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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心田上的百合花》(汇编20篇)

小说的基本特征是塑造人物形象、具有完整的故事情节、描写具体的环境,高考命题人设题离不开小说“三要素”。自然,这也是阅读小说时必须关注的重点。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阅读《心田上的百合花》吧!下面就是开学吧为同学们整理推荐的阅读《心田上的百合花》优秀作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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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阅读的作文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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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是个爱读书的人,从小受爷爷的熏陶,自己对书籍也有说不出的兴趣。每当自己捧着那一本本散发这油墨香味的书,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惬意。或许是天性吧,每当看到一本好书,总忍不住去翻开,细细品味......

每当我看到书上细数精致的文字,自己便理所当然的融入书中。在书中,我看到了那神奇的金字塔;我听到了许多动物独特的啼叫;我知道了人们的演变历程,我懂得了万里长城奇迹般的由来......

记得有一次,我与爸爸到姐姐家去玩。刚刚到姐姐家,姐姐就以特殊的接待方式-- 一大摞书来招待我们。那时候,我还并不怎么爱看书,所以对这并不怎么感兴趣,因此在写作文时,总会感觉无能为力。我随意地拿了一本书,漫不经心地翻了翻。书中的优美词句吸引着我。里面的文字像绳子把我从万丈深渊上拉了回来,把我引入了书的世界。在那里,我看到了十分可爱的动物。看!它们在啼叫;它们在吃东西;它们在做着香甜的美梦呢。书中的内容像魔术师般勾勒出快乐的拼图。

合上书,眼前还萦绕着那些美丽的画面。还在想,如果不是猿猴,会有人类吗?如果恐龙还没有灭绝,那现在这个世界会是什么样的呢?书让我学到跟充足。我第一次感受到,读书真快乐!

后来,我回家开始写作文。这回并不觉得无能为力,反倒一身轻松。上学后,老师多次表扬我作文水平迅速提高。在一次作文大赛前一天,老师给了我一次宝贵的机会,让我参加比赛。我天天看书,无论何时何地,想的都是书中的情景。甚至有时说话,都会牵扯到书。比赛开始了,我信心充沛地上了考场,拿到考卷,十分的轻松,我把题目要求看了看,觉得十分简单,就开始下笔。不知不觉地,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而我的内容就像是从笔尖下流出来。甚至忘了一切,只沉浸在有书的世界。过了几天,老师告诉我,我得了银奖,老师告诉我,发给我一本荣誉证书,我拿着这火红的本子,心里十分高兴。我只想说一句话:“我读书,我快乐!”

我爱读书,读书让我明白事理的同时,心中的疙瘩解开了,成绩也好了,变得越来越快乐,越来越舒畅。

我读书,当然我也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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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阅读是一种人生财富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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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8班康浚哲

我赞同“阅读是一种人生财富”。阅读是剂良药,可以美代人们的灵魂。多阅读可以丰富阅历,而阅历正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财富,文中说到阅读可以使人美丽,这份美丽,并不是表面的美丽,而是内心灵魂的升华。

《孙权劝学》中吕蒙原本只是一介武夫,但是在阅读之后连知识渊博的鲁肃也为之震感。在阅读之后,他各个方面都卓有成效,为吕蒙以后立功奠定了基础。难道阅读不重要吗?

还有著名的政治家毛泽东主席。他平生也酷爱阅读。他的中南海故居,随处可见厚厚的书籍。还善于利用时间,外出工作常常带一箱子书。晚年,虽然重病在身,但仍然不废阅读,难道他不是我们应该学习的榜样吗?

著名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藏克家也说过:“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 ……如此多在文化殿堂颇有造诣的学者们都认识到了读书的重要性,我们还能说阅读不是一种人生财富吗?

没有阅读的人,犹如折了翅的雄鹰,虽有豪情壮志,却心有余而力不足,可见阅读是利剑,助我们拔荆斩棘,也可以是一艘航船,助我们在学习的海洋中遨游,现在,谁还能说阅读不是一种宝贵的人生财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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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阅读史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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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妈妈肚子里时,我就常常听妈妈讲故事。所以出生后的我,就超爱看书(当然,不是所有的书,我都会喜欢的)。

上幼儿园时,我不认识字也还不会拼音,就会翻看各种绘本。有些绘本内容很精彩,比如《猜猜我有多爱你》。那些绘本的插画还不如我画得好。那时候,我特爱公主故事,买了很多这样的书。我会拿着它跑到同学面前炫耀。每个女生在那个阶段都特别喜欢公主,即便公主现在离我们这个时代很远。

上小学后我不再喜欢绘本,开始看带拼音的童话书。但我依然会幻想自己是美丽的公主,生活在华丽高大的城堡里,有仆人为我服务,有舞者为我表演,还有王子为我冒险,一切都是那么的无拘无束。可是从小学开始就必须看“必读书目”里的书了,虽然这些书好,但是似乎不是我的菜,我只把它们当成任务来完成。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的阅读量不断增加,不知不觉中增长了很多课外知识。读书让我受益匪浅。

上四年级后,我发现自己看书的兴趣点又变了。我喜欢看各种侦探、科幻、历史小说。这些小说因为惊悚悬疑,很吸引人。我每天手不释卷地捧着它们,一本又一本,不会感到乏味。但我依旧不喜欢“必读书目”里的书,像《青铜葵花》。作者是大名鼎鼎的大作家曹文轩。大家多觉得他的书写得很好,但我觉得太忧伤,脱离现在的社会,我喜欢欢快阳光的故事。所以我不会盲目的相信,我只选择自己喜欢的作品。

从幼儿园时看绘本,到刚上小学时的拼音书,再到现在喜欢科幻悬疑的书,我在长大,喜欢的书的类型也在变化,不知道再长大一些,我又会喜欢看什么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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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有关阅读高二作文

全文共 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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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花秋月,云展云舒,时间如流水一般消逝,如今的我已是一个17岁的女孩,我觉得这么多年,我只有一个最忠实的朋友,那就是书.。——题记

看呀,照片上,蓝蓝的天空下那个小女孩依在妈妈的怀里,手拿一本书,津津有味的听着妈妈讲那动听的故事,她为海的女儿的悲惨而哭泣,为白雪公主最终找到幸福而感到欣慰——这则是我对书的最初接触。

