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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佩服的小伙伴经典20篇

世界上的一切都值得我去爱,但在我内心深处最喜欢的还是森林。大家是都也是同样的感受的呢。我最佩服的小伙伴,我们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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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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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叫张兴泽。他今年上初二了,却身高与我差不多。他长得很瘦,圆圆的脸蛋耸出高高的鼻梁。眼睛不大却闪着聪慧的光芒。他有许多爱好,打羽毛球和下象棋都很厉害。

我在周末会经常和他下象棋。他的下的比我好,但我很不服气。一次跟他下象棋,走着走着,我下了一步好棋,这下他怔住了,一会儿抓耳挠腮,一会儿喃喃自语,一会儿还摆出“思想者”的造型。看着“高手”左右为难、不知所措,我心底里也暗暗自喜。我想,他肯定不会就此认输的,但最后我等得实在不耐烦了:“你到底想好没有啊?”他咬着嘴唇,像我孩子气地一笑:“这盘……这盘算你走了运,我就认输了。要不……咱们再下一盘,我肯定会打起十二分精神跟你下的!”看他眉飞色舞地找借口,我真是哭笑不得!虽然我赢了,但我还是很佩服他的棋艺。

打羽毛球也是他的强项。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和他约好“较量”一番。打了一阵子,我的体力就吃不消了。可他还是精力充沛。看他瘦小的身躯,左跑右跑,一会儿打了个后场高球,一会儿又大力扣杀。我的体力很快就跟不上了,害得我彻底“完败”坐在椅子上不停地喘息:“你怎么这么厉害啊?难道你不累吗?”他那脸上又洋溢出得意的笑容:“这样子你就吃不消啦?你看看我,打多久都不觉得累。哈哈!我可是羽毛球‘王子’你甘拜下风是理所当然的啦!”看到他自吹自擂的表情,忍不住让我“扑哧”一声笑出来。

每次想起他,我不禁会心一笑。他眼睛里总会闪着不服输的劲儿。希望我们永远是好朋友,我不会忘记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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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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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叫小利,她今年七岁,长着中等身材,梳着一条马尾,她长得非常漂亮,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似乎全闭上。她是个乐于助人的小学生。

有一天下午放学的时候,天下起了大雨,我着急的在学校门口走来走去,被小利看见了,马上跑过来,说:“我有伞,我们一起走吧!”于是我们俩一起回家了,不一回儿,雨下得更大了,小利看见了,连忙把雨伞推过我那边,走了很久,我才发现小利全淋湿了!急忙说:“看你,全淋湿了!”说完,又把雨伞推到小利那边,我们走啊走,终于走到了小利家了,善良的小利说:“我到家了,雨伞你先拿去用吧!”我听了,高兴的说;“谢谢你,小利。”小利听了,回答说:“不用谢,老师经常教我们:同学之间应该互相帮助。再见!”我听了,又说:“再见。”说完。便高高兴兴的回家了。

小利就是这样一个乐于助人的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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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3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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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儿时的朋友,表达了小朋友间的真挚友情,以及对小伙伴的思念

我和我的第一个伙伴

我说的伙伴,其实是个小伙伴,也就是我人生记忆中的第一个朋友。他姓雷,大家都叫他雷毛儿,根据这个小名,我们就知道他是家里的老幺,至于大名叫雷什么,我就不晓得了。至今,我还依稀记得其模样,有点黝黑的团脸,身材敦实。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父亲在一个叫共乐的乡村粮站工作,我家就在粮站附近名为姚家嘴的地方安顿下来。那是一幢偌大的院子,比邻而居的大约有五、六家。家家都有孩子,小孩多就闹热,因此,我的那一段农村的童年生活还算是颇为有趣。在这些孩子中,我和雷毛儿最要好,亲密无间,他常约我一起溜出院子去游逛。地处农村嘛,出了门玩的地方不外乎就是山林,草坡,沟堰,甚至农地。他应该比我大些,又是土著,到那里玩,怎么玩,当然是由他说了算,所以,外出游玩时,总是他走在前,我跟在后。我就说说印象中最为难忘的两件趣事吧。

春光明媚,惠风和畅,田地里的麦子长得好象比我们还高了,青中泛黄,已经结穗。我俩就把它当作我们的青纱帐,在麦垄和田塍间穿行、追逐。或者,弯腰弓背在麦地间寻摘一种俗称‘‘迷迷响”的野碗豆。我们把‘‘迷迷响’’剥开,去其籽,大约保留三分之二,当作乐器。然后,坐在地上,把‘‘迷迷响’’含在唇边,闭上眼睛,用力一吹,在蓝天白云下,纤细之声,不绝如缕,就随着微风飘荡开来。我们认为,这就是最好听的声音,其实,那也就是我们美妙的童声在歌唱啊!

炎炎夏日,骄阳似火。小孩子那管什么热不热啊,只为那空中有美丽的倩影在深深地吸引着我们。那些红蜻蜓、黄蜻蜓、蓝蜻蜓……在阳光的照耀下,双翼闪亮,五彩斑斓,在我们面前轻盈地飞来飞去,如乱花般欲迷人眼。我想,爱美、接近美、拥有美应该是人类与生俱来并从小就具有的意识吧。总之,初始,我们的眼球随之转动,接着我们就开始了行动,雷毛儿找来两根干竹枝,便毎人手持一根挥舞着,连跑带叫地开始了捕捉。说是捕捉,不如说是捕杀,由于不知轻重,猎物非死即伤。当然,仅凭我们的速度和力量而有所捕获实在是非常有限。在那个年代人们是根本不具备哪怕是一点点生态知识的,何况是两个幼儿。真的,看着那些尤物最终在我们手中消亡,我们没有其它感觉,只是在傻乎乎地大笑。看来,破坏、毁灭也应是人之初就濳藏的恶劣意识吧。

