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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三国演义【精选20篇】

正能量是一种积极向上的能量,它让人奋发向上,追求上进。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作文,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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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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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在我的眼里,好书就像一杯香浓的美酒,它值得我们倾情深交、细细品尝。

我家书架上的好书数不胜数,有充满智慧的《十万个为什么》、有中国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红楼梦》......其中,让我爱不释手的是《女孩的故事》,因为这本书是一本童话书,它会丰富我的想象力。

《女孩的故事》里,金手指是我最喜欢看的一篇,故事内容为:从前,有一位仙女,她领着一位楚楚可怜的小女孩,小女孩当时还是一位小婴儿,后来女孩渐渐长大了。有一天,仙女要离开天城,她对小女孩说:“你可以随心所欲打开任何一扇门,但是,你一定不能打开第十三扇门,因为那儿有一位可怕的魔王。”说完以后,仙女嗖的一声飞走了。那时,女孩已经打开了所有的门,唯独十三号门没开,女孩想了想说:“反正我只看一眼,应该没什么事吧。”于是,她打开了十三号门,打开那瞬间,她看见了一位面目狰狞的恶魔,她大惊失色,快速关上门嚎啕大哭起来。她又发现自己的一只手指变成金色,便泪流不止。仙女回来后问她:“你有没有打开十三号门?”女孩吞吞吐吐地回答:“我......我没......没有打开那扇门.....”仙女见她支支吾吾,同时看到了她那金光闪闪的手指,仙女心想:“她肯定在撒谎。”最后,仙女将她打下人间。

女孩坐在大树下哭泣,这时,在附近打猎的国王看见了她,便深深地爱上了她,并娶她为王后。

过了一年,王后生下了一位很可爱的男孩,可是在一个夜晚,仙女抱走了她的儿子,还俯在王后耳旁说:“你有没有打开过十三号门?”王后摇了摇头,只见仙女一溜烟抱着孩子跑了出去。又过了一年,王后又生下了一位男婴,那一晚,仙女又跑过来俯在王后的耳边说:‘’你有没用打开那扇门?”王后还是摇了摇头,仙女又抱走了王后的第二个孩子,第二天,大臣们都因为孩子失踪的事情纷纷议论着,有的说“王后是一个吃小孩的女人”。可是国王还是深深地爱着自己的王后。又过了两年,王后生下一个小女孩,到了晚上,仙女又从天城来到了人间,问王后;“你有没有打开过那扇门?”王后依然摇了摇头,仙女很生气,于是又抱走了她的女儿。到了第二天,国王得知自己的女儿不见了,于是非常生气,下令烧死王后。

这时王后站在死棍上,喊道:“对不起,我曾打开过那扇门.。”这时大雨浇灭了大火,仙女带着三个孩子见王后了。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要做诚实守信的人。孔子在《论语》中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如果一个人不讲信用,这个人很难在社会上立身处事。“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有真诚待人,才能与人建立保持友好的关系。这本书便使我领悟到一些做人的道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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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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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问我最喜欢的一本是什么?我准会脱口而出四个字:“荒野之王。”

《荒野之王》是牧铃爷爷写的一本动物小说,讲了一只雄白腹隼雕“金爪儿”本来生活得很幸福,却因一次意外被走私动物的人捕获。并在贩卖动物的地方认识了另外一只雌白腹隼雕—“银脖儿”并最终一起回归山林并有了小雕。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中,我非常敬佩“金爪儿”那有勇有谋、机灵敏捷的优点。并且它还宁死不屈、忠心耿耿。“金爪儿”使我联想到了一些成功人士。如:高尔基、林肯、克林顿、邓小平…他们都是自己从事的领域中的精英。他们同样都热爱自己的职业,这种热爱就跟“金爪儿”对不断挑战大型动物的热爱一摸一样!

回顾从前,多少烈士们为祖国浴血奋战,被日本鬼子百般虐待后仍宁死不说共产党的秘密。这种宁死不屈的精神不正是“金爪儿”被抓后仍一心回归自然、半点也不肯屈服于大胡子精神的写照吗?

那些古代流传千古的人物,如:宋江、吴用、诸葛亮、刘备…他们都曾在危机时刻,以妙计救了他们自己,同时也救了许多人于危难之中,一时智慧,已经让他们自己成为了永恒的胜者!这不也正映衬出了“金爪儿”那一次跟恶雕交锋时,那稍稍的退让,反而让它在接下来的战斗中占了上风,最终把恶雕赶跑了。这不正是“金爪儿”有勇有谋、机灵敏捷的体现吗?

