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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佩服的小伙伴通用20篇

世界上的一切都值得我去爱,但在我内心深处最喜欢的还是森林。大家是都也是同样的感受的呢。我最佩服的小伙伴,我们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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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作文-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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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个人,她天真可爱,活泼开朗,长着一对双眼皮的大眼睛,留着一个小蘑菇头,脸蛋儿肉嘟嘟的,很好看。

别看她个子小小的,可有着大大的正能量。她每次看见大朋友欺负小朋友,她就上去阻止大朋友。这样一个人便是我的闺蜜。

我和她基本上可以算是心有灵犀。比如说我们每次考试的成绩都一样,错的地方也一样。而且我们许多一样的特点,比如看电视啦、做游戏啦、听音乐啦,而这些,都不是我想说的。我们最大的特点是:我们不用说话, 给对方一个眼神,就可以知道对方要干什么。也许,这才叫心有灵犀吧。

我每次玩游戏的时候,总是喜欢叫上她过来和我一起玩。我和她以及其他三个女生在音乐课上有个组合。我们五人在音乐课上表现的算是挺好的,可是,还有美中不足的。不足在于其中只有我、我的闺密和一个关系很好的朋友,我们三个表现还不错,就是有两个人拖累了我们,所以就美中不足了。但是如果是我们两个人表演的话,那叫一个完美

我们永远都会是最最好的闺密!

[小学作文-我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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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六年级作文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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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童年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小伙伴。其中谢洪旺是我最喜欢的小伙伴。

在小时候,她给我留下的印象很不好。自满、骄傲、看不起别人,大家打心眼里讨厌她,终于,她转学了。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了,我们大家都把她忘记了。没想到,暑假的一天,骄阳似火,火辣辣的太阳当头照,我只好躲在家里,不敢出门。“叮铃铃,叮铃铃”电话铃响了,我急忙去接电话。一个陌生而又熟悉、诚恳的声音响起。“中毅,你好,我是洪旺,以前的事是我不对,请你原谅。”一下子一种无声的东西往下落。没想到这几年,他竟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我含着热泪说:“没关系,知错就改就是好孩子,我们还是好朋友。”“嘟”一声电话挂断了。我悻悻地离开了电话机。我多么想再与他通会儿电话呀,可她却无情地挂了电话。

我不光喜欢她那知错就改的品德,更喜欢她那助人为乐的精神。记得一次,我和她一起去旅游,一路上的风景美不胜收,引人入胜。这时,我们看见一个小朋友在马路上玩。洪旺说:“我们叫小朋友赶快离开马路吧!”我却说:“别管她,咱们走吧。”她很不忍心地继续往前走。突然,一辆车子从小朋友的背后开来。小朋友没有发觉,还在玩。洪旺听到汽笛声,就知道小朋友有危险,她猛地一下子转过头,看到了汽车,看到了小朋友,看到了他们之间的距离。她一下子飞奔了过去,跨过了栏杆,一个箭步飞身,抱着小朋友冲出了马路。在场的人都赞扬他,说她是少有的爱帮助人的孩子。听到表扬,他微微地笑了一笑说:“这没什么,这是一个少先队员应该做的事。”

现在,洪旺的这种品质已在我心中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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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伙伴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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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樱桃似的嘴巴,圆圆的脸蛋,穿起运动服精神倍加。这就是我的小伙伴,一个富有热心肠乐于助人的小伙伴!记得那一天放学后,天上突然下起倾盆大雨,因为我早上出门太急了忘了带伞,正当我在教室里徘徊时,我的小伙伴小冬拿着雨伞,走了过来,对我说:"我的伞大,我送你回家吧。"我急忙背起书包向门外走去,小冬用双手为我撑起了一片"晴天",到了家门口时,我这才发现小冬为了让我不淋到雨,我的小伙伴把伞全都给我遮雨自己却淋了雨。我对小冬说道:"你的衣服都湿了,来我家换一身再走吧,不然会着凉的。"小冬说:"没事的我的身体倍棒,不就是一阵雨,那也难不倒我。"说完,小冬转身离去了。望着我的小伙伴那远去的背影,心里感到无比温暖,他总说为别人想得多,为自己想得少。

雨天里的那把伞,为我撑起了一片"晴天",我的小伙伴犹如黑夜里的一盏灯,为我照亮前方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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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佩服的清洁工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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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知道我最敬佩的人是谁吗?她不是明星,也不是富豪,而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清洁工。

她四十来岁,中等个子,抓着马尾辫,一张苍白的脸上嵌着一双明亮的眼睛。一天到晚骑着一辆清洁车,哪里有垃圾的地方哪里就有她的身影。每当我见到她就会远远的躲开她,因为我认为凡是捡垃圾的人都非常低贱,而且非常臭。

而有一件事情,却改变了我对她的看法。那是一个冬天,我正走在去表姐家的路上,突然闻到了一股恶臭味,原来是从下水道的阴沟里传出来的。这时,那位阿姨出现了。只见她掀开下水道的盖子,用铁锹把里面的垃圾挖出来,有些烂菜叶卡在里面挖不出来,她也顾不得脏,伸出她那红得发紫的手在里面掏。烂菜叶终于被掏出来了,阿姨的脸上布满了汗珠,看着下水道的阴沟终于干净了,她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脸。而我的脸一阵阵发烫……

从此,每当她从我身边走过,我都觉得她非常了不起,都会跟她打招呼。

望着她风里来雨里去的背影,我想起了罗丹曾说过的一句话:“美,是到处都有的,对于我们的眼睛,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而这位清洁工,虽然她的工作岗位很少被人看得起,但如果没有她们,我们的城市就不会像现在这么美。她的这种高尚的品质,难道不令我敬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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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小伙伴很可爱作文