那时的孩子不象后来的独生子女这么宝贝,家长疏于管理,只管白天吃饭,晚上睡觉,因而,我们就这样在无拘无束中一天天游乐着。但是,就在俩人嬉戏中,我和雷毛儿谋划了一件大事:远足县城。说是大事,不仅是对我们而言,对各自的家庭又何尚不是如此:孩子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令他们惊慌失措。

孩子嘛,玩耍就是他们的天性,但是,天天都在附近出没,似乎有点乏味,总想再走远点,别有天地,去找寻更新鲜,更新奇,因而更好玩的地方。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促使我们的出走也起了很大作用,就是那场袭巻全国大饥荒已经开始漫延,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感受到了。从大食堂打来的饭根本不够我吃,常常是还没到开饭时间早就饥肠辘辘,因而常起父亲。他于一年前已调到县城工作,对子女很慈和,常常见不到他,特想。并且,也想起上一年在县城玩耍时父亲给我买的那些好吃的好玩的,因此,觉得父亲很有办法,就特别想去找他,想吃饱点,吃好点,玩好点。很巧雷毛儿有个大姐也在县城,而且他也去过县城,就相互谈起了县城,无限向往。人,天然就喜欢热闹、繁华,小孩子也慨莫能外。比起乡村般的共乐,县城真是个好玩的地方:百货公司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特别是包装花俏的糖果,令人觜馋。最令我心仪的地方还是电影院,尽管自己不大看得懂,但是自己就是喜欢看那一大块白布上面那些活动的人物和持续不断的画面。到县城去找亲人,到县城去吃饱饭,到县城去好耍,这个欲望实在不可扼止。

这事应该发生在1960年的春夏之交,不冷不热,天气晴和,当时,我也是六周岁了。就是这样,两个幼儿谈着谈着就瞒着家人,不知天高地厚地迈开了步子。那个时侯的道路不象現在这样经过改造,宽直平坦少弯拐,而是依山就势弯弯曲曲地延伸,因而,姚家嘴至古宋的路程要比现在远,据说有三十多里。我们太小了,全然不知没有成人陪护,徒步到县城,这样的旅程对于幼儿,实为畏途。

我估计,我们大慨是上午十点左右出发的吧。开初,精神特好,兴高采烈,只觉天高地阔,如挣脱羁绊的鸟儿叽叽喳喳地上路了。我们晓得方向,走过姚家嘴,沿着共乐河边的乡村公路就能走到县城。现在想来很庆幸,我们没有走错路,走到乡村公路的尽头就是一个地名叫八角的地方,就此转入干线公路,我们好象没有问路,就自然而然地向左转朝着县城方向行进。当时,公路上汽车还恨少,间或有车驰过,我们只要一听到马达轰鸣或喇叭声,凭本能,也晓得避让,车一过,也不管泥石公路上飞扬的灰尘,又窜到公路中间。我们都是光着脚板,那些岁月,只要天气转暖,孩子们基本上都不穿鞋。相较我们平时奔跳的山野小径,乡村公路和干线公路都算是大道了,但是,在大路上我们反而没有象在田野小道走得那般顺畅,主要是路面凹凸不平,而且,有散落的小石子,走快了硌脚。雷毛儿走得比我快些,有时还回头看我一眼,我晓得落后了,看见路面比较平整时,就小跑几步赶上去。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味地赶路,毕竟是孩子,看到什么感兴趣的、新奇的、好玩的总要留步玩玩。就这样,走走停停,也耽搁了不少时间。这个时节的太阳也很有些威力了,照在身上热烘烘的,很燥热想喝水,也渐感疲惫,而且,也过了午饭时间,肚子里早就在开始唱空城计了。两腿越发沉重,步子越发迟缓,渐渐跟不上雷毛儿。我慌了,不时喊雷毛儿,雷毛儿,希望他慢点走不要甩掉我。听到我喊,他总是停下来等我一程。步履蹒跚地走出一个名为久庆的小镇街头时,我再也走不动了,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有点想哭。毕竟是亲密的伙伴,他不忍心扔下我,停下来也不再走了,站在我身边默默地看着我。现在想来,那个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大概没过多久,好心人就出现了。那人年龄应该不到三十岁,骑着自行车,看见我们就停下车来很关切地询问,了解到我们的情况后,大慨是看我廋小,单薄些吧,他就把爱怜赐与我,把我抱上了车。自行车即将趋动时,回头一瞥,我们两眼相对,雷毛儿呆呆地盯着我,嘴唇似乎翕动,好象要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我走了丢下他孤零零一人,心里肯定难过,而且,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前路还长,而我却承蒙这位叔叔的关爱,后半程路就变得很轻松了。到了县城,叔叔把我交给父亲,父亲除表谢意外,还和他寒暄几句。临别,我记得他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小脸蛋。我也应该向他招手说了再见,谢谢叔叔之类的话吧。老实说,直到现我都不晓得他姓甚名谁,父亲说曾告诉过我,但小孩子一转身就忘记,甚至他的长相我都模糊得记不清晰。十多年后,我重提此事,父亲说那个叔叔的姓名他都想不起了。算来,他也应是耄耋老者,年逾八旬了。好人有好报,我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在此,我再次向他表示感谢,并祝他长命百岁。