当然,最后,我们的男女主人公:“金爪儿”和“银脖儿”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牧铃爷爷写的《荒野之王》可是我最钟爱的书籍了,如果听了我的读后感受,你们也动心了的话,那就赶快到书店找到这本书,细细品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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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看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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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盏长明灯,指引人们不断向前进;书是房中的一扇窗,春送鲜花,夏送清凉,秋送硕果,冬送温暖;书是一艘飞船,带我进入知识的海洋;书是一台心情调节器,有时让我感动得泪流满面,有时让我高兴得捧腹大笑……

有一次,我看了一本叫《太空奇观》的书。刚打开书一看,书里的内容就已经带我来到了浩瀚的宇宙,许多星球围绕在我身边。突然来了一位老师,他给我讲了许许多多关于太空的知识,我听得入了迷。过了很久,书看完了,我放下书,伸个懒腰,往手表一看,已经是下午5点整了,我竟然在宇宙中遨游了3个小时!

看了《夏络的网》,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看了《水族之旅》,我懂得了水生动物的奥秘;看了《鸟儿王国》,我知道了各种鸟类的知识……书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明白了许多道理,所以我爱看书。

藏克家说得没错,读了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看书充实了我的生活,也让我学到了许多丰富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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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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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乍起,吹得阳光洒落一地,“哗啦哗啦”,我坐在阳台上,享受着风的清凉,观赏着远方的风景,不经意间,瞥见那本我最喜欢的一本《总想回到你身边》。

封面仍是熟悉的纹路,像许久未见的老友掌中的脉络。

慭慭然翻开书,依然刻着那清晰而有温暖人心的字,我却总爱读书中主人公被困难种种阻挠的执着。

书中主人公男孩王买松跟着油漆工爸爸从遥远的贵州来到苏南沿海城市生活。临近春节,王买松和爸爸都希望回贵州与亲人团聚。然而身边发生的一件件意想不到的事,动摇父子回家的决心,阻挠着父子俩回家的脚步,他们一次次满心欢喜的确定回家的日子,又一次次无奈的将好不容易买到的火车票退掉。后来,父子俩终于放下了所有的牵绊,决定花大价钱乘长途汽车回家,但却又出现了新的问题……文中买买所述,回家的路为什么绕那么多个弯儿?奖金、大雪、意外、干活……

想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对于我们大多数来说,回家是多么简单而又快的事,但在买买这里,回家却又是多么奢侈、多么漫长的事……远处传来一阵鸟鸣,使我神似一阵抽搐,睁开眼,目光所及已一片模糊。

主人公买买对亲情看得十分厚重,对于亲人,他们甚至不顾一切,一个刚满13岁的孩子只身上路,回距离那么远的家乡。那需要多大的勇气来战胜它呀,真的很为他骄傲!

这一身中,最重要的就是亲人,错过了亲情也就错过了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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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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徜徉在无尽的海中,不得不叫人手不释卷。形形色色的好书,像磁铁般深深吸引了我。书上一个个如精灵般跳动的文字,述说着人世的悲欢离合,我为之感慨,我为之动情,而一本《海底两万里》更是在万千好书中脱颖而出,牢牢地抓住了我的心!

从小,我就对海洋世界充满向往。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它满足了我对海洋世界所有的渴望,同时又感受到了自然的神奇和科学的力量。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法国生物学家,应邀登上一艘驱逐舰,参与驱逐盛传的海上“怪物”反而被“怪物”俘获。但其实,所谓的“怪物”是一艘当时尚无人知的潜水艇。他们虽然身为俘虏,但却收到尼摩船长的善待。只不过为了保密的缘故,不许他们离开潜水艇。因此,生物学家一行人被迫随潜水艇游历各个海洋。后来他们几经艰险终于逃脱。最终将这一海底秘密公诸于世。

在潜水艇中生物学家一行人与世隔绝,但他们仍然存活了长达十个月的时间。这一切都是因为尼罗船长高于常人的头脑。他利用海浪发电,用海中的植物做衣服、食物。

说实话,我十分羡慕这位生物学家同他的伙伴们在海底的这次游历,他们乘“鹦鹉螺”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北两极海岸,遇见了许多罕见的海底动植物。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最终到达挪威海岸。整个航程高潮迭起:海底森林打猎,“鹦鹉螺”号搁浅,进入珊瑚墓地,经过阿拉伯海底地道,地中海48小时……

