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有趣的读书故事作文汇总五篇 作文怎么写【汇总20篇】

欢迎阅读有趣的读书故事作文汇总五篇 作文怎么写,看看下面有你喜欢的小动物吗?你会写吗?一起来看看。

浏览

2608

作文

874

续编故事——有趣的小刺猬

全文共 233 字

+ 加入清单

作者:臧家毅二年级

刺猬把西瓜背回了家。它自言自语地说:“实在太好了!终于有西瓜吃了!”于是,小刺猬邀请它的小伙伴到它家来吃西瓜。

伙伴们到齐了,它们是:小熊、小猫、小狗、小象。它们品尝着小刺猬的西瓜,纷纷称赞它摘得西瓜特别好吃。吃完西瓜,它们一起唱啊,跳啊,是那么开心,那么快乐。

天渐渐黑了,小动物们要回家了。它们对小刺猬说:“小刺猬,谢谢谢你,我们过几天还来你家玩儿。”小刺猬也高兴地对小伙伴说“别客气,欢迎你们再来做客!再见了!”于是,小动物们开开心心的回家了。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孟子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285 字

+ 加入清单

我国古时候,有个学问家叫孟轲,也就是现在常说的孟子。他刚上学的时候,很用心,写字一笔一划,很工整。不久,他觉得学习太辛苦,不如在外面玩耍快活。于是,他逃学了,常到山坡上树林中去玩,好开心啊!

一天,他回到家里,正在织布的妈妈问他:“怎么这么早就放学了?”他只好承认逃学了。妈妈生气地说:“我辛辛苦苦织布供你读书,你却逃学,太没出息了!”小孟轲连忙给妈妈跪下。 妈妈拿起剪刀,一下子把没织完的布剪断了,说着:“你不好好读书,就像这剪断的布,还有什么用处!”

小孟轲哭着说:“我错了!今后再也不贪玩了。我一定好好读书!”从此,小孟轲勤奋学习,从不偷懒。后来他成了著名的大思想家。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曾国藩读书的小故事

全文共 411 字

+ 加入清单

没有人能只依靠天分成功。上帝给予了天分,勤奋将天分变为天才。

曾国藩是中国历史上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然而他小时候的天赋却不高。有一天在家读书,对一篇文章重复不知道多少遍了,还在朗读,因为,他还没有背下来。这时候他家来了一个贼,潜伏在他的屋檐下,希望等读书人睡觉之后捞点好处。可是等啊等,就是不见他睡觉,还是翻来复去地读那篇文章。贼人大怒,跳出来说,“这种水平读什么书?”然后将那文章背诵一遍,扬长而去!

贼人是很聪明,至少比曾先生要聪明,但是他只能成为贼,而曾先生却成为毛泽东主席都钦佩的人:“近代最有大本夫源的人。”

“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苦一分才。”那贼的记忆力真好,听过几遍的文章都能背下来,而且很勇敢,见别人不睡觉居然可以跳出来“大怒”,教训曾先生之后,还要背书,扬长而去。但是遗憾的是,他名不经传,曾先生后来启用了一大批人才,按说这位贼人与曾先生有一面之交,大可去施展一二,可惜,他的天赋没有加上勤奋,变得不知所终。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我的读书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8 字

+ 加入清单

读书,是一丰富知识的事情,我现在虽然喜欢读书,但这背后,还有一个还算长的故事

在三年级以前,我还不怎么读书,从来只看看漫画呀,课本呀,其它的根本不看,一直延伸到三年级下半学期,直到一本《再被狐狸骗一次》“闯进”了我的生活。

当时我没想过内容,只是天真地认为,这本书的书名,好有特色,于是我就拿回家去看。先看了几章,觉得好玩就继续看下去,看着看着书见底了。我一看时间,过了一个小时,一本二百多页的书就被我看完了?于是我让妈妈再去拿几本,妈妈拿来了《白象家族》、《虎娃金叶子》、《大鱼之道》等,这些我都看了。

我后来又看了其它一些书,又买了很多书,包括同学们常看的几类书,可我还在买书,因为家里那一书柜的书已经被我翻遍了,薄的看了十几遍,厚的也看过好几遍了。

还记得那次表弟和我到知阅图书馆。哇!沈石溪全套动物小说,《黑熊舞蹈家》可算找到你了,早就看到你在其它书上频频出现,太好了!我立刻抓起它来看了起来,哗,哗,哗,哗……我看书看得忘了时间,当我满足地将它合上时,已是傍晚,于是,《侏罗纪龙鸟》被我借走了。在家里我又翻了起来,当时是夏天,屋里气温达30度,可我坐在那儿还稳如泰山,一点也不觉得热,当我看完之后,我像箭一样冲到了院子里,因此,妈妈称我,书本在手,烦恼全走。

还有一次,我最爱的三种书(《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沈石溪动物小说》)中的《笑猫日记》新出一本,还有另外两本没看过,我一直摧爸爸妈妈给我买,爸爸妈妈定了个条件,得考390分才给买,我好歹也答应了,这次考试正好考了390分,妈妈买了后,我天天问“回来没有?”“回来没有?”过了三天,终于回来了,书刚一回来,我就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刚过了一个小时,我就恋恋不舍地把书合上了,放书时我还在回味这三本书中的内容,我又盼着下一本书的诞生。

这就是我的读书故事,由一个基本不看书的小孩变成一个爱书如命的小孩,这中间影响我的是什么书呢,自然是《沈石溪动物小说》。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45 字

+ 加入清单

邂逅一本好书,在微风中,在阳光下,在记忆中……

小时候喜好诗词,但并不喜欢平仄平仄的读。相反,我认为每一句诗,每一首词中,都有一个浪漫的故事

当然,要论诗词,必然要从《诗经》说起。

细读《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贤良淑德的美女,正是君子的理想追求,他得不到“淑女”时心里苦恼,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得到了“淑女”就很开心,叫人奏起音乐来庆贺,并以此让“淑女”快乐。再读《蒹葭》,"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带着憧憬与梦幻,为得伊人可跨江海,追逐而求之,使人开始对爱情虔诚并信仰。但我记忆最为深刻的是《子衿》中的“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你青衣长发出现在我的眼前,又转身离去,那青色的身影却深深萦绕在我的心间。记忆中,可同《关雎》相提并论的还有《击鼓》中的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比起我们总说的“一生一世”更为生动与真实。它非常直朴地表达了与爱人的相守不离。“死生契阔,与子成说。”生死都不再重要,一生路尽,只有回首时的无限眷恋。“人间别久不成悲。”不知别多久才算上久,是否用余生,都用来悲?

自古至今,中外名著可谓数不胜数,但偏偏我遇见了它。

我小时候喜欢海,机缘巧合吧,一眼就看中了那本书。它和“海”有关,便引起了我的注意,《老人与海》这个书名是我永远都无法忘却的。当然,这个书名也引起了我的思考,“老人”和“海”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故事呢?当我看第一页书就深深沉迷在其中了。书中非常详细地描写了老人和大鱼的斗争场景,全书并不长,但令人回味无穷。尤其那句“一个人可以被杀死,但不可以被毁灭”令我沉思了很久。“杀死”不等于“毁灭”,而“毁灭”却必要“杀死”!这么矛盾的事情,真是困扰到年幼的我了。

喜欢坐在樱花树下看书,樱花总是默然落下,风起,花飞,飘落。似乎在不经意间的恍然大悟,杀死一个人的肉体,却无法毁灭灵魂。正如花一样,花会枯萎,但不会失去它的意义,“化作春泥更护花”又何尝不是另一种生存呢?在这车如流水马如龙的城市里,有太多的人面临着死亡,但更可怕的是精神的死亡。而读书,又是另一种升华。

因为喜欢海,所以喜欢漂流,这便又让我沉浸在另一个故事中。

我认为《鲁滨逊漂流记》是我感受最为深刻的一本书,通过鲁滨逊的荒岛求生讲述了一系列的生存故事。为了生存,鲁滨逊在艰难的条件下开始探索。他做的一点一滴都被细致的刻画了,我是不敢相信的,需要怎样的意志才能做到荒岛生存。至少,我是做不到的。但读一本好书又何尝不是自我提升的过程呢?我遨游在书籍的海洋中,沉浸在鲁滨逊的每一个决策,每一个动作,每一次思考中。这是一种享受,是来自心灵的共鸣。

兜兜转转,不兜不转,陌上花开,物是人非……

书的作者不知离去多久了,那是无数个花开花落,甚至沧海桑田。然而,在流逝的时间中,这一个个故事,都成了神话。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我的读书故事作文

全文共 815 字

+ 加入清单

低着头踱进图书馆,这洒满油墨味的牢笼。

阳光慵懒地瞥了一眼我的书单,哦,多么闪光的书名!当之无愧的名著!只是我一本也没看过。

不行,不能比别人差,她吟着《红楼梦》中十二金钗的判词,他将梁山好汉如数家珍,而我呆若木鸡直喊“听不懂”……真是无法可想了!

