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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佩服的小伙伴(实用20篇)

世界上的一切都值得我去爱,但在我内心深处最喜欢的还是森林。大家是都也是同样的感受的呢。我最佩服的小伙伴,我们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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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人让我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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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开源

坚持,专注、惜时,这难道不是储雨昂精神的最好写照吗?光凭这几点难道不足以让我对储雨昂有所佩服吗?

两年如一日

在小学我和储雨昂便一个班。五年级时,我们班卷起了一场巨大的“书法风波”,流行硬笔楷书。于是储雨昂提议每周两张字,周五上交老师批改。很快便得到了全班同学的认可,他带头上交了第一批字,老师十分高兴,表扬道:“这次同学们积极参与很好,可重要的还是贵在坚持呀!”可不知,我们班同学几乎个个是三分钟的热情,第二次,第三次交字的人越来越少,质量也越来越差。最后有的同学干脆不写了。唯有他,储雨昂他跟那些同学恰恰相反,他写的越来越多,也越来越认真,他甚至一天练一张,从不松懈。老师每次点名时,也总是点到储雨昂的名子。他并没有骄傲反而更加起劲了。两年光阴,转瞬即逝。储雨昂一直坚持着,他写字虽然并不是那么完美,但这又是依靠怎样的坚持与毅力呢!在这两年间,他练过字的纸应该有一本书那么厚了吧!在那一张又一张洁白的纸上,写着一个又一个圆润而又失去笔锋的字体,排列整齐,又软绵绵的站在上面。我曾经看到过他练字,首先看着那个规范的字体,小心翼翼地拿起笔,轻轻地落在纸上,慢慢的临摹着。

我忘记了吃饭

在小学毕业的暑假,储雨昂邀请我到他家做客。那天,因为阿姨偶感风寒,正在休息,我与储雨昂便准备出去吃饭,约定在十二点。他走进书房看书,我便在他家“游览风景”。我东走西瞧,一会儿串到阳台,一会儿走进厨房,一会儿坐在沙发上,欣赏他的画作。最后,我终于忍不住了,往钟上一看,呀!十二点二十了,我立马叫了储雨昂三声,可是没有动静,好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我跑过去一看,它正像一个婴儿似的趴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翻阅着一本钱币收藏册,这时,他才意识到我的存在,抱歉一声:“不好意思,我忘记了吃饭。”

我再写一会儿

步入初中的我们在学习生活上截然不同。他写作业快,睡的早,我则反之。现在我找出了原因,他珍惜时间,抓住每一分每一秒来写作业。每当课间活动时,我都会又蹦又跳的走到他面前,笑哈哈地说:“小储喂,去戏不?”他却专注于写作业,一只手摆摆,说:“你去戏吧,我再写一会儿。”放学了,我又去找他,对他说:“储雨昂一起回家不?”他又用左手抓住我的衣袖,右手还专注于作业,说道:“等我一下,我再写一会儿。”他就是如此般珍惜时间,如鲁迅先生说的那样,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挤总是有的。

当然,储雨昂的优点也不止这些,在这万千世界,芸芸众生之中,还有许多像他这样的人,他们的精神值得我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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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阳光校园我们的小伙伴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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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是我们最熟悉的地方,是我们的小伙伴。因为每天清晨,我和同学们背着书包,迎着金色的晨光高高兴兴地上学校,我们三个一群、两个一伙走在去学校的路上。路边的花儿在向我们微笑,周围的鸟儿在为我们歌唱,我们开始了新的一天。上下课的喇叭声在耳畔响起,琅琅的书声在塬头上空飘荡。走进这多次修缮建设的美丽校园,清风扑面,阳光沐浴着我们。我们是学生,是校园不可缺少的来宾,我们是这里的小主人,我们在这里学到了多方面的文化知识,交到了很多好朋友。校园我们一点都不陌生,这里有花花草草,这里有辛勤的老师给我们上课,有勤快的范大师给我们做饭,我们感到无比的快乐,万分喜悦。

春夏时节里,每天清晨,我们背诵着古诗和一些优美的课文,沉醉在优美的诗词里。课余,我们欣赏着校园美丽的景色:两棵高大碧绿的垂柳站立在学校大门两侧,就像两位战士在默默地守卫着校园;花园里的花争奇斗艳……我们的课间虽然只有十分钟,但热闹非凡。我们尽情地玩耍,处处洋溢着欢乐的气氛。有的涌向操场手拉手玩游戏,有的在花园旁边赏花,有的在树荫下玩耍,还有的端着凳子在校园里进行着小练笔活动,我们快乐极了!

秋冬季节里,阳光体育运动有条不紊地开展起来。北风呼啸着,晶莹的雪花飘飘洒洒,同学们来到被大雪覆盖的操场,尽情地玩耍。有的滚雪球、堆雪人、玩雪球,感受冬天校园的另一番景色。同学们有的追逐着,有的欢呼着,校园里充满了沸腾的气氛。

我们每天都高高兴兴地来到学校,专心致志地听老师给我们讲课,跟着老师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学生们尽情地吸吮着知识的乳汁。我知道:“师恩如山,因为高山巍巍,使人敬畏。”我还知道:“师恩似海,因为海之浩瀚,无法估量。”我们的老师啊,他不是演员,却时时吸引着我们渴求真知的目光;我们的老师啊,他不是歌唱家,却能让知识的源泉叮咚作响,唱出迷人歌曲;我们的老师啊,他不是雕塑家,却“雕刻”了我们人类的灵魂。或许我们长大后,才能真正体会到老师的良苦用心。也许到那时,我们自己会为曾经的不勤奋、不认真而感到汗颜,也会为当时的错误行为感动羞耻。我们该怎样纪念我们的童年,又该用什么方式无悔我们的童年生活呢?我想,只有自己勤奋,只有自己努力,尽到我们百分之百的汗水,才能不辜负我们的童年生活。

