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芈月传小说豆瓣(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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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红小说的诗意表现

全文共 2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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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红是一位体验型、情绪型的作家,她的作品自传性很强,融进了其独特的生命体验和情绪记忆。下面内容由小编为大家分享萧红小说诗意表现,一起来看看吧!

萧红小说的诗意表现:

萧红是一位极富才华的现代女作家。她的一生命途多舛、多受磨难、饱受情感的困惑、一生被寂寞和孤独的牵绊。萧红的小说创作似乎就是写她的悲惨的人生,写她不顺当的人生旅途。她以自己悲剧性的人生感受和生命体验,痛快淋漓地流露在她所创作的小说中,她一生不幸的遭遇,使她的性格忧郁,因而也注定了她的作品具有忧郁深沉的基调,她用自己独特的感受去抒写着她的情感和对人生的深沉思考,她用自己独特的语言,独特的创作手法去构筑她的小说内容及框架从而使其小说获得一种独特而丰厚的文化内涵。总之,独特的个性,使萧红的小说创作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

一、清丽新鲜、纯朴自然的语言

二、散文化的小说结构

三、诗化的叙事手法

萧红小说语言特点:

一、读萧红的小说,最初最直接的感受便是她超常规的文体语言。她并不是按照常人的思维循规蹈矩地写,而是以一种极自然的陌生语言去描写她所熟悉的一切,借用作者的话来说,就是“非常的生疏,又非常的新鲜”(《九一八致弟弟书》)。比如《王阿嫂的死》中的首段文字:

“草叶和菜叶都蒙盖上灰白色的霜。山上黄了叶子的树,在等候太阳。太阳出来了,又走进朝霞去……

这里,不说霜覆盖了草叶和菜叶。而说草叶和菜叶都盖上霜;不说山上的树黄了叶子,而用一个修饰语来修饰中心词“树”,让它去“等候”太阳;不说太阳被朝霞挡住,而说它“走进朝霞去”。显然,前者都是日常的语言,而后者则多少都超乎规范了。这就给读者带来了一种生疏感和新鲜感——一种“明丽和新鲜”。 萧红的小说语言的新鲜、生疏不但表现为直率、自然,而且那种超常规的文句蕴含着一种稚拙浑朴的美,一种独特而醇厚的情调。再看《呼兰河传》“尾声”里的几段话:

我生的时候,祖父已经六十多岁了,我长到四五岁,祖父就快七十了。我还没有长到二十岁,祖父就七八十了。祖父一过了八十,祖父就死了。

从前那后花园的主人,而今不见了。老主人死了,小主人逃荒去了。

这里,单调而重复使用的句型,复沓回荡的叙述方式,透出儿童的稚拙和朴实,娓娓道来,节奏徐缓,却又内蕴深藏,浑朴醇厚。作家絮絮叨叨地叙述祖父年龄与自己年龄的变化,流露出对祖父的熟稔、热爱。年龄的排列之间,省略了许多具体内容,表现出祖父一生的平常。“主人不见了”,“死了”,“逃荒去了”,稚拙平淡的语言和口气中蓄积着深厚的沧桑感、失落感。萧红的这种语言表达方式形成了独特而鲜明的个人风格,它同一字千钧、惜墨如金的精粹风格,完全是两种不同的境界,但却同样具有审美价值和意义,语言经由‘组织’不只产生了‘意义’,而且产生了超乎‘意义’之上的东西。”

二 、萧红在本质上是一位自传型和情感型的作家,她认为“一个题材必须要跟作者的情感熟悉起来,或者跟作者起着一种思恋的情绪”。正是基于这样的审美意识,自传式叙事方法才成为萧红自觉的选择与追求。在她的小说中,这种自传式叙事方法主要体现在下述的两个方面:

首先,是自传性的怀旧笔调。

萧红最成功、最富艺术魅力的作品,大多是那些融进她个人生命体验和生活经历的自传体小说,如《后花园》、《家族以外的人》、《呼兰河传》、《小城三月》等,它们均无一例外地运用了自传性的怀旧笔调,通过回忆的方式,“以我观物”叙事记人,写景状物。萧红非常重视“思索的时间”。正是这种心理距离,使她有充分观照和反思的时间,从而为她深入地揭示生活以至人生的真实底蕴创造了条件,她的自传性怀旧作品因此获得了巨大成功。

其次,是第一人称限制叙述。

从总体上看,萧红小说的叙事角度是多样的,有全知叙事角度(《生死场》、《马伯乐》等),也有旁知叙事角度(《王阿嫂的死》等)。然而,她的大部分小说名篇(如《家族以外的人》、《牛车上》、《呼兰河传》)则重点运用了第一人称“我”的限制叙述角度。萧红小说中的“我”,实际上都有作家自己在不同时期的影子,作品中的“我”决非是强加的旁观者和局外人,而是作为小说中的一个角色,作为生活的见证人而存在。萧红是一个“感情胜过理智”的自传型女性作家,只有这种角度才深深地契合于她的天性,才使她的情感和话语得以充分地表达正是第一人称叙述角度的运用,给萧红小说带来了强烈的情感效果;而且这种角度所特有的叙事功能,也使她的作品增加了内容含量。

三、情境是中国古典美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萧红非常重视对情境的创造,在她的小说中,其特定情感的抒发常常与适当的景、境相联系,并使二者达到了完美融合的和谐境界。

对氛围的渲染同样重视。在她的小说中,氛围主要体现为一种浸透了创作主体自身情感色彩因而具有浓郁抒情气氛的环境与背景——茫茫东北平原上的风土人情、文化习俗、地理环境、历史变迁。萧红常以满蕴情致的笔调情深地描绘这些浸润着作者主体情思的氛围,其中,她最着力也最具特色的是她对东北地区风俗习惯的描绘。

情境和氛围是萧红小说中富有情致的片断和背景。而使这二者融为一体的则是意味,它是贯穿萧红小说的内在的情理线索。而这种意味浸润着萧红整个作品,我们能随时感觉得到、体察得到:

王阿嫂死了,她的养女小环“坐在树根下睡了。林间的月光细碎的飘落在小环的脸上”(《王阿嫂之死》)。

耿大先生被炭烟死了,“外边凉亭四角的铃子还在咯棱咯棱地响着。”“因为今天起了一点小风,说不定一会功夫还要下清雪的。”(北中国)

异乎寻常的平静、冷淡的语调叙述死亡,让人体味到的正是那比死亡更令人窒闷的生的悲凉。

萧红小说的诗情意蕴不仅表现在情境、意味等中,还常经由诗歌的抒情形式直接传达。如《呼兰河传》第二章:

满天星光,满屋月亮,人生何如,为什么如此悲凉。

跳到夜静时分。又是送神回山,送神的鼓啊,个个都打得漂亮!

若是一个阴雨的夜啊,鼓声更加凄凉,寡妇可以落泪,鳏夫就要起来彷徨。

这里已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抒情,它不但有诗的意境,连语言、韵律、节奏也都诗化了,整段文字不是在叙述故事情节,也不是在进行情景描绘,而是创作主体悲凉心理情绪的流动,直接感染着读者。此外,萧红还常用诗歌惯用的“回环复沓”的艺术手法来抒情。如《呼兰河传》第四章:“我家是荒凉的……”,“我家的院子是荒凉的……”,“我家的院子是很荒凉的……”,“我家是荒凉的……”,语句段落的重复,造成一种回环往复的音乐感,强化了小说诗的情感和氛围,读来荡气回肠,富有韵味。

丹纳说:“真正天才的标识,他的独一无二的光荣,世代相传的义务,就在于突破惯例与传统的窠臼,另辟蹊径。”正如鲁迅找到了杂文这种文体,充分地显示了作为一个思想家兼文学家的才能一样,萧红根据自己的秉性、气质、个性和才能,创造了一种介于小说、散文及诗之间的独特的“萧红体”小说,从而打破了传统的严丝合缝的结构章法,赋予小说以诗的神采和散文的风韵。从这个意义上说,萧红是一位天才,她那极富个人魅力的小说创作促进了现代小说观念的更新,使小说获得了另一种独特意义的存在。在文学观念已发生重大变革的当今,我们研读萧红的小说倍感亲切,更能体会到其重要的文体意义和美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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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搞笑小说排行榜

全文共 1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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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笑小说,当然是以惹读者发笑为重点的小说。如今人们生活工作压力巨大,能在工作之余看一些搞笑的小说,不失为一种释放压力、改善心情的最佳方式!现在有哪些好看的搞笑小说呢?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

搞笑小说排行NO.10——《医馆添笑传之侠迹》

这是一个别样的世界 一个普通的医馆里面有一个穿越的宅男他们的好奇心让他们必须面对各种危险如何才能化险为夷,阴谋算计死尸遍地,如何阻止。柳若馨:你们一定要来看本女侠英姿哦!添笑:我突然感觉前途一片黑暗……别咬我啊!

搞笑小说排行NO.9——《赖宝日记》

《赖宝日记》是一部网络当红日记体都市小说。资深狗仔队员赖宝某日在超市偶遇初恋情人末末,曾经因时光而被遗忘的情感在两人之间逐渐回温:比微波炉高火档慢,比早春二月天快。可赖宝却发现,相逢后的末末变了。变得神秘而陌生。生活中处处飘荡着疑似“阴谋”的气味。

搞笑小说排行NO.8——《近身保镖》

《近身保镖》是柳下挥写的一部都市异能题材小说,已完结。故事主要讲述山村少年叶秋来到繁华都市,在一个猥琐老头的介绍下成了富家千金地贴身保镖,并住进了传说中的美女公寓------蓝色公寓。没有装备泡妞必备技能的叶秋时时受到美女的鄙夷和刁难,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且看流氓保镖如何和女主人大斗法!

搞笑小说排行NO.7——《鬼喊抓鬼》

《鬼喊抓鬼》是网络写手三天两觉创作的灵异鬼怪类网络小说,首发于起点中文网。

一部氛围轻松的都市传奇,嗯……这简介不错,写了等于没写。

搞笑小说排行NO.6——《烧错坟,遇到鬼》

《烧错坟,遇到鬼》是由晋江文学城网站首发的小说,小说作者是余暖人生。

当某人把某鬼,装在垃圾袋里扔出去时,某鬼很鄙夷的暗爽“鬼是识路的,你扔不掉我的……”当某人谴责某鬼人性泯灭得太快时,某鬼很认真的瓣了会手指后“我活了三百九十九年,死了四百年,应该是鬼性比人性强……”

当某人拒绝带某鬼出门时,某鬼很幽怨叹息“我太孤独了,太寂寞了,应该找个找个鬼伴回来陪我解闷……”当某人和某鬼抢电视看怒骂某鬼太把自己当人物时,某鬼很一本正经的数落着“老把我当人看,我都不把自己当人看……”

当某鬼终于为某人做了一件好事而感动时,某鬼大笑三声“不用感动,我从你身上多吸点血就补回来了……”当某人很怀疑某鬼的话时,某鬼竖三指对天“我以人格作担保……”当某人在清晨的枕头边发现某鬼时,某鬼可怜兮兮辩解“我只是很怀念做人的感觉,温故一下而已……”

搞笑小说排行NO.5——《史上最牛杂货铺》

《史上最牛杂货铺》是新驷所写异术超能类小说,连载于起点中文网。作品讲述周天从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舅舅那里继承了一个杂货铺。而杂货铺里的东西没有一样是真的,各种假货琳琅满目,像什么“康帅傅方便面”“飘杂洗发水”“万事可乐”甚至还有两桶“胡姬巴”花生油……

搞笑小说排行NO.4——《天才医生》

《天才医生》是2015年湖北辞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柳下挥。主要讲述了一位精通中医的天才“秦洛”,为了退婚,从羊城来到了燕京,以一身绝学医治病人无数,弘扬中医的励志故事。

搞笑小说排行NO.3——《我保证打不死你》

小说《我保证打不死你》老飞妖著,谁说神仙一定要是高富帅?呆萌微胖也能成神,虽然是个见习的! 为什么有神仙死气白咧地求他? 为什么有神仙看见他就跑? 为什么妹子偏偏喜欢他? 我是见习神仙我怕谁? 请看“捉神四人组”的爆笑人生!

搞笑小说排行NO.2——《史上第一混乱》

《史上第一混乱》是2009年1月黄山书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张小花。内容简介如下:

我真倒霉,真的。人家穿越,我只能被穿越。人家泡妞,我只能被泡……我叫萧强,外号小强,在一家冷冷清清的街道上,经营着一家冷冷清清的当铺,整天....无所事事,可是只要一遇到事,就能让人遇大刺激,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个叫刘老六的老头,自己声称是神仙,还莫名其妙的和他做了一笔交易。

在我的第“好几号”当铺里,我接待了名叫荆轲、李白、项羽、秦桧等等一系列客户,发生了一连串让人忍俊不禁的故事本书恶搞气氛浓重,修真、穿越、都市、爱情一个也不能少。所以名之以“史上第一混乱”。

搞笑小说排行NO.1——《我才不会被女孩子欺负呢》

吐槽,无节操,脑洞大开,本书是无任何超能力的校园恋爱轻喜剧,萌妹子略多,糟糕情节略多,基本上讲的是一个小正太长残之后,从天天被女孩欺负,变成欺负女孩子过日子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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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想和你好好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1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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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作为人类自古以来的一个恒古的命题,无论是在人类的日常生活或者文学作品、艺术创作里都是主流。以下是我想和你好好的小说结局,欢迎阅读。

等警察发现不对劲的时候,两人心跳已经停止很长时间,回天乏力。

云欢差点当场晕厥,她没想到云虞的那句对不起,居然是自己和他的最后一句话。

她脸色惨白,双脚几乎站不住,上下唇发颤着,差点滑倒在地。

“欢欢...”秦漠深一把扶住她,才惊觉她身上冷的厉害,是那种由内而外散发出的冷。

云欢抖着声音,双目无神,“漠深...我...”

“跟你无关。”秦漠深抬起她的脸,宽厚而结实的掌心温暖着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这是他选的路,他走的心甘情愿。”

云欢转脸望着生机已绝的两人紧握的手,怔然的。

她突然就响起,不久前云虞曾经同自己说过的一句话。

姐,如果有机会,我也要做一次飞蛾。

所以,这条路,他无怨无悔....

