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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读书故事作文汇总五篇 作文怎么写(汇总20篇)

欢迎阅读有趣的读书故事作文汇总五篇 作文怎么写,看看下面有你喜欢的小动物吗?你会写吗?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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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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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打开一本新书,阅读一篇好文章,就好像在我眼前展开了一个新的世界。朱自清的《匆匆》就是这样,它给我启迪,给我力量,催我奋发上进。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春意盎然,充满诗情画意的开头一下子就深深吸引了我。仔细看下去,作者原来不是为了描写明媚的春光,而是用去而复返的燕子、枯而复青的杨柳、谢而复开的桃花来反衬时光“一去不复返”,告诉我们要珍惜时光,要奋发向上、有所作为。字字句句都引人深思,耐人寻味。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古往今来,人人都知道时间是宝贵的。有了时间可以学习、工作,可以增长知识,创造财富。工人叔叔创造发明需要时间。社会的进步、祖国的富强都需要时间,科学家创造发明需要时间。时间就是财富,时间就是成就。

你看,文章说得多形象啊!时光从水盆里、从饭碗里、从凝视的双眼前过去了,从身上跨过、从脚边飞去了,像轻烟、像薄雾那样飘走了,就像俗话说的“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谁能抓住它呢?谁能留下它呢?

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要想做一个合格的毕业生,要想有所作为,就要像老师说的那样抓紧眼前的分分秒秒去学习,去努力,去奋发向上!这就是朱自清的《匆匆》——这篇500字左右的短文给我的启迪,给我的力量。

我立定心志:从现在开始,我要珍惜时间,哪怕是一分一秒。因为时间很宝贵,所以我要好好利用,让自己的人生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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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读书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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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二楼,看到图书馆的大门,听见阵阵翻书声,这里是儿童阅读中心。我放慢了脚步,中午匆忙吃好饭,赶到这里,就是为了来享受这一刻的宁静。

我走进图书馆,一边找一边想:昨天读到什么地方了?第5章,107页,不错……它在哪儿?第2排第一层中间。没错!

我开始急切地寻找,可是第2排第一层整层都找了,就是找不到。完了,不会是被人借走了吧?但是我还是很想看那本书,于是我又找了一遍。啊!原来在别的地方啊!真是虚惊一场啊!

我拿出书就地坐下,我打开书,就好像自己走进了书里,成了故事主人公……我像一只小羔羊不停地吃草,一页,两页,三页……好像永远吃不饱一样,不停地看。指导灯忽得暗了,我低头一看表。啊!完了,我倒吸一口冷气,看过头了,1点30了,完了,我死定了,门也关上了。我只好偷偷地从另一个不引人注意的小门溜到了一楼。这里是教师阅览室,管理老师莫名其妙地看着我,仿佛我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一个怪物。我的脸不由得微微涨红了,快步走了出去,我在教室门口,来回踏步,刚才没敢往里看,现在壮起胆子看了一眼。咦?老师不在!我赶紧走进教室,刚坐下老师就来了,还好还好……

好,现在我们开始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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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照片里有趣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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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家每户都有一些值得纪念的老照片

看着这些老照片,过去的岁月就会重新在眼前浮现,曾经有过的欢乐和悲伤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我家也有一些老照片。闲暇的时候,我常常翻出这些老照片。

这些老照片已经存放很久,是对过去岁月的真实记录。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写完作业的我,一个人待在家里,想看电视,又没有好看的节目,于是,我就在家里翻箱倒柜起来,希望能从中发现什么新玩意。

我翻啊翻啊,终于有了收获――一本红色的相册。翻开一看,有几张小不点的照片。她是谁呢?又翻了几页,我看到了一张妈妈和小不点的合影。我想:照片上的那个小不点也许就是我。

有一张照片,那个小不点正在津津有味地吃着饼干。

有一次,妈妈对我说:“你小的时候特别贪吃!”我听了后很生气,问妈妈为什么。

妈妈说:“你小的时候特别喜欢吃饼干,一看见饼干就让我给你买。你每次吃饼干的时候,都是先要一块,尝尝好不好吃。如果好吃,就再要几块。可是,那时侯你还小,一次拿不了几块,于是,你就把饼干夹在胳肢窝里,实在没有地方放了,你才开始大口大口地吃起来。”我想:这张我吃饼干的照片应该就是那时照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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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8我的读书小故事

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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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过生日那天,妈妈准备了好多好吃的饭菜,妈妈饭菜准备好了,喊我出去吃,可我一点儿也不想出去吃,因为我手里拿着一本书正在津津有味的看着呢!妈妈连续喊我好几次,但我还是不愿意出去,妈妈可奇怪了,悄悄地来到我身边看看我究竟在干什么?妈妈说:“宝贝,为什么不出去吃蛋糕呢?”我得意地告诉妈妈,我现在看的这本书可好看呢!

《格林童话》故事书里面的“大拇指”,我等一会儿在出去吃好吗?妈妈可高兴了,我继续看书,把一个故事看结束了我才出去吃饭,我一边吃饭一边把故事讲给爸爸和妈妈,还有奶奶听,他们可高兴了,我感到我这次过生日太有意义了。

[关于我的读书故事作文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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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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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春临之际,阴沉的天缓缓的飘下几缕丝丝的雨,渐渐的,多了起来,无声击落那院中的梨花,一片素洁,在迷蒙中起舞,大街小巷被这雪白装缀了,几户人家轻轻掂起脚脚,“吱”关上了陈旧的木门。

倚窗远望,对面的山峰已被细雨覆盖,回过神视向那头的书柜。“好久没看书了”,走近,不忍轻语着,当手指触及着每一本略带灰尘的书本,心微颤,手微缩,我感到的不是每本书的冰凉,而是呼吸。是那本书阵阵轻微却不可泯灭的呼吸。眼眶被泪水濡湿了。

儿时,最开心的要数周五了,那个傍晚,学校里总会传出孩子们欢快的笑声,不用上课,不用早睡,不用着急写作业,电视想看到何时是何时,对于大部分孩子,这是个事实。但对于我,陪伴我的,不是电视而是这个周大费口舌向同学借来的最心仪的书本。

