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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佩服的小伙伴【汇总20篇】

世界上的一切都值得我去爱,但在我内心深处最喜欢的还是森林。大家是都也是同样的感受的呢。我最佩服的小伙伴,我们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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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作文我的小伙伴600字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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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灿灿的太阳,下面是公园的草坪,到处都是青草绿树。其间有一个四五岁的小姑娘,像只小兔子,在草坪上飞奔着放风筝。

她就是我的小伙伴,同同。她一头乌黑油亮的短发,圆圆的脸蛋像两个小肉丸,一张樱桃小嘴能说会道,生气气来把嘴嘟得高高的,那样子真是可爱极了!

那天,我们一起去放风筝。一开始,我兴致勃勃,拉着风筝线,使劲地跑。同同在后面托着风筝,拼命地追我。“松手!”我一声令下,同同松开了托着风筝的手。我以为风筝会飞的高高的,可是没想到,它却一头栽了下来,掉到了地上。我们很失望。接着,我们再一次放飞风筝。这次终于飞起来了,我们开心的奔跑着,风筝在天上飞,可是一不小心,风筝挂到了树上!我费了好大的劲才把风筝从树上拽下来。我沮丧极了,失落的坐在地上:“我不放了!这个破风筝,怎么也飞不起来!”她却笑着对我说:“没关系,我们再试一次,一定能成功!”听了她的一番话,我又重新振作起来。但风筝总是飞起,落下,飞起,落下……我气馁了。同同却说:“没事,没事。”她一声不吭地捡起风筝,拿起风筝线轴,拖着跑了起来。不一会儿,风筝没放起来,她自己却累得满头大汗。看到她这个样子,我慢慢地站起来,双手托起风筝,迎着风快速奔跑,太好了,风筝终于飞上了高空!我们开心极了,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

是同同,在我沮丧的时候给我温暖的安慰,在我气馁的时候给我前进的力量。面对这样一个小我几岁的妹妹,我想:我应该学习她身上坚持不懈,积极乐观的精神!

[六年级作文我的小伙伴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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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小伙伴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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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好伙伴,她叫林嘉怡。林嘉怡皮肤雪白,留着一头黄黑色的长发,不大不小的瓜子脸上镶嵌着一双黑宝石般的眼睛,一张樱桃小嘴笑起来十分漂亮。

没错!林嘉怡特别爱笑。有一次,我们一帮小伙伴在操场上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我当老鹰,柳美汐当鸡妈妈,其余的小伙伴当小鸡。游戏开始了,我左右跑,声东击西,趁机跑到了张琳旋后面一下子捉住了她。“哈哈——”传来了一阵大笑声,我一看,原来是林嘉怡在笑,她张着嘴哈哈地笑,我心想难怪大家都叫她“大笑王”,果然名不虚传,这么点事也值得她大笑一场。

“哈哈——我笑的停不下来了,救救我,让我停下来,我笑的肚子都疼了。”林嘉怡边笑边说。我立马打了她一下,笑声戛然而止,“你打我干什么?”林嘉怡说。我在一旁偷笑着说道:“我帮你把笑停下来啊!”

记得还有一次,我们大家伙一块玩木头人的游戏,“一不许动,二不许笑,三不许露出小黑手,四不许露出小白牙。”歌谣一停,我们摆出各种逗笑的姿势定在原地不动,林嘉怡看见我们摆的姿势太好玩了,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因为每次都是她第一个笑,所以木头人的游戏她从来没赢过。

林嘉怡画画特别棒,美术课上经常得到老师的夸奖。一次美术课上,老师让画高楼,可我怎么画都画不好,于是我找林嘉怡帮忙,她爽快地答应了。只见她拿起2B铅笔先画起了楼的顶部,再画楼体和窗户,边画边说:“慢慢画,不要着急,等会按照我教你的画。”高楼画好了,我照着林嘉怡画的样子开始画了起来,果然也画好了高楼,我们一块给画勾线涂色,画得十分漂亮。

这就是爱笑、爱画画又爱帮助人的林嘉怡,她永远是我的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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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小伙伴高二作文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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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我有一个最好的小伙伴他的名字叫:陈展鹏,他有一个圆溜溜的头,浓密的头发,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排洁白的牙齿。在生活中我们两不仅是搭档也是好兄弟呢!

