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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小说《故乡》读后感合集19篇

愉此一生该剧改编自南枝的同名小说,电视剧愉此一生是由晏紫东、蒋梓乐、卢卓、刘亦宸主演,不过很多人都不太明白愉此一生小说中的结局讲的意思是什么。下面一起了解愉此一生小说的结局内容,希望你们会喜欢!下面是开学吧为大家推荐的一些鲁迅的小说《故乡》读后感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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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

全文共 1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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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这又是怎样不幸!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拜神!?拜神又有何用?!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第一次读“阿呀阿呀??”的时候,差点笑翻。鲁迅这货绝对不是人民艺术家,起码余秋雨、巴金、冰心这些艺术家们绝不会用这样的笔调,用个“哼哼”就已经翻了天,他们绝不让这样的“阿呀阿呀”进入他们的生活。他们甚至要对鲁迅竖起人民艺术的中指。让我怎么说呢?他们把鲁迅的东西割掉了,我相信鲁迅一定不会认为自己的东西仅仅只有《故乡》那么长。而杨二嫂作为鲁迅“冷酷形象”的一大败笔,她绝不是只是一个笑话,她还是个符号,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她,也没有对她说:“杨二嫂,你不能这样,你要讲八荣八耻,你要五讲四美??。”为什么?或许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不杀人放火,不陷害他人。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我们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圣。贪点小便宜,嚼点小舌头,又何妨?这才是真正的世俗。因此杨二嫂会一直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

而《故乡》中最大的悲剧,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美好地方的“我”。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一些观念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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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鲁迅《朝花夕拾》读后感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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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拜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这是一本散文集,也算是鲁迅先生的回忆录,包含的都是淡淡的真实的感情。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比如范爱农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有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这就是鲁迅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幽默感。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然后,在我极度渴望〈山海经〉时,阿长为我买来了。我又一次对她敬佩。最后,她辞了人世,我默默为她祈祷。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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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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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尤其是曲折离奇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稀奇古怪的经历让我印象深刻。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作者吴承恩。主要讲述唐僧和三个徒弟千辛万苦地降妖伏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这本书以天马行空的绮丽想象向人们展示了师徒四人在茫茫的西行取经路上所遭遇的种种艰难险阻,并将这些千难万险幻化为险象环生的各种灾难,一场场与妖魔鬼怪之间斗智斗力的较量,令人大开眼界、叹为观止。书中的人物形象个性鲜明,各具特色,有诚实善良、一心向佛的唐僧,聪明机警、善恶分明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爱耍小聪明的猪八戒,踏实可靠、寡言少语的沙僧。小说情节精彩纷呈,高潮迭起。特别是孙悟空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三借芭蕉扇等,既是家喻户晓的经典,也是我爱不释手的故事。

唐僧师徒经历了种种磨难,但他们没有丝毫退缩。他们坚韧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对我触动很大。以前我虽然有当科学家的远大理想,但是不能吃苦耐劳,做事经常拖拖拉拉、半途而废,一味贪图享受,吃好吃的,玩好玩的。在未来的岁月里,我一定改掉做事虎头蛇尾的错误做法,努力发扬坚韧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进取精神,做好每一件事,朝着自己既定的目标一往无前地奋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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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故乡》读后感[500]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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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归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我”本应该满怀潮涌般的激动与喜悦 ,可当“渐近故乡时”,“我”看到“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我”之所以悲凉不是来至重归故里后又要公卖“我”聚族而居的祖屋与家什并永远离它而去的失落,却是见到儿时的玩伴闰土之后命运之墙屏隔并模糊了“我”美好的少年的故乡回忆。

“我”依稀记得——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刺去,那猹却将身子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那真是一幅天然的图画,那就是“我”的故乡。那画中的少年就是闰土,他刺猹是因为它吃海边地里的西瓜。闰土不仅帮家里看西瓜他还曾随其父亲来“我”家给照看祭器,他说他能用一根短棒支起下面撒了秕谷的大竹匾捕很多鸟:稻鸡,角鸡,还有蓝背,还有在他不得不在正月回家要离开我时我们都哭了,他回家后还托他的父亲给我带来了一包贝壳和几支很好看的鸟毛……

要不是“豆腐西施”杨二嫂的光顾“我”还一直沉浸在美好少年时的回忆里或者会更作无尽的遐想。乡邻的穷俭贪利总让“我”哭笑不得,现实总让“我”的美梦破碎。一天闰土在“我”的盼望里出现了:身材是长了一倍,脸却由先前的紫色圆脸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好象他的父亲一样周围胀得通红,红活圆实的手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了象松树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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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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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一回讲了在大荒山青埂峰下,有一块无才补天的顽石。凡心大炽,想要享受荣华富贵,虽然会瞬间乐极生悲,物换人非,打扫偷来是一场梦,万竟成空,但也愿意前往。他于是被带到了昌明隆盛之邦。在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磅有一株降珠草,因为每一天以甘露灌溉,降珠草得以久延光明。之后受天地精华,又得雨露滋养,得以脱去草胎木质,换成女人形体。在下凡前,对警幻仙子说,要用一生的眼泪还他。

曹雪芹在第一回就写出了贾宝玉,林黛玉的由来,为之后的事情做铺垫,也描述了林黛玉爱哭的性格,贾宝玉颇为乖巧的性格。用僧人的话说出了贾家一时的兴盛,繁荣的景象。而之后物换人非,万镜成空,最终衰落,败亡的结局。给人以暗喻,不禁让人伤感。

在一些大致相同的事件上,作为情节,也写得各有特色,别有一番滋味。比如;贾家每人住的小院,每个人的穿着,外貌,行为举止,神态等。让我眼前一亮。

红楼梦还成功刻画了人物的内心世界。方法有两种;一是经过人物的一句话,一个笑,一个动作,点出了人物的心理状态,心里想法。比如;黛玉去看宝钗,遇到宝玉却数落下人,心里却想说宝玉而不好明说出口,便用这种方式。点出他娇惯,心重的心里特点。

二是把人物的内心独白与作者的叙述融合在一齐,来解剖人物的特点。在宝玉遇到黛玉也来看宝钗,笑着让了座,并且听出黛玉再说自我时,笑了笑并没还嘴,指出宝玉心里有一丝不满,但也毫不介意。

