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芈月传小说豆瓣精品20篇

在追求文学的路上,我们不能停止住脚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芈月传小说豆瓣,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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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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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伴随着熟悉的开篇词,我徜徉于三国乱世的海洋中深深沉醉。《三国演义》的主要构成是一次次战争,线索是一条条计谋,主角一位位主公。让我感到战场上刀光剑影的同时更能领会到军事家们彼此之间富于智慧的谋略。让我最记忆犹深的是其中最的三绝——“智绝”诸葛亮,“义绝”关羽,“_绝”曹操。看到书中关于他们的文字,一个个人物从书中走来,不断鲜活了起来。

诸葛亮,估计是整本书里面最有名的人物了。在我还没正式读的时候就已经听到了许多有关他的故事。自从对刘备讲述了隆中对,被三请出山以来,几乎全部的谋略都由他策定实行。火烧博望坡、火烧新野、火烧赤壁造就了“新官上任三把火”的传奇。尤其是赤壁一役,就是他“借”来了东风,助周瑜大破曹军,书中都有诗为证:“不是孔明施妙计,周郎安得程才能?”。一句,立马较出了两者间的高低。千古名计——锦囊妙计成功的帮助刘备摆脱了东吴,回到荆州。之后荐庞统,取汉中都是他立下的汗马功劳。

刘备死后托孤给他,他也倾尽了心力扶持刘禅。七擒孟获成功招降了蛮夷,保卫了边疆;六出祁山,险些成功,给予曹军巨大打击。用空城计退过敌,死后遗计吓走司马懿,借

刀杀魏延。其余的制作制作木牛流马更是小事。智绝称号,当之无愧!

关羽,以一身的义气闻名于三国。最的莫过于过五关斩六将和华容道义释曹操二事了。一骑绝尘,千里寻主,不背那时兄弟盟约;华容道上,义释曹操,还尽当初未断情谊。这样一位忠肝义胆、义薄云天的英雄,死后被后人封神为武圣也并不为过。

最后,就是三国乱世最的_雄曹操。年少时,旁人就有一句评价,伴随他走完了整个东汉末年“子治世只能臣,乱世之_雄”。他既有灭吕伯奢一家的心狠,又有宽恕许渚的仁慈。挟天子以令诸侯,谁可争锋?青梅煮酒论英雄,并非狂言。官渡一役,他处于弱势只因其求贤之性得了许攸,火烧乌巢,战败袁本初,平定了长江以北。即使有赤壁一败,他也能迅速从打击中走出来,汲取教训,挑拨孙刘两家。纵观其一生,有人说他_诈狡猾,有人说他审时度势。但无论我们怎么评价,逝者已矣,留下的只是无尽的遐想。这或许是《三国演义》所有人物具有的共性,更是整本书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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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芙蓉锦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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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小说结局很悲、很虐心,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小说芙蓉锦结局是什么,欢迎查看。

秦府大公子被人暗杀,在车站被人连刺两刀,且刀上涂有剧毒,秦承煜虽不从军政,然而却是川清巡阅使秦鹤笙之长子,身份非同一般,一时之间舆论大哗,众说纷纭,有说扶桑人所为,又有人说是革命党所为,俞军参谋长高仲祺全力侦办此案,不久便有人告发凶手竟是天津驻楚州巡查长赵德劭,且在赵宅中搜寻出大量与革命党私下联系的信件凭证,赵德劭事发即饮弹自尽。

高仲祺连夜将案件报告送到了秦鹤笙的办公室,秦鹤笙面色惨白,手扶着桌面,将那些资料看完,末了全身颤抖,咬牙切齿地恨道:“全城搜索革命党,宁可错杀一万,不可放过一个!”

窗外传来一阵阵风声,吹着园子里的花木簌簌作响,好似下了一阵急雨。

贺兰躺在床上,睁大一双空洞洞的眼睛望着天花板,手里紧紧攥着他为她买的那一盒胭脂,她好像是已经死了,周身没有一点活气,朱妈端着香米粥,哀求道:“小姐,你吃一点,你吃一点。”那盛着粥的小勺碰触到她的嘴唇,却说什么也喂不进去。

她干涸的眼底没有一滴泪,脸腮被高烧的温度烧得通红,卧室门外传来脚步声,正是段薇玉走进来,那一双眼睛也是哭得通红,望着朱妈道:“贺兰怎么样了?我来看看她。”

朱妈一望见段薇玉,便用袖子揩着止不住流下来的眼泪,“作孽哟,姑爷那样好的一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小姐都好几天没吃一口东西了,我真怕……”段薇玉走到贺兰身边,看到贺兰的情形,先忍不住落下两滴泪来,连着叫了数声,“贺兰,贺兰。”

贺兰将头转向一边,就是不应声,段薇玉便忍不住先掉了眼泪,用帕子捂着嘴哭起来了,谁料贺兰的眼珠忽然动了动,薇玉见贺兰有了反应,慌地道:“贺兰,你清醒过来了吗?我是你薇玉姐姐。”贺兰那干裂的嘴唇艰难地动了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支撑着从床上起来了,她这几天简直瘦脱了形,薇玉忙扶着她,她吃力地下了床,双手哆嗦着去开梳妆台上的小抽屉,朱妈忙道:“小姐,你要找什么?我给你找。”

贺兰拉开了梳妆台上第二个小抽屉,里面放着一把亮晶晶的钥匙,她把钥匙拿起来,牢牢地握在手心里,转身踉踉跄跄地往外走,朱妈拿着软缎拖鞋来给她换上,她整个人都木木怔怔的,薇玉一路扶着她,道:“贺兰,你要到哪里去?”

她只是不说话,一步一晃地下了楼梯,走到楼梯下的时候她已经是头晕眼花,一头就栽到了地毯上,那下坠之势突兀猛烈却悄无声息,犹如骤然猝死了一般,薇玉也跟着跪在了地毯上,吓得道:“快来人,快来人。”

丫头老妈子一拥而上,她却又睁开了眼睛,艰难沉重地呼吸着,那些人要把她抬到楼上去,她死抓着薇玉的衣角不放,那是最后的力气,“别拦着我。”她呢喃着,鼻子里的呼吸像是着了火一般,“别拦着我,我死不了。”

没有人能听明白她在说什么,薇玉甚至认为她是烧得糊涂了,指挥着下人要把她抬到床上去,她忽然怒起来,“别拦着我!”下人都被吓得往后退,只有朱妈和薇玉还围着她,贺兰眼珠通红干涩,好似燃烧的火炭,哑着声音道:“朱妈,安排一辆汽车,我要去华普敦66号。”

朱妈慌道:“小姐,你现在身体这样差,怎么能出去?”贺兰便更是发急,面孔都涨红了,急促地道:“怎么?连你都不帮我么?那我自己去。”她撑着一口气站起来,却还是控制不住地往前栽,但却被人一把扶住,那人说:“嫂子,我带你去。”

秦兆煜将贺兰搀扶起来,贺兰靠在他身上,轻飘飘的,他扶着她一步步朝外走,她似乎是有点知觉了,一点点腾挪着自己的步子,那脚慢慢地迈出了大门,刺眼的阳光从头顶上射下来。

秦兆煜道:“朱妈,打电话给门房,让他们准备汽车。”朱妈赶紧去打电话,薇玉跟着兆煜跑出来,帮着兆煜扶着贺兰,贺兰还穿着软缎拖鞋,那鞋虚虚地落在地上,掉了一只,她的样子简直犹如一缕脆弱的轻烟,兆煜稍微犹豫了一下,事急从权,他终于还是伸手将贺兰抱了起来,转头对薇玉道:“薇玉姐,拜托你一件事儿,母亲也还病着,你去照顾母亲,她不太喜欢看见我。”

薇玉叹了一口气,轻轻地点点头,秦兆煜便抱着贺兰朝着大门处快步走去,汽车已经停在外面了,秦兆煜把贺兰放到车座上,自己坐在倒座上,对司机道:“去华普敦66号。”那车开动起来,她虚弱到了极点,右手攥成了一个小拳头,脸色灰败,双目没有半点神采,坐都坐不住,只靠在车门上,那车身一晃,她的眼泪便一行一行地往下落。

那车行了好久,终于停下来,司机道:“二少爷,华普敦66号到了。”

失魂落魄的她却清楚地听到了那一声,无神的双目凝聚了一点光芒来,挣扎着想要起来,他扶了她一把,又把车门打开,她竟然自己下了车,秦兆煜跟在她后面,就见她摇摇晃晃地上了台阶,站在一扇大镂花铁门前,手里握着一把钥匙,想要把钥匙插在钥匙孔里,然而那手却抖得厉害,钥匙就是对不准钥匙口。

兆煜走过去,去拿她手中的钥匙想要帮她,她却忽然战栗了一下,转过头来望着他,那眼里充满了陌生的戒备,那神色简直就是恐惧,害怕他来抢她唯一的一把钥匙,兆煜忙收回了自己的手,表示自己什么也不会做,她慢慢地转过头去,但却依然头晕眼花,兆煜试探地把手伸过来,握住了她拿钥匙的手,将钥匙对准了钥匙孔,插进去,慢慢地一拧,“咔嚓”一声,门开了。

一间空荡荡的屋子,阳光从窗外射进来,可以看到轻巧的尘埃在那一线的光芒里飞舞着,屋子里静极了,她已经是筋疲力尽,慢慢地走了几步,手摸着楼梯的一侧云头,慢慢地坐在楼梯的台阶上。

她缓缓地低下头来,看着被她攥在手里的那一盒胭脂,描金珊瑚红的颜色,盒盖子描刻着葳蕤盛放的芙蓉,他买的时候一定想着她最爱芙蓉花,专挑了这一盒,她轻轻地抚弄着,他说她擦胭脂好看,温柔的声音犹在耳边,她干涸的眼底依然是火辣辣的疼,巨大的哀恸在身体里左突右撞,却被她顽固地封存着,她等着这些哀恸绞碎自己的五脏六腑,哪怕就是这样活生生地将她折磨死。

她沙哑着嗓子,轻声道:“若不是承煜,我这条命早就没有了。”

若是没有承煜,她早就死了。

被埋在地窖里的四天,她一直都觉得自己是死的,周围冷得可怕,身上的伤口疼得如刀割一般,她的喉咙沙沙的,说不出来话,只能艰难地敲击着头上的水门汀板,她总是得不到回应,总是得不到,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了,她以为自己难逃一死了,就这样活活地冻饿而死,她绝望害怕,但是忽然有人掀开了那层水门汀板,她看到承煜的面孔。

她倒在雪地里,流着泪对着那个将她抱起来的人说:“秦大哥,救救我……”他救了她,一次又一次……再没有人能取代他在她心中的位置,然而他在她的面前倒下去的那一刻,绝望的痛楚犹如狰狞的野兽,呼啸着伸出利爪要将她撕个粉碎,从此,再也没有人能为她遮风挡雨。

园子里的芭蕉叶子笼在深沉的夜色里,七月了,紫薇树盛放出鲜艳热烈的花朵,在夜风里娇娇颤动,绿纱罩落地灯发出幽幽的光芒,高仲祺坐在灯下,逆着光,光影打在他的脸上,将他那原本清晰立体的轮廓照耀得更加深刻起来。

陈阮陵将药瓶打开,从里面倒出几粒药,放在了桌上的一张白纸上,微笑道:“参谋长也该看出来了,这药片与某种心脏特效药,在外形和气味上是一模一样的。”

高仲祺拈起一片药,看了一眼陈阮陵,黑眸雪亮。陈阮陵笃定地道:“参谋长放心,这只是很普通的营养药,我保证它除了能给人补点钙之外,再没有别的用处,但若是一个心脏病人要靠它来压制病情,恐怕就是自寻死路了。”

高仲祺淡淡道:“你这是哪里来的□□?真以为我会上你的当?”陈阮陵微微一笑,拿过高仲祺手里的那一片药,放到了自己的口里,用一盏茶送服了,神色如常地看着高仲祺,笑道:“如今参谋长与我都是一条船上的人,我对参谋长早就没有了猜忌之心,难道参谋长还要一再试探于我么?”

