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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低碳行为【经典20篇】

如今,社会不断地发展、进步,人们的生活保障不断提高,然而,一些不文明的行为也相继出现。丢果皮纸屑、随地吐痰、在公共场所吸烟、大声喧哗......我们共同的“家”已不像原来那么美好,我们应该一起携手对不文明现象说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不文明行为观后感,希望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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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独行为乐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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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说得妙:偷得浮生半日闲。这偷来的“半日”,便是每天上学放学路上的十五分钟。虽有人作伴更为有趣,不至于脚下踏风却脑袋放空,但我偏爱独行。若面对的只是自己,那何必再拘小节?走着走着,身子扭曲,步伐摇晃,却也有另一番叛逆的滋味可享。

最喜欢的是李白醉饮之势。左脚提起往右踩,右脚提起往左踏,像是被人往一边猛地拽过去一般,身子倾斜而又随意,大有下一秒就倒地不起、闷头大睡的样子。一个重心不稳也无大碍,只要手臂微微带动身体,整个人带着沉甸甸的书包便又巧妙地晃回正道来。这也奇怪,一开始只是为了好玩,学着学着,好像他那种肆意的大笑也在心中响起了。不知为何,本无饮酒,却被那种莫名而来的豪情壮志填满了心胸,脚踏棉花一般,心中有了微微醉意。尽兴之时,忍不住地念起:“将敬酒,杯莫停!”我本是独行者,面对的是自己的灵魂。无需遮蔽,所以才看得真切。若是将自己淹没于人海中,那到最后也分不清哪个才是自己真正的动作与声音了吧?

走路都是如此的不安分,难免会有路人诧异的眼光频频投来围观。有时一边赶路一边口中念念有词地背书,也会受到旁人的指指点点——“这是读书读傻了?”“今天估计那些学生又要考试了。”什么样的声音都有。

刚开始听到这种指点的声音时,说没有感到不好意思是假的。但时间一长,也明白了些许。再收到那种瞧见疯子般的眼神也只是微笑着回应。我本是独行者。来者又是何人?世界上总会有那么多不同的声音,我当然无法取悦所有人。那为何要拘泥于他人的眼光言语呢?不甘平庸,不愿随波逐流,故偏爱特立独行。

我本是独行者。坦率之乐,自由之乐,无畏之乐,皆为独行之乐。独行之乐,惟有我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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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行为规范初中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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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个星期,我听说学校要举行“人人讲规范,人人守规范”的活动,还要考试,时间定在星期四。糟糕!虽然我那一身的“背诵功夫”能把6面的小提琴曲倒背如流,但面对这二十条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我这个“大侠”还是得甘拜下风,有什么办法呢?今天就是星期三了,又得“临时抱佛脚”了。

夜幕降临了,我焦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_团团转。但这样想总不是办法呀!我拿起《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读,可是背了又忘,忘了又背,那这样下去结果是什么也不会,但没有其它的办法呀!我只得硬着头皮接着死记硬背,过了一会儿,疲劳卷土而来:“还是休息一会儿吧,不然俺的脑细胞准会多死几个。”“不行,我不能休息,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一定能背下来,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到了9点,可我还没办法一字不漏地背下来,怎么办?难道和和陶渊明说的一样,进步只有一丁点儿吗?那可坏事了,但现在是“睡觉时间,我只得上床了。哎,明天只有挨揍的份儿了。”

又是一个晴空万里的天气,早上,我一直安不下心,宣布考试的名单的老师来了,让我和几个同学带文具盒。我又很纳闷儿:让我们带文具盒干什么?我带着好奇心来到考场,只见教导手里拿着一堆考卷,我恍然大悟,心顿时松了下来,这次考试真是在我的意料之外又在意料之中,我早就想到会选我,但没想到是笔试而不是口试。我拿到试卷时,只见都是些填空题之类的,而不是要求整条完完整整地背下来,这下可就简单多了,我拿起笔刷刷地写上了答案,把考卷一下扣地桌上,于是不顾一切冲出考场……

哎,校长考什么不好,偏考这个。“日常行为规范”关键在于能否遵守,如果只是靠死记硬背把它记下来,却不认真遵守,又有什么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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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不道德的行为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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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

