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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孙子兵法》(通用20篇)

书本很有趣的,它会告诉你什么是蚂蚁,什么是公主...下面是写读书的趣事作文,欢迎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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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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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简爱》和《第二性》是现代女性必读书,虽然我是男孩子,但也因它的名气而被吸引了。简爱—一个出身卑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中主人公简爱双亲因病去世,之后简爱就跟着冷酷无情的舅妈,残暴无情的表哥约翰过日子。约翰经常没事找事就打简爱,下手特别狠,舅妈也不阻止,还把约翰视为掌上明珠。有一次,简爱忍无可忍了,跟约翰扭打起来,因为约翰人高马大,所以简爱被打的头破血流,遍体鳞伤,而舅妈却视为不见。想想我自己,爸爸妈妈把我视为宝,生怕我掉一根毫毛。

后来她被可恨的舅妈送到慈善学校,那里不仅衣服少还冷,并且饭也不多,根本不是正在长身体简爱应该在的地方。从小到大我吃香的、喝辣的、用好的,和简爱一对比我太幸福了。

简爱毕业了,又在学校做了两年教师,但是她不喜欢这样的生活,她希望有自由自在、海阔天空的生活,她另找了一份工作—家庭教师,与庄园罗切斯特擦出了爱情的火花,但因为婚礼上的变故,简爱不得不离开……不过最终他们还是走到了一起。

现在社会,人们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放弃爱,但也有一些像简爱得到真正爱的人。《简爱》这本书讲的就是一个爱予人人平等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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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鲁滨孙漂流记》二年级读书笔记300字作文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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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中,讲述了一位叫鲁滨孙的英国人,在一次航海遇上了大风,船翻了,十二名人,只有他活着,他被漂到了一座荒芜人烟的小岛上。他站了种.种困难,还救了一名野人,还给他取名为星期五,还教他学英语。在岛上生活了二十多年,最后帮助一名船长把那些水手给制住。最后回到了英国

最让我震惊的是鲁宾素孙发疟疾,但他还是出去打猎,还打到了一只母山羊。他这样坚强,不想我们,只要稍微不舒服,就去医院打针、吃药,他不一样,那里没有医生,也没有药,但他用草药烟叶来治病,这是巴西人的偏方,但他只道,要换成我,谁知会怎么样?

鲁宾孙他不但坚强人、而且也十分的善良,他在几个野人的围攻的情况下救了其中的一个野人,还把那个野人当了自己的仆人,给他吃的、让野人住他那,不光这些,还给他取名、教英语。这要是我,我才没有勇气来救他,不要看我是男孩。

以后,我一定向鲁滨孙学习,做一个坚韧、顽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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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秦佳怡

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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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好几本课外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这本《皮皮鲁传》。还是老师推荐的呢!果然很好看。

里面介绍了主人公皮皮鲁由于太调皮,用好多的二踢脚做成炮弹,把自己送上了天。然后呢,又在天上改变了地球的时钟。结果回到地球以后,发现人们的生活全乱套了,原因都是自己太调皮引起的。皮皮鲁有了很大的内疚感。决定用自己的行动去弥补过失。可是他却由此开始了很多的奇遇。比如奇特的运动会,尽然是比赛磕瓜子。最后皮皮鲁明白了,原来人们都是在梦游啊!

最后皮皮鲁经过努力终于让地球恢复了正常。这可是我读过的想象力最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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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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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姐姐一起看了《拇指姑娘》这本书,内容非常精彩。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个童话故事:有一个女人,她想要一个袖珍姑娘,她就向女巫要了一粒特别的种子,这个种子可以种出你想要的东西。她把种子种在花盆里,花开了,里面坐着一个拇指般大小的姑娘,人们叫她拇指姑娘。

森林里的小动物都非常喜欢她,有一次青蛙看见漂亮的拇指姑娘,想把拇指姑娘嫁给它的儿子,青蛙怕拇指姑娘跑走了,把她放在了荷叶上,小鱼看见拇指姑娘不想嫁给青蛙,便使劲把荷叶的根咬断了。金龟子看见了,把拇指姑娘带到了田鼠家,鼹鼠来田鼠家做客,看到了拇指姑娘,也想和她结婚。一只燕子来到了田鼠家,拇指姑娘对燕子说她不想和鼹鼠结婚,想让燕子把她带到花丛里,在花丛中,她看到了一个花王子,拇指姑娘对花王子说:“原来你就是我的意中人啊!”花王子答应了拇指姑娘。 他们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 拇指姑娘现在就是花皇后了。