高仲祺望一望陈阮陵,半晌居然笑了一声,双眸熠熠生着寒光,“陈阮陵,我何时与你这半个扶桑人成了一条船上的人?你大半夜的前来,就是为了给我送这么一瓶子药么?你不要指望我与你们扶桑合作,做一个不忠不孝之人。”他从沙发上站起身来,一副要掀铃送客的架势。

陈阮陵那唇间依然含着笑,心里却不禁要暴起骂人了,这高仲祺简直狡猾如狐狸一般,秦承煜之事一毕,竟立刻与自己作出一副“全数推翻,概不认账”的无赖模样来,如此看来要么高仲祺胃口太大,另有图谋,要么是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不必再周旋。

陈阮陵在这转瞬之间,已经理出一条头绪来,且把心头的怒火按下,抬起眼来,先是一笑,道:“高参谋长此言差矣,何为忠孝?岳飞人杰,还不是落得一个命丧风波亭,屈原爱国,反倒投了汨罗江,古往今来,忠臣志士,又有几个落得好下场?况识时务者为俊杰,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的道理,高参谋长总比我这半个扶桑人清楚。”

高仲祺竟笑了笑道:“陈先生还有何高见,高某愿闻其详。”

陈阮陵也不是等闲人物,这会儿已准备好了满腹的蛊惑之词,先把目光投注在那药瓶上,沉默了片刻,方才淡淡笑道:“高见谈不上了,只不过是替高参谋长审一审当下形势罢了,说一句不好听的,若是老帅一倒,这川清河山到底归谁,议会联合会一开,俞军内部势必风起云涌,老一辈督办人物最是倚老卖老,兴风作浪,尤其是段督办实力之强,不可小觑,只怕到时候就算是参谋长有通天之能,只靠着乌棣桥汤处长这一帮子人,未免势单力薄,难以控制局面。”

他嘿地一声笑,那语气竟略带嘲讽,“明人不说暗话,高参谋长何必在陈某面前大谈忠孝,分明是参谋长自觉羽翼未丰,此时若扳倒老帅,有段督办在,也难入掌俞军中枢,所以不敢轻举妄动罢了。”

高仲祺那面色如常,半晌一笑,“陈先生好口才。”

陈阮陵亦笑道:“不敢当,只不过是我扶桑对高参谋长在秦大帅手下的非凡作为,很是敬慕,早就有攀附之心,只要高参谋长振臂一呼,扶桑自当倾尽全力,力保高参谋,取这川清大好河山,便如探囊取物一般。”

高仲祺淡淡地笑了一声,道:“你们如何力保?”

陈阮陵抬起眼来,那温文尔雅的面容上竟出现了一丝略显狰狞的冷硬,目光灼灼宛如火炬,“只要高参谋长答允与陈某合作,老帅一倒,川清之地宣布独立,扶桑定当全力协助高参谋长,总司令之职决跑不出参谋长手心去。”

那夜渐渐深了,门外传来许重智的声音,“参谋长。”

高仲祺道:“进来。”许重智一推门走进来,就望见了陈阮陵,他那眼神略略一闪,却没说话,陈阮陵已经笑着站了起来,将药瓶放在桌上,道:“该说的不该说的,我都说了,剩下的就请高参谋长慎重斟酌,陈某告辞了。”

他拱了拱手,竟就洒脱地转身推门走了,许重智见他如此不羁,倒有些目瞪口呆,高仲祺却转眸看他,道:“查出来了吗?”

许重智忙道:“查出来了,在华普敦66号。”

高仲祺听完,那眉头一蹙,抬脚就朝着外面走去,许重智忙道:“参谋长,二少爷也在那。”高仲祺回过头来,许重智道:“贺兰小姐在华普敦66号待到现在,二少爷也守在那里,直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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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绝代风华小说作文

全文共 1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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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那道利剑就要穿过千羽圣雪,却突然间,消失不见了!众人再次吞下一大口水,这可是灵王的灵技!灵王的啊!然后,就这么……没了?……他们是不是只是做了一场梦?

云晖再次跌倒在地,眼里取之而代的是惊恐!只有他知道刚才并不是消失而是轻而易举的被一道无形的防御强给吞噬了!这是何等恐怖的力量!如果那个人出来,恐怕自己在他手上一招都过不了就被灭了吧!这个人到底是谁!竟然有怎么强大的实力,而且还怎么护着云圣雪,看来要在掂量掂量千羽圣雪了,竟然能让这么强大的人护着她!(云晖老头,你真有先见之明)

千羽圣雪快步走出烟雨楼,再次拉上帽子,将自己绝世的容貌再次掩盖起来。没走几步,突然听到眼前“扑通”一声,抬眼便看见了跪在自己前面的,年轻人。(没错,你没有看错,就是年轻人。众人:滚!说重点!)

千羽圣雪看着眼前跪着的衣衫不整,头发凌乱,而且衣服上面甚至带有血迹与油污的黑衣人,嘴角狠狠的抽搐了一下,她,刚才是不是惹了什么人?没等千羽圣雪反应过来,黑衣人却突然冒出一句“求你收留我吧!”

呃……她可以把这个理解为骚扰么?千羽圣雪认真的思考了几秒钟,准备绕过眼前的人继续走自己的路。那人却一把拉住自己的脚,千羽圣雪皱了皱眉,拜托!她可是有轻微洁癖的人!如果是个女生还可以忍受,但是……

千羽圣雪将灵气贯入脚上,准备抬脚。但是脚被男子紧紧的抱住,千羽圣雪眯了眯眼,看来此人的实力绝对在她之上,且绝对不会低!

“唉。”默默的心里默哀三分钟,再叹一声自己命苦,屏息凝神蹲下身来,以免闻到那股恶臭味“小伙子,我看你骨骼惊奇,必定是练武奇才,英俊非凡,眉宇之间透着一股王霸之气,将来维护宇宙正义与和平的重任就交给你了!啊呸!是保卫封痕大陆的重任!但是呢。”千羽圣雪故作深沉的停顿了一下“你这样抱住别人大腿是不好的,有损我封痕大陆之威严!怕是要被其他人耻笑,所以。”她凑近男子“请你放开我的脚好吗?”

男子似是察觉了千羽圣雪的想法,有些尴尬的放开了她的脚。但依然跪在地上“对不起,主人。刚才太激动了。是我不好。”千羽圣雪淡淡的哼了一声,似是对刚才他的举动还略有不满“喂!小子!谁说过我收你了!我可从来不收无用之人!”“对不起,但是我绝对会证明我绝对不是一个无用之人!”千羽圣雪略有一怔,看到了男子清秀苍白的脸和那双满是坚定之情的眼睛……当年,自己似乎就像眼前这个男子呢……潇和澈,你们在哪里?当年那两个给她关心与温暖的女孩儿,在哪里?

斗篷下冰紫的眼睛有些迷离,还带着一丝丝的迷茫……但很快又恢复到冷酷与冷漠。“是么?那么就像我证明你的决心吧!”

[绝代风华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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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爱的教育》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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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一名教师,要学的东西太多,而我晓得的东西又太少了。曾常常常听到许多人说,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应该有一桶水。细心一想,这话固然有道理,但一桶水假如不再添,也有竭尽的时分。所以我觉得,教师不只要有一桶水,并且要有“自来水”、“长流水”。

本来自个也深知,在教学中,书本是每一位教师无言的教师,所以读书即是咱们再学习、再进步的最方便而有用的办法。曾经咱们的薛校长就常常让咱们多读书,但自个老是由于作业忙而没有真实地去了解校长的一番苦心。直到上学期期末与省级名师面临面沟通的时分,才智了赵昭教师那深沉的文化底蕴,面临学生,能喋喋不休,对学生的引导于无形之中,而当面临咱们教师时,他又能从教学理论到教学实习,侃侃而谈,让咱们每一位教师不得不佩服他的学识广博。其时我一边听课,一边想:假如上课的是我,我会见机行事处置学生的每一次答复吗?一名教师,只要自个的学识到了广博时,自个的功底到了深沉时,才能让讲堂笑声不断,活而不浮,重而不涩,而赵昭教师真的可在称得上是一位有着真知灼见的专家吧!也正是这次沟通,我才真实地了解了曾经校长为何总让咱们读书,让咱们向智慧型,专家型的教师方向开展。这回我才真实认识到读书的重要性,才真实地感觉到自个水平的低浅,需求充分的东西太多太多了。

所以在寒假中,我用心地选读了一本深受咱们喜欢的名著《爱的教育》。曾经曾听许多教师、学生都说读过这本书,很有意思,但始终没能真实去品读,所以借着这次假日我终于品读了这本书。当然书是向我班的孩子借的,由于有这样一句话:书非借不能读也。既然是借来的,所以读的时分也就格外仔细。果然当读完之后,还真有些触动。书中的一个个小故事尽管不能让咱们潸然泪下,激动万分,但假如细细品味,咱们却真的能够被书中那一个个好像就发生在咱们眼前的小故事所感动,更让我真实领会到了故事中人与人之间的真挚的爱。

《爱的教育》这本书的作者是意大利闻名的小说家、旅行家亚米契斯,这本书的写作方式异乎寻常,是以一个四年级小学生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为主要体裁,描写了一群充满活力,活跃需求进步,如阳光般绚烂的少年。他们有的家庭贫穷,有的身患残疾,当然也有一些是沐浴在美好中的。他们从出身到性情都有悬殊之处,但他们身上却都有着一种一起的东西—同学之间的爱,姐弟之间的爱,后代与爸爸妈妈间的爱,师生之间的爱以及对祖国的爱。使人读着读着,犹如在爱的海洋中漫游,感觉格外温馨。

由于这本书很经典,所以被认为是意大利人必读的十本小说之一,一起,它也是世界文学史上经久不衰的名著,被世界各国公认为最富爱心和教学性的读物,被大家认定是每个家庭的必备藏书,格外遭到青少年读者的喜欢,对全世界亿万青少年的生长产生了深远影响。而我觉得这本书更是咱们每一位教师应该读一读的好书。由于书中一些发生在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故事,似乎即是咱们与学生每天日子的缩影,而让我遭到启示的仍是在著作中,那些教师在处置学生的一些突发事件时异乎寻常的处置办法。当然,尽管每位教师性情特点各有不同,但他们的起点都是对学生的爱,他们的爱是那样深沉,那样有教学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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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初中小说作文魔女

全文共 11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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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后面发生的一切告诉了我,不知不觉,你已经在我心中占据了一个重要的位置。我开始喜欢那个和大家一起谈笑,为你解围,和你亲切地交换点心!原来友谊是多么令人快乐,令人兴奋,幸福到快要窒息的事情!

