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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说之晴朗夏天的迷局(最新20篇)

春夏秋冬,夏天是最为繁盛的一个季节,下面给大家分享几篇最小说之晴朗夏天的迷局,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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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小学生写夏天的所见所闻日记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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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的美各有千秋,有绿意盎然的春天;有凉风阵阵的秋天;还有银装素裹的冬天。而我,却最喜欢家乡的夏天

夏天,到处是绿油油的一片,走进公园,绿色的荷叶挨挨挤挤,一朵朵粉红的荷花,有气无力的耸拉着脑袋,好像也被骄阳晒得中了暑。一棵棵大树蓬蓬勃勃,经常有老人在树下下棋、小朋友则在

树下嬉戏。绿油油的草坪像柔软的绿色地毯,绿得像翡翠。调皮的青蛙在拔凉拔凉的水中探头探脑,它藏在荷叶下把荷叶当作了遮阳伞。知了懒散的趴在树上,好像个个都是老态龙钟得时年,筋疲力竭

的叫着。太阳公公像个“大火球”挂在天上,好似可以流金铄石。

狂风暴雨是夏天的代表作,狂风夹杂着炸雷带着暴雨而来,在人们放松时,趁虚而入,也正是有了雷雨,人们对太阳的咒骂才渐渐少了。雨过天晴,抬头仰望那天上白云朵朵,有的像蓬蓬松松的棉

花糖,好像一伸手就可以把它送入嘴中;有的像栩栩如生的老虎,有的像威风凛凛的神龙,正在进行激烈的打斗······夏天,小朋友随时随地都可以吃到的香甜可口的冰激凌,人们脱下了厚重棉

袄装甲,女士换上了裙子,展现身材高挑的美,男士换上了衬衫,挺拔、高大、帅气,身上的优点全都毫无保留的展现出来。

夏天的夜晚群星璀璨,人们聚集在广场,灯火繁华,知了叫的更加起劲了,就连天上的星星和月亮都显得更加明亮。欢声笑语时时刻刻都可以听到,老年人们唱歌跳舞,青少年们拿出各种各样的运

动器材,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凭借高超的技艺穿梭着,人们沉浸在一天中最放松的时候。夜深了,青蛙也睡了知了也累了,人们沉浸在美妙的梦乡······

我喜欢家乡的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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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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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篇叫《鲁滨孙漂流记》的长篇小说。故事中的主人公鲁滨孙不畏艰险、正视现实、乐观向上、顽强生存的精神令我深深的折服,且颇有感悟。

有一个好冒险的人名叫鲁滨孙。他在一次航海冒险中遇上了大风,船翻了,只有他孤身一人存活了下来,漂流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并没有紧张,战胜了重重困难,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天赐良机,鲁滨孙终于获救,回到了英国。

鲁滨孙的形象在我的脑海里日益高大起来,因为我觉得,自己的性格和胆量实在与他相差太多了。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星期四的晚上,爸爸出去工作,妈妈出去洗头,把我一个人留在家里。电视看的正起劲时,门外突然传来了一阵“咚咚”声,我心想:一定是妈妈回来了,急忙跑去开门。透过猫眼一看,竟然是一个高大、凶神恶煞的中年男子,还打扮成一副小偷的样子。我慌了,马上把门锁了,用吃奶的速度跑到床铺上,把棉被盖在身上。我被吓出了一身冷汗,连动都不敢动。

记忆最犹新的还是那次爬上。暑假,我与爸爸去爬黄山。刚到半山腰,就累的上气不接下气,最后还是让爸爸背上去的呢!

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我们都应该像鲁滨孙那样对生活充满希望,追求自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完成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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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美丽的夏天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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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有时像一个爱哭的小孩子,时常下起雨来,有的时候像一个生气的小孩,时常闷热。

像个多情少女,时而泪眼婆娑,时而莞尔一笑,让你猜不透她的心思。气候更像个粗犷躁烈的汉子,喜怒哀乐尽写在脸上,要么狂风骤雨,要么热情似火。

白云悠闲地在天边漫步,几只觅食的鸟儿扑楞着翅膀飞过头顶,一只野兔蹦蹦跳跳从草丛窜出来,好奇地跟你对视片刻又仓皇而逃,一架飞机在蔚蓝的天空上拖着长长的白烟渐行渐远。

夏天,是动物最欢快的季节,小鸟高兴的唱着歌,大树也为秋天的果实做准备,花草别出花朵,落掉花朵。

一连几日的降雨让人心烦意乱,好不容易盼到天气散晴,还来不及庆喜时,又一场大雨光临了。夏天的动物非常好客时不时的给你一个吻,让你痒几天。

夏天的小动物十分的活泼,知了在树尖繁忙的叫的,那种声音,似乎把所有的声音都掩盖了,烦热的夏天。

小朋友们可热闹了,他们穿着背心、裙子,有的在草地上玩耍,有的在游泳池里嬉戏,还有的在家里乘着空调看电视,他们都在愉快地度过幸福的夏天,闷热的夏天,无趣的夏天,美丽的夏天。

看见夏天,想到了几首诗“绿树阴浓夏日长,楼台倒影入池塘。”、“四月清和雨乍晴,南山当户转分明。”、“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我喜欢夏天的雨,夏天的风,夏天的动物,我喜欢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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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夏天秘密武器西瓜

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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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菜萝卜,各有所爱。有的人喜欢吃橘子,有的人爱吃菠萝。你知道我最喜欢吃什么吗?那我告诉你,我最喜欢吃的是西瓜

西瓜皮上的一个条纹是浅绿,一个条纹是深绿,规律是深绿、浅绿、深绿、浅绿……这样的规律真有意思,可看着太别扭。我想把它们全变成浅绿色的,因为浅绿色的好看。切开西瓜,看到红彤彤的瓜瓤,黑色的籽,我就留了口水,情不自禁地说:“老师,什么时候能吃呀?”老师说:“你们先观察观察,然后再吃。”我急急忙忙地观察了起来。

过了一会,下课了。我冲过去,拿起一块西瓜就吃。刚吃了一口,就有满嘴清香的味道流淌在舌尖。

我感觉这是我吃过最美味的西瓜!就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越吃越想吃。于是我拿着三个五积分说:“老师,这西瓜太好吃了,我宁愿用三个五积分跟你换。”老师说:“不行,每人只能吃一块,表现好了才能吃。”我回去了。刚才的味道甜甜的,要不然我怎么能用三个五积分换呢?

