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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三国演义【最新20篇】

正能量是一种积极向上的能量,它让人奋发向上,追求上进。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作文,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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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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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读过很多,但是我最喜爱的是一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出自英国著名的大作家——笛福。这本书是男孩子必读的书,女孩子更要读,主人公鲁滨逊,是让我们知道要学会生存,克服困难,自力更生的重要性。

小说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充满坚强毅力的人,他很聪明机智,还有一颗勇敢的心。在一次航海中,鲁滨逊跟着十几个人一起去,他们遇到了巨大的波浪,船翻了后,只有一个人活了下来,那就是鲁滨逊。他来到一个荒岛上,在荒岛上历经了28年的艰苦生活,他把船上的东西捞上来,留在荒岛上吃,岛上荒芜人烟,他开始自食其力,自己种植麦子,然后做成粗糙的面包,还养了很多动物。他很孤独,养了一只鹦鹉陪他做伴,就这样他不在孤独。在荒岛上救到了一位俘虏,并为他起名“星期五”,因为那天刚好是星期五。他们经常在荒岛上打猎,他会打一些小动物。他们发现了一艘英国船,就这样他和“星期五”乘船回家了。鲁滨逊用自己的一双灵巧勤劳的手,自力更生,令我终身难忘,我心里起了佩服之情。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就是在跟高尚的人谈话。”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们知道每次遇到困难,都要面对克服,不要灰心。记得在我上中学时,我觉得自己在生活中,没有妈妈真不行,我也渐渐学会自己管理自己了,自己学会在没有妈妈陪伴的情况下自力自强。因为我在遇到挫折时总会想想鲁滨逊,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我已经把他当成无声的老师。心里想自己怎么能低头呢?我要学会自力更生,每次想到这里我更加佩服鲁滨逊了。

我想成为像鲁滨逊一样学会生活,克服困难,成为生活中的强者,一个探索者,一个发明家,一个劳动性创造人……

笛福曾说过:“害怕危险的心里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让我懂得在人生的道路上难免会有坎坷,只要我们耐心克服,没有走不过去的坎。每当在我难过的时候我会翻开它,这本书将陪伴着我的一生,它会帮助我克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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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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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伊索寓言》,这本就像一棵花,每一个花苞都绽放出一个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蕴藏着一句句经典的寓言,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也是一个很经典,每个人小时候都听过的故事—农夫与蛇,接下来我就为大家简述一下吧:在一个隆冬时节,有个农夫遇到一条冻僵了的蛇,不觉动了恻隐之心,弯腰把他拾起来,放在自己温暖的胸口上。在农夫怀里暖和了半天之后,那条蛇渐渐地恢复了体力,等到他能活动自如时,便露出了残忍的本性,在他的恩人的胸膛上狠狠地咬了一口。农夫的伤是致命的,他临死前说:“我真是自作自受!因为怜悯恶人,我活该遭受此恶报。”对呀!因为恶人终究是恶人,他们邪恶的本性很难改变,有时候对恶人的盲目同情到头来也会害了自己。伊索寓言的每一个故事虽然不长,但却是浓缩的故事精华,每一个故事都突出了重点,非常吸引人!

读完了《伊索寓言》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收货了沉甸甸的果实。这本书值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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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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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下,我双手捧着那本最喜欢——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饭翻开这本书的扉页,我再次感受到了这位女性深藏着的力量。

书中写了一个叫简爱的女孩儿战胜重重苦难,最后终于觅得幸福的故事。

于作者而言,这是一本自传,于我而言,这确是一本不朽与世的巨著。

《简爱》讴歌了人性中最最重要的良知——平等。“这是我的心灵在和你的心灵说话,就好像我们两个人已经穿越了坟墓,站在上帝面前,我们是平等的”。夏洛蒂勃朗特在书中这样写道。

试想一下我们的人生,是否也正如他所说的呢?

一个人的相貌是无法改变的,成长路上的挫折,苦难也是必经的,尽管如此,我们依旧可以平等的,平等的追求一切大自然赋予的物质和崇高的思想。

没有谁天生就可以怎样,也没有谁天生就不可以怎样,正如夏洛蒂所言,我们是平等的。

我仿佛通过这本书,看到了,那个叫做简爱的女孩儿,从她身上,又看到了夏洛蒂的影子。她们追求平等,渴望平等的人生观,让我看到了一位女性背后的力量。她们背后闪烁的光泽远要比此刻的太阳耀眼。尽管——她是位女性,他她只是位女性!