平易近人一段时间,我周围有很多朋友,也许那些是真实的谢玄子原来的朋友,但我最好的朋友就是你——我亲爱的同桌。友谊真是一种奇怪的东西,不过它暖暖的,很温馨。冷冰冰的感觉会使人麻木,比日光更短的感觉才觉得温暖甜蜜!我不想自己的日子是暗沉的灰色,我也试图为它涂抹上绚丽的色彩。所以,做我的朋友好吗?我们一起走过花季,雨季。

沉青葡敬上林筱陌的泪水悄悄地打湿了信纸,心说:傻瓜,你的变化,我很高兴……不对,我才是傻瓜,欺负那个天真的女孩的傻瓜……千阴是沉青葡,谢玄子也是沉青葡,搞什么嘛!从千阴到谢玄子,从谢玄子到沉青葡,一起走过的,或酸或甜的感觉永远都不会忘记!谢谢,小傻瓜。不,傻瓜应该是我这个邪恶的家伙

过往的幸福亦心酸化成两行热泪,温暖了心中最阴暗的角落。女孩子的友情易碎,但更易修复,一封信就能冲净过往的仇恨,难道不是吗?果真是小孩子气泛滥啊!

清晨,悦耳的鸟鸣声穿透了阳光,传到正准备进行早餐的城堡里。冥王和妻子,沉冥影,沉吟,沉青葡,林筱陌,易小紫一同坐在餐桌旁准备就餐。

洋洋洒洒的阳光,穿过薄如轻纱的窗帘,铺洒到一面纯琉璃加工成的墙,使整间屋子显得金碧辉煌,高贵典雅。但是经常见到这么富贵堂皇的屋子,就会觉得太过张扬,俗不可耐了吧!还是充满紫檀香的屋子更吸引人!林筱陌在心里这么想着。一抬头便与沉青葡目光相对,她的脸颊是梦幻的蔷薇色,眼神中流露着娇羞,林筱陌也急速低下了头,长刘海遮住了那双会说话的眼睛。青葡,那件事,对不起了。

“青葡,你发烧好了吗?”沉吟问道。

“嗯。”林筱陌也微微抬头看看她,觉得自己脸颊有些微微泛红。

冥王与妻子也关切地问怎么会发烧,还好被沉冥影的理由——不小心从家里到城堡的路上淋了点雨给堵了回去。接着,看到他们眉头舒展后,冥影提出要和林筱陌一起到她所在的城市。周围的人很惊讶,沉吟惊讶地像掉了下巴一样:“不可以。”“小吟。”冥王严厉地看着他,妻子也随之叹了一口气。

“哥哥,为什么?”林筱陌问道。他不是腹黑之王吗?单凭这几天自己的观察,确认了冥王是腹黑之王,她马上否认了这个想法。她无论如何都会回去的,这是一定的。可是他为什么要走呢?作为亲哥哥可以随时去看她呀!

他轻呵道,低下头,引人注目的便是那几支艳丽的朱雀羽毛:“我想一直陪在筱陌身边。”林筱陌肩膀微微一震。

沉吟坐不住了,大吼道,眼神中流露出不舍与酸涩:“哥,你怎么能这样呢?想抛弃你老弟不管吗?林筱陌,哼。”

目光中的杀气渐渐向林筱陌逼来,什么嘛?是你无聊到没有吸引力好不好,和我有什么错。林筱陌心里想到,但并没有说出来。

[初中小说作文魔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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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平凡的世界长篇小说读后感悟

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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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看到乔伯年出现的那里了,看到这里,感觉在这片黄土高原上出现了一丝希望了,比起前面大家在对本村与外村的人进行的政治教育,有很大的不同了。

看到在孙少安遇到自己与润叶的爱情不能如意的时候,虽然是因为家庭背景的问题,他也没放弃自己,还是在外乡找到了一个爱自己的人,他是多么的平凡,而这样的平凡是很可贵的,还有在他向大家提出要改革他们村的生产方式的时候,是对当前的形势了解的很彻底,看的很远,这是他与别人很不相同的地方,也是这个人物的特色。他在那么小的时候就开始出去做事了,还处处为家里人着想啊,在那个时代的小孩子必须要承受的,就像少平读完高中之后,就只有回家务农,不过不久就去村里教书了。虽然这些在那个年代是很普通的,但是作者在他们之中通过这两个人物的描写,将人们那可贵的平凡很好的描写出来了。

在他哥哥与润叶没有结果之后,少平还是鼓起勇气与田晓霞好好交往,虽然只是很普通的友情,但是他也没有顾及那些,这就体现了他的与众不同。还有在他在之前喜欢的那个郝红梅,虽然之前她为了追求本版那个有地位的男生,对少平做了很多很过分的事,但是在她遇到偷东西被抓到之后,少平还是没有计较以前的事,将她救出来了,他是多么的大度与宽容,还有他对自己所在的那个时代会发生这些事已经不会感到吃惊了,但是他自己却没有被改变,还是保持自己的本色。

在这一段时间发生的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就是润叶与李向前结婚,不喜欢但是还是为了她的二爸的仕途,但是因为润叶还是没将少安放下,自己就离开家,自己一个人到外地去工作,期间过的很辛苦,但是在她身上有不想就此放弃自己,让自己随波逐流,这是对自己的爱护与保护。

还有关于田福堂是一些“伟大事迹”,在他们村发生旱灾,而且到了很严重的时候,他为了加强自己的威信,自己组织本村的人去偷挖河坎,结果发生了人命案,还有为了“学大寨”,他好大喜功,炸山修田,叫人搬家又弄的天怒人怨,这些事将他彻底的打垮了,身体也变得比以前差了好多,这个就是现在很多走上仕途的人的原型,体现了他的好大喜功与没有远见,考虑事情不够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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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校园小说记事作文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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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咚咚,起来了小妹上学就快要迟到了,我从床上坐了起来,那秀乱的头发洁白的脸蛋身上穿的是蜡笔小新的睡衣,我听到哥哥说上学要迟到了我马上洗漱起来,半个小时过后,洗漱完毕,哥说你怎么这么慢呀,还有20分钟就要上课了,我白了我哥哥一眼,哥说坐好,我没有理哥哥,但是不的不说在明媚阳光下的哥哥还是长得很好看,怪不得是他们学校的校草,呵呵!

到了学校之后,哥说你知道你班级在哪么,我说知道,哥哥说放学我来接你,我说你赶紧走吧你上学你快迟到了,哥说拜拜,我说嗯。到了班里老师说介绍你自已一下吧,我说额。大家好,我叫上官子怡,班里响起了掌声,好像是在欢迎我,老师说你自已找我位置坐下吧,我从那些男生面前走过去,好像在说美女坐我这,我找个靠近窗户位置坐了下来,大家都用惊吓的表情看着我,我心里想我怎么了,脸上有东西么,下课的铃声响了,我说这一堂课上的真是无聊,有俩个女孩向我走这了过来说我们做好朋友吧,我说呃呃呃,我对她们说你们俩是我在这个学校交到的第一对好朋友,对了你们叫什么名字,她们说我叫南楚楚,那一个女孩说我叫关小晗,我说哦,走我们去操场上我给你们吉他,我们仨开心的走到了操场,我拿吉他弹得入迷的时候,一个声音打断了我弹吉他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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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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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三国烽烟,识梁山好汉,叹取经艰难,惜红楼梦断”,我国四大名著中,我对《三国演义》情有独钟。今年寒假,我买了一本《三国演义》,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三国演义》是罗贯中写的,以东汉末年为历史背景,以魏蜀吴三国为主干线,叙述了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100余年的风云变幻,兴衰起伏,云波诡谲的历史演义故事。三国中有很多聪明的人,如诸葛亮,司马懿,郭嘉……读了他们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头脑比肌肉更有用,要做生活的智者!

书中,诸葛亮是智慧的化身。虽然他不像赵云一样能打,但是他的头脑在三国中肯定名列前茅,“草船借箭”中他观天象、懂地理、识人心,向曹军成功“借”了10万支羽箭!“空城计”中他命人把旌旗隐藏,又叫士兵把城门打开,派几名士兵扮成百姓模样,洒水扫街,自己则领着两个小书童,到敌楼上弹起琴来,令生性多疑的司马懿全军撤退。“七擒孟获”中他将孟获捉住七次,放了七次,使孟获真正服输,不再为敌。

诸葛亮善用头脑的事例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多用头脑,能用头脑解决的,千万不要用蛮力解决。头脑用了能很快的恢复,但伤筋动骨可要100天啊!

