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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佩服的小伙伴合集20篇

世界上的一切都值得我去爱,但在我内心深处最喜欢的还是森林。大家是都也是同样的感受的呢。我最佩服的小伙伴,我们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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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3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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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儿时的朋友,表达了小朋友间的真挚友情,以及对小伙伴的思念

我和我的第一个伙伴

我说的伙伴,其实是个小伙伴,也就是我人生记忆中的第一个朋友。他姓雷,大家都叫他雷毛儿,根据这个小名,我们就知道他是家里的老幺,至于大名叫雷什么,我就不晓得了。至今,我还依稀记得其模样,有点黝黑的团脸,身材敦实。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父亲在一个叫共乐的乡村粮站工作,我家就在粮站附近名为姚家嘴的地方安顿下来。那是一幢偌大的院子,比邻而居的大约有五、六家。家家都有孩子,小孩多就闹热,因此,我的那一段农村的童年生活还算是颇为有趣。在这些孩子中,我和雷毛儿最要好,亲密无间,他常约我一起溜出院子去游逛。地处农村嘛,出了门玩的地方不外乎就是山林,草坡,沟堰,甚至农地。他应该比我大些,又是土著,到那里玩,怎么玩,当然是由他说了算,所以,外出游玩时,总是他走在前,我跟在后。我就说说印象中最为难忘的两件趣事吧。

春光明媚,惠风和畅,田地里的麦子长得好象比我们还高了,青中泛黄,已经结穗。我俩就把它当作我们的青纱帐,在麦垄和田塍间穿行、追逐。或者,弯腰弓背在麦地间寻摘一种俗称‘‘迷迷响”的野碗豆。我们把‘‘迷迷响’’剥开,去其籽,大约保留三分之二,当作乐器。然后,坐在地上,把‘‘迷迷响’’含在唇边,闭上眼睛,用力一吹,在蓝天白云下,纤细之声,不绝如缕,就随着微风飘荡开来。我们认为,这就是最好听的声音,其实,那也就是我们美妙的童声在歌唱啊!

炎炎夏日,骄阳似火。小孩子那管什么热不热啊,只为那空中有美丽的倩影在深深地吸引着我们。那些红蜻蜓、黄蜻蜓、蓝蜻蜓……在阳光的照耀下,双翼闪亮,五彩斑斓,在我们面前轻盈地飞来飞去,如乱花般欲迷人眼。我想,爱美、接近美、拥有美应该是人类与生俱来并从小就具有的意识吧。总之,初始,我们的眼球随之转动,接着我们就开始了行动,雷毛儿找来两根干竹枝,便毎人手持一根挥舞着,连跑带叫地开始了捕捉。说是捕捉,不如说是捕杀,由于不知轻重,猎物非死即伤。当然,仅凭我们的速度和力量而有所捕获实在是非常有限。在那个年代人们是根本不具备哪怕是一点点生态知识的,何况是两个幼儿。真的,看着那些尤物最终在我们手中消亡,我们没有其它感觉,只是在傻乎乎地大笑。看来,破坏、毁灭也应是人之初就濳藏的恶劣意识吧。

那时的孩子不象后来的独生子女这么宝贝,家长疏于管理,只管白天吃饭,晚上睡觉,因而,我们就这样在无拘无束中一天天游乐着。但是,就在俩人嬉戏中,我和雷毛儿谋划了一件大事:远足县城。说是大事,不仅是对我们而言,对各自的家庭又何尚不是如此:孩子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令他们惊慌失措。

孩子嘛,玩耍就是他们的天性,但是,天天都在附近出没,似乎有点乏味,总想再走远点,别有天地,去找寻更新鲜,更新奇,因而更好玩的地方。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促使我们的出走也起了很大作用,就是那场袭巻全国大饥荒已经开始漫延,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感受到了。从大食堂打来的饭根本不够我吃,常常是还没到开饭时间早就饥肠辘辘,因而常起父亲。他于一年前已调到县城工作,对子女很慈和,常常见不到他,特想。并且,也想起上一年在县城玩耍时父亲给我买的那些好吃的好玩的,因此,觉得父亲很有办法,就特别想去找他,想吃饱点,吃好点,玩好点。很巧雷毛儿有个大姐也在县城,而且他也去过县城,就相互谈起了县城,无限向往。人,天然就喜欢热闹、繁华,小孩子也慨莫能外。比起乡村般的共乐,县城真是个好玩的地方:百货公司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特别是包装花俏的糖果,令人觜馋。最令我心仪的地方还是电影院,尽管自己不大看得懂,但是自己就是喜欢看那一大块白布上面那些活动的人物和持续不断的画面。到县城去找亲人,到县城去吃饱饭,到县城去好耍,这个欲望实在不可扼止。

这事应该发生在1960年的春夏之交,不冷不热,天气晴和,当时,我也是六周岁了。就是这样,两个幼儿谈着谈着就瞒着家人,不知天高地厚地迈开了步子。那个时侯的道路不象現在这样经过改造,宽直平坦少弯拐,而是依山就势弯弯曲曲地延伸,因而,姚家嘴至古宋的路程要比现在远,据说有三十多里。我们太小了,全然不知没有成人陪护,徒步到县城,这样的旅程对于幼儿,实为畏途。

