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芈月传小说豆瓣(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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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小说对京味的表现

全文共 8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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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作品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京味”。和小编一起来看看下文关于 老舍小说对京味的表现,欢迎借鉴!

“京味”作为一种风格现象,包括作家对北京特有风韵、特具的人文景观的展示及展示中所注入的文化趣味。因此“京味”首先表现为取材的特色。另外,体现在作家描写北京市民庸常人生时对北京文化心理结构的揭示。老舍用“官样”一语来概括北京文化特征,包括讲究体面、排场、气派,追求精巧的“生活艺术”,讲究礼仪,固守养老扶幼的老“规矩”;性格懒散,苟安,谦和,温厚与懦弱等等。这类北京文化的“精魂”渗透在老舍作品的人物刻画、习俗的描绘、气氛的渲染之中。

老舍对北京文化的情感是复杂的。这里既充满了对“北京文化”所蕴含的特有的高雅、舒展、含蓄、精致的美的不由自主地欣赏、陶醉,以致因这种美的丧失、毁灭油然而生的感伤、悲哀,以及若有所失的怅惘,同时也时时为“文化过熟”导致的柔弱、无用而惋叹不已。

老舍以其鲜明的创作个性和特殊的幽默艺术独树一帜。老舍小说的幽默艺术与鲁迅、张天翼、钱钟书和林语堂等现代文学名家的幽默艺术互有异同.喜感因素和悲感因素相交织,构成了老舍小说幽默艺术的独特景观。含蕴丰富,独具一格的幽默感。老舍的幽默,是温暖的北平的幽默,简朴、利落、善良、生气勃勃。老舍小说的幽默风格是逐渐成熟的,早期是“为幽默而幽默”,《二马》显示出他的幽默风格趋于形成,《离婚》则标志着他幽默风格的成熟。老舍笔下的幽默以悲喜剧交融的形式,讽刺与抒情的渗透,获得了“笑中有所思”的 老舍的小说语言通俗易懂、京味十足,朴实、自然、不造作,被誉为"人民艺术家"和文艺界的劳动模范、杰出的语言大师、幽默大师,是当之无愧的,其作品便成了人们最好的精神食粮。下面是为您带来的“浅谈老舍小说的京味特征”。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老舍小说的京味表现一】

[摘要]记得我们在上高中的时候,语文课本里曾经节选过《茶馆》的一部分片段。我开始喜欢老舍文章中发自内心的幽默感。老舍小说所描写的作品大都取材于市民生活,其中一个鲜明特色就是“京味”。老舍小说的“京味”风格,不仅包括小说的取材地域特色所描写的世态人情,习俗,也包括老舍对北京文化心理的揭示以及方言的纯熟运用。

这些“京味”风范,在老舍的小说中散发出来,构成了他艺术风格的重要方面,也为中国现代文学开拓了重要的题材领域。本人希望通过文本中老舍作品的“京味”风格进行详细的分析,了解何为“京味”?构成的因素是什么?作品是如何体现“京味”特色的?把这类问题渗透在作品中,用自己的阅读感受清晰地呈现出来。

[关键词]老舍 京味小说 幽默 艺术成就

老舍1988年生于北京,在大杂院里度过的童年使小说熟悉挣扎在底层社会的城市贫民。老舍从小就喜爱市井巷内的传统艺术,这些都是他后来写作平民生活的创作基础。老舍是“京味”小说的奠基人。京话属于北京官话,流传于北京城区。有人把北京话,北京话口音浓重的普通话称为“京片子”。“京味”作为一种风格现象,是人们所感受到的城市的文化意味。“京味小说”以老舍最具有代表性。我们将描写北京地域文化生活的文学作品,称为“京味文学”。老舍用京味的语言风格写尽北京市民的文化生活。

一、京味的构成因素

京味的构成因素是由乡土味,传统味,市井味三股因素互相融会的。这主要是指北京区别于其他地方的地域特色及独特的乡土气息。其中乡土味主要指地域特色,例如北京胡同,四合院,大杂院,古城楼,包括马路边的戏班子等。传统味是指其历史文化遗留的传统。北京市文明古国的故都,是名族历史的印记所体现出的,如礼节,幽默感,文化素养。

然而落后的方面也表现出了北京人思想的保守和传统的封闭性。市井是泛指下层市民,属于小城市中的小商贩,职员,匠人,搬运工等。他们生活环境简陋条件艰苦。这群劳动人民一面保持着朴素勤劳的美德,又受传统规范的禁锢。这三种形式从不同的程度表现出来的所谓“京味” 特征主要描写的属于这一阶层。

二、京味的主要体现并举例说明

老舍熟悉北京的风土人情,对民俗的了解,景物描写情景交融,使得小说透有的地方色彩,另外,老舍作品中的最大特点是文章的语言艺术风格。采用北京话口语,调动了艺术表现力。作为京味小说的文学语言,经过加工,形成了丰富的形象和感情色彩。

1、老舍作品中的京味首先体现为取材的特色。

老舍在其描绘北京的生活经验所呈现出的场景风致,文化情趣,生活百态,为读者提供了丰富多彩的北京画卷。例如长篇小说《骆驼祥子》描写的是北京下层市民的生活状况,以北京人祥子、虎妞等为描写对象,体现下层市民在旧北京文化下的生活艰难。中短篇小说《我这一辈子》虽然描写的是普通生活俗事,却都是真实生活写照。这些代表作故事全是发生在北京,有许多地方还是北京的真实地名,可以看出他对老市民各个角落的熟稔程度。老舍这样呈现出的故事创作,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散发着“京味”气息。

2、作品还体现在对北京文化结构的揭示。

北京长期作为皇都,形成特有的传统生活方式和文化心理习惯,以及与之相应的审美追求。老舍用“官样”一语来概括北京文化特征,包括排场,气派,追求精巧的生活艺术;讲究礼仪,谦和,温厚等,这是北京人的气质。也是一种文化性格。老舍的描写,既充满了对北京文化的欣赏陶醉,又因这种美的丧失而产生的感伤情绪。这种沉痛批判和挽歌情调交织在一起,使老舍作品比同时代许多主流派创作呈现出更复杂的审美特征。

3、主要体现在老舍文章的语言艺术上。

《骆驼祥子》是最鲜明突出的京味特色,骆驼祥子及其周围各种人物的描写被置于一个老舍所熟悉的北平下层社会中。从开篇对于北平洋车夫门派的引言,到虎妞筹办婚礼的民俗的交代,从对于北平景物的情景交融的描写到骆驼祥子拉车路线的详细叙述,都使小说透出北平特有的地方色彩。

小说写祥子在混乱的军营中顺手牵走几匹骆驼,卖得了一些钱而后走到北平城郊的时候,对故都那种平和、静谧的景物描写,很好地衬托了祥子此时的心情。在烈日与暴雨下拉车的檐子,对瞬间变化莫测的大自然的感受,既切合北平的自然地理情况,又与祥子这个特定人物的身份相一致,表现出作者对故乡了如指掌的熟谙和驾轻就熟的描写技巧。

4、举例说明

京味在小说语言上的主要体现:身为北京市民,身上的这种特有的北京特质,既是对现实的一种不满,又是对自我的嘲讽。所以这种幽默成为了一种变相的自我批判。语言描绘上,运用俗白的方言,鲜明地描写社会风情,朴实自然。这就是“京味”的重要表现。“我给你炒下的菜,你不回来吃,绕世界胡塞去舒服?”[老舍著,《老舍小说全集》,北京燕山出版社,2011年2月出版,第59页。](《骆驼祥子》)这是多么典型的旧北京妇女!正符合着虎妞的身份与性格。

“街上的柳树,像病了似的,叶子挂着层灰土在枝上打着卷;枝条一动也懒得动的,无精打采的低垂着。马路上一个水点也没有,干巴巴的发这些白光。便道上尘土飞起多高,与天上的灰气联接起来,结成一片毒恶的灰沙阵,烫着行人的脸。处处干燥,处处烫手,处处憋闷,整个老城像烧透的砖窑,使人喘不出气。”[老舍著,《老舍小说全集》,北京燕山出版社,2011年2月出版,第87页。]

(《骆驼祥子》)这就是酷暑中的北京老城,老舍用这样俗白,生动的北京口语来形容描写,才能里外地裸露出它的真面目吧!“福海的个子可不小,所以很能吃呀!一顿糊搂上三大碗芝麻酱拌面,有时候还不很饱呢!就凭他这么个吃法,他再有我这么两份爸爸也不中用!”[老舍著,《我这一辈子》,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1年8月出版,第173页。](《我这一辈子》)还有什么语言能如此维妙维肖地把这老北平下等巡警又当爹又当妈的复杂感情抒写出来呢!

从以上实例可以清楚地看出,老舍使用的北京白话口语之所以能对充分北京地域化了的艺术对象具有强大的表现力,其根本原因在于,北京方言中最生动、最传神、最具地域色彩的部分,恰恰是北京话口语。北京话口语还吸收了文人语言、贵族语言、宫廷语言的诸多语汇和语法形式,这就使它成为汉语方言区普遍接受的一种方言口语。老舍在京味小说文学语言体系的建构上确实是功不可没的。所以,从三十年代起,老舍的京味语言就成为了人们评论老舍作品的中心话题。

三、老舍京味小说的成因

老舍的小说大都是以北京话写北京的,写北京的市民,北京的景物,北京的变迁,风俗习惯,人情世态。老舍先生对于北京城有着难以割舍的情怀,所以我们看到作品中的“京味”深深打上了北京城的印记。小说以展现市民生活为焦点,无论是从创作内容还是从创作方式,都表现着各种景象,各色人物都活跃在老舍的笔端。而在这样一个别具特色的“京味”风格中,又展现着浓重的北京情节,纵观小说的地域特色,北京文化的心理揭示,和方言的熟练运用,形成了如此极具特色的“京味”。

首先文学创作的源泉来源于生活,老舍先生出生于老北京,一个贫民家庭,父亲是满清皇城的一名护军,老舍出生第二年,父亲战死,从此一家人靠母亲零售劳力来养活。这种家庭使得老舍从小性格内向,这一段贫民里艰辛的少年生活,使他与社会底层的劳动者感情深厚,为他以后的创作打下了坚实的生活基础。

因为从小就熟悉市民生活,喜爱流行于传统的市井模式,所以他的文学语言多是北京的方言土语。同时他的作品诙谐幽默、温情动人,这和年少时的生活体验有很大关系。其次是满族文化对老舍的影响。京味小说作者所描述的是明初以来的北京文化,在“成因”中政治历史因素显然占据很大的空间。

由于出生于清末的一个贫困旗人家庭,“八旗制度”限制了人身自由,于是他们用文学和曲艺来将精神生活艺术化。清王朝戏剧性的覆灭,使得贵族文化大量流于民间,又有满汉文化的融合。最后,“五四”运动使老舍精神上收到极大的影响,开阔了他的眼界。“五四”运动期间,他在关心国内形式的同时,大量阅读了文学巨著,这些国外巨著的创作态度和现实主义思想教育了他,因而朴素的民主主义思想进驻了他的思想。

由于时代民俗风情的浸润,在不同的人物个性中显示了相同的文化蕴含。同时反帝反封建的思想,拨开了他的心智。在新文学运动的激荡下,他开始运用白话写作,为他的文学的俗白和凝练创造了平台。

四、老舍对京味小说的艺术贡献

老舍是“京味”小说的代表作家,作品京味十足。北京文化孕育了老舍的创作,而老舍笔下的市民世界又是最能体现出北京文化的人文景观,甚至成为一种文化史的象征。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以“京味文学”奠定了自己重要的地位,同时也给后人的文学创作留下了深刻的思考和借鉴,更使得他对京味小说做出了重大的艺术贡献:

1、老舍是京味小说的奠基人。

在他之前,中国虽然有些京都生活,北京风情之作,但是却没有多少京味特色。老舍是第一个真正写出“京味”的作家,无论作品数量还是质量都有开创之功。纵览北京低于文学的历史,是老舍第一个从文化的视角对北京社会做出了全面的审视,明确的提出了“北京文化”的概念,并对其进行了绝妙的艺术概括和把握。老舍的“北京情结”诱导着他去不断地拓展着前辈作家所开掘的带有浓郁北京地域色彩的题材,并在这种题材的拓展中实现了京味小说“市民文学”的定位。

2、老舍对京味小说的主要贡献还表现在他对京味文学语言的形成方面所起的决定性作用。

老舍作品语言的最大特点是,从人物对话到作家的叙述语言,包括陈述、说明、交代与描写,通通采用北京话口语,用北京话叙述北京的故事,描绘北京的风物,使作品的内容和形式完全融为了一体。因而他的京味小说被称为典范之格。在挖掘北京人的深层心态,传达神韵上,无人超越。这得力于老舍对于北京的深刻了解,有深厚的生活根底同时,也与他的取材对象有密切关系。他的小说全景式地展示了北京的风土人情和市民生活,称为了北京文化的象征。