记得有一次,我跟小伙伴一起玩,不知怎么着门坏了,他被关在了房间中,很着急。我用力推门,门纹丝不动,用力踢门,但门却毫发无伤。当时大人都不在,我就慌了,使了全身的力气推拉顶拽,可就是打不开。后来我灵机一动,想起了书中开门的方法,轻轻一推,门就开了。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善用头脑,做生活的智者吧,这样我们的生活才能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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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亮剑小说赵刚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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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是新派作家退伍军人都梁的处女作,开创全新概念战争小说之先河,那么大家知道亮剑中赵刚结局?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的亮剑小说赵刚结局,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赵刚是李云龙的生死之交,曾任八路军386旅独立团政委。解放后授少将衔,在北京在中央军委政治处工作。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遭到迫害。最后自杀明志,1978年平反。

赵刚是都梁小说《亮剑》的主角,一二·九运动领导人,燕京大学毕业,386旅独立团政委,后任华野(华东野战军)十一纵纵队副政委,与冯楠在北京成婚,任总参某部政委,1955年授少将军衔,在文革中受到迫害与冯楠自杀,将四个子女交由李云龙抚养。赵刚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但由于当年抗日战争的严酷,使他变得现实,但他还愿为理想献身。前半段他说过如果自由和尊严受到挑战,他会选择反抗或死亡。而他在文化大革命时毅然赴死,履行了那句话。

内容简介:

《亮剑》的主人公李云龙是一个重诺轻生、铁骨柔肠、豪气干云、肝胆照人,一生都在血与火中搏斗的名将。他的人生信条是——明知是死,也要宝剑出鞘,这叫亮剑;即使牺牲,也只有用前胸去迎接子弹,而不是用后背。他告诉他的孩子:“军人流血不流泪,要有和敌人拼命的勇气,面对强敌,连眉毛都不许皱一下,军人的荣誉感比生命都重要。”该作以主人公李云龙的经历为主线,从他任八路军某独立团团长率部在晋西北英勇抗击日寇开始,直到他在文革中被迫自杀为止,讲述他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同时也再现了中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到建国后、“文革”时期的动荡历史。

创作背景:

都梁写小说纯粹属于偶然。爱看小说的都梁和朋友一起聊天,闲谈中谈到了文学。刻薄的他把目光所及的小说数落个遍。朋友激他,你说人家不行,你写本出来看看。为了践诺,都梁拼掉八个月的业余时间,《亮剑》完成,由朋友介绍给了解放军文艺出版社资深编辑董保存。

据都梁介绍,李云龙源于王近山将军。王近山将军,生于1915年,湖北省黄安县人。1930年参加红军。抗日战争时期,曾先后在八路军129师、太岳军区、陕甘宁留守兵团等部队任职。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冀鲁豫军区第六纵队副司令员、中原野战军第六纵队司令员、第二野战军第三兵团副司令员兼一二军军长和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某军区副司令员等重要职务。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抗日战争时期,时任八路军129师386旅772团副团长的王近山曾负伤住院,同时入院的还有八路军385旅769团团长陈锡联。小说中李云龙在医院所结识的田雨,其生活原型即该医院的女护士韩灿岩。王近山喜欢韩灿岩,在陈锡联的撮合下,两人喜结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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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科幻小说作文500字大全

全文共 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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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4号!’”“到!”指挥官和一个队员的对话传到我的耳朵里。指挥官又焦急地嚷嚷到:“宇宙a25地区发现不明物体,请速去调查并保护地球安全。”指挥官的话音未落,那个队员就大声叫到:“是!”我想,这是些什么样的外星生物呢?指挥官那洪亮的音色打断了我的沉思。“小小呀,你去接应一下‘1034号’。这是用纳米技术和磁电纤维做成的‘鬼哭神嚎’激光,给你,你要多保重啊!”说着指挥官把激光给了我,并跑着拿了防辐射、子弹的一套衣服给我,又苦口婆心地说:“这次去有极大的风险,要多加小心哦!”我感动地说:“好的,您放一百二十个心,我一定会凯旋归来,再见!”

我连忙跑到火箭上做着,准备去接应“1034号”,“呼、呼、呼”火箭好象在迫不及待的说:“快走吧!快走吧!!我等不得啦!”我也是跟它一样的心情,恨不得一秒钟就到“a25”区域把那些不名物体打个屁滚尿流、落花流水!让他们直磕头叫爷爷!可这只是我想的还不知道人家愿不愿意呢!我想着想着,“嘟、嘟、嘟、”“哇!啊!怎么回事啊!”我大声嚷嚷。我往窗外一看,原来早就到宇宙了,哎哟!差点把正经事忘了。我连忙穿上宇宙服破门而出,那个氧气瓶好象是指挥官的嘱咐一样,有千斤万斤之重,压在我的背上,“吱呀”一声响,一时之间,只见烟雾重重,烟雾散尽才能勉强看清楚,原来是“1034”号队员在和外星人们恶斗,我呢?也不吃白饭,抬起激光,按了按钮,“哔、哔、哔”我开了,外星人们发现了我,像一群热锅上的蚂蚁向我涌来,我抬起激光扫射他们,他们虽然伤亡惨重,按时人多势重,一杆激光能抵得住什么事呢?这不,没过多久,他们离我已经只有几米远了,说时迟,那时快,“1034号”队员抬着他那毫不逊色的重机扫射着一个猛冲,“哔哗啦啦”外星人好像是小蚂蚁,而他却是大蜈蚣,杀一只蚂蚁,如同喝一滴水那么快,当他冲到我这里来时,外星人的数量已经不足二十个了,我们两个互相看了看,点了点头,一起冲过去,一阵撕杀过后,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我们好像心有灵犀,一起走到了火箭旁边准备回我们的祖国,“咻”……

带着胜利的喜悦,我们回到了祖国的怀抱,指挥官亲自给我们颁发了奖章,在我们接过奖章的时候,“咔嚓、咔嚓”的声音连绵不断,记录下了极为有意义的珍贵镜头,我们真是高兴极了!看啊!这真是一枚发亮的奖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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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琅琊榜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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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著小说中,梅长苏为景琰分忧,做了出征大渝军队的军师,在服用冰续丹之后三个月,耗尽心血而死,梁王死后景琰当了皇帝。

电视剧《琅琊榜》迎来了收官夜,不少观众准时守候在电视机前,十三年前梅岭的千古奇冤如何筹划雪冤,电视剧最终选择开放式的结局,并未将人物的命运一一表现得很清楚,该剧导演李雪直言:“结局应该是大团圆的。”

昨晚的大结局是“大梁战事突发、四境受敌,朝中无人能领兵出征,本已决定安心静养、逍遥江湖的梅长苏服下激发体力的冰续草,毅然奔赴北境,在最后的三个月里,平定北境狼烟,以林殊的方式在战场上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梅长苏终结掉了自己的性命,以林殊的结局赴死,多少人哭成了狗。其实,该剧在制作过程中,大结局曾经出现过一个“彩蛋”。在第一版本的结局“彩蛋”里,战争结束后,琅琊山上、琅琊阁里,梅长苏从屏风后面伸出了一只手,接过了蔺晨递过来的茶。对此,制片方表示,他们没有想让梅长苏活着,那个彩蛋就算放到结尾,也只有两种解释:一是前传内容,一是蔺晨Y Y的场景。该剧制片人侯鸿亮说:“这一段彩蛋,有可能被观众解读为梅长苏还活着了。最后,我们还是觉得这样不对,如果梅长苏还活着,那么之前周遭人及观众对他的痛惜,以及他死后霓凰、景琰等人对他的悼念和追忆,则都成了笑话。他前面所有的牺牲,震撼力都会被削弱。所以,我们最终还是把那个可能引起误解的镜头剪掉了,让电视台重新换了片子,让梅长苏求仁得仁。”

说到底,这还是一部步步惊险的政斗戏,里面环环相扣的朝堂争斗总是让人担心得捏一把冷汗。先是斗太子、斗誉王、斗谢玉、斗夏江,斗到最后斗皇帝,每一步都惊险万分,一步走错便满盘皆输,尤其是前期梅长苏假意辅佐誉王压倒太子,实则借力打力,让他们两败俱伤,观众每次都害怕誉王会察觉梅长苏的真实意图,而谢玉、夏江这几个老狐狸就更加难缠,连斗倒了还时时准备反咬一口,至于拥有至高无上的皇权的多疑皇帝,就更不用说难度有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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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克隆帝国的剧本小说作文

全文共 1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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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飞艇停了下来。

我从艇上望下去,啊,原来是罗卜特星球的追兵追上来了。他们的飞船把我们团团围住,我还没开口,克拉奥菲大将军就驾驶着他的飞艇,冲出去和敌人作战了。

我看他们人多势众,便用出了招数“天杀”,一团火光把他们围着,然后中间出现了一道蓝光把红光覆盖住。接着,他们就纷纷倒在了地上,幸好他们没看到是我出的招。克拉奥菲大将军还以为是什么高人在帮我们呢!不过,由于刚才“天杀”的威力过猛,飞艇已经完全瘫痪了。

为了逃生,我们也只好步行去找库伦了。

我们见天色已晚,便拿出移动小屋,住了进去,由几个士兵巡逻。晚上,我在想,他们罗卜特星球的军队怎么会知道我们去的方向,难道内奸就在我边上的人里面?算了先睡吧!明天还要赶路去找库伦呢!

第二天,我和克拉奥菲大将军他们一起来到一个山谷前,我叫了三声:“库伦!”只见一个老人走了出来,他就是库伦。

他把我拉到一边说:“战神,好久不见,近来可好啊?怎么突然想起我这个老头来了啊!是不是有什么事要我帮忙呀?”

我说:“哎呀!可不是嘛!我的国家最近和罗卜特星球打了一仗,可是输了,我就带着剩下的士兵来你这儿,请你助我东山再起!”

库伦哈哈一笑,说:“原来就为这事!你们星球输了,是因为你没有能力。要帮你可以,那我就要把你送回三千万年前的恐龙时代,让你和你的手下去修炼一下,回来时肯定大有所成。”

我一听便满口答应。

这时,库伦举起双手,朝天空念了一句咒语。顿时,天边出现了一个黑洞,把我们全吸了进去。等黑洞不见后,我睁开了双眼,克拉奥菲大将军和士兵全躺在了地上,库伦却不见了。我看了看周围,全是花草树木。等克拉奥菲大将军和士兵都醒过来后,我向他们解释这是哪儿,我们来这干什么。他们听后,对我发誓:为了打败罗卜特星球的人们,我们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我们向四处走去,突然,从树丛中跳出了一只霸王龙,它伸长脖子,对我们发起了攻击,克拉奥菲大将军也不甘示弱,跳起来一个空翻,一脚把霸王龙踢倒在地,那霸王龙从地上爬起来,狼狈地溜走了。

我拍了拍克拉奥菲大将军的肩膀,对他说:“哈!还真有你的。”

我们刚想走,突然,地面上有很大的震动,克拉奥菲大将军问我:“怎么了?”

我皱了一下眉说:“不会是恐龙它们带更多伙伴来报仇了吧!”

我想的没错,果然冲出来许多霸王龙。克拉奥菲大将军对我说:“元帅,你快逃,这儿我来应付!”

我推了他一下,说:“哎呀,你别管我,管好你自己就行了,我没事!”

几只霸王龙冲了上来,对克拉奥菲大将军大吼着,就去攻击克拉奥菲大将军了。我趁着克拉奥菲大将军忙着打霸王龙时,腾空而起,在天上用出了“天绝”招,顿时一道白光射出,霸王龙们全部倒地。士兵们马上冲上去麻利地把霸王龙捆起来。

可还是没人见到我用招。

克拉奥菲大将军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还在那嘀咕:“到底是怎么回事,是谁救了我们?”