今天风云日历是个好日子!我就到了陈展鹏家和他一起去捉螃蟹说好后,我们一起到了小河边。看见了一只老螃蟹可是这老螃蟹可机灵呢!不一会就跑到洞里了跑到洞后还用它那大钳子加了我一下,痛得我直叫“妈妈”我还摔了个“四脚朝天”满身的泥水,陈展鹏也没得手我俩互相一看哈哈大笑起来,我们想了想要用组合技能,这是考我们的默契时。我用尽全力使用绝招“一指禅”陈展鹏一个“坐山观虎斗”顺便“渔翁得利”陈展鹏用一个大瓶子放在后洞,不出我的意料螃蟹必定会从后洞爬出来这样就中招了,老螃蟹也不是盖的!用尽全力挣扎想离开瓶子里,还好我们及时塞住瓶口,螃蟹就这样被我们捉住了……我们气喘吁吁,天也昏暗了我们看着这美丽的天,微风佛面而过心里想:“虽然这次很累但是收获不小”。我俩对视着微笑起来。

这次我和陈展鹏一起玩,一起乐,我们约定下辈子也做好朋友!陈展鹏真是我的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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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难忘的小伙伴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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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许多的小伙伴,随着时间的流逝,大都被我给遗忘,“更新”了。但是我的小表妹――玉婷,却印象深刻,一刻都不曾遗忘。

我和玉婷相处的时间并不多,因为她居住在离我家很远的观塘乡下,只有过年的时候才相处得久些。虽然相处不多,但我深深的感到,在她的身上,有着一些我并没有的平凡却又高贵的品质。

去年寒假,玉婷从观塘来我家做客,在这玩耍了近一个月。她一到这儿来,我们就像相处多年的老朋友,很高兴,很合得来。因为我们的性格相似,说话都是直来直去的,无论说什么,谈什么都很投机的,家里家外几乎就成了我们的天下了。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的,我觉得她有些胆小。就拿那件事来说吧!那天,恰好是我爷爷的生日,我的堂弟弟也被邀请来做客。可是玉婷和他一见面就像是“仇人相见”,吵了起来。堂弟急了,拿起房间旁边的软皮筋就追着玉婷打,我想:玉婷年龄比他大,一定不会怕他的,肯定要还击的!可出乎意料,玉婷不但不还击迎战,反而转身就跑,上演起了“猫和老鼠”的真人版。

以后,我渐渐的发现玉婷其实是很大方的。比她小的弟弟妹妹想要她的什么东西,她总会毫不犹豫的给他们。要是换着我,我是绝对不会将我的东西轻易的给他们的。从那以后,我再也不将玉婷看成小气的人了,她身上有我缺乏的谦让`友善的优秀品质!

假期结束后,玉婷回到了观塘念书,我们已经有一年多没见了,但她的给我的印象却仍然记忆犹新,时刻在提醒着我;对人要友善,要相互谦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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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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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我有这样一位小伙伴,她叫王若云。她长着一双亮晶晶的黑色大眼睛,充满了生气与活力,抬起来亮闪闪,低下去静幽幽,宛如黑色天鹅绒一样柔和沉静;又似秋天的溪水那样清澈可爱,但是那眼睛上架着一副粉色的“二饼子”。一对又黑又弯月牙似的黛眉画就一般,圆圆小脸上有一种特有的质气,红红的小嘴菱角分明,笑起来淡雅的、甜甜的,一头直直的长发轻松的垂落下来,构成了这么一个她。

结尾:这就是我的小伙伴,一个主持能力强、爱帮助同学,、很会跳拉丁舞的小伙伴—王若云。在我成长的道路中,我和她结下了友谊的桥梁,她是我永远的小伙伴,一个聪明可爱、多才多艺、全面发展的王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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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真佩服她

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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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欣

我的亲戚——俞叔叔是一名治安警察。他浓眉大眼,身材魁梧,身手灵活,练得一身结实的肌肉。

平日里,他很喜欢小朋友,家庭聚会时,他不仅给我们准备许多礼物,还会把我们逗得哈哈大笑。但工作时,他却一脸严肃,一丝不苟。11月4日,进博会在上海召开,他奉命巡逻南京东路外滩一带,晚上我看新闻的时候,镜头里竟然出现了俞叔叔的身影!通过记者采访,我得知俞叔叔一整天都坚守在岗位上,他不仅密切关注着注视着马路上可疑的情况,还和同事随时沟通,及时处理各种突发状况。他的眼睛像老鹰一样锐利,一天下来,他处理了大大小小几十起状况。

看了这个新闻,我为有这样一位敬业爱岗的叔叔感到十分骄傲,我佩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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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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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函含

我的小伙伴叫王畅,她和我一样高,一样胖瘦。她的头发又黑又卷,像一根根在海里随风飘荡的海草,王畅的眉毛又细又长的,像柳叶眉。她的眼睛小小的,眼珠子炯炯有神,像一双晶莹透亮的黑宝石。她的睫毛往上翘着的,像海面上阵阵波浪。王畅有着小小的鼻子,一张樱桃小嘴,能说会道的。王畅的脸圆圆的,像一个通红通红的大苹果,可爱极了!

王畅是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有一次,上英语课时,我忘记带铅笔了,她主动把她的一支自动铅笔给了我,而自己用的是普通的铅笔。放学时,为了感谢她,我想请她吃东西,可她却说:“不用啦,我们是好朋友,帮助你是应该的!”