3、老舍还完成了对京味小说总体艺术风格的定位。

浓郁的北京平民化生活的世俗风味,又来自于其画面、人物、故事,风貌的明朗与朴拙,来自于作者对这些融和了北京地域风情和世俗风味艺术对象的温情和幽默态度,也来自于其传统的叙述方式和俗白的文学语言。总之,他是以大众心理来显示出北京最普通的“京味”。

老舍“京味”小说作品大都取材于市民生活,为中国现代文学开拓了重要的题材领域。他所描写的自然风光、世态人情、习俗时尚,运用的群众口语,都呈现出浓郁的“京味”。如今老北京传统的京味现在离我们越来越远了,当历史的脚步匆匆迈过,我们仍能在老舍先生的作品中怀念老北京逝去的一切。因为这些,使得“京味”在中国文学史上独树一帜。

【老舍小说的京味表现二】

摘 要: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老舍以其鲜明的创作个性与独特的艺术风格,丰富了中国文学的宝库。他以幽默的表达方式、“京味儿”的语言、浓郁的民族色彩,以及从内容到形式的雅俗共赏赢得了广大的读者。

关键词:老舍;幽默;京味儿;民族色彩

老舍(1899―1968),原名舒庆春,字舍予。我国“五四”以来新文学的开拓者之一,现代杰出的语言艺术家,享有世界声誉的爱国主义作家,人民艺术家。他与茅盾、巴金一起,并称“现代长篇小说的三大高峰”。其作品中幽默诙谐的语言、浓郁“北京味儿”以及所蕴涵的“民族色彩”,在现代作家中独具一格。

一、幽默的表达方式

老舍是有名的幽默大师,他以鲜明的创作个性和特殊的幽默艺术,刻画出众多的喜剧人物,为中国文学开创了一个新领域。不管哪一位读者,只要一翻开老舍的作品,就能感受到一股强烈的幽默感扑面而来。它就像一个无所不在的精灵,在字里行间嬉戏着,在读者的脑海里跳跃着。幽默在他的创作个性与艺术风格中,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

1.幽默的修辞手法

幽默形象仅赖于揭示事物内涵是不够的,同时还需辅之以其他艺术手法,老舍深谙个中奥妙,他善于运用各种修辞手法,来表现艺术效果。

幽默的比喻 在老舍所描写的众多人物形象中,我们很难找到相同的比喻和形容词。如《柳家大院》中他把小王媳妇的黄毛脑袋比喻成“像搁了陈了的窝窝头”。《骆驼祥子》中他比喻高妈说话 “象留声机片。是转着圆圈说的,把大家都说在里边,而没有起承转合的痕迹”等等。这些奇特的比喻让人忍禁不住,充满了浓郁的幽默色彩。

幽默的夸张 老舍善于运用夸张的方法来突出人物的性格,酿造幽默情趣。《老张的哲学》中的老张在别人家里吃白食,“照沙漠中的骆驼贮水一般,打算吃下一个礼拜的。”而孙八则是客人吃得越多,越喜欢。“不幸客人吃的肚子像秋瓜裂缝一命呜呼,孙八能格外高兴的去给客人买棺材”。《正红旗下》中描写大姐婆婆生气是“鸣炮一百零八响!”。这些夸张手法的运用,增强了幽默效果。

幽默的比拟 老舍还善于运用比拟手法。如《二马》中“拿破伦(狗名)一扫兴,跑到后花园对着几株干玫瑰撅上嘴!它心里说:不知道这群可笑的人们为什么全撅上嘴!想不透!人和狗一样,撅上嘴的时候更可笑!”。《老张的哲学》中 “孙八是个好人,傻好人,唯独他肯被老张骑着走”。各种修辞手法的运用,既显示了老舍的幽默才能,又为作品增添了新的特色。

2.幽默的人物语言

老舍擅长运用个性化的语言描写塑造人物,他把对黑暗社会的讽刺、批判与对劳动人民的同情、对祖国的热爱联系起来,在微笑中蕴含着严肃和悲哀,形成自己独特的幽默风格。《我这一辈子》中“巡警和洋车是大城里头给苦人们安好的两条火车道。大字不识而什么手艺也没有的,只好去拉车。”“识几个字而好体面的,有手艺而挣不上饭的,只好去当巡警……” “六块钱饷粮,扣去三块半钱的伙食,还得扣去什么人情公议儿,净剩也就是两块上下钱吧。”可“就凭那两块大洋,谁也不许生病,不许生小孩,不许吸烟,不许吃点零碎东西;连这么着,月月还不够嚼谷。”借一位历经沧桑的老巡警之口,既不缺乏幽默,又让读者体会到人生的艰辛和无奈,令观众含泪而笑。

3. 幽默的情节结构

老舍幽默技巧不仅在语言表达,在情节结构方面也有所显现。《骆驼祥子》中,厂主小姐虎妞一味追求人力车夫祥子。可以说两人无论出身地位、兴趣爱好都相距甚远,缺乏爱情的基础。但颇有心计的虎妞为引诱祥子上钩,先是安排好一场谝局,然后谎称“我有啦!”逼祥子就范。新婚之夜,她见木已成舟,便说出自己秘密,告诉祥子是“裤腰上塞上了枕头”,使事情出现了异乎寻常的结果,耐人寻味。

二、“京味儿”的语言

老舍是“京味儿”小说的奠基人。一提起他,人们眼前仿佛就看到了老北京那四合小院,听到了那此起彼伏吆喝叫卖声以及北京那京腔、京韵的语言。他的作品好似在“北京城”里发酵的美酒一样,“京味”浓浓飘香。正像老舍说的:“我生在北平,那里的人、事、风景、味道和卖酸梅汤、杏儿茶的声音,我都熟悉。一闭眼我的北平就是完整的、像一张彩色鲜明的图画浮立在我的心中。我敢放胆描画它。它是条清溪,我每一探手,就摸上条活泼泼的鱼儿来。”正是靠着这得天独厚的主客观条件,形成了他作品的 “京味儿”。

1. 俗白浅易的口语

老舍在北京口语的基础上,广泛吸取古典文学、民间文学和外国文学的营养,用普通人都能听得懂,说得出的话来写作,通俗易懂,明白晓畅。如《骆驼祥子》中对祥子的肖像描写:“头不很大,圆眼,肉鼻子,两条眉很短很粗,头上永远剃得发亮。腮上没有多余的肉,脖子可是几乎与头一边儿粗;脸上永远红扑扑的……”所有的语言,完全是口语里的大白话,但又是经过提炼、控制的大白话,符合普通话口语的习惯,使具有小学水平的人都可以毫不费力地阅读。

2.简洁准确的词语

老舍把简洁凝练作为其遣词艺术的追求目标:“写东西一定要求精练、含蓄。”(《人物、语言及其他》)即“话说得少,而意思包含得多”。“一个词就揭示出对象的特征”。《骆驼祥子》中描写六月十五那天天热的情景:拉车的小伙子们“见井就奔过去,赶不上新汲的水,就跟驴马同在水槽里大灌一气。”用“奔”不用“走”;用“灌”不用“喝”,可见其渴之甚,思水之切。通过人物缺水之苦和得水之乐的敏捷动作,映衬出天气的酷热难耐。言简意赅,准确凝练。

三、浓郁的民族色彩

1.深沉的民族情感

老舍的作品中从来不乏浓重而热烈的民族情感。《四世同堂》是一部堪称民族的痛史、愤史。这部由《惶惑》、《偷生》、《饥荒》三部长篇组成的百万字巨著,透过北平沦陷区的一个羊圈小胡同中各色人物的荣辱浮沉、生死存亡,形象地描摹了日寇铁蹄下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心灵震撼和反抗斗争。

作者在讴歌他们英勇不屈斗争精神的同时,把北平市民因长期遭受封建文化思想毒害而形成的封闭自守、缺乏冒险精神和英雄气概等弱点展示在人们面前,对民族文化所造成的国民劣根性进行批判性的反省,及要改造这种弱点的痛苦而深沉的思考。祁老人的“息事宁人”,祁瑞宣的“为家尽孝”,常二爷、李四大爷等人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自我安慰……老舍用敏锐的眼光剖析了小羊圈胡同中多文化层次的人群。

2.坚韧的民族精神

老舍的作品中的民族精神,主要是通过他所认为的传统美德来表现的。《骆驼祥子》中的祥子,憨厚纯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为了实现自己的生活理想百折不回,他身上充满了我们民族那种坚韧不拔,顽强向上的精神。

《四世同堂》中的祁老人,由开始的怯懦变得刚强,怒对敌寇,赶走冠小荷,责骂瑞丰。钱默吟也由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整日吟诗赏花的诗人,转变为与敌人殊死搏斗的民族战士。而信奉“和气生财”祁天佑的沉河自尽,与敌人同归于尽的钱仲石,以及在暴敌面前站着死去的小文夫妇,这些人身上所显现出的民族气节,充分体现出中国传统文化中坚韧不屈、勇于自我牺牲的民族精神。

作为“语言大师”,老舍的小说幽默诙谐、“京味”十足、雅俗共赏。恰似一坛老洒,历久弥醇,芳香四溢。对老舍小说艺术风格的探讨,不仅使我们了解其作品丰富而深刻的文化内涵、独特的艺术价值,而且对探索我国现代小说的民族化和个性化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老舍.《老舍选集》[M].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

[2] 老舍.骆驼祥子[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

[3] 冯燕庆.老舍作品的京味[M].北京:十月文艺出版,2000.

[4] 佟家桓.老舍小说研究[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

[5] 孔庆东.老舍与国民精神[J].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艺术魅力。老舍是现代文学史上最有成就的幽默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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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盗和库贝萨进入了逆界,现在谁也不能阻止他们了,这时,众神和船长做出了疯狂地决定——进入逆界。

在经过地球研究院的同意后,我们请求逆界始祖,打开了逆界之门,逆界始祖在我们身上下了魔咒,这魔咒可以让我们不会被逆界的能量场反噬自己的能量。逆界始祖说道:“假如你们在逆界遇到了危险,一定要回到逆界之门,这样我会感应到你们,打开逆界之门就你们。”

“多谢了!”船长说道。

随后,我们进入了逆界,刚进入逆界的一瞬间,我们就感应到了一股强大的暗黑能量。事不宜迟,我们赶紧寻找库贝萨。

我们来到了一颗星球,在星球上,我们采集能源提供飞船动力。在那颗星球上,我们发现了海盗的踪迹。我和况迪率先发现,悄悄跟着海盗,海盗们坐上了飞船,飞走了,我们也启动飞船,擅自离开了赛尔号。

跟踪海盗们大概十多分钟了,它们来到了一颗充满邪恶的星球上,上面我们发现了库贝萨,它正在吸取暗黑战神联盟的能量。

“哈哈哈,一群杂碎,看我吸光你们的能量。”库贝萨笑道。

“可恶,我们的主人一定会教训你的。”暗黑雷伊说道。

话音刚落,索伦森就来了,说道:“库贝萨,你干嘛攻击我的手下。”库贝萨回答道:“上次要不是你们,我早就称霸全宇宙了,这次我要吸光你们逆界的能量。”库贝萨开始想索伦森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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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伦森向库贝萨发起攻击,库贝萨开启远古圣甲,将伤害两倍反噬给了索伦森,索伦森被自己的能量击倒。海盗们也上前抓组索伦森,库贝萨开始吸取索伦森的能量。

“况迪,赶快和赛尔号通话。”我对况迪说道。

况迪打开了通讯仪,梅俊伟出现在了显示屏。况迪说道:“梅俊伟,赶快叫査玉衡船长带领战神联盟和神兽来我们这里,我们一路上留下了记号,现在库贝萨吸收了索伦森的能量,已经强大无比。”

“好,我们这就来!”梅俊伟说道。

看着库贝萨的能量越来越大,我们也不能阻止,暗黑战神联盟趁机各奔东西,海盗们也不去抓。库贝萨说道:“它们现在的能量十分低,不用管它们。”

不一会,赛尔号大军终于赶来了,神兽和战神联盟也赶来了。

“海盗大军,我要吸收索伦森全部能量,你们快组织赛尔号,不能让能量吸取中断。”库贝萨说道。

“是!”海盗陈思雨说道。

海盗七魔将们都召唤出了精灵,陈思雨给了它们精灵融合石,七魔将的精灵都融合在了一起,战斗力非神兽之下。

七魔将开启了狂暴状态,战斗力不断飙升,战神联盟使出联盟审判,攻击毫无威力,神兽们的技能也免疫,最后,麒麟神兽打开了赤炎轮回,三昧真火围绕着巨魔,巨魔被烧伤,战斗力和防御力大幅度降低。