这些心理描述生动地写出了人物的心机,情绪,让人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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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骆驼祥子名著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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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青年农民在父母双亡,又失去土地时,来到了北平,他的名叫做祥子。来到北平后,他觉得自己身强力壮,便选择了拉车,而且梦想就是拥有一辆自己的车。

过了几年,他便买了一台自己的车。可不幸的是,在兵荒马乱的时候,为了赚钱,把车拉出城外。被兵抓住了,而且扣留了车。一天晚上,不知哪的兵攻过来了,所有人似乎都逃走了。祥子便偷偷把几匹骆驼拉走,又把骆驼用35元卖给别人。然后给雇主拉车,但后来侦探盯上了雇主,抢走了祥子的所有积蓄。后来被迫和虎妞结婚,虎妞给他买的一辆车,也因为给虎妞办丧事给卖了。从此祥子堕落了。

从这些地方我们可以看出,旧社会是非常不公平的。祥子是个善良正直但很要强、肯奋斗的人,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利贷,不想贪图场主刘四爷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他不喝酒,不吸烟,没有沾染上一点点的恶习。

连人带车被宪兵抓去当壮丁;干包月时,祥子辛苦攒的钱也被孙侦探搜去;为了置办虎妞的丧事,祥子又卖掉了车。悲惨的生活终于把祥子这个要强精神给碾压得粉身碎骨。他不再那么拼命的拉车,不再烟酒不沾,以前善良正直的祥子不见了。只剩下学会了吃喝嫖赌,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的行尸走肉。

虽然后来祥子堕落,但他要强的精神值得我么学习。很少人为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后,只是有时努力一下,一会儿又把自己的梦想忘了。没有一颗坚定的恒心,去完成自己的梦想,用你的劳动去获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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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鲁迅全集读后感

全文共 2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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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自己一直以来就对鲁迅先生的喜爱,我这次的阅读书目是《鲁迅全集》,由于时间方面的关系,我就我阅读后喜欢的篇目谈谈我自己的感想。

读先生的文章如同感受着先生平日里的言行以及为人处事,先生的博学自是不必多说的,许多杂文散文中的典故和句摘都足以看出先生学识之渊博和涉猎之广泛。

“在文艺上,他博通古今中外,可是这些学问并没把他吓住。他写古文古诗写得极好,可并不尊唐或崇汉,把自己放在某派某宗里去,以自尊自限。古体的东西他能作,新的文艺无论在理论上与实验上,他又都站在最前面;他不以对旧物的探索而阻碍对新物的创造。他对什么都有研究的趣味,而永远不被任何东西迷住心。他随时研究,随时判断。他的判断力使他无论对旧学问或新知识都敢说话。他的话,不是学究的掉书袋,而是准确的指示给人们以继续研讨的道路。”老舍先生的这段话恰如其分的概括了鲁迅先生的渊博和精深。先生敏锐的眼光和深刻的思维,作为一个笔者,无疑是独树一帜,风格迥立的。可是鲁迅先生最不同于其他学者和作家之处不仅仅在于他多读几本书,多知道几个独辟蹊径的典据。而是在于善于把他所知道的典据,极其精确无误的用在自己文章中思想的表述中。可是这些表述又都不脱离表达自己的思想,丝毫不会被古人以及圣人的几段词句做了自己思想的佐证,而是精巧生动的用几处典故作为对比,从而加深读者对笔者所要阐述的思想和论据清晰明朗,鲜活简单。这和我以往看过的一些通篇引经据典的“抄抄写写”是完全不同的。

可是,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我感悟最深的却实在是他闪亮的人格魅力。读着先生的文章,感觉就像看到一把智慧的利剑,锋利的解剖出当时国民的奴性和愚性,勇敢无畏的把自己至于众矢之的,不畏官吏的强权,不畏民众的愚昧,不畏所谓“文人”的人声攻击,一路用剑刃的锋芒披荆斩棘,置生命于度外。

胸怀大志、卓然不群的少年鲁迅,他怀揣着对黑暗现实的不满和追求新思想、新事物的理想,毅然决然地跨出封建宗法社会的门槛,离开家乡,到南京求学。他之所以选择上水师学堂、矿路学堂,一是因为这两所学校免交学费,解决了当时经济困难,二是这些是“新学”,有自强救国的希望。可为什么考入水师学堂后很快又改进矿路学堂呢?这是由于少年鲁迅没钱求学,无奈选择了水师学堂,虽然水师学堂不要学费,但教员水平极差,根本学不到什么东西。直到鲁迅离开二十年后,江南水师学堂还有教员公然在课堂上断言:“地球有两个,一个自动,一个被动,一个叫东半球,一个叫西半球。”所以,为了求学,少年鲁迅又改进矿路学堂。

先生用他伟大的人格和敏锐的洞察力,篆写下许多警世醒世的杂文来激励和讨伐人性的懦弱和肮脏,先生用一生的时间投入到追求光明和捍卫真理的斗争之中,一刻也不曾退缩和懈怠过,不屈不挠,对自己永不满足,永不自馁。正像老舍先生所评论鲁迅先生一样:“一个人的精力与天才永远不能完全与他的志愿与计划相配合,人生最大的苦痛啊!只有明知这苦痛是越来越深,而杀上前去,以身殉志的,才是英雄。”先生是一个时代、一个世纪的英雄,他勇于直视自己,用自己的人格化做一面镜子,照射出人世间的美丑。是啊,一个只有战胜了自己的人才配真正算是英雄,鲁迅先生做到了。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到《孔乙己》到《阿Q正传》,这些文章无不在我的脑海里留下深刻的印象,不能说给我怎样的陶冶,至少我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不仅教会我怎样生活,更多的是怎么样乐观的生活,积极的生活。

鲁迅选择学医,是确知新的医学对于日本维新有很大助力,想通过学医,改变中国人“东亚病夫”的状况,来达到强国的目的。但后来通过“看电影事件”认识到体质弱并不是导致国弱受人欺凌的根本原因,愚昧、麻木才是病根,因此“弃医从文”,希望通过提倡新文艺,对国民进行思想启蒙,来达到富国强民,改变落后面貌。