她不但助人为乐,还是个运动健将。上个月,她去参加了全省的田径比赛,拿了第四名,可厉害了!在赛场上,她就像猎豹在森林中奔跑一样,无论什么都阻挡不了她前进的脚步。

这就是我的好伙伴—王畅,她总是把最好的留给我,我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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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佩服的人作文400字

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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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外公今年六十九岁,他既勤劳又节俭,为人善良,是我最崇敬的人。

外公很勤劳。他在地里种了许多菜,像青菜、菠菜、葱……在外公的菜地里,各种蔬菜长得都很壮实,因为它们的主人――外公,按时给她们浇水、松土、施肥,给它们……让它们越长越快,越长越大,到主人外公需要时再给予优质的服务。外公不仅种菜勤劳,还常常去街边的绿化带打扫,一扫就是一天,扫得挺干净呢!外公可是我见过最勤劳的人了。

我的外公不仅勤劳,而且还很节约 。要说外公有多节约,让我来一一举例,那真是用压缩的方法讲都得几年,因为外公做的每一件事都能体现他的节约。记得有一次,外婆来我家住了几天,回去后发现外公天天吃咸菜,连一块几角钱的豆腐都舍不得买,外婆问外公为什么不买,外公说:“反正咸菜也是菜,豆腐也是菜,吃豆腐还得花钱,吃咸菜不用花钱,吃豆腐还不如吃咸菜呢!”外婆把这事告诉我,我感到很吃惊,外公真节约呀!他把钱看得很重,能省一毛决不省九分,能攒一元决不攒九毛,亲戚朋友买给他的礼品,他几乎都没吃,而是卖掉后换成了钱。

此外,外公很善良,乐于助人;很俭朴,不讲吃穿;很开朗,乐观向上……怎么样,我的外公优点很多吧!

外公是我最崇敬的人,我也要做一个像外公这样的人。

[我最佩服的人作文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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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以我的小伙伴为题的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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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默默无闻,她并没有过多的言语,但她总能做出伟大的举动使你温暖,向你伸出援手。

蜜蜂采密就像她帮助同学一样理所当然,失去了她就像婴儿失去母亲温暖的怀抱一样;失去了她就像小树失去大树的遮风挡雨

在你伤心难过时,安慰那是最重要的_______“没事吧!别哭了!来!把眼泪擦干!”随着拿出了一张纸递给了盛振雅,盛振雅一边哭一边用微软的声音说:“谢谢”他并没有回答只是把一只手放在盛振雅的肩膀上,脸贴在盛振雅的耳朵上,对盛振雅说:”快!别哭了。“

教室里鸦雀无声只有一阵阵‘‘齐刷刷’’的写字声,只有第四组中传来时断时续的吵闹声,那吵闹声震耳欲聋,教室里原先的沉寂早已被打破

大家都不约而同地向第四组看去,只见盛振雅双手抱头,埋头号啕大哭。有的同学好像诺无其事,有的同学落井下石根着盛振雅一并号啕大哭;而有的同学则瞄了一眼就回过头来;还有的同学实在让人忍无可忍,他们在盛振雅旁边轻蔑的一笑。这些人万万没有想到这样造成的后果,盛振雅越哭越厉害,并将自己的哭声调到最大,让整个教室混乱一片

在这片混乱中有一位戴眼镜的女同学离开了自己的位置快速地走到了盛振雅的身旁并投以关切的眼神默默注视着盛振雅,盛振雅发现有人走到了自己的身边便继续放声打哭,不久戴眼镜的女同学还是没反应。盛振雅在也没有力气了便将头一扭,将头埋住默默无声

“齐刷刷”的声音只是加重了寂寞,过了一会儿,隐隐约约有微弱的嘈杂声,或许是有人抄好了,一位同学走了过来对戴眼镜的女同学说:“别管盛振雅了,她就是爱哭!”说完便回到了座位。

慢慢地,慢慢地,盛振雅渐渐将头抬起,盛振雅的眼睛以经哭红了,还有微弱的哭声,呼吸一喘一喘的,戴眼镜的女同学一喘一喘的便伸出手轻轻地去拍盛振雅的背,见好多了就回到了座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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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和小伙伴

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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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四个形影不离的小伙伴,那就是伴我成长中的小金鱼。

星期六的上午,妈妈答应我去买小金鱼。妈妈回家了,当我看到四条活波、漂亮、可爱的小金鱼时,我一蹦三尺高,高兴地不得了。

小金鱼的眼睛鼓鼓的,好像要跟谁发起了脾气来了呢!小金鱼的五官最让人瞧不起的是——嘴,小金鱼的嘴很小,仿佛我一天给它们味一顿饭,它们就吃饱了似的;小金鱼的肚皮上和尾巴上都是五彩缤纷的,仿佛心脏也是五彩缤纷的。四条小金鱼好像很孤单似的,谁也不相处谁,自己游自己的,好像在寻找什么似的呢!