云欢泪如雨下,在秦漠深的怀里泣不成声。

云父知道事情的原委,将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整一个月,再出来时已经是满头白发,世间因果皆有循环,他没想到,年轻时候做下的错事居然报应到了云母和儿女身上。

他本想出家,可当他看到云虞和云嫣然的孩子小然,他觉得自己终于有赎罪的机会。

小然是云嫣然和云虞在精神病院一次酒后乱性的结果,但云嫣然和云虞都没有亏待她。

所以这个孩子本性善良,没有云嫣然的极端,也没有云虞的隐忍,反而格外的乐观开朗,对于父母的死,她很伤心,可她隐约知道,这怪不了别人。

再加上纪小乐有意的引导,小然的心情很快便恢复,也许过不了多长时间,她就能真正的放开心结。

过了云母和云虞的头七,秦漠深才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这么说,你是因为我那句药有没有用的话才引起戒心的?”

云欢抬眸,看向秦漠深。

“嗯,而且云虞顾忌着云嫣然,所做的事情并非是天衣无缝,他或许也没料到我会查药,检测出药品有问题之后,很多看似没有联系的事便串联起来。”

他抚摸着云欢的发丝,“后来,我故意让医生在他面前演戏给他看,又故意让云嫣然见到,就是为了试探他,只是我漏算一点,我没想到她居然会绑架小乐。”

说到这儿,秦漠深脸上闪过懊恼,“如果我知道会伤害小乐,我绝对不会做什么该死的试探!”

“还好,一切都是虚惊一场。”云欢心有余悸,想起当时小乐的样子,心还是会扯痛。

秦漠深点头,“还好,云虞到底是没让我,也没让你失望。”

云欢看着那张放在卧室的全家福,脸上释然。

是,云虞,没有让让云家失望。

一年后,云欢的守孝期满,她站在镜子面前,看着镜中这个身穿婚纱的自己,突然,就涌出了万千的勇气。

终究,她有了一场属于自己的婚礼。

“准备好了吗?”

秦漠深站在她面前,帮她带上头纱。

“好了。”

他唇角微勾,同云欢十指紧扣,并肩而行,坚定地走向礼堂。

礼堂的钟声欢快地响起,大门从内向外缓缓打开,婚礼进行曲从中流淌而出,一条红毯从大门延伸向内。

秦漠深面容冷峻,可手心却灼热,引领着她,坚定向前。

他抬起云欢的手指,无比虔诚地将戒指套在了她的手上,如同宣誓一般,一字一句地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生死相依,不离不弃。”

十六个字,随着他低沉磁性的话,一字一字地流入云欢的耳里,最后刻进她的心里。

云欢定定地望着他,他深邃的眼里只有她,而她的眼里,也只有他。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生死相依,不离不弃。”

她郑重地重复着这句话,眼睛发酸,手微抖地将戒指套在秦漠深的无名指上,就像套进了自己的一生。

就在这一刻,漫天花雨从礼堂飘然而下,礼堂中的婚礼进行曲已经换成了一手老歌的调子。

“新郎可以吻新娘了。”

证婚人在旁边小声提醒,下一刻,秦漠深的唇已经落在了云欢的唇上,一吻便是万年。

原来,无论经历过多少挫折,无论经历过多少错过,挚爱,终究会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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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青春励志的小说推荐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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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小说,讲述青春的故事,小说中经典的语录,这些经典语录,或许可以看到你熟悉的那些句子,想起那本书中的青春故事,那些你曾经为之流泪,为之叫好的青春年华。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的小说,希望对你有帮助!

小说一、《伟大的励志书》奥里森·斯韦特·马登

振奋人心的最有力书籍

小说二、《富兰克林自传》本杰明·富兰克林(美国1706——1790)

天论在美国还是在其他国家,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影响力都是十分巨大的,而他的自传不仅是其个人心路历程的真实问题,而且也是一本包含了诸种善与美的道德律令手册。该书自出版以来,相机被译成多种文字,被迄今为止的几代人当作人生修养的范本。

小说三、《自己拯救自己》

塞缪尔·斯迈尔斯——西方成功学之父,在西方国家是人们必读的人生丛书之首,被誉为“跨越时空的永恒经典,泽被后世的心灵福音”和“个人的奋斗标本”。

小说四、《致加西亚的信》阿尔伯特·哈伯德

许多政府、军队和企业都将此书赠送给士兵和职员,作为培养士兵、职员敬业守则的必读书。该书堪称一部成功学圣经,影响了无数人。

小说五、《巴比伦富翁的秘密》乔治·塞缪尔·克拉森

让追求财富的人更好的理解金钱的本质,以获得更多的财富,激励无数人走上致富之路。

小说六、《思考致富》拿破仑·希尔

指导个人取得成就方面,美国总统罗斯福、发明家爱迪生等都从中获益匪浅。

小说七、《人人都能成功》克里蒙特·史东——“积极致富学大师”

倡导积极地人生观。

小说八、《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奥格·曼狄诺

摒弃世人心中的黑暗,影响了亿万渴望幸福和成功的人

小说九、《与你在巅峰相会》

齐格·金克拉——国际知名演说家,作家及全美公认的销售天王。若能细读全书,将能彻底改变你的生活方式。

小说十、《谁动了我的奶酪?》斯宾塞·约翰逊

此书创造了非纯商业图书长期领衔商业图书榜首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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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经典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悟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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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世界》中,路遥以史诗般的笔触描述了在中国社会历史变迁的大背景下,黄土地上普通人的悲欢离合,读书笔记:《平凡的世界》读后感。作品问世即好评如潮,并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重新回想这部书所概括的时光,依然会发现从1978-1985年以来的岁月是那么令人神往。生活在那时的人们以劫后余生的喜悦憧憬未来,用感恩看待刚刚过去的恶梦…简单、纯粹,一切都笼上了理想的光环。没有咖啡馆没有浪漫的海滩风景,在那小小的西北黄原城里,在那无名花草盛开的小土坡上,依然能成长出传奇般的爱情。这爱情曾让十几年前的一代人为之动容。然而,在寒假里,我翻阅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时,一次又一次地被感动,读后感《读书笔记:《平凡的世界》读后感》。终于,我发现,它的一些感情已在不知不觉中潜入了我的心灵深处。

孙少平,一个普通的农家子弟,之前的理想也不过是想跳出农村,去寻找一个新的世界,用当时的话来讲,便是做个城里人。关于城乡这种区别,如今的人看来可能有些可笑,但在那年那月,却是很难迈过的门槛。尽管不算伟大,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轻视孙少平的理想。凡是能够坚定不移地追求自己理想的人,总是叫人尊敬的。更何况,在寻找的过程中,已不仅仅是对理想简单追求。确切地讲,他寻找的是一个真正的生活,寻找的是一个平凡人心中更高尚的灵魂。原来一个平凡的人也可以达到一种令人仰望的高度。

孙少安,一个也曾经是像他弟弟一样有很多梦想的人。但在艰难的生活中,他终于选择了扎根土地。他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着对生活的执着和热情,并终于也得到了灵魂的满足。两兄弟,两种不同的人生,却是同一精神。

田小霞的出现,给了少平的生活更加丰富的内容。关于她的章节,我都会一遍又一遍的通读因为有他出现的时候,总会让人觉得生活充满了阳光,有了她,我们的少平就算生活再苦也还是幸福的。而她的牺牲,却把那缕阳光多走了,少平的悲痛与彷徨让我再次潸然泪下,田小霞是少平的一个梦,破碎但深情、酣畅却桎跛的梦。她的牺牲,让我认识到这就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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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京华烟云小说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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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两个星期读完了小说京华烟云》,的确是好书,对于我高一的阅读水平恐怕是个挑战。读完了,第一感觉是,书中故事娓娓道来,平淡如水,但是蕴藏着极其深厚的中国文化底蕴,尤其原文以英文著成,不啻是向外国打开一面解读中国人、中国文化的窗子。

看书前就看过新版的小说《京华烟云》电视剧,读过原著,才知道,电视剧改编的实在是太离谱了,简直把应有的内涵一扫而光,也许作为电视剧,要改编这样一部缺乏戏剧矛盾的作品,非如此不能引来观众,恐怕也是很无奈的。对于书中关于中国的婚丧嫁娶、衣食住行,细致如怎么用凤仙花染指甲,怎么裹脚,妻妾地位的差别,怎么抽**、抽白面,壮阔如天南地北的美景、美食,政治上的勾心斗角,投机钻营。这些知识的介绍只是自然而然的串场,更大的成功还在于一个个颇有个性的人物。

《红楼梦》人物之多煞是壮观,这部小说被称为现代版《红楼梦》,任务数量虽远远不及,但每一个都很成功。,木兰崇尚美的事物,喜欢奇思妙想,而又通情达理,心地善良。莫愁温婉聪慧,身为富家之女却毫不骄纵刁蛮,相夫教子以为乐,读书笔记大全《》。这两姐妹可说是中国传统的大家闺秀了,实在让人喜爱。而立夫正直、爽朗、满腹才情,又急躁易怒,以天下为己任,是中国近代那些知识分子的一个典型代表,他把妹妹嫁给陈三那一段叫我这个现代人看来都太过“现代”了。

故事主要描写的是主人公们生活的变迁,背后的大幕却带有十足的政治色彩。

讲那一阶段的事,是不得不于政治相关的。他们因战争而逃离,因政变而恐慌,正是因为发生在那个年代,故事才更具现实意义。书中的木兰想过平凡的生活,而纵观整个历史,若是真有这么一个大家族,在动荡的岁月里,他们也真的是平凡的逃难者、挂念骨肉的父母、思乡的游子。正因为是从平民的视角,而非纯粹战争的描写,才更能体会到那种惊心动魄的可怕,因为读者和他们一起成长,那种体会也更加深了一层。其实真正让读者觉得描写生动的,不是渲染血腥,而是让读者对遭遇恐怖的人“熟识”,仿佛他一直在你身边。

这真的是一本好书,它包含的丰富的知识超越了一般的小说,也许还有些我现在没能深刻体会的内容,N年以后,也许我想起某一页、某一段,又会心生感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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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琅琊榜小说霓凰结局

全文共 4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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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小说中霓凰是大梁南境奇才女帅,林殊青梅竹马的未婚妻。下面是小编想跟大家分享的琅琊榜小说霓凰结局,欢迎大家浏览。

琅琊榜小说霓凰结局

与为其解水战危局的前赤焰军大将聂铎相守。

霓凰的角色经历:

十三年前 云南王穆深携女进京,认识林殊,太皇太后见他们两小无猜,便做主为他们订下了亲事。

十二年前 林燮大将军卷入一场逆案,父子俱亡,因儿女亲家之故,受到牵累。梁皇对此藩王穆深有了疑虑之心。

十年前 大梁南边的强敌楚国兴兵,云南王穆深战死,霓凰临危受命,全军缟素迎敌,血战楚骑于青冥关,歼敌三万。此役后,朝廷颁下旨意,命霓凰郡主代幼弟镇守南方,南境全军皆归于其麾下。郡主指天盟誓,幼弟一日不能承担云南王重责,是以一介女流之身,执掌南境十万边防铁骑的奇才统帅。

两年前

遇到过一次几乎已无力挽回的危局。郡主的麾下,善野战,善攻防,确是威猛之师,但却有一个至弱之处,那便是水战,正在为难关头,聂铎奉少帅林殊之命协助郡主,自荐最擅水战,请求入营供职,经过半月筹谋,他亲上战阵,一举破敌。相处中两人互生情愫。

聂铎突然不辞而别,只留下一封简函给郡主,上面写着‘盟内见召,奉命返程’的话。郡主气恼他这般绝决而去,撕了书函,令人不许追赶。

文中第一年(二十七岁)适逢郡主幼弟成年,入京袭爵,朝廷有意公开为郡主择婿,事先征求她的意见。大家都以为依郡主高傲的性情,不大会接受这种公开挑选的方式,谁料她只略加了几个附加条件之后,便应允了。

请求梅长苏为其排列选婿文试的求婚者座次

认出梅长苏便是林殊。

文中第二年 四月十日的清晨启程离开金陵,皇帝派内阁中书亲送于城门以示恩宠

文中第三年 与聂铎成亲,随同聂铎叩别林氏宗祠,一起去了东境驻守海防。

霓凰一角的情节概述

【少女情怀】自小便入金陵,以其云南藩王之嫡女的身份与帝都贵胄均有往来,其中与林殊、景琰最是熟稔。为人单纯跳脱,与风头无两的天才少年林殊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二人曾于上元佳节之夜于林府悬灯屋檐下,灯映桃花面;常常于河边一起骑马练剑,素性不耐烦的林殊却能悉心教导一整天;还一起整蛊靖王萧景琰,以其性格固执不知变通,遂与林殊共同起了绰号叫“水牛”,后来此外号传开,宫中之人亦熟知此事(静妃曾说:那个孩子啊,从小就喜欢喝水,一头水牛)。

太皇太后,亦是林殊与诸皇子的太奶奶,对林殊倍加宠爱,做主将霓凰郡主许配与林殊,只待少年及冠、少女及笄。

【一夕惊变】后来赤焰一案,林殊尸骨无存,林氏满门于一夜之间成了逆贼。云南穆府虽因皇家赐婚没有牵连,但后勤补给上诸多掣肘,以致后来南楚突然发兵,其父云南王穆深一战不胜、二战阵亡,留下年幼的儿子无力负荷,迫使长女穆霓凰以女子之身披甲上阵,竟力挫南楚,保得南境平安。由此她一战成名,霓凰被封一品军侯,执掌云南十万边防铁骑。

七八年后,南楚再度兴兵,以连舟铁索战法(以铁索连舟,巨舰为营),直逼南境腹地。霓凰郡主手下铁骑虽骁勇善战,然不通水战,于青冥江水战被打得节节败退,青冥关几乎不保。正当此时,林殊派遣原自己手下副将卫峥,前往南境助郡主破敌。大胜之后,卫峥返回廊州的途中,霓凰因看出其易容改装,故遣府中精锐追踪,却于江左境内踪迹全断,由此霓凰推断出此人受江左盟指派。

【情深】两年后麒麟才子梅长苏进京,因太皇太后无意唤其“小殊”,同时梅长苏于跟前情难自已握紧霓凰之手,霓凰动了疑心,并藉此与之结交。后梅长苏因霓凰郡主招亲之事进入朝堂众人的视线,凭借智取百里奇和过人的文采,受到梁帝的注意,但因昭仁宫之事更增霓凰的疑心。