“战神联盟,是时候使出联盟审判了。”麒麟神兽说道。

战神联盟使出百分百的联盟审判,打中了巨魔,巨魔的能量分散,都分解了。

“哈哈哈,索伦森的能量已经被我吸取完了。”库贝萨说道,之间索伦森化为烟雾,离开了世间。

“不好,这下麻烦大了。”麒麟神兽说道。

“看来这是命中注定的事情,就让我们来做最后一战吧!”雷神雷伊说道。

强大的库贝萨召唤出上古一族,上古一战在库贝萨吸收索伦森能量的时候,也吸收了强大的能量,战斗力完全不逊于战神联盟。

战神联盟使出多次联盟审判,也无济于事,就连麒麟神兽的赤炎轮回也烧不死它们。无奈,麒麟打开了六道轮回,强大的力量才打伤了一小部分的上古一族。

“船长,这次任务,我们会不会死啊!”梅俊伟说道。

“会的,但是我们不能放弃,所有人员,召唤出精灵。”査玉衡船长说道。

所有的精灵都出现了,它们团结在一起,将能量注入给了神兽和战神联盟们,战神联盟和神兽一起使出合击,但被库贝萨吸收了。

库贝萨开启了远古六芒阵,精灵的能量全部溢出体内,注入到了库贝萨身上。

我们派遣夏永巧去逆界之门,让逆界始祖叫写凡界的帮手来祝我们。

夏永巧去了,大约过了1个小时,还没又来,神兽和战神联盟都快顶不住了。

最终,战神联盟体力不支,被库贝萨打回了精元,我们将战神联盟放入赛尔号精元器治疗。

不久,夏永巧带着迈尔斯,龙族,邪恶四灵,逆界始祖来到了战场,迈尔斯使出天佑,将战神联盟的力量再度觉醒,神魔之战再次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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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与L的相识源于一次偶然事件,是缘分吗?说不上。

L是某重点大学的高材生,山东人,却不是山东大汉,典型的清瘦型帅哥。W是正宗的北方姑娘,在一个小城市读一所三流的本科院校B大,生性爽朗。两人相识场景很恶俗(至少W一直这样认为),认识L时,W已失眠若干天,正困在自己的毕业课题中无法自拔。

L由于课题原因来到了B大,无意间侵占了W在实验室的领土,顺势就点燃了W心中无处发泄的怒火,一场地盘争夺战就此拉开了帷幕,还没到高潮就被W的老板一句“W,你这几天就和L学习实验吧”给无预兆的终结了。在L小人得志的笑脸下,W怀着一颗“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心,开始不甘不愿地成了L的学徒。

时间在平静过去匆匆过去,W和L也开始和解,L给她讲相识7年的女友,因L在京买不起的房子开始动摇。L的故事很长,是典型的大学生恋爱,由浪漫走到平淡,时间改变的不仅是两个人的年龄,还有两个人对待爱情的心。W静静的听着,心里的某个地方被触动。

L临行的前夜,W组织了小伙伴们为他们送行,在KTV唱了整整一夜。W不知自己何时睡着,醒来后却发现自己枕着的是L的腿,身上还有L的大嘴猴上衣,而L保持标准坐姿闭着眼休息。那一刻,W心里暖暖的。

L离开后,W的生活回归到实验室,食堂,宿舍的三点一线。L最终还是和女友分了手,之后L很消极,W则一直通过网络陪伴着他,两人开着视频,都不谈及此事,W做自己的实验,L就这样在网络的另一端看着,吃着W给他带回去的肉干,发着“有个哥们儿真好”的感慨。

没几天学校要放假,W正进行了一半的试验面临着停工,这意味着之前W的努力全白费了。前后思量,W决定自己留下,做完再走,没地方就住在实验室,吃的只有泡面,这时L也开始忙了起来,有时好几天不见踪影。再见时,整个人瘦了好多,但却不在有失恋之初的痛苦,看着W这几天的成果,便一顿嘲笑,气的W直接拔掉了电脑电源。次日,L告诉W,他要来陪伴他的战友了,学校那边已经请好了假,附加条件只有一个,W必须管饭!W听了只当是玩笑,当即许诺包吃包住。

L真的来了,惊呆了W。

刚下车的L看着W,一脸疲惫却仍嘲笑道:“嗨,没见过这么帅的帅哥!”

“见过,没见过这么仗义的帅哥!”

L专职帮W做实验,两人早九晚五,一日三餐毫无规律,这样一干便是7天,W课题终于顺利完成。两个从未搭档过的人,配合竟极为默契。为了犒赏自己这段时间的辛苦,L和W决定一起去旅行,目的地选择了L的家乡——青岛。

在青岛,故事没有偏离预料,两个人很自然且欢乐的在一起了,从相识到走到一块虽然只有50多天,但W知道自己喜欢L,也坚信L对自己的喜爱,被爱情甜蜜包围的W,早把理性的丢进了海里,她忘记了时间和距离的力量。

青春的岁月中,我们都曾为爱奋不顾身过,那是一场不计后果的尝试,有时会用尽全部的力气。

这段原本蛮浪漫的爱情,保质期却不长,没有一个月就匆匆地暂告段落。记得刚分手的W没有哭,只是不吃不喝的呆坐着,她不明白是哪儿出了问题,为什么L要逼着她说分手?只是因为距离吗?明明当初那么喜欢,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而她只能接受不明原因地分手,无奈离去,带着最后的尊严,独自一人舔舐着伤口。

W开始不停的忙碌着,从早到晚的工作和学习,拼命的样子让旁人都惊讶。突然一天,W跑了,是的,跑了,没有和任何人告别。再回来时,W瘦了很多,带回来更多的却是风雨过后的平静。她没有告诉任何人这段时间到底去了哪里,只是不再那么玩命折磨自己,而是更加懂得疼惜自己。对于L,W绝口不提。

某日的午后,我与W相遇在一家咖啡店,看着她优雅的喝着咖啡,就这样,静静地过了好久,W开始讲述这段“类似爱情”的故事。苦咖啡伴着这个有点伤感的故事,静静流淌着,就这样载着W的青春流向远方。

“他找了个当地姑娘,呵呵,家里有房子的。”W笑着说道:“我理解他,也相信他那时候的喜欢是真喜欢,但仅仅只是喜欢,而我却误以为那就是爱情。”

人们早已习惯把事情的起因归咎于外在的一切,实际上,真正原因正始于自己的内在。我们坚信自己看到的就是真相,一旦拥有就不会改变,对于未知便一手遮住眼睛,心里暗暗说着离自己还很远呢,顺便按照自己的想法去选择好故事的结局,殊不知有些故事也只是属于一个人的故事,而你所不知道的,却是你知道的唯一东西。喜欢与爱之间并非是等于号,喜欢来势汹涌,带来的是刺激和浪漫,而爱情,更多的是平淡与相伴。

有些喜欢,终究也只是喜欢。

[终究只是喜欢为题目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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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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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名著赏析课上,主讲的同学开篇问了一个问题,爱情和事业你们认为哪个更重要?认为爱情重要的人举手者寥寥,一个支持爱情的男生说“攘外必先安内”全班笑声一片。

好像时代变了,人人都是独立新女性或者理性的男性,都愿意去追求那份可能更稳定的事业,不做别人的附庸,不要或许虚无的爱情。

可是爱情是人一生的事业啊。事业就算从一而终,也有退休的.一天,爱情是可以从遇见陪你到坟墓前头的。我说爱情更重要,也并不是二者取其一,而是在两者冲突时,我不会像拉尔夫神父那样不停止对事业的追求,而更愿意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爱人中去。可能我身上追求童话的天真幻想还没有褪去吧…所以这样一部太现实的…为了名利放弃真爱的小说…让我看的有些恼火…小说不应该是追求真善美与宣扬为了真爱放弃一切的飞蛾扑火一般的爱情吗!荆棘鸟的反其道而行之算是给了我充满不切实际幻想的脑袋结结实实的一棒。

梅吉和菲的命运真是惊人的相似,都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为这个人生了一个男孩,随便嫁给了另一个人,然后把自己惊艳高贵的生命消耗在平凡的柴米油盐里。总觉得这样是对她们本应该更加浪漫辉煌的生命的浪费。但至少她们有钱,好歹能有物质上的富裕。

在我的眼里,拉尔夫和卢克在本质上其实也没有什么区别。从来没有哪本书这样讨厌男主。为了自己冠冕堂皇的事业弃真爱于不顾。你选择事业放弃爱情我尊重你的选择,但既然对于你的身份这是一道单选题,就请不要走了一条路又常常望着另一条。你手上的白玫瑰没有那朵墙外的红玫瑰娇嫩欲滴,你拿着白玫瑰俯身嗅红玫瑰的芬芳,那红色的美人把芬芳全给了你,她什么都没有,你又走回自己的路上去拿着自己的白玫瑰。撩完就跑不就是典型的渣男吗!卢克给梅吉的是关于虚无缥缈未来的描绘,你给她的是仿佛唾手可得又触不可及的爱情。这两座空中楼阁就这样伴随着梅吉活过一年又一年,然而全都是泡沫。

这本书是闺中密友十八岁生日时她妈妈送她的礼物还顺带捎上给了我一本。她妈妈给她的美好祝愿是,在爱情上一定要找到心灵相通的人,能够沟通的人。不然一步错步步错,像梅吉问她妈妈菲奥娜的那样:我们从什么时候开始做错了呢?菲奥娜说,从一开始。

所以虽然这本书挺惨,对于美好的爱情,我依然怀有一份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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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经典科幻小说

全文共 3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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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永远是开阔视野的一类书籍,科幻和奇幻给了我们一笔丰富的知识。下面是小编分享的经典科幻小说推荐,一起来看一下吧。

1.《编码宝典》 尼尔斯蒂芬森

这部由尼尔斯蒂芬森创作于1999年的作品讲述了一则二战期间的密码破译人员和1997年的极客之间错综复杂、环环相扣的故事。

“这本书不仅很长,内容也非常丰富。它有近1000页,而且是大开本。这书一定有五十万字,”游朝凯(Charles Yu,美籍华裔作家)说道。

2.《沙丘》 弗兰克赫伯特

这部经典作品的是发生在一颗沙漠星球上的故事,还讲述了香料 Melange 所具有的力量。

很难相信人们从没真的读过这本书――但是 Pat Cadigan(Synners、Dervish is Digital 等书的作者)说她相信很多人“可能认为要不从电影里要不从 Syfy 频道的迷你剧里已经了解《沙丘》是怎么回事了。”另外,很多人大概“看过”《沙丘》,读过前传和后传,但是从来没有真的阅读过原版。“不是件容易事,”Cadigan说,因为它既深厚又复杂。但如果你只读过这部杰作的外延或改编作品,你都不算真的了解沙丘是怎么回事。这是一次“必须通过阅读才能完全领略的全沉浸式的体验”。

3.《万有引力之虹》 托马斯品钦

后现代主义经典之作,故事背景设置在二战结束之际,其事件主要围绕德国V2火箭计划展开。

这一个有点奇怪。我们为这篇文章联系过许多作者,因为《万有引力之虹》是一本大家都假装读过的书――然而他们都承认他们自己也没有真正读过。

“我不相信有人真的读完过《万有引力之虹》。托马斯品钦用了几十年的时间等待读者们为结尾处漂亮的螺旋式设计捧腹,而现在他开始想不明白了。我自己就读过五次开头。”Paul Cornell(漫画Saucer Country还有即将出版的小说London Falling的作者)说道。

所以像他这样厉害的类型作者都失败了的情况下,为什么你还应该读《万有引力之虹》呢?有人说起码这书的某些部分他们可以感到相当充实地读下去。Pat Murphy(The City, Not Long After和The Wild Girls的作者)提供了一些理由:“这是一部可以与詹姆斯乔伊斯(的作品)媲美的科幻小说,曾经是普利策奖的有力竞争者,它纠缠不清而复杂万分,既出格又晦涩又离题(transgressive and regressive and digressive)。1974年它一出版,随后就获得了国家图书奖,而又是Irwin Corey教授出面代品钦领奖。”另外将超常的性和V2火箭相结合,这也让Pat Murphy喜欢:“我爱自己对这本书的感觉,以及它于世界的精神性(psyche)中制造混乱的潜力。”也许有天她会读完――或者也许她将坚持自己对这本书的想象。

