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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灵淘气的小伙伴(汇编20篇)

导语:我和弟弟一起捧起蜻蜓,解开细绳,看着蜻蜓飞向天空自由翱翔的背影,我感慨万千,弟弟终于长大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弟弟的优秀作文,欢迎查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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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恶而淘气的小白兔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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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小兔,大家都会想到“可爱、机敏”这两个代名词吧。但是,看了我的作文,我相信,你会对小兔这个词的印象发生一百八十度大改变。

我家养了两只小兔,一雌一雄,恰好是一对“夫妻”。这夫妻俩都有这一双长长的耳朵,一对宛如红宝石的双眸仿佛要滴出血来。其中雄兔的毛是白灰相间的,它因而得名“花花太岁”。雌兔则是一身白毛,自然就是“皇太后”了。

大家可别小看这夫妻俩,要比淘气,它们可是全世界数一数二的。

有一次,我把这两只小兔放出笼来。把它俩抱在怀里,可是,“花花太岁”却爬在我手上一动不动,似乎是在思索着什么。我感到很奇怪,就顺着它的眼睛看了过去,也没什么,只是在看我的那只钢笔。突然,我觉得手心一热,手里一湿。呀!可恶,“花花太岁”在我手中拉了一泡兔屎!随即一蹬,挣脱了怀抱。更坏的“皇太后”,像是没玩够似的,又是一蹬,跳到了我手中的兔屎上,再一蹬,一下子跳到了我的肩膀上。可惜了我新买的衣服,被印上了几个屎爪印。正当我连忙护住头部,进行防御之时,我们的“花花太岁”已经把它的印章盖满了全家———桌子上、床上、椅子上、电视机上……到处是兔屎了。我好不容易才逮捕了这两只兔子,又花了老半天时间善后,把那些兔屎给清掉。为此,我决定,对这两只兔子,给以禁食一餐的“处分”!可是,当看到那几道求食的可怜的目光时,却又狠不下心来,只好又给它们宽容了一下。

这就是我们家的“夫妻俩”,真是令我又爱又恨。读了此文,你是喜爱还是讨厌它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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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小伙伴——“马大姐”

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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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何姝萱

她,一头乌黑、清秀的齐耳短发;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张迷人、红艳的厚嘴唇……明明就是个活脱脱的大家闺秀吗?你千万别被她的面容所迷惑,她可是六年五班鼎鼎有名的“大姐”———张佳慧!

作为她的小伙伴,她的性格中最让人折服的就是“不用拳头比大小”,有一次,有许多男生站出来欺负我的时候,她立刻站出来把他们说得体无完肤,哑口无言,一个个垂着头,仿佛要钻进地缝里去呢!她可谓是“好女不跟男斗,要斗也得嘴斗”的领军人物。

虽然她戴着一副丑陋的牙套,但是每当有人嘲笑她是“钢牙妹”时,她就大方地说:“牙套怎么了,没品位,牙套也是一种美,你们有吗?”那些人见愚弄计划失败,只好悻悻地溜走了。

她时常大大咧咧的,过往之事从不计较,前一秒还在冷战,下一秒立马冰释前嫌。她多才多艺,还是文艺委员呢!怎么样,是不是很厉害呢?

她就像马大姐糖,刚入口时有些油腻,只要你肯慢慢品味,马大姐糖也有不一样的好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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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小伙伴作文700字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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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伙伴,她叫赖可欣,同学们都戏称她为“癞皮狗”。

黑黑的皮肤总掩盖不住她那灿烂的笑容,阳光的气概总洋溢在她的身上。她留着个短头发,爱穿着一件黑色上衣,一条紧身牛仔裤,一双小军靴,显得如此神秘。但她又大大咧咧,像个男孩子!

