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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佩服的小伙伴【20篇】

世界上的一切都值得我去爱,但在我内心深处最喜欢的还是森林。大家是都也是同样的感受的呢。我最佩服的小伙伴,我们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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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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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爱运动,平时十分喜欢耍帅,跑步和我不相上下,虽然有点见死不救,但他有时候又像个专门来营救人的天使。

有一次,天气十分燥热,人也变得十分烦躁不安,尤其是像我们六年级的孩子,长得又高,教室也离太阳很近,现在谁不小心碰一下哪个同学,那个人就会大发雷霆。我也不例外,心里生着闷气,埋头写着作业,突然他就像活宝似的跑来跑去,那时候正在下课,我看他似乎心情不错,就走到他旁边问“喂,XXX,你知道这题怎么……”我说到一半,他便打住了,说:“这你都不知道,上课的时候老师咋讲的?自己去想。”说完又去跟别人玩去了,当时我心里很难受也很恼火,真想跟他大吵一架,可是作业又要上交,于是只好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赶作业,心里一万个委屈不已,哼!再也不跟那个人说话了,亏我以前还教他那么多英语作业。

但,他也不是这么坏的人,反而他在我比这情况更危急的时候帮助了我,在上一届学校运动会时,我和他一起跟另外一群人,比赛800米长跑。

“预备,各就各位,跑!”裁判员一声令下,我像离弦的箭一样飞驰在跑道上,我们一开始说了几句话,他劝我:“一开始跑慢点,别太快,要保持体力。”我不以为然,“哼!你肯定是想让我输,才会这么说。”一圈两圈过去了,在第三圈的时候,我看见裁判比划出OK的手势,我以为要到终点了,我用了我非凡的速度,把他们甩的远远的,我要得第一名了!我觉得全班,不全校的人在为我欢呼,谁知原来裁判的手势不是ok,而是还有两圈的意思。可此时我已经精疲力尽,最后只得了第四名,我十分自责,感觉自己真是蠢到家了,正在我万分沮丧时,他却走了过来,“没关系,你跑第四名算是不错了,我都倒数了,别太在意名次!重在参与。”听到这,我心里得到了一丝安慰,有一丝暖暖的感动,又有一点点惭愧。看来,之前是我误会他了。

至今我也搞不懂他是死神还是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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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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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每一个人都有许许多多的伙伴,他们是我们人生不可缺少的部分。成年人有事业上的伙伴,生意上伙伴,而我们学生呢?有玩耍的伙伴,也有学习上伙伴等等。

今天我就要为大家介绍一下我的小伙伴,她也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沛

沛总爱扎一个马尾,她的眼睛不算太大,但特别有神,高挺的鼻梁,瓜子脸,见谁都是面带微笑,说话总是柔声细语的,从没见过她大声咋呼过。和她交往时,让人觉得特别亲近。

沛很喜欢画画。每次下课时,她都要“挥笔”画上一两幅。白雪公主故事中的七个小矮人之一的喷嚏精大家都熟悉吧。沛只要一“挥笔”,喷嚏精竟然栩栩如生,好像从画中走出来和你说话似的。因此沛被选为我们的美术班长。她告诉我,她有一个梦想,长大了要当一名出色的画家。我祝愿她早日梦想成真。

说了沛的特长之后,在让我介绍一下她的另一个优点,那就是乐于助人。一次下课我和她在操场玩,忽然有一个小弟弟被一个大哥哥撞倒了,她就赶忙跑过去,问小弟弟摔伤没,小弟弟说没事后,她才松了口气;在几个星期前,我和沛正在玩游戏,无意中被一个同学弄伤了头,沛看见我受伤了,就赶紧扶我到医务室,为我抹药,一直问我有没有事。我特别感激她,她心底善良,乐于助人,是我们应交的好朋友。她的脾气也很好,有一次,我们班的两位同学在追逐打闹时弄坏了沛的文具盒,那位同学可不好意思了,心想一定会被她骂的,可是她却和颜悦色的对那位同学说:“没事,下次注意点,不要在教室里追逐打闹了。”一番话说得那位同学以后再也不敢莽撞了。她的好性格也让她交了许多朋友。

介绍了我的小伙伴:沛,你们是不是也喜欢上了她?如果是,就赶快来和她交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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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与小伙伴的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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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邻居家的小弟弟名叫乐乐,他已经两岁了,是个非常可爱的小男孩儿。一双大大的眼睛,嘴巴特别甜,见谁都会问好,所以大家都很喜欢他。他也很狡猾、“欺善怕恶”、而且十分的好吃。

在一个凉爽的下午,我和妈妈正在吃板栗,乐乐走了进来,一看到我们有东西吃,就垂涎三尺,亲切地说:“大妈,我要吃你们家的板栗。”说完就伸出他那脏兮兮的手去抓板栗。我把他的手推回去说:“不给”。“哼!大妈真小气,哥哥也小气。”乐乐撅着嘴巴边说边走了。可没过一会儿,他又来了,他讨好似的说:“大妈,能给一点板栗吗?”妈妈想起乐乐上午撕了我的书,就笑着说:“你上午把哥哥的书撕了,如果想吃就跟哥哥道歉,好不好?。”乐乐爽快地回答:“好”。我想:要不是有东西吃他才不会跟我道歉呢?果然只见乐乐哈腰点头,嘴里还不停地念叼:“道歉有东西吃的,道歉有东西吃的……”看着他那可爱的样子,我们捧腹大笑。小乐乐就得意起来,伸出手向我们要东西吃,嘴巴还甜得像蜜一样地说:“大妈好,哥哥好!”看着他那可爱的样子 ,我们都不忍心再逗他,赶紧抓了一把板栗给他。小乐乐接过板栗就一溜烟地跑了。

我邻居家的小弟弟就是这样一个淘气、狡猾而又可爱的人。谁见了他都会被他惹得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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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和我的小伙伴作文250字

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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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许多好朋友,要是让我说说是怎样认识的,我还真说不清楚,因为有时我们总是在不知不觉中相识,在不知不觉中成为好朋友。

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她。

她叫xx。就住在我家楼下,她是一个爱唱歌的小女孩,和我差不多大。每天上学、放学,我总会看到她的身影。

要说是怎样认识的,还得从她美丽的歌喉说起。因为她爱唱歌,所以经常参加一些比赛,她美丽的歌喉令人陶醉,每次都能获得一、二等奖。但她并不骄傲,依然用心地唱出自已的心声。

她还有一个爱好,就是画画。那时我才刚进入绘画班,或许我很有天赋吧,很快得到了老师的欣赏。刚好有一个“畅想春天”的晚会,于是我和她还有一个小妹妹一起上台合作了一幅画。从此,我和她似乎越来越有缘分了。

你说,她难道不是和我有缘分的好朋友吗?