这不仅仅是一本小说那么简单,它教给我们的是人生的里程碑,让我们学会在享受平等之上更要平等对待他人。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以为只有男性才可以成就一番事业,而事实却否认了这种思想。李清照,武则天,夏洛蒂勃朗特三姐妹,还有许许多多被世俗所看不起的女性,她们的一切成就将告知历史告知世界女性一样可以成就一番事业。

真理,会将那些条条框框,诸如圣经一类的思想彻底打垮,还女性一个作为人的权利。

《简爱》,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对于人性,对于良知,对于原本就不公平的世界即所谓的命运,对于万千女性的渴望与追求,我想这本书无疑做出了最好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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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喜欢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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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这个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从妈妈给我讲的故事里,从美丽的画册里。今年暑假我在店里第一眼看到《精灵时刻》这本书时,便毫不犹豫地买下了它。

一回到家,我便迫不及待地翻开书。随着我的浏览,一只只可爱、善良的精灵跃然纸上:心地善良的梦枕熊和梦见熊;为拯救星际、抵御南斗熊的肆虐勇敢地帮助星座们的阿雪;秋风中那个给阿薰带来无比奇妙感觉的亦真亦幻的少年……

所有的童话故事在最后的“精灵时刻”里,作家秦莹亮通过“我”的亲身经历,告诉了我们:在所有被温柔以待的时刻里、在自由亲近大自然的时刻里、在祥和宁静的时刻里,我们都会碰到可爱的精灵。精灵就是温柔善良、勇敢正义的化身。是啊,那次我期末考试没考好,平时总对我“河东狮吼”的妈妈却一反常态,把我搂进怀里柔声安慰,瞬间化解了我难过的心情,那一刻我恍惚看到了精灵的光环罩在妈妈的头上——多美啊!开学初,班长程梅莹为了改变同学们不良的行为习惯,给老师出了许多金点子,还从家里带来了好些课外书,充实了班级图书角,带动大家开展阅读活动。老师总是亲切地称她“小精灵”:“我们班的‘小精灵’今天又给大家带来什么惊喜呢?”对了,在《彩色的翅膀》这篇课文里,为海岛上的瓜花传播花粉的蝴蝶不也被称之为“精灵”么?

合上书本,我的思绪似乎还在与精灵共舞。我明白了:我不应该只是期待“精灵”来到我的身边,我更应该把自己变成“精灵”,为身边的人们送上温暖和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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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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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值得你一遍又一遍地去阅读,且每读一遍都会有新的感觉,新的体验,新的思考。

——题记

法国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罗曼罗兰为让世人”呼吸英雄的气息",传递由痛苦和磨练而造就的伟人思想而连续写了几部名人传记:《贝多芬传》。 《米开朗基罗传》。 《托尔斯泰传》。 (共称《名人传》)。

《名人传》记叙了贝多芬。 米开朗基罗。 托尔斯泰三位伟大苦难和坎坷的一生,同时也赞美了他们顽强拼搏的意志和坚韧不拔的品格。传记中的他们,虽然一个是音乐家,一个是雕塑家。 画家,另一个是作家,但在各自不同的专业领域中,他们都是伟大的天才,是英雄。

贝多芬用痛苦与忧虑谱写的与命运抗争的音乐将永垂不朽;托尔斯泰则用小说向人们内心传递爱。其中米开朗基罗令我印象深刻。他,有无与伦比的天赋,以无穷的经历永远追求艺术尽善尽美;他的内心软弱无力,只挣扎而没有力量奋斗。尽管如此,他在我心中依然是英雄,只因他在逆境中永不放弃。

三个英雄的人生道路很坎坷。他们或受病痛的折磨,或受莫名的诽谤,或有悲惨的遭遇。但他们却并不因一时的悲苦与劫难而消极沉沦,始终以坚韧不拔、果敢拼搏的精神和高昂不屈的姿态,吹响前进的号角,那么支撑着他们的又是什么呢?是他们的理想——追求艺术之巅。

现在因为读了这本书,成为他们那样的英雄成了我的目标。

我,一个十六岁大的少女,从未有过什么远大的理想,秉承着得过且过的信念匆匆度日,虚度了多少的岁月早已忘却。但这本书却在我的心头狠狠地敲打了一下——我的理想是什么?我的人生又是什么颜色的?然而这一切我却只能用沉默来回答。只因我的内心始终在游荡,整日充斥着迷茫。我不断地思索着,寻觅着。鹰击长空,是因为他有翱翔蓝天的理想。那么,我的理想又是什么?什么才是我前进的动力?