如果说出国前鲁迅多次的人生选择多是被迫的、无奈的,那么留学日本后,鲁迅也经历了数次人生道路的选择,则完全把自己的学业和国家命运紧紧联系在了一起,是为民救国的赤子。如果说出国前的鲁迅更多的是为自己个人的前途和命运奔波的话,出国后接受了新思想的鲁迅,则成长为一位拥有救国救民理想、积极探索救国道路的志士,开始了他更富有传奇色彩的精彩人生。

工作以后,鲁迅从浙江杭州到绍兴,又从北京转到厦门、广州,最后定于上海。由普通中学教员到教务长、教育部员、大学教授,每一次波折都是一段精彩人生!都是因为宣传进步思想,揭露政府劣行和帝国主义列强罪行而受到排挤、迫害!而这些也正是他为人民奔波,同敌人作战的“我以我血荐轩辕”的写照。

鲁迅先生对自己的奔波表现得极为平淡,用“走出”“又走出”“被拒绝”“到底被拒绝”,较详叙述的只是从北京到厦门的一次,这表明鲁迅先生对个人奔波毫不介意,而对反动政府的迫害则不屑置辩,不以为然。由此可见,在文章朴实平缓的语言之中,包含了先生对民族、国家的挚爱,也有对反动者的气愤与不耻。“到1926年,有几个学者到段祺瑞政府去告密,说我不好,要捕拿我……”,被政府通缉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情,但鲁迅先生却以轻描淡写的语气表达出来,将那种欲置自己于死地的告密行为说成“说我不好”,重话轻讲,充分体现了先生蔑视反动政府的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和与反动军警不两立的坚定立场。而将告密者尊称为“学者”,则不无调侃嘲弄之味。

先生很简单的介绍自己的作品,还提到“登过几篇不好的文章”。其实,先生是中国现代史上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其作品有极高的文学价值和思想价值,为世人所推崇。他的这种写法,恰恰表现了他谦逊质朴的人品。

鲁迅先生的文章不仅是历史的一种有力的见证,更是人性的一种有力的说明,我一直都很崇拜鲁迅先生,的确是因为他的文章给我人生一种无比强劲的动力。我写的这篇读后感也是参照比较多的书目,也许摘抄的比较多点,但还是有很多想说的话,总之,我是很喜欢鲁迅先生的文章,以后我都会一直阅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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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励志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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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从识字到现在,我已经阅读过许许多多的书,然而我的脑海中却一直留着一本书任我思考,那就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

我沉浸在这本书的海洋中,更没有任何能阻挡我在其中的世界中漫游的脚步。《平凡的世界》讲了在旧年代贫困的黄土高原的一个一贫如洗的孙氏家族在重重关卡中不容言败,孙氏家族最终步步走向了复兴。作者路遥用笔将凄美的文字跃然纸上,刻画出了一个又一个鲜明的人物形象。

让我流连忘返的是富有善良感的少年孙少平,他先用坚强的毅力和勤奋考上了高中,但是残酷的现实却把孙少平逼上了死角,作文虽然他的大学美梦就此破灭,可他并不退缩,当了煤矿工人,脚踏实地的干活,最后受到了众人的爱戴与尊敬。马克思说过:人生就像大海,只有意志力坚强的人才能到达成功的海岸。

孙少平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收获了沉甸甸的硕实。他的精神如同烁烁光辉,时刻指引我前进的道路。

书中也有刻苦爱学的孙兰香;诚实稳重的孙少安;聪敏善良的田晓霞;多愁善感的田润叶……文字,把你带到了黄土高原,让时间倒流,带回了旧社会,与主人公同喜同悲。

《平凡的世界》读完后令人回味无穷,教育了我们一个个引人深思的道理,希望人人都能得到文学的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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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鲁迅自传读后感

全文共 1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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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认识鲁迅先生的,那是我还在读小学,老师说,我们这个年龄不适合读先生的文章。我那时就纳闷了,就买了本《鲁迅全集》来看。第一篇是《孔乙己》,我读了5遍还是读不懂。到初中时,我又学了《鲁迅自传》才明白,要读懂先生的文章就得先了解先生生活的那个年代的背景。

鲁迅先生的大半生是复杂坎坷的,《鲁迅自传》仅用千余字就浓缩了先生近50年的人生经历和写作成果,表现了先生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生态度和深沉的爱国思想,为我们展示了一段真实而精彩的人生。

鲁迅先生十三岁时,祖父涉嫌科场舞弊,被罢官下狱。狱中的打点需要钱,父亲一病三年也需要钱,家道急剧衰落,以至于学费都无法筹措。且家庭败落后,亲戚族人也都一个个换了嘴脸。这种由富家公子到“乞食者”急剧的变化,使少年鲁迅深刻感受到了世态的炎凉,人生的阴暗面,过早的体会到了人情冷暖,看透了上流社会人物的虚伪与堕落,对于封建科举制度的吃人罪恶有了切身的感受。

也正是由于这一段痛苦的人生财富使得少年鲁迅迅速成长、成熟起来。

胸怀大志、卓然不群的少年鲁迅,他怀揣着对黑暗现实的不满和追求新思想、新事物的理想,毅然决然地跨出封建宗法社会的门槛,离开家乡,到南京求学。后来因为国难旋赴日本留学。鲁迅选择学医,是确知新的医学对于日本维新有很大助力,想通过学医,改变中国人“东亚病夫”的状况,来达到强国的目的。但后来通过“看电影事件”认识到体质弱并不是导致国弱受人欺凌的根本原因,愚昧、麻木才是病根,因此“弃医从文”,希望通过提倡新文艺,对国民进行思想启蒙,来达到富国强民,改变落后面貌。

如果说出国前鲁迅多次的人生选择多是被迫的、无奈的,那么留学日本后,鲁迅也经历了数次人生道路的选择,则完全把自己的学业和国家命运紧紧联系在了一起,是为民救国的赤子。如果说出国前的鲁迅更多的是为自己个人的前途和命运奔波的话,出国后接受了新思想的鲁迅,则成长为一位拥有救国救民理想、积极探索救国道路的志士,开始了他更富有传奇色彩的精彩人生。