希望她唱出青春,唱出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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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关我的小伙伴作文800字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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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题目,我就会想起我的小伙伴--王安,她不高不矮的个子,一双小小的眼睛,瘦瘦的身材,扁平的鼻子。你不要看她长得不是很好看,可她最大的优点是:非常爱帮助人。

你看吧,在那绿油油的草地上,一个小弟弟摔倒了,立刻会有一双温暖的小手扶起了他,还替他拍拍土。在川流不息的马路边,一位要过马路的盲人老奶奶被那喧闹的噪音吓着了,一双温暖的小手拉她过了马路。在楼梯旁,一位小妹妹从楼梯上摔下来了,豆大的汗珠从她那苍白的小脸上流下。这时,一双火热的小手抱着她,向卫生室跑去。她,就是王安。

记得那是去年的一天,大地热得像蒸炉似的。放学后,我和王安一起回家,在路上,王安突然拉着我,指着离我不远的一个包裹,悄声对我说:"走,咱们去看看。"我随着她来到那里,原来是一封信,可能是邮递员送信的时候不小心丢下的吧,我拉了拉捡起信的王安,说:"快走吧,不然该写不完作业了!"可王安却看着信,摇摇头,说:"可是,失主要是不见信该多着急呀!""好吧。"我只好点头同意了。我们一看地址,吓一跳,我们俩谁也不知道顺义街怎么走,无奈之下,只好去问路人,可得到的不是怎么走,而是几个白眼。最后,我们只好把它交给了警察叔叔。

有一次我们出去玩,路上我们看见一个老奶奶,托着一大袋米在路上走,累得老奶奶气喘吁吁,不住的喘着粗气。王安见状,连忙跑过去对老奶奶说:"我来帮您吧。"老奶奶笑着点了点头。于是,王安把米袋搭在肩上,我在后面托着。就这样,我们把米送给了奶奶。

我在王安家玩。一个阿姨急着有事要出去,她来找王安,让她帮着看孩子。王安答应了。我们抱着孩子,哄着他玩,可不多一会儿,那孩子就不停的哭闹,王安去热牛奶,我拍着孩子的肚子,哄着他。王安拿来了牛奶,孩子一边喝,一边睡了。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爱帮助别人的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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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5我最佩服人作文200字

全文共 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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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敬佩的人是我们班长“李佳怡”,因为她公私分明,爱帮助同学。

有一次,上劳动课时,老师没来上课,李佳怡就带着我们上自习课,叫我们写英才,还把讲话的人拉到讲台上。我一写完英才,抬头一看,讲台上站满了人,有陆鸿翔……后来白艺竹也说话了,她是李佳怡最好的朋友,李佳怡看到了,也把她拉到了讲台上,过了一会儿,下课了,老师也知道了,也表扬她。而且老师叮嘱的事,她都会认真去做,还有学校有什么活动。他都会积极参加。

这就是我们认真、勤劳的好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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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小伙伴作文350字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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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四岁开始,我就经常跑步、锻炼,现在我已经十三岁了,体育运动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了。

学校举办的一届届运动会上,都少不了我自由驰骋的身影。在接力赛中,我和同班队员是班级的希望,老师总是让我作为最后的冲刺,在最后一搏中,每每我胜利了,同学们都会在欢呼喝彩,为我的成功而感到欣喜若狂;但对于我失败了,同学们也不会因此而沮丧,会用最甜美的话语安慰我、鼓励我。

在家中,周末时,我总是会拉着父母陪我打羽毛球,因为我知道,多做一做球类运动可以提高自己的柔韧性,便于我的成长。羽毛球比赛中,也都不会找不到我的脚步。

体育,可以磨练我们的情操,也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怀,更可以锻炼我们的意志。多多运动,对身体也会有莫大的好处,它不仅能让我们能够在运动的阳光照耀下茁壮成长,也可以在一次次失败中吸取更多的教训,在最后的决赛中获得胜利!4月11日就是我们江宁实验小学的新一届运动会了,我报的项目都是关于跑步的:100米、200米、接力,希望我能在运动赛场上搏得冠军,为我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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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伙伴森林探险作文

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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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出去散步,不知不觉走迷路了。

“欢迎来到2113年”不远处传来了非常动听的声音,顿时把我吓了一跳,怎么回事?我不是在2012年吗?难道我穿越了吗?正在这时,我突然听到黄鹂鸟在向我打招呼、小花向我微笑、小草向我点头、大树弯下腰抚摸我的头。还有兔子和小松鼠、袋鼠、好多好多的小动物在这里欢快的玩着,眼前的一切都好像在梦幻中一样。

这是哪里啊?我到底在哪里呢?种种疑问在我的脑海里冒出来,“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梦幻森林吗?”我既高兴又害怕,“老虎会不会把我给吃了,我该怎么办呀?