但是在这将近十个月的漫长旅程中,他们也经历了土人围攻,冰山封路,鲨鱼,章鱼袭击等许多危险。小说通过巧妙的构思和诡谲多变的情节,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充满神秘色彩的海底世界,情节古怪离奇,对各种海底事物的说明,入木三分,惟妙惟肖,让我仿佛身临其境,如痴如醉。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发现自身有很多的不足,阿龙纳斯教授的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摩船长的勇敢,遇事冷静,都值得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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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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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俗话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了书,如同精彩生活中缺少了理想,变得很乏味;没有了书,如同茫茫大海中没有了指南针,迷失了方向;没有了书,如同彩色画卷中失去了色彩,只剩下黑白。在我那个五层的书架上,有着各式各样的不同种类的书,主要以文学类和冒险类为主。照理来说,我一个学生,应当偏爱文学类的书籍,但是我却沉迷于冒险类的书籍而不能自拔。这其中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也许我这么一说大家都感到惊讶,一个中学生竟然看这种和学习毫不搭边的冒险小说,,太不可思议了!可是,我认为这本书教给了很多做人的道理。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哈利的魔法学校学生和他的两个伙伴因为各种原因秘密离开学校,完成学校校长死前留给他们的任务。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任务,而他们三人却用友谊和勇气完成了,最终铲除了杀人无数的伏地魔,虽然牺牲了哈利身边许多爱他保护他的人,但是他还是赢得了大家的尊敬的故事。

书中情节惊险、刺激,人物形象也刻画地非常形象,还用了许多的好词好句描写出了各种各样的场景,为人物形象做了烘托的作用。这些写作方法都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最重要的是书中的情节教给我了一些生活中的财富。当哈利遇难,他的朋友奋不顾身地将他救出险境时,我体会到了:原来友谊的力量是那么得强大,可以让人在瞬间拥有舍己为人的优秀品质;在哈利因为冲动而使事情变糟糕时,我明白了:冲动是魔鬼,它不会给你带来好结果;在哈利给因救他而失去生命的小精灵多比埋葬时,我懂得了:我们要学会感恩和只有先尊重别人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当哈利和他的朋友在面对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时运用智慧得到胜利时,我知道了:武力不一定能解决问题,有时候智取才是最好的方法……总言而之,《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教给我了很多很多,真可以称得上是我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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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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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我最喜欢的一本,那一定是曹文轩的《枫林渡》!

这本书讲述了一岁的蓝蓝因为生活原因被奶奶带到了乡下,十年后又被妈妈带到了城里。住进了外婆的市长小院,十年中发生的许多事。爸爸和外公不幸去世,又多了一个弟弟童童。城市生活多姿多彩,但对于蓝蓝是少了一份自由!富裕的生活,让童童变得骄傲自大,目中无人,最后蓝蓝和奶奶带着遗憾离开这座城市,回到了他们的自由世界。

从这本书中,我似乎看到了外婆家的一堵高大的墙,把蓝蓝和其他小伙伴以及自由隔开了。多年来,生活在富裕家庭中的妈妈和童童变得骄傲,他们心中仿佛总认为这个世界上的穷人就应该为富人们干活。甚至脾气越来越火爆。说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班级里的一位女同学……

她的爸爸是集团的老板,妈妈是服装设计师,他们家很有钱。她的全身上下都是名牌,住别墅开豪车。记得有一天,天气很热,她拉链拉不开,让同学把衣服剪开了。第二天放学时,她爸爸拿着剪刀来找那个同学,扬言也要把那个同学的衣服给剪开。嘴里不停的说脏话,还骂老师!听其他同学说,门口有辆法拉利和几个保镖,这是要打架的节奏吗?他女儿也经常动不动就打人,让别人帮她写作业,通过这件事我并不认为他那是富豪,他是土豪,有钱没文化。

这本书十分感人,蓝蓝的朴实和诚实,让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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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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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我仿佛是在和作者海伦。凯勒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这本书是多么睿智。读这本书就是在学习海伦。凯勒那种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本书就像良师益友,在奉献着它的聪明才智。薄薄的一页纸,分量却是那么重,承载着气质和精神。它就是智慧的结晶,滋养了多少鲜活的生命!化蛹为蝶,破茧而出的背后,能说没有它的功劳?