随着我的慢慢长大,父母也不在为我讲故事,对于我这个小故事迷来说,真是一大损失,但是我也不哭不闹,因为我已经能认识许多字,已能看一些带拼音的书了,我漫步在书的海洋中,书让我明理,书让我的精神财富愈加富有。

有的书让我知道了“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恨读书迟”的后悔莫及,有的让我感悟到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忠贞不渝,还有的让我体会到“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深厚情谊……

记得三四年级的时候,我的作文写得真像“豆腐块”,就那么几句,完全是应付老师的检查。那时妈妈很着急,因为语文中作文都占很高的分值,作文写不好,语文也就绝对考不好,我也非常怕写作文,每每听到老师布置作业,我就在心中念叨:“菩萨保佑,不要有作文!”当然,那时在我身边也有很多很会写作文的同学,我发现他们都很喜欢看作文书,于是,我便兴奋的跑回家去,叫妈妈给我买作文书,并且我爸爸的文章写得很好,一有时间,也会给我辅导辅导,经过一个多学期的刻苦努力,我的作文水平突飞猛进,写出来的作文比原来好了很多。现在,每当我看见刚学写作文的孩子因没话说,而流眼泪的时候,我便告诉他们“要多读书”。

现在的我很喜欢看一些文笔比较细腻,蕴涵着深刻的哲理的现代诗,在仔细品位他人的情感的同时,我也会经常学着他们的写作角度,仿写几首小诗,虽然写的不好,语言比较朴素,但我相信,书读多了,肯定会让我的思想与众不同,总有一天,我一定会写出一首自己的原创诗,对了,不是一首,而是许多首。

书,你对我的帮助是无穷无尽的,我又能怎么报答你呢?让我们在以后的人生中,去读更多的书吧,去吸收更多的阳光雨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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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阅读与作文

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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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纠结于要不要读经典名著?你是否徘徊于阅读方式的选择问题?你是否担心有没有时间的问题?我想说:不用纠结,不用徘徊,更不用担心,让阅读,与你为邻,一起同行,为人生点亮一盏明灯。

有人说:要读就读经典名著。也有人说:读不读经典名著没有关系。所以就有人在想:那我是读经典名著好还是不读好呢?其实我想说的是:无论是哪种都好,只要养成阅读的习惯就好。阅读经典名著,可以培养古典优雅的气质,阅读科普文,可以增长科学知识。在这个科技信息发展的时代,阅读已成为必不可少的课程,无论阅读哪类书籍,都会提高自身的修养。适应时代的发展,让阅读,与你为邻,你会发现人生道路上处处充满芳香,那是阅读撒下的味道,引领你前进的方向。

阅读是无处不在。尤其在这个科技发达的时代,阅读方式也成为一个问题,有人喜欢纸质阅读,因为这才是原汁原味,也有人喜欢电子阅读,因为方便快捷。其实无论是哪种,都是以“阅读”为目的,都是从根本丄获取课外知识,都是充实我们知识的背囊,丰富我们的课外生活。忙碌的时候偷闲一会,翻开几页书,细细品味纸的芳香,感悟书中的美,赶路的时候静坐一会,拿出口袋的手机,百度一下美文,放慢你的脚步,等等你已渐行渐远的灵魂。阅读就是无处不在,与你为邻,所以由此可见,选择什么样的阅读方式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让阅读一直与你为邻,在人生的道路上,伴你前进,照亮前进的方向。

阅读是无时不在的,只有你想,都有时间阅读。学习太忙早已不是不阅读的理由。我记得有位诗人曾这样说过:时间就是海绵里的水,只要你用力挤,还是会有的。好一句“事在人为”,就是让那些借“学习太忙”而不阅读的同学反思,那些自认为学习太忙的同学,忙得过带领人民翻身成为当家作主的毛泽东同志?答案是不可能的,但毛泽东同志无论怎样依然坚持每天阅读,正是他的阅读习惯让他不断进步,在他一生中,阅读始终与他为邻,所以没有什么能成为不阅读的理由。

有些人总在为不阅读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但阅读却是人生必须具备的课程,怎么能少得了阅读?改变你的观点,抽出一点时间,用一杯茶的时间来感受阅读的乐趣,来聆听阅读的心声。

阅读,与你为邻,用心阅读,从容看人生起伏,淡然看人生成败。用平静的心态与阅读为邻,踏上人生的道路,留下光辉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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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培根随笔》阅读感受和启示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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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你可以把《培根随笔》当做生活交友的教科书,也可以把它看作是混迹官场的厚黑学。培根的一生是追求知识的一生,也是追求权力的一生。作为一个哲学家,文学家,法官和政治家的培根,也许就是世事的复杂,造就了他的思想复杂,面目多变。手里的这本小小的书,我仿佛穿越时空,看到培根的思想,尝到它不同的味道。

无论从哪个角度,我都比较喜欢培根的《论真理》,《论死亡》,《论天性》。从这三篇文章中,我看到了我所喜欢的培根对哲学的激情。

他崇尚真理,认为“人生至乐莫过于高踞清新纯静的真理之巅,俯瞰谷底种种谬误迷惘,云遮雾障。……如果所思所念能以仁慈为主宰,以天道为归宿,以真理为枢纽,那简直是身居尘世乐比天堂。”我看到激情的培根充满希望。我看到他对天堂的向往,他不甘于沉浸尘世的浑流中,就像是一名佩带重剑的骑士,有着无法克制的欲望,所以我看到他在战斗,灰飞烟灭,轰轰烈烈。

他参透生死:“复仇之欲压倒死亡,爱恋之情蔑视死亡,荣誉之尊高于死亡,悲伤之极向往死亡,畏惧之心期待死亡。……死亡开启荣誉之门,熄灭嫉妒之心。”我看到多情的培根对人世的感慨。死亡,这个令人恐惧的字眼,而培根正阐述了人内心的对这种情感的恐惧的原因。不同的心态面对同一件事,是完全不同的结果。

他直指人性:“德以善为首,此乃上帝的特性。若无这种品性,人将沦为蝇营狗苟,惹事生非,无可救药的贱货。”我看到清高的培根踞于尘世之上,俯瞰沧桑变故。高高在上,那么遥不可及。

我看到的培根,儒雅,激情四射,冷静,骄傲……多面而丰富。

《培根随笔》犹如一杯浓茶,苦涩难懂,却朦胧中好似一股清泉流过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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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学生阅读红楼梦的读后感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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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物何当作主张,任人禀受福修长。画蔷亦自非容易,解得臣忠子也良。贾母的命令贾政不敢不听,溺爱是害人的。小孩子还是要打的,长记性,有的道理说不明白,就得打。

宝玉的一番“歪理”辜负了宝钗的劝导。宝黛都是追随自己内心的人,他们的地位让他们可以做到不为外界而改变自己,多么羡慕的生活。凤姐这个时候怎么糊涂了呢,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啊。凤姐说他们不知足,想得到自己有多贪吗?大约凤姐会想:他们哪里能和我相提并论?