看完《拇指姑娘》我有很多感想,我看到拇指姑娘有很多朋友帮助她,我觉得朋友在我们的生活中很重要,我也要帮助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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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最新小学生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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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这本有趣、传奇的书想必大家都对它有所了解。无论是国内国外,人们都对它无比衷爱。书中的四位传奇人物那么栩栩如生,更是让人热爱。

沙僧是一个对师父言听计从忠诚的主要人物之一。他憨厚诚稳,他沉默踏实,他刚毅木衲。如果人们要找一个忠实而不会背叛的朋友。他一定就是合适人选。看着他挑着别人“扔”给他的负担—行李。我就觉的他真的是太憨厚了,他真的很会吃苦,让人敬佩。

唐三藏,一个被称为圣贤的人,他拥有着常人不曾有过的慈悲行为,让我很感动,但是他的缺点就是在于不相信自己的徒弟,他不相信孙悟空的话,可以在三打白骨精看出。对于自己的爱徒竟然不相信。这怎么可以作为一名师傅呢?对于徒儿最基础的信赖都没有,真让人……可是他也有他的好。他的头脑非常聪明,会从别人的立场来为他思考。他行善好施,为民除害,为人们播撒着善良的种子;作为求学者,令人们赞叹不已的是他那坚强的意志和执着追求的精神。他不仅对徒弟要求严格,而且也从不懈怠自己。不为财色迷惑,不为死亡征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坚强信念,使他终成正果。唐僧,给我们的启示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他就是这么一个高僧。

猪八戒,他可是一个肥肥胖胖的猪妖。可是他可是一只心地善良的猪妖。他虽为僧侣,可是还是吃肉,那可不是吗?他若像他的师傅那样能够不吃肉,只吃蔬菜,也不会那么白白胖胖了。他喜欢和猴哥对着干。所以说他有点调皮。不过他贪恋美色,因而受到了菩萨们的惩罚,这件事的教训终于让他改掉了坏毛病,也让他变的可爱了!嘿嘿

现在该介绍我最喜欢的人物了,他想必大家也知道了吧!那就是伟大的孙悟空,他为猴正直,他代表着正义。因为他武艺高强,在取经途中,派不少用处。他不要回报的为人们和师傅做事,他的品质,让我无话可说。我最佩服他的就是他那七十二变,和那筋斗云了!一个跟斗就能翻十万八千里,又有谁人不会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呢?何况他还是斗战胜佛!

猴哥,猴哥你真了不起

五行大山压不住你

蹦出个孙行者

猴哥猴哥,你真太难得

紧箍咒再念,没改变老孙的本色

拔一根毫毛,吹出猴万个

眨一眨眼皮,能把鬼识破

翻个跟斗十万八千里

抖一抖威风山崩地也裂

哪里有难都想你,哪里有险都有哥

身经百战打头阵,惩恶扬善心如佛

你的美名万人传,你的故事千家说

金箍棒啊永闪烁

扫清天下浊

哦!我的天,动画片开始了,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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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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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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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八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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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尕玛尔草原上,有一匹母的名字叫紫岚,为什么叫紫岚呢?因为这匹母狼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可她的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像一片飘飞的雾岚。这样一想,紫岚是很美的。最近,紫岚的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跃动,看得出来,她怀孕了,而且也快要分娩了。

可是这段时间,紫岚的运气差得很,没捕到什么猎物,一直没抓到岩羊、马鹿这类美味可口的动物,有时候辛苦一整天也只能捕到些小分量的东西,有时候只能捉老鼠充饥。

是的,狼不是猫,所以很不欣赏老鼠那股怪味。

紫岚的丈夫黑桑已经死去一段时间了,要是现在还有黑桑在身边,那样哪还用这么多天吃不饱?黑桑的死,是因为争抢王位,现在的狼王是洛戛,虽然是狼王,但头脑简单,而黑桑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是更适合当狼王的。

黑桑为了当上狼王,便和紫岚计划商定,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紫岚装作被霹雳震得心惊胆战,往洛戛身上靠拢,洛戛一定会出于一种公狼的虚荣心,敞开怀抱来安抚她;就在洛戛注意力被分散时,黑桑借着风声和雷声的掩护,在洛戛的右腿上冷不防咬一口,结果黑桑在鬼谷的洼地被野猪的獠牙刺破脑颅,唉,一代狼杰,死于非命!