当我知道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位盲聋哑人时,我心里既沉重又惊异。海伦。凯勒这位女性是多么顽强啊!她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人类带来光明,她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

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学院,并用生命的力量处处奔走,创建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她不仅用行动证明了人类战胜生命的勇气,而且还将自己所经历的痛苦和幸福记录下来,给后世以勉励。

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如同黑暗中的一盏指明灯,给我送来温暖,当我遭遇困难、挫折时,指引我走向光明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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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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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会给我们带来无穷无尽的知识和快乐。我现在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小公主》。

《小公主》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莎拉·克鲁的女孩,她又聪明又可爱。虽然出身在一个富贵之家,可是从小就失去了母亲。在父亲的百般呵护下,莎拉生活得自由自在。七岁的时候,父亲把她送进了伦敦的一所女子学校就读。由于家境富裕,莎拉理所当然地被势利又自私的校长视为学生的荣耀,受到特别优待,成为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公主”。可好景不长,莎拉的父亲由于事业失败,加上生了一场重病,在莎拉接近生日之际不幸去世。一夜之间,莎拉由一个“小公主”变成了一文不值的“小女佣”。在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莎拉并没有消沉,而是一如既往地充满爱心、乐于助人、乐观开朗。莎拉的这些特质终于使她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真正的小公主。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许多道理:面对困难时,我们不能选择逃避或者消极,而是要乐观、勇敢地去战胜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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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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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怡

“养心莫若寡欲,至乐无如读。”这句话说的没错,多读书肯定是对的,读书令我痴迷,令我忘却自我,所以,我要为大家推荐一本书——《解忧杂货店》。

《解忧杂货店》是日本著名作家东野圭吴写的,东野圭吾一生不知写了多少本书,其获奖书籍更是不计其数,如1985年写的《放学后》获第31届江户川乱步奖,2005年出版的《嫌疑人X的献身》史无前例地同时获得的第B4届直木奖,第6届木格推理小说大奖,以及年度推理小说排行榜第1名等。

《解忧杂货店》主要讲得是在一个僻静的街道,有一家杂货店,名叫“浪矢杂货店”,只要写下烦恼,投进卷帘门的投信口,第二天就会在店后的牛奶箱里得到回答。运动员因男友身患绝症,在爱情与梦想之间彷徨徘徊;为了音乐不得不离家漂泊,却在现实的阻拦下寸步难行;面临家庭经济危机不得已连夜潜逃,挣扎在亲情与未来的迷茫之中……他们将烦恼写成信、投进“浪矢杂货店”的卷帘门,随即不可思议的事竟不断发生……写给三十年后的信,回信竟是……生命中的一次偶然交会,会擦出什么样的火花?更精彩的内容,一起到书中看看吧!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一起进入这奇妙的故事中,治愈你的想象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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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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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遥远的村庄》,因为在刘亮程(本书作者)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在这本书里,无时无刻不充满着共情,人与万物的共情。人并不因为自己的强大而歧视其他弱小的动物,也不因为没有共同语言就拒绝与它们交流。读过这本书,马上拥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品味着人与万物的悲欢离合,感受着作者流露出来的真情实意,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我喜欢共情,我也要达到那种高尚的境界。

在生活中,当我们看见有虫子爬到自己的身上,我们会急忙把它抛掉,如果它再在我们身上咬一口,我们一定会气急败坏地把它摔在地上,再踏上一只脚把它碾碎。可是在《遥远的村庄》里,刘亮程却非常温和地对待它们,他说:“我的身体成了众多小虫子的温暖巢穴。那些形态各异的小动物,从我的袖口、领口和裤腿钻进去,在我身上爬来爬去,不时地咬两口,把它们的小肚子灌得红红鼓鼓。”刘亮程并不把小虫子爬到自己身上当作坏事,反而把自己当成了虫子一样。其实我们人就像一只大虫子躺在大地上,大地并没有因为瘙痒而把我们扔出去。

在这本书里,人与万物都是平等的。在《老鼠应该有个好收成》中,刘亮程写道:“这些匆忙的抢收者,让人感到丰收和喜悦不仅仅是人的。也是万物的。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在作者的心目中,老鼠、蚂蚁、小鸟、花草都和人一样,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人生,处处体现着平等。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和万物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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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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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智慧的泉源,也是知识的结晶,而没有书,就如同没有食物,使人没有知识的力量,所以哥德说:“读一本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书在外表看来不甚起眼,但当你翻开歌剧魅影时,你会发现魅影面对他那张被诅咒的脸,因为他怕被世人会用异样的眼光来看他,只能躲躲藏藏的戴上面具行动,不愿面对残酷的现实,这时,你会替他感到怜惜,所以书,可以带领我们进入梦幻的书中世界

