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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圣陶的小小的船出自哪本书(最新20篇)

导语:书是知识的宝库,是她,开阔了我们的视野,丰富了我们的生活;书,是人类的阶梯,是她,帮助我们不断提高,不断进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读书的优秀作文,欢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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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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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一本好,像交了一个益友。”是的,读了一本好书,就像多了一个朋友,我也有这样的一位朋友,它的名字叫《金龟虫在黄昏飞起》。今天我就介绍给你们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玛丽亚·格里珀,她是瑞典儿童文学,她出生于1923年7月25日,2007年4月5日去世。他的代表作品有《神秘的公寓》、《少年国王传奇》等等。这本书是由新蕾出版社出版。

这本书的内容新奇而充满了神秘色彩,作者独特的想象,制造了一种无形而有力的气息。书中古老的庄园,有感情的西德兰花,通过电话下象棋的老太太,附着了诅咒的埃及雕塑,尤其是一次次奇怪的巧合,让人在揭密的过程中陷入另一个谜局,产生更多的期望。隐藏在雕塑背后的秘密究竟是什么?三个好朋友以他们的智慧、勇敢和探索精神,在金龟虫一次次的启示、指引下,终于揭开了掩盖在雕塑上的神秘面纱……这些内容让人非常好奇,有想读下去的欲望。

这本书中的人物性格迥异,个性鲜明。安妮卡是一位仔细、谨慎的姑娘。也是书中的重要人物之一。每做一件事,她都会仔细看、想、听。大卫成熟懂事,脑子里总是闪烁着智慧和灵感。勇纳斯吃着味道刺激的糖,让自己的头脑随时保持着清醒。但他们也有共同的目标,三个好朋友在困难面前始终互帮互助、团结一致,所以才得到了金龟虫的“不经意间”的帮助,这让我想到,我们在生活中也要有这种互帮互助、团结一致的精神,这种坚持不懈、做事细致谨慎的精神。

这本书妙笔生花,故事充满了神奇感。希望你们可以喜欢上这本书,也能成为《金龟虫在黄昏飞起》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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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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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而我就有我自己喜欢的书,这是我这几天刚在姐姐的书桌上发现,这本书想必大家都知道,大盗贼一共有三本,第一本的书名是会唱歌的咖啡磨,第二本是奇幻水晶球,而第三本是危险的沼泽地,你们有没有看过,那就让我给你们讲讲吧!

我先从第一本开始,会唱歌的咖啡磨,刚开始讲的是卡卡斯佩尔的奶奶坐在板凳上,而被大盗贼看见了,大盗贼走了上去,大盗贼看见了卡斯特尔的`奶奶有一个咖啡磨,而且还会唱歌,大盗贼就很想要,就抢了卡斯佩尔奶奶的咖啡磨,卡斯佩尔的奶奶却晕了过去。然后经过警察的帮助,把大盗贼给抓住了。

第二本是奇幻水晶球。刚开始的时候,大盗贼就穿着警察的服装,找到了卡斯佩尔的奶奶,奶奶为了感谢警察,就请他吃了饭,而奶奶不知道的是那是大盗贼假扮的,结果大盗贼吃完东西,就绑架了奶奶。因为大盗贼骗了警察,还把警察用绳子绑住,拿上警察的制服,逃走了。而奶奶又找到了被绑着的警察,并且给他松了绑。经过警察和奶奶的努力,终于把大盗贼给拿下了。

第三本危险的沼泽地,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因为大盗贼一改邪归正,而且帮警察做事,做做坏事,也应该有停止的一次。就像大盗贼一样只要坚持放弃做坏事,人们都会原谅他的。

听了我的讲解,是不是很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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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推荐一本好书作文500字5年级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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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对我们有很大帮助,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绿野仙踪》。