这就是我的四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我和小伙伴一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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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小伙伴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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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是一只六岁的狗。高兴的时候我就喂它食物,带它散步;不高兴的时候,我就对它唉声叹气,倾诉烦恼。去年寒假它被妈妈送到哥哥家去了。从那以后,我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它。

记得第一次见到它时,我的心情无比激动,一见到它就冲上去抱住它爱不释手。那时的它又白又胖,萌萌的,好可爱。

我每天都带它出去两次,一次是中午,一次是晚上。带它出去时,它会自己在草丛中排便,排完了就用后腿将沙子踢到便便上盖住。除此之外,我每天都要喂它一定量的狗粮,早上是最多的,满满的一盘,中午的量是早上的四分之三,晚上就给它吃早上的量的二分之一。就这样,它一直很快乐地生活在我的身边。

可不知从何时起,它老是掉毛,每天都能看到它狗窝里有一大撮一大撮的毛毛,可它身上照样毛茸茸的,就是不秃。好奇怪!妈妈和我都为这件事很苦恼,后来,妈妈打算把它送走,我死活不答应。最后,妈妈趁我在外地读书时把它送给了一个家住很远的哥哥,等我回来的时候才发现它被送走了。当时我就跟妈妈大哭了一场。可这并没有挽回什么。

好久没看到我的小伙伴了,不知它过得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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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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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缪泽

我有一个小伙伴名字叫肖梓渝,他跟我在一个班,都是通师一附三(16)班的同学。他是我最好的小伙伴。在班里个子算中等,高高的鼻梁上长着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他爱留西瓜头,薄薄的嘴唇,能说会道。

我们的爸爸妈妈是好朋友,所以我和他也是好朋友。他有很多兴趣爱好,平时还打架子鼓,尤其是网球打得特别好。有一次,在体育馆看他打过一场比赛,感觉特别精彩。打网球既要有力量,也需要速度。他比赛的时候,爆发力特别强。每次发完球,都迅速跑回中间点。每次接球,力度都恰到好处。我在场边都不自觉地为他叫好。他的腿也很长,跑得飞快,所以每次运动会,他都会参加。虽然不是长跑,但也很厉害了。

在学校,我们也在一起玩,玩的游戏很多,有叮叮当当老鼠套墙,写王字,互换位置。有时候女生也参加,大家在一起特别开心。

我最好的朋友就是他,真希望初中也跟他在一个班,继续延续我们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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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小伙伴六年级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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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我回到教室时,就会看到已经的破旧的笔,每当看到了它,我就会想起我最好的朋友。

那天,我和我的好伙伴一起去商店买笔。我们说着就到了商店,我们一人买了一枝,她的是黄色,我的是粉色,就到了家她的铅笔就不见了,没办法我只好把我的笔递给她,我便对她说我把我的笔借她几天,在学校里我总看见她用我的笔,还摔在地上过,我也没注意,有一天,她请我到她家玩,还给我吃了很多零食,当我要走时,我发现了桌上那枝粉色的笔,我走近一瞧,没想到是我的笔,它已经破的不行了小学生作文作文人网你也可以投稿,我对她说:“这是我的笔,对吗?你,你,你不但把它弄坏了,你还不告诉我,我没听她的解释,生气的跑了回去,从那以后就没和她说过话,一个多月过去了,我们还是没和好。有一天放学,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听到有人叫我,我回头一望原来是她,她把那枝笔用胶水粘好递给我,对我说她要转学了,在这之前向我道歉原来,那枝笔是她妹妹摔破的,她本想去买一枝还给我,可已经没有了。她用胶水粘好还没来得急解释我就拿走了,听到这我的泪水流以了下来。

你瞧,这就是我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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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描写小伙伴的精彩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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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一双尖锐的眼睛,能帮老师抓到捣蛋的学生;她有一头微短的头发,使她显得像一个“假小子”;她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高兴的时候总会哈哈大笑。她就是我的好朋友——璐璐。

她爱笑,有时候也会使大家哈哈大笑。

有一次上课,老师让我们写作业。她就把书立起来,偷偷的看漫画。她看的很入迷,所以就不由得大笑起来。学生们都惊异地望着她,也跟着大笑起来。老师也笑咪咪的,璐璐她羞愧的用书遮住了脸。

她也有真诚的笑,让人的心感到温暖。

那是在我上三年级的时候,我有一道应用题不会做,绞尽脑汁想了很久。她见我愁眉苦脸的,就凑过来,说:“是不是这道题不会做?我来教你吧!先……”她先是问我很多问题,一步一步的开导我。渐渐地,我已经完全掌握了这道题的解法。“谢谢你!”“不用谢,我作为班长,这是我应该做的!”说完,她甜甜的笑了。此时此刻,我的心温暖了许久。

她就是这么爱笑,也给班里带来了欢声笑语,是班中的一朵小浪花,我们都喜欢和她一起打打闹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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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这样的人让我佩服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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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了《将相和》后,廉颇这位负荆英雄在我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我对廉颇这个人逐渐起了好奇心,于是悄悄翻看了《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原来,廉颇与白起、王翦、李牧并称“战国四大名将”。

果然不是一般人物!

