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芈月传小说豆瓣(精品20篇)

在追求文学的路上,我们不能停止住脚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芈月传小说豆瓣,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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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活小说作文

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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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对市桥中心小学也有了不少的认识,但是,市桥中心小学还不能达到我心目中的要求。每天,我回到了学校,一眼看见的就是几个醒目的大字:市桥中心小学。

我走进学校,顿时芬芳扑鼻,一朵一朵花尽情地开放,每一朵花都有自己的形态:红色的花坚强地站在那里,表现出一种火般的意志;黄的花撒娇地转过头,仿佛让人听见了黄金落地的声音;白色的花用叶子害羞地遮住自己的脸蛋,让人有一种雪般美的感觉;蓝色的花热情地向你招手,让你的疲倦抛到九霄云外;紫色的花张开阳光般美丽的小嘴巴,让人感觉到舒适和温暖;橙色的花淘气地对你眨着水汪汪的眼睛,让你感受到儿童的天真可爱;微风吹拂着粉红色的花的衣襟,仿佛让人看见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在微风中抚摸着自己的缕缕秀发。我走上楼梯,同学们有的在我身边兴冲冲地跑过,脸上没有一丝忧愁的表情,有的慢悠悠地走在我身后,脸上挂着甜蜜的微笑,有的不紧不慢地走着,不时还和旁边的同学聊天。

从窗口往下看,操场上也是一片欢声笑语,同学们在操场上嬉戏。有的同学在和别人赛跑,一双双鞋子踏在沾满露珠的树叶上,一双双小手摆动着,一张张笑脸映在路边青草的水珠上;有的同学在玩捉迷藏,一双双小眼睛都快眯成一条缝了;有的同学在训练,虽然有老师看管,但心情还是像一只快乐的小鸟。我回到教室,便和同学们谈天说地起来。他说说昨天做过的好梦,她说说今天的新闻事件,我说说明天的天气情况。上课了,一位衣着整洁、字体工整的老师笑容满面地走了进来,开始给我们讲课。老师讲课时不会因为一点小事和同学闹起矛盾,而是热心地与同学分担忧愁,同学们快乐的时候,老师也会跟着笑起来。

下课了,原先安静的长廊顿时热闹起来,大部分的同学都跑出教室,与同学尽情地玩耍。一小部分同学留在课室,正在专心致志地看书,一点儿也不受外面的干扰。放学后,我们手拉着手,由老师带队,蹦蹦跳跳地走出校门口,投入家长们的怀抱。值日老师也来维持秩序。这就是我心目中的中心小学,一所充满快乐的学校,一所人见人爱的学校,一所能让所有师生都感到快活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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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芙蓉锦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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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小说结局很悲、很虐心,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小说芙蓉锦结局是什么,欢迎查看。

秦府大公子被人暗杀,在车站被人连刺两刀,且刀上涂有剧毒,秦承煜虽不从军政,然而却是川清巡阅使秦鹤笙之长子,身份非同一般,一时之间舆论大哗,众说纷纭,有说扶桑人所为,又有人说是革命党所为,俞军参谋长高仲祺全力侦办此案,不久便有人告发凶手竟是天津驻楚州巡查长赵德劭,且在赵宅中搜寻出大量与革命党私下联系的信件凭证,赵德劭事发即饮弹自尽。

高仲祺连夜将案件报告送到了秦鹤笙的办公室,秦鹤笙面色惨白,手扶着桌面,将那些资料看完,末了全身颤抖,咬牙切齿地恨道:“全城搜索革命党,宁可错杀一万,不可放过一个!”

窗外传来一阵阵风声,吹着园子里的花木簌簌作响,好似下了一阵急雨。

贺兰躺在床上,睁大一双空洞洞的眼睛望着天花板,手里紧紧攥着他为她买的那一盒胭脂,她好像是已经死了,周身没有一点活气,朱妈端着香米粥,哀求道:“小姐,你吃一点,你吃一点。”那盛着粥的小勺碰触到她的嘴唇,却说什么也喂不进去。

她干涸的眼底没有一滴泪,脸腮被高烧的温度烧得通红,卧室门外传来脚步声,正是段薇玉走进来,那一双眼睛也是哭得通红,望着朱妈道:“贺兰怎么样了?我来看看她。”

朱妈一望见段薇玉,便用袖子揩着止不住流下来的眼泪,“作孽哟,姑爷那样好的一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小姐都好几天没吃一口东西了,我真怕……”段薇玉走到贺兰身边,看到贺兰的情形,先忍不住落下两滴泪来,连着叫了数声,“贺兰,贺兰。”

贺兰将头转向一边,就是不应声,段薇玉便忍不住先掉了眼泪,用帕子捂着嘴哭起来了,谁料贺兰的眼珠忽然动了动,薇玉见贺兰有了反应,慌地道:“贺兰,你清醒过来了吗?我是你薇玉姐姐。”贺兰那干裂的嘴唇艰难地动了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支撑着从床上起来了,她这几天简直瘦脱了形,薇玉忙扶着她,她吃力地下了床,双手哆嗦着去开梳妆台上的小抽屉,朱妈忙道:“小姐,你要找什么?我给你找。”

贺兰拉开了梳妆台上第二个小抽屉,里面放着一把亮晶晶的钥匙,她把钥匙拿起来,牢牢地握在手心里,转身踉踉跄跄地往外走,朱妈拿着软缎拖鞋来给她换上,她整个人都木木怔怔的,薇玉一路扶着她,道:“贺兰,你要到哪里去?”

她只是不说话,一步一晃地下了楼梯,走到楼梯下的时候她已经是头晕眼花,一头就栽到了地毯上,那下坠之势突兀猛烈却悄无声息,犹如骤然猝死了一般,薇玉也跟着跪在了地毯上,吓得道:“快来人,快来人。”

丫头老妈子一拥而上,她却又睁开了眼睛,艰难沉重地呼吸着,那些人要把她抬到楼上去,她死抓着薇玉的衣角不放,那是最后的力气,“别拦着我。”她呢喃着,鼻子里的呼吸像是着了火一般,“别拦着我,我死不了。”

没有人能听明白她在说什么,薇玉甚至认为她是烧得糊涂了,指挥着下人要把她抬到床上去,她忽然怒起来,“别拦着我!”下人都被吓得往后退,只有朱妈和薇玉还围着她,贺兰眼珠通红干涩,好似燃烧的火炭,哑着声音道:“朱妈,安排一辆汽车,我要去华普敦66号。”

朱妈慌道:“小姐,你现在身体这样差,怎么能出去?”贺兰便更是发急,面孔都涨红了,急促地道:“怎么?连你都不帮我么?那我自己去。”她撑着一口气站起来,却还是控制不住地往前栽,但却被人一把扶住,那人说:“嫂子,我带你去。”

秦兆煜将贺兰搀扶起来,贺兰靠在他身上,轻飘飘的,他扶着她一步步朝外走,她似乎是有点知觉了,一点点腾挪着自己的步子,那脚慢慢地迈出了大门,刺眼的阳光从头顶上射下来。

秦兆煜道:“朱妈,打电话给门房,让他们准备汽车。”朱妈赶紧去打电话,薇玉跟着兆煜跑出来,帮着兆煜扶着贺兰,贺兰还穿着软缎拖鞋,那鞋虚虚地落在地上,掉了一只,她的样子简直犹如一缕脆弱的轻烟,兆煜稍微犹豫了一下,事急从权,他终于还是伸手将贺兰抱了起来,转头对薇玉道:“薇玉姐,拜托你一件事儿,母亲也还病着,你去照顾母亲,她不太喜欢看见我。”

薇玉叹了一口气,轻轻地点点头,秦兆煜便抱着贺兰朝着大门处快步走去,汽车已经停在外面了,秦兆煜把贺兰放到车座上,自己坐在倒座上,对司机道:“去华普敦66号。”那车开动起来,她虚弱到了极点,右手攥成了一个小拳头,脸色灰败,双目没有半点神采,坐都坐不住,只靠在车门上,那车身一晃,她的眼泪便一行一行地往下落。

那车行了好久,终于停下来,司机道:“二少爷,华普敦66号到了。”

失魂落魄的她却清楚地听到了那一声,无神的双目凝聚了一点光芒来,挣扎着想要起来,他扶了她一把,又把车门打开,她竟然自己下了车,秦兆煜跟在她后面,就见她摇摇晃晃地上了台阶,站在一扇大镂花铁门前,手里握着一把钥匙,想要把钥匙插在钥匙孔里,然而那手却抖得厉害,钥匙就是对不准钥匙口。

兆煜走过去,去拿她手中的钥匙想要帮她,她却忽然战栗了一下,转过头来望着他,那眼里充满了陌生的戒备,那神色简直就是恐惧,害怕他来抢她唯一的一把钥匙,兆煜忙收回了自己的手,表示自己什么也不会做,她慢慢地转过头去,但却依然头晕眼花,兆煜试探地把手伸过来,握住了她拿钥匙的手,将钥匙对准了钥匙孔,插进去,慢慢地一拧,“咔嚓”一声,门开了。

一间空荡荡的屋子,阳光从窗外射进来,可以看到轻巧的尘埃在那一线的光芒里飞舞着,屋子里静极了,她已经是筋疲力尽,慢慢地走了几步,手摸着楼梯的一侧云头,慢慢地坐在楼梯的台阶上。

她缓缓地低下头来,看着被她攥在手里的那一盒胭脂,描金珊瑚红的颜色,盒盖子描刻着葳蕤盛放的芙蓉,他买的时候一定想着她最爱芙蓉花,专挑了这一盒,她轻轻地抚弄着,他说她擦胭脂好看,温柔的声音犹在耳边,她干涸的眼底依然是火辣辣的疼,巨大的哀恸在身体里左突右撞,却被她顽固地封存着,她等着这些哀恸绞碎自己的五脏六腑,哪怕就是这样活生生地将她折磨死。

她沙哑着嗓子,轻声道:“若不是承煜,我这条命早就没有了。”

若是没有承煜,她早就死了。

被埋在地窖里的四天,她一直都觉得自己是死的,周围冷得可怕,身上的伤口疼得如刀割一般,她的喉咙沙沙的,说不出来话,只能艰难地敲击着头上的水门汀板,她总是得不到回应,总是得不到,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了,她以为自己难逃一死了,就这样活活地冻饿而死,她绝望害怕,但是忽然有人掀开了那层水门汀板,她看到承煜的面孔。

她倒在雪地里,流着泪对着那个将她抱起来的人说:“秦大哥,救救我……”他救了她,一次又一次……再没有人能取代他在她心中的位置,然而他在她的面前倒下去的那一刻,绝望的痛楚犹如狰狞的野兽,呼啸着伸出利爪要将她撕个粉碎,从此,再也没有人能为她遮风挡雨。

园子里的芭蕉叶子笼在深沉的夜色里,七月了,紫薇树盛放出鲜艳热烈的花朵,在夜风里娇娇颤动,绿纱罩落地灯发出幽幽的光芒,高仲祺坐在灯下,逆着光,光影打在他的脸上,将他那原本清晰立体的轮廓照耀得更加深刻起来。

陈阮陵将药瓶打开,从里面倒出几粒药,放在了桌上的一张白纸上,微笑道:“参谋长也该看出来了,这药片与某种心脏特效药,在外形和气味上是一模一样的。”

高仲祺拈起一片药,看了一眼陈阮陵,黑眸雪亮。陈阮陵笃定地道:“参谋长放心,这只是很普通的营养药,我保证它除了能给人补点钙之外,再没有别的用处,但若是一个心脏病人要靠它来压制病情,恐怕就是自寻死路了。”

高仲祺淡淡道:“你这是哪里来的□□?真以为我会上你的当?”陈阮陵微微一笑,拿过高仲祺手里的那一片药,放到了自己的口里,用一盏茶送服了,神色如常地看着高仲祺,笑道:“如今参谋长与我都是一条船上的人,我对参谋长早就没有了猜忌之心,难道参谋长还要一再试探于我么?”