4.《基地》 艾萨克阿西莫夫

这部经典的主题是哈里谢顿以及一个伟大星际帝国的衰亡。

Cornell大胆地说:“在这个混沌理论已将心理史学毁灭殆尽、而小说作品都建立在那个大观点之上的年代,《基地》变成了那种讨论的远比读过的多的经典作品。”尽管阿西莫夫的机器人故事“也许会永远保持科幻入门必读的地位。”Cadigan还是激情洋溢地提醒人们应该真正阅读一下《基地》而不是只讨论它:人们“应该读,因为它是阿西莫夫(的作品),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呢,它是将数学应用到科幻中的最天才的范例。”

5.《大魔法师》 苏珊娜克拉克

一部异质历史,讲述了早已消失的魔法回到了19世纪的英格兰的故事。

这是一部每个人都在谈,但很多人都懒得读的作品,因为它“又大又厚”,John Shirley说(他最近的作品是两本选集A Song Called Youth和Everything is Broken)。但这绝对物有所值,他接着说:“这部吸引人的、想象丰富的、伟大的奇幻作品有点像舌头和什么歪曲的东西同时贴在颊上的感觉。这也是奇幻界里出产过的最好的散文作品。然而其实它本身并不很在意奇幻这个标签,除了某种程度上是绝对富有深意的。而且还全然明白存在的荒诞性。也许有点像James Branch Cabell。”

6.《1984》 乔治奥威尔

给了我们“新话”和“老大哥”的反乌托邦经典。

“我觉得很多人都假装他们已经读过了奥威尔的《1984》然而实际上没有。它是如此风行于世的一个文化符号,以至于一旦有人提及它大家总会假定自己知道别人在说什么,”Christopher Moore(Lamb、Fluke和The Stupidest Angel的作者)说道。

他又接着说:在这样一种我们对信息自由和隐私做出种种假定的文化之中,我认为,《1984》的重要性比起以往更加突出。它很好读,而且在它直接而确切的文本中能感到一种真实的人性。自从它出版以来,很多反乌托邦题材的书和电影都以它为灵感来源,所以我觉得你阅读它的时候一定会觉得似曾相似。”

7.《最后和最先的人》 《造星者》 奥拉夫斯塔普雷顿

1930年代创作的两本预言性的作品,探索了深远的星空和遥远的未来。

Rudy Rucker(最近的作品是Jim and theFlims以及一本自传Nested Scrolls)评价说,这是两部谈论的远比读的要多的奠基性的科幻经典。情况就是,每人的书架角落里都有一本翻烂的斯塔普雷顿平装书,他们可能钻研过但却没有一本一本读过。“由专业哲学家写就的奇妙的、预言性的科幻作品,萌发了后来作品的所有想法的种子都包含在这两本书里了,”Rucker说。

8.《漫长的明天》 雷布拉凯特

这部1955年的小说故事发生在一场核战争之后,其作者是《帝国反击战》的编剧之一。

“我不明白为什么没人把它列入伟大美国科幻小说之列――大概是因为那些说自己读过这书的人都根本没有读过,”Nicola Griffith(Ammonite和Stay and Always的作者)说。“开篇的三分之一读起来好像美国神话版的《英王钦定本圣经》:坚定、韵律优美、不容妥协。”

Griffith又说:这本是一部“教育小说”(Bildungsroman),却因为布拉凯特的巨大野心,她选择了核毁灭的废墟地球作为故事背景。她的目标是不会低于以人物为中心的最好的严肃科幻小说。在1950年代,这本书一定把它的读者们像袜子一样从里朝外翻了个个。假如我发现年轻的卡尔萨根受了这本书的关键影响,我不会感到惊讶,因为萨根主义的种子:进行太空开发的国家将特别罕见,因为在逃脱本行星重力之前他们就会朝向毁灭发展――不够完美;布拉凯特是她所处时代的造物,继承了核威慑时代所有文化上的问题――然而也是此类型里一步惊人的跨越。

9.《达尔格伦》 塞缪尔德拉尼

这部不能绕过的小说讲述了一座隔绝而奇怪的美国城市Bellona的故事。

“这是我们的《芬尼根的守灵》。我也没有读过,”Nick Mamatas用想象中的科幻迷的口吻说道。(Mamatas最近的作品是The Damned Highway: Fear and Loathing in Arkham)

“《达尔格伦》保持着纪念性的成就,”Jeff VanderMeer(Finch的作者,The Weird的编辑之一)说道。像《万有引力之虹》一样,这部小书需要读者做大量的功课,“而阅读的时候我们好像不会在意做功课,”VanderMeer说。《达尔格伦》“显示了巨大野心、情感、智慧以及技术能力的组合,”而且它站在了最高峰,远远超过“这个领域内的传统认知”。

10.《无尽的玩笑》 大卫福斯特华莱士

一本相当长的、写满脚注的书,讲述了Incadenza一家的故事,还有一部有着致命吸引力的电影,还有网球。

Mamatas提议将这本书列入这个单子,因为人们总是谈论它,把它放在书架上,用它巨大的书脊告诉别人他们有多聪明。但很多人大概看了看那些脚注然后就放弃了。真的是很丢人――《无尽的玩笑》是一本才华横溢而内容丰富的书,而且也非常好玩。它的脚注都非常好玩,而且对故事的阐述是不可或缺的。另外,《无尽的玩笑》读起来很像一本厉害的侦探小说,因为在书的一开始你就会目睹Hal Incandenza的悲惨命运,而不得不在之后的阅读中弄明白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经典科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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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中语文小说阅读答题技巧情节类题型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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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题可以从两个大的角度考虑:一是内容上,二是结构上。内容上是指情节本身、情节对环境、情节对人物、情节对主题、情节对读者的作用;结构上是指对其他情节的作用。另外,要注意根据提问形式来确定答题角度,如果是单一角度,即给定了答题角度,就按照给定角度来答;如果是综合角度,即没有给出明确的角度,就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来考虑:

1.从情节与小说环境的关系角度考虑,常用术语:突出(烘托、交代)人物活动的环境,使环境更具典型性等;

2.从情节与其他情节的关系角度考虑,常用术语:埋下伏笔,设置悬念,线索,铺垫,照应,推动情节发展,使情节曲折生动,对比,衬托,承上启下等;

3.从情节与人物形象的关系角度考虑,常用术语:塑造了……的人物形象,表现了人物……的性格或精神,刻画了人物……的心理,使人物形象更加丰满充实等;

4.从情节与小说主题的关系角度考虑,常用术语:揭示(表达、寄托、暗示)了……的主题,深化主题,突出主题,丰富主题等;

5.从情节与读者感受的关系角度考虑,常用术语:设置悬念,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吸引读者注意力,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引发读者思考等。

这类题型的规范的答题格式一般为:作用点+体现点。所谓“作用点”是指作用是什么,一般要用术语来答;所谓“体现点”是指这个作用在文中是如何体现出来的,必须结合文本具体内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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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老人与海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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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老人与海》,我便被主人公乐观,勇敢与执着的硬汉形象所深深吸引。

主人公桑迪亚哥是位“背运”的老人,连续84天没有捕到鱼,第85天出海,经过两天三夜的搏斗,最后捕获一条一千五百多磅的大马林鱼。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归航途中,多次遭遇鲨鱼袭击,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在这期间,老人以非凡的勇气,惊人的毅力,忍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孤独,饥饿,疲劳和伤痛,一次次地超越人类的极限。但我们从中没有看见一滴失败者的眼泪,却分明看到强者失败时高傲的微笑,他是一个硬汉,是一个虽败犹荣的英雄。

这是一场孤独的历程,一个人划着一条小船缓缓地驶向远海,被大鱼拖着在漫无方向,复杂的洋流中四处飘荡,那种令人恐慌的迷失感,就像一个人在黑夜森林中寻找出路一样,老人只能和自我对话,和鱼对话,和大海对话。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能够把它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外在的肉体能够理解折磨,内在的意志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被打败的能够是肉体,但绝不能是我们的意志。最大的敌人永远都是自我,当一个人的意志坚不可摧时,那么便没有任何事物会再让你畏惧。

所谓的“背运”,从未在老人心里起过一丝涟漪,他在大海上时刻面临着生与死的挑战,却始终没有产生退缩的心理。而反思我们此刻所定义的挫折,磨难,难以跨越的荆棘,是何等的肤浅。或许,应对这些,老人的脸上只有淡淡的不屑。

尽管老人最终并没有将大马林鱼安全地带回家,不是最后的胜利者。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老人难道就不是一个令人崇敬的胜利者吗?因为他至始至终,都没有向大海,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他在精神上取得了虽败犹荣的胜利。在暗潮汹涌的海面上,残破的小船,冷冷的海风夹杂着浓烈的血腥味,也许这才是人真正害怕的,唯有不羁的灵魂,才能与大海对抗,与自然对抗,与命运对抗,这才是真正的伟大,即使他不曾成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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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学生原创作文650字:小说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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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紫沫站在圣樱学校门前,“以后我就要在这里上学了呢!真期待。”蓝紫沫因为成绩的突出,被圣樱学校选中了才能来到这里上学。在圣樱里的都是一些富家子弟,靠成绩进来的很稀少,然而她们都被那些富家子弟鄙视,不愿意接近。

“啊啊啊,是辰学长,好帅啊!”花痴a说。“羽学长比辰学长还要帅。”花痴b说。接着那两个花痴打了起来。蓝紫沫从小到大都是从美男堆里长大的,对帅哥已经有了免疫,便不理会那些花痴,径直往教室走去。转个弯,突然撞上了一堵人肉墙。“好疼啊!哪个不长眼睛的?”紫沫忍不住爆了粗口。对面的羽一脸惊讶,在学校还没有敢对他大呼小叫,他还是第一个,有趣。“花痴女,是你自已不看路,主动投怀送抱的好吧?”羽眯了眯眼。“你,你叫我什么?”紫沫起得直跺脚,还用手指着羽的鼻子。“花痴女,让开,本少爷还有事情要做。”羽收起玩世不恭的态度一本正经的说。“不让,你今天要是不道歉我还不让你走了。”紫沫理直气壮。羽看了紫沫一眼,直接从她旁边走过,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花痴女,再见!”临走时还不忘调戏一下紫沫。“再也不见。”紫沫咬牙切齿。接着,紫沫来到了班级门口,原本吵闹的班级一下子鸦雀无声。被这么多人盯着让紫沫觉得很不舒服。老师缓解了尴尬。“这是新来的同学,先做个自我介绍吧!”老师和蔼的说。紫沫转身在黑板上写下“蓝紫沫”这三个大字。“蓝紫沫,喜欢看书,希望能和大家成为好朋友。”紫沫说完,那些人就在下面窃窃私语,“什么嘛!又来了个花痴女,没准是来跟我抢我的羽王子的。”“看她那样子应该是个穷丫头,以后离她远点。”紫沫不顾那些话语,直接找了个靠窗的位置下来。接着又是一阵轰动。“那花痴女既然做羽王子的旁边,羽王子最讨厌别人坐她旁边了,有好戏看了。”“天,她既然坐在羽王子的旁边,她活得不耐烦了吗?”接着,“嘭”的一声,一位帅气的少年登场。

大家猜猜他是谁?第一次在这里写小说,写得不好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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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剧情简介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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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时明月前传》主要讲述的是荆轲与丽姬,原是青梅竹马,但丽姬的美貌,惊动天下,让秦王得知而下令齐王建交出丽姬。丽姬被掳至秦宫后,方才得知怀有荆轲之子,为保荆轲血脉,丽姬委身秦宫。

荆轲因失去丽姬而变得意志消沉,却在山上遇见异兽而开窍顿悟,自创“惊天十八剑”。春去秋来,丽姬于秦宫产下荆轲之子——荆天明,秦王因爱屋及乌,也视如己出。

荆轲接受燕太子丹的刺秦重任,提了樊於(wu)期将军的项上人头与督亢地图献给秦王,并欲藉此机会刺杀秦王。

不料刺秦一事早被随行的秦王首席护卫通报秦王,任务失败,荆轲与丽姬双双死于秦王宫殿,韩申受两人所托携其子荆天明逃出秦宫,秦王下令追杀昔日爱子荆天明,派出秦王四大护卫风林火山,日夜追赶。

易水之寒,乌江之畔,?苇丛中一战,韩申与四大高手之双锤山同归于尽。幸赖天下第一剑——盖聂及时赶到,施展百步飞剑后诛杀剩下的三大高手,荆天明始暂逃此劫。

然经此一战,盖聂亦深受重伤,秦王的追杀却不因此而中断,故人遗愿,烈士重托,长夜无语,故情不灭,盖聂挽着故人之子——荆天明,踏出了秦国边境,向着不可知的归处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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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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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如同饮食,在这些“食物”中,有着如甜点一样的娱乐书籍,也有回味无穷的古典名著,但这些名著中,对我来说最耐人寻味的就要属《三国演义》了。因为它让我感受到“读书之乐”

