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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我喜欢的书三年级作文通用3篇 作文怎么写合集20篇

多读好书,对于人生受益匪浅。下面小编带来的是有关我喜欢的书三年级作文通用3篇 作文怎么写,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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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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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了成长中是一定要经磨难的。而经历过磨难的人,成功后,才会变得更加璀璨、闪亮。 日记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善解人意的贵族女孩儿莎拉。克鲁在一所名叫“明钦小姐优等女子学院”的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的幸福、感人、悲哀的事情。当然,在最后莎拉以幸福的结局在我们这些读者的眼里画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又是一本很值得我们深思的书。全书完全的显露出了一个充满友爱的世界和充满人情味的生活。从莎拉充当暴躁女孩洛蒂的“小妈妈”到莎拉一直努力帮助胖女孩埃芒加德学法语;从莎拉友好对待小苦工贝基到莎拉唯一的亲人—爸爸去世后,贝基、埃芒加德洛蒂努力安慰莎拉等事件,都很令我感动。

其中,我最喜欢第九章—“米奇塞德克”。这一章讲了在莎拉十二岁生日当天,莎拉爸爸去世的消息传到这所学校的校长——明钦小姐的耳朵时,明钦小姐一怒之下,把莎拉赶到了阁楼里,让她当女仆。莎拉在阁楼里结识了一个老鼠伙伴这只老鼠长得很古怪,像一个长着灰色八字胡的小矮人。所以莎拉叫它“米奇塞德克”。每天,莎拉都从厨房拿来一些残余食物来喂“米奇塞德克”,她与“米奇塞德克”建立了奇特的友谊。一次,埃芒加德来阁楼里看莎拉,当她看到“米奇塞德克”时,吓得浑身发抖。后来,在莎拉的调节下,她也与“米奇塞德克”成了好朋友。

在最后,莎拉在爸爸的合作伙伴—一名印度绅士的帮助下,拥有了一所钻石矿。从此,莎拉又过上了那公主般的生活。

一本书读完了,而我却有些意犹未尽,我觉得莎拉暗暗告诉我:以善良对待别人,就会得到幸福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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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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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黑暗中的指明灯,让你在迷茫中找到方向;书就像沙漠中一缕清凉的泉水,让你在干渴中获取营养。我喜欢看书,我看的书有很多,可是我最喜欢看的是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们可以在这本书里知道为人处世的方法,吸取更多优美的词句……

《红楼梦》是清代曹雪芹的名著,此书又名《石头记》。里面的主人公有两位,以为是阆苑仙葩林黛玉,一位是宝玉无瑕贾宝玉,这本书说了林黛玉到了贾府后,因为无依无靠,孤身一人,所以非常的多愁善感,喜怒无常,她和其他的姐妹们还有贾宝玉天天在一起玩耍,赋词,她和贾宝玉本就是一对,可是世事难料,最后贾宝玉却娶了薛宝钗,林黛玉由于悲伤过度,临终前就说了一句:“宝玉,你好……”话未说完就悄悄地走了,她走时,居然贾府无一人知晓,大家都在普天同庆,因为贾宝玉和薛宝钗成亲了,热闹的场面更衬的林黛玉的无助与孤单。一段凄凉、悲惨的爱情故事就结束了,人们无不为贾宝玉和林黛玉遗憾和叹息。

读完了整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林黛玉和刘姥姥了,我们先来说林黛玉吧。她留给后人的更多的是小家子气。大家却不知道她是为了贾宝玉,林黛玉的诗书情怀尤其令我敬佩,她作的诗有时像牡丹一样雍容华贵,让人啧啧赞叹,有时又想茉莉一样清新淡雅,让人怜惜,她长长因为一件小事而哭泣,可是我们为何不为她想想呢?自己孤身一人在偌大的贾府里,自己是多么渺小,多么微不足道,再一想到自己的身世就更伤心了,就像茉莉能比得了牡丹吗?所以我想她爱哭、多愁善感、喜怒无常也是正常的。再来说刘姥姥,一个懂得讨好人的人,经常被贾府的人当做笑料,但她毫不在乎。但她却是一个懂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人,还记得贾府被抄家后,她将巧姐救了下来吗?正说明了她懂得报恩的特点。

我才《红楼梦》中懂得了许多,所以它是我最喜欢的书,多读些好书吧,读书会使你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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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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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身边有一个非常有特点的人,他就是我非常要好的朋友——小吴。