我估计,我们大慨是上午十点左右出发的吧。开初,精神特好,兴高采烈,只觉天高地阔,如挣脱羁绊的鸟儿叽叽喳喳地上路了。我们晓得方向,走过姚家嘴,沿着共乐河边的乡村公路就能走到县城。现在想来很庆幸,我们没有走错路,走到乡村公路的尽头就是一个地名叫八角的地方,就此转入干线公路,我们好象没有问路,就自然而然地向左转朝着县城方向行进。当时,公路上汽车还恨少,间或有车驰过,我们只要一听到马达轰鸣或喇叭声,凭本能,也晓得避让,车一过,也不管泥石公路上飞扬的灰尘,又窜到公路中间。我们都是光着脚板,那些岁月,只要天气转暖,孩子们基本上都不穿鞋。相较我们平时奔跳的山野小径,乡村公路和干线公路都算是大道了,但是,在大路上我们反而没有象在田野小道走得那般顺畅,主要是路面凹凸不平,而且,有散落的小石子,走快了硌脚。雷毛儿走得比我快些,有时还回头看我一眼,我晓得落后了,看见路面比较平整时,就小跑几步赶上去。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味地赶路,毕竟是孩子,看到什么感兴趣的、新奇的、好玩的总要留步玩玩。就这样,走走停停,也耽搁了不少时间。这个时节的太阳也很有些威力了,照在身上热烘烘的,很燥热想喝水,也渐感疲惫,而且,也过了午饭时间,肚子里早就在开始唱空城计了。两腿越发沉重,步子越发迟缓,渐渐跟不上雷毛儿。我慌了,不时喊雷毛儿,雷毛儿,希望他慢点走不要甩掉我。听到我喊,他总是停下来等我一程。步履蹒跚地走出一个名为久庆的小镇街头时,我再也走不动了,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有点想哭。毕竟是亲密的伙伴,他不忍心扔下我,停下来也不再走了,站在我身边默默地看着我。现在想来,那个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大概没过多久,好心人就出现了。那人年龄应该不到三十岁,骑着自行车,看见我们就停下车来很关切地询问,了解到我们的情况后,大慨是看我廋小,单薄些吧,他就把爱怜赐与我,把我抱上了车。自行车即将趋动时,回头一瞥,我们两眼相对,雷毛儿呆呆地盯着我,嘴唇似乎翕动,好象要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我走了丢下他孤零零一人,心里肯定难过,而且,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前路还长,而我却承蒙这位叔叔的关爱,后半程路就变得很轻松了。到了县城,叔叔把我交给父亲,父亲除表谢意外,还和他寒暄几句。临别,我记得他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小脸蛋。我也应该向他招手说了再见,谢谢叔叔之类的话吧。老实说,直到现我都不晓得他姓甚名谁,父亲说曾告诉过我,但小孩子一转身就忘记,甚至他的长相我都模糊得记不清晰。十多年后,我重提此事,父亲说那个叔叔的姓名他都想不起了。算来,他也应是耄耋老者,年逾八旬了。好人有好报,我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在此,我再次向他表示感谢,并祝他长命百岁。

天下的事真是奇巧,傍晚,父亲带我上街,在东门口附近一家餐馆竟意外地看见了雷毛儿,真令人惊喜。他正在后厨大块朵颐,想必是饿极了。他姐姐应该是餐馆服务员,就坐在旁边。我很激动,抓住他的肩膀摇了两下喊着雷毛儿,雷毛儿。他侧身向我笑笑,我也笑了,笑得很开心。两个小伙伴虽然才短别几个小时,却象是久别重逢。应该是年龄的关系,当时,我还不懂得安慰他几句,也不知道该询问一下他一个人在路上的情况,以表关心,而且,我也没有因同为伙伴却落下他一人,从而使他独行而产生一点点内疚。后来,当我长成大人时,也常常独自赶路,虽然脚步匆匆,心情却非常沉闷,在那种精神状态下,人在行程中极易感到疲劳。由此,联想到雷毛儿,一个幼儿硬是凭着一双赤脚,在已经步行了十几里后,又在无人伴随的状况下,忍饥挨饿,孤独地走完余下的十多里路赶到县城,其间的辛酸、劳苦可想而知,令人感叹。很难想象,如果是我,能坚持到底吗?

事后,听父亲说,我悄悄溜跑了,早过了午饭时间,祖母久等也不见我归家,非常着急,附近问遍、找遍,也不见踪影,以至于惊恐起来,认为我已落水沉塘,甚至拟请人手持竹杆搅动塘底,以探究竟。直到父亲把电话打到共乐粮站,请他们传话,报告了我的行踪,祖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同理,我想,找不到孩子,雷家也应是如此的不安吧。

几天后,我们各自回到共乐,我和雷毛儿又继续着原来的嬉戏,其乐融融。不过,在家人的训诫下,我们也规矩了许多,再也不敢胆大妄为了。过了夏天,就是秋期开学,我也该上学了,于是,我就离开姚家嘴,到了母亲工作的地方。当时,年纪太小,我连彼此的道别都懂不起,就悄悄地走了。

自此分手,已经半个多世纪了。我在县城,雷毛儿在共乐,我们就未曾再见。也许,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我们曾经擦肩而过;甚至不排除偶然间,可能有无意识的瞬间对视。但是,岁月苍茫,人世沧桑,我们已经从童年而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进入到老年,谁还认得谁,“纵使相逢应不识”,彼此已成为陌路人了,相见当然也不再相识。如今,我们已是年过花甲。人到老年,情感似乎更脆弱些,因而特别怀旧,所以,想到这些,总有一点遗憾,乃至还有些许伤感。或许,我还是应该择机再踏旧地,重访故人吧。

雷毛儿,我的亲密小伙伴,我终身难忘的第一个朋友,一别就是五十四年了,你好吗?我想你!