全文共 1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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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她虽只有一面之缘,但记忆也十分深刻了。

那是个下午,我妈妈有事,把我送到舅妈家去吃晚饭,下车后,发现舅妈家屋外的桌子上坐着三个人——我舅妈、晨晨(舅妈的孩子,我妹妹)、还有一个不认识的小妹妹,是的,那个小女孩就是龙龙。

龙龙大约6、7岁吧,又滑又细的长辫子翘在脑后,葡萄般水灵的眼睛,扁扁的小鼻子,一件黑白相间的T恤,映着她的白润的小脸,白色的小裙子倒映出了她活泼的出国留学网性格。

她好像很害羞,半天不说一句话,只顾拿起彩笔画小熊。舅妈说:“晓雪,这是住在后楼上的龙龙。”,我便向龙龙套近乎说:“龙龙,我们比赛画小孩行吗?”她腼腆的点点头,10分钟后,我们交换看我们的作品,我画的是我最擅长的儿童画,她举起我的画,说:“姐姐,你画得真好看。”我笑笑,指着她的画说:“你看你这个小孩,多可爱呀,恩,有天赋……”她羡慕的眼神一下放出了光彩。

傍晚,与她一起吃过饭后,舅妈便提议我们四个去银座广场上玩,让我和龙龙去她家告诉她妈一声,我攥着她的小手,向最后那排楼走去,一个人也没有,阴阴凉凉的,我不禁有点毛骨悚然,(以前小时候害怕,现在大胆了)不过拐过弯去就是她家的楼洞了。我撺掇她说:“小龙龙,你自己上去好吗?我在下面等着你。”她也停下脚步,盯着我看了好久,“晓雪姐姐,你陪我上去好吗……我害怕……”她快哭了!作为姐姐,就因为自己害怕而让一个娇弱的小妹妹受伤吗?我鼓起勇气,说:“好,姐姐陪你上去!”于是,我又拉起了她的小手。不知何时,我竟由一个被保护者变成了一个的守护神。

上了破旧的楼梯,来到了她家,开门的是她的妈妈。

“妈妈,我要跟晨晨她妈出去玩,一会就回来!”

“不行!”

“为什么?”

“你不知道今天妈妈难受吗?出去还得让阿姨花钱,天这么黑了,你自己回来?不行,不能去!”

“阿姨,你让她去吧,很快就回来!”我也苦苦哀求道。

“你回去告诉你舅妈,说龙龙不去了,你们去玩吧!啊。”

我一时语塞了,怎么说呢?龙龙可是很想去的。我回头看龙龙,她真哭了,晶莹的泪珠在脸上划下痕迹……

“妈妈……”撕心裂肺的喊声。

“阿姨,你让她去吧,就这一次。”

龙龙扯着她妈妈的衣角:“妈妈,我要去……”

“龙龙,你怎么不听话呀!”阿姨丝毫没有商量的意思。

我于是放弃了哀求,转身说服龙龙来,“龙龙,听妈妈的话阿,以后姐姐再带你出去玩好吗?”

“不……”

她家养的小吉娃娃拼命的抓门,不一会儿又发出了呜呜像哭似的声音,与龙龙的哭声混在一块,让人心烦意乱。

“龙龙,要不你别去了……长大了,咱自己买个游乐场,姐姐回家了……以后再来找你玩啊!”我举起手跟龙龙再见,她那沾满泪水的手也举在空中,我被她妈妈送出门外。

我不知道我出门后龙龙家里会怎么样,龙龙的妈妈会打骂龙龙吗?真为她担心。

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见到龙龙,我也时常问舅妈,龙龙不下来玩了吗?她独自走过那个楼洞还会害怕吗?

如果我再见到她,我一定会说,龙龙,任性的小公主,你陪姐姐出去玩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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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佩服的人作文

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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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佩服的人是我的外公。我的外公今年已经85岁了,有着一头雪白的头发,虽然年龄很大了,但是他的眼神炯炯有深。在我的房间里,有一副字,是外公亲手写了送给我的,妈妈帮我拿去婊了一下,挂在了我的房间里,每当我看到那副字,就会想起妈妈给我说的关于外公小的时候练字很勤奋的故事,我就会更加勤奋学习。

记得在外公的老家,客厅里有一张黑木桌子,妈妈说这是外公家祖传下来的。原来,外公小的时候,家里很穷,买不起纸和墨汁,但是为了练好字,聪明的外公就想了一个办法,用毛笔沾者水,在黑木桌子上练习写字。就这样,外公练了十几年,终于练成了一手好书法,并被邀请参加了各种比赛,获得了许多的奖项,其中最好的是全国三等奖。外公是学建筑设计的,毕业于厦门大学,但是为了他热爱的教育事业,年轻的时候,和其他几个老师一起创办了梅仙中学,成了一名受人尊敬的人民教师。外公每个月的工资并不高,但他还是尽力帮助班里一些家庭贫苦的学生,现在,外公很老了,却经常有许多他从前的学生来看望他呢!这就是我最敬佩的人----我的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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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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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好多好多的伙伴,孙婷不是最好的一位,却是最特别的一位,因为他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我的表妹。

在我的记忆中,她天生就是一个贪吃大王,她的没一个动作都毫无保留的告诉大家:“我就是贪吃大王!”是我记忆犹新的有两件事,下面我就来讲一下吧。

我5岁的时候,妹妹才四岁。那一天正好十六、一儿童节,奶奶带我们去看一场叫《冰河世纪》的电影,还给我们一人买了一桶爆米花,都是最大号的呢!电影看是了,我完全沉浸在了电影的剧情中,直到放了大半,我才想起了我还有爆米花没吃呢,手不由自主地伸到了桶里。咦?怎么空了?我可是一个也没吃呀!我看看妹妹,她那胖嘟嘟的小脸上有着满意的表情,手扶摸着肚子,斜靠在座椅上,“呀!”我忽然明白过来了,原来这个小馋鬼把我的爆米花给吃了呀!也难怪我找不到,呜呜,我的爆米花呀!