高仲祺望一望陈阮陵,半晌居然笑了一声,双眸熠熠生着寒光,“陈阮陵,我何时与你这半个扶桑人成了一条船上的人?你大半夜的前来,就是为了给我送这么一瓶子药么?你不要指望我与你们扶桑合作,做一个不忠不孝之人。”他从沙发上站起身来,一副要掀铃送客的架势。

陈阮陵那唇间依然含着笑,心里却不禁要暴起骂人了,这高仲祺简直狡猾如狐狸一般,秦承煜之事一毕,竟立刻与自己作出一副“全数推翻,概不认账”的无赖模样来,如此看来要么高仲祺胃口太大,另有图谋,要么是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不必再周旋。

陈阮陵在这转瞬之间,已经理出一条头绪来,且把心头的怒火按下,抬起眼来,先是一笑,道:“高参谋长此言差矣,何为忠孝?岳飞人杰,还不是落得一个命丧风波亭,屈原爱国,反倒投了汨罗江,古往今来,忠臣志士,又有几个落得好下场?况识时务者为俊杰,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的道理,高参谋长总比我这半个扶桑人清楚。”

高仲祺竟笑了笑道:“陈先生还有何高见,高某愿闻其详。”

陈阮陵也不是等闲人物,这会儿已准备好了满腹的蛊惑之词,先把目光投注在那药瓶上,沉默了片刻,方才淡淡笑道:“高见谈不上了,只不过是替高参谋长审一审当下形势罢了,说一句不好听的,若是老帅一倒,这川清河山到底归谁,议会联合会一开,俞军内部势必风起云涌,老一辈督办人物最是倚老卖老,兴风作浪,尤其是段督办实力之强,不可小觑,只怕到时候就算是参谋长有通天之能,只靠着乌棣桥汤处长这一帮子人,未免势单力薄,难以控制局面。”

他嘿地一声笑,那语气竟略带嘲讽,“明人不说暗话,高参谋长何必在陈某面前大谈忠孝,分明是参谋长自觉羽翼未丰,此时若扳倒老帅,有段督办在,也难入掌俞军中枢,所以不敢轻举妄动罢了。”

高仲祺那面色如常,半晌一笑,“陈先生好口才。”

陈阮陵亦笑道:“不敢当,只不过是我扶桑对高参谋长在秦大帅手下的非凡作为,很是敬慕,早就有攀附之心,只要高参谋长振臂一呼,扶桑自当倾尽全力,力保高参谋,取这川清大好河山,便如探囊取物一般。”

高仲祺淡淡地笑了一声,道:“你们如何力保?”

陈阮陵抬起眼来,那温文尔雅的面容上竟出现了一丝略显狰狞的冷硬,目光灼灼宛如火炬,“只要高参谋长答允与陈某合作,老帅一倒,川清之地宣布独立,扶桑定当全力协助高参谋长,总司令之职决跑不出参谋长手心去。”

那夜渐渐深了,门外传来许重智的声音,“参谋长。”

高仲祺道:“进来。”许重智一推门走进来,就望见了陈阮陵,他那眼神略略一闪,却没说话,陈阮陵已经笑着站了起来,将药瓶放在桌上,道:“该说的不该说的,我都说了,剩下的就请高参谋长慎重斟酌,陈某告辞了。”

他拱了拱手,竟就洒脱地转身推门走了,许重智见他如此不羁,倒有些目瞪口呆,高仲祺却转眸看他,道:“查出来了吗?”

许重智忙道:“查出来了,在华普敦66号。”

高仲祺听完,那眉头一蹙,抬脚就朝着外面走去,许重智忙道:“参谋长,二少爷也在那。”高仲祺回过头来,许重智道:“贺兰小姐在华普敦66号待到现在,二少爷也守在那里,直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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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紫丁香山庄小说作文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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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晶:“嘻嘻,先介绍一下炎傲影的具体资料,大家不会介意吧”)

炎傲影

十三岁

长相特酷、特帅,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帅哥~

喜欢骑马,射箭,武术(人家虽然才十三岁,可在武学上却颇有造诣。)

“爹,那个叫炎傲影的为什么会突然来我们家啊?肯定没什么好事。”暮卿用一副甜死人不偿命的嗓子向上官青尧(暮卿的爸爸)撒娇。其实她本来不喜欢向别人撒娇的,可听这里的丫鬟说,上官暮卿以前就是可爱又有点野蛮,还时不时会向老爷、夫人和少爷撒点娇。暮卿也是怕别人起疑心,才会慢慢试着去变得可爱一点。“咳咳,卿儿,你又扯我的胡子,会痛的。那个,你也还有两年就要举行成年礼了,到时候,我们会为你挑选夫婿。傲影人又细心,家世又好,所以......”“所以我要在这段时间跟他好好相处。”暮卿还没等上官青尧说完,就接上话了,“真是的,这可是在古装剧中最最经典的对白经典的对白,可不可以换点新鲜的。”暮卿心里暗自想着。

一遍又一遍的想着那个人。“她好美,美得那么纯,那么真。清澈的眼睛里天真的不含一丝杂质......”她的身影反复的出现在炎傲影的脑海中,令他心神不定。“不行!怎么可以?我怎么可以让一个女子搅乱我?可,她并不是一般的女子啊。她身上没有普通女子的媚,仅这一点,就足以让我对她动心啊。

“哥哥,我们去逛街吧。听说最近来了个耍杂技的,还很不错呢。娘也好久没吃桂香阁的点心了,我们去给她卖点儿,好尽孝道啊。”暮卿一边摇着上官剑渊的胳膊一边撒娇。在府中的这些日子,有爹疼娘爱,暮卿也变的超可爱的。

[紫丁香山庄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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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苍耳小说结局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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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古用尽花言巧语一直骗许暖,他爱的已经不是许暖了,他只爱自己,爱自己的名利,孟谨诚后来也死了, 那一夜,庄毅让赵赵怀孕了,但是庄毅好说好商量让赵赵把孩子打掉,这事传到了孟古耳朵里,他派手下打了一顿赵赵,并且还口口生生说是:“我们庄总。”

这更加误会了她和庄毅之间的关系。之前是因为她知道了赵小熊是她的弟弟,但是却被庄毅踢傻了,在双重压力下,她把目标放在了许暖身上,一次许暖在赵小熊家照顾小熊,赵赵趁她不注意将硫酸泼到她身上,因为小熊还记得四年前那夜,也是某个(用“某个”是因为他根本不记得是谁)女孩也为她挡下了从一种像瓶子一样的东西里流出的东西,所以小熊奋不顾身的挡下了硫酸,小熊被烧伤,而许暖的胳膊、胸前也被烧伤,这让庄毅很是心疼,于是他就将自己的皮肤活生生的移植到许暖身上,许暖的发炎症状也减轻了(因为之间用的是死人皮)可是之后庄毅就没出现在许暖的病房里,庄毅一直为许暖付出着,也包括小蝶的病,孟谨城死的时候,许暖以为是被庄毅害死的。

于是许暖要将庄毅告上法庭 ,可后来许暖并没有 参加那次开庭,在一个圣诞夜,那是一个下着跟四年前一样大的雪,庄毅想起刚见到许暖的情景,他买了一枝花,插在了雪里,隐隐约约的他是在等许暖,可是他后来还是走了,只留下那一朵花。。。长长的脚印。后来 ,许暖也经过这条路,她好奇的沿着这脚印,看见了那只花,心想:谁在这午夜里,丢失了他的花。谁又在城市里,丢失了她的爱情。

她没有一直沿着那个脚印走下去,因为孟古一直给她打电话,她不想回去,因为她觉得那不是家,家是有爱的,她的手摸到了口袋里庄毅家的那串钥匙。许暖哭了、那一刻,人世间 他和她 两个相爱过的男女,脚印重合过 却终究分开来,留在雪地上,像一个无奈的“人”字。后来许暖和庄毅也并没有在一起,但是至少他们是相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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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经典科幻小说

全文共 3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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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永远是开阔视野的一类书籍,科幻和奇幻给了我们一笔丰富的知识。下面是小编分享的经典科幻小说推荐,一起来看一下吧。

1.《编码宝典》 尼尔斯蒂芬森

这部由尼尔斯蒂芬森创作于1999年的作品讲述了一则二战期间的密码破译人员和1997年的极客之间错综复杂、环环相扣的故事。

“这本书不仅很长,内容也非常丰富。它有近1000页,而且是大开本。这书一定有五十万字,”游朝凯(Charles Yu,美籍华裔作家)说道。

2.《沙丘》 弗兰克赫伯特

这部经典作品的是发生在一颗沙漠星球上的故事,还讲述了香料 Melange 所具有的力量。

很难相信人们从没真的读过这本书――但是 Pat Cadigan(Synners、Dervish is Digital 等书的作者)说她相信很多人“可能认为要不从电影里要不从 Syfy 频道的迷你剧里已经了解《沙丘》是怎么回事了。”另外,很多人大概“看过”《沙丘》,读过前传和后传,但是从来没有真的阅读过原版。“不是件容易事,”Cadigan说,因为它既深厚又复杂。但如果你只读过这部杰作的外延或改编作品,你都不算真的了解沙丘是怎么回事。这是一次“必须通过阅读才能完全领略的全沉浸式的体验”。

3.《万有引力之虹》 托马斯品钦

后现代主义经典之作,故事背景设置在二战结束之际,其事件主要围绕德国V2火箭计划展开。

这一个有点奇怪。我们为这篇文章联系过许多作者,因为《万有引力之虹》是一本大家都假装读过的书――然而他们都承认他们自己也没有真正读过。

“我不相信有人真的读完过《万有引力之虹》。托马斯品钦用了几十年的时间等待读者们为结尾处漂亮的螺旋式设计捧腹,而现在他开始想不明白了。我自己就读过五次开头。”Paul Cornell(漫画Saucer Country还有即将出版的小说London Falling的作者)说道。

所以像他这样厉害的类型作者都失败了的情况下,为什么你还应该读《万有引力之虹》呢?有人说起码这书的某些部分他们可以感到相当充实地读下去。Pat Murphy(The City, Not Long After和The Wild Girls的作者)提供了一些理由:“这是一部可以与詹姆斯乔伊斯(的作品)媲美的科幻小说,曾经是普利策奖的有力竞争者,它纠缠不清而复杂万分,既出格又晦涩又离题(transgressive and regressive and digressive)。1974年它一出版,随后就获得了国家图书奖,而又是Irwin Corey教授出面代品钦领奖。”另外将超常的性和V2火箭相结合,这也让Pat Murphy喜欢:“我爱自己对这本书的感觉,以及它于世界的精神性(psyche)中制造混乱的潜力。”也许有天她会读完――或者也许她将坚持自己对这本书的想象。

