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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读书故事作文汇总五篇 作文怎么写精彩20篇

欢迎阅读有趣的读书故事作文汇总五篇 作文怎么写,看看下面有你喜欢的小动物吗?你会写吗?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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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的爱读书故事

全文共 2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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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世界上有许多着名的科学家的家境是清贫的。他们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都曾与困苦的境遇作过顽强的斗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名人的爱读书故事,欢迎借鉴!

1.鲁迅嚼辣椒驱寒:

鲁迅先生从小认真学习。少年时,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第一学期成绩优异,学校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用这种办法驱寒坚持读书。由于苦读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著名的文学家。

2.伽利略好奇善问:

伽利略是意大利伟大的物理学家、天文学家,他在力学上的贡献是建立了落体定律,发现了物体的惯性定律、摆振动等时性、抛物运动规律,确定了伽利略原理。他在比萨大学读书期间,就非常好奇,也经常提出一些问题,比如“行星为什么不沿着直线前进?”一类的问题,有的老师嫌他问题太多了,可他从不在乎,该问还问。有一次,伽利略得知数学家利奇来比萨游历,他就准备了许多问题去请教利奇。这一次可好了,老师诲人不倦,学生就没完没了地问。伽利略很快就学会了关于平面几何、立体几何等方面的知识,并且深入掌握阿基米德的关于杠杆、体比重等理论。

3.闻一多醉书

闻一多读书成瘾,一看就“醉”,就在他结婚的那天,洞房里张灯结彩,热闹非凡。大清早亲朋好友都来登门贺喜,直到迎亲的花轿快到家时,人们还到处找不到新郎。急得大家东寻西找,结果在书房里找到了他。他仍穿着旧袍,手里捧着一本书入了迷,

怪不得人家说他不能看书,一看就要“醉”。

4.华罗庚猜书

著名数学家华罗庚读书的方法与众不同。他拿到一本书,不是翻开从头至尾地读,而是对着书思考一会,然后闭目静思。他猜想书的谋篇布局,斟酌完毕再打开书,如果作者的思路与自己猜想的一致,他就不再读了。华罗庚这种猜读法不仅节省了读书时间,而已培养了自己的思维力和想象力,不至于使自己沦为书的奴隶。

5.侯宝林抄书

相声语言大师侯宝林只上过三年小学,由于他勤奋好学,使他的艺术水平达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成为有名的语言专家。有一次,他为了买到自己想买的一部明代笑话书《谑浪》,跑遍了北京城所有的旧书摊也未能如愿。后来,他得知北京图书馆有这部书,就决定把书抄回来。适值冬日,他顶着狂风,冒着大雪,一连十八天都跑到图书馆里去抄书,一部十多万字的书,终于被他抄录到手。

6.高尔基救书

世界文豪高尔基对书感情独深,爱书如命。有一次,他的房间失火了,他首先抱起的是书籍,其它的任何东西他都不考虑。为了抢救书籍,他险些被烧死。他说:“书籍一面启示着我的智慧和心灵,一面帮助我在一片烂泥塘里站起来,如果不是书籍的话,我就沉没在这片泥塘里,我就要被愚蠢和下流淹死。”

7.匡衡凿壁偷光

古时候有一个特别有学问的人,叫匡衡,匡衡小的时候家境贫寒,为了读书,他凿通了邻居文不识家的墙,借着偷来一缕烛光读书,终于感动了邻居文不识,在大家的帮助下,小匡衡学有所成。在汉元帝的时候,由大司马、车骑将军史高推荐,匡衡被封郎中,迁博士。

8.车胤囊萤映雪

车胤,年幼时好学不倦,勤奋刻苦。他白天帮大人干活,夜晚便捧书苦读。可是由于家境贫寒,常常没钱买油灯,书也读不成了。他为此十分苦恼。一个夏夜的晚上,车胤坐在院子里默默回忆着读过的书上的内容,忽然发现院子里有许多萤火虫一闪一闪地在空中飞舞。他忽然心中一动,要是把这些萤火虫聚集在一起,借它们的光不就可以读书吗?于是,他开始捉萤火虫,捉了十几只,把它们装在白纱布缝制的口袋里,挂在案头。从此,他每天借着萤光苦苦地读书。

9.苏东坡

东坡学识渊博,他有一种“各个击破”的读书法。他认为一本书每读一遍,只要理解和消化一个问题就行了;一遍又一遍地读,就能达到事事精通。一本书的内容是很丰富的,而人的精力有限,不可能一下子全部吸收,只能集中注意力了解某一个方面。比如想探究历代兴亡治乱的原因,那么就从这个角度去读;要探究史实典故,就换另一个角度,再读一遍。这个方法虽有些笨,但这样读过之后,各个方面都经得起考验。

10.悬梁刺股

汉朝有个叫孙敬的人,从小勤奋好学,他每天晚上学到深夜,为了避免发困,他用绳子的一头拴柱头发,一头拴在房梁上。战国时,有个名叫苏秦的人,想干一番大事业,便刻苦读书。每当深夜读书时,他总爱打盹。于是,他就在自己打盹的时候,用锥子往大腿上刺一下,以提精神。孙敬和苏秦的故事感动了后人,人们用“悬梁刺股”来表示刻苦学习的精神。

11.范仲淹苦读的故事

范仲淹二岁的时候死了父亲。母亲很穷,没有依靠。就改嫁到了常山的朱家。范仲淹长大以后,知道了自己的生世,含着眼泪别母亲,离开去应天府的南都学舍读书。他白天、深夜都认真读书。五年中,竟然没有曾经脱去衣服上床睡觉。有时夜里感到昏昏欲睡,往往把水浇在脸上。范仲淹常常是白天苦读,什么也不吃,直到日头偏西才吃一点东西。就这样,他领悟了六经的主旨,后来又立下了造福天下的志向。他常常自己讲道:“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12.马克思

经常有针对性地阅读。每逢书中他自认为重要和有参考价值的地方,都加以摘要,并做笔记。马克思的一生虽然颠沛流离,经济经常陷入困境,生活十分艰难。但他依然克服各种困难,坚持读书和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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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长征———前所未闻的故事》读书笔记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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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生活充满了幸福与美好,但是这一切的一切又是谁给予我们的呢?是英勇的红军战士,是伟大的共产党,他们用血肉之躯建起了一座新的长城。我们的中国,我们的民族,也是在这座长城上站起来的。多少岁月的沧桑,抹去不了战士们豪迈的话语和不屈的精神,那一个个动人的英雄故事,也不断启迪了一代又一代华夏儿女,经久不衰。

在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的心受到深深的撼动。在那残酷的战斗年代,环境恶劣,物资缺乏。作为老军需处长,他完全有机会自己先穿上温暖的棉衣。但是,他为了战士们不受冻,他想尽各种办法,把为数不多的棉衣全部发给了战士们,而自己却宁可挨冻,最后永远地走了。他舍身为人,时刻为他人着想,他把别人的安危看得比自己生命还重要。生命的结束,不代表精神的结束,生前的一点一滴都会被他人铭记。舍己为人,虽死犹生。

