在进餐的同学们请注意!正在进餐的同学们请注意!请立刻停止!立刻停止!”

同学们全都楞了,包括骆英和陈菲菲。只听得大喇叭继续道:

“根据可靠消息,我校一食堂的一名工作人员赵某,参加了珐沦宫邪教组织,虽在校领导的百般教导下仍身陷迷途,不知悔改……由于其深度仇恨社会,意图报复,在很有可能在今天上午,在我校一食堂实施了投毒活动……”

整个食堂一片骚动,同学们大惊。

“同学们不要慌张!请已经就餐的同学们立刻到一寝的外面集合,将会有老师组织你们集体去校医院进行观察……”

骆英和陈菲菲痛苦的互相看了一眼,陈菲菲忍不住道:

“和你在一块儿怎么这么倒霉啊!”

“我……我冤死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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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雪国王子和云国公主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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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便是出宫日了,我早早起床,换上了我最喜欢的一件裙子。

这件裙子是粉色的,一圈圈金纱、银沙包裹着衣领,金纱、银沙也从腰下落下,越来越厚,裙边绣着一圈牡丹。我扎上了几缕头发,用粉色牡丹扎花扎起,其余的头发任由它披在身上(我的头发很长,一直到腰边)。戴上粉色牡丹珍珠耳环,配上一对微微高跟的鞋,有一朵牡丹粘在鞋上,一圈珍珠粘在鞋边。手链、项链都是粉色的,显得我异常可爱。由于外出不能用真名,我便取名为粉月公主

“紫雅,出宫了要举止优雅。不能像在宫里这般调皮。”母后嘱咐。

“嗯,我走了。仪,走啦!”我应道。

“来了!”仪说。

52名侍女换上各自的服装,共有八种颜色:粉、红、橙、黄、绿、青、蓝、紫,粉色为贴身侍女,是爱心、蜜蕊和芬秋,其余七种为跟随侍女,各有七名。

其他侍卫则身着盔甲。

我们浩浩荡荡的出发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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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阅读小说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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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三国演义》。

在中低年级,我看《三国演义》时,它在我心中是一篇长篇历史小说,它不仅使我懂得了许多历史知识,更让我记着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鲜活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胆狭义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赤膊上阵的许褚、抬棺上战的庞德、阴险狡诈的曹操……

在小学高年级,再读《三国演义》时,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周朗、空城计、妙锦斩魏延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

可他也并非神仙,如他让马谡去守街亭,导致丢失了街亭、柳列城两个军事重镇,一出祁山失败,自己上奏后主刘禅自贬三等,从中我么可以看出人也有失败的时候。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尚且如此,更何况我等普通人。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要求别人和自己不犯错误,不应该因为别人的一点过失而横加指责,也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一次考试的失利而灰心气馁,更不应该为自己取得的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我们身上也一定存在着需要充实的地方。

而我喜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经常喝醉,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投靠东吴的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赤壁之战”了。当时,曹操带领八十万大军与周瑜三万军士隔江相对。周瑜手下一员大将黄盖考虑到敌强我弱的情况下献计苦肉计和火攻结合在一起的计策。首先,黄盖假装要让周瑜投降,接着周瑜罚黄盖一百军棍,后来,黄盖写了一封诈降信。曹操接到信后高兴极了。不但没有防备,反而大摆宴席来迎接黄盖。结果被黄盖的计策骗得团团转。这个故事就是以少胜多的典范

随着我的成长,每次研读《三国演义》都有不同感受,《三国演义》真是伴我成长的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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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亲爱的公主病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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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公主病》是由搜狐视频出品,戚薇担任监制的萌爱偶像网络剧。由泰星Mike、张予曦、杜妍、陈子胤、陈敬宣等联袂主演。 该剧讲述了拥有公主病的千金小姐林星辰在苦追富二代的过程中屡屡受挫的故事。

内容简介

故事开始于一所超级白金学院--四叶艺术学院。它是为国家顶级艺术学院输送人才而建立的,毕业生会进入圣马丁,帕森斯茉莉亚等著名大学。艺术是有钱人的游戏,四叶艺术学院里自然充满着名流财阀的子女,在这群高贵的帅哥美女中,有一天,来了一个如小白花般善良天真的草根女,而不出所料的,这朵小白花从入校门的第一天起便遭到校园恶势力的欺凌。