就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我突然撞上了一扇门。我抬头一看“呀,狮子”!吓得我撒腿就跑。我一直跑一直跑,却怎么也跑不动。只听到狮子对我说:“欢迎你到我家做客。”哦!原来狮子很喜欢人类!于是我大胆的进了他家,哇!好漂亮呀!好像在哪里见过,怎么越看越像我家呀!我家怎么变成了狮子的家呢?我看见有一个桌子上整整齐齐摆放这几个小电娃娃。我仔细一看;“这不是妈妈、爸爸、爷爷、姑姑吗?”每个娃娃上还有几个按钮。我按了一下妈妈的按钮。“太阳都晒屁股了,快点起床了!”我感觉好像是妈妈的声音。妈妈怎么变成电娃娃了呢。可能是离家太长时间了,想妈妈了吧,看来我要早点回家了。

我在狮子家坐了一会,品尝了我从来都没见过的水果,和小狮子在一起玩的好开心,玩了一会,我就对小狮子说:“我要回家了,把这个娃娃送给我留个纪念好吗?小狮子爽快的答应了。”不过小狮子又对我说:“你是大地使者,我爸爸被坏人捉走了,你能帮我把爸爸救回来吗?”我想:“我怎么可能是大地使者呢?又想了一下,如果我真的是大地使者那就因该好好展现一下呀!我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小狮子心惊胆战的说:“坏人又来了,你可要帮我救回我爸爸”。于是我拿出狮子王的尚方宝剑,向坏人刺了过去,一剑刺中了坏蛋的心脏,坏蛋瞬间倒地。就这样我顺利的救出了小狮子的爸爸,它们很感激我,想要报答我,可以满足我三个愿望。我想都没想顺口就说出:我迷路了,可以送我回家去吗?就在这时,只见狮子默默的念了几句咒语,一瞬间我就回到了家里。

这次的森林探险真是又惊险又刺激,真的好希望人类和动物们能够和平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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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小伙伴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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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的头发,英挺的剑眉,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下面还嵌着一个小鼻子,小嘴巴好像有千言万语要说出来,这是谁呢?对了,这就是我的同学——唐仕雄。他看起来很文静,其实是“上课一条虫,下课一条龙”的典型。

记得在一次课堂上,他就像树懒一样睡得很香,“唐仕雄,这道题你来回答一下。”老师的声音如同晴天霹雳,他一下子就惊醒了。他揉了揉刚睡醒的眼睛,迷迷糊糊地看了一下老师提出的问题,就在大家都以为他会答不出来被批评的时候,他居然说出了正确答案,老师也只好说了他两句就让他坐下了。

“叮铃铃,叮铃铃……”下课铃声响起,他就像离弦的箭一般被“射”了出去,冲到操场上,好像怕别人把操场抢走似的。到了操场上,他一下子又恢复了生龙活虎的模样,到了上课他总是“满载而归”。

他虽然是这样的“上课一条虫,下课一条龙”,但是学习成绩非常好。有一次老师派他去参加阅读写作比赛,他不负众望,获得了二等奖。因此,老师让他当了中队长,让人很羡慕!

唐仕雄是我学习上的榜样,也是我最好的玩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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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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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个子不高,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吸人注目。她那双又圆又磊的眼睛最爱盯着书本看,嘴唇还一动一动的,显各格外认真。是的,你没猜错,她就是我们班上名副其实的大书虫。

有一次,我买早餐时看到她也在买。但她买了并不着急吃,坐在一边,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坐了一会儿之后,她又捧着书,边走边看。卖早餐的阿姨跟她说:“小妹妹,你怎么没吃早餐就走啦!”她这才从书的王国中走出来,她这才记起原来自己还没有吃早餐呢!弄得周围的人哈哈大笑。

该去学校了,我和她一起。我走在前一些,她因为看书,所以走得很慢。我就不等她了,先走了。过了十分钟后,我交完作业后,还没看到她来。于是,我走到教室外边看,好家伙,人是进了校园,但还在操场那边呢,离教室还远着呢。见她中还捧着书,我心想:见过爱看书的,但没见过像她这样爱看书的。又过了十多分钟,我见她还没来,我再次走到教室外边去看,只见她捧着书往六(1)班去了。好家伙!连教室教走错了。我得帮帮她。我向她跑去,拉住她,说,你走错教室啦。她放下书,左看看,右看看,好半天才明白过来。那时,上课铃声响起来!我还不及说她多说些什么,拉着她往教室里跑去。但为时已晚,老师已经站在讲台上了。我跟她只有挨骂的份了。

她是谁呢?她就是我的小伙伴,一个典型的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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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学作文: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1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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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到这个题目,一定会想到我在班里或在外面有个很好的小伙伴吧?其实不然,我的伙伴不是人,而是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狗。大家一定会感到奇怪,狗怎么会是我的小伙伴呢?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小伙伴吧。

前年我二年级暑假期间的一天,我和妈妈吃完晚饭,想出去走走,便来到了台东步行街,这里是附近一个比较繁华的地段,出来散步兼购物的人比较多,物品也是琳琅满目,有衣服、鞋、玩具、装饰品……等,真像来到了物品博览会啊!!!

我和妈妈走着走着,突然听到了小狗的叫声,我便顺着小狗的叫声走了过去,“哇,好多可爱的小狗啊!”其中我也认识几只,尖尖嘴的是博美、有着像卷发的是贵妇、还有皱皱脸的是沙皮……这时妈妈对我说:“明明,你肯定想养一只吧?”我点了点头。妈妈又说:“喜欢就随便挑一只吧!”由于我们当时没打算买东西,所以带的钱也不多,于是我就挑了一只胖乎乎的小狗。回家一看,“真可爱啊,身子好像一个蓬松的绒球。“我的眼光果然不错!”我呐喊道。我马上叫妈妈过来,对她说:“妈妈,我们既然买了它,就给它起个好听的名字吧?”妈妈说:“这只小狗是你挑的,所以名字你来起!”我又说:“我们吹的泡泡圆圆地、鼓鼓的,而小狗的身体也是圆圆的、鼓鼓的,所以我们以后叫他泡泡吧?”妈妈说:“好,真名字好听,就这么定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泡泡由原来的小绒球变成了美丽动人的“大姑娘”了。看到它的成长我很高兴。

周末的一天阳光明媚,我和妈妈领着泡泡去了附近的海泊桥公园。出门它便高兴地跑起来,看着它走起路来屁股一扭一扭的样子,像个“窈窕淑女”,可爱极了。

泡泡有一双水灵灵的小眼睛,长着可爱的小脸蛋,嘴巴外露着它那洁白的小牙齿,真是一个典型的“地包天”,特别逗。

我和妈妈领着泡泡来到了公园里,绿油油的草坪,其间点缀着白的、红的、黄的小花好看极了。小河在阳光的映照下金光闪烁、波光粼粼。偶尔有几只海鸥或喜鹊在河里喝水觅食。岸边有许多放风筝的老爷爷,他们放出手中长长的丝线,风筝便在天空中翻飞,有“燕子”、“蜈蚣”、“金鱼”、“老鹰”还有我最喜欢的“喜洋洋”,在空中眨着眼睛,发出啪啦啪啦的声音,好像在说:你好,看我飞得多高啊!