这本书是美国作家莱曼·弗莱克·鲍姆所写,龚勋翻译,2016年1月由北京日报出版社出版的。

故事的主人公多萝茜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在美国的堪萨斯州的大草原,她和小狗拖拖被龙卷风刮到了一个神奇的国度——芒奇金国。那里风景优美,人民热情,比大草原好得多。可多萝茜宁愿回到灰暗的家乡,因为在她的心目中哪也不如家乡好。为了回到家乡,多萝茜历经千辛万苦,最后依靠银鞋子的魔力实现的了愿望。

整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是多萝茜以及伙伴们和邪恶的西方女巫展开了正面交锋,西方女巫没占到便宜,气急败坏之下,女巫动用秘密武器,杀害了铁皮稻草人,抓住了狮子和多萝茜。在多萝茜在为自己的命运担忧时,多萝茜想到办法把西方女巫消灭了的故事。它让我懂得了,做任何事情只要坚定信念,勇往直前,才能梦想成真。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很多:每个人都有缺点和不足,只要我们不低估自己的能力,做事畏手畏脚,凡事都勇敢去面对,最终总能够战胜困难,达成所愿。而且,这本书语言通俗易懂,字里行间充满想象,情节也很有趣,冒险的经历陪伴了我们无数孩子的成长。

这就是我推荐的好书,你是不是也想读一读这神奇而又美丽的故事呢?那就赶紧一起来遨游书海,和多萝茜一起来一次勇敢的冒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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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有趣的书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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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中学 二年级 李誉兴

晚上,妈妈做好了香喷喷的饭菜,爸爸洗好了手问妈妈:“可以先吃一口吗?”妈妈说:“不可以,儿子没有来,一口都不能吃。”说完爸爸十分惭愧地离开桌子去找儿子。爸爸来到儿子屋子门前看儿子正在看,非常入神,他就蹑手蹑脚地走了进去。

儿子趴在门口看书,爸爸拍了拍他,他才有反应并说:“别摸我的书,别摸我的书。”像在做梦一样说的话,爸爸让他去吃饭,他就去了。

爸爸想了想:“什么书让我儿子那么入神?”说完他看了看那本书,看着看着他也入神了。

妈妈只看到儿子一人,又让儿子去找爸爸,儿子来到自己屋门口,生气地说:“谁让你看的我的书,我让你看了吗?”爸爸吓了一跳,赶紧跳了起来,眼睛又大又圆地看着儿子生气的表情,既高兴又害怕,于是父子两人一起看起来。

妈妈等不到二人,也去了儿子的房间,突然妈妈也看入神了,结果,一家三口都没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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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书是我的伴侣作文800字

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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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是横渡人生大海的航船,书是助人渡过困难的桥梁,书是为我们指引希望航线的指南针。我却说:书——我的最爱;书——我的人生伴侣

呵护梦乡

你知道我每天最期待的是什么吗?就是当我钻入温暖的被窝,然后露着半个小脑袋,忽闪着一对亮晶晶的大眼睛,看着妈妈半斜着身子,坐在我的身边,用他那抑扬顿挫的声调,为我讲述着一个个神奇的故事:英勇的狼牙山五壮士,坚强的保尔。柯察金,调皮的汤姆。索亚……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形象,生动的故事情节,勾起了我无尽的遐想,逗引着我对书的痴迷欲罢不能,甚至萦绕在我的梦中。

陶醉假期

放假了!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足以让每一个莘莘学子欢呼雀跃。我更是一蹦三尺高,可以尽情畅游书海了!我和时间赛跑,迅速完成作业后就一头扎进了书中,或者斜靠在沙发上,或者手托着腮趴在床上,总之端端正正坐在书桌前的机会很少。为此,总是招来妈妈的呵斥,可我还是“恶习”不改,总是骄傲地一歪头,理直气壮的说:“我在书。”妈妈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假期就这样不知不觉溜走了。

收获硕果

小朋友一写作文就是谈虎色变,绞尽脑汁也只是抓耳挠腮,无从下笔,可是我却不以为然,胸有成竹地坐在课桌前,奋笔疾书。你一定会问,这是为什么呢?当然是我平时多阅读,胸中有丘壑了!我的作文时常被当成范文展览,我自然引以为傲。