我碰了克拉奥菲大将军一下说:“你别猜了,我们现在快找个地方住下吧!明天还要修炼呢!不知道还会有多少只恐龙在等着我们呢!”

这时,突然有一只霸王龙从我背后扑了过来,一个士兵见我有危险,便奋不顾身地冲上来,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那士兵抽出光子剑,一刀刺入霸王龙的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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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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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是《围城》这部书的作者,是一名学者、小说家。江苏无锡人,字默存,号槐聚。《围城》是他所著的一本长篇小说,如果说它是爱情小说或者是知识分子的心理小说,那么就不值一提了。

《围城》是在上海沦陷时,耗时两年时间完成的,其中还有他的妻子杨绛先生帮助对原文进行注释。《围城》这部书的内容尽管读起来好像真有其事,实有其人,但实际上只是一部虚构小说。

就像90版《围城》电视剧的封面上所写到的“困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站在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人生的欲望却大都如此”。

这部书以主人公方鸿渐的视角去讲述这座城市的故事。故事发生在1920到1940年间,方鸿渐是个乡绅家庭的青年,他的未婚妻周氏提前病逝。方鸿渐在欧洲留学时收到来信,后来没过多久就回国了,他在回国的船上遇到了鲍小姐,并爱上了她,结果却被鲍小姐的感情所欺骗了,后来方鸿渐遇到了大学同学苏文纨,故事便由此开始。

纵观整本书,有人认为作者笔下的方鸿渐其实就是钱钟书本人。因为方鸿渐的经历与作者的经历相似度很高,例如他们都是无锡人,他们都有着欧洲的留学经历等等。但帮助钱钟书先生撰写注释的杨绛却认为方鸿渐的原型不是作者本人,他是一个合成的虚拟人物。

《围城》这本书中的角色不是按照特色人物作为原型来写的,而是为读者展现了当时的社会状况,可以说文中的人物分别指代了一类人。作者可以根据亲身经历,以及其他人的经历去构造小说中的主人公的形象。这些赋予主人公的经历都是为了使这个角色达到作者心目中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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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一小说作文:琴医帝妃

全文共 6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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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后,琴声可以透露出弹琴者的心境,是啊,怎不能让她欣喜?四级,她已经四级了!一年间,她硬生生的提升了两级,也意味着,她更有可能为父母报仇。

只是这一年真的不好熬,每天不是练级,就是做自己的事情,太快枯燥了。

现在可以出去了吧?在这里练级,凤语汐发现,这些黑影的实力会比自己高一些,自己的实力增长,他们的实力照样可以增长,而且越来越狡猾,让凤语汐不禁头疼。不过这也是练级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如果只吃药丸才升级,那在同级的情况下,必败无疑。

凤语汐松了一口气,睁开了眼,却发现自己的身体慢慢上升,那片森林慢慢缩小,自己不禁苦笑,这个师父,又没有经受她的同意,用念力传她出去呢!

的确,自己的力量太渺小了,小到她的师父动动意念,便能把她杀死。

凤语汐的拳不禁握了又握,这就是神级的力量,甚至可以控制人的一言一行!

出了这个幻境,便有三个身影在等着她。

“师父,金丝,青岚。”凤语汐笑着走了出来,一举一动都透露着不可言喻的气质,脸上的伪装早已除去,现在的自己,便是真正的自己。

好漂亮啊,金丝眼睛贼亮,一个转瞬间,便伏在了凤语汐怀里,亲昵地蹭了蹭凤语汐。

凤语汐也摸了摸金丝的头,她发现,这条懒蛇的力量也提高了许多,至少和她不相上下。要知道,这条蛇以懒着称,两千年活在这个世上,还是幼生期,原因无他,就是懒。现在也是成长期了。

青岚恨恨的看着某卖萌的小蛇,恨不得把它换下,自己上!

可是自己的体积貌似……

所以,他只能在一旁羡慕,嫉妒,外加恨了……

正在想一些乱七八糟的青岚,狠狠地瞪了金丝一眼,察觉到青岚那关切的目光,金丝颤了一颤,在凤语汐怀里窝的更紧了。现在的它没有实力,没有势力,打不过青岚……所以,只能拼命的卖萌……

刚刚它还想一出来就揍那老头,青岚不让,它也没有办法,自己不受青岚虐,已经够好了。

凤语汐抬手也摸了摸青岚,青岚的心理才平衡了几分。

“乖徒儿,进步很大嘛。”药老笑道。

“是啊,也有些帐要算了。”凤语汐也是笑眯眯的,虽说没有丝毫想责怪她的师父,但吓唬吓唬他也是不错的。其实她的心里又对药老肯定了几分,青岚的实力,比上金丝,可是高多了。

“……呵呵,乖徒儿,说什么呢?也不是外人了,干嘛那么见外呢?”药老干干的笑了笑,心里却恨不得马上逃跑。

对这个徒弟,他打不得,骂不得,但逃跑总行吧?

“说吧,没经我同意,把我踢到那连鸟都没有的地方,这帐怎么算?”凤语汐懒懒开口,一边往外走,这条通道,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很宽广,但对于两兽两人来说,还是很拥挤的。

凤语汐收起了两兽,把后背给了药老。

药老心也不觉温暖,这是对他的信任啊,才把后背给了他。

“语汐,我这也是为了锻炼你的反应能力,要知道,在一个时候,是没有人能提醒你是否有人在你背后。”药老沉声开口。

凤语汐的脚步顿了顿,又接着往外走去:“这理由似乎过得去,那还是算了吧。师父,师娘怎样了?”

药老跟在了后面,正有些怪异,一个师父,竟然跟在徒弟后面,这貌似太诡异了吧?可这条通道也不让他走到凤语汐前面,正纠结,听到凤语汐的声音,咧嘴笑了起来:“你师娘啊,我想那花也快要开了,只要完全成熟,就可以入药了。”

“现在还没有开吗?那花也真奇怪。”凤语汐在前面小声嘟囔,普通的花这时候早就开完了,或许枯萎的连个渣渣都不剩了,这花倒好,现在都不开。那就是说,自己还要喂血……

虽说这倒不致命,只是让她晕厥一会,但也不好受啊,谁愿意定时有一种晕厥的感觉?

“语汐,你也不要这样,那花都开了一半,大概再过上一年,就能全部开放了。那时,如果清絮知道你为她坚持了两年的供血,她一定很感激的。”药老似乎想到了那个场景,老脸皱得象菊花一般。

“师父,我倒不心疼自己的血,只是我很想知道,年轻的师娘一醒来看到满脸菊花的你,会是什么感觉,你可是一老头了,我想,那一定搞笑,我很期待呢。”凤语汐边走边摸着下巴,似乎在思考。

“……”药老愣了愣,接着也皱紧了眉,是耶,如果他的小清清醒来看到自己这个老头形象,那自己一定会后悔死的。

那怎么办呐?

想着想着,也没有在意前面凤语汐到底走向哪里,只是一味的跟着她走。

凤语汐来到了水晶室,她想看看这花到底是什么东西。

还是那么的凉,还是那么的舒畅,这个水晶室里,还是那么的漂亮!

只是冰棺上多了一个红色的影子。在这个淡雅的水晶室中,显得是多么突出,多么妖冶。

只是一个花骨朵,花瓣圆鼓鼓的,收拢在了一起,那血红的花瓣,像是吸满了血一般,也仿佛在沉睡。看着是那么单薄,没有叶子的衬托,只有一根细细的花枝,支撑着那红色的花骨朵,是那么的倔强,那么的傲世轻狂。虽是刺眼,但也不禁让人赞叹,叹这朵花的傲骨。

细细打量了这朵美丽绚烂的花,凤语汐又回到了久违的春云谷,一切并没有多少改变,一如既往的宁静平和。

药老也缓了过来,在一旁叽叽喳喳的谈着一些事情,最后,还是说了一句,要出谷历练,学习经验。凤语汐一直忍受着药老的呱噪,听到这,才发现,之前的一切都是废话,只有这一句对自己有用。

无奈的叹了口气,心里很想知道,师娘是如何忍受师父这般的无聊,废话连篇。

药老也未察觉,自从柳清絮沉睡后,自己的性格发生了这么大的改变,果然经历了生死,便想得开了很多。

几个月后,凤语汐再次明白了她师父所说的历练是什么了,原来传说中的历练就是这样的啊。只有第一次,是药老带着凤语汐出去的,那时她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师父在外界也是这么有名,那位外界称为“医仙”的,便是她的活宝师父了。这也能解释他的那位多奇珍异宝是从何而来,他哪是治病,分明是打劫,看谁顺眼,便免费治,看谁不顺眼,价钱翻倍。

她本以为自己会跟着药老继续收集经验,可没想到,第二天,他便把自己给甩了,嗯,甩得够彻底。

药老美曰其名地说,经验自己收集比较好,他在这只会阻碍凤语汐的成长。

然后,她便继续一把眼泪地易容成那个糟老头子,还特意改了自己的体型,以免被别人看出。替他给别人治病,还帮他赚名声,她容易么她?

而那个便宜师父,就一个人去逍遥了。

只留下她!不过时间倒记得挺准的,每五天,就让她贡献一次血。

唉!凤语汐摇了摇头。她每过几天,便会回到春云谷一趟,当然,也是易容的相貌,只是不再是那糟老头的形象,那模样,让她都恶寒……

除了去治病,才那般“世外高人”形象,其余时间,她还是易容成一个清秀女孩,这样才不会引人注意。

天气转凉了,已经是深秋,凤语汐走在那片枫叶林里,也不禁感叹这烂漫美丽的红叶,比花还要绚丽,活出了自己的价值。

枫叶如雪般飘落,划过那枝头,它们的价值,便是这最后一刻的美丽,如蝴蝶般起舞,那浪漫的舞姿,自由的散落,这,便是它们自己真正的价值,随意而又洒脱,描出属于它们的笑脸。

凤语汐心情在这渲染下,情不自禁好了起来,从乾坤袋中,拿出了那架看似朴素的玄水琴,为自己,也为这洒脱的枫叶林弹奏一曲。

今天,是她的生日。

原来在那个村庄,父母每次都会给自己过生日,那时她真的好幸福,好快乐。到了这个春云谷,药老也问过自己的生日,可她却没有告诉他,因为在春云谷两年,生日都是在折磨中度过的,她不想让药老感到愧疚,所以隐瞒了自己的生日,可没有人给她过生日的感觉真是太不好了,每次都是自己过,连自己都有些可怜自己了。

这次,或许又是自己一个人过吧。

凤语汐双手停止了,刚刚还叮咚悦耳琴声,戛然而止。她的心中也有些落寞,要说不在意是不可能的。这种感觉,又像回到了上一世。只是,上一世,都有几个人在默默为她祝福,她的师父……她的老板……

可现在,知道她生日的人死去,剩下的都是不知道的,而她也不想多说。

凤语汐摇了摇头,嘴角牵起,看起来像一抹微笑,却又满是苦涩,今天,是她的生日,她要为自己祝福。

闭上眼睛,倾听树叶为她一人起舞的声音,她知道,这个时候,一切美好是属于她自己。

生人的气息传来,很淡、很淡,似乎是一群人的来到,又似乎,不是人!