那是多么开心啊,抱着最爱的书,紧紧的抱在胸口,那一刻多么想快点回家。来不及脱鞋,书包一扔,带着书倒向柔软舒适的小床,便悄悄的,没了声。

那天,原本安静的房间里传出小小的吸鼻声,渐渐的成为了阵阵抽泣,终不忍,嚎啕大哭,家人吓坏了,一寻究竟,也只是小孩子心爱的主人公受伤,泪始。

树会长大,种子会发芽,小女孩已经成了大姑娘,小故事也成了大道理。翻看着东坡居士的一生一世,有欢笑,有悲伤,随着他品尝了流传千古的东坡肉,细呡了香醇百世的东坡酒,修河堤,种田地,月下一同游承天寺,讨得一句“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者耳”又是怎样的舒心?末以不在此生。

时隔多年,今非昔比。书仿佛只是一个高贵的名词,取而代之的是一步步昂贵的电子产品。时间仿佛这样不见了,换回的却是那虚拟满足后更加深刻的空虚。

雨仍漫天飞舞着,偶有几丝清风,透过窗子,轻轻地翻动了我膝上的书本,那一刻,纸张翻动的声音,仿佛胜过我听过的所有乐曲。我笑了,床头的手机显示着电已充满,我望去,又回眸,只觉得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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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读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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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啊,书给我们带来了无限的智慧与知识。而我,爱读书更是到了痴迷的程度。

我最喜欢的一套书是《哈利波特》。每天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放下书包拿起书来看。我沉迷于那美好的想象中,一直看到七点钟才拿起笔写作业。

有一回,我妈实在看不下去了,闯进我房间把书拿走,对我说:“你把作业写完了再来找我要书。真是的,天天看书看书,也不知道复习一下。”接着就“啪”地一声关上了房间门。我心里可难受了,那感觉,就像与一个非常要好的伴侣分离。我只好极不情愿地写作业,可精神根本集中不起来,刚写两个字,思绪就跟着书飘出去了。一想到哈利的聪明、伏地魔的阴险,我就按捺不住,于是飞快地写完作业,打开门往我妈的房间走去。

我悄悄地推开她的房间门,看见书就安安稳稳地放在她的书桌上。那书,就好像一块磁铁一样吸引着我。我快速地走了过去,急切地打开书,往地上一坐,如饥似渴地读起来。我迫切地想知道故事的结局,想知道故事里的人物后来怎么样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飞逝,当我妈抱着一大堆衣服出现在门口时,我才发觉已经过去一个小时了。我急急忙忙地把书收起来,支支吾吾地跟她解释,她哭笑不得地说:“行,你想看就看吧。”

书真是一个神奇的东西,它能解决一切问题,也能让我感受到在平常生活中感受不到的东西。

书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它带给我无穷的乐趣,也给了我很多“养分”。它像阳光、像雨露,滋润我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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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读书小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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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爱阅读中华故事的爱好惹出了不少麻烦又是一个天气晴朗的星期六,按我平时的习惯,我要准备去图书馆啦,准备好一切,我便骑着自行车去图书馆了。一到图书馆我就去到历史中华故事区,寻找我爱看的中华故事。我的目光停在了一本名叫《中华英雄》的书上,我仔细的阅读着简介:20世纪初,中国最后的封建王朝已被推翻,但是当时各地军阀割据争权,混战不已,帝国主义列强也是虎视眈眈,动荡年代,英雄辈出,是时代造就了英雄,还是英雄创造了时代?就这个了,我高高兴兴的借了这本书回家,结果呢,急性的我想赶紧看书,于是就推着自行车走着路看书,经过十字路口的时候差点被车撞了,回到家的时候我们家里人已经吃过饭了,妈咪严厉的批评了我:“你这是干嘛去了,这么晚才回来!”我如实的和妈咪报告我干嘛了,她说:“以后不许去图书馆了,看这种书不仅拉低了你的成绩,还影响你的睡眠,整天看书看到10点睡觉,你看看都快赶上大熊猫了。以后不许看了!”我一听心慌了:“我才不,我喜欢看我就看。”我很大声的吼了出来然后冲进了房间。不过后来妈咪还好同意我继续看书了。喜欢阅读中华故事的我,也太忘性了,居然连妈咪都吼,不过妈咪也是为了我好,看来我要想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让我睡眠充足学习保持也可阅读中华故事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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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读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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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就是一个小书迷,不仅看过许多书,就连家里都有好多书,书架都已经放满了,说起我的读书故事,你们想必会笑掉大牙。

有一次,我正聚精会神的在书桌上看“女儿的故事”这本书,由于牛奶与墨汁放的很近,所以,当我一边看着书,一边拿起杯子喝牛奶时,就拿成了墨汁,可我浑然不知“危险”正步步逼近,当“咕咚”一声我吞下墨汁后,立刻大叫了起来,妈妈闻讯赶来,看着我一边“啊,啊”的大叫,一边只用手扇伸出的舌头,连忙问:“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我伸出舌头断断续续的说:“我,我刚才…拿,拿牛奶喝的时候,一不小心…一不小心就拿成了墨汁,结果…结果把我的舌头都快苦掉了。”妈妈听过,哈哈大笑起来说:“谁让你拿牛奶时不看,只盯着书呢?”我气哼哼地回了妈妈一声“哼”又回到房间里继续看书了。

还有一次,我在厕所上看书,不知不觉已经两个小时了,“戴妍,你掉厕所了吗?都两个小时了,怎么还不出来?”妈妈在门外大叫了一声。我如梦初醒,赶快冲完厕所出去。出去后,我每走一步就像踩在针上一样疼。唉,谁让我看书又看的忘记了时间呢!