在过草地时,红军战士小兰为了保护伤员,把自己的一代麦粉丢了。小兰为了不让大家担心,把野菜放进了包里。几天后,她因营养不良而昏了过去,大家这才知道小兰的处境。于是大家纷纷伸出援手,把小兰的包中填满了麦粉。这个故事的名字叫《一袋麦粉》。是啊,一袋麦粉的事儿有多大,但反映出一个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品格和情操。就是这区区一袋麦粉,展现了红军战士团结一心的品质。自己少吃一点就会多了一个人走出草地,奉献的一份份爱心也是团结力量的表现。

这两个故事让我想到了自己的经历,每一次春秋游,,妈妈都会为我准备美味可口的寿司——一圈圈的紫菜包裹着糯米与黄瓜、火腿、蛋皮、肉松,那口味真是棒极了!每次我都会带两大盒。可刚端上餐桌,无数的小手伸了过来,拿走了许多,我都只能吃到可怜的几个。虽然我很乐意与大家分享,但每次总觉得心中有点委屈。不过,当我读完这两个故事,我觉得,我的这些分享,相比较红军战士们做的,那真是微不足道呢!奉献是一种美好的品德,我应该高兴才对,怎么会感到委屈呢?当我想到这,红军战士的形象在我的脑海中又一次高大起来,自己也浑身充满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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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读书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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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你上杨红樱阿姨的书后,在梦中,我也在要求你妈妈给我买书,我盼星星,盼月亮也要得到这本书,最后,妈妈为了不影响我的学习,就在新华书店给我买了一套杨红樱的书,回到家后,我急忙打开盒,哇!好多漫画,小说,散文呀!我连吃饭也顾不上,急忙翻开书,看了起来。

夜深了,我还在咬文爵字到十点,妈妈叫我上床睡觉,我躺在床上,脑子里都是书的资料,我只好又打开灯,把书拿到被窝里,之后看,看到大约是十一点时,只见妈妈的脚步声来了,我的心里像小兔子一样跳着,原先妈妈去书房呀!凌晨1点到了,我实在熬不住了,只好关灯,睡下了。

直到此刻,这件事都还印在我心里,我以后要学会分配时间,有计划的看书。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400字(九):

我从小就爱读书,小时候我对大自然充满了好奇,爱读关于大自然的书,《十万个为什么》成了我的好朋友,它使我懂得了关于动物、植物、宇宙等大自然的许多奥秘!

我还个性喜欢恐龙,《听恐龙讲故事》使我对恐龙更加着迷,为了寻找恐龙化石,紫金山、红山动物园、石头城、我家门口的小花园、婆婆家的菜地里都留下了我寻找恐龙化石的足迹!

此刻,我已经是二年级的小学生了,认识的字越来越多,能够帮忙我读更多的书。如果读一本书入了迷,就像在仙境里玩儿一样,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时就是这种感觉;读《爱的教育》时使我感觉:帮忙别人很快乐;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使我明白:勇敢、坚强加智慧就能战胜一切困难读一本好书,感觉真好!

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源泉!同学们,让我们多读书吧,让好书陪伴我们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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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读书故事900字作文

全文共 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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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故事读书在于造成完全的人格。有时候,一本书像一杯茶,给人以沁人心脾的舒畅;有时候,一本好书像一缕清风,给人以最温柔的抚慰,有时候,一本好书像一张精美的书签,而对于我而言,好书就是我的老师,它给我鼓励,教我成长。它们对我而言,就是没有生命的纸张,没有表情的铅字体,当时的我只需懂得的是我的教科书,“小蝌蚪找妈妈”我的“九九乘法表”。有一天去到我的好朋友家里。看见了好多的童话大王,看见有颜色的字还附着可爱的图片,看见皮皮鲁和鲁西西……慢慢的,书成了我童年的一部分,当我读到安徒生的童话集 --《卖火柴的小女孩》时,我曾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命做过祈祷,当我看到《狼牙山五壮士》时,我为狼牙山五壮士的悲壮流过眼泪,当我读到《三国演义》时,我为诸葛亮的才略倾佩不已,可能是当时年纪小,仅仅是汲取着书本带绘我的内容。“书籍是朋友,虽然没有热情,但是非常忠诚,--雨界”上学读书时,总会挤出那么点时间,来看书。迷上余秋雨的散文,《千年一叹》的一行下去寻找,人类古代文明的路基,却发现,竟然有那么多路段慌草迷着,战壕密布,盗匪出没。余老师最后写着“四个月冒险奔波,天天都思念着终点,今天我们到了,回头一看,却对着万公里的尺尺寸村产生了眷恋,那是人类文明的经济系统,从今往后,那里的全部冷暖疼痛,都会快速的流到我的心间”给了我很多思考,戴尔.卡耐基《人性的弱点》这本书教我好在日常生活商务活动雨社会交往中与人打交道,并有效的影响他人,如何击败人类的生存之敌—忧虑,以创造一种幸福美好的人生;如何更好的在生活中变得快乐,当你通过书解决好着一问题之后,其他问题也就迎面而解了《学习巴菲特》让我了解到更多的是股神巴菲特如何通过自己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我相信,我们应该学习他的应该是不断勤奋努力的人生和正确的实现梦想的方法,作为80后一代,常常迷自己的方向,李开复《做最好的自己》告诉我;有勇气改变的事情,有胸怀结合搜不可改变的事情,有智慧,分辨二者的不同。也使我明白,成功就是不断地在超越中提高自己的能力,迈向成功的,做最好的自己,在着成长的道路上,书,这个一直陪伴着我的老师,提醒我,鼓励我,支持我,总在我迷失成长方向的时候给我及时的指正和疏导。在今后跟多的日子里,我会用自己的心去领会书中真谛,去感悟书中性情。

[我的读书故事 9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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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牛顿爱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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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时的牛顿并不是神童,他资质平常,成绩一般,但他非常热爱读书,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一下牛顿爱读书的故事,相信各位读者会有兴趣。

世界上有许多着名的科学家的家境是清贫的。他们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都曾与困苦的境遇作过顽强的斗争。牛顿少年时代的境遇也是十分令人同情的。

牛顿一六四二年出生在英国一个普通农民的家里。在牛顿出生前不久,他的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在他两岁那年改嫁了。当牛顿十四岁的时候,他的继父不幸故去了,母亲回到家乡,牛顿被迫休学回家,帮助母亲种田过日子。母亲想培养他独立谋生,要他经营农产品的买卖。