我梦想着成为一名作家,不求功名成就,只求能写一些有意义的文章。我想用我如春雨般的文字,滋润大家心灵的田地。我为我的理想付出了努力。平时我一有时间,就让书来陪伴我。在名家名作的陶冶下,我写的文章日渐成熟起来,就像春天播种的种子,在阳光的沐浴下,在春雨的滋润下,生根、发芽,等待着收获的季节。但,我知道,想要成为一名作家,光是靠文字的熏陶,是远远不够的,要经常练。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所以我会努力练习写作,将我对写作的热情表达出来,让理想不再是遥不可及的,而是触手可得的。

蜗牛缓缓地向着金字塔的顶端爬行,纵然烈日当头,因为蜗牛相信,我虽然没有鹰的矫健,但毅力是我最大的翅膀;叶子在风雨中飘摇却依然坚守在枝头,因为叶子相信一生执著的绿定会换来一个金色的秋天……而我相信,为梦想插上翅膀,就定能冲上云霄——这便是我从《名人传》中所领悟到的。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也欢迎你的阅读,毕竟你有一万个理由去阅读它。

无情的时间会让许多书迅速腐朽,而让经典流传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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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一本书600字作文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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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本,把我们带入浩瀚的天地;没有一匹神奇的骏马,能像一本书,带我们欣赏人间美景。我是一个“小书迷”,读过的书不计其数,有中国的,也有外国的,像《四大名著》《昆虫记》《安徒生童话》等等,我都爱不释手,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要数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西游记》出自清代小说家吴承恩之手,是一本老少皆宜,中外欢迎的一本神话小说,以丰富瑰奇的想象描写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在迢遥的西方路途上和穷山恶水冒险斗争的历程,经过和妖魔鬼怪斗智斗勇,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方取得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这本书,故事扣人心弦,让人入迷,我恨不得一口气读完。我最喜欢“大闹天宫”这一章了。写的是孙悟空多次乘筋斗云到天庭上偷喝仙酒,偷吃蟠桃,又私自放御马,到太上老君那里吃光他的金丹,踢翻炼丹炉,害的大火四处蔓延。玉皇大帝知道后,连忙派各路神仙带着法宝来降服孙悟空,可孙悟空却并不害怕,他拿起金箍棒和他们打得天昏地暗。最有趣的是和二郎神比七十二变,一会儿变成猎物,一会变成庙宇,有趣极了!“大闹天宫”最后以如来佛祖把孙悟空压在五指山下收场,但孙悟空并未放弃,他以顽强乐观的精神在山下生活了五百年。后来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克服重重困难,永不言败,最终取得成功。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孙悟空那永不放弃、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感动。它教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习中,我要有一颗执着的心,不怕困难,敢于拼搏,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这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西游记》,这本书还有太多曲折精彩的故事,同学们不妨在课余闲暇时看一看,读一读,相信你们也会和我一样喜爱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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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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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阅读课外,而我最喜欢的就是《一千零一夜》。

《一千零一夜》是一部阿拉伯民间故事总集。“一千零一”是形容数目之多。《一千零一夜》也被叫作《天方夜谭》。这本书涉及的地方十分广,从沙漠到欧亚大陆到海洋,从印度、波斯到中国......故事中的人物形形色色,有王公贵族、哈里发商人、哲学家、诗人、牧民、科学家、医生、骗子、强盗、奴隶、魔法师......甚至还有能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神灵与魔鬼,有些故事还描写奇珍异宝和名贵的动植物。这本书大多揭露统治者残暴、奢华、愚蠢和赞杨贫苦人机智、勇敢、勇于反抗的精神。

《一千零一夜》的每一个故事都包含着一个道理,那就是善良的人会得到幸福、光明的生活,而一切黑暗势力最终会被消灭,得到应得的报应。我最喜欢书中《鸟兽与木匠的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古代的一对孔雀因受到猛兽的侵袭,就飞到另一个岛屿安家。一天,他们遇到一只鸭子,鸭子之前先后遇到狮子、毛驴、黑马、骆驼和一个木匠。