经明里暗里的调查问询,包括经赤焰帅府的试探,梅长苏于穆府梅园情不自禁的举措,以及黎崇的玉蝉使霓凰几乎可以断定,梅长苏即是林殊。长亭外,霓凰的步步试探,平素心思机敏、巧舌如簧的梅长苏却无招架之力,不是隐瞒不住,而是根本不再隐瞒。当霓凰探查不到林殊的胎记时,她不甘的眼神对上梅长苏心碎的神情,两人十二年的隐忍都到达了极限——她扑进了林殊的怀抱,而他没有再拒绝,而是抬起了手给她以完整的拥抱。那个让他魂牵梦萦的女孩,终于回来了。

大年初一,林殊过府拜年,霓凰以万福礼还礼,使自己的弟弟穆青暗暗好笑。正月十五,霓凰微服造访苏宅,恰见林殊望着花灯出神,不禁嫣然一笑。

正月底,私炮坊惊天一爆,梅长苏于现场被靖王误会参与此事。正当此时,在他身旁的霓凰立时火冒三丈,当即反唇相讥,直至靖王低头认错。

开春后,梅长苏修缮园林完工,邀夏春等人前来苏宅作客,冒险检验密道。霓凰与蒙挚惊出一身冷汗,二人去而复返,梅长苏拜托两人帮忙隐瞒身份,霓凰深体林殊的呕心沥血,应允并承诺“不让你受丝毫委屈”。

四月,南楚和亲使团进京,为防南楚妄动,梁帝命霓凰回云南,同时却让穆青留在金陵为人质。穆霓凰临行前造访苏宅,将祖传的黄岗玉牌交给林殊,方便他京中谋事。林殊慨然答允照顾穆青,而穆霓凰只求他一切平安。一颗冰凉的心,也只有在苏宅、在林殊的怀中,才能得到些许温暖。

年前,太皇太后薨逝,霓凰闻讯赶回京城,当夜悄然来到苏宅,见到坚持守孝的林殊。出于对这位慈蔼的长辈的孝道,也是替林殊哥哥代行孝礼,霓凰自请前往卫山为太皇太后守灵。

次年春,皇室依制前往九安山举行春猎仪典,却遭意欲谋反的誉王率庆历军围困。霓凰郡主接到靖王的信使得知此事,因林殊也在九安山忧心如焚,当即率一千守灵卫士狂飙突进,于万军中击杀叛军都督徐安谟,迅速平定叛乱。

自九安山回京后,霓凰便一直留于京城协助林殊。于聂锋解毒的前一日,霓凰终于从蔺晨口中得知林殊哥哥所遭遇的一切,那一刻她心如刀割;当林殊安慰她尚有十年,霓凰只说了一句——“够了”。直到金殿呈冤的那一日,霓凰以林殊遗孀的身份请求重审旧案,林殊为之动容。历时一月,赤焰之案终于审结。

【缘浅】林殊了无牵挂,打算离京携霓凰游历江湖,恬淡地度过自己最后的时日。不料晴天霹雳,四境邻国同时发难,霓凰为稳定后方决意赶回云南主持大局。而林殊,选择了北境——他终究是林殊,哪怕倾尽余生也不容国土一寸沦丧。当他声嘶力竭地向蔺晨催要冰续丹时,霓凰悄悄进了苏宅,一字一句都给听去了。她的心再一次碎了,因为这一回她知道,他是注定回不来了。她含着泪问他要个说法,却一个字也说不出,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她趁他进宫去骗景琰的时候,将自己想说的尽数告诉飞流——那个被林殊哥哥看作弟弟的孩子——并请他代替自己好好保护他。

城门口,两人心知肚明,这应当是此生最后的诀别了。霓凰没有多说,既然此生注定不能相守,那便放手让他去。最后的遗言,是宫羽送来的,信封上只有六个字——“吾妹霓凰亲启”,是林殊那锋芒毕露的字迹,笔端诉尽还没来得及说出口的儿女情长。

【尾声】(虚构)自收到林殊绝笔,穆霓凰一连三日闭门不出。其弟云南王穆青忧心如焚,第四日竟翻窗探望。谁也不知姐弟俩说了什么,穆王府中人只知云南王出来时竟也是哭红了眼。五日后,穆霓凰带穆青、宫羽星夜进京;次日早朝,霓凰当廷上奏,自请戍守北境,举朝哗然。穆霓凰语声淡淡,只一句解释:”先夫死国,遗孀理当承其遗志。“一旁的穆青附道:“穆青已承袭王爵,南境安危当一力承担,不敢再累长姐与姐夫再分离。”太子萧景琰当廷准其所请,不想一时哽咽失声;人人皆知,云南王所说的“姐夫”和郡主所说的“先夫”所指即是林殊,也无怪一向冷硬的太子殿下一时失态。众臣皆是感慨,唯言阙眼光一闪即转黯然,眼角一滴清泪悄然滴落。

当晚穆霓凰携宫羽再度走进苏宅,遇见微服出宫的太子殿下和静贵妃,四人话别一宿未眠,聊的话题却只有一人。第二日穆霓凰与宫羽离京,自苏宅出发没有惊动任何人。行至城郊凉亭却见有四人前来相送——言侯父子、莅阳长公主母子。年近花甲的言阙只问了一句:“长苏者,藏殊也;江左梅郎面具之后,是否藏着赤焰少帅?”此话一出,一旁的萧景睿及莅阳长公主皆惊——他们二人是因言豫津带老父手书请来送行,不想竟又是一则晴天霹雳的消息。霓凰并未惊讶,只噙着泪微微颔首;林殊早在绝笔中告知,言叔父可能早已知情,不必隐瞒。莅阳长公主泪流满面,萧景睿更是懊恼得像个孩子一般涕泗横流,反反复复只一句“我一直错怪的竟是林殊哥哥。” 言阙仰天喃喃道:“燮兄,得子如此,你可以瞑目了!”

长亭一别,两骑作四骑,萧言两公子自此消失于帝都。三月后,新军成军,主帅蒙挚自帝都赶来,携新皇圣旨赐名长林,蒙挚为主帅、穆霓凰任副帅并奉旨组建“羽烈营”,卫铮、甄平等赤焰旧部皆云集其中。同日,蔺晨带来飞流,“长苏遗命,让飞流如护自己一般护卫郡主。”飞流用力点了点头:“苏哥哥,穆姐姐,都好。”一语未毕,众人皆已泪光盈盈。”长苏你何其狠心啊!“说完飘然出帐。

十年后,北燕大渝联兵十万再度突袭,蒙挚率长林军与之对垒三月,一日夜间穆霓凰亲率三千羽烈营骠骑突然大举进攻,一夜之间歼敌近两万,联军一溃千里,蒙挚倾十五万大军围困八万残军于梅岭,一把大火焚尽两国最后的精锐,玄布、拓跋昊、金雕柴明等燕渝名将皆阵亡,燕渝君臣绝望长叹“赤焰重生,赤羽复兴,天下何安!”。旬日,聂锋夫妇奉旨率十万援军赶赴前线,半年攻破渝都幽州,尽收大渝国土。北燕割地三百里乞和,得以苟延残喘。

一年后,蒙挚因战伤复发回金陵休养,穆霓凰接替主帅之职,提拔萧言等一干青年将领,扩军至二十五万,并命卫铮统领羽烈营。又三年,言豫津用计诱使北燕毁约兴兵,聂锋以六十岁高龄自请为先锋大将,在卫铮歼灭敌军后旋即挥师兵临蓟城,城下再灭援军七万。岁末,穆霓凰领军进驻蓟城;正月,梁帝亲赴北境,接受北燕君臣举国投降。自此中原一统、天下大定。穆霓凰以不世之功,破例封为“镇国长公主”,”长林“、“羽烈”经两次灭国大战,自此名垂青史。

贞祁四十八年冬,长林军主帅穆霓凰病逝于长林帅帐,享年75岁。死讯传开,全军缟素,北地百姓哭声延绵数百里。老皇萧景琰亲临北境致祭,并遵其遗嘱将遗体火化,骨灰洒遍梅岭群山。宫羽为其整理遗物,发见宗主绝笔被郡主贴身保存四十六年。封皮背后留有穆霓凰笔迹——北定中原之志已偿,霓凰不负兄长所托,死无憾也!

一段过往,两行清泪。叹情深缘浅,至此无怨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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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中的矛盾表现

全文共 1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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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的矛盾冲突的形式有很多,如喜与悲,生与死,表与里,醒与悟等。下面通过一些具体的例子,谈谈喜与悲、表与里这两种矛盾冲突。一起来看看吧!

茅盾的小说《春蚕》的情节就表现为喜与悲。《春蚕》写的是老通宝家因春蚕丰收反而赔地负债的故事。这是一个悲剧。可是小说多次写老通宝一家和全村人的喜。蚕事发动了,尽管肚子里饿得咕咕叫,但一想到绿油油的桑叶会变成雪白的茧子,又变成叮叮当当的洋钱,就忍不住要笑。收蚕时节,老通宝家的蚕非常好,村里别人家的蚕也都不差。蚕茧丰收了,老通宝全家充满了欢笑,同样的欢笑声在村里到处都起来了。尽管饥饿和疲劳使人们眼睛陷进,嗓子也沙了,然而都很快活兴奋。一场“大紧张”,萌生了“大希望”,充满了“大欢乐”,潜伏着的却是一个大悲剧。茧厂关门,上好的蚕茧卖不出去;债主、差役逼上门了,丰收的年景却无力还债。全村人前几天还是满心欢喜,现在都唉声叹气了,老通宝气得生了病。蚕愈养得多,愈长得好,就愈加困难,全村人都因为今年春蚕丰收而增加了债务。春蚕丰收带来的喜悦与悲哀,形成激烈的冲突、鲜明的对照,贱茧伤农、农民破产、民族工业凋敝的现实得到了深刻的揭示。跟《春蚕》的矛盾冲突有异曲同工之妙的还有叶圣陶的《多收了三五斗》,这里不再赘述。

王夫之曾经说过“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一倍增其哀乐”的话。他所说的“乐”与“哀”,也就是本文所指的“喜”与“悲”。利用“乐”与“哀”的尖锐的矛盾,强烈的冲突,以构成鲜明的对比,“乐”与“哀”的气氛、心理、命运将会更如震撼读者的心灵。

《果树园》节选自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其矛盾冲突就表现为表与里。小说生动地描述了土地改革运动中农村错综复杂的阶级关系,节选部分写地主李子俊的女人复杂的内心世界,揭示了这个地主婆表面不一、口是心非的特征。看上去她很软弱,向什么人都陪着笑,实际上她不是一个怯弱的人,她的内心充满了仇恨。从娘家被清算之日起,她变得“大方”了,“和气”了,“勤劳”了,这是她感到“大厦将倾的危机”作出的伪装。她当着别人的面,称自家看果园的长工李宝堂为“宝堂叔”。可是背地里却骂他是“老家伙”、“狗”。她看见大伙来工作,便走远些,她看到人们都回家吃饭去,又走近些。她眼看失去的土地,发疯似的往回跑,可是一看见对面走来上工的人,就又掉转头向侧边冲去。她内心对党和农民充满了仇视、怨恨、妒嫉,可她又时时警告自己:“这是万万不可透露出来的真情。”这样的描写,人物外在的行为动作与内在的心理情感,迥然相异,截然相反,入木三分地揭示了李子俊女人的虚伪、狡猾、恶毒、阴险。

表与里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果与因的关系。内心的想法,支配外表的行为。李子俊女人种种无法抑制的冲动而终被抑制,是因为她既包藏着复仇的祸心,又慑于群众的威力。“收敛着恐惧与复仇的眼光”,“眼光”燃烧着复仇的火焰,而又带着恐惧的神色,并且将“复仇”与“恐惧”都收敛着,深藏在眼内。作者十分准确地寻得了李子俊女人内心与外表的“结合部”――“眼光”,也十分传神地传达了这种复杂微妙的心理与神态。她“打量着这些人”,“这些人”是指翻身农民。这里的“打量”,不但有对翻身农民外表的观察,而且也有对他们内心的琢磨,更有她自身复仇变天的阴暗心理的表露。作者对人物表与里的矛盾描述愈精细、愈入微,人物形象的复杂性、丰富性就刻划得愈成功。这是在统一的完整的形象中,描绘其尖锐的对立,也正是在尖锐对立的差异中完成了统一而又鲜明的形象塑造。

小说中所设计的矛盾冲突是为了推动情节的发展,也是为了吸引读者,引人入胜,同时更好地表现小说的主题。赵树理的《求雨》中于长水领导的开渠与于天佑领导的求雨,同时开场,旗鼓相当,这是矛盾的产生,也是情节的开端;求雨的队伍占了优势,这是矛盾的铺展,也是情节的发生,开渠的队伍占了优势,这是矛盾的发展,也是情节的发展;庙里的声势大振,开渠的场面难撑,这是矛盾的激化,也是情节的高潮;木槽形成、上架,寻得了引水灌溉的良策,开渠的队伍日益壮大,庙里的景况江河日下,这是矛盾的解决,也是情节的结局。情节有起有伏,节奏或急或缓,而每一步都两两对照,明争暗夺,确实扣人心弦,引人入胜,从而有力地表达了小说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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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小说围城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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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x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x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x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x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

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这岂不悲哉?