一个勤奋好学的孩子多么不愿意离开心爱的学校啊!他伤心地哭闹了几次,母亲始终没有回心转意,最后只得违心地按母亲的意愿去学习经商。每天一早,他跟一个老仆人到十几里外的大镇子去做买卖。牛顿非常不喜欢经商,把一切事务都交托老仆人经办,自己却偷偷跑到一个地方去读书。

时光渐渐流逝,牛顿越发对经商感到厌恶,心里所喜欢的只是读书。后来,牛顿索性不去镇里营商了,仅嘱老仆人独去。怕家里人发觉,他每天与老仆人一同出去,到半路停下,在一个篱笆下读书。每当下午老仆人归来时,再一同回家。

这样,日复一日,篱笆下的读书生活倒也其乐无穷。一天,他正在篱笆下兴致勃勃地读书,赶巧被过路的舅舅看见。舅舅一看这个情景,很是生气,大声责骂他不务正业;把牛顿的书抢了过来。舅舅一看他所读的是数学书,上面画着种种记号,心里受到感动。舅舅一把抱住牛顿,激动地说:“孩子,就按你的志向发展吧,你的正道应该是读书。”

回到家里后,舅舅竭力劝说牛顿的母亲,让牛顿弃商就学。在舅舅的帮助下,牛顿如愿以偿地复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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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名人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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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胤

东晋人车胤,年幼时好学不倦,勤奋刻苦。他白天帮大人干活,夜晚便捧书苦读。但是由于家境贫寒,常常没钱买油灯,书也读不成了。他为此十分苦恼。

一个夏夜的晚上,车胤坐在院子里默默回忆着读过的书上的资料,忽然发现院子里有许多萤火虫一闪一闪地在空中飞舞。他忽然心中一动,要是把这些萤火虫聚集在一齐,借它们的光不就能够读书吗?于是,他开始捉萤火虫,捉了十几只,把它们装在白纱布缝制的口袋里,挂在案头。从此,他每一天借着萤光苦苦地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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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6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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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我小时候我看见我的朋友她有一本《童话故事》,我回到家里我就跟妈妈说;“妈妈我朋友有一本故事书我也要。”妈妈毫不犹豫的答应了我,我很高心,第二天我放学回家,看见我的书桌上有一本崭新的美丽的《18个童话女孩子》,我做完作业,我拿着这本书跑到楼上,我刚想要打开书本时我又跑进了洗手间,我把手洗的干干净净的,然后我在跑到我的房间里我的房间里,我打开书本,我看了一篇是《丑小鸭》,那只小鸭很可怜我还看了许多片童话。

随着我的年龄的增长,我现在看的都是《科学家的故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等,把那时候开始我离不开书籍,书籍是我们精神上的粮食,也是我们知识上的源泉。所以我们要多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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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鲁迅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1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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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小的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

还在进“三味书屋”前,他在自己的启蒙老师——一位远房叔祖父那里看了不带图的书。这位老师曾经告诉他,有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怪物……可惜一时找不到了。这么一部有趣的书,可把鲁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梦寐以求,把他的保姆长妈妈也感动了。长妈妈不识字,她探亲回来时,就设法给鲁迅买回了这部书。一见面,长妈妈把一包书递给鲁迅,高兴地说:“哥儿,有画的《山海经》,我给你买来了!”

一听这消息,鲁迅欣喜若狂,赶紧把书接过来,打开纸包看了起来。

这是鲁迅最初得到的心爱的书。后来,识字渐渐多起来了,他就自己攒钱买书。过年,鲁迅得到压岁钱后,总是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看。

鲁迅小时候,不仅酷爱读书,而且还喜欢抄书,他抄过很多书。显然,抄书使他得益匪浅。他的记忆力那么好,读过的书经久不忘,这与他抄书的爱好是密切相连的。

鲁迅小时候对书籍特别爱护。他买回书来,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有污迹,或者装订有问题,一定要到书店去调换。有些线装书,很容易脱线,他就自己动手改换封面,重新装订。

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看看手指脏不脏。脏桌子上是不放书的,脏手是不翻书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页的习惯。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各样的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箱子里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

鲁迅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他购置的书,仅据《鲁迅日记》上的“书账统计”,从1912年至1939年,就有九千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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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生于1881年9月25日,出生于绍兴城内都昌坊口一个破落的士大夫家庭。鲁迅原名周树人,英年早逝,他是中国现代着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

鲁迅自幼聪颖勤奋,三味书屋是清末绍兴城里的一所着名的私塾,鲁迅十二岁时到三味书屋跟随寿镜吾老师学习,在那里攻读诗书近五年。鲁迅的坐位,在书房的东北角,使他用的是一张硬木书桌。现在这张木桌还放在鲁迅纪念馆里。

鲁迅十三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逮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经常到当铺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在药店给父亲买药。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

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了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每当他气喘吁吁地准时跑进私塾,看到课桌上的“早”字,他都会觉得开心,心想:“我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

后来父亲去世了,鲁迅继续在三味书屋读书,私塾里的寿镜吾老师,是一位方正、质朴和博学的人。老师的为人和治学精神,那个曾经难鲁迅留下深赢得记忆的三味书屋和那个刻着“早”字的课桌,一直激励着鲁迅在人生路上的继续前进。

鲁迅十七岁时从三味书屋毕业,十八岁那年考入免费的江南水师学堂;后来又公费到日本留学,学习西医。1906年鲁迅又放弃了医学,开始从事文学创作,先后在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学校教过课,成为中国新文学运动的倡导者。鲁迅是中国文坛的一位巨人,他的着作全部收入《鲁迅全集》,被译成五十多种文字广泛地在世界上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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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艺术的故事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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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艺匠去跟埃及人求学,而我们又都是希腊人的弟子,于是,埃及的艺术对我们就无比重要。”如果我们把艺术的历史看成是作品的自我修炼过程,那么传统的西方艺术史学家将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艺术起源于尼罗河流域!”我们无法将法国南部的洞穴或是北美的印第安人与现在我们所谓的艺术直接联系起来,但是从埃及可以。

当我们用艺术的眼光审视埃及,在建筑上金字塔不能不提,在雕塑上浮雕和人头像不能不看,在绘画上壁画更是重点的重点。这三大类,在埃及,仍然保持着原始艺术的一些特质,强调是否“有效”。

金字塔是人的陵墓,埃及人将巨石块通过一些现在还不知道的方法垒成三角锥体,中间放置已经处理好的木乃伊,最早只有法老能享受如此待遇,久而久之,只要有能力建造的人都可以安息在金字塔。我们现在只能推测,修建金字塔是因为埃及人相信人死后会有灵魂,而灵魂存在与否,决定于肉体是否保存完好,所以要将人制成木乃伊,然后将木乃伊放在既安全又能够使灵魂更容易飞升的金字塔中。