但要说到,最喜欢的一本书在这浩瀚书海中,我最喜欢的书莫非是西洋名着——《老人与海》,它是一个有关一位老人出海捕鱼的故事,由于那位老人已经连续79天没 有钓到鱼了,面对别人的耻笑他依旧出海捕鱼,而不管是马丁资助给桑蒂阿哥一些补结品,还是桑蒂阿哥跟黑人比利器的情节,都让我陶醉在其中!尤其生存在全世 界有百分之七十面积是海洋地球的我们,可以藉这本书了解渔夫的辛苦,体会渔夫的心情。

但是最让我佩服的,是他的毅力,因为,不管别人嘲 笑他多少次,他还是会乘风破浪的出海捕鱼,就算遇到了无数的挫折,他依然拿着钓竿等着大鱼上钩。而且,不管他碰到暗礁,还是被鲨鱼突击,都不会击退他破釜沉舟的决心,因为他想,即使运气欠佳,只要秉持着一颗坚持的心,最后一定会成功的!终于”上天不负好心人”桑蒂阿哥钓到了一只巨大无比的旗鱼,并与它折磨 了三天三夜,虽然在返航的路上,旗鱼已被鲨鱼吃得一干二净,剩下鱼骨,但是,这过程使其他渔夫都对他啧啧称奇。

所以对我而言,老人与海不只是一个老人跟海搏斗的故事,更是教我毅力的一位导师啊!尤其当我遇到挫折时,我就会想起老人坚持的决心,之后就会鼓励自己从挫折中站起来,愈挫愈勇,迎接新的挑战,而且我在书上还学到只要有一颗义无反顾的心,在难的挑战也能迎刃而解!

所以阅读一本本书可以让人沉醉在其中,也能看见人生的真谛!来吧!跟我一起遨游书中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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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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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我算不上是个小迷,可我也非常爱看书。家里的书柜里几乎堆满了书,有《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十万个为什么》、《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小学生作文大世界》,但是我最喜欢的却是《小学生获奖作文》,这本书已经伴随我一年多了,它也不知被我看过多少遍,可我每次看时,它好似还是一本新书,百看不厌!

平时,我没事儿时便拿起《小学生获奖作文》开始欣赏,每欣赏一篇作文我就会拿出笔记本收集一些优美的语句或词语,长时间下来我还积累了不少呢!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祖国的大好河山,知道了一些有趣的事情,还了解了许多动物和植物的秘密。这本书中包含着生活中的酸、甜、苦、辣。自从有了这本书,我就谢绝了电视和电脑只要看《道德观察》时我才恋恋不舍的放下书,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出了卧室。

这本书还使我的作文有了进步,有一些优美的语句,也是我从《小学生获奖作文》里面运用到自己的作文当中去的,这让我真正体会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含义。读了这本书后,我写出的作文再也不是干巴巴的了,也不再写的凌乱,更不会边想边写了。我首先思考,然后一气呵成,有了这本书,我写作的速度也提升了不少。他还让我知道:作文开始要借鉴与别人的,随着自己写作的发展水平借鉴与别人的资料可以慢慢减少,最后留下的就是自己的作文。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小学生获奖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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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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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书可以让人善良,让人快乐,使人知足。

“叮叮叮叮——!叮叮叮叮——急促的铃声传入我的耳朵,我的心急促地跳了起来。蹭,我像火箭发射一样,向门冲去,

“嗨,小子!你要去救火吗?”

“哼!救你个头!”我说。

“嘿!真是我的书。”呀!烫金的字——查理九世印在了书面上,我轻抚着书,书里的字仿佛小溪在心里流过。我拿起来套上书套,忍不住翻看了两页,便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我想考考大家,假如你坐船旅行,周游世界,如果只能带一样东西供自己娱乐,你会带哪个?一盒扑克牌,一个百音盒,还是一支口琴……你一定难以选择,如果是我,我就会带一本书。一本书?你确定吗?肯定会有人这样问我。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的——!”首先,我会思考,故事中的人为什么这样做,作家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然后,我会把这个故事读一遍下去,回过头来品味我最欣赏的一些片段;最后,我会把从书中学到的东西写在本子上,并从中找到我忽略的东西。这真像和一个朋友说话!