小吴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虫”,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他非常喜欢看书。记得有一次,他放学回家后,像脚底踩着风火轮一样冲进自己的房间。这时,只见小吴把书包放到自己的小床上,从里面拿出了今天老师要求做完的作业,开始奋笔疾书起来。过了一段时间后,他终于写完了所有作业。这时,他飞快地收拾了一下书包,然后就马上回到书桌上,捧起一本厚厚的书,开始认真的读了起来。他看书的时候,仿佛在自己的世界里,根本不受外界的影响。小吴仿佛真的沉浸在了自己的书中:当他看到书里的那些好人被杀害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难过;当他看到书里的坏人想趁机谋杀好人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害怕;当他看到书里的那些好人打败了坏人,取得胜利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开心......这时已经到三更半夜的时候,只见小吴的书“躺”在书桌上,而小吴已经靠在了椅子上,甜甜的进入了梦乡。

正因为小吴非常喜欢看书,所以每次考试他总是能名列前茅。而且小吴从很多书里也获得了一些知识、一些道理。这正如高尔基所说的“读书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这就是小吴——一个实实在在的“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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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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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我最喜欢的一本,那一定是曹文轩的《枫林渡》!

这本书讲述了一岁的蓝蓝因为生活原因被奶奶带到了乡下,十年后又被妈妈带到了城里。住进了外婆的市长小院,十年中发生的许多事。爸爸和外公不幸去世,又多了一个弟弟童童。城市生活多姿多彩,但对于蓝蓝是少了一份自由!富裕的生活,让童童变得骄傲自大,目中无人,最后蓝蓝和奶奶带着遗憾离开这座城市,回到了他们的自由世界。

从这本书中,我似乎看到了外婆家的一堵高大的墙,把蓝蓝和其他小伙伴以及自由隔开了。多年来,生活在富裕家庭中的妈妈和童童变得骄傲,他们心中仿佛总认为这个世界上的穷人就应该为富人们干活。甚至脾气越来越火爆。说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班级里的一位女同学……

她的爸爸是集团的老板,妈妈是服装设计师,他们家很有钱。她的全身上下都是名牌,住别墅开豪车。记得有一天,天气很热,她拉链拉不开,让同学把衣服剪开了。第二天放学时,她爸爸拿着剪刀来找那个同学,扬言也要把那个同学的衣服给剪开。嘴里不停的说脏话,还骂老师!听其他同学说,门口有辆法拉利和几个保镖,这是要打架的节奏吗?他女儿也经常动不动就打人,让别人帮她写作业,通过这件事我并不认为他那是富豪,他是土豪,有钱没文化。

这本书十分感人,蓝蓝的朴实和诚实,让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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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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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是著名的名著之一。中写出了鲁滨逊在孤岛上十八年的奇遇,场景描写得十分好,让人仿佛身临其境。书中鲁宾逊遇到的各种事,都被作者用一支普通的笔淋漓尽致地展示出来,给我的阅读生活带来了无尽的历险。

鲁滨逊原本是一艘船上的大副,在一次事故中,船不幸触礁了,全船只有鲁滨逊一个人生存了下来。

他制作了一艘小木船,把船上的粮食、工具、制作帐篷的帆布竿从船上一一运了下来,并把他们放入帐篷里,以备以后不时之需,他还养了一只山羊,作为食物的来源,还养了猫和狗来把自己一个人在孤岛上的寂寞和恐惧减少了一些。之后,他还用工具打了一个山洞,在里面做了家具。

有一次,他决心做一艘大木船,可以载着自己和食物一直漂流到城市。于是,他便开始做起了大船。他用一把小小的工具,在山上找了一颗巨大的树,一点一点地劈,过了两个月,鲁滨逊终于把树砍倒,他自己也开始有一点要放弃的心理,因为这棵树太大了。可是,他用自己顽强的毅力,压倒了这种心理,继续做下去。又过了两个月,他把树中间变成空心的。又是两个月过去了,他终于精雕细琢出一艘十分美丽的船。可就在他享受着自己劳动成果喜悦的时侯,一件事却像晴天霹雳一样,让他的逃生梦又一次粉碎了。船太大,没有方法推到海里。这让我都十分气愤,可鲁滨逊却十分乐观,认为自己并没有荒废时间,而是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