“这种肥料很好,洒在土里不会招虫子啊!”“是呀,要么我们拿点回去?放在向日葵里。”“好!”她们这样说着于是便弯下腰做着什么。

偷是什么?是没经过别人的同意便拿走别人的东西,借是什么?是与对方商量后有借有还的得到别人的东西。

放学了,学生像水一样“洒”了出去。我啃着烤肠,走在way to home。突然,两位妇女在做着什么,我好奇,于是便走上前去。不忍一问:“请问,两位‘小姐’,你们在干嘛?”那位高个子的妇女说“我们借小区的化肥种花。”那个“借”说的是多么的轻飘飘。我忍不住说:“阿姨啊,我想问你个问题,我犯了个错误,希望阿姨你帮我揭开。”阿姨很热心地问我:“好啊,小朋友,有什么问题尽管问。”阿姨,我最近犯了个错误我很郁闷呐,我拿了同学的橡皮没跟他说,我怎么办呐?这算什么行为呢?”那个阿姨面红耳赤无言以对。

其二:

“哎呦,真他妈的晦气,又踩到狗屎了,不知是那家的狗乱大便?我要是找到他我一定XX他(她)”人们抱怨着,还时不时地冒出令人毛忽悚然的词汇。放眼望去,一泡狗屎正静静的卧在人行道上。这时,又一只野狗走了过来,肆无忌惮的在电线杆下放下了一颗核弹。然后便扫扫尾巴,若无其事地走了。

这种社会现象不是值得我们探讨吗?这两个小故事虽然事情很小,但却很典型、很深刻。我们的2010世博会要召开了,国民的素质教育问题是不是也应该引起各方面的重视呢?如果我们不做好卫生新行动的话这不是给外国的友人门看笑话吗?所以保护环境不是重要任务吗?在这样的环境下(在世博会即将开幕的时候),那些破坏者不该蒙心自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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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行为决定位置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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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决定位置,这是我思考后得到的答案。

行为与位置,究竟是位置影响了行为?还是行为影响了位置?

这个问题,我觉得代入生活之中,引经据典,才能得出答案。

美国总统罗斯福,他在做总统之前,就已经是一个双腿不能行走的残疾人了。但是,他并不是一个天生的残疾人,他的双腿,是在一场车祸中,为救一个男孩失去的,并且,已经失去双腿的他,反而凭借其自强不息的意志,成为了美国总统,这也是一个奇迹。那么,他凭什么创造这个奇迹?考游手好闲的娱乐?靠放纵自己?都不是,他是一个极为自律的人,为人也特别宽容,那么,凭借这些品质,他就应该是个成功的人。

让我们反观大街上的乞丐,有手有脚却不去工作,宁愿没有尊严的的去讨饭也不肯靠自己的双手来填饱自己的肚子。有人说他们没有工作的机会,那么我想问,机会难道不是自己拼出来的吗?勤劳的人在哪里都不会饿死,被饿死的,只有那些贪图享乐,不思进取,懒惰成性的人,因为他们不去拼搏,所以死亡是理所当然的事。

所以,我认为,行为才是决定位置的基础,没有等出来的辉煌,只有拼出来的美丽。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无用的人,不适合这个世界的人,只能被淘汰掉,这句话我想送给所有人,包括我自己,因为我是个懒惰、贪图享受的人。所以,我恨像我这样的人,不肯去做出改变的行为,只知道贪图享乐,沉溺于虚假的美好之中,这样的人,只有被淘汰。

须知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我写不出语言华丽、言辞丰富的文章,我能做的,就是把现实,反馈到作文里去,美好只有勤奋的人才配享有。

去做的话,有可能成功,但是不去做的话,绝对不会成功。

这就是我要表达的意见,行为决定位置,勤奋,决定你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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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英语作文:社会习俗与行为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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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cial Customs and Behavio

Social customs and ways of behaving change。 Things which were considered impolite many years ago are now acceptable。

To see a woman smoking in public today is not surprising, nor is it always ‘ladies first’ through doors, or on a crowded bus or train need the man give his seat to a woman。

Customs also differ from country to country。

The important thing to remember about social customs is not to do anything that might make other people feel uncomfortable, especially if they are your guests。

[英语作文:社会习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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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全文共 3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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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六条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 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 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条 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

(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

(三)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第五十四条 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 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 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 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员的;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第五十八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 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条 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一条 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二条 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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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告别不文明行为作文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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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我们经常可以在路上听到龌龊之言,堂而皇之地“污染”着我们的文明天空。闯红灯,随地吐痰,乱扔乱画。这些行为也屡见不鲜,对此,我很是厌烦。

文明,何为文明,我国悠悠五千年华夏文明历史,告诉我们:遵守道德是每个公民应当承担的义务,维护我们的社会,维护我们的文明,需要我们唾弃这不堪入目的一幕幕。文明是社会发展的标志,成熟的结晶,而人又是文明的创造者。我们在义务让这个社会更加强盛,所以就必需告别陋习。有人说:我不扔,别人还扔,我只是“随大流”。可你为何不去责备他们给予纠正呢?我要说:维护文明,人人有责。不管是谁破坏了我们的社会文明,我们都要惩罚他(她)。1988年上海甲肝的爆发和今年惨绝人寰的非典型肺炎,都告诉着我们,必需要告别陋习。否则,迎接人们的将是更大的灾难!