我们现在是快乐的小学生,未来的路还很长很长,我们一定会遇到更大的挑战。所以,我们一定要勇往直前,在这美丽、欢乐、和谐的小学校园里利用好时间,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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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小伙伴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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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明媚的太阳。下面是一片花的海洋——花园其间有个十多岁的小女孩。左手扶着画板,右手握彩笔,在为她同龄的两位朋友画肖像——这便是我的好朋友陈卓。

我们差不多有一年多没见面了,她有一双黑宝石般的眼睛,双眼转一圈,就能想到一个鬼点子。一张樱桃般能说会道的小嘴,只要你做错了,不管是谁,她都会与你讲道理。她最大的爱好就是画画,还有弹钢琴和读书,还是一个热心肠。

那一次,我在家里等陈卓来接我,盼星星盼月亮,她终于来了,我拉着她的手刚想说“走吧”,但手上感到湿漉漉的。放手一看——血!我大惊失色,立刻把她拉回我家,以一秒的速度找到创可贴,细心地包扎好,并问她怎么回事,“没什么事啦,来的时候不小心摔倒了。”陈卓微笑着。她的神情告诉我没有事,但在我再三追问下陈卓终于说了:“我在来的路上看见一位小女孩站在那里哭,我过去问小女孩为什么哭。她说‘气球跑到树上下不来了’,我抬头一看,有一个粉色的气球挂在树上,我为了不让她伤心,我就爬上树给她拿。下来时不小心被树枝给划伤了。”我心想,真是一个热心肠!做这样的事不足为奇。

这个陈卓,一个热心肠,不管什么时候,她都会不顾一切地去帮助别人。

我希望寒假快点到来,这样我又能见到陈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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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介绍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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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伙伴,也是我的同班同学,我们从一年级到三年级都是好朋友。他的名字叫王浩臣。

王浩臣长得十分有个性,他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他最有特点的是两片红唇,像女生涂了口红似的。

王浩臣是一个热心肠,十分乐于助人。记得有一次下大雨,我没有带雨衣,放学了,雨还不停地下着,正在发愁怎么回家的我,忽然感到有人为我撑了一把伞,抬头一看,原来是王浩臣。王浩臣打着伞一直等到妈妈来接我,他才把雨伞从我头顶移开。要不是他帮我撑伞,恐怕我已经成为落汤鸡了。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王浩臣,一个热心肠的帅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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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小伙伴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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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总是坐在教室最后一排,整天嬉皮笑脸。“拔尖”的身高与胖乎乎的身材让人和他站一起时油然而生一种强大的压迫感,所以只要见他一次,就能深深地记住,他就是我的好朋友——武津屹。

他有一双长年被肥肉压着的大眼睛,一笑起来就变成了两条缝。还有着让女孩子都羡慕的长睫毛,眨动间透着一股聪明伶俐劲儿。可惜一身的肥肉却毁了当“帅哥”的天赋。

武津屹虽然外表看起来很稳重,但内心却是一个欢乐的大胖子,幽默的语言常从他的嘴里冒出来,逗得我们哈哈大笑。有一次,我摸摸他挺起的将军肚,对他开玩笑说:“兄台,你可以说是宰相肚里能撑大象了,你就不怕某一天你这个肚子大出地球吗?”他满不在乎地笑笑,用他那诸葛亮牌三寸不烂之说;“怎么了,我是个胖子不错,但多亏我是个胖子,伤心时我可以捏捏肚子,有某位名人说过胖子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重于华山,或重于恒山,或重于喜马拉雅山。”顿时我们全体都笑喷了。

还有一次在玩游戏时他怪我不救他,我故意气他说:“就不救!”他大吼一声“你知不知道救胖子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哈哈哈哈我顿时爆笑。

他也有他胖的原因,有一次我吃麻辣烫顺路给他带了一份,送去他家。没想到我刚一转身的功夫,一大碗麻辣烫就空空如也了,我惊得差点说出粗话来。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武津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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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和小伙伴玩游戏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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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回到家有几个小伙伴找我玩,我和小伙伴下了楼,想来想去不知玩什么,我说:“我们玩过家家吧!”

小伙伴们都拍手叫好,我们来到一个沙堆就开始玩了,我找到一个铲子用沙子做了一个圆,想用这个做一个宝石蛋糕,我又找来一些漂亮的小石子放到“蛋糕”的上面,我用一些彩色的纸包在“蛋糕”的上面,看上去像是彩色的果酱,为了让我的“蛋糕”再漂亮一些,我又对它装饰了一下,过了一会终于大功告成了,小伙伴们看到我做的“宝石蛋糕”都对我赞不绝口,我心里开心极了。然后我们又开始玩老鹰捉小鸡了,我是老鹰,万益彤是鸡妈妈,,其余的人都当小鸡,鸡妈妈挥起大翅膀来保护自己的孩子,像极了威武的勇士,不过我可不怕他,我在不停的寻找着机会,我先趁机妈妈不注意抓住小鸡,经过我的不懈努力终于抓到了小鸡,其余的小鸡们也只好举手投降了......

童年就是这样,小小的游戏也会让我们如痴如醉,玩到舍不得回家.....原来简单的事物中也会有说不尽的美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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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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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秘宁

我们班是个“天才”俱全的班,有“体育天才”、“画画天才”、“音乐天才”,还有一个隐藏在普通人里的天才。

她的眼睛像一个晶莹剔透的黑珍珠,不时,眼睛里还绽放出智慧的火花。小小的鼻子,小巧玲珑的嘴巴,还有一张眉清目秀的脸蛋,真是让人越看越喜欢呀!

别看她是女孩,胆子可能都比男孩子的胆子大呢!有一次,她一个人走在一条小路上,忽然,天空暗了下来,一阵狂风吹过,树儿见风把腰弯,花儿见风把头点,可她不怕,脚步飞快地回到家,气喘吁吁。

她不仅胆子大,而且还会画画,她画的哆啦A梦活灵活现。从远处看以为是真的哆啦A梦在向她招手呢!