走过石桥,妈妈对我说:“明明,你去玩会吧吧,妈妈想歇会。”我说:“哦,知道了。”可是玩了一会,感觉无聊,我就去找妈妈对她说:“妈妈,我自己玩很无聊,你打电话给袁子航让他出来和我一起玩吧?”妈妈说:“不行,个人有个人的事,不能随便约人家一起玩。”我失望的走开,自己一个人坐在石凳上,想静一静,没想到泡泡一下就扑到了我的腿上,然后跑到一边,我知道了它的意思:肯定是想让我开心和他一起玩吧。我也学着它的样子跑了起来,你追我赶,玩的可欢了。哈哈,我又多了一个好朋友呢!而且是个活泼可爱的朋友。

我们玩了很长时间,泡泡累得伸着舌头直喘粗气,我也觉得累了。妈妈说:“都快到晚上了,明天再玩,回家吧?”“好,明天再带泡泡一起来!!”我高兴地说道。泡泡也“汪”的叫了一声。好像能听懂我们说话呢!

泡泡是我最好的伙伴,看了这些,大家是不是也很喜欢这个小伙伴了呢?

[小学作文:我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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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介绍自己的小伙伴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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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果

“哈哈哈……”只见一个男孩笑得前仰后俯,嘴巴张得大大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白里泛红的脸上镶嵌着两个小酒窝,显得多么天真、乐观!

这个男孩便是许勇兵,咱们班的“开心果”。每时每刻你总能看到他笑得如此灿烂,无处不向外透露着稚嫩。他走路的时候,两只肥嘟嘟的脚一蹦一蹦的,就好像脚底装了个弹簧,再加上两只手也随着脚步一摇一摇的,煞像企鹅走路。

一天,我跟他开玩笑:“许勇兵,你有本事就把头塞进桌子里!”他信以为真,二话不说,就把头猛地塞进桌子里。这时我们看着没有头的他,看着下半身来回扑腾,但却不见上半身,不免有些滑稽。这时,只听见桌子深处传来声音:“能出来了吗?”“能了!”他刚想把自己的大头拿出来,可谁知他的头竟被桌子卡住了,怎么也拿不出来。“我的头被卡住了!”一听这话,我们连忙过去帮忙。在几番挣扎和我们的帮助下,他的头终于拿了出来。只见他两只耳朵被粗糙的桌面蹭得通红,满头凌乱,但依然冲我们笑着说:“你看我厉害吧!”“厉害,厉害!”我们大声附和着。

只要许勇兵跟我们在一起,我们的生活就充满乐趣。上课回答问题时那憨厚、天真的神态逗得我们全班同学哈哈大笑;考试思考时,像一座塑像发呆的神情,引得我们好生奇怪;老师表扬时,那双眼眯成一条缝,嘴巴张得大大的神情,会使你捧腹大笑……

这就是许勇兵,咱们班的开心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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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这样的人让我佩服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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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学期中,有这样的一个人让我佩服。他虽然很平凡,但他却经过努力改变了自己。他就是—班长小明。

新学期来到学校,第一次见到他时,他还在那里与同学争吵。因此,我对他的第一印象不是很好。分宿舍时,我竟然和他分在一个宿舍。在晚上睡觉时,我如果和其他人讲话,他就会很严厉的批评我们,让我感觉他就像一座蓄势待发的火山,随时都会火山喷发。

每个星期天晚上,他基本都要补作业。我问他为什么周末不做,他笑着对我说:“一回家就不想做作业,就只想玩游戏。”我看着他,心里想着:原来这么爱玩游戏,难怪要到学校补作业。他在我心中的印象又下降一个档次。

他让我感到最不可思议的是老师选他当班长。后来语文老师也支持他,原因是:有一天老师在等人时,他看见了老师并与老师打招呼,这个不经意的动作让老师很感动,还夸赞他是一个懂礼貌的学生。这让我对他有一个很大的转变。我也认为他当班长是理所应当。

后来,他做了许多事来说明自己能胜任班长这个职务,这也是我会佩服他的原因。那次考试,我的数学可谓是一塌糊涂,考的不是很好,脱了后腿。相反小明,考前他认真复习,每晚都会复习到很晚,有时我们都睡着后醒来都会看见他真借着微黄的灯光在复习,他的背影是那么黑大。我都被他的精神所感动,也开始复习。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尤其是数学,我竟然差他20分之多。不仅如此,他还改正了许多缺点。例如:以前他的字总是写的很丑,不管老师怎么说都不改,后来,可到了后来,他可能感到自己的字不好看,便开始发奋练字,一天要临摹两张字帖,经过一段时间后,他的字突飞猛进,我真是越来越佩服他。之后,他扬长避短,改正更多的缺点,发扬了他的优点,而且还经常帮助同学。管理班级也很有一套方法,整治我们班的歪风邪气,使我们班越来越好,也使自己越来越优秀。

小明的转变真像古代楚庄王一样: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他敢于改变自己的不足,不断完善自己,这种积极向上的精神,让我敬佩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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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三个小伙伴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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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小象、小熊猫和小花猫一起出去玩。

走着走着,小花猫有点累了,小象关心地说:“小花猫,你坐到我的鼻子上来吧!”小花猫感激地说:“谢谢你,小象!”说着,小花猫跳上了小象的鼻子。忽然,小花猫高兴地喊了起来:“快看呀,快看呀,小河边有个跷跷板!”小象一看,兴奋地说:“我们去玩跷跷板吧!”“好啊,好啊!”小花猫和小熊猫异口同声地说。