在这里,我真诚地呼吁:告别陋习,倡导文明,从我做起,从现在开始,克服不良习惯,不文明行为,全民行动,还我们一个文明,祥和的美好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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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以我能行为话题的作文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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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行!”这句话常常挂在我的嘴里,几乎成了我的口头禅。不管在学习上,还是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困难,我总是对自己说:“我能行”

还记得四年级的时候,有一次,老师在周末布置一个作文题目——《我最敬佩的一个人》,让我们去完成。回到家中,我左思右想,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应该怎样写,于是就马马虎虎地写了一篇来应付老师的作业。可是,等到周日再一次来看这篇作文时,越看越觉得语句不通顺,心想:“要是作文被老师退下来,要我重新写,那不是白费工夫。”突然间,一个念头从我的脑瓜儿一闪而过,于是,我走到电脑前,输入作文题目,正当我准备抄的时候,妈妈走了过来,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孩子,这是别人的东西,万一考试时出了这样一个题目,你自己又没有思路,不也无济于事?妈妈相信,你可以写出自己的文章来的!”

妈妈的话触动了我,对!我应该相信自己,我也能行!接着,我按照自己的思路——通过描写人物的语言、动作以及神态,用具体的事例来表达自己敬佩的一个人,我把作文工工整整地写在作文本子上,顿时沉重的包袱似乎放下了,看着自己写的文章,我笑了,妈妈也笑了。当然,我的作文也受到了老师的好评。

万事开头难,但只要相信自己,对自己报有信心,就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遇到困难时,对自己说上一声:“我能行!”相信你会在今后的道路上,越走越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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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合格党员行为规范大讨论发言稿

全文共 2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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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央决定,今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将开展“两学一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其目的就是呼唤广大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意识,让党员“牌子”更闪耀,叫响“我是共产党员”,时刻牢记自己曾在党旗下的宣誓与承诺,时刻不忘自己党员身份,以党为先,对党忠诚,模范践行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做合格党员。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让党员“牌子”更闪耀,就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党的事业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在革命战争年代,一批批党的优秀儿女甘愿抛头颅、洒热血,为党的事业奉献自己的生命;正是因为具有强烈的党性意识。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也正因为具有强烈的党性意识,一批批党的优秀儿女,献了青春献终身、献了终身献子孙,甘愿做党的事业的铺路石、奠基石。共产党员身份,不是炫耀的资本,而是“光明正大”牺牲自己,服务人民的“依仗”。我们党正是因为拥有众多具有强烈党性的优秀党员,才能在短短几十年时间中,带领中国人民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但我们也要看到,党内极少数党员不珍惜党员身份。他们将入党视作获取个人私利的“门票”,是一张通往名利场的“入场券”。为获取个人私利,达到目的不择手段拼命争取,一旦获得利益,就视之为过期废票,弃之不理。一颗老鼠屎坏一锅粥。他们损害了党员形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给党的事业造成了损失。无数事实告诉我们,一些党员的腐化堕落,无不是从个人思想 “滑坡”、忘记了“我是共产党员”这个称号开始的。正风先立学,治弊先醒脑。“两学一做”正是为了洁净肌体、净化细胞,消除不良影响。这即是党的要求,也是民心所盼。

开展“两学一做”,让党员“牌子”更闪耀,必须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识决定行动,行动决定成败。有了正确的认识,才能有成功的可能。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颀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既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好地推进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等方面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是我们党推进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又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党中央领导集体执政理念、治国方略、工作思路和信念意志的集中体现,也是凝聚思想共识、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遵循,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奋斗目标的科学指南。党章党规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党带领全体党员和人民群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旗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本“百科全书”,是我们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最重要的学习内容。作为党员,学党章守党规,学讲话明思想,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党员没有行为规范,没有看齐意识,没有一致方向,就会各行其是,一盘散沙,毫无战斗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充分认识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学习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当作自己的不懈追求。通过“两学一做”通读熟读党章党规,弄清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把握共产党员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深刻理解全面掌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力、落实同步,自觉把党章党规和习近平系列讲话要求转化实际行动,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开展“两学一做”,让党员“牌子”更闪耀,关键在干部。党员领导干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排头兵,是为民谋取福祉的领路人和最佳帮手,同时也是党的形象代言人。其责任之重大,使命之光荣,地位之特殊。党员领导干部务必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都应当做好表率,心存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用坚定的理想信念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邓小平同志曾说,领导干部带头起模范作用是整党不走过场的一个重要标志。“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层层推进、层层开展,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深刻理解党的科学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内在联系,唤醒广大党员的身份认同感。正如方案要求的那样,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走在前面、深学一层,以高标准、严要求带动全体党员的学习意识、对标意识,让“两学一做”蔚然成风。