她还喜欢音乐。她唱的歌,会使你陶醉其中;她弹奏的古筝,能让人沉浸在古典音乐的海洋。

以后,我和她即使相隔甚远,我俩的心也紧紧连在一起,手拉着手,一起奔跑,一起嬉戏。我和她是永远的“好姐妹”,“好闺蜜”!

你们知道她是谁吗?对啦!她就是落落大方的“艺术天才”——顾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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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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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很多朋友,周磊是我好朋友之一,他不但是我的好朋友还是我的弟弟。

他有一张椭圆形的脸,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个小巧的鼻子镶嵌在脸上,人见人爱。

他喜欢运动,有时都玩过了头。

那一天,他和同学们约好打篮球,一大早就出去了,临走时只留下了一个便条,妈妈看见了说:“他下午还要上课呢,一眨眼上午过去了,妈妈接弟弟上课了,我也跟着凑凑热闹,来到篮球场,一眼就看在投球,哦中了,还是空心呢,只见他满头大汗,双颊烧得通红,不知疲倦,仍在兴致勃勃地打篮球,我朝他大喊:”弟弟该上课了,他朝我望了一眼,撩着嘴巴撒娇的口吻对我们说:“不嘛!再玩一会儿”妈妈厉声斥道:快快回来上学,快迟到了,再不回来,小心我打烂你的屁股,弟弟听到要打屁股,吓的浑身直打哆嗦,依依不舍地离开球场一边走,一边回头盯着正在打球的同学们,仿佛在想,如果能再打一会就好了,这该死的补习班,无奈,只得随着妈妈踏上去补习班的道路。

弟弟不但喜欢运动,还很喜欢读书。

弟弟喜欢看书,那是家人都知道的事情,家里那么多藏书,正合他的味口,所以得了一外号:“小书虫”,足以正明他多爱看书了。他看书时,时常把门关起业,靠在床上,一边大口大口地吃零食,一边找书看,看到有趣的部分,他常常哈哈大笑,有时候都会笑的前俯后仰,甚至笑的咳嗽起来,他的房间里,总是能传来一声声爽朗的笑声,有时,他会沉醉在唐诗宋词中,领略风桥的钟声,大漠的孤烟,他当看完一本书时,会小心翼翼地包起来,存放一个小箱子里。

这就是我弟弟,我的伙伴,他的一举一动,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我喜欢和我这个小伙伴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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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小伙伴优秀

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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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看见墙角的书柜时,就会想起她,想起那叮咚的、美妙的乐曲。她有一双如夏夜晴空中的星星般闪亮的大眼睛,小小的鼻子下面有一张樱桃似的嘴。

在她秀气的脸上,有两个逗人喜爱的酒窝。她就是我的小伙伴——小雨。一天,我在家里玩,一不小心把妈妈的书柜碰倒了,书和书架散落了一地,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妈妈下午就回来了,如果妈妈知道我把她最喜欢的书柜弄坏了,这该怎么办?我赶紧找来工具,可就是修不好,我急得就像一口吞了25只老鼠——百爪挠心。这时,邻居小雨来我家看书了,她见房间一片狼藉,便问我怎么回事,我呜咽着回答:“我把妈妈心爱的书柜弄坏了。”我递给她一本书,示意让她去看书。可她却放下书,说:“我来帮你吧!”小雨找来了一把小刀,一个锤子和几颗钉子,叮叮咚咚地修了起来。

只见她拿着锤子,左捶捶,右敲敲,一会左边削了一下,一会右边切掉一块,忙得不亦乐乎,不时传出叮叮的声音,仿佛是一首《友谊之歌》。

突然,叮叮的歌声中插了一个“咚”的节奏,像是给下一个原本为清脆的音符加了一个重音记号。等早已吓傻的我努力睁开眼睛的时候才发现,小雨的手变成了一只可爱的红萝卜。我慌了,不知所措的站在那,竟有点语无伦次:“小雨,你没事吧?我给你拿药。”

说完我急忙找出了纱布。而小雨却用平静的眼睛望着我挤出一丝笑容,说:“我没事”和我却分明察觉到,她脸上有一点掩饰不住的痛苦。她手上的萝卜仍然很红,也很疼,但她又拿起了锤子和小刀,继续修了起来,中午,太阳无情的照在她身上,而她早已汗流浃背,可她却不叫苦不叫累的帮我修。终于书架被她修好了,她很高兴,我也很感激她。下午,夕阳的余辉洒在她身上,虽然她把书柜修好了,但“叮叮”的声音却萦绕在我的耳畔,像一曲小令又像一曲爱的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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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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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名字叫小宜。

她梳着两个向上翘着的小辫子,像个小兔子似的。“小兔子”的脸胖乎乎的,像圆圆的皮球。眼睛亮亮的,像嘿嘿的珍珠,嘴巴红红的,像红红的樱桃。

“小兔子”的字写得很漂亮。经常得到老师的表扬。在“六一儿童节”表彰联欢会上,“小兔子”获得了书法比赛一等奖。

“小兔子”喜欢帮助同学。有一次,在学校有个二年级的小男孩追我,我不小心摔倒了,手破了,腿也破了。“小兔子”看见了,很着急,急忙把创可贴打开给我贴上,我心里很感动。“小兔子”还被评为“团结友爱之星”呢。

我因为有这样的小伙伴很快乐,我真想拥有更多这样的小伙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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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小伙伴作文200字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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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同学,又淘气又有很多优点。你们一定知道,他就是全班,不,是全校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高磊磊了!我们来说说他的优点吧!

他是个热心肠的人。每次,大家需要什么,他都第一个拿来。记得有一次,我们开班会,需要一些乐器。谁知,周五一早,他就把鼓、三角铁、锣等乐器带来了。他也很热爱劳动。一天轮到我们小组扫地了。我和其他人都累得满头大汗,可他却兴致勃勃的扫着。并且,他扫过的地方不留一点灰尘。原来,他扫地有一个“秘诀”!只见他把扫帚拿在前面,紧紧地握着,拼命向前跑去,像一台割草机“唰唰”地割着草呢。他还一边跑,一边喊:“为了回家,拼了!”我们都知道,他嘴上说为了回家,心里却想为大家服务呀!