为了有些东西充饥,紫岚准备去鹿场偷一只小鹿。偷的过程中,结果被大白狗给盯上了,大白狗紧追着紫岚。

紫岚再也没有力气了,于是放下小鹿,在一个地方静静地坐着,啊,紫岚就要分娩了!紫岚为了不让大白狗怀疑,所以使出一系列的“招式”:打滚,摆出很多准备战斗的姿势。

紫岚实在没有力气了,可是大白狗离自己很近,如果稍微一个动作,说不定自己性命难保,连肚子里的狼宝宝也插翅难逃呢!可是任凭紫岚怎样故技重演,大白狗也再不信了,于是扑向紫岚,在紫岚的身上撕咬下了一块狼皮,随后,滚烫的狼血流了出来。

很快,五只狼崽终于都出来了。紫岚于是不再是那个默默挨咬的“倒霉蛋”了,紫岚扑向大白狗,大白狗深知自己处于劣势,于是夹着尾巴逃走了。

突然下起了暴雨,在这种地方很容易产生洪水暴发,现在应该把狼宝宝们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才行,但紫岚一次只能叼一只狼崽。叼了四只狼崽后,紫岚已经累得头晕眼花了,第五只狼崽也在这场暴雨中死了,紫岚就只剩下四只狼崽了。

这四只狼崽三公一母,长子长着一身黑黑的毛,起名叫黑仔;次子脊背上的毛色有点偏蓝,起名叫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上半身为黑色,腹部和四肢是褐黄色,起名叫双毛;唯一的母狼崽长着一身和她活脱活像的紫毛,起名叫媚媚。

经过一番经历后,黑仔、蓝魂儿、双毛都死了,只剩下了媚媚。媚媚也可以生狼崽,来寄托紫岚盼望她的狼种成为狼王。有一天,媚媚分娩了,天上的金雕又在打媚媚肚子里的狼崽的主意,可是为了媚媚的安全,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

天下的母亲都爱着孩子,虽然母狼紫岚的教育残酷,可却有一片苦心。天下的母亲多么伟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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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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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没读这本书以前,以为这只是一年级的小朋友看的一些小儿科的书,根本不用我们这些五年级的大朋友看这些小儿科的书呢,这是一个一到二年级的小朋友的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情,用不了在日本销售九百三十八万册,也用不着卖的这么火。

直到现在,我才知道这本书有多么好。这本书主要讲了天真烂漫的小豆豆因为淘气被原来的学校开除了,到了巴学园,在与小林宗作校长谈了四个小时的话中觉得他是一个和蔼可亲的人。从此她在巴学园认识了很多朋友,例如:高桥君、可爱的美代、漂亮的朔子、乐观的阿泰、开朗太荣君、活泼的天寺君等等很多朋友,还有善解人意的小林宗作校长和温柔的妈妈,他{她}们在一起的一些生活小事,在这六十一个生活小时里,又苦又辣、又酸又甜。这个学校只有五十来个人,每个班只有八 九个人,每天过着快乐的生活……

可有一天,巴学园终于敲响战争的硝烟,巴学园毁灭了,孩子们难过的看着巴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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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鲁滨孙漂流记》大学生读书笔记1200字

全文共 1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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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鲁滨逊漂流记》,是因为惊羡主人公鲁滨逊在荒岛上惊险而又刺激的生活,更是因为佩服他对理想的执着追求。