人头像,似乎也是走这个套路,埃及人将石像放在陵墓里,可能是想要双重保险——制造一个死者的肖像石雕使死者的灵魂长存不灭,所以在埃及,雕刻家的原始意义就是“使人生存的人”。值得注意的是,埃及人的石雕风格已经脱离了原始艺术的那种符号化,但是离惟妙惟肖的自然主义还有一段路程,这个时候的人头像只是大致勾勒出轮廓。

壁画和浮雕更是为了人死后而创作的。可能是因为太奢侈,也可能是因为太残忍,埃及人采用了绘画来代替殉葬。这和中国差不多,兵马俑就是著名的代替人和牲畜的殉葬品,只不过不知道埃及有没有一个像孔子一样的人,发出“始作俑者,其无后乎”的为伦理进行到底的言论。因为是绘画,所以能表现的东西就多了,不仅有人还有环境,当然目的一致——为了使死后的人能够在另一个世界逍遥自在。

埃及的绘画,特点十分突出,讲究完整、明了、还带着小个性。比如底比斯墓室里的《内巴蒙花园》,作者想要构筑一个有鱼有鸟有植物的池塘,池塘周围有着各种树木,还结着不少果子,该怎么画?如果画俯视图,池塘是看清了但是周围的树和池塘里的鱼、鸟就看不清了,就算是看清了也就一个点谁知道那是鱼;如果画侧视图或主视图,一边的树是看清了但是其他就没了。画这幅画是为了给死者一个生活的地方,如果因为视角的问题,让很多东西没画进去,那么死者不就享受不到了?对于这个问题,埃及人通过有埃及特色的办法解决了——池塘画俯视图,水里的鱼、鸟、植物画侧视图,周围的树画侧视图。看完,一股情切感油然而生,我在幼儿园的时候就是这么画的。这就是效用强过真实。人就更有意思了,画里的埃及人都有着挺好玩的“神圣姿态”,头一般是侧面的,眼睛、肩膀、胸膛一般是正面的,脚一般是内踝那一面的。画成这样,一方面是要完整,该多大就多大,该多长就多长,努力规避因为视角原因使人的某一部位“缩小”,从而影响以后冥界的生活;(性生活呢?)另一方面是偏好,实在有遮挡的地方就取一个喜欢的面,不管画里的人是否长着两只相同的脚。所以与其说埃及匠人在绘画不如说他是在通过自己掌握的外貌表来组接画面,尤其要注意埃及的画和我国人物画也有相似的地方,意义决定大小——越重要的人物,画得越大。

埃及的艺术风格很难表达清楚,它程式化但又不笨拙,它完整精确但又不十分自然,它具有很强的整体秩序感。每一个当时的艺术家,更多的时间是学习各种类似于男人颜色要比女人深的法则,而不是如何表达情感,学习的终极目标是用今日的题材重现当年的感觉,所以埃及的风格稳定、朴素而和谐。

只有一个人打破了这个严格的规则,成为了“异端”——第十八王朝的Amenophis Ⅳ。或许是因为这是外敌入侵后建立的新王国,他打破了许多古老的传统,统一了当时的宗教信仰,大破而大立,这股风潮自然而然的冲向了艺术家。这个时候更多的讲究如实描绘,以至于把法老雕刻得很难看,并且动作也有了改变,程式化的动作变成了夫妻俩抱着小孩,沐浴在Aten神的圣光下等。Akhnaten(Amenophis Ⅳ)的艺术改革,很有可能是受到了克里特岛以及其他地区的艺术的启发,比如,在迈锡尼发掘出的约公元前1600年的讲述了一个捕猎的故事的匕首,图案就比埃及的生动、自然的多,如果埃及的艺术家看到其他地区的同行的作品一定大受启发。可惜的是,埃及的改变只停留了一个朝代,Akhnaten去世后,他的继任者Tutankhamun逐渐恢复了过去的信条。

美索不达米亚地区同样有着艺术,与埃及一样,只不过可能是因为原材料的短缺,或是信仰不同,(不相信灵魂永生)流传下来的作品很少。远古时期Sumerians民族在乌尔建都统治着这个地区,从乌尔发掘出的公元前2600年木质镶金竖琴残件,可以告诉我们在远古的时候这里的艺术技艺已经很高了,可以创作出很生动的物象,并且他们偏爱对称和精确。美索不达米亚的国王虽然不去装饰墓室的墙壁,但是他们喜欢建纪念碑,并且这些碑刻可能还有着某种力量,比如发现于苏萨的约公元前2270年的纳拉姆辛王纪念碑,讲得就是赢得了一次战役的胜利,国王一只脚踏在对方军队的尸体堆上,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久而久之,这种纪念碑成了记录历史的载体,比如出自尼姆鲁德的阿苏尔纳齐拉普利王宫的约公元前883年——859年的浮雕,其中就记录了一场战斗的过程,我们可以看到攻城机械、双方射手、痛苦的人民,场面不像埃及人那么刻板,并且有一点挺好玩的是,伤亡者没有本国人,我们可以理解为这是鼓吹宣传的艺术,但是我更愿意认为原始巫术是其滥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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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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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画出五彩缤纷的画,喜欢弹出优美的旋律,喜欢读一本有趣的书。其中,我最喜欢读一本有趣的书。读书过程心情跌宕起伏,读书使我从中领悟很多道理,读书还能发生很多有趣的事。别急,慢慢听我娓娓道来。

记得前年暑假,妈妈为了让我养成读书的好习惯,规定我每天至少要读100页书。妈妈经过仔细挑选,给我选了几本书,你们知道那书上的字有多密吗?一页就有好几百字。到年底,妈妈统计我读过的书,发现足足有二尺厚,妈妈很惊喜,我也很自豪。不过,没过一会儿,妈妈的高兴劲过去了,突然拉下脸来严肃的说:“我怀疑你的眼睛出问题了。”第二天,妈妈带我去测视力,能掐会算的妈妈又一次猜中了,我直接戴上了200度的近视镜。妈妈可后悔了,你看,现在又开始念叨了:“哎,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读书有风险,大家需谨慎!