附记:这篇文章刚搁笔,几经打听,我找到了雷毛儿的大姐,得到的消息令我震惊,雷毛儿早在十几年前就病亡了。而且,直到現在我才晓得他本姓王,家人为了了其一生平安的心愿,名义把他上过继给雷姓人家,故有雷毛儿这样的小名,可是,他却在四十五岁时就走了。据其大姐说,雷毛儿长我一岁,生前常到县城,但是,我们却无缘一面。呜呼!故人长已矣,我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

[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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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有关小伙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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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要好的小伙伴。她是一个小女孩子,长的非常可爱,她的名字是:“蔡思怡”。她做过很多很多有趣事件,也有不少的事件是我知道的。但是,在这么多的事件中,其中,有一件是让人永远记在铭记在心中的。

记得,某一个冬天的早晨,我和她去三中玩,那里有一个水池,我们看见水池上的浮冰,透明、很好玩的样子。我们就一人拿一个水杯舀冰玩,没想到,我脚底一滑,噗咚掉进水里!那时水到我的颈子那了!我害怕极了,是她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拉我,可是当时穿的是棉袄,本事沉沉的我再加上,棉袄吸了水始负担也加重了许多!

原本清澈平静的水面上被我们的不平静的心给打乱了呀!我估计她在想:无论如何都要把她救上来!而我在想:你小心一点,小心连你也掉下来!而她用使劲把我向上拉,我在想:我很重你还是找几个大人来救我吧!而她好像听懂了在想:我一定要你安安全全的上来!她的使劲,我的拼命挣扎!我终于上来了这不仅仅是她一个人在努力,而是我们都在努力!我出来之后,我们紧紧拥抱在一起!

什么是真正友谊?这就是真正的友谊,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好朋友!啊!蔡思怡你永远都是我最要好小伙伴!,我的死党!我的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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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介绍你的小伙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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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火红的圆日,下面是一座美丽的山城,到处是长长的街道。一条宽阔的马路上,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骑着自行车,鼻子上沁出晶莹的汗珠,双手悠闲地垂在身体两侧,双脚飞快地蹬着脚踏板。

这少年便是我的小伙伴——李浩宇。他与我同岁,但个子比我高出许多。每到下课,他都会第一个冲向操场,足球网前有他快活的身影,单双杠下由他灵动的身姿......

我知道李浩宇的骑车技术十分精湛。有一日,我便要他给我表演一下,他爽快地答应了。于是他跨上车子,两手紧紧地握着车把,右脚踏在脚踏板上,左脚踩在地上。他右脚使劲一蹬,左脚迅速收起,双脚齐用力,自行车像注入活力似的,一眨眼的工夫就跑出去好远。突然,一个急刹车,自行车的后轮高高地抬起,随即又落下。我愣住了,生怕他摔倒。谁知他又弓着腰,双手紧握车把,双脚在半空中飞快地画了一个又一个圆。渐渐的,速度越来越快。他两只手完全离开 车把,身子立得直直的,像根竹竿,但自行车还是飞快地奔跑着。我看着都有些担心,但他依旧神情自然,毫不惧怕。他还给我表演了:抬前轮和漂移。每当表演完李浩宇的嘴角总是微微上扬,摆出一副很得意的样子。他似乎很喜欢漂移时发出的那一声响,每次都会做出很享受的样子。

我看了他的表演,心里十分羡慕,便走到他身边,说:“你骑得真好呀!”李浩宇骄傲地回答:“那当然。”“你的技术这么好,当我的教练没问题。”“好的,星期天到我家来,我教你。”

我便日日盼望星期天,可总是没有机会。终于有一天,阳光明媚,温暖的阳光驱走了往日的寒冷,正是个骑车的好日子,我俩相约来到体育场。“首先教你最简单的抬后轮。”李浩宇一边给我示范,一边说,“先把车子骑快一点,再猛得一刹前闸,就可以了。但是要记住一点,一定要保持平衡。”我点点头,接过车子,学着他的样子做,把车子骑得飞快,猛一刹前闸,摔了个人仰马翻。他说:“别着急,慢慢来,我是练了好多次才成功的。”说着,他得意地甩了甩头发,跨上车子来了个漂亮的漂移。后来,他又教了我几个花样,但我都没有学会。可见,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啊。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 一个骑车技术高超而又爱耍酷的阳光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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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给远方的小伙伴写一封信介绍自己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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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在学校上五年级,城乡有别、地域不同,学校的条件也不一样。就像教材里面讲的:你们的校园也许像一座美丽的花园,绿草如茵,花团锦簇,也许仅仅有几座平房,几颗老树,一个小小的操场。但,不管怎样不同,在学校生活了几年,校园生活已经成了你童年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细细体会,感到格外的熟悉和亲切。这一点又是共同的。

好吧,给你远方的小伙伴写一封(很有可能这是地一封信吧?)向他介绍你所在学校。乐意吗?

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班上的每一个同学都进一步认真观察校园,可以观察校园的建筑布局、可以观察校园的某一处景物——选择您认为最有介绍价值的。观察的时候,可要注意抓住特点。——选择出校园中给你留下印象最深的景物,认真、仔细地观察清楚景物的座落、外观,了解、回忆学校师生或其他人与这处景物或建筑之间发生的事情,认真想一想:为什么会给你留下这样深的印象。

第二阶段:

对获得的材料进行整理,进一步思考:自己观察的景物的特点是什么?怎样把这处景物或建筑介绍得细致、具体、特点突出?还要对“如何介绍”——包括按照什么顺序说,所要说的话语等进行精心准备。

为了使每一个同学都介绍的好,各学习小组可以先在组内开展一次“景物或者建筑的介绍活动”,然后,相互提出意见和建议,个人作出修改。

第三阶段:“校园景物大比拼”交流竞赛。

请语文老师和班主任参加,并从各小组抽出“评委”。每个人都在班上交流自己认为学校最值得介绍的景物。由老师和评委对各位的交流进行评分。最后,依据每一位同学的得分,计算出小组的平均分,评出优胜小组。

最后,把自己的交流整理下来,在进行认真地修改,然后,给远方的手拉手好朋友写信,介绍你认为学校里最值得向他介绍的景物或建筑。

修改好以后,可以给远方的同学发email。如果还不能发电子短信,通过邮局,把信寄出去。让你远方的同学了解你所在的学校。并且,也通过对方的来信,了解对方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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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这样的人让我佩服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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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有各种性格,各种样貌的人。而我最服的,是我的外公。