在我读书的时候还有很多有趣搞笑的故事,然而每次造成这些事的“凶手”都是因为看书看的太入迷。谁让我是一个小书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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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读书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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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得好:“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只有大量的阅读,我们才能获得滋润,愉快地成长。

我九岁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三本书:《木偶奇遇记》、《笨狼的故事》、《中国神话故事》。那天晚上我一回到家,就见到了我的新朋友——那三本书。晚饭后我二话不说放下书包,走进自已的房间,准备深入的了解一下我的“三位新朋友”。我首先选择了科洛迪写的《木偶奇遇记》,因为这本书我以前在爸爸手机里听过,才听了一半,我急忙打开书,找到了我没听到的过的一些故事,看着看着,终于把它看完了,我咽了口唾沫,好像把全部的知识吞了进去。抬头望了望墙上的时时钟,已是九点钟了。没想到我竟然一口气看了快三个小时,爸爸让我赶紧去上床睡觉,我马上洗漱完爬到了床上,哇!躺下才感觉到腰变得好酸,但是我很高兴……不知不觉我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是星期六,我匆匆忙忙地吃完早饭,就继续看起书来,我看得忘记了周围的一切,完全融入了书的世界,连妈妈说带我去超市买零食,我都忍住了诱惑。我时而为匹诺曹伤心,时而为他感到自豪。当我全部读完,还兴致勃勃地写了一篇读后感呢!妈妈夸我是个热爱读书、善于思考的好孩子。

“书是知识的源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朋友,让我们尽情地享用这份精神大餐——来一起读书吧!我相信,书会让你走进另一个世界,书会给你带来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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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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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楼那儿开了一家新华书店。

开业的第一天,同学几人趁着午休前的一段空闲跑去逛书店。店里,装修气味之外的,是久违的书香。我们在书架下流连、徘徊,我的心痒痒的,好像不买本书都不好意思离开。脚边的《百年孤独》吸引住我的视线。对它垂涎已久的我把它买了下来。

当天中午,数学自习过后,从不睡午觉的我翻开了新书,一看,就陷了进去。我好像打开了一扇新的门,第一次真正体会到人才是小说的核心,书中的情节、故事都围绕着人物,“所有的事在同一时刻发生。”铃声响起,我才被拉回现实。

和《百年孤独》差不多同时来临的,是分科考试的迫近。

但沉浸于书中的我,与现实的距离已被拉远了。匆忙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我就扎进书中人的喜怒哀乐。考试、成绩、复习、离别,通通忽视掉。分科前最后一次班会课,准备选文科的同学在讲台上声泪俱下时,我只关心着奥雷里亚诺上校的几十次起义。星期六的自习,我将它用作阅读时间。

“月考倒计时,一天”,空调上的小黑板向我强调道,一遍又一遍。

我出神地凝视着小黑板。书翻到了最后一页。“一切自永远至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马孔多,那个虚幻的小镇被永远地抹去了。考试的压力,分科的离愁别绪爆发着奔腾着涌上心头,淹没了我。

考试终于结束了。大家已经在忙着道别,忙着关心分科的政策,忙着放元旦假。我缩在角落的座位里,忙着写明信片,手边摞着一沓别人给我的,放在那本《百年孤独》上。

新同学来了。晚自习,大家轮流自我介绍。我望着讲台,听着,却又没有在听。一只手摩挲着那本旧书的封面,感受着棉纸的质感,回忆着过去生活的点滴。

轮到我了。我站上讲台,在开学时的台词中补上一句“喜欢马尔克斯,刚看完《百年孤独》。”我瞟了眼桌上的书,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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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名人故事读书笔记

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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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故事》这本书精选了古今中外具有代表性的科学发明家、文学艺术家、英雄与伟人、财富思想家等40位名人的故事。阅读这些伟大人物的传记,能够领略他们年少时经历的故事和成功智慧,使我及其他青少年从中受到启发和教益,提高素质,培养有益的爱好。特别是能够激励我们的理想和志向。这本书图文并茂、语言精美、可读性强,是青少年儿童最佳的课外知识读物。

这本书能启迪心灵、陶冶情操、培养趣味、丰富知识、开发智力。培根曾经说过:“用伟大人物的事迹激励青少年,远胜于一切教育。”也许说的就是这本书里面的伟大人物吧!里面有许多名人,比如爱迪生、牛顿、李时珍、居里夫人、诺贝尔、伽利略等大家都很熟悉的许多名人,他们都有各自的发明,各自的创造。妈妈给我说过,成功人士的背后,其实有艰苦的一面,没有一个成功的人没有受过苦的,所以我们现在受些苦是值得的。我非常喜欢看名人故事,每当看过一个人的事迹后,我的心里就老光琢磨:我要怎样才能做一个成功人士呢?现在我才知道,我既然想做到,就不能老光空想,要实际去做一做,没有努力,是不会有结果的,光说不练假把式,不说真练才最棒!

作者利用名人激励我们的理想和志向,指导我们的人生道路和事业发展。它极具收藏价值,是馈赠少年儿童的最佳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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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读书故事的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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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有爱看书的孩子,所以我的学习成绩不是很优秀。

一天,我和妈妈出去玩,我们走到新华书店门口,突然,只听“叮”的一声,妈妈的电话响了,妈妈接听了电话。就说:“宝贝,我去处理一下急事,你先到新华书店等我,马上就回来,千万不要乱跑。”说完,一阵风似地走了。我走进新华书店,看见大人小孩坐在那儿聚精会神的看书,我找了一个角落坐下,我觉得烦透了,就从书柜里拿了一本书看起来,书名叫《脑筋急转变大全》。仙人掌在沙漠里为什么不会渴死,因为它本身含有水份,如果你在沙漠里口渴了,你就可以割开仙人掌的身体,就会有水流出来。我又看了《海的女儿》里的小美人鱼真让我伤心,《卖火柴的小女孩》真可怜,《皇帝的新装》中皇帝光着身子走在大庭广众下,大摇大摆地走着,让我哑然失笑。从那以后,我爱读书,成绩也上升了。

书,给了我巨大的帮助,让我的学习成绩上升了,我永远不会忘记书给我的帮助,我要感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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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可爱有趣的童话故事:鸵鸟送信

全文共 5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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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话中丰富的想象和夸张可以活跃你的思维;那生动的形象、美妙的故事可以帮你认识社会、理解人生,引导你做一个通达事理、明辨是非的人。下面是yuwenmi小编整理的童话故事,快来看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鸵鸟

小熊、小鹿和雪兔结伴去沙漠中旅行,小鸵鸟也想 跟他们一起去。

雪兔和小熊嫌弃小鸵鸟长得丑,不愿意与他同行。

雪兔说:“你的脚上有两个又笨又厚的脚趾,太难看!”