毛驴、黑马和骆驼都受到人类的危害,狮子为保护它们而想去杀人除害。但是,木匠的花言巧语使狮子放松了警惕,被木匠骗进笼子里烧死了。鸭子看到这一幕,十分害怕,逃了两天两夜的路,来到孔雀栖息的大树下。鸭子把它的经历告诉孔雀,让孔雀知道了最可怕的不是猛兽而是人类。后来有羚羊来了,为了御防人类的捕杀,羚羊和孔雀结为盟友一起过安定的生活。可是有一天,人类还是找到它们,吓得孔雀和羚羊跑了,只有鸭子拿不定主意,呆呆地站地那儿不动,被人类捉住了。

剩下羚羊和孔雀在那儿生活下去,它们齐心协力一起防止人类对它们的伤害。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破坏大自然,不要滥杀野生动物,不然的活总有一天,所有的动物都会离我们人类而去,而我们人类的朋友就会越来越少了。 我经常捧着《一千零一夜》这本书来读,故事中的人物斗智斗勇和离奇的故事,那大如海岛的鲸鱼、翼若垂天的神鹰、巨石般的鸟蛋、在空中自由飞翱翔的鸟木马、神奇的戒指......令人匪夷所思,看得我眼花瞭乱。这些离奇曲折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我越读越想知道故事的下文,想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一千零一夜》在我空闲的时候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还开拓了我的视野,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所以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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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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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爱看,但我最喜欢的书是——《一千零一夜》。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我反复地看了又看,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传说,从前有一个残暴的国王,他每天都要娶一个妻子,然后在第二天把她杀掉。有一位聪明的姑娘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就在夜里给国王讲故事。故事迷住了国王,他一夜一夜地听下去,姑娘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听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这就是那神奇的《一千零一夜》。

我最喜欢书里面《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这个故事,因为这故事的词语特别生动、优美,比如:“只见洞里到处堆满亮闪闪的珍珠玛瑙,整捆整捆的绫罗绸缎,一筐一筐的金币银币,一盘一盘的宝石首饰。各种金银器皿横七竖八地堆放在各个角落。”多美的语言啊!我要一遍一遍地读,一次一次地学习。我还喜欢故事里面的女仆马尔佳娜,因为在面临快要被杀时,家人急得团团转,只有她,女仆马尔佳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赢得了生命,而且她每次都能识破大盗们的诡计。

我特喜欢这本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人,还有女仆马尔佳娜是那么聪明伶俐,我也要变得像她那样聪明伶俐,用智慧让自己的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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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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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路遥,大家肯定不陌生,在他四十二年的生命中,留下了无数的优秀作品。我最喜欢的一本,便是作家路遥所写的《平凡的世界》,这部书在1988年出版以后,被抢购一空,获得了无数读者热爱。

这部书主要描写的是孙少平和孙少安兄弟俩。

孙少安是一个农民,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就让他帮家里去砍柴。他的头脑十分灵活,所以在十七岁时,孙少安便当上了生产一队队长。也因为他的能力和智慧,一队的产量要多得多。但是孙少安并不满足,他和妻子秀莲建了一个砖场,生意兴隆之后,他们把全村生活困难的人都招过来,给他们工钱,改善了双水村的经济生活,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成为一个不再为生活发愁的成功人士。

弟弟孙少平读完高中后,因为家庭的经济问题便没有上大学。但是他不愿白白受别人的恩惠,所以当孙少安叫少平来砖场帮忙时,孙少平断然拒绝,独自跑去工地干活。少平十分喜爱读书,虽然干活十分辛苦,但他空闲时分,都会读书。也因为他喜欢读书,经人介绍后,他去了大牙湾煤矿,当上了矿工。在矿工生活中,他品味了更多的人情味儿,也明白了更多的道理。

读完《平凡的世界》,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平凡的生活中,只有自己敢于奋斗,才会让自己变得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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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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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吹牛大王历险记》,它主要讲了18世纪德国男爵敏豪森所经历的故事,它的作者是拉斯伯和毕尔格。

我喜欢它的原因是因为它里面的小故事都幽默有趣。比如他的马怎么被挂在房顶上的,它的船是怎么被鲸鱼拖走而又弄回来的,他是怎样用猪油猎野鸭的,他是怎样活捉大野猪的,他又是如何在被大鱼吃掉后从鱼肚子里逃生的……