啊!多甜的西瓜,那味道让人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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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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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名著赏析课上,主讲的同学开篇问了一个问题,爱情和事业你们认为哪个更重要?认为爱情重要的人举手者寥寥,一个支持爱情的男生说“攘外必先安内”全班笑声一片。

好像时代变了,人人都是独立新女性或者理性的男性,都愿意去追求那份可能更稳定的事业,不做别人的附庸,不要或许虚无的爱情。

可是爱情是人一生的事业啊。事业就算从一而终,也有退休的.一天,爱情是可以从遇见陪你到坟墓前头的。我说爱情更重要,也并不是二者取其一,而是在两者冲突时,我不会像拉尔夫神父那样不停止对事业的追求,而更愿意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爱人中去。可能我身上追求童话的天真幻想还没有褪去吧…所以这样一部太现实的…为了名利放弃真爱的小说…让我看的有些恼火…小说不应该是追求真善美与宣扬为了真爱放弃一切的飞蛾扑火一般的爱情吗!荆棘鸟的反其道而行之算是给了我充满不切实际幻想的脑袋结结实实的一棒。

梅吉和菲的命运真是惊人的相似,都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为这个人生了一个男孩,随便嫁给了另一个人,然后把自己惊艳高贵的生命消耗在平凡的柴米油盐里。总觉得这样是对她们本应该更加浪漫辉煌的生命的浪费。但至少她们有钱,好歹能有物质上的富裕。

在我的眼里,拉尔夫和卢克在本质上其实也没有什么区别。从来没有哪本书这样讨厌男主。为了自己冠冕堂皇的事业弃真爱于不顾。你选择事业放弃爱情我尊重你的选择,但既然对于你的身份这是一道单选题,就请不要走了一条路又常常望着另一条。你手上的白玫瑰没有那朵墙外的红玫瑰娇嫩欲滴,你拿着白玫瑰俯身嗅红玫瑰的芬芳,那红色的美人把芬芳全给了你,她什么都没有,你又走回自己的路上去拿着自己的白玫瑰。撩完就跑不就是典型的渣男吗!卢克给梅吉的是关于虚无缥缈未来的描绘,你给她的是仿佛唾手可得又触不可及的爱情。这两座空中楼阁就这样伴随着梅吉活过一年又一年,然而全都是泡沫。

这本书是闺中密友十八岁生日时她妈妈送她的礼物还顺带捎上给了我一本。她妈妈给她的美好祝愿是,在爱情上一定要找到心灵相通的人,能够沟通的人。不然一步错步步错,像梅吉问她妈妈菲奥娜的那样:我们从什么时候开始做错了呢?菲奥娜说,从一开始。

所以虽然这本书挺惨,对于美好的爱情,我依然怀有一份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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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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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鸟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命运,被刺穿身体,被驱感着,唱着歌死去。在我看来,荆刺鸟为唱歌献身,为唱歌而盲目,而人类呢?人类为爱情盲目。

就如同自然规律,没有人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可是,两个世界的人,就算遇到了,心动了,又如何?

但是,当我们把荆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可命运就是这样,它认定的事,又有谁能改变呢?梅吉尽管自己明白,可她还是不顾一切地得到了戴恩,可她并没有改变自己的命,运,戴恩死了,拉夫尔死了,最后的最后,年迈的的她只能独自生活,拥有建材,却无人陪伴。如果能放弃,放弃对拉夫尔的爱,事情也不会发展成这样,相比之下,梅吉的母亲是纯美的。

可是喜欢一个人,那是说放弃,就能放弃的呢?

就像白蛇和许仙,他明明白白的知道,人妖殊途,可是,她依然选择了感情,别人看来白蛇很傻太过于痴情,可是在我看来,她是勇敢的,如果荆棘鸟不把胸膛扎棘刺,那它就不叫荆棘鸟了。

你看紫霞和至尊宝,凄美的爱情故事不止濡湿了多少痴情者的泪,每一个爱到极致的故事,都有一道无法攀越的屏障,因为爱到极致,所以无所畏惧,无所畏惧所以爱到极致。

看透了人生的规则与伎俩,我们依然这么做,我们依然把荆棘扎进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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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美丽的夏天日记600字大全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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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夏天的傍晚,我与同学在公园里漫步。骄阳似火的中午已经过去,暑气消了大半。我们走在林间小道上,路上铺着大大小小的方砖,走了一会儿,眼前赫然出现一棵巨大的香樟树。这可真是一株大树,主干十分粗壮,上面分出无数枝杈。那绿叶更是数不胜数,一蔟堆在另一蔟上面,透不进一丝阳光。我忍不住上前抚摸,树皮很粗糙,散发着一种古老沧桑的美。

转过一道弯,前方出现了一条小河,静静地躺在绿树的怀抱中。小河碧绿碧绿的,像一条绿色的绸带一样伸向远方,又似一面明镜映衬着周边的绿树红花。

仿佛是受到了河水的浸染,河边的柳树也像翡翠一样绿,一片片细长的叶子又绿又嫩。真可谓是: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这时,一阵风吹来,枝叶随风摆动,难道是柳树姑娘在用风的梳子梳头吗?

在河边的石缝中,几只大田螺静静地趴在石块上,悠闲地晒着太阳。在水中,几条鱼儿也浮了上来,还在水里欢快地吐着泡泡,像是在向我们问好。夏天应该是他们最快乐的时光吧!

这时,我眼睛一亮一只螃蟹慢悠悠地从石缝里爬出来,两只鼓鼓的眼睛左摇右摆,警惕地观察着四周。这时我一不小心踢下了一块石头,它就嗖得一下,躲进了石缝里,再也不肯出来了。

叽叽,喳喳几声鸟叫立刻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原来是几只喜鹊在树上欢乐的唱着歌。它们披着褐色的外套,穿着白色的衬衫,着实可爱。

再往前走,一棵树上的花儿让我们眼前一亮,它们一蔟一蔟地挂在枝头上,白里透红,有大方地展开的,也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还有腼腆地半开半收的,美不胜收。

低头一看,一丛丛的小草映入眼帘,仔细观察,它们根部是白的,越往上越越绿,直到末梢,已是碧玉一般绿,感觉是绿得不能再绿了。

夏天,有着无数的风景,等着你去发现。大自然就是一个伟大的艺术家,创造了四季不同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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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1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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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看了《简爱》思绪万千,激—情澎湃,我总会被里面的每一个情节,每一句话深深打动,曾和张哥说过,张哥说:“可能简爱里有我的影子,我才如此热衷,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因为书里面有我们自己的影子而热衷于那本书。”如:他爱《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红与黑》中的于连。我冥想,果真有我的影子吗?也许有一点点,可是自己和简比起来,终是没她优秀,也没她理智和坚强的。好几次想写《简爱》读后感的,只恐自己才疏学浅,道不尽其中的韵味,只能记其一二,留作纪念。

《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以充满激—情的笔法,塑造了简爱这样一个谦谨、坚强而有独立精神的形象。简爱幼年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又进了孤儿院受尽折磨。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她与罗切斯特的爱真诚炽热,又坚决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最后历经种种磨难,终于获得真诚珍贵的爱情。

看过的爱情小说很多,也总痴情与别人的故事,但唯独《简爱》让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每次翻开总会激—情满满,思绪万千。简爱勇敢、独立、坚强、外表朴素却心思绵密,机智、敏锐,每一个眼神都具有穿透力、洞察人的内心。貌似平静,但内心深处有着十分绚烂而甜蜜的幻想,有着火样的热情与如水的柔情。