小熊也说:“你有翅膀,可它不能让你飞。”

小鸵鸟怯怯地说:“在危险的时候,也许我能帮上你们呢!”

雪兔说:“我没看到你有任何长处,怎么能帮到我们呢?我担心你会变成我们的累赘!”

小鹿为小鸵鸟说情,雪兔和小熊才勉强答应。

几个伙伴一大早出发,他们在沙漠中走啊走,到中午的时候,又累又渴。毒辣的太阳烤得他们头晕眼花,在沙漠上每前进一步,他们的脚都深深陷进滚烫的沙子里,疼痛难忍。

“完了,完了,再走下去我的脚就被烙熟了。”小熊哼哼唧唧地说。

雪兔和小鹿也浑身虚弱走不动了,只有小鸵鸟还是精神抖擞的样子。原来,小鸵鸟的脚趾下有厚厚的肉垫和角质,使他既不会陷进沙子里,也不会被热沙烫伤。

“完了,我们要死了!”雪兔越想越伤心,几乎要哭了。

“我去替你们送信,让大家来解救你们!”小鸵鸟说。

小熊半信半疑:“你行吗?”

小鸵鸟自信地说:“放心吧,我一定能把求救信传出去!”说完,小鸵鸟撒开两腿向远处跑去。

望着小鸵鸟飞奔的身影,小熊惊叹:“小鸵鸟跑得真快真稳啊,那对看起来很笨的翅膀,能帮助他保持身体平衡呢!”

雪兔惭愧地说:“我们看到的小鸵鸟的那些缺点,原来正是他适合在沙漠中生活的优点啊!”

【小老虎问路】

一头骄傲的小老虎在大森林里迷了路。

他走啊走,看到了一头正在蒙头大睡的野猪。小老虎对着野猪的耳朵,大声喊道:“喂,蠢猪,别打呼噜了,告诉我回家的路怎么走吧!”野猪生气地眨了眨眼睛,一言不发,把屁股转向了小老虎,继续睡大觉。小老虎讨了个没趣,无奈地走了。

路上,他看到一只正在忙碌的小松鼠,于是他用自己的大嗓门儿喊道:“喂,如果你告诉我回家的路怎么走,我就让妈妈给你最好的礼物!”小松鼠就像没听见一样,不搭理小老虎,照样干自己的活儿。小老虎勃然大怒,冲向一只戴眼镜的老灰兔:“嘿,花眼的老兔头,快给我指一条回家的路!”老灰兔慢慢地抬起头,和蔼地说:“森林里的路大家都熟悉,可你这样没礼貌,哪怕你问遍所有的动物,你还是找不到回家的路。”听了老灰兔的话,小老虎猛然醒悟过来——对人说话,要有礼貌才行!

这时,前面过来一只梅花鹿。小老虎走过去,礼貌地说:“梅花鹿你好,请你告诉我回家的路怎么走,好吗?”梅花鹿热情地告诉了小老虎,小老虎高兴的连声说:“谢谢你,梅花鹿,谢谢你!”

小老虎终于安全地回到了自己的小屋。

【王子和野兽】

从前有三个王子,他们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一天,三人带着妹妹外出打猎,进人茂密的丛林后,正巧碰到一只大灰狼和三只小狼,他们正准备射死灰狼,却听狼开口说道:“别杀我,我送给你们每人一只小狼崽,它们很忠诚,会成为你们的朋友。”

王子们同意了,于是继续赶路,每人身后都跟着一只小狼崽。

不久,他们又碰到一头母狮,领着三只幼狮。母狮求王子们别杀自己,说愿意送给他们每人一只小狮子。后来,他们又碰到一只狐狸、一只野兔、一头野猪和一只狗熊,也都各自领着三个孩子,而且都把孩子分别送给了三位王子。最后,每个王子身后都跟着一大群野兽幼担到了晚上,他们走到森林中一条三岔路,每个路口都生长着一棵白桦树。大王子摸出一支箭,射向其中一棵树,随后转头对两个弟弟说:“分手之前,咱们都在各自的树上留下记号。谁回到这里时,要围着另外两棵树看一看。如果看到做记号的地方在流血,就证明这个王子死了;如果流出来的是牛奶,就说明他还活着。”

两个弟弟听从哥哥的吩咐,用箭在各自的白桦树上留下记号。随后,三个人问妹妹愿意跟哪个哥哥一起走。

妹妹回答:“和大哥一起。”于是,三兄弟来到路口,各沿一条岔路出发,小野兽们跟着各自的主人。当然,妹妹和大王子在一起。

大王子带着妹妹往前走,没走多远,就进人了一片森林。走到森林最深处的一块空地时,眼前豁然出现一座城堡,里面住着一伙强盗。大王子上前敲门,门刚打开,身后的小野兽们就拥进去,各自咬死一个强盗,把尸体都拖到下面的地窖。

可是,有一个强盗并没有死,只是受了重伤。他一动不动地躺着装死,同死去的强盗没什么两样。大王子和妹妹走进城堡,在里面住下来。

第二天一早,大王子要外出打猎。临走,他嘱咐妹妹,可以到各个房间转转,但千万别去地窖,那儿存放着强盗们的尸体。

哥哥刚转身离开,妹妹就把他的嘱咐忘了。她先到每间屋子都转上一圈,最后来到地窖,打开房门,朝里面张望。这时,那个装死的强盗起身说道:“别害伯!照我说的做,我俩会成为朋友。如果你愿意嫁给我,肯定比跟你哥哥在一起幸福得多。不过,你得先去客厅,那儿放着个碗橱,里面有三个瓶子:一个瓶子装有创伤膏,你得把药膏涂到我下巴上治伤。如果我喝下第个二瓶里的药水,就会完全康复,要是再喝下第个三瓶里的药水,就会比以前更加强壮。