4.《基地》 艾萨克阿西莫夫

这部经典的主题是哈里谢顿以及一个伟大星际帝国的衰亡。

Cornell大胆地说:“在这个混沌理论已将心理史学毁灭殆尽、而小说作品都建立在那个大观点之上的年代,《基地》变成了那种讨论的远比读过的多的经典作品。”尽管阿西莫夫的机器人故事“也许会永远保持科幻入门必读的地位。”Cadigan还是激情洋溢地提醒人们应该真正阅读一下《基地》而不是只讨论它:人们“应该读,因为它是阿西莫夫(的作品),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呢,它是将数学应用到科幻中的最天才的范例。”

5.《大魔法师》 苏珊娜克拉克

一部异质历史,讲述了早已消失的魔法回到了19世纪的英格兰的故事。

这是一部每个人都在谈,但很多人都懒得读的作品,因为它“又大又厚”,John Shirley说(他最近的作品是两本选集A Song Called Youth和Everything is Broken)。但这绝对物有所值,他接着说:“这部吸引人的、想象丰富的、伟大的奇幻作品有点像舌头和什么歪曲的东西同时贴在颊上的感觉。这也是奇幻界里出产过的最好的散文作品。然而其实它本身并不很在意奇幻这个标签,除了某种程度上是绝对富有深意的。而且还全然明白存在的荒诞性。也许有点像James Branch Cabell。”

6.《1984》 乔治奥威尔

给了我们“新话”和“老大哥”的反乌托邦经典。

“我觉得很多人都假装他们已经读过了奥威尔的《1984》然而实际上没有。它是如此风行于世的一个文化符号,以至于一旦有人提及它大家总会假定自己知道别人在说什么,”Christopher Moore(Lamb、Fluke和The Stupidest Angel的作者)说道。

他又接着说:在这样一种我们对信息自由和隐私做出种种假定的文化之中,我认为,《1984》的重要性比起以往更加突出。它很好读,而且在它直接而确切的文本中能感到一种真实的人性。自从它出版以来,很多反乌托邦题材的书和电影都以它为灵感来源,所以我觉得你阅读它的时候一定会觉得似曾相似。”

7.《最后和最先的人》 《造星者》 奥拉夫斯塔普雷顿

1930年代创作的两本预言性的作品,探索了深远的星空和遥远的未来。

Rudy Rucker(最近的作品是Jim and theFlims以及一本自传Nested Scrolls)评价说,这是两部谈论的远比读的要多的奠基性的科幻经典。情况就是,每人的书架角落里都有一本翻烂的斯塔普雷顿平装书,他们可能钻研过但却没有一本一本读过。“由专业哲学家写就的奇妙的、预言性的科幻作品,萌发了后来作品的所有想法的种子都包含在这两本书里了,”Rucker说。

8.《漫长的明天》 雷布拉凯特

这部1955年的小说故事发生在一场核战争之后,其作者是《帝国反击战》的编剧之一。

“我不明白为什么没人把它列入伟大美国科幻小说之列――大概是因为那些说自己读过这书的人都根本没有读过,”Nicola Griffith(Ammonite和Stay and Always的作者)说。“开篇的三分之一读起来好像美国神话版的《英王钦定本圣经》:坚定、韵律优美、不容妥协。”

Griffith又说:这本是一部“教育小说”(Bildungsroman),却因为布拉凯特的巨大野心,她选择了核毁灭的废墟地球作为故事背景。她的目标是不会低于以人物为中心的最好的严肃科幻小说。在1950年代,这本书一定把它的读者们像袜子一样从里朝外翻了个个。假如我发现年轻的卡尔萨根受了这本书的关键影响,我不会感到惊讶,因为萨根主义的种子:进行太空开发的国家将特别罕见,因为在逃脱本行星重力之前他们就会朝向毁灭发展――不够完美;布拉凯特是她所处时代的造物,继承了核威慑时代所有文化上的问题――然而也是此类型里一步惊人的跨越。

9.《达尔格伦》 塞缪尔德拉尼

这部不能绕过的小说讲述了一座隔绝而奇怪的美国城市Bellona的故事。

“这是我们的《芬尼根的守灵》。我也没有读过,”Nick Mamatas用想象中的科幻迷的口吻说道。(Mamatas最近的作品是The Damned Highway: Fear and Loathing in Arkham)

“《达尔格伦》保持着纪念性的成就,”Jeff VanderMeer(Finch的作者,The Weird的编辑之一)说道。像《万有引力之虹》一样,这部小书需要读者做大量的功课,“而阅读的时候我们好像不会在意做功课,”VanderMeer说。《达尔格伦》“显示了巨大野心、情感、智慧以及技术能力的组合,”而且它站在了最高峰,远远超过“这个领域内的传统认知”。

10.《无尽的玩笑》 大卫福斯特华莱士

一本相当长的、写满脚注的书,讲述了Incadenza一家的故事,还有一部有着致命吸引力的电影,还有网球。

Mamatas提议将这本书列入这个单子,因为人们总是谈论它,把它放在书架上,用它巨大的书脊告诉别人他们有多聪明。但很多人大概看了看那些脚注然后就放弃了。真的是很丢人――《无尽的玩笑》是一本才华横溢而内容丰富的书,而且也非常好玩。它的脚注都非常好玩,而且对故事的阐述是不可或缺的。另外,《无尽的玩笑》读起来很像一本厉害的侦探小说,因为在书的一开始你就会目睹Hal Incandenza的悲惨命运,而不得不在之后的阅读中弄明白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经典科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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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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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看了很多书。其中有一本是有名的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在这本书中,让我体会到了主人公阿列克赛童年的艰苦。

他从小就失去了父亲,只好跟母亲来到外婆家。在外婆家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快乐,很多人因为贫穷而早早地病死了,他的好朋友茨冈也被他的俩个舅舅害死了,只有乐观的外婆经常会保护他,可后来他的妈妈也因病死了,最后他被外公赶了出来,只好过着流浪的童年生活……

想到阿列克赛的童年是多么的艰苦,而我们的现在的童年是又多么的幸福快乐,以前我总是感到不满足,现在想想真的很惭愧。以前我还怕这怕那,遇到一点点的困难都会哭哭啼啼,看了《童年》以后,使我懂得了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做任何事都可能会遇到困难,我一定要勇敢地去面对,今后不管有多少困难等着我,我都不会退缩,要勇于尝试。

我一定要珍惜现在幸福快乐的童年,不怕困难,长大了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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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玄镜司小说结局

全文共 4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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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镜司作者是剑舞秀。这本小说大家看过吗?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玄镜司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天黑了,不是因为太阳落山了,事实上那滚热的晃眼的大火球就挂在天上,只是因为孟晓开始创造小世界了,所以引得本世界的法则开始出现波动变化。

不,应该说是所有的世界的法则都跟着出现了波动。这种波动也许是削弱,就像光,即使你知道它就在那却看不见了。也有可能是增强,就像是温度,冬天更冷、夏天更热。

这一幕自然会引起本世界与异界生灵的恐慌,本世界倒也罢了,魔族与联军的战斗几乎人尽皆知,从刚刚开始天象就接连不断的发生。本世界的居民都明白,那是天道高手接连死亡引起的现象,从这个局势看,似乎联军方面并不占优势。至于现在的天黑现象就完全闹不明白了。

相比本世界,异界的生灵就集体麻爪了,科技侧世界的生灵中会冒出各种各样的专家用无数奇葩的理由强行解释以求达到安稳民众的目的。而高灵力世界则会有各个顶尖高手站出来安抚民心。不过除了那些真正的异界至强者,其余人也根本就闹不明白这种现象到底是因为什么。哪怕是异界至强者也只是感受到了法则之力的变化波动,具体原因仍旧两眼一抹黑。

时间就这么缓缓的流逝着,一转眼就已经十几个小时过去了,月亮眼看着都要落下去时古沉等人在军舰上升起了篝火,一锅热气腾腾的浓汤架在上面,“这天黑到底要持续到什么时候啊?将士们有点浮躁啊!”

小鱼没好气的用勺子乘起了一大口,“你还真是准备的齐全啊,打仗还带着这些东西。”一口饮尽只觉得心情舒畅了不少,接着道:“大概要等孟晓的小世界创建完成吧,不过一阵子晒不到太阳也没什么要紧的,何况并不是真正的晒不到太阳。光线依旧存在,除了感受不到,其余一点不缺。”

古沉撇了撇嘴却也不去安抚将士,反倒着急伸手从汤里捞肉片,只是刚刚伸出的手陡然僵在空中,只见因为气泡而不停翻滚的浓汤突然间变得一片平静。

出现变化的不止是浓汤,只要站起环望海面就会发现,如今的海面更像是一面光滑的镜面,彻底失去了海水的流动特性。

围着火锅一圈的众多小伙伴见状面面相觑,各种苦笑道:“现在这汤还怎么喝啊!”

……

孟晓现在也很不爽,倒不是因为往生树,事实上当一切开始的时候,孟晓第一个解决的就是往生树。

首先将三生石打入了往生树的根系之中,三生石的力量与往生树份属同源只要孟晓利用灵气稍稍调控就能对往生树进行克制,接着再用牵魂丝将往生树彻底捆绑,然后从笔记本电脑中调出界脉图,让牵魂丝携着往生树按照界脉图的路线编织出了一片大大的疆土。

在这过程中,孟晓并没有对界脉图有任何的改变,但当界脉图碰到其余神器时自动出现了一副玄妙的图案。这更加坚定了孟晓的信心。

这片疆土刚一生成便有无数海水倒灌,风起云涌间各种元素像是赶集似的向着这里聚集。只是整个场面混乱无比,还没有等孟晓做什么,各种元素法则之力就开始相互攻坚完全无法相处。

孟晓眉头紧锁一时间有些别扭,这样的世界肯定不对,手中净世壶紧了紧,福至心灵的将净世之水洒了出去。净世之水并没有像传说中那么一发不可收拾,反而环绕着新生的疆土流了一整圈,将整个疆土都包围了进去。

漫天混乱的法则之力在遇到净世之水的时候统统化为虚无,而没有了源源不断的补充,疆土内的法则之力也渐渐平衡宁静下来。只是……

这样的疆土似乎并不能够让孟晓满意,因为太过死寂了,没有任何的生机。这样的世界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世界。

孟晓无奈的掏出花盆,这魂宝自进化以来他还没有真正使用过呢,以后怕也是没有机会了,想着挥手一扔,花盆碎裂,其中无尽的息壤开始遍洒整个疆土,而彼岸花的幼苗也随之落地。

鲜红的彼岸花像是由血液浸透一般,妖艳的摇曳着。明明需要不知多久的时间才能开花,此时却一朵接一朵的开遍了净世之水所包围的河岸,而彼岸花的落地也为这片疆土带来了崭新的生机。

孟晓看着已经变成一片美丽净土的疆域突然间苦笑出来,之后该做什么了,该用自己去弥补那碎裂的代天锁了。

呵呵,心里有些惆怅,只是自己惹的锅,就是哭着也得背完啊!