后来,在第十八年被一艘英国船解救了,从荒岛中逃了出来。读了这本书,我学会了生存,学会了坚强,学会了面对困难不畏惧。作者在书中有一句话让我受益匪浅,这就是“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必定会世世代代陪伴所以世界孩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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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书虫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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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张弛,名字出自一张一弛、张弛有度。爸爸希望我在生活、学习中做一个松紧有度、收放自如的人。我喜欢读,读书入迷时可以忘记吃饭、睡觉,因此爸爸妈妈叫我小书虫。

我每次走进书店或图书馆时,双腿就像灌了铅一样无法走开;我每次取得好成绩受到表扬时,爸爸妈妈对我的嘉奖不是玩具、零食,而是给我买上几本好书;我每次拿到一本新书时,都会迫不及待地打开浏览一番,看书的时候就更专心了。妈妈总是说:“不要看了,歇一会儿吧!”我也总是说把这一点儿看完、把那一点儿看完,结果不是忘了吃饭就是忘了睡觉。就这样,我带着浓厚的读书兴趣看了一篇又一篇,看了一本又一本。我看完的书,都会认真收藏起来,有历史的、文学的、科普的……现在足以开一个小小图书室了。

如果你想来我的图书室借书,那你可要小心啦,我会不厌其烦地给你唠叨:“不要弄丢了,不要弄破了……”哈哈——我可是一个爱书如命的吝啬鬼呀!

这就是我,一只爱买书、爱看书、爱惜书的小书虫。不过,自从我无奈地戴上300度的近视眼镜后,再也没有人夸我的大眼睛了。唉,以后在看书时,我一定要保护好我的眼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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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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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爱看,但我最喜欢的书是——《一千零一夜》。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我反复地看了又看,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传说,从前有一个残暴的国王,他每天都要娶一个妻子,然后在第二天把她杀掉。有一位聪明的姑娘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就在夜里给国王讲故事。故事迷住了国王,他一夜一夜地听下去,姑娘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听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这就是那神奇的《一千零一夜》。

我最喜欢书里面《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这个故事,因为这故事的词语特别生动、优美,比如:“只见洞里到处堆满亮闪闪的珍珠玛瑙,整捆整捆的绫罗绸缎,一筐一筐的金币银币,一盘一盘的宝石首饰。各种金银器皿横七竖八地堆放在各个角落。”多美的语言啊!我要一遍一遍地读,一次一次地学习。我还喜欢故事里面的女仆马尔佳娜,因为在面临快要被杀时,家人急得团团转,只有她,女仆马尔佳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赢得了生命,而且她每次都能识破大盗们的诡计。

我特喜欢这本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人,还有女仆马尔佳娜是那么聪明伶俐,我也要变得像她那样聪明伶俐,用智慧让自己的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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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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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歌颂了人们的美好的心灵,这本书故事有时令人感动,有时也令人捧腹大笑,它就是加拿大作家蒙格玛丽写的-----《绿山墙的安妮》。

这本书的大致内容是:安妮、雪莉从小父母就不在她身边,好心的邻居将她扶养到了6岁,就把她送进了孤儿院,住在绿山墙岛上的马修和玛瑞拉收养了她,玛瑞拉严厉地教育安妮,她上了学,在家里也是一位能干的小姑娘,并认识了戴安娜,很快,安妮因为诚实纯真的性格得到了真挚的友情,她和戴安娜是一对不分彼此的好朋友,安妮因为天真活泼爱幻想而闹出了不少笑话,她通过努力学习,考上了一所很有名望的大学,马修被击倒后,安妮为了照顾生病又寂寞的玛瑞拉,放弃了大学,到家乡当了小学教师。

在马修和玛瑞拉收养安妮时,我体会到了他们的善良;在安妮和戴安娜所发生的事情时,我体会到了她们纯真的友谊;在安妮努力学习时,我体会到了她强烈的上进心;在玛瑞拉严厉教育安妮时,我体会到了她的用心良苦……

街道上,一位衣衫简陋的小女孩用乞求的目光看着过路的行人,可没有一个人可怜她停下来给她钱…‥我问了问她的情况,原来这位小女孩的父亲去世了,母亲最近又病倒了,她不得不放弃学习来这儿乞讨,为母亲治病,我联想到了与她身世有几分相似的安妮,便把身上所带的钱都给了她,行人也纷纷赞叹这位小女孩的孝敬心,都解囊相助。