凤姐猜对王夫人的心思了吗?好几家都收了礼,给谁也不合适。凤姐应该是猜到了王夫人的选择,他们爱送我就收,反正最后送礼的人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没法分辨争论什么。凤姐一句“夫人定了的事,我也没法”就完了。

王夫人是不大管事,但是这并不影响她的权威,不时的过问,你必须得答上来。对凤姐来说还是轻松应答的。王夫人非正式地把袭人提升到姨娘的地位了,凤姐也早已认定袭人会成为宝玉的妾。

己卯(庚辰、戚序、蒙府)夹批:忽加“我的宝玉”四字,愈令人堕泪,加“我的”二字者,是显袭人是“彼的”。然彼的何如此好,我的何如此不好?又气又恨,宝玉罪有万重矣。

“你们那里知道袭人那孩子的好处?比我的宝玉强十倍!”王夫人是真心疼袭人,比宝玉省心、安心十万八千里。是有人打小报告给王夫人,抱怨几句,这才问了许多。凤姐岂是好惹的。蒙府侧批:问情问景,随便拈来,便是佳文佳语。夏日的慵懒光阴,是让人怀恋的时间。宝钗和袭人关系是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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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爱阅读作文

全文共 4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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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姚箐箐刚来到办公室,就看到办公桌上放了一束紫色的郁金香,花里夹着一张精美的小卡片,上面写着:"箐箐,我要用我的努力和执著来赢得你的爱!"

姚箐箐看着这束代表着永恒之爱的紫色郁金香,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又是张振泽。姚箐箐二十四岁,年纪轻轻却已是阿依莲化妆品公司的销售部经理了。张振泽却是新进公司不久的一个普通销售员,并且是在由姚箐箐主持的招聘会上被录用的。当时,张振泽是众多的应聘者之一,一开始,姚箐箐就被张振泽吸引住了,他谈吐得体,说话有条理,加上那温文尔雅、沉稳中带着儒气的气质,很快就获得了姚箐箐的好感。于是,他被聘用了。

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张振泽看姚箐箐的眼神不一样。他卖力地工作着,似乎就是为了给姚箐箐一个好印象。公司里人人窃笑张振泽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但张振泽却不以为然,丝毫不掩饰他对姚箐箐的"垂涎"。他还时不时暗里送一两束蝴蝶兰给姚箐箐。

张振泽的举动,姚箐箐自然心知肚明。她知道,蝴蝶兰代表的是一种隐性的"我爱你"!她对这个俊气的大男生不无好感,但这种好感更多的是一个上司对一个优秀下属的欣赏!公司惯例是将每个人的销售业绩订在墙上,想借以激励员工。姚箐箐喜欢盯着墙上的销售业绩表看。业绩表上排在第一的,总是张振泽,他通常都远远地把其他人给甩得老远!

这天,看着张振泽带着产品离开了公司,姚箐箐心里不由得一动。她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想跟踪一下张振泽,看看他到底是怎么推销产品的。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姚箐箐自己也感到诧异,因为这样做有悖于公司的规定。可是,这个张振泽是她一直欣赏的下属,她太想知道张振泽到底是怎样创下如此高的销售量的,她无法抑制自己的好奇心。于是,瞅着张振泽前脚跨出公司大门,姚箐箐后脚也跟了上去。

开着车,一路上闪闪躲躲。姚箐箐终于看到张振泽走进了城郊一户装修非常富丽豪华的别墅里。姚箐箐暗想,难道他专向款姐的女人推销产品?这么想着,姚箐箐把车停在远处,一直静静地等着。

大约半小时后,张振泽出来了,同时跟他一起出来的,还有一个看上去极其富态的女人。那女人和他亲热地牵着手,走到门口,两人热烈地拥抱了一下,女人还亲了亲张振泽的脸,才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和他道别了。看样子,那女人的年龄足够当他妈妈了。

姚箐箐惊得目瞪口呆。她一直以为这个张振泽在销售方面有什么过人的奇才,才使他的业绩远远地把公司所有的人都甩下去,没想到,原来却是个靠傍富婆吃软饭的家伙。真不知道他要周旋在多少富婆身边才能创下如此好的销售业绩。

姚箐箐愤愤地将车发动了,在驶回公司的路上,不知道怎么的,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受,仿佛一个心爱的美玉瓷器顷刻间被打破了似的。原来她以为她对他的好感仅仅是一个上司对一个优秀下属的欣赏,可是,在这一刹那,那种痛彻肺腑的感觉传遍了全身。从他来应聘的那一天起,他的一举一动,点点滴滴全涌上了她的心头。直到此时,她才猛然意识到,原来自己已经陷进了情感的漩涡。

然而,这一切的美好,已经在此刻全破灭了,而且破灭得如此支离破碎!

第二天,蝴蝶兰又照例摆上姚箐箐的办公桌。面对那束鲜艳夺目的蝴蝶兰,姚箐箐想了想,派人将张振泽叫了进来。她冷傲地盯着眼前这个相貌儒雅、气质不俗的男人,将那束蝴蝶兰抛过他的头顶落入到他背后的垃圾桶里,冷冷地道:"你这是什么意思?请你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如果不想干了,可以随时走人!"

张振泽一脸愕然地站在那儿,似乎不明白姚箐箐为何会突然做出此举。愣了半晌,他一言不发地走出了姚箐箐的办公室!