我一定要读书,无论如何拼了老命当是作业也要读书。为了名著的分数,为了聊天时的面子——这就是资本积累,这就是扩军备战!

在高高的落地窗前坐了一天,雨水蜿蜒成溪,把我迷惘的脸割成两半。

哈欠连天,氤氲了纸上密集如蚁的宋体;眼花缭乱,下雨了,蚂蚁在搬家吗?

手边是混乱的笔记——家谱、故事梗概——哦,几百年前发生过这样一段不好不坏的家史。我背书一般机械地记着人名地名,理清故事的细枝末节——但那又与我何干?

干脆放下书,放眼望去,满是沉浸书海的人们,时而皱眉沉思,时而掩卷长叹,时而捂嘴偷笑,时而又“愤”笔疾书……表情多变,看来是乐在其中。

他们看的书名,闻所未闻,不是我定义下的好书,但又确是好书,独属于一个人的好书。

唉,我怎么能如此功利呢?读书本是灵魂与灵魂跨越时空的对话啊。

撕毁了书单,我要寻找真正我爱的作家。

卷帙浩繁,字母包围了我。哦,这儿有我的简·奥斯汀,那巴斯温泉边的座座庄园,修剪齐整的花田和灯火璨然的舞会,一群多可爱的乡绅!

啊,还有最爱的雪莱,一块理想中的净土。西风召唤着春天,云雀在枝头盘旋,普罗米修斯盗来的天火点燃了引航的明灯,迎接生命的凯旋。

约克郡的荒原开满石楠,冰雪中傲然绽放。艾米丽·勃朗特驾马驶来,潇洒的姿态正是荒原上的石楠。

原来世界可以如此辽阔,爱能够这样豁达。

我再也不会去死读书,即使我名著考不好,我知道很多东西是应试教育无法改变的。

譬如图书馆门口的几十级石阶,纵然雨打风吹,也不会长出苔藓;譬如后园中的千年占松,承受了多少惊雷仍守卫这城里最后的宁静;譬如早九点门开的一刻,学生们鱼贯而入的疯狂;譬如残照池水的夕阳,目送你从安谧踏入繁华……

微笑着走出图书馆,我的大书房!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我的读书故事二年级

全文共 306 字

+ 加入清单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是颜真卿说的话,他鼓励着我们早读书,读好书,而我就把这句话当做我的目标,发生了我读书的故事

有一天,我拿着新买的《冰封的时之轮》来看,我被里面的内容深深的吸引着,情不自禁的越看越起劲,渐渐忘了时间,:“俊杰,作业做好了没,已经晚上八点半了。”我还是没反应,妈妈走到了我的房间,看我还在看书,而且还没有写作业,立刻把我的书像扔垒球似的抛了出去,书立刻被严重摔伤,变成了两半,我忍痛割爱,只好乖乖的在“大魔王‘’的监视下把作业写好了。

作业写好后,我蹑手蹑脚的走出房间,把书捡了起来,继续我的”极乐世界“。

让我们读好书,好读书吧,这会使我们的身心得到修养,让我们在书海中尽情畅游!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我的读书故事小学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1275 字

+ 加入清单

读书之乐何处寻,数点梅花天地心。”不知从哪里记得这两句诗,时时想起的原因,是因为我常常体验到读书的乐趣。

说也来怪,小时候经常写命题作文,现在想起来还会有点余悸。记得什么“我最难忘的一件事”、“最佩服的一个人”、“在上学的路上”等等题目,完全是一些成人的口气,不大切合孩提时代我们接触到的东西。上了高年级,老师便教了我们作文的体裁,什么小说、散文、诗歌之类的。记得当时大家都喜欢情节悬念的小说,觉得读起来很吸引人。一本新课本刚发下的时候,都争着翻看,就是为了找些有趣的故事。而这些文章大多都是节选的,读完后总觉得余意未尽,于是很期望语文老师能早点给我们讲授这篇课文。然而真正上起来,仿佛却没有期待中的精彩,倒有了些许失望的情绪。

真正在小的时候能记下来的倒是一些琅琅上口的诗歌了,“远看山有色,静听水无声。春去花还在,人来鸟不惊。”这样的诗歌美,像谜语一样吸引孩子,而现在默诵起来更觉得哲意深远。每天早上教室里就是一片琅琅书声,大多数同学读的都是诗歌。不过诗歌我终究没喜欢上,大抵是因为缺乏做诗人的气质吧?老师也提醒过我们,说是不要“唱忘嘴歌”,即使诗歌溜口,没有深刻认识也是很容易淡忘的。

平时的时候我也看过不少小人书,纸张的质量一般都很差,画上也尽是些粗犷的黑线条,但这丝毫影响不了它在班上受欢迎的程度。读书为我的少年增添了许多乐趣,我也渐渐体会到了“知识”的力量,要知道有些小伙伴们对我佩服的不得了,这可是很多大个子用他们的拳头都换不来的。当然,我也为这种“力量”支付了合理的代价,在初中的时候,真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上高中的时候,我终于开始读中国人写的书。先是四大名著,接着就是唐诗、宋词,古文观止之类的。甚至开始模仿写古体诗,文言文,也满篇之呼也者的,渐渐的喜欢用一些深奥难懂的成语、典故,引用一些不常见的名言和华丽的句子去装饰内容干瘪的文章,达到唬住别人的目的。记得在一篇论述为什么“师夷长技以制夷”会失败的作文中,我旁征博引,意气奋发,一口气用了40几个成语和数十个典故,光《清史》就引用了3次,简直想达到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目的。而语文老师在阅卷后也打了58分的高分(满分60),让我的虚荣心一时膨胀到极点。

一位教育家说过:“一个人不爱读书,不爱与书作伴,是真贫穷,是真孤独。”这话有一定的道理。现在我已经是一名教师了,渐渐明白能读书真好。

正如叶圣陶先生曾说:“自能读书,不待老师讲;自能作文,不待老师改。老师之训练必做到这两点,乃为教学之成功。”(《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任何一门学科教学皆如此,“自能读书,不待老师讲”,当是教师共同的追求。教师的职业特点,决定了教师的读书风气最能影响学生和社会的风尚。只有热爱读书的教师,才能培养出热爱读书的学生,才能营造出整个社会热爱读书的良好氛围。热爱读书的教师,是社会的一笔无形资产。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如果你的学生感到你的思想在不断地丰富着,如果学生深信你今天所讲的不是重复昨天讲过的话,那么,阅读就会成为你的学生的精神需要。教师,要做好教书育人的工作,首先要做个真正的读书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8:二年级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347 字

+ 加入清单

以前,我读过很多书,有《红鞋子》,有《我想做一片绿叶》,有《桥那边》,有《月亮是一块大烙饼》,有《狐狸,狗,老虎》,有《孔雀和老虎》,有《白兔系列故事》,有《开满蒲公英的地方》等,读书使我快乐。