这就是《绿山墙的安妮》带给我的启示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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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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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认为小说没什么好看的,但是最近新出了一本小说《神印王座》后,我才知道小说有多么好看。

这本讲人和魔数十年的斗争,然而一个人打破这场战争,那人就是——龙皓晨,龙皓晨不畏困难从10岁就开始修炼。最后与魔族皇者展开战斗。读到了这里我仿佛看到了龙皓晨手摘日月星辰与魔族皇者展开战斗。

龙皓晨和魔族皇者战斗了两天两夜,他击退了魔族皇者,但自己也为此死去了。读完了这本书,我产生了疑问,龙皓晨是胜利者还是失败者?他成功鸡腿魔族皇者,他是胜利者。但又想一想,带着伤,又死了,也确实算不上是胜利者。“胜利”一词在这本书中意义非凡,带着这样的疑问。我又重新读了一遍《神印王座》。

这一次,我是和龙皓晨一起去对抗魔族皇者的。面对着疼痛、死亡、魔龙,我抑制不住内心的恐惧,多次向困难妥协了。可是,龙皓晨始终没有向魔族皇者妥协。它勇敢的坚持着,最后凭借着自己坚强的意志战胜了魔族,保卫了人类的家园。在通往理想的道路上,龙皓晨追求过,也奋斗过,怎能说他是失败者?他不但胜利了,还是大英雄。

龙皓晨让我懂得,人的身体是脆弱的,但人的精神却硬过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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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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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过汤姆·索亚这个名字吗?他是马克·吐温创作的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主人公。我很喜欢这本,因为它体现了汤姆的可爱,这能让我回想起童年的一些往事。

在这本书中,汤姆本来是一个调皮的小孩,他经常逃课、捉弄人,甚至把教堂弄得天翻地覆。但在经历了出海冒险、目睹杀人事件、指认凶手这些事后,他慢慢变得善良又勇敢了。

看完这本书,我十分喜欢他指认凶手那一段。汤姆目睹杀人事件后,本来是不想告诉法官的,但是见到被冤枉的被告后,他动摇了,他的心里仿佛有一个声音告诉他,不能让好人背黑锅。最后,汤姆不怕被报复,勇敢地指出了真正的凶手——乔,他还用自己的智慧打败了杀人犯乔。这件事说明汤姆是一个机智而又善良的小孩。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的主人公虽然有缺点,但也有优点,在他身上,我们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也可以从他身上学到一些好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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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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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读过很多,但是我最喜爱的是一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出自英国著名的大作家——笛福。这本书是男孩子必读的书,女孩子更要读,主人公鲁滨逊,是让我们知道要学会生存,克服困难,自力更生的重要性。

小说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充满坚强毅力的人,他很聪明机智,还有一颗勇敢的心。在一次航海中,鲁滨逊跟着十几个人一起去,他们遇到了巨大的波浪,船翻了后,只有一个人活了下来,那就是鲁滨逊。他来到一个荒岛上,在荒岛上历经了28年的艰苦生活,他把船上的东西捞上来,留在荒岛上吃,岛上荒芜人烟,他开始自食其力,自己种植麦子,然后做成粗糙的面包,还养了很多动物。他很孤独,养了一只鹦鹉陪他做伴,就这样他不在孤独。在荒岛上救到了一位俘虏,并为他起名“星期五”,因为那天刚好是星期五。他们经常在荒岛上打猎,他会打一些小动物。他们发现了一艘英国船,就这样他和“星期五”乘船回家了。鲁滨逊用自己的一双灵巧勤劳的手,自力更生,令我终身难忘,我心里起了佩服之情。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就是在跟高尚的人谈话。”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们知道每次遇到困难,都要面对克服,不要灰心。记得在我上中学时,我觉得自己在生活中,没有妈妈真不行,我也渐渐学会自己管理自己了,自己学会在没有妈妈陪伴的情况下自力自强。因为我在遇到挫折时总会想想鲁滨逊,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我已经把他当成无声的老师。心里想自己怎么能低头呢?我要学会自力更生,每次想到这里我更加佩服鲁滨逊了。