来到小河边,小花猫一下子就跳上了跷跷板。小熊猫呢,也不甘示弱,赶紧坐了上去。小象跑到跷跷板的另一头,“我也来。”说着,就一屁股坐了上去。“嗖!”另一头的小花猫和小熊猫一下子被翘到了半空中,不管怎样使劲,就是下不来。“小象,你太重了,我和小花猫加起来都没你重,这怎么翘呀!”小象红着脸,不好意思地说:“那怎么办呀?”大家想呀想,可是什么办法都不好使。忽然,小花猫灵机一动,说:“小象,你往里面坐一点,我和小熊猫往外面坐一点,试试看吧。”于是,他们挪了挪位置。嘿!这一招真灵,跷跷板一上一下地翘了起来。三个小伙伴高兴得一边翘,一边笑,一边翘,一边唱,快乐得像三只刚出笼的小鸟。

风伯伯看见了,也来凑热闹,送来了阵阵凉风。小树看见了,沙沙沙地唱起了歌。小河也发出了哗哗哗的响声,好像在为他们喊“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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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童年的小伙伴作文850字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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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小伙伴无论你生活在车水马龙、繁华热闹的都市大邑还是生活在草木苍翠、山清水秀的山野乡村,在你的记忆深处,总会在那么一段时光,回想起来,让我们有无尽的情思被牵动。它令我们回味无穷,永生难忘,这就是我们的童年。许多童年时代的玩伴早已各奔东西,变得生疏,美好的交往只留在回忆里。记得有一年放暑假,我们全家回老家去过暑假。在乡下老家我认识了一位小伙伴,这位小伙伴名叫东东。他是一个聪明顽皮机灵的人,尤其是他那不大却不停地溜溜转的小眼睛,总是让捉摸不透,不知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在乡下的某一天,太阳高挂,天气闷热,人的心情似乎也变得十分烦闷不已。这时,东东出现了。东东好像看出了我因为天气闷热所以烦闷不已的心情,就对我说:“世界上有东京、北京和南京,为什么没有西京呢?”说完他就止不住的笑,等他笑完了,他才对我说:“被唐僧取走了啊!”我恍然大悟,原来是“西经”啊!见他笑,我也笑了,烦闷的心情也立刻好了起来。还有一次经历十分惊险,更加突出了东东那聪明机灵的性格。有一天刚过了中午,东东提议我们俩偷偷去附近的山洞探险,我虽有些害怕,但看在朋友的份上还是答应了。于是我俩就瞒着大人去了附近的一个山洞去探险。我们走呀走呀,边嬉戏边向前走,不知走了多久,也不知走了多少路。突然,我才发现我们似乎早已迷了路,这时肚子也不争气地叫了起来。看到了前面的地里种了些西瓜,我和东东便跑去偷吃了一个,结果没吃几口就被发现了。面对看瓜人的质问,东东灵机一动,说:“我们是你家的远亲,到这来探亲,结果和家人走散了,就转呀转呀到这来了。”那个人打了几个电话一问,东东的谎话就戳破了。东东略微思索,突然指着远处大喊:“蛇!”然后拉着我就疯狂逃窜。终于,在黄昏时,惊恐至极的我,竟在东东的带领下安全回到了家里。现在爷爷奶奶都到县城来住了,我们全家很少再回乡下老家了,再也没有见到童年的小伙伴东东。但是每当想起他,我还会咧开嘴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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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3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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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儿时的朋友,表达了小朋友间的真挚友情,以及对小伙伴的思念

我和我的第一个伙伴

我说的伙伴,其实是个小伙伴,也就是我人生记忆中的第一个朋友。他姓雷,大家都叫他雷毛儿,根据这个小名,我们就知道他是家里的老幺,至于大名叫雷什么,我就不晓得了。至今,我还依稀记得其模样,有点黝黑的团脸,身材敦实。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父亲在一个叫共乐的乡村粮站工作,我家就在粮站附近名为姚家嘴的地方安顿下来。那是一幢偌大的院子,比邻而居的大约有五、六家。家家都有孩子,小孩多就闹热,因此,我的那一段农村的童年生活还算是颇为有趣。在这些孩子中,我和雷毛儿最要好,亲密无间,他常约我一起溜出院子去游逛。地处农村嘛,出了门玩的地方不外乎就是山林,草坡,沟堰,甚至农地。他应该比我大些,又是土著,到那里玩,怎么玩,当然是由他说了算,所以,外出游玩时,总是他走在前,我跟在后。我就说说印象中最为难忘的两件趣事吧。

春光明媚,惠风和畅,田地里的麦子长得好象比我们还高了,青中泛黄,已经结穗。我俩就把它当作我们的青纱帐,在麦垄和田塍间穿行、追逐。或者,弯腰弓背在麦地间寻摘一种俗称‘‘迷迷响”的野碗豆。我们把‘‘迷迷响’’剥开,去其籽,大约保留三分之二,当作乐器。然后,坐在地上,把‘‘迷迷响’’含在唇边,闭上眼睛,用力一吹,在蓝天白云下,纤细之声,不绝如缕,就随着微风飘荡开来。我们认为,这就是最好听的声音,其实,那也就是我们美妙的童声在歌唱啊!