简爱一直以来都是我的偶像,当我身处逆境时,深受挫折时,我总会想起她,想起那个简爱:他告诉我无论经历什么,无论遇到了什么,都不要放弃自己,不要对生活失去希望,即使在痛苦中也要努力,努力让自己向上,认真地生活。

印象中有一段是这样的:罗切斯特装成一个巫婆,对简爱说:“你冷,你不舒服,且很蠢,你冷是因为你孤孤单单一个人,你不舒服是因为多少甜蜜以及美好的东西都与你无缘,你蠢是因为你明知道有一份幸福在等着你你却不愿向他靠近一步”罗切斯特用心细致地观察发现了简爱当时的处境和简爱的所思,所想。罗切斯特也是让我很喜欢的男主人公,若没有他对简爱细致,用心地爱,也成全不了他们那么刻骨铭心的爱。

当简爱想到阻隔在她和她主人之间那条很深,很宽的鸿沟——财富,地位,世俗时,她的眼泪再也不听她的意志,夺眶而出,当罗切斯特说:“有时候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尤其像你现在在我身边时。仿佛我左肋下的哪个地方有一根弦与你那小身躯里同样的地方一根同样的弦打成了结,纠缠得紧紧的,解也解不开,一旦我们分开,我真怕这两根纠缠着的弦套被绷断,那时候我会紧张不安,我的心会痛得流血。而你呢——你会把我抛在一边,忘得干干净净吧?”后来简爱反驳说:我一定得离开,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你眼中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吗?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一架冷漠无感情的机器吗?你以为我能受得了别人把我仅有的一片面包从我口里夺走,把仅有的一滴救命之水从我杯里泼掉吗?你以为,因为我贫穷、卑微、矮孝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了吗?——你错了,我也有和你一样的灵魂,和你一样的一颗心!如果上帝曾给我一点儿美丽、丰富财产,我也会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是用我的心灵和你的心灵对话,站在上帝面前,我们是平等的。我被深深震撼:简的感情是多么丰富而又理智。当我们深爱一个人时,很多时候,为了怕失去,我们委屈自己,不敢说出心里的话,甚至忍受自己在他眼中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简爱不能忍受,在我的感情世界里我也不允许自己忍受别人不在乎我,假如不在乎,我宁愿自己像简爱样,即使心里痛苦,绝望也要逼自己离开。纵使我不美丽,贫穷,卑微,但我也是有自尊的,我也渴望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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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夏天景色日记二年级400字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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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月X日 星期X 晴

天蓝极了,但又不是一贫如洗,洁白柔软的云朵在夏季风的推动下,向前缓慢地移动。阳光,透过云层,明亮而炽热地成束地射下来,仿佛可以握在手里,远远近近的高楼树木,在蓝天的映衬下,透过窗棂望去,仿佛是一幅惟妙惟肖的油画。

前天就是立夏了,空气中的馨香也已被流动的燥热所代替,油菜花和豌豆花,终于开败了最后一朵傲然于枝头的花,荚内变得日渐饱满,仿佛贮满了大地的乳汁。

又想起了学校的梧桐树,终于褪尽了柔美的毛絮,遮蔽了整个天空。那枝杈间的鸟窝也逐渐被日渐繁茂的绿叶所掩盖。倘若在这阳光洒满大地的时刻走在那树下,让那树影和阳光的斑点温柔的包容着自己,仿佛走进了时光隧道,感受着古树的叹息。

太阳花永远娇艳地开着,比阳光下的金属栏杆还要闪闪发光,娇嫩的花瓣尽情地享受着阳光热情的拥抱。蒲公英也已结出了毛茸茸的果实,等待着风儿将希望来四处播散。

麻雀在燥热的空气中也疲倦地垂下了翅膀,找一个阴凉的地方与伙伴叽叽呱呱地分享着今日的乐事,愉悦得蹦蹦跳跳。

夏日的潮,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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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夏天的作文片段100字

全文共 1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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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度过了一个快乐的春天,应该要度过愉快的夏天的时候到了。人们都和春姑娘依依不舍的告别了,接着,又迎来了帅气的夏小伙。帅气的夏小伙可大方了,因为,帅气的夏小伙还特意的叫来了炎热兄弟,让炎热兄弟帮着人类解解寒,并且,还让人痛快一下,那就是让人们下水游泳,和吃一支爽快的雪糕哦!帅气的夏小伙不但叫来了炎热兄弟,还叫来了厉害的魔粉师,让魔粉师把每棵果树,哦对!

2、眼又过一春,一抬眸发现夏已至,自己厚厚的长袖已经换成了薄薄的短衫,电视上的变成了哆来A梦,商场上大大小小的模特已经变幻了全身的装容,撩人的裙摆替代了风韵的毛衫。夏天,真的来了。我便开始站在阳台上,看眼下愈发葱郁的草坪,才想你会不会站在那里,抬头望见被时光和思念镶了框架的我。然后,我从1一直数到92,那上面也没有你的脚印。

3、“知——了——”“知——了——”一声声枯燥无味的拉锯声幽幽地拉开了夏天的序幕。那一声声颤抖的呐喊声牵动着太阳的神经;“哈哈哈”太阳狂妄地嗤笑着,霎时间,太阳浑体发烫,释放出更加炎热的光芒,烈火疯狂的炙烤着大地……——题记上午:“呼哧,呼哧”,一只困倦的小狗软塌塌的趴在一棵老橡树下,费劲的喘着粗气,一条猩红的信子有气无力的摊在了地上,纹丝不动,偶尔微微地颤抖一下……

4、现时虽已过立秋,但实属盛夏。夏天的傍晚,在田野上,却显得别有一番风情。

昨夜,我与母亲一同前往外婆家,途中经过一大片田野。盛夏,插秧的时节已过去了好久,但是距离水稻收获的时间又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稻子的苗芽已经很长了,足足有二十几厘米,但是没有长稻子,也许也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吧,稻苗挺得直直的。一大片稻苗随着风儿摆动,汇合成了一片绿色的海洋,这些也都是农民们的功劳啊。

5、“小菏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这是杨万里诗《小池》中的名句,它描绘的是初夏时节,荷花池中的景色,让人感觉到初夏是那么恬静、淡雅。可夏天的气象却是变化无常的,刚刚还烈日当头,忽而又阵雨突降,让人难以揣测。苏轼也曾写下了”黑云翻墨未遮山,白雨跳珠乱入船。卷地风来突吹散,望湖楼下水如天。“这样的诗句突出了夏日暴雨骤至又雨过天晴的特殊景象。

6、紫薇花开的那个夏季,带来的是心底最深的痛。

那个夏天,我认识了她,紫薇。她也叫轩,是一个阳光开朗的小女孩,可随和的她竟如我一般倔强,不肯回头,直到把自己撞得遍体鳞伤,还不断地笑,我懂,那一抹笑容背后的无奈,和来自内心深深的痛。

7、夏天随着日渐炽热的阳光如期而至,它就像一个性格暴烈、直白的人。夏季是个充满回忆的季节。2013年暑假,天气比往年都要热许多。经常是四十度以上的高温,连续几个星期都不下雨,干燥的水泥地好像要冒烟了。几乎每个下午,我都要去学校里打篮球。我在树荫下运球,有时,阳光被云遮挡了,我们就去投篮或者是三步上篮。不久,我们就汗流浃背了。

8、夏天,一个让我欲罢不能的季节!她的炎炎烈日让我们畏缩不前,她的澎湃豪放又让我们痴迷不已。夏天的韵味,在于那一分热烈,更在于那一分成熟。走进夏天,我们会惊叹于生命的勃发,情绪的张扬。接受夏天的洗礼,让自己随着这季节一起成长!走在森林的小路上,我不由的低下了头——夏,春刚离开,你就变得暴躁了。难道你就不能像春一样柔和一点吗?