等你哥哥带着小野兽从林子回来,你就上前对他讲,‘哥哥,看你这么有劲儿,要是我用一根很牢的丝绳,把你的两个大拇指绑到身后,你能挣脱开吗?’要是他无法挣脱,你就喊我。”

大王子一回来,妹妹就照强盗的嘱咐,用丝绳把哥哥的大拇指绑到身后。可是,大王子一使劲就挣开了,随后对她说:“妹妹,这绳子太不结实,根本捆不祝”第二天,大王子又领着小野兽们去了森林。强盗对他妹妹说,要用更结实的绳子绑大王子。不过,这一次,大王子照样挣开了,当然不如头一次那么容易。他对妹妹说:“这根绳子还是不结实。”

第三天,大王子从森林中回来,答应妹妹再试试力气,但这是最后一次。妹妹照强盗的安排,准备了一根特别结实的丝绳。

这一次,大王子使足力气,又拉又拽,可还是无法拉断绳子。他只好对妹妹说:“妹妹,这根绳子太结实了,我挣不断,过来帮我解开吧。”

可她没动,而是喊来强盗。强盗冲进屋子,挥舞着一把砍刀,准备杀掉大王子。

大王子对他说:“请等一下,只要一分钟。临死前,我想吹三次狩猎号角—一次在屋里,一次在楼梯,最后一次在院中。”

强盗同意了,于是大王子吹响号角。吹第一次时,在院中笼子里睡觉的狐狸就醒来了,听到号角,知道主人遇到了麻烦。它用尾巴扫了扫狼的眼睛,把狼喊醒,然后一起唤醒狮子。狮子用尽全力,把笼门撞成碎片,野兽们随即冲出来。它们穿过院子,冲进主人的房间。狐狸跑上去,咬断捆住大王子拇指的绳子;狮子扑向强盗,把他咬死,撕成碎片。野兽们一拥而上,每个都叼走一块骨头。

这时,大王子转身对妹妹说:“我不会杀你,但要把你留在这里忏悔。”

说完,他用铁链把妹妹锁在墙根,摆一只大碗在她面前说:“我再也不愿见到你,除非你的眼泪盛满这只碗。”

说话间,大王子招呼那些野兽们,又踏上旅途。

走不多远,他来到一家客栈,进去一看,发现每个人都特别悲伤,就忍不住问出了什么事。

“唉!今天,公主肯定活不成了,人们要把她送给可怕的九头龙。”对方回答。

大王子又问:“她为什么要死?我力气特别大,能救她。”

随后,大王子出发来到海边,九头龙要到那儿迎接公主。大王子正带领小野兽们等着,只见一长队车马走来,为可怜的公主送行。走到海边后,人们把公主的马车留下,伤心地离开。

可王子仍然在等。过了一会儿,远处的水面开始翻腾。翻卷的水花越来越近,王子这才看清,原来是个可怕的怪物,一条长有九个脑袋的巨龙,随浪头轻快地游了过来。随后,王子和身边的野兽们商量好对策。

九头龙刚一靠岸,狐狸便用大尾巴使劲搅动海水,熊和狮子也用爪子撩水。咸咸的海水溅进九头龙的眼睛里,弄得它晕头转向,什么也看不见了。王子趁机冲上去,用剑刺死九头龙,小野兽们将尸体撕扯成了碎片。

公主走到大王子面前,感谢他把自己从龙爪下救出。她说:“请同我一起上马车,回父王的王宫。”说完,她把自己的戒指和半块手帕送给王子。

回去的路上,随行的车夫和一个男仆商量了一下,说道:“我们干吗要把陌生人带回王宫呢?不如把他杀了,回去报告国王说,是我们杀死了九头龙,救出了公主。那样,公主就会嫁给我俩当中的一个。”

于是,他们杀掉大王子,把他抛到路边。那些忠诚的小野兽们跟上来,围着大王子的尸体痛哭,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这时,狼猛然有了主意。只见它跑进森林,咬死一头牛。狼把狐狸喊来,叫它看着死牛,等有飞鸟过来吃死牛肉时,就把鸟儿抓住,带回来见狮子。

不久,一只乌鸦飞来啄食牛肉。狐狸猛扑上去抓住它,带到狮子面前。狮子对乌鸦说:“我们不杀你,但你必须保证飞到城里。那儿有三口救命井,用嘴汲些井水回来,把这个人救活。”

乌鸦飞走了。它飞到救命井,井水是力量和机敏的源泉。乌鸦用嘴汲满井水,飞回大王子身边,将水滴到大王子嘴唇上。大王子被救活了,不但可以坐起来,还能四处走动。

大王子赶往城里,身边带着那些忠诚的野兽们。

他们来到王宫,发现众人都在筹备盛大宴会,公主正准备嫁给马车夫。

大王子走进王宫,径直来到车夫跟前说:“你如何证明是你杀死九头龙,得到公主的芳心?我这里有公主给的信物—一枚戒指和半块手帕。”

国王一看这些信物,知道王子说的是真话。他下令把马车夫捆起来,投人监狱。大王子和公主成了亲,国王还奖励他半壁江山。

婚后不久的一天晚上,大王子带上忠诚的野兽们进到森林。

天黑下来,大王子迷了路,在林中转来转去,寻找返回王宫的路。找着找着,他看到远处透出光亮,等赶到近前,发现在林中的空地上,一个老太婆正用耙子将树枝和树叶拢到火堆里。

这时,夜已经很深了。王子觉得非常疲惫,决定不再往前走,就央求老太婆,问能否留在髯火边过夜。

“当然可以,”她说,“可我害怕这些野兽。让我用棍子打它们一下,那样就不再害怕了。”