凤语汐皱了皱眉,难道连片刻的安宁都不可能给她么?只是,她很疑惑,为什么这群人的气息这么淡?绝非是普通人发出来的。因为普通人不会掩饰气息,而这气息是被掩饰过的!还透露着肃杀之气!

她刚想找个地方躲起来,避免这无妄之灾,一弄个不好,自己的命都会搭上。她看得出,这群人的修为,绝对比她高。

可时间不等人,一个转头,便是空气都有一丝的凝滞,接着,一个个人影飞速地向她掠来!

那群人,她看不出修为,但她知道,今天必有一场硬战要打,这些人给自己的感觉是,绝不会留一个活口!

一群大约二十多人的黑影团队急速冲来,身前,追着一个小男孩。

这些人全部都是一身黑色,满身杀气,但看似又只有抓这个男孩的想法,全力奔来!

一个男孩,在这黑色身影中是多么突出,身着月牙白的衣袍,只比凤语汐大上几岁,此刻一身狼狈,但还有力气向前奔去,竟然是和黑衣人不相上下的速度!

器宇不凡的小脸,俊逸不似凡人,这都让凤语汐要感叹。只是一切还是那么稚嫩,只是一个大约十几岁的男孩。

凤语汐注意到了,他的眼睛,是紧闭着的,在这种生死关头,还闭着眼,那么原因只有一个,他是个盲人。

凤语汐看着这个男孩,想到的竟不是再逃跑!这一刻,她似乎忘了,眼前那些黑衣人,是举手投足间就能把她杀死的人,她想到的是,想要了解关于他的信息。

男孩侧了侧耳,感觉到了前面有一个人,是个孩子,而且还呆在原地。他以为,这个女孩是被吓傻了。皱了皱眉,向前飞奔,焦急喊道:“还在等什么?快跑!”悦耳清冷的声音,似乎让人忘忧。他本该不能这么多事的,但祸是他引起的,他不希望有人因他受伤,而且,还是一个不满十岁的孩子。

一行人无声前行,这个悦耳的声音,让凤语汐回过神来。

“嗖!”从黑衣人当中,飞出一枚暗器,黑色的念力附带在这枚暗器中。快!准!狠!目标——凤语汐!

凤语汐才刚刚回神,突然飞来一枚暗器,让她不知所措,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完了,一切都完了。

这枚暗器,根本不是凤语汐现在的修为可以接住的,可以躲得过的。很简单,这群黑衣人,神级!镖上还闪着寒光。

在凤语汐认为自己就要完了,闭上双眼时,她不知道,一个身影竟以比那飞镖还快的速度挡在她的身前,那人念力颜色,金色!

修炼者都知道,念力颜色,只有彩虹七色,到达了神级,所有色系都会变成白色。还有一种邪恶力量是黑色的。但是迄今为止,就是没有出现过金色!

凤语汐恍惚中,是多么不甘心,她还没有给父母报仇,她还没有与亲人相认,她还没有遇到自己所爱的人,她还没有按照父母的意愿好好活下去……

一切,就这么完了……

她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中,那温暖,让她沉醉。

“嗯……”这一声闷哼把凤语汐惊醒,她忽然有些慌乱的看着眼前放大的脸,这张脸,都让凤语汐自叹不如。

男孩就这么软软地倒在凤语汐怀中,但他还是保持着一个动作,那就是护住凤语汐,以一个保护者的姿态出现。

本是血迹斑斑的白色长袍,因为他背后的伤口,迅速染红,红得刺眼!

“喂!你怎么了?”凤语汐把他扶着,让他躺在自己怀中,她发现,就算父母被伤的那一刻,她都没有这么慌乱,现在,她只觉得心慌,竟有些害怕。

血也染了凤语汐一身,但她还是小心地搂着男孩,似乎有一种抓不住的感觉,让她很恐慌。

黑衣人迅速围了一圈,呈包围状慢慢靠近这两个小小身影。

凤语汐还是感觉不到外界的影响,只是呆呆的看着怀中人儿,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会以命相救,明明才刚刚碰面不到一会。

如果是她,她也不会冒着丧命的危险,去救一个不相干的人,而是抱着能救就救的态度,毕竟已出声提醒过了。可他为什么?

为首的黑衣人,停在离凤语汐他们不远处,哈哈一笑,声音无比刺耳沙哑:“哈哈,臭小子,你倒是跑啊?追了三天三夜都停不下来,为了一个小丫头停了?看老子先怎么整你!”完全无视凤语汐,的确,凤语汐的修为,对他们来说,就如一个蝼蚁般微小,伸伸手指便可碾死。

说着,他中长剑向男孩刺去!阵阵黑色气息发出,一种邪恶的念力。

男孩动了动,似乎想吧凤语汐向旁边移去,不让凤语汐因为自己而一起被刺中。

凤语汐眼看着长剑刺向男孩,而剑刺的,只是他的手臂,这个黑衣人看样子并不想杀男孩,而是折磨男孩!

几乎是下意识的,用自己挡了剑!

男孩似想要阻止,却有心无力,只能用身体感受到,自己正一点一点被凤语汐挪到身后。而她,却毅然挡在了那之前!

一剑刺下,必死无疑。

“怎么、怎么会、啊……”黑衣人的惨叫声响彻云霄,让人恨不得立刻让自己变成一个聋子!

凤语汐也准备闭上眼睛,自己死去。刚刚她还有一丝机会,自己逃出去,但是她却选择了死亡。当她快要合上眼眸的时候,自己的胸前闪过一道刺眼的白光!如不是自己快要闭上眼睛,她也不确定,是否会被这白光折磨的几天眼睛暂时失明!白光的力量,似乎超越了神级!有着净化般的功能,一点点清理着这一切黑暗。

白光持续的时间不长,但所有尖叫声在这白光中慢慢消逝。

这白光对那些黑衣人来说,似乎是最猛烈的毒药,而对凤语汐来说,却好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的脸,温柔,舒畅。

感觉到了白光消失,凤语汐睁开了眼,周围的一切,让凤语汐不禁哑然。几个呼吸前还是扬言要整男孩的黑衣人,死的却最惨,原因就是他离得最近。全身都血肉模糊,根本看不出原样,其余的也是惨淡一片,横七竖八的躺着许多尸体。

凤语汐有些不明白,为什么白光对自己来说,是那么舒畅,而对这些人来说,却犹如利刃般刺得人惨不忍睹。

下意识的,凤语汐摸了胸口那泪形印记,果然。

凤语汐苦笑,不见了,再也没有那凹凸,手感微麻的感觉,再也没有了。

今天,是她最倒霉的一个生日吧?丢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一个这两年来给她精神安慰的东西。

但她不知道,她得到了一个最美好的礼物,陪伴她一生最珍贵的礼物。

凤语汐低头,看着男孩那让所有女孩都要尖叫的脸庞,那脸上是多么的安静,又是多么的惊为天人,还有一丝挣扎,似乎是想起来,但又因为失血而晕了过去。略显苍白。不论怎样,这脸无法形容,精致地找不到一丝瑕疵。

他背上的伤口还是那么血红的刺眼,其中,还有些隐隐发黑。

中毒?凤语汐皱紧了眉头,看了看四周,她记得,这里有一个药老落脚的小木屋,应该在离这里不远。

扶起了昏睡的男孩,凤语汐用她那娇小的身子,拖着男孩,向那一个方向走去。

她没有多为这泪迹消失而感到太多的难过,反而觉得理所当然,一点也不心痛。连她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会为这个忧伤,她本以为自己会难过。

她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他救了她,还是她救了他。毕竟,如果他没有挡在自己的身前,那么自己便无法动用这力量。

这,或许是宿命。

枫叶还在“刷刷”的响着,又是枫叶翩翩起舞,似乎想要把刚刚因那黑衣人的气场而停止落叶的时间补回来。红叶的点缀,一个小小的蓝色身影,把白色身影的手搭在自己肩头,一步一步向前走去,以翩翩红叶为背景。这是多么和谐的场面。满地的尸体,竟为这两个背影增添一点奇异之感!

……

祭司府内,秦梦月在厨房里忙忙碌碌,一身布衣的凤浩云正在烧火,正在准备午餐,显得其乐融融。

这六年间,做惯了这一切,秦梦月切菜切的很熟练,脸上满是笑意,两个人,没有说话,倒像是一幅美丽的画,看着是多么舒服。

轩辕幻走了进来,还是一头白发,满脸慈祥的看着忙碌的两人,倚在门边,为了方便一家人的活动,轩辕幻早已遣散了家仆,现在这个屋子里,只有只有自己的一家人。

这样的生活,才是她想要的。

“娘。”秦梦月笑着和轩辕幻打招呼,抬手拭了拭自己的汗水,满目的微笑。

“娘。”凤浩云也抬头看了看轩辕幻,虽然没有了念力,做什么也有些费力,不像从前那么轻松,但这是他最喜欢的生活,只是……

“唉。”凤浩云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不过最多的还是坚定,自己的路,必须要她自己去走下去,担心又能怎样。

“怎么了?浩云。”轩辕幻笑着一一回应,看见凤浩云有些不自然,问道。

“没事。娘,你还是等着尝月儿的手艺吧。”凤浩云脸上满是笑意,轻轻开口。

“嗯。”轩辕幻点点头,走向了秦梦月,拍了拍她的肩,眼里满是欣慰,一家人的感觉真好,有自己的女儿女婿照顾自己,自己何不快乐呢?只是这快乐来得太快了,总有些不真实。

“嘻嘻,娘,别听他这样掩饰,他是在思念小汐儿呢,今天啊,是她的生日,可惜不能陪她了。以前每年生日,都是我们和她一起过的呢。”秦梦月笑嘻嘻的说,“他还非要让我们的女儿自己去历练,现在好了吧,我还没有那么思念,他就比我更思念了,这下吃到苦头了。”

“今天汐儿生日?”轩辕幻微微一愣,“也不知道多年后她知道这个是我们骗她会是什么感想,她会不会怪我?”语气中,带着丝丝心疼和担忧。一个那么小的女孩,却独自在外面吃苦,这不能不让人心疼和担忧啊。