书是良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书是益友,臧克家说:“读过一本书,像交了一位益友。”书是窗户,高尔基说:“每一本书都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窗户。”书籍好像是一把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殿堂。书籍犹如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之窗,让我们投身于读书的洪荒中。插上书籍这个有力的翅膀,飞向彼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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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珍藏一本书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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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的珍藏,给人一种踏实感;而精神上的珍藏,给人一种动力。

而我最好的珍藏,就是《狼王》这本,它给了我自信,也给了我动力。在别人眼里,这可能是一本很普通的书,可是对我而言,它是我永远的老师,因为它教会了我人生中最珍贵的道理:坚强、勇敢,学会自信,化沮丧为动力,还有最值得每个人学习的——永不放弃。

我从第一眼看这本书到现在,已经有五年的时间了。在这五年中,我把全部的回忆交给了它,别的书被我看完之后就放下了,只有这本《狼王》,它都一直陪伴在我身边。

记得那一次,我去参加一场跑步比赛。一开始,还挺顺利的,可是,在中途我就感到了全身乏力,手脚也开始麻木了,这时我是倒数第五。我的体力已完全透支。不过,争第一的信念不断支撑着我沉重的身体。

突然,我眼前一黑,倒下了。虽然我还是想站起来,但我的确已经没有力量了。突然,一只小狼的身影从面前一闪而过。是它!没错,就是它-----柯勒,我仿佛看见了它永不放弃的精神,在我信念即将消失时,有一个念头在激励着我——永不放弃。

对,就是永不放弃,这个信念让我重新站了起来,我也仿佛看见柯勒的生命之火烧得越来越旺盛了。

这个信念一直支撑着我,我仿佛有一股新的力量充满了全身。

不过,我还是输了。

虽然我输了,但是这次赛跑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永不放弃。

如今,我还是珍藏着这本书,珍藏着那份信念——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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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和父母共读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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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古文道:少年读,如日出之阳;中年读书,如日中之光;老年读书,如炳烛之明。阅读,伴我成长。与家长共读,更是勾起我温馨的记忆。

我经常看到父母带着妹妹读绘本,有时妹妹也会奶声奶气得叫哥哥读给她听。妹妹虽然很小,但是听得格外认真。他们告诉我在我很小的时候她就一直坚持跟我一起读书,睡前读书是从未间断过的。

后来长大一些后,我记得他们经常带着我去书店,我拿上书就盘腿而坐,呆上半天或者一天的时间。后来认识的字多了,看的书就更多了。家里的书也多了起来,我发现母亲在买书这件事上跟买衣服一样爽快大方。那时候,除了上学写作业,所有的空闲时间都在阅读,我读完了沈石溪的一系列的动物小说,曹文轩的小说……

上了初中,我得到了人生当中的第一部手机。我放下了书,那段时光只有关于手机的记忆,读书变得很少,亲子阅读少之又少,自然与父母的沟通都减少了。重新拉近我与母亲距离的人,是东野圭吾。也许是继承了母亲身上喜欢刺激喜欢侦探推理小说的基因,我喜欢上了他的书。通过作者的书,我能找到一个全新的自我。刚开始,我被有点恐怖、暴力、血腥的精彩剧情吸引。

后来无意间聊天发现妈妈也很迷东野圭吾,我就把书推荐给她,特别期待她对书的看法。后来,在一起的探讨中,我发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太浅尝辄止,我的注意力还局限在打杀的剧情,还有比较暴力的内容。但是母亲通过剧情,还谈到了作者想表达的思想,揭露了当时的社会黑暗。我翻开扉页一看,和作者描述的完全一致,心中不禁燃起对母亲的敬佩。我真是茅塞大开,怪不得东野圭吾的名气这么大,不光是他书中的内容吸引人,让人觉得读起来有趣,原来他的书,更是表达了一种思想,也饱含哲理。

