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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学生假期读书笔记1200字通用 - 开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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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汇集20篇

书可以医治愚昧,使人聪慧。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读书真让我着迷作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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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学生假期读书笔记1200字通用

全文共 1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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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一个月的时间,我读完了这本小说。所以这也许是我留下的关于这本书最后的一篇读感了。我的主题就与书的名字一样,是属于我自己的《童年》。

当我们翻到最后一页时,我们不免回头看看第一页单独的一句话:“献给我的儿子”。是高尔基在告诉儿子自己的童年生活的黑暗么?还是想让他更了解自己?当你只看标题时,当然会这么想。

童年,每个人的童年都不一样,可能有些烦恼的小事,但大多数人心中的童年都是像品尝一种糖,它叫甜。但对于阿廖沙来说,童年是黑暗的。

我十分同情他,在黑暗的社会背景下,他过着痛苦黯淡的生活,他从小就失去了父亲,住在外祖父家,缺少家庭温暖的他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了家产的明争暗斗,还常常遭受外祖父的毒打,出门也被同龄人所欺凌,小小年纪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死去,经历着悲剧性的生死离别。这仿佛不是那样年龄的孩子该承受的东西。

而这时,我就不禁想起我的童年,也许现在我还正在处于童年期间。我敢说,同龄人没有几个人经历过像阿廖莎那样的生活。我们是幸福的,每天吃饱穿暖,跟着时代享受科技的方便。在这样优越的环境中,有些还停留在家作可以少一点的层面上,家长可以多关照我们的层面上,外面的比赛能够稳赢的层面上。而我们或许应该多了解过去的时代,对比当今的幸福,还更应该勉励自己去对得起自己所受到的“优待”。

同时,我更敬佩他。我佩服他的坚强不屈,我敬佩他的不甘服输。书本的后半段,他为了维持和外祖母的生活,只能去捡废品。在伤痛的的处境下努力着,怒吼一声,告诉自己是强大的。这样的他都没有为自己的处境而放弃,我们先在遇到的困难简直不值一提。都说现在的我们像是初升的太阳,我们有着未知的前程,光明的道路。但是人生漫漫的道路上的闯关者永远是我们自己,不是放弃了就有人会替你,而是懂得知难而进,越是难,越是看着不可能,那么好,我就要将你打败,就是要将你踩在脚下,转换成我前方的铺路石。

最后,我羡慕他。我羡慕他即使经历了那些不可描述的事情,他依旧那样的天真,而且更可贵的是从不抱怨。在字里行间,都有着属于他自己独特的风景,那是干净的,是最纯粹的。他会说:“他们为什么要去打架呢?”“为什么你要去偷盗啊?”“妈妈到底去了哪里呢?”可是他没有一次抱怨过世界对他的不公,社会对他的不公。更不会抱怨那些令他不快的事情,令他懊恼的人们。但是现在的我们,好吧,就比如我,多多少少喜欢抱怨一些让我不舒服的事,但是它们真的值得我们去抱怨吗?或许他冰清玉洁的心是我最需要给自己建造的一栋梁房。

我就像一开始,他口中所说的儿子一样,去读他的作品。他不仅仅是让人感受到社会背景的黑暗,而是想让我们体会到,在黑暗的背景下更需要看到的是那一束的光明。在他的快乐的,悲伤的童年中,为我们,也为他的儿子解读着:只要不对任何看似苦难的现实而放弃,黑暗总会过去,即使光明会迟到,但它也不会缺席。无论是在什么样的年代里,或是我们以后将步入的社会中,将积极向上的态度,干净纯粹的灵魂,还有不屈而倔强的性格放进我们的行囊,与命运抗争,最终的站在最高处的不是别人,不要怀疑,他就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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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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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一梦,恍然惊醒,杯具,美到让人心伤。忆梦中之事,似是难记;忆梦中之人若在面前;忆梦中之言,甚觉心伤。无奈,超脱时期,末成杯具。

"谦纸荒谬言,一把辛酸泪。皆云息者痴,谁结其中味。"低声诵吟,重复咀嚼,曹雪芹阅尽沧桑,在从彼的少年阅历中与材,回想的暖馨,身世的炎凉,更是给作品增加了无限的魅力。曹雪芹的作品超出了全部时代,书中的配角贾宝玉完整背离了过后的礼法,但却很是契合当初的观点,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宏大的成绩!

在尔看来《红楼梦》是一个杯具,充斥了无奈与悲伤。但却在无绝的悲伤之中透出了摄人心魂的美,书中最大的杯具是贾宝玉和他的表妹林黛玉、表姐薛宝钗之间的恋情婚姻瓜葛,宝玉在黛玉、宝钗之间毕竟爱谁贾府究竟选谁作宝玉的妻子,这是一个大答题。

杯具产于二个抉择的不一致。宝玉越来越领现黛玉是独一的良知,而宝钗固然也可疏可敬,但心上总有一层隔阂。贾宝玉的祖母和父母却越去越发明宝钗合乎儿媳夫的尺度,黛玉的性情气质却不替他们所喜。宝钗能尽质将大家束缚在礼法的范畴之内,黛玉却返去做了执着的暴露。