天下的事真是奇巧,傍晚,父亲带我上街,在东门口附近一家餐馆竟意外地看见了雷毛儿,真令人惊喜。他正在后厨大块朵颐,想必是饿极了。他姐姐应该是餐馆服务员,就坐在旁边。我很激动,抓住他的肩膀摇了两下喊着雷毛儿,雷毛儿。他侧身向我笑笑,我也笑了,笑得很开心。两个小伙伴虽然才短别几个小时,却象是久别重逢。应该是年龄的关系,当时,我还不懂得安慰他几句,也不知道该询问一下他一个人在路上的情况,以表关心,而且,我也没有因同为伙伴却落下他一人,从而使他独行而产生一点点内疚。后来,当我长成大人时,也常常独自赶路,虽然脚步匆匆,心情却非常沉闷,在那种精神状态下,人在行程中极易感到疲劳。由此,联想到雷毛儿,一个幼儿硬是凭着一双赤脚,在已经步行了十几里后,又在无人伴随的状况下,忍饥挨饿,孤独地走完余下的十多里路赶到县城,其间的辛酸、劳苦可想而知,令人感叹。很难想象,如果是我,能坚持到底吗?

事后,听父亲说,我悄悄溜跑了,早过了午饭时间,祖母久等也不见我归家,非常着急,附近问遍、找遍,也不见踪影,以至于惊恐起来,认为我已落水沉塘,甚至拟请人手持竹杆搅动塘底,以探究竟。直到父亲把电话打到共乐粮站,请他们传话,报告了我的行踪,祖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同理,我想,找不到孩子,雷家也应是如此的不安吧。

几天后,我们各自回到共乐,我和雷毛儿又继续着原来的嬉戏,其乐融融。不过,在家人的训诫下,我们也规矩了许多,再也不敢胆大妄为了。过了夏天,就是秋期开学,我也该上学了,于是,我就离开姚家嘴,到了母亲工作的地方。当时,年纪太小,我连彼此的道别都懂不起,就悄悄地走了。

自此分手,已经半个多世纪了。我在县城,雷毛儿在共乐,我们就未曾再见。也许,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我们曾经擦肩而过;甚至不排除偶然间,可能有无意识的瞬间对视。但是,岁月苍茫,人世沧桑,我们已经从童年而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进入到老年,谁还认得谁,“纵使相逢应不识”,彼此已成为陌路人了,相见当然也不再相识。如今,我们已是年过花甲。人到老年,情感似乎更脆弱些,因而特别怀旧,所以,想到这些,总有一点遗憾,乃至还有些许伤感。或许,我还是应该择机再踏旧地,重访故人吧。

雷毛儿,我的亲密小伙伴,我终身难忘的第一个朋友,一别就是五十四年了,你好吗?我想你!

附记:这篇文章刚搁笔,几经打听,我找到了雷毛儿的大姐,得到的消息令我震惊,雷毛儿早在十几年前就病亡了。而且,直到現在我才晓得他本姓王,家人为了了其一生平安的心愿,名义把他上过继给雷姓人家,故有雷毛儿这样的小名,可是,他却在四十五岁时就走了。据其大姐说,雷毛儿长我一岁,生前常到县城,但是,我们却无缘一面。呜呼!故人长已矣,我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

[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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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这样的人让我佩服作文800字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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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中我们会遇到很多很多的人,有的人如星星一样渺小,却光芒四射;有的人却如月亮一般,一开始照遍整个大地,到最后黯淡无光;而最让我佩服的那个人只是茫茫人海中一位小小的演员———赵丽颖。

赵丽颖不像杨颖一出生就是混血;不像迪丽热巴还没出道就有人签约;不像鹿晗有那么多的小迷妹;不像王俊凯能歌善舞,样样精通。她只是一个出自偏僻村庄的人,通过多年的打拼,从无人知晓到锋芒毕露。现在,她虽然火了,但是她并没有改变自己的一切行为。

至今,她拍演了好多部电视剧及电影,如:《杉杉来了》、《花千骨》、《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等。在拍《花千骨》时,时不时都会有“吊威亚”这样危险的事件发生。而赵丽颖正好是这部电视剧的主角之一,在“吊威亚”时,具有“恐高症”的她,却毫不畏惧坚强的上了吊威亚。有些演员会在做这样危险的事时找替身,她却没有。

她的这种毫不畏惧、坚强、勇敢、对自己工作负责、敬业的这种精神让我感动、让我佩服。

最近,有人在微博曝出赵丽颖在一个街边小摊上吃夜宵,这一现象,引来了网友的嘲笑。在他们眼中明星都会在五星级饭馆吃饭,但谁曾想到,如今大红大紫的赵丽颖却会在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其实事情是这样的———赵丽颖在拍完戏后,路过此地,想到了自己儿时的伙食甚是怀念,就顺便在小摊旁品尝夜宵。摊主看到明星来吃饭,非常的激动,但又害怕明星嫌弃,便立马说:“赵小姐,您好!我们这儿有点脏,请见谅!”谁知赵丽颖却一句话霸气回复:“没事,我也是农村来的!”短短的一句话却体现了她那种朴实的气质,体现了他不因为自己是明星而骄傲的高尚品质。

她的这件事被媒体再次爆料,不仅让萤火虫感到骄傲,更让那些网友闭上了嘴巴。这也是我最佩服她的地方。

现在,你们知道了吗?———她就是那颗天空中渺小的星星,但却光芒四射。我们要学习她那种高尚的品格,学习她朴实的气质,并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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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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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那卷曲的短发上总是系着一个鲜艳的蝴蝶结,当她跑跳时蝴蝶结一上一下的飘动着,像一只美丽的蝴蝶在花丛中飞舞。她长的非常可爱,又黑又细的眉毛下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显得格外明亮。圆圆的脸一笑便会露出两个甜甜的酒窝。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依依。