开展“两学一做”,让党员“牌子”更闪耀,必须做到知行合一。“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 做一名合格党员是这次学习教育的着眼点、落脚点,广大党员要自我加压、提高标准,真正做到讲政治、有信念,将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必须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针对存不在的突出问题,查找补齐“短板”,精准发力,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对党的信仰。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让党员“牌子”更闪耀,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到六带头。要带头铲除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病根,做到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心;带头剔除意识淡化病毒,做到树立看齐意识,严守政治规矩,在党言党、爱党、护党、为党;带头排除不按党章党规行事弊端,做到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如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严格按党的原则办事;带头革除党的宗旨观念淡薄弊病,做到大公无私,关心群众疾苦,公平执法、不吃拿卡要、不假公济私、不损害群众利益;带头祛除精神不振歪风,做到对工作不消极懈怠,不乱作为,不逃避责任,起好先锋模范作用;带头破除道德行为不端陋习,做到注重个人品行,自身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待和重托。为群众做好表率,肩负起实现中国梦的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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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守行为的哲理故事

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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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从影数十年,不红,到处诉苦:“我从不迟到,亦不早退,听话,公司叫做什么,便做什么,至今尚未名成利就,何故?”

大有天无眼之感。

未红,先骄,是致命伤;不红,不骄,却不计分,光是不迟到不早退,绝无可能造就一位明星,单单听话、服从,甚至不足以成为一位优秀公务员。

做任何一个行业,都得在岗位上有所表现,既红、不骄、不迟到、不早退、敬业乐业、有衣食,那才是高手。

职业写作人,不脱稿就算尽了责任?非也非也,此乃最基本的入行条件,切勿以为天天交稿就是对编者读者恩重如山、皇恩浩荡。

内容才是最最最重要的一环,能人所不能者,地位才能稳固。稿德稿质,缺一不可。

伴侣变了心,常听到有一方哭诉:“我做错了什么?”同样的逻辑:不错,是不够的,有人做得更好,略差的便遭淘汰,理所当然。

什么时势了,光是守行为,便想拿功勋?没有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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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第三章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全文共 7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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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第二节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一条 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5日以下拘留;故意隐瞒不报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

(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第三十四条 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第三十六条 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第三十八条 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对组织者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日以下拘留。

第三节 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第四十一条 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第四十六条 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第五十一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第五十三条 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的,对船舶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

(二)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

(三)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予以取缔。

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

第五十五条 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第五十六条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六十一条 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偷越国(边)境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偷开他人机动车的;

(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

(二)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四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六条 有本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的行为,屡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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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一:告别不文明行为,构建和谐校园

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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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家非常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把未成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做为国家大事来抓,现在学校进行综合治理,杜绝校园文明行为,净化和美化校园环境,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不光有利于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文明是什么?文明是路上相遇时的微笑,是同学有难时的热情帮助,是平时与人相处时的诚挚关怀,是见到师长时的问一声亲切的“您好”,是不小心撞到对方时的一声“对不起”,是自觉将垃圾放入垃圾箱的举动,是看到有人随地吐痰时的主动制止……文明是一种品质,是一种修养,是一种受人尊敬并被大家广泛推崇的行为。

然而遗憾的是,在我们身边,在一部分同学身上,还是有着一些不文明行为。例如,校园内、楼梯上总能见到与我们美丽的校园极不和谐的白色垃圾;楼道走廊上的大喊大叫,乱跑乱跳;部分同学之间相互的讲脏话、粗话;故意损坏学校公共财物……

网络的不良诱惑就如同一个美丽的陷阱,使许多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旷课、逃学,丢魂失魄、丧失意志、无心学习、不能自拔,导致学业废弃,心理受损,身体遭到摧残,以及由此产生了种种不安全事故。

网络在我们面前展示了一幅全新的生活画面,同时,美好的网络生活也需要我们用自己的美德和文明共同创造。作为承担着祖国腾飞大业的中学生,更应该把精力投入到学习中去,自主成人、成才,以此来回报祖国及父母的养育之情。