杯具尤其发生于两个取舍威望性的迥异:爱谁,宝玉持续了本人的挑选;然而,弃谁,宝玉是一点也不权力的,所有蒙于父母之命。终极,宝钗折嫁,黛玉回魂。于是,悲巨变成了不可防止的终局。

鲁迅曾说功一句话:"杯具是将有价值的货色覆灭给己望。"又言"但凡傻弱的公民,即便体魄如何健齐,如何茁壮,也只能干毫无意思的示众的资料跟瞅客,病逝世多多是不用认为可怜的。"可睹,无价值的灭绝并不是杯具,而《红楼梦》的杯具之所以震动我口,就由于它将被誉之物的美表示得酣畅淋漓。

例如林黛玉,书中充足写没了她的寻求取气量之高贵若不是如此她的杯具即也不会令人如斯印象深入。唉!说到可悲处愈是可哀。也罢,就此放笔。

不知为何,合上手中的《红楼梦》,竟是想再看一遍。或者这就是《红楼梦》的魅力吧,犹如一梦,美的让人不想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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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中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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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的光阴,缓缓驶过,心中的烙印,疏有疏无,唯有带来的,却是明日的遐想……一次又一次的神秘遭遇、一起又一起的神奇事件冲荡着内心赤壁。若隐若现的星空下,恍惚间猛然省悟,它不仅是一次神秘之旅,其更是处处镶嵌着新的暗语!

刚刚拾回了寒时的记忆,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又一次重现在脑海,这一次,我更持有着非人的见解!毕竟,不同人的心中有着不同的哈姆雷特。

看惯了的科幻小说,各具千秋;读的次数不同,自然见解也大不相同。第一次读它是在寒假,当时的我一股劲的单单把它当作小说来读,实是囫囵吞枣,读完了满脑子都是海上遇险的场景,感到空空如也;今天,我再次读了一遍,这一遍我仍旧是囫囵吞枣,但这一次我的思想与观点达到了转折。

读后的我,唯一的疑惑就是尼摩船长的来历—他从何而来?他为何在这无味的水中度过人生?

不管怎样,尼摩船长在书中处处透露着是一个对国家怀有仇恨的人,他恨不得将所有战舰统统炸毁,所以我认为他对那个社会抱有着不满的态度,他甚至讨厌那个社会,是那个社会压迫着他的一切,使他们都遭遇不幸,尼摩船长可谓对那个社会深恶痛绝。那么回过头来想想,当时的社会应该属于帝国主义社会与殖民主义社会,因此,我认为此书是对帝国主义社会与殖民主义社会的强烈反对与沉重批判,这是其一。

接下来,我来陈述我的第二个观点。阿隆纳克斯教授自从进入了潜艇,他的内心深处是十分想回归祖国的,但是他迫切地对海底世界的研究充满好奇心,甚至对这处处弥漫着科技气息的潜艇与尼摩船长怀有敬佩之心,因此,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放弃了逃跑的好时机,从这里我认为,此书是对科学探索精神和科学永无止境的崇扬,这是其二。

另外,阿隆纳克斯教授的几个随从,尤其是尼德,自从被限制在了潜艇,就一直想逃出这重围樊笼,希望早日回过,重拥自由。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他并没有灰心,仍然焕着一颗坚韧不拔的心,企图尝试着冲破禁锢。从中足以见得,此书还是随处弘扬着对自由的向往,鼓舞着当时以及未来的青年要坚持不懈的人生观念。

一本经典的书,自然是百读不乏的世界杰作。

一本受益的书,却正是伴你一生的传世名着。

以上的见解,正是我的读后感悟,也许观点是对的,或许观点是错的,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告诫着正值新青年的我们:要追求自由和平,不能向恶势力低头,要无时无刻地怀着对科学的崇敬与憧憬,要时刻充满着社会正义感。

拾《海底两万里》,览未来新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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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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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我在家没有意思,就和妈妈说:“妈我去图书馆了”,妈妈说:“你去吧”,过了一会我到了图书馆里面的书琳琅满目,我一下子就看见了父与子,我拿起书坐在地上慢慢的观看,

这个书非常有趣我一拿起书来就不想放下,这里面讲了两个人,就是父与子。我看见第一页就是讲一天妈妈和爸爸坐在餐桌等儿子眼看就快八点了妈妈就叫爸爸去叫儿子在父亲的劝说下就做到餐桌准备吃饭父亲瞟了一眼书谁知道也趴下开始看,妈妈又叫儿子去喊喊谁知打开了房间门爸爸居然在看书。看完了我的心里哈哈大笑。后面的就不和大家讲了要是谁想看就自己去图书馆吧。我已经看完了

这个书是一个幽默风趣的书,我建议大家也看看这本书,可以让你放松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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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苏菲的世界》高一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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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我一直在看《苏菲的世界》,看那些在时空中闪现的哲人们是如何解析生命和世界的意义的。“苏菲”这个名字有“智慧”的意思。那么,《苏菲的世界》,也就是“智慧的世界”。哲学,便是能够让人变得更加智慧的学说。

在我13岁的时候我买下了这本书,没有想到,一看就是四年,看了三遍。说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真的一点都不为过。