我觉得,我们大家要向他学习,做一名热爱集体的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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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3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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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儿时的朋友,表达了小朋友间的真挚友情,以及对小伙伴的思念

我和我的第一个伙伴

我说的伙伴,其实是个小伙伴,也就是我人生记忆中的第一个朋友。他姓雷,大家都叫他雷毛儿,根据这个小名,我们就知道他是家里的老幺,至于大名叫雷什么,我就不晓得了。至今,我还依稀记得其模样,有点黝黑的团脸,身材敦实。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父亲在一个叫共乐的乡村粮站工作,我家就在粮站附近名为姚家嘴的地方安顿下来。那是一幢偌大的院子,比邻而居的大约有五、六家。家家都有孩子,小孩多就闹热,因此,我的那一段农村的童年生活还算是颇为有趣。在这些孩子中,我和雷毛儿最要好,亲密无间,他常约我一起溜出院子去游逛。地处农村嘛,出了门玩的地方不外乎就是山林,草坡,沟堰,甚至农地。他应该比我大些,又是土著,到那里玩,怎么玩,当然是由他说了算,所以,外出游玩时,总是他走在前,我跟在后。我就说说印象中最为难忘的两件趣事吧。

春光明媚,惠风和畅,田地里的麦子长得好象比我们还高了,青中泛黄,已经结穗。我俩就把它当作我们的青纱帐,在麦垄和田塍间穿行、追逐。或者,弯腰弓背在麦地间寻摘一种俗称‘‘迷迷响”的野碗豆。我们把‘‘迷迷响’’剥开,去其籽,大约保留三分之二,当作乐器。然后,坐在地上,把‘‘迷迷响’’含在唇边,闭上眼睛,用力一吹,在蓝天白云下,纤细之声,不绝如缕,就随着微风飘荡开来。我们认为,这就是最好听的声音,其实,那也就是我们美妙的童声在歌唱啊!

炎炎夏日,骄阳似火。小孩子那管什么热不热啊,只为那空中有美丽的倩影在深深地吸引着我们。那些红蜻蜓、黄蜻蜓、蓝蜻蜓……在阳光的照耀下,双翼闪亮,五彩斑斓,在我们面前轻盈地飞来飞去,如乱花般欲迷人眼。我想,爱美、接近美、拥有美应该是人类与生俱来并从小就具有的意识吧。总之,初始,我们的眼球随之转动,接着我们就开始了行动,雷毛儿找来两根干竹枝,便毎人手持一根挥舞着,连跑带叫地开始了捕捉。说是捕捉,不如说是捕杀,由于不知轻重,猎物非死即伤。当然,仅凭我们的速度和力量而有所捕获实在是非常有限。在那个年代人们是根本不具备哪怕是一点点生态知识的,何况是两个幼儿。真的,看着那些尤物最终在我们手中消亡,我们没有其它感觉,只是在傻乎乎地大笑。看来,破坏、毁灭也应是人之初就濳藏的恶劣意识吧。

那时的孩子不象后来的独生子女这么宝贝,家长疏于管理,只管白天吃饭,晚上睡觉,因而,我们就这样在无拘无束中一天天游乐着。但是,就在俩人嬉戏中,我和雷毛儿谋划了一件大事:远足县城。说是大事,不仅是对我们而言,对各自的家庭又何尚不是如此:孩子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令他们惊慌失措。

孩子嘛,玩耍就是他们的天性,但是,天天都在附近出没,似乎有点乏味,总想再走远点,别有天地,去找寻更新鲜,更新奇,因而更好玩的地方。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促使我们的出走也起了很大作用,就是那场袭巻全国大饥荒已经开始漫延,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感受到了。从大食堂打来的饭根本不够我吃,常常是还没到开饭时间早就饥肠辘辘,因而常起父亲。他于一年前已调到县城工作,对子女很慈和,常常见不到他,特想。并且,也想起上一年在县城玩耍时父亲给我买的那些好吃的好玩的,因此,觉得父亲很有办法,就特别想去找他,想吃饱点,吃好点,玩好点。很巧雷毛儿有个大姐也在县城,而且他也去过县城,就相互谈起了县城,无限向往。人,天然就喜欢热闹、繁华,小孩子也慨莫能外。比起乡村般的共乐,县城真是个好玩的地方:百货公司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特别是包装花俏的糖果,令人觜馋。最令我心仪的地方还是电影院,尽管自己不大看得懂,但是自己就是喜欢看那一大块白布上面那些活动的人物和持续不断的画面。到县城去找亲人,到县城去吃饱饭,到县城去好耍,这个欲望实在不可扼止。

这事应该发生在1960年的春夏之交,不冷不热,天气晴和,当时,我也是六周岁了。就是这样,两个幼儿谈着谈着就瞒着家人,不知天高地厚地迈开了步子。那个时侯的道路不象現在这样经过改造,宽直平坦少弯拐,而是依山就势弯弯曲曲地延伸,因而,姚家嘴至古宋的路程要比现在远,据说有三十多里。我们太小了,全然不知没有成人陪护,徒步到县城,这样的旅程对于幼儿,实为畏途。

