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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小说经典读后感(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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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1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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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每天幼儿园放学,我总是第一个抓起书包,迫不及待地奔出校园。到家之后,把书包往沙发上一扔,就打开电视,嘴里还念叨着:“完蛋了完蛋了,今天太迟了!《西游记》要开始了!”当打开电视,听到那一句熟悉的“猴哥,猴哥,你真了不得”后,我才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今天总算没有迟到!”

很小的时候我就很喜欢西游记。书架上那本厚厚的《西游记》,已经被我翻了不下三遍了。《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我喜欢总冤枉人但一心向善的唐三藏,我喜欢愣头愣脑整天憨憨的猪八戒,我还喜欢一心护师任劳任怨的沙和尚。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保护师傅斩妖除魔的孙行者。

“俺老孙来也,快还我师傅来!”这句话在书中出现的次数最多,几乎成了孙悟空的口头禅。孙悟空是唐僧的大徒弟,他长着毛脸雷公嘴的相貌,长着一双能识破妖魔诡计的火眼金睛,有着七十二般变化。而最厉害的,还是他使的一根如意金箍棒。孙悟空刚开始十分顽劣,但经过十四年的的磨难,最终修成正果,成为“斗战胜佛”。孙悟空不仅有着通天的本领,还有着一颗忠义的心——在十万八千里的取经路上,每次师傅被妖魔抓去,他总是第一个冲到妖怪洞口,拼死营救唐僧。虽然中间会有些挫折,但经过不懈努力,还是每战必胜!最经典的是那次“三打白骨精”,他不顾被师傅抛弃,还时刻保护着师傅,这等忠义,天地可鉴啊!

这本书在思想上的成就十分巨大,难怪鲁迅先生这样评价它:“虽述变换恍惚之事,亦每杂解颐之言,使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事故,而玩世不恭之意寓焉。”关于它在艺术方面的成就,那就更不用说了:每一段故事都层次分明,书中语言通俗易懂,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细节描写生动传神,场面描写让人感觉身临其境,故事情节紧张激烈,很能吸引读者。330多万字的名著,不到十天的时间,我就看完了。难怪《西游记》能跻身于中国四大名著之列。

我喜欢孙悟空,我喜欢《西游记》。《西游记》教给了我许多,它让我明白,就像唐僧师徒前往西天取经,任何事,不论有多么困难,只要一心向前、坚持不懈,就一定能够成功;它让我明白,就像唐僧师徒,在人世间,只要一心向善,就必定会有好报。

在我家书架上琳琅满目的神话故事书中,那本快被我翻烂了的《西游记》静静地站着。我时常望着它,偶尔拿下来翻几页,沉浸在这故事的神奇中,感受着它带给我的无尽的欢乐,汲取着孙行者带给我的坚持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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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疯娘》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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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是一场梦,一场戏,一场我们认为它是世界最恶毒的噩梦,而梦醒之后,冷汗过后是不知拥有多久又如朝夕分飞的离别戏,戏里是一群过客,一群彼此纯粹相拥过的过客,太多的诗句诗化了别离,太多的太多,我们纯粹的让悲伤逆流,流到最初的相遇相知相识,我们一起走一起笑一起相拥一直到手放开了心还分不开?

文章主要讲述了“疯娘”悲惨的一生,以及她如何疼爱自己孩子的事。

“23年前,有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我们村”她就是作者未来的娘。她是个疯子,“蓬头垢面,见人就傻笑,且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因此,村里的人都讨厌她,向她吐口水,甚至打她。作者的奶奶见她有几分姿色,决定收下她给我父亲做媳妇,等她给家里"续上香火"后,再把她撵走。“疯娘”才暂时有了归宿。

可是当疯娘生下作者后,疯娘在她的有生之年仅仅抱过作者一次,为什么?因为她是个疯子,家人不敢让她抱作者,也不敢让作者吃她的奶。直到奶奶决定把疯娘赶走前,疯娘才有机会抱了一会儿作者。抱着作者,疯娘“咧开嘴笑了,笑得春风满面”。可见,疯娘是多么爱自己的孩子啊!可还不到三分钟,奶奶便将疯娘怀中的作者夺了回去。从此,疯娘又过上了漂泊的生活。

5年后,疯娘回来了,手上还捏着一个脏兮兮的气球,因为疯娘没有忘记自己的孩子。可作者却因自己的娘是疯子而感到丢脸,从不叫一声“娘”,心里根本不认这个娘;好几次疯娘闯祸后被奶奶责打,作者不仅没有向奶奶求情,还嘲笑疯娘是猪;而当奶奶打作者的时候,疯娘却一个劲地护着作者,要奶奶来打她……读到这里,我的眼眶开始湿润,我真想说:“疯娘,你那么深爱你的儿子,换来的却是儿子的冷嘲热讽,他这么待你,你为什么还要处处护着他?”

终于有一天,作者情不自禁地叫了一声:“娘。”,那是因为作者和同学打架时,疯娘看到作者被人打,抓起那个同学扔进了河,作者终于感受到疯娘对自己不顾一切的爱。疯娘听到儿子的叫唤,“浑身一震,久久地看着我,然后像个孩子似的羞红了脸,咧了咧嘴,傻傻地笑了。” 读到这里,我感到很欣慰极了。疯娘用她的真情感动了作者,终于当了一回“娘”。从那以后,母子间的隔阂不再那么深了。

可是好景不长,悲剧终于在作者上高中时发生了。那时,疯娘每个星期都走20公里山路为作者送菜。一次,疯娘在半路给作者摘来了十几个野鲜桃,作者说了声甜,没想到就是这声“甜”促使疯娘又一次去摘峭壁上的野桃,最终摔向了百丈深渊。过了好多天,作者才找到了疯娘的尸体,“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作者哭得肝肠寸断。我的心与作者一样伤心,为了孩子,疯娘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一生,活着没享一天福,死的时候身边也没有儿子送终,多么可怜,多么可悲啊!

读完全文,我感慨万千。疯娘是可怜的,可她又是多么伟大,她用自己特有的方式爱着她的孩子,为了孩子甚至搭上了性命。一个疯了的人都知道怎么去疼爱自己的孩子,更何况是正常人呢?我们的母亲给我们的爱肯定比疯娘对儿子的爱还要真挚、还要理智。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孝顺父母是做孩子的本分,就让我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好好学习,好好生活来报答母亲给我们的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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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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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篇叫《鲁滨孙漂流记》的长篇小说。故事中的主人公鲁滨孙不畏艰险、正视现实、乐观向上、顽强生存的精神令我深深的折服,且颇有感悟。

有一个好冒险的人名叫鲁滨孙。他在一次航海冒险中遇上了大风,船翻了,只有他孤身一人存活了下来,漂流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并没有紧张,战胜了重重困难,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天赐良机,鲁滨孙终于获救,回到了英国。

鲁滨孙的形象在我的脑海里日益高大起来,因为我觉得,自己的性格和胆量实在与他相差太多了。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星期四的晚上,爸爸出去工作,妈妈出去洗头,把我一个人留在家里。电视看的正起劲时,门外突然传来了一阵“咚咚”声,我心想:一定是妈妈回来了,急忙跑去开门。透过猫眼一看,竟然是一个高大、凶神恶煞的中年男子,还打扮成一副小偷的样子。我慌了,马上把门锁了,用吃奶的速度跑到床铺上,把棉被盖在身上。我被吓出了一身冷汗,连动都不敢动。

记忆最犹新的还是那次爬上。暑假,我与爸爸去爬黄山。刚到半山腰,就累的上气不接下气,最后还是让爸爸背上去的呢!