“我是谁?”“世界从何而来?”这两个问题在我心中时时萦绕,排解不开。世界仿佛是重新出现在我的面前,而我是刚刚在那只“大兔子”的皮毛中抬起头,准备端详宇宙中这位“魔术师”——“生命最初的意义”——的脸。我并不确定我会知道什么,我也不确定我会发现什么,可是我知道,过程有时候比结果更重要。于是我开始追随艾伯特和苏菲的脚步,展开了这场在哲学世界里的游历。

十四岁的少女苏菲看见镜子里的自己疯狂地眨眼,于是她走进了哲学的世界。笛卡尔说:“Cogito,ergosum(我思故我在)。”这个少女也在一些神秘信件的带领下开始在哲学这个世界中徜徉着,思索着。世界起源的纱幕一层层被掀开,但是新的疑团却又接踵而来。席德,苏菲,艾伯特;席德佳,苏菲亚,大艾伯特;树林中无人的上校的小木屋,祖母从吉普赛妇人那里买来的一面“魔镜”……每件事物都是线索,每件事物也都是新的谜团。

苏菲边走边想,一个个新的哲学天地展现在她的面前。事情的真相,原来竟是如此……

果真是我思故我在。

苏格拉底,柏拉图,亚理斯多德,中世纪,文艺复兴,浪漫主义,弗洛伊德……一千年,两千年,一个世纪,两个世纪,一种思想,另一种思想都在这本书里被引述伸展得恰到好处。

像另一个爱丽丝漫游仙境一样,如梦如幻,却又无比真实。在这个缺乏梦境缺乏哲学的时代,我在这本书里找到了他们两者之间最完美的统一。

有时候我会想起自己走过的路,其实生命真的有很多不可思议的地方,可是由于自己已经“习惯”这样生活,也就不曾明了宇宙的浩瀚和生命的伟大。有位哲学家说过,每个孩子都是哲学家。我想,那是因为孩子都没有失去对这个世界所抱有的最初的好奇心。如果一个人对自己为何会存在这个世界上而不感到惊奇,这将是一件多么悲哀的事情呵!

其实我没有什么把握能够真正透彻地了解世界和生命最初的意义和起源,可是我想,身为一个活着的人,就应该对自己的生命和自己生活的环境负责。如何负责呢?最起码,我们要知道自己究竟该如何生活才是最好的。我们不能如此无所谓地生活着,像一具没有灵魂的躯体。可是,生命的意义和世界的起源是一个太大的课题了,我只是一个刚刚开始打量哲学这个金色殿堂的小孩。

世界太大,而我太小,我没有办法以自己如此微弱如此渺小的生命去探究和断定这么浩瀚这么伟大的世界。可是我知道,终有一天,我可以站在世界的顶端,仔细审视与我平等的“魔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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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活着》读书笔记高分集锦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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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我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此刻一向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午时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我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日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仅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仅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趣味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我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终,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我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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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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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复习功课的间隙,我把《活着》给看掉了。余华的这本书早有所耳闻,可是一直没什么时间,到是张艺谋的电影先看过了。读过原著之后不由得赞叹这书天生就是本很好的剧本,我想编剧更本不用改什么。故事的描述镜头感十足,是我最喜欢的那种讲故事的模式。作者的文字并不华丽,但平实中却充满了力量,是一种能从内心感动你的力量。我不想说什么涉及灵魂的字眼,可能书看多了就不太容易随便给感动了,但这的确是一本好书,值得我推荐。希望每个人读过之后都会有自己的感悟

给出一段书中的文字,大家欣赏下: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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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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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暑假里读了这本书,这本书给我的感触很大。鲁迅写的这本书写的就是一些日常生活的节日,故事,很是吸引人。

这是一本著作,写了封建社会人们的那些陋习:吃血馒头,吃人肉,迷信,缠足~~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我也在想为什么会有那么人迷信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那篇我看得很入迷,幻想着那一幅幅宁人神往的的自然画。想像作者在那生活是多么开心,有植物和动物的陪伴,我将自己也幻想在其中,我便觉得好舒服。我也想到了幼小的鲁迅是多么的调皮,他和动物玩,在院子里摘果,和玩伴一起捕鸟。我觉得鲁迅已经不再是那时的孩子气了,变得成熟稳重了,宁人钦佩了。这个故事是多么的天真烂漫,耐人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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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西游记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1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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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带着好奇的心情读了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西游记主要讲的是师徒四人经历九九八十一难,降魔除妖终于去西天取得了真经。这里面功劳最大的要数孙悟空了!悟空很调皮,但它本领高超,身怀绝艺,这一路上,它不管妖精有多么的狡猾,它都一一把它们打败。那胖嘟嘟的猪八戒呢?它一出场就让我兴奋,它是悟空的好帮手,如果《西游记》里没有猪八戒,那《西游记》就不好玩了。因为猪八戒是师徒四人当中最搞笑的角色。沙和尚总是做一些平凡的小事,忠诚、老实的挑着担保护着唐僧,从不临阵脱逃。唐僧一心向佛,心地善良,路上不管遇到多少磨难从不言弃,最终取得真经。