那天看完电影奶奶又带着妹妹来我家里玩,妹妹一进门就开始找零食吃,连鞋都没换,把东西翻得乱七八糟不说,还弄得屋子里到处都是脚印。我心里恨恨的想:“还吃!吃死你!我的零食呀!”扫荡完毕,妹妹开始动手了,左手拿着“上好佳”,右手拿着“桃李汉堡”一个劲的往嘴里塞,还嘟囔着说:“好吃,好吃。”又把汉堡带血丝昂后裔仍,拿起一个糯米糕,哦不!是四根呀!一下塞到嘴巴里呜呜…我的零食就这样被她抢走了。

她确实是我最特别的伙伴,因为它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贪吃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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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多才多艺的小伙伴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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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成长时候让我遇到一个又一个的同学,朋友和老师,他们我都十分喜欢,其中有的更是多才多艺,但最优秀的还是我们班的三班长——邱可欣这个同学了。

三班长有着长长的头发,浓浓的眉毛,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研讨室的小嘴十分林调。我们班的同学都很喜欢他,因为他乐于助人,无私奉献,更是会跳舞的小能人。说起三班找这个人吧,他十分温柔有十分体贴。一天轮到他值日了,同学们都乱作一团,里面就像炸开了锅一样。于是他便发火了,把那几个不听话的给吵了一顿,为了让我们认真学习,她都被气哭了,但那几个小豆子却还是说话,于是三班正在气头上,便大声说在说话就去给我找语文老师聊天去。一听到语文老师那几个小豆子便趴下头写作业,有人来叫三班长去检查卫生,他便匆匆走了,让大班长帮他值日。

虽然在上面我们的三班长很严厉,但是我们的三班长也有温柔的方面呢。早上三班长来的到他坐的位置上看见一个同学正在发个头,过去一看这位同学好像肚子疼,别说你没事吧,我去给老师说吧,给你家长打个电话去看医生吧。那位同学说好的,我知道了,谢谢三班的,你真体贴啊。

三班时候,他这种优秀的品质真是令人佩服,所以我要学习这种精神。

不说了,三班长叫我走啦,再见啦!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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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小伙伴初一学生作文400字_初一作文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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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童年时代,有很多很多的小伙伴,跟我时间最长、最要好的就是邵柯铭了。邵柯铭今年十岁,在实验小学四年级读书,因为每天来回奔波,本来比我还瘦的他渐渐地结实了起来,能吃能睡,已经有了小“将军肚”,再加上圆圆的脸蛋,黑黑的眼睛显得特别可爱。邵柯铭和我一样有个坏毛病,就是经常丢三落四,他妈妈也拿他没有办法。邵柯铭的特长是英语口语,虽然我听不懂他叽里呱啦说的是什么,但是我能感觉到他英语说得很流利。邵柯铭的爱好是玩电脑游戏,而且很上瘾,不管去谁家,他都闹着玩电脑。

但是,大人都管得很严,常常使他不能如愿。邵柯铭的胆子很大,他曾经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那个时候,我们还都是幼儿园的孩子,他就学着大孩子们的样子爬到三楼的天然气管道,然后从三楼滑到了一楼,吓得我大气都不敢出。但是,邵柯铭一点儿也没有害怕,还笑嘻嘻的。 别看邵柯铭的胆量不小,其实,他的性格还有点儿像女孩子。每次我们一见面,他都兴奋地拥抱我。

可是,当我要离开时,他总是恋恋不舍地哭一鼻子,弄得我心里也不好受,又总是在他的哭声中离去……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邵柯铭,一个又聪明又可爱的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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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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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作文题目,我的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一个面孔: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微微翘起的嘴唇两边有两个可爱的小酒窝,她始终都是笑的,一头长长的秀发,一个美少女的形象跃然纸上。这个女孩就是高婷。

有一次,我和高婷出去玩,在广场发现了一个棕色的钱包,他喊谁掉了钱包,没人应。他看钱包胀鼓鼓的,打开一看,有两千多块现金,还有牡丹信用卡和身份证,这是,她想到丢失钱包的失主一定很着急,于是他想办法把钱包还给失主,以便安心,说罢,他就在广场里等着,一直等到下午六点多,才有一个中年女人急匆匆的赶过来,这位女阿姨身穿一袭长裙,十分焦急,在地下找什么东西,高婷跑去问;"请问阿姨是不是丢了钱包?”那个阿姨连忙说;"是呀!今天下午我来广场接我的同事,不慎把我的钱包丢了,当时我没发觉,直到五点我去银行取钱才发现钱包丢了,这才赶过来。”“哦,原来您就是失主呀!阿姨给您钱包。”“太谢谢你们了,阿姨说,“这是我的心意。”高婷却说:“阿姨,我不需要,这是一个少先队员应该做的!”说完,拉着我的手跑了。

亲爱的读者,看到这里,你一定觉得我的小伙伴--xx可爱吧!我为我有这样一个小伙伴感到骄傲,感到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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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佩服的人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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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敬佩的人有很多,比如辛苦的清洁工人、辛勤的老师和敬爱的爸爸等。但令我最敬佩的人是妈妈。