有一天早晨,我正在写作业,突然听到妈妈喊道:“快来吃饭,我马上过来。”我刚过去就看见了一本书,当我拿着筷子的时候,顺便拿起了书看,妈妈说:“你吃完再看可以吗?”我说:“好好好,我吃完再看。”可是我的手翻书没停。走路也是一样的看书。我早早的来到作文训练营,这里有好多书呀,我一定要把他们读完,读的一本都不剩,也不会落掉。晚上,我趴在床上睡觉也会看一些书。妈妈说:“要看你下床去看”。我总说:“好好好,我马上下去。”

读书就可以吸收营养,就像蔬菜一样,也可以滋润我们的身体,我们要和书做朋友所以我喜欢读书。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寓言故事《骆驼与仙人掌》读书笑记

全文共 724 字

+ 加入清单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寓言故事》,其中有一篇叫《骆驼和仙人掌》。主要写骆驼在沙漠里行走时,看见一棵仙人掌,骆驼很奇怪,便问它为什么可以在沙漠里生活,仙人掌回答道:“因为我和你一样,经过长期的锻炼,养成了抗旱耐渴的习性。赞扬了骆驼和仙人掌吃苦耐劳的精神。

我看完这篇寓言故事以后,觉得我在生活中,还远远比不上骆驼和仙人掌。

记得那时,我才三年级,我看见别人打羽毛球,使我起了好学之心,决心要把打羽毛球这项运动练好,以后和同学们一起打,还可以教同学们,读书笔记大全《《骆驼和仙人掌》读书笔记800字》。于是我便在每天下午放学,去练习打羽毛球,我先拿起羽毛球向天空中扔去,再拿起羽毛球拍,连续打羽毛球,不让它掉在地上,可拍了几下就不行了,心里边总觉得自己是那块料,也不太想学了,便对妈妈说:“妈妈,我不想学了。”妈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孩子,既然你之前想学,现在就不可以半途而废,一定要学好它,做人一定要有耐性,做事要有始有终,这样才能做好每一件事。”听了妈妈的话,我重新拿起羽毛球拍,跑出去练,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给我学会了。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拉着妈妈和我一起出去打……

虽然我在生活上遇到过困难,但在学习也遇到过许多困难,在我的脑子里,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在我二年级刚刚转来学校的时候……

我在乡下没有学过英语,现在跟不上同学们,使我的心情非常不好,但想起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时,我对自己非常有信心,决定学好它。我在每逢上课时,有不明白的就问同学,作业不会做就打电话请教同学,经过一个多月的学习,我的成绩果然提高了许多,使我更加相信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

现在回想起来,在我们的生活中,不正需要骆驼和仙人掌这种吃苦耐劳的精神吗?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关于我和读书的故事作文2000字

全文共 2155 字

+ 加入清单

阅读是多么的幸福,我愿与好书永远相伴!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我和书的故事作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书为我们打开了解世界的一扇扇窗,引领我们走向未来”。我们的生活一刻也不能离开阅读。 ——题记

在我的成长过程中,书一直是陪伴我的朋友。小时候就开始听妈妈读书,读的最多的是我称之为“小枕头”的几本图画书,它们是上海儿童出版社出版的一套彩色图画书:《中国神话故事》、《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和《格林童话》,因为打开书的扉页,画有无数个色彩缤纷的糖果形枕头,妈妈总是让我选一种颜色的小枕头来对应一个相同颜色的故事标题,选中了哪个故事妈妈就给我讲哪个故事,每个晚上都是在妈妈讲的故事里度过的。这几本书听妈妈读了许多遍,虽然它们现在已破旧了,但什么时候看见这些书都能勾起我美好的回忆。

书中许多故事我都熟悉,《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盘古开天辟地》、《阿拉丁》……到现在我还记得很清楚,小时候甚至可以一字不差的讲给妈妈听,讲完了再和妈妈一起乔装打扮一番,头上包块花毛巾,腰里缠一圈彩条布表演故事里的人物。书,带给童年的我数不清的快乐!

后来上学了,刚上一年级认识的字还不多,妈妈给我买了许多绘本。我读的第一本绘本是妈妈从南京买回来的《爱心树》。那棵树为自己喜欢的孩子付出全部,却没有一点怨言,大树深深感动了我,在妈妈的引导下,我明白了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是母爱,父母对孩子的爱就像这棵爱心树,是无怨无悔的付出,这是一本给了我很大影响的好书。后来我读到了越来越多的绘本:《有个性的小羊》、《爱音乐的马可》、《发明家奇奇兔》、《逃跑的火车》、《我爸爸》……这些书奇幻的想象力,美丽的图画深深打动了我 。《我爸爸》中那个虽然不帅但多才多艺的憨厚爸爸在儿子的心目中是多么的了不起,它让我觉得自己的爸爸也很棒!

二年级时,我读的书文字开始多一些了。我反复阅读特别喜欢的是韩国作家绘制的一套《法布尔昆虫记》,这套书让我在了解昆虫的同时,还享受了作者诙谐幽默的语言和精彩故事,太有意思了,令我爱不释手。《不一样的卡梅拉》是我喜欢的另一套好书,生动的图画、简约的文字,把故事中卡梅拉勇敢善良的品质描绘的淋漓尽致。卡梅拉是一个有主见有梦想、并且用行动把梦想变成现实的小鸡。它不是空想家,而是一个行动派,它用脚踏实地的行动实现了一个个梦想,它的生命是充实而令人羡慕的,我很佩服它。

上三年级以后,我读的书越来越多。动物题材的书一时成了我的最爱,《狼王梦》、《斑羚飞渡》、《红脖子》……沈时溪、西顿的书我是来者不拒,大读特读,还写了不少读后感,要说感觉就4个字:超级喜欢!四五年级时又迷上了罗尔德·达尔的《巧克力工厂》、漫画《丁丁历险记》,还有《草原上的小木屋》、《森林报》、《长袜子皮皮》、《绿山墙的安妮》、《窗边的小豆豆》一系列外国儿童题材的小说和漫画。之后,读的书内容越来越丰富,郑渊洁的童话、《福尔摩斯探案集》,《永远也讲不完的故事》、《哈利波特》,《汤姆叔叔的小屋》、《老人与海》、《水浒》、《三国演义》……书中一个个生动鲜明的人物形象让我向往、让我感动、让我佩服,我陶醉其中,流连忘返。

有人说,读写结合一定是有思考有质量的阅读。我很赞同。几年前,在妈妈引导下我走进校信通,建立了自己的博客。这是一个无比精彩的天地,在博友们的带动下,阅读的同时我开始写作,不断写下自己阅读的收获感悟和生活中的点滴乐趣,博友的一篇篇优秀文章让我羡慕,也激励我向他们学习,可以说我的写作动力有许多来自于他们。我把自己写的一篇篇习作和日记认真修改后发表在博客中,妈妈始终是最支持和鼓励我的人。

记得第一篇被校信通推荐的文章是《小鸡奇奇》,这是我在校信通博客中发表的第9篇文章,这篇文章描写的是我养的一只小鸡,但它不幸死去。我带着真情实感写下了对它的怀念。文章被推荐后给了我巨大的鼓励。我喜欢的小城说雨老师为文章做了点评:借人的评论写出了小鸡的肖像特征;接下来动作描写,加上心理描写,生动地再现了小鸡离开鸡群时的情景。这就叫生动形象,全文写得很漂亮,一个三年级的小孩子,能把这件事设计表达得这样严密,确实展示了优秀的作文水平……小城老师的鼓励让我信心大增,博友们热情的支持也让我下决心更加努力。