“不会的,汐儿很聪明,她知道了,只会明白我们的苦心,毕竟她是那么善解人意。我很了解她。”凤浩云认真地说道。

“嗯,等和汐儿相认后,我们找个地方过自己的生活,这个国家也不需要我们守护了,估计没多久,这个龙皇帝国就会四分五裂。”轩辕幻说道,她也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在别人看来,这是很高尚的职位,但又有多少人了解这个做好这个职位的苦心呢?所有人只能看到她光彩的一面,这样的生活她厌倦了。

“哥哥还没有找到吗?”秦梦月熟练的炒着菜,一边问道。

[初一小说作文:琴医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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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初中优秀作文读诸葛亮的小说有感

全文共 1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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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认为,小说是精神产品,给人带来知识、趣味。

从下笔的那一刻起,我小说中的诸葛亮,一定要闪耀出“智慧的化身”这个角色。

诸葛亮的聪明,在于他把各种军事思想领悟得比较深。在这个书中,这个“战场”扩大化了,但诸葛亮的聪明依然淋漓尽致地表现。

小说中的爱情,必然是让人感动肺腑的,对主人翁的情感,力图刻划得深刻。

为了给读者更多的感受,我不得不精心构建我的故事情节,如果读者满意了,这就代表着我的成功;如果读者不满意,说明我做得不够好。

传统中的诸葛亮,一直是一个儒将风范,在我的小说中,诸葛亮不但“料事如神”、而且“材力勇捷”。

小说中的魔族中人,大多都是一些自持强大,肆意屠杀之辈。这些人,浑然不知“冥冥之中,自有公道。”诸葛亮的聪明,是他服从了这些客观规律。诸葛亮靠着他的善良与纯真,最终他打败了这些人,也是顺从了天理。

书中,一些人文的思想,定会闪耀出来的,小说中的社会,人与人之间是相互关心与友爱的,人与人之间是相互平等的,不存在欺压与杀戮。故事中的人物小白,小说中表现了她与诸葛亮纯真的恋,另一方面,表现了她作为一个爱心大使的形象,树立于读者心中。

小说来源于现实社会,现实社会中所有的怨怒、不平,通过小说中的人物,作者将尽力地表现出来。

对于小说中的战斗场面,传统中声势浩大的兵战,本小说中是与诸葛亮熟练运用军队是连在一起的。最吸引读者的是,本小说引用《诸葛亮兵法》的诸多名句,让读者亲身领略这位杰出的军事家的才能。

对于书中女主人翁,黄子香,她是一个善解人意而又温柔多情的女子,他对诸葛亮体贴倍置,显得很成熟。

子香打心眼里佩服主人翁的才能,能爱上她,是自己的福气。

关健时刻,子香会上阵,他会帮诸葛亮一把。子香在小说故事中展现了她温柔多情,而又勇猛的一面。与诸葛亮的爱,没有太多的坎坷,有的竟是浪漫与温馨。对于与诸葛亮相爱的场面,作者力图用各种温馨的情调进行渲染,展现给读者的,是不一样的感觉,不知不觉中,读者会领略到它的美。

爱情、争斗、智慧、在这里,一起尽情地展现,每一篇,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顿丰盛的晚餐。

读者从中不仅可以得到乐趣,还能获得许多丰富的知识。面对这样的小说,你还得等什么,千万别错过哦!

当你在生活中匆忙地过着,当你心情郁闷,觉得没有什么让你心动的,打开这部小说,你会觉得世界是多么可爱!原来生活是有很多乐趣的,只是你没有发现。

最后要说的,本书的作者曾是商务类专业毕业的,其中会插入商战方面的描写,是值得现代经商阶层去看的。

当一本好书,已悄悄地在你面前打开,赶紧找开吧,悄悄地进入这个世界。

[初中优秀作文读诸葛亮的小说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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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1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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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我会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当我面对未来的突然变化时,就能从容应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加慷慨。可我终究是个平庸的人,如寻常人一样过着繁杂琐碎的生活,计较着时间的细枝末节。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有些人开始依赖回忆。一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让人成长,有些让人平庸,有些已泛黄发旧,有些却仿佛就发生在昨天。有些故事,也就如此展开。

我并不是一个世界主义者,所以当《追风筝的的人》这个故事在我面前一点一点展开时,我并没有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春暖花开过的阿富汗,更想不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份悬殊的阿米尔和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我禁不住感叹:少年时代的友谊是那么天真、纯洁、纯真,没有丝毫的渣滓。他们总是并肩而行,一起玩耍、一起歌唱、一起战胜困难、一起彼此欣赏……我能闻到他们友谊的温馨和芳香,看到他们友谊的火花和光芒。深深感动,友谊这般美好!

哈桑是那么坚定地相信着阿米尔,永远毫无保留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哈桑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誓言。可阿米尔却因懦弱深深地伤害了最爱他的哈桑。二十多年来,哈桑坚定地眼神不断地煎熬着阿米尔的内心。这样的悲剧是当时黑暗社会的折射,是社会的缩影。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阿米尔是主人,哈桑是仆人,一个是普什图,一个是哈扎拉,一个是逊尼派,一个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无法理解的标签分割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好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他们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这,是千千万万人的悲哀。

从书中折射出的,还有我们曾有过的心绪: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临危时的慌乱无措,应当承担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地感情是没有任何虚伪做作的,这是一个人在面临情况时不及思索的真实反映,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的最自私的扪心自问。胡塞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毫不哗众取宠。

小说的结尾和开头重叠在了一起: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冽,追风筝的孩子欢笑着奔跑。这一幕在不同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上演。可重复之间,画面已从孩童天真的视线转入世事变迁的悲哀。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苦涩和酸楚。可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颗不断追逐的风筝,为了让风筝飞得更高、更稳,我们努力拼搏、不畏艰险,勇于挑战自我,超越自我,所有的一切,都只为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596759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6 #596759 ""Read Notes 6

我们是否徘徊在对身边的人的纠结之中呢?是否对身边的朋友尽心尽力呢?一本《追风筝的人》令我思绪万千。

十二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从小与仆人的儿子哈桑情同手足。在冬天的一次风筝比赛中,阿米尔如愿得冠。哈桑尽力为阿米尔追回风筝,却受到阿塞夫的迫害。看到一切的阿米尔却未挺身而出,事后充满内疚,最终逼走哈桑。自己也随父亲逃往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得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于是,阿米尔踏上了为自己和父亲赎罪的道路:找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懦弱的阿米尔、重情义的哈桑、严肃的父亲以及平易近人的拉辛汗,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深刻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小说中的阿米尔渴望得到父亲的重视与喜爱,父亲却似乎更关注哈桑。使阿米尔对哈桑充满了若有若无的嫉妒,却忽视了哈桑对自己无条件的忠诚。现实中的我们是否也是如此呢?

记得有一次,烈日当头,妈妈从外面卖回一个大西瓜,洗净,切开。端到我眼前,叫我多吃一点,然而心情烦躁的我把西瓜一把推开,说道:“我不要吃,你要吃你吃好了。”妈妈的脸上露出无奈的表情,朝我轻轻的一笑,仿佛是做错了事的孩子。扪心自问,我们究竟忽视了多少人的爱,伤了多少人的心?我们竟容不得一点爱的唠叨。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哈桑对阿米尔说过,法里德对阿米尔说过,阿米尔对索拉博说过,这不是玩笑,而是郑重的承诺,朋友与朋友之间,人与人之间不需要物质,需要的是互相的信任。

对身边的人,我们应该改擦亮眼睛。有的人,或许没有真诚待你,我们就需要立即改正令人不快的缺点;有的人无时无刻的关心着我们,却没有写在脸上,我们应以同样的真诚去回报他们。

每一个人的一生,都在不停的追着风筝,追到了,只为让身后的人开心,快乐!人生短暂,容不得一点马虎。

生活,需要朋友的支持与鼓励,更需要无私的付出。我们不能昧着良心背叛朋友,因为一旦错过了,那将会是一生的遗憾。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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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琅琊榜小说梅长苏结局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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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琅琊榜》是首发在起点女生网上的一本架空权谋类小说,作者是海宴。小说营造了一个尔虞我诈的世界,通过主人公梅长苏的视角书写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权谋之斗。

梅长苏结局

梅长苏最终放弃了霓凰,梅长苏和霓凰原本自小就由婚约,而两人也有懵懵懂懂的感情,然而就在这些都还没开始的时候,因为陷害两人最终天各一方,而聂铎在梅长苏的授意之下,留在了霓凰身边帮助他,可是没想到霓凰却和聂铎日久生情,可以说三人之间的关系都让梅长苏很为难,也许至今梅长苏也无法看清,他的内心已经被仇恨所覆盖,而他也给不了霓凰想要的幸福,当初的感觉已经模糊不清,自己也分不清是亲情还是爱情,在这种情况下,梅长苏选择了放手,成全了他们。

琅琊榜小说结局比电视剧的更加的凄凉,梅长苏为什么放弃霓凰,也许只有他自己才清楚了,是因为没爱,还是因为爱更深,他都藏在了心中。

梅长苏简介

天下第一大帮江左盟宗主,虽病体单薄,但容颜灵秀,气质清雅,并且精通音律,才冠绝伦,为琅琊公子榜榜首。原本是不败威名的少年将军,后在赤焰冤案中身中剧毒,从此容颜大变,内息全摧,再无半点武力,后化名苏哲回到金陵帝都,成为靖王的谋臣。在他的幕后操控下,六部大都换主,天下局势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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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侦探推理小说排行榜

全文共 2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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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许多人的爱好,而比较伤脑筋的侦探推理小说更是许多读者的最爱,跟着小说的主角一步步拨开事件的迷雾直指真相,如果真相跟读者想的不一样,那会让读者更加的兴奋。下面就让小编带您去看看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有哪些?揭开迷雾背后的真相!