在《西游记》里有两个我最喜欢的故事。一个是三打白骨精,另一个是三借芭蕉扇。三打白骨精主要讲的是,白骨精听说吃了唐僧肉能长生不老,所以就想方设法去抓唐僧。第一次白骨精伪装成一位孤苦的女人,第二次伪装成一位卖苹果的老婆婆,第三次伪装成寻找妻子的老公公。三次的伪装都被悟空的火眼金睛认了出来,最终逃不过要吃金箍棒。但是心软的唐僧误认为悟空兽性大发,不分青红皂白草菅人命,于是上演了一场师傅赶徒弟的感人片段。随着悟空被赶走,白骨精不费吹灰之力把唐僧抓获,这时唐僧才知道自己错怪了悟空,后悔莫及呀!就在白骨精等众妖准备召开品尝唐僧肉盛宴时,神通广大的悟空知道了一切。悟空它不顾前嫌,一个跟斗云就飞到了白骨精面前。白骨精哪里是悟空的对手,几个回合就打败了白骨精,救出了唐僧。

三借芭蕉扇的故事也是这么的精彩。当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路过火焰山时,就象在烤炉中,寸步难行,忘却止步!要征服火焰山唯有铁扇公主的芭蕉扇,如能借扇一用才能顺利通过。可是芭蕉扇那是铁扇公主的宝物,不容易借。为了能赶快去西天取经,悟空还是想着法子去向铁扇公主借扇。可是出师不利,悟空第一次借扇时就被铁扇公主的芭蕉扇扇得无影无踪。后来虽然灵吉菩萨给了悟空定风丸,但是铁扇公主见扇不动悟空,就躲在芭蕉洞里不出来。第二次借扇时悟空想了个办法,把自己变成一个小虫子,钻进了铁扇公主的肚子里,铁扇公主的肚子疼得要命,便答应借扇给悟空。哪里知道狡猾的铁扇公主给了一把假扇悟空,悟空在火焰山越扇火越大,最后不但火没有扇灭,还把自己烧得遍体鳞伤。第三次悟空汲取了教训,它从牛魔王下手。首先把自己变成了牛魔王的模样,轻易的就骗取了铁扇公主的芭蕉扇。牛魔王和铁扇公主哪里肯罢休,它们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打斗。最后悟空在八戒、沙僧和天神的帮助下,把牛魔王降服,用芭蕉扇把火焰山的大火扇灭,师徒四人继续向西取经。

我读了《西游记》后,我得到了很大的收获,从师徒四人身上学到了很多,孙悟空不屈不饶,唐僧助人为乐,沙僧忠诚老实,猪八戒乐观向上。这些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我们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勇往直前,绝不退缩,要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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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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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葬礼》展现起义而又古老的民族风情,和栩栩如升的人物品性,是值得大家共同鉴赏的一本好书.

在这本书里,你会找到两条不同的人生道路,虽然他们最终归结到了一齐,命运却是如此的相似。我真的想用我的眼泪来祭奠白纸黑字里的主人公,正义,你为何而生,为何而灭?有许多这样的故事,公平不在正义的一方,而《穆斯林的葬礼》里的正义就在主人公的身边,可它是那样地微弱,以至于产生了谁也不想看见的结局。复仇使人性失去理智,在遥远的未来,宿命同样落在下一代的身上,时代的悲哀已将一切掩埋,没有人理解这样的家庭。

穆斯林,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个熟悉而陌生的名词。而在这个词的背后,更多的是宗教。而宗教这两个字,更容易让我们联想起那奇怪的仪式。于是,人们对它的葬礼似乎更会产生一种神秘感。于是,作者从一开始就把我引入了他的圈套,我在这穆斯林葬礼的描述中一步步领略了人生的哀歌。韩子奇从流浪而来,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朝拜者把他送到了故事的中央;新月也在流浪中诞生,是命运将她送别在一段动人的感情故事里;新月的母亲也在结束流浪之后,才找寻到一点往昔的生活痕迹。而对于任何人来说,流浪本来就意味着哀愁。流浪,在书里最终以葬礼为终点。或许谁也不明白,葬礼的哀歌究竟为谁而唱,为谁而息?

一条是恩怨分明的不归路,一条是爱恨情仇的死胡同。在老玉匠死去的那一刻,韩子奇就注定要为此而演绎一段感人肺腑的故事。家恨与国宝联系在一齐,即使在那些宝玉漂流国外,遭受二战洗礼的时候,家,仍在积聚起更多的恨来。我是十分同情新月的,但我也同情韩子奇。有些东西是无法预料的,新月的诞生就像我们的某些时代一样,也许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然而,新月却又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是一个容不得浪漫的时代,她的师生之恋只有走向死亡。生命在命运面前似乎有些微不足道,而哀歌却由此而来。我在韩子奇说要投向仇人的时候就闻见了哀歌的味道;而在新月临死的时候,我已经为这生命的哀歌而流泪了。从头到尾,我捧着书,我一向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我真的好久好久没有这样被一本书感动了。