我的妈妈非常爱我,没事的时候就带我出去玩,把我视如珍宝,给我无微不至的关怀。

记得有一天下午,天空下起了瓢泼大雨,就像有人故意往地上泼水。天空灰沉沉的,我的心也灰暗无比。因为我没有带伞,根本回不了家。

突然,我的妈妈骑着自行车来了,我眼前一亮,就仿佛看到了救星一样,飞快地跑到了妈妈的怀抱里。妈妈温文尔雅地对我说:”伞给你打着,妈妈没事。“说完就把伞递给了我。我打着伞,表面上平平静静,其实心里很不是滋味。我看着妈妈,没想到妈妈的头发和衣服都湿透了,而我的书包却没有湿。因为妈妈把我的书包放在她的衣服里面了,用她温暖的胸怀暖和着书包,自己却承受着风吹雨打而带来的痛苦。

回到家,妈妈已经完全成了个”落汤鸡“,而我身上却没有一丁点儿冷的感觉。可妈妈并没有去换衣服,而是在给我准备一些水果。看到这儿,我顿时热泪盈眶,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一种敬佩之情从我的心中油然而生。

妈妈,我爱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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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这样的人让我佩服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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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闲时翻开那本小学日记本,一行朴素稚嫩的字映入:你真的好“傻”,而我为何如此佩服你?

那是一个热的极不寻常的六月天,昏昏的耳旁无梁间燕子的呢喃。炎热的天气让老师“杀气腾腾”,似乎我们就是热乎的太阳,热,让树更加茂盛,吃午饭时同桌小谢,拿了块饼走岀教室,乘凉去。

突然“哐当”一声响起来,我一惊抬头只见一只饭碗如一道银光闪过,似流星,飞进了教室门口收纳饭碗的盒中的,撞翻了本来码放整齐一摞托盘。倏地,它们就以排山倒海之势,土崩瓦解,全都倒了!散落满地。几只肉丸子“咕噜噜”的滚到盒底,几根青菜叶,挂在了收纳盒边,我忙过去将菜叶捡进去…这时,一双高跟鞋停在了余光里,巡查老师来了。

“这是谁扔的?”老师阴着脸问我

“不知道。”我赶紧低头收好地上的托盘,回了教室,同学们知趣地安静下来,回座位坐好,教室里突然静得出奇。气氛极为紧张,“吱呀呀一一”门推开一条缝,钻进小谢的脑袋,“是你弄倒的吗?”老师异常严肃地盯着他的脸问,小谢一脸无辜样,驼背,仰头张着大嘴似笑嚷道:“才不是我呢!”看这场面我的心揪起来,“傻小谢”快别站出这种标配傻像,让老师看着更生气!接着小谢大步流星地走向坐座,场面又是一阵安静……

小谢后排的同学,戳戳他的后背:“你赶紧认了吧,背黑锅也行,这样巡查老师就不再生气,咱们班的荣誉也不会失去,说不定老师看到你身上“诚实”的优良品质,还会表扬你呢,其他同学也不会嫌你傻不搭理你,这一举三得的事,你干不?他一脸“真诚”地看着小谢,内心却藏着不屑。

正午,天儿更热了,怒火让我难耐,一抹刺眼的阳光照到了小谢的头顶,小谢却不知躲开,思索过后,忽然,他站起来简单而淳朴地说道:“老师,我承认是我弄倒托盘的。”说完他咬着嘴唇,似乎一句话也不肯多说,这时小只麻雀从毒辣的阳光里飞过来,站在教室窗棂上休息,小谢的桌上一支笔,滚拿下去,惊讶中的我,没有去捡,小谢仍是一脸傻样,淡然的等待老师的批评,老师却走过来,拍着他的肩膀说:“我知道,这不是你干的,你坐下吧。”窗外的小鸟,拍拍翅膀,飞走了。班里也纷纷有了响应,都谴责扔碗砸倒托盘的人,这时无地自容的同学,一脸羞愧站了起来,承担起责任。

我疑惑地问小谢:“不是你干的?为什么要承认?”“这样老师就不生气了,同学们也都不用紧张了,挺好的!”我对我这位“傻同桌”,有了新的认识,他的“傻”样儿背后藏着真诚,包容的品质。让我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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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小伙伴作文350字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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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分,让我们相聚在玉龙中学。

她刚进学校时,扎着一个乌黑的辫子,一个人静静地坐在位子上,不知是谁给予了我力量,让我主动和她说起了话。从那以后,我们成了好朋友,并且成为了同桌。我们一起吃饭,一起读书,一起玩耍。我在学校大部分时间都是和她一起度过的。她给予我快乐,给予我独立,帮我改掉坏习惯,她是值得让我去学习的一个人。

那次刚刚入学,我知道独立这个词,但是不知道它的真正含义。是她教会我独立,在独立完成事情。我在睡觉的时候,感冒发烧,那时已经很晚,大家都睡了。我头疼得受不了,我便叫了她。她起来后,冲了药让我喝了;我跑步时跑不动,她便陪着我慢慢地走到了终点;我不会写的数学作业,她都会仔细地给我讲……

这一件件事都让我难以忘怀,虽然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但我们对彼此的了解却是很多很多。她可以读懂我的心。我高兴时,她会和我一起高兴;难过时,她会放下所有的快乐,陪我一起伤心。

感谢你对我的关心、帮助、支持。我会铭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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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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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里的韩梦俗称“母老虎”,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无论春夏秋冬,严寒酷暑,你每天都会看见我们手拉手进出学校,而且脸上总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的确,我们俩亲密无间,不是姐妹胜似姐妹。

韩梦一头秀发,玫瑰的小脸,如秋水一般有神的大眼睛,好像朱砂一般的嘴唇,好像玉石一样的手,真是‘不朱面若花,不粉肌如霜’。

听了这些,你一定会说:"韩梦不是挺温柔的吗?“母老虎”这个称号从何而来呢?"哎,这你就孤陋寡闻了吧。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你可千万不要被她的外表所迷惑。