我读书印象最深的是看《大染坊》。我还记得有一次,我正在非常非常认真地看《大染坊》,这时妈妈回来了,由于正看得入迷,本想说:“妈妈回来啦!”,可是一张嘴却说出了:“寿亭回来啦!”。妈妈说:“我有那么像男的吗?”我连忙说:“没有没有”。我俩都笑了。

你们知道陈寿亭是谁吗?他是《大染坊》里的主角,他出生在清末年间的一个穷苦人家,从小父母双亡,靠要饭长大。由于他肯吃苦,爱动脑筋,学习了一门染布的手艺,凭着自己高超的技艺和正直的性格,逐渐从一个叫花子变成了一个赫赫有名的大老板。故事讲的真实、生动,使我深深的喜欢上了主人翁。他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有正义感、同情弱者,爱帮助人,有强烈的爱国精神。他做的事情总是让人敬佩、热血沸腾。他幽默诙谐,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在日本侵略中国的年代,他做生意从来不让日本人白白沾到一点便宜,并且在商场上屡次战败日本的竞争对手,企业在残酷的竞争中存活下来。为了支持政府抗日,他不惜捐出自己的全部家产。我推荐大家读一读这本书。

亲爱的朋友,你也说说你们发现的有趣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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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读书故事小学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1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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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之乐何处寻,数点梅花天地心。”不知从哪里记得这两句诗,时时想起的原因,是因为我常常体验到读书的乐趣。

说也来怪,小时候经常写命题作文,现在想起来还会有点余悸。记得什么“我最难忘的一件事”、“最佩服的一个人”、“在上学的路上”等等题目,完全是一些成人的口气,不大切合孩提时代我们接触到的东西。上了高年级,老师便教了我们作文的体裁,什么小说、散文、诗歌之类的。记得当时大家都喜欢情节悬念的小说,觉得读起来很吸引人。一本新课本刚发下的时候,都争着翻看,就是为了找些有趣的故事。而这些文章大多都是节选的,读完后总觉得余意未尽,于是很期望语文老师能早点给我们讲授这篇课文。然而真正上起来,仿佛却没有期待中的精彩,倒有了些许失望的情绪。

真正在小的时候能记下来的倒是一些琅琅上口的诗歌了,“远看山有色,静听水无声。春去花还在,人来鸟不惊。”这样的诗歌美,像谜语一样吸引孩子,而现在默诵起来更觉得哲意深远。每天早上教室里就是一片琅琅书声,大多数同学读的都是诗歌。不过诗歌我终究没喜欢上,大抵是因为缺乏做诗人的气质吧?老师也提醒过我们,说是不要“唱忘嘴歌”,即使诗歌溜口,没有深刻认识也是很容易淡忘的。

平时的时候我也看过不少小人书,纸张的质量一般都很差,画上也尽是些粗犷的黑线条,但这丝毫影响不了它在班上受欢迎的程度。读书为我的少年增添了许多乐趣,我也渐渐体会到了“知识”的力量,要知道有些小伙伴们对我佩服的不得了,这可是很多大个子用他们的拳头都换不来的。当然,我也为这种“力量”支付了合理的代价,在初中的时候,真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上高中的时候,我终于开始读中国人写的书。先是四大名著,接着就是唐诗、宋词,古文观止之类的。甚至开始模仿写古体诗,文言文,也满篇之呼也者的,渐渐的喜欢用一些深奥难懂的成语、典故,引用一些不常见的名言和华丽的句子去装饰内容干瘪的文章,达到唬住别人的目的。记得在一篇论述为什么“师夷长技以制夷”会失败的作文中,我旁征博引,意气奋发,一口气用了40几个成语和数十个典故,光《清史》就引用了3次,简直想达到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目的。而语文老师在阅卷后也打了58分的高分(满分60),让我的虚荣心一时膨胀到极点。

一位教育家说过:“一个人不爱读书,不爱与书作伴,是真贫穷,是真孤独。”这话有一定的道理。现在我已经是一名教师了,渐渐明白能读书真好。

正如叶圣陶先生曾说:“自能读书,不待老师讲;自能作文,不待老师改。老师之训练必做到这两点,乃为教学之成功。”(《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任何一门学科教学皆如此,“自能读书,不待老师讲”,当是教师共同的追求。教师的职业特点,决定了教师的读书风气最能影响学生和社会的风尚。只有热爱读书的教师,才能培养出热爱读书的学生,才能营造出整个社会热爱读书的良好氛围。热爱读书的教师,是社会的一笔无形资产。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如果你的学生感到你的思想在不断地丰富着,如果学生深信你今天所讲的不是重复昨天讲过的话,那么,阅读就会成为你的学生的精神需要。教师,要做好教书育人的工作,首先要做个真正的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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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黄晓明读书时代的故事

全文共 3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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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前的某一天,青岛。海风习习,却依旧无法驱散考场内外的紧张气氛。这也难怪,北京电影学院已经有十年没到青岛招生了,这次的招生,自然点燃了不少年轻人的表演梦。

一个拄着拐杖的男孩走进考场,高大清秀,眉眼间的神情,似有几分无所畏惧。面试老师说,请你表演一个“捉蛐蛐”的小品吧!男孩因为无知所以无畏地张口便说:“报告老师,我们青岛没蛐蛐!”这一句话,全场哗然。有老师甚至蹙眉:真是没有任何表演能力,简直是块木头!但那个叫崔新琴的老师却坚持说:“就算他是块木头,那也是块漂亮的木头。我们要了!”

这个男孩,就叫黄晓明。此前,他对电影学院没有一点概念,还以为就是个电缆厂呢。他少时的理想一直是做个科学家,这次是在语文老师的鼓励下去报考的。而事有不巧,在面试的前一周他遭遇车祸,脚被吉普车轧得骨折了,好在当时穿着军靴,问题才不是很严重。面试那天是父亲把他背到考场门外的,父亲怕儿子紧张,开玩笑说:“要是晓明抽签表演铁拐李,一定能过!”

事后,当时那个清秀无畏的男孩回忆起这件事,仍然感激连连:“在我成长中对我影响最大的人就是崔老师,我被破例招到电影学院,这让我走上了一条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的发展之路。”

漂亮的少年,沉默的少年

黄晓明刚出生的时候,曾经把奶奶吓了一跳。“小孙子太丑了,大鼻子大嘴的!”

后来,他越来越漂亮,甚至他的漂亮声名远播,惹得熟悉不熟悉的人都“慕名”来“参观”。现在的他,会毫不介意地笑说:“我妈说,说句实话,其实明明小时候比现在长得漂亮多了。我有张戴眼镜的相片,他们说长得像哈里•波特,然后再小一点的时候,长得像小姑娘……”

7岁那年,曾经有电影制片厂选中他演儿童电影的主角,他们说:“这孩子长得真不错!”可那时的那个孩子,真的太过害羞,根本没法演,他们只好换人。他不会忘记父亲去剧组接他时那失望的眼神,他自己心里那块石头落地了,便回头安慰父亲说:“我不想演戏,要做科学家!”