外公有点黑,脸上布满了深浅不一的鱼尾纹,像一道道鸿沟,悄然爬上他的脸庞。他的头发稀少花白,总是头戴一顶“贝雷”帽。他总是面带微笑,那种慈祥的微笑使人温暖;若是大笑起来,便露出一口洁白的假牙,皱纹叠起,像一个玩得正欢的婴儿。

外公做事很认真。他最爱好的就是“K歌”。为了唱歌,他买了一个“金话筒”,想方设法地找了苹果手机的转接头。准备好了,就穿上白衬衫,黑大衣,再裹上一条大红围巾,找一块白墙壁,笔直地一站,对着手机地“全民K歌”唱了起来。瞧他那认真样儿,我不禁放下正在写作文地笔,感叹一声:“歌唱家音乐会开始啦。这认真,学不来!”

新年将至,外公开始练唱“好运来”。他对着手机唱了几遍,自语道“不行,歌词太乱了!”。他拿起笔,把歌词抄下来。笔尖在白纸上划动着,一笔一划都写得泼泼洒洒,如同灵动地精灵,在白底地舞台上旋转,跳跃。一起一落,都写得顺其自然。外公目不转睛地看着写好地歌词,又在段落间标上男女唱地部分,轻轻哼唱。又拿起二胡,认真地在二胡上拉奏了一遍。那副悠然自得看得我甘拜下风。

回头看了一眼钟,外公是中午开始练的,现在是五点钟了,饭菜的香气已经传来。望着外公那满意的笑容,我敬佩不已。曾几何时,我还是边看书边写作业,面对外公的专心致志,我惭愧,内疚。一种敬佩油然而生。

佩服的是外公做事的认真,那种一丝不苟,沉迷自我,无法自拔。我佩服的是他那种忘我,忘时间的投入。这一点,我真的要把他做为榜样,学习他的认真。

傍晚,晚霞映满天空,把它染成一片粉红。那面雪白的墙壁前,笔直地站着一位老人。白衬衫,黑大衣,红围巾,花白的头发,面带笑容,动情着唱着。不远处,坐着一个长马尾的女孩,噙着泪水看着,听着。那女孩是老人的小粉丝。

柔和的灯光撒下来,把老人照亮。外公的笑容很美,那种努力和认真的笑容深深地印在我心里。

这样认真专一的人,我不服外公又佩服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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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佩服的人爸爸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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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爸爸脸圆圆的,眼睛大大的,皮肤黑黑的,身体胖胖的,笑起来有两个小酒窝。爸爸的样子虽然不是很帅,但是我却很佩服他。他不仅是个烧菜高手,还是个钓鱼能手。他喜欢烧饭做菜,而且大家都夸他菜烧得好吃。最厉害的还是钓鱼,是个小有名气的钓鱼能手呢!

一天,爸爸的手机响了,接完电话他显得特别高兴,原来是一位朋友约他去钓鱼。我说:“爸爸,能不能带我一起去呀?”爸爸说:“钓鱼要有耐心,如果你不吵我可以带你去!”我立马点头保证。

爸爸开车带我来到湖边,我有些小兴奋,这还是我第一次看爸爸钓鱼呢!爸爸说:“钓鱼首先要保持安静,给你个任务,你仔细看着浮标,如果浮标抖动了就是有鱼上钩了。”我屏住呼吸,目不转睛的盯着,过了一会儿,真的有鱼上钩了,我连忙喊到:“爸爸快看,浮标动啦!”只见爸爸轻轻一拉,鱼就被他拉上来了。哇!是一条活蹦乱跳的小鲫鱼,我们把它轻轻的放在水桶里。紧接着爸爸又把鱼钩猛力地甩出去,过不了没多久,又有鱼上钩了。最后,一个水桶被我们装得满满的,真是满载而归呀!

这就是我的爸爸,我最佩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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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小伙伴作文300字

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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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聪明好学,他做事精练,他知错就改……这就是我的好朋友邵恒晋。

他的外貌可特别了!个子小小的,眼睛大大的,眉毛弯弯的,笑起来就露出了那口不整齐的小白牙。他口齿伶俐,说起话来就像一只百灵鸟。

他对学习有百般热爱。上课时,他认真听讲,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讲台,看着老师。在老师提出问题的时候,他便会积极举手发言,甚至会说出一些令人难懂的成语。这些知识他是怎么知道的呢?原来,他在课外博览群书,而且把书里的知识全部记在了脑海里。

但是人无完人,他偶尔也会犯点小错误。他还有个优点:知错就改。每当老师对他提出意见的时候,他都会虚心接受,并且在下次遇到类似情况的时候,按照老师讲的去做。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邵恒晋,你们喜欢他吗?喜欢就和他交个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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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小伙伴小学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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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灯光的照耀下,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小女孩正坐在黑色的钢琴凳上,她身穿漂亮的连衣裙,面带微笑,手指在琴键上飞速地滑动。这就是跟我一起学钢琴的好伙伴----王欣h。

王欣h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年龄和我相仿,比我略大一点,可她坚持不懈练琴的那种精神一直深深地激励着我。暑假,眼看就要钢琴考级了,我心中十分焦虑,我深知由于平时缺少练习,所以只有把握住考前一个月的突击练习。每次看到我焦虑的神情,王欣h就对我说:“钢琴是有生命的,你喜欢上了它,它的每个键便会发出和谐完美的声音。”

那天正值夏天的正午,我由于没有把钢琴作业完成好,老师让我待在琴房里再练习一会儿,可是有那么一小段曲子的节奏我总是把握不好,老师正好有事不在琴房里。我正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时,我的大救星----王欣h来了,她先帮我将这整首曲子进行了分析,还帮我将那段我弹不好的曲子又重点进行了一次分析,直到听到我弹出正确的旋律来才去练习自己的曲子。后来考级我顺利地过了关,我想这其中有不少她的功劳,我对她感激不已。我领悟到了她身上值得我学习的闪光点-----她不但琴弹得好,还怀着一颗真诚的心去对待他人。

我的学琴生活中因为有了她,变得多姿多彩、丰富充足。我们成了学琴路上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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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家里的小伙伴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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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里,我有许多的好朋友,与我一起学习、进步。而在家里,我有两个毛绒绒的小伙伴陪着我。它们都很柔软,摸着很舒服,它们虽然差不多的年龄,但体型相差甚远,而且它们的亲戚是天敌,所以——是猫和仓鼠啦!