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方就绝对没有。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甚至最后娶了孙柔嘉了,还要计较计较她的姨妈给他工作,使他失尊严……

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一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躁,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一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躁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一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一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一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似乎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孰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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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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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子是个要强的人。他的梦想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他善良,正直,可上天却不眷顾他。

祥子本是对生活充满了希望的人,但是上天却给他种.种厄运。千辛万苦买来的新车却被抢走,娶了自己并不爱的虎妞,卖车安葬难产而死的虎妞,自己喜欢的小福子被卖到白房子后又自杀……这些事,给了祥子重重的打击。

祥子被这些厄运打垮了。他自甘堕落,生活一片灰暗。祥子从原本善良,正直的人变成了一个懒惰,狡猾,自私自利的人。

祥子最终的堕落,也是因为当时社会的阴暗与不公正。当时的社会能将一个正常人变成一具行尸走肉的躯壳。这个社会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风平浪静,它也有阴暗的一面。每个人的一生也不知会遇上多少厄运,不要怪上天的不公,厄运可以由自己去战胜。

自己的路自己走,人生道路虽然有许多坎坷,不要怕,坚持自己的信念,每个人都会有成功的机会。吃不了苦的人,那么他们也只能一步一步的沦为社会的败类。

所有的事情都没有如果的存在,我们只能一步一步走下去。我们无法看透所有事情的本质,那么,就勇往直前,让自己永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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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小说梦作文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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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的韵味,不像茶那般,冲过几次之后就淡了,而更像大海的波浪一般,一浪接一浪,每一浪都有它独特的韵味,每一浪都有不一样的感悟,我曾有个小说家的

如不曾提醒,我几欲忘记两年前的我还有这样一个梦,那时我正沉迷于小说的世界里,除了吃饭,睡觉,我几乎天天拿着小说,小说那动力的情节让我不能自拔,我从未感觉语言有如此大的魅力,我便萌生了这样一个念头,写一本小说,想到就立刻做,于是我拿起手机开始写,开始了我伟大的创作,说着容易做着难,才写了一百字左右,我便感到创作的难度,便知道对语言的疏远。

我便开始阅读大量小说,每当读到感人的情节,我会情不自禁落下泪水,读到大快人心的情节,我会激动不已,读到生死一线的情节,我会有着人物的紧张,这就是语言的魅力啊!它能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主人公,让我们的心沉醉在其中,能让我们知道什么叫等待的难熬。

在读了几部小说之后,我越发坚定了写小说的信念,小说里那优美的语言,让我欲罢不能,让我真正体会了火急火燎的含义,于是我决定让全世界都知道我的小说,虽然这只是一个梦,但小说的却带给了许多,小说中描写主人公的语言让我学会忍耐,让忍耐去磨练我的心性,但忍耐并不是软弱,忍耐只是为了在更好的机会爆发,小说中语言让我学会了拼搏,拼搏中不缺乏智慧才能去拼,不缺乏机遇才能去博,在拼搏中只有拥有了智慧,善于把握机遇,才有成功的希望。小说中语言带给我许多,但最重要的是梦与希望。

小说的语言带给人们许多,带给人们不一样的感悟,带给人们不一样的感受,带给人们不一样的心情,而小说中语言带给我的,是一个五彩缤纷的、充满新奇的小说梦。

[我的小说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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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美国短篇小说代表作《菊花》

全文共 7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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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作家的世界里你会找到另一个自己,菊花是菊花吗?你自己呢?下面是美国短篇小说代表作《菊花》,欢迎阅读。

斯坦贝克

萨利纳斯峡谷笼罩在浓厚的、灰色绒布般的冬雾之中,地上与天空下与世界完全隔绝了。浓雾像扣在周围山巅上的锅盖,把偌大一个山谷变成严丝合缝的一只铁锅。谷底那片辽阔平坦的土地已用多铧犁深耕过了,被犁头切断的一块块黑色泥土闪烁着金属般的光泽。萨利纳斯河这边的山坡上有个农场,残存着庄稼茬的黄色田垅仿佛浴在薄薄的、冷冷的阳光中;但在这十二月份,阳光是射不到山谷底部的。沿岸有一排茂密的柳树,焦黄的柳叶像一片火焰。

冬天是寂寞的季节、等待的季节,空气寒冷但不凛冽。一阵微风从西南方袭来,农民们希望也许不久会下场好雨,但目前有雾时是不会下雨的。

河这边,亨利·艾伦的农场上已经没什么活可干了。喂牲口的草已全部割完并贮藏起来。果园里的地面已经犁出条条深沟,为的是万一下场雨,果树可以多接点雨水。山坡顶上,牛群身上的皮毛已变得蓬松松的了。

爱丽莎·艾伦正在山坡上的花园里干活。她低头看见丈夫亨利在院子另一头和两位衣帽整齐的男人谈话。他们三人站在拖拉机库房前,每人都把一只脚登在那辆福特森牌小拖拉机的车帮上。他们一边谈一边抽烟,一边端详那辆拖拉机。

爱丽莎瞧了他们一会,又接着干自己的活。她三十五岁,脸上的肌肉痩削而结实,眼球像清水一般明澈。她穿一身在花园干活时穿的服装,因此身材显得臃肿粗壮。她头戴一顶男人戴的黑帽,帽檐儿低低地挡着眼睛,脚穿一双粗笨的厚底鞋。一条肥大的灯心绒围裙几乎把里面那件印有图案的衣裙全部遮盖了,围裙上的四只大口袋分别装着干活时需用的剪铁丝的剪刀,铲泥用的铁铲,扒土用的扒子,各类种籽和一把刀。为了保护双手,她干活时总戴着一副厚实的皮手套。

她这时正用一把锋利的短头剪刀剪掉去年残留的菊茎。她每隔一会就朝站在拖拉机库房前的三个男人看上一眼。她那成熟、秀丽的面庞不时现出一种急切的神情,甚至她使用剪刀时的动作也似乎过于急切、过于用力。与她那充沛的精力相比,菊茎显得太纤弱、太不堪一击了。

她用手套背面拂开遮住眼睛的一缕头发,脏手套在她面颊上留下一道泥污。一幢整洁的白色农舍耸立在她身后,高及窗口的红色绣球花成排地环绕着房子四周。看得出这是一所被打扫得一尘不染的小房子,因为所有的玻璃窗都擦得光亮夺目,连铺在前门台阶上的草垫都是干干净净的。

爱丽莎又朝拖拉机库房瞥一眼,两位陌生人正步入他们那辆福特牌小轿车。她取下一只手套,强壮有力的手指插进菊根四周的嫩绿苗丛,捋开每片菊叶,仔细察看密密麻麻的菊苗:没有蚜虫,没有土鳖,没有蜗牛或蛾子。她那感觉敏锐的手指一向能在这类虫蛾繁殖之前,就把它们通通消灭掉。

她丈夫的声音吓她一跳,他已经轻轻地走到她身旁了。花园周围有一道防止牛、狗、鸡进入的铁丝网,他这时正靠着那铁丝网,身子向前探着。

“又干这个了,”他说,“看来你已经为明年准备好一批壮实的新苗了。”

爱丽莎站直了腰,把手套戴好。“不错,这批菊苗明年会长得挺壮实。”她的语调和脸色显示心中颇为沾沾自喜。

“你的确有点本事,”亨利说,“今年秋天你那些黄菊花的直径足足有十英寸。但愿你能在果园里培育出那么大的苹果来。”她目光锐利地望着他。“也许我能,我确实有一套本事。我母亲也有,她能让一切插在地上的东西都成活。她说种花的人必须有一双会侍弄花草的手。”

“种花确实得那样,”他说。

“亨利,刚才跟你说话的是两个什么人?”

“咳,对了,我就是来告诉你这件事的。他们是西方肉品公司的,我已经把三岁的小公牛卖给他们三十头,成交的价钱和我要的没差多少。”

“那太好了,”她说,“你运气不错。”

“所以我想,”他继续说,“今天星期六,咱们下午到萨利纳斯去庆祝一下,吃吃馆子,看场电影怎么样?”

“好,”她重复道,“呵,那当然好。”

亨利用开玩笑的语气说:“萨利纳斯今晚有拳击比赛,咱们去看拳赛怎么样?”

“呵,不,”她急忙说,“不,我可不愿意看拳赛。”

“我在开玩笑,爱丽莎,咱们就只看场电影。现在两点钟,我要带斯卡蒂上山去把牛赶下来,这大概需要两小时,咱们五点左右进城。在克米诺斯饭店吃晚饭,你愿意不?”

“当然愿意,我喜欢在饭馆吃饭。”

“那好吧,我现在去备马了。”

她说:“看来,我移栽几株菊苗完全来得及。”

她听见丈夫在牲畜棚前呼喊斯卡蒂。不一会她看见那两个男人骑着马爬上淡黄色的山坡寻找牛群去了。

花园里有一片准备移植菊苗用的四方形沙土花床。她用小铁铲把沙土翻了几翻之后,把土拍平、打实。为移植那些新分出的苗苗她在沙土上已挖出十条平行的沟。然后她回到菊丛那儿,把脆嫩的菊苗挖出来,用剪刀剪去茎上的叶子,整整齐齐地摆成一堆。

从公路那边传来马蹄声和车轮的轧轧声。在沿河那排葱郁的柳树和杨树下蜿蜒着一条乡间土路,爱丽莎抬头一看,从那条路上正走来一辆怪样的车,驾着两匹怪样的牲口。那是一辆破旧的四轮弹簧马车,像草原上的篷车那样车上有个圆顶的帆布篷,车前驾着一匹栗色老马和一匹灰白花的小毛驴,两片门帘当中坐着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高大男人,他正在驾御着这两匹慢吞吞向前移动的牲口。篷车下面,一条又瘦又长的杂种狗稳步走在两只后轮当中。帆布篷上用黑油漆写着两排七歪八扭的字:“修补铁锅、铁盘;磨刀、剪、刈草机。”“修补”和“磨”这三个字写得特别粗大,每一笔的末端都滴下细细一条油漆。

爱丽莎蹲在地上瞧着这辆怪里怪气的、快散架的篷车驶过去。但是它并没驶过去,它拐个弯,朝她家门前那条农场小路驶来了。歪扭着的旧车轮发出叽叽嘎嘎声,那条又瘦又长的狗突然从车底下窜出跑到车前面。农场上两只牧羊狗朝它奔去,三只狗一下子都站住脚,直挺挺的尾巴颤动着,腿绷得硬硬地,它们缓缓地、严肃地站成一圈,很斯文地彼此闻着对方。当篷车驶到爱丽莎前面停下时,那只瘦长的狗由于寡不敌众,垂下尾巴,竖起颈上的毛,呲着牙,躲到篷车下面去了。

坐在篷车上的人高声说道:“这只狗受惊时一向打不过别的狗。”

爱丽莎笑起来。“我看它是害怕了。它经常受惊吗?”

那男人被她的笑声所感染,也开怀地笑起来。“有时隔好几个星期才遇到别的狗呢,”他说。他僵硬地爬过车轮,站在地上。车前的马和驴像枯萎的花枝那样低垂着头。

爱丽莎发觉他是个非常高大的男人,虽然头发和胡须花白了,但毫无老态。他穿一身皱巴巴的、满是油迹的黑色旧衣裤。他笑声一止,笑容立即从脸上消失。他的眼珠是深色的,目光流露着赶车人或水手才有的那种郁郁寡欢的神情。他放在铁丝网上的双手长着老茧,满布着黑色的裂纹。他摘下头上那顶走了形的帽子。

“我这次没走那条经常走的老路,”他说,“太太,走这条土路能过河抄近走到洛杉矶公路吗?”

爱丽萨站起来,把沉重的剪刀塞进围裙口袋。“对,能。但是这条路弯弯曲曲,而且还得涉过那条河。据我看,你这两头牲口过不了那条河。”

他有点粗暴地答道:“这两头牲口的劲头有多足,你是想象不到的。”

“当它们受惊的时候?”她问道。

他暂短地一笑。“对,当他们受惊的时候。”

“你听我说,”爱丽莎说,“我看你最好回萨利纳斯去,从那儿上公路要省时间得多。”

他用一只粗壮的手指把铁丝拨弄出铮铮声。“我不着急,太太。我每年都从西雅图到圣地亚哥走个来回,从不赶路。来六个月,去六个月,为的是来回都能赶上好天气。”

爱丽莎把手套摘下塞进放剪刀的围裙口袋里。她用手摸了摸帽口,想把散乱的头发塞进帽檐儿里去。“这种生活听起来怪有意思的,”她说。

他的身子伏在铁丝围墙上,向前探着,对她说:“看见我篷车上的字了吧?我是补锅磨刀的,您有什么要修补或是要磨的东西没有?”

“噢,没有,”她急忙说,“我什么都没有。”她回绝时目光冷冰冰的。

“最难磨的东西是剪刀,”他接着说,“很多人磨剪刀时反把剪刀磨坏了。可是我知道怎么磨,我有一种特殊工具,专利权属于我。这东西不大,可它确实有磨剪刀的诀窍。”

“我没剪刀可磨,我的剪刀都挺快。”

“那好吧,拿只锅来也行,”他诚恳地说,“锅底凹凸不平或是有个窟窿,我都能修补得跟新锅一样。你用不着去买新的了,可以省你不少钱。”

“我什么都没有,”她简短地说,“我已经告诉你了,我没有这类的活让你干。”

他脸上出现夸张的失望表情,声音中带有祈求的语调:“我今天一天没找到活干,今晚多半吃不上晚饭了,这全因为我没走原路。从西雅图到圣地亚哥,公路两边的住户都认得我,都把刀剪留着等我去磨。他们知道我的好手艺能让他们省钱。”

“对不起,”她急躁地说,“我没东西让你磨。”

他的目光离开她的面孔落在地上,四处张望,最后看见她刚修整过的花床。“这是些什么花,太太?”

急躁的、冰冷的神情立时从她脸上消溶了。“呵,这都是菊花,花朵特别大,有白的和黄的。我每年都培育菊花,花朵比附近谁家种的都大。”

“是长茎的吗?花儿像刚喷出的一团团彩色烟雾似的?”他问道。

“对,不错!你这样形容菊花真是妙极了!”

“菊花的气味好像有点难闻,除非闻惯了。”他说。

“是种辣乎乎的味,”她反驳道,“一点不难闻。”

他赶紧改变语气:“对,我就喜欢那种气味。”

“今年秋天我那些菊花的朵儿足有十英寸。”她说。

那男人越发朝前探着身子。“你听我说。我认识一位住在公路那边的太太,她有个特好的花园,什么花都有,就缺菊花。上回我给她修补一只铜盆,(铜盆最难补,可是我补得不坏,)她对我说:‘要是你在路上看到良种菊花,一定想法子替我讨些种籽来。’她就是这么对我说的。”

爱丽莎的目光变得活跃而急切。“看来她不太会养菊。用种籽培育固然也可以,但是用这些菊苗移植就便当多了。”

“呵,”他说,“那么我跟你要几棵带给她,大概不成吧?”

“当然成啦,”爱丽莎高声说,“我可以用湿土把菊苗包好让你带走。只要勤浇水,这些苗苗就能在花盆里生出根来,然后她可以把它们移到花园里去。”

“她肯定非常想要这种菊苗。你说这是良种菊?”