工作以后,鲁迅从浙江杭州到绍兴,又从北京转到厦门、广州,最后定于上海。由普通中学教员到教务长、教育部员、大学教授,每一次波折都是一段精彩人生!都是因为宣传进步思想,揭露政府劣行和帝国主义列强罪行而受到排挤、迫害!而这些也正是他为人民奔波,同敌人作战的“我以我血荐轩辕”的写照。

鲁迅先生对自己的奔波表现得极为平淡,用 “走出”“又走出”“被拒绝”“到底被拒绝”,较详叙述的只是从北京到厦门的一次,这表明鲁迅先生对个人奔波毫不介意,而对反动政府的迫害则不屑置辩,不以为然。由此可见,在文章朴实平缓的语言之中,包含了先生对民族、国家的挚爱,也有对反动者的气愤与不耻。“到1926年,有几个学者到段祺瑞政府去告密,说我不好,要捕拿我……”,被政府通缉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情,但鲁迅先生却以轻描淡写的语气表达出来,将那种欲置自己于死地的告密行为说成“说我不好”,重话轻讲,充分体现了先生蔑视反动政府的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和与反动军警不两立的坚定立场。而将告密者尊称为“学者”,则不无调侃嘲弄之味。

先生很简单的介绍自己的作品,还提到“登过几篇不好的文章”。其实,先生是中国现代史上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其作品有极高的文学价值和思想价值,为世人所推崇。他的这种写法,恰恰表现了他谦逊质朴的人品。

我们从《鲁迅自传》中看不到一丝先生对个人命运的慨叹惋惜,却能感受到他为祖国不惜一切、无悔奋斗的精神和谦逊平易的高尚风范。总之,先生光辉的一生,无愧于他“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宣誓,是一段真实感人、精彩纷呈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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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左耳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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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雪漫著《左耳》讲述关于青春成长的故事。生动地塑造了李珥、吧啦、张漾、许弋等一批性格迥异的年轻人的形象,并用极富张力的文字完美展现了当下青年人成长时期的疼痛和美好。

小耳朵——这是一个性倔强中带有对“爱情”执着的女孩。请让我们记住,这个美好的女孩在17的年华中带给我们的感动。十气岁的小耳朵有着对爱情的憧憬和向往,并且有着这个年龄对爱情的羞涩和勇敢.她对友情的坚贞,对朋友的爱护,让人佩服,她身上有着与我们大多数人的思想是一样的。小耳朵温柔坚毅,一直是听话的乖孩子,个性里却有着执着和爱的倔强。其实小耳朵是这部悲剧里最幸福的人了吧,有吧啦的友谊,尤他的关怀,许弋的回眸,以及张漾的挚爱。小耳朵的幸福来之不易,但是小耳朵这么一个即使伤痕累累却仍尽力追求自己幸福的纯真而坚强勇敢的女孩,谁又忍心看着她不幸福呢?

吧啦是最让人心痛的孩子。这个如烟花般的女孩,带着不羁的灵魂绽放于暗夜,却悄无声息地静止,白色的衣裙浸着血色,开出大朵大朵的悲伤。她的生命如此短暂,甚至来不及跟世界好好道别。吧啦是不幸的,当她以为自己终于可以触碰到幸福的时候,却不知下一刻的她被远处车辆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但吧啦又是幸运的,她对感情是那么认真,爱上了帅气的张漾,不惜为他去欺骗许弋,结识了乖乖女小耳朵,对生命中唯一的好朋友心怀感激。

而张漾,一开始接近吧啦和她恋爱只是想气气“好学生”许弋而已,但吧啦的死让他深深愧疚。后来,父亲告诉了他“母亲改嫁”的真相……张漾的心里终于没有了仇恨。爱上小耳朵,爱上那个单纯的女孩。不惜一切,要让小耳朵幸福。当他终于放下仇恨,为亲人冲向火海的那刻,我们知道,张漾是真正的长大了,他是真正拥有了重新幸福的权利。我们很高兴,在经历了那么多事情之后,这个干净俊朗的男孩子终于蜕变成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了!

许弋,这个干净纯白的男孩子,为了爱一点点变坏,疯狂地弄伤自己,再慢慢品尝疼痛和寂寞。最后用双手断送了一生的幸福。他是最让人难过的了吧,好傻的孩子啊。其实,许弋一直都没有变坏。他只是一直没学会如何去爱。对于这个男生,我们总是不懂得如何责备。请记得,他为了爱情奋不顾身的模样,请记得这个纯白的男孩子,美好得如同被放逐人间的天使。

喜欢《左耳》中的这样一句话“一次失败不算什么,一次错误的选择也不算什么错误,你要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人在关心着你,希望你快乐。”请你相信,总有人会在自己受伤时在自己的身边陪着自己。

最后的最后,故事的结局没有结束。灿烂的花季雨季,细细品读饶雪漫的《左耳》,带我的不仅仅是对友情的重新认识,更多留下的是那份对青春的重新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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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热爱生命》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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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人说过:“人的生命似洪水奔流,不遇着岛屿和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可是,当我们的生命遇到困难或者危险的时候,我们又该何做何为呢?

鲁迅说:“即使艰难,也还要做,愈艰难,就愈要做。”也有人说:“困难——是一种愚蠢而怯懦的东西,它惯于对着惊恐的眼睛卖弄它的威力,而只要听见刚健的脚步声就像老鼠似的悄悄向后缩去。”不错!困难就是怯懦的,美国的一位淘金者正是利用他前进的脚步声,战胜了怯懦的困难,最后到达了目的地。

那位淘金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一书中的主人公,书中说:他已经多日没有进食了,胃饥饿得没有了知觉,腿已经被石头划得像两团烂肉,血流不止,身上的保暖用品都用来包裹腿了,他仍然坚持往前走,正在他身体极度虚弱时,又遭遇了一只病狼,病狼尾随着他,舔食他的血迹,并伺机将他咬死,而他也期待咬死病狼来挽救自己的生命,就这样,一个爬行的病人,一只跛行的病狼,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身躯相互搏击,最后淘金者咬断了狼的喉管,靠自己的意志,喝了像铅液一样的狼血后睡着了。果然,俗话说的没错,“好运不会在人家等待的地方自然而来,而是经过弯弯曲曲的道路和难以想象的困难降临的。”就在这时,一艘考察队的船发现了他,并救了他,最后他到达了目的地。

看到这篇文章,我的心情百感交集,仿佛那位淘金者就在我的眼前,看着他为了活着狼狈不堪的样子,我非常难过。想到他喝狼血,又觉得他很残忍,可是反过来想,如果他不喝狼血,狼就一定会吃掉他,因为他们都想活下来。看到故事最后,我的脑海里剩下的全是对那位淘金者的敬佩之情。如果面对饥饿,他没有坚持到底的意志;如果面对全身的伤痛,他屈服了困难;如果面对危险,他对生命没有热爱。或许,他的生命早已消失在那片荒野上。这种在重重困难下永不低头,坚持到底,决不放弃生命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敬佩吗?