依依住在我家对门,她是随着爸爸、妈妈来到北京打工的,她长得特别可爱。于是我和她主动地交流,陪她玩,就这样我成了她到北京后的第一个好朋友。依依对人特别实在、友好,和她在一起我很开心。

记得有一次,妈妈让我到超市去东西,我进了超市一看,人好多呀!收款台前人们排成了一条条长龙,这要等到什么时候呀?我左瞄瞄,右看看,眼前一亮,看见了站在队伍前面的依依,我心里暗喜。我若无其事地走到芳芳身边,“嗨,依依”,我一边热情地和她打招呼,一边向她使眼色,示意让我站到她前面。依依只是冲我微微笑了一下,我心领神会地站到了她的前面……过了一会儿,我兴冲冲地过身要和她聊天,却发现芳芳并没有站在我身后,我赶紧顺着人流向后找,一直到了队伍的最后才看到那娇小的身影。我赶快跑过去,拉着她向前走,但她只是往后退,我着急地问她:“你在前面排得好好的,跑到后面干什么?”芳芳微笑地对我说:“大家排队都不容易,多加一个人,就会耽误后面人的时间。”我急忙说:“到后面排队的人也应该是我呀!”芳芳冲我憨憨地一笑,说:“你妈妈在家等你吃饭呢,我的爸爸妈妈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早一会儿,晚一会儿,没关系的。再说,我们是好朋友,你有困难我应该第一个帮助你。”说完,她又一次露出了那甜甜的酒窝。这时,我惭愧地低下了头。

依依和我都在盖伦英语学校上补习班。有一次我们很早就到了学校,发现值班老师不在,我便对依依说:“依依,趁现在没有老师看门,我们赶快进去吧。”依依看了看校门,又扭头看了看我,疑惑地问:“行吗,能进吗?”我自信地说:“没问题,进吧!”我顺势推了依依一下,可是依依的脚像被钉上了钉子一样,一动不动,我只能自己溜进校门了。进了校门,回头看见孤零零的依依还在耐心地等着开校门。我无奈地摇了摇头,心想:真傻。

在我认识她的几年中,我与她分享着快乐,同时也知道她的实在、友好。我为有这样一个小伙伴感到开心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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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这样的人让我佩服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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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子来学校,铃声马上到”,这句在小学时广为流传的谚语,到了初中果真依旧适用。每天清晨,当一个皮肤黝黑的大高个,脸上挂着憨厚的笑容,大步流星的跨入教室的大门时,同学们就知道,又一天忙碌的学习生活开始了。

仔细打量这位同学,一米七出头的个子,胖瘦参半,乍一看好像十分强壮,但其实身体也不大瓷实。皮肤略显黝黑,配上高兴时那副特有的笑脸,让人感觉像个淳朴厚实的农民。不过就在这普普通通的外表下,隐藏的却是一颗热爱学习的心。

四点共圆、三角函数、高斯方程、笛卡尔坐标系、微积分……,一个个听起来高深莫测的数学理论,正在被刚上初一的他一步一步理解、掌握。打开他的数学作业本,你一定会被他写的密密麻麻的公式弄得晕头转向。每一道令我们抓耳挠腮的难题,在他手中短则十几秒,长则一两节课,都会被他轻松解决。“这道题好难啊,找不到数学老师怎么办?”“走,去问橙子”,于是橙子摇身一变,成为了我们班的第二位数学老师。

班里不乏这样的同学,上课一旦涉及到一星半点超出课本所学的知识,便要在嘴上反复念叨无数遍,唯恐别人不知道自己多学了一点知识。大家平时不愿说破,但其实心中都明白,这样的人没有多少真才实学。可橙子并非如此,实际上,他应该是班里最有资格,也是唯一有资格炫耀自己的人,这是大家一致认可的。可谁也没有见过他主动显摆自己的才学,大家唯一看见的是,每次下课铃一响,总是他带着那双曾因运动过度而导致“短暂残疾”的伤腿,第一个跑到讲台旁,向老师虚心请教。他的内心状态其实都体现在外表上了,淡泊、淳朴、恬静。

有时我也不免好奇,他究竟是什么时候进行了如此大量的学习啊?在学校很少见到他做数学题,也很少听闻他没完成作业啊。

后来,当我无数次注意到他眼角浓浓的黑眼圈时,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昨天他一定又睡的很晚。我不知道此时自己心中升腾起的是何种感慨,也许是油然而生的敬意吧。我又把目光放到了桌上那道数学题上,这道题已经困扰我许多日子了,再做不出来,我就要去问问橙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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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真佩服他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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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身穿名牌,带着机械手表,永远挂着一幅严肃的脸,偶尔会露出洁白而整齐的牙齿,那一定是他在笑。班里的大哥大(所有男生中的,不包括女生),学习成绩优异,有时会成为我们班某些女生的崇拜(不包括我),我把他当成自己的偶像,但只是一时的。

说起学习,我们班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和学习委员。身为一名数学课代表(只管补充习题,还有几个课代表)但是却不负责任,可是老师却从来不说他。为什么呢?谁让他能把成绩“砸”在老师头上,把老师“砸晕”呢。举个例子:在前几次考试中,有几道超难的思考题,让我们班的许多“高手”都败下阵来,居然老师都败了!只有他一个人答对了,他用最简单的方式解释了他的思路,保证每个人都能听懂、理解。

他不只学习好,而且体育也很好。作为一名体育委员,他跑步、跳远、跳高、打篮球等等都是我们班学习的榜样。跑步7秒吓得大家没话说,跳高绳子的高度几乎就是我的身高……

我真是太佩服你了,我们班的体育委员、数学课代表。你不仅学习成绩好,体育还好,人品也好。真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啊!