“这种菊美极了,”她说,“呵,美极了。”她目光中闪着异彩。她摘下走了形的帽子,把头一摇,散开一头漂亮的乌发。“我把菊苗栽在花盆里吧,便于你带着上路。你跟我来。”

那人走进栅栏门,爱丽莎兴奋地跑过两旁种着绣球花的小路,跑到房后。她回来时带着一只红色大花盆。她在花床边的土地上跪下,手套也忘了戴,直接用手指挖出一些沙土,把土捧进新花盆里,然后捏起她刚才掘出的一小撮菊苗。强有力的手指把菊苗栽进沙土里,指关节把菊苗周围的松土捣结实。那个男人高高地站在她面前。“我要吿诉你怎么移植,”她说,“你记住了好去告诉那位太太。”

“好,我尽量记住。”

“你看,用不了一个月这些苗苗就会生出根,到那时她就得把它们全移出来,每棵间隔一尺,栽在这样的好土里。你看见吗?”她抓起一把黑土给他看。“菊苗会长得很快,很高。你千万别忘记告诉她,到七月份必须把茎剪下来,只留离地面八寸来高的部分就够了。”

“在开花前把茎剪掉吗?”他问道。

“对,在开花前。”由于内心急切,她脸色变得十分严肃。“剪过之后还会再长高的。到九月底枝上就开始长花骨朵了。”

她突然停住,仿佛不知所措。然后犹犹豫豫地说:“最难侍弄的是花骨朵。我不知道怎么对你讲才能让你明白。”她用锐利的目光直视他的眼睛,像是在听别人说话那样,嘴唇微微张开着。“我要尽量说清楚,”她说,“你听说过有人有一种专会侍弄花草的手吗?”

“好像没听说过,太太。”

“我也只能告诉你这种感觉而已。每当你掐掉不想要的花骨朵时,好像有一股力量直通你的指尖,你瞧着自己的手指掐去花骨朵,它们好像知道该掐掉哪些,你感觉它们知道。它们不停地掐呀掐,决掐不错。手指头好像和花秧连在一起,你明白吗?你的手指和花秧连在一起了,一直连到胳膊。手指知道该掐什么,决掐不错,你能感到它们知道。当你有这种感觉的时候,你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好了,决不会出错的。你能明白吗?你能懂吗?”

她跪在地上抬头望着他,由于激动乳房高高挺起。

那男人眯着两眼,有意识地转过头去。“也许我懂,”他说,“有时候在半夜里,我在篷车上……”

爱丽莎打断他的话,用沙哑的声音说:“我没经历过那种生活,但是我能明白你的意思。在漆黑的夜里——呵!星星射出锐利的光芒,周围静静的。呵,突然你越飞越高,好像每顆尖尖的星都射进你的身体。热热地,烫烫地——但很舒服。”

她跪在那儿,一只手伸向他的双腿和油污的黑裤,迟疑的手指几乎触到裤面时,手突然落下。她这时像只乞怜的狗,蜷缩在地面上。

他说:“你说的这些是挺好,不过,若是你吃不上晚饭,就不会觉得好了。”

于是她站起身,面带愧色但站得笔直。她朝他递过花盆,轻轻地放到他怀里。“给你这个。把它放到篷车座位上去吧,你赶车时可以照看。我去给你找点活干。”

她在后院破罐头推里扒出两只变了形的平底铝锅,拿回交给他。“给你。也许你能把它们修好。”

他的态度立刻变得非常在行。“我能把它们修得跟新的一样!”他在篷车后面架起一座小铁砧,从油污的工具箱里找出一只锤。爱丽莎从栅门走出,看着他把锅底凹凸不平的地方敲平。他两唇紧闭,显出很自信、很有把握的样子。当他敲打难以敲平的凹处时,上牙咬着下嘴唇。

“你就在篷车里睡吗?”爱丽莎问道。

“就在篷车里,太太。不论阴晴都淋不着雨。”

“睡在篷车里一定很有意思,”她说,“一定很有趣。但愿女人也能这样。”

“这种生活对女人可不合适。”

她上唇略略抬高,露出上牙。“你怎么知道?你怎么肯定?”她说。

“我不知道,太太,”他说,“我当然不知道。给你这锅,修好了。你不用再买新的了。”

“多少钱?”

“噢,五角就够了。我要的价不大,可活干得不错,所以沿公路到处都有我的老主顾。”

爱丽莎从屋里拿来五角硬币放在他手心上。“说不定有一天,有个人会跟你抢生意。我会磨剪刀,也会敲平锅底,我可以让你相信这些事女人也能作。”

他把木锤放回油污的工具箱里,把铁砧塞进车篷。“对女人来说,这种生活太冷清,也太吓人了。车底下整夜都有野兽爬来爬去。”他用一只手扶着那匹驴的白色臀部爬过车辕,在座位上坐稳后提起缰绳。“谢谢您了,太太。”他说,“我想还是您刚才的话对,我应该往回走,走那条萨利纳斯公路。”

“不用谢,”她高声说,“要是路上耽搁太久,别忘了在沙土上烧点水。”

“沙土,太太?……什么沙土?噢,是了,你是说花盆里的土。当然我会浇水的。”他用舌头打出咯咯声,两匹牲口把头舒舒服服地倚在脖套里,那只杂种狗又跑到两只后轮中间。篷车掉过头,缓缓地驶过栅门前的小路,顺着河,朝原路驶去了。

爱丽莎站在铁丝网前注视着慢慢离去的篷车。她的腰板挺得笔直,头朝后仰着,双目半闭着,因此面前的景象只朦朦胧胧地映入她的眼帘。她的唇动了几下,无声地说:“再见——再见!”接着她低语道:“那边真亮,那儿有发光的东西。”低语声把她自己吓了一跳。她甩了甩头,使自己清醒过来,然后朝四周看看是否有人听见。只有两只狗在听,它们从睡梦中醒来抬头看她,然后伸了伸脖子又重新入睡了。爱丽莎转过身,急匆匆跑进房子。

在厨房里,她伸出手臂摸了摸火炉后面的水罐,罐里装满了做午饭时烧热了的水。在澡房里她把脏衣服脱掉扔在屋角。她用一小块浮石用力擦洗小腿、大腿、腰、胸和胳膊,直把全身皮肉擦得发痛,变红为止。身体擦干后,她站在卧室中一面大镜子前仔细端详自己的身体。她缩进腹部,挺起前胸,转过身,回头瞅着自己的背影。

过一会她开始慢慢地穿衣服。她穿上全新的内衣裤,最好的长袜,那件最合身、最漂亮的衣裙。她仔细地梳好头发,画了眉,涂了口红。

她在梳装时听见亨利和他的助手赶小公牛进牛圈的吆喝声和牛蹄的嘈杂声。当她听见前门砰地一下关上时,她坐稳了等亨利到来。

前廊响起他的脚步声。他一进门就高喊:“爱丽莎,你在哪?”“在我屋里穿衣服、我还没收拾好。你去洗澡吧,有热水。你得快点,已经晚了。”

她听见他在澡盆里的泼水声后,就把他的一身黑色西装放在床上,旁边再放上一件衬衣,一双袜子和一条领带。她把一双刷得乌亮的皮鞋放在床边的地板上,然后走到前廊,端端正正地、笔直地坐下来,朝河边大路那个方向望过去。在那里,树叶受了霜的一排柳树仍呈黄色,因此在灰濛濛的大雾中,那排柳树像是一缕淡薄的阳光。在这阴霾的傍晚,这是山谷里唯一的色彩。她一动不动地坐着,连眼皮都难得眨一眨。

亨利把身后的门砰地一下关上,走来了,他一边走一边把领带塞进背心里。爱丽莎身子挺直,脸绷得很紧。亨利一下子站住,盯着她看。“嘿——嘿,爱丽莎,你真漂亮!”

“漂亮?你认为我漂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亨利吞吞吐吐地说:“我不知道。我的意思是看上去你变了,变得身强力壮而且非常快活。”

“我身强力壮?对,身强力壮。可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他给弄糊涂了。“你在扮演什么角色吗?”他无可奈何地说,“这真像在演戏。你好像力气大得足以活活弄死一只牛!快活得足以一口气吞下一只牛。”

严峻的脸色突然消失了。“亨利,别说这种话了,你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我的确身强力壮,”她自豪地说,“以前我从没发觉自己这么身强力壮。”

亨利低下头朝拖拉机库房看了一会儿。当他再次看她时,目光已恢复正常。“我现在去把车开出来,我发动车的时候你去穿大衣。”

爱丽莎走进房后,听见他把车开到栅门前,发动机在空转。她慢吞吞地戴上帽子,拉拉这儿,按按那儿。但当亨利把发动机关上时,她立刻穿好大衣走出房来。

这辆双人敞篷小汽车颠簸在沿河边的泥土路面上,宿鸟被惊起,野兔钻进树丛,两只鹭鸶扑打着翅膀飞过那排柳树,一头扎进河中央去了。

爱丽莎看见路前方的远处有一个小黑点,她知道那是什么。

汽车驶近那黑点时,她会尽力不去看它的,但眼睛不一定能服从意志。她难过地暗自想道:“他很可能已经把菊苗扔在路旁了,连花盆一块扔掉费不了多大事。但是他不会扔掉花盆,”她心想,“他一定舍不得扔掉花盆,所以他不能把菊苗扔在路旁。”

汽车转个弯,她看见篷车就在前面了。为了汽车走过时不看那篷车和牲口,她把整个身子扭过去,转向她的丈夫。

刹那间,汽车驶过去了,一切都结束了,她没有回头。

为了压过汽车发动机的声音她高声说:“今晚能吃顿好饭真是太好了。”

“你现在语气又变了,”亨利抱怨道。他一只手从方向盘上挪开,拍拍她的膝头。“我应该多带你进城吃吃饭,这对咱们俩都有好处。在农场上住久了咱俩都变得太压抑、太沉闷了。”

“亨利,”她问道,“晚饭喝点酒成吗?”

“当然成。嘿!喝点酒当然好!”

她沉默一会之后说:“拳击比赛时,双方都打得很重吗?”

“有时候打出点伤,但不经常。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从小说上看到他们如何打破对方的鼻子,血流到胸脯上,手套浸透了血,变得又厚又重。”

他转过头瞅她。“你怎么啦,爱丽莎?我不知道你看这种小说。”他把车停一下,向右驶过萨利纳斯河上的一座桥。

“看拳击比赛的观众里有女人吗?”

“呵,当然,有些女人也去看。你怎么啦,爱丽莎?你也想去?你不见得喜欢看拳击吧?不过如果你真想看,我可以带你去。”她软弱无力地靠在座位上。“呵,不,不,我不想去,确实不想去。”她把脸从他那边转开。“今晚喝点酒就行了,就足够了。”她把大衣领子竖起来,为的是不让他看见她在像老妇人那样——虚弱地哀哀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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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盗墓笔记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2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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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盗墓笔记》由中国友谊、时代文艺、上海文化于2007年-2011年陆续出版发行,作者南派三叔。 《盗墓笔记捌:大结局(上、下)》于2011年12月19日上市,至此《盗墓笔记》系列完结,共出版实体书九本。《盗墓笔记》系列是南派三叔的代表作,其堪称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获得百万读者狂热追捧。南派三叔也凭此作名满天下,跻身中国超级畅销书作家行列。以下是小编整理盗墓笔记小说结局,以供参考。

我们继续前进,在这个雪谷中寻找出路,最后发现了一个被雪掩埋隐藏起来的可以攀爬的地方。我用登山镐子把雪刮掉,一点一点地在岩石上寻找落脚点,蹬着往上爬,晚上就在岩壁上靠着休息。直到第二天中午,我们才爬上了三十米高的悬崖。

我们继续艰难地前行。我跟着闷油瓶走,到了黄昏,我们行走的距离可能不超过二十公里,但是我们却在四周发现了融雪的痕迹。闷油瓶用耳朵听着,一点一点地摸着,终于找到了那条被雪掩埋的缝隙。

天黑之后,气温降得比想象的低很多,我们进了缝隙之中,来到了当时我们休息的那个温泉,在里面生火取暖,烧了一些汤水。

我没有什么胃口,也没有吃什么东西,但闷油瓶似乎根本不想吃什么东西。在缝隙口休息了一段时间,我们继续往里走,这个时候我已经很明白,闷油瓶要去什么地方了。他要去青铜门那里。那个地方,完全颠覆了我的人生观,我真的,完全不想再看到那个地方一眼。

但是,显然闷油瓶的目的地,就是那里。从这个缝隙,一路往里,很快就会到达那个地方,不需要再绕过整个云顶天宫了。

我想着那些人面鸟,不知道现在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当晚我就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和闷油瓶,来到了那个青铜门之前,闷油瓶和我说再见,然后就进去了,把我一个人留在了门口,我一回头,无数的人面鸟看向我,把我惊醒了。醒了之后,就看到闷油瓶没有睡觉,而是在整理自己所有的东西。

我问他干什么,他道:”我在看,哪些东西是你可以使用的,我都留给你。你回去的路上,可能会用得着。”

”那你呢?”我吃惊地道。

”在这里,就算我是一个初生的婴儿都没有关系,我已经离我的目的地很近了。”他道,”你不需要再进去,里面太危险了。”

我惊讶地看到,闷油瓶竟然从他的包裹里,拿出了两只鬼玉玺,他掂量了一下,将其中一只交给了我。

”既然你到了这里,我想你应该知道一些事情,”他道,”你带着这只鬼玉玺回去,我只需要一只就够了。”

”这另一只你是从哪儿拿到的?”

”霍老太太给我的。”闷油瓶道,”在你们不知道的时候。”

”这东西是用来干什么的?”我直奔主题,我已经没兴趣知道这背后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闷油瓶道:”开门。”

我接过鬼玉玺,他就道:”你带着这个东西,来到青铜门前,门就会打开。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记得我,你可以带着这个东西,打开那道青铜门。你可能还会在里面看到我。”

”那门后面到底是什么地方?”我问闷油瓶,”你为什么要进去?”

”我无法告诉你那是一个什么地方。”闷油瓶道,”我只能告诉你一个约定。在很多年之前,我带着一个秘密找到了当年你们所谓的老九门。在张家的祖训中,一直以留存为最大的目标。张家的整个发展过程,都是希望在任何的乱世中,张家可以留存下来,从而保留住张家古楼的群葬。从我得到的消息来看,只有族长才能知道一个巨大的秘密,张家从最开始就获得了这个巨大的秘密,这个秘密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运行,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我们只知道有这个秘密本身,秘密有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这个节点现在已经到来了。在张家最后留存的希望破灭之后,我找到了当时的老九门,希望借老九门的力量帮助张家,共同承担这项义务,使得这个秘密不要被发现,但是老九门中,没有一个人履行诺言。

“我要守护的这个秘密的核心,就在这扇青铜门后面。守护这个秘密需要时间,我会进入青铜门之后十年,等待下一个接替者。”

”为什么说他们没有人履行诺言呢?”