渡厄舟金光显化,承载着孟晓渡过净世之水,当孟晓一脚踏上岸边的时候,整片世界终于亮了起来,就像是大海中多了一根定海神针,滔天的波浪瞬间平息。而疆域之中的所有法则之力也像是找到了领头羊,一瞬间开始顺着孟晓的心意开始改变。

孟晓目光所及一切都不一样,他看到了苍穹之海上的古沉等人,看到了他们再次架起了一锅鱼汤,看到了在苍穹之海深处静观其变的参海蛇,看到了隐藏在不知名大川中的另两个天道级别灵兽,看到了新灵兽的诞生,看到了无数人类不明真相的祈祷。

一道长长的呼吸过后,本世界再次发生变化,以孟晓作为灯塔,六道轮回赋予本世界远超异界的生死法则之力开始转移向着孟晓涌去。

轰隆隆!天边传来一片雷啸,这一刻,天地屏障消失了,所有的世界在这一刻法则之力归于平衡。

古沉等众多小伙伴微微一怔,抬头望去好似太阳越发明媚了,然后一声惨叫从深海中传来。不过大家并不在意。

孟晓收回视线长长喘了口气,抬起脚步慢慢朝着前面走着,一步一步的慢慢前行,不知走了多久,当他停止时,六道轮回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就像之前说的,此时的孟晓就像是一个灯塔,吸引的不止是生死法则,还有六道轮回。

闪耀着光泽的天道,厚重踏实的地道,玄妙异常的乾坤道,充满了生命气息的万物道,莫名感动的人间道,还有一片死寂的地狱道!

“地狱道不该这般死寂呢!”

孟晓轻轻抬手将神镜架在了地上,一束光芒自镜中射出连在地狱道中,一种源自于灵魂的敬畏在此时出现在了万界所有生灵的心中。善人心中突然间多了一丝坦然,如沐春风。恶人心中多了一丝拘谨,如同一柄钢刀悬在了头顶!

六道轮回完善了,这个世界顷刻间圆满无缺了。从此以后,万界生灵若入轮回先上渡厄舟过净世之水,再过神镜定今生罪恶,善人往左根据功绩实力在前五道中选择其一,恶人向右进地狱道!

嗯,至于地狱道中有什么,呃,孟晓可以慢慢往里加料,这事不急。恍然回头第一批灵魂已经到了,正坐着渡厄舟跨河而来,可不正是水晶宫主和他的死忠派,还有凡圣那帮天道高手。

孟晓讪笑,原来已经过了七天啊!

当然,这也不急,现在最需要着急的是,给自己和老婆们建一所大大的宫殿!

这是一所相当奢侈的宫殿,与所有已知的宫殿不同,这里虽大却只住了很少很少的人,少到双手双脚都能够数的过来。

这一天,古沉推开宫殿大门进入其中,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躺在太阳椅上的孟晓。在他身边的不是两个倾国倾城的老婆,反而是一个穿着泳衣带着大蛤蟆墨镜的小萝莉。

“哎呦!这小丫头还没有投胎啊!”古沉撇着嘴很是不屑的将小七拎起来丢到一边,接着旁若无人的躺了上去。

张牙舞爪的小七一口咬在古沉身上却发现嘎嘣一声咬了个空。

小七愣了愣摇头离开,孟晓摘下脸上的墨镜转头笑道:“已经三百年了吧,你也够能活的。”

古沉无奈的耸了耸肩,“渡厄舟只承载灵魂,要想来你这里就必须死一次,我可舍不得宝宝贝贝他们。再说我又不是离了你就活不了,反正早晚有一天要见面,干吗那么着急自杀啊!”

孟晓好笑道:“你来了我可以用往生树给你重塑身体的,就像嫣然和珑儿那样。”

“还是算了吧,你这里太冷清了,都没有什么人。”古沉满脸鄙视的四周撒么一圈,“她们呢?”

孟晓回道:“嫣然去操控渡厄舟了,珑儿在看着神镜。”

古沉一脸懵逼,“渡厄舟和神镜还用看着?”

孟晓无奈,“总有些疑神疑鬼的灵魂不想上渡厄舟,若是没有嫣然及时将他们捞起来,他们会直接被净世之水泯灭的。还有地狱道现在挺吓人的,所以明明该往右走的总想朝左面跑,珑儿得看着啊!”

古沉噗嗤一声笑出来了,“你这是自找的,谁让你什么事都往身上揽,多找些帮手啊!”

孟晓很是幽怨的白了他一眼,“你们都不来帮我,我也很绝望啊!”

古沉嘻嘻笑道:“金三和小鱼他们可比我要天赋好,现在早都是地道高手了,离死亡的时候还早呢。”

“是你自己偷懒吧,我可是知道你小子夜夜欢歌,根本就没有把精力用在修炼上,这子嗣都一堆了吧!再说,你们在外面最多就只能修炼到地道,还是快到我这来吧,领悟生死法则就能达到天道哦!”

古沉猛然大笑道:“对,等到天道之后你就可以卸下重任去游山玩水了是吧!你以为他们辣么傻吗?”

孟晓没有好气的哼道:“一帮坑货关键时刻没有一个靠得住啊!大家兄弟一场就不能救救急?”

“救急没什么,但要说一辈子在这地方呆着,还是算了吧!”古沉摊了摊手,一副爱莫能助的模样。

孟晓无奈,“这个道理我是用了一百年才想明白的,我就不该对你们这帮坑货抱有幻想!所以这阵子我都在积极造人,然后培养个继承人让其领悟生死法则,我们就能够出去浪了!”

古沉闻言眼睛一亮,“哦?她们两个谁怀上了?我猜猜,是雪嫣然!”

孟晓撇撇嘴,“是金绝,这妹纸在我创立世界之后直接自杀了,比嫣然他们还快,这么多年的情意我也实在不好意思辜负,所以喽!”

“所以个屁啊,多个妹纸你还挑三拣四?还有按照你的尿性,要怀也该是雪嫣然她们先怀上吧?”

孟晓欲哭无泪的控诉道:“你相信吗?连天道高手都敢硬怼的她们竟然害怕生孩子!”

古沉愣了一下接着笑的满地打滚,“那你要怎么办?”

孟晓恨恨道:“先这样吧,我再努力一下,凭我的能力,我就不信她们怀不上!到时候可由不得她们。”

古沉闻言捂嘴憋笑半天,好不容易平息下来道:“其实你可以将那些残留的魔族找来做手下的吧。”

孟晓顿了下道:“当初水晶宫主求过情,魔族过的太苦了,所以我放任他们多逍遥了三百年。如今你这一提醒,也是时候将他们找回来了。愿意留下的可以留下,其余的我可以送他们为下一世选个好前程。”

古沉感叹道:“你倒是够意思,这三百年他们可是给大家惹了好多麻烦,虽然影响不大,但都挺恶心的。”

“放心,给你们惹麻烦那些我会重点照顾一下的。”孟晓一副我了解的样子挥挥手。

古沉也不再说抬头又一次打量着周围,“话说我来这有一阵子了,还不知道你这里叫什么名字。”

孟晓闻言顿了一下,却是有些尴尬道:“我当初创立世界也不过是应运而为,后来就忙着处理灵魂的事,却是根本没有起名的什么想法。”

古沉眉毛一挑贱兮兮的呵呵道:“这简单啊,有神镜、有你、有我,这当然是要叫悬镜司喽!当初我们相遇就是因为镜主的事嘛,做人得有始有终不是?”

孟晓嘴角抽了抽,“悬镜司这名字岂不是跟泱泱大国的那个重复了!”

“重复怕什么,大不了改几个字嘛!”

孟晓挥手打断古沉跃跃欲试的劝说,古沉见状也不强迫,嘿嘿笑着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条。

孟晓一怔接过后脸黑无比,只听古沉笑嘻嘻的说道:“一场兄弟帮个忙,这些是我的要求清单,下辈子我想投胎到一个皇室家族,做一个逍遥王爷,怎么纨绔都没事的那种,嘿嘿!”

孟晓双眼凌厉无比,忍无可忍飞起一脚将古沉踢向六道轮回,眼看着古沉晃晃悠悠落进了万物道,哼道:“看你投胎成动物后还怎么纨绔!”

古沉张牙舞爪的往万物道里落,远远的一声吼叫传进孟晓耳朵,“就算变成动物老子也浪的起来!”

孟晓翻了个白眼转头又往躺椅上仰了过去,“行,那就让你做动物界里的纨绔好了。”

小七蹦蹦跳跳的从远处端着一盘葡萄过来,“唉?古沉呢?”

“去做种兽了,嗯,小七啊,你说玄镜司这个名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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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晚安郁先生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5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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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婚礼,绝对比想象中要复杂很多。尤其明家的婚礼,对于明腾来说,不仅仅只是一场婚礼,亦是他人生新的起点。

早上六点刚过,秦澜下楼时就看到沙发里有人。她倒了杯咖啡端过去,明腾面前放着很厚的一摞纸,被他随手勾画。

“这么早起来?”秦澜端着咖啡杯坐下。

明腾把最后那张纸写好,转而推到她的面前,“妈,您帮我看看,还缺什么东西?”

他递来的纸页少说也有十几张,秦澜一张张仔细看过,笑着点点头,“应该没有问题。”

顿了下,她笑眯眯开口,“锦安说,他今天让人把他和南南结婚时准备物品的清单送一份过来,到时候你再确认一下。”

“那就好。”明腾松口气。

“要不要咖啡?”

“谢谢妈。”

秦澜递给明腾一杯咖啡,声音低下来,“小腾,你用不着太紧张。”

明腾抿口咖啡,有些无奈的甩甩头,“我真的有些紧张了,而且这么多年以来,我很久都没这么紧张过了!”

“呵。”

秦澜淡淡一笑,语气温和,“耐耐是个单纯又可爱的女孩子,以后有她在你身边,我和你爸爸都会很放心。”

明家只有明腾一个独生子,自从当年夏夏的事情后,这些年明腾都没有再打算结婚。身为父母,到底放不下儿女的终身幸福,幸好最后的结局转向好的方面。

明腾笑了笑,眼神渐渐温柔下来,“当年夏夏和孩子的离开,曾经让怨怼所有。可是今天遇见路耐,我才明白,原来所有的失去,都是为了下一次的拥有。”

听到他的话,秦澜欣慰的点头,“小腾,我们祝福你。”

“谢谢。”

距离婚期将近,路家上下也是忙忙碌碌。嫁女儿同娶媳妇,那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心情。路太太每天都在为女儿的嫁妆操心,每天也都在偷偷抹眼泪。

有几次被路耐发现,但她也不敢说破,生怕惹来母亲更多的伤心。

市中心百货公司三楼,路承西手里捏着购物清单,正在一样样买,然后一样样勾掉。

江姜站在他身旁,帮他参谋。他们身后还跟着两名助理,把买下来的东西随时搬走。

“江姜,你说餐具买什么颜色好?”路承西是个大男人,对这些东西没有研究。只不过母亲交待他的事情,他必须要完成。

江姜目光扫过货架摆放的样品,最后指向一套白色骨瓷鎏金的餐具,“这个吧,样式简单大方,适合各种场合。”

路承西满意的点点头,吩咐店员,“就要这套。”

“好的,路少。”

店员转身去拿餐具,路承西想了想,又把店员喊住,“这套餐具要两套一样的。”

“是。”

店员兴奋的走远,江姜不解的走到他身边,问道:“为什么要买两套?”

路承西耸耸肩,表情有此怅然,“路耐在家里没有做过家务,她做事慌慌张张,以后要是洗个碗,还不得经常打碎,买两套都不够她摔的。”

闻言,江姜顿时挽起唇。

“这丫头在家任性惯了,以后嫁过去,也不知道明家的人会不会嫌弃她?”