我想成为像鲁滨逊一样学会生活,克服困难,成为生活中的强者,一个探索者,一个发明家,一个劳动性创造人……

笛福曾说过:“害怕危险的心里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让我懂得在人生的道路上难免会有坎坷,只要我们耐心克服,没有走不过去的坎。每当在我难过的时候我会翻开它,这本书将陪伴着我的一生,它会帮助我克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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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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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是《汽车族》,这本书非常好看。

我小时候特别想看关于车的书,终于到了四岁,我求着爸爸让他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汽车族》的书。当时,我大字不识几个,只好看里面的图。现在我长大了,能看懂其中的意思了。

虽然我搬了一次家,有些书找不到了,不过这本《汽车族》还是跟着我到了新家。

搬家的第二天,我又把它给找了出来。这本书的封面早就没有了,可是,我还清楚地记得封面上是一辆闪闪发光的银白色的捷豹车。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汽车设计家,我极其喜欢和崇拜这位和我兴趣爱好一样的汽车设计家。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100页有一个国产好品牌,是比亚迪,车的名字叫秦。宽敞的内饰、精致的方向盘、动感的科技,这真让我惊讶。下面就更惊人了,它能远程遥控,还可以自动倒车,而且它是混动车,动力强,油耗低,这太完美,太让人喜欢了。虽然是国产车,但一点不比进口车差。

现在我已经九岁了,这本书看了五年,总是那么喜欢。我希望这本书一直陪伴我,因为我就是一个每天都离不开车书的车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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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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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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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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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许多,有的书让我去学习,有的书让我去思考,有的……,可是那本书就深深地让我感动。

这本书叫《红岩》,它主要讲的是一个个共产党员们,被国某党抓住后,不怕严刑拷打,誓死不愿说出地下党的人员。他们一个个的牺牲,都是为了我们能够幸福、安稳地生活。每当一个共产党员被抓住,敌人用毒刑拷打时,我都会落泪,泪水每一次都会将纸浸湿,可还是会将整本书看完,因为故事的结局可能会美好。我们的幸福是他们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的,所以我们要好好的珍惜生活中的每点每滴。从这本书中我也明白,我们整个世界,每个人,都应该拥有一种奉献精神,即使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可是如果我们都拥有,那么这个世界会更加完美。

一本书带给我幸福、快乐、悲伤……,感动。那书给予我的东西,告诉我的道理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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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学三年级作文我最喜欢的小动物

全文共 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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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别喜欢小仓鼠,它叫“小胖球”,小名“球球”。

它的样子非常可爱,它最显著的特点是它的尾巴特别的短,还有它睡觉的时候团成一小团,跟一个圆球似的,它的牙很尖,它最爱吃的食物有花生米、玉米豆、西瓜皮、白菜叶……。在它闲的没事的时候还常常咬笼子。我想:它是不是想出来呀?要不就是在磨牙!

有一天放学回来,我发现小仓鼠不见了,我找呀找,最后终于在沙发下面找到了,它怎么出来的呢?噢!

原来笼子没扣住,它把小门顶上去了!

它好聪明啊!

我真的喜欢我的小仓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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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小动物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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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猫。它是一只小母猫,它的名字叫花花。

花花长着一身毛茸茸的毛发,黄晶晶、白花花,漂亮极了!它的嘴巴小小的,叫起来“喵喵喵的,可爱极了!”花花的眼睛黑黑的,圆圆的,像两颗闪亮的小灯泡。

花花可喜欢玩妈妈织毛衣的毛线球了,有一次,妈妈买了一个粉红色的毛线。到了家,妈妈拿出毛线,正准备织毛衣,花花看见了,开心地“喵喵喵”直叫,后来又猛地一跳,咬走了新买的粉色毛线,跑走了,我和妈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花花口中的毛线夺回来。

花花最爱吃妈妈烧的鱼,有一天,妈妈烧了一盘又香又好吃的鱼。开饭的时候,花花闻见了鱼的香味,飞快地跑到自己吃饭的地方,我给了它一条鱼,它不一会儿就吃完了。吃完了还“喵喵”地说:“真是太美味了!”