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敏豪森坚持不懈的精神。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爬紫金山。我们走的是石头小路,走了一小半,爸爸说:“看谁先到山顶,如果我输就请你吃冷饮,不过你输了就要请我吃哦!”我一听,立刻来了劲儿。爸爸一喊开始,我马上向山上冲去。才开始我还有劲儿,一下子就领先了爸爸,不过后来越走越没劲,眼看爸爸就要追上来了,我焦急万分,可又浑身无力,一旁的妈妈劝我认输,这时我想起了敏豪森,立刻向着前面的大石头冲去,向着山顶跑去,看见爸爸和我的距离越来越近,我又加大了马力。哈!我到山顶了,爸爸输了!我吃着最爱的冷饮,心里暗暗感激敏豪森,因为他让我明白坚持不懈就会成功。

同学们,相信读了这本书后你们也会和我一样喜欢它,喜欢敏豪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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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书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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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里介绍一本我最喜欢,他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白狼》。

你们认识沈石溪吗?他可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呢!沈石溪的原名是沈一鸣他醉心于大自然文学,已经出版了500多万字的作品。

《白狼》里写了许多个有关动物的短篇小说,跛脚小苦鼠、聪明绝顶的母白狼、机智的乌鸦王、善良的黑蟒蛇……一切都是那么奇特!

我简单的讲一下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在西双版纳的一个村寨,有许多人在庭院里养孔雀。一户人家养了两只孔雀,一只雌的,一只雄的。他们一直恩恩爱爱,不久便产生了爱的结晶——四只小孔雀。可因为一次黑山猫的袭击与雄孔雀金鼎的见死不救,他们没好的家庭破碎了。雌孔雀绿散将对金鼎的爱全部都转移到了那救过它的沾满孔雀羽毛的木弩上了,那不人家希望两只孔雀和好如初,真爱爱但绿伞却因为以往那四只小孔雀的伤痛与对那把孔雀弩的痴情,仍对金鼎的追求视而不见。春天其他人家的雌孔雀下许多小孔雀,而绿伞产下的四只蛋,因为没有被真正的雄孔雀爱过,永远也变不成小孔雀了。

这个故事我并不觉得有趣,我只是对绿伞的痴情感到疑惑。看动物小说会不知不觉地增加我们的情商,并更了解那些动物们,所以我建议大家看《白狼》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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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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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皆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喜爱的书,那就是非《名侦探柯南》莫属了。

《名侦探柯南》是我读3年级时,迷上的,因为这本书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比如:小兰姐姐,有时,怀疑柯南是不是新一的时候,柯南会变成像小孩子一样爱玩具,玩玩具,就会解出小兰姐姐的怀疑。

我爸爸,不给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有时妈妈会偷偷地买几本,给我看。她买回来的时候,我会开心得不得了,我会因为我爸爸不让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所以我偷偷地躲在每一个角落里,自己在欣赏着这本书。

还有一次,我趁爸爸还没回家的时候,我开心地走到密秘箱旁,拿出这本书,坐在沙发上看,忽然,我听到有脚步声。我心想:爸爸,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想到这里。我立刻把书房进秘密箱里,然后,拿相互一本书,我干才拿好,我爸爸就开门了。我连忙跑到沙发上坐着,拿起作文书,看。爸爸看了看我,什么话都没讲。

这件事情令我更加喜欢这本书了。还令我知道看书不一定要看故事书。什么书都要看,才能像杜甫,说过的一句话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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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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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人为什么活着?我觉得就像我最喜欢的余华所著——《活着》里写到的一句话:“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在书中,福贵在年轻时,就把家产输完了,从此过上了穷人的生活,后来因为政治变革和其他原因,他的家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下福贵的孙子和福贵。主人公活着只是为了历经种种磨难吗?不,不是的,他不仅勇敢地面对了这些磨难,并且在晚年把希望留给了自己的孙子——苦根。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勇敢地面对各种困难。就比如说我吧!上个学期,有一次,我的英语课堂作业本一直没清完,所以我被老师叫到了办公室里,骂了一顿,并且要家长到学校里来——一个星期的期限。而我那天回家并没有对家长说出这件事,我一直在思考该怎么开口。而且做什么事都不愉快,心里沉甸甸的;第二天我还是很犹豫,也没开口;在第三天的时候,妈妈无意中从别的家长口中听到,有几个家长要被请到学校去,妈妈一问才得知我是其中的一个。后来当事情解决的时候,我心中的那块大石头才落下来。

看了这本书,又想起了五年级上的那件事,老师骂我们一顿,也算是一种鼓励,只是有时候我们接受不了。这也体现了老师对我们的良苦用心。还有在以后,我都要积极勇敢地面对任何一件事。