“承西。”江姜上前一步,轻轻挽住路承西的胳膊,道:“其实你是个外冷内热的男人,哪怕你嘴上总对路耐凶巴巴的,但你心里真的很疼她。”

路承西干笑了声,“我是希望这丫头赶紧嫁出去,等她走了家里安静了,我们就可以结婚了。”

“……”

江姜脸颊微微飘红,被他说的心跳加速。

不多时候,助理们拎着大包小包继续往车上装东西。路承西在银台刷卡结账,江姜站在楼梯口前等他。

“宁沉,我的冰淇淋呢?”

前方有道清脆的女声飘来,江姜觉得耳熟,下意识抬起脸看过去,果然见到一张熟悉的脸庞。

一家婴儿用品店铺门前,穿着白色长裙的女子,长发垂肩,五官精致,正在不高兴的打电话。

她虽然侧着脸,但立体漂亮的五官,依旧吸引人的眼球。

江姜眨了眨眼,显然意外会在这里遇见她。

须臾,有位由远及近的男人,步伐稳健。不过男人明显有些着急,三步并作两步朝这边过来。

“巧克力的吗?”宁沉手里托着个甜筒冰淇淋,笑着走到爱妻身边。

宁璇撇撇嘴,拿过冰淇淋后,迫不及待伸出舌头舔了口,“哇,好吃!”

说话间,她掌心落在挺起的腹部,笑的一脸满足。

宁家少奶妈怀有身孕,还是一胎两宝,这可是湖城前段时间的一大喜讯。

不过宁璇整个人并不胖,只有腹部凸起,四肢依旧纤细。

“少吃点。”宁沉皱眉,却见面前的人没有停下的意思。他没有办法,只好低头同她一起吃。

他担心妻子吃太多冷的东西,吃坏肚子。

“唔。”

宁璇举着手里的甜筒往后躲闪,轻斥道:“你好讨厌,抢我们的冰淇淋。”

闻言,宁沉勾起唇,“是吗?那我还可以再讨厌一些。”

话落,宁璇的嘴角便被身前的男人吻住。

江姜咻的收回目光,脸颊一下子热起来。

“结好帐了。”路承西走过来,见到江姜目光直勾勾往前方看。

“怎么了?”他顺着江姜的目光看过去,恰好也见到前方那两个人。

“她就是宁璇吧。”江姜轻声开口。

路承西点头,“是她。”

“她本人比电视上看到的还要漂亮。”

路承西眼神一动,并没回答。

冰淇淋终究还是被身边的男人抢走,宁璇气的撅起嘴,下巴往脚下轻点,“我的鞋带松了。”

宁沉知道她因为冰淇淋不高兴,可她现在是孕妇,是全家人保护的对象,所以他不敢有片刻的松懈。

“没关系,我来。”

说话间,宁沉便弯下腰,蹲在宁璇面前,动作轻柔的帮她把松开的鞋带整理好。

周围人来人往,不时有人看过来,并且指指点点。但宁沉丝毫不受影响,依旧专心致志的低头,为妻子把鞋带挤好。

原本皱眉的宁璇,看到丈夫温柔细致的动作,红润的唇瓣逐渐上扬。她伸手抓住宁沉的五指,与他手指交扣,“好了,我们回家吧。”

宁沉有力的手臂圈住妻子的腰,薄唇贴在她的耳边,笑道:“以后每周末,我都偷偷带你出来吃冰淇淋好不好?”

“真的?”宁璇立刻星星眼。

宁沉拥着爱妻,眼角眉梢都透着暖意,“真的。”

“老公,你最好了。”

“这是我们四个人的秘密,不许说出去。”

“好的好的,我肯定不说。”

前方的两人相拥走远,江姜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不自觉跟着弯起唇。他们之间流露出来的幸福,足以感染到身边的任何人。

“电梯来了,我们走吧。”路承西牵过江姜的手,带她走进电梯。

开车回去的路上,江姜一直都没说话。路承西几次偷瞄她的脸色,整个人变的紧张。

不久,车子停在别墅门前。江姜解开安全带,却被身边的男人一把抱过去。

“承西,你……”江姜大惊失色。

“你先听我说。”路承西按住江姜的嘴巴,打算在她质问前主动开口,“我以前确实追求过宁璇,但她没有答应,她不喜欢我!”

深吸口气,路承西鼓足勇气重新说道:“我是喜欢过宁璇,不过那种喜欢,和我对你的喜欢不一样。”

江姜眨了眨眼,“怎么不一样?”

“唔。”

路承西挠挠头,俊逸的脸庞一片愁容,“这个怎么形容呢?反正就是不一样的喜欢,你和她完全是不一样的性格,她比较现代,而你……”

“而我怎么样?”江姜故意问他,“我很古板?无趣?老土?!”

说到后面,路承西发现不对劲,脸色都白了,“不是!当然不是!”

“江姜,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不要误会。”

“你生气了吗?”

“我我我,我真的不喜欢她了!”

噗——

江姜终于忍不住,噗嗤一下笑出来。难得见到路承西如此紧张无措的样子啊!

“江姜,你……”

路承西脑袋有点懵,却见到面前的人忽然俯下脸,然后红唇落在他的脸颊,亲了一下。

“放心吧,我相信你。”江姜柔软的唇,扫过路承西的脸颊。她挽起唇,笑容温柔。

路承西怔了怔,回过神后抬手扣住江姜的后脑勺,瞬间回吻住她!

吃过晚饭,路承西按照清单把这几天买回家的东西都整理好,确认没有漏掉什么才安心。

这几天忙着准备路耐的婚事,他基本都是跑前跑后,今晚终于能松口气。

晚秋的夜晚有些寒气,路承西坐在门前的台阶上,看着远处的星星发呆。

“二哥。”

身后有人靠近,他抬起脸,见到路耐笑眯眯跑过来,“你怎么买了那么多东西?而且很多都是双份的?”

“哼。”

路承西咂咂嘴,调侃道:“虽说明家钱多,但你也是有哥哥的人,我不能让我妹妹被人说。”

路耐眼眶一下子变的湿润。她抬手挽住路承西的胳膊,声音哽咽道:“二哥,再过几天我就要走了。以后这个家里,再也没人和你吵架了。”

眼前不自觉出现路耐出嫁的画面,路承西心头一紧,性感的喉结轻滚起来,“豆豆,你给我记住,你是路承西的妹妹,没有人可以欺负你,知道吗?”

“我知道啊,”路耐眼眶红红的看着他,“反正我有二哥,闯祸也有你收拾烂摊子。”

汗!

路承西伸手捏了捏她的鼻子,“以后你归明腾负责了,再惹祸的话,找你老公去收拾!”

“二哥。”路耐皱皱眉,坐在他身边撒娇。

今晚月光皎洁,路耐想起什么后,不禁对身边的男人叮嘱,“婚礼那天,你要让江姜姐来抢花球哦。”

“抢花球做什么?”

“结婚啊,”路耐朝他眨眼,道:“看在我乖乖给你腾地方的份上,你也要努力点,争取早点把江姜姐娶回来哦!”

闻言,路承西薄唇缓缓勾起。

早上八点多,路承西开车来到江家。别墅大门打开,江姜穿件白色长裙,款款而来。

“对不起,我耽误了点时间。”

直勾勾望着走来的女子,路承西甚至忘记回答。今天的江姜将长发编成花辫,化了淡妆,那副黑色眼镜竟然没有出现。

没有戴上眼镜的江姜,彻底令路承西看傻了眼,“江姜,你的眼镜?”

“我带了隐形。”江姜抬头问他,“怎么?这样不好看吗?那我再去换上。”

“不要!”

路承西一把握住她的手,“这样很好看。”

顿了下,他又笑着补充,“我喜欢你这样。”

江姜羞涩的垂下脸,被他带上车。

轰动湖城的明家婚礼,如期举行。上午十点,湖城酒店的顶层宴会厅被包场,正在进行婚礼仪式。

穿着黑色小西装的花童九宝,兴高采烈跟在新娘的身后,有模有样的撒着花瓣。

“明爸爸,你的新娘好漂亮。”九宝踮起脚尖,仰头看着明腾说道:“以后九宝长大了,也要娶一个漂亮的新娘。”

“哈哈哈!”

孩子的话,逗笑大家。

明腾挽起唇,伸手摸了摸九宝的脑袋。

典礼马上开始,郁锦安上前抱起儿子,心想这小子倒是学的快。

明腾上前一步,怀着激动的心情,缓缓牵过他的新娘。

此时,他眼前闪过无数的画面。慢慢的,那些记忆都在他心底与此刻的幸福,融为一体。

婚礼仪式持续一个多小时,欢声、笑语、祝福,以及泪水,组成这场完美的仪式。

婚礼以后,照例有抛花球的仪式。江姜走到人群中,下意识转身看向不远处的路承西。

他手里端着酒杯,正在朝她微笑。

有关路耐的意思,路承西已然如实转达给江姜。她此时站在人群中,看着路耐举起的花球,心情有种说不出的激动。

“我要丢了哦!”

随着新娘一声令下,大家只见花球被高高抛起,然后从最高点极速落下。

“哇!”

人群一片吵杂,很多人都想抢到花球。江姜只觉得有什么东西飞过来,她本能伸手接住,果然是花球。

看到江姜抱住花球,路耐才满意的弯起唇。嗯哼,好歹她也是有两下子的!

婚宴酒席热热闹闹的进行着,路耐换好衣服,偷偷把明腾拽进更衣室。

“老公,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回家?”

明腾喝了不少酒,这会儿有些头晕。他看眼怀里的妻子,笑着低头在她嘴角亲了亲,“这么快就想洞房花烛?”

“对啊对啊。”路耐毫不避讳的点头,倒是让明腾怔住。

她鼓起腮帮子,踮起脚尖说道:“我前几天去妇产医院检查过,医生说这几天都属于我的受孕期,尤其是今天晚上哦。”

说话间,路耐故意朝他眨眨眼。

明腾只觉得,一阵血气上涌,“你说的什么意思?”

“哎呀,你好笨。”

路耐伸手掐了他脸一下,道:“我是说,我们要把握时机。三年抱俩,可是我的愿望……”

她的话还没说完,明腾便已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拖出酒店。

“老公,我们去哪里?”

“回家生孩子。”

“……”

路耐差点笑出声,这也太速度了吧,好歹也要交代一句吧。

司机很快把车开回别墅,家里其他人还在酒店没有回来。明腾抱着妻子,一路回到楼上卧室。

“老公,那个……”

事到临头时,路耐突然有点害怕。呜呜呜,都说第一次会很痛!

“三年抱俩?”明腾俯下身,盯着身下的人。

“呃……”

路耐笑眯眯回答,“比喻,这就是我的一种比喻哈!”

“这个可以有。”

“……啊?”

卧室的灯一下子黑掉,路耐所有的话语,都淹没在明腾的热情中。

不过路耐年纪小,又是第一次,明腾不敢太过分。日子还长着呢,他不能给她留下心理阴影。

明腾深邃的眼眸轻眯起来。上次九宝说生日礼物想要个小弟弟,只可惜今年怕是来不及了。但如果他好好努力的话,明年这个愿望,一定可以实现!

酒店宴会厅内,大家发现新郎新娘都不见了。幸好明家还有别的人陪酒,要不然非要闹出笑话来不可!