你们喜欢可爱的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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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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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有很多:《夏洛的网》,《老人与海》,《爱的教育》,《森林报》等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要数《夏洛的网》。

《夏洛的网》所讲述的是一对好朋友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它们住在原始大森林里。可是,小猪威尔伯的命运竟然是成为熏肉火腿!小猪威尔伯悲痛不已,躲在家里三天不吃不喝。这时,渺小的夏洛却对威尔伯说:我来救你!“夏洛用了它一生的精力织了一张被人类视为奇迹文字的大网,就是这张大网,拯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而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向了尽头……

看到这里,我不禁发出感叹:”这蜘蛛夏洛是多么的伟大啊!为了朋友,可以让自己死亡。不像我们人类,人类是贪婪的,也是虚伪的,为了金钱,利益和地位而去和别人做朋友,为了金钱而可以抛弃尊严;为了金钱可以抛弃亲情;为了金钱可以抛弃友谊……没有尊严,没有亲情,没有友谊的人是多么的可悲呀!但是被金钱,利益和地位污染了心比失去尊严,亲情,友谊的人更加可悲!要是没有金钱,利益和地位该多好啊!

要是没有金钱,利益和地位的话,我相信我们的地球会更加美好,人与人之间的友谊也一定会像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一样深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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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春晚_小学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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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后总的感觉,由于没有过多地期待,所以反而感觉还可以。特别是有几个节目还还挺不错,我喜欢的春晚节目有舞蹈《百花争妍》、京剧《同光十三绝》、创意乐器《野蜂飞舞》等,我觉得这几个节目有很多看点。

舞蹈《百花争妍》是四川省文化系统精心打造的节目,其川剧的水袖,加上京胡的伴奏,再加上摄影师和导播,珠联璧合的视觉效果,真称的上是精美绝伦。给人以美玉无瑕的艺术享受。

京剧《同光十三绝》也是世界奇葩,是京剧艺术的集中体现,因为受时间所限,无法展开。无愧为国粹艺术。

创意乐器《野蜂飞舞》的表演,堪称欢乐,搞笑、逗趣,给人以很高艺术视觉。特别是朗朗和第一大提琴手,丰富的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让人忍俊不禁,加上雪儿的花腔,简直无以复加太美了。

春晚是中国年三十的文艺大餐,不可或缺,不是已经有国家项目之称了吗。所以春晚难办春晚难办年年难办年年办。只要突出一个乐字、上精品,一是宣传推广民族文化的精髓,提倡高雅艺术,二是提高国人的艺术素质,从糟粕文化里走出来,三是要让世界看看中国人的精神面貌。

我喜欢的春晚节目可能和大家不同,但是我们有同样的想法,我们要抵制媚俗的节目,我们希望春晚成为中国文化的一个标志!

[我喜欢春晚 _小学三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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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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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连天,硝烟弥漫,尽显英雄本色;铁骨柔情,忠肝义胆,彰显男儿豪情。

——题记

可能这部的同名电视剧有很多人知道,但是书却鲜为人知,但是不管书也好,电视剧也好,共同展示的,都是那个年代的男人们不屈的本色,这部书也有一个响亮的名字——《亮剑》。

其实,我们所看的电视剧并不完全,删去了许多重要的内容,可能书真的很少有人读过,但重要的是自己喜欢

每当读这本书时,都会被书中男人们的精神所感动。书中把在抗日战争那种残酷的环境下中国军人们“死不做亡国奴”的气节完美的展现了出来。李云龙那战斗到最后一人宁死不降的骑兵连,坚守阵地八小时,决不放弃的六连,都是那个年代完美的爱国者。

读完这本书,也真正明白了草莽英雄的含义。李云龙,丁伟,孔捷都是草莽出身,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斗大的字不识一筐”,可就是这些人,把侵略者毫不留情的赶出国门。草莽又怎样,不照样打得那些黄埔高材生们落花流水。草莽之所以会成为英雄,是因为他们的信念,是因为他们的斗志,是因为他们能够死守自己的气节,都梁写的不错,我们敢于承认自己的草莽出身,但是我们这些草莽就是要做好给那些所谓的名门子弟优秀人才们看。

俗话说,“患难见真情”。这本书也毫无保留的体现了这一点。

作为李云龙与赵刚,两人真是生死与共的弟兄,两人的境遇也是如此相同——同样在战争中死里逃生,同样的经受了文化大革命的考验,又同样的宁死不屈,又同样的……两个人多少年不离不弃,两个人会毫无保留的互相批评甚至对骂,同样的,他们也毫无保留地吐露真情。战争中他们互相依靠,共同杀敌;政治场上,他们互相激励,不为乱党们的威逼利诱所击退,他们不亚于“高山流水”中的俞伯牙与钟子期。

其实,不只是他们俩,孔捷冒着政治危机,在李云龙最困难的时候出手相助,虽没有救走,但却保留了李赵两家血脉,也真算是兄弟了。他对警卫员说过:“保证李云龙绝对安全,有人阻拦,可以使用任何手段!”虽然有些鲁莽,但却是一片真情。同一个班里混出来的弟兄,刀光剑影这么多年过来了,还有什么不能帮的呢?