从此,我对校信通的感情越来越深,校信通让我的视野更加开阔,我从中了解到许多博友们推荐的好书,尝试着模仿着写各种题材的作文,参加博谈客论的征文活动和书香班级活动……写博,评博,从小城老师和博友的作品中学到了许多好的阅读和写作方法。不断的写博也让我养成一个好习惯:认真修改每一篇文章,直到自己满意才发到博客上。因为“好文章都是改出来的!”辛勤的付出终于有了收获,书香班级活动中我先后获得阅读之星、金牌阅读天使和博腕的荣誉,被推荐的文章越来越多,写作水平不断提高,校信通让我从怕写作文到喜欢上写作文,这种变化是我当初自己也没有想到的。

阅读的感觉是多么奇妙,一书在手,陶醉其中,你就进入了历史或未来。阅读的感受是多么丰富,你会感动,你会悲哀,你会微笑,你会流泪……阅读让我了解这个世界和这个世界上的人们,感受到生命的不同,感受到成长的烦恼,它有着神奇的力量,它可以改变一个人生命的质量,使不断阅读的人更有智慧,内心更容易体会到生活的美好。

阅读是多么的幸福,我愿与好书永远相伴!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例文1:我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364 字

+ 加入清单

我的读书故事是这样的,在我五、六岁的时侯,爷爷就教我看书,那时候我还小。就只能把我学前班的书翻来翻去的重复看。

直到我读一年级才有了自己的课外书,《日记周记起步》、《神话故事》和《一千零一夜》这三本书。我不认得字爷爷就教我念,这样我才能自己独立念完这本书。

在我读二年级的时候爷爷便去世了,课外书和其他书不再是我的最爱。不知从何时起,我被动画片和漫画书迷得一塌糊涂。就是这样每天一放学就是看动画片,弄得我每次都没完成作业。直到有一天是星期六,爸爸把我的漫画书藏了起来。又没电视看,直到那时我才发现了书,才能重新认识这个朋友。

从那时起每天一放学,我做完作业,干完其他的事情,就一头扎进书里,在知识的海洋里漫游,游览祖国的大江南北,壮丽山河;领略大自然的景色。书是美丽的天使,引导我认识这美丽的世界。

读书成了我的最爱,我会将爱进行到底!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有趣的读书经历

全文共 679 字

+ 加入清单

童年时代像一只幼狮,依偎在妈妈身边,与同伴无拘无束地玩耍;时光飞逝,光阴似箭,当幼狮以成雄师,就不在无忧无虑,虽时而位领土而战,但也忘不了那童年时光,人何尝不是如此呢?

别看我那么爱看书,但也是需要转变的,我也就有了一段刻苦铭心的经历

小时候,妈妈跟我讲:“书是良师益友。”当时我似懂非懂。当我认识了近200多字时,我第一眼见到了书,就是这一眼,使我的人生产生了巨大变化,使我从一个年幼无知的小孩成为一个踏入社会的儿童。

我的第一本书是故事书,是图文本,内涵丰富,我看得如醉如痴,我先将书囫囵吞枣似的读一遍,只要遇到不懂的字,我就先绕过去,回过头来,问长辈。再记住好词,把感人肺腑的句抄下,知道作者就算精读了。

我还量了书的面积和长度,自己缝了个袋子,这样就可以随时随地钻入书的海洋了。可惜好景不长,这个我想方设法节约时间看书的方法很快得到我的否认,因为我读完一本书,就换一本,而袋子永远还是那么大,有的都装不下。

我又想了一个方法,我家当时穷,于是,我到书店借书,但要帮忙做家务,都没时间看,我就缝了一个大挎包,足足可装2本现在的书,出去时就可以看了。

我上学时的书大多都不是作文书,因为我认为作文要写好,最忠实的益友其实是闲书,它们不像课本;作文书一样死板。我的书大多都是自然界的奇异现象的书,比如布封写的《自然史》(还未买到)等等。

我并不是什么书都买,只要看到书,我会先看有没有这几点,如没有我就现场看完。一,内容丰富精彩。二,要有做人道理。三,有精彩片段。

只有知识——才能构成巨大财富的源泉。学无坦途,只要专心学习,好书必定能带来无穷乐趣,并品尝到成功的喜悦。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五年级作文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1179 字

+ 加入清单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想象力也很丰富,有时候,仅仅是一个画面,我也能想出一个故事

在我看第一本书的时候,觉得有些乏味,毕竟我平常看那些好莱坞大片看多了,对没有画面的东西难免还是有些不习惯。但慢慢的,书中的故事使我完全沉迷于此。之后,我阅读了四大名著,最爱看的还是三国演义,诸葛亮的机智让我佩服,我也记得我和语文书上某个课文的作者一样,看到关羽死了的时候,气得直接把书扔在床上,足足有一个星期没看它。

之后,我们的班主任苏老师带我们班同学参加了百班千人共读活动,那时我记得还是第八期来着,转眼间,已经第十几期了。这期间,我阅读了许多书籍,最喜欢的是《尼克代表我》。

我从书中感受到了阅读的美好,当我沉迷于书中时,如果不是太饿、太困,不把书看完绝不休息。平时读书呢,就爱先仔细看开头,然后,看内容也仔细的看,并在旁边写批注和自己的想法,看到结尾时,好好的思考作者为什么要写这样的结尾。

读书最大的乐趣在于把自己代入这个故事里,想想看自己会怎么做,文中的主角为什么要这么做。就那我最近很喜欢的《三体》系列来说吧。看第一部地球往事时,我会思考叶文洁为什么受到了监听员的警告后,还要回复,明明没有把握,确还是回复了三体人。看到第三部死神永生,我又会思考程心为何在三体人入侵时不启动引力波发射器……看书的乐趣其实还有很多,这只是对我来说最大的乐趣。

看书,看的不仅是故事情节,还看的是主角的表现,一个主角令人十分喜欢,这是本事;但如果一个角色让人恨到极点,这也是本事。就拿《三体III:死神永生》来说,里面有一个在三体圈里备受争议的人——程心。我对这个角色呢,也可以说是恨了,第一次,她让三体入侵;第二次,她导致歌者文明丢二向箔将太阳系压缩成二维,最打脸的是,她阻止维德开发曲率驱动引擎(既光速引擎)结果丢二向箔的时候自己坐唯一的光速飞船星环号跑到云天明送她的小宇宙里了。最气的是,归零者文明说了宇宙质量要守恒,但程心还在小宇宙里留了五公斤物质导致宇宙从坍缩转向无限膨胀……看完这三次大错误,在生气之余,我也由衷的佩服刘慈欣的人物塑造能力,无论是叶文洁还是罗辑,又或者是程心,都有正反两面,且描写完整。

在读了《三体》和一些其它类型的小说之后,我也是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脑中强大的故事编造能力了,那时候我就在想:“干脆把它写成小说吧!”虽然是给自己看的,但还是很认真的写了,目前我已经写了三篇小说,前两篇都有一万字以上,目前第三篇正在更新。从这以后,我的作文水平在之前已经很好的基础上又大大提高。读书的收获还不止这些,以前就喜欢恐龙,然后我就买了本恐龙百科,又买了十万个为什么,学到了更多知识。我的书架上有差不多一百本书,全部都看完了。

不得不说,读书,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它拥有好莱坞大片的所有东西,甚至更好。

读书的心得:绝对不要因为你看了很多书就有优越感,学海无涯,越努力越幸运!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我的读书故事高二作文

全文共 982 字

+ 加入清单

我很喜欢读书,对书可谓是爱不释手。因为对书有着无法言说的喜欢,我与书之间便有了这许多道不尽的故事

我为何如此喜欢读书,我不能给出明确的答案,但我知道,妈妈在这件事上对我确实有着很大的影响。妈妈是个老师,也许职业使然,我很小时,她便给我买了许多书。最近整理书橱时又翻出些小时候的书,这些书上字不多,基本上是图画。隐约记得小时,我最爱看的便是这类书。