“母老虎”韩梦脾气暴躁,"武功"可不一般,厉害着呢。我们班有大多数同学都尝过她那“魔鬼”般的手掌的威力,有的人甚至听到她的名字都吓得两腿惊颤,连我们班男生的头号人物崔云鹏也“惨遭毒手”。

我清楚的记得那次,崔云鹏和韩梦不知为何大吵起来,许多人劝说也无济于事。后来他们三抓两挠竟大打出手。先是互相摔东西,一阵摔东西风波过后,他们又向我们呈现出拳脚相斗得“宏伟景象”。只听“啪,啪,啪”几声,“母老虎”韩梦的绝技“铁砂掌”落在了崔云鹏背上,崔云鹏也不甘示弱,抬起自己“钢筋”般的腿踢向韩梦,正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韩梦咽不下这口气,又给予崔云鹏重重的回击,他们两打得不可开交,正在这“激动人心”的时刻,班主任老师闻声赶来,伴随的是猛烈的暴风雨。韩梦和崔云鹏的较量不但没分出胜负,反而他俩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听了“母老虎”韩梦的“光荣事迹”,你怕他吗?你愿意和她交朋友吗?忘了告诉你。她的身上还有许多优点,如助人为乐,心地善良,打抱不平。今生我有缘结交她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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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介绍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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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伙伴,他浓眉大眼,圆圆的脸蛋,身高将近150厘米,体形偏瘦。他写的字非常好,而且还会跆拳道。

在书法班的时候,我和他都在练书法,写作品的时候他很快就完成了,然后得意洋洋地把作品交给老师,大步流星地走回来。我心里想:写得好有什么了不起的。老师拿起他的作品说:“写是写得不错,可是太骄傲了。”同学们把目光投向了他,只见他低下头,脸红了。我心里沾沾自喜地想:你老说别人没你写得好,这回得到教训了吧。

我的小伙伴练跆拳道气势很好,就是有一点太淘气了。我每次去他家,他就做着跆拳道的动作迎面而来。他的偶像是李小龙,所以每次都摆着那个架势,嘴里还不停地喊着:“哇——啊!”我根本就不理他。然后他就挑衅着说:“咱们过两招?”

因为学了跆拳道,他变得很好胜,经常跟我争这个,夺那个的。渐渐的我也变得好胜了起来。

我这个朋友够厉害吧!如果你和他交朋友的话可要小心点哦,免得他吓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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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身边的小伙伴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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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的小伙伴邱宗丽是一个个性活泼开朗的女孩,她和我上幼儿园时就是同学,我们之间的友情可以说是经历了风风雨雨的考验,关系可铁了。

她有一头黑黄相间的头发(不知道的人以为是染的,其实这是天然形成的),两条浓浓的眉毛,一双小眼睛和一张爱说话的小嘴巴。在她那圆圆的小脸上,有两个浅浅的酒窝。

邱宗丽什么都好,就是太喜欢凑热闹了,为此我和马秀燕还编了几句话来形容她“要找邱宗丽,看那有热闹,热闹之处必有邱宗丽”。每次我这么说,她都无动于衷,还说我们小题大做。有一次,班里两个男同学打架,许多人都围上前去看热闹,就是没有劝架的。这时邱宗丽也凑过去了,她见没人劝架,自己去当和事佬去了,没想到见到她过去了,大家都愣住了,可能是大家都在想,一个小姑娘家的,凑什么热闹。过了一会儿。那两个打架的人又打起来了,邱宗丽就过去劝架,大家一同把那两个人拉开了,邱宗丽很轻松的呼了一口气,这时,我过去对她说:“天下奇闻,天下奇闻,凑热闹大仙变成和事佬了。”她不但不生气,还说:“多谢夸奖,多谢夸奖,本人当之无愧。”我一下子做了一个呕吐的样子,她就一直追着我打。

在这刻提醒你了,可别随便答应她,我就吃过这样的亏。有个星期天,我到她家里写作业,写完作业后,她问我能不能答应她一件事,我想,都是朋友,还是答应吧。就说了一声好,她听后兴奋的说:“太好了,我最新研制了一种新发型,正好让你当‘小白老鼠’做试验。”我惊叫了一声:“什么!”她说:“不能反悔,你早就答应了。”我没有办法,只好让她试验了,只见她从家里找出了许多夹子,头绳。让我坐在椅子上,做起发型来了。过了一会儿,我照了照镜子,大声说:“快给我弄好,这发型好丑。”过了这件事之后,我再也不敢随便答应她了。

这就是我那爱笑的小伙伴,说实话,我现在讨厌上初中,因为到那时我们就不一定是同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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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小伙伴作文450字

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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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人呢,怎么一眨眼就给不见了?”“嘿,我在这着呢。”我一抬头,发现他不知什么时候,尽然爬到树上了,这速度简直是超神的节奏啊!