初次“食”这本《三国演义》时,看到刘关张结为异姓兄弟,并且讨伐黄巾军时,那场面,仿佛身临其境,浴血奋杀的情境让我义愤填膺,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种“读书之乐”这种诱惑让我不得不往下看,看得让我被这些英雄豪气深深渲染,看到赵云救阿斗的时候,那威武雄壮的身姿无可匹敌,一人抵挡千军万马,那舞着枪,挥着剑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直至做梦也能梦见他。

英雄当然也不只他一个,还有众人皆知的传奇人物——关羽。

水淹七军,刮骨疗伤等等事迹,都能体现了他的勇猛,斩杀华雄时,曹操本来想给关羽一杯壮胆酒,但关羽说等他回来时再喝,他打开城门,挥舞着青龙偃月刀,不几回合,就将华雄斩杀,等到拿酒时,酒竟然还是温的!看的我又惊讶佩服,又高兴地手舞足蹈,每当别人说起这故事是,我总是自豪的抢着说,好像是自己亲身经历一样。

说关羽是是说不完的,所以只好放下,说起另一位智者——诸葛亮。

诸葛亮七擒孟获,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他的故事,七擒,当我看到了才知道,原来是其次抓住了蛮王孟获,每次看到孟获被捕,我就乐的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这也上我感受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宽厚大度,使我更加佩服他。

至于“__雄”曹操吗,我并不怎么喜欢他,但他的一件事却让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割须弃袍。平时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曹操,今天怎么割须弃袍了?原来他是为了保命而割须弃袍的。当时曹操自己单枪匹马被马超追杀,马超对士兵们喊:“前面有胡须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话音未落,曹操便割了自己心爱的胡须。马超见了,又大喊到:“前面穿黄袍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曹操接着又弃了自己心爱的袍子。看这段是看的我“咯咯”直笑。

读书给了我很多快乐,也增长了我不少知识,我相信,我时刻都会记着,“食”书的感觉是多么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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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都市风流狂医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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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得未来兵王记忆融合,实习医生林昊的妖孽人生正式开启。走出大山只是开始,未来不可想象,且看林昊如何游走花都,穿梭美女之间,成就无上医道。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都市风流狂医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刻名!”林昊沉声道,是在提醒震撼中的小九。

小九看到永恒天碑之后就愣住了,永恒天碑的强大,出乎了小九的意料。

没有迟疑,一人一兽直接在上面开始用伟力刻名,林昊前世的圣祖真名是周文,但这一世他却是林昊,不再是周文。

所以,他所刻的第一个是林字,正一笔一划的刻上去。

可是在刻了林字之后,昊字只是刻了一个一字之后,就已经有些后继无力,他知道这是自己的实力不够。

而小九却已经刻了小字和一撇,同样是不能把九字刻上去。

也就在这时,命运巨眼降临了!

“毁灭!祖兽!你们真是好大的胆子,竟敢在我的眼皮底下刻你们的真名,当我不存在吗?”命运巨眼冷声而语。

“命运!你杀我兄弟,今日这血仇也是时候报了!”林昊沉声怒喝。

“哈哈!就凭借你毁灭和祖兽就想和我斗,你平还差得远!”命运巨眼哪怕看到林昊和小九已经刻了名字在永恒天碑上,但是依然狂妄无边,没把一人一兽放眼里。

它已经和永恒天碑有着无尽纪元的联系,与林昊和小九相比,它和永恒天碑的关系要亲近得多。

只见命运巨眼打出混沌之力,直接控制着永恒天碑向着一人一兽镇压而下!

一人一兽努力的抵抗,但是依然有心无力,只能眼睁睁看着永恒天碑一点点镇压而下。

林昊怒吼:“我不甘心!我要为我的兄弟报仇,我要杀了你!”

命运巨眼却冷笑:“你毁灭确实厉害,在永恒天碑上留下了九笔,而祖兽也留下了四笔,但你别忘记了最重要的一点。

谁在永恒天碑上留下的比划多,又没有人留下全名时,是以比划多的人控制永恒天碑!哈哈!”

“你!该死!”林昊再次怒吼,拼劲全力在抵抗。

可是没有用,命运巨眼在上面留下了十二笔,比林昊足足多了三笔,他掌控着永恒天碑的控制权。

小九和林昊再怎么努力也没用!

林昊感觉自己的身体即将要崩溃,哪怕已经达到了圣祖境巅峰的身体,依然要抵抗不住了!

小九也有这样的感觉,它不断的嘶吼,可是却在做无用功。

就在这时,异变突生!

本来一直受命运巨眼掌控的永恒天碑,开始有些不受控制起来。

“盘古!阴阳!鸿钧!你们三个混蛋是想死得彻底吗?”命运巨眼气急败坏的威胁。

没错,这正是三位陨落的圣祖在帮助林昊和小九,他们没有死,并且被永恒天碑吸入其中。

他们在合力帮助林昊和小九,甚至让林昊的昊字多了几笔,变成了林日!

小九看到这方法可行,居然直接在永恒天碑上抹去自己的名字,而是在为林昊刻画名字!

它要相助于林昊,让林昊的名字彻底留在永恒天碑之上!

林昊在小九的努力下,变成了林旦,并且还在继续!

“不!不可能这样!”命运巨眼恐慌了,此时林昊在永恒天碑之上的名字,比它还要多了一笔,控制权即将归林昊所有!

在命运巨眼的疯狂之下,它也在永恒天碑上多留下了一点,命云外加一点,比划和林昊相当。

林昊紧咬牙关,嘶吼:“我以我血染苍天,今日燃尽生机斩命运!”

疯狂的举动,彻底的引燃自己的生机,以无尽生机为代价,林昊将最后的大字刻在了上面,永恒天碑光芒大作,林昊二字彻底激活了永恒天碑。

永恒天碑的控制权,瞬间到了林昊手中,林昊没有和命运巨眼客气,控制着永恒天碑杀向了命运巨眼。

命运巨眼带着森然煞气,悲凉的嘶吼:“放过我!我愿意受你奴役,让你掌控天下人的命运!”

“我只要你的命!让你彻底消散于天地间,我命由我不由天,你不该存在于世!”林昊冷冷道。

永恒天碑洞穿命运巨眼,命运巨眼陨落之际,产生了恐怖的能量风暴,但是林昊却一手镇压,让其归于平静。

一切散去,林昊将永恒天碑收入体内,双眼之中带着如释重负的解脱。

现在命运巨眼已死,这天下间再无人是他林昊的对手,同时他也成了无尽虚空的主宰者。

林昊手掐法诀,三道人影出现在林昊面前,赫然是谈一昙、鸿钧对祖和阴阳圣祖。

看到三人出现,林昊道:“以后我们再也不用受命运所掣肘,我会帮你们重临巅峰!”

“多谢道友!我们相信你能行!”鸿钧圣祖含笑而语。

“真是厉害啊,居然把命运给斩了,你现在是什么境界了?”阴阳圣祖问道。

“厉害了我的哥,我就知道我老大是最强的,命运算什么玩意,哪是我老大的对手。”谈一昙很是嘚瑟。

林昊微微一笑:“突破圣祖之境之后,可在永恒天碑之上留名,我名它为天祖境。”

“天祖境吗?老大已经是天祖,我肯定也会成为天祖!”谈一昙大言不惭的说。

没有反驳什么,因为有着天外天的存在,别说是谈一昙,就算是阴阳圣祖和鸿钧圣祖也能做到。

大战已结束,林昊回到了九州世界,身为这一方空间的主宰,林昊一个念头就已经到达九州世界。

若是林昊想的话,随时能把九州世界剥离出来,将之融入天界之中。

十万年之后,谈一昙等三大圣祖重临巅峰,成为了圣祖后期巅峰的存在,而谈一昙依然跟着林昊,和以前一样没变。

九州世界地球之上。

国际最著名的贵族学院,能来这里读书的,皆是全世界最有钱最有势力之人的小孩。

一个名为乐乐的小孩又一次被人在嘲笑着,只因乐乐每次都是坐高铁来读书,而别的小孩,不是千万豪车相送,就是直升飞机送来上学。

“乐乐!你家既然没钱是怎么混进来的?这里可不适合你!”

“说得对!明明没有钱没有势,却混到我们的学校,真给我们丢人!”

“滚出去!这里不适合你,没有千万级别的座驾送你来上学,拉低了我们的档次!”

一个年轻男子向乐乐走过来,微笑道:“儿子,又被同学们看不起了?我说了不要那么低调,你就不能告诉他们,高铁是我买给你的生日礼物吗?

要是他们觉得一架高铁太低端,要不我让林氏集团给你造个宇宙飞船送你上学?”

听到这话,还有看到年轻男子的从小孩,皆是直接石化,因为他们认出了年轻男子是谁,正是掌控着全世界百分之八十金钱和土地,林氏集团的董事长,林昊!

(全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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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爱情小说观后感

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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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蛋疼的结局,让人看了心里堵的慌的结局,为什么要离婚呢,不是好不容易才走到了今天的吗?互相在一起包容对方,不是很好吗?所以重点来了,包容!他们2人都没有包容对方的心,经典小说观后感。你在乎我的CNM,我还在乎你的阿MAY呢。既然大家穿上衣服后就不能坦诚相见,那就分手吧,说再多的我爱你,都不及一句我只在乎你。

爱情本来就是自私的,情人眼里是容不下沙子的,何况他们的沙子太多了。放不下过去就走不到未来,所以离婚是必然的。

有人喜欢说,谁都没有错,只怪命运太作弄。其实我想说,心态不对,方法不对,就是错了。比如二子之前的表现,给梁丽霞留下的恶劣的印象,完全是一种不在乎这段爱情的表现,深入人心了在想改变,就难了;再说梁丽霞,二子只是你青春期的一个朦胧的对象,进入五光十色的大城市后,二子的形象还能接受吗?能接受就不会有德仔这样的苍蝇介入了。

爱情不是占有对方的第一次,也不是在一起很开心就完了,也不是甜言蜜语的互相说我爱你,而是包容对方的一切,包括对方的缺点和不堪回首的过去,等到两人都白发苍苍的时候,还能手牵手,观后感《经典小说观后感》。

完了,这就是我对他们所谓的爱情的看法。没有结婚的人或许不会懂,但是真正等到你进入围城,发现对方不是你想象的那么完美的时候,你才会明白二子和梁丽霞为什么要离婚。

说实话,看完全书确实对女主人公梁丽霞感到很纠结。大家都说她好,说她爱的深沉,确实如此,但她又不是不了解二子,一再的隐瞒和欺骗会有好结果吗?二子这人很直接,可以说有点“楞”,不世故,对于梁的所谓移情别恋进行反击无可厚非,因为他始终是不知道真相的,何况梁始终在他耳边吹风,为什么最后知道的总是他?都说梁受伤很重,那二子呢?没有一件事是不令他心碎的。按照书上的结果,梁签了字,自此两人劳燕分飞,梁的“自作聪明”葬送了自己的爱情,梁的做法有点不择手段了,她的这些安排有颇有些急功近利……

梁真是个纠结的人物啊,她对德子的献身让我想起了《天龙八部》中的刀白凤,同样是为了自己爱的人,为了报复(这真的是报复么?还是自暴自弃?!)爱的人而献身他人,或许她们的献身都与爱无关,却把自己的爱情葬送了……多么直接的悲剧啊……

梁始终给人一种反差很大的感觉,莫非是双子座?既然爱二子,一心要他学好是不错的,但却容不下儿子的臭毛病,而正是二子的“流氓气质”(替她撑腰)才使年幼的梁埋下爱情的种子;她与二子的误会因她一手造成,却要用失身的方式作为报复,先前的她可是对贞洁看的高于一切!