接下来的几天,张振泽只是埋头干活,销售业绩直线上升,连总经理都注意到他了,开会时,多次赞赏地提到了张振泽。只有姚箐箐不以为然,因为她很清楚,在张振泽的业绩背后,隐藏着令人难以启齿的肮脏。

可姚箐箐万万没想到的是,张振泽居然又送花来了,但不再是以前那种蝴蝶兰,而换成了紫色的郁金香,紫色的郁金香代表着永恒的爱呀!还说要用他的努力来赢得她的爱。他不知道她已经洞悉了他的销售"窍门",还想追求她。姚箐箐不由得嗤之以鼻,她真不明白这个张振泽,这么辛苦地推销化妆品干什么啊,随便好好地傍着一个富婆吃好他的软饭就行了!

一连几天,姚箐箐都显得心烦意乱,工作也老出错。这天,老总将姚箐箐叫去,对她最近的表现大加申饬,并警告她再这样下去,就请她另谋高就。姚箐箐心里憋屈,却又无处可说,干脆请了一天假,开车去郊外兜风了。

回城的路上,姚箐箐却遇到一件令她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眼睛的事。

没错,那个人确实是张振泽啊!他依然是那样儒雅的神情,不急不徐的神态。然而,他那是在做什么呢?他在一个垃圾箱旁边翻捡着垃圾,翻翻看看,还不时把一些污秽而脏黑的纸巾凑到鼻前嗅!他那西装革履的装扮和他翻捡垃圾的动作实在太不相称了,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姚箐箐实在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张振泽,真的太奇怪了!

就在这一刹那,张振泽似乎心有灵犀似的,抬了一下头,一眼就看到了把车停在那里的姚箐箐。两人这一照面,双方都是一脸的愕然。姚箐箐有些慌乱,忙发动了车子,一溜烟地离开了,显得颇为狼狈,她都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好像拾垃圾的人不是张振泽,而是她自己。

这件事,成了个巨大的疑问存在了姚箐箐的心里。她很想问一下张振泽,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自从上次的扔花事件发生后,两人几乎没再说过话,她怎么拉得下脸来?

不久,公司老总宣布了一件令谁都吃惊不已的事。因为张振泽骄人的销售业绩,公司决定提升他为销售部经理,而姚箐箐则被降为副经理。总经理说:"你也知道,公司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员工之间不许谈恋爱,但你的情绪确实影响了你的工作。张振泽是个难得的销售奇才,对公司贡献不小。而你最近的表现则十分糟糕,已经影响到公司的效益。为了公司,我不得不作出这个决定,让你作为他的副手协助他开拓新的销售市场。"

姚箐箐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目瞪口呆之余,她差点脱口而出:"他张振泽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是一个不要脸去傍富婆的小白脸!"但她什么话也没说,转身就走了,心里狠狠地说:张振泽,你够狠!!

回办公室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姚箐箐义无反顾地走了。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她不能屈就在这种人之下,她咽不下这口气!姚箐箐心里又恨又气,她怎么也没想到,如此轻易地就让这么一个毛头小子给玩了。走出公司的大门,她还愤愤不平。

"姚箐箐,等等我,姚箐箐!"有人在后面叫她。

回头一看,叫她的不是别人,正是张振泽。姚箐箐的脸色越发的难看:"张大经理,找我有什么事?如今我已经不是阿依莲公司的人了,就算你荣升了,你也未必管得到我吧?"

张振泽对此毫不计较,他站在姚箐箐面前,急切地说:"姚箐箐,这经理的位置,虽然很诱人,但我却不稀罕!如果你真的要走,我就和你一起走。"

姚箐箐一愣,继而冷笑道:"这可奇了,张大经理,你这是为什么啊?"

张振泽用一双火辣辣的目光凝视着姚箐箐,热烈而诚挚地说:"有句话憋在我心里很久了,今天我要对你说,姚箐箐,我爱你!"

未等姚箐箐说话,张振泽紧接着说:"姚箐箐,你还记得四个月前华信大道那件事吗?"

四个月前,姚箐箐开车去华信大厦购物,遇到一个落魄的大学生正在大厦门前乞讨,说他出来应聘,钱包被偷了,现在没办法回校,想请人们帮他两块钱,让他坐公交车回学校。没想到路过的人都不相信他,还说他是骗子。姚箐箐见状,不假思索地掏出十元钱给那个大学生,让他打车回校。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姚箐箐早就忘了。可是,眼前的张振泽跟那个大学生有什么关系呢?

"那次你帮助的那个大学生,是我的同学。我们正在做一项调查,想测试一下人们的诚信危机......你掏出钱的那一刹那,你的美丽、端庄、大方,一下就吸引了我。后来,我记下了你的车牌号,打听到了你所在的公司,于是我就来这里应聘了,为的就是想和你在一起。"

"你......"姚箐箐真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子的,"那你干吗要害得我失去工作?"

"这是我始料不及的,我也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我只是想通过努力来证明自己,并想以此获得你的青睐和好感。不过,既然已经造成这样的结果,也无法挽回了。去宗阳集团吧,我将给你一份让你更加自信,更能发挥自己才能,待遇也远远超过在阿依莲公司的工作。你看如何?"

什么?姚箐箐不由得大吃一惊。宗阳集团是市里有名的十强企业之一,他张振泽一个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有什么能力让她去宗阳集团任职,还说得这么肯定?难道,他还想通过他傍的富婆来疏通关系?

想到这里,姚箐箐冷笑了一声:"你凭什么来保证?"

"因为,张宗阳是我爸爸。"

"啊?"姚箐箐不禁大吃一惊:他居然是宗阳集团的少主人,怪不得口气这么大。可是,倘若真是如此,他又怎么会来阿依莲公司当一个普通的销售员,那个胖女人以及他翻捡垃圾等种种怪异的事情又是怎么回事?