赵王赴秦王的渑池之约,秦王为什么不敢拿赵王怎么样?一定是有谁在哪个地方事先做好战斗的准备,以接应赵王。

尽管是蔺相如为赵王讨回了尊严,但如果不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廉颇坐镇军中,秦王占不到便宜又怎能让赵王平安归来呢?把蔺相如封为上卿时赵王可能是这样想的:蔺相如机智勇敢,完璧归赵,还在渑池上为自己讨回了王的尊严,给他升官是理所当然的。

但如果在国家安危上想一想:廉颇一生骁勇善战,没有他,赵国将会怎样?

有人说:“小人之心”,人皆有之。

蔺相如平步青云,后来居上,他发些牢骚也是可以理解的。

当蔺相如的一番话传到廉颇的耳朵里,他觉得自己不顾大局,为争口气而削弱赵国的力量,真是不应该啊!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不得不佩服廉颇的负荆请罪,多么勇敢啊!难道他不怕被人嘲笑吗?是的!每个人都有做错事想请罪的时侯,但是你能“负荆”向对不起的人请罪吗?廉颇勇于认错的精神一直勉励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后赵主悼襄王听信谗言,老将军被免职后,赵王想再用他,派人到魏国去看他能不能吃饭?我想,赵王关心的是国家的安危而不是老将军的身体。

但廉颇仍“一饭斗米,肉十斤,被甲上马”示以赵使,可惜后来……司马光说过:“廉颇一身用与不用,实为赵国存亡所系。

”可见,对于赵国的盛衰兴亡,廉颇是多么关键的一个人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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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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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场上,几位球员正在进行着一场激烈的比赛。一位球员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他灵活的身姿和难以捉摸的步伐让对手甘拜下风,看了不得不为他的精彩表现喝彩。他拥有强壮的身体和一身有些黑的皮肤,是现在流行的健康肤色,这个十一二岁的球员被人们称赞。他就是我的小伙伴——小峰。

小峰是个篮球迷,对篮球这项运动热爱得入了迷,家里全是关于篮球的书。一次周末,小峰约我出来打篮球,他的样子让我大吃一惊。小峰和往常大不一样,他这回可是“全副武装”,穿着一身漂亮的篮球服和一双崭新的篮球鞋,手腕上穿戴着护腕,双手还捧着一只篮球,就像一名小球星呢!他的球技非常好,我便拜他为师,学习篮球。没想到他不仅打球好,当老师也不错,很快就教会了我三步上篮的技巧,还纠正了我的投篮姿势。他只要能打篮球,什么烦恼全都抛之脑后,获得了许多快乐。

小峰篮球技术一流,手工活也不赖。他除了打篮球,其余的时间还会制作一些小手工来打发时间。一次美术课,小峰看见我的铅笔光秃秃的,想为它做一顶“帽子”。我可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只见他拿出一张废纸,左折右叠,精裁细剪,不一会儿就做出来了。原来是一个纸质的笔套,我套在笔上正合适。经过了那次,我才知道小峰是个心灵手巧的人。

这是我的小伙伴——小峰,他有时是篮球场上一个敏捷的身影,有时是我们身边心细的剪裁工,有谁不想成为他的朋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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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佩服的同学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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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琥

在班上有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名词——“背书”。不过有一位同学却毫不惧怕。她就是我们班的“背书达人”——周紫麒。

“背书达人”一头乌黑的卷发,小巧玲珑的嘴巴,笑起来极是好看。

有一次,李老师抽查同学们背《王熙凤初见林黛玉》的第一段。同学们皆敛声屏气,一个个低下头,看表情就知道极不想被抽查。此时,我心想:老天保佑,老天保佑,今天也是真倒霉。昨天读书时读不流畅,背的时候更是一片空白。我瞟了“背书达人”周紫麒,只见她仰首挺胸地端坐着,与众不同。李老师先抽了几个成绩好的同学来背,不过效果并不好,有的结结巴巴,吞吞吐吐,有的喜欢添几个字或少几个字。李老师脸上露出失望的表情,于是老师把目光转向周紫麒,让这位“背书达人”给大家露一手。只见周紫麒张合着的小嘴巴,手握红领巾。开始流利地“朗读”起来。我不信,于是偷偷地把语文书打开仔细对照,但背书达人一字不落地,完完整整地把课文背下来了。真是一气呵成。背完了,台下响起热闹的掌声。

周紫麒也十分乐于助人,有不少同学向她请教背书的方法,她总是倾攘相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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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伙伴我敬佩你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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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年级的时候,我们班有一位同学,她是我们班的班长,她的头发长长的……

有一次我去她家,她正在做家庭作业,学习非常好,我敬佩她。在三年级的时候,虽然她的语文成绩降下来了,但英语三个单元都考了一百分,这是我敬佩之一。

第二,她家有几百本书,每天都在看书,或者积累,作文都是写得很好。另外字也很好看,上课积极发言,经常得到语文、数学、英语老师的表扬。她的英语非常好。我想说:“我也想像她一样。”