先说小耗子:是个黄色的小家伙,背上有一条褐色的花纹,肉呼呼的,很贪吃,我教它“花生”。“花生”真的很胖,跑起来时像个翻滚的肉球。把它翻个四脚朝天,就要费不少脑筋才可以翻过来,不过不要看他胖,跑得可快了!有一次不小心让它逃走了,好不容易才抓回来。

小猫也很可爱。是一只正宗的三花猫。于是随便取了“三花”这个名字。不过它很调皮呢!放出笼子,稍有不慎,它就会出现在书桌上、沙发上、椅子上、柜子上、床上……。弄得奶奶很头疼。每次把猫放出来,就会听到“又把猫放了!气死人!”的声音。虽然猫咪去过医院,打过疫苗,但奶奶总是放不下心来。为什么呢?因为“三花”太调皮了。用脚逗它一下,有时就会一爪子“飞”过来,虽然下手不重,仍令每个人印象深刻。而且也把握不好与它玩的时机,就像现在这样,三花一屁股坐在我的语文书上,一副似睡非睡的样子,我却拿它没办法。想摸摸它,怕它咬我,想赶走它,又怕给“人家”留下不好的印象——猫很记仇的!

猫咪也对“花生”很感兴趣。一有时间,它就用它的大眼睛看着笼子里的小家伙。当仓鼠沿着栏杆,爬到笼子顶“咯咯”啃笼子的时候,猫咪就会用自己的肉球去碰碰这个小家伙,天知道“三花”是同情笼里的小家伙,还是觉得好玩,还是想吃“点心”了,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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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书是我的小伙伴的作文

全文共 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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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童年生活中带给了我许多数不清的乐趣,秦始皇的焚书坑儒令我气愤;诸葛亮的三寸不烂之舌令我敬佩;唐僧师徒的奇妙经历令我流连忘返;书就像清晨里的一抹朝霞,使一颗颗纯洁的心沐浴在阳光下。假如没有这些课外书来丰富我的生活,对我来说,就像鸟儿没有了翅膀,鱼儿离水一般。

书教会了我许多许多。《爱的教育》让我懂了爱的意义;《狼王梦》让我体会到了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期盼;《雷锋故事》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就拿《雷锋故事》来说吧,雷锋身上的浩然正气,至今令我难以忘怀。雷锋的袜子破了,舍不得扔,总是补了又补,还说要一直穿到五十五呢!这不是艰苦朴素的精神吗?雷锋平时那么节俭,可有一次,他在车站遇到了一位丢了票的老大娘,二话不说就用自己省吃俭用节省下来的钱给她买了一张车票。这就是助人为乐的精神······比起雷锋,我总是觉得自己很渺小,还有很多不足。我一定会努力改正,争做雷锋好少年,把雷锋精神发扬光大。

漫步在书的世界里,体会李白的浪漫,杜甫的忧伤。我喜欢李白的诗。记得牙牙学语的时候,妈妈总在我的耳边吟诵他的诗。他“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比喻总是那样绚丽;他“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还”总是那么气势磅礴又带有忧伤的浪漫情怀;他“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的洒脱总是那么令人印象深刻。我还喜欢杨红樱的文章。她的文章总是那么生动有趣,生动中让人容易明白道理学知识,但又不乏味,一篇篇简单的童话故事,令人读过沉浸在故事情节之中,不能自拔。

幼时,为了读书,我还闹出了不少笑话。一天,我有篇文章没有看完,晚上就牵肠挂肚的睡不着觉。这时我便打开手电筒,拿起书,用被子蒙住头,躲在里面偷看。可是纸毕竟保不住火。终于有一天,这个秘密还是被妈妈发现了。当时吓得我不知该如何是好。妈妈忙问我怎么了,我吞吞吐吐的回答道:“没什么,一只……老鼠跑……跑过去了。”妈妈听后,掀开我的被子,拿起那本书,笑着对我说:“是不是这只老鼠?”当时羞得我无地自容,恨不得立刻找个缝钻进去。

书是我的好友,总是与我倾心相谈;书是我的指南针,当我困惑时为我指点迷经。书是文人的巢穴,那里有数不尽的精神食粮;书是逆境中的慰藉,在你陷入困境的时候给予你鼓励……书是我的小伙伴,伴我扬帆远航!