喜欢书,书就是我的伴侣。书不是呆板的,而是生动的,让天下人们体验书的乐趣和它的芬芳,赏悦书给予人们的聪明与才智!让天下人在书海中遨游,吸收书的精华。体验书的美丽吧,成为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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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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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是著名的名著之一。中写出了鲁滨逊在孤岛上十八年的奇遇,场景描写得十分好,让人仿佛身临其境。书中鲁宾逊遇到的各种事,都被作者用一支普通的笔淋漓尽致地展示出来,给我的阅读生活带来了无尽的历险。

鲁滨逊原本是一艘船上的大副,在一次事故中,船不幸触礁了,全船只有鲁滨逊一个人生存了下来。

他制作了一艘小木船,把船上的粮食、工具、制作帐篷的帆布竿从船上一一运了下来,并把他们放入帐篷里,以备以后不时之需,他还养了一只山羊,作为食物的来源,还养了猫和狗来把自己一个人在孤岛上的寂寞和恐惧减少了一些。之后,他还用工具打了一个山洞,在里面做了家具。

有一次,他决心做一艘大木船,可以载着自己和食物一直漂流到城市。于是,他便开始做起了大船。他用一把小小的工具,在山上找了一颗巨大的树,一点一点地劈,过了两个月,鲁滨逊终于把树砍倒,他自己也开始有一点要放弃的心理,因为这棵树太大了。可是,他用自己顽强的毅力,压倒了这种心理,继续做下去。又过了两个月,他把树中间变成空心的。又是两个月过去了,他终于精雕细琢出一艘十分美丽的船。可就在他享受着自己劳动成果喜悦的时侯,一件事却像晴天霹雳一样,让他的逃生梦又一次粉碎了。船太大,没有方法推到海里。这让我都十分气愤,可鲁滨逊却十分乐观,认为自己并没有荒废时间,而是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

后来,在第十八年被一艘英国船解救了,从荒岛中逃了出来。读了这本书,我学会了生存,学会了坚强,学会了面对困难不畏惧。作者在书中有一句话让我受益匪浅,这就是“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必定会世世代代陪伴所以世界孩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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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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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我对它爱不释手。

《简·爱》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为简.爱的女孩在舅妈家中饱受虐待,去学校后的她,被大家认为是骗子,在自己唯一的好友死去后,她离开了学校,并且来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大宅中做家庭教师。在屡次与罗切斯特先生的交谈、接触中,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产生了微妙的感情。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一人站了出来并称阁楼上关着的疯女人正是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简.爱不愿作情妇,离开了大宅,但在大宅烧毁后,她又回到了双目失明的罗切斯特先生身边,并和他平等地相爱了。

读了这本书,我不由得为简·爱的勇气与高贵的自尊所折服,更对它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十分敬佩。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夏洛蒂.勃朗特不畏生活的艰苦与苦难,向全世界传递了男女平等,人人平等的坚定信念。她在逆境之中成材,像一朵傲放于风沙中的仙人掌花。

“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上帝面前。”简.爱不被世俗所束缚,也不为爱情所冲昏头脑,她无时无刻,都在保护着她那高贵的自尊和人人平等的信念。她不向恶势力屈服,她固执、倔强,到了不可理喻的程度。她并不出彩,相貌平平,没有显赫的家室。但是,她不卑不亢,在这个权力如冷血著称的社会中,坚持自我,并且最终敬发出了最夺目的光芒,引人注目万分。

简·爱是一个平凡而又特别的女子。《简·爱》 ,是一本展现了种种不平的佳作。他们令我受益一生:人与人是平等的;在任何情况下保持本色;永远不要放下你傲人的自尊……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简·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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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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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就如一杯好茶,细细地品,慢慢地体会,就能使人豁然开朗,回味无穷。而《狼王梦》一书更让我倍感深切。

“砰”一声巨响,紫岚紧抱着老雕坠落在阴暗而又荒凉的石滩上。紫岚处在老雕的下方,它的脊背先落地,正好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所有的肋骨都被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狼爪仍紧紧地拥抱着老雕。

看到这一幕,我的心像蜘蛛网般复杂交错,思绪有点儿混乱。鲜血像流水般淌在我眼前,是那样凄惨,那样悲壮!紫岚为了黑桑,为了女儿,为了子孙,它不得不这样做,不得不牺牲自己,换就要出生的幼崽们的平安,不让黑仔的悲剧重临于自己的子孙身上。这一幕,我为紫岚感到不平,它付出了这么多——容貌、时间、精力……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枉费了它多年倾注在孩子们身上的心血,理想总以失败告终。也不禁使我对它产生了怜悯。