鲁滨逊。克鲁索厌倦了英国家里恬静的生活,他决意成为一名海员,周游世界。他有很多激动人心的冒险经历,并于1659年登上了一艘从巴西开往非洲的船只。一天,来了一场可怕的风暴,轮船开始碎裂,鲁滨逊和他的朋友们立即为求生而与愤怒的大海抗争。所有的朋友都死了,惟有鲁滨逊活下来并到达了陆地。他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荒凉的国度――还活着,却孤独地在一个小岛上,没有食物,没有船只,无路可逃。他在那儿,经历了27年2个月19天,终于告别了小岛,乘船返回了英国……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常常把自己设想成鲁滨逊,想象他一个人在孤岛上生活的情景。当我读到书中的“鲁滨逊在岛的西侧沿着海岸散步时,突然看到那儿到处是人头、手臂、脚和一些人体的其他部位的碎块……”时,凄惨而又可怕的一幕便浮现在我的眼前:得胜的野人先找来树枝、木头燃起了一堆火,他们的头领拿着大砍刀来到一位手臂被紧紧反绑着的俘虏面前,俘虏则跪在地上不住地求饶,额头都磕破了,他泪如雨下,脸上现出极其害怕和痛苦的表情,目光中充满了乞求,可这一切都没有能打动这位野人首领的心,只见他把刀向空中一划,俘虏便人头落地,血溅了野人首领一身,其他的野人一拥而上,抢着肢解俘虏的尸体,拿到火上烤了吃,他们边吃边发出嗷嗷的喝彩声,这种恐怖的声音在沙滩上空久久地回荡……如果我是鲁滨逊,看到这些野人吃剩的残羹冷炙,除了愤怒,还有恐慌,我肯定浑身发毛,腿也发软,走起路来直打飘,但为了避免遭受同样的厄运,一定是连滚带爬逃回住的山洞里的。当天饭也吃不下,晚上觉也睡不着,接连几天都没有食欲,那些日子无疑是在极度恐惧和不安中度过的。苦恼无处诉,心事无人听。

然而上天还算照顾鲁滨逊,将星期五送到他的身边。一开始鲁滨逊对星期五怀有戒心,总是带枪睡觉,他生怕自己一旦睡着会被星期五杀了,因为他毕竟是一位野人。但过了一段时间,他发现星期五对他特别忠心,也许是为了报答自己的救命之恩吧。他教会了星期五简单的语言,尽管生活清苦,也时时充满了危险,但毕竟多了一个伴,生活也就多了一丝的乐趣与欢笑。

鲁滨逊一直没有放弃逃离孤岛的打算,当机会到来时,他便抓住了它。他终于结束了在荒岛上漫长的漂泊生活,带着星期五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他结婚生子,过上了平静的生活,然而他心里总觉得缺少了点什么,他知道,自己已离不开大海,大海是他生命的全部。因此,他再次选择了出海,有了更多冒险的经历。

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那片海,那就是我们的理想。现在,我们中学生的课业负担确实不算轻,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也比较大。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有时我们也想“潇洒走一回”,可是当我们偷偷摸摸到网上“轻松一刻”时,往往会招致老师和家长的“轮番轰炸”;当我们男女生一起为同学过生日时,往往也会有“早恋”的嫌疑;我们的日记被父母偷看;我们的信件被老师查收……我们每天围着“家――学校”两点一线或“教室――食堂――宿舍”三点一线转,如果我们只看眼前,确实会感到生活太枯燥乏味了,过得太累了,老师和家长的一些做法我们现在还不能理解。但如果放眼未来,当你实现了自己的蓝天梦,翱翔在祖国的蓝天时,你将会是多么的自豪!当你成为一名光荣的海军,时时守卫着祖国的领海,那时的你将会显得多么的威武!当你成为一名救死扶伤的医务工作者,把一个个生命从死亡的边缘拯救回来时,你又是何等的光荣!当你成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你呕心沥血,教书育人,在你桃李满天下时,你的心中将会是多么的欣喜!当你成为一名杰出的领袖,在你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时,你必定会豪情满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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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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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没读过《木偶奇遇记》这本书,只听说是关于一个小木偶只要一说谎话,鼻子就变长的故事。读过之后才知道书中讲了什么。

讲的是小木偶匹诺曹被老木匠造出来后,因调皮一次又一次的上当。但又因为天真可爱,又有了小仙女的帮助,所以都逃脱了,在这个过程中,他明白了很多道理,想把自己变成一个好孩子,仙女被他感动了,最终把它变成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很同情匹诺曹的遭遇,但又恨他的无知和调皮。但正是因为这点,他才明白了很多道理, 学会了思考,帮助别人,同情别人,自己改正错误。我们不也正像匹诺曹一样吗?小时候也那样无知,经过挫折后才明白道理,最后自己主动改正错误才能成就大事业。