“行啊!我不介意。”大王子回答。老太婆伸出棍子,对着野兽们点了一下。眨眼间,野兽们都变成了石头,连大王子也变成了石头。

不久,二王子来到他们三兄弟分手的岔路口。出发前,兄弟三人曾分别在三棵白桦树上留下记号。想起临分手时的约定,他就走过去,围着另外两棵树看。

二王子发现,大哥留下记号的白桦树正在淌血,他知道大哥已经死了。

于是,二王子带上自己的野兽们,前往大哥统辖的城镇,也就是公主举行婚礼和居住的地方。他走到城里一看,发现市民们都在为失去大王子而极度悲伤。

市民们一见到二王子,发现他身后的野兽们,都误以为他就是失踪的大王子。大家兴高采烈,述说着如何干方百计寻找他,随后带二王子去见国王,而国王也误以为他就是自己的女婿。不过,公主心里明白,二王子不是自己的丈夫,就央求他带野兽们到森林,去寻找他哥哥,说什么也要把他找回来。

二王子立即动身去寻找哥哥,可一进森林,同样迷了路。天黑下来,他也来到了林中的空地,见到了那片火光。只见老太婆仍在那里,将树枝和叶子拢到一起,点起髯火。

他走过去,询问老太婆,天太晚,路太黑,自己回不了城,能不能在*火旁过夜。

老太婆回答:“当然可以,可我害怕这些野兽,能不能让我用棍子轻打它们一下,那样就不再怕了。”

二王子同意了,可他并不知道,对方是个巫婆。只见巫婆伸出棍子,顷刻间,那些野兽和它们的主人都化成了石头。

不久,三王子云游归来,赶到长有三棵白桦树的路口。他围着树转了转,发现两棵树原来中箭的地方都在淌血,就哭着说:“天啊!两个哥哥都死去了!”

他顺着岔路,赶到大王子统辖的城市,身后跟着忠诚的野兽们。走进城门,城里的市民都以为大王子回来了,就像当初错把二王子当大王子一样,聚拢到三王子身边,问他到哪里去了,为什么这么久都没回来。

有人领他到王宫面见国王。公主还是认出,他也不是自己的丈夫。等外人散去时,她恳求三王子去找他的两个哥哥,把他们带回来。

于是,三王子叫上野兽们,出发来到森林。他把耳朵贴到地面,看看能不能听到哥哥们带领的野兽们的脚步声。他隐隐约约听到,远处传来微弱的声响,但说不清来自哪个方向,于是他吹起号角,而后又认真听了听。他又听到原来的声响,好像从林中簧火的方向传来。

他走到簧火旁,只见老太婆仍然在那儿,把树枝和树叶拢到火堆里。他问老太婆,自己能不能在火堆边过夜。她回答说,自己很怕野兽,必须用棍子挨个轻打野兽一下,然后才允许王子在那里过夜。

可这一次,三王子回答说:“绝对不行。我是野兽们的主人,除了我,谁也不能打它们。把棍子给我。”他用棍子点了一下狐狸,狐狸立刻变成了石头。三王子于是明白,老太婆是个巫婆,就转身对她说:“立刻让我的哥哥和那些野兽们活过来,否则,狮子会把你撕扯成碎片。”

巫婆吓坏了,拾起一棵橡树苗,把它烧成白灰,又把灰撒到旁边那些石人石兽上面。

顷刻间,两个王子站到了弟弟面前,野兽们也都围在各自主人身边。

最后,三个王子一起动身回城。国王分不清到底哪个才是自己的女婿,可公主能认出自己的丈夫。听到这个消息,全国上下一片欢腾,到处充满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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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读书故事高二作文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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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读书,对书可谓是爱不释手。因为对书有着无法言说的喜欢,我与书之间便有了这许多道不尽的故事

我为何如此喜欢读书,我不能给出明确的答案,但我知道,妈妈在这件事上对我确实有着很大的影响。妈妈是个老师,也许职业使然,我很小时,她便给我买了许多书。最近整理书橱时又翻出些小时候的书,这些书上字不多,基本上是图画。隐约记得小时,我最爱看的便是这类书。

那时的我真是小,大字不识一个,但却对书上的画着了迷。那五彩缤纷的书页牢牢地抓着我的眼球,让我不由自主便陷于其中。那本书对于小小的我来说,可真大啊。我总是独自坐在地板上,书摊开放在我的腿上,巨大的书页盖住了我的腿,只露出两只脚。我用手轻轻抓起纸页一角,一下翻过,带起一阵即逝的风,书页与书页的碰撞有着不一般的动人声响。

妈妈对我说,那时的我,可以一个人静静地在阳台上坐很久很久。

我是如此热爱读书,为此,也挨过骂。我习惯在书房做作业,而那儿却有着对我诱惑极大的东西——层层叠叠的书。我不是无心无欲,我会被书引诱。一开始,我还曾努力克制自己,不让自己伸手去触碰它们,可我渐渐感到力不从心,于是,我做作业的时间越拖越久。妈妈似也发现了我的不寻常,有时会来突击检查。从此,我看书都小心翼翼,便似做贼一般,看几行,便抬头侧耳倾听,听书房门口有没有响动。

那一日,看得是太入迷了吧,直到房门与地面的摩擦声传来,我才从书中惊起。那一瞬,来不及多想,我慌乱地把书扔到了书桌底下,扯过作业,拿起笔,假装在思考。当时,我的脑子一片空白,我感觉自己全身在发颤,心在扑通扑通地狂跳,我努力让自己抖得不那么明显。许久,我都未曾听得有人讲话,心下慌乱又添了几分,不由抬头,却正好对上了妈妈那双深不可测的眼睛。那一刻,我的心沉入了谷底,我知道自己逃不过了。

“把东西拿出来。”妈妈的声音那么有威严,不容我有半刻迟疑。我将书拾起,递给她,这一次,我分明地看到了自己的手在抖动,那只手也显得那么苍白。妈妈的嘴一张一合,我眼眶中的泪越积越多,终是顺着脸颊滑落,嘴里一片苦涩。最后,视线一片模糊。后来妈妈再跟我说起这件事,说我当时的眼泪怎么都流不完,是不是她太凶了。不是,她不知道,我是因怕她再也不让我看书而伤心。

我的读书故事有喜亦有悲,可不管是欢笑是流泪,都因我爱书而起。读书的路途是那么漫长,我还将一直走下去,我的读书故事也仍将继续上演。

[我的读书故事高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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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读书故事作文