”因为之前的近一百年时间里,所有守护这个秘密的人,都是张家的人,张家的力量由此被削弱。在我们之前的诺言里,老九门中的人必须轮流去守护这个秘密。”

”他们没有一个人去?”

闷油瓶点头:”我已经是张家最后的张起灵,以后所有的日子,都必须由我来守护。不过,既然你来了这里,我还是和你说,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能记得我,你可以打开这个青铜巨门来接替我。”

”等等。”我消化了一下,就问道,”你是说,老九门是要轮流的。你们张家已经轮了好几辈子?”

闷油瓶点头,我就问他:”那如果不是这种情况,按照承诺,老九门到现在,应该是轮到谁?”

”你。”闷油瓶说道。

我?我愣了一下:”你是说,原本应该是我进到这个青铜门后面去待上十年时间?”

闷油瓶点头,我刚想说你说清楚,闷油瓶忽然伸手,在我的脖子后面按了一下,我一下就失去了知觉。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闷油瓶,我醒来之后,除了他留给我的鬼玉玺,他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了。

我疯了一般地去找他,往缝隙的深处挤,发现那里竟然没有任何道路。之前我们出来的道路,竟然是封闭的。

我想起当时闷油瓶在里面爬行的时候,在我面前消失了一下,难道当时他启动了什么,才有了我们后来的道路?

我在那个地方待了三天,直到暴风雪慢慢平息下来了,我才彻底绝望。

一路无话。

最后我回到了杭州。我行走在西湖边上的时候,天上下起了毛毛细雨,我回想之前经历的一切,想到了每一个人的结局,忽然觉得好累好累。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我回到了自己的铺子,恍如回到了当年,什么都还没有发生的时候。

我原来以为我做完这一切之后,还能剩下一些什么,没有想到,竟然什么都没有剩下来。

但是,我意识到自己还不能停,我还必须走下去,因为还有一个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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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都市系列小说推荐

全文共 1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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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这一辈子一直都在成长的路上,而着重描写主角在都市生活中一步步成长变得成熟的小说是非常吸引人的,因为看到小说主角的成长,就像回味自己的人生一样。那么好看的十大都市系列小说有哪些?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1、都市系列小说排名:美国之大牧场主

重生八十年代美国华人富豪家族,天生就有亲和动植物的能力。科迪亚克棕熊悠然坐在屋檐下,龙猫被异国短尾猫追着跑。雪山映在湛蓝天空中,微风吹过草原,罗塔湖面荡起波澜,一望无际的薰衣草田随风摇摆。白桦林里,澳洲迷你驴探出脑袋,男孩躺葡萄架下,睡的好香。sos集团、星巴克、帝门影业、漫威、皮克斯、雪山投资、hope科技......带你玩转世界商圈,看遍全球美景。我是美国大地主韩宣。

2、都市系列小说排名:重生之神级学霸

生物系研究僧出身的猥琐胖子杨锐,毕业后失业,阴差阳错熬成了补习学校的全能金牌讲师,一个跟头栽到了1982年,成了一名高大英俊的高考复读生,顺带装了满脑子书籍资料80年代的高考录取率很低?同学们,跟我学…… 毕业分配很教条?来我屋里我告诉你咋办……国有恙,放学弟!人有疾,放学妹!这是一名不纯洁的技术员的故事。

3、都市系列小说排名:重生日本当厨神

作死发下大宏愿,宁愿吃料理到撑死的夏羽,来到一个令他完全陌生的食戟之灵世界。什么,厨神养成?“你要满足的不仅仅是正常人类的食欲,还有各种各样的妖魔,百鬼夜行,用食物感化它们!”老头子酷酷的对他如此说。于是,夏羽在厨神道路上狂奔不息。

4、都市系列小说排名:超品相师

相师分九品,一品一重天风水有境界,明理,养气,修身,问道。二十一世纪的一位普通青年偶获诸葛亮生前的玄学传承,没有大志向的秦宇,只想守着老婆孩子热炕头,却机缘巧合一步步走上相师之巅,成就超品之尊,相地,相人,相红颜六爻算尽天下事,八字测遍世间人!

5、都市系列小说排名: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 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 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简直疯了。”

6、都市系列小说排名:完美人生

李谦重生了。另外一个时空的1995年。在这里,他当然比普通人更容易获得成功。但成功是什么?钱么?或者,名气?地位?荣耀?都是,但不全是。有了那回眸的浅浅一笑,那牵手的刹那温暖,那入怀的淡淡体香;这人生,才称得上完美。

7、都市系列小说排名:我的1979

一觉醒来,回到70年代,再次面对过往,你猜不透的结局..........

8、都市系列小说排名:神藏

一念之间,沧海桑田打眼带你进入古玩的世界!!!

9、都市系列小说排名:俗人回档

33岁的报社审读编辑边学道一梦回到高考前48天的高中课堂里,本来想囤房子一心当寓公的中年大叔依靠长年读报纸的信息积累,先后踏足IT、娱乐传媒、大数据、无人机、太空探索、新能源等领域,取得耀眼的成就。事业成功后,边学道成立助学基金,支持年轻人创业,鼓励科技创新,弘扬正能量善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成为商界巨子的同时,也成为了一代年轻人的奋斗目标和人生偶像,谱写出一部现代社会男人的梦幻奋斗史。

10、都市系列小说排名:重生完美时代

老牌程序员出身的李牧,被命运一脚踹回了2001年高考的当口,他欣喜的拍拍屁股,起身便踏上了一条注定牛X的道路。重活一回,李牧有他自己的追求,赚钱只是牛X的初级阶段,至于登上时代周刊、制霸IT产业、问鼎福布斯榜,也就勉强算是人生的中级阶段了,至于什么才是牛X的最高境界,李牧觉得有以下三点:做名人的教父;做富人的偶像;做牛人的干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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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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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拿到《荆棘鸟》的时候,我便被梅吉与拉尔夫之间的爱情所吸引,化身一个小粉丝,期待着这场禁忌之恋终有一天能以一段旷世之恋画上句号。而现实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个红衣男子真正离开尘世之时,我轻轻合上书页,长吁一口气。终是落下了帷幕,有尘埃落定的放松,有惋惜难过的哀叹,有些事不能改变,却已足够影响一生。

有那么一段时间,不禁开始责备拉尔夫,那个选择去爱却又放不下权势的人。他渴望爬上金字塔的塔尖,却又深爱着塔底那不为人知的一捧沙。爱情终是给不了他抛下一切随你走的勇气。在时光的推移中,那个活泼的梅吉,恐怕早已化成一根羽毛,只在起风的时候轻轻地挠动他尘封已久的心。

尽管在心里一遍遍地猜想:若是他肯放下羁绊他的教主虚名,她也情愿再鼓起勇气等一等他,结局会不会不一样。我却怎么也怨恨不起来那个俊美的红衣男子,那个为爱痴狂的小梅吉。因为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成为什么样的人,路过什么样的风景,拥有什么样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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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玄镜司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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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距离六道轮回最近的世界,所有世界的生灵在投胎之前都要来这里走一遭。前世与今生在这里紧紧纠缠,每一个生灵都有伴生魂具,魂具种类由前世印象最深刻的事物决定。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玄镜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是一所相当奢侈的宫殿,与所有已知的宫殿不同,这里虽大却只住了很少很少的人,少到双手双脚都能够数的过来。l|

这一天,古沉推开宫殿大门进入其中,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躺在太阳椅上的孟晓。在他身边的不是两个倾国倾城的老婆,反而是一个穿着泳衣带着大蛤蟆墨镜的小萝莉。

“哎呦!这小丫头还没有投胎啊!”古沉撇着嘴很是不屑的将小七拎起来丢到一边,接着旁若无人的躺了上去。

张牙舞爪的小七一口咬在古沉身上却发现嘎嘣一声咬了个空。

小七愣了愣摇头离开,孟晓摘下脸上的墨镜转头笑道:“已经三百年了吧,你也够能活的。”

古沉无奈的耸了耸肩,“渡厄舟只承载灵魂,要想来你这里就必须死一次,我可舍不得宝宝贝贝他们。再说我又不是离了你就活不了,反正早晚有一天要见面,干吗那么着急自杀啊!”

孟晓好笑道:“你来了我可以用往生树给你重塑身体的,就像嫣然和珑儿那样。”

“还是算了吧,你这里太冷清了,都没有什么人。”古沉满脸鄙视的四周撒么一圈,“她们呢?”

孟晓回道:“嫣然去操控渡厄舟了,珑儿在看着神镜。”

古沉一脸懵逼,“渡厄舟和神镜还用看着?”

孟晓无奈,“总有些疑神疑鬼的灵魂不想上渡厄舟,若是没有嫣然及时将他们捞起来,他们会直接被净世之水泯灭的。还有地狱道现在挺吓人的,所以明明该往右走的总想朝左面跑,珑儿得看着啊!”

古沉噗嗤一声笑出来了,“你这是自找的,谁让你什么事都往身上揽,多找些帮手啊!”

孟晓很是幽怨的白了他一眼,“你们都不来帮我,我也很绝望啊!”

古沉嘻嘻笑道:“金三和小鱼他们可比我要天赋好,现在早都是地道高手了,离死亡的时候还早呢。”

“是你自己偷懒吧,我可是知道你小子夜夜欢歌,根本就没有把精力用在修炼上,这子嗣都一堆了吧!再说,你们在外面最多就只能修炼到地道,还是快到我这来吧,领悟生死法则就能达到天道哦!”

古沉猛然大笑道:“对,等到天道之后你就可以卸下重任去游山玩水了是吧!你以为他们辣么傻吗?”

孟晓没有好气的哼道:“一帮坑货关键时刻没有一个靠得住啊!大家兄弟一场就不能救救急?”

“救急没什么,但要说一辈子在这地方呆着,还是算了吧!”古沉摊了摊手,一副爱莫能助的模样。

孟晓无奈,“这个道理我是用了一百年才想明白的,我就不该对你们这帮坑货抱有幻想!所以这阵子我都在积极造人,然后培养个继承人让其领悟生死法则,我们就能够出去浪了!”

古沉闻言眼睛一亮,“哦?她们两个谁怀上了?我猜猜,是雪嫣然!”

孟晓撇撇嘴,“是金绝,这妹纸在我创立世界之后直接自杀了,比嫣然他们还快,这么多年的情意我也实在不好意思辜负,所以喽!”

“所以个屁啊,多个妹纸你还挑三拣四?还有按照你的尿性,要怀也该是雪嫣然她们先怀上吧?”

孟晓欲哭无泪的控诉道:“你相信吗?连天道高手都敢硬怼的她们竟然害怕生孩子!”

古沉愣了一下接着笑的满地打滚,“那你要怎么办?”

孟晓恨恨道:“先这样吧,我再努力一下,凭我的能力,我就不信她们怀不上!到时候可由不得她们。”

古沉闻言捂嘴憋笑半天,好不容易平息下来道:“其实你可以将那些残留的魔族找来做手下的吧。”

孟晓顿了下道:“当初水晶宫主求过情,魔族过的太苦了,所以我放任他们多逍遥了三百年。如今你这一提醒,也是时候将他们找回来了。愿意留下的可以留下,其余的我可以送他们为下一世选个好前程。”

古沉感叹道:“你倒是够意思,这三百年他们可是给大家惹了好多麻烦,虽然影响不大,但都挺恶心的。”

“放心,给你们惹麻烦那些我会重点照顾一下的。”孟晓一副我了解的样子挥挥手。

古沉也不再说抬头又一次打量着周围,“话说我来这有一阵子了,还不知道你这里叫什么名字。”

孟晓闻言顿了一下,却是有些尴尬道:“我当初创立世界也不过是应运而为,后来就忙着处理灵魂的事,却是根本没有起名的什么想法。”

古沉眉毛一挑贱兮兮的呵呵道:“这简单啊,有神镜、有你、有我,这当然是要叫悬镜司喽!当初我们相遇就是因为镜主的事嘛,做人得有始有终不是?”

孟晓嘴角抽了抽,“悬镜司这名字岂不是跟泱泱大国的那个重复了!”

“重复怕什么,大不了改几个字嘛!”

孟晓挥手打断古沉跃跃欲试的劝说,古沉见状也不强迫,嘿嘿笑着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条。

孟晓一怔接过后脸黑无比,只听古沉笑嘻嘻的说道:“一场兄弟帮个忙,这些是我的要求清单,下辈子我想投胎到一个皇室家族,做一个逍遥王爷,怎么纨绔都没事的那种,嘿嘿!”

孟晓双眼凌厉无比,忍无可忍飞起一脚将古沉踢向六道轮回,眼看着古沉晃晃悠悠落进了万物道,哼道:“看你投胎成动物后还怎么纨绔!”

古沉张牙舞爪的往万物道里落,远远的一声吼叫传进孟晓耳朵,“就算变成动物老子也浪的起来!”

孟晓翻了个白眼转头又往躺椅上仰了过去,“行,那就让你做动物界里的纨绔好了。”

小七蹦蹦跳跳的从远处端着一盘葡萄过来,“唉?古沉呢?”