那时的我真是小,大字不识一个,但却对书上的画着了迷。那五彩缤纷的书页牢牢地抓着我的眼球,让我不由自主便陷于其中。那本书对于小小的我来说,可真大啊。我总是独自坐在地板上,书摊开放在我的腿上,巨大的书页盖住了我的腿,只露出两只脚。我用手轻轻抓起纸页一角,一下翻过,带起一阵即逝的风,书页与书页的碰撞有着不一般的动人声响。

妈妈对我说,那时的我,可以一个人静静地在阳台上坐很久很久。

我是如此热爱读书,为此,也挨过骂。我习惯在书房做作业,而那儿却有着对我诱惑极大的东西——层层叠叠的书。我不是无心无欲,我会被书引诱。一开始,我还曾努力克制自己,不让自己伸手去触碰它们,可我渐渐感到力不从心,于是,我做作业的时间越拖越久。妈妈似也发现了我的不寻常,有时会来突击检查。从此,我看书都小心翼翼,便似做贼一般,看几行,便抬头侧耳倾听,听书房门口有没有响动。

那一日,看得是太入迷了吧,直到房门与地面的摩擦声传来,我才从书中惊起。那一瞬,来不及多想,我慌乱地把书扔到了书桌底下,扯过作业,拿起笔,假装在思考。当时,我的脑子一片空白,我感觉自己全身在发颤,心在扑通扑通地狂跳,我努力让自己抖得不那么明显。许久,我都未曾听得有人讲话,心下慌乱又添了几分,不由抬头,却正好对上了妈妈那双深不可测的眼睛。那一刻,我的心沉入了谷底,我知道自己逃不过了。

“把东西拿出来。”妈妈的声音那么有威严,不容我有半刻迟疑。我将书拾起,递给她,这一次,我分明地看到了自己的手在抖动,那只手也显得那么苍白。妈妈的嘴一张一合,我眼眶中的泪越积越多,终是顺着脸颊滑落,嘴里一片苦涩。最后,视线一片模糊。后来妈妈再跟我说起这件事,说我当时的眼泪怎么都流不完,是不是她太凶了。不是,她不知道,我是因怕她再也不让我看书而伤心。

我的读书故事有喜亦有悲,可不管是欢笑是流泪,都因我爱书而起。读书的路途是那么漫长,我还将一直走下去,我的读书故事也仍将继续上演。

[我的读书故事高二作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我和书的有趣故事

全文共 756 字

+ 加入清单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让您捧腹大笑;可以让您泪如雨下;更可以帮助您解开不解之谜。简单明了的说,书是一件好东西。它会带您走进知识的殿堂,指引您走向正确的方向,最终让您走进成功的大门。条条大路通罗马,您的人生因此会一帆风顺。

在一次及其偶然的情况下,我翻开了安徒生童话-----《丑小鸭》……后来发展到了散文---《名人的回忆童年》……现在就迷上了沈石溪的小说《象母怨》……一本本书让我如痴如醉,仿佛到了另一个奇妙的世界。

让我记忆犹新的是那个月光朦胧的夜晚。被妈妈责令睡下的我,始终惦记着书中精彩的情形。于是,在确定妈妈房间熄灯后,我轻轻地掀开棉被悄悄地爬下床。蹑手蹑脚地来到书房,小心翼翼地翻开《红飘带狮王》。文中红飘带的遭遇像一块磁石一样吸引着我,此时此刻的我仿佛置身于大草原中,亲眼目睹了动物们弱肉强食悲惨的一幕;目不转睛地欣赏了雄狮们“驱雄”的场景……因此,我像着了魔似的沉浸在书海里。光阴似箭,日月穿梭,时间在不知不觉中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九点、十点、十一点……而我仍然我行我素,津津有味地看着书。直到眼皮重得像灌了铅一样耷拉下来,我顺势趴在书桌上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我不仅爱书爱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还到了忘我的境界。那一次的教训我还历历在目。星期天我去上兴趣班,顺手也带上了我的最爱----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老师在讲台上喋喋不休地讲着课,我却在下面有滋有味地读着书,不一会儿就忘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存在。老师看我和专心致志地低着头看着书,一声令下叫我回答问题,一连叫了好几次我丝毫没有反应。便悄无声息地走过来生气地拿走了我的书。并告诉了家长。善解人意的妈妈头一回不让我看书。后来我吃饭不狼吞虎咽了,写字也不聚精会神了。妈妈明白了:书是我的营养品。

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一位益友。一本本书伴着我成长,让我至今难忘。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我的读书故事征文获奖

全文共 789 字

+ 加入清单

在悠闲的午后, 慵懒的阳光下,我靠在椅边,手捧一本散文集,心情也随之愉悦起来。

我在这泛黄的书页里,品味作者细腻的情感,我也在作家的回忆中,想起了我快乐的童年。

小时候,我在昏暗的灯光下,捧着一本绘本津津有味地读着,两只小猪的深刻友谊,国王与小女孩的承诺,有时会逗得我哈哈大笑,有时又会因主人公的悲惨遭遇而哭泣,一本本有趣又美丽的绘本串起了我(如诗)如画的童年。当幼儿园的午休铃响起时,许多小朋友都会抱着洋娃娃入睡,而我,则会怀抱一本未看完的绘本进入梦乡。

当我能识更多的字后,母亲便买来许多的拼音图书,一字一句地领着我读,那白纸与黑字让我第一次体会到了文学的神圣感,每一个字都渗入我的心里,每一个标点就像一次深呼吸,带来下一段的更多乐趣。我在朗读中寻找主人公纯洁的心灵,海蒂的善良,爱的教育里许利亚的孝顺,许许多多的小人物用他们点滴的真情感动着我,引导着我,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当我到高年级后,浅显易懂的故事书并不能再引起我的兴趣,当爸爸将一套《纳尼亚传奇》放在我面前时,我的眼睛不由得一亮,从此我便迷上了魔幻小说,从《哈利波特》到《魔戒》,每一本小说都让我看得津津有味。有时偷偷藏一本小说在被窝中,被母亲发现了她便狠狠责骂,但我仍会偷看小说,即使那小说页角已翻得起皱了,我还会沉醉于哈利在魔法学院的奇特生活,能言马与男孩的深刻友谊。我在故事中寻找虚幻的美好。

而如今,我的书柜里满是素雅清新的散文集。读毕淑敏的《非之爱》,我读懂了亲情与友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情感,读迟子建的《寻石记》,我感悟到了志向的坚定不移。这一篇散文作品,是给读者内心最柔软却最心动的触摸。我在散文中读到作者生命最深刻地感悟。

我生活中一段段的悠长时光,被那一张张泛黄的纸页,被那一段段优美的文字而占据了,我的思绪回到眼前————阳光依旧,闲适依旧,回想了我的读书生活,也觉颇有趣味,也难免有流年逝水的惆怅。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李白那些有趣的故事

全文共 5579 字

+ 加入清单

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是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李白的诗以抒情为主,善于从民歌、神话中汲取营养素材,构成其特有的瑰丽绚烂的色彩,是屈原以后中国最为杰出的浪漫主义诗人,代表中国古典积极浪漫主义诗歌的新高峰。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一下李白那些有趣故事,相信各位读者会有兴趣。

李白生活在盛唐时期,他性格豪迈,热爱祖国山河,游踪遍及南北各地,写出大量赞美名山大川的壮丽诗篇。他的诗,既豪迈奔放,又清新飘逸,而且想象丰富,意境奇妙,语言轻快,人们称他为“诗仙”。李白以不世之才自居,以“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的功业自许,一生始终不渝地追求实现济苍生、安社稷的理想。他以大鹏、天马、雄剑自比:“大鹏一日同风起,抟摇直上九万里。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