张振泽似乎看出了姚箐箐的疑惑:"在你接受我的求爱之后,我会将你心里的一切疑虑都告诉你。"

"可是,我比你大呀。"不知怎么的,姚箐箐心里泛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悦,似乎是那种珍贵的东西失而复得的喜悦。

"年龄是问题吗?我在乎的只是你。因为我爱的是你这个人,不是你的年龄。何况现在姐弟恋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接下来,姚箐箐才明白了张振泽为什么会创下如此高的销售额。原来,他所有的业务,竟是垃圾箱创造出来的。自从他大学毕业后,为了锻炼自己,也为了不让父亲公司里的人小看他或说闲话,征得了父亲的同意后,他不直接进到宗阳集团,而是独自出来闯荡。因为那次姚箐箐的慷慨及她的举止动作获得了他的好感,他查到了她的公司所在地后,就去阿依莲公司应聘。至于他推销的成绩,完全来自于个人的努力。他跑到家底颇殷实的住户去蹲点,看到别人扔了垃圾后,再悄悄跟踪扔垃圾的人,看看住的是哪一户。然后返身回到垃圾箱旁,翻捡别人丢弃的垃圾。他从垃圾中看到这家是不是有女主人,看出这家人的偏好,或名牌,或重实质,并且从扔的面巾纸等物,看出女主人的皮肤是油性还是干性或中性,以此来决定自己的推销方案,结果屡试不爽。以此为基础,他获得了不少顾客的好感,然后通过顾客与朋友之间的交口称誉,使得销售量直线上升。

原来如此!这下姚箐箐不由得对张振泽刮目相看了。她突然有些情不自禁,冲上去就抱住了张振泽,她为自己被这么一个优秀的人爱着而感动并幸福!

只是,有一点她仍然不明白,上次她跟踪张振泽时,看到他和那富态女人的亲昵状态是怎么回事呢?可是,这事她不好开口问张振泽,要是让他知道自己曾经跟踪过他,他会怎么想呢?

这事就压在了姚箐箐的心里。直到张振泽带姚箐箐回家的那一天,姚箐箐看到一个肥胖富态的女人一脸惊喜,抱住张振泽嚷道:"泽泽,你回来了。妈妈想死你了!"姚箐箐才暗叫了声惭愧,原来,这个女人正是上次她跟踪振泽时,看到的那个"富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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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阅读名著《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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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老人与海》,我并不喜欢这个故事。当时我还是个孩子,那不是我想看的故事。孩子喜欢闪闪发光的英雄,他们带着荣耀和战果来到故事的尾声。《老人与海》的结尾却什么都没有,老人静静的睡在家中,甚至让人觉得那不过是一场梦。

欣赏文学作品存在门槛:我把《老人与海》当作故事来读的时候,它于我而言是个糟糕的故事;等我过了那道门槛,把《老人与海》当作隐喻来读的时候,我能清晰地觉察到海明威想要说什么。在阅读中,最困难的事情是在隐喻和本体之间建立起直接联系。这个联系,就是“开门”的钥匙。

人们谈到希腊神话英雄阿喀琉斯之死时说:只能怪阿喀琉斯的脚后跟没有浸到神水,不然别人根本无法杀死他。

这句话让我一下子想起了初读《老人与海》的自己。那时候,我想说的话估计也类似:只能怪老头没有弄一条大船,只能怪老头不懂炸鱼的技巧,只能怪老头……就像做科学实验那样,对一个故事进行技术细节和可操作方案的分析,对于故事的真正寓意却毫无知觉。

阿喀琉斯作为无敌的英雄,需要一个致命弱点。这不是他母亲给他洗澡的方式需要改进的问题,而是必然如此。正如北欧神话里,英雄齐格鲁德用龙血沐浴,一定会有一片树叶落在他的肩膀上,让那里成为他的致命弱点——这和沐浴方式没关系。

一个人无论多么孔武有力、英雄盖世,他总有致命弱点——这才是这些故事真正想要表达的东西。重点不在于为什么不去弥补和遮盖弱点,而是生而为人就一定有弱点,有弱点就一定会遭受攻击。

所谓阅读理解能力就是这么一回事。看故事的“看”流于表面,读书的“读”则深入文本之中,挖掘出故事背后的寓意。欣赏文学作品的门槛,就在于一个人需要从“看”进化为“读”。

《老人与海》里,真正的主角并不是老人,而是让他衰老,让他疲惫,让他贫困,让他等待84天却一无所获,让他看到从未见过的巨大马林鱼也看到了希望,让他遭受鲨鱼围攻一夜之间失去所有,让他的大鱼变成嶙峋白骨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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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阅读给我带来快乐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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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枫浏晔

说到快乐,有很多事都会给我们带来快乐,比如运动、劳动、旅游,等等。而我要说的是阅读能给我带来快乐。

莎士比亚说过:“实际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对我来说,书籍对我的诱惑更是不言而喻。我看过许多书,《水浒传》《城南旧事》《老人与海》……可是我最喜欢的书是《三国演义》。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关羽。当我读到他“温酒斩华雄”。我仿佛和他一起冲锋陷阵;当我读到他“刮骨疗毒”时,我仿佛对他说:“要不就算了吧,这么痛”。而他好像对我说:“男子汉大丈夫,这点痛疼是吓不到的,你不用担心”。当我读到关羽《败走麦城》时,我仿佛和他一样,义愤填膺……书中的人物笑时我也跟着笑,书中的人物哭时我也跟着哭。这不会让我伤心,反而我觉得很开心因为我干什么事都不认真,只有在读书的时候,我才是最认真的。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觉得书是我生活中最大的乐趣,因为在不间断的读书中,让了了解了许多我们不知道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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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学生小王子阅读笔记

全文共 1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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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飞船穿过浩淼无垠的太空,璀璨的星河中,一颗不起眼的行星上,生长着一株沾着泪珠的玫瑰,她的脸上染着淡淡的忧伤,娇艳的花蕊不住地叹息,花香萦绕,却带着幽幽哀愁,伴着无比的眷恋。那个自己爱过的人,再也不会回来了吧,脑海中回响道,那藏在记忆深处的,依旧是那段最珍贵的时光。