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我们都应该像鲁滨孙那样对生活充满希望,追求自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完成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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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平凡的世界》片段读后感

全文共 2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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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世界》中,路遥以史诗般的笔触,讲述了中国70-80年代社会在历史变迁的大背景下,黄土地上双水村普通人的悲欢离合故事。

孙少平为何选择离开砖窑。孙少平在孙少安开砖窑、实现生产责任制需要劳动力、家庭条件好转的情况下仍坚定的离开双水村前往黄原城做小工,我非常的不理解孙少平的选择,因为眼看着家庭的生活将会翻天覆地的变化,安安分分的待在双水村务农和孙少安一起烧转,日子也会过得不错,但他为了所谓的精神追求,把繁重的农活扔给父兄,自己到城里做工,而且也无一技之长,只能干最重的活,拿最少的钱,居无定所像乞丐一般,我觉得非常的不“划算”。但后面从孙少平的角度思考这个问题也有一定的可理解性,孙少平是一个受过教育的农门子弟,在高中时期虽然学校忙于搞“运动”,孙少平学到的东西非常有限,但他通过读课外书及田晓霞的影响,整个人的思维遨游在大千世界里,在双水村教书时期他也坚持着读书和田晓霞的联系,人虽在双水心却在外,他注定不会留在双水安心的做农民。但他又没能考上大学,也无技能,也没靠谱的城市亲戚,找不到体面的工作,只能去东大桥揽工,打短工。经过一段时间磋磨,从外表看孙少平和普通揽工人没什么不同,穿着破烂,皮肤黝黑但他同时又保持了一股读书人的气节,得罪舅舅提醒曹书记石头有血,对曹书记多给的钱坚决不要,下雨天不出工别人呼呼大睡他却坚持读书,还有到电影院看《王子复仇记》,这一切又使他区别于其他农民工。

作为一个“为官者”的态度。说实话田福军在工作上真的是一个很完美的人,有自己的信仰,也能实事求是的工作,更可贵的是身上没有一点“官架子”,经常到基层调研,我印象很深的一次调研是他还在原西做常委时到一个公社去调研,去的都是最偏远的地方,有些地方连公社干部都不清楚甚至都没去过,他一个人到这些地方去查看农民的实际生产生活情况,还有一次就是他初上任为黄原行政专员,看到老百姓挤公交艰难不已,亲自带着一群市领导体验坐公交以督促改善黄原的公交及城市面貌。田福军身上有一种真正的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爱民情怀,我想这同他的出生是分不开的,他也是来自一个农民的家庭,也许天赋异禀,还有后天的努力,他读了大学而且还是中国人民大学,他的农村生活和他的大学生活造就了他完善的人格,我想若是孙少平或孙少安也读了大学估计也会像他一般吧。对穷苦大众的感同身受应该是每一个“为官者”都应该具备的品格吧。

做一个出色的“煤矿工人”。孙少平如愿的成为了煤炭工人,在他成为正式的煤炭工人前也有一点小插曲,也许是太过于重视这次机会,孙少平在体检时血压过高,虽然还能再复查一次但孙少平还是很紧张怕复查时再出问题,那他就当不成工人,改变不了他农民的身份,这种情况大多数人都会遇到,当遇到一个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时会不自觉的为自己设置障碍,本来不会出问题的小事就变成阻碍自己的拦路虎。孙少平找到了检查的医生,希望她能帮帮忙放他一马,医生告诉他不要紧张,若是真担心就喝醋降血压。最后孙少平血压降低,成了正式的煤炭工人。刚到煤矿时孙少平和同伙比起来是寒酸的,没有被褥,穿着破烂,而且是纯粹的农家子弟,其他人基本上是干部的子弟(因为中国的户籍制度随母),他们看不上孙少平,但是孙少平靠着吃苦耐劳靠着劳动成为他们当中的“阔佬”,在劳动面前人人平等,人们靠着劳动赢得他人的尊重。

命运弄人,生活应该继续。田晓霞死了,在洪灾中为了救助更年轻的生命死了,她死亡后孙少平痛苦不堪,他的痛苦也让读者身同体会,也感到命运弄人,田晓霞如此完美无暇的女子居然红颜薄命,她的善良和正义,巾帼不让须眉,她和少平的爱情自然也无法圆满了,但她一直活在少平的心里,指引着少平前进。少平为缓解痛苦拼命的劳动,他的悍劲和勤劳让他在工人里很有威信,矿上升他为班长,他对待手下智慧又体贴,还解决了矿上秋收季节矿工出勤率低的问题,果然金子是会发亮的,一个勤劳又上进的人在哪里都能发出耀眼的光芒。他和惠英嫂同病相怜,都失去了爱人,他没事就去帮惠英嫂做家务,在嫂子家他感到温暖和踏实。孙少安也历经波折后东山再起,兰香和吴仲平的关系也被吴家所承认,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面发展。田福军到省里后也很快的展示出他的才能,他没有在巨大的管理困难前退缩也没有在丧女之痛中消沉,他不断的解决着老百姓的切身问题,辛勤的处理着政务,他应是所有从政者的榜样,百姓有这样的父母官是幸运的。

我奋力的读完了这本长篇巨著,但不知是年龄大了还是对于感情没有那么多感受了,对于脉脉温情的故事我确实读不太来,反而对现实主义题材的书能读进去几分,特别是平凡的世界里对农村在“十三中”全会前后的思想、生活、文化、政治的相关描述让我相见恨晚,只想说自己为什么不早读,通过这些对农村认识更深,农村的确是广阔的天地,正如书中所说精人、能人多如星斗,感觉全书都很赞扬劳动,劳动能让一个平凡人获得尊严,通过劳动、坚持和奋斗能够改变命运。孙家从一个烂包的家到全公社甚至全县赞扬,真是30年河东,30年河西。里面也塑造了一些正面的领导干部当然也描述了一些领导干部的政治生活,得以让我等小民窥见一二。在我心中这是一部最好的现实主义小说没有之一。里面的有些道理还值得我去细细的品味,对于我们这些普通人、这些平凡人应该采用怎样的态度去过完自己的一生。正如书中所述“生活中真正的勇士向来默默无闻,喧哗不止的永远是自视高贵的一群”这是一种低调的人生态度,不求他人关注,不求他人认同,只求默默的朝着自己目标前进,犹如那朝圣的人一样在沙漠中朝着圣地行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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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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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拿到《荆棘鸟》的时候,我便被梅吉与拉尔夫之间的爱情所吸引,化身一个小粉丝,期待着这场禁忌之恋终有一天能以一段旷世之恋画上句号。而现实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个红衣男子真正离开尘世之时,我轻轻合上书页,长吁一口气。终是落下了帷幕,有尘埃落定的放松,有惋惜难过的哀叹,有些事不能改变,却已足够影响一生。