有一日,无意间发现家里的书桌上有一本平凡的世界,本来只是随意翻翻,内容却深深地吸引了我。我捧起书很快就读完了,我觉得这本书是外国版的《钢铁是怎么炼成的》。妈妈特别赞同我的说法,她对这本书的每个人物和事件都非常熟悉。我们聊孙家的两兄弟和他们生活的那片黄土地;他们的理想和抱负、对生活的渴望和自强不息的奋斗。通过共读,我觉得劳动太伟大了,用双手、用力量、用汗水就可以自己去创造机会,用充满阳光的心去面对苦难。

书中的人都是小人物,都很平凡,平凡的出身和人生,却因为有不平凡的心和品质,组成了一个不平凡的世界。

阅读很美好,为我打开了另一扇窗户。和父母共读,为我们带来源源不断的话题,我也能从亲子阅读中获取更多的养分。愿我们能在阅读中获取快乐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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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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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古人乜曾经说过:“行万里路,不如读万卷书"这两句名言给我很大的启示。

小时侯,我并不喜欢读书,直到有一天,妈妈的亲戚给我寄来一本儿童绘本《格林童话》。我打开了书,书中花花绿绿的插画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从那时起,我爱上了读书,这本书打开了我读书的大门。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读的书越来越多,从不同的书中我认识了不同的人物:《西游记》中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盲人作者一一海伦·凯勒,《水浒传》中108位梁山好汉……

我也从书中学到了不同的道理:海伦·凯勒让我明白了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微笑对待。《鲁滨孙漂流记》让我明白了做人要独立自主……

每当拿到新的课外书籍,我都会如饥似渴地读起来,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汲取书中的精华。每次读一本书我都会忘记时间,忘记周围一切。我很快乐,也很愿意在书的海洋里邀游。

书籍就像是我最好的朋友,它用文字教会我许多知识。我爱读书,更爱我这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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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推荐一本书西游记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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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着迷的传世经典——《西游记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四大名著中最令我着迷的一部

《西游记》虽然是一部神魔小说,但是里面的妖精、神仙都很贴近人,他们的思想和人的思想是一样的。所以我看的时候就很有画面感,一个个人物都栩栩如生。就拿孙悟空与天兵天将、各路神仙搏斗的那一段来说吧。我眼前仿佛看见十万天兵把花果山围得水泄不通,我在心里为孙悟空着急,生怕他被抓走,关进天牢。接着,我眼前仿佛又看到孙悟空手持金箍棒,冲出包围圈,大展拳脚,把十万天兵全部打退。我在心中忍不住大呼:“大圣威武!”但随即,我的心又再次一紧,因为孙悟空又在二郎神和太上老君的前后夹击下,被捉了去!不过很快,我心里的大石头就落了地,因为天庭的各种刑罚都伤不到孙悟空一根毫毛。我的心情就随着精彩的故事情节起伏。我完全被这引人入胜的故事深深地迷住了。

不光是波折的情节让我喜欢,书中的诗词也让我赞不绝口。花果山的美,在这篇词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势镇汪洋,威宁瑶海。势镇汪洋,潮涌银山鱼入穴;威宁瑶海,波翻雪浪蜃离渊。水火方隅积高土,东海之处耸崇巅。丹崖怪石,峭壁奇峰。丹崖上,彩凤双鸣;峭壁前,麒麟独卧。峰头时听锦鸡鸣,石窟每观龙出入。林中有寿鹿仙狐,树上有灵禽玄鹤。瑶草奇花不谢,青松翠柏长春。仙桃常结果,修竹每留云。一条涧壑藤萝密,四面原堤草色新。正是百川会处擎天柱,万劫无移大地根。这首词,把世间所有美好的、美丽的,都加到了花果山上,使花果山成了人间仙境、世外桃源。让我抑制不住心中想去花果山定居的愿望。