我估计,我们大慨是上午十点左右出发的吧。开初,精神特好,兴高采烈,只觉天高地阔,如挣脱羁绊的鸟儿叽叽喳喳地上路了。我们晓得方向,走过姚家嘴,沿着共乐河边的乡村公路就能走到县城。现在想来很庆幸,我们没有走错路,走到乡村公路的尽头就是一个地名叫八角的地方,就此转入干线公路,我们好象没有问路,就自然而然地向左转朝着县城方向行进。当时,公路上汽车还恨少,间或有车驰过,我们只要一听到马达轰鸣或喇叭声,凭本能,也晓得避让,车一过,也不管泥石公路上飞扬的灰尘,又窜到公路中间。我们都是光着脚板,那些岁月,只要天气转暖,孩子们基本上都不穿鞋。相较我们平时奔跳的山野小径,乡村公路和干线公路都算是大道了,但是,在大路上我们反而没有象在田野小道走得那般顺畅,主要是路面凹凸不平,而且,有散落的小石子,走快了硌脚。雷毛儿走得比我快些,有时还回头看我一眼,我晓得落后了,看见路面比较平整时,就小跑几步赶上去。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味地赶路,毕竟是孩子,看到什么感兴趣的、新奇的、好玩的总要留步玩玩。就这样,走走停停,也耽搁了不少时间。这个时节的太阳也很有些威力了,照在身上热烘烘的,很燥热想喝水,也渐感疲惫,而且,也过了午饭时间,肚子里早就在开始唱空城计了。两腿越发沉重,步子越发迟缓,渐渐跟不上雷毛儿。我慌了,不时喊雷毛儿,雷毛儿,希望他慢点走不要甩掉我。听到我喊,他总是停下来等我一程。步履蹒跚地走出一个名为久庆的小镇街头时,我再也走不动了,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有点想哭。毕竟是亲密的伙伴,他不忍心扔下我,停下来也不再走了,站在我身边默默地看着我。现在想来,那个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大概没过多久,好心人就出现了。那人年龄应该不到三十岁,骑着自行车,看见我们就停下车来很关切地询问,了解到我们的情况后,大慨是看我廋小,单薄些吧,他就把爱怜赐与我,把我抱上了车。自行车即将趋动时,回头一瞥,我们两眼相对,雷毛儿呆呆地盯着我,嘴唇似乎翕动,好象要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我走了丢下他孤零零一人,心里肯定难过,而且,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前路还长,而我却承蒙这位叔叔的关爱,后半程路就变得很轻松了。到了县城,叔叔把我交给父亲,父亲除表谢意外,还和他寒暄几句。临别,我记得他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小脸蛋。我也应该向他招手说了再见,谢谢叔叔之类的话吧。老实说,直到现我都不晓得他姓甚名谁,父亲说曾告诉过我,但小孩子一转身就忘记,甚至他的长相我都模糊得记不清晰。十多年后,我重提此事,父亲说那个叔叔的姓名他都想不起了。算来,他也应是耄耋老者,年逾八旬了。好人有好报,我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在此,我再次向他表示感谢,并祝他长命百岁。

天下的事真是奇巧,傍晚,父亲带我上街,在东门口附近一家餐馆竟意外地看见了雷毛儿,真令人惊喜。他正在后厨大块朵颐,想必是饿极了。他姐姐应该是餐馆服务员,就坐在旁边。我很激动,抓住他的肩膀摇了两下喊着雷毛儿,雷毛儿。他侧身向我笑笑,我也笑了,笑得很开心。两个小伙伴虽然才短别几个小时,却象是久别重逢。应该是年龄的关系,当时,我还不懂得安慰他几句,也不知道该询问一下他一个人在路上的情况,以表关心,而且,我也没有因同为伙伴却落下他一人,从而使他独行而产生一点点内疚。后来,当我长成大人时,也常常独自赶路,虽然脚步匆匆,心情却非常沉闷,在那种精神状态下,人在行程中极易感到疲劳。由此,联想到雷毛儿,一个幼儿硬是凭着一双赤脚,在已经步行了十几里后,又在无人伴随的状况下,忍饥挨饿,孤独地走完余下的十多里路赶到县城,其间的辛酸、劳苦可想而知,令人感叹。很难想象,如果是我,能坚持到底吗?

事后,听父亲说,我悄悄溜跑了,早过了午饭时间,祖母久等也不见我归家,非常着急,附近问遍、找遍,也不见踪影,以至于惊恐起来,认为我已落水沉塘,甚至拟请人手持竹杆搅动塘底,以探究竟。直到父亲把电话打到共乐粮站,请他们传话,报告了我的行踪,祖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同理,我想,找不到孩子,雷家也应是如此的不安吧。

几天后,我们各自回到共乐,我和雷毛儿又继续着原来的嬉戏,其乐融融。不过,在家人的训诫下,我们也规矩了许多,再也不敢胆大妄为了。过了夏天,就是秋期开学,我也该上学了,于是,我就离开姚家嘴,到了母亲工作的地方。当时,年纪太小,我连彼此的道别都懂不起,就悄悄地走了。

自此分手,已经半个多世纪了。我在县城,雷毛儿在共乐,我们就未曾再见。也许,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我们曾经擦肩而过;甚至不排除偶然间,可能有无意识的瞬间对视。但是,岁月苍茫,人世沧桑,我们已经从童年而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进入到老年,谁还认得谁,“纵使相逢应不识”,彼此已成为陌路人了,相见当然也不再相识。如今,我们已是年过花甲。人到老年,情感似乎更脆弱些,因而特别怀旧,所以,想到这些,总有一点遗憾,乃至还有些许伤感。或许,我还是应该择机再踏旧地,重访故人吧。

雷毛儿,我的亲密小伙伴,我终身难忘的第一个朋友,一别就是五十四年了,你好吗?我想你!

附记:这篇文章刚搁笔,几经打听,我找到了雷毛儿的大姐,得到的消息令我震惊,雷毛儿早在十几年前就病亡了。而且,直到現在我才晓得他本姓王,家人为了了其一生平安的心愿,名义把他上过继给雷姓人家,故有雷毛儿这样的小名,可是,他却在四十五岁时就走了。据其大姐说,雷毛儿长我一岁,生前常到县城,但是,我们却无缘一面。呜呼!故人长已矣,我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

[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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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小伙伴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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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腿不会走,有嘴不会说,全身软软的,女孩都喜欢。”这个谜语一说出来,女孩子一定会回答:“布娃娃。”这个布娃娃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刘歆琪在生日时送给我的。