Mike在剧中对公主病女主进行了一系列甜蜜的诊治,冰山天才作曲家的人设简直就是少女漫画啊!颜值自然没得说,一头蓬松的棕色短发饱满有型,刘海向上抓起把他的脸型衬托得更加精致。再配上飞行员反光墨镜和皮衣,整个人都帅炸了。

第1集

公主林星辰从小锦衣玉食,被众人围绕自带光环,但却被下了诅咒每一个她喜欢的人都不会喜欢她。晚上,林星辰来到酒会会面郑楚曜,两人浪漫相遇,四手联弹,曲子结束,真正的郑楚曜出现了,林星辰因为认错人尴尬到极点。林星辰和郑楚曜在晚会上聊天,这让郑楚曜想起了小时候那个任性的林星辰,瞬间开始讨厌眼前这个美丽的公主。

第2集

一早,郑楚曜奉父亲的命令将林星辰接到四叶学院,郑楚曜虽然心中对林星辰充满好感,但是嘴上死不承认,并且还是以冷淡的态度对待林星辰。在学院门口遇到江念雨和于姎姎,一些列冲突之后,只剩林星辰无奈的站在原地。最后是周维出现,带林星辰熟悉学院。林星辰甩开周维,决定去BL界的圣地:四叶学院后山温泉,进行“猎艳”。

第3集

四叶学校的校长,是林星辰从小就爱慕的男神郑孟曦,他找到林星辰,告诉她,如果她一直是数学只能考到7分的状态,不到一个月就会被淘汰开除掉,所以郑孟曦帮林星辰安排了家教,帮助林星辰学习。林星辰在对郑孟曦发花痴的状态中,就答应了家教的安排。林星辰在学校连续两次作弄江念雨之后,回到家,发现郑孟曦给她找的家教就是江念雨时,差点就当场崩溃。

第4集

故事开始于一所超级白金学院--四叶艺术学院。艺术是有钱人的游戏,四叶艺术学院里自然充满着名流财阀的子女,在这群高贵的帅哥美女中,有一天,来了一个如小白花般善良天真的草根女,而不出所料的,这朵小白花从入校门的第一天起便遭到校园恶势力的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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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阅读小说《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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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讲述的是一部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

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大师兄孙悟空。他原来是一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他是一个天真烂漫、调皮任性的无拘无束的“野猴”。他夺走老龙王的镇海之宝——定海神针;游乐地府撕碎“生死簿”;大闹天宫,偷吃仙桃仙丹,不把玉皇大帝放在眼里,还自封“齐天大圣”。用他的七十二变大闹天宫,惹怒了如来佛祖,便被佛祖压在五指山下,唐僧救了他,他便跟着唐僧西天取经。为了师傅的安危奋不顾身的他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他对付这些人从来都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反顾地将他们扫除。哪怕事后又被各路神仙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除害护航之心全不曾改。

其次是二师兄猪八戒。他贪财好色,有着一身毛病,好吃懒惰,爱占小便宜,怕困难,总是退缩,还特别爱吃,每次孙悟空叫他去找食物,他总是打着找食物牌子,却总是在半路睡觉,或者是找到了食物在回来的路上也吃得一干二净了。它相对来说小脑筋比较多,我很清晰记得有一集,某条河流结了冰,但这样马就不容易前行了,当大家都在困扰之时,猪八戒立即就说可以给马蹄裹上布,增加摩擦力。虽然他很贪吃,但是也非常护主,丝毫不比孙悟空差,一旦唐僧有危险也会那把九齿钉钯奋不顾身的去救他。

然后是三师弟沙悟净。他心地善良、安于天命,他的本领更比悟空,八戒是弱一些。他淳朴憨厚,忠心耿耿,总是挑着行李默默跟在身后,任劳任怨,憨厚和淳朴的形象生动的展现出来。

最后是师傅唐僧。他胸怀天下,惠及黎民百姓,善良闵城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为了求取真经而不惜远行,而且他心思缜密,能注意到事物的细节,自我要求严格,坚持原则,规范严谨,善于发现问题,低调不张扬,遵守时间。

就是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又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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