不知是不是惹眼的外貌会给他带来更多福气,总之,他的成长之路,既没有波澜,更没有悬念:重点小学,重点中学;班里常年的升旗手,主持大大小小的演出,拿各种各样的奖……

高中的时候,他读的是文科班,班里四五十个女生,只有五个男生。高大、清秀,有些害羞,他是老师眼中的宠儿,班里甚至学校里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虽然如此,但他却是整个校园里最沉默的那一个:整日把头埋在书本里,每天放学马上回家,话更是很少很少……如此下来,便有同学将玩笑般的外号赌气相赠:黄大蔫。

如此的孤独沉默,一直延续到他的大学时代。“因为天生的内向,大学四年完全放不开状态,一直觉得自己是被误招的……”

也许长久以来,他都习惯自己是群体里最优秀的人,终于有一天,进到电影学院,才发现,比他优秀或和他一样优秀的原来有那么多。爸爸妈妈看不得儿子的失落,便说:“如果不做这行了,大不了可以回青岛做个主持人,工作比较稳定。”

但其实他们猜错了自己的儿子。越是遭遇逆境,他心底里那根好胜好强的神经越会蠢蠢欲动:“原本我对演戏的兴趣不大,只是个性里有特别好强的一面,总觉得自己不差,别人做到的为什么我做不到?我如果不是在这方面做出点成绩来,就太丢人了。”

大二的时候,他接拍了第一个广告,是拍奶粉的——两个男孩,两个女孩,很轻松,摆姿势,拍照片,就挣了1500元。这是他自己挣的头一份钱,拿到钱以后,兴奋地数了两遍,随后这点兴奋又被突然冒出的责任感淹没,于是这1500块钱立刻被寄回了青岛家中。之后,他不停地接广告,最大的一笔有2万块钱,于是又被同学取了个外号“万元户”。当年的同学,如今还会念起这个豪爽的“万元户”,拍完广告就会请大家吃饭,还会跟要好的哥们儿说:“你想吃什么就跟我说,我每天晚上都请你吃饭,管你饭!”

那个时候的他,和陈坤、赵薇在一起,人称“三剑客”。这三个人的组合走在一起,青春和朝气扑面而来,当然惹得旁人频频回头。那时陈坤总是像大哥哥一样照顾他,赵薇却像个小妹妹,调皮而可爱。

青青校园里的时光,简单而纯粹,四年时光,倏忽而过。曾经的少年豪气,曾经不设防的青春,都被沉淀在记忆的最里面。哪怕现在很少相聚,哪怕现在只有一根电话线才能连接起彼此。

他是一个重情的男人,每当回想起自己的大学时代,他会说,“很怀念当时班里同学聚在一起,常常三三两两去学院附近的馆子里吃饭聊天,那会儿毕业后的餐聚还是我定的馆子,挺怀念那些馆子的,也不知道还在不在了。”语调里,隐约藏着伤感。

改变心态的几场车祸,永远懂得感激

离毕业越来越近,各自为着理想打拼。同学都陆续接到电视剧或者电影,黄晓明却成了“被遗忘的角落”。

一直熬到毕业前夕,他才终于接到一部电视剧——《网虫日记》,谁知在拍戏的过程中又遭遇车祸。那天,他开着一辆夏利车和一辆迎面而来的东风大卡车相撞,他的车被撞到另一辆车上再弹回来,他昏迷半个多小时。醒来后,在恍惚间,他却仍然问着导演:“要不要重拍?”这次车祸,他的下巴和耳鬓共被缝了6针,脸很久都没有消肿。

父母闻讯赶到北京照顾他。“静养的那段日子,父亲怕我泄气消沉,总在鼓励我。一次和父亲逛超市,父亲突然指着货架上的咸菜对我说,演员就是摆在货架上等人挑选的大头菜,你要努力汲取生活卤料,把嚼劲蓄大点,慢慢就会越来越有味道。”

后来拍《龙票》,他经历自己人生中第三次车祸:这次车祸发生在从银川到内蒙古拍摄地的路上,头部被划伤,颈椎移位。医生告诉他头颈处一定要打四个星期的石膏,否则就有可能影响骨头的愈合,引发后遗症。但他为了不耽误剧组的拍摄,硬是没休息,随剧组去到新疆,戴着护套继续进行运动量非常大的拍摄。问到如此坚持的原因,他回答得很简单:“我的戏份太重,休息一天,全组四十多人都要跟着我休息,损失太大,因此在能坚持的前提下我就坚持。”严重的后遗症会怎样折磨他的下半生目前还不清楚,但可见的是,他现在睡觉已只能使用特定形状的条形枕头。

车祸是平常人避之唯恐不及的,而黄晓明却欣然看待这几次车祸:“车祸让我的精神得到升华,可以用很平和的心态去看待许多事情。车祸使我长大、成熟了!”

他尝试着保持一种平和稳定的心态,去看待一切。他甚至从未想到有一天,自己也会红。“我觉得我是比较耐得住寂寞的人,当我们班的赵薇、陈坤相继成名时,我根本没想到自己也会成名,因为我们老师说了,一个班的学生能够出来一个两个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所以我当时真心地祝福他们。当被人称为‘赵薇的同学’或者‘陈坤的同学’时,我很骄傲。”

也许某一天,你会重新看到《大汉天子Ⅰ》发布会的录像,你会看到那个因为顶替分身乏术的陆毅出演男主角而被媒体冷落的男孩,不论别人以什么样的态度面对他,用什么样的问题提问他,他都依然微笑着。

当初大制作的《大汉天子》将宝押在这个名不见经传的新人上时,也有很多人心存疑虑,但现在不得不佩服投资方的眼光和魄力。他将汉武帝的刚愎自用、独立特行、年少英发、爱才如命演绎得淋漓尽致,还有他骨子里自信的表情、若有所思的小动作及不自觉的霸气、君临天下的气势。

从《大汉天子》第一部到第三部,都是黄晓明做主演。这部戏对他来说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两年一部的速度拍摄和播出,他也经历从新人到一线演员的过程。

只有他自己知道,这过程多么艰难。

拍戏,唱歌,迎着万难而上

接拍《新上海滩》之前,他曾两次想推掉这部戏。“发哥”是他的偶像,他将向自己的偶像发起挑战,他既忐忑,又兴奋,压力自然很大。拍摄的前一个月,他几乎每时每刻都被困在“发哥”的阴影里,怎么也看不清该走的方向。有一天,他终于想通了:“发哥永远是我的偶像和学习的对象。自己这次是抱着必输的心态去演这个角色的。”

为了这部戏,黄晓明学会了抽烟。“每天都得抽上好几包,每次出工时人是清醒的,收工回来就是迷迷糊糊的,不会抽烟还要掐掉过滤嘴来抽,都把自己抽晕了。”抽烟把黄晓明抽怕了,每天烟雾缭绕的感觉,让不会抽烟的黄晓明拍摄结束以后,甚至都不敢去看香烟盒。

影视圈里流传一句话:“拍戏苦不苦,想想神雕黄晓明。”在拍摄《神雕侠侣》时,黄晓明曾创造了连续五天五夜拍戏不睡觉的纪录。而拍摄《新上海滩》,更苦。有一部在夜里拍摄的雨戏,虽然打着伞,但造出的大雨仍把他的大衣淋了一个湿透,中间因为一些细节道具配合不好,拍摄不得不一遍遍地重复,他也就被一遍遍淋个透心凉。为了给他烧着的信封造出燃起来的效果,而又不会被雨水淋灭,只能在上面淋上汽油,火一点,信封燃起大火,多次都烧到他的指甲,最后这场戏几小时拍摄下来,他的手指甲已被熏黑了,但这中间他却从未叫过一次停。黄晓明永远忘不了,杀青那天是6月6号,“他们说是千年顺日,以目前《新上海滩》这么好的收视来看,这个顺日还是让我们很顺的。这部戏圆了我的一个梦。”