每个人对“活着”的理解都有所不同,有的人只想健健康康的活着,有的人要在有生之年为别的人服务,这都是活着。反正,人要活出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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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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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大家好,我叫王冰,是大家公认的“小迷”。

在这个假期中,我阅读了许多书籍:《意林》、《父与子》、《笑猫日记》、《绿野仙踪》、《爱丽丝梦游仙境》、《青铜葵花》、《绿墙上的安妮》、《草房子》、《城南旧事》……等各式各样的书我都看过。然而,在这片茫茫的书海中,我最喜欢看《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英子。她有一个保姆,也就是宋妈。宋妈的命很苦,先是嫁给了黄板儿牙——冯大明,再是她的两个孩子——而儿子小栓子和女儿丫头子一个死了,一个被冯大明卖了。英子还有一个很要好的好朋友,叫妞儿,也叫小桂子。她的亲妈却是惠安馆人人公认的“疯女人”秀贞。秀贞经常痴痴地立在胡同口寻找她丢失的女儿。

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地里遇见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为了供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最终他被警察局的人抓走了。后来,被赶出家门的兰姨娘来到了英子的家。英子想方设法把兰姨娘和德先叔凑在了一块儿,使他们俩相爱了,并坐上马车走了。

最后,英子的爸爸因得肺癌而去世了。英子随着家人踏上了去远方的路程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从中,我感到小英子生活的滋味,有喜也有忧。然而当她还没有解开所有疑惑的时候,她的童年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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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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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识字以来,就阅读过连环画、故事、小说、名著等。在这书中,让我挑选一本最喜欢的书,还真不容易,因为我的每一本书都被我深深的喜爱者,我都会被书中情节所打动,我都会跟着故事情节或笑逐颜开,或泣不成声。我选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不禁对它爱不释手,还白“吃”不厌。在我的书柜中,就有四本红楼梦,每一本是一个我的读书档次。

我总认为《红楼梦》最伟大、最成功之处,就在于它是一种凄凉、败落的美,在这本书中最引我注意的莫过于林黛玉。林黛玉是一个生性娇弱的女子,她没有宝钗的落落大方,也没有史湘云的大大咧咧。正象贾宝玉所说:“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施胜三分。”

也许,她因病而死是我早就料到的后果。可我怎麽也料到,一个从小到大受人疼爱的她死时,竟没有贾母、宝玉在床边看她。读到这里我的眼泪已经把书溱湿了,可我觉得这样很好,因为她再也不会葬花悲哀,也不会为焚书而哭泣。有人说,黛玉是被气死的,的确,她是含恨而终的,可我反对,她自幼多病,本身注定的结果,谁又能把它改变呢?:“含恨而终”只是黛玉无故死去的一个借口吧!

初读《红楼梦》,我并不与冰心奶奶的想法相同,我只是觉得林黛玉非常可怜,那时,我都已经为她的身世而流泪。

《红楼梦》最吸引我的是什麽地方呢?人物?语句?内容?我觉得应该是结局吧!我并不是嘲笑它的结局的悲观吧,我只是觉得受苦的人升天,让可恶的人惨败,结局真的不错。

此时此刻,我又想起了那首诗: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水解其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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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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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类的朋友。在书中总会有与众不同的领悟,而正如“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一样,一本好书是值得我们读上百遍千遍的,而我最喜欢的书是《中华上下五千年》。

最初拿到《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时,我只是一个一年级的小屁孩,所以,它一直被放在书架上。在三年级的一天,我偶然取下了这本书,打开一看,马上就入迷了。从那以后,我一有空就看这本书。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商汤王朝的腐败和周武王的英勇正义;看到了文圣——孔子的桃李满园;看到了能言善辩的晏子、蔺相如;还看到了兴盛的唐朝,还有很多很多……

从这本书中我读出了中华民族的瑰丽文化,我想,在中国现在这个日新月异的国度里,作为祖国未来的栋梁,有必要去了解中国历史、品味中国历史。不管是兴盛或衰败,我们都应该谨记,因为这两部分,缺了就不是“中国”了!