我真佩服你——金浩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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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优秀作文:我要向我的小伙伴学习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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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学习小伙伴——黄达明。他皮肤黑黝黝的,脑袋又大又圆,长着两个会发光的眼睛。认识我们的人见了,都说我们俩像一对双胞胎,整天形影不离的。我们俩有着共同的爱好,共同的目标,连成绩也不分上下,甚至长得很像。

他做任何事都必须要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否则决不会善罢甘休的,‘不到黄河心不死’这句名言用在他的身上再合适不过了。就那一回,我去他家找他,开门的是他爸爸,他爸爸一见是我,说:“快请进,我们达明正在书房里为一道数智题而愁眉苦脸呢。”我蹑手蹑脚地来到书房。只见他头上渗出滴滴汗水,眉头紧皱,手里的笔在草稿纸上不停的写着,时不时地抬起头来思考一下,又低下头继续研究起来。我站了许久“怎么,遇到‘拦路虎’啦?”我问道。

他抬起头,一见是我,身子一颤顿时高兴起来,好像遇到救星一样,说:“你什么时候来的?吓我一跳,快过来,这题我怎么也找不到解题的思路。”我走过去一看题目,也被难住了。于是,我们决定同心协力干掉这只“拦路虎”。闹钟滴哒滴哒地走着,尽管时间一分钟一分钟的过去了,可还是一点收获都没有。我有点灰心,说:“做不出来,咱们看看答案,要不,咱们换一题做吧?”“不行,这本书的主编出此题困住我们,我就偏要做给他看,要知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那天晚上九点多,我正在睡觉,接到达明的电话,原来是向我报喜的,说攻破了那道题。达明说得对,只要我们努力去做,没有什么事可以难住我们。我真佩服他那坚持不懈的精神。

达明不但做好他的每一件事,而且还拾金不昧呢。记得有一次,我们在操场上玩,突然,一张纸从我们身边飞过,拾起来一看,竟然是一张十元钱的纸币。我说:“你不是要买一个玩具变形金刚吗?十元钱拿去买还剩下五元钱呢。”达明听了,高兴了好一阵子。突然,脸色暗了下来,说:“这样不好吧?我们还是把它交给老师吧?”我犹豫了一下,有点不高兴地说:“行,那就交给老师。”于是,我们把这十元钱交给老师。

黄达明,你就是这样一个坚持不懈、拾金不昧的好孩子,我打心里佩服你。

[优秀作文:我要向我的小伙伴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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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让我佩服的同桌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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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同桌,她个头一般,身材偏瘦,很活泼。她数学成绩不是很好,尽管她再怎么努力,但进步仍然不大,我也总是排斥她、瞧不起她。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让我非常的佩服她。

一次数学课上,黄老师在讲题,而我走神了,反而我的同桌确专心致志的在听讲。后老黄老师一说要做练习,而且还要写完了、全对了才能下课,我一听,特别害怕,但又不敢说,我怕黄老师会对我的好映象慢慢减少。后来我看到同桌20道题一题也没做错,被黄老师表扬了。当黄老师检查到我的作业本,看到做的作业最工整,雪白雪白的——一题也没写。我还被黄老师当着全班的面批评了一顿,全班听了都在笑我,唯独我的同桌不是。

下课了,同学们纷纷都去玩了,我的同桌就对我说:“如果你不建议就我来教你吧!”当她说完这句话时,我的心里有一股暖流涌上我的心,我高兴又感谢的点了点头。她并不是把答案给我抄,也许你们会觉得把答案给你们吵才是真正的帮你们,其实那是在害我们。等我觉得不耐烦的时候,看到她那副耐心的神情,又不好意思说她。如果我说他,我又会觉得人家好心叫我做数学题,而我要说她,那这样不是好心没好报了吗?如果不说她,我又不耐烦了。为了不伤感情,我就只好耐心的听完她的“讲课”。

我掌握了方法,以后无论做什么题都不怕了。所以,我一直想和她说一句“谢谢你,我现在心情一定还很为不会写而烦燥。”可是我一直没有这个胆量和她说,虽然我没在表面上和她说,但我重心底里感谢她。

通过这件事使我非常佩服她,她居然不计前嫌,还在学习上帮助我。从那现在起,我要重新认识她,并且我也不会再排斥她了,我希望从今以后能和她成为很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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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一个小伙伴作文l00字

全文共 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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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我们跟小王子哥哥一家吃饭,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妈妈说他长得胖乎乎的实在是太可爱了,还乘着豪华坐驾而来,可威武了……一开始妈妈还不敢抱他呢,说是怀疑自己能不能抱得起那一身结实的肉肉。由于我的体积比较小,小王子妈妈倒是很喜欢抱着我,还笑说要跟妈妈换呢……我的笨妈妈又是带了相机望了拍照,真遗憾没能拍下一两张照片来纪念这开心的时刻。不过这也不重要了,相信我们以后一定会常常见面,并成为很好的朋友,一起学习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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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我的小伙伴作文700字

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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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想知道这位臭名昭著的“樱桃捣蛋鬼”和我的故事吗?那就快来看一看吧!

淘气包

朋友对你来说是珍贵的金子?还是完美的宝石呢?对我来说,“樱桃捣蛋鬼”就是一个能够让你大吵大闹的淘气包。她今年九岁半,个子不高不矮,体重嘛,那可比一头小猪崽还要重,不,是比十头小猪崽还要重。她没有什么神功,不过,她有一招特狠,那就是迷惑神功——花言巧语。无论是同学、老师还是家长,听了都比吃了蜜还要甜。“樱桃捣蛋鬼”的搞笑特点更是奇葩。我就拿两个“狂”来举例吧!