酒宴结束后,路承西开车送江姜回去。他双手握着方向盘,犹豫片刻后才开口,“我妈已经给我们,选好了结婚的日子。”

“哦。”江姜应了声。

平静幽暗的夜色中,身边的人与他的气息那么相近。

路承西心口一热,不知怎么的就脱口问道:“江姜,你愿意嫁给我吗?”

话一出口,他便有些后悔。求婚这种事,他早已计划周翔,应该有个极为浪漫的环境,他手捧鲜花和戒指才能开口。

等待良久,身边的人并没回应。

路承西心中微有失望,但也是他思虑不周,不能责怪江姜。他刚要抬手,却感觉五指被人攥紧。

“古人说,三思而后行。”

江姜笑着看向他,一双黑眸熠熠生辉,“我已经四思五思六思,答案都是一样的,那就说明,我没有冲动。”

路承西心跳逐渐加快,“江姜,你愿意嫁给我吗?”

他又问了一遍。

“我愿意。”

江姜握住他的手,两人相对的视线中,印着彼此甜蜜的笑容。她是幸运的,于这万千人中,她喜欢的那个人,恰好也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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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老人与海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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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老人与海》,我便被主人公乐观,勇敢与执着的硬汉形象所深深吸引。

主人公桑迪亚哥是位“背运”的老人,连续84天没有捕到鱼,第85天出海,经过两天三夜的搏斗,最后捕获一条一千五百多磅的大马林鱼。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归航途中,多次遭遇鲨鱼袭击,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在这期间,老人以非凡的勇气,惊人的毅力,忍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孤独,饥饿,疲劳和伤痛,一次次地超越人类的极限。但我们从中没有看见一滴失败者的眼泪,却分明看到强者失败时高傲的微笑,他是一个硬汉,是一个虽败犹荣的英雄。

这是一场孤独的历程,一个人划着一条小船缓缓地驶向远海,被大鱼拖着在漫无方向,复杂的洋流中四处飘荡,那种令人恐慌的迷失感,就像一个人在黑夜森林中寻找出路一样,老人只能和自我对话,和鱼对话,和大海对话。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能够把它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外在的肉体能够理解折磨,内在的意志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被打败的能够是肉体,但绝不能是我们的意志。最大的敌人永远都是自我,当一个人的意志坚不可摧时,那么便没有任何事物会再让你畏惧。

所谓的“背运”,从未在老人心里起过一丝涟漪,他在大海上时刻面临着生与死的挑战,却始终没有产生退缩的心理。而反思我们此刻所定义的挫折,磨难,难以跨越的荆棘,是何等的肤浅。或许,应对这些,老人的脸上只有淡淡的不屑。

尽管老人最终并没有将大马林鱼安全地带回家,不是最后的胜利者。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老人难道就不是一个令人崇敬的胜利者吗?因为他至始至终,都没有向大海,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他在精神上取得了虽败犹荣的胜利。在暗潮汹涌的海面上,残破的小船,冷冷的海风夹杂着浓烈的血腥味,也许这才是人真正害怕的,唯有不羁的灵魂,才能与大海对抗,与自然对抗,与命运对抗,这才是真正的伟大,即使他不曾成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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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只请记得最初的诺言

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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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你,这是我第一次这么唤你,也是最后一次,谁知道呢,山水都会有相逢,况,亲爱的你呢?

命运是一只巨大轮盘,你我只是附着其上的针,轨迹各异,随着轮盘的转动方向,努力探出彼此的手,或许那一秒握住了,我就永远留在你身边,或许失了手,只有等待下次的轮回。

分分合合,聚聚散散,缘分如水中流沙,倏忽变化,谁也无法准时守侯在下一个路口,谁都猜不透命运转动的痕迹,如象莫文蔚歌中唱,那可不一定,认不认真也不一定有样本,有样本也不保证就有可能,反正,就是不一定,有些赖皮了。

她真是一名可爱的女子,唱时姿态撩人,声线低嘶鬼怪,引得你若渴。

她,若遇此不堪情境,也能那么潇洒如风,来去自由吗?只怕也是不一定的。

我说,你是我生命中的意外,那可不一定,亲爱的,遇见你,怎知我们不是来偿还某一世的约,今世才能牵手走一程;你说,不想看我难过,不愿让我伤心,那也不一定吧,亲爱的,泪水不过是暗地情绪的掩饰,又怎知其中没有藏了一张期待的脸?

所以,不一定啊,爱情的事,真就不一定。

断然摔幵纠缠的视线,隔着车窗玻璃,禁不住回头寻你,夕阳早已隐了,彼时巧合了漫天残云乱卷,两旁碧绿的行道树渐渐墨染浸透,也变黯然,越过拥挤的人流,凝望你的眼,镌下最后时刻的眼。

原谅这城市,没有倾城之恋。

原谅我的心,讲不出再见。

强笑的你立在路边,哀哀的眼,哀哀的唇,强笑的我顿感忧伤,哀哀的泪,哀哀的心。

举重若轻,前后风景,恍若两世为人。

欲待分诉已忘言。

那个伶俐的人儿那个痴傻的人儿,那些黄昏那些清晨,那阵鸟鸣那声低吟,那朵落花那滴红蜡,那雨天偎着你肩那风中靠着你背,那一场泪如雨下的痛那一生不及实现的梦。

孤单的我,没有改变。

热闹的我,没有改变。

却不敢再看,只请记得最初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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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老人与海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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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老人与海》,我深深地折服于老人顽强拼搏,不屈服于命运的精神。

《老人与海》讲述了老人圣地亚哥独自出海打鱼,钓上大鱼后,与垂死挣扎的大鱼和企图分食的鲨鱼作斗争的故事。虽然最后他只拖回了一条鱼骨架,但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他是个永远不会灰心丧气的人——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还坚持出海,他是个知道”良药苦口利于病”的人——鲨鱼肝油对眼睛有好处,味却令人讨厌,老人仍旧每天喝一杯,他是个不屈服于命运的人——大鱼挣扎,鲨鱼撕咬,他奋力与它斗争。手抽了筋,钓线把肉划破,流出了血,仍然拼尽全力地保护大鱼的肉。想一想,你能做到吗?

几天几夜,圣地亚哥一直守着那条大鱼。他没能好好地休息:钓线背在身上,大鱼一有动静他就会被弄醒,然后他就得想尽办法与大鱼斗争。他没能补充体力:几天几夜只喝了一瓶水,食物来源靠钓鱼,一边吃,一边还得提防着大鱼。斗完大鱼,斗鲨鱼;斗完鲨鱼……斗更多的鲨鱼。每驱赶走一条鲨鱼,他就损失一些东西。失去了鱼叉用小刀,失去了小刀就用棍子敲。他的手疼得不能使唤,但他坚持着,直到最后一条鲨鱼撕掉了这条鱼剩下的最后一点肉。他不向命运低头,奋力拼搏着,没有什么能打垮他。只要有一点希望,他就不言放弃,朝着目标直冲过去。尽管他没能保住这条大鱼,但他已经拼尽全力。该做的都做了,问心无愧。努力拼搏过,虽败犹荣。

我想起了一个人——海伦·凯勒。她是一位残障教育家,被认为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女性之一。在她十九个月大的时候,一场大病夺走了她的视力和听力。八岁时,海伦的父母为她找到了一位家庭教师——莎丽文小姐。在沙丽文小姐、家人和朋友的帮助下,她学会了说话,并先后进入赖特。赫马森聋人学校和剑桥女子学校学习,并考入哈佛大学,开始尝试写作。她和圣地亚哥一样,不屈服于命运,努力前行。尽管磕磕绊绊,但她从未放弃过。最后,她成功了。

虽然圣地亚哥这次没能把鱼肉带回来,但他的精神却胜利了,战胜了大鱼和许多凶狠的鲨鱼。我坚信,他下次一定会成功的。再说了,只要努力过,失败不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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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耽美小说排行前十名

全文共 1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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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随着小说的发展,出现了很多新的名词,比如说耽美这一词。 “耽”,沉溺;入迷。耽玩/耽于幻想;“美”,则指美好的事物,这里特指美少年。耽美,即沉溺于美少年之恋。耽美最早是指一切以美为基准的事物,让人看了赏心悦目的。不过目前逐渐指向描写男男恋(BL~boys love)或者女女恋(GL~girls love)的小说或者动漫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耽美小说排行前十名,欢迎大家参考!

1.孤芳不自赏

孤芳不自赏,主要讲述了镇北王楚北捷与小敬安王的侍女白娉婷之间的爱情故事。中国网络人气最高的女作家之一风弄的作品,数年来积聚了无数读者好评,被评为“第一好看的帝后小说”。也是一部经典的男强女强古风小说。

2.天下

天下是梦溪石的一本耽美小说。创作于晋江文学网。天下中,本来赵肃的存在影响了大明的结局,却并没有天马行空的大改动。而故事在赵肃与万历修成正果,鸿鹄双飞之后画上句号,并没有展开写大明最终的结局如何如何,清军有没有入关之类。梦溪石的历史文兼具起点历史文的磅礴大气与晋江耽美文的温润细腻,让人欲罢不能。

3.暴君

暴君小说免费阅读,作者:风弄,古策,散发着邪魅光芒的黑夜帝王,是女人心中象征着狂野诱惑的黑马王子。但是,在孤傲冷漠的杜云轩眼里,古策只是一个——十足的暴君!猝不及防的相逢后,紧接着的,是邪恶的圈套、要挟、侵犯、恐吓、监视……

4.逆袭

逆袭小说百度云资源,作者:柴鸡蛋,这是一个穷diao丝逆袭成为高富帅并抢走前任女友的现任男友的故事,欢乐多多,精彩连连。

5.凤于九天

凤于九天是2004年威向文化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风弄。主要讲述了凤鸣在上学途中,为了救小孩而不幸身亡,但这位小孩的父亲是灵学者,为了答谢凤鸣所救小孩之恩,将凤鸣重拾新的生命,将他「穿越」到另一个时空,而凤鸣所转移的身分为西雷国的太子,不过这位太子的地位似乎并不是凤鸣所想象的崇高,与摄政王容恬有不寻常的关系,容恬也发觉太子的内在并不是之前的太子,加上凤鸣时常脱口而出的不可思议的观点,进而对凤鸣产生兴趣。

6.重生之嫡女多谋

重生之嫡女多谋免费阅读全文,一杯毒酒强行灌下,韦墨琴死不瞑目。太师府中,董阡陌的眼睛突然睁开。她要拿回失去的一切,她要让董家大院从此家宅不宁,她要毁去毓王登基的每一分机会。月凉如沙,她就如同一个抓不到的虚无缥缈的影子,安静地在某处阴影下冷眼旁观,不动声色,那一双因仇恨燃烧的黑眸,像一盅没有解药的蛊。

7.少帅你老婆又跑了

少帅你老婆又跑了结局免费阅读,作者:明药,少帅说:“我家夫人是乡下女子,不懂时髦,你们不要欺负她!”那些被少帅夫人抢尽了风头的名媛贵妇们欲哭无泪:到底谁欺负谁啊?少帅又说:“我家夫人娴静温柔,什么中医、枪法,她都不会的!”那些被少帅夫人治好过的病患、被少帅夫人枪杀了的仇敌:少帅您是瞎了吗?