[书是我的小伙伴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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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佩服的人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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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有六口人,从小到大,我最佩服的一个人就是我的爷爷。爷爷身材不高,有些偏瘦,可是远远看去就能看出他身上有一股坚韧不拔的意志。爸爸经常告诉我,爷爷是一位具有坚强毅力的老人,其实这一点我从小就深有体会,我十分佩服爷爷那种坚持不懈的学习精神。

我出生在一个书香家庭,爷爷奶奶都出身于教师,妈妈也从事着教育事业的工作,所以我从很小就深深感受到了家中浓厚的学习氛围,我特别佩服我的爷爷,因为爷爷常说:活到老,学到老。爷爷并非只是说说而已,他在平日里的读书写字习惯让我们一家人都能确切感受到他坚持学习的决心和恒心,爷爷一直按着他这句话在努力着。记得我小的时候,有一次,我住在了爷爷奶奶家,第二天早上,我7点钟就已经起床了,我以为自己起的最早,结果看到了爷爷早已在书房看书写字了。我便悄悄地走了进去,爷爷坐在书桌前专注地书写毛笔字,根本没有发觉我已经走在了他的旁边。白天我在玩耍的时候,爷爷也总是捧着一本书聚精会神地看着,看得是那么地津津有味,到晚上我要睡觉的时候,书房里灯依然还在亮着,爷爷又开始练习毛笔字了。就这样的生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无论严寒,还是酷暑,都无法阻止爷爷看书、练字地习惯,爷爷也是完全沉入其中,乐在其中。有付出必有收获,爷爷在退休以后,在书法方面获得了很多国家级的奖项,取得了一个又一个傲人的成绩,这些都是他平日里努力练习而积累的成绩。爸爸说爷爷的生活很充实,人生非常有意义。

我非常佩服爷爷的生活,我要向爷爷学习,学习他那坚持不懈的精神,不断的提高自己,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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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真佩服他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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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王小明,是我们班级里名副其实的一个学霸。从去年开始,王小明的成绩不知怎么的,就像打了鸡血一样,蹭、蹭、蹭地往上“涨”了。也自从那一次起,我们和老师便开始对他刮目相看了。这件事,要从去年开始讲起来了。

那天,我们正在一场语文考试,而那场考试的试卷也是十分难的。可正当我们奋笔疾书的时候,老师的目光却投向了平时成绩并不突出的孩子——王小明。而王小明,端坐在椅子上,眼睛一直盯着试卷。他是不会写还是什么?老师走了过去,发现他竟然在检查。在老师的眼里,王小明是一个调皮、成绩不理想的孩子。考试结束后,在老师的询问下,得知小明十分努力,以至于这次考试考到了全校的三十名,其他两门的考试成绩也十分出色。

在那次家访中,老师问小明家长:“在我眼中,小明原来是个调皮、不乖的孩子,可现在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转变呢?”听了这个问题后,小明家长说:“他能考这么好,我们也很惊讶,只知道他现在学习十分认真,有的时候我们睡了,他还没睡。因此,我们也十分欣慰!”于是,老师把这件事告诉了我们,并当场表扬了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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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佩服的同学

全文共 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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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球进了!”瞧,是我佩服同学陈孝凯在投篮。

体育课,我们十几个男同学准备一起打篮球。我们分好了队,我居然和陈孝凯在一队。真是太开心了!对方发球,黄琥拿着球在二分线投,我抢到了球,把它传给陈孝凯,他一个高速运球三步,进了!我方又得到了球权,时间只有最后半分钟了,陈孝凯一个后撤步退到三分线外一投,又进了!绝杀;我方欢呼起来。

陈孝凯不仅篮球打得好,成绩也是不错的。在上数学课时,老师让大家比较分数大小,没过两分钟他就写完了。端端正正的坐着,徐老师走来疑惑地问:“陈孝凯,你就做完了?”“是的,老师!”陈孝凯小声说,徐老师拿起他的本子看了看,说道:“不错!全对!但是字还可以写好一些!”陈孝凯不好意思地笑了。

陈孝凯同学,他篮球打得好,成绩也不错,他就是我佩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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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小伙伴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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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同学,机灵古怪,他的名字叫做陈子豪,他是我从一年级到现在的同学。陈子豪个子不高,但也不算太矮,一张国字脸,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高挺的鼻梁。

他比较调皮,经常招惹女同学,因为除了女生,他没有什么敢欺负的对象了。有一天,我、陈子豪以及张佳璇在操场上打扫卫生,陈子豪在那站着,用手把扫把上的竹竿折断,并扔在地上。张佳璇见了,非常生气,就说陈子豪:“你不扫地就算了,还制造垃圾,损害公物!你再这样,我就报告老师。如果大家都像你一样,就没有扫把可以用了。”陈子豪听后,不仅不思悔改,还盛气凌人地说:“你一个小女孩,有什么能耐来训我?”张佳璇听了陈子豪的话,顿时火冒三丈,举起拳头向陈子豪打了过去……陈子豪这才乖乖地拿着扫把把垃圾清扫干净了。

说陈子豪爱劳动吧,也不太准确,因为他不喜欢扫地、倒垃圾、擦黑板,却对洒水这个劳动项目情有独钟,我感觉他的爱好十分古怪。

每天只要教室的门一打开,陈子豪就向洒水桶的方向跑去,拿起一个洒水桶回到自己的座位,放好书包,就跑去水房接水。他拎着水桶在走道上大喊:“把脚抬起来,我要洒水了,洒到谁,可别怨我啊!”说完,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从教室的前门洒到后门。他这种洒水方式这么野蛮,肯定会洒到别人身上了。刹那间,有三四个人来找陈子豪“陈子豪,你把水洒到我身上了……”只见陈子豪不慌不忙地解释:“刚才我说了,叫你们让让,你要是没听见,那也不能怨我。”说完,陈子豪拎着水桶若无其事地走开了。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陈子豪,一个调皮、虽然爱好有点古怪,但也算是个爱劳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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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难忘的小伙伴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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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一段快乐、美好的时光。一件件事,一个个人,都是一份美好的回忆,伴你一生。童年的小伙伴,也会令人难忘