9、当很多人还想挽住春的衣袖,不愿春的脚步远去时,风中隐约传来的一声蝉鸣轻轻奏响了夏天的序曲。此时,江南已是春意阑珊,四处渐渐被夏光覆盖,不知不觉中,水墨江南已“绿树荫浓夏日长,楼台倒影入池塘”了。凝眸看,这里碧水流翠,鹭鸟翻飞,风动花影,清浅的夏色漫过原野、陌上、漫过了石桥、水岸,润了乡土、润了柳巷。时光漫步,走过了春天的旎旖、绚烂,迎来了夏天的蓬勃、明媚。

10、春的风景已经退去,夏天匆匆的赶来,不想留给春天一点残留的痕迹。我能听见夏的呼吸——火辣辣的风儿使劲吹着,我能听见夏的声音——杨柳轻拂在风里,发出阵阵声响,我能看到夏的脸——簇簇花儿争相开放,我一次又一次的睁大眼,看着夏天的满是色彩的脸……夏那充满色彩的眼也一并睁开,我盯着她的眼眸,不敢相信,但我看到了她,闻到了他,听到了她,我不能再否认了,我打算走出门去,去探究,去证实,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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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夏天的蝉作文600字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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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炎热的夏天来临的时候,人们都觉得外面的世界酷暑难当,而知了这个家伙还总是不知趣地在树上不知疲惫地唱着,给人们的心里增添了一种烦躁,所以,刚开始的时候,我和大部分人一样,都很讨厌知了,直到有一天我开始了解这个小家伙,才改变了我原来对它的看法。

知了的一生可以说非常的短暂,也非常的特殊。当它还是幼虫的时候,它会在地底下生活四年,依靠自己和螳螂一样的前爪在地下打洞。它会选择一些特殊的洞穴,一般都是建造在一些干燥而易碎的泥土中,幼虫的身体会分泌出一种粘液,把它们挖出的泥和成泥浆,再用它自己胖胖的身体重重地压上去,这样,泥浆就会被挤进干土的缝隙中去,这样,它也不用清理洞穴中刨出的多余的泥土了,而一条宽敞平坦的隧道就一点点挖成了。知了成为成虫后,在空气中身体变得逐渐硬朗起来,全身像穿着一件坚硬的黑礼服,来到了这个光明的世界,但是它在这个光明的世界中却只能成活三十天左右,四年的黑暗生活,却换来只有一个月左右的阳光下的欢乐,这就是蝉的生活。

难怪,它来到这个世界上,在它短暂的光明生活中,用自己高亢的歌声,歌颂自己的欢乐。此时此刻,我终于不再讨厌它的吵闹,它的叫声犹如是一首赞美之声,它是应该歌唱自己的,因为它那短暂的一生,却是那么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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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夏天的风景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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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的春姑娘回去休息了,热情的夏姑娘赶紧接上。那夏姑娘会带来什么呢?

夏姑娘把太阳公公带来了。太阳公公一出来,温度就高了不少。看,小朋友拿着扇子不停地扇;农民伯伯热得直冒汗;打羽毛球的运动员,捡球时汗都滴下来了……

夏姑娘把昆虫朋友们也带来了。夏天的晚上,天气比其他季节炎热了不少。昆虫们见天期不错,就开起了音乐会。知了是歌手,“知了知了”地唱个不停;蝈蝈是吉他手,抱着吉他一刻也不停地弹奏着;西瓜虫和螳螂是伴舞的,西瓜虫爬来爬去,螳螂跳来跳去。台下也有不少小动物在观看,青蛙也会来观看,它还可以保护昆虫们不被蚊子咬。

夏姑娘的美丽还把水果们引出来了,葡萄紫了,西瓜红了,桃子散发出阵阵香气。我家旁边的桑树上有桑葚,上周我回乡下时还采了一些。成熟的桑葚很容易掉,一不小心捏到就会被挤出深紫色的汁,咬一口味道淡淡的,还带着一丝甜味。我又去采了枇杷,枇杷外面是黄色的,里面是淡黄色的。虽然果肉有些少,但一口咬下去甜甜的。

我喜欢夏姑娘,夏天姑娘给我们送来了一个充满乐趣,物产丰富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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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夏天的味道年级

全文共 1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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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你知道这是哪个季节的美景?对啦!是夏天

夏天非常炎热,太阳炙烤着大地,把大地都烤干了,如果这时你把手从屋里伸到外面就可以感受到太阳的威力了。你瞧,树叶打着卷儿,耷拉着脑袋,仿佛在说:“再继续这么热,我可受不了了!”树上的知了躲在树丛中,随时出来唱一曲“热啊!热啊”的歌;门口的小狗吐着舌头,仿佛在说:“这天,咋地这么热呢?”

这时,夏天的雷雨是最让人期盼的。天一阴沉下来,马上要下雨了的架式一出来,让你来不及思考,像剑一样的闪电一下子就劈向大地,好像要把天劈成两半,接着能听到“轰隆隆”的声音,这是雷公公在天上打着鼓呢!紧接着豆大的雨滴直接冲向地面,雨滴非常有力,打在身上会很痛,地面上马上就汇成了一条小河流。

雨过天晴,青蛙在河边“呱呱呱”地叫着,好像再说“雨后的空气真是清新啊!”。荷花就像一个小姑娘,早早地就抖开了它那粉嫩嫩的花裙子,对着我们微笑。一阵风吹过来,小姑娘们在河上跳起了美丽的舞蹈,献给我们看。

夜晚,萤火虫飞出来了,它们打着自己黄绿色的小灯笼,在枝头翩翩起舞,如果它们都聚在一起,围成一个圆形,就会变成一个非常小的灯笼,漂亮极了。

院子里,老人们摇着扇子,不停地扇。大人们会津津有味地吃着西瓜来。孩子们会吃起各种味道的冰条,有西瓜味、草莓味、香蕉味……孩子们高兴得喝冷饮,跳到水里游泳……

夏天虽然很热,但是让我们快乐!