她的好朋友是我们班的副班长,她们英语成绩都非常好,上课都积极发言,都很认真。她们周末也都报了弹钢琴。

第三,我敬佩她的友爱。有一次,我们班的一名同学受伤了,她就很关心她。她有好几个小伙伴,她的小伙伴英语、数学成绩也都非常好,我非常敬佩。我想对自己说:“聪明在于学习,天才在于积累。”

老师讲过:“一个人不是生下来就很聪明,只有学习了才有结果。”

我很想说:“小伙伴,我敬佩你的友爱和积累。”另外,她也有勤学好问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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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佩服的人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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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弈军

在生活中有许多人值得我去敬佩,提到敬佩,我总会想起一个人,那个人就是我们的老师——刘姝媛刘老师,是刚上任不久的老师,她对我们非常好。

刘老师个子高高的,长的很美,不仅如此她还有一颗善良,纯洁的心。她的脾气非常好,每当我上学放学碰见刘老师的时候,她总会用灿烂的笑容向我笑笑,别提我这时有多开心了,这位老师好亲切呀。从此,我喜欢上了刘老师,喜欢上每一节语文课。刘老师有一件事让我更加敬佩她:有一次我们班的两位同学玩水一个弄得满身都是水,刘老师害怕他们感冒,拿来自己的毛巾给他们擦。除此之外,班里的同学要被别人班的欺负了,刘老师也会挺身而出,为我们班同学讨回公道。您不仅关心学生,还认真负责的帮我们听写,让我们改错,带领我们共同进步。

刘老师,您就像一根燃烧的蜡烛,照亮我们。您是我最敬佩的人,我长大以后也想当你这样优秀的教师,刘老师您收入微薄,工作辛苦,可是却从来都毫无怨言,呕心沥血在教育园地中默默耕耘,把无限的关心关爱都给予了我们,刘老师,您真是个称职负责的好老师!您是我最敬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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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3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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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儿时的朋友,表达了小朋友间的真挚友情,以及对小伙伴的思念

我和我的第一个伙伴

我说的伙伴,其实是个小伙伴,也就是我人生记忆中的第一个朋友。他姓雷,大家都叫他雷毛儿,根据这个小名,我们就知道他是家里的老幺,至于大名叫雷什么,我就不晓得了。至今,我还依稀记得其模样,有点黝黑的团脸,身材敦实。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父亲在一个叫共乐的乡村粮站工作,我家就在粮站附近名为姚家嘴的地方安顿下来。那是一幢偌大的院子,比邻而居的大约有五、六家。家家都有孩子,小孩多就闹热,因此,我的那一段农村的童年生活还算是颇为有趣。在这些孩子中,我和雷毛儿最要好,亲密无间,他常约我一起溜出院子去游逛。地处农村嘛,出了门玩的地方不外乎就是山林,草坡,沟堰,甚至农地。他应该比我大些,又是土著,到那里玩,怎么玩,当然是由他说了算,所以,外出游玩时,总是他走在前,我跟在后。我就说说印象中最为难忘的两件趣事吧。

春光明媚,惠风和畅,田地里的麦子长得好象比我们还高了,青中泛黄,已经结穗。我俩就把它当作我们的青纱帐,在麦垄和田塍间穿行、追逐。或者,弯腰弓背在麦地间寻摘一种俗称‘‘迷迷响”的野碗豆。我们把‘‘迷迷响’’剥开,去其籽,大约保留三分之二,当作乐器。然后,坐在地上,把‘‘迷迷响’’含在唇边,闭上眼睛,用力一吹,在蓝天白云下,纤细之声,不绝如缕,就随着微风飘荡开来。我们认为,这就是最好听的声音,其实,那也就是我们美妙的童声在歌唱啊!

炎炎夏日,骄阳似火。小孩子那管什么热不热啊,只为那空中有美丽的倩影在深深地吸引着我们。那些红蜻蜓、黄蜻蜓、蓝蜻蜓……在阳光的照耀下,双翼闪亮,五彩斑斓,在我们面前轻盈地飞来飞去,如乱花般欲迷人眼。我想,爱美、接近美、拥有美应该是人类与生俱来并从小就具有的意识吧。总之,初始,我们的眼球随之转动,接着我们就开始了行动,雷毛儿找来两根干竹枝,便毎人手持一根挥舞着,连跑带叫地开始了捕捉。说是捕捉,不如说是捕杀,由于不知轻重,猎物非死即伤。当然,仅凭我们的速度和力量而有所捕获实在是非常有限。在那个年代人们是根本不具备哪怕是一点点生态知识的,何况是两个幼儿。真的,看着那些尤物最终在我们手中消亡,我们没有其它感觉,只是在傻乎乎地大笑。看来,破坏、毁灭也应是人之初就濳藏的恶劣意识吧。