在我们身边,困难无处不在。学习上遇到难题,假如我们没有挑战的勇气,只想着听老师讲答案,久而久之,我们得到的只有依赖的思想和滑滑梯似的成绩。生活中,有的人为一点小感冒,小擦伤就不去上学,上班。我楼上有个同学就是这样,他经常一点小咳嗽就要请假。有一次,他妈妈有事要出去,让我上去陪生病的他,结果我发现一个多小时他只咳了一两声,并且玩得不亦乐乎。今天看了书中淘金者的故事,再想想楼上的同学,原来,在困难面前每个人的表现,差别竟然如此之大啊!

无论学习中还是生活上,困难我们避免不了。可是我们不能让困难,在我们面前卖弄它的威力,我们应该学习淘金者的精神,用坚强的毅力去战胜它。听外婆说:我们几十年前的中国,还是个贫困的国家,那时没有电,没有煤气,只能靠煤油灯照明,穿补丁衣服裤子也是最常见的,更没有现在的大鱼大肉吃,外婆祖上的好几个亲人都是因为饥饿而失去了生命,如今,我们的大中国能有如此繁荣,我想这与中国人民克服困难的意志和决心是分不开的。

之前,听同学说好书是一口泉水,口渴的人需要它,老师说好书是一块面包,饥饿的人需要它,今天,我想说《热爱生命》这本书它是一场春雨,我们的思想需要它!是它让我们明白了“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道理。

同学们,我们一起战胜困难吧!别让怯懦的困难卖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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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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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里面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比如贾宝玉、袭人、宝钗……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林黛玉,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把林黛玉与众不一样的特点。

林黛玉是古典名著《红楼梦》中的女主角,金陵十二钗之首,四大家族贾家的贾敏与扬州巡盐御史林如海之女,宝玉的姑表妹,贾母的亲外孙女。幼年丧母,体弱多病,红颜薄命、身世可怜。

黛玉聪慧无比、琴棋诗画样样俱佳,尤其诗作更是大观园群芳之冠。

在《黛玉葬花祭花魂》这篇文章里,更突出了林黛玉多疑与敏感,多疑表此刻黛玉在敲门时,晴雯没有开门,黛玉又听见宝钗和宝玉在里面说说笑笑,不禁流下了眼泪。敏感表此刻当第二天,宝玉来找黛玉,黛玉哭个不停。

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已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哀伤的诗句,想到的往往是死、老、分散、衰败。比如在第七十六回“凸碧堂品笛感凄清,凹晶馆联诗悲寂寞”中湘云和黛玉在月夜作诗,湘云作了上句:“寒塘渡鹤影。”黛玉对了下句:“冷月葬花魂。”就表现了黛玉离别时的情绪。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的都不一样,并且还清清楚楚的、比较鲜明,尤其是林黛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他的写作方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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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摆渡人读后感

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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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

“嗨,原来你在这里!”

“我在这里”这是故事的结尾,故事的最后一句对白。他们在一起了,他们在最后一刻看到彼此,他们都为对方而努力着,迪伦对爱的执着,感染了按常规出牌的崔斯坦,也许是崔斯坦作为摆渡人的使命完成了,也许,是迪伦的爱感化了他,使他勇敢的走出了自己的内心。做出了勇敢的决定。

“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那么,“如果你需要我,我就真的存在。”

《摆渡人》的场景一幕幕的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崔斯坦跟迪伦之间的那种神秘的爱恋令人动容,他们一起同生共死共患难的画面不断在我眼前闪现,我是不是应该去沉思,活着的意义以及爱的意义……

因此,即使是深夜2点,我依旧可以坐在书桌前去写下我对看完这本自认为不错的作品的想法,我害怕明天醒来,我会忘了现在的感受,我怕写不出崔斯坦与迪伦的种种磨难与爱恋。

“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如果你需要我,那么,我就真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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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国演义经典小说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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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描写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个国家的兴衰史,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了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这五部分。读完《三国演义》,真是受益非浅!

《三国演义》是一本充满智慧的书。书中人物诸葛亮是智慧的代表,火烧新野、草船借箭、智取汉中、七擒孟获、智退司马懿无不体现了诸葛亮的机智才华。即使死后也能用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但智者千虑,终有一失,忘记刘备临终嘱咐,错用纸上谈兵的马谡而失去了街亭,致使多年伐魏无果,未能完成刘备的遗愿,带着对蜀国无尽的牵挂病死于五丈原。

也许,诸葛亮再多活十年,隆中理想就能实现。我们现在要努力学习,多学知识,争取象诸葛亮一样足智多谋,但也要注意劳逸结合,养成积极锻炼身体的好习惯,为将来实现理想奠定基础。

《三国演义》是一本企业家创业之书。刘备有很大抱负,找到张飞原始资助,又与气度不凡、武功盖世的关羽桃园三结义,拉起几百人队伍开工了,干了几年,业内小有名气,属中小企业,但不懂包装升级,仍原地打转。于是董事长刘备亲自出马,三顾茅庐,请杰出CEO诸葛亮出山,诸葛亮在隆中就将企业升级蓝图计划完备,没干几年,就打败诸多竞争对手,商标“蜀国”上市了,占市场份额30%。但传到富二代“刘禅”手上,只知吃喝玩乐,不思进取,几十年先辈创下的基业没几年就给玩没了。