有那么一段时间,不禁开始责备拉尔夫,那个选择去爱却又放不下权势的人。他渴望爬上金字塔的塔尖,却又深爱着塔底那不为人知的一捧沙。爱情终是给不了他抛下一切随你走的勇气。在时光的推移中,那个活泼的梅吉,恐怕早已化成一根羽毛,只在起风的时候轻轻地挠动他尘封已久的心。

尽管在心里一遍遍地猜想:若是他肯放下羁绊他的教主虚名,她也情愿再鼓起勇气等一等他,结局会不会不一样。我却怎么也怨恨不起来那个俊美的红衣男子,那个为爱痴狂的小梅吉。因为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成为什么样的人,路过什么样的风景,拥有什么样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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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斑羚飞渡》读后感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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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里我读了沈石溪叔叔的小说斑羚飞渡》,它讲了斑羚等动物的生死传奇。这些动物们有快乐、也有痛苦,有灵性、也有感情。

《斑羚飞渡》讲的是:一次,有一群斑羚被猎人逼到了伤心崖上,这群斑羚惊慌失措。就在这时,头羊大声“咩咩”地叫了起来,所有的斑羚都害怕极了。这最危急的关头,有一老一少两只斑羚走出队伍,两只斑羚同时跃起:老斑羚跳的高度比小斑羚矮一些,跳到一半时小斑羚用四肢猛的一踢老斑羚的背!老斑羚笔直落下伤心崖,发出了最后一声哀叫。而小斑羚成功跃过伤心崖。头羊决定了用牺牲一半、挽救另一半的办法来赢得种群的生存!就是用老斑羚的身体做年轻斑铃的垫脚石,帮助成功飞渡过悬崖。这个办法成功了,但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年斑羚摔得粉身碎骨!山涧上空,和那道彩虹平行,又架起了一座桥,那是一座用死亡做桥墩架设起来的桥!最后,伤心崖上只剩下那只成功地指挥了这整群斑羚集体飞渡的镰刀头羊。只见它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那道绚丽的彩虹……

看到这儿,我的眼圈红了,没有想到在面临种族灭绝的关键时刻,斑羚群竟能想出这种办法来赢得生存的机会,我更没有想到老斑羚们会那么从容地走向死亡,心甘情愿地用生命为下一代开通一条生存的道路!我想:我们,不要把动物当作机器使用;应该对动物们友好相处,不要大批 大批地猎杀它们;不要过多地砍伐树木、更不要让它们死于非命,应该对动物们友好相处。如果没有了动物,生态就会遭到破坏,长期下去,更会严重地影响到人类的生存。世界不会因为一种动物的消失而灭绝,却会因为生态的不平衡而逐渐衰退、老化……造成这些的不是别人,正是我们人类自己!我们应该和动物做朋友。让我们一起保护:古朴国宝:大熊猫,仰鼻蓝面:金丝猴 ……这些濒临灭绝的动物。

让我们跟动物做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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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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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跨越沉沦的一切,向永恒开战时,你就是我的军旗。——题记

书看了不一定有用,不一定非要有什么具体的改变。人往前走的时候,未必会一直数着一二三,但无论多少步,都是一二三累积起来的。《撒野》,一本教会了我如何奋发向上的小说

小说重点讲述的是重点学校的优等生蒋丞被寄养家庭“流放”到亲生父亲的所在地——钢厂。陌生的环境,粗鄙的父亲,与曾经的学校不能相提并论的四中,令其感到压抑和郁闷。直到某一天,在机缘巧合下,蒋丞遇到了“钢厂小霸王”顾飞,至此开始了一段“希望”与“拯救”的故事。

“日子总是往前走,不知道淡忘还是适应。”

小说里的他们相遇、相知、相引,就像是白月光照亮了我。整本小说没有金钱的虚假,没有出现玛丽苏剧情,非常满怀希望就会单纯的描写了两个满身伤痕的男孩。他们互相信任、互相扶持,表达出细腻而强大的情感力量。

书中无论是角色设定还是场景设定,都是我们正在经历的或是没有经历过的。

他们说过:“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向远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希望我们都能朝着自己想要的、自己的目标迸发。

这本书令人动容,值得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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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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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如同饮食,在这些“食物”中,有着如甜点一样的娱乐书籍,也有回味无穷的古典名著,但这些名著中,对我来说最耐人寻味的就要属《三国演义》了。因为它让我感受到“读书之乐”

初次“食”这本《三国演义》时,看到刘关张结为异姓兄弟,并且讨伐黄巾军时,那场面,仿佛身临其境,浴血奋杀的情境让我义愤填膺,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种“读书之乐”这种诱惑让我不得不往下看,看得让我被这些英雄豪气深深渲染,看到赵云救阿斗的时候,那威武雄壮的身姿无可匹敌,一人抵挡千军万马,那舞着枪,挥着剑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直至做梦也能梦见他。

英雄当然也不只他一个,还有众人皆知的传奇人物——关羽。

水淹七军,刮骨疗伤等等事迹,都能体现了他的勇猛,斩杀华雄时,曹操本来想给关羽一杯壮胆酒,但关羽说等他回来时再喝,他打开城门,挥舞着青龙偃月刀,不几回合,就将华雄斩杀,等到拿酒时,酒竟然还是温的!看的我又惊讶佩服,又高兴地手舞足蹈,每当别人说起这故事是,我总是自豪的抢着说,好像是自己亲身经历一样。

说关羽是是说不完的,所以只好放下,说起另一位智者——诸葛亮。

诸葛亮七擒孟获,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他的故事,七擒,当我看到了才知道,原来是其次抓住了蛮王孟获,每次看到孟获被捕,我就乐的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这也上我感受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宽厚大度,使我更加佩服他。

至于“__雄”曹操吗,我并不怎么喜欢他,但他的一件事却让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割须弃袍。平时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曹操,今天怎么割须弃袍了?原来他是为了保命而割须弃袍的。当时曹操自己单枪匹马被马超追杀,马超对士兵们喊:“前面有胡须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话音未落,曹操便割了自己心爱的胡须。马超见了,又大喊到:“前面穿黄袍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曹操接着又弃了自己心爱的袍子。看这段是看的我“咯咯”直笑。

读书给了我很多快乐,也增长了我不少知识,我相信,我时刻都会记着,“食”书的感觉是多么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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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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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图封面上的女孩子,应该就是叶文洁吧?以前,我觉得这封面与小说无甚关系,因为我的注意力始终在三体那里,特别是智子。我甚至非常讨厌小说里对于叶文洁所有经历的设置。

这次重读,我才发现叶文洁的经历确实是重要的。如果《三体》中没有叶文洁,那么《三体》只能算一部普通的科幻小说,就像《上海堡垒》,我特别喜欢《上海堡垒》里脑洞大开的宏大场景和各种科幻设置。但是《上海堡垒》真的没有把人物写的立体丰满,更别提把读者带入到哲学思考的层次。这一点《三体》做到了——因为叶文洁。所以,这次我终于认可了《三体》的这个封面。