让我们彼此提醒,不断提高对网吧的认识,不沉迷网上聊天、交友,自觉远离网吧中的游戏、色情、恐怖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 作文

让我们彼此监督,自觉抵制网上腐蚀思想、消磨意志的内容。早睡早起、上课认真听讲、积极主动地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作业,养成一个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作风。还自己一个健康美丽的人生……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年轻一代。

老师们,同学们,人生处处是选择。选择,一次生命的郑重承诺。人生是一次选择,选择犹如一条奔腾不息的河流,顺流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航船则能勇往直前,鹏程万里;而逆流的航船只能是你举步艰难,欲步不前,甚至被猛浪或漩涡永远打翻而深沉海底。选择,是一次对人性的不断完美。

同学们,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习惯是保证我们有效学习的前提,是树立健康人格的基础,更是人生成功的重要因素。告别不文明行为不是一句空口号,需要踏踏实实的去做,我们是学校的主人,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告别不文明行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树立陈毅中学的文明形象,让我们的成长与文明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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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道德,行为的镜子子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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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陋的行为,能在道德镜子里留下难以磨灭的污点。站在道德的镜子前,让我们来看看这位妇女的形象吧。

有一次,我正背着书包,走在上学的路上。忽然,一阵“哗啦啦”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紧接着,一阵冰凉透过我的衣服,头上也感到冷冰冰的。我立刻伸出手拍了拍头发和衣服,想把水珠甩掉,再抬头往上望了望。只见二层的防盗网上还挂着几滴水珠,一位妇女正拿着刚洒下水的盆子放在一边,又不屑一顾地望望我,然后自顾自地拧开水龙头“刷刷”地洗起了衣服。我气愤极了。

不道德是什么?不就是那倾盆而下的污水与那不屑一顾的眼神吗?望着那妇女令人厌恶的表情与行为,我真想大声地质问她:“如果是你被淋着了,你会怎样呢?”是呀,我们只要多顾及一点他人的感受,就能使他人少遭受一些危害。

这件事让我想到了《意想不到的镜头》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翻译老陈与一位日本人富田先生在扬州西湖里边走边谈论着一些事。在途中,富田先生随手丢下了一只烟头与一个旧烟盒,这时,一个小男孩弯下腰捡起来,仍进一旁的垃圾箱。富田先生见了大为感动,连忙为他拍下了感动的镜头,并把他高高举起,由衷地夸奖道:“中国人,了不起!”

夸美纽斯说过:“德行的实现是由行为,不是由文字。”这小男孩用自己美好的行为表现出了他高尚的德行,也展示了中国人的尊严与形象。怪不得富田先生会说:“中国人,了不起!

“道德是一面镜子,从这上面可以照出每个人的形象。”这是歌德说的一句话。同学们,让我们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吧!让道德这面镜子,映出我们美好的形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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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从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始

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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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做起。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培养训练。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

2、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二、小结:

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中学生行为的准则,应努力做到。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要做到:自尊自爱,注重小学生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将来我们才能成为一名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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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改正不文明行为

全文共 10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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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身边有很多不文明行为,如:随地吐痰;在公共场地吸烟等等,这些都是很不文明的。下面,让我告诉大家,这些不文明的行为有什么坏处吧。

在公共场地吸烟是很不文明的,因为呼出来的烟会影响环境,让周围的人闻到刺鼻的臭味,很难受,特别是在封闭的公共场所,不通风,再版的烟味会一直在周围,久久不能散去,使周围的人被动地吸入二手烟,对大家身体带来危害,再说,吸烟对吸烟者自己的肺造成损伤,所以,我建议不要吸烟,更不要在公共场所吸烟,以免对自己、对周围的人造成伤害。

随地吐痰也是一种很不文明的行为,痰里有很多病毒,吐到地上会此起病毒的传播,并县,随地吐痰,痰会粘在地上,环卫工人很难清扫,这样既影响市容,又传播病毒,真是百害而无一利,因此,我建议为了干净整洁,也为了大家健康,请不要随地吐痰。如果要吐痰,应该用纸包住痰,仍进垃圾箱,这样就文明多了。

现在,乘坐公共汽车的老人越来越多,如果乘车的其他乘客不给他们让座,就又会成为一个不文明的现象,老人乘公交车时,因为车在行驶的过程中会发生许多意想不到的情况,比如急刹车、转弯……车体就会剧烈晃动,老人由于年纪大了,反映能力不是很强,这时就会站立不稳,随时都会有意外发生。所以,我们应该给老人让座,这要,就大大减少了意外的发生。

现在,我们的城市越来越美丽,如果我们在改正这些生活中不文明的行为,让我们的心灵与城市同美,那么,我们的城市会变得更加美丽!