“去做种兽了,嗯,小七啊,你说玄镜司这个名字怎么样?”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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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天涯明月刀的结局原文

全文共 8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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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在九江上,遥望九华峰。

天河挂绿水,秀出九芙蓉。

我欲一挥手,谁人可相从。

君为东道主,于此卧云松。

──李白

九华山在安徽青阳西南四十里,即汉时泾县、陵阳二地。

三国时孙吴分置临城县境,至隋废,唐置青阳县,以在青山之阳为名,属池州府。青山在县北五里,逾梅家岭,与贵池接壤。

九华山南望陵阳,西朝秋浦,北接五溪大通,东际双峰龙口,昔名九子山。

唐李白游九子山,见其山峰并时,如莲开九朵,改之为九华山。

书记上有记载:“旧名九子山,唐李白以九峰如莲花削成,改之为九华山。”

青阳县志上也有记载:“山近县西四十里,峰之得名者四十八,岩十四,洞五,岭十一,泉十八,源二,其余台石池涧溪潭之属以奇胜名者不一。”

“知行合一”的创始人曾读书于此山中,与李白书堂并名千古。

诗仙李白改“九子山为九华山联句”有序。

“……太史公南游,略而不书,事绝故老之口,复缺名贤之纪,虽灵仙往复而赋咏笔间,予乃削其旧号,加以九华之目,时访逅江汉,憩于夏侯回之堂,开檐岸帻,坐眺松雪,因与二三子联句,传之将来。”

他们的诗是这样的:

“妙右分二气,灵山开九华。──李白。

层标遏迟日,半壁明朝霞。──高霁。

积雪曜陲壑,飞流歆阳崖。──韦权舆。

青荧玉树色,缥渺羽人家。──李白。”

九华山不但是诗人吟咏之地,也是佛家的地藏王道场。

《地藏十轮》经:“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尽藏。”取名地藏。

《大乘佛经》上记载的是:“地藏受释尊付嘱,令救度六道众生,决不成佛,常现身地狱中,以救众生之苦难,世称幽冥教主。”

《地藏本愿经》二卷,唐实义难陀译,经中记载:“佛升忉利天为母说法,后召地藏大士永为幽冥教主,使世上有亲者皆得报本荐亲,咸登极乐。”

这本书多说地狱诸相及追荐功德,为佛门的孝经。

经中又说地藏菩萨救渡众生,不空誓,不成佛之弘愿,故名“地藏本愿”。

所以“九华剑派”不但剑术精绝,同时也有诗人的浪漫和佛家的玄秘。

武林中有七大剑派,九华山并不在其内,因为九华山门下的弟子本就极少,行踪更少出现在江湖。

多年前江湖中就已盛传九华派已与幽冥教合敖,同时供奉的两位祖师,一位是地藏王菩萨,另一位就是诗酒风流,高绝千古的李白。

据说这位青莲居士不但是诗仙,也是剑仙,九华的剑法,就是他一脉相传。直到千百年后,江湖中又出现位奇侠李慕白,也是九华派的嫡系。

这些传说使得九华派在江湖人心目中变得更神秘。九华门下的弟子,行踪也更诡秘,近年来几乎已绝迹于江湖。

但这些却还都不是让傅红雪吃惊的原因,令他吃惊的,是如意大师这个人。

×××

如意大师着白袍,登芒鞋,赤足,摩顶,神情严肃,眸子有光,看来无疑是位修为极深的出家人,一位出家的女人。

她看来仿佛已近中年,身材适中,容貌端正,举止规矩有礼,一张表情严肃的脸上,并没有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地方,更没有足以令人吃惊之处,无论任何人眼中看来,她只不过是个修为严谨的中年尼姑,和佛门中其他千千万万个谨守清规的尼姑并没有什么不同。

可是在傅红雪眼中看来,就完全不同了。

她的容貌虽平凡端庄;但一双玉手美如春葱,柔若无骨。她赤足着芒鞋,不着鸦头袜,露出一双底平趾敛的如霜雪白玉足,更美得令人目眩。她的白布僧袍宽大柔软,一尘不染,遮盖着她绝大部分身体。

没有人会去幻想一个修为严谨的中年尼姑,在僧袍下的胴体是什么样子的。

傅红雪却不能不想。

──栏杆上的洁白僧袍,浴池中的丰美胴体,黑暗中的呻吟呼吸,温暖光滑的拥抱,还有那双牵引他进入梦境的手。

他竟不能不将眼前这个道貌岸然的出家人,和昨夜那个成熟而充满渴望的女子联想在一起。虽然他一直禁止自己去想,但却偏偏不能不想。

虽然他对一切事都已能不闻不问,无动于衷,可是这规矩严肃的中年尼姑,却使得他的方寸大乱,他已感觉到自己的嘴唇发干,心跳加速,几乎无法控制。

如意大师只淡淡地看了他一眼,端庄严肃的脸上,还是全无表情。

傅红雪几乎忍不住要冲过去,撕开她的僧衣,看看她是不是昨夜那个女人。可是他还是勉强忍耐住。

他仿佛听见她在问:“这位就是名满天下的傅红雪施主?”

他仿佛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回答:“是的,我就是傅红雪。”

卓夫人看着他们,眼睛里的表情狡黠而诡谲。

──她是不是已知道他们的事?

她忽然笑道:“大师驻锡九华,想不到居然也知道傅大侠的名声。”

如意大师道:“贫僧虽然身在方外,对江湖中的事,却并不十分生疏。”

卓夫人又问道:“大师以前是不是见过他?”

如意大师沉吟着,居然点了点头,道:“仿佛见过一次,只是那时天色昏黑,并没有看清楚。”

卓夫人笑道:“大师虽然看不清他,他却一定看清了大师的。”

如意大师道:“哦?”

卓夫人笑得更神秘,道:“因为这位傅大侠是夜眼,在黑暗中视物,也可以明察秋毫。”

如意大师的脸上,仿佛起了种奇怪的变化。

傅红雪的心也在往下沉。昨夜在黑暗中,他并没有看清她,只不过隐约看出了她的胴体的轮廓。

他一直没有想到这一点,现在才发现他的眼力不知不觉中已受到损伤,那一定是他在见到铁柜中那老人以后的事。

难道那老人的眼睛里,竟有种可以令人感觉变得迟钝的魔力?他为什么不让傅红雪看见黑暗中那个女人?她为什么要在黑暗中等待?

×××

最后的两位见证也被公子羽请了进来,傅红雪竟没有注意这两人是谁。

他的心又乱了。他不能忘记昨夜的事,也不能将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当作工具。

陈老板的哀恸,倪宝峰怨毒的眼神,忽然也变得令他无法忍受。

还有那柄鲜红的剑。这柄剑怎么会到了公子羽手里?剑在他手里,燕南飞人呢?

这两人之间,究竟有什么样的神秘关系?公子羽为什么直到现在还不肯露出真面目?

火炬高燃,石台上亮如白昼。

傅红雪终于走上了石台,手里紧紧握着他的刀,比平时握得更紧。在他悲伤烦恼,痛苦无助时,只有这把刀,才能给他安定的力量。

对他说来,这把刀远比盲者的明杖更重要,他与刀之间,已经有了种奇异的感情,一种永远没有任何人能了解的感情,不但互相了解,而且互相信任。

公子羽凝视着他,一字字缓缓道:“现在你已随时可以拔刀。”

现在他的剑已在手。无论谁都看得出,他还比傅红雪更有信心。

傅红雪忽然道:“你能不能再等一等?”

公子羽眼睛里露出讥诮之意,道:“我可以等,只不过无论再等多久,胜负也不会有所改变的。”

傅红雪没有听他说完这句话,忽然转身走下石台,走到如意大师面前。

如意大师抬头看着他,显得惊讶而疑惑。

傅红雪道:“大师来自何处?”

如意大师道:“来自九华。”

傅红雪道:“王子来自何方?”

如意大师道:“来自新罗。”

傅红雪道:“他舍弃尊荣,为的是什么?”

如意大师道:“舍身学佛。”

傅红雪道:“既然舍身学佛,为何誓不成佛?”

如意大师道:“只因普渡众生。”

她神情已渐渐宁静,神情也更庄严,别人却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原来唐时高宗曾发兵助新罗平乱,新罗王子金乔觉舍曾荣,来华学佛,独上九华驻锡修道,一生事迹与地藏显现者无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金氏圆寂,临终时形显如地藏王菩萨本像,世传以肉身得道,于峰头建肉身殿塔。殿塔四面玲珑,金碧璀璨,四隅有铜缸,多作朱砂翡翠色,中储神灯圣油,可赐人清宁安静,九华弟子多随身而带。

傅红雪又问道:“王子于今何在?”

如意大师道:“仍在九华。”

傅红雪道:“王子普渡众生,大师呢?”

如意大师道:“贫尼亦有此愿。”

傅红雪道:“既然如此,但望大师赐福,使我心清宁安静。”

如意大师双掌合十,道:“是。”

她果然从怀中取出个檀木小瓶,倾出几滴圣油,在傅红雪面颊和手背上轻轻摩擦,口中喃喃低诵佛号,又问道:“你有何愿?”

傅红雪曼声而吟:“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秘藏。”

如意大师以掌心轻拍他的头顶,道:“好,你去。”

傅红雪道:“是,我去。”

他抬起头,苍白憔悴的脸上已发出了光;不是油的光,是一种安详宁静的宝光。

他再次走上石台,走过卓夫人面前时,忽然道:“现在我已知道了。”

卓夫人道:“知道什么?”

傅红雪道:“知道是你。”

卓夫人脸色骤然变了,道:“你还知道什么?”

傅红雪道:“该知道的都已知道。”

卓夫人道:“你……你怎会知道的?”

傅红雪道:“静虑深密如秘藏。”

他走上石台,面对公子羽,不但静如磐石,竟似真的已如大地般不可撼动。

公子羽握剑的手背上已暴出青筋。

傅红雪看着他,忽然道:“你已败过一次,何必再来求败?”

公子羽瞳孔收缩,忽然大喝,剑已出鞘,鲜红的剑光,如闪电飞虹。

只有眼力最利的人,才能看得出飞虹闪电中仿佛有淡淡的刀光一闪。

“叮”的一响,所有动作突然凝结,大地间的万事万物,在这一瞬间似已全部停顿。

傅红雪的刀已入鞘。

公子羽的剑就在他咽喉的方寸之间,却没有刺下去,他的整个人也似已突然凝结僵硬。然后他面上的青铜面具就慢慢地裂开,露出了他自己的脸。

一张英俊清秀的脸,却充满了惊骇与恐惧。

又是“叮”的一响,面具掉落在地上,剑也掉落在地上。

这个人赫然竟是燕南飞。

×××

火光仍然闪动不息,大殿中却死寂如坟墓。

燕南飞终于开口,道:“你几时知道的?”

傅红雪道:“不久。”

燕南飞道:“你拔刀时就已知道是我?”

傅红雪道:“是的。”

燕南飞道:“所以你已有了必胜的把握。”

傅红雪道:“因为我的心中已不乱不动。”

燕南飞长长叹息,黯然道:“你当然应该有把握,因为我本就应该死在你手里。”

他拾起长剑,双手捧过去,道:“请,请出手。”

傅红雪凝视着他,道:“现在你的心愿已了?”

燕南飞道:“是的。”

傅红雪淡淡道:“那么你现在就已是个死人,又何必我再出手?”

他转过身,再也不看燕南飞一眼。

只听身后一声叹息,一滴鲜血溅过来,溅在他的脚下。

他还是没有回头,苍白的脸上却露出种无可奈何的悲伤。

他知道这结果。有些事的结果,本就是谁都无法改变的,有些人的命运也一样。

他自己的命运呢?

×××

第一个迎上来的是如意大师,微笑道:“施主胜了。”

傅红雪道:“大师真的如意?”

如意大师沉默。

傅红雪道:“既然大师也未必如意,又怎知我是真的胜了?”

如意大师轻轻叹了口气,道:“不错,是胜是负,是如意,是不如意,又有谁知道?”

她双手合十,低喃佛号,慢慢地走了出去。

傅红雪抬起头时,大厅中忽然已只剩下卓夫人一个人。

她正在看着他,等他转过头,才缓缓道:“我知道。”

傅红雪道:“你知道?”

卓夫人道:“胜就是胜。胜者拥有一切,负者死,这却是半点也假不得的。”

她又叹了口气,道:“现在燕南飞已死,你当然已……”

傅红雪打断了她的话,道:“现在燕南飞已死,公子羽呢?”

卓夫人道:“燕南飞就是公子羽。”

傅红雪道:“真的是?”

卓夫人道:“难道不是?”

傅红雪通:“决不是。”

卓夫人笑了,忽然伸手向背后一指,道:“你再看看那是什么?”

他的背后是石台,平整光滑的石台忽然裂开,一面巨大的铜镜正缓缓自台下升起。

傅红雪道:“是铜镜。”

卓夫人道:“镜中还有什么?”

镜中还有人。傅红雪正站在铜镜前,他的人影就在铜镜里。

卓夫人道:“现在你看见了什么?”

傅红雪道:“看见了我自己。”

卓夫人道:“那么你就看见了公子羽,因为现在你就是公子羽。”

傅红雪沉默。她说他就是公子羽,他居然沉默。

有时沉默虽然也是种无声的抗议,但通常都不是的。

卓夫人道:“你绝顶聪明,从如意大师替你擦油在手上,就猜出昨夜的女人不是她,是我。”

傅红雪依然沉默。

卓夫人道:“所以现在你一定也能想得到,为什么你就是公子羽。”

傅红雪忽然道:“现在我真的就是公子羽?”

卓夫人道:“至少现在是的。”

傅红雪道:“要到什么时候才不是?”

卓夫人道:“直到江湖中又出现个比你更强的人,那时……”

傅红雪道:“那时我就会像今日之燕南飞。”

卓夫人道:“不错,那时你非但不是公子羽,也不再是傅红雪。那时你就已是个死人。”

她笑了笑,笑得妩媚甜蜜:“可是我相信十年之内江湖中决不会再出现比你更强的人,所以现在这一切都已是你的,你可以尽情享受所有的声名和财富,也可以尽情享受我。”

傅红雪的刀已握紧,道:“你永远是公子羽的女人?”

卓夫人道:“永远是。”

傅红雪盯着她,手握得更紧,握着他的刀。

他忽然拔刀。刀光一闪,铜镜分裂,就像燕南飞脸上的青铜面具般裂成两半。铜镜倒下时,就露出了一个人,一个老人。

铜镜后是间精雅的屋子,角落里有张华丽的短榻。

这老人就斜卧在榻上。他已是个很老很老的人,可是他的一双眼睛却像是已受过天地间诸魔群鬼的祝福,仍然保持着年轻。这双眼睛,就是傅红雪在铁柜里看到过的那双眼睛。

这双眼睛此刻正在看着他。

傅红雪的刀已入鞘,刀锋似已在眼里,盯着他道:“世上只有一个人知道真正的公子羽是谁。”

老人道:“谁知道?”

傅红雪道:“你。”

老人道:“为什么我知道?”

傅红雪道:“因为你才是真正的公子羽。”

老人笑了。笑并不是否认,至少他这种笑决不是。

傅红雪道:“公子羽所拥有的名声权力和财富,决不是容易得来的。”

世上本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尤其是名声、财富和权力。

傅红雪道:“一个人对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一定很舍不得失去。”

任何人都如此。

傅红雪道:“只可惜你已老了,体力已衰退,你要想保持你所拥有的一切,只有找一个人代替你。”

公子羽默认。

傅红雪道:“你要找的,当然是最强的人,所以你找上了燕南飞!”