《三体》因为叶文洁而有了宏大而悲悯的视角——包括伊文斯,他们一主一副无不是在反思人类。借他们的嘴,《三体》对于人类和人性做了高度概括的解析。在读这些的时候,我的内心也是随着他俩的失望而失望、他俩的厌恶而厌恶,甚至于会认同他俩的人类已经没有能力以内部力量来解决自己的问题的思想。

但是,当三体人的信息被获取和解读以后,汪淼和丁怡的那种绝望感又捕获了我,连叶文洁再上雷达峰的那种悲凉感也让人感同身受。

《三体》让我们以不同的视角去感受各自的立场:在三体游戏里我们会同情三体文明,在叶文洁的经历里我们会痛恨人类的疯狂,在伊文斯的描述里我们承认人类的贪婪与自私,在智子锁死人类科技时我们跟着汪淼一起绝望,在叶文洁看向齐家屯时我们心中升起无限的悲悯。

正是《三体》使我们以不同的视角去体会和感知,使得《三体》具有了某些哲学意味。这使得它作为一本独立的小说,是完整的,逻辑和架构是清晰的。

而《三体》的另一个难能可贵之处还在于,它作为一个系列小说的第一部,给之后的续作奠定了宏大的叙事基调,因为《三体》把视角挪到了全人类的生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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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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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成长路上,《西游记》始终陪伴着我,不论是电视剧还是动画片,虽然看了一遍又一遍,但是仍不过瘾。当看到唐僧师徒四人历尽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时,不禁对唐僧的执着、孙悟空的勇敢机智、猪八戒的幽默和沙和尚的任劳任怨感悟颇深。但感动的还是唐僧对徒弟的谆谆教诲。如今再次细细品味这家喻户晓的名着,不变的是故事情节,变的是我的感触。

小时候看《西游记》总会有个疑问:孙悟空一个筋斗就可以翻十万八千里,那为什么不直接带着唐僧坐筋斗云去取经呢?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这个问题的答案也迎刃而解了,这只是在告诉我们:这个世界没有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获得的东西,一切事物都要靠自己的努力争取。“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就像这句歌词所说的,想要成功不能只依赖捷径,成功的秘诀就是踏踏实实地沿着脚下的路走下去,不管路的两旁是荆棘还是鲜花,不管路的上方是艳阳还是阴云。

孙悟空求学七年才学到真本领。七年间,他只跟着师傅和师兄念着自己不喜欢的经文,但他从未说过放弃,因为他知道总有一天师傅会将真本领传授给他,他所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待。

这也告诉我们做事不能急于求成,取得成功的快慢不在于我们消耗的时间,而在于我们为获得成功所受的磨练。一个真正想取得成功的人是不会在意自己为这个目标耗费了多少时光和精力,他们在意的只有自己是否为这个目标真的在拼搏。他们知道:接受的磨练越多,获得的经验也就越多,离成功的大门也就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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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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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草房子》,就像品尝完一杯香茗,那份自然的清香萦绕在心头,久久挥之不去。《草房子》是现代作家曹文轩写的,书中主要介绍了桑桑和几个主人公在油麻地里的快乐生活。

《草房子》的主人公桑桑,是个勇敢、可爱、顽皮、善良,有正义感的孩子。他做了许多可笑的事,比如:把蚊帐拆了做渔网,夏天穿着冬天的棉袄去上学,唱乱七八糟的歌…但他也十分勇敢。有一次知不知道什么原因,纸月经常迟到,桑桑找了一个借口想去看看究竟,他一大早就来到纸月上学要走的路上等纸月,发现原来是板仓小学的三个坏孩子每天都欺负纸月,所以纸月才会迟到。桑桑教训了他们一顿,学校也对他们进行了处理,以后再也没人敢欺负纸月了。桑桑和纸月之间那种毫无瑕疵的纯情,让人感动。

书中还有许多精彩的部分,如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的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当桑桑知道自己脖子上的肿块无法治愈的时候,他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面对,他的这种对生命的热爱让我赞叹。

你还想看精彩的片段吗?还有许多是我没讲的,想看就一起来看《草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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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10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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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无意间在一个友人的书架上看见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作者路遥。《平凡的世界》,好特殊的名字呀,一下子就吸引了我。听友人讲这本书就说了四个字——值得一看。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一只没有机会翻开这本书,虽然几个月前,花了自己的零花钱买下了这本书,也因为一些考试什么的,一只没有机会翻开。

一个多月前,终于顺利从学校毕业了,因为一些事情就没有急着找工作,才终于翻开了这本书。近800页的书,花了我近一个月的时间,才看完它。不愧是矛盾文学奖的获得者!

路遥《平凡的世界》10年的内容,让我一个月看完了,在这一个月里,我随着主人公的生活变化,我的心情也在变化。曾多时,看过了不知道多少本书,也没有让我流下这同情的泪水。进一个月,看了这《平凡的世界》,让我哭过多少次,我已记不清楚了,只记得:为了生活,为了将来,人真的身不由己!

“只有不丧失普通劳动者的感觉,我们才有可能把握社会历史进程的主流,才有可能创造出真正有价值的艺术品。”路遥的这句话说的非常的经典,没有真实的经历,怎么可能创造如此感人的作品。对了,应该说是真正有价值的艺术品。

“在我们都是小孩子的时候,一个人和一个人可能有家庭条件的区别,但孩子们本身的差别并不明显。可一旦长大了,每个人的生活道路会有多大的差别呀,有点甚至是天壤之别!”这句话说的多么的有道理啊!放眼今天的社会,什么官二代,什么富二代等等,我们和他们,在人生起跑线上已经不同了,他们的道路是平坦的,而我们则是弯曲的,就如那抛物线一样,转了一个好大的弯,才有可能走向正轨。就拿今天的建筑市场来讲,一切的实习、工作前提,是钱与关系。会不会不要紧,只要有钱有关系,什么都好说!

悲夫!无数千里马埋没在这可怜的世界中,空有日行千里,纵然伯乐不存!

当我看到孙少安和孙少平兄弟俩,为了自己的生活而在最底层的拼搏时,让我同情,让我感叹!对于自己喜欢的人而没有勇气去追求那份幸福,让我伤心,家庭的差距也破坏了那本是幸福的恋人。最后选择有不同的生活。后来孙少安变成了老板,手里有了钱,他并不是自己一个人的贪用,而是拿出了自己的一部分财产,把村里的破学校修好了,失去了一部分小财,留下了一世的美名。这让想起了我在学校时的一位老师,拿出自己的一部分工资资助贫困的学生上学,这是何等的美德啊!可当今的富豪如此之多,又有几人如此?不过是享受那奢华的生活罢了!

不管怎么说,《平凡的世界》真的是——值得一看!虽然写的是1985年之前的事情,但对于今天的社会,仍然是那么的相似。以后若有机会,可再而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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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热爱生命》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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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人说过:“人的生命似洪水奔流,不遇着岛屿和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可是,当我们的生命遇到困难或者危险的时候,我们又该何做何为呢?