书中把电视剧中没有的攻打台湾,文化大革命的部分写得很好,写出了他们刚强的一面与柔情的一面。当李云龙知道自己的特种兵部队被困,全军覆没的时候,他悲伤的留下眼泪,仅是伤心与自责;当得知丁伟被害时,那种迷茫的眼神,尽是无限伤感;当赵刚把孩子交付给他时。两人话语中流露出的情感,无不是铁汉柔情的一面。可铁骨还是铁骨,宁死不投降,宁死不逃走,就是要让别人知道自己是将军,是那个曾经拼搏一生,戎马一生,枪林弹雨中誓死保卫国家的忠诚战士。

亮剑的精神已无须多作解释,人人皆已知晓。如果某些国家的人也能看到这本书,我相信,他们会对中国军人再添几分敬意。中国的军人是压不倒打不跨的战士,中国的人民是永远不做亡国奴的人民。《亮剑》中的精神就是永存心中的中国精神。

——逢敌必亮剑,剑锋所指,所向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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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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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的众多课外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要数《西游记》啦!

以前电视上也播放过《西游记》,看了几集我就被故事中的几个人物吸引了。2015年寒假,妈妈又为我买了一本《西游记》,这下把我高兴坏了,一连几天,我每时每刻都捧着书看。没多久,我就把一本书看完了。我不仅喜欢《西游记》中几个主要人物,还喜欢书中很多精彩的故事,从这些故事中,我学到了很多新奇的知识,同时也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处事的道理。

《西游记》中有一身正气、目标专一、一心想去西天取经的师父唐僧;有神通广大、拥有百般智慧、嫉恶如仇的孙悟空;有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的猪八戒;有任劳任怨、不离不弃保护师父的沙和尚。其中我最喜欢人的是孙悟空,因为他有很强的法力非常厉害;我最讨厌的人是猪八戒,因为他好吃懒做。

《西游记》主要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在取经的道路上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情。在众多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大闹天宫”:它讲述了由于悟空太顽皮喝了王母娘娘的玉酒又吃了她的仙桃和太上老君的金丹,才引起“孙悟空大闹天宫”的趣事。

我真喜欢《西游记》这本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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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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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思想里,狼是极其凶猛残暴的物种,让我为之改观的,是我读到过的一本――《狼国女王》。

这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沈石溪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可想而知,故事有它神秘有趣之处。

大多数时候,我们意识到狼捕杀弱小动物,场景惊心动魄。其实这只是它们必不可少的生存方式,是生存之道,是无奈之举。只有不惧生死的挑战和防卫,才能成为生物界威严而可怕的存在。狼异常勇猛,对于任何物种而言,虽比不上人类的进化,却有着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沈石溪笔下的紫葡萄,是帕雅丁狼群唯一的女狼王。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狩猎的危险和外族的入侵,王者的责任感让它奋力突破极限,一次次创造了奇迹,树立自己在狼群中的威信。

故事中,一次虎口夺食,狼王盔盔不幸遇难,母狼紫葡萄临危受命,成为了帕雅丁狼群的首任女狼王,狼群命运自此改写。紫葡萄经历无数灾难和痛苦,危险和挣扎,无奈和坎坷,柔情和关爱,却凭借着自己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出一段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不禁为紫葡萄呐喊,我感受到它对待生命的态度是一种手段,也是一种智慧!为狼群而欢呼,也为紫葡萄这位称职的狼国女王而欢呼!这是一只带领狼群历经生死,不退缩,不逃避,直至打败对手的狼。

紫葡萄是一个杰出而伟大的领袖,它靠的不单是汗血、武力逼迫,才赢得团队的跟随和支持,靠的是有正确的领导方向和可行性的决策方针,从而征服个人及群体,展示对自己和对每一个人的尊重。

狼的世界,让我不禁心生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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