玫瑰闯入了她的主人小王子的世界,这个孤独的男孩藏蕴着人类最初最纯净的心,他喜欢悠闲地坐在椅子上看着四十三次的日落,他喜欢用好奇去观赏这个世界,他的爱是最纯净的,对玫瑰有着永久的挂恋。但小王子却与玫瑰闹了别扭,离开玫瑰。带着最初始最纯净的心,小王子开始了奇妙的旅行,正如小孩子一样,当他满怀欣喜地去面对其他星球的人们时,却对那些所谓追逐梦想不断工作的大人们感到晦涩难懂,人们往往是事与愿违吧,为了所谓梦想的东西追逐,却忘记自己的那份初心,这往往就是那些不可理喻的大人的所做所为吧。

小王子到达的最后一个星球是地球,这个我们生活的地方,他在那里遇见了一只狐狸,并且在狐狸的要求下驯服了狐狸,狐狸认为被驯服之后一定会感受到快乐,也对小王子爱屋及乌,喜欢那被风拂过的麦浪。

小王子在狐狸的话中学会了爱的独一无二,于是想起了那颗行星上的玫瑰,他告诉狐狸自己必须要对爱付出责任,我想,这时狐狸心中一定会感到些许不舍与失落吧,人也往往是在不经意间伤害了他人,而他人的心绪只能由自己去承担,成为永恒不可擦去的那抹痕迹。虽然心有所伤,但狐狸仍然在分别时吧真理告诉了小王子: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必须用心去体会。

可是小王子在探求玫瑰的路上,发现自己再也不能回到那颗星球上了,他徘徊在降临于地球的地方,对那独一无二的玫瑰感到无穷无尽的思恋,他最终因为思恋而找到了毒蛇让毒蛇用毒液将自己毒死,让笨重的身体留在地球上,灵魂去寻找那玫瑰。故事的结尾是小王子无力地倒在沙漠里,无声无息,如石沉大海。

这本被誉为“成人童话”的小说叩击我那紧锁的心弦,四散的哲理蕴含其中。

#347947中学生小王子阅读笔记6 #347947 middle school students read readingNotes 6

这个寒假,我只用了一天时间就把《小王子》这本书读完了。这是我读书最快的一次,因为这本书实在太好看了,我迫不及待地想马上把它读完。

《小王子》这本书是法国作家安东尼写的,这本书主要讲了:“我”是飞机驾驶员,在一次航行意外中结识了一位来自遥远星球的小王子,这位小王子看懂了“我”的一幅图,一幅以前从没有人能看懂的很久以前画的一幅蟒蛇吞食大象的图,于是我们成了好朋友。

小王子给“我”讲述了他的历险:他来到地球之前经过的星球和上面的人:第一个星球上住着一位威风凛凛的国王,他只让别人服从他的命令。第二个星球上住着一位爱慕虚荣的人,在他的眼里所有人都是他的崇拜者。

第三个星球上住着一个酒鬼,他不停的喝酒是为了忘掉羞愧。第四个星球上住着一位贪财的商人,在他眼里只有钱。第五个星球上住着一位守职的灯夫,他每天都按时的点灯、休灯。第六个星球上住着一位地理学家,他有许多探险家的星球的样子的笔记。第七个星球就是地球。小王子在地球上驯养了一只狐狸,但在临走时没有将它一起带走。”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生命是短暂的,任何事情都又可能是短暂的,只有珍惜任何事情,就等于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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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爱阅读作文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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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大眼睛下面长着一个平平的鼻子,鼻子下面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这就是我-----爱看书的梁宇龙。人人都称我"小书迷"。我最喜欢的书是英娃系列的书。

有一天早上,我一边上厕所一边看一本好看的故事书,这时妈妈催我说:“快点儿,快点儿!再不出来就迟到了。”我忙说:“快好了,快好了,你别再催了!”其实我是想把这个故事看完,可最后还是被妈妈发现了。

还有一次,我早上上学前提前放一本书到我被窝里,刚好妈妈要给我整理被子,我也不给妈妈整理,因为我想晚上睡觉时可以利用床头的台灯来看书。一般没过几天,一本书就看完了,看完一本书就换另一本书进去。没过多久,妈妈就发现了我的这个秘密,于是妈妈以后每天一定会检查我的被窝。

另外,我每天中午都会一直看书,下午放学回来,写完作业我就看书,只等爸爸妈妈回来检查家庭作业。

有一次,爸爸严肃地对我说:“我支持你看书,但是你不准在晃动的车厢里看书,也不准走路看书,更不准在强烈的阳光下看书,因为这样会损伤眼睛!”

我爱看书,因为大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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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最新初中生名著阅读笔记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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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自然的生存法则就是弱肉强食,人类也不例外。所以列那每次吃掉一只动物,就代表一个弱小的党派被一个强大的党派所吞并,这种群雄争霸的场面我国历史上也出现过,五代十国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这篇《列那狐的故事》中的主人公列那经常这样子做过。

有一次,你用花言巧语骗叶森格论把自己粗大的尾巴伸进冰冷得冰窟窿中去钓肥大的鳗鱼们,而列那你却满脸得意地托着腮,躲到远处的灌木丛里观看叶森格伦的“钓鱼”行动。可是夜凉如水,拴在叶森格伦尾巴上的水桶逐渐被冰冻住了,可怜的他还自认为桶中已装满鱼呢,便对自己越来越重的尾巴毫不为意。不多一会儿,那些冰块变的又厚又硬,叶森格伦终于动不了了。当他大喊列那时,狡猾的列那却一走了之,留下了可怜的叶森格伦,使他被出来打猎的绅士斩断了他冻在冰里的尾巴。

还有一次,你故意躺在鱼贩子去城里的必经之路上装死,使鱼贩子把你扔在装满鲜鱼的车上。你小心翼翼地用锋利的牙齿咬裂了一个大鱼筐,看着那些美味的活鱼,你抓起一条,便津津有味地享用起来,不多一会儿,就把三十条鲜鱼塞进了肚子。饱餐一顿后,你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又咬裂了一个鱼筐,灵巧地串起几条新鲜的鳗鱼,做成一条美丽的鱼项链挂在自己的脖

子上,然后悄悄地顺着车尾滑了下来,虽然十分小心,却还是弄出了一点点响动。气急败坏的商贩们当即停下大车,去追赶列那,但是列那总是比他们快一步,渐渐的列那消失在商贩的视线,迎接他的将是热烈的赞赏,而商贩们只好无耐的上车了。

然而,列那也不是常胜将军,他也被他人戏耍时。白颊鸟梅赏支多次识破列那的诡计,从列那的嘴中逃生;公猫梯培巧妙地骗过列那独享了他们共同的战立品—香肠;就连被他捉弄多次的叶森格伦也曾成功地戏弄过列那,把他偷来的鱼全部拿走。

列那这个既狡猾又可爱的动物形象向我们表达了中世纪时法国政府的无能和腐朽,让我们在动物王国里看到了这一幕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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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红楼梦》有感作文模板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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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大家应该都非常熟悉这本书吧,是曹雪芹所著的,四大名著之一。

在图书馆一次偶然的邂逅,我翻开了这本书,认识了她——林黛玉,她最后可以说是患忧郁症死的,但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映像。她那张眉清目秀的面孔,天真的想法,还有和贾宝玉的那段令人感伤的爱情故事......