炎炎夏日,骄阳似火。小孩子那管什么热不热啊,只为那空中有美丽的倩影在深深地吸引着我们。那些红蜻蜓、黄蜻蜓、蓝蜻蜓……在阳光的照耀下,双翼闪亮,五彩斑斓,在我们面前轻盈地飞来飞去,如乱花般欲迷人眼。我想,爱美、接近美、拥有美应该是人类与生俱来并从小就具有的意识吧。总之,初始,我们的眼球随之转动,接着我们就开始了行动,雷毛儿找来两根干竹枝,便毎人手持一根挥舞着,连跑带叫地开始了捕捉。说是捕捉,不如说是捕杀,由于不知轻重,猎物非死即伤。当然,仅凭我们的速度和力量而有所捕获实在是非常有限。在那个年代人们是根本不具备哪怕是一点点生态知识的,何况是两个幼儿。真的,看着那些尤物最终在我们手中消亡,我们没有其它感觉,只是在傻乎乎地大笑。看来,破坏、毁灭也应是人之初就濳藏的恶劣意识吧。

那时的孩子不象后来的独生子女这么宝贝,家长疏于管理,只管白天吃饭,晚上睡觉,因而,我们就这样在无拘无束中一天天游乐着。但是,就在俩人嬉戏中,我和雷毛儿谋划了一件大事:远足县城。说是大事,不仅是对我们而言,对各自的家庭又何尚不是如此:孩子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令他们惊慌失措。

孩子嘛,玩耍就是他们的天性,但是,天天都在附近出没,似乎有点乏味,总想再走远点,别有天地,去找寻更新鲜,更新奇,因而更好玩的地方。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促使我们的出走也起了很大作用,就是那场袭巻全国大饥荒已经开始漫延,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感受到了。从大食堂打来的饭根本不够我吃,常常是还没到开饭时间早就饥肠辘辘,因而常起父亲。他于一年前已调到县城工作,对子女很慈和,常常见不到他,特想。并且,也想起上一年在县城玩耍时父亲给我买的那些好吃的好玩的,因此,觉得父亲很有办法,就特别想去找他,想吃饱点,吃好点,玩好点。很巧雷毛儿有个大姐也在县城,而且他也去过县城,就相互谈起了县城,无限向往。人,天然就喜欢热闹、繁华,小孩子也慨莫能外。比起乡村般的共乐,县城真是个好玩的地方:百货公司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特别是包装花俏的糖果,令人觜馋。最令我心仪的地方还是电影院,尽管自己不大看得懂,但是自己就是喜欢看那一大块白布上面那些活动的人物和持续不断的画面。到县城去找亲人,到县城去吃饱饭,到县城去好耍,这个欲望实在不可扼止。

这事应该发生在1960年的春夏之交,不冷不热,天气晴和,当时,我也是六周岁了。就是这样,两个幼儿谈着谈着就瞒着家人,不知天高地厚地迈开了步子。那个时侯的道路不象現在这样经过改造,宽直平坦少弯拐,而是依山就势弯弯曲曲地延伸,因而,姚家嘴至古宋的路程要比现在远,据说有三十多里。我们太小了,全然不知没有成人陪护,徒步到县城,这样的旅程对于幼儿,实为畏途。

我估计,我们大慨是上午十点左右出发的吧。开初,精神特好,兴高采烈,只觉天高地阔,如挣脱羁绊的鸟儿叽叽喳喳地上路了。我们晓得方向,走过姚家嘴,沿着共乐河边的乡村公路就能走到县城。现在想来很庆幸,我们没有走错路,走到乡村公路的尽头就是一个地名叫八角的地方,就此转入干线公路,我们好象没有问路,就自然而然地向左转朝着县城方向行进。当时,公路上汽车还恨少,间或有车驰过,我们只要一听到马达轰鸣或喇叭声,凭本能,也晓得避让,车一过,也不管泥石公路上飞扬的灰尘,又窜到公路中间。我们都是光着脚板,那些岁月,只要天气转暖,孩子们基本上都不穿鞋。相较我们平时奔跳的山野小径,乡村公路和干线公路都算是大道了,但是,在大路上我们反而没有象在田野小道走得那般顺畅,主要是路面凹凸不平,而且,有散落的小石子,走快了硌脚。雷毛儿走得比我快些,有时还回头看我一眼,我晓得落后了,看见路面比较平整时,就小跑几步赶上去。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味地赶路,毕竟是孩子,看到什么感兴趣的、新奇的、好玩的总要留步玩玩。就这样,走走停停,也耽搁了不少时间。这个时节的太阳也很有些威力了,照在身上热烘烘的,很燥热想喝水,也渐感疲惫,而且,也过了午饭时间,肚子里早就在开始唱空城计了。两腿越发沉重,步子越发迟缓,渐渐跟不上雷毛儿。我慌了,不时喊雷毛儿,雷毛儿,希望他慢点走不要甩掉我。听到我喊,他总是停下来等我一程。步履蹒跚地走出一个名为久庆的小镇街头时,我再也走不动了,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有点想哭。毕竟是亲密的伙伴,他不忍心扔下我,停下来也不再走了,站在我身边默默地看着我。现在想来,那个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大概没过多久,好心人就出现了。那人年龄应该不到三十岁,骑着自行车,看见我们就停下车来很关切地询问,了解到我们的情况后,大慨是看我廋小,单薄些吧,他就把爱怜赐与我,把我抱上了车。自行车即将趋动时,回头一瞥,我们两眼相对,雷毛儿呆呆地盯着我,嘴唇似乎翕动,好象要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我走了丢下他孤零零一人,心里肯定难过,而且,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前路还长,而我却承蒙这位叔叔的关爱,后半程路就变得很轻松了。到了县城,叔叔把我交给父亲,父亲除表谢意外,还和他寒暄几句。临别,我记得他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小脸蛋。我也应该向他招手说了再见,谢谢叔叔之类的话吧。老实说,直到现我都不晓得他姓甚名谁,父亲说曾告诉过我,但小孩子一转身就忘记,甚至他的长相我都模糊得记不清晰。十多年后,我重提此事,父亲说那个叔叔的姓名他都想不起了。算来,他也应是耄耋老者,年逾八旬了。好人有好报,我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在此,我再次向他表示感谢,并祝他长命百岁。

天下的事真是奇巧,傍晚,父亲带我上街,在东门口附近一家餐馆竟意外地看见了雷毛儿,真令人惊喜。他正在后厨大块朵颐,想必是饿极了。他姐姐应该是餐馆服务员,就坐在旁边。我很激动,抓住他的肩膀摇了两下喊着雷毛儿,雷毛儿。他侧身向我笑笑,我也笑了,笑得很开心。两个小伙伴虽然才短别几个小时,却象是久别重逢。应该是年龄的关系,当时,我还不懂得安慰他几句,也不知道该询问一下他一个人在路上的情况,以表关心,而且,我也没有因同为伙伴却落下他一人,从而使他独行而产生一点点内疚。后来,当我长成大人时,也常常独自赶路,虽然脚步匆匆,心情却非常沉闷,在那种精神状态下,人在行程中极易感到疲劳。由此,联想到雷毛儿,一个幼儿硬是凭着一双赤脚,在已经步行了十几里后,又在无人伴随的状况下,忍饥挨饿,孤独地走完余下的十多里路赶到县城,其间的辛酸、劳苦可想而知,令人感叹。很难想象,如果是我,能坚持到底吗?