这个故事使我铭记最深的道理就是:要听好人劝,不听坏人说。还有,人不是十全十美,必须取长补短才能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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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海的女儿》 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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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海的女儿》这本书。虽然小时候就听过这个故事,但是现在读起来却有了更深的理解。

故事讲得是在海底王国有一位国王,他有七个可爱的人鱼女儿,小人鱼只有等到十五岁才能浮出水面看到外面的世界。最小的女儿满十五岁了,她终于看到了向往已久的外面的世界。

有一天,她在暴风雨中救起一位王子,并深深的爱上了他。小人鱼这了能和王子在一起,她付出了声音的代价,并忍受了巨大的痛苦。最后终于变成了人,并和王子在一起了。可是王子并不爱她,却和别人结了婚。小人鱼的姐姐们为了救她,让她杀死王子,只有王子的血滴到小人鱼的脚上,小人鱼才会重返大海。可是,小人鱼太善良了,她没有那样做,她宁愿牺牲自己,也不愿伤害她心爱的王子。最后小人鱼跳进大海变成了泡沫。

看完这个伤感的故事,我为小人鱼这了爱情不顾一切的精神所感动。她为了能与心爱的人在一起,竭尽所能的去争取。虽然没有成功,但如果她不争取,那么一辈子也不可能见到王子了。所以我明白了,不论有什么梦想都要去努力争取,也许不会实现,但如果不争取连实现的机会都不没有。

可同时我又觉得她可怜又可悲。王子不爱她,她明白之后就应该离开,可为什么要死呢。她不想想,爱她的父母、姐姐和朋友们该有多伤心。她应该多替别人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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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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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十年之前还是个懵懂的孩子,十年之后却开始思考一些关于理想关于生存的事情,这是书教给我的,而让我收获最多的一本书便是《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历险小说,我只是读了几句,就深深地迷上了这本书,爱不释手,这本书主要讲了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船不兴撞上了暗礁,水手们全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鸟上,开始了他长达28个的历险生活。他自己在岛上做了许多生存的物品,救下了一名俘虏“星期五”以及“星期五”的父亲和一名西班牙人,之后,鲁滨逊又遇上一艘英国船在海岸抛锚,船长和另外两个人被船上闹事的水手抛弃在岸上,鲁滨逊带领“星期五”夺回了船只,因此也回到了家乡。

我很喜欢这本书中的作者笛福在《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实际上确是这样: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只要心中永存信念,勇往直前,不要坚险,百折不挠,那么他终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

从鲁滨逊的事中,我想到了自己。我的妈妈因为工作的原因在大连工作,于是2岁我就被丢在姥姥家生活,我和妈妈相隔千里,一年才能见上两次。每当看到别的小朋友在妈妈怀里撒娇的时候,我就哭喊着找妈妈。上学了,烦心事接踵而至,缺少了母亲的关爱,我的童年世界变得那么苍白。就在五年级的一天,我结识了《鲁滨逊漂流记》,鲁滨逊身上那遇到困难坦然面对,勇往直前的精神深深地影响着我。是啊,逆境才能锻炼人,小鹰不经受磨练怎能练就搏击长空地本领。由此我想到了带妹求学的洪战辉,身残志坚的张海迪阿姨……他们都是生活的强者。而我,仅仅母亲不在身边,就颓废,丧志,自觉汗颜。五年级的下半期,我渐渐地从狭隘地思想低谷中走了出来,没有了悲伤,没有了哀怨,我渐渐地变得阳光起来。优异的成绩,侠胆义肠的性格,使我渐渐被老师欣赏,被同学信任。现在的我自觉请缨,担任着班里的要职,以此来历炼自己。我坚信,在以后的人生之路上,我会创设机会来不断地完善自己,提升自己。

《鲁滨逊漂流记》是我的良师,也是我的益友。漫漫长路,它将永远携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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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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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埋藏了的美女--薛宝钗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悲剧贯穿始终。