《西游记》还不仅仅让我浮想联翩,也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这些道理大部分都来自唐僧口中:“徒弟,万不可伤他性命!”这句话在唐僧嘴里不知说过几遍。在这一次次对徒弟的叮咛里,我明白了:能不杀生就不杀生,不管他有多么邪恶,为什么就不能给他一次改邪归正的机会呢?唐僧平时虽时常叨念些佛家大道,可这些佛家大道也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只要人心怀善念,就不会遇到太差的事。即使遇到了,也能逢凶化吉的。

《西游记》故事精彩,内容丰富,让我受益良多,它真不愧为是一部传世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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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以书为伴四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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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从古至今,从中国到世界,有多少关于书的名言。由此可见,书对于人类来说,有多么重要。

读书可以增长见识,这是众所周知的。如果是我们学生,就更离不开书了。我们现在正是急需知识的时候,对任何新奇的事物都充满了好奇,而书恰好满足了这些渴望知识的心。有时,我会为了琢磨某个句子的含义,思考上很久,每到自己想通的一刹那,一阵莫名的喜悦便会涌上心头。

读书可以使人平静。当一个人心情烦躁,无所事事的时候,一本有趣的书,会使他静下心来。读书的时候,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感觉不到周围的风云变幻,仿佛世界上只剩下了自己和面前的书,在与作者字里行间的交流中,突然醒悟,原来这世间还有这么奇妙的东西,我也要多多留心。

“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句话是不错的。我们通常第一次见一个人,就可以判断出这个人是否学识渊博。博览群书的人,那种书卷气是由内而外地发散出来,让人觉得神圣而不可侵犯;一个读书少的人,则会让人觉得肤浅。这是因为书影响着人的精神,让人懂得怎样约束自己,不做出出格的事,自然会受人尊敬了。

我们也可以把书当作是自己的朋友,书一定是最忠诚、最有益的朋友。在你孤独的时候,书永远在你左右陪伴着你。即使在我们穷困潦倒或悲苦之际,书也不会背弃我们。它待人和蔼,始终不渝。它在我们青春年少之时给我们以快乐和教诲,在我们黄昏暮年之时给我们以慰藉和同情。

书是人类精神的产物,不论经过多少朝代的更换,不论时间怎样流逝,书的思想与精神会与世长存,经久不衰。书可以让古人与我们对话,让伟人与我们交流。

所以,与书为伴,在书的海洋里与智者的思想共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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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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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给大家推荐的名叫《人类群星闪耀时》,这本书共讲述了14个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决定世界的一分钟”。

在1815年的滑铁卢战役中,拿破仑想要击败威灵顿军队,还要抽调一部分军队去跟踪并追击普鲁士军,他把这个重要的任务交给了格鲁希。格鲁希不是气吞山河的英雄,也不是运筹帷幄的谋士,而且一名性格中庸、唯唯诺诺、畏首畏尾的将军。拿破仑对他委以重任,格鲁希却并未意识到拿破仑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当他的军队听见远处传来大炮的声音,那是滑铁卢战役开始了,他们所在的地方距离战场最多只有三小时的路程。他手下的军官都强烈要求格鲁希去支援拿破仑,可他拿不定主意,胆小怕事地死抱着写在纸上的文书,那是拿破仑的命令:追击撤退的普军。他不知随战争的战况进行变通,思考的这一秒钟决定了他自己、拿破仑和整个世界的命运,最后他因为没有及时支援拿破仑导致滑铁卢战役的失败。

在这场战役中,格鲁希失败了,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罗斯柴尔德却抓住了机会。他及时得到拿破仑战败的消息,回到英国进行大宗的证券投机买卖。让自己成为近代金融有影响力的人物,也让“罗斯柴尔德家族”成为世界的金融世家。