自恋狂

她自恋,这得从下课说起。“哦,下课啦!”同学们急急忙忙摆好下一节课的书,就匆匆忙忙跑出去玩。有的玩“鬼影迷踪”,有的玩老鼠偷油,还有的玩许多各种各样的游戏。大家玩得不亦乐乎。我懒洋洋地躺着,享受着短暂的休闲时光。只见她小碎步地走,还不时地扭扭腰,带着娇滴滴的声音向我走来。看着她这样子,我忍不住放声大笑。“嘿,旋姐,你笑什么嘛!”她疑惑不解地问。“看你这样子,你是不是想招帅哥啊!”我笑嘻嘻地说。只见,她红着脸,害羞地学着贵妃遮脸的样子,迈着小碎步走了。唉,真是一位自恋狂。

生气狂

她这个生气狂可不是好惹的。自从她变成自恋狂以后,就经常有很多男生来捉弄她。她却也不敢动手,只好由我们几个来保护她。最令她生气的是星期五的午饭时间,我们高高兴兴地玩耍着,几个男生恶狠狠地跑来捉弄她。只见阳涛躺在地上,就等她走入圈套。她胆怯地站着,不敢前进。阳涛用腿向她脚一扫,她痛苦地呻吟着倒了下来。我的头脑中立刻浮现出头破血流的画面。还好,没摔到头。她这位大小姐,立刻向阳涛骂道:“我就是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这位大小姐,什么时候才能没事呢?

“樱桃捣蛋鬼”虽然是个淘气包、自恋狂、生气狂,但是,她永远是我最要好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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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我和我的小伙伴征文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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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好伙伴,他叫张云济,他的脸圆圆的,小脸蛋儿两边还有两只小小的元宝耳,大大的眼睛像两颗黑珍珠,鼻子下总是挂着鼻水,有点邋遢。

别看他邋遢,其实他也有聪明的一面,我不会的数学题,他总是可以轻松的破解。他不仅聪明,而且很热心,有一天我们体育要考试,到了操场,老师说道:“这节课考跳绳,没带跳绳的去跑一千米!”我一想,完了,我没带跳绳,怎么办呢?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老师念到:“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哎呀”到我了,我更是焦急万分,就在这时张云济走过来,毫不犹豫地把跳绳给了我,说:“我的跳绳先借给你了。”“那你怎么办呢?”“没关系,我一会才考呢。”我用了张云济的跳绳,一下子就跳了一百六十下,取得了优秀的成绩。

体育课下了,我问他为什么借我跳绳,他只说了四个字:“助人为乐!”我以后也要像张云济一样助人为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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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清洁工我真佩服你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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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服的人有很多,比如:保家卫国的军人,助人为乐的解放军,救死扶伤的医生……但我最佩服的人是李奶奶了。

你奶奶是我们小区的清洁工,她很勤劳,每天一大早就出去扫地,从不晚去一次,我去帮妈妈买东西,掏钱时不小心把钱掉了一些,我没看到,她看到了,我正要走时她对我说:“王远豪你的钱掉了我给你捡起来了拿好别再掉了。”我我感激的说:“谢谢。您。”她却说:“这点小事不用客气。”我心里一直很感激她。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买完书回家时,看到她正在马路上站着手里拿着一个钱包,我让妈妈跟我过去看看到底发了什么事情,到了李奶奶身边,问:“李奶奶,你在这里干什么呢?”她说:“我捡到了一个钱包,里面有一张身份证,三张银行卡,有3万块钱,我在等失主呢!”我一会儿,失主就找来了,他对李奶奶感激不已,想给奶奶一些钱,但被奶奶拒绝了。我记得还有一件事,那一次,李奶奶在我们小区里打扫卫生的时候捡到了一百元,她连忙把这一百块钱交到门岗上去说:“我在扫地的时候捡到了百块钱,也不知道是谁的。”看门大爷说。:“我会找到失主的。”过了一会儿一位叔叔急匆匆的跑过来问道:“你们有看到一张一百块吗?”看门大爷说:“是这一张吗?”那位叔叔说:“是的,谢谢您。”看门大爷说:“你要谢的是她。”那位叔叔说:“没人啊。”我们一扭头,发现李奶奶已经走了。

李奶奶真是一个拾金不昧的人,我真佩服她,我要向她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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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这样的人让我佩服作文600字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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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敬佩英雄,有的人敬佩明星,而我却敬佩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是一名列车员,他长得结结实实,四方大脸,浓眉大眼,厚厚的嘴唇不擅言谈。

我敬佩爸爸是个运动达人,它精通多种运动,他最喜欢的运动是篮球,他经常带着我和妈妈去锻炼,记得有一次,小姨一家来我家做客,因为没有提前告诉我们,爸爸要去和队友打球,不管我和妈妈怎么劝他,但他执意要去,爸爸抱歉地对小姨说:“今天,我们球队比赛,我得去啊。如果没有我,球队就得不到第一名了!”我和妈妈只好由他去了,后来,爸爸告诉我们,他们球队得了第一名,这真是个让我们又生气又开心的事。

我的爸爸不仅是个运动达人,还是个品德高尚的人,那一天中午,爸爸在检查车厢的时候,捡到了一个钱包,钱包里面有现金四千多元,还有银行卡、身份证、通行证等贵重物品,爸爸看见后,二话没说,立即在站台上,找失主,过了一会儿,一个满脸焦急地叔叔,正在找来找去,好像是丢了什么重要物品,爸爸询问到:“这个钱包是您丢的吗?”叔叔看了看激动地说:“对,对,这就是我的钱包,谢谢您,谢谢您!”过后叔叔给爸爸的单位打了一个电话,表扬了爸爸拾金不昧的优秀品质。单位得知后,表彰了爸爸,让全体职工向爸爸学习,还发给爸爸一份奖金。