鲁迅说:“即使艰难,也还要做,愈艰难,就愈要做。”也有人说:“困难——是一种愚蠢而怯懦的东西,它惯于对着惊恐的眼睛卖弄它的威力,而只要听见刚健的脚步声就像老鼠似的悄悄向后缩去。”不错!困难就是怯懦的,美国的一位淘金者正是利用他前进的脚步声,战胜了怯懦的困难,最后到达了目的地。

那位淘金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一书中的主人公,书中说:他已经多日没有进食了,胃饥饿得没有了知觉,腿已经被石头划得像两团烂肉,血流不止,身上的保暖用品都用来包裹腿了,他仍然坚持往前走,正在他身体极度虚弱时,又遭遇了一只病狼,病狼尾随着他,舔食他的血迹,并伺机将他咬死,而他也期待咬死病狼来挽救自己的生命,就这样,一个爬行的病人,一只跛行的病狼,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身躯相互搏击,最后淘金者咬断了狼的喉管,靠自己的意志,喝了像铅液一样的狼血后睡着了。果然,俗话说的没错,“好运不会在人家等待的地方自然而来,而是经过弯弯曲曲的道路和难以想象的困难降临的。”就在这时,一艘考察队的船发现了他,并救了他,最后他到达了目的地。

看到这篇文章,我的心情百感交集,仿佛那位淘金者就在我的眼前,看着他为了活着狼狈不堪的样子,我非常难过。想到他喝狼血,又觉得他很残忍,可是反过来想,如果他不喝狼血,狼就一定会吃掉他,因为他们都想活下来。看到故事最后,我的脑海里剩下的全是对那位淘金者的敬佩之情。如果面对饥饿,他没有坚持到底的意志;如果面对全身的伤痛,他屈服了困难;如果面对危险,他对生命没有热爱。或许,他的生命早已消失在那片荒野上。这种在重重困难下永不低头,坚持到底,决不放弃生命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敬佩吗?

在我们身边,困难无处不在。学习上遇到难题,假如我们没有挑战的勇气,只想着听老师讲答案,久而久之,我们得到的只有依赖的思想和滑滑梯似的成绩。生活中,有的人为一点小感冒,小擦伤就不去上学,上班。我楼上有个同学就是这样,他经常一点小咳嗽就要请假。有一次,他妈妈有事要出去,让我上去陪生病的他,结果我发现一个多小时他只咳了一两声,并且玩得不亦乐乎。今天看了书中淘金者的故事,再想想楼上的同学,原来,在困难面前每个人的表现,差别竟然如此之大啊!

无论学习中还是生活上,困难我们避免不了。可是我们不能让困难,在我们面前卖弄它的威力,我们应该学习淘金者的精神,用坚强的毅力去战胜它。听外婆说:我们几十年前的中国,还是个贫困的国家,那时没有电,没有煤气,只能靠煤油灯照明,穿补丁衣服裤子也是最常见的,更没有现在的大鱼大肉吃,外婆祖上的好几个亲人都是因为饥饿而失去了生命,如今,我们的大中国能有如此繁荣,我想这与中国人民克服困难的意志和决心是分不开的。

之前,听同学说好书是一口泉水,口渴的人需要它,老师说好书是一块面包,饥饿的人需要它,今天,我想说《热爱生命》这本书它是一场春雨,我们的思想需要它!是它让我们明白了“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道理。

同学们,我们一起战胜困难吧!别让怯懦的困难卖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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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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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探险的故事。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打开了这本书。

我仿佛与汤姆融为一体,一起经历着千奇百怪的故事。这本书首先讲了跟随他的姨妈生活,是个十足的“捣蛋鬼”,他生性顽皮,所以经常挨打。镇上的“坏孩子”哈克是汤姆的好朋友,一天晚上,他们在墓地无意中撞上了一起凶杀案,他们立血誓绝不泄密。汤姆因为厌倦枯燥的课堂和单调的生活,汤姆与哈克和乔·哈帕去当“海盗”,他们看见村民为他们举行的“葬礼时才感动而归。还有一次野外活动中,汤姆和贝基被困山洞,再次发现杀人凶手——乔。在贝基几乎绝望时,汤姆勇敢鼓励贝基,一直到了村民赶来救援。最后,印第安人乔死在了山洞里,哈克和汤姆也找回了宝藏。

回味《汤姆·索亚历险记》,我觉得汤姆是一个勇敢机智、有正义感、足智多谋的人,虽然汤姆有时调皮,但这不正是体现出了我们孩子的天真烂漫吗?比起现在的儿童生活来,没有了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汤姆·索亚虽是一个非常淘气的孩子,但他没有让众人感到厌恶,反而结交了很多好朋友。每个人的童年都应该是快乐活泼,淘气捣蛋的。汤姆有时也耍小聪明。一次,波莉姨妈罚汤姆粉刷篱笆墙——这可是汤姆最讨厌干的活。于是,他略施诡计,把很多孩子骗去干活,别人还得为他奉上谢礼,这实在让人忍俊不禁。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汤姆和贝基被困在了山洞里,可汤姆却十分镇定,勇敢地在山洞中等待救援。如果换成别人,我想他一定没有勇气走下去,汤姆这种临危不惧的精神实在是让人佩服!

如果一个人只是死板地读书而不玩耍,那他就不会深刻地领悟到生活中的乐趣。很多人认为调皮会耽误学业,苏格拉底曾经说过:”不玩耍不成人“。我们现在的宝物是遥控汽车、布娃娃、动画片……可是,在我们得到这些东西的同时,我们却失去了汤姆最容易得到的东西——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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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温馨治愈小说摆渡人读后感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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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关于摆渡人和被摆渡人的故事。

一个关于灵魂摆渡的故事。

一个关于生存、死亡和爱情的故事。

15岁的单亲女孩迪伦独自踏上一列火车去寻找自己的生父,不料遭遇一场火车事故,当她爬出火车残骸时,却发现世界已经变成一片荒原,她以为她是唯一的幸存者,但她却是唯一的逝世者。

走出火车残骸的仅仅是她的灵魂而已。

在一片荒原的世界里,迪伦见到了她的灵魂摆渡人——崔斯坦。他带领着她,保护着她,穿越茫茫荒原,护送她的灵魂到达应该去的地方。

不同于以往任何一个被摆渡的灵魂,在知道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后,迪伦没有颓废和消沉,而是淡定的接受了死亡的事实,她在崔斯坦的引领下,与如影随形的恶魔们勇敢抗争,从最开始的依靠,信赖,慢慢变成了纯洁的爱恋。

被摆渡的灵魂爱上了灵魂摆渡人!

可是这份爱注定不被允许,迪伦有自己的归宿,崔斯坦有自己的使命,当迪伦跨越摆渡的终点边界线时,却没有看到答应与她一起离开的崔斯坦,痛苦欲绝的迪伦最终决定冒险尝试任何灵魂都没有做过的事情——返回崔斯坦的世界,去寻找自己的灵魂摆渡人,自己的爱人。

又是一条充满未知和艰险的路,为了爱,迪伦选择了一场可能让自己灵魂灰飞烟灭的豪赌,尽管前途未卜,可她依然步履坚定。

上天还是眷顾了这对有情人,在茫茫荒原,迪伦找到了朝思暮想的崔斯坦,她极力劝说崔斯坦跟随自己回到另一个世界,一个属于她的世界,尽管这是一件从未有过的事情,尽管一切都充满未知和风险,一切都有悖常理,但崔斯坦愿意冒险尝试,只因他曾答应过迪伦绝不会失去她,一定要保护她!