在这个事件中,拿破仑用人不当导致他的失败;格鲁希墨守成规、胆小怕事也注定他不能成功;罗斯柴尔德却能抓住一个至关重要的机会让自己获得了大量的财富。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机会会降临在每一个人的头上,我们必须勇敢、果断,还要有智慧,才能牢牢抓住它。抓住这个机会,即使一个资质平庸的人也能平步青云。机会在短暂的一瞬间,错过了这一瞬间,它绝不会再恩赐第二次。

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理由,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也能去阅读它、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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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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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我们提高的阶梯,书籍是我们知识的源泉。如果生活中缺少了书,就会减少很多乐趣。每个人都有自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笑猫日记——小白的选择》。

《笑猫日记》共有十四本,作者是杨红樱。这本书的第一面写着:“逃离了绿狗山庄的小白和地包天,在大家的帮忙下,渐渐恢复了原先的模样。贵妇犬菲娜把小白带到了这座城市最高档的别墅区——樱花巷,期望小白在那里找到一户好人家住下来。在这个萧瑟的冬季,小白在樱花巷的经历竟然如同一场又一场噩梦……阵阵寒风中,在梅园的腊梅树下,小白遇见了一位谜一样的女人,她会成为和小白相依为命的女主人吗?”

就这么简短的几句话,却道明了全书的七万三千字的主题——小白的选择。小白在樱花巷接连换了好几个主人,对他们都不满意:有的太懒,像只寄生虫一样,吃着他的爷爷辛辛苦苦攒下来的积蓄;有的太狠心,在小白到他们家时,把自我以前的爱犬给扔了……

之后,小白遇见了阿贝哥,决定去他家生活一段时间。过了几天,小白明白了阿贝哥的秘密,十分气愤。在一个晚上,当阿贝哥再次和阿贝嫂吵架时,小白跳上去咬住了阿贝哥的手。没过几天,小白又遇上了一位谜一样的女人,和她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最终,小白如愿以偿地找到了一位女主人。

这些从严冬写到金秋的故事,犹如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犹如陪伴你成长的“心境宝典”。相信你会在幽默好玩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相信你会感动,会流泪,会哈哈大笑,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让我们一齐用梦想温暖童年,用智慧点亮童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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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时候推10圈磨才准看1页书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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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嗜好读小时候冒着家长惩罚的风险读书,甚至出力推磨换书看,推10圈磨才能获准看1页书。在访谈时,中央电视台主持人董倩问:“您不能推1圈磨就看1页书吗?”莫言大声说:“我愿意人家不愿意啊!”

莫言仍然记得读《青春之歌》的那一天,朋友只准他借书一天,不管看不看完,第二天必须还书。怎么办,他跑到一个草垛上躲了起来,放羊这个“本职”工作被放到了一边,羊儿饿的咩咩叫,他读得忘乎一切,气得母亲要打他。

就是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中,莫言读遍了周边10多个村庄的书籍。一天之内读完了的《青春之歌》,他至今记忆清晰,还记得书中的一些段落。回想以前,已经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先生感慨:“那些回忆都变成了我宝贵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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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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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的世界精彩无比,我和书的故事也是五彩缤纷。

有一次,我正斜躺在床上看我最喜欢的书——《阿衰的故事》,这时妈妈气冲冲地走进来,大喊道:“潘俊丞,怎么才考了75分?给我过来!”说着就把我拉起坐正,指着试卷跟我滔滔不绝地讲解起来。而我呢,心不在焉,时不时想想《阿衰》里的内容,想想下一页阿衰可能会发生什么。就这样,妈妈把试卷讲完了,时间已指向晚上12:46。哦no!明天七点还要出去吃我最中意的早餐呢!我就赶紧关灯,可内心还是抵不住书的诱惑,又打开灯,窝在被里继续看《阿衰》。看了一本又一本,直到看完我才关灯。

第二天六点了,妈妈进来叫醒我,可我困死了,就是起不来。妈妈只好带弟弟他们出去吃早餐了。我呢,在家继续做我的春秋美梦。

我醒来的时候,妈妈已经回来了。她故意大声地绘声绘色地对我说:“那个云吞可好吃了,手抓饼好香啊!”又说还吃了根冰棍,爽死了!我听得肚子更加扁了,饿得咕咕直叫!我讨好地说:“妈,我有吗?”妈妈说当然有了,说着就拿出一块干巴巴的面包:“这面包太干,还有点焦糊,特别硬,不好吃。”说完就往我手里一塞。

那一天的中餐,我吃了足足五碗饭!原因是那面包我只咬了一口就扔了,真的太硬了,像石头一样!