这就是我最敬佩的一个人,我为有这样的爸爸而自豪,我也要做个像爸爸这样的人,善良正直,热爱生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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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佩服的一个人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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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佩服的一个人,不是为我们日夜站守岗位的警察叔叔,也不是在医院里抢救病人的白医天使,而是那默默无闻的马路天使——清洁工人王奶奶。

起初,我认为她没什么特别,可是,通过一件事,她在我心中的形象慢慢变了……有一天放学回来的路上,可能是前天晚上着凉了,早上一直不舒服,胃里翻江倒海,我拼命忍,怎么忍也没忍住,还没走到家就吐在了马路上,差点连肠子都要吐出来。正当我难受的时候,一个穿着清洁工服装的人,推着一辆臭味扑鼻的垃圾车走过来,她弯下腰看看我,关切的问:“小朋友,你怎么了,哪儿不舒服呀?奶奶来给你帮忙。”这时,一股难闻的味道迎面扑来,更难受了。“没事,不用你管。”我赶紧捂着鼻子,斜着眼睛瞪了她一眼,心中暗想:哼,脏死啦、臭死啦,赶紧离我远点儿。奶奶可能意识到了什么,没有再上前,只是站在远处担心地看着我。

我吐完以后,人也舒服多了,就慢慢往家走。快到家门口的时候,我下意识的用眼睛的余光扫了一下刚呕吐的地方,只见清洁工奶奶正拿着扫把慢慢地打扫我刚吐出的脏东西。不一会,地面又洁净了,丝毫看不出有人吐过的痕迹。我见了很感动,并对他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从那以后我就悄悄地关注他。

半年多时间过去了,无论刮风下雨,她都会准时出现在我家附近清理运送垃圾。她除了做好份内事,还不厌其烦地向人们宣传要保护环境,对被毁坏的草地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为了美化环境,他还经常发动小朋友一起种花种树。当有人遇到困难的时候,他总会不计报酬,热情帮助。我被奶奶这种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精神所感动。

她是一个社会责任感强的人,她是一个爱岗敬业的人,她是一个乐善好施的人。她是一个多么令我佩服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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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描写小伙伴的精彩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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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一双尖锐的眼睛,能帮老师抓到捣蛋的学生;她有一头微短的头发,使她显得像一个“假小子”;她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高兴的时候总会哈哈大笑。她就是我的好朋友——璐璐。

她爱笑,有时候也会使大家哈哈大笑。

有一次上课,老师让我们写作业。她就把书立起来,偷偷的看漫画。她看的很入迷,所以就不由得大笑起来。学生们都惊异地望着她,也跟着大笑起来。老师也笑咪咪的,璐璐她羞愧的用书遮住了脸。

她也有真诚的笑,让人的心感到温暖。

那是在我上三年级的时候,我有一道应用题不会做,绞尽脑汁想了很久。她见我愁眉苦脸的,就凑过来,说:“是不是这道题不会做?我来教你吧!先……”她先是问我很多问题,一步一步的开导我。渐渐地,我已经完全掌握了这道题的解法。“谢谢你!”“不用谢,我作为班长,这是我应该做的!”说完,她甜甜的笑了。此时此刻,我的心温暖了许久。

她就是这么爱笑,也给班里带来了欢声笑语,是班中的一朵小浪花,我们都喜欢和她一起打打闹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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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小伙伴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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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书架上放着一只有些陈旧的小狗玩偶,这是我妈妈小时候唯一的玩具,其实它既不会跑,也不会跳,只是一个塑料做的小狗玩偶,现在是我最宝贝的小“伙伴”。

我十分喜欢这只身高8厘米左右的小狗玩偶,它全身白色,一对大耳朵微微下垂,仿佛在侧耳倾听。它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好像在查看周围的动静。一张爱啃骨头的小嘴,长在嗅觉灵敏的小黑鼻子下面。它端坐在地上,前爪抓着一捧花,淡定地看着远方。

妈妈以前曾经告诉过我,小时候这就是她唯一的玩具。在她的小时候可没有现在的孩子那么幸福,可以有这么多玩具可以选择,那时候大部分家庭的经济条件都没有现在这么宽裕,孩子们不会拥有那么多的玩具。这个小狗玩偶是她“一见钟情”的玩具,第一次看见就很喜欢,央求外婆很久才肯买下来,因此妈妈对这个小狗玩偶可宝贝了,一直陪伴了妈妈小学整个时期,陪她学习,陪她玩耍,陪她分担烦恼,也陪她分享快乐。所以直到现在妈妈还舍不得丢弃,一直宝贝至今。她告诉我,这个普普通通的小狗玩偶给了她很多的乐趣,小狗玩偶平静的样子也给妈妈在心情烦躁的时候带给她一丝安慰,是她童年最好的小“伙伴”。现在她将最宝贝的小“伙伴”送给了我,希望它能同样陪伴我认真学习,快乐生活。

可爱的小狗玩偶现在静静地坐在我的书架上,安静地“保卫”着我的书架。每次我进房间,就能看到这只逗人喜爱的小狗玩偶,它曾经陪伴了妈妈很长的岁月,看见它,我就想起了我那勤劳的妈妈,认真学习的妈妈,快乐生活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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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小伙伴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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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已经转校了,但我心中永远都会有一个人,那个人的名字就是——姚旭。