#256659关于夏天的味道作文六年级6 #256659 About the taste of summer 6 Forecast

鸟语花香的春天轻轻地离开了,美丽却又炎热的夏天也悄然到来了。我喜欢夏天,却又讨厌夏天。

我喜欢夏天,它很美。清水涟漪的池塘中,那碧绿的叶子衬着那淡粉色的莲花,使我浮想联翩,王昌龄写的《采莲曲》呈现在我的脑海中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莲出淤泥而不染,瀖清莲而不妖。站在池塘边,看着那一池的莲花,原本那疲倦的思想,一下子抛置于了九霄云外,感到了清新。阳光洒在水面上,池水变得波光粼粼。一阵微风拂过,一层层微波荡漾开去,虽然是夏天,但我却感到了春天般的温暖,秋天般的凉爽。田野里,各种颜色的野花开了,远眺,田野成了花的海洋。红的似火,黄的如金,白的似雪,粉的若霞风儿悄悄掠过,野花和着风声跳起了优美的舞蹈,它们随风摇摆。啊!夏天的田野真美!

虽然夏天很美,可是我又讨厌夏天,因为夏天很炎热。习惯了每天呆在空调间里,一走出去,火辣辣的太阳炙烤着大地,都快将我烤焦了,汗水像瀑布一样流淌着,大豆般的汗珠从我的额头滑落,湿透了我的衣服。小花、小草们耷拉着脑袋,无精打采的,大树卷缩着叶子,它们像一个个害羞的小姑娘低着头。知了在树上休息着,一遍又一遍毫不厌烦的叫着热死了,热死了小狗伸着舌头,躲在树荫下乘凉,往日那繁华的大街变的冷清了,大家都躲在家里避暑,只有太阳这是精力旺盛,热火朝天地工作着。我赶紧从冰箱里拿出棒冰来,一口咬下去,啊,爽!我开了空调又拿了扇子,来驱赶着这酷暑。唉,夏天真热!

热情、豪放、浪漫、永恒,编成了夏天品质的绝美光环。我们所以要拥抱夏天,就是要享受骄阳,让我的人生充满温暖:享受风雨,让我们的人生充满力量;享受绿色,使我们的灵魂在生命的成长中得到安祥和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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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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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呼兰河传》,灰暗的色彩,平静的叙述,把我们带到了20世纪初的呼兰城。

走进小城,在灰色的天空下,人们日复一日平静地生活着,春去,秋来,循环往复。唯一飘出笑声的地方,就是作者跟祖父在一起玩耍的后院。作者的童年生活快乐,却也寂寞,从祖父这里她获得里唯一的家庭温暖,祖父对作者无微不至的关爱,是作者心底最温暖最美好的回忆。除此之外,在《呼兰河传》中,作者通过所见所闻,描写了呼兰人的圣湖和他们身上发生的故事。

小城种的人们,大部分都是看客,他们愚昧无知,冷酷无情,对生命漠视。

老胡家的小团圆媳妇,“见人一点不知道羞”“头一天来到婆家,吃饭就吃三碗”“大漠大样的,两个眼睛骨碌骨碌地转”……这一切都表明了这个女孩子并不像谨小慎微的团圆媳妇。于是,婆婆开始“好心”地教导才十二岁的小团圆媳妇了。却没想到出了事,小团圆媳妇“病”了。然后,“热心”的各位邻居带来了各种偏方,请胡仙、跳大神、闹神闹鬼、画符、用开水烫……一一试过后,小团圆媳妇终于不再反抗,不再天天笑呵呵的了。她死了,终于“回家”了。

让人毛骨悚然的治病过程,就是在各个“热心肠”的邻居的围观下完成的,人命在他们眼里算什么!也许还比不上几块豆腐。这是什么样的吃人规矩!这就是打得小团圆媳妇丢了半条命的规矩,这就是呼兰人守着的老祖宗留下的封建礼教和迷信思想。它吃掉了小团圆媳妇的生命,更吃掉了千千万万呼兰人的心。他们像是没有知觉一样,麻木愚昧,自欺欺人,真是可恶,可叹!

万幸,在冯歪嘴子身上,我们看到了些许希望。他在王大姐死后,一个人独自带着两个孩子,生活虽是艰辛,但他并没有放弃,他“改担水,担水,该拉磨,拉磨”。冯歪嘴子坚强地过着自己的日子,“他虽然也常常满满含着眼泪,但是他一看见他的大儿子会拉着小毛驴饮水了,他就立刻那含着眼泪的眼睛笑了起来”。是啊,哪怕生活再苦再难,只要有希望,一切就都会好起来的。而这,我想也是作者萧红的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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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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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6 Read the novel "Living" reading notes 6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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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夏天的味道为题目的中学小说作文

全文共 3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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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7月

(机场的乘客出口处,人很多,十分拥挤。一对中年夫妇正在张望着。突然一个大学生模样的秀气女生提着行李包从里面走了出来。这个女生就是故事的主人公欧蓝蓝。)

妈妈(向蓝蓝招手):蓝蓝——这儿呢!蓝蓝——

(蓝蓝看见正在朝自己招手的妈妈和开心地笑着的爸爸,立即朝他们走过去。)

(机场外通往停车场的路上,蓝蓝、爸爸和妈妈一起走着,爸爸手上提着蓝蓝的行李包。)

爸爸:累吗?

蓝蓝:就两个半小时,不累。我们班有的同学还坐四十几个小时火车回家呢。

妈妈:回到家就好了。算起来你也有5年没有回家了。

蓝蓝:(笑了笑)是啊。

(蓝蓝、爸爸和妈妈来到了停车场里自己家的车前。爸爸打开车的前门,坐进了车里。妈妈打开车的后门,蓝蓝和妈妈一同坐进了车的后座。)

(车上。爸爸在前面开车,蓝蓝和妈妈坐在后面。蓝蓝看着窗外。)

蓝蓝:没想到短短5年时间这里就变了这么多。我都快认不出来了。

妈妈:是啊。(指着窗外的别墅群)原来这里到处长着杂草,现在都盖起了别墅。前段时间你爸爸还说想在这里买一栋别墅呢。

爸爸:想等你回来参谋一下再决定。

蓝蓝:你们喜欢就买好了,不用等我参谋了。

妈妈:你爸爸是打算买给你的。

蓝蓝:那过一段时间再说吧。

爸爸:也好,等你明年毕业了再说。

妈妈:在学校里过得怎么样?

蓝蓝:还行。

妈妈:你这孩子也真是的,不回家,也不往家里打电话。

蓝蓝:你们不是经常去看我吗?

妈妈:这是不一样的。一家人,在家里团圆的感觉终归比在外面见面的感觉好。

(蓝蓝望着窗外,没有反应)

妈妈:现在跟你说这个也没有用,等你年纪大了的时候自然会明白的。

蓝蓝:不知道学校变了没有。

妈妈:我也不清楚。自从你转学后我就再也没有去过学校。

(晚上,蓝蓝家的客厅里,只有蓝蓝一个人。蓝蓝打开门,正要出去。)

妈妈(从厨房里走出来):才刚回来又要出去?