晚上偷看书也有罪,下次再也不偷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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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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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我的家是书香门第,我的父母都是爱书之人,因此,从幼年起,书就早已悄悄进入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小的时候,妈妈会给我买一些绘本、画报回家,虽然我不识字,但是我已被色彩斑斓的图画吸引住了,我请求妈妈给我读故事,但是,妈妈因为工作忙,只能一天给我讲一个故事。我特别好奇下一个故事讲的是什么内容,于是就自己爬到餐桌上去,拿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就这样书开始走进了我的生活。

渐渐地,我长大了,随着识字量的增加,我读的书也多起来,书已经成为了我密不可分的朋友。记得有一次,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其他人都上班去了,我正在沙发上看着《红楼梦》这本书,突然,我的肚子“咕咕”的叫了几声,我又看了看表,已经一点半了,我连早上饭还没吃呢,但我却舍不得离开这本《红楼梦》,我只好拿着书去做饭,拿出几个鸡蛋开始做。过了一会儿,煎鸡蛋终于做好了,我把它放在盘子上,一口吃了半个鸡蛋,突然我感觉鸡蛋的味道有点不对劲儿,有些甜甜的,我来到厨房看了看我都放了什么调料,“啊!我把白砂糖当成盐放了。本来是可口的煎鸡蛋,却因为我满脑子都是书中的故事所以变成了甜甜的煎鸡蛋了,看来今天我的中午饭只能吃煎甜鸡蛋了!”我大声的叫着。

如今书增加了我的知识,增多了我的见识,在学校有的时候,会考书里的知识,我回答的倒背如流,还变成了一个小老师,把故事讲给别人听,我可真高兴呀!

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从一个年幼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五年级的大孩子,人们都说,女大十八变,我也不例外,但是,唯一不变的是我对书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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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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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丹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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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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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小乔治的神奇魔药》,作者是罗尔德·达尔。这本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叫乔治,他非常讨厌自己的姥姥,因为大多数姥姥都是很慈祥、很好的,可是,他的姥姥只知道虐待乔治,因为这个姥姥觉得乔治好欺负,所以,就在爸爸妈妈出门的时候,她就故意吓唬乔治,说毛毛虫和鼻涕虫能给他脑子,乔治被吓得云消雾散,他已经忍无可忍了,决定给姥姥爆炸性的打击,可是,怎么办呢,经过一番冥思苦想,决定自己配一瓶魔药,他那里洗发水,喷雾剂,牙膏,清洁剂,防冻剂,汽油,治猪病的药,治鸡病的药,治牛病的药,还有治狗病的药,把他们放进了锅,乔治又想了想:“姥姥的药是棕色的,如果这药不是棕色的,姥姥会起疑心。”想完了,乔治就跑到放油漆的地方,把一罐棕色油漆倒进了那锅杂烩,然后,把他们又炖了一会,给姥姥喝下去之后,不断地长高,最后穿破屋顶,成了一个老巨人,然后,爸爸看到了,立刻又研制出了灵药二、三、四号,看到了灵药的魔力,有的让脖子变长……

好了,我就讲到这里,希望你们能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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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书的作文怎么写五年级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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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行万里路。”读一本好书,相当于一次愉快的旅行。这学期,我阅读了许多有趣的课外书籍,认识了许多鲜明的人物形象,如:永远长不大的彼得潘;可爱、善良的爱丽丝;唯利是图的巴伯兰……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本书,还是《吹牛大王历险记》。