不乱接戏,不乱接广告,这是黄晓明一直的原则。在去年的“福布斯内地名人榜百人名单”中,黄晓明以1100万的收入位列第24位,位于内地新晋男演员之首。黄晓明坦白地说:“不是说假话,如果我不是只看剧本、不是像现在这样不乱接广告的话,我去年的收入绝对不止1100万。‘神雕’的片酬只有8000块,这是真的。”

黄晓明还记得在中学学校组织活动时,那个主动举手为大家献歌的男孩,现在,他正在制作自己的个人专辑。这个很安静很安静的男孩,在第一次表演舞曲风格的歌曲时,忽然被那种氛围点燃了,也许,同时被点燃的,正是另一个黄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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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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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的好朋友,没有它,我的生活就会缺少乐趣。

我可能是受了家庭的影响,小时候就爱看五颜六色的图画书。现在,我每天放学后,快速完成作业,就迫不及待地看书。在书中,看到一些有趣的故事,我会开怀大笑;读到一些感人的情节,我会泪落如珠;遇见一些哲理性的问题,我会掩卷沉思……不知不觉就几个小时过去了,我仍如痴如醉,爱不释手。直到妈妈叫我:“孩子,该睡觉了!”我才晃过神,从书中的世界里走出来。有时,我还会央求妈妈让我再看一会儿。甚至到妈妈用生气的语气再三催促我,我才肯放下书。每次去走亲戚,我也要随身带上书。书已经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它是我形影不离的朋友。

书让我了解了外面的世界,获得了很多课外知识,也带给我很多快乐和自信。

在一次默写比赛中,老师把四、五年级的词语放在一起默写,有些词语我们暂时还没有学习过。怎么办呢?我静下心来,仔细回想起我在课外书中读到的词语,没多久就默完了,还获了奖。我很高兴,心想:书没有白读,我很感谢阅读,让我感受到了这个小小成功后的喜悦。

记得还有一次,班上举行知识抢答赛。老师念到:“世界上最深的海沟是什么海沟?”同学们一时都想不起来,教室里顿时鸦雀无声。我却毫不犹豫地回答道:“老师,是马里亚纳海沟,因为我读过《海洋百科全书》。”这时,老师向我竖起了大拇指,表扬了我,同学们向我投来了羡慕的眼神。我很开心,我很感谢阅读,让我更加自信。

随着我慢慢地长大,阅读的书籍越来越多,我觉得书就像是一杯茶,越喝越有味道;我觉得知识像一片大海,有着无穷无尽的宝藏。在书中,我们可以找到无穷的乐趣,让我们都爱上阅读,到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去享受这份快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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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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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是不会上门来找人的,只有人去找机会”文学家狄更斯如是说。

记忆起,家里就算不上富裕,那时别人家过年包肉馅饺子的时候,我家最好也就吃上一顿油炸糕。

可能你听来不信,怀疑我的话有假,但这确实无法遮掩的事实。也正是如此,喜欢读书的我常常唉声叹气,更怕自己小小的贪欲,伤害了还在为全家生活而做挣扎的爸爸。

有一次妈妈进城买年货,说是额外要满足我的一个愿望。紧抓这一难得希望的我,奢侈地买了一本至今还健在的《安徒生童话故事》。

算算,这本书被我翻过了上百遍,每一次翻书的时候,我都会小心翼翼,就像是自己生命的一部分,舍不得让它有半点伤害。

买书的事情被爸爸知道了,非要让我把书退回去。他生气地说:“饭都吃不上,你还看这没用的课外书。”说完,一手夺了过去。好在妈妈有先见之明,不依爸爸的寸光,逼着爸爸把书还给了我。

上学了,我有幸被花园式的北洋小学录取,心里面又多了一份沉甸甸的感恩。作为村里的孩子,想继续读书就得付出比城市孩子多十倍的努力,去争取价格一样的机遇,而读书却又是这份机遇的唯一钥匙。

每天,我都给自己一颗励志的救心丸,生怕一时的堕落消沉,耽误了读书的大好时光。也许是用心太多,就在那一次,我在数学老师的课堂睡着了。当老师生气地站在我的面前时候,我既然说出了一句听来都觉得奇葩的话:“老师,我还想看看书,谢谢!”老师说,这是她当老师以来听到的最暖心窝的话。

“机会是不会上门来找人的,只有人去找机会”文学家狄更斯如是说。正是书的无限魅力,我开始爱上了学习,爱上了阅读,也爱上了写作。

读书,就是一种享受挂在心头。也许,在读书的道路上,我会踩出一路花香四溢,证明那时爸爸的冲动完全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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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读书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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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学说话时,妈妈每一天晚上都会讲一些小故事哄我睡觉;幼儿园时看得更多的图画书觉得里面的图片好好看。

上了小学,认识了汉语拼音,开始自我学着阅读:《一年级的小豌豆》、《属鼠蓝和属鼠灰》、《菊花娃娃》等,这些书帮忙我了解了一年级小朋友的生活,学习状况,让我的知识和认字潜力更得到进一步得提高。

二年级时,妈妈给我买了《神奇的校车》、《丁丁历险记》、《小天使海蒂》等不带拼音的书,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能阅读更多的课外书。老师给我们推荐了:《爱丽丝梦游仙境》、《小老鼠皮克历险记》、《南瓜房子里的秘密》等书,让我读到了更多搞笑的书,也学到了好多知识。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书是知识的海洋,我的读书才是开始,我还要读更多更好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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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爱读书的高尔基故事作文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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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前苏联大文豪,列宁称他是“无产阶级艺术的最杰出的代表人物”。

他出生在沙俄时代的一个木匠家庭,4岁丧父,寄养在外祖母家。因为家庭极为寒,他只读过两年小学。10岁时就走入冷酷的“人间”。他当过学徒,搬运工人, 守认人,面包师。还两度到俄国南方流浪,受尽苦难生活的折磨。但他十分喜欢读书,在任何情况下,他都要利用一切机会,扑在书上如饥似渴地读着。如他自己所说:“我扑在书,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

他为了读书,受尽了屈辱。10岁时在鞋店当学徒,没有钱买书,就到处借书读。那时的学龄前徒,实际上是奴仆:上街买东西,生炉子,擦地板,洗菜带孩子……每天从早晨干到半认。在劳累一天之后,用自制的小灯,坚持读书。