那时的孩子不象后来的独生子女这么宝贝,家长疏于管理,只管白天吃饭,晚上睡觉,因而,我们就这样在无拘无束中一天天游乐着。但是,就在俩人嬉戏中,我和雷毛儿谋划了一件大事:远足县城。说是大事,不仅是对我们而言,对各自的家庭又何尚不是如此:孩子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令他们惊慌失措。

孩子嘛,玩耍就是他们的天性,但是,天天都在附近出没,似乎有点乏味,总想再走远点,别有天地,去找寻更新鲜,更新奇,因而更好玩的地方。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促使我们的出走也起了很大作用,就是那场袭巻全国大饥荒已经开始漫延,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感受到了。从大食堂打来的饭根本不够我吃,常常是还没到开饭时间早就饥肠辘辘,因而常起父亲。他于一年前已调到县城工作,对子女很慈和,常常见不到他,特想。并且,也想起上一年在县城玩耍时父亲给我买的那些好吃的好玩的,因此,觉得父亲很有办法,就特别想去找他,想吃饱点,吃好点,玩好点。很巧雷毛儿有个大姐也在县城,而且他也去过县城,就相互谈起了县城,无限向往。人,天然就喜欢热闹、繁华,小孩子也慨莫能外。比起乡村般的共乐,县城真是个好玩的地方:百货公司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特别是包装花俏的糖果,令人觜馋。最令我心仪的地方还是电影院,尽管自己不大看得懂,但是自己就是喜欢看那一大块白布上面那些活动的人物和持续不断的画面。到县城去找亲人,到县城去吃饱饭,到县城去好耍,这个欲望实在不可扼止。

这事应该发生在1960年的春夏之交,不冷不热,天气晴和,当时,我也是六周岁了。就是这样,两个幼儿谈着谈着就瞒着家人,不知天高地厚地迈开了步子。那个时侯的道路不象現在这样经过改造,宽直平坦少弯拐,而是依山就势弯弯曲曲地延伸,因而,姚家嘴至古宋的路程要比现在远,据说有三十多里。我们太小了,全然不知没有成人陪护,徒步到县城,这样的旅程对于幼儿,实为畏途。

我估计,我们大慨是上午十点左右出发的吧。开初,精神特好,兴高采烈,只觉天高地阔,如挣脱羁绊的鸟儿叽叽喳喳地上路了。我们晓得方向,走过姚家嘴,沿着共乐河边的乡村公路就能走到县城。现在想来很庆幸,我们没有走错路,走到乡村公路的尽头就是一个地名叫八角的地方,就此转入干线公路,我们好象没有问路,就自然而然地向左转朝着县城方向行进。当时,公路上汽车还恨少,间或有车驰过,我们只要一听到马达轰鸣或喇叭声,凭本能,也晓得避让,车一过,也不管泥石公路上飞扬的灰尘,又窜到公路中间。我们都是光着脚板,那些岁月,只要天气转暖,孩子们基本上都不穿鞋。相较我们平时奔跳的山野小径,乡村公路和干线公路都算是大道了,但是,在大路上我们反而没有象在田野小道走得那般顺畅,主要是路面凹凸不平,而且,有散落的小石子,走快了硌脚。雷毛儿走得比我快些,有时还回头看我一眼,我晓得落后了,看见路面比较平整时,就小跑几步赶上去。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味地赶路,毕竟是孩子,看到什么感兴趣的、新奇的、好玩的总要留步玩玩。就这样,走走停停,也耽搁了不少时间。这个时节的太阳也很有些威力了,照在身上热烘烘的,很燥热想喝水,也渐感疲惫,而且,也过了午饭时间,肚子里早就在开始唱空城计了。两腿越发沉重,步子越发迟缓,渐渐跟不上雷毛儿。我慌了,不时喊雷毛儿,雷毛儿,希望他慢点走不要甩掉我。听到我喊,他总是停下来等我一程。步履蹒跚地走出一个名为久庆的小镇街头时,我再也走不动了,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有点想哭。毕竟是亲密的伙伴,他不忍心扔下我,停下来也不再走了,站在我身边默默地看着我。现在想来,那个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大概没过多久,好心人就出现了。那人年龄应该不到三十岁,骑着自行车,看见我们就停下车来很关切地询问,了解到我们的情况后,大慨是看我廋小,单薄些吧,他就把爱怜赐与我,把我抱上了车。自行车即将趋动时,回头一瞥,我们两眼相对,雷毛儿呆呆地盯着我,嘴唇似乎翕动,好象要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我走了丢下他孤零零一人,心里肯定难过,而且,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前路还长,而我却承蒙这位叔叔的关爱,后半程路就变得很轻松了。到了县城,叔叔把我交给父亲,父亲除表谢意外,还和他寒暄几句。临别,我记得他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小脸蛋。我也应该向他招手说了再见,谢谢叔叔之类的话吧。老实说,直到现我都不晓得他姓甚名谁,父亲说曾告诉过我,但小孩子一转身就忘记,甚至他的长相我都模糊得记不清晰。十多年后,我重提此事,父亲说那个叔叔的姓名他都想不起了。算来,他也应是耄耋老者,年逾八旬了。好人有好报,我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在此,我再次向他表示感谢,并祝他长命百岁。