这毕竟是文学作品,当真不得,呵呵,纠结啊。

他的让老看了这小说让老子以后怎么相信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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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的引力初二作文

全文共 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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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前尘,哪天高兴了,提笔写就,就像行云流水自心中飘浮而过。而后自有一番略微的小小成就感。

或许杯具往往就是在我们的自以为是中酝酿的。从没想过尝试写作小说的过程会陷落到这个引力圈中。

在反复考证资料中,一步步向远方走去。却发现这个领域是如此的浩瀚。致使附来的渺小真有种‘惧不敢回头’之感。我想是先前的热情劲头尚未觉察到此路的里程。七八万字下来,勉强支撑得住。近日这种处处瓶颈的疲劳艰涩不安。到是痛快难隐的忍受着杜拉斯曾说的‘写作就是种暗无天日的自杀’。每每这时创作中的小说又仿佛嗤笑我:‘爱上我后悔了吧,我呢,也是嫁鸡随鸡罢了’。

近日某刻惊讶于放弃已无可能,就像爱上一个人后所产生无法摆脱的引力。

"胸无点墨,我想出去走走"。

"你想偷懒,放下我去跟诗歌散文幽会么?"她好像秀眉微蹙撅撅着小嘴在对我说。而这时我只能赧然一笑。

那晚我做了一个梦。梦中跟一个小女孩在一片绿草如荫的草地上坐着,边上的小朋友们嘻闹着像是在捉迷藏。等到他们回来个头却长高了好多。

"你怎么不陪他们去玩?"我好奇的问她。

女孩清眸流盼,咯咯一笑之中脸颊处酒窝隐约可见,却是只看着我并不作答。

"那从此以后,我可以不那么急着长大了。"我望着她傻笑。

不一会有藤条缠在女孩身后的。我自腰间摸出一把砍刀奋力去砍。岂知砍到了自个左侧小腿上。登时鲜血直流,并不觉出有痛楚之感。俩人一起坐在布满花朵的草纵中,"该死的伤口,一定以为自个是朵花,不肯愈合,不安份的想离我而去。"我大概当时这样想

接着我回到房中在黑暗中坐在角落里发呆。窗棂处叮叮当当之声响起,我不由心间纳闷。‘是风铃在响,还是有人敲窗呢。’缓缓过去推开窗户,哪里有半个人影,院落中皎洁的月光洒在洁白的霜面上。须臾,那晶莹剔透的霜面上突然显出女孩的身影,光影中红花绿树,宛然一派春意盎然之景。那女孩回望我一眼,欢快的向远方跑去。‘等一等,你不就是藤绕住的那女孩子吗?我有话要说。’我边喊着,忙又跑到院落之中,却空空如也。当时不禁起疑‘这难道是梦吗?’思量半晌,仍是浑自不觉,无处归咎。遂郁郁出庭,行至野外梦醒了。"‘舟遥遥以轻飏,风飘飘而吹衣。问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昔日陶公之辞,到是很应那日梦中之景

准备睡了,当日把自己遗失在了梦中,还是此刻犹在梦中而未觉?抑或那日的梦中才是真实?不知明日醒来会否有个完整答案。

[小说的引力初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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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外国小说《半截蜡烛》读书笔记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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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9月1日,在希特勒的策划下,德国以闪电般的速度占领了邻国波兰。英、法两国根据法波盟约和英法互助条约,对德宣战。但其却一直按兵不动,使德国更加肆无忌惮。1940年5月,德国向法国发动进攻,英法联军毫无防备,溃不成军。6月22日,卖国贼贝当组建的新政府与德国签订了投降书……

而故事《半截蜡烛》就发生在这场战争之后。它讲述了法国一位家庭妇女伯诺德夫人与两个幼小的儿女一起做着情报中转的工作。一天晚上,他们与闯进屋的三个德国军官斗智斗勇,最终保住了半截蜡烛里的绝密情报。

那么他们是如何与德国军官斗智斗勇的呢?首先是伯诺德夫人。她对军官说蜡烛太暗,换了一盏油灯。但军官认为晚上黑,多点支蜡烛也好。然后是杰克,他预用蜡烛照明电柴,可军官认为不用蜡烛也可以。最后是杰奎琳,她成功地拿走蜡烛,带上了楼。

在这一系列周旋中,他们都十分镇定。比如杰克,当中尉问他“你不用蜡烛就不行吗”时,他没有非要拿走蜡烛,而是镇定地取柴点火。如果他拿走了,很有可能会引起德国,军官的怀疑,从而发现秘密。情报站就会破灭,一家三口的生命也会结束。

于是我想到了另一个人:诸葛亮。当司马懿十五万大军当前,他只有一班文官,2500名士兵时,他没有慌,而是让士兵打扮成老百姓,藏起旌旗,洒水扫街,大开城门,自己则身披鹤氅,在城楼上悠闲地弹起琴来。面对这一情况,司马懿反而心生疑心,撤退大军。这是为什么,因为诸葛亮的镇定!

镇定,一件一般人想得却得不到的法宝。当危险来临时,你能坐下来静静思考办法吗?当困难接踵而至时,你能镇定地去解决它吗?当……这样的事例太多太多,但你都做到镇定了吗?

镇定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你还没拥有它,就请向《半截蜡烛》里的小杰克、小杰奎琳看齐,争取得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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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盗墓笔记有声小说结局

全文共 11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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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盗墓笔记小说终于大结局了,原著作者南派三叔当天凌晨应“十年之约”,发表长微博为未完的情节填坑,这在网络即刻登上热搜榜,而为了纪念这一时刻,网络剧在18日中午提前放送第一季结局篇。除了小说和剧集受到集体热捧,不少稻米们甚至相信这些角色在真实世界存在,按照小说情节自发赶往长白山,迎接闷油瓶张起灵回家。下面是盗墓笔记有声小说结局,欢迎参考阅读!

凌晨醒来,这是约定的最后一天了,我摇醒了胖子。洗了把脸。

他会怎么出现呢?   第一句话会是什么?

他出来的时候会是一个人吗?一群人,我要把跟着他出来的东西都干掉吗?我检查了一下弹,坐到青铜门前,端着两把枪。

想了想,觉得不合适。   其实一晚上没睡,我打了哈切,把枪放到身后。

胖子过来,递过来一个手机,“听点音乐吧。今天应该听什么?”

“你有什么?”我拿过来,刷里面的app,音乐列表里,都是广场舞的配乐,放这个小哥应该会缩回去的吧,虽然我觉得也挺带劲的。

“你就没什么应景的吗?”

“有一首,最近挺火的,巴乃一个小姑娘给我下的。”胖子拿过来,翻了半天,翻了出来:“see you Again。”

我放了出来,静静地,歌声不大。是英文的。我默默的听着歌,胖子也不说话。

“It’s been a long day without you my friendAnd I’ll tell you all about it when I see you again”

胖子哼了起来,还挺好听的。于是一直沉默,听了很久。

不会不出来了吧。我叹了口气,慢慢的,胖子睡着了,在一边打着轻微的呼噜。

我强打精神,但架不住听着音乐不知不觉的犯困。

朦胧中,我看到青铜门开了。

我就是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吧,我想,我揉了揉脸,睁开了自己的眼睛。

果然没有。

我知道这样不行,于是看向胖子,开始对他说话。

“那个村子,里面的人,会做一种点心,是用糯米和红糖做的,因为雨水充足,村子里有一种特殊的野草,叫做雨仔参,在这种点心里,有雨仔参的花瓣,吃了可以长记忆。当然,这是当地的传说。”

我说着,大大的打了个哈切,意识也开始模糊起来。但我仍旧继续说下去。不知道自己熬了多久,忽然,我感觉朦胧中,一个人慢慢的坐到了我的身边。

我迟疑了一下,侧头去看,对方也侧头看着我。

胖子慢慢的醒了过来,看着我们。

我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孔,淡然的眼睛,映出了篝火的光。

人们说,忘记一个人,最先忘记的是他的声音。但是当他的声音响起的时候,我没有一丝陌生。

“你老了。”他说道

音乐还在流淌,在这最靠近地狱的地方。

胖子上来,一把勾住闷油瓶的肩膀,弄的他一个踉跄:“哪能和小哥你笔啊。你舍得出来啊你!!”

闷油瓶被摇的东倒西歪

我把袖子拉下,遮住了我手上的伤疤,站了起来。

他朝我笑了笑,我提起包:“走吧。”

我们只是,

好久不见。

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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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校园励志短篇小说

全文共 1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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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男生总是单手插兜,站在教室的窗边时,金灿灿的阳光总会洒满脸庞,偶尔耸耸肩,一副什么也不在乎的表情。

像所有十六七岁的女孩子一样,在看见他的一刹那,她便不由自主地心动了。

后来她打听到,他喜欢收藏邮票,于是买了好多,各种样式的都有,常常放在手中仔细地摩挲,幻想着有一天这枚自己接触过的邮票能被他触碰。但也只是想想而已,她迟迟没敢送出去,站在他身边已经是一种奢侈了,她不敢追寻更多。当月考成绩出来的时候,他的名字出现在全校前几名的位置——她觉得自己离他又远了一大截。

于是她开始拼命地学,正如所有青春里的痴情人一样,在室友呼吸均匀的时候,自己却猫在被窝里,打着手电如同小偷一般地做令人头昏脑涨的物理题。学累了,就想一想他。困了,就骂自己。委屈了,就自己一个人抽泣一会儿。

那一天她学到了凌晨,总觉得他在叫自己的名字,虽然知道是幻觉,却还是蹑手蹑脚地起来,看着窗外发呆,看着太阳慢慢出来,她第一次知道等待的滋味多么煎熬,就像耗尽了整个生命。

她也开始研究邮票,其实以前从来不知道原来邮票有那么深厚的历史,竟然有那么多讲究,脸贴着屏幕不敢有一丝怠慢,这就是他喜欢的东西啊。久而久之,室友都开始避开她,因为她睡得越来越晚,越来越孤僻,不是捧着物理题就是盯着手机屏幕,要么就是在班级里偷偷摸摸而又害羞地用眼神追逐某一个人。前两样室友不一定能看明白,但是最后一种举动,是人都看得出来,是因为那个帅哥。

某一日,她正要上厕所,在操场上走着,却突然被人拖进厕所与墙壁之间的夹角里。面前站着学校的女老大,她一把拽起她的辫子,然后暴怒地甩到地上:“你什么意思?”

“我……怎么了?”她被无来由的质问吓了一跳,眼泪马上奔涌而出。

“你怎么了?你整天盯着他看,你什么意思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儿小心思,你课桌里有他最喜欢的邮票!是不是他给的?”她摇着头说不是,却印证了她喜欢他,于是对面的人抡起一拳便开始打。

她蜷在角落里,是那么无助,只能任凭身上的疼痛蔓延到心里。最后自己鼻青脸肿地回到宿舍,也没有人敢关心,因为关心她就是和那个女生过不去。她一头栽倒在小床上,痛哭起来。

从那以后,她没有停止喜欢他,只是比以往更加谨慎了。那些邮票被那个女老大给扔了,不过自己可以再买——即使她不会送出去。

自己就是那么卑微,连送出邮票的勇气都没有,毕竟他那么完美啊。他几乎不用努力就可以为班级争光,可是自己即使废寝忘食地学,也只能保持班级中游的成绩;他笑起来永远那么好看,可是自己的脸上布满雀斑;他举手投足都那么酷,可是自己笨拙得像一个傻子;他永远是班级里的焦点,可是自己那么默默无闻。

直到毕业,她也没有把邮票送出去,剩下的只是一场又一场盛大的臆想而已。床下慢慢积攒了四大盒邮票,不知道该何去何从。只是有的时候,活累了,便会拿出来看一看,好像那个少年还在自己身边。

那些年华,无论是什么样子,无论有多少瑕疵与遗憾,都会被人铭记。因为在那个年纪遇见令自己心动的人,并且竭尽全力地、默默地爱过了,便是一个普通人的最美的经历。

而她面对转瞬即逝的岁月,只能叹一口气:对不起,青春,我曾那么怯弱而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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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作文

全文共 6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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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稍后,我这就去禀报家主。”另一个小厮虽然也崇拜秋枫,但也有几分聪明,现在把这问题丢给家主才最为妙。于是深深看了一眼旁边的那个小厮,才转身进门。

凤语汐点点头,完全没有听到前一个小厮的问句,因为,她不想在这些人身上浪费力气。

那小厮狠狠瞪了一眼凤语汐,倒也不再说话。

没有过多久,秋枫就急匆匆地出来了。

“语汐!”秋枫温润的眼神看着凤语汐,也有些奇怪为什么这个时候凤语汐会来。

“秋枫。”凤语汐声音中毫无波澜,不过也一笑,“怎么,不请我们进去?”

“哪里,语汐,她是谁?”秋枫上前一步,满脸笑意。

他正在计算最少要用多少财力,却突然有人来通报,一蓝衣女孩来到,秋枫便猜到是谁。就急匆匆地来了。

在这尚短的时间内,秋枫也明白了,完成父亲的夙愿,把秋家发扬光大,或许跟着凤语汐的脚步,才是最快,最正确的决定,这个秋枫和凤语汐都明白,世界上并没有不为了利益着想的人,两者都是以利益为原点,但感情大于利益,或许秋枫会放弃很多,凤语汐亦是如此。

“现在不好说,我们进去吧。”凤语汐先拉着蓝羽离走进秋家那古朴的朱门。

秋枫也没有说话,却是跟着凤语汐进去。

直到三人都走远了,那最先问凤语汐的小厮才发觉背上已湿了一片,那是冷汗。但他还是不敢置信,他没有看错,家主是跟在女孩身后……

秋枫在他眼里,一直都是一个不向任何人低头的人,不亢不卑,可这时,他眼花了?