篇二:改正不文明行为

我家住在海甸岛,出行经常经过世纪大桥。在世纪大桥上我发现一个现象:有不少电单车驶上世纪大桥,上下班高峰期更多。

这个现象非常不文明。世纪大桥上的六车道,全部是给汽车行驶的,而且汽车在世纪大桥上行驶的速度非常快,如果电单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和汽车抢道,汽车为了躲避电单车,被迫在高速行驶的状态下变道,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其实,世纪大桥两头上桥处,都有个大大的告示牌,上面写着:世纪大桥禁止非机动车、行人通行,违者处罚。可是还是有些人不遵守规定,驾驶电单车上桥,才导致这些不文明的现象发生。

我妈妈一个朋友的亲戚,就是去年九月份骑电单车在世纪大桥上,被一辆汽车撞倒了,至今还没醒过来,成为一个植物人。她的家人不仅要承受亲人受伤的痛苦,承担违反交通规则的处罚,还要支付庞大的医药费。这个深刻的教训难道不能给大家警示吗?

我希望,一是大家都自觉遵守交通秩序,电单车不要上世纪大桥行驶。二是交警加强管理,加大处罚的力度,不让非机动车上世纪大桥。

海口是我家,文明靠大家。如果每个人都是文明人,这个城市就会变得更文明、更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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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查纪律规矩严不严树崇严尚实行为准则心得

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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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后没有退路,问题必须全部归零、矛盾必须有效化解、工作必须圆满完成……北京军区善后办自今年1月中下旬正式组建运行以来,紧贴善后工作五项职能任务,突出政治建设、服务保障、安全稳定三个工作重点,紧紧扭住从严抓建这个“关节点”,以铁纪严规开局起步,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序运转。

成立伊始,工作头绪多、职责不清晰,流程不明确,善后办如何有序运行——

主动作为,把规矩立起来

北京军区善后办部队管理处参谋常继民刚到善后办工作的那两天,就感到有点“懵”。他之前在原北京军区政治部办公室直工处当参谋,作为原单位的业务骨干,干起工作驾轻就熟、游刃有余。然而,到善后办报到的当天,他有种“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感觉,虽然对本部门负责的工作有所了解,但面对善后办各单位人员、车辆、值班、执勤和保密管理等工作,具体应该干什么、怎么干,他心里并不十分清楚。

“没有经验借鉴,没有捷径可走,只有靠自己!”和常继民一样感触深刻的还有财务处处长宗智军。上任伊始面对善后办复杂的经费物资情况,有着多年财务管理工作经验的宗智军也觉得“脑子有点乱”:这么多新接管的单位,如何扎紧善后办的“钱袋子”?

“定目标、明职责、立规矩……”善后办领导介绍说,善后工作上下关注、十分敏感,政策性非常强,必须把依法管理、依法抓建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把规矩立起来,抓紧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运行、明确办事流程、严明奖惩措施,使善后工作一开始就有章可循、有序运转。

随后,他们按照建队伍、拢思想、定职责、拉计划、正秩序的基本思路,紧贴善后工作实际,制订了北京军区善后办《党委工作方法》《党委议事规则》《纪律规定》《暂行管理规定》《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20余个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为善后工作良好开局起步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联合值班室是善后办的重要点位,记者在这里看到,《北京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联合值班方案》《节日期间值班主要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齐全完备。对此,担任值班员的政工组干事尤国辉打了个形象的比喻:“如同新路行车需要防护和引导,这些新制订的纪律规定和规章制度,就是为善后工作量身订制的‘保险杠’和‘指示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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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以与爱同行为作文600字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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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西下,金黄的光芒钻进丛林,镀亮每一层落叶,青苔在最后的余光中变得突然亮眼,努力地吮吸着温暖。

一杯水,水中映出了我模糊的身影,手拿着一本《唐诗素描》,细细地享受着其中的景色。

春天,花开了,草绿了,燕子回来了。书中也是一片绿色。一首孟浩然的《春晓》,带你领略纯净的美妙。春天,不知不觉已占领了小山村,风夹着雨,敲打着屋檐。含苞待放的花在夜晚钻出了面纱,羞红着脸,和风雨亲吻。