薛宝钗虽不是此爱情悲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

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就拿此二事做分析。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就此打住,多说无意。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些只是我个人的愚见,也许冰山一角都未触及,还搞错了方向,扭曲了曹雪芹的原本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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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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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小巴掌童话》的前十三个故事了。我觉得《跳着听和跳着讲》有点儿像说我自己。有时候我也会像小刺猬一样上课有个坏习惯思想爱走神,其实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和对老师的不尊重。走神的时候老师讲的没听见,回家做作业就会有问题,我一定要改掉这个坏习惯。

《雨伞下的歌声和笑声》和其它的几个故事告诉我做人不能太自私,要懂得关爱其他人,要不然就没有好朋友了。只有大家相互帮助并且记得去主动帮助别人,就能从中找到快乐;不能怕付出、怕多干活就躲起来,多干一些事情也是对自己的锻炼,会让自己多学习很多技能,开心又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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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骆驼祥子》读后感悟_读书笔记700字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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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骆驼祥子》,头就开始隐隐的疼。小说的最后一个章节,根本无心仔细去读,因为厌恶,甚至开始憎恨那个卑微而可怜的祥子,那个已经沦落至不堪怜悯的祥子。

动乱的世界也不曾催垮坚定的信念,身体的疲乏也没有驱散幸福的奔头,唯有心中那点飘忽不定的光明灭了,灵魂就开始荡泊了,生死便犹同了。

小福子在文章中的笔墨远不及虎妞之多,但如此轻微的她在祥子的心里却是整个天地。她如此平凡,只能让人们记起她开口笑时露出的几颗白牙;她如此低微,只能靠出卖肉身来维持生存;但她又是如此伟大,甚至靠卖肉身来支撑整个家用;她又是如此的自尊,唯有用一死才能洗清一身的污臭。她那么温和,对谁都笑着露出那些可爱的白牙;她是那么的体贴,放下尊严羞红着脸对祥子说“我想……”,仅仅这一句已是走到绝路的最后抉择。她把主动权让给了祥子,期待着可以有人相依偎。然而祥子紧紧的将倒卖虎妞遗物的钱放在胸口,他怯弱的不敢承受小福子身后的沉重包袱,他逃离了,遗弃了小福子自在的逃离了。

但是如果没有小福子,谁人会懂得祥子,谁又会明白他的艰辛。他放纵自我,用日子好了就去找小福子的借口来心安理得的麻痹自己。可是那个走投无路的人怎能等到他回头,怎能盼上他的好日子?

小福子是这样一个轻微的人,活着的时候不累赘别人,死后也悄无声息。可是你为什么不去怨恨,为什么没有哭泣,你又为什么不来诅咒这个混乱的世道呢?所有的人都遗弃了你,你却那么屈辱而自尊的活着。这个女子轻柔似风,怡人而不留痕迹;这个女子坚韧似石,要强而又静定凡骨。这个女子可爱可敬,令人心疼;却又可悲可叹,让人哀恨。

她和祥子的接触微乎其微,只是在虎妞面前的几句寒暄,只是虎妞丧葬时的稍许照料,但是她却给了祥子一个“家”的感觉。这个家没了,祥子也便没了温暖,没了希冀,一切得过且过吧,从此祥子也便没了尊严,没了良知,形同走肉。

就这样苟且的活吧,过了今天谁知道会有明天呢?但若挨过了明天,谁又知道后天会怎样呢?享乐一日算一日吧。一个没有将来的人注定看不到光明,也注定会被黑暗而蒙蔽,遗失了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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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伊索寓言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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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索寓言是一本告诉我们人生道理的一本书,它让学到了不要对敌人仁慈 不同类的人难相处 不要轻易相信别人的话……

使我印象最深的是 《蚊子与狮子》,这则寓言讲的是一只蚊子自认为能战胜狮子,想和狮子比比谁厉害,它吹着喇叭飞到狮子那里,向狮子挑战。它冲到狮子的脸上,专咬狮子鼻子没有毛的地方。狮子气得用爪子把脸都抓破了,还是抓不到蚊子,只好认输,要求停战。蚊子战胜了狮子,非常得意,它继续吹着喇叭唱着凯歌,骄傲地在空中飞来飞去。不小心粘到了蜘蛛网上,被蜘蛛抓住了。在临死的时候,它悲叹道:“我已经战胜了强者,却被弱者所消灭。”这让我懂得了不能太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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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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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一梦,恍然惊醒,杯具,美到让人心伤。忆梦中之事,似是难记;忆梦中之人若在面前;忆梦中之言,甚觉心伤。无奈,超脱时期,末成杯具。