蓝蓝:想出去走走。

妈妈:早点回来。

蓝蓝:知道了。

(晚上,学校的露天篮球场上,一个人也没有。蓝蓝独自一人坐在篮球场周围的围栏上,她

望着天空,过了一会儿,她闭上了眼睛。就在她闭上眼睛的那一霎那,画面中响起了清晰的

拍篮球的声音,就像真实的一样。但实际上,这只是蓝蓝记忆中的声音。)

画外音(高颉的声音):同学,你没事吧?……同学,你怎么了?……不好意思,同学,你好像生病了,要不要送你去校医室?……

(蓝蓝猛地睁开眼睛,篮球场上还是一个人都没有。她的脸上露出了失望的表情。)

1996年5月

(下午,教室里)

(下课铃声响了)

老师:今天的课就上到这里,同学们,再见!

学生(齐声):老师再见!

(学生开始收拾东西,并陆陆续续走出教室)

(蓝蓝和乐米也在收拾东西)

蓝蓝:一会儿上哪吃?

乐米:饭堂呗,还能上哪?

蓝蓝:又去饭堂?不要啦,换换口味吧,要不去学校对面吃盖浇饭?

乐米:大热天的,吃什么盖浇饭嘛?不如去你家吧!说不准还可以喝到冰凉的绿豆汤呢。

蓝蓝:不要。

乐米:真不明白你,自己家离学校那么近还要住校。真是自讨苦吃。

蓝蓝(生气):我决定了,就吃拉面。你要不要去?不去我一个人去!

乐米:行,盖浇饭就盖浇饭。

(蓝蓝提起书包就走)

乐米:哎……你等等我啊!哎……(匆忙拎起自己的书包赶了上去)

(晚上,蓝蓝和乐米坐在学校露天篮球场的围栏上,蓝蓝一边晃动着双腿一边吃冰淇淋。)

乐米:真是服了你了,刚吃完那么大一碗拉面还吃得下冰淇淋,你上辈子肯定是猪!

蓝蓝:你要不要也来一口?

乐米:不要,我减肥。你这么吃就不怕胖?

蓝蓝:我胖不起来的。

乐米:不要那么自信。到你真胖起来的时候,想减都减不下去了。

蓝蓝:我有胃病。有胃病的人是胖不起来的。

乐米:真羡慕,我也想得胃病。

蓝蓝:神经病!

(蓝蓝继续吃冰淇淋,乐米望着天空,两人沉默了一会儿)

乐米:(望着天空)在这儿待着真舒服!有风,还用星星看。

蓝蓝:我爸和我妈昨天又吵架了。

乐米(内疚):对不起,不该提你家的。

蓝蓝:看在冰淇淋的份上,原谅你了。

乐米:你也真够黑的,居然挑最贵的!(拿出自己的钱包在蓝蓝面前晃了晃)看,我的钱包都扁了。

蓝蓝:明天请你吃饭好了。

乐米:可是你说的,我记住了!不过,我可不想再吃盖浇饭了。

蓝蓝:吃什么随你挑!

(篮球场上突然响起了有人拍篮球的声音,蓝蓝和乐米顺着声音望去,看见一个男生在打篮球)

乐米:哇!高颉!

蓝蓝:高颉?什么人?

乐米:土人!

蓝蓝:土人?

乐米:说你土啊!连学校篮球队队长都不认识!

蓝蓝:不认识又怎么样?

乐米:所以土啊!

蓝蓝:队长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小学的时候还是学校大队长呢。

乐米:去去去!老掉牙的事都敢拿出来说!

(乐米伸长脑袋看了球场上的高颉一眼,高颉刚好在那时投进一个漂亮的球)

乐米:哇!漂亮的球!

蓝蓝(不屑):简直像个花痴一样。

乐米(眼睛还是一眨不眨地盯着高颉):帅哥哦!

蓝蓝:是吗?

乐米:当然!

蓝蓝:那我倒想看看。

乐米:对了,明天校队有比赛,去不去?

蓝蓝:有帅哥看,当然去!

(上课的铃声响了)

乐米:我们回去吧,要是老冯一会儿查人的时候发现少了我们两个,那就惨了。

蓝蓝:我想再待会儿。

乐米:要不要我陪你?

蓝蓝:我想一个人待着。

乐米:确定?

蓝蓝:确定。

乐米:那好吧。要是一会儿老冯查人我就说你头痛,回宿舍休息了。

蓝蓝:谢了。

(乐米走了,蓝蓝从口袋里掏出耳机把耳朵塞上,脸朝着天空发呆。)

(蓝蓝脑海中的画面:晚上,在家里的客厅的桌子上,放着一个生日蛋糕和很多零食,蛋糕上写着“祝蓝蓝生日快乐!”。蓝蓝和妈妈坐在桌子旁,妈妈不停地看钟,蓝蓝望着蛋糕发呆。突然电话响起,妈妈接了电话。)

妈妈:已经这么晚了你还……

……

妈妈:不能等明天吗?

……

妈妈:好的,我会跟她说的。

(妈妈把电话挂上)

妈妈:(先是一脸失望的表情,但很快就换上了笑容)爸爸还有很重要的事要做,今晚回不来了。我们现在切蛋糕吧。

(蓝蓝脑海中的画面:傍晚,在医院的病房里,妈妈躺在病床上,蓝蓝坐在病床旁边的凳子上,把病床当桌子来写作业。)

妈妈:蓝蓝,已经很晚了,你该回家了。

蓝蓝:可是爸爸还没有来呢。

妈妈:(沉默了一下)他今天不来了。

蓝蓝(气愤):他怎么能这样?难道今晚要你一个人在医院里待着吗?

妈妈:别这样,爸爸挣钱也很辛苦的。

蓝蓝:这不是把你一个人丢在医院里的理由!

妈妈:没关系,我已经给你外婆打电话了,外婆很快就到。

(蓝蓝脑海中的画面:半夜,在家里,蓝蓝睁着眼睛躺在床上,隔壁传来爸爸妈妈争吵的声音。)

妈妈(画外音)(大声吼):你还把这里当家吗?你算算自己平均每个月有多少时间是待在家里的!

爸爸(画外音):我有我的工作。

妈妈(画外音)(大声吼):工作工作!又是工作!

爸爸(画外音):公司最近在开发一项新工程……

妈妈(画外音)(不耐烦):得了得了,别再跟我提你的工作!

爸爸(画外音):你总得体谅体谅我。

妈妈(画外音)(委屈):我体谅你?谁来体谅我!整天连个人影都不见,就连住院了也不见你出现!

爸爸(画外音):你知道,我那几天刚好出差去香港了。

妈妈(画外音)(大声吼):又是工作!从明天起,你搬到公司去住,不要回来了!

爸爸(画外音)(生气):都这把年纪的人了,不要像小孩子一样!