它的头上扎着两个麻花辫,圆圆的脑袋上嵌着两个小黑豆,眼睛下面的嘴巴跟月牙一样弯。最特别的是它的衣服,不像休闲装那样朴素,也不像公主裙那样华丽,而是具有古香古色的旗袍。妹妹一见到我的布娃娃就爱不释手,从上午玩到中午,吃完饭后,又从中午玩到下午,直到婶婶叫她回家,她才恋恋不舍的回家了。

布娃娃不但是我的小伙伴,还是我唯一一个懂我内心的布娃娃。当我伤心时,它用心灵说:“小主人,不要伤心了,你再伤心,我就会掉眼泪了。”当我开心时,它用心灵说:“小主人,你太天真了,竟然想得出‘如果猫不吃鱼,鱼就可以在陆地上走’的想法。”

每次进门时,看见它,我的内心就有一种内疚感。

上一次生日派对,我把我的朋友们都叫到家里来玩、吃蛋糕。到高潮时,突然“叮铃铃”的门铃声响起,打破了我的心情。我心想:是谁那么扫兴啊!我打开门一看,惊讶了,原来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刘歆琪”,我竟然忘记了请她,她递给我一个布娃娃,说了一声:“生日快乐!”就走了。我原本想叫她来继续参加未开完的生日派对,可是她却说要去排练舞蹈。-她那深深的背影一直印在那个布娃娃上,也永远留在我的心里。

这个布娃娃是我收到过的最喜欢的生日礼物,它包涵着我深深的内疚感,还包涵着一份可贵的友谊,我爱这漂亮的布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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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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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题目,我就会想起我的小伙伴——王安。她不高不矮的个子,一双小小的眼睛,瘦瘦的身材,扁平的鼻子。你不要看她长得不是很好看,可她最大的优点是:非常爱帮助人。

你看吧,在那绿油油的草地上,一个小弟弟摔倒了,立刻会有一双温暖的小手扶起了他,还替他拍拍土。在川流不息的马路边,一位要过马路的盲人老奶奶被那喧闹的噪音吓着了,一双温暖的小手拉她过了马路。在楼梯旁,一位小妹妹从楼梯上摔下来了,豆大的汗珠从她那苍白的小脸上流下。这时,一双火热的小手抱着她,向卫生室跑去。她,就是王安。

记得那是去年的一天,大地热得像蒸炉似的。放学后,我和王安一起回家,在路上,王安突然拉着我,指着离我不远的一个包裹,悄声对我说:"走,咱们去看看。"我随着她来到那里,原来是一封信,可能是邮递员送信的时候不小心丢下的吧,我拉了拉捡起信的王安,说:"快走吧,不然该写不完作业了!"可王安却看着信,摇摇头,说:"可是,失主要是不见信该多着急呀!""好吧。"我只好点头同意了。我们一看地址,吓一跳,我们俩谁也不知道顺义街怎么走,无奈之下,只好去问路人,可得到的不是怎么走,而是几个白眼。最后,我们只好把它交给了警察叔叔。

有一次我们出去玩,路上我们看见一个老奶奶,托着一大袋米在路上走,累得老奶奶气喘吁吁,不住的喘着粗气。王安见状,连忙跑过去对老奶奶说:"我来帮您吧。"老奶奶笑着点了点头。于是,王安把米袋搭在肩上,我在后面托着。就这样,我们把米送给了奶奶。

我在王安家玩。一个阿姨急着有事要出去,她来找王安,让她帮着看孩子。王安答应了。我们抱着孩子,哄着他玩,可不多一会儿,那孩子就不停的哭闹,王安去热牛奶,我拍着孩子的肚子,哄着他。王安拿来了牛奶,孩子一边喝,一边睡了。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爱帮助别人的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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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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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是我们班上名副其实的生气包和淘气包只要你把他给惹毛了,你就会被他打一顿。我的小伙伴就是--赵---子--镒!赵子镒的眼睛大大的,浓眉大眼,头发黝黑发亮。不过只是赵子镒身上有一股特别难闻气味,就像鱼身上的鱼腥味,非常的难闻。只是现在没有了。现在我先讲他的淘气。他最喜欢恶作剧,每次都要到小卖部去买那些吓人的东西。还有赵子镒每次下课都会拿着棒棒去打我们班的班长李佳妮,其他班长也只能来一个英雄救美了!赵子镒生气起来就像出笼的豹子一样,和我们班上的同学打架,还摔桌子,后来被我们班长告状!

你看我的小伙伴是不是既淘气又爱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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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介绍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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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这样一位小伙伴,她叫小红。她长着一双亮晶晶的黑色大眼睛,充满了生气与活力,抬起来亮闪闪,低下去静幽幽,宛如黑色天鹅绒一样柔和沉静;又似秋天的溪水那样清澈可爱,但是那眼睛上架着一副粉色的“二饼子”。一对又黑又弯月牙似的黛眉画就一般,圆圆小脸上有一种特有的质气,红红的小嘴菱角分明,笑起来淡雅的、甜甜的,一头直直的长发轻松的垂落下来,构成了这么一个她。

她的主持能力很强。因为,每一次不管班里或者学校有什么文艺节目,老师总是让她参加主持。有一次,我们班组织开展暑假收获展示会活动,老师选了她做主持人,并给了她串词,在开展之前她很用心的一边又一遍的念着串词,在开展时,她主持的非常成功,朗读感情丰富面带微笑,使得这个暑假收获展示会活动的每个人都看得津津有味,对她的主持念念不忘。

她特别爱帮助同学。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的课间十分钟,有的同学忙着预习功课;有的同学在一起快乐的玩耍……大家的欢声笑语洒遍校园。同班同学白洁正为一道数学题发愁呢,只见他托着这下把沉思,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这时,小红面带笑容的轻声问白洁:“你怎么了?”白洁结结巴巴地说:“我有一道数学题不会,半天也想不出来那。”

只听见小红关心的说:“没关系,我来给你讲吧。”说完,她就耐心的给白洁讲起题来,还不停地在草稿纸上演算,直到白洁弄会了,她才转身离去。班里有些同学说她是“老虎掉念珠—假慈悲”,她却只报以微微一笑。