我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让新月的母亲做一个逃避者,因为在我看来她既然有勇气打破世俗的常规,又为何会没有勇气应对女儿与现实?我是一口气读完这本书的,我发现我读完之后绝对做不到豁然放开。这样的一本书,以一段很冷清的描述让新月的母亲再次出场,这但是是让我们的心中更添几分哀愁的阴云而已。我一向记着那段描述,有时我在许多地方找到类似的语段,就如余华的《祖先》:“如今一切早已不复存在,就像一位秃顶老人的荒凉,昔日散发着蓬勃绿色的山村和鸟鸣一齐销声匿迹了,粗糙的泥土,在阳光下闪耀着粗糙的光芒,天空倒是宽阔起来,一望无际的远处让我的父辈们看得心里发虚。”是啊,许多事情已经过去,再找回来的但是是早已失去的那部分生命所鸣出的绝唱罢了。《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是想哭的冲动和无限的感动。读罢之余,我在日记里写下了一段话:如果有人不明白人生的好处,就能够看一看《穆斯林的葬礼》,它唯一能够教会我们的,就是那一份纯真的感动。

哀歌为谁而唱?哀歌为你我而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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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骆驼祥子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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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骆驼祥子》后,我心中百感交集,不知是为了主人公祥子而难过,还是对黑暗社会的厌恶。 After reading "Camel Xiangzi", I have a sense of intersection in my heart. I do n’t know if I am sad for the protagonist Xiangzi, or the disgust of the dark society.

《骆驼祥子》主要讲了旧北京市人力车夫——祥子的人生三起三落的故事。

在骆驼祥子的二十四章中让我感受最深的,便是第十章了,第十章中讲了一对爷孙——老马和小马。老马的儿子当了兵,媳妇也走了,只留下他和孙子相依为命,书中有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深:“有法子,爷爷会去赊5斤煤球。”这句话便可以看出老马和小马生活得十分不易,煤球都要去赊,也可以看出旧北京的人力车夫地位十分的低下。再看见老马和小马的车,我便更坚定这个想法了。“一辆极破的车,车板上的漆已经裂了口,车把上已经磨得露出木纹,一只唏哩哗啷响的破灯……”旧社会的一切劳动者好像都十分的悲惨。

现在这个时期,再也不会发生像《骆驼祥子》一书中的事件,社会也不再黑暗,再也不会出现老马和小马一样的人。

其实《骆驼祥子》这一文学著作,也是可以让人反思的。不论是里面刚开始有梦想,后来自私自利的祥子,还是大胆泼辣,有点变态的虎妞,心狠手辣的刘四爷,一生不幸的小福子。都是作者对当时那个黑暗社会的真实写照,是当时人都无法去改变的社会状况。

而现在的我们,生存在一片明媚的环境里,就应更加珍惜此时此刻的美好。把握当下,不为一切所动的学习,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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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朝花夕拾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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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店闲逛时,偶然发现了《朝夕拾》这本书,我很好奇,于是我就翻看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迅。鲁迅原名周樟寿,字豫才,后改名为树人,浙江绍兴人。

这本书主要是写了作者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这本书一共被分为篇作品,每一篇资料都十分精彩。例如:《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这本书的淳朴吸引了我,我想:淳朴也正是鲁迅老先生的性格特征,我们也就应像鲁迅老先生那样,拥有这样的性格特征。

这本书正是由于它的淳朴,而使它让很多人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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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阿甘正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1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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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讲述了主人公福尔斯特·甘在孩童期间,以及回国之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阿甘由一个普通甚至说是弱智的问题儿童,成长为一个众人崇敬的百万富翁,一位了不起的成功人士。一个人们眼中的蠢材到一个人人称赞的人才,联系人才学所讲,似乎我们也能从阿甘身上找到一些理由。

在人才学的第五章中,提到了先天素质这一定义,就人才学来说,先天素质与后天习得素质是相对的概念,即是人在出生时,通过遗传以及由于胎儿发育期间受到各种因素的刺激已经形成的综合特征,主要包括生理素质、心理素质和智力素质。从在这个角度看来,阿甘在先天素质这一块便落后于常人。在智力素质这块,阿甘从遗传那得到的是先天弱智,智商只有75,连规定的正常上学的智商都没达到,而被学校拒收。此外,生理条件上,阿甘天生腿残疾,使之不得套上脚撑,套上脚撑的阿甘成为同伴眼中的笑话,阿甘被排斥、嘲笑、甚至欺辱。不过我们总说老天是公平的,它给你关上了一扇门,必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阿甘正验证了这句话。在影片中,阿甘因为同伴的欺负而开发了自己的潜能,他的一双“飞毛腿”,奔跑如风,这使得他顺利的获得上大学的机会,并成功的获得学士学位。另外就是他在乒乓球上的天赋,偶然的接触乒乓球使得阿甘又走上了一条光辉灿烂的路途。不过,这些种.种都并不是最重要的,而最重要的是上帝赐予了阿甘一个单纯正直、不存半点邪念的头脑,也许是应为低智商,也许是基因问题。无论如何,就是这样的简单而又纯洁的大脑,帮助阿甘走上成功的道路。还有就是阿甘的不同的气质,气质影响着人的性格和情绪,阿甘就是一个温和、淳朴、乐于助人、毫无心眼的性格,好心有好报,阿甘也因此得到了许多帮助。综上看来,阿甘在生理与智力的缺陷是一块巨大的绊脚石,不过同时,这块绊脚石也成为阿甘成功的垫脚石。