而曹操堪称创业大师级人物,他既是董事长,又是CEO,集中了优秀企业家必备的优点。优点一:会抓住机遇、投机炒作。刺杀董卓,胆略过人,随后揭竿而起,“曹家”有名了;优点二:重视品牌的建设。挟天子而令诸侯,实现了品牌的跨越式升级,成了垄断国企,中小企业已无法与他竞争。优点三:知人善用、用人之长,爱惜人才。曹操有许诸、典韦、张辽、徐晃、曹仁等千员猛将,谋士无数,在魏国发展的过程中从来不缺乏人才。即使这样,在竞争对手关羽走投无路时仍收留并待为上宾,赵云单骑入百万军中救幼主时曹操不忍用箭伤之。在打败袁绍后将手下通敌竹简全部销毁,将心比心,很有情商,气度如虹。优点四:善于总结成败原因,拿得起、放得下。经历过火烧赤壁等无数次失败仍谈笑风生,总结得失,鼓舞士气。不过,曹操疑心重,杀了名医华佗,而害了自己。

读完《三国演义》这部名著,我感到它里面蕴含着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我现在只能理解一点点,等长大了,一定会理解得更多。

阅读能够学到课本中学不到的知识,我渐渐喜欢上了阅读,今后就让良好的阅读习惯陪伴着我们茁壮成长。这是我在暑假里阅读《三国演义》后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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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红与黑》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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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在图书馆只借过一本书,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红与黑》,断断续续花了很久的时间把他看完。很久之前就听说过这本小说,对于题目,心中满是怀疑。为何会取这一个模棱两可,让人满是好奇的名字呢?又得人认为,书中的“红”象征着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则是僧侣的黑衣,因为文中的主人公于连就是一位教徒。也有的人认为,“红”是德 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马特尔的丧衣。但是看完这本书,我觉得“红”是象征了于连不断追求人生意义的那种热情,“黑”则代表在于连身处的社会中的各种黑暗的、压抑的情感,因为在文中,《红与黑》不仅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还涉及了许多其它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宫贵族,下写贫民百姓、三教九流,让我们真正见识了在“唯美”的法国,人情冷暖、社会矛盾也可以是这么的值得让人深思。

在文中,主人公于连 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不得不说,这样的结尾虽然是一种“杯具”,但似乎似乎并不出人意料。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感叹奋进青年于连,抵抗权势获取成功的唯一方法,竟然只有用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啊?忽然想到朋友的一句QQ签名:都是社会惹的祸,让我沉沦让我堕落!唉,真是造物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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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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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周末,我读完了一部少年长篇小说——《草房子》。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六年中,桑桑遇到了许多看似寻常却又撼动人心的故事:秃头男孩坚守尊严;少男少女毫无瑕疵的纯情;坚强少年与命运相拼的悲怆;孤独老人对儿童的喜爱;桑桑得的怪病,使他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领悟……

其中令我最感动的是桑桑。坚定不移的希望经历一阵阵风雨的磨难后,终于现出了一道绚丽的彩虹,驱散了死神的威胁。桑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刚强。我十分钦佩他这种常人难以拥有的意志。

我不禁想起了自己:每当考了一个不理想的成绩,我都会灰心,自暴自弃,一点都没有信心;每当我走在夜晚的街道上,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令我胆战心惊;每当遇到困难,我也很难勇敢面对……看着书中的桑桑,我很佩服,也很惭愧。

我也学到了这本书中的写作特色——反衬。作者以反衬的方式写出了一个个如莲花般的好少年——出淤泥而不染。书中的陆鹤——一个秃头男孩就是最好的例子。陆鹤从小就饱受人们无缘无故的嘲笑和歧视,可他却能乐观地面对上帝对他的考验。果然,“天生我材必有用”,在一次重要的戏剧比赛中,必不可少的主角竟也是个秃子。当他成功的为一个学校、为一整片油麻地小镇争光时,人们才发现,即使是个秃子也可以使自己的头发光、发亮;可以使自己人生的舞台绚丽多彩……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书中的故事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在我眼前闪现,主人公的高贵品质像颗颗闪亮的星星照耀着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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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1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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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题记

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以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但总有人乐此不疲,像是菲奥娜,像是梅格安,像是每一个你。

日薄西山,夕阳沉金。他像梦幻中的人,飘然而来,这是梅格安和拉尔夫第一次见面。梅说:“我在十岁的时候就开始爱他了。”我想,爱这一个令人痛苦而快乐的词,它串联着人与人,它也分离着人与人。它让普罗众生痴迷追寻,至死不渝。直至像荆棘鸟一样觅得那唯一的荆棘树。无论以何种方式,无论以哪种身份,无论是因为什么。

我们也总是这样,总是被一些盲目的自我认知蒙蔽了自己的心,让理智或克制的绳索狠狠勒住自己的感情,直至失去,直至离开,我们才放松痛哭。被勒住的感情才倾泻而下,却毫无用处。像孩子丢失了玩具,像是探险者丢失了珍宝,像是游子失去慈母时悔恨没有在母亲塌前尽孝,像是万物失去最后的太阳。一切都追悔莫及,一切都徒劳无功。那为什么不抓紧时间的绳索,用力的去感受爱呢?为什么不表现出自己的感情呢?相信我,拥有时流露出一份小小的爱也比失去后不止的泪水有价值得多。哪怕像火焰一样燃烧,只剩下灰烬。

拉尔夫终究忘不了梅吉,梅吉也忘不了拉尔夫。虽然是他亲手将梅吉推向卢克那个“骗子”,他总是关心着梅吉,却又从不为她停留。虽然他以1300万镑将梅吉“卖了”背叛了她。可他们依然深深地爱着,纠缠着,痛苦着。令人也随之痛心,像荆棘扎进心脏,痛楚蔓延在每一条神经。