公子羽微笑道:“他的确很强,而且还年轻。”

傅红雪道:“所以他经不起你的诱惑,做了你的替身。”

公子羽道:“他本来一直做得很好。”

傅红雪道:“只可惜他败了,在凤凰集,败在我的刀下。”

公子羽道:“对他说来,实在很可惜。”

傅红雪道:“对你呢?”

公子羽道:“对我一样。”

傅红雪道:“一样?”

公子羽道:“既然已经有更强的人可以代替他,我为什么还要找他?”

傅红雪冷笑。

公子羽道:“可是我答应他,只要他能在这一年中击败你,他还是可以拥有一切!”

他再强调:“我是要他击败你,并不是要他杀了你。”

傅红雪道:“因为你要的是最强的人。”

公子羽道:“是的。”

傅红雪道:“他认为我的刀法中,最可怕的一点就是拔刀。”

公子羽道:“所以他苦练拔剑。只可惜一年后他还是没有把握能胜你。”

傅红雪道:“所以他更想得到大悲赋和孔雀翎。”

公子羽道:“所以他错了。”

傅红雪道:“这也是他的错?”

公子羽道:“是!”

傅红雪道:“为什么?”

公子羽道:“因为他不知道这两样东西早已在我手里。”

傅红雪闭上了嘴。

公子羽道:“他也不知道,这两样东西根本没有传说中那样可怕,他纵然能得到,还是未必能有取胜把握。”

传说中的一切,永远都比真实的更美好。傅红雪明白这道理。

公子羽道:“我早已看出你比他强,因为你有种奇怪的韧力。”

他解释道:“你能忍受别人无法忍受的痛苦,也能承受别人无法承受的打击。”

傅红雪道:“所以这一战你本就希望我胜。”

公子羽道:“所以我才会要卓子陪你。我不想你在决战时太紧张。”

傅红雪又闭上了嘴。现在他终于已明了一切,所有不可解释的事,在这一瞬间忽然都已变得很简单。

公子羽凝视着他道:“所以你现在已是公子羽。”

傅红雪道:“我只不过是公子羽的替身而已。”

公子羽道:“可是你已拥有一切!”

傅红雪道:“没有人能真的拥有这一切,这一切永远是你的。”

公子羽道:“所以……”

傅红雪道:“所以我现在还是傅红雪。”

公子羽的瞳孔突然收缩,道:“这一切你都不愿接受?”

傅红雪道:“是的。”

×××

瞳孔收缩,手又收紧。握刀的手。

过了很久,公子羽忽然笑道:“你看得出我已是个老人。”

傅红雪承认。

公子羽道:“今年你已有三十五六?”

傅红雪道:“三十七。”

公子羽道:“你知道我有多大年纪?”

傅红雪道:“六十?”

公子羽又笑了。

一种很奇怪的笑,却又带着种说不出的讥诮和哀伤。

傅红雪道:“你不到六十?”

公子羽道:“今年我也三十七。”

傅红雪吃惊地看着他,看着他脸上的皱纹和苍苍白发。

他不能相信。可是他知道,一个人的衰老,有时并非因为岁月的消磨;有很多事都可以令人老。

相思能令人老,忧愁痛苦也可以。

公子羽道:“你知不知道我是因为什么老的?”

傅红雪知道。一个人的欲望若是太多,太大,就一定会老得很快。欲望就是人类最大的痛苦。

他知道,但是他并没有说出来──既然已知道,又何必再说出来。

公子羽也没有再解释。他知道傅红雪一定已明白他的意思。

“就因为我想得太多,所以我老;就因为我老,所以我比你强。”

他说得很婉转:“你若不是公子羽,你也就不再是傅红雪。”

傅红雪道:“我是个死人?”

公子羽道:“是的。”

傅红雪坐了下来,坐在短榻对面的低几上。

他很疲倦。经过了刚才那一战,只要是个人,就会觉得很疲倦。

可是他心里却很振奋。他知道必将有一战,这一战必将比刚才那一战更凶险。

公子羽道:“你还可以再考虑考虑。”

傅红雪道:“我不必。”

公子羽在叹息,道:“你一定知道我很不愿让你死。”

傅红雪知道。要再找他这样一个替身,决不是件容易事。

公子羽道:“可惜我已没有选择的余地。”

傅红雪道:“我也没有。”

公子羽道:“你什么都没有。”

傅红雪不能否认。

公子羽道:“你没有财富,没有权力,没有朋友,没有亲人。”

傅红雪道:“我只有一条命。”

公子雪道:“你还有一样。”

傅红雪道:“还有什么?”

公子羽道:“声名。”

他又在笑:“你若拒绝了我,我不但要你的命,还要毁了你的声名。我很有法子!”

傅红雪道:“你好像什么都有。”

公子羽也不否认。

傅红雪道:“你有财富,有权力,手下的高手如云。”

公子羽道:“我要杀你,也许并不需要他们。”

傅红雪道:“你什么都有,只少了一样。”

公子羽道:“哦?”

傅红雪道:“你已没有生趣。”

公子羽在笑。

傅红雪道:“就算公子羽的声名能永远长存,你也已是个死人。”

公子羽的手也握紧。

傅红雪道:“没有生趣,就没有斗志。所以你若与我交手,必败无疑。”

公子羽还在笑,笑容却已僵硬。

傅红雪道:“你若敢站起来与我一战,若能胜我,我就将这一生卖给你,也无怨言。”

他冷笑,接着道:“可是你不敢,”

他盯着公子羽。他的手里有刀,眼睛有刀,话里也有刀。

公子羽果然没有站起来。是因为他真的站不起来?还是因为卓夫人的手?她的手已按住了他的肩。

×××

傅红雪已转过身,慢慢地走出去。

公子羽看着他走出去。

他走路的姿态,还是那么奇特,那么笨拙,可是别人看着的时候,眼中却只有崇敬。

无论谁看着他时都一样。

他的手一直紧握着刀柄,却没有拔出来。

──我不杀你,只因为你已是个死人。

一个人的心若死了,就算他的躯壳还存在也没有用的。他知道她为什么按住公子羽,因为她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

她永远是公子羽的女人。在她心中,真正的公子羽只有一个,永远没有别人能代替,不管他老了也好,死了也好,都永远没有别人能代替。所以她愿意为他做任何事。

这一点他是否能明白?要到几时才明白?春蚕的丝为什么一定要等到死时才能吐尽?

夕阳西下。傅红雪站在夕阳下,站在孔雀山庄的废墟前。暮色凄迷,满目疮痍。

他抽出一封素笺,摆在他朋友们的坟墓前。

雪白的纸,死黑的字。

这是公子羽的讣闻。传遍天下的讣闻,无疑也震动了天下。

尘归于尘,土归于土,人总是要死的。

他长长吐出口气,抬头望天。暮色已渐深,黑暗已将临。

他心里忽然觉得说不出的平静,因为他知道黑暗来临的时候,明月就将升起。

酒在杯中,杯在手中。

公子羽把酒面对小窗,窗外有青山翠谷,小桥流水。

一双手按在他肩上,如此美丽,如此温柔。

她轻轻地问:

“你几时才下定决心,肯这么做的?”

“直到我真正想开的时候。”

“想开了什么?”

“一个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他的手也轻轻按在她的手上。“人活着,只不过为了自己心安快乐。若是连生趣都没有,那么就算他的声名、财富和权力都能永远保存,又有什么用?”

她笑了。笑得那么甜蜜,那么温柔。

她知道他真的想开了。

现在别人虽然都认为他已死了,可是他却还活着,真正地活着,因为他已懂得享受生命。

一个人要能真正懂得享受生命,那么就算他只能活一天,也已足够。

“我知道公孙屠他们一定活不长的。”

“为什么?”

“因为我已在他们心里播下了毒种。”

“毒种?”

“那就是我的财富和权力。”

“你认为他们一定会为了争夺这些而死?”

“一定。”

她又笑了。笑得更温柔,更甜蜜。

她知道他为什么要如此做,因为他要为她赎罪;他一心要求自己的心安和快乐。

×××

现在一切都已成过去。

他把酒对青天,却没有再问明月何处有。

他已知道他的明月在何处。

一间寂寞的小屋,一个寂寞的女人。

她的生活寂寞而艰苦,可是她并不怨天,因为她心安,她已能用自己的劳力去赚取自己的生活,已用不着去出卖自己。也许她并不快乐,可是她已学会忍受。

──生命中本就有许多不如意的事,无论谁都应该学会忍受。

×××

现在一天又已将过去,很平淡的一天。

她提着篮衣服,走上小溪头。她一定要洗完这篮衣服,才能休息。

她自己的衣襟上戴着串小小的茉莉花,这就是她惟一的奢侈享受。溪水清澈,她低头看着,忽然看见清澈的溪水中倒映出一个人。

一个孤独的人,一柄孤独的刀。

她的心开始跳。她抬起头就看见一张苍白的脸。

她的心又几乎立刻要停止跳动。她已久不再奢望自己这一生中还有幸福,可是现在幸福已忽然出现在她眼前。

他们就这样互相默默地凝视着,很久都没有开口。幸福就像是鲜花般在他们的凝视中开放。

此时此刻,世上还有什么言语能表达出他们的幸福和快乐?

这时明月已升起。

明月何处有?

只要你的心还未死,明月就在你的心里。

──《天涯明月刀》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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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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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一千零一夜》,讲了许多神话故事,现在我就讲一两篇吧。

第一篇是这样的,有一天一个名叫阿里巴巴的人上山赶牛,看到了强盗,于是跟了进去,然后发现了宝藏,后来哥哥问他哪里有那么多的宝藏,阿里巴巴告诉了他,接着哥哥在去取宝藏的时侯被杀了,阿里巴巴为了给哥哥报仇,在路上碰到了一位小姑娘,最后在小姑娘的带领下杀死了强盗,从此,阿里巴巴过着富有的生活。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象阿里巴巴的哥哥一样贪财,要有一个平常心。

另一篇故事是这样的,古时侯,有三个人到皇宫里娶三个公主,第一个与第二个都通过了,到第三个的时侯,国王问他带的这是什么,那个人说:“是乌木马,可以骑着它随便到哪里。”国王叫着他的儿子试试,还真的到了另一个地方,在那里王子认识了一位公主,他们相互相爱,可不久公主被人抢走了,王子为了找公主,走啊走啊,终于找到了公主,并用了机智救出了公主,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要勇敢机智、聪明,爱上一个人,就应该在一起幸福的生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一定也要那么机智勇敢,有错就改,不要为了玩,而忘记了做作业,整天无所事事,成天不学习,不做事,在遇到困难时不退缩,要勇敢地面对现实,敢于挑战困难。

怎么样,想知道更多的内容,那就拿起这本书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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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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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草房子》,就像品尝完一杯香茗,那份自然的清香萦绕在心头,久久挥之不去。《草房子》是现代作家曹文轩写的,书中主要介绍了桑桑和几个主人公在油麻地里的快乐生活。

《草房子》的主人公桑桑,是个勇敢、可爱、顽皮、善良,有正义感的孩子。他做了许多可笑的事,比如:把蚊帐拆了做渔网,夏天穿着冬天的棉袄去上学,唱乱七八糟的歌…但他也十分勇敢。有一次知不知道什么原因,纸月经常迟到,桑桑找了一个借口想去看看究竟,他一大早就来到纸月上学要走的路上等纸月,发现原来是板仓小学的三个坏孩子每天都欺负纸月,所以纸月才会迟到。桑桑教训了他们一顿,学校也对他们进行了处理,以后再也没人敢欺负纸月了。桑桑和纸月之间那种毫无瑕疵的纯情,让人感动。

书中还有许多精彩的部分,如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的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当桑桑知道自己脖子上的肿块无法治愈的时候,他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面对,他的这种对生命的热爱让我赞叹。

你还想看精彩的片段吗?还有许多是我没讲的,想看就一起来看《草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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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小说《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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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教育是由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写的著作,今日我看完了真本书。这是我看完的读后感。

日记中,作者记载了人物和在学校的同学关爱同学、孝敬父母、热爱祖国的、尊重残疾人……的精神。例如《一个不幸事件》中,罗贝蒂为救一个快被车撞倒的男孩,不幸被扎断了一只脚;《佛罗伦萨的小抄写员》中朱里奥为了减轻父亲的劳累,他准时在12:00时起来偷偷的写封套,却因白天劳累遭到父亲误解;《伦巴第的小哨兵》中一位弃儿受命令做了哨兵,不顾子弹袭击,爬上树侦查情景,不幸中弹身亡……而这些事的思想,都出于同一个思想,同一个信念,那就是“爱”。爱的力量是强大的,也是弱小的,需要我们去做,去发现。

我还记得,有一次我们从学校出来看见一位残疾人,他走路时一拐一拐的,脚也跛了。当时我赶紧上前去把他扶过了马路。但当时很多小伙伴对我的举动而讥笑,我此刻自豪的觉得我做得是对的,我们不就是要做一个爱护老人、小孩、残疾人的学生吗?

读了爱的教育,我深刻理解了爱,离我们并不远,只要我们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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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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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中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从书中认识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打开书的第一页,我就认识了油麻地出了名的人物:秃鹤。秃鹤其实是一个秃了顶的孩子。

秃鹤认为自己的秃顶是学生戏弄的对象,自尊心也受到了伤害。

接着认识了善良可爱的纸月,由于她在苍板小学受到了刘一水等三个男孩的欺负,桑桑和刘一水他们在苍板去油麻地的路上打了一架,然后桑乔联合了苍板小学和地方政府向刘一水等几个孩子和父母进行了严重的批评。

漂亮的白雀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还有前后对比强烈的秦大奶奶,从一开始的与油麻地小学为敌,到后来为了保护油麻地的财产——南瓜,把生命献给了油麻地小学,她的善良一次次地打动了我。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和杜小康遭遇有些相似的细马,在家破人亡的时候用他那瘦弱的肩头勇敢地撑起了这个家。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别怕”这个词的深刻内涵,面对挫折,你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是放弃,二是站起来继续。走第一条路,注定你的一生一蹶不振,人生将是平凡的。走第二条路,你将战胜挫折,人生将是辉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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