夏天,烈日炎炎,书中却有你感受不道德清凉。蝉睡了,鸟收起了羽翅。微风按捺不住,从树枝上溜下来,跳进池塘,拉动着晶莹透彻的水帘。夏日,梦一样的掠过心空。

秋天,肃杀的景色使你想起了《秋夕》。秋天的深处,黑夜展开了寂寥的翅膀。流浪的萤火虫,在几枝残菊间打起了星星点点的灯笼。它们是不是想照亮,那一地的落寞。清露不知不觉打湿了石阶,如水的《秋夕》,静静地浸过记忆的凉亭。

冬天,在恍惚间来临,到处都是一片银白,没有了其他色彩。犹然想起了《江雪》。雪落的声音,如花。冷峻的天空,下滑划破凝重:一片、二片、三片……稳坐船头的渔者,他是在钓一段失去的岁月,还是明年的希望?江无声,雪不语,人也无言。

《唐诗素描》,带我走进风光旖旎的世界,我愿与它为伴,与他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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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哭泣

全文共 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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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那是让我们成为少先队员的基本准则;曾经那是让我们引以为傲的光荣;曾经那是用来羁绊住我们的行为的象征。可现在你们听到了吗,或许你们根本没去注意过他?他在哭泣,应该是那种小声地饮泣,只听到他在不停地责怪我们,怨我们怎么把它折磨得那样遍体鳞伤,只见他那刚正挺拔的身躯上,是伤痕累累,打满了鲜红的“叉叉”。可你们知道吗,这是为什么?正是因为我们,糖果、打架、自私等不良行为充斥着我们的校园生活,让我们的他变得不再可爱,而是一个个鲜红的“叉叉”。有些人甚至已经忘记了他的存在,忘了一个少先队员应尽的职责,忘记了红领巾的威严,只是把它当成是一种可有可无的东西。所以现在你们也听不到他在哭泣!

最近我们校园里刮起了一阵零食风……再者说,不是说高的年级同学应该做好榜样的嘛,可这场风暴就是我们高年级带的头。哦,不!应该说是他们,因为我没加入到这场违反校规的风暴中……可老实说,有几次我也有马失前蹄的时候,不过我现在已经痛改前非了,“不能够在在我遵守校规的人生中再出现一次败笔”,我在心里不止一次地警告自己,“你不能够再犯错误了!”当我看到我们班的同学一个个都对各种各样的零食垂涎三尺时,心中犹如吃了一颗酸酸的果子,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儿。只知道他们的作为不是一个小学生应做的!此时,我仿佛看见他们胸前的红领巾在拼命地挣扎,想要离开这个假冒的“少先队员”。可此时,那些对零食欲式待发的同学们,毫不顾忌他的感受,仍旧我行我素。对老师的目光,对他的控诉,充耳不闻。

有一次,快要放学了,我还在教室里抄回家作业,另外还剩下几个同学在做作业。这时,眼光锐利的冯娜突然发现小超的嘴在不停地动,好像在吃什么东西。没错,她就是在吃零食!一见被拆穿了,小超连忙坦白:香菇鱿鱼。这时,旁边的几个人赶忙围拢过来,像乞丐一样向小超要东西吃。就连我最好的朋友小庆也娇滴滴地说:“我也要吃!”我则在一旁冷笑着,心中则是另一番滋味儿……这时,小超问我怎么不吃,我只是冷笑着不回答。因为我深深地感受到我胸前的红领巾在不断地鞭策我,让我时时记住自己是一个少先队员,不能与其同流合污。

同学们,觉醒吧!你们应该清楚自己的身份,明白胸前随风飘荡的红领巾的含义,拒绝零食!拒绝不良行为!

你听!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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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合格党员行为规范大讨论发言稿

全文共 1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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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和《条例》同步实施,要求更严,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规定更细,列出六大“负面清单”,划出了一目了然的行为底线;责任更明,规定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将视情况给予不同处分,让问责、执纪、监督有了靶心。作为一名镇党委书记,我将把学习贯彻新《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自身时时事事对照的明镜,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切实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对党内法规的建设提出了与时俱进的新要求。”修订后的《条例》正是“党纪严于国法”、“纪在法前”精神的体现。

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这‘六大纪律’与不久前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动静结合、借势聚力,充分体现出‘全面’和‘从严’两个关键词,共同激发出纪律建设的新动力。”修订后的《准则》,则是面向全党,这是党中央对广大人民群众作出的更重大的承诺,全党同志必须更自觉地用新《准则》衡量和规范自己的言行。” 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适应了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果。

“具体来说,实现了规范对象和规范领域的全覆盖;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突出了问题导向,细化、实化了党章的有关规定。”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准则》总结和凝练了中国共产党建党90多年来在自身建设方面的基本经验,既体现出党一贯以来的理想信念宗旨和优良传统作风,也体现出当前“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时代特征,更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党的建设的新期待。