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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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厕所都上了二十分钟了,你在那干嘛呢?”听到妈妈的怒吼声,我吓得“屁滚尿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书藏了起来。这种事经常在我上厕所的时候发生。

因为我太喜欢读书了,只要有空闲时间,我都会看书。比如在吃饭的时候我都是一边吃饭一边看书。为这妈妈没少说我,可是我还是抵御不了书的诱惑,经常趁妈妈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的看书。

有一次,妈妈带我去书店看书。我一进去就像饿狼一样飞快的跑到了“儿童文学”主体书架处。这里的书琳琅满目,令我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我挑了一本《鸡皮疙瘩》书,这本书让我屏息,让我发笑,也让我思考。我看得都忘我了,妈妈叫我多少次我都听不见,直到书店下班我才从书的世界回过神来,依依不舍的回家了。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为我带来无尽的欢乐,它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也激发了我无尽的想象力,今后我会用书来充实我的生活,它将一直陪伴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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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读书故事的

全文共 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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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也许是一些人的爱好,也许是一些人的责任。但是,读书确实可以令人充满快乐。

在东莞中学每一年都有一个快乐的节日——读书节。这个一年一度且给予我们快乐的节日,我已经过了两次。在这两个节日里年,我都充分体会到读书的快乐,也懂得了不少有关的知识和方法。

其实,读书不仅可以增加自己的课外知识,而且对自己也很有益。例如,有时测验会问我们读过什么书。这样,我们也不会失分了。从不同方面讲,读书的确有益。但是读书也有原则,我们要读有益的书,不要读对我们无益的书。这样只会浪费时间,白白地浪费钱,而且这些书也没有价值,不值得留恋,只会占了我们的地方。

在这两年里,我也读了不少书,有的是老师推荐的,有的是自己感兴趣的。在初一的时候,通过老师的介绍,我买了一本《马燕日记》。这本书主要记载了马燕的日记,可以让我充分体会到自己的幸福,体会到别人的穷苦,会让我更珍惜现在的幸福。那本书里马燕是过的很辛苦的,和我们对比是不可比的。看了这本书,使我更珍惜劳动成果。除了这本书我还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选》。这本书在看的时候遇到一些迷团,我会疑惑不解,经常在想一些其它原因来破案,但最终还是没有猜对。我对这种故事情节特别感兴趣,记得其中有一个情节,在探案中他们发现现场的墙壁上有用血写的几个字,其他人都认为是一个女孩子的英文名,决定去找这个人,但惟独福尔摩斯觉得这不是一个名字,在俄文中的意思是复仇。他就是这样一步一步解开迷团的。读这类型的书可以另我们的头脑更灵活,聪明。另外,我还读了《骆驼祥子》和《长腿叔叔》等。

我平时买书的时候经常买一些故事书或有趣的书。小时侯我经常看的就是故事书。我曾经看《一千零一夜》看了两三次,因为我太喜欢其中的故事情节。

每当我走进书店,就会留意一些故事书,神话或者成语故事,寓言。我还喜欢看一些四大名著,但是我只喜欢看少年版的,因为我觉得会比较容易。除了买这些书,我还会买一些杂志,有关作文的或英语的,这些的内容会有趣些,更容易接纳。我会把自己喜欢的书全都买回家,但是我并不是全都看,因为实在太多了,我根本没有时间看,因此我的房间堆满了杂乱无章的书。

虽然我不是十分喜欢看书,但是有空的时候我也会认真地看,细心地领会。我读书已经有十年了,在这读书历程中我感觉到真正的快乐。我以后会读更多的书籍,增加更多的课外知识,享受更多的快乐,为自己的人生创造更多的幸福。

[我的读书故事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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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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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一点也不假,我看了书之后知识真的增加了,作文水平也提高了不少。

从小时候我就喜欢读书,虽然不认识几个汉字,但看那些插图也觉得十分开心,慢慢地我上了幼儿园,爸爸经常给我买书,我对读书的兴趣提高了很多,上了小学我对小说又有了浓厚的兴趣。天天抱着书看,一年下来积累了不少知识。我最喜欢看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狼王梦》他的书我爱不释手,看了一遍还想看二遍、三遍、四遍、五遍……他的书让我百看不厌。渐渐地我又品味了其他作者的书,发现他们的风格一点也不同,各人有各人的想法看法,每一本都很精彩……现在我的书柜已经摆的满满当当地了,全都是我喜欢看的书

如果没了书,我就会像饥渴找不到食物,如果没了书,我就会像鸟儿没有翅膀,不能飞翔。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书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我离不开让我增长知识的好老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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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50字:我爱读书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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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的朋友、良师,是我随时想去的故地。从我跨进小学大门之时,就与书结下不解之缘。

书,让我增长了知识,也让我享受了无穷的乐趣。我除了把课堂中老师教授的课文读得滚瓜烂熟,我还经常流连在学校的图书室以及校门口叫卖的小书摊中乐而忘返。阅读课外书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读书让我尝到了甜头和欢乐。我读过《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诸葛亮的足智多谋令我赞叹不已,武松的英雄气概让人心生钦佩,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叫我潸然泪下……

阅读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想象力,更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有一次,我的语文老师布置写作文《秋天》,其他同学都把秋天写成是秋风萧瑟,万物凋零的景色。我却另辟蹊径,把秋天比作姑娘,她捧出累累的硕果,带给田野稻米飘香,农民幸福的笑容……结果这篇作文得到了老师的首肯,同学们的青睐,这些进步都要归功于课外的阅读所带来的好处,我尝到了读书、读课外书的甜头,此后,我更加疯狂地读书,更加贪婪地读课外书。

古人云:“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书犹药善读之可以医愚。”这不但是至理名言,更是我的座右铭,它将是我今后读书的无穷动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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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名人读书的故事:朱胜和钓鱼老汉

全文共 1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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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时候,江苏苏州的百姓写过一首《十善诗》,其中有两句是:

“金华山水育英奇,敕守姑苏声誉驰”,说的就是金华白龙桥附近古方村的朱胜。这朱胜中过举人,担任过明朝的刑部主事、武昌知府、苏州知府,最后被授予江西布政使的官职。朱胜在当官时做过不少有益于百姓的好事。而在古方村一带民间,流传着少年朱胜与钓鱼老汉的传闻。