1、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死亡追踪

一桩普通的人口失踪案背后竟然隐藏着惊人的秘密,情sha?仇杀?还是另有目的。全市颇有影响的企业家离奇失踪,竟引出了一连串不为人知的案中案,每个案件都如寄生在腐烂尸体上的蛆虫,只有切掉腐烂的组织,才能摸清事情真相。爱和恨之间,如何平衡?情和仇之间,怎样化解?这样美丽的脸庞,原来底下的面目如此丑恶。谁想变脸,却不得不变脸,最难消受美人恩,只能如此……

2、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谜案追凶

秦泰是一个书香世家的子弟,从小却喜欢看破案的故事。他的母亲原来是医药世家,外公是一个著名的大夫。他的舅舅继承了他外公的本领,本可以扬名立万,却遇上了一件蹊跷事。这一事故导致秦泰的舅舅不能在行医,只好转行做了仵作。每次秦泰的舅舅来看秦泰,秦泰总是拉着他舅舅,要他将一些案例。长大之后的秦泰,不顾父亲的反对,成为了一个提刑司。专门为犯人重审冤假错案,也为地方上破解凶杀案。

3、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迷局II无人生还

孟冲的世界里有个寂静的罪犯。这是她警察父亲笔记上一个词。它不是一个人,不是一个物,它没有影子,没有语音,根本不是一个实体,它只是一个想法。从小混迹在警局,她见多了各种各样的罪犯,各种各样的理由,各种各样的手法,脑子里渐渐生出了这样一个罪犯,它完美无缺,无比高尚,俯视众人,它是孟冲心里最后障碍外的一个阴影,一直引诱着她。别让欲望支配了你,别让仇恨蒙蔽了你。我真的要写感情戏了,要是还有人看的话,请在留言上写下你好看的配对。

4、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藏戒

六个古老而奇怪的象形文字,一场离奇的死亡案,一串诡异的数字,那个夜晚究竟发生了什么?甲骨文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吗?2012世界末日真的会爆发吗?千百年前,西藏存在着一个古老而神秘的文明,那个文明为什么会在一夜之间突然消失?它与玛雅文明的消失有着惊人的相似,两者之间究竟有什么联系?传说中的古格密藏真的存在吗?

乌尔古力山地下洞穴究竟埋藏着什么?日本关东军为什么要把乌尔古力山定为“东方马其诺”总指挥部?为了揭开谜底,还原真相,主人公们开始了一段神秘之旅!他们攀登迄今为止无人登顶的神山——冈仁波齐,遭遇野狼、喜马拉雅雪人、恐怖冰虫、雪豹……他们又远赴热带丛林,深入玛雅金字塔内部,遭遇巨蟒、神秘部落袭击……历尽艰难险阻,主人公们能揭开笼罩在历史迷雾和死亡密码中的未知秘密吗?

5、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双龙侦探社

两个性格各异的年轻侦探苦心经营着一家破旧的侦探社,但二人拥有超强的推理能力和观察力,他们在破获一个个悬案的同时两人也被卷入了一个黑暗的神秘组织,真正的危险正在逼近,两个活宝能否抽丝剥茧化险为夷……还是被黑暗吞噬……本书情节紧凑,故事悬疑,环环相扣,对白幽默风趣,有些情节让人喷饭......

6、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鹰眼神探

他有一双利眼,他能识破谎言。亲情、爱情、友情的背叛尽在其中!有谁,还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坚守自己心中的那份情感?资深行为分析学、犯罪心理学研究者白奇带你操刀剖析连环杀手扭曲心理!《魔法威龙》,带给你不一样的魔法世界。白奇出品,必属精品。

7、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骨头汤

龙无畏,一名年轻警察。因无意中破译了一幅喷溅血点的临摹怀素古帖,发现了怀素帖中隐藏着的惊天秘密,由此打开了去往香格里拉藏区解开千年圣水谜团的刑侦悬疑探险历程。境外转轮邪教集团一直觊觎这千年圣水,亦寻踪而至。老陈、龙无畏、张茗雅以及老鬼层层破译“八句楚辞”密码的同时,在大香格里拉藏区与转轮邪教五大明王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杀。

8、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砂器

这是日本当代著名作家松本清张的长篇小说。被公认为“松本清张三大杰作”之一(其他两部为《零的焦点》与《点与线》)。凌晨四点,京滨-东北线首班电车即将从蒲田站发车,在发车前最后检查时,一具老人尸体在第七车厢轮下被发现。死者被人扼杀,继而遭受钝器击打,容貌尽毁……老人的身份、被杀的原因、凶手的动机……专案组费尽周折却铩羽而归,案件几成悬案。但探员今西和吉村始终不曾放弃,他们从一个个相关之人接二连三的“自然死亡”中,终于寻找出蛛丝马迹,一场纠结着无尽忧伤的人世悲欢徐徐展开……

9、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特别行动组探案录

借调的FBI探员、狙击队的神枪手还有其他几位身怀绝技的探员一起组成了-----特别行动组,专门负责侦办变态杀人案和连环凶杀案。看几人如何在破案中不断成长破茧成蝶。看几人如何处理工作之外的感情生活。菜鸟团队如何成为犯罪终结者,让我们拭目以待!!!

10、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诡域档案

六年前华夏国国家安全部优秀的侦察员、七局的副局长彭刚同志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离奇遇害,当时和他在一起的同志亲眼见到他就象是被人勒住了脖子一般,双手挥舞着,挣扎着,然后滚到了地上,便断了气,任凭战友怎么拉扯、阻止都无济于事,六年后几名侦察员相继失踪,而他们正在调查的案子透着十分的诡异,而且与六年前的案子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为此部领导责成第五局组建了一支名为“诡域”神秘调查组(五局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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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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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书本的那一刹那,似乎福贵就在我眼前,他坐在田埂上,佝偻着背,瘦骨嶙峋的身子比田边的残叶还要更单薄一些,满是泥土的裤脚被卷了起来,一长一短,两只脚踩在地上。老牛福贵回过头来“咩咩”地叫了一声,眼睛里闪露着悲凉的亮光。

人越是活得艰苦,就越是艰苦的活着。用“悲惨”二字来简单概括福贵的一生也算贴切,他一如既往地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用稀松平常的语气讲述着他鲜为人知的一生。人活着不就是希望风光时有人羡慕,成功时有人有人分享,落魄时有人扶持,失败时有人安慰吗?每个人活着都有或大或小、或远或近的目标,有奋不顾身甚至倾尽所有想要追求的理想,若只是单纯的喂饱自己,在这个世上安安静静地活着,别说日新月异的社会不会允许,就是自己也会因受不住太多的诱惑而去拼搏、去努力、去得到、去充实地活着。

世界变化的速度已经远远超过了以光年来计算的光速了,身在动荡的四、五十年代是福贵无法选择的时代背景,解放战争、人民公社、还有包产到户,细数大大小小的各种革命,富贵总是归在“受害人”的那一类,或许正是这数不清的苦难,让他仍能用知足常乐的心态去看待自己的一生和细心感受在夹缝中生存的幸福。

《活着》最触动我的并不是福贵崎岖不平的生命轨迹,而是福贵本身,他是《活着》的灵魂,他已经成为一种意志,一种信念,让我觉得自己所认为的苦难的悲惨的经历,原来都是芝麻绿豆大的事,让我发现自己竟然活成了如此一副软弱的皮囊。熟不知生命常有缺憾,成长总有遗憾,福贵像一剂清醒剂,注射在血管里,融化在血液里,级或者每一根毛细血管,让我学会用另一种心态去看待生活。

世人总说“人生不如意之事”,可是我想真正常足了那百分之八十的苦事憾事的人是极少的。世上的人,无论身在何处,都在于周围的世界接触周旋,明争暗斗,都有自己的挣扎,当你开始抱怨社会越来越不近人情,世界越来越冷漠之时你有没有想过其实是自己承受挫折的能力越来越差了呢?你贪于安逸,贪欲享乐,才会在受到一点伤害时觉得世界不公,活成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活得离主流越来越远。

活着容易,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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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十大经典小说之七:《龙枪编年史》

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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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指数 ★★★★☆

从某种意义来讲《龙枪系列》不算是网文,只不过龙珠是从网络接触到这本玄幻大作,其实这本经典大作也是今年才开始追,确实很好看啊。

它真实的刻画了每一个主角的内心世界。里面没有完美的英雄。这一群人只是拥有不凡能力的普通人,他们不是天生下来就拥有神力的海克力士,更不是刀枪不入的战神阿基里斯 。他们会自私,会害怕,就像每个生活在我们周围的平凡人一样。这里的英雄不过是努力试着寻求自己内心安定的流浪者。在龙枪的世界中,我们可以看见所谓的善良与正义并不是绝对的。善良有可能是懦弱,有可能是逃避的,邪恶有可能是温情的,有可能是人性的,这本玄幻大作一一诠释了人之常情的善与恶。

鉴于还没有看完这本大作,龙珠就已经惊为天人了,在本人的心目中龙枪系列是本年度我看过最好看的书没有之一,所以给的评分是四星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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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国演义小说大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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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又读了几遍《三国演义》,对其中的三位主人公刘备、曹操、孙权产生了很深的感受。

首先是刘备,刘备是一个稳重的人,很有爱心,关爱百姓。刘备为人以大局为重,就像三顾茅庐,为了统一乱世,牺牲了很多时间,三次才请到诸葛亮。他还十分重视兄弟之情,对关羽、张飞关爱有加,虽然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可却走到了一起,结为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共同为天下百姓做事,一生无怨无悔。虽然刘备优点很多,但还有一个大缺点,那就是受到巨大打击就不能维持平时的情绪,就像关羽张飞被杀害后,刘备就变的性情急躁,也不听诸葛亮的话,执意伐吴,导致陆逊火烧连营,死在白帝城。如果那时他能以平时对待事情的情绪来对待,那么他肯定能完成建立蜀国的大业。

接着是曹操,曹操是一个有名的政治家、哲学家,他统治魏国时,可以说是百战百胜,强大的兵力,厉害的大将,还有他的军略,如果他能够更加的合理运用,绝对能让魏国称霸天下。虽然曹操有着这么多的好处,可是一点对它们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那就是多疑。在赤壁大战,因为周瑜的一点小计策,就让他杀掉了能为自己立大功的忠臣蔡瑁、张允,导致魏军没有好的水军将领,没能识破庞统为他提供的连环舟战术,结果被孙刘联盟打败,几乎是全军覆没。

最后是孙权,孙权有十分厉害的大将,吕蒙、鲁肃、陆逊、周泰、凌统……将士可是数不胜数,还可以合理运用将士的才能、敌人的弱点来赢得战争,可说是一个文武双全的君主,把吴国治理的很好。虽然看起来是三国演义里的配角,可他也为政治作出了贡献,曾经派鲁肃去海上巡游,找寻新大陆。他也是以大局为重,与蜀国绝交后,还可以很快的和好,同意共同抗击魏国,从这位君王的身上,实在找不出什么缺点,可说是一个十分完美的君主了。

在三国里的三位君王身上,让我们学到了很多,比如刘备教育我们的:急躁必定坏事,冷静对待才可以成功。曹操教育我们的:不要多疑,要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才可以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孙权教育我们的:只有合理运用条件,才可以做到上下连心,互相帮助,取得胜利。在这些事情里,告诉了我们很多,同时我也知道,只有注意了细节,全面看问题,才能做出正确的推断。我们只要做到这些,就可以战胜一切,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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