他觉得凭借自己的才能,可以“出则以平交王侯,遁则以俯视巢许”,对于那些靠着门第荫封而享高官厚禄的权豪势要,他投以强烈的卑视,表现出傲岸不屈的性格。他蔑视封建等级制度,不愿阿谀奉迎,也不屑于与俗沉浮。现实的黑暗使他理想幻灭,封建礼教等级制度的束缚使他窒息,他渴望个性的自由和解放,于是采取狂放不羁的生活态度来挣脱桎梏、争取自由。其表现方式或纵酒狂歌,寻仙学道,然而,酒既无法销愁,神仙更虚无飘渺,于是他“一生好人名山游”,把美好的大自然作为理想的寄托、自由的化身来歌颂。他笔下的峨嵋、华山、庐山、泰山、黄山等,巍峨雄奇,吐纳风云,汇泻川流;他笔下的奔腾黄河、滔滔长江,荡涤万物,席卷一切。表现了诗人桀傲不驯的性格和冲决羁绊的强烈愿望。

李白赋李花

据说李白周岁抓周时,抓了一本诗经。他父亲很高兴,认为儿子长大后可能成为有名的诗人,就想为李白取一个好名字.以免后人笑自己没有学问。由於他对儿子起名慎重,越慎重就越想不出来。直到儿子七岁,还没想好合适的名宇。那年春天,李白的父亲对妻儿说:“我想写一首春日绝句,只写两句,你母子一人给我添一句,凑合凑合。一句是‘春风送暖百花开’,一句是‘迎春绽金它先来’。”

母亲想了好一阵子,说:“火烧杏林红霞落。”

李白等母亲说罢,不加思索地向院中盛开的李树一指,脱口说道:“李花怒放一树白。”

父亲一听,拍手叫好,果然儿子有诗才。他越念心里越喜欢,念著念著,忽然心想这句诗的开头一字不正是自家的姓吗?这最后一个白字用得真好,正说出一树李花圣洁如雪。於是,他就给儿子起名叫李白。

天上谪仙人

李白初到长安,遇到秘书监贺知章,李白取出《蜀道难》一篇呈上,贺知章边读边点头,一遍未完,已称叹数次,最后,他翘起大姆指向李白说:“先生,您真是天上谪仙人啊!”立刻解下身上佩带的金龟,呼唤店家换来美酒,与李白倾杯尽醉。五代人王定保所撰《唐摭言》更把贺知章的赞语具体化为“公非人世之人,可不是太白金星耶?”贺知章是文坛元老,《蜀道难》得到他如此推许,所以,不久之后,这首诗连同“谪仙”的名号就传遍天下。

唐人李绰《尚书故实》记载贞元年间有一个叫陆畅的诗人,为了报答西川节度使韦皋的知遇之恩,曾作《蜀道易》一首相赠,首句日:“蜀道易,易於履平地。”韦皋大喜,赠罗八百匹。但事实上此句以“易於履平地”喻“蜀道易”,较之太白“蜀道之难难於上青天”原句,相差甚远!更遑论实际上蜀道著实不易行走。因为其平淡无奇,《蜀道易》全诗未能流传下来,这一句还是靠李绰的记载才得以幸存。

梦笔生花

据天宝遗事记载,李白年少之时,曾梦见自己所用之笔,头上生花,后来果然天才横溢,名闻天下。又记载李白嗜酒,不拘小节,但沉酣中所撰写之文章,未曾错误;与人议事,也多半不出李白所论,所以时人称之为醉圣。

除了高力士脱靴,杨国忠磨墨的有名传说外,天宝遗事亦有记载李白曾於便殿为明皇撰诏诰,时十月大寒,笔冻莫能书写,明皇命妃嫔数十人侍立在旁,各执笔呵之,李白再取笔书写,可见他颇受皇帝宠信。

海上钓鳌客

据说李白曾在开元年间谒当时宰相,署名海上钓鳌客李白。宰相问他:“先生临沧海,钓巨鳌,以何物为钩线?”李白回答:“以风浪逸其情,乾坤纵其志,以虹霓为丝,明月为钩。”宰相再问:“以何物为饵?”李白回答:“以天下无义丈夫为饵。”果然气势不凡。

李白与杜甫

李白与杜甫二人诗风不同,性情也很不一样,但是却结为知心好友。杜甫赠送给李白的诗总计有十四首之多,可见他们二人交情之深厚。李白才气高,作起诗来如长江大河,一泻千里;杜甫却属於苦吟一派,总要斟酌再三,才能定稿。所以传说李白曾写诗一首嘲笑杜甫的作诗辛苦。

天宝初年,正闲居南陵的李白忽然接到了朝廷的徵召文书。原来,由於玉真公主、贺知章等的推荐,连当今皇上李隆基也知道了他的诗名!李白喜出望外,觉得自己大展宏图的时机到了,他高吟著“仰天大笑出门去,吾辈岂是蓬蒿人”,匆匆安顿好一双儿女,便束装进京了。

玄宗在金銮殿召见了他。李白“论当世务,草答蕃书,辩若悬河,笔不停辍”,玄宗大为叹赏,特命以七宝床赐食,并且亲手为他调羹,对他说:“卿是布衣,名为朕知,非素道义,何以得此!”其宠遇之厚,世所稀见。从此,李白就待诏翰林院,用他那支生花妙笔为朝廷润色鸿业,点缀太平,偶尔也代草王言,但更多的是在宫中侍宴时吟诗作赋,佐酒助兴。

李白渐渐地对这种文学侍从的生活感到厌倦,於是经常沉饮酒肆,后来乾脆兴贺知章、汝阳王李璡、李适之、崔宗之、苏晋、张旭、焦遂等结为“八仙”之游,纵酒狂饮,喝醉了就卧於市上酒家,常常害得内侍们四处寻找。

这一日,李白又醉卧市上,忽觉冷水沃面,睁眼一看,宫中乐师李龟年正手持金花笺站在面前。原来,当时正值牡丹盛开,宫中兴庆池东沉香亭前,玄宗亲命移植的红、紫、浅红、通白四色牡丹也次第开放了。玄宗与杨妃前往赏花,李龟年照例率领著梨园弟子上前歌唱助兴,谁知玄宗却说:“赏名花,对妃子,焉用旧乐词为?”於是便命李龟年持金笺宣赐李白,要他立进《清平调》词三章。

三诗皆既咏牡丹,又赞杨妃,却没想到也因这三首诗而得罪了杨贵妃。据说玄宗好几次想给李白封官,还曾经答应给他做中书舍人,皆因杨贵妃的阻挠而作罢。

原来,李白用“可怜飞燕倚新妆”来衬托、赞美杨贵妃的美貌,而以在御前为李白脱靴为耻的高力士却故意在杨贵妃面前歪曲说:“以飞燕指妃子,是贱之甚矣!”因为赵飞燕是个出身微贱,得势后又骄纵放荡,最后被废自杀的女人,虽然贵为汉成帝的皇后,名声实在太差,因此,当杨贵妃知道李白竟把自己比做这样的女子后,十分生气,也就多方阻挠李白的做官机会。不过,对於这段故事,后人多持怀疑的态度。

天宝三载(七四四),李白被赐金放归,结束他的文学侍从生涯。但是那三章《清平调》以及围绕著这三首诗的传奇故事,却一直流传到今天。

捶碎黄鹤楼

历代文人歌咏黄鹤楼的诗篇,最著名的当数唐朝崔颢那首七律《黄鹤楼》。因为有了这首诗,诗仙李白也不得不感叹“眼前有景道不得”,所以,在《李太白全集》中,我们是找不到登临黄鹤楼的诗篇的。李白倒写过“捶碎黄鹤楼”的诗句,为此还引起了一场风波。

肃宗乾元二年(七五九),李白在长流夜郎的途中遇赦返回,到江夏时遇到当时任南陵县令的故人韦冰,两人对饮叙旧。诗人有满腹心事,於是即席写下了著名的长篇政治抒情诗《江夏赠韦南陵冰》。诗中的“我且为君捶碎黄鹤楼,君亦为吾倒却鹦鹉洲”二句,简直令人匪夷所思,李白也因此被目为狂人,有些人还写诗文来讥笑他。为此,李白又写了《醉后答丁十八以诗讥予捶碎黄鹤楼》一诗。