传说朱胜开始时名字不叫胜,后来懂事后希望自己在人生道路上不断克服困难获取胜利,而改名朱胜。他从小就很聪明,琴棋书画都会来几下,吟诗作赋更是他好。那一次,他在金华考取了秀才,从金华步行回家上喜气洋洋,别提多开心了。走过姜山头,见迎面来老人肩上背根钓鱼竿,一路快步行来。俗话说人逢喜事精神爽,朱胜因为高兴,心血来潮,见了这老人的神态便随口朗声吟道:“花甲老人背不弓,肩背竹竿步匆匆,钓鱼归来真高兴,农夫暮年也轻松。”

这位老人年纪虽大,可耳聪目明,而且这天刚好顺风,朱胜这四句话,一句句都飘进他耳朵里去了。更奇怪的是这老人记忆特别好,每句都记牢。老人抬头一看,对面来的是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于是就停下脚步,说:“小后生,刚才四句念得不错,年纪轻轻诗词随口出,不简单,不简单。”朱胜听了正洋洋得意,谁知这老汉接着又说了:“不过这四句诗嘛……我看要改”“要改?”“对,要改。”“你也懂诗?你会改吗?怎么改法?”朱胜问。

“喏,第一句‘花甲老人背不弓’,我十多年前就超过花甲了,这句要改。第二句‘肩背竹竿步匆匆’这第一句已经有个‘背’字,第二句就不用‘背’字了,而且‘步匆匆’是走得很急,好像有什么急事,其实我走得快并不是有急事,所以么第二句要改;第三句‘钓鱼归来真高兴’‘真高兴’太口语化太俗,要改;最后一句‘农夫暮年也轻松’种田老人苦的人不少,年老体弱生活担子重的人太多了。这句也要改。怎么改嘛,我想改成这样四句,你看行不行。”

于是他随口念道:

白发老人背不弓,

肩荷鱼竿步如风,

垂钓归来心欢愉,

暮年体健更从容。

朱胜一听,禁不住拍手叫绝,觉得比自己刚才念的四句好多了,真是山外有山,天外有天,想不到附近村野还有这么位素质高雅懂诗词音韵的人啊,他对这位老人不由得肃然起敬。就双手一揖弓身下拜:“敢问先生高姓大名。”老人笑着说:“我一个乡村野夫,就不劳动问了,你要问我名字干什么?”“我想拜你为师。”“拜师就不必了,这样吧,我送你一副字谜,四句话猜四个字,猜到你按这四个字去做,或许对你日后求取功名有好处。”于是,老汉又吟出四句来:

情急无心用垂钩,

一弯新月三星秀,

十口之家草盖身,

说出售时非出售。

这朱胜本来脑子极聪明,悟性又好,听罢就想:第一句“情急无心用垂钩”,情字急字都没有心字偏旁,而边上用个直勾,这不是“静”字吗?二句“一弯新月三星秀”,弯弯月亮上有“三星”,三点是个“心”字;“十口之家草盖身”更明白,草字头下面十口乃“苦”也;最后一句“说出售时非出售”说是“言”,言字旁,售为“卖”,言加卖是“读”字啊,读乃非卖也。这四句刚好拼成四个字“静心苦读”了。于是,他随手捡了块破瓦片,在泥地上写了这四个字:“请问先生,你说的就是这四个字吗?”老人频频点头道:“正是,正是!”

于是少年朱胜在家静心苦读,二十八岁那年终于考中了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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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书的故事作文350字

全文共 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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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老师给我们发了《草房子》这本书,我就如饥似渴地看起来。

一次,晚上8点40了,妈妈让我睡觉,可我就是不听。直到妈妈向我走来,用严厉的眼神看着我,我才立马把书放在枕头底下,躺下睡觉。早上,妈妈对我说:“你昨晚说梦话了,知道吗?”我挠挠后脑勺说:“我昨晚说梦话了?”妈妈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说陆鹤很可怜的,你们不许欺负他!”

你们知道陆鹤是谁吗,陆鹤是《草房子》里的一位人物。

陆鹤是位可怜、坚强的人,他是秃头,他一开始不在乎自己是光头,谁想摸都行,后来才知道守护自己的尊严。很多人都欺负他,觉得他的光头好玩,陆鹤很生气,他想报复他们。可是他闯了一个大祸,同学们谁也不跟他玩了。学校要演一场戏,陆鹤主动报名参加了。演出成功了,于是他就又有了朋友。

这本书很吸引人,我的心情随着故事里的人跌宕起伏,有时欢笑,有时悲伤……我推荐大家去看看这本书——《草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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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读书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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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知识比作花朵,那书籍就是深扎泥土的老根;如果把知识比作酒瓶,那书籍就是甘甜可口的美酒;如果把知识比作夜空,那书籍就是那颗耀眼的星星。

以前一二年级时,妈妈买了许多书给我看,那时的我读起来废寝忘食,但囫囵吞枣,不求甚解。有时一本书只需要花一个小时就能读完,当我把所有的书都看完时,便嚷嚷着要妈妈给我买新书,但妈妈却说:“一本书要多读两遍,才能收获知识。”从那以后,我每次看书时,都记得妈妈的话,每本书都看了两遍以上。

有一次,妈妈要出去买东西。她临走时对我说:“今天可能要下雨,如果下的话,记得收衣服。”我点了点头,接着看书。结果妈妈回来时,她走到阳台上,看见了湿淋淋的衣服,便说:“再这样下去你都要变成书痴了。”

读书,我明白了坚持不懈。在《鲁滨逊漂流记》中,我们都知道主人公鲁滨逊孤身一人住在荒岛上,那里充满了危险,可他何曾放弃过?正是因为他这种坚持不懈、永不言败的精神鼓励了千千万万的人,也正是因为他的精神,我才会对自己的目标持之以恒,从不轻言放弃。

我相信书已经成了我们的朋友,是它为我照亮了前方的路,使我在人生之路上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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