他不敢想象,万一凤语汐说起他,他这辈子可就玩完……

那报信的小厮叹口气,拍拍他的肩:“不是别人没有能力治你,而是没有把你放在眼里,小心着点吧。”

那小厮僵硬的点头。

“小姐怎么会认识秋家家主?”暗处的人影眼中闪着疑惑,不过也没有阻止凤语汐她们进入,“看秋家家主没有恶意,她不会有生命危险的吧?丞相说了,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出现在小姐面前,还是等等吧。”话音未落,他便再次隐于暗处。

一处静室内,对坐着三个人。

“语汐,你怎么这么快就来了?”秋枫倒了三杯茶,一一放到几人的面前。

凤语汐细细品着茶,抬头,淡淡的笑着:“当然是有事。”

“什么事?”

“嗯,她是蓝羽离。这事与她有关。”凤语汐做起了介绍。

“蓝丞相之女?”秋枫视线转到蓝羽离身上,蓝羽离也向他一笑。

“我听赵烨常说起。赵烨他说他虽然没有见过你,倒是很羡慕你,才十岁,父母就让你出国游玩,要是他,他的父母非把一大票人绑在他身边,所以,赵烨才老是溜出来。我叫秋枫。”秋枫像一位兄长一样,看着蓝羽离,然后才看着凤语汐,“语汐,到底是什么事。”

“我想把她放在你身边一些日子,不过也可能会好久。我替她回到蓝家,所以,你能不能尽力让她锻炼?”凤语汐问道。

“这——是什么意思?”秋枫有些不明白,前面的话他懂,可语汐要替蓝羽离回蓝家?这是什么意思?

“是这样的,我爹爹和她父亲是朋友,她不想回到蓝家,她还想在外面历练,所以想让我替她回到蓝家。另外,我此时的容貌,和她真实面貌一样,她现在戴了人皮面具。”凤语汐解释。

“我戴的是人皮面具?”蓝羽离惊讶的说,虽然她的声音与凤语汐近似,但完全不同的语气,很容易让人区分,“是那个万金难求的面具?怎么听起来这个和那个不一样?”这个面具戴上后,根本连自己都察觉不出来,比外界的不知好了多少倍。

“你此时的容貌?”秋枫抓住了这个缺口,当然凤语汐有人皮面具他也小小的惊讶一番,只是很快就释然了,不论什么出在这个神秘的女孩身上,都是正常的。

“嗯。”凤语汐点头:“我此时的容貌,并不是我真正的面貌,但是你们相不相信我?”

“相信!”两声不同的声音同时响起,一沉稳一清脆,同样的坚定。

“以后我会让你们知道,但现在我不会说出。”凤语汐情绪没有多大波动,但心里还是温暖一番,她感觉从来都是最敏感的,当然也知道两人是否是真心。

“我会让蓝小姐得到锻炼的,并且我会保护她的安全。”秋枫明显还没有完全接受蓝羽离,自己一向独立行走,后来多了个赵烨也没有什么感觉,因为赵烨也不能常来,现在又多了一个蓝羽离,虽是答应了,也有些不自然。

蓝羽离撇撇小嘴,她当然可以感受到秋枫的排斥:“这样吧,你叫我羽离,反正看样子以后我要天天和你相对,我就勉为其难和你结拜,叫你哥哥算了。”

妹妹?秋枫没有太多波动的眸子忽然动了一下。

他是家里的独子,从来没有和谁特别亲近,除了结的朋友之外,他没有尝过兄弟姐妹之间的那种亲情。这种感觉很陌生,但也很让他不觉想接受。

稍稍迟疑,他点了点头。

两个人的互动,凤语汐看在眼里,她不觉松了一口气,她最担心的是没有发生,如果这两个人不和的话,就算答应了她,这锻炼也不会得到效果。她必须为爹爹的朋友负责。

“好了,秋枫,一切都布置好了之后,再来找我吧。”凤语汐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心里暗想,那个丫鬟买东西已经快回来了,是不是该回去了?

“语汐,放心,我会做好一切的。”看见凤语汐站起来了,两人都站起来了。

“你做事,我放心。”凤语汐淡笑,摆了摆手,抬脚就要出去。

“语汐,等一等。”蓝羽离的声音喊住了凤语汐,凤语汐停下脚步,转头看向蓝羽离。

蓝羽离犹豫了又犹豫,咬了牙,说道:“凤语汐,我蓝羽离,一定会有一天超越你的。”清澈的眼中,闪着坚定的光。

凤语汐一笑:“好,我等着。”凤语汐也有些佩服蓝羽离,尽管她还是一个孩子,不懂有多困难,但是在见到凤语汐的实力后,还敢这么做,就让凤语汐不得不赞叹。

连秋枫也有些赞赏,虽然他还不清楚凤语汐实力有多少,但以凤语汐的天资和聪明,这绝对不会低。

凤语汐走出秋家大门,开始走向客栈,心里却在暗想,如何处置那个丫鬟又不暴露自己。

忽然,她想到了那个一直暗中保护蓝羽离的人,虽然没有证实的确有这个人,但看起来不会有错,连她也不相信蓝丞相不会放人保护蓝羽离。至于这样,那就很好办了。

“小姐,怎么这么晚回来?”才刚进客栈,那丫鬟又不满地说。

“送朋友回家。”凤语汐笑眯眯的,谁都不会和一个将死之人一般见识,所以她也好心地回答了一下,要是以往,她不死已经够好了。

“哦。”似乎也没有想到凤语汐的态度,丫鬟也没什么可说。忽然,她才不觉惊讶:“小姐,你的衣服怎么不一样了!”

刚刚凤语汐也没有注意,现在才看到自己身上还没有和蓝羽离对换衣服,她抬头看向丫鬟,很淡定的说:“我和那个朋友聊得很开,与她对换了衣服,而且我觉得这身衣服很漂亮。”

丫鬟点点头,这身衣服的确很漂亮,蓝色和白色的结合,看得最顺眼,穿在凤语汐身上,更显得这衣服是为了凤语汐而存在。

丫鬟没有多注意,在她眼里她家小姐从来是个小孩子,不值得她放在眼里。小孩子嘛,总会对事物新奇,特别是她家小姐,所以也不觉得奇怪了。到现在,这丫鬟还没有发现她家小姐被掉包了。不过也是因为丫鬟没有将蓝羽离放在眼里,丫鬟也不想过多的注意蓝羽离,对蓝羽离只有表面的一层了解。

所以,她就注定成为悲剧。

入夜,清凉的月光洒在凤语汐的房间里,凤语汐正站在窗前,欣赏着那轮明月,不是她赞叹,而是月亮永远是最美的,不论是什么时候,总会有让人惊叹的美。

凤语汐嘴角勾出一抹笑,不过不是为明月,而是为飘在她鼻下那香气,虽然她不知道是什么,但她还是闻出了里面有制作****的药物,只是太劣质了,劣质到她都不知道是哪个牌子的****,她制造的****,可以让人一闻就倒,但这****,估计还要过些时候才会有效果。而且还那么刺鼻的香,谁都会知道是****吧?她就知道把十岁的凤语汐当白痴。

虽然这样,凤语汐还是夸张的喊了一句:“是什么香味?”既然要演,就要演像一点,还要按照他们的意愿演,这样才有效果。

看样子,那丫鬟也是傻子,她还没有十岁的蓝羽离聪明,她也不想想,蓝丞相会不会暗中派人保护蓝羽离?

果然是不了解啊。

她敢打赌,那人绝对会在外面注视着窗前的她,也不知道她突然倒下,那人是什么表情。

“怎么头有些晕?”凤语汐皱起了眉,手扶着额,把头摇了又摇。迷离的眨着眼,模模糊糊的倒下去。

屋外那人影动了动,又隐进了黑暗中。

门吱呀一声开了,鬼鬼祟祟进来了一个人,看样子,就是那个丫鬟,凤语汐从那浓密的眼睫毛下看到,丫鬟一步一步向她迈来,脸上带着试探的表情。

见到凤语汐真的被迷倒了,丫鬟才舒了一口气。踢了踢凤语汐,眼里闪着恶毒的光。

“小姐,不能怪我,谁叫你是蓝丞相的女儿,既然是他的女儿,还敢独自出来游玩,就要做好准备,蓝丞相的仇人很多吧?”

看着凤语汐清秀的面容,丫鬟摸了摸自己漂亮的脸庞,眼里恶光更甚,“凭什么,我要服侍你!凭什么,你是丞相之女,而我却只是一个仆人之后!明明我比你长得要好看!”

丫鬟想着双手抓向凤语汐,双手呈鹰抓状,目标直去凤语汐的脖颈处!

“好了没有!”那为蓝羽离赶车的车夫进来,“住手!”他低喝道。

“你还想不想那银子!只要把她交给那人,我们就能远走高飞,你干什么!”

丫鬟止住了自己想杀凤语汐的冲动,刚想狠狠地踢脚凤语汐,屋外如影似魅的身影闯了进来。

“你……你是谁……”车夫惊恐的睁大双眼,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心更是如梗塞一般。

“谁派你来的,说!”这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眼中闪着睿智的光,凤语汐仔细感受一下这男子的气息,七级!

凤语汐暗暗惊叹。

“我……陈家……”车夫刚想反抗,看到男子锐利的眼神,像是呼吸不自然一样,他的心猛颤,竟没有反抗的想法了。

“哼!”男子勾起嘲讽的笑,“看来陈家也不想活了,竟派你们这群笨蛋来!”

“不!求你放过我!”丫鬟惊恐睁大眸子,跪下乞求,更是让男子觉得鄙视。

“你们都该死!”手起刀落,两条生命的结束。

“看样子,要向丞相说明,小姐可不能再任性了。”男子抱着凤语汐把凤语汐安抚在床上,细心地为凤语汐盖好被子。然后叹了口气。收拾了地上的两人,默默的出去。

屋里很静,就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如果不是空气中残留着淡淡血腥味,连凤语汐也会这样认为。

男子又出现了,放了一盆充满芬香的花,再次出去,这一个过程,没有一点声响,只有凤语汐鼻尖那男子的气息,证明他来过。

凤语汐颤了颤睫毛,睁开了眼,屋里只剩下黑暗,和那月光。

看来,自己还是没有实力啊。凤语汐有些自嘲,她如果和男子对上,绝对没有胜算,那男子是同一级别中的佼佼者,也只有把自己的守护神兽召唤,才能打败他。

凌清水玉在衣衫里闪着光,虽然凤语汐取不下来,但还可以稍稍掩盖,就看不出来了,只是每到晚上,就比较难掩盖。它会发光,但不注意看,还是看不出来。这块玉还会改变自身的温度,时暖时凉,凤语汐也惊叹。

凤语汐摩挲着玉,那清凉的感觉让她不安的情绪微微稳定,纵然现在没有实力,以后总会有的。先把自己的势力建起比较好。

第二天,凤语汐正面见到了那男子。

“小姐,我名为影风,丞相派来保护小姐的。”看到了凤语汐惊讶的神情,影风叹口气,暗叹“蓝羽离”的天真,“昨日,那丫鬟与车夫想要谋害小姐,我已经解决的,请小姐尽早回到丞相身边,免得丞相和夫人担忧。”

影风简单的说了昨日的经过。

凤语汐脸上满是不可置信,也有一丝后怕,想了一想:“那你会不会害我?”凤语汐天真地问道。

“放心,小姐,我会保护你的安全。”影风看着凤语汐,想起了自己家的那可爱的小女儿,心不觉软了,口气也没那么死板。

“那谢谢影叔叔。”凤语汐甜甜的笑了。

“嗯。走吧。”影风笑了笑,拉起了凤语汐的小手。

其实轻视敌人,才是最可怕的。凤语汐笑了。自己十岁的身子,可以掩盖很多,包括实力,总会让人放松警惕,就比如现在,影风把背后给了凤语汐,凤语汐一下就找出了许多一击杀死影风的方法。只是,凤语汐也没有杀影风的理由。

路程很缓慢,影风像是怕那天的事吓着凤语汐,一路和凤语汐说说笑笑,尽量把马车开得很慢。这也让凤语汐产生了对影风的好感,想要挖到她的势力之中,只是如果是蓝铭涯的属下,凤语汐不得不打消这个念头。

影风的见识很广,凤语汐从影风嘴里,了解了许多大陆上的事情,凤语汐也在心里打算如何走下一步,只是不久,她就必须去寻找金丝的解药了,金丝的毒,不能再拖下去了。蓝家小姐的身份,只是为了方便行事而已。

一路停停歇歇,一个月后,他们终于来到皇城。

仰光皇城异常繁荣,到处一片生机勃勃,由此可见,当今皇帝的开明统治。

影风坐在马车上,充当车夫的角色,他往里喊道:“小姐,我们已经到皇城了。”声音很愉快,掩饰不住归家的喜悦。

“嗯。”凤语汐淡淡应着,心里在想如何应付蓝丞相和蓝夫人。

马车一路安安稳稳驶到蓝府。

凤语汐透过窗,还是可以隐隐约约看到蓝府门口有几个人影在不安地走动。

“柔儿,你别走来走去了。”蓝铭涯揉了额角,有些无奈的看着在他眼前不停晃悠的花淋柔。

花淋柔瞪了蓝铭涯一眼,却还是焦急的走动:“你别告诉我你不担心,哼,离儿才几岁,你就答应她去异国游玩,一个月前还差点出事!如果不是有影风,我说什么也不会让她去玩!”