为什么紫岚的付出、美好愿望竟会变成现在这种情形?这个问题使我百思不得其解。某一天,我无意间听到一个同学低落地对另一个同学说:“我的妈妈总是让我学这学那的,而且学了一会儿就停,总骂我什么都学不成,学了跟没学差不多……”听到这儿,我似乎悟出了一个道理。

紫岚希望能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能够居高临下,这种期盼是所有母亲都会有的,但紫岚却过于急于求成,一心只想完成黑桑留下的遗愿。俗话说得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只有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地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才能有巨大的回报。人也一样,越是急,事情做的就越糟,不能只想着结果,忘了过程,抱有一步登天的愚蠢想法。

对于紫岚,我又更换了一种态度,为它对孩子们的爱而感动;为它刚开始对孩子的偏见而气愤;为它对子女的教法而哭笑不得;为它对黑桑的忠诚、真心而敬佩……

书,带给了我多少惊喜,因为它,人类才能向文明更进一步,走向今天的繁荣昌盛!

在页面上,由一个个笔画而组成的文字不再是简单的文字,而是一个个富有魔力的精灵,从作者笔下溜到了页面上,在我眼前演绎了一幅幅生动别致的动画。

喜欢书,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而是一辈子、一辈子!永远不止息的阅读,让黑白的人生增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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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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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书——《陶奇的暑期日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现代女作家冰心,原名谢婉莹。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陶奇的小姑娘,用老师给的日记本,记录了她两个月暑假所发生的事情。日日多姿多彩,篇篇有滋有味。她从此养成了爱写日记的好习惯,作文水平也在提升……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陶奇。陶奇有个妹妹叫小秋,她比陶奇小很多,才五六岁。有一次,小秋到陶奇家住几天,陶奇十分喜欢她,总是把最好的东西都留给站秋。小秋生日那天,陶奇的妈妈拉着小秋的妈妈去看电影,可是小秋的妈妈不放心小秋,陶奇的妈妈就把小秋安排给陶奇,拉着拽着小秋的妈妈走了。陶奇想让小秋过个快乐的生日,带了一些钱,拉着小秋去街上买吃的。陶奇带着表妹来到北京的小吃街买了烤串,煎饼等一些东西。她们姐妹俩吃着吃着,忽然天空中砸下几滴豆大的雨点。接着,那些雨越来越密集,下起倾盆大雨来。陶奇担心小秋淋坏了,就脱下外衣,给小秋罩在头上,急急忙忙跑回了家。到了家中,小秋的妈妈见小秋林成了这样,急坏了,马上给小秋洗了一个热水澡,陶奇在门外等着,冻得直打哆嗦。不久,陶奇就发烧感冒了。但陶奇在那几天依然坚持写日记,只是简短了一些。我钦佩她的毅力。

陶奇为了让小秋过个快乐的生日,不顾自己被淋湿,毅然把自己的外套罩在了小秋的身上,这个举动令我十分感动!

听了我的简述,你是不是也很想看看这本书?赶快找来看一看,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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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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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们称为文明的“长生果”。这个比喻,我觉得十分亲切,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阅读一本好书,就像同智慧而高尚的人对话,而不论时间和空间。许多成功人士,也正是从书中汲取了养分,才走上了成功之道。

在我的童年生活中,我也读过许多书,印象最深的一本叫《秘密花园》。这本书是我的最爱,因为它影响了我的学习生活。

这本书,让我一生受用不尽。这本书,让我明白:快乐是给予,而不是索取;快乐是奋发向上,而不是碌碌无为。快乐,离我们尽在咫尺。有些人觉得快乐离自己很近,是因为他们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有些人觉得快乐很遥远,是因为他们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秘密花园”,只要我们积极向上,奋发图强,就可以找到开启这座心灵花园的钥匙,就可以让快乐永驻心中。从开始读那本书,我便若有所思!

从那时开始,我便以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记得那决赛般的期末考试,我考得十分不好,到家后,受到爸爸妈妈的批评,我变得十分沮丧,直到又一学期的第一次月考。在月考前,我想“以我这样的心态参加考试,肯定考不好。”我猛得想起了《秘密花园》这本书,于是,我变得坚定,心里想“我要沉着冷静,积极向上,争取考个好成绩,加油!”你还别说,我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从那件事后,我便立志让心中那座“心灵花园”开花结果,生气勃勃,让快乐永驻我的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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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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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转眼间我已经成长为了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伴随着小学六年学习生涯的当然有许许多多的课外,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学会爱》,因为是它让我学会了感恩!