老板娘禁止高尔基读书,还到阁楼上搜书,搜到书就撕碎。因为读书,还挨过老板娘的毒打。高尔基为了看书,什么都能忍受,甚至甘愿忍受拷打。他说过:“假如有人向我提议说:‘你去广场上用棍棒打你一顿!’我想,就是这种条件,我也可以接受的。”

由于高尔基一生如饥似渴地读书,勤奋不懈地努力,他写下了大量有影响的作品:《海燕》、《鹰之歌》、《母亲》、《克里姆·萨姆金的一生》、《童年》、《人间》、《我的大学》。除此之外,还写了剧本和大量的政论、特写、文艺评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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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续编故事——有趣的小刺猬

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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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金诺二年级

刺猬把西瓜背回了家。小刺猬伸了个懒腰说:“好困啊!”于是,小刺猬就去睡觉了。

这时,黄鼠狼来了。它远远地看见小刺猬家里有西瓜,它想马上吃到西瓜,可是它怎么也打不开小刺猬家的门。它很伤心。

第二天,小刺猬把他的朋友小花狗、小猫、小鸭和小羊都叫来了。他们一起吃西瓜,一起玩,别提多开心了。黄鼠狼看见了很羡慕,因为自己没有朋友伤心地哭起来。小刺猬看见伤心地黄鼠狼,把门打开对黄鼠狼说:“进来和我们一起吃西瓜吧!以后不许做坏事了!”“真的吗?”黄鼠狼高兴地问。大家笑着让它进门,和大家一起品尝甜甜的西瓜。

晚上,小伙伴们都回家了,小刺猬也好好地睡了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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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读书故事作文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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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条地地道道的“小书虫”,说起读书来,我的话就多了。

小时候,爸爸总在睡前给我念故事。可是,他常常到了他觉得困了时,就把一整页密密麻麻的故事“浓缩”成一句或者两句。我十分不高兴,就让妈妈给我讲睡前故事。可妈妈经常干家务干到夜深,她还没讲故事,我已经呼呼地睡着了。

从那以后,我开始读一些注音读物,如果在没有注音的读物里,我遇到了不懂的字我就读它的一半或者它的形近字。有一次,我觉得一个叫“玫瑰小姐”的故事很好听,就读给爸爸听,我读起来:“‘什么’‘鬼’小姐。从前,……“我刚读完题目,爸爸就笑得前仰后合。我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大概到了一二年级吧,我渐渐学会了查字典。一口气读完了《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一次,我在吃烤面包时,说:“今天我烤面包,明天我做酒,后天王后孩子到我手,我姓卢萨卡江东多幅锣鼓里根,这样的姓最少有!”

到了三四年级,我已经在语文课本中读了不少科幻故事,如:《院子里的悄悄话》、《纸奶奶过生日》、《万能胶水发明记》等。我不再仅仅向往童话世界,我渐渐喜欢上了《十万个为什么》等科普书籍,成了现代科技课上的活跃分子。

现在,我又喜欢上了杨红樱阿姨写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我从书中学到了许多道理,比如说人不能有妒忌心,对每一个生命都要赋予爱,人不能记仇等。

我喜欢读书,我心中始终铭记着冰心奶奶说过的九个字: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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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有趣的故事奇怪的哲理

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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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鸟掉到屎的故事,短而精要,同时,非常有趣也非常有哲理,小编整理,欢迎欣赏!

一只飞往南方越冬的小鸟落伍了,天气已经很冷,飞着飞着,小鸟被冻得失去了知觉,掉在一块田地里。一头牛碰巧路过,拉了一堆牛粪,盖在小鸟身上。牛粪的温暖渐渐让小鸟苏醒过来,死里逃生的小鸟开始叽叽喳喳高兴地歌唱。一只野猫听见了小鸟的叫声,便跑到牛粪旁边仔细查看,终于抓住了牛粪底下的小鸟。

故事的寓意是:一、在你头上拉屎的人不一定都是你的敌人;二、把你从粪堆里救出来的人不一定都是你的朋友;三、如果你正置身于粪堆中,请一定把嘴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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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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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生命中的航标灯;书,是我永不放弃的追求。

记的三年级时,我就看见同学们都在玩当三国人物的卡片。我就想:三国是什么呢?那些人物是怎么回事?于是,我就缠着妈妈买《三国演义》,其中有很多故事

故事一:

自打从看这本书,我每天晚上看到十点多,妈妈走进门,斥责道:“还不睡,快睡觉!”随即,我只好放下我心爱的书本,睡觉了。可到了半夜,我仿佛又被知识的芳香所诱惑,又捧起书“啃”了起来。

故事二:

我看到关羽过五关斩六将,让我赞叹不已,还有诸葛亮巧妙地利用天时,向曹操“借”了十万支箭。我随手拿起木棍,舞来舞去,仿佛真得在奋勇杀敌。把一旁给我送水的妈妈给吓了个半死!

故事三:

书中张飞那口音,让我难以忘却。在吃饭的时候,我学着张飞的口音,大声说:“小二!上菜!”在一旁的爸爸却笑开了花,妈妈就不太高兴了。

我仿佛也是刘备的一员下将。当刘备战败时,我为他伤心;当刘备打了胜仗时,我替他高兴!

我喜欢读书,因为它是我快乐的源泉;我喜欢读书,因为它给我一个飞翔的天空;我喜欢读书,因为它是我永远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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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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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平静的星期天,我正在练习钢笔字。可练着练着,觉得那钢笔字越写越没劲,眼神扫过桌面,桌上一本鲜红封面的书吸引了我,是一本——《资治通鉴》。

我急忙把它打开,那一句一段、激动人心的词语展现在我的面前,我激动的就像沙漠中的人们遇到了水源,就像饥饿的伙伴遇到了食物,就像似乎无救的病人遇到了希望,又像从不发芽的种子突然发了芽。书中,那一个个、一群群的奸诈小人令我十分愤怒:像准备冲击的狂牛,像火爆的辣椒,像无情的洪水,又像震天动地的火山爆发,真是无比气愤。过了一会儿,那一位位忠心大将,都被小人杀害,可正当这时,一群小人,被一位忠心武士给奸灭,我顿时像那个武士一样开心:像怒放的鲜花,像风平浪静的河面,真是让人大快人心呀!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爸爸走到书房里说:在干什么呀,赶紧做作业,可我似乎没听到,因为我已深深的沉入在书的海洋中。

就在这时,让人心惊肉跳的时刻到了,我重敲了一下桌面,似乎是力大无穷的一掌,顿时墨水瓶倒翻在我的头上,我成了一个比非洲小孩还要黑的小黑人了,全身黑乎乎的。过了好久,墨水终于退去了,并且我也从这件让人哈哈大笑的事情中,深深爱上看这种关于战争类的书了。

从这件事中,我深刻明白了,如果真正爱上一本书的话,你会沉迷在比梦还迷茫的一次旅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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