我的这位小伙伴,你先别看他瘦瘦的,好像弱不经风的样子,可是如果你要是敢和他比起速度来,我敢包全票你是必输无疑的,看起来瘦瘦的,可是速度可快了,而且体内就有无限的能量,可以使他抱持住久战的体力,可是最好别把它给惹急了,把它热火了,他的拳头可不是盖地。

他的速度极快,会使你还没有反应过来,就会突然间的消失,上次我和他在树下乘凉,我和他在说话呢,他突然对我说:“我们就在这个地方玩捉迷藏吧?”我爽快的答应了,于是他藏起来,我在这个地方立刻寻找,结果我累了满头的大汉,可就是没有他的踪迹,没办法了,只能给他人输了,我想每个地方都喊了一遍,正要我回去的时候,看见他从那里出来了,“这不可能,我明明把每个地方都找了一遍,你怎么可能有从那里出来!”难不成他有隐身术么?他最终告诉了我原来他是在那树上呢,天呢!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他非常的敏捷的,这点小事怎么可能会做不出来哪!我恍然大悟,就痛恨自几没有想到这一点。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他叫做王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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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十分佩服孙悟空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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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分佩服孙悟空,我佩服他的神通广大。“三打白骨精”“收服猪八戒”“猴王出世”等等,孙悟空的故事一一浮现在我眼前。我总会幻想自己是孙悟空,有着七十二变化的超强本领。

我如果是孙悟空,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变美,我可不想一张“雷公脸”出来见人,再说人人皆有爱美之心嘛,嘻嘻!我还要做一件事,把好人变富,把穷人变富,把那些贪官污吏、有钱不施舍的富有的人、坏人都变成穷人,变成好人。这样做让富人也尝尝做穷人的滋味,让坏人和贪官污吏也体会体会做好人的乐趣,发现良知。我想,如果真正的孙悟空在当今社会也会是这样想的吧!我变成孙悟空的第三件事就是要用我的超能力说服人们栽树。如果十三亿人都栽一棵树,那么中国的森林面积就会增加许多许多,让这些地球的“保卫者”们,共同保卫我们的地球母亲,让我们的地球母校健康快乐的哺育我们的子孙后代。

虽然,这只是幻想,但是我一定不会在幻想中实现这些,我会“真刀真枪”的干。虽然这些梦想遥远,但是我不会放弃。我会脚踏实地用我的双手去创造奇迹,让自己变成现实生活中的“孙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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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这样的人让我佩服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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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有各种性格,各种样貌的人。而我最服的,是我的外公。

外公有点黑,脸上布满了深浅不一的鱼尾纹,像一道道鸿沟,悄然爬上他的脸庞。他的头发稀少花白,总是头戴一顶“贝雷”帽。他总是面带微笑,那种慈祥的微笑使人温暖;若是大笑起来,便露出一口洁白的假牙,皱纹叠起,像一个玩得正欢的婴儿。

外公做事很认真。他最爱好的就是“K歌”。为了唱歌,他买了一个“金话筒”,想方设法地找了苹果手机的转接头。准备好了,就穿上白衬衫,黑大衣,再裹上一条大红围巾,找一块白墙壁,笔直地一站,对着手机地“全民K歌”唱了起来。瞧他那认真样儿,我不禁放下正在写作文地笔,感叹一声:“歌唱家音乐会开始啦。这认真,学不来!”

新年将至,外公开始练唱“好运来”。他对着手机唱了几遍,自语道“不行,歌词太乱了!”。他拿起笔,把歌词抄下来。笔尖在白纸上划动着,一笔一划都写得泼泼洒洒,如同灵动地精灵,在白底地舞台上旋转,跳跃。一起一落,都写得顺其自然。外公目不转睛地看着写好地歌词,又在段落间标上男女唱地部分,轻轻哼唱。又拿起二胡,认真地在二胡上拉奏了一遍。那副悠然自得看得我甘拜下风。

回头看了一眼钟,外公是中午开始练的,现在是五点钟了,饭菜的香气已经传来。望着外公那满意的笑容,我敬佩不已。曾几何时,我还是边看书边写作业,面对外公的专心致志,我惭愧,内疚。一种敬佩油然而生。

佩服的是外公做事的认真,那种一丝不苟,沉迷自我,无法自拔。我佩服的是他那种忘我,忘时间的投入。这一点,我真的要把他做为榜样,学习他的认真。

傍晚,晚霞映满天空,把它染成一片粉红。那面雪白的墙壁前,笔直地站着一位老人。白衬衫,黑大衣,红围巾,花白的头发,面带笑容,动情着唱着。不远处,坐着一个长马尾的女孩,噙着泪水看着,听着。那女孩是老人的小粉丝。

柔和的灯光撒下来,把老人照亮。外公的笑容很美,那种努力和认真的笑容深深地印在我心里。

这样认真专一的人,我不服外公又佩服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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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3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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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儿时的朋友,表达了小朋友间的真挚友情,以及对小伙伴的思念

我和我的第一个伙伴

我说的伙伴,其实是个小伙伴,也就是我人生记忆中的第一个朋友。他姓雷,大家都叫他雷毛儿,根据这个小名,我们就知道他是家里的老幺,至于大名叫雷什么,我就不晓得了。至今,我还依稀记得其模样,有点黝黑的团脸,身材敦实。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父亲在一个叫共乐的乡村粮站工作,我家就在粮站附近名为姚家嘴的地方安顿下来。那是一幢偌大的院子,比邻而居的大约有五、六家。家家都有孩子,小孩多就闹热,因此,我的那一段农村的童年生活还算是颇为有趣。在这些孩子中,我和雷毛儿最要好,亲密无间,他常约我一起溜出院子去游逛。地处农村嘛,出了门玩的地方不外乎就是山林,草坡,沟堰,甚至农地。他应该比我大些,又是土著,到那里玩,怎么玩,当然是由他说了算,所以,外出游玩时,总是他走在前,我跟在后。我就说说印象中最为难忘的两件趣事吧。

春光明媚,惠风和畅,田地里的麦子长得好象比我们还高了,青中泛黄,已经结穗。我俩就把它当作我们的青纱帐,在麦垄和田塍间穿行、追逐。或者,弯腰弓背在麦地间寻摘一种俗称‘‘迷迷响”的野碗豆。我们把‘‘迷迷响’’剥开,去其籽,大约保留三分之二,当作乐器。然后,坐在地上,把‘‘迷迷响’’含在唇边,闭上眼睛,用力一吹,在蓝天白云下,纤细之声,不绝如缕,就随着微风飘荡开来。我们认为,这就是最好听的声音,其实,那也就是我们美妙的童声在歌唱啊!