天下的事真是奇巧,傍晚,父亲带我上街,在东门口附近一家餐馆竟意外地看见了雷毛儿,真令人惊喜。他正在后厨大块朵颐,想必是饿极了。他姐姐应该是餐馆服务员,就坐在旁边。我很激动,抓住他的肩膀摇了两下喊着雷毛儿,雷毛儿。他侧身向我笑笑,我也笑了,笑得很开心。两个小伙伴虽然才短别几个小时,却象是久别重逢。应该是年龄的关系,当时,我还不懂得安慰他几句,也不知道该询问一下他一个人在路上的情况,以表关心,而且,我也没有因同为伙伴却落下他一人,从而使他独行而产生一点点内疚。后来,当我长成大人时,也常常独自赶路,虽然脚步匆匆,心情却非常沉闷,在那种精神状态下,人在行程中极易感到疲劳。由此,联想到雷毛儿,一个幼儿硬是凭着一双赤脚,在已经步行了十几里后,又在无人伴随的状况下,忍饥挨饿,孤独地走完余下的十多里路赶到县城,其间的辛酸、劳苦可想而知,令人感叹。很难想象,如果是我,能坚持到底吗?

事后,听父亲说,我悄悄溜跑了,早过了午饭时间,祖母久等也不见我归家,非常着急,附近问遍、找遍,也不见踪影,以至于惊恐起来,认为我已落水沉塘,甚至拟请人手持竹杆搅动塘底,以探究竟。直到父亲把电话打到共乐粮站,请他们传话,报告了我的行踪,祖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同理,我想,找不到孩子,雷家也应是如此的不安吧。

几天后,我们各自回到共乐,我和雷毛儿又继续着原来的嬉戏,其乐融融。不过,在家人的训诫下,我们也规矩了许多,再也不敢胆大妄为了。过了夏天,就是秋期开学,我也该上学了,于是,我就离开姚家嘴,到了母亲工作的地方。当时,年纪太小,我连彼此的道别都懂不起,就悄悄地走了。

自此分手,已经半个多世纪了。我在县城,雷毛儿在共乐,我们就未曾再见。也许,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我们曾经擦肩而过;甚至不排除偶然间,可能有无意识的瞬间对视。但是,岁月苍茫,人世沧桑,我们已经从童年而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进入到老年,谁还认得谁,“纵使相逢应不识”,彼此已成为陌路人了,相见当然也不再相识。如今,我们已是年过花甲。人到老年,情感似乎更脆弱些,因而特别怀旧,所以,想到这些,总有一点遗憾,乃至还有些许伤感。或许,我还是应该择机再踏旧地,重访故人吧。

雷毛儿,我的亲密小伙伴,我终身难忘的第一个朋友,一别就是五十四年了,你好吗?我想你!

附记:这篇文章刚搁笔,几经打听,我找到了雷毛儿的大姐,得到的消息令我震惊,雷毛儿早在十几年前就病亡了。而且,直到現在我才晓得他本姓王,家人为了了其一生平安的心愿,名义把他上过继给雷姓人家,故有雷毛儿这样的小名,可是,他却在四十五岁时就走了。据其大姐说,雷毛儿长我一岁,生前常到县城,但是,我们却无缘一面。呜呼!故人长已矣,我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

[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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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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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有很多很多,比如赖玉珍、林丽萍、童川、沈炜明、沈辉、吴帆……我先举几个例子吧!

如:童川他今年10岁了,已经上四年级了但是胆子特别小,个子大约1米4左右,瘦瘦的。发型是很特别“帅”是典型的“三毛头”,长着一副娃娃脸,眼睛炯炯有神,那张爱吐舌头的嘴巴笑起来小酒窝就跑了出来。看他那老实样儿,于是我们经常捉弄他。比如:有一次我们在东方巴黎的车里玩‘捉迷藏’,突然我来到他身后装鬼吓他,他一惊哭了起来。看胆子够小吧。

说完他以后就来说他吧——沈炜明,一想到那玩游戏的贱招时心里总是恨恨的,他今年15岁了,已经上初二了但还是很小孩子气,个子大约有1米6左右。长的十分的不怎么样。他的过年衣服很独特,我和赖玉珍和林丽萍就在别的地方偷笑。比如:玩‘东打’他有时会和沈辉、吴帆找一个地方坐下来然后一直说:“东打东打东打东打东打东打……”让我们抓的时候无从下手。还有时玩‘捉迷藏倒定’会跑到鬼的后面说“倒定”。看够贱吧。但有次在玩的时候他准备‘倒定’的时候被丽萍的脚栏了但没看到用‘滚式摔倒法’摔了一下。

我的伙伴还有很多,有时间在说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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