她还很会跳拉丁舞。不管是伦巴还是恰恰,她都能跟着节奏挥洒自如,一会儿跳方步,一会儿跳库克拉恰,优美的舞姿令每个人惊慕不已。她还成为一些同学的导师呢,她真厉害。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一个主持能力强、爱帮助同学,、很会跳拉丁舞的小伙伴—小红。在我成长的道路中,我和她结下了友谊的桥梁,她是我永远的小伙伴,一个聪明可爱、多才多艺、全面发展的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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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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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放学后,我兴冲冲的来到奶奶家,一边喊着:“奶奶,我回来了!”,一边走进了厨房。奶奶抚摸着我的头说:“龙龙,猜猜我给你买了什么小动物?”“小狗?小猫?小鸡?小鸟?”“都不是,你自己去卧室水缸里看看吧!”我立马跑到水缸旁一看,欣喜若狂的说:“是只小乌龟啊!”

我捧起小乌龟,可它很怕羞,立马把头、四肢尾巴缩进壳里,动作快极了。我仔细的观察起它来。这只小乌龟长约12厘米,宽约9厘米,硬壳由13块甲组成,每块边都有七、八条波浪形花纹。其实,龟背上不只13块甲壳,边上还有一圈壳,和甲壳连在一起的。也许是因为它是初来乍到的吧,这一天都没有露面。

第二天,小乌龟终于露面了,它的四肢上跟蛇一样有鳞片。分三节,趾节不长,指甲长在脚掌上,不尖。瞧!它头上那双眼睛滴溜溜的转个不停,眼睛的后面有两个瓜子形的红斑,跟一对耳朵一样。它的尾巴和蛇一样尖尖的。

过了几天,不知道为什么小乌龟有点茶饭不思了。我把小乌龟放在凳子上。开始它一动不动,过了一会儿,它缓慢的伸出四肢、头和尾巴。把头伸得很长,发现没有危险,就爬到凳子边上又把头伸得老长老长,当它发现前面没路时,又去看其它几个边,也发现没路时。它就“蹲”在凳子中央,偏着头,好像在想什么。

过了一会儿它用力向边上冲去,跳了下去。我想:是不是伙食不好?那可以改呀!你干嘛“跳楼”啊!我害怕把它摔坏了,赶忙跑过去为它检查伤情。但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小龟掉在地上,泰然自若的伸出四肢、头和尾巴,向墙角爬去,速度并不是我想象的那么慢。我放了个瓶子在它前面,它看了看,发现有障碍物,就绕了个圈子,继续向前爬。我立即把它拿起放进水槽。

过了一会儿,我发现小乌龟不见了,我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最后在沙发下找到了它。我把它拿起来,假装严肃地说:“小乌龟不乖。”它从壳里伸出头可怜的望着我,好像在向我认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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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记小伙伴们的暑假游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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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过去的暑假,是我们学生生涯中最开心快乐的时光。爸爸妈妈们会趁着这段美好的假期,带我们出去领略祖国&异国的风光。在一节班队课上,我们在同学们的介绍中也游历了天南海北各地奇异的美景。

我和同学结伴,两家一起去了香港游玩。如今的香港,一片繁华美丽之景象。香港有小朋友们最喜爱的迪士尼乐园,里面分为几个园区,每个园区都具有它们独特的魅力!在美国小镇大街,你可以乘坐迪士尼火车到幻想世界,欣赏美国街市的怀旧建筑和各款典雅的古董车,品尝各种中西佳肴美食;在探险世界里,沿着一条条巨大的河流,穿过非洲大草原,进入亚洲神秘森林,到达泰山小岛,勇敢的领航员会带领游客探索大自然的神奇密境;充满欢乐的幻想世界,是梦幻中的童话世界,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纯真活泼的小飞象、天真可爱的小熊维尼,每一个童话中的主角都能给人带来欢乐和幻想;明日世界可以让人体验太空惊险之旅,探索宇宙。海洋公园里还有憨态可掬的企鹅,聪明的海豚,懒洋洋的北极熊等可爱的动物。香港让我乐而忘返!

在炎热的暑假,最好的消暑地方,就是——海滩。范嘉琪就去了海南的三亚。细软的沙子亲吻脚丫,晶莹的海水拍打岸边。脚印在沙滩上烙下印记,记忆下时光的流逝。但是,调皮的海水迫不及待地冲上沙滩,把脚印冲掉,又咯…咯…咯…笑着离开了!

我们是中国人,在我们的人生中,去首都北京这个地方是必不可少的。钱波去了北京。“水立方”、“鸟巢”这些奇形怪状的建筑,都比不上故宫悠久的历史。红墙黄瓦,每一寸,都诉说着中华五千年的沧桑。身处故宫,仿佛听到了皇上跟大臣们讨论国家大事,看到了各宫娘娘们和睦相处……

嵩山的少林寺留下了周军东一家的足迹,丁乙畅游孔孟故里,叶远见游历宝岛台湾,郑旻叶、余莹驰骋一南一北大草原。不出远门,黄龙的盛夏冰雪世界深深吸引了华嘉瑞。祖国风光很美丽,外国的奇妙景色也毫不逊色。郭步青、王许予卓、陈泽玺三家结伴去了我们的近邻韩国济州岛。

中国的奇山秀水,外国的奇异建筑,都让我们大开眼界,发出啧啧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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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介绍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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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给你们介绍一下我的小伙伴,他的名字就叫陈先宇。他留了一个小平头,他的眼睛很小,笑起来几乎看不见眼珠,眯成了一条缝。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他喜欢穿棕色的衣服他最爱搞恶作剧,现在,我就把他做的“好事”给你说说。

星期三上课时,我站起来回答问题后,往下一坐,感觉身体像浮空了一样,砰,我坐在了地上,屁股摔的很疼,同学们都快笑死了,而我气得要命,一看,原来是陈先宇把我的板凳给拿走了。下了课,我去找陈先宇算账…..