在那个美丽的童年里,我结识了许多的朋友,在那其中,李昊旸是我最亲的好伙伴。

在我心中,他是一个快乐、活泼,幽默的小男孩。课上课下总会看到他积极的身影,聪明能干,被大家称为咱班的“智多星”。因为志趣相投,我们成了一对亲密的好朋友。

他为人幽默,热情。做任何事都是积极主动。但也跟我一样——马虎,谁让我们是兄弟呢!虽说粗心,但也付出了不少的汗水和努力,把气氛引向了高潮。处处能见他忙碌的身影;编排节目;准备台词;布置教室……忙得不可开交,终于办好了一次出色的联欢。

今年开学,他和我又荣幸的当选了我们的副班长,虽然干得不怎么样,但在任职期间,他也是极力的管理着班上的事务,出了不少力,每天铃声敲响,他总是挺着身板,尽显威风之气的站在讲台前,学着判官的样子,大拍“惊堂术”从那“胖胖的”身影中,显出了他的那股认真劲。虽然他如今“任期已满”,可还是有些同学亲切的称呼他“班长”。

就是这样一个认真中略带几分马虎、热情、幽默的好伙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严肃的课堂上,不时的,班上还会因他爆发出阵阵欢笑。

这就是我的童年好伙伴,我的好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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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介绍你的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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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过天晴的空气中掺杂着一丝泥土特有的芳香,明媚的阳光无私的照耀着每一个事物,天与地之间的一切都褪去了阴雨时的沉寂气息。而我和她初次相识,正是在雨过天晴的一棵桃树下。

她一头乌黑而又充满光泽的卷发,月牙形的带着灵气的小眼睛,高高的鼻梁,薄薄的小嘴很是惹人喜爱。

小时候的我一点也不灵活,当看见别的小朋友在双杠上灵活地翻身,心中便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而恰巧,在我和一群伙伴们玩耍时,路过一棵桃树,上面结了几个发青的小桃子,许多伙伴们一跳、一抓,又向上爬几步,便轻松地站到树顶,其中就包括聪明灵敏的她。看着小伙伴在桃树上耀武扬威,我也跃跃欲试,但当手触碰到冰冷的树皮时,我只能望而却步。

不一会儿,除我以外的所有人都坐在了桃树上,那三四个人手中也紧紧攥着未熟透的桃子。看着他们,那种不甘心、失落和自卑涌上心头,毕竟在这个本就该放肆玩闹的年纪,谁又想被人嘲笑呢?

“喂,你怎么不上来呀?上面好玩着呢!”一个伙伴问道。我红着眼圈,茫然地看着他。“就是呀,怕是上不来吧?哈哈哈,胆小鬼!”另一个伙伴似乎猜中了我的心思。兴许是那时年幼无知,他们并不知道这一句句不经意间的玩笑与嘲讽,宛如一把把利刃,插进了我脆弱的心灵。我只有蹲在老桃树下,默然地哭泣。而她,也只是盯着我。突然,又好似下了决心,轻捷地跳下树,一把拉住我的手,发绳上的铃当欢快的摇动着。“我带你上去。”她坚定地说,树上的人都看呆了,而她不顾别人的眼神,拉着我,缓缓向上爬。中途好几次,笨拙的我踩空了,向下滑去,她不顾自己,用力拉住我,她抽出手用力抹了一下脸上的汗珠,冲我笑了笑。

从这以后,她便成为了我生活中最好的朋友。而我每当走过那棵桃树,脑海中便浮现出她热情洋溢的笑脸和伴着涔涔铃音的背影。那个不顾自己的女孩似乎又在树上坐着冲我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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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小伙伴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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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很多的小伙伴,他们给我的学习生涯增添了不少的色彩。但在众多伙伴之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那风一样的女孩子。

他就是——崔捷

崔捷是个”小风人“,她跑步如风,哪里有裁判员的哨声,哪里就有她挥洒汗水的飒爽英姿。就在不久,我校举办了一场”阳光运动会“,她,代表我们班参加了60米和100米的赛跑。只听的那枪声一响,崔捷如狂风般呼啸出去,细长平直的眉毛竖成了一条曲线,笔挺的鼻子均匀的呼吸着,双眼有神的盯着终点,都仿佛闪烁着光芒,他把对手甩开了老远,站在旁边加油的我,我感觉到了一阵风,对手也目瞪口呆,心服口服,她,顺利夺得了桂冠。

崔捷不仅跑步如风,行事也如风。每次来时布置作业下来,她总是前三个交,字也端正,正确率也高,叫人好不羡慕。记得又一次突击测验,时间只限40分钟,但题目非常之难,我们每个人都对一道道体困惑不解,抓而挠腮,崔捷也不列外。”滴答——滴答——“分钟再不停的走动,转眼间,只剩下两分钟了,还有几道大题目呢!怎么办啊!就在这时,有一个细长的手举起试卷,啊!是崔捷!她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说道:”死马当活马医嘛!不是说,要有风一样的心情嘛?“她的话点燃了我们,尽管成绩不如意,但所有的失落都已经被她那风一样的心情给赶到烟消云散了。

那个风一样的小伙伴我永远也不会忘,因为她那风一样的步伐;风一样的作风和风一样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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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中作文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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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这个“角色”是每一个人的童年中必不可少的,可以说没有小伙伴就没有快乐的童年。

我的小伙伴,在辈分中属于我侄子,所以他只可以叫我叔叔,所以这让我感到有种至高无上的荣誉感。他叫小熊(小名),是个阳光帅气的小男孩,他让人最佩服的便是他的幽默了。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小熊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这不,有一次,他又将“贪婪的目光”投向了冰箱(当时是夏天,里面有冰淇淋)。正当他要“作案”时,他奶奶闻声而来,看出他的“动机”后,怒不可遏(那时小熊因为吃冰淇淋“过度”而肚子疼痛):“你是不是痛不怕的啊!皮痒了是不是?小心我自己把冰淇淋吃了!”小熊听了之后以臣民对皇上的语气说:“一勺行不行?一勺!”“好吧”小熊奶奶无可奈何地答道。只见小熊迅速将厨房的锅拿起(锅像一只放大了的勺子),以排山倒海之势打开冰箱门,“铲”了一大“勺”,然后……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再也不曾见到他吃冰淇淋,原因大家心知肚明。

他也是个“搞怪奇葩”。一日,我问他:“怎么让蚊子不叮我们呢?”他得意地回答:“在身上粘胶水,粘住蚊子,让它们等我醒来收拾!”结果他居然真的这么做了,他在手臂上涂满了胶水,一不小心粘住了被子,不过他没有发觉。等到第二天,他招来的只有奶奶的一顿臭骂。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知心朋友,要学会珍惜这些友情。最好的感情莫过于最纯洁的友谊!学会珍惜我们的友情,记住现在的一点一滴,那将是以后美好的回忆!