这本书是我在新华书店里买的。有一次我去新华书店里买书,它精美的封面一下子就吸引了我。我便翻看着它,里面的内容丰富多彩,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所以我决心要将它买回家。

一回到家里,我就迫不及待的看起这本《吹牛大王历险记》来。其中主人公敏希豪森男爵是一位勇敢的冒险家,它有着许多稀奇古怪的冒险故事,比如:骑着老鹰在天空上翱翔;一口气喝了18桶葡萄酒;提着自己的脑袋作战等等。有一次,敏西豪森男爵一不小心掉进了一条大鱼的肚子里,出不来了。看到这儿我很担心,米希豪森男爵该不会死在大鱼肚子里,再也出不来了吧?但他没有,他极其地镇定,冷静地思考着逃生的办法。突然,他急中生智,像孙悟空一样在大鱼肚子里上蹿下跳,闹的大鱼浑身疼痛,张开嘴巴,叫苦不迭。趁这时候,敏西豪森男爵往外猛冲,顺利地逃了出来。我不禁心里暗暗地佩服他了。平常我遇到了危险,只会扯着嗓子大喊大叫,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可是他在生死存亡的关头,却临危不乱,冷静地想办法。跟他相比,我真是自愧不如!因此我决定要向他学习,成为一个坚强勇敢的人。

《吹牛大王历险记》是一本闻名世界的好书,里面有着许多的精彩故事,如果你还没阅读它的话,那你就赶紧去阅读吧,它会带给你无穷无尽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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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心爱的书

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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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梓涵

是一个营养品,而我们是一棵小树苗。书是我们成长成参天大树的一种材料,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材料。

读一本书时,要挑对人有益的书,并不是所有书都是好的。漫画、小说只不过是让我们放松一下,并不能老看,还是有学问的书比较适合我们,如:科技、自然、历史……

我读过《名人名言》,这里都是各个国家说的有道理和原理的话,这让我记住许多知识,我十分喜欢。

汉代刘向曾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医惠。”书既是药,就分为两种,一种是良药,药到病除;一种是毒药,可以置人于死地。这不是开卷未必有益吗?

读一本好书可以让人增长知识,增长见识,认识更多的文字,开阔眼界,使人的境界更高一层。

一本好书真的如同珍宝,让我们爱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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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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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政权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政权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政权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苏珊柯林斯虽然是一名女作家,但对书中竞技场、革命场面的描写,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和热血的气氛,颇有几分男性的大气。而苏珊柯林斯对书中女主角凯尼斯感情及内心挣扎、抗争、痛苦的描写又很细腻,又体现着女作家特有的细致。

《饥饿游戏》每读一遍,体会多一层。推荐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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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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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身边有一个非常有特点的人,他就是我非常要好的朋友——小吴。

小吴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虫”,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他非常喜欢看书。记得有一次,他放学回家后,像脚底踩着风火轮一样冲进自己的房间。这时,只见小吴把书包放到自己的小床上,从里面拿出了今天老师要求做完的作业,开始奋笔疾书起来。过了一段时间后,他终于写完了所有作业。这时,他飞快地收拾了一下书包,然后就马上回到书桌上,捧起一本厚厚的书,开始认真的读了起来。他看书的时候,仿佛在自己的世界里,根本不受外界的影响。小吴仿佛真的沉浸在了自己的书中:当他看到书里的那些好人被杀害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难过;当他看到书里的坏人想趁机谋杀好人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害怕;当他看到书里的那些好人打败了坏人,取得胜利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开心......这时已经到三更半夜的时候,只见小吴的书“躺”在书桌上,而小吴已经靠在了椅子上,甜甜的进入了梦乡。

正因为小吴非常喜欢看书,所以每次考试他总是能名列前茅。而且小吴从很多书里也获得了一些知识、一些道理。这正如高尔基所说的“读书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这就是小吴——一个实实在在的“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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