先天素质的缺陷阻碍着阿甘,但是我们能借鉴一些“环境决定论”的内容,来分析阿甘的成功。“环境决定论”与“遗传决定论”相反,强调人才主要取决于后天环境特别是教育因素的影响。在《阿甘正传》中,阿甘的妈妈正是典型。阿甘的妈妈是一个性格坚强的女性,她要让儿子和其他正常人一样生活,她常常鼓励阿甘你和别人是一样的,要他自强不息,为了应对别人说阿甘是傻子的话,她告诉阿甘“做傻事的才是傻瓜”。在影片中,阿甘的妈妈让阿甘套脚撑,让阿甘进入学校学习,也确实让阿甘过着正常人的生活。所以后来我们经常在影片中听到阿甘说“妈妈说……”这样的话,可以看得出,妈妈对阿甘产生了多大的影响,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将阿甘与珍妮进行比较,我们便能了解教育有多大影响。http://i1766.com在先天上,珍妮四肢健全,漂亮可爱,头脑聪明,但就是因为生活在变态父亲的虐待中,童年的阴影使得珍妮最后走上滥交,吸毒以致于葬送生命。假若珍妮能在正常环境中成长,相信会是不同的结局。母亲是阿甘人生中导师,她教会阿甘什么是自尊,什么是自爱,教会阿甘不屈不卑。除了母亲,珍妮也是阿甘的福星。在同学们都不给阿甘座位的时候,珍妮主动让阿甘坐在自己旁边,与阿甘打招呼,和阿甘一起玩耍,在同伴欺负阿甘时,珍妮高呼:阿甘,跑,快跑。让阿甘在奔跑的道路上驰骋。珍妮给了阿甘友谊和爱情,给了阿甘幸福。除了母亲和珍妮,例如小时欺负阿甘的同学,若不是他们的欺辱,阿甘又怎会开发自己奔跑的天赋;例如巴布、丹中尉等等,他们都有意无意的促成了阿甘的成功。个人认为,在阿甘的人生中,外部环境对阿甘起着主要影响。

除了先天素质和环境的影响,阿甘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也不能忽视。阿甘的行为有着自己的善恶标准,他跟珍妮告白,追求自己的幸福;他信守与巴布的承诺,回去做起了捕虾船的活;他莫名的奔跑,只是因为想跑,想便去做;他不怕危险,救起了许多的受伤战士(包括丹中尉)……阿甘用自己的力量,用自己的行为,去描绘自己的人生的蓝图。所以,阿甘自己的能动性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各种不同的逆境中,阿甘并没有抱怨任何人,只是自己默默的努力,最终,危机成为转机。阿甘的成功是先天素质(即天赋)、后天环境以及自己的主观努力的综合结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像是一个阿甘,我们各自有着或多或少的毛病,但是我们也有我们的优势以及自己都还没发现的潜能,只要能够将天赋合理运用,同时借助外力,那么我们也能够成功,能够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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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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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皇帝新装》。故事里讲的是一位皇帝,非常爱穿新衣服。一天,两个骗子骗皇帝说:我们能做出世界上最好最好的衣服,但是愚蠢的人是看不见的。过了几天,皇帝派了一位大臣去查看衣服做的怎么样了?大臣过去看了看,什么也看不见,但他怕别人说他是愚蠢的人,他就装着说:啊,这衣服真漂亮呀!过了几天,皇帝就亲自去查看衣服,他也什么也看不见,但他也怕别人说他是愚蠢的人,他也装着说:这衣服真漂亮呀!后来,皇帝就穿着这件衣服去游行,有一个小朋友说:皇帝,你怎么没穿衣服呀!

通过这个故事,我觉得每个人做事情要诚实,不能自欺欺人,更不能欺骗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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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童年读书笔记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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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年幼时常听大人们提起,却不明白他是谁,欲知他的身世,柯达人们总是说你还小不懂的。初中时了解到了他,他的身世如此悲惨,但也获得了许多名号、荣誉。并且他还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而《童年》也正是他写的一本自传体小说。

这本书讲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看完后我不禁想到了自我的童年。每个人都有童年,我的童年包括大家的童年估计都是充满了欢乐的,然而高尔基的童年如此残酷,他也成为了如此了得的人,我感到很是敬佩。高尔基早年丧父,一向跟着妈妈和年迈的奶奶过着贫困的生活。然而他并没有抱怨过,而是努力的学习,长大后想要孝敬妈妈,这点我也是很佩服的。此书记载了高尔基凄惨的童年的故事,里面夹着一些苦涩,和做人的道理。

看了这本书,我很庆幸自我生在了这个充满人道的社会主义国家,那里没有伤人的鞭子,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那里的人们善良、团结、充满爱心。走进书香四溢的学校,成为一名莘莘学子,开心的迎来充实的一天。学校里教师们热心的传授给我们知识,我们如同一个个树苗在这个平和的社会里渐渐长大。让我们珍惜此刻吧,珍惜每一秒,长大后回报这个人道的国家。让书中亲人朋友间勾心斗角的事永远不要变成现实,让这个人道主义的国家一向延续吧。