他的皮肤黑,脸上有好几颗麻子,眉毛经常拧在一起,他的学习很好。他非常喜欢看书,性格开朗,不会因为一点小事就有了矛盾。

记得在我上三年级的一天,他带我去他家玩,他把我带到了一个房间,我走进去一看,这间房的墙壁上有一个书台,里面有许多书,如《西游记》《红楼梦》等很有名气的书。他从里面随便拿了一本书给我,一看,是我最喜欢的书《根鸟》而他拿了一本《草房子》。我们坐在书桌前,一看就是一个下午,而我还被书中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过了很久我才发现天快黑了,我依依不舍地放下那本书,和我的朋友告别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还想着书中的内容,不知不觉就到了家。到了家,爸爸和妈妈对我说要转校,我非常不想转校,可是嘴上还是答应了。因为父母是为了给我找个更合适的学校,才让我转校的。我最舍不得的朋友就是姚旭。

时间很快过去了,一转眼就是三年,我真希望姚旭还记得我,等到了暑假,我一定去找他,让他到我家里做客,一起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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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这样的人让我佩服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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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题记

他留这一头乌黑的长发,身材丰满,眉目清秀,眼中仿佛有一片银河,神秘而又透亮。

早晨·朗读声

冬季昼短夜长,来到校园,天上还挂着皎洁的明月,温柔的月光洒在校园中,与星星点点的灯光相映,增添了几分静谧。早晨进入班中,就开始了一天的学习。远处太阳已经快要升起,整个城市变成粉红色,天空上还有红色、黄色的朝霞,但是与班中微弱的读书声格格不入。早在几个月前我和她同桌,与她相处,你会感到时间过的很快,早读是语文,我和她同时开始读,不一会儿,她就在黑板上签好了自己的背书情况。我惊讶的望着她,她只对我笑笑:“我背的快,忘的也快。”在黑板上,我看到了她的名字出现在表扬栏里。我转过头去准备向他学习学习怎样背得那么快。我看向她,她声音不大,但是却很认真、很仔细,达到那种读中看字,忘我的境界。她认真的神情怎么能不得到老师的表扬呢?

我也开始学他的样子,认真的读起书来。

晌午·写作业

中午走进教室已经12点多了,太阳照在头顶照耀着让我们继续前行。

我进入班门,便看到她坐在班里最后一排,早早的开始写作业了。她专心致志的神情,让我加快步伐,坐在位置上开始写自己的作业。“沙沙——沙沙……”她写作业的声音传入了我的耳中,当笔尖划过白纸,一笔一画写出的字是那么整齐,那么干净,频率也是如此之快。我望向她,她已经写完了当晚的英语作业。

她读书背的快,写作业写的快,可她是如何写这么快呢?

课余·利用时间

回答上面提出的问题,就要从他的课余时间说起。

课堂上她总是一丝不苟,课下她也绝不松懈,下课铃响了其他学生都像离弦的箭一样冲出教室,而她却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不是写作业,就是向别人请教这节课自己没掌握好的知识。把自己一天的零碎时间全都合理的运用起来。一天下来晚上的作业就完成了一大半。

她勤奋努力认真好学,她就是——王梦尧。

她眼中仿佛有一片银河,神秘而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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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有关小伙伴的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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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要好的小伙伴。她是一个小女孩子,长的非常可爱,她的名字是:“蔡思怡”。她做过很多很多有趣事件,也有不少的事件是我知道的。但是,在这么多的事件中,其中,有一件是让人永远记在铭记在心中的。

记得,某一个冬天的早晨,我和她去三中玩,那里有一个水池,我们看见水池上的浮冰,透明、很好玩的样子。我们就一人拿一个水杯舀冰玩,没想到,我脚底一滑,噗咚掉进水里!那时水到我的颈子那了!我害怕极了,是她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拉我,可是当时穿的是棉袄,本事沉沉的我再加上,棉袄吸了水始负担也加重了许多!

原本清澈平静的水面上被我们的不平静的心给打乱了呀!我估计她在想:无论如何都要把她救上来!而我在想:你小心一点,小心连你也掉下来!而她用使劲把我向上拉,我在想:我很重你还是找几个大人来救我吧!而她好像听懂了在想:我一定要你安安全全的上来!她的使劲,我的拼命挣扎!我终于上来了这不仅仅是她一个人在努力,而是我们都在努力!我出来之后,我们紧紧拥抱在一起!

什么是真正友谊?这就是真正的友谊,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好朋友!啊!蔡思怡你永远都是我最要好小伙伴!,我的死党!我的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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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佩服的一个人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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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多姿多彩的大千世界中,有许多值得我敬佩的人,有大明星、警察……不过我让最佩服的人就是我同学——灏。

灏他有高高的身材,短短的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虽然他说话有些口吃,但是他却不贪心。

记得有一次,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清晨,天气格外的清新明朗,小鸟儿站在树梢上不停地歌唱,我背着书包也哼着小调高兴地朝学校走去。当我快要到学校的时候,发现前面有个熟悉的同学背影,刚想开口叫他等一下我,却发现他弯下腰去捡了一个东西。只见他高高的举在手上并大声地喊到:“是谁的钱包?是谁丢了钱包?”然而,同学们都匆匆地走向学校,谁也没有停下来认领这个钱包。我看见他拉开钱包看了看。我看见里面有许多的钱,我想:他会不会拿着这捡来地钱去校门口的小卖部买零食和他喜欢的玩具呢?于是,我便悄悄地跟在他的身后,当我们路过小卖部的时候,他却一步也未停下,径直地走进了学校,把钱包交给了值班室的叔叔。

他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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