8.一见倾心

一见倾心小说怀榭执笔全文免费阅读,小说一见倾心是作者怀榭执笔最新原创作品,身为名门望族的他反对商业联姻,离家出走在某一古镇遇见那个一见倾心的她,也许这就是爱情吧——只一眼就决定终生!

9.落魄千金薛少认真疼

落魄千金薛少认真疼全文免费阅读,哥哥为了钱要将他嫁给一个傻子,为了逃避这场婚姻她决定一年内帮哥哥找到这笔钱作为收回婚约的条件,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她会怎样生活呢?

10.嚣张欧巴请淡定

唯爱豪门嚣张欧巴请淡定季雪免费阅读,季雪和杨天昊、温斌三人之间的感情纠葛会是怎样的结局呢?商场争斗、权衡利益之间她会如何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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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十大优秀经典历史小说排行榜10、明月《明朝那些事儿》

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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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推荐一本不是小说历史小说——《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相信很多人都看过了,内容小编就不多少了。小编从高一开始接触这本书,正好到高三毕业,这套书出完。可以说《明朝那些事儿》伴随小编整个高中生活,在人生中最重要的成长阶段,它从爱好、学识、修养、三观方面,都对小编产生很大的影响。

「小编提醒」喜欢关注历史,寻找世界未解之谜的小伙伴!

本期最火热文「富不过三代,这个富了15代的家族靠什么传承」

(关注本号可阅读全文及答案)

强烈建议您扫扫下面二维码,一起跟小编进入浩瀚的历史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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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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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寒假里看了一本书叫《一千零一夜》。这本书是世界名著,里面有许多故事,教会了我许多道理。其中,我喜欢的一个故事是《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故事里的阿里巴巴给我上了一堂课:不要很贪婪,像阿里巴巴的哥哥一样,最后只会死在强盗的手里。

另外,我还喜欢《黑蛇》这个故事。故事里说有个王子叫查克,有一个恶魔控制了他,恶魔说什么,王子就做什么。有一天恶魔亲了他的肩膀,过了一会儿,王子的肩膀上长出了两条黑蛇,然后大家都没办法治好他,最后他被勇士们关进了山谷里,饥饿的黑蛇就把他吃得干干净净。这个故事告诉我不能被一些花言巧语所骗,要有自己的主见。这本书里还有好多经典的童话故事。比如说:《大鱼》、《魔井》等等。

书是我们的好朋友,给我们知识,给我们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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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足球皇帝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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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皇帝这本小说大家有没有看过,是不是特别精彩过瘾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小说足球皇帝的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2年利物浦成为了史无前例的七冠王,红色王朝在欧洲成为最耀眼的存在!

利物浦俱乐部也通过球队在竞技场上的巨大成就获得了巨大的商业利益。

秦雄的个人品牌在欧美市场也获得了显著的提升。

2012年的夏天,利物浦完成了新一轮的建设。

门将位置上引进了更年轻的库尔图瓦,边后卫位置上补充了经验丰富的老将斯尔纳,中后卫位置上花费了天价从多特蒙德引进了胡梅尔斯,同时还从多特蒙德带走了德国天才格策,意欲将其打造成为杰拉德的接班人。

利物浦一系列建设举动令红军在欧洲赛场保持着顶尖竞争力。

在随后几年里,完成了三年两夺欧冠,在2016年之前成为了比肩皇家马德里的欧冠十冠王!

唯一遗憾的是在2014年的世界杯,秦雄率领中国队以极限防守反击艰难地杀入了半决赛,最终败给了当届世界杯冠军德国队,秦雄泪洒赛场的画面令所有中国球迷心碎,三四名决赛中中国队又输给了荷兰队,将中国队世界杯历史最佳成绩刷新为第四名,也追平韩国队在2002年世界杯创造了亚洲球队世界杯参赛最好成绩,2015年亚洲杯再度夺冠,此后留下了一个脍炙人口的说法:足球皇帝秦雄在位一天,中国队亚洲无敌手!

2018年世界杯中国队小组出线便被淘汰,33岁的秦雄竞技状态开始走向下坡路,巅峰不再,但是他依旧成为了世界杯进球数最多的球员!

秦雄直到2019年夏天才以34岁的高龄离开了利物浦,带着妻子孩子奔赴美国大联盟。

他在欧洲赛场的职业生涯总共7次夺取金球奖,10次欧冠冠军,书写了一系列的个人记录,被视为21世纪的记录缔造者。

秦雄退役那天的新闻成为了轰动全世界的消息,全球无数球迷为秦雄送上了祝福。

而秦雄在退役后选择继续从事足球工作。

在中国领导人重视足球的发展之后,秦雄以绝对的威望成为了中国足协的掌门人,并且兼任亚足联副主席。

秦雄将他职业生涯所学习和总结的经验植入中国足坛,从底层建设中国足球的根基,在十年之后,中国队在缺席了三届世界杯之后,终于又有了一批能够站在世界舞台上的球员,同时中国队也已经恢复了亚洲霸主的地位。

那些被誉为秦雄的孩子,成为中国球迷心中的骄傲。

在49岁时,秦雄入主了fifa,成为了国际足联的掌门人,以更大的舞台推动足球在全球范围内发展!

作为一个时代的绝对巨星,秦雄虽然终身没有获得过世界杯,却被誉为无冕皇帝。

他影响了数不清的后来者,同时改变了亚洲足坛,还有此后从政改变了国际足坛的局势。

他被誉为活着的传奇!

(本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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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想象作文清风明月小说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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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深。

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漫步在清凉如水的月光下,脑海中不觉浮现出稼轩的词。

公子,老爷和赵大人正在谈事,老爷请您过去,好像事情和您有关。管家匆匆赶来。

我跟着管家来到客房。赵大人见了我十分欣喜,连忙对我爹说:您先别急着否认,听听公子的意见再说。

什么事?我问道。赵大人满面春风地对我说道:我有事相托你父亲帮忙。当然,我会重重答谢。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我不快地问。赵大人满脸的堆笑让我十分不爽。听说公子今年要参加科举吧,本人正好是主考官。他笑得更欢了。

我沉下脸:如果您是为此事而来,那我看您还是不要白费心机了。我不会答应,父亲更不会答应。

你不想当状元,自然有人排着队想当。赵大人留下这句话,怒气冲冲得拂袖而去。

谦儿,你做的没错。父亲说完,便出了房门。我也出门,抬头仰望一轮明月。

我坐在考场上,心情波澜不惊。三岁识千字,五岁可作诗,被人们称为才子的我并不是浪得虚名。

可是,当我看见司马将军的儿子司马南也在奋笔疾书时,立刻感到有些蹊跷。谁不知道他是京城里出了名的纨绔子弟。连论语都不会背的小子竟然下笔如有神,不免让人心生疑惑。

我的耳边忽然浮现出赵大人临走前留下的那句话,你不想当状元,自然有人排着队想当。

[想象作文 清风明月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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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欧美经典小说推荐

全文共 2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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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电影大家看多了,那小说大家有没有看过?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欧美经典小说推荐,一起来看一下吧。

1、《格列佛游记》

作者:乔纳森·斯威夫特

关键词:想象、讽刺

推荐理由:

小的时候很喜欢看的连环画之一,就是格列佛去“小人国”、“大人国”的冒险经历,一度以为是儿童奇幻文学。

但这部由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创作的长篇游记讽刺小说,其实还内含深意,那些荒诞而离奇的情节,实际上映射了当时英国社会中出现的种种问题。

“小人国”体现的是当时英国国内托利党和辉格党常年不息的斗争和对外的战争,实质上只是政客们在一些国计民生毫不相干的小节上勾心斗角。

而“大人国”则是抨击英国引以为荣的选举制度、议会制度以及种种政教措施。

之后的冒险经历更是将锋芒指向了当时英国的各种牛逼学家……大概也就是把整个大英帝国都嘲讽了一圈,可怜的格列佛在神秘的国度里周游了一圈,也不过就是在现实中迈出的一小步而已,真的是常读常新啊。

2、《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塞林格

关键词:青春、迷失

推荐理由:

当年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之于美国,就相当于如今的郭敬明《悲伤逆流成河》、韩寒《三重门》之于中国,不过远比其尖锐,可以说是鼻祖一样的存在。

故事很简单,讲的就是一个叛逆少年被学校开除后在纽约城无所事事的三天,但反映的是二战后日趋堕落、道德沦丧的美国社会。

其中反传统又亲切自然的语言,精确无误的心理剖析,如同一股势不可挡的旋风,迅速风靡美国,很多人几乎是一读就上瘾,因为它表现了敏感的年轻人真挚而痛苦的内心写照。

有意思的是,一开始这本书一度被禁,不被主流社会看好,只能私下传阅,但后来很快又得到了成年人的重视,他们将《麦田里的守望者》也作为观察和了解青少年的必读书。

它代表的是一种年轻人的“特权”——只有那时的悲伤,可以肆意潇洒;也只有那时的眼泪,值得一生去追寻。

3、《傲慢与偏见》

作者:简·奥斯汀

关键词:爱情、生活、金钱

推荐理由:

去年书展末看原版书的销售,结果发现《傲慢与偏见》是最早卖脱销的,问题是脱销后还有一大群人在后面追着问,还有补货不?还有补货不?……

《傲慢与偏见》是中国市面上最畅销的文学名著之一,因为它真的是老少通吃、男女不限,而且还常读常新,真的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啊~

你可以把它当成一本通俗爱情小说随便翻翻,你也可以把它当成一本严肃小说一本正经地搞研究,你甚至可以把它当成朗读范本,话说古代欧洲人就很喜欢一起朗诵经典作品。

整个故事就是以英国乡间年轻人的爱情与婚姻为主题,最终也都是皆大欢喜,人财两得。

人们之所以对它念念不忘,除了它优美的语言与洒落的无数经典名句,更是因为它表现的是人活着的前三十年——那段最美好的时光,那时的无病无痛,梦想,活力,当然还有不可或缺的爱情。

其中对于生活的机智与清醒的看法,对于爱情与金钱的理智态度,直到如今依然被很多人奉为经典中的经典。

4、《战争与和平》

作者:列夫·托尔斯泰

关键词:战争、和平

推荐理由:

有人说,没有上过战场,没有体会过生死一线的人,永远不会知道生命与和平的可贵。

说实话,现在能看到的战争早已不同以往,生与死的距离可能就是核武器投射的那一秒,之后一切都消逝在一片废墟里。但是在欧美的经典名著里,总有我们值得回味的“战争”。

如果说通过读一本书去体会一段新的人生,那么托尔斯泰百科全书式的壮阔史诗——《战争与和平》就能让你感受到一个社会、一个时代的脉搏。

虽然读完这部“大砖头”,你可能会觉得自己看了一部“假战争”,因为托尔斯泰的侧重点还是放在“和平”两字上,但是那极其简洁的文字,俄罗斯文学史上令人拍案叫绝的人物形象,张弛有度的生活节奏,才是它真正的魅力所在。

5、《1984》

作者:乔治·奥威尔

关键词:反乌托邦

推荐理由:

当战争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的世界将何去何从?所谓“反乌托邦”,就是与我们梦想中的“乌托邦”相形渐远的一种意识形态,是表面与乌托邦相似、却与初衷截然不同的灰暗存在。

而《1984》作为“反乌托邦”作品中的佼佼者,是乔治·奥威尔对于整个世界的观察与思考,更是预言。在漆黑的电幕监视之下,我们是否在自掘坟墓,亦或是我们是否还具有作为人的权利?