我们也将要向高尔基学习,古人说的好:“见贤思齐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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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鲁滨孙漂流记》大学生读书笔记1200字

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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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获益匪浅。

主人公鲁滨逊生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但他毅然抛弃安逸舒适的家庭生活,甘愿与海浪为伍,去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他航行到过伦敦,到过非洲,还到过巴西,途中曾被海盗劫持做过奴隶,但最后终于化险为夷。一次,他在去往非洲购买奴仆的航行中,不幸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飘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从此开始他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在苍凉寂寞的荒岛,鲁滨逊以他勇于冒险、敢于创造的精神,独自一人与困难和艰险斗争,终于创造出了自己的一片天空。在荒岛上,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建立了房屋、篱笆,还学会了做衣服、器具等生活必须品。他把还把山羊、鹦鹉等野生的动物圈养起来,用剩余的一点种子经过反复的播种,吃到了自己的粮食。他还搭救了一名年轻的土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终于,他把原本荒凉的小岛建造得美丽而富饶,自己非但没有被困境压倒,反而过上了自得其乐的生活。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这个故事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它详细地讲述了鲁滨逊在荒岛上整整生存了28年的离奇经历,展现了一个人艰难的生存处境,以及孤独无助和时刻渴望获救的心情。

鲁滨逊在岛上最大的问题,就是克服孤独和恐惧感了。不过后来他结识了一个野人,称他为"星期五",他们相处融洽,后来鲁滨逊和星期五之间建立了一种充满温情的友情。

我从他的事迹中,感受到鲁滨逊具有强烈的开拓进取和冒险的精神;他勤劳,勇敢,机智,并且具有顽强的毅力;他虔诚,仁慈,而且还知恩图抱。鲁滨逊的每次航海和冒险都有着明确的商业目的,不断计算着自己的财产和利益;他还将自己生活过的那个孤岛当做自己的领地。这样也表现了鲁滨逊有高智慧的经济头脑,令我十分佩服。

我看了这本书,不仅可以从曲折离奇的故事中得到乐趣,让人紧张,投入。还可以从鲁滨逊荒岛求生的故事中认识到劳动对人类生存的重大意义,从而获得许多有益的启蒙。

我们应该学习主人翁鲁滨逊为生存而拼搏的聪明才智和顽强毅力。

看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学习鲁滨逊的品质,顽强,努力,拼搏,仁慈。可以让我们每个人都受到不小的启迪啊!

假期里看一本好书,是一件很享受的事,一本好书能让我们得到许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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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最新小学生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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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博大精深,作者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书中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不畏艰难险阻,克服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西游记》是许多人的童年回忆,几乎每个人都读过这本书。这个假期我重读《西游记》,则领悟到“什么样的团队才能取得真经”这个道理。一个好团队想克服困难取得成功,需要具备性格互补、有共同的目标及团队的核心、团员的相互信任四个条件。

在《西游记》中,四个人性格迥异,却又能进行互补,从而相互扶持,最终顺利取得了真经。例如,在“三打白骨精”中,孙悟空因打死妖怪被唐僧驱逐回花果山,按他刚强和不服管教的性格不会回到取经路上了。这时候就需要油腔滑调的猪八戒劝说他回来,甚至是靠撒谎把孙悟空劝了回来,不然后面说不定唐僧早就被黄袍怪吃掉了。再比如,猪八戒好吃懒做,在金银角一难中猪八戒在巡山时打盹,就需要勤劳的孙悟空来监视他。

《西游记》里,四个人都有共同的目标:取得真经。如果有人动心放弃,整个团队立马会土崩瓦解,四人都是必不可少的。猪八戒就常嚷着要解散、分行李,多亏孙悟空还惦念着跟师傅取经,团队才没有解散。而团队的核心毫无疑问是唐僧——三个徒弟的师傅,也是“团魂”。唐僧代表着团队的目标,就是要取得真经,这支撑着他不被任何妖怪迷惑,甚至是想跟他结婚的女儿国国王。更重要的是三个徒弟都是被唐僧救的,与他有师徒之情,唐僧才是团队的主角。要是唐僧动了别的心思,三个徒弟没了支柱,也会各回各家。

师徒四人的互相信任也十分重要。如果四人各怀鬼胎,互不信任,也早就散了。比如火焰山一难,悟空独自去借扇。假如猪八戒觉得他已经被妖怪抓走了,团队里没有了最担当的大师兄,自然也会跑掉了。

《西游记》想象瑰奇,寓意丰富,里面也塑造了一个最标准的好团队。虽然现实可能不会如此,但越接近,团队也就越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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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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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老师让我们读了一本名著——《水浒传》。这本书非常好,内容很精彩。

《水浒传》是一部产生于元末明初的长篇小说,生动地描写和反映了北宋末年一支以宋江为领袖,有众多英雄豪杰参加的农民起义队伍的可歌可泣的事迹。有被招安前的“两赢童贯”、“三败高三尉”等及被招安后的破大辽、征田虎、征王庆、征方腊。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梁山一百零八位好汉造反的事。因为当时的朝廷、官员非常腐败,所以他们造反了。书中通过人物的性格来反映事件,特别的有趣。