这一次,迪伦成了崔斯坦的摆渡人,带领着他义无反顾地找到了自己身故的那列火车,去寻找自己的身体。为了不再一次失去崔斯坦,迪伦在进入火车残骸后就紧紧抓着崔斯坦的手,可行走在错乱不堪,漆黑一片的车厢时,不慎摔倒的迪伦还是丢开了崔斯坦的手,再次醒来的迪伦如愿地回到了人间,满心却是失去崔斯坦的痛苦,她为丢开崔斯坦的手而懊悔不已,却看见向自己走来的崔斯坦对着她说:原来你在这里。I exist because you need me.因为迪伦的需要,所以崔斯坦一直存在和陪伴,陪伴她的灵魂,陪伴她的人,用陪伴守护她一生。

迪伦是幸运的,因为她有崔斯坦,摆渡了她的灵魂,摆渡了她的人生。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用不变的承诺,勇往直前的行动,摆渡你的灵魂,陪你抵达幸福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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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倾城之恋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2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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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读张爱玲,只读此一篇便罢,简短而精炼的文,不过半生缘,无需一炉沉香屑。我始终觉得,悲剧之苍凉、破碎的美感,往往是大于喜剧的。有人说,张爱玲小说的底色是荒凉;也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了《倾城之恋》以外,都是悲剧的结尾。《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白流苏与范柳原间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悲剧更像悲剧。“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过是平凡世界中的男男女女,这些生生死死,我们又是怎能做得了主,和平年代如此,战火之时,更如是。

张爱玲用素雅的笔,摹出白流苏的样子来。她是娇小美丽的,因是常年生在单调无聊的公馆里的小姐,“这里悠悠忽忽过了一天,世上已经过了一千年。可是这里过了一千年,也同一天差不多。”她有着与之年龄滞后的年轻,“她那一类的娇小的身躯是最不显老的一种,永远是纤瘦的腰,孩子似的萌芽的乳。她的脸,从前是白得像瓷,现在由瓷变为玉——半透明的轻青的玉。下颌起初是圆的,近年来渐渐尖了,越显得那小小的脸,小得可爱。脸庞原是相当的窄,可是眉心很宽。一双娇滴滴,滴滴娇的清水眼。”柳原评价她,“有人善于说话,有的人善于笑,有的人善于管家,你是善于低头的。”徐志摩曾在《沙扬娜拉》中说:“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短短两行,把东方女性特有的温婉、含蓄、谦逊而又娇美无限的神态描述得淋漓尽致,而白流苏,正是拥有这样神态的传统的女子。

她也是封建保守的,没有什么谋生的本领。她本是出自一个保守的家庭,文章开篇,“他们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 “又没念过两句书,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能做什么事?”所以,她原本是从一个老旧、保守的家庭里走出来的保守的人。她对柳原说“我什么都不会,我是顶无用的人”,这确不是谦辞,只是坦白而已。范柳原却说“无用的女人是最厉害的女人”。她是传统的中国女子,她有着自己的性情和品格,她是顶坚韧而勇敢的人。在那个女子没有地位的年代,“离婚岂是容易的事?要离就离了,稀松平常”,不然,要强的四奶奶对不争气的四爷伤透了心,她为何不离婚呢?可是她顶着旁人异样的目光,坚持离婚,回了娘家。在白公馆,她哥哥们花光了她的钱,她却受尽嫂子姊妹们的白眼,在这里,再也生活不下去了!如此,她才是一心想要嫁给柳原的。

然而范柳原不一样。范柳原在英国长大,辗转回国,他是受过新思想,见过外面的世界的人。他长得或许并不精致,但自有自己的风采。透过流苏的眼睛,我们可以看见,“那范柳原虽然够不上称做美男子,粗枝大叶的,也有他的一种风度”。在别人的眼中,“他年纪轻轻的时候受了些刺激,渐渐的就往放浪的一条路上走,嫖赌吃着,样样都来,独独无意于家庭幸福”。 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然而柳原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只因他追求的纯粹的爱情和生活,在当时的社会风气下,是行不通的。“我知道你是不快乐的。我们四周的那些坏事,坏人,你一定是看够了。可是,如果你这是第一次看见他们,你一定更看不惯,更难受。我就是这样。我回中国来的时候,已经二十四了。关于我的家乡,我做了好些梦。你可以想象到我是多么的失望。我受不了这个打击,不由自主的就往下溜。你……你如果认识从前的我,也许你会原谅现在的我。”正如流苏看到的那样,“不知道为什么他背着人这样的稳重,当众却喜欢放肆。”以范柳原当时这样好的条件,却在三十三岁仍没有结婚,只是未找到,他真正称心的爱情罢了。

在没有任何变故之前,他们对于爱情的要求,是不一样的。首先流苏的处境与范柳原不同,流苏并不像他一样,是个“自由人”。白流苏的目的显而易见,她希望他能承诺她一纸婚姻。作为女子,流苏在社会中是处于劣势的,尤其是作为一个离过婚的大龄女子,流苏承受着社会、家庭以及无情的岁月对她的压力。第一次见到柳原之后,她便意识到,“范柳原真心喜欢她么?那倒也不见得。他对她说的那些话,她一句也不相信。她看得出他是对女人说惯了谎的。她不能不当心——她是个六亲无靠的人。她只有她自己了。”起初,她对于柳原,只是要驳回自己在这个社会中的尊严和地位,她抱着赌一把的心态,“她决定用她的前途来下注。如果她输了,她声名扫地,没有资格做五个孩子的后母。如果赌赢了,她可以得到众人虎视眈眈的目的物范柳原,出净她胸中的这一口恶气。”

而柳原期待的则是一个自己爱,而且她也爱他的人。他想尽方法,无论是每天伴着流苏到处跑,还是惹她吃醋,无非是为了让流苏爱上自己。他曾在夜里打电话给流苏,“我不至于那么糊涂,我犯不着花了钱娶一个对我毫无感情的人来管束我。那太不公平了。对于你那也不公平。”他想找一个理解自己的人 。“ ‘我自己也不懂得我自己——可是我要你懂得我!我要你懂得我!’他嘴里这么说着,心里早已绝望了,然而他还是固执地,哀恳似的说着:‘我要你懂得我!’ ”。纵然柳原说,“我一直想从你的窗户里看月亮。这边屋里比那边看得清楚些。”但是,他从未这样做过。……柳原道:“我这边,窗子上面吊下一枝藤花,挡住了一半。也许是玫瑰,也许不是。”他们之间,也许是爱情,也许不是。因此,如此交往下去,辗转数次的结果,最终也不过是流苏留在了香港独居,柳原自去了英国罢了。然而此时,他们虽不算是两个不相干的人了,但仍旧是两个世界的人。