在这首诗中,李白用诙谐的笔调向丁十八“陪罪”:你怪我惊动你的“逸兴”,作诗问罪,可是黄鹤楼已经被我捶碎,黄鹤仙人也无处栖止了。好在黄鹤可以上天向玉帝诉告,玉帝会放黄鹤归来,黄鹤楼也会重建起来的。至於我,只有等酒醒了再来陪你同游。

虽有人不信此诗是李白所作,但李白“捶碎黄鹤楼”的故事却已不胫而走。宋代有个和尚曾用此事戏作一偈曰:“一拳捶碎黄鹤楼,一脚踢翻鹦鹉洲。眼前有景道不得,崔显题诗在上头。”另一个和尚觉得此偈还不足以写出太白风韵,又把后两句改为:“有意气时消意气,不风流处也风流。”明代解缙作《吊太白》诗也有“也曾捶碎黄鹤楼,也曾倒却鹦鹉洲”之句,足见此诗影响之大。不过,这些人都只是将这看作李白的风流故事,却很少想到诗人胸中的愤郁,真是李白的不幸!唐代大诗人李白的逸闻趣事

一首令李白口服心不服的唐诗

李白不但被历代的文论家公认为中国文学史上超一流的伟大诗人,就连“诗圣”杜甫对他都是推崇备至,曾称赞他“诗无敌”,“敏捷诗千首”,而李白本人也很心高气傲。不用说,同辈诗人的作品,是很难入得了李太白法眼的。但是,偏偏就有一位只比他大两三岁的同辈诗人的一首七言律诗,不但入了李太白的法眼,据说甚至曾让他束手无策,郁闷不已。这个诗人就是崔颢,他让李白束手无策的作品就是著名的《黄鹤楼》,诗如下: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宋代有多种诗话记载:李白登黄鹤楼,看到崔颢题写在楼上的这一首诗,并没有像通常那样,也即兴赋诗一首,题写在楼上。宋代计有功《唐诗纪事》卷二十一上说,李白当时说了这样一句话:“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五引《该闻录》、五代辛文房《唐才子传》卷第一“崔颢”条下,都有类似的记载。这些文献同时还记载,李白虽然当时没有写诗就离开了黄鹤楼,但是他口服心不服,一直暗暗跟崔颢较着劲。有人说,李白的《登金陵凤凰台》,就是为了跟崔颢《黄鹤楼》一决高下而写的。还有人说,李白的另一首《鹦鹉洲》诗也是跟崔颢《黄鹤楼》较劲的作品。如此说来,李白对于自己没能在黄鹤楼上写出超过崔颢的诗,是耿耿于怀的。计有功虽然记载了李白不服气崔颢《黄鹤楼》的故事,但是他对此事持怀疑态度,爱新觉罗·弘历(乾隆)也不认为李白作《登金陵凤凰台》有跟崔颢《黄鹤楼》叫板的意思(《唐宋诗醇》卷七)。我个人认为,史实固然难以考证,但是,姑且相信真有其事,把它作为一桩文艺佳话来谈论一下,也是可以的。至于《醉后答丁十八以诗讥余捶碎黄鹤楼》一诗,我赞成明人杨慎的说法,它是一首伪作。

先摘录李白的这两首作品如下:

《登金陵凤凰台》

凤凰台上凤凰游,凤去台空江自流。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

三山半落青天外,一水中分白鹭洲。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

《鹦鹉洲》

鹦鹉来过吴江水,江上洲传鹦鹉名。鹦鹉西飞陇山去,芳洲之树何青青。

烟开兰叶香风暖,岸夹桃花锦浪生。迁客此时徒极目,长洲孤月向谁明。

那么,李白的《登金陵凤凰台》、《鹦鹉洲》和崔颢的《黄鹤楼》相比,究竟是哪一首作品更胜一筹呢?一般来说,历代文论家均不很看重李白的《鹦鹉洲》一诗,但有不少论者认为,《登金陵凤凰台》可以与崔颢《黄鹤楼》相媲美。例如,元人方回曾说,“太白此诗与崔颢《黄鹤楼》相似,格律气势未易甲乙”(《瀛奎律髓汇评》卷一)。清代王夫之在严词批评宋人李白诗不如崔颢诗的说法之后,认为“太白诗是通首混收,颢诗是扣尾掉收;太白诗自《十九首》来,颢诗则纯为唐音”。在王夫之看来,唐诗是不如汉诗的。王夫之更具体指出,崔颢诗第一联就远远不如李白诗,崔诗“意多碍气”(《唐诗评选》卷四)。爱新觉罗·弘历也曾称赞二诗,“其言皆从心而发,即景而成,意象偶同,胜境各擅”(《唐宋诗醇》卷七)。也有一些人认为李白的诗超过了崔颢的《黄鹤楼》。例如,明代瞿佑就认为,《登金陵凤凰台》比起崔颢《黄鹤楼》,是“十倍曹丕”。瞿佑这样说的主要根据是,李白的“爱国忧君之意”“远过”崔颢的“乡关之念”(《归田诗话》卷上)。

当然,也有不少人虽然没有直接把李白诗跟崔颢诗作比较,但实际上是认为李白诗不如崔颢诗的。宋人严羽称“唐人七言律诗,当以崔颢《黄鹤楼》为第一”(《沧浪诗话》);清金圣叹认为后人都无法跳出崔颢《黄鹤楼》的樊笼(《贯华堂选批唐才子诗》卷三);纪昀称崔颢诗为“绝调”,赞其“意境宽然有余”(《瀛奎律髓汇评》卷一);沈德潜称崔颢诗“遂擅千古之奇”(《唐诗别裁集》卷十三),等等,莫不如此。

我个人认为,两首诗的确难分高下,也不必强分高下。但是,跟明代瞿佑的观点相反,我认为,作为诗歌内含,“爱国忧君之意”还不如“乡关之思”。此外,既然大家都认为是崔颢诗创作在前,李白诗仿作于后。那么,单从尊重原创这一点上说,我们的态度也无妨稍稍向崔颢倾斜一下。即使认为崔颢《黄鹤楼》稍胜李白《登金陵凤凰台》一筹,也无损李白一丝一毫的声誉。

自从宋代著名诗歌理论严羽家提出唐人七律诗以崔颢《黄鹤楼》为第一之后,后人也提出了不同意见。意见主要有两种:明代何仲默、薛君采等认为当以沈佺期《古意呈补阙乔知之》为第一(杨慎《升庵诗话》卷十),清潘德舆认为当以杜甫《登高》为压卷(潘德舆《养一斋诗话》卷一)。沈佺期、杜甫诗照录如下:

沈佺期《古意呈补阙乔知之》

卢家少妇郁金堂,海燕双栖玳瑁梁。九月寒砧催木叶,十年征戍忆辽阳。

白狼河北音书断,丹凤城南秋夜长。谁为含愁独不见,更教明月照流黄?