在看完《中华上下五千年》时,我还有想继续读下去的冲动,这又何尝不是一本好书呢?在这本记载着中华历史的书里,将会不断有精彩呈现。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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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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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过汤姆·索亚这个名字吗?他是美国作家马克·温吐的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一个既淘气又聪明的孩子。

在汤姆·索亚很小的时候,他的妈妈就去世了,他从小由姨妈收养。聪明顽皮的汤姆常常惹得姨妈和老师头疼。周末被罚刷墙,汤姆设计让镇上的男孩不但自愿帮他刷墙,还主动送谢礼。去墓地探险,他目睹了一起凶杀案,在无辜者即将遇难时,汤姆勇敢地站了出来,指出真凶,成了一个了不起的小英雄。去郊游时,他不仅救出自己和朋友,还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宝藏。

这本里,我最喜欢刷栅栏这件事。一次,汤姆被姨妈罚刷栅栏,但他想去玩,就用花言巧语把刷栅栏描绘成了一件非常有趣且独特的事。镇上的孩子听了后,都想干这件事,而且,还愿意用自己的东西和汤姆交换。就这样,汤姆不用劳动,而且还得到了许多小玩意。

在生活中,我也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有一次,我有事不想站岗,但大家都在写作业,我就说:“站岗看起来不好,但其实,你可以写作业,而且还能监督别人写作业,可威风了。如果老师看见,还会表扬你呢!”我刚说完,就有好几个人抢着要站岗。我心里乐开了花,选了一个同学替我去站岗。

在我读过的许多书里,我最喜欢这本《汤姆·索亚历险记》,尤其是主人公汤姆,他虽然像我们一样淘气,但是非常聪明。要是你读了这本书,肯定也会像我一样深深喜欢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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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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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列宁说过:“书籍是巨大的力量”不知从何起,我与书便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看到的众多书籍中我最喜欢《狼王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四匹公狼,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什么都不顾,千方百计,竭尽全力地培养自己的孩子,虽然美好的希望一次次变成残酷的失望,三匹小公狼一只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把希望留在自己儿女的下一代。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所感动。

当我读到紫岚与金雕搏斗时,我的眼眶湿了,母狼紫岚用自己残缺的生命来换取自己的儿女和第三代的幸福,我想这就是母爱吧!

读着《狼王梦》,我不禁想起了一个故事。在汶川5。12大地震中,搜救队员发现了一位穿着红衣的母亲,他躬着身子跪在残垣断壁间,头上、背上都堆满了砖头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抱在怀里。这位母亲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体僵硬了,但手里一直紧紧握着一部手机,只见:“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这是她留给孩子的!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呀!

搜救队员把婴儿抱了过来,另一位搜救队员想把那位母亲的身体放平,可是,那僵硬的尸体已成了舍己救子的誓言,那躬着身子跪在地上的姿势已成了永恒的雕塑。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我都会回忆许久。回忆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有些酸,有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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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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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拥有一本好,就等于拥有了一个好朋

友一样,我也喜欢读书.我经常读一些名著,并且经常从中得到一些启发.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

其实《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18世纪欧洲最杰出的思想家卢梭曾建议每一个成长中的青少年,特别是男孩子都应该读的好书.它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鲁滨逊出生于商人家庭,他不肯安分地过日子,心中一直向往着大海以及充满了冒险和挑战的生活.于是他就毅然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不管家人的反对,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他遨游世界的梦想.

他去航海不是一帆风顺的,遇到了很多磨难,有一回他出海航行,被摩尔人给捉住了,结果当了奴隶,一直到了两年后他才从摩尔人的手中逃出来.然而他并没有放弃航海,而是继续去航海.但是,他再次去航海,却遭遇了风暴,因此他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结果他便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才回到他的故乡.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主要是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以及它的主要人物:鲁滨逊.在我看来,他流落荒岛之后,顽强地生存了二十八年的经历就能够说明,他配得上英雄这个称号.其实,鲁滨逊在现在,成了冒险家的代名词与无数读者心目中的英雄.鲁滨逊之所以能在众多的读者中受到极大的欢迎,是因为他面

对困境时的所作所为,体现了他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

实际上《鲁滨逊漂流记》这部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还有精彩的故事.鲁滨逊刚流落到荒岛上时.生活非常艰苦,他没有食物、衣服、住所、武器,除了他一个人以外,什么也没有.然而,他不是个软弱的人,流落到了荒岛,也决不放弃生存的希望.他一个人克服了无数常人无法想像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建造.没有食物,他自己去打猎、种谷子、养山羊、晒葡萄干.没有武器,他自己上船拿,还想办法运回岛上去.他还自己试着做桌椅、陶器面包等东西,还自己想办法记日期.而且写日记.他还机智、勇敢地与野人战斗.体现了他对文明世界生活的热爱.而且,他到最后还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回到了故乡.