[初中作文我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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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真佩服她作文400字

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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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有一位“学霸”,她有着浓眉大眼,还戴着一副无框眼镜,有着一张大大的嘴巴,好像一口就可以把一个人吃掉。她,就是我们班的王小明同学。

记得那是在三年级下学期期中测试,她考试时像一位淑女坐在那儿,纹丝不动。等到下午试卷发下来了,她就如同一个吃了兴奋剂的人,在那里活蹦乱跳的。我们立刻凑了过去,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她的分数把我们全班人都吓住了,一时还反应不过来。我们用佩服的眼神看着她,她居然考了九十九分!

还有一次上体育课,体育老师说,这节课我们在教室里面测量肺活量,一定要到两千以上。我们坐在下面,看着学号越来越近,心也就越来越紧张。眼看着马上要轮到王小明了,真期待她会吹出多少来。轮到王小明了,她像蜗牛一样慢吞吞地“爬”上去。结果,一吹就很惊人,竟然吹到了五千六百三十四,我们班的人全都惊叹不已。

从她的身上我学会了:在考试前不能临时抱佛脚,在学完一课后要及时复习,不能拖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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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六年级作文我的小伙伴600字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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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灿灿的太阳,下面是公园的草坪,到处都是青草绿树。其间有一个四五岁的小姑娘,像只小兔子,在草坪上飞奔着放风筝。

她就是我的小伙伴,同同。她一头乌黑油亮的短发,圆圆的脸蛋像两个小肉丸,一张樱桃小嘴能说会道,生气气来把嘴嘟得高高的,那样子真是可爱极了!

那天,我们一起去放风筝。一开始,我兴致勃勃,拉着风筝线,使劲地跑。同同在后面托着风筝,拼命地追我。“松手!”我一声令下,同同松开了托着风筝的手。我以为风筝会飞的高高的,可是没想到,它却一头栽了下来,掉到了地上。我们很失望。接着,我们再一次放飞风筝。这次终于飞起来了,我们开心的奔跑着,风筝在天上飞,可是一不小心,风筝挂到了树上!我费了好大的劲才把风筝从树上拽下来。我沮丧极了,失落的坐在地上:“我不放了!这个破风筝,怎么也飞不起来!”她却笑着对我说:“没关系,我们再试一次,一定能成功!”听了她的一番话,我又重新振作起来。但风筝总是飞起,落下,飞起,落下……我气馁了。同同却说:“没事,没事。”她一声不吭地捡起风筝,拿起风筝线轴,拖着跑了起来。不一会儿,风筝没放起来,她自己却累得满头大汗。看到她这个样子,我慢慢地站起来,双手托起风筝,迎着风快速奔跑,太好了,风筝终于飞上了高空!我们开心极了,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

是同同,在我沮丧的时候给我温暖的安慰,在我气馁的时候给我前进的力量。面对这样一个小我几岁的妹妹,我想:我应该学习她身上坚持不懈,积极乐观的精神!

[六年级作文我的小伙伴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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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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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只和他相处了,但是她却让我无法忘记。

假期里,我在外婆家的一片空地里玩耍。突然,一个女孩冒然地闯进来。我仔细地打量了她一番:皮肤黑黑的,一看就知道经常到田里干活;眼睛挺大却眯缝着;头发乱乱的,好像好久没整理似的;身穿一件红色花衣服,衣服脏兮兮的;脚上的鞋也破了好几个洞。我心想:这个人真土什么年代还穿着花衣服,一定没见过什么大场面的,十足一个地道的乡下人。他走过来,一边盯着我,一边说:“你好,我叫小花,我想和你做朋友,可以吗?”听了她的名字,我觉得她更土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还是想和她交朋友。便点头答应了。她便成了我假期的朋友。

小花是一个活泼天真的女孩,他的脑子里总有很多新鲜的事,是我不知道的。她告诉我,我是她第一个朋友,因为其他小孩子都嫌她穷,纷纷都不理她。可能因为这件事,加深了我和小花的友谊,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一天,我和小花一起出去玩,准备回家时,我感到很口渴。小花指着一颗三四米高的果树说:“我们摘果子吃吧。”我听了,找到一根竹竿,准备把果子打下来。小花却拦住了我:“这样果子掉下来会摔坏的。”我放下了竹竿,干脆两手紧抱住树,两脚盘在上面,手脚并用往上爬,可我只爬了一尺来高便爬不动了,急得我满头大汗。一不小心,两手没抱紧,我便重重地摔倒在地上,疼得我哇哇大叫。小花看着我的狼狈样子,捧着肚子笑。只见小花抓住树杆,脚踩着树桩,身子往前一靠,脚用力一蹬,一直重复这这几个动作。一下子,她轻松的三下两下便爬到树上。望着她轻捷的动作,我的脸红了。她坐在树杆上,摘下了许多果子给我吃。我们一边吃,一边回家了。

假期结束了,我该回去了,我该与小花告别了。临走时,小花西欧难过了我一片叶子。从此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了,但是她的天真活泼我依然记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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