(黑暗中,蓝蓝全身都蜷到被子里,两只手紧紧地捂住自己的耳朵。但是爸爸妈妈的争吵声还是在耳边回响着,而且声音越来越大。)

(画面回到篮球场上,蓝蓝蜷缩着蹲在地上,双手紧紧地捂住自己的耳朵,高颉站在蓝蓝的旁边。)

高颉:同学,你没事吧?

高颉:(用手摇了一下蓝蓝)同学,你怎么了?

(蓝蓝触电一般回过神来。)

高颉:不好意思,同学,你好像生病了,要不要送你去校医室?

蓝蓝:我没事。谢谢。(站起来走了。)

(学校的室内篮球场上,人声鼎沸。蓝蓝和乐米坐在看台上。队员开始上场。)

乐米:看!高颉在那里!

(蓝蓝朝乐米指的方向看去,看见高颉正好朝自己的方向看过来,不由得脸红了,立即把头转到别的地方。)

(场上的比赛十分激烈,乐米看得手舞足蹈,蓝蓝则静静地看着。在整场比赛中,她的目光一直都集中在高颉一个人的身上。)

(篮球比赛结束了,大量的人开始从篮球室里蜂拥出来。蓝蓝扶着乐米走在人群的后面。)

乐米:哎哟……哎哟……你慢点啊!痛死我了!

蓝蓝:别大声嚷嚷。

乐米:你要是被一穿着高跟鞋的胖姐踩一脚,我就不信你不嚷嚷。哎哟……再慢点。

(高颉从蓝蓝和乐米后面跑上来。)

高颉(对着蓝蓝):同学,你……你没事了吧?

蓝蓝:没有,谢谢。

高颉:我叫高颉,请问你叫什么?

蓝蓝:欧蓝蓝。

高颉:那你的朋友……

乐米:乐米。

高颉(对着蓝蓝):我想……(不好意思)我想请你参加今晚篮球队的派对。

蓝蓝:庆功宴?

高颉:是的。每个队友都可以带自己的朋友。(不好意思)我……我想请你去。你的朋友也一起来吧。

乐米:不好意思,我今晚有事。蓝蓝一个人去也是可以的。(对着蓝蓝)是吧,蓝蓝?

(乐米悄悄拉了一下蓝蓝的衣角)

乐米(对着蓝蓝的耳朵低声):去啦。

蓝蓝:(犹豫了一下)好吧。我去。

高颉:谢谢。今晚7点半,学校门口见。

(高颉跑开了)

乐米(对着高颉的背影):你今天的表现很棒哦!

[夏天味道题目中学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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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夏天景色日记二年级400字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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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天气渐渐变暖了,夏天也就来了。

天空瓦蓝瓦蓝,犹如一幅蓝色的画。几朵白云飘了过来,它们有的像狂吼的狮子,有的像正在跳跃的白兔,有的像正在吃草的山羊……它们给蓝天增添了一份美丽。小鸟在天上自由自在地飞着。有的在云中飞来飞去,有的停在树的枝头,还有的衔着树枝在树上搭窝筑巢。

树上,叶子变得越发翠绿。几只小猴在树上荡来荡去,像是在玩追逐游戏。

草地上,小草长得高高,宛如一条绿色的地毯。小羊在草地上吃草,吃得非常开心。拔地而起的葡萄树,绕着一棵树。葡萄树上,葡萄成熟了,它们圆嘟嘟的,可真可爱!

小河清澈见底,在阳光的照耀下,波光粼粼。小鱼在河里自由自在地跳舞,绿色的舞台上,青蛙在“呱,呱”地唱歌,真像一场音乐会。

夏天可真美,真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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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学生《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有感之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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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了数周之后终于开始动笔了,感到很欣慰,哈哈。

这本书是我时隔2019年后第二次看,很感慨,得出个结论,书确实是要这样看的。众所周知王小波是一位特立独行的作家,他自认为是小说家,这是他在写作末年开始写的所有杂文总编,编者是他的妻子李银河,并不是按照时间顺序,而是从内容上的连贯性出发而组织的,客观背景大致如此。

至今我仍然认为,大多数小说作家并不会写很多杂文其实是一种害羞自卑心理,相比较而言,我倒认为王小波在这方面确实是有斗士的精神。我们都知道杂文的精髓在于批判,而“胆子”似乎是很关键的一环。本书的开篇《沉默的大多数》,给我们讲述了他的动机,但看起来更像一杯壮胆的烈酒。他说自己因为“幼年的经历、家教和天性谨慎,是我变得沉默的起因”,这在我看来是一个对我们整个社会文化环境的隐喻。我同意这一点。人口数量和弱化隐私的文化传统让中国人在对外表达上有极为独特的风格,这也被很多人拿来当做东西方文化最大的区别。所以我们的“阳”的一面确实与西方“阳”的一面非常的不像,“阴”的一面却显得极为庞大,作者就把自己作为“大多数”中的一分子,而且是当中奋不顾身的勇敢者,甚至是起义者,用这文字作为武器,挺枪刺向“阳”的一派。

其实,我用“斗士”为题,并不是站在赞美的立场。任何时代任何一场战争中的斗士,其实本身是不是在真理的一方,都很值得商榷,只不过他们自己非常坚信而已。这种坚信、善意、责任以及勇气,便是一个完整的斗士了,至于“对”或“不对”,并不相干。而真正“客观”一些来看,偏见的成分是有的,而且是一定有的。

一、大体上,本书从国学的讨论开始,涉及了东西方思想及比较、科学观、性、艺术、新事物、电影、风俗等等,内容很多很广,其中最大篇幅的就是对中国传统文化和思想的批判,而且这种批判相当彻底,可以说是完全不接受。有关这个问题,我是持完全反对意见的,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否能找到他这种观念的原因。他说:“我对国学的看法是:这种东西实在厉害。最可怕之处就在那个”国“字。”(《知识分子的不幸》)“为什么在中国,一说到文化,人们就往伦理道德方面去理解。我认为这是种历史的误会……”(《我看文化热》)“从孔孟以降,讲的全是行货言论,尤其是和《独立宣言》对照着读,更是这样。”(《“行货感”与文化相对主义》)王小波推崇的则是以罗素、萧伯纳、尤瑟纳尔等等人所提倡的”以人为本“、科学至上、真理至上的客观哲学。对中国哲学体系则归纳为臆断的(没做对过什么习题,没编对过什么程序,只是忽然间想通了一个大道理,觉得自己都对,凡不同意自己的都是禽兽之类……——《皇帝做习题》)、机械的(我们知道,儒士的基本功是要背书,把圣人说过的每一句话都牢牢记住……此种怪诞的情形提示了儒学的精神:让儒士成为圣人的精神复制品。——《文化之争》)、浅薄的(具体在《我看国学》,稍后详论)。最集中的体现在《我看国学》和《智慧与国学》这两篇。而且可以推断,他因为发表这些言论受到了很多攻击,并且他本人认为自己并不是所攻击的”民族虚无主义者“,反而认为攻击他的人有”狭隘民族主义“倾向(《警惕狭隘民族主义的蛊惑宣传》、《优越感种.种》),且接受传统文化的人群有心理问题(《对中国文化的布罗代尔式考证》、《人性的逆转》、《弗洛伊德和”受虐狂“》)。