还有一次,我没带钢笔,全班人都没借给我,而陈先宇借给了我说:“李世卿,快点用我的钢笔吧。”我心想:陈先宇这小子总是搞恶作剧,我要是再被骗了,怎么办?不管了,还是写字要紧。我接过钢笔抓紧时间写,可谁知,咦!本子上怎么不显示字呢?我一看才发现,原来陈先宇给了我一支没墨水的钢笔,我气得脸都红了,恶狠狠地对他说:“陈先宇,你给我等着。”听了这句话,他大声对老师说:“我要上厕所。”老师让他去了。正好,也下课了,我去追她,没想到他跑得比兔子还快,一会儿就没影了。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一个爱搞恶作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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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写小伙伴让座的作文

全文共 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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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休日,我和妈妈乘公交车去市区玩。车上的人不多,我和妈妈并排坐着,透过车窗观赏风景,心情愉悦。

一路上,车每停靠一个站点,就三三两两地上来一些人,不一会儿,车厢内只剩下一个空座。这时,车又到站点了,车门一打开,一个年轻小伙子一马当先冲了上来;一个鬈发时髦小姐也不甘示弱,蹬着细高跟,扭动着腰肢,小碎步上前;最厉害的要数那个壮汉子,挺着啤酒肚,左冲右突,后来者居上。说时迟那时快,狭窄的车厢上空, “唰”划出一道耀眼的红光, “吧嗒”一个红色大提包不偏不斜地落到空座上。“鬈发”得意扬扬地说:“女士优先!”其余两个一脸无奈。

正当我和妈妈面面相觑时,上来一位步履蹒跚的老爷爷,一个中学生模样的大姐姐正搀扶着他上台阶,老爷爷嘴里不序地说:“谢谢丫头……”我连忙站起来,招呼老大爷到我的座位上坐下。老大爷连声道谢,我微微一笑摇摇手,妈妈抱我坐在她腿上。

忽然,背后传来一阵哭声,我转身一看,原来是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儿。她梳着一条冲天小辫子,扎着粉红的蝴蝶结,特别可爱。她妈妈正哄着她,可是不奏效。为何哭呢?让我逗她乐吧! “小妹妹别哭了……”我话音未落,她却瞥了我一眼,哭得更凶了,嘴里还嚷道:“大姐姐你坏!大姐姐你坏!”我感到莫名其妙。小女孩儿妈妈不好意思地说: “她刚才想给老爷爷让座,结果让你抢先了,所以……”小女孩儿委屈地说:“我们幼儿园老师说了,要尊敬老人,在车上要给爷爷奶奶让座,大姐姐真坏,不让我……”说完她又埋头哭起来。

我恍然大悟,车上的人都笑了起来老大爷连忙站起来笑着说: “好孩子,爷爷就坐你的座位。”小女孩儿抬起头破涕为笑,兴高采烈地从自己的座位上跳下来,像模像样地扶着老爷爷坐下,然后拉着我的衣服说: “大姐姐,这个座位还给你?”“小妹妹,我们一起坐好吗?”我抚摩着她可爱的小辫说。她一脸幸福地和我挤在了同一个座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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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这样的人让我佩服

全文共 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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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泽鹏

我认识的人不少,但是真正让我佩服的人却没几个。

我最佩服的就数我堂弟了,他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却比奸商更精。他才十一二岁,就能经常忽悠我的妹妹们,成了我们家出了名的大忽悠。他总是装着一副穷酸相,乞求妹妹的同情,等钱到手之后,便会翻脸不认人,拍拍屁股走人。他还会以替妹妹跑腿买东西名义,拿着妹妹的钱买吃的给妹妹,从中贪点小便宜,可我那天真的妹妹,依旧相信他,甚至成了堂弟的盟友,经常跟我做对,我也是服了他了。

堂弟这个人,还有个特点,就是执着,一下定决心,九头牛也拉不回来,还无怨无悔。有一回走亲戚,他因暴食暴饮,吃多了太婆家的饭菜,加上旅途的劳累,引发了严重的水土不服。医生让他两天不准吃东西,他咬着牙坚持了一天半。第二天,爸爸要带我们去吃肯德基,开玩笑说不带他去,结果这小子当场泪崩,气得紧紧抱住姨父家门前的电线杆,说不跟我们去。爸爸偏不信他,开着车就要往村口走,从后视镜往后看,哟嗬,那小子还真没跟上来,倒回去一看,堂弟还在那儿抱着,还挺有志气的。爸爸一看,只得下车,在那又是拉又是说好话,足足做了半小时思想工作,堂弟才极不情愿的上车了。能为吃而这么执着,我也是醉了。

堂弟总是喜欢逗弄小动物,夏天,我家门口田里有着大量的青蛙,它们在傍晚时分总是喜欢呱呱呱呱的乱叫,还喜欢乱跳,总有几只会跳上田边的水泥路上。堂弟怎么能管住自己手,不去抓一两只回来呢?于是,一只又一只青蛙被堂弟逮住,一半被放了回去,一半就进了我家大公狗的肚子。说到狗,堂弟也最喜欢逗它,太婆家的母狗对堂弟非常不友好,因为堂弟老当着它的面抱起它的小狗崽,用手抚摸它们。堂弟呢,毫不在意母狗,堂而皇之的用手指逗着小狗崽,弄得小狗崽嗷嗷嗷地叫着。那母狗一听自己的心肝宝贝在叫,以为堂弟在欺负小狗崽,迅速地站起来,双眼紧盯着堂弟的手,喉咙中发出了低沉的怒吼,全身狗毛都竖起来了,堂弟仍像没听见一样,还将小狗崽抱在怀中,非常淡定。能在母狗的威胁之下仍能从容不迫,怕也只有堂弟一个人了。

我堂弟这个人吧,会忽悠人,能逗狗,总是死犟,还老辣油滑得像条泥鳅,油嘴滑舌,既惹人嫌又惹人爱。这样的小孩,我挺佩服的。只是希望他能将聪明用在正道上,那他的前景将一片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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