书中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宋江,虽然宋江不会武功,但是宋江这个人比较谦虚,得人心,所以能让众多好汉臣服于他。他一个人造反并不一定成功,但是几万人、几十万人呢?最后虽然他们没有成功,但是却使一些得到他们帮助的百姓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在生活中,有许多像宋江这样的人。这种人特别好,自己虽然能力有限,但他们遇到有人需要他的帮助时,他们是能帮的就帮,能干的就干。做什么事总是和别人商量,虚心听取别人的劝告。即使是做错了,也能知错就改。这样的人一般都有优良的品质,修养非常的高,为人处事也处理的较为得当。

但生活中也有一些小人,口蜜腹剑,不想靠自己的劳动去争取机会,而是想一些歪门邪道去投机取巧。这种人呢,品质都不好,都没有很大的成就,日久见人心,每当和这种人相处久了,人们就会发现这种人的真实面目,从而失去别人的信任而时时处处提防。

我们要学习一下宋江身上的优良品质,做一个好人,而不要学习一些小人的所作所为。如果学习小人的做法,自己也就成了一个小人,那就麻烦了,别人也会时时处处地提防你,最终你会失去所有人的信任,变成一个可怜虫。

《水浒传》不愧是名著,虽然已经读完,但我还是回味无穷。我还会读第二遍、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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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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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故事任何时候看都会得到不一样的启示,《皇帝新装》这个童话我又读了一次,他来自同学们耳熟能详的《安徒生童话》。

这篇文章讲了皇帝爱穿新衣服,一天来了两个骗子,自称织出的衣服不但漂亮,而且能看出哪些大臣是笨或不称职,为了表示自我聪明,称职大臣都装做看见了,皇帝给了骗子好处,穿上‘衣服’出去了。百姓都夸耀皇帝的新衣,一个孩子的一句话让皇帝明白自我被骗了。

又一次读完这篇童话,我又一次不禁问自我,作为一国之君怎样会被骗呢?又一次毫无疑问全是因为虚荣心,全天下的百姓、大臣甚至皇帝都心甘情愿地被别人骗,也心安理得地骗别人,骗子之所以得逞,是因为他们看清了人们心中的弱点……甘愿被别人利用,为的只是满足他们可怜的虚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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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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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忙碌的学习生活中,我抽空阅读了《简 爱》。

《简 爱》是一部外国名著,是一个出身低微、相貌平凡却自尊自爱的女子与不公平的命运作斗争的故事。

主人公简爱年幼失去父母,在临终的舅舅要求下,舅母收养了她。但简爱在这寄人篱居的生活下受尽舅母、表兄妹的轻视与欺凌,在经历多次欺凌后简爱忍无可忍,不顾一切地反抗。后来被送去一家教会学校,任由她自生自灭,大概在简爱十八岁时,她离开了炼狱般的学校,到一家庄园做家教。在此之间,她爱上了这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正当他们举行婚礼之际,得知罗切斯特已有一个夫人,且是个疯子时,简爱伤心离去,被一户兄妹所收留,隐姓埋名做学校临时教师。后来发现简爱与三兄妹是表兄妹关系,并得到死去亲人的大笔遗产。寻回亲情,拥有财富的简爱悄悄回去看罗切斯特,却发现罗切斯特在疯妻纵火下,受伤成了盲人。最终简爱重回没有束缚的罗切斯特身边,开始了幸福生活。

小说情节波澜起伏,由始至终,简爱自尊自爱、坚毅倔强的性格贯穿全文。她的性格也深深地震撼了我。在教会学校,她在如此艰辛的条件下,顽强地生活着,学习着,在这种恶劣环境下提升了自己的修养,会书会画会缝会奏,在学校逐日显露出来的坚毅、倔强不禁让人敬佩万分。

在爱情前面,她自尊自爱。面对绅士——罗切斯特,她没有妄自菲薄,而是勇敢地去追求自己所向往的感情。在得知罗切斯特已婚,原配尚在人间,即使她有多么爱罗切斯特,她仍选择维护自己尊严,不顾罗切斯特再三恳求,毅然离去。这种面对诱惑却坚定维护自己尊严不被迷惑的品质最让我震撼。

在金钱方面,她更是有自己的原则。在罗切斯特为她装扮,购买繁多珍贵的装饰物、衣物,她坚持不让罗切斯特大费钱财置办这些,只希望从简。在获得叔叔遗产时,她立即将大部分遗产转赠给贫困的表哥、表姐。她这种淡泊利禄、关心他人的品质也是我值得学习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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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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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崇高、最无私的爱莫过与母爱,动物也不例外。在辽阔的大草原上有一只非常伟大的母狼——紫岚。它有一个梦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至高无上的狼王。

为了即将出生孩子们有足够的奶吃,它不惜冒险去与猎狗斗智斗勇,在被猎狗追杀的途中生下了五只狼崽,其中一只发高烧死了。余下的三只公狼崽也相继死去,只剩下一只母狼崽,紫岚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孙子身上。

这种爱多么无私伟大呀!这不禁让我想到以前发生的一些事。

回想以前,妈妈爸爸天天为我们操劳可我们却和他们顶嘴。

父母在我们身上撒下了爱的种子,我们要孝敬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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