“那是我答应的?明明是你耐不住离儿的要求,跑来劝我答应的。”蓝铭涯觉得他特别的冤,但看到妻子着急的样子,心软了,“好啦,影风都传信,离儿没事,你看,这不是来了。”

不远处,一辆马车缓慢的驶来,蓝铭涯远远就看到影风在挥手。

“丞相,小姐已平安归来,我是否可回家一趟?”影风恭敬的向蓝铭涯拱手,眼中迫不及待。

“影风,你回家吧,辛苦了。”蓝铭涯拍了拍影风肩。

得到允许,影风几个眨眼,便消失在众人视线。

“离儿。”花淋柔满是心疼的拉着凤语汐,把她拉入怀中。凤语汐动了动,没有挣扎。

“好了,离儿也累了,你先让她去休息吧。”蓝铭涯慈祥的看着凤语汐,但还是发现不对的地方,他并没有多问。

凤语汐离开花淋柔的怀抱,细细打量着眼前的三人。

蓝铭涯,当今左丞相,看上去大概三四十岁,眼里闪着睿智的光,又不失一片和祥,相貌也是数一数二的,举手投注之间,便有一股难以说出的气质。不愧是当今左丞相,凤语汐暗叹,想必蓝铭涯也开始怀疑她了,毕竟她没有做任何掩饰,因为在父母面前,过多的掩饰也会让当事人感到不对,还不如坦白。

花淋柔,一个如水温柔的女子,也大概三十多岁,但看不出多少岁月的痕迹,此刻她满是温柔的看着凤语汐,对孩子归来的喜悦,令她没有多思考,一味的认为凤语汐是她的孩子,是她在外面受了惊吓的孩子。

还有一个——

凤语汐看着比她身高还要矮的一个可爱的男孩。

应该就是“她”的弟弟,蓝羽萧。蓝羽萧长得很可爱,他的眼神有些飘忽,见凤语汐看向他,他露出了一口白牙,笑得很灿烂。据影风说,这可是全帝国最有天赋的孩子,现在是八岁,已经开始学习念力,至今已到了一级高阶。据说,是绝世天才。如无意外,下下届的冠军非他莫属,只是可惜下一届他无法参加。

“我有话,对你们说。”凤语汐收回视线,吸了口气,说道。

她太反常了!三人或都或少都感觉有些不对劲,如果是蓝羽离,此刻应该是蹦蹦跳跳地谈她的见闻,她可以理解为是因为路途中受了惊吓吗?花淋柔有丝不确定,还有些不安。

她还想说什么,被蓝铭涯拉住。

“那我们走吧。”蓝铭涯对凤语汐说,现在说什么,他也猜到一些了!

“语箫,你回自己的房间去。”听到这句,蓝羽萧张张嘴,最终还是没说出来,点点头,退去。

“说吧,你是谁。”众家仆退下后,只留下空空的前厅,和静静对望的三人。蓝铭涯有丝不确定的说道。

凤语汐看了蓝铭涯一眼:“我不是羽离。”

“离儿在哪?”花淋柔焦急的看着凤语汐,她没有问,凤语汐是谁,她现在只想知道,让她牵挂的女儿,在哪?

知道会从这个女孩口中说出这句话,蓝铭涯和花淋柔还是微微心痛。他们知道,依蓝羽离的性格,绝不会这么安分的回来,可知道和猜测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概念。

“放心,羽离很安全,她会得到锻炼,她想以一个新的面貌出现在你们面前。我估计她是因为自己弟弟的天赋而下定的决心。再见她时,你会看到一个成长的她。”

听到这句话,蓝铭涯和花淋柔都有些惊讶,又有些欣慰,但的是担心。

长长的沉默之后。

“她终究也是成长了。”蓝铭涯叹口气,安抚着一旁落泪的妻子。

凤语汐默默看着眼前的夫妻,眼中羡慕蓝羽离的光芒被迫隐下去,努力让自己不再想起父母。

可是,她真的羡慕蓝羽离。有着父母的疼爱,可以生活在父母的庇护之下。如果可以,她宁愿永远生活在父母庇护之下,宁愿不要这不值一钱的实力。可是,现实就是现实,她现在只能努力拥有实力,拥有报仇的实力。

“唉,孩子。我知道你是受离儿拜托,来替她传信的,可是,当下你能帮我们一个忙吗?”蓝铭涯看着与他女儿一模一样的面庞,心里五味杂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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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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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带我去购书中心,我挑了曹文轩爷爷写的《草房子》。这本书像充满魔力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

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读书时发生的故事。它写了小学的老师,有蒋一轮、温幼菊,还有桑桑的爸爸桑乔;还写了很多他的小学同学,有秃鹤、纸月、细马、杜小康,这些农村孩子善良、温柔、可爱、活泼,我被他们的故事感动了,同时也学到了很多的道理。

一是在困难面前一定要坚强。杜小康家里出了事,一下由富人变成穷人,他没有放弃读书的想法,而是去借钱摆地摊,赚了钱也是为了重新去上学;还有细马,他的家被大水冲坏了,爸爸死了,妈妈疯了,但是他把妈妈找了回来,还发誓要给妈妈造一座大房子。

二是要学会战胜自卑。陆鹤因为秃顶经常被同学笑话,但在学校文艺表演时,他努力把每件事情做好,最后同学们都夸奖了他。其实,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都会自卑,但是用行动来改变自己的看法,让自己变得有信心,才是最重要的。

三是在朋友有困难时要关心他们。有几个坏孩子常常欺负纸月,桑桑勇敢地站了出来,制止他们的行为;还有在杜小康最困难的时候,桑桑也一直在鼓励他。

四是在遇到大事情时不要慌张。桑桑生了重病,以为自己要死了。但是他没有绝望,而是决心在有限的时间里做些好事。他为了实现诺言,带着重病,带妹妹去城里玩,为的是让妹妹高兴,他还艰难地背着妹妹登上了城楼。正是因为他心态非常好,桑桑的病最后神奇地被医好了!

这本书十分精彩,还有很多很多的道理,帮助我去思考问题,让我心灵快快成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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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考语文鉴赏小说的常识

全文共 1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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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鉴赏常识,将简要阐述我国小说发展概况,讨论古今小说的共同特征和鉴赏古今小说的一般常识。

我国小说逐步发展,丰富多采

古代,嫦娥奔月等神话故事,舜穿井出等历史传说,已经具有了志怪小说的苗头;《左传》、《国语》、《战国策》等记述人物言行的史书,又给小说创作以启发;经过相当长时期的发展,直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才产生了志怪小说。

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争连年不断,社会动荡不安,宗教迷信思想盛行。大量的志怪小说就在这样的社会基础上产生了出来。干宝的《搜神记》是这类小说的代表。志怪小说中,一方面多有宣扬宗教迷信思想的作品,一方面也有反映广大人民思想愿望的作品。前者如:《阮瞻》叙述素不信鬼的阮瞻被鬼吓坏的故事;《蒋济亡儿》叙述蒋济的儿子在阴司官府当差的故事。后者如:《干将莫邪》记写巧将莫邪为楚王铸成雄雌二剑后被楚王杀死,其子赤为父报仇的故事;《紫玉韩重》记写吴王的小女紫玉和童子韩重相爱,吴王不许,紫玉愤恨而死,韩重痛哭墓前,紫玉灵魂出现,两人墓中结为夫妇的故事;《宋定伯捉鬼》记写宋定伯不但不怕鬼,而且捉住鬼,卖了鬼的故事。后者是志怪小说中的精华。志怪小说对后世的小说创作有很大的影响。

唐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手工业、商业的发达和都市经济的繁荣,市民阶层兴起了。这给小说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韩柳倡导的朴实的新体散文,比较适合于小说的创作;白居易倡导的新乐府运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作家面向现实。唐代传奇就在六朝志怪小说和当时社会现实基础上繁荣了起来。它虽源于志怪小说却又有很大的发展,由志怪转向了反映复杂的社会现实。

中唐时期是传奇创作的黄金时代。作品很多,主要反映现实。即使是谈神说怪的作品,也往往具有现实社会意义。《南柯太守传》,叙述淳于棼与二友酒醉、入梦,在大槐安国招驸马,任太守,煊赫一时,后因战败,公主又死,国王怀疑,有人构陷,被送回乡,梦醒时二友正在床边洗脚,即以虚幻曲折的故事情节,讽刺沉迷仕禄的士人,揭露了封建官场互相倾轧的情况。唐传奇中成就最高的是爱情小说。《柳毅传》,具有神话色彩,叙述龙女被丈夫虐待,柳毅仗义传书,几经曲折,二人终结良缘的故事;表现出柳毅性格善良、品德高尚,龙女反抗压迫、执着爱情,具有揭露封建婚姻制度罪恶的社会意义。《霍小玉传》,叙述名妓霍小玉倾心相爱李益,李益考中得官负心,小玉相思成疾,侠士挟持李益重入小玉家,小玉痛责李益,长号而绝的故事;塑造出一个执着爱情、具有反抗精神的悲剧妇女性格,鞭笞了负心的男子,揭露了门第婚姻的罪恶。《李娃传》,叙述妓女李娃与荥阳公之子某生相爱,某生沦为乞丐,荥阳公不以为子,鞭之几死,弃之郊野,李娃挽救某生,助他攻读,终于高中得官,荥阳公又认子认媳的故事;对比地刻画出两人的性格特征,热情歌颂卑贱妓女李娃的善良品质,无情揭露高贵荥阳公的虚伪狠毒,具有深刻的反门阀制度的意义。唐代传奇标志着我国小说趋于成熟,揭开了我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序幕。

北宋统治者鉴于唐代藩镇的割据跋扈,加强了中央集权制度,又采取了轻徭薄赋的措施,国内局势比较安定,农业、工商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形成了繁华的大都市,市民阶层扩大了。这时期,传奇创作趋于衰微,话本却在唐代基础上有了很大的发展。话本是民间说话艺人的底本,亦即当时的白话小说。话本这种民间艺术在唐代已经产生。到了宋代,在汴京、杭州等大都市里,为了满足广大市民的娱乐要求,出现了不少说话场所“瓦子”,促进了说话艺术的发展。元代也是这样。宋元话本可以视为一个整体部分。传留下来的长篇有《新编五代史平话》、《三国志平话》、《大宋宣和遗事》、《大唐三藏法师取经记》等。这些话本,分别和后来的《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长篇小说的创作有很密切的关系。短篇有《碾玉观音》、《错斩崔宁》、《志诚张主管》等。这些短篇小说,多以城市中的小商人、手工业者和下层妇女为正面描写对象,更广泛地反映了现实社会生活,刻画人物也有新的发展,标志着我国文学史上白话小说的进一步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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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女生职场励志小说2:《女人办公室潜伏心理学》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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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理由:

一部让女人少奋斗10年的职场生存哲学

一部可以改变女人职场命运的书

与其不停地跳槽,换工作、换老板、换同事、换客户,不如换种方式和他们相处。

办公室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群体,活学职场潜伏智慧,妙用职场职业潜规则,掌控他人心理,你将无往不胜,事半功倍。 真是的职场生存经验 真正的职场成功秘诀 秘而不宣的职场心得 精炼独到的职场智慧

内容简介:《女人办公室潜伏心理学》内容简介:察言观色是一种本领。面对带“钩”的“蚯蚓”,不要总是怀着如何不被钩到,又能吞食诱饵的侥幸。那样,危险和自己就只有一步之遥了。当你实在忍受不住要爆发时,就想一下成本收益率,自己得罪这个人会有什么后果,而又能有什么好处。

站在上司的立场想问题,站在自己的立场做事情。

职场不是走秀场,而是斗兽场,比的不是谁更厉害,而是谁能生存下去,能活得久。

不管上司对你说什么,不管同事或者其他人说什么,你只有保持独立思考的能力,才能不被别人的理想俘虏。

在真实与谎言之间,孰是孰非,全看你的动机与目的,才能与善恶相提并论,如同谎言有时却是善意情感魄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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