"谦纸荒谬言,一把辛酸泪。皆云息者痴,谁结其中味。"低声诵吟,重复咀嚼,曹雪芹阅尽沧桑,在从彼的少年阅历中与材,回想的暖馨,身世的炎凉,更是给作品增加了无限的魅力。曹雪芹的作品超出了全部时代,书中的配角贾宝玉完整背离了过后的礼法,但却很是契合当初的观点,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宏大的成绩!

在尔看来《红楼梦》是一个杯具,充斥了无奈与悲伤。但却在无绝的悲伤之中透出了摄人心魂的美,书中最大的杯具是贾宝玉和他的表妹林黛玉、表姐薛宝钗之间的恋情婚姻瓜葛,宝玉在黛玉、宝钗之间毕竟爱谁贾府究竟选谁作宝玉的妻子,这是一个大答题。

杯具产于二个抉择的不一致。宝玉越来越领现黛玉是独一的良知,而宝钗固然也可疏可敬,但心上总有一层隔阂。贾宝玉的祖母和父母却越去越发明宝钗合乎儿媳夫的尺度,黛玉的性情气质却不替他们所喜。宝钗能尽质将大家束缚在礼法的范畴之内,黛玉却返去做了执着的暴露。

杯具尤其发生于两个取舍威望性的迥异:爱谁,宝玉持续了本人的挑选;然而,弃谁,宝玉是一点也不权力的,所有蒙于父母之命。终极,宝钗折嫁,黛玉回魂。于是,悲巨变成了不可防止的终局。

鲁迅曾说功一句话:"杯具是将有价值的货色覆灭给己望。"又言"但凡傻弱的公民,即便体魄如何健齐,如何茁壮,也只能干毫无意思的示众的资料跟瞅客,病逝世多多是不用认为可怜的。"可睹,无价值的灭绝并不是杯具,而《红楼梦》的杯具之所以震动我口,就由于它将被誉之物的美表示得酣畅淋漓。

例如林黛玉,书中充足写没了她的寻求取气量之高贵若不是如此她的杯具即也不会令人如斯印象深入。唉!说到可悲处愈是可哀。也罢,就此放笔。

不知为何,合上手中的《红楼梦》,竟是想再看一遍。或者这就是《红楼梦》的魅力吧,犹如一梦,美的让人不想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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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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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许多课外书,最吸引眼球的就是这本《格列佛教游记》了。它里面的内容生动、有趣、惊险,我很喜欢这本书!

里面的主人公格列佛,在汹涌的波涛下,差点儿失去性命。在巨人国里,可恶的侏儒把他塞进骨头里,一只小老鼠和蜜蜂就可以让他送命,他太可怜了。在冒险的旅途中,他遇到了很多很多困难,可是他不怕,为了自己的理想还是要出海,每一次死里逃生后,又会踏上另一次冒险的旅行。他很执着,所以他最后来到了善良的马的国家。在那里他觉得人身上有很多不光彩的一面,他要人们向那些善良的马儿学习。

我们都应该向格列佛学习,学习他的执着和坚持。这种执着,会让我们拥有一个好的学习习惯。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这可不是执着。如果总想着去放弃一些东西,那么我们一生中也不会找到执着的,我们一定要以格列佛为榜样,好好学习,团结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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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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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姑娘》讲的是一个女孩子,母亲死了。她的继母整天让她干活,对她很不好,但是对自己的两个亲生女儿却很好。灰姑娘想去参加舞会,她的继母却不让她去,害怕给自己丢人。灰姑娘在母亲坟前许愿,得到漂亮的衣服和鞋子,参加了舞会。王子只和她跳舞,一连三天都是这样。最后,王子想了办法,最后找到灰姑娘,和她结婚了。他们很幸福地生活在一齐。

读过灰姑娘的故事,我感受到人要善良,要学会忍耐,不管别人对你怎样不公平,都要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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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学生骆驼祥子个人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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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着你的梦……”这首经典的老歌又在耳畔响起,一个追梦人的身影在我眼前飞奔,拉着他刚租来的车,好像装载着一生的幸福,这个人就是祥子