足够黑暗,足够清醒,也足够迷人,如同夜空里的一双明亮的眼睛,这是它的特质。我们的生活,大部分时间需要美好来支撑。但有时,也需要真相。

6、《斯通纳》

作者:约翰·威廉斯

关键词:人生、坚持、理想

推荐理由:

如果说反乌托邦太过阴暗残酷,这个世界的真相如此令人难以承受,那么约翰·威廉斯的《斯通纳》一定会让你重拾活着的信心。

整本小说的故事情节很简单,它讲的就是普通人威廉·斯通纳平凡而失败的一生,可是却也道出了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爱,认同,怜悯,志业,傲骨,信任与死亡,展现的是一个勇者失败却不失意的一生——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

顺带一提的是作者的文字相当好,摒弃了外国文学名著中太过冗长繁复的表达,字里行间浸满了信念的力量,读来一气呵成,如果你嫌弃如今的鸡汤太水,那这个故事值得你“先干为敬”。

毕竟,这个世界在变,但我们依然可以做自己的勇者。

7、《百年孤独》

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关键词:魔幻现实主义、文化寻根

推荐理由:

被压缩成二十多万字的文学巨著,在讲别人用一百万字可能都说不清楚的故事,这就是大师的功力!

它讲述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和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一个民族风云变幻的历史,顺便还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

看这本书需要一定清晰的逻辑思维,建议不要在太早的年华里遇见它,因为你很可能在被各种重复的人名和浩如烟海的出场人物中绕得晕头转向之后,选择放弃。

但它绝对不是一本值得被放弃的书!!!真正读完以后,你一定会惊叹于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和那神乎其神的想象力,古老而迷幻的拉丁美洲究竟是怎么样的一种存在啊!

而在谜一样的异域风情背后,我们的一生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我们文化的根源在哪里?也像那座马孔多一样被人遗忘了吗?亦或是我们对于这个世界而言,究竟是怎样的存在?关于这些问题,相信这本书可以帮你找到一些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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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国王的日记为题目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1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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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阿根廷队十号小心翼翼地打开回忆簿,映像里十二年前青涩腼腆的自己会惊起内心中怎样的波澜,是感慨一头飘逸的长发早随时光的洗礼逐渐远离,还是忽然发觉曾经清澈如水的眼神里,遗留下烦恼的痕迹。

那一年,捧回世青赛冠军的邻家男孩来到德国,懵懂中隐约可见些许对自己的期待。身后,看台上的马拉多纳挥舞着蓝白色的球服,昭示着经年之后,又一个小个子,来继承自己留在神殿里的衣钵。

日耳曼湛蓝的天空下,初出茅庐的梅西收获了属于自己的进球,却也第一次感同身受的体会到,什么是“阿根廷别为我哭泣。”坐在替补席上专属菜鸟的位置,19岁的梅西不知道该如何安慰泣不成声的队友,只好暗自许下诺言,要变得无比强大,强大到队友因为自己,不再悲伤。

十年间,梅西做到了当今职业足球运动员所能做到的一切,力挽狂澜,英雄主义,个人功绩,团队荣誉…属于罗萨里奥青年人的传说每天都在如期上演,而命运,也终究把多年前马拉多纳手中象征国王与救世的球衣,赋予理应承担一切的梅西。于是,十二年后,作别一头长发的阿根廷队领袖在熟悉而又陌生的南美热土,开启了自己的加冕征程。

面对波黑队,梅西灵巧的进球为自己打破了跨越了一整个南非的进球荒,也引领着球队迈出坚实的第一步。那一晚,梅西微笑着离开场地,全场掌声雷动。暗夜的尽头,复兴的曙光格外清晰。

又战伊朗队,气势汹汹西亚人展现出自己坚韧顽强的一面,密不透风的防守和咄咄逼人的进攻给志在夺冠的阿根廷队制造了极大的麻烦。可是真主保佑的子民终究没能在上帝庇护下的巴西土地上演奇迹,赛前被他们视为最危险敌人的梅西在最后时刻的绝杀救主让波斯门将彻夜的努力化为泡影。蝉联全场最佳,阿根廷队长的荣誉实至名归,不可动摇。

而后,尼日利亚人成为了阿根廷队小组全胜的最后一块垫脚石。本场比赛,梅西在上下半场的开局阶段分别攻入一球帮助阿根廷对两度领先,而这也是蓝白十号在世界杯赛场奉献的第一次“梅开二度”。赛后,尼日利亚队门将毫不吝惜自己对梅西的溢美之辞。赢得对手的尊重,就是赢得所有。

小组顺利出线后,梅西和他的阿根廷队迎来了淘汰赛的首个对手瑞士队。尽管同仇敌忾的“红衣主教”们与自己缠斗了九十分钟也难分胜负,但加时赛临近尾声的时刻梅西再次扮演了关键先生的角色,送出的精准助攻让迪马利亚完成绝杀保送球队成功晋级。这一夜,天使和国王延续着潘帕斯雄鹰翱翔的征途,奥运会决赛夜的光荣在巴西重演。

对阵比利时,烟枪的破门让阿根廷时隔二十四年再次闯入久违了的四强。再战荷兰队,阿根廷人又在点球中让橙衣军团的无冕录里平添一分痛苦。没有进球,没有一击致命,但进入决赛前梅西,已愈发像个领袖,像个志在称雄的王者。马拉多纳的辉煌,已经摆在梅西看的到的前方。

决赛,又是德国。莱茵河畔的点杀和好望角旁的屠戮让梅西用八年品尝了两次德国人给自己带来匆匆作别的苦楚,而这次,大力神杯就在眼前。赛场外,夕阳下威严的基督鸟瞰着整个城市,在神明的注视下,梅西期待着一战功成。

严密包夹下的强行突破,带球杀入禁区后的传中,没错,时隔十二年重回决赛德国人从不惧怕阿根廷队的锋线与后防,除了对方拿球,奔跑,和突然启动的梅西。于是,德国铁蹄从始至终碾压着梅西想要经过的路,也如愿以偿的在最后拦住了梅西捧起大力神杯最后几米旅途。

后来,阿根廷人还是哭了,阿奎罗的哭泣和看台上染湿了蓝白色的眼泪诉说着一个国家的委屈。可是梅西,却留给世人最坚毅的眼神,十二分的隐忍与遗憾,噙着诺大的悲伤,一如四年前的卡纳瓦罗。

金球奖,算不上最好的安慰,却是最大的肯定。可是强颜欢笑的梅西心里清楚,哪怕自己书写的光荣册里载满再多的荣誉,只要少了大力神杯,便称不上完美。诚然,人生少了些不完美,人生又该多遗憾。

四年后,梅西便过而立之年了。从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到如今引领阿根廷杀入决赛的国家宠儿,梅西经历了太多大悲大喜,若即若离。人们说没有皇冠的国王便算不得国王,可是人们也坚信,拥有万马千军的领袖,值得子民俯首称臣。

下一次,梅西的世界杯之旅将重回欧洲,自己梦开始的大陆。彼时,等待梅西的,又会是怎样的情愫?

[国王的日记题目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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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鲁滨孙漂流记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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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是一艘荡漾在生命长河中的小船,会经受数不尽的风风雨雨,也会享受数不尽的万里晴天。

一个人会在一生中经受许许多多的浪头,浪头总是汹涌无比,让你胆战心惊,充满得失之患。但是,小船是被浪头击倒还是平稳地渡过,真正掌握它命运的是你!你既可以让它从风浪中走出,又可任它被浪头击倒,掉在长河的漩涡里,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于你。

今天,我读了《鲁滨孙漂流记》,感觉这本书正印证了这个道理。

鲁滨孙──一个孤独而顽强的冒险者;鲁滨孙──一个能够放弃安逸舒适的生活,为梦想而拼搏的人;鲁滨孙──一个真正的勇者,他能在一座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独立的度过二十八年的时光……一切的一切,都说明鲁滨孙是个敢于冒险、百折不挠的人。

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无数革命学子们为攀上学之高峰,经历了无数次没有硝烟的战争;无数位企业家为了能够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为了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在商海中拼搏了多少年,吃了多少苦,流了多少泪水和汗水……他们是我们的榜样,但我们又何尝不愿意为自己的人生去闯练闯练、拼搏一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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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女生职场励志小说2:《女人办公室潜伏心理学》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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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理由:

一部让女人少奋斗10年的职场生存哲学

一部可以改变女人职场命运的书

与其不停地跳槽,换工作、换老板、换同事、换客户,不如换种方式和他们相处。

办公室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群体,活学职场潜伏智慧,妙用职场职业潜规则,掌控他人心理,你将无往不胜,事半功倍。 真是的职场生存经验 真正的职场成功秘诀 秘而不宣的职场心得 精炼独到的职场智慧

内容简介:《女人办公室潜伏心理学》内容简介:察言观色是一种本领。面对带“钩”的“蚯蚓”,不要总是怀着如何不被钩到,又能吞食诱饵的侥幸。那样,危险和自己就只有一步之遥了。当你实在忍受不住要爆发时,就想一下成本收益率,自己得罪这个人会有什么后果,而又能有什么好处。

站在上司的立场想问题,站在自己的立场做事情。

职场不是走秀场,而是斗兽场,比的不是谁更厉害,而是谁能生存下去,能活得久。

不管上司对你说什么,不管同事或者其他人说什么,你只有保持独立思考的能力,才能不被别人的理想俘虏。

在真实与谎言之间,孰是孰非,全看你的动机与目的,才能与善恶相提并论,如同谎言有时却是善意情感魄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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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欢乐颂小说谭宗明结局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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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是由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山东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都市职场女性剧,那么欢乐颂小说谭宗明结局是什么?大家不妨来看看小编推送的欢乐颂小说谭宗明结局,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欢乐颂》老谭绝对是剧中最大的boss,是一个生意界传奇人物,晟煊集团CEO,安迪回国就是 谭宗明安排的。第一集剧情当中,王子文饰演的曲筱绡看到了安迪开的豪车,好奇安迪是什么人,于是派自己的好友姚滨调查安迪的背景,用姚滨的话说,“谭宗明 这种人我们惹不起!他动一动眉毛上海不知道有多少公司会倒闭呢!”

谭宗明和安迪表面上是好朋友,同时也是同事,老谭是安迪的顶头上司,不过在小说当中谭宗明应该是喜欢安迪的,只是一直没有表白,两个人最终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友。在小说当中,老谭喜欢安迪,但是内心不够强悍,所以放弃近水楼台先得月,退而选择成为蓝颜知己。奇点看出老谭对安迪的感情了。

老谭是地球人,可是如果真的可以和安迪在一起的话就可以变成火星人,老谭真的对安迪不错,也和包子一样有暖暖的怀抱,所以两个人一直没有在一起。《欢乐颂》谭宗明结局肯定没有和安迪在一起,谭宗明的圆滑世故是他的优点,也是他的缺点,他和安迪注定只能成为好朋友。

安迪一直把老谭当做最好的朋友,在安迪的心中,他是好老板,也是好朋友,两个人之间无话不谈,但是可惜的是永远不会成为恋人。 在电视剧当中,两个人虽然不是官配,但是很有爱,而且cp感绝对爆棚。《欢乐颂》谭宗明结局没有和安迪在一起,但是两人之间的关系也没有那么简单,老谭对安迪的感情已经超越了友情,但是却一直没有变成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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