炎炎夏日,骄阳似火。小孩子那管什么热不热啊,只为那空中有美丽的倩影在深深地吸引着我们。那些红蜻蜓、黄蜻蜓、蓝蜻蜓……在阳光的照耀下,双翼闪亮,五彩斑斓,在我们面前轻盈地飞来飞去,如乱花般欲迷人眼。我想,爱美、接近美、拥有美应该是人类与生俱来并从小就具有的意识吧。总之,初始,我们的眼球随之转动,接着我们就开始了行动,雷毛儿找来两根干竹枝,便毎人手持一根挥舞着,连跑带叫地开始了捕捉。说是捕捉,不如说是捕杀,由于不知轻重,猎物非死即伤。当然,仅凭我们的速度和力量而有所捕获实在是非常有限。在那个年代人们是根本不具备哪怕是一点点生态知识的,何况是两个幼儿。真的,看着那些尤物最终在我们手中消亡,我们没有其它感觉,只是在傻乎乎地大笑。看来,破坏、毁灭也应是人之初就濳藏的恶劣意识吧。

那时的孩子不象后来的独生子女这么宝贝,家长疏于管理,只管白天吃饭,晚上睡觉,因而,我们就这样在无拘无束中一天天游乐着。但是,就在俩人嬉戏中,我和雷毛儿谋划了一件大事:远足县城。说是大事,不仅是对我们而言,对各自的家庭又何尚不是如此:孩子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令他们惊慌失措。

孩子嘛,玩耍就是他们的天性,但是,天天都在附近出没,似乎有点乏味,总想再走远点,别有天地,去找寻更新鲜,更新奇,因而更好玩的地方。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促使我们的出走也起了很大作用,就是那场袭巻全国大饥荒已经开始漫延,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感受到了。从大食堂打来的饭根本不够我吃,常常是还没到开饭时间早就饥肠辘辘,因而常起父亲。他于一年前已调到县城工作,对子女很慈和,常常见不到他,特想。并且,也想起上一年在县城玩耍时父亲给我买的那些好吃的好玩的,因此,觉得父亲很有办法,就特别想去找他,想吃饱点,吃好点,玩好点。很巧雷毛儿有个大姐也在县城,而且他也去过县城,就相互谈起了县城,无限向往。人,天然就喜欢热闹、繁华,小孩子也慨莫能外。比起乡村般的共乐,县城真是个好玩的地方:百货公司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特别是包装花俏的糖果,令人觜馋。最令我心仪的地方还是电影院,尽管自己不大看得懂,但是自己就是喜欢看那一大块白布上面那些活动的人物和持续不断的画面。到县城去找亲人,到县城去吃饱饭,到县城去好耍,这个欲望实在不可扼止。

这事应该发生在1960年的春夏之交,不冷不热,天气晴和,当时,我也是六周岁了。就是这样,两个幼儿谈着谈着就瞒着家人,不知天高地厚地迈开了步子。那个时侯的道路不象現在这样经过改造,宽直平坦少弯拐,而是依山就势弯弯曲曲地延伸,因而,姚家嘴至古宋的路程要比现在远,据说有三十多里。我们太小了,全然不知没有成人陪护,徒步到县城,这样的旅程对于幼儿,实为畏途。

我估计,我们大慨是上午十点左右出发的吧。开初,精神特好,兴高采烈,只觉天高地阔,如挣脱羁绊的鸟儿叽叽喳喳地上路了。我们晓得方向,走过姚家嘴,沿着共乐河边的乡村公路就能走到县城。现在想来很庆幸,我们没有走错路,走到乡村公路的尽头就是一个地名叫八角的地方,就此转入干线公路,我们好象没有问路,就自然而然地向左转朝着县城方向行进。当时,公路上汽车还恨少,间或有车驰过,我们只要一听到马达轰鸣或喇叭声,凭本能,也晓得避让,车一过,也不管泥石公路上飞扬的灰尘,又窜到公路中间。我们都是光着脚板,那些岁月,只要天气转暖,孩子们基本上都不穿鞋。相较我们平时奔跳的山野小径,乡村公路和干线公路都算是大道了,但是,在大路上我们反而没有象在田野小道走得那般顺畅,主要是路面凹凸不平,而且,有散落的小石子,走快了硌脚。雷毛儿走得比我快些,有时还回头看我一眼,我晓得落后了,看见路面比较平整时,就小跑几步赶上去。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味地赶路,毕竟是孩子,看到什么感兴趣的、新奇的、好玩的总要留步玩玩。就这样,走走停停,也耽搁了不少时间。这个时节的太阳也很有些威力了,照在身上热烘烘的,很燥热想喝水,也渐感疲惫,而且,也过了午饭时间,肚子里早就在开始唱空城计了。两腿越发沉重,步子越发迟缓,渐渐跟不上雷毛儿。我慌了,不时喊雷毛儿,雷毛儿,希望他慢点走不要甩掉我。听到我喊,他总是停下来等我一程。步履蹒跚地走出一个名为久庆的小镇街头时,我再也走不动了,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有点想哭。毕竟是亲密的伙伴,他不忍心扔下我,停下来也不再走了,站在我身边默默地看着我。现在想来,那个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大概没过多久,好心人就出现了。那人年龄应该不到三十岁,骑着自行车,看见我们就停下车来很关切地询问,了解到我们的情况后,大慨是看我廋小,单薄些吧,他就把爱怜赐与我,把我抱上了车。自行车即将趋动时,回头一瞥,我们两眼相对,雷毛儿呆呆地盯着我,嘴唇似乎翕动,好象要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我走了丢下他孤零零一人,心里肯定难过,而且,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前路还长,而我却承蒙这位叔叔的关爱,后半程路就变得很轻松了。到了县城,叔叔把我交给父亲,父亲除表谢意外,还和他寒暄几句。临别,我记得他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小脸蛋。我也应该向他招手说了再见,谢谢叔叔之类的话吧。老实说,直到现我都不晓得他姓甚名谁,父亲说曾告诉过我,但小孩子一转身就忘记,甚至他的长相我都模糊得记不清晰。十多年后,我重提此事,父亲说那个叔叔的姓名他都想不起了。算来,他也应是耄耋老者,年逾八旬了。好人有好报,我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在此,我再次向他表示感谢,并祝他长命百岁。