上个星期,回头望了望图书角,又发现了《红楼梦》这本书,一时心血来潮,借接回家看看,回顾回顾这本中国的经典名著。我觉得,当时的社会很奢侈,贾府的贾母很有权势,说话很有分量,贾府上下全都听她的。但她特别疼爱贾宝玉,把他当作心肝宝贝。也许因为是贾府上上下下都是姑娘,只有贾政(贾府的老爷)和贾宝玉两个男人吧。贾宝玉有一个表妹叫林黛玉,她很爱哭,但很有才华,很漂亮,也就是那个令我映像最深的人物。做诗、画画样样精通。她和贾宝玉很谈得来,经常一起玩耍,但别人都说宝钗比林黛玉好,唉……不过,林黛玉不是很坚强,还有些疑心病。现代的孩子要坚强些,不要那么多愁善感。我觉得,林黛玉在我心里是《红楼梦》里最喜欢的人物,也是最让我感动的人物。最后他们贾府也是死的死,嫁的嫁……最后,还是以悲惨的结局结束了这段故事,贾宝玉和林黛玉那绝后的爱情故事真是让人深思。想想红楼梦,真的想别人说的那样“红楼梦中梦难醒”,但林黛玉的知书达理还是我们女孩子要学习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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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高中生阅读昆虫记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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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法国人法布尔写成的。上面记载着栩栩如生的昆虫。有它们的景况、昆虫的进食……记录的动物是在是太多了,我数也数不清。

以前,我一直以为萤火虫是吃草的动物,可是我看了昆虫记后,我才知道,它是喜欢吃的食肉动物他有两片变成钩状的颚,十分锋利,却细的跟头发一样。我们都看不见,必须借助显微镜才能看到,弯钩上有一道细细的槽,它像人类奇妙的外科手术一样,对猎物注射麻醉药,使它失去知觉。它还有一盏灯,晚上的时候更利于捕猎。我们也可以抓萤火虫,晚上它可以当我们的小灯用。

我很喜欢昆虫,只有看了昆虫记,我才知道更多的昆虫知识。了解了萤火虫的资料,我还知道萤火虫会发光,属于自然光。这都是靠法国人法布尔告诉我们的。我可以真正了解萤火虫。

有着致命毒液的朗格多克蝎子,它的毒液战无不胜,就连好像刀枪不入似的大孔雀蝶也不是它的对手,还有一些毒液也很厉害的毒虫也不是它的对手。可想而之,朗格多克蝎子的毒液是多么毒。还有一些毒液也很厉害的毒虫也不是它的对手。但是,幼虫对它的免疫力是很高的,幼虫被刺中后并没死,它真厉害。蝎子一般擅长爬墙,以后旧屋子的缝隙中一定不能碰,说不定碰上什么有毒的害虫一类的东西呢。

当我看到朗格多克蝎子的毒液有那么强时,我真很害怕。现在我终于知道了蝎子的危险,它可真毒,居然会放毒液,毒素还那么强,蝎子也是一个害虫。他还攻击人类,它真是十恶不赦,可恶之极。长大后,我一定要了解更多的蝎子知识,让它消失。但是有的蝎子不坏,要好好保护。

法布尔很认真,让我们了解更多的知识,谢谢法布尔。

我喜欢《昆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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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爱上阅读的作文_其他话题800字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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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亲了一下白雪公主,白雪公主醒来了!”妈妈拿着白雪公主的故事书,在床边讲白雪公主的故事,我听得如醉如痴,要求妈妈再讲一次、再讲一次。我就是在床边听故事长大的小孩。

妈妈说不知道为什么,小时候的我,最讨厌看书了。有时候妈妈会在一堆玩具里,悄悄的放一、两本有趣的童话故事书,希望能引起我的兴趣和好奇,但是我每次都会选择玩具,书总是都被冷冷的放在角落。妈妈说我连正眼也不瞧书一下,让妈妈好伤心。

有一天,妈妈在我们睡觉前讲了白雪公主的故事给我们听,从此之后让我爱上听故事,尤其爱在睡觉前听床边故事。睡觉前,妈妈都会讲一、两个故事给我们听。有 时候妈妈会让我们跟故事里的人物玩游戏;有时候我们在幼儿园里发生的事,也会被悄悄的放到故事中当主角了。也有些时候玩游戏,妈妈会让我们玩猜字、编故 事、改书名……等,真是好玩又有趣。

渐渐的,我越来越期待睡觉前妈妈讲故事的时光,每次我们都听得目瞪口呆,也玩得筋疲力尽才肯睡觉。慢慢的我才发觉故事书里也有很多好玩又有趣的事。

上小学后,有一天,我们姐弟三个坐在床前准备好要听故事了,妈妈突然躺下来说:“我累了﹗要听故事才睡得香甜。”从此换我们抢着讲故事给妈妈听,所以也养成我每天去图书馆借 一 、两本故事书回来阅读的习惯了。

起先妈妈惊喜万分,以为我们只是好玩读读罢了!没想到我们很认真,每天当功课一样做。图画故事书读到某一程度之后,妈妈又鼓励我尝试自己去阅读其他文字较多的书,我也听妈妈的话试着去借更伸的书来阅读。我一回到家就拿出书本开始看,完全沉迷在生动有趣、精彩万分的情节中,书越借越多,我看越起劲,也越来越喜欢看书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有很多乐趣”我发现自己喜欢上阅读了。