事后,听父亲说,我悄悄溜跑了,早过了午饭时间,祖母久等也不见我归家,非常着急,附近问遍、找遍,也不见踪影,以至于惊恐起来,认为我已落水沉塘,甚至拟请人手持竹杆搅动塘底,以探究竟。直到父亲把电话打到共乐粮站,请他们传话,报告了我的行踪,祖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同理,我想,找不到孩子,雷家也应是如此的不安吧。

几天后,我们各自回到共乐,我和雷毛儿又继续着原来的嬉戏,其乐融融。不过,在家人的训诫下,我们也规矩了许多,再也不敢胆大妄为了。过了夏天,就是秋期开学,我也该上学了,于是,我就离开姚家嘴,到了母亲工作的地方。当时,年纪太小,我连彼此的道别都懂不起,就悄悄地走了。

自此分手,已经半个多世纪了。我在县城,雷毛儿在共乐,我们就未曾再见。也许,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我们曾经擦肩而过;甚至不排除偶然间,可能有无意识的瞬间对视。但是,岁月苍茫,人世沧桑,我们已经从童年而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进入到老年,谁还认得谁,“纵使相逢应不识”,彼此已成为陌路人了,相见当然也不再相识。如今,我们已是年过花甲。人到老年,情感似乎更脆弱些,因而特别怀旧,所以,想到这些,总有一点遗憾,乃至还有些许伤感。或许,我还是应该择机再踏旧地,重访故人吧。

雷毛儿,我的亲密小伙伴,我终身难忘的第一个朋友,一别就是五十四年了,你好吗?我想你!

附记:这篇文章刚搁笔,几经打听,我找到了雷毛儿的大姐,得到的消息令我震惊,雷毛儿早在十几年前就病亡了。而且,直到現在我才晓得他本姓王,家人为了了其一生平安的心愿,名义把他上过继给雷姓人家,故有雷毛儿这样的小名,可是,他却在四十五岁时就走了。据其大姐说,雷毛儿长我一岁,生前常到县城,但是,我们却无缘一面。呜呼!故人长已矣,我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

[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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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小伙伴作文450字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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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爱笑的脸,一双带有双眼皮的小眼睛,一张粉嘟嘟的小嘴巴,又白又嫩的小脸蛋,一双胖乎乎小手总是不停的比划来,比划去。这就是我酷爱乒乓球的小伙伴——果果。

我和果果是邻居,年龄相差几个月,她性格外向,活泼好动,而我也是个阳光快乐的女孩,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打乒乓球。

星球六,我做完作业在家里闷得慌。正在这时,果果突然闯进我家,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我们去体育馆打乒乓球吧!”我们俩一拍即合,手拉手地向体育馆走去。一到体育馆,果果不顾淑女形象像一匹脱了缰的马儿,冲向乒乓球台,我们两个准备来一场激烈的比赛。果果的乒乓球技术超凡脱俗,大人们常常也败在她的手里。只看她弓着腰,眯着眼,左手拿球,右手拿拍,鼓起她那肉嘟嘟的小腮帮,深吸一口气,用嘴轻轻吹球,双脚不停地移动。“嗖!”的一声,球立刻飞了出去,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她杀出了一个下马威,接下来的比赛她完全不顾我们的“友谊”,接连使出“正手小三角”“反手小三角”“正手前冲弧圈球”……不一会我就成了她的手下败将。最后我们在欢声笑语中结束了这次比赛。

这就是我的好伙伴——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孩。我非常喜欢她,你们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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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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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玩得最好的一个小伙伴是谁呢?不用多想,他就是邓炜炫。邓炜炫有一双小小的眼睛,一张小小的嘴巴。每当他看书时,他那双小睛会目不转眼地盯着书本,嘴唇也不由自主地蠕动,显得格外认真。

每当下课时,他就会拿出一本书来,再捂上耳朵,便沉浸于书本世界中,看得如痴如醉,不能自拔。有一次,我去问他问题,他竟然没听到。直到我用手拍他的肩膀,他才回过神来。他双眼不离书本,看都没看我一眼,说,你为什么在我看书的时候来打扰我呢?要是你不会的话,你可以找其他人啊。我一愣,心想:他平时可不是这么小气的一个人啊,可能是那本书太好看了,又或者是他刚好看到最精彩的部分——所以,所以,他才这样对我说的,我表示理解。

记得还有一次,是暑假的一天,我去他家找他打球。我说,我们去打球吧。他说,好啊,好啊,你先去,我洗把脸就来。我以为他很快就会来,没想到几个小时过去,还不见他的人影,气得我快要吐血,我想:这个小虫肯定又去啃书本去啦!第二天,我去找他算账。见到他,我生气地说,你昨天去哪啦?他一脸无辜地说,忘了。忘了就忘了,他绝不再提打球的事情,反而向我介绍起他正在看的那本动物小说,口若悬河,眉飞色舞。不知不觉间,我被他绕了进去,那天,我也没提一句打球的事恶性肿瘤,和他呆在家里,看了整整一个下午的书。

经过我的介绍,你一定也想和我的小伙伴——邓炜炫做朋友吧,要是想的话,赶紧联系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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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和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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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萱不但是我的邻居,还是我最好的朋友。她有一双大大的眼睛,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不高不矮,一笑起来脸上那俩个可爱的小酒窝就给露出来了。下面就由我来给你们说说小萱的事吧!