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人在逆境中,只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不向逆境低头,决不放弃,就能克服一切困难.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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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和书在一起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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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春风染绿了我那片幼小的心田。书,似雨露滋润了我干渴的心田。书,似暖阳温暖了我整个漫长的冬夜。我喜欢读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小时候,《安徒生童话》是我最好的伙伴了。洗完澡翻开,多彩斑斓的小人物跃然纸上,瞧!皇帝的新衣是愚蠢又是那样的智慧,让我学会了人不能自大。丑小鸭是那样的可爱又是那样的美丽,让我知道了我们应该坚持自己。可爱的拇指姑娘是那样大方又是那样勇敢,让我学会了要懂于追求自己的幸福。啊,我喜欢和书在一起。报着美丽的童话书,安然进入那美妙的梦乡。

后来啊,我体会了朱自清的《春》。坐在树下细细感受来自朱自清笔下的春。春姑娘带着氧的味道来了,似母亲的手轻抚过你。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我用手抚摸着这新生的嫩芽,生命的力量在手心回旋。蝴蝶蜜蜂也来拜访春姑娘了,小小的身影在花丛中穿梭着。我喜欢书,它带我领略了春的美丽。

长大后,我迷上了《水浒传》看那花和尚帅气的倒拔垂杨柳。瞧那各路好汉劫法场的英勇身姿。学那吴用机智的窃取生辰纲。我喜欢书,它带我走进了义的世界。

我喜欢和书在一起,看那不一样的世界。听那多彩的声音。拥抱那五彩的世界。我遨游在书的海洋,学更多的知识。听更多的声音。

我与书携手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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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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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的,但最喜欢的还是那本《给心灵洗个澡》。

这是一本帮助人洗涤心灵尘埃的,富有哲理和智慧的书。它通过极富哲理,而又浅显易懂的小故事,启迪人们如何才能拥有一颗健康快乐的心灵,如何去创造幸福美好的人生。

书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古代有一个举人,在进京赶考的前两天,做了三个梦。第一个梦是自己在墙上种菜。第二个梦是下雨天,他戴着斗笠还打着伞。第三个梦是跟心仪已久的表妹躺在一起,却背对着背。举人觉得梦很蹊跷,就找人来解梦。那人笑着说:“墙上种菜不是白费功夫吗?戴斗笠又打伞,不是多此一举吗?跟表妹躺在床上,还背对着背,这不是没戏吗?你最好回家算了。”举人听了如同浇了一瓢凉水,便打算放弃考试。正要离开旅馆,店主便问他原委。店主听了笑嘻嘻地说:“墙上种菜不是高中吗?戴斗笠又打伞,说明你是有备而来。跟表妹躺在床上,不是翻身的时机快要到了吗?”举人听了大喜,就参加了考试,果然高中了。

这则故事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它告诉我们:“积极的心态能激发出高昂的情绪,能帮助我们忍受痛苦,克服艰难,化解困境。”是啊,这就是不同的心态带来的不同的结果。生活中这样的事还少吗?但是,只要放宽心,从另外一个角度来思考问题,那么结果就大相径庭。

还有一个故事。一位年迈的老奶奶,老伴去世了,就搬到儿子家住。过了几年,老奶奶的身体日渐衰弱,吃饭难免在桌上洒些汤汤水水,儿子和儿媳为此很讨厌。一天,她不小心打翻了一杯牛奶,儿子就让她到卫生间去吃饭。当天晚上,奶奶的孙女玩积木,边玩边大声说:“我给爸爸妈妈造一张桌子,等我长大了,你们就可以在房间的角落里吃饭了。”话音刚落,儿子就明白了女儿说话的用意,立刻接回了自己的母亲。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父母是孩子学习的榜样,也是孩子的一面镜子。孩子的模仿心最强,不管何事,他们都在无心中加以模仿,所以,不孝敬老人的父母,自己的儿女也会不孝敬他。

《给心灵洗个澡》确实是一本好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非常感人,发人深省。它告诉我们:我们无法左右天气,但可以转换心境;我们无法预知未来,但可以掌握命运。当今的社会,生存艰难,许多人背负着沉重的心理压力。这时,我们就应该停下匆匆的脚步,给心灵洗个澡,重新拾起对生活的热爱与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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