书是我的精神粮食,我爱上阅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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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阅读名著《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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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当我们读到在大海中苦苦鏖战的老人和拼死也要活口的鱼类的时候,我们愿意相信这就是活着之所以应该活着的价值,证明自身存在的价值,对于年轻人以及中年人来说更应该多从这个角度来理会本书的内涵,奋斗可能没有结果,可能一切都会是一场空空的“骨架”,但是,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奋斗的过程是何其令人赞赏?正像某书评作家解读《西游记》中的孙悟空一样,读者最喜欢的还是西行中的孙行者,而不是已经修成正果的斗战胜佛

人生就如一片,很宽,也很危险。它可以把你推向一个高度,也会瞬间让你失去自己所有的幸福。我们为了保留这一丝幸福,会努力地向浪尖奔去,用我们的满腔热血化解有时愤怒的海洋。要知道,一个好渔人,是拥有桑提亚哥的意志和精神的。

我想:人生即是海洋,时而波涛汹涌,时而风平浪静。在风里你可以感受坚毅,在浪里你可以感受激昂!这些都是过程带给我们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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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骆驼祥子》阅读心得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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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是老舍的代表作品,故事讲述了一个叫祥子的人力车夫为了心中那个能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的梦想而奋斗的故事。文章前半部分讲述了祥子省吃俭用,辛辛苦苦奋斗了三年买来的车子却被大兵抢走。祥子并没有就此放弃,他继续奋斗,经过无数个日夜苦干,他又攒了几十块钱,却被那可恶的孙侦探骗走了。后来,祥子在虎妞的诱骗下,娶了她,并用虎妞的钱买了车子,可后来虎妞却难产死了,这对祥子来说无疑又是一大打击。

祥子是一个老实勤恳、执着要强的普通人力车夫,他靠着他的双手自食其力,用他勤劳、执着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功的买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而当车子被大兵抢走后,他愤怒,他痛苦,但他的生活信念却没有被打倒,祥子用他的坚忍,又一次振作,从零开始奋斗,为着他的梦想奋斗。祥子的勤恳、坚忍、积极向上的精神正是我们在为人处世所需要的。确实,我们就应该像祥子那样老老实实地做每件事,这让我想起来了时传祥,他老老实实、勤勤恳恳地干活,最终得到了许多人的肯定及赞扬。并且我们也需要他面对生活中失败的乐观,失败时的难过时正常的,但我们也应理智面对我们所面临的的失败与困难,不想他们低头。同时,祥子在攒钱时的节俭、善良,也让我看到了一个淳朴的劳动者的美德,他把拼命干活挣钱看作是“天底下最有骨气的事”的勤劳节俭值得我们学习,他在冬夜小茶馆里给饥寒交迫的老马祖孙送上冷腾腾的羊肉包子的善良让我感动,他在拉曹先生不小心翻车,车损人伤却自责不要工钱的老实敦厚让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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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阅读《活着》有感作文

全文共 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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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此刻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仿佛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这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搞笑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似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来,《活着》便是的幸运,亦是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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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的意义作文600字

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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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不是改变命运、扭转人生的唯一途径,但对一无所有的我们来说,读书却是实现人生价值的最好的途径,所以与其抱怨资本、社会、命运、生活的不公平,那倒不如在学习上孤注一掷。在读书改变命运上面下赌注是不需要太多资本和筹码的,赌输了也没什么好害怕的,最起码我们获得了知识,掌握了常识,懂得了道理,明白了规则,而要是足够幸运赌赢的话,那岂不是欢天喜地、皆大欢喜的结局吗,最起码我们多了一次拥抱成功的机会。因此,我们一定要好好努力地去汲取知识、拼命地去掌握知识,因为我们拥有这么好的教育资源和学习资源。

读书使人明智,学习使人明理,人们都说书里面的知识会转化为一个的阅历、经验、气质和智慧,因此我们一定要抱着一种敬畏、诚恳、认真的态度去汲取一切有用的、有见地的、有正能量的、有大智慧的知识,只要这样才不会让自己变成一个功利、世俗、无知、无趣的俗人。苏轼说:“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刘过说:“便使书种多,会有岁稔多。”于谦说:“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这些风雅、智慧、通达、晓理的圣贤之人都这样看重、推崇、在乎、颂扬读书,那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读书呢?

一代大臣曾国藩说过,读书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格、品行、内涵和素养,因此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品格是不会差到哪里去的,而一个品行端正、正气凛然、内外兼修的人也是饱受命运眷顾之人。因此说读书是一件高贵的事业,我们读书的厚度是可以决定我们今后生活的长度、深度和厚度的,所以为了做一个眼界开阔、思想卓越、智慧独到、心性端正的君子,我们一定要好好读书,拼命读书、用心读书、感恩读书、宣扬读书。

读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气质,读书可以丰富一个人的谈吐,读书可以丰润一个人的思想,读书可以点缀一个人的文笔,读书可以扭转一个人的命运,读书也可以摆脱一个人的俗气,但愿我们都可以通过读书成为一个有更多可能、有更好未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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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阅读节作文300字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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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特别是雷欧写的漫画书,这本书有着勇气、惊险、激动。我还喜欢看漫威的超级英雄系列。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书中每个人都有超能力,每次我都幻想变成他们。我还有一本科学书叫《万物运转的秘密》,这本书以猛犸象作为参照物,人们在它身上做一些实验,它就会发生很多有趣的变化。最近,妈妈还给我买了一套曹文轩的文学集,妈妈说这是经典文学适合儿童阅读,我正在看,也觉得非常好看。

有一天上课的时候,老师对我们说,读书日要来了,大家每人扮演一个你喜欢的书中角色,再带上那本书。回到家里我就想穿超人服上台,于是我拿出衣服再拿出书进行了练习。读书日眨眼就到了,活动中出现了许多人物,有外国的、有中国的、有古代的、有现代的,比如美国队长、铁皮人、李白、机器人等。

读书活动结束了,我个人认为读书日很重要,读书更重要!如果你不爱读书你就拿一本吧!不管是名著还是漫画书,只要你看了就会有收获的。因为读书可以让你增长见闻,了解一个未知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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