《准则》是对党员干部正面的义务性要求,有“立德”的意思;《条例》则是对违纪行为的负面评价和制裁性措施。“如果只有《准则》没有《条例》,相关要求就会成为空话;如果只有《条例》没有《准则》,党纪处分就会成为无源之水。” 修订后的《准则》为8700多万党员树立了道德“高线”,有利于使党员进一步达到“不想腐”的境界。“这一‘高线’并非脱离实际、高不可攀,而是摸得着的高标准。它与‘底线’恰好一正一负,一高一低,相得益彰,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抓手。”

“‘高线’和‘底线’的明确,进一步构建起立体式的管党治党制度规定体系。”《准则》是行为的灯塔,为每一位党员提供了行动指南;《条例》是不可触碰的红线,为全体党员划定了行为的禁区。

“不踩‘底线’,是触摸‘高线’的第一步。每名党员只有避开《条例》中的负面清单,才有可能迈向理想信念宗旨的高地。”

“学”就是既学习制度文本,又学习指导思想,领会其中深意;“思”就是将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实际与两个文件进行“对表”,思考下一步的工作;“践”就是将“两个清单”、“四种形态”、“六大纪律”等理论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去;“悟”就是在“学、思、践”中形成共识,并以其进一步指导实践。

“贯彻实施好两部党内法规,首先,应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增强全体党组织和党员贯彻的压力与动力,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其次,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最后,针对两部法规位阶高、不可能巨细无遗、但现实又非常复杂的情况,加快配套制度建设。”

在贯彻过程中,各级纪委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增强执纪监督的威慑力,确保纪律的严肃性。以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契机,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准则》和《条例》都是党内法规,执行起来不能搞特殊、不能有例外。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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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不文明行为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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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校园是一个美丽的地方,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地方。可是,有些同学却不好好珍惜这整洁的环境,学校里的不文明现象逐渐多起来。

昨天放学,我们的队伍停留在4楼半,高年级同学在5楼。因为前面的低年级队伍越来越多,我们只好在原地等待。突然,腾空降下的东西砸到了我和好朋友熊熊的头上,我们相视一看,竟是还有小半杯水的纸杯!熊熊看到高年级同学嘻嘻哈哈在上面乐个不停,我不禁对他们怒目而视,却得到这样的回应:“活该!”

这次的习作题材为:说说心里话,正好借此机会说说我的想法吧。

如果你们的行为仅仅是恶作剧,那请你不要再这样做了,这样不仅会破坏了原本一尘不染的回廊,更把中华的传统美德抹上了一层擦不去污点。今天我可以原谅你的恶作剧,可明天呢?将来呢?难道要一次又一次请求他人原谅吗?

除此之外,我还看到过同学带来一大把瓜子,磕的满地瓜子皮的;撕纸玩儿,撕的满地小纸片的;吃完饭,桌子也不擦就跑的……

以此类推,众多不文明现象成了环境的杀手。请不要再这样不讲文明了,为我们环境的明天多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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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不文明行为观后感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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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进步,楼房出现了,大家都争先恐后的住上了楼房;经济发达了,大家都过上了优越的生活;技术先进了,人们的生活也随之方便了。但是,社会的发展也产生了负增长,不文明行为的增多就是负增长中的一种。我们要向不文明行为说不,随社会一起向前发展进步。

不文明行为的存在与我们关系重大,我们随处可见。比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打架骂人等等。这些不文明行为一传十,十传百,它们会影响更多人的行为,因此我们要阻止它们的传播,使它们减少,甚至是消失。想象一下:在一个封闭的场所,人群拥挤,空气流通缓慢,其中却有几个人在抽烟,使里面乌云瘴气的。那么还会有谁想在里面呢?同样的道理:在一个大集体里,有几个人不遵守规矩,会有谁喜欢这个集体呢?从中我们可以知道:几个人影响着整个集体。

我们不仅仅要约束着别人的行为,也要约束好自己。你有想过自己的行为文明吗?想过身边有不文明的行为和事情吗?努力的克服和约束自己。一个良心,道德上的约束,是要靠所有人的努力才能做到的。而且会影响环境。如果所有人都这样做,地球将会变成一片净土。这对社会,对个人而言,都是一件好事。所以为了自己,为了社会,如果你走在大街上,看见小女孩随地扔垃圾,你会怎样做呢?我会将垃圾捡起来扔进垃圾桶里,并上前告诉那个小女孩:不能随地扔垃圾,这不是文明的行为,我们都不应该让不文明行为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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