杜甫《登高》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都是不错的诗,至于哪一首更好呢?读者朋友自己去判断好了。说了半天,正题,即崔颢《黄鹤楼》究竟好在哪里,几乎被遗忘了,这里补说几句。关于崔颢《黄鹤楼》的好处,前人主要有这样一些说法:滔滔莽莽有疏宕之气(宋·刘辰翁);宽然有余,无所不写(明·谭元春);意境宽然有余(清·纪昀);意在象先,神行语外(沈德潜)。总而言之,就是说,崔颢的诗写得大气。我个人最欣赏的有三点:一是对于道家追求飞升不死神话的彻底否定,富有直面现实的勇气;二是旖旎、高亮度的景物,竟然蕴含着浓浓的乡愁;三是“悠悠”“历历”“凄凄”等词语以及首联的歌行句式等,构成了铿锵回旋的音韵之美。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作文: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591 字

+ 加入清单

你们一定有你们自己的读书故事吧!因为书是知识的海洋,在阅读中,你不仅能获得知识,学会思考,还能得到情感的陶冶和精神的享受,我的读书故事作文600字。“万晶,不许看闲书,快点做作业!”你听,我妈妈又在催我不许看课外书,我妈妈只让我看语文书、数学书之类的主科书,就因为这件事,我和妈妈经常打冷战。

其实闲书也是有好处的,像《水浒传》、《西游记》这些名著,在我妈妈的嘴中就变成了闲书。

做完作业,草草地吃了一顿饭,便是人生中最惊险的时候了。我爬上了床,抱着我的小熊,准备假装入睡,妈妈看我入睡便走了。这时,我迅速地拿了一本书,把床头灯开了起来,便急忙打开书,我像一匹饿狼,一页,两页,看得非常快,大有囫囵吞枣的意思。看着看着,我不禁被文中的主人公感动了,有时,我眉开眼笑;有时,我在心中为故事里的主人公打抱不平;有时,我又泪落如雨,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眼前出现了一道黑影,我抬头一看,只见,妈妈正火冒三丈的瞪着我,我害怕了,妈妈已经被我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过了一会儿,妈妈拿了一把衣架,指着对我说:“万晶呀!你都已经上五年级了,还看闲书,时间已经不象以前那样多了!”哎!妈妈怎么比唐僧还唠叨,我只好高举白旗。可我一摸到书,就又看了起来,妈妈更生气了,便狠狠地打了一下,看着身上留下的痕迹,我号啕大哭了起来,但我看到了书,就忘记了疼痛。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改”呀!

我是多么喜欢看书呀!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关于自己的读书故事作文

全文共 1537 字

+ 加入清单

(一)

小时候的我,在“锄禾日当午,汗滴何下土”的诗歌声中长大,每次端起书,看着那毫无生命的方块字,我总是大喊:“好没劲啊”!读书是我最头疼的事了。

渐渐长大了,我感到了知识的缺乏,每次作文,我都不知从何说起。爸爸、妈妈为我不喜欢读书而烦恼,常常买许多书让我阅读。直到有一天,那天晚上,我们家里开展成语接龙比赛,接到金字了,该我说成语,我思量片刻后,说道:“金蝉脱壳(ké)”,这个成语是我以前在书上看到的。刚一说完,爸爸、妈妈都哄堂大笑,我感到奇怪,不知道他们笑什么,妈妈看我一脸的惊诧,说:“自己看看成语字典里,到底读什么。”我翻开成语字典一看,“噢!原来是‘金蝉脱壳’!”我恍然大悟。爸爸严肃的对我说:“以后要注意多读书,那才能积累知识呀!”于是,我便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多读书,懂得更多的知识。

从那以后,我真的喜欢上了读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读《三国演义》《水浒传》可以让我们对中国名着有所了解;看《十万个为什么》可以使我们的知识更加丰富;读《作文大全》可以提高我们的作文水平;就是看一些漫画、搞笑之类的,也可以让我们更加幽默,更加富有想象力。

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乐趣,读书更给了我力量。我读书!读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酸?什么是甜?什么是苦?什么是辣?读书让我知道了怎么为人处事?读书给我的最大好处是:知识。它丰富了我的大脑,增长了我的见识。

(二)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特别喜欢读课外书。每当妈妈给我带课外书回来,我都是拿了书就进书房看,连句“谢谢”都没来得及说。这一进书房,没个二、三小时,连拉都拉不出来,除非老妈亲自来抬我,否则谁也别想把我从书房拉出来。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百无聊赖,正好今天妈妈要去超市买东西,我便跟着一起去。东西买好后,我们又到了书店。书店里的书多得让我眼花缭乱。我精心挑选着,结果看中了一本《水浒传》。我想让妈妈给我买,可妈妈不同意。经过我的苦苦哀求后,妈妈终于同意了。到了家后,我立即用光速把书拿进书房,看了起来。光阴似箭,转眼间到了吃饭的时间,我却一点也没要吃饭的意思。晚饭做好后,妈妈高兴地来叫我吃饭,我心不在焉地回答:“待会儿”。过了十五分钟,妈妈有点生气地说:“怎么还不好?”我还是心不在焉地回答:“马上就好了。”整整过了半个小时,妈妈非常生气,立马冲进书房。我感到大祸临头了,头上一片昏暗,要下倾盆大雨了。妈妈把我拉进书房后,没说一句话,只要我看看钟。我看了看,发现已经七点了。我知道妈妈这样是为了我好。但我不能放弃读课外书,所以还让妈妈多多体谅我。

我读了许多书,总结出一个道理,那就是不但要看自己喜欢看的书,还要看自己不喜欢看的书,这样才能取长补短。

(三)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知识的海洋,我对书那是如痴如醉。比方说因为看书我忘了睡觉了。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去买东西,我看到了新华书店,(.)便向妈妈请求到新华书店去看书。在我的裤苦苦征求下,妈妈终于答应了。可要求是在三点以前回家,我为了读书顾不上那么多了,只好答应妈妈的要求。我兴高采烈地跑下书店,在跑过去的时候就心想:上次那本《世界历史》读哪了?它好像在文类书籍地二排第五行,对了!这是我已经跑到书柜前了。我用我那双眼睛急切地寻找着,哦!原来它在这里,这已经不是上次的地方了。我把书捧在怀里找了一个安静的地方读了起来每次读一本书,我首先会看它名字,作者为什么要去这个题目,这个名字有没有和内容有关,然后,我会看这本书的作者资料和书本的介绍,最后我才去看那本书

我津津有味地读那本书,根本没有在意一分一秒的过去。突然,一个陌生的声音出现在我的耳边:“*,书店关门了,回家去了吧”我一看,原来是书店的叔叔,我一看时间,啊!六点多了呀!我急忙回了家、

这就是我的读书故事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我的读书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2 字

+ 加入清单

自从上学起,我就接触各种各样的书籍,他们是我精神的食粮,但在浩如烟海的图书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鲁宾逊漂流记》。

《鲁宾逊漂流记》的作者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英国小说家,英国启蒙时期现实主义小说的奠基人,被誉为“欧洲小说之父”。

主人公鲁宾逊是英国人,出生于十七世纪中叶,从小就喜欢和向往探险的生活,长大后他不顾父母的阻拦,执意航海冒险,不幸沦为奴隶,后来历经千辛万苦终于逃了出来,流落到巴西。他在那儿买了一块地,经营一个种植园,收入十分可观。可是他不满足于眼前的现状,他又一次出海冒险。可是这次没有上次那么幸运,他流落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可是鲁宾逊并没有气馁,靠着顽强的毅力和超人的智慧,建房子、种植粮食、烧制陶器、圈养山羊、修造船只、挖运河、用藤萝编筐、烧制面包……让自己活了下来,他还捉了只鹦鹉,起名“波儿”来解决孤独的问题,他也救助了野人“星期五”,教会了他很多事,也成了他的得力助手。

后来鲁宾逊靠他的聪明才智救下了因船员叛变而被劫持的船长等人,船长为了答谢他,同意将他带回英国,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的鲁宾逊,终于回到了家乡。

我也和鲁宾逊一样喜欢冒险,并且总想有朝一日能环游世界,并没有想过会遇到什么困难,总是想着一帆风顺地归来,受到别人的赞叹与羡慕,但在现在看来真是纸上谈兵,想法太天真,太幼稚,甚至有些愚蠢。我相信鲁宾逊一生的离奇遭遇是前所未闻的,他那变化多端的生活也是绝无仅有的。

我从鲁滨逊身上学到了要面对困难,不畏困难,藐视困难的精神品质。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