记得有一次,小萱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突然看见她的同学小丽坐在小区门口的台阶上哭,于是她走上前问,小丽你怎么了啊?小丽说:“我,我,我的试卷不知道被谁拿走了,呜呜呜――”小萱说:“啊,这样吧,你把我的卷子拿回去做吧!”小丽说:“这怎么好意思呢,我拿回去做了,那你怎么办呢?不行,我不能拿回去做,还是你自己回去做吧!”小萱说:“你不用担心,我有办法做!”小丽说:“那我拿走了哦!”“嗯。”翌日,老师发现小萱没有卷子,并且怀疑小萱是没有做作业,便把小萱训斥了一顿,小丽看到这一幕,双眼在这一瞬间充满了泪水,心里也十分过意不去,便冲了上去,给老师讲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下课后,老师把小萱叫到了办公室,向她道了歉。

小萱不仅舍己为人, 还 非常有正义感。

那天放学后,小萱在学校对面看见了一场因口角争纷而发生的打架事件。原因是被打的人在买菜时与卖菜小贩还价不慎“问候”了小贩的祖宗十八代,结果小贩一怒之下就和那人扭打起来了。小萱经过了解后,对买菜那人说:“你为什么要‘问候’小贩的祖宗十八代呢?”买家说:“你个小毛孩子。我做什么事还要跟你说吗?!”一般的人听了这话毛估计都要炸起来了,可小萱听后却面不改心不跳,继续说:“这个道理连我这个小毛孩子都懂,那你们为什么不懂呢?”那小贩一听,便不乐意了,嚷嚷道:“你这小毛孩子,凭什么来教育我,哼――”后来,经过小萱的努力劝解,俩人终于结束了“战斗”。

怎么样,我有这样一个小伙伴,你们羡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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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介绍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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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好伙伴。他有一双机灵的大眼睛,一头乌黑的短发,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镜嵌在鼻梁上,一张在阳光下略有黄褐色的脸,让他在人群中格外的显眼。别看他身材略显矮小,他可是校排球队的一员呢?

说起他,有一件事让我至今记忆犹新。

一天,他正在教室里看书,突然,门外传来了阵阵嘈杂声,夹杂着漫骂和怒吼的声音。这事情有点儿不对头!我想,于是叫上他,一起出门看个究竟。

一到门外,我们才发现声音的来源----两个互相争吵的同学。一个人手中,拿着一件衣服----坏得不轻!左边口袋破了,拉链被拉掉了四个齿,上面满是尘土。周围早已是人山人海,有的人摆着一幅幸灾乐祸的表情,有的人脸上写着“爱莫能助”四个大字,更多的人则是一种看热闹的架势。

这情况肯定不太好劝,眼看两个人吵得脸红脖子粗,我们一合计,分头行动。我对一个争吵中的同学说,老师叫他发下本子。待那个同学走后,他开始对剩下的同学劝说:“你们是为了那衣服,是吧?我觉得你们俩都没有错,但是,为了一件衣服就损失同学间的友情,也太不值了吧?再说,你们天天得见面,多尴尬呀!是不是?和和气气、开开心心地一起学习,一起玩耍多好!”那同学觉得说得有道理,便主动去找另一个道歉去了,不一会儿,他俩就手牵手,蹦蹦跳跳地走了出来。

他就是我的好伙伴,我们班的“和事佬”,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化解了一起小纠纷,你猜到他是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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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学童话作文欣赏三个小伙伴

全文共 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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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黑漆漆的夜晚,北风肆虐着。

这里有一间比较破旧的小木屋,住着一只鸽子,一只刺猬,还有一只兔子。

它们几乎是同时发现了这个小木屋的存在,于是一起搬了进来。

一开始,大家都相安无事。可是后来呢,经历了一个夏天暴雨的冲刷,还有一个秋天大风的袭击,现在,房子更是破的不行了。

就比如说,今晚,它们三个不只是能听到呼呼的狂风声,更能深切的感受到,有那么几缕风就这么持续不断的不知从哪个缝隙里钻了进来。

“真冷啊。”兔子忍不住说。

“阿~秋”,鸽子也打了个喷嚏。

刺猬团成一团,分不清哪里是头哪里是尾。它也觉得真的是好冷啊。

兔子和白鸽挤在一起相互取暖,可是刺猬浑身是刺,只能离它们稍有距离些。

“这样子怕是不行了。”鸽子率先提了出来,“冬天才刚开始,就这样冷了,以后可怎么熬呢?”

“嗯嗯,明天我们就去找些材料,把这小屋修补修补吧。”兔子也附和着说。

“修修补补的多麻烦,唉,不如再去找个地方住吧。”刺猬有些不情愿的说。

“那你自己去找好了,我们不愿意和不懂付出的人住一起。”鸽子和兔子一齐说。

第二天,天气还不错。鸽子扑扑翅膀,飞出了家门。兔子,支楞起耳朵,也小跑着奔向田野。它们俩决定分别去捡些树枝和干草,去填补墙壁间的那些小洞。刺猬想着,还是去寻一处新住所吧,于是也悠悠的出了家门。

经过一天的修补,房子的小洞们被消灭掉不少,只是还差几处不能完全把风给挡住,不过这也比从前的情况好上了许多。

天渐渐黑了,却不见刺猬回来。兔子对鸽子说道:“也不知道呢个浑身是刺的家伙跑哪里去了,当真不和我们住一起了么?”

鸽子想了想,说:“也许,真的是寻到了它喜欢的地方吧。”

第三天,依然不见刺猬的踪影。鸽子和兔子决定去找找它。

它们一边打听,一边继续上路寻找。终于在一个柴草堆的后面发现了它,那个时候,刺猬正努力地往柴草里钻呢。

“呵呵,你在干嘛?”刺猬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却不敢把脸转过来看一看。“难道,你喜欢住在这里吗?”兔子忍不住想要讥讽它一番。

刺猬羞愧的低下头,想起自己之前说的话,此刻觉得很没有面子。

鸽子和兔子看它那羞愧的样子,决定原谅它。“走吧,跟我们回去吧,还有几个小洞等着你来修理呢。”

三个小伙伴一起踏上了回家的路。

[小学童话作文欣赏三个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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