还记得那年期末结束的时候老师送了我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我最喜欢的刘墉先生。书中的一个个故事都是发生在作者和他儿子,女儿和妻子之间,引人深思,看了之后让我们不得不扪心自问,“我学会爱了吗?”

书中有个故事让我看了之后尤其觉得惭愧。有一天,刘墉到朋友家做客。晚餐之后,刘墉指着桌子上的残羹剩菜,对主人客气地说:“您准备的太丰盛了,剩下这些,多可惜啊!”岂知主人才六七岁的小孩竟毫不考虑地搭了腔:“不可惜!奶奶吃!”“我婆婆等一会儿出来吃!”女主人说,看见我十分惊讶,又解释,“她不喜欢一起吃,叫她吃好的,她还不高兴,只有剩下来的,她才吃,而且吃得高兴!”难道他们就不能理解老人是因为爱才宁愿自己吃残羹冷炙,而把新鲜美味的食物留给自己爱的人吗?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情。记得小时候最爱吃的就是妈妈烧的红烧小排,只要妈妈一烧小排,我就能吃满满的两碗饭。“开饭啦”妈妈悦耳的声音从厨房飘来,早已饥肠辘辘的我赶紧跑到了餐厅,”Yeah!今天有小排!“我高声喊道。端起饭碗,我就开始像这盆小排发起了积极的进攻,没过多久,餐桌上的这盘小排就被我快消灭完了,爸爸妈妈一直笑眯眯地看着我吃得这么香的样子,妈妈说:“还有几块,孙霄你都把它给吃了吧!”“可是妈妈,你和爸爸都没吃过呢?”妈妈一说,我才猛然发现爸爸妈妈根本还没有尝过这盆小排的味道呢!妈妈说:“你爱吃,你就吃掉吧,爸爸妈妈不爱吃。”听妈妈这么一说,我马上毫不犹豫地把这盆小排都给吃完了。

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瞬间明白了“爸爸妈妈不爱吃”的这句话的含义了!我为自己当时的不懂事而惭愧,也为自己终于明白了爸爸妈妈对自己的爱,自己又该如何去感恩这份爱而感到庆幸。就像书中所写的“有一种爱,它深藏在内心,温柔而克制,却在生活的每一个琐碎的瞬间,每一个琐碎的细节上,得到呈现。”父母无私的爱,让我们感到温暖,但我们必须要懂得那份爱,必须要懂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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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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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籍,以至于人们常用“书海”来形容。可以说,人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读过的书中,有一本是我最爱的,那就是《查理九世》。

说起这本书,有些小伙伴可能很陌生,因为这本书是近几年才出版的,而且作者雷欧幻象也没有太大的名气,所以大家极有可能不大知道。

既然大家都很陌生,可我为什么却喜欢这本书呢?

我是经过同学介绍才迷上这本书的。书里的内容十分曲折离奇,很容易带人进入一种冒险状态。由于看书时精神高度紧张和集中,我总会进入忘我状态,周围任何声音都难以把我从书里“拉”出来。

自打看了《查理九世》,只要一看见有人拿着这本书,我一定会磨破嘴皮,使尽浑身解数,死乞白赖的借到手中。后来,我作文得了个特优,为了奖励我,爸爸给我买了两本《查理九世》。自打有了这两本书,我一放学就直往家奔,一到家,放下书包洗完手便捧起我心爱的《查理九世》,饭菜的香味也吸引不了我,直到妈妈在餐厅“吼”起来我才会恋恋不舍地放下书,蹭到桌前坐下来,狼吞虎咽吃完饭,然后又抓起《查理九世》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双休日是我最幸福的日子,因为我可以有更多时间读《查理九世》。通过看书,胆小如鼠的我慢慢地变勇敢了,因为书里的情节很惊险,看着看着,我竟然不再害怕鬼,更不害怕黑夜了。同时,通过看书,我也学会了怎么写人的神态、语言,也记住了许多好词佳句,也知道了如何谋篇布局,写出满意的作文。

《查理九世》是系列书籍,当没有新书时,我就一遍一遍“热剩饭”看旧的《查理九世》。可以说,《查理九世》对我很重要,我把它放在书桌里,不让它卷一个角,也不会弄脏它的耙灰场

哦,《查理九世》,我希望你快点出新的一集,我非常想早点知道那些人物在新书里会经历什么,会遇到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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