事实上,当年我高一时第一次看这本书,对于全书的每一个字都感觉像是自己说出来的,从而生发出对王小波的无比认同感。今天可以猜到,因为我当年正处于叛逆期而已。直到这十多年来,我本人接触了很多古籍,而且我自己认为我接触的过程是非常健康的——我先从《三国演义》看起,然后又去看《三国志》,然后再向前看前三史和春秋时的文章,顺带看些《世说新语》等。这跟王小波的过程截然相反,在《我看国学》中他提到,因为老师说他“国学底子不行”,于是发奋将四书五经孔孟杨朱看了一遍,而且是越看越烦(“虽然没有很钻进去”),我更相信是“翻”了一遍,至于具体的历史上的记载,从他引述中从未出现并不“广为人知”的事迹这一点可以看出,他反而了解极少。当然更为重要的是他的青少年成长经历,在思维形成的重要阶段,我们可以相信,这对于一个思维坚强的人是一个极大的否定理由,所以我们看到他用来证明自己的各种结论的例子最多的便是那段时期发生的人和事。另外一个原因便是他在这段时间里由于自然的排斥民族文化转而接触了大量的西方读物,于是我们看到他对于西方的价值观是无条件的接受与褒奖,并举了相当多的例子:罗素等人不用说了,在他心中是无与伦比的伟人,就连科学人士也不例外——”我承认自己很佩服法拉第……牛顿、莱布尼兹,特别是爱因斯坦,你都不能不佩服,因为人家想出的东西完全在你的能力之外。“而对于传统文化或者说国学,他的说法是:“这些人(上述西方人)有一种惊世骇俗的思索能力,为孔孟所无。”“按现代的标准,孔孟所言的‘仁义‘啦,‘中庸’啦,虽然是些好话,但似乎都用不着特殊的思维能力就能想出来……”“如果说,这就是中华文化遗产的主要部分,那我就要说,这点东西太少了,拢共就是人际关系里那么一点事,再加上后来的阴阳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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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炎热的夏天日记500字2024最新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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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来了,他接着春天的“花朵末班车”来了。她洋溢地走了过来。夏天是炎热的季节;是充满欢乐的季节;是一颗多汁的无敌大西瓜。今天,是夏天来到的第一天,我们要以洋溢着欢笑的盛典来迎接她。虽然夏天是一个顽皮的小孩子,但是她还是一个炎热的季节!

我和弟弟在家里看电视,觉得很热。我就和弟弟说:“我们要不要去买俩根雪糕吃呀?”弟弟兴奋的说“好的,我去拿钱!”接着,我俩就去买了雪糕。然后弟弟跟我说:啊!好爽呀!”“对呀!好爽呀!”夏天就是冰冰凉凉的吃着雪糕,悠闲的坐在树荫下听着蟋蟀“吱吱吱”歌唱。

中午时分,一切都在休息,以避免被那炎热的夏天晒着。瞧,那柳树叶耶蜷缩着身子,生怕被太阳灼伤,唯有那知了躲在草丛间“热呀,热呀”的抱怨

下午,热气渐渐的散去,我们去了游泳馆,在水中嬉戏打闹“哈哈哈”的笑声飘香远方。

夏天陪伴着我们成长,给我带来欢声笑语。

夏天、我就是喜欢你,喜欢你的热情如火,喜欢你顽皮的面孔,更喜欢你无微不至地陪伴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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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老人与海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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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是一场无止境的追求,无论成败与否,都是一个起点。成功与失败往往只是一念之差,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没有面对失败的勇气。《老人与海》中的主人公圣地亚哥用他的实际行动向我们证明即使失败,也要成为一名英雄!

《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位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的情况下,与大马林鱼机智地周旋、搏斗,正在归程中却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最后回港时只剩下了鱼头和鱼尾以及一段骨骸。

“然而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在老人与大马林鱼的搏斗中,大马林鱼无疑成为了牺牲者,鲨鱼来到后,老人和大马林鱼一样,同样成为了牺牲者。老人与鲨鱼间的搏斗,正是老人的意志和一切强大的敌对力量抗争,而鲨鱼则化身成为了敌对力量的代表。虽然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老人的意志。老人圣地亚哥虽然是一位失败者,但是他敢于同恶势力抗争的精神,使他成为了英雄。所有东西都注定会毁灭,只有你的行动才是永存的。只有这样,你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成功者!

在生活中,挫折是必不可少的磨难。我们也许会因为难题而退缩,我们也许会因为落后的成绩而气馁,我们也许会因为考试而烦恼。这些小小的挫折不值一提,却往往成为人生路上的绊脚石。有些人会像老人圣地亚哥一样追越极限,在困境中迎难而上,即使失败了,也问心无愧。因为你做出了行动,你就是一个成功者!有些人却没有信心和勇气去直面失败和挫折,而是得过且过,最终被命运从成功的行列中抹除,成为一个无所事事的人。鲨鱼或许是最后的胜利者,但毋庸质疑的是,老人也是一位胜利者,他始终知道这伟大的“杰作”是属于他的。他没有向大海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投降和妥协。我们也需要具备这种敢于同命运抗争的勇气。在任何时候,都把失败看成一种磨练,让它成为我们垫脚的基石,来攀登更高的山峰,挑战自我,直面缺陷,超越极限,你就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英雄!

在人生的旅途中,哪会少得了失败?失败乃成功之母,人总会摔倒,只是看你能否重新爬起。是否还能勇敢地去面对,成功总在风雨后,只有经历了失败,才会体验那成功的来之不易。只要你用一颗顽强的心去对待,成功就在不远处向你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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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夏天的颜色一年级作文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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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是碧绿的,夏天是火红的,秋天是金黄的,冬天是雪白的。在这四种颜色里,我最喜欢的便是夏天那火红的颜色。

快到夏天时,花儿越开得繁茂,就连一些小野花也露出迷人的笑容。躺在河边的草地上,轻轻一瞥河面,你会瞥见树上火红的花儿。在小路旁,你会看见一株株玫瑰向你显示它们的富贵,火红的衣裙中透出一点儿娇气。

在夏天里,凌晨四点左右,太阳就准备工作了。太阳像个娃一样在云被里伸伸懒腰,整理整理,就准备升了。一开始,云朵里只有淡淡的红光,后来,红光越来越亮,最后,爆炸了,火红火红的强光出现,太阳出来了!

午时,太阳高照大地,地上一片热。走在被太阳炙烤的大地上,你会闻到一丝线焦味。就算戴上很厚的墨镜,你也未必能仰起头看太阳,因为太阳实在太亮了,它那火红的光肉眼是接受不了的。

傍晚6点左右,日落便开始了。只见一朵朵白云里闪着红红的光晖,渐渐地,光晖慢慢变淡,最后消失在天空中。过了许久,天暗下来,变深,变黑。

夏天的颜色,就是那样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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