幸而这并没有到故事的结尾。生命中无时无刻不存在着变数,小则影响一个人、两个人,大则波及无数民众,甚至,倾覆了一座城,而谁又可知呢?如是时,一场战火,骤然爆发了。“这一炸,炸断了多少故事的尾巴!”“炸死了你,我的故事就该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这场战火,不知毁灭了多少家庭,却又成全了多少心意。这场战火,让他们一无所有,“在这一刹那,她只有他,他也只有她”。而战火,也让他们释怀了所有算计,放下了所有负累,看清了自己的心意,看到了彼此。那堵让人想到天荒地老的墙,在他们经历了真正的沧海桑田之后,也再没有去看,曾经的白流苏,不再如此精心计算了,曾经的柳原,也不再是如此绅士风了。“……在这动荡的世界里,钱财,地位,天长地久的一切,全不可靠了”,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却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我们那时候太忙着谈恋爱了,哪里还有工夫恋爱?”没有了任何的顾念,才有了最纯粹的情意。《牡丹亭》中有云:“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正如,生命是一袭华丽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或是正是为了成全一个白流苏,坍圮了多少家,倾颓了一座城。可是,对于大千世界,这终究是偶然的。幸运,抑或不幸也。万盏灯火的夜晚里,咿咿哑哑的胡琴声中,总说不尽苍凉的故事。诚然,白流苏和张爱玲有着许些相似之处,华丽而腐朽的出身,孤零零没有朋友。然而香港的陷落,可以成全一个白流苏,而偌大的上海滩,却成全不了张爱玲。“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她的故事,如血如泣,却不曾在苦难中,开出一朵花来。这场倾城的爱恋,是一个人的幸运,却是一个时代的悲凉,也是人生的悲哀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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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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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迷上了阅读;这不仅是在读别人的故事,而是在体会、欣赏。

最使我记忆犹新的莫过于萧红后期的代表作《呼兰河传》,这本书是作者记忆中的家乡,一个北方小镇单调的美丽,也介绍了人民的善良与愚昧。它透彻体现着作者巨大的文化,含量与生命的厚度。打开书卷,默默的欣赏作者赋予着小镇的情感。灰色的色彩,平静的叙述,灰白的画面将我带到那暗淡无味并不繁华的小城。

在那里,春夏秋冬,一年四季周而复始,到处都是寂寞。没有色彩的绚丽,没有活力的人生,整个村庄都笼罩在灰暗中。在这里,因为人们的无知愚昧,发生着一场又一场的灾难,人们都在等待幸运的光临。同时也有死亡的号召,我读后与作者相同,不知该对他们是同情还是憎恨……最使我难以接受的是那个美丽的团圆媳妇小姑娘,可爱、善良的小姑娘,十二岁就卖到别人家的家里做童养媳。她受尽欺凌!婆婆的打骂,外人的误会,只是认为婆婆对媳妇的管教。刚最使我难以接受的是那个美丽的团圆媳妇小姑娘,可爱、善良的小姑娘,十二岁就卖到别人家的家里做童养媳。她受尽欺凌!婆婆的打骂,外人的误会,只是认为婆婆对媳妇的管教。刚刚开始活泼、开朗、健康的花季少年,没多久就匆匆去世了。而让亲人伤心的并不是她的去世,而是他们做了一个赔本的买卖。

在旧社会中,有多少像团圆媳妇那样,等待接受生命中的折磨。就因为旧观念,旧思想,我庆幸现代的人们在知识中变得更睿智,能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未来,也没有了男女的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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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骆驼祥子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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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子是社会中很普通的一个人,所以由他身上反映出的感悟是最真实贴切的。老舍先生选用的角色不得不说堪称一绝,总是能将整个事物的精妙在细微之处体现出来,祥子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这让我很是敬佩。看完整本书后,细细的回想与品位之中好的情节与句子,一些感想也浮现在脑海:封建社会给人带来的是无尽的危害,它妨碍了人们的思想与行动,所以导致了社会的落后,加大了贫与富的差距,更使人们丧失了原有的本性。所以,我很庆幸自己出生在这个开放的年代。最初那个有奋斗目标且敢于奋斗的祥子是我所尊敬的,但由于社会风气和其他外界原因,在不知不觉中慢慢的堕落。祥子曾是封建社会中的”叛逆分子“,而他最初就像在,而”叛逆“失败的原因除了外界原因,还有自身原因。祥子有毅力这无需置疑,但他却没有足够的毅力来追求他的目标,曾经坚定地信念也在一件又一件事物中所摇动。到最后,祥子已经没有了动力,没有了目标,没有了信念。我不禁为祥子感到可惜,不过这也是大多数人的经历,从最初的坚定不移再到摇摆不定,最后是完全放弃。现在想一想,如果祥子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意志力,结局很大可能就不一样了。

祥子的形象在脑海里留下很深的印记,或许若干年后,再次回味时又会有不一样的感觉。有时,坚持到底会让事情的结果变得不一样。不得不说,《骆驼祥子》给我的启发会让我一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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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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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今天,每个人都背负着不小的压力,就连朝气蓬勃的中学生也被考学的重担压得喘不过气,每个人都在忙碌着,甚至抱怨着。

我也曾经抱怨生活,抱怨自己玩耍的时间不如别人多,抱怨别人有的东西我没有,抱怨学习压力大。但我读完《活着》之后,我发现生活并没有那么糟。我仅仅是因为一些小事抱怨,而故事的主人公福贵经历了种种磨难却仍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坚强的活着。

福贵曾是一位富家子弟,整天游手好闲,最终因为赌博输掉了祖上几代人的心血,成为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后又因去城里请郎中遇到了国民党军的连长被抓去充兵,在炮火与硝烟中死里逃生,诱因解放军的开明政策得以重返家乡。但回乡后他发现自己的娘已经永远的离开了自己,女儿又因感冒永远失去了声音和听觉。尽管这样,福贵仍选择与家人继续生活。几年后,福贵的儿子因给自己的校长献血而死掉,老婆又一病不起生活陷入了困境,好在不久后自己的女儿凤霞嫁了人,无论是在经济还是精神上都得到了一定安慰。然而好景不长,凤霞有因难产死在了医院,富贵的老婆终于忍不住悲痛永远的离开了富贵。不久后自己的女婿又因水泥板倒塌死于非命。就只剩下逐渐老去的福贵与小孙子相依为命,谁知不久后小孙子因吃了太多的豆子也离开了他。坚强的福贵尽管命运再三捉弄他他仍然选择了坚强的活下去!

正如《西雅图时报》所说:这是一次残忍的阅读。我无数次的感叹福贵命运的悲惨,而他自己却勇敢坚强的面对了这一切,令我既佩服又感动。

想想看,我的生活其实十分美好我有一个和谐美好的家庭,我的家人和我都十分健康。并且我有一个和平安定的生活,我不用担心自己的吃穿。比起福贵,我没有任何理由来抱怨生活。

一个人在遇到困难是不应该总想着抱怨,而应多想想解决办法克服困难,并永远保留一个信念:坚强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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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平凡的世界》片段读后感

全文共 1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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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每一个人,其实都很平凡,平凡的不能再平凡。而我们的生命亦是如此,宛如天空中的一颗流星,转眼即逝。《平凡的世界》是我在这个暑期生活中读的第一本书。虽然这是我第一次读,但这本书也同样使我的内心受到了震撼,令它变得充实、丰富起来。它使我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都从一定的角度得到了改变和提升,也使我自己从中受到了很大的鼓舞与启发!我相信这部巨著的作者,大家应该都有所了解。他的人生和这部书的主人公差不多,也可以说这部书就是他人生经历或是遭遇的一次写真。他就是路遥(原名王卫国)。