我认为他们是禁忌之爱,亦是真心相爱,无论如何他们的相爱是迟早的。梅,这样一位热爱孩子的女性终于拥有了拉尔夫的孩子——戴恩。她为了他愿不顾一切,几近狂热。“希腊人说,众神认为不可理喻的爱着某种东西是一种有违常理的事,当有人这样爱的时候,众神就会嫉妒起来,而且会在这爱的对象开出怒放的花朵时,将它摧折。”安妮又说:“爱得太深是亵渎神明的。”这真是讽刺,爱本身有什么错呢?它是纯洁的真挚的,又怎么能亵渎神明呢?再说那“至高无上”的神明,难道不是统治者为了禁锢人们的思想而创造出来的吗?我相信,真正的神明是普爱他的孩子的,是不愿意他的生灵受苦的。是封建的信义教条,是世俗的眼光,是权力和利益,是他和她无法改变的时代背景阻碍了他们。可笑可悲,戴恩成长为一位极具神性的教士,因救人溺死。在仅26岁的玫瑰年华悄然而逝。这是一种报复吗?梅吉向拉尔夫隐瞒了戴恩,上帝又把梅吉从他那偷走的,又拿了回去。正如尼采所说:“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可是当理由被永远地剥夺了,我不知道梅吉该如何忍受呢。

“追求幸福,免不了要触摸痛苦。”——霍尔特。但这幸福实在是太短暂,要让人用余生来偿还,仍记得在梅吉仍是少女时,她曾在一场大火后从水箱架下面的树丛背后找到唯一一朵半开的浅粉玫瑰。是啊,少女的她像一朵半开的玫瑰。但他们之间的爱情,却只是玫瑰的灰烬。这是一场飞蛾扑火的爱,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都从中触摸到了最美好的情感,都给他们带来幸福,哪怕是转瞬即逝的。

荆鸟情深,长荆锥心,心血灌为花。或许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举措,宁化为荆棘鸟,把长长的荆刺扎进心脏,唱出唯一一次也是最凄美的歌声,只为那唯一的荆棘树。而这荆棘树可以是珍宝,权力,智慧,每个人追求的东西。总有一些事物令我们奋不顾身,纵然万劫不复。又像那灰暗岁月中的逐梦少年,又像是为了幸福生活而苦读寒窗的学子。都为了自己的理想和欲望付出代价。在这艰苦的泥泞之路,我们却又是清醒的。一如书中所说,“当我们把荆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钉子扎进胸膛。”诚如译者曾胡所说。荆棘鸟“令人掩卷且悲不能抑,感不能竭。”是当之无愧,被誉为澳大利亚的《飘》。

我想拉尔夫早就应该明白了,当他感受到梅吉那双仰望他的银灰色眼睛,像熔融的宝石,闪烁着柔和纯洁的光芒时,他们就已经深爱彼此了。

曾经的荒芜土地,长出了新芽,绽出了鲜花。烈火纵燃之地也恢复了原样,一片祥和。我们曾痛下决心,永勿忘的回忆依然愈合了。尽管他们的爱情是玫瑰的灰烬,我依然记得拉尔夫把梅吉赠予的玫瑰,夹在那本亡父遗留给他的圣经里。于是那朵半开的浅粉玫瑰变成永恒,补了他们缺失的爱情。

叹荆棘之惋伤,哀荆鸟之骊歌,颂绝世之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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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老人与海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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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老人与海》,我深深地折服于老人顽强拼搏,不屈服于命运的精神。

《老人与海》讲述了老人圣地亚哥独自出海打鱼,钓上大鱼后,与垂死挣扎的大鱼和企图分食的鲨鱼作斗争的故事。虽然最后他只拖回了一条鱼骨架,但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他是个永远不会灰心丧气的人——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还坚持出海,他是个知道”良药苦口利于病”的人——鲨鱼肝油对眼睛有好处,味却令人讨厌,老人仍旧每天喝一杯,他是个不屈服于命运的人——大鱼挣扎,鲨鱼撕咬,他奋力与它斗争。手抽了筋,钓线把肉划破,流出了血,仍然拼尽全力地保护大鱼的肉。想一想,你能做到吗?

几天几夜,圣地亚哥一直守着那条大鱼。他没能好好地休息:钓线背在身上,大鱼一有动静他就会被弄醒,然后他就得想尽办法与大鱼斗争。他没能补充体力:几天几夜只喝了一瓶水,食物来源靠钓鱼,一边吃,一边还得提防着大鱼。斗完大鱼,斗鲨鱼;斗完鲨鱼……斗更多的鲨鱼。每驱赶走一条鲨鱼,他就损失一些东西。失去了鱼叉用小刀,失去了小刀就用棍子敲。他的手疼得不能使唤,但他坚持着,直到最后一条鲨鱼撕掉了这条鱼剩下的最后一点肉。他不向命运低头,奋力拼搏着,没有什么能打垮他。只要有一点希望,他就不言放弃,朝着目标直冲过去。尽管他没能保住这条大鱼,但他已经拼尽全力。该做的都做了,问心无愧。努力拼搏过,虽败犹荣。

我想起了一个人——海伦·凯勒。她是一位残障教育家,被认为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女性之一。在她十九个月大的时候,一场大病夺走了她的视力和听力。八岁时,海伦的父母为她找到了一位家庭教师——莎丽文小姐。在沙丽文小姐、家人和朋友的帮助下,她学会了说话,并先后进入赖特。赫马森聋人学校和剑桥女子学校学习,并考入哈佛大学,开始尝试写作。她和圣地亚哥一样,不屈服于命运,努力前行。尽管磕磕绊绊,但她从未放弃过。最后,她成功了。

虽然圣地亚哥这次没能把鱼肉带回来,但他的精神却胜利了,战胜了大鱼和许多凶狠的鲨鱼。我坚信,他下次一定会成功的。再说了,只要努力过,失败不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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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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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如同饮食,在这些“食物”中,有着如甜点一样的娱乐书籍,也有回味无穷的古典名著,但这些名著中,对我来说最耐人寻味的就要属《三国演义》了。因为它让我感受到“读书之乐”

初次“食”这本《三国演义》时,看到刘关张结为异姓兄弟,并且讨伐黄巾军时,那场面,仿佛身临其境,浴血奋杀的情境让我义愤填膺,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种“读书之乐”这种诱惑让我不得不往下看,看得让我被这些英雄豪气深深渲染,看到赵云救阿斗的时候,那威武雄壮的身姿无可匹敌,一人抵挡千军万马,那舞着枪,挥着剑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直至做梦也能梦见他。