祥子十八岁的时候,从乡下来到北平谋生。他对于生活的唯一愿望就是能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于是,他带着自己的理想,跑了起来。经过三年的省吃俭用,辛勤劳动,他终于有了一辆自己的车。可是,现实是残酷的,祥子的车被偷了,这对于他来说是多么大的打击啊!但他没有对生活失去希望,他还有梦,他要去追。祥子一次一次奋发前进,又一次次被现实伤害。

祥子结婚了,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他很少拉车,似乎已经不再是那个年轻力壮的祥子了。虎妞难产死了,这让祥子再次一无所有,陷入绝境与无奈之中。

最后的最后,压死祥子的最后一根稻草,就是小福子的死去。生活把祥子折磨的千疮百孔,让他内心不再有梦,变得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沦为社会最底层。

我羡慕过祥子,为他追梦的热情而感动;同情过祥子,为他遭遇的种种不幸而埋怨世事不公;敬佩过祥子,为他一次次重新燃气希望而高兴。可他给我带来的却是无尽的失望,他不再可爱了,他利用朋友,为了钱出卖人命。他不再有梦想,这让我感到心酸。

压垮祥子的,是那个万恶的旧社会,在那个时代,你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而获得回报。在这个时代,有千万个像祥子一样追梦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努力着,奔跑着。

祥子让我学会了珍惜幸福,让我知道了有梦想就去追,让我懂得了人生活着的意义。

人生有梦才幸福,愿我们都做一个努力的追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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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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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以前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什么是生活:生活就是不可抗力,它就是合约里唯一一条也是永远都会存在的那一条无人可以更改的霸王条款。”我一直不相信这句话,甚至是不同意的。我始终坚信着:生活是可以靠人来改变的,人是可以做生活的主人的,因为“人定胜天。”

》这本小说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滞塞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的描述了高公关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了年青一代的反抗精神。作者写作这篇小说,一是表达了对封建制度的憎恨,“宣告一个不合理的制度的死刑,来向一个垂死的制度叫出我的控诉”;二是为青年一代呼吁,“要为过去那无数的无名牺牲者‘喊冤’,要从恶魔的爪牙下救出那些失掉了青春的青年。”由于岁对旧制度的深恶痛绝,对广大青年的诚挚热爱,作者通过《家》向旧社会旧制度进行猛烈抨击,生动形象地揭示出封建宗法制度必然灭亡的命运;并通过对青年一代勇敢抗争的描写,展现了在严密残酷的黑暗王国里放射出的一线光明,使《家》充满了信心,希望和力量。作者说过:“无论在什么地方总看见那一股生活的激流在动荡,在创造它自己生活的道路。”《家》也正是表达了这种不屈于命运安排,渴望征服生活,创造生活的精神和意志。

生活中,处处充满了挑战,处处有激流,也许有人说:“我们应该随遇而安。”这不乏也是一种生活态度,平静安稳。但我想问:“我们为什么要有生命?”“我们生活来做什么?”难道就是随波逐流,随遇而安吗?罗曼罗兰说过:“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为的是来征服它。”我认为他说的不错。

生活的激流永远动荡着,并不曾有一个时间停止过,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它。在它的途中,它也曾发射出种.种的水花,这里面有爱,有恨,有欢乐,也有痛苦。生活中,我们应时刻怀有一颗战斗之心,去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即使不知道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什么,但自信,充满战斗力是我们应时刻保持的态度,并且在战斗的过程中吸取一些教训,总结一些经验,为下一站的到来做准备。即使面对挫折,也应该越挫越勇,甚至要感谢失败,是它们,让我们成熟与成长。

山中的激流不会因为一瞬间的阻碍而停止动荡,它们会竭尽全力创造出自己的道路,通过乱山碎石中间。那面对生活的激流,我们又该如何呢?难道是将自己与世隔绝,任激流在周围澎湃吗?任生活所左右吗?有人说过,路本没有,因为走的人多了,便成了一条路。路是人走出来的,那生活不也是吗?面对生活,我们应将自己放在主动的位置,去征服生活,在时光的磨砺中学会生存,在生活的激流中学会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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