路遥在书中说“生活包括着广阔的意义,而不在于我们的内心是否充实。”这句话不仅是人生哲理,同时也是全书的一个重要的思想主体。这部书主要介绍了在以前旧时社会的熏陶、感染下,落后腐朽的封建制度对人们的思想及心理等方面所造成的影响,以及阐述了真善美的真谛。也写了在处于青春期时的主人公孙少平与郝红梅之间懵懂的爱情、孙少安与田润叶之间还没开始就结束了的凄惨悲剧,以及少安与秀莲和少平与晓霞之间凄美的爱情故事等。这些事都从各个角度、方面充分展现出了旧社会对人们在各方面的摧残。读了这部书以后,我觉得这对于正处于学习紧张的高中时期的我来说,是受益匪浅的。

它阐释了许多人生的内涵及真谛,用朴实简洁的语言向我们揭示了许多发人深省的问题,引人深思。比如说什么叫平凡。在这广袤无垠的祖国大地上,我们每个人、每条生命都如同沧海一粟,微不足道。我们每个人刚诞生的时候都是平凡的,可是为什么到了最后,有的人在社会中处于上层社会,为社会、为国家做贡献,而有的人却碌碌无为、无所事事的度过了自己的一生。书中孙少平就说到“我是一个平凡的人,但平凡的人一样可以活的不平凡。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它决不会使我完全屈服。”虽然他出生是农民,但是他却有一颗自立自强、不怕困难、心怀理想、不断向前,追求美好的心。也正是因为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决心与信念,才得以支撑着他到达成功的彼岸。正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胜前人。”既然旧社会的人都有着这种不屈不挠,不向命运屈服,任其宰割的精神,那么作为新时代青少年的我们,是否具备这种精神与意识呢?人生很长,但关键的就是那几步。

有的人可以很快的觉醒,而有的人却一辈子也不会觉醒,因此丧失了许多的人生机会。可当我们抓住并利用好了这些机会,那么这对我们个人的人生来说将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本书的主人公孙少平就是一个独立生活、独立思考、心怀抱负与理想的人。他通过自己的奋斗和努力,克服了人生道路上的荆棘与坎坷,最终获得了一份属于自己的宝贵的精神财富。而他的哥哥孙少安却相当于一个反面的例子。虽然他最终也有了属于自己的砖厂、窑洞,以及一定的物质财富,但是他的思想却受到了落后的封建制度的摧残,从而导致了他与少平成了两类人。总而言之,我们现在毫无疑问都是个平凡的人,我们在社会上都是平凡的,不管是贫贱或者是富贵。而我们作为青少年,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与智慧去克服、战胜成长道路上艰难困苦。也要学会珍惜当前所拥有的,有些东西一旦失去便不复存在,无法挽回。在这个平凡的世界,让我们凭借着青春的活力与热血,使平凡变得不平凡,令梦想转变为现实,让自己的血液燃起来吧!不放弃,总有机会。人生就是永无止境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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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夏至未至小说郭敬明读后感

全文共 1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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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与两年不见的友人在北京路吃罢晚饭后,一个人闲逛到了书店。最后,鬼使神差,买了一本郭敬明的《夏至未至》。其实,我也并没有那么讨厌他,我觉得你应该也一样,因为,除了比你成功,他也并没有做过什么实际意义上亏欠我们的事——这样一段话,其实也可以放在杨幂身上。不过,我还是要建议杨幂换一个包装团队,因为,不是在每个电影里都客串一下混个脸熟,观众就会日久生情喜欢上你;相反,审美疲劳这件事对嫩牛五方也是适用的,这也是为什么肯德基一而再再而三推出骗钱新品的原因。

我们还是回到郭敬明吧。

我之所以想看那本书,是因为书名《夏至未至》真是一个令人喜欢的名字。并且,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个时候的郭敬明确实还在写东西,带着他年少时因为不合群而孤僻敏感的心在写东西。那个时候的他,不是万人迷;那个时候的他是如此没有自信,以致于所有青春年少里的美好时光都只能在他的笔下才得以实现。

我年少时,反倒并没有多想看他文字的念头。我在他的《岛》停刊之后很久,才看到了里面那篇《光线消失的井池》,那真是一篇写得很好的短篇,主角依旧带着那个时候郭敬明独有的细腻、敏感和莫名感伤的影子。其实,回看他早期的作品,你会发现那个时候他作品中的男生大多数都这样,《夏至未至》里,开篇对于傅小司和陆之昂的友情描写,几乎都可以让你闻到两个男生间独有的暧昧气息。也许就在书中这样一个夏天,郭敬明曾经对于一个男孩,报以同样的好感。这段感情在那个年代注定没有任何结果,于是,这个男孩就被留在了书里,被永远留在书中的那个夏天里。

2.

但愿他可以吻我。

女孩,你那个时候一定是这么想的。

但是故事的最后,你只在郭敬明的小说里找到了自己的影子,因为,那个男孩并没有吻你。

其实,你那时候迷恋的“万人迷”男孩,也许在十年后的今天,变成了又挫又令人难过的可怜人。只有你,当年怀着依恋并且孤身努力对抗命运的你,最终站在了这个男生的肩上。其实这不难想象,失意有时在某种层面上也算是好事,最好的例子就是当今的“青春小说大亨”郭敬明以及十年不败的流行天王周杰伦先生。他们,都是从自卑走过来的。以自己的孤单去对抗命运,最终过得比那时未正脸看你之人好,也算是一种报复。只是,这种报复,是孤单、没有退路并充满绝望意味的。

因为,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那个男生,最后都没有吻你。他们被留在了那个夏天,那个十年前你还年少时,知了和蝉鸣不间歇的夏天。这个夏天如此固执地留在你心里,好像每一次你翻出来再看,都还可以闻到那个时候的香樟树香味。只有在那个夏天,男孩们还是完美的,他们穿着白衬衫,浅浅的独特汗味,好像存在就是为了吸引你。也许,这个就是在后来你“一个人的恋爱”前,其他人并不知道的故事。你喜欢的,只是被永远留在夏天的男孩,他们像是平行世界中的一个临界点,一直留在那里。

3.

当时的你,也曾以为自己会一辈子记住这个夏天。

但后来,这个夏天还是过去了。

同样的,在郭敬明《夏至未至》再版时,他自己写了再版序,里面告诉读者,那些发生在2004年夏天的故事,是怎样慢慢慢慢用十年时间在他的心里渐渐变淡。故事总是这样的,九把刀借着电影里陈妍希的嘴也告诉我们:人生,本来就有很多事情是徒劳无功的。大脑这个时候只是做了一个好心人,把认为我们都不需要的记忆,悄悄删去。

这之后的你们,慢慢踏前,学会更加理性去面对这个世界;年少时的依恋,像是贴了过久的创可贴,慢慢失去了粘性,等到它脱落时,我们就发现,伤疤原来早就已经好了。你拼命想要记住的人,往往属于另外一个世界。故事的结尾,那个一直与你毫无关联的男孩,那个在你心中曾与你恋爱了半个世纪的男孩,只能被永远留在了那个夏天。

那个夏天,最后就变成了两个字。

那就是,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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