英雄当然也不只他一个,还有众人皆知的传奇人物——关羽。

水淹七军,刮骨疗伤等等事迹,都能体现了他的勇猛,斩杀华雄时,曹操本来想给关羽一杯壮胆酒,但关羽说等他回来时再喝,他打开城门,挥舞着青龙偃月刀,不几回合,就将华雄斩杀,等到拿酒时,酒竟然还是温的!看的我又惊讶佩服,又高兴地手舞足蹈,每当别人说起这故事是,我总是自豪的抢着说,好像是自己亲身经历一样。

说关羽是是说不完的,所以只好放下,说起另一位智者——诸葛亮。

诸葛亮七擒孟获,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他的故事,七擒,当我看到了才知道,原来是其次抓住了蛮王孟获,每次看到孟获被捕,我就乐的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这也上我感受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宽厚大度,使我更加佩服他。

至于“__雄”曹操吗,我并不怎么喜欢他,但他的一件事却让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割须弃袍。平时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曹操,今天怎么割须弃袍了?原来他是为了保命而割须弃袍的。当时曹操自己单枪匹马被马超追杀,马超对士兵们喊:“前面有胡须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话音未落,曹操便割了自己心爱的胡须。马超见了,又大喊到:“前面穿黄袍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曹操接着又弃了自己心爱的袍子。看这段是看的我“咯咯”直笑。

读书给了我很多快乐,也增长了我不少知识,我相信,我时刻都会记着,“食”书的感觉是多么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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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悬疑小说白夜行读后感

全文共 1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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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穗的确人如其名,她像雪一样美丽,却见不得阳光和热度。她又不似雪那般纯洁,她的精神或许随着她的肉体在小时候就已经扭曲,或者她本身就是扭曲的,只是一只披着美丽皮毛的狼。

整部小说一层层为大家抽丝剥茧,吊足观众胃口的同时不忘了放出一些线索,读完的一刹那,仿佛在钝刀起舞,既不能痛快去死,也不能舒适安稳。

每个人对雪穗都有不同,有些人,觉得她是恶魔,有人觉得她是天使,有人认为她和亮司的爱情感动,但我读雪穗的故事却不禁脊背发凉。很多时候,人们就是不愿意相信自己的眼睛,如同一成一样,即便知道了她的本性不善,还是会不自觉的被她的妖媚吸引。看过《白行》之后,再看人们对亮司和雪穗的态度我不禁发现,还是有很多人对这两人非常同情,而在我看来,这两人的本性无疑是卑劣的。如老警官总是提到的那个比喻一样:枪虾和虾虎鱼,自然界中很自然的共生关系,反映到人身上却让我看到了卑劣的动物性,为了利己之事不惜伤害她人。我心中的雪穗是邪恶的,母亲死亡,她功不可没,或许从很多年前她就不停的在策划,不然她不会提前找好下家,等着收养她的下家,等到时机成熟,再安排司亮目睹他父亲的苟且,恐怕在这之前,雪穗已经开始勾引司亮;面对母亲,或许也是她日日诱导,在某天诱骗母亲喝下能使人安眠的药物,后又特意延迟回家的时间,拿走母亲的一百万,自导自演出一出好戏;其实这两件事,只是她的反抗而已,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可原谅。

原著故事的叙述中,雪穗与亮司基本没有什么接触,别说只字片语,就连面对面的对视都没有。在目睹亮司的死之后,雪穗的冰冷更让我厌恶。我很难想象在作者文字没有覆盖的这一部分,雪穗没有真正的爱情,如同她利用过的所有人一样,亮司或者所有人对于她的爱慕只不过是个工具。

真正的厌恶是因为自己曾经受过的性侵犯,雪穗认识到这对于女人是抽魂摄魄的痛苦。于是她不止一次的让挡在她面前的人尝尝这种滋味。

在中学里和自己不对盘的同学,她安排的一出好戏,在事后对她假装关爱有加,使她归顺;

高中时入舞蹈社,看到自己的跟班因为光芒耀过自己,并且拥有她的目标人物成一的爱,使得她又恶毒,不仅安排人上演裸身的戏码,又趁机复制银行卡,偷取社团的财务嫁祸给成一的前女友,她的目的,不就是看上了成一是名门望族,家族显赫,有钱有权有品位,才一次次对他身边的人下手,幸好成一不是肤浅的人,提早嗅到危险的气味,她的计策,一次次都是围绕成一进行;

后来嫁给成一的好友高宫,恐怕心里是不平衡的吧,假装怀孕让善良的高宫提前娶了她,明明是她眼巴巴想嫁入豪门,却还装作高冷的名门闺秀的样子,在婚后,又一次次以堕胎为借口,对高宫冷淡,同时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让人厌恶,明明是她忍不住想出轨,想离开,却还导演了丈夫的重逢,在所有人面前装出苦大仇深的模样,踩贱所有人来维护自己的形象,这种女人有多恶毒;

养育自己十几年的养母,给了她良好的教育和高档的环境,只因为她开店在即,没有时间照顾养母,便又一次对养母下毒手,雪穗是一匹养不熟的狼,不管别人如何对她,一旦有何妨碍,她一定会反咬一口;

勾引成一的兄长,我想也是因为想要接近成一吧,在养母尸骨未寒的头七,设计与成一独处,身着华美的丧服,借机勾引,因为成一不上当,最后又嫁给他的哥哥;在婚后因为继女对自己颇有微词,又让人强奸了她,故技重施使得继女对自己归顺;在继女的卧室,雪穗的做法更让我厌恶了;

身边人所有的不幸都是雪穗一手造成,这种恶毒隐藏在这美女的双眸背后,更是让人无法相信或者说不想相信,更显示出她的心理扭曲

身为小学生犯下罪恶,利用了人们的盲点,这是他们第一次利用外表掩盖内心。“有一株芽当时就应该摘掉,因为没有摘掉,芽一天天成长茁壮,长大了还开了花,恶之花。”亮司最后自杀身亡,这也弥补不了任何一点他所犯下的罪过。而小说最后没有说明雪穗的下场,可以预知的是她将继续她畸形的人生。

“只见雪穗正沿扶梯上楼,背影如同白色的幽灵。她一次头也没有回。”

她本可以不再行走在白夜,可她不肯放过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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