天下的事真是奇巧,傍晚,父亲带我上街,在东门口附近一家餐馆竟意外地看见了雷毛儿,真令人惊喜。他正在后厨大块朵颐,想必是饿极了。他姐姐应该是餐馆服务员,就坐在旁边。我很激动,抓住他的肩膀摇了两下喊着雷毛儿,雷毛儿。他侧身向我笑笑,我也笑了,笑得很开心。两个小伙伴虽然才短别几个小时,却象是久别重逢。应该是年龄的关系,当时,我还不懂得安慰他几句,也不知道该询问一下他一个人在路上的情况,以表关心,而且,我也没有因同为伙伴却落下他一人,从而使他独行而产生一点点内疚。后来,当我长成大人时,也常常独自赶路,虽然脚步匆匆,心情却非常沉闷,在那种精神状态下,人在行程中极易感到疲劳。由此,联想到雷毛儿,一个幼儿硬是凭着一双赤脚,在已经步行了十几里后,又在无人伴随的状况下,忍饥挨饿,孤独地走完余下的十多里路赶到县城,其间的辛酸、劳苦可想而知,令人感叹。很难想象,如果是我,能坚持到底吗?

事后,听父亲说,我悄悄溜跑了,早过了午饭时间,祖母久等也不见我归家,非常着急,附近问遍、找遍,也不见踪影,以至于惊恐起来,认为我已落水沉塘,甚至拟请人手持竹杆搅动塘底,以探究竟。直到父亲把电话打到共乐粮站,请他们传话,报告了我的行踪,祖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同理,我想,找不到孩子,雷家也应是如此的不安吧。

几天后,我们各自回到共乐,我和雷毛儿又继续着原来的嬉戏,其乐融融。不过,在家人的训诫下,我们也规矩了许多,再也不敢胆大妄为了。过了夏天,就是秋期开学,我也该上学了,于是,我就离开姚家嘴,到了母亲工作的地方。当时,年纪太小,我连彼此的道别都懂不起,就悄悄地走了。

自此分手,已经半个多世纪了。我在县城,雷毛儿在共乐,我们就未曾再见。也许,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我们曾经擦肩而过;甚至不排除偶然间,可能有无意识的瞬间对视。但是,岁月苍茫,人世沧桑,我们已经从童年而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进入到老年,谁还认得谁,“纵使相逢应不识”,彼此已成为陌路人了,相见当然也不再相识。如今,我们已是年过花甲。人到老年,情感似乎更脆弱些,因而特别怀旧,所以,想到这些,总有一点遗憾,乃至还有些许伤感。或许,我还是应该择机再踏旧地,重访故人吧。

雷毛儿,我的亲密小伙伴,我终身难忘的第一个朋友,一别就是五十四年了,你好吗?我想你!

附记:这篇文章刚搁笔,几经打听,我找到了雷毛儿的大姐,得到的消息令我震惊,雷毛儿早在十几年前就病亡了。而且,直到現在我才晓得他本姓王,家人为了了其一生平安的心愿,名义把他上过继给雷姓人家,故有雷毛儿这样的小名,可是,他却在四十五岁时就走了。据其大姐说,雷毛儿长我一岁,生前常到县城,但是,我们却无缘一面。呜呼!故人长已矣,我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

[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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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有关小伙伴的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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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乌黑的头发,草莓似的脸蛋和小小的嘴巴。她就是我的小伙伴——吴美美。她为人宽容、大方。

有一次,我到她家去玩,她提议说:“我们来玩捉迷藏吧。”于是我们就玩起捉迷藏,我藏到沙发后面,她来捉我。忽然我看见桌子上面有一对很好看的玻璃狗,便不由自主的拿起来玩,忽然我的手一滑,只听“啪”的一声响,玻璃狗掉在地上被摔得粉身碎骨,我呆在原地被吓傻了,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时吴美美听到响声后,也跑了过来,她见我被吓坏了的模样,便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我正不知道该怎么向她解释,她却先开口说:“你没伤着吧?”我连声说:“没有、没有、那只……”。还没等我说完,她又说:“没事就好,以后小心点就是了。”她边说边去捡玻璃碎片,我心里的大石头总算放下了,我还以为她会骂我呢。

还有一次,她过生日请我,我们吃蛋糕的时候我一不小心把手里的奶油弄到了她的脸上,我想:“这下我可闯祸了,吴美美一定会生气的。”于是,我手忙脚乱地拿起湿手绢想帮她把奶油擦掉,这时吴美美不但不生气而很高兴地说:“没关系,我们就来打奶油大战好不好。”我连忙回答:“好!”,接着我们就高兴地打起奶油大战,玩得别提有多高兴。

你们说这位小伙伴值不值得敬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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