一般女生放学一起走回家都是紧挨着,肩靠着肩,十分文静,只是有时候会聊几句八卦。但是有一天我和几个朋友像往日一样一起回家,这时突发状况发生了:赖可欣在隔我好几十米的地方大声喊我:“范全,等我!”她挥着手,蹦得老高,头发都向上直立着,好像立马就要冲上天似的。乍一看,活像只小黑兔。街道两旁不知有多少双眼睛在望着她,我都觉得不好意思了。可她却一点事也没有,大笑着急速跑了过来,用她那黑黑的手一把搂住我才‘刹住车’。她一边大口喘气,一边甩着乱乱的头发,舌头快速地舔了一下干干的嘴唇,说:“哎,总算赶上了,可累坏俺了,哈哈……”然后一转头又和旁边的女生有声有色地聊了起来。

赖可欣——‘纯爷们’一个。她不仅是纯爷们,而且是一个带有疯癫色彩的纯爷们。

每次她一下课就会来找我玩,狂甩着头向我奔来,似乎那脑袋是别人的。她的每一根头发都像是一位在跳舞的姑娘,甩完后,头发那个乱啊,就像个顶在光秃秃的枝桠上的一个鸟窝。这时她还会极度自恋地眯着眼睛对我说:“帅吗?”然后一个人仰躺在课桌上大笑一阵。有时候,她也会给我表演唱歌,自己非常投入,简直到了忘我的境界,一会儿眯眼,一会儿扬眉,一会儿摆手一会儿又旋转,一个人乐在其中,就好像这世界只剩下她一人……

赖可欣,我想在我写完这篇文章后,你就得把“癞皮狗”这个名称彻底抛弃,而改名为“疯癫的纯爷们”,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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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一件难忘的事:淘气的弟弟

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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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思雨

弟弟3岁那年,我介绍了一名新生进学校,为此,我从学校里的了一把玩具枪,我记得弟弟是最喜欢玩儿玩具抢了。

回到家后,弟弟看到我的手背后了,就撒娇的给我说道:“姐姐,姐,你背后藏得什么呀,让我看看吧,让我看看吧。”我都逗他玩,就说:“什么也没有。”“让我看看吧!”于是,我经不住弟弟非常渴望的眼神,我就拿了出来。

弟弟一看到是玩具枪,马上拿走就跑了,把我这个姐姐扔在了原地,走时,扔下了一句话:“姐姐,等会儿啊。”我等了一小会儿,只见弟弟穿上了非常适合跑步的衣服,拿着装满了子弹的枪,举到我的身上,说了一句诱惑我让我跑走的话:“哈哈哈哈,姐姐,不许动,不然,我就开枪了。”

我忙上跑,弟弟追了上来,每发一粒子弹,他就会哈哈大笑起来,好让邻居们都听见,让他们知道我怕弟弟。后来,很多发子弹都打中我了,弟弟马上就跑,撞了一下强,摔了一个屁股墩儿,都不像往常一样哇哇大哭,而是马上跑到爸爸面前说道:“爸爸,姐姐可笨了,总被我打中。”

说完,又打起我来。我指的跑起来。你说弟弟是不是很淘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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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小伙伴作文300字

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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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最要好的小伙伴,她叫郭紫颖。从一年级开始,我们就是好同学,直到三年级还没有分开。

她长着圆圆的脸,水灵灵的大眼睛,乌黑乌黑的头发,十分可爱。

郭紫颖常常乐于助人。有一次,我和郭紫颖在操场上玩,突然看到一位同学摔倒了。郭紫颖毫不犹豫地走过去,把他扶起来,并关心地问:“哪里摔疼了吗?”摔倒的这位同学说:“没事,只是手弄破皮了。”郭紫颖听了就赶紧扶她到卫生室,给她包好了郭紫颖才离开。

还有一次,马上就要考试了,老师让拿出钢笔准备考试,但是我翻遍了书包,还是没有找到,急得我满头大汗。郭紫颖看见了,悄悄从铅笔盒里拿出一枝钢笔递给我。考完试我向她道谢。郭紫颖却说:“不客气,同学之间就应该互相帮助。”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郭紫颖,我可喜欢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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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淘气的同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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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上数学课时,我们班发生了一件“圆规盗窃案”,究竟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走进六二班看个究竟吧!

“圆的面积=圆周率×半径×半径。”李老师响亮的声音在教室中回响,同学们都津津有味地倾听着。可就在老师讲得正入佳境时,我们班的“大个子”偷偷摸摸地走向老师,悄无声地躲在了老师旁边。我心想:“咦,刘安喆想干嘛?”同学们也都一脸困惑。

稍后,只见刘安喆伸出了不怀好意之手,小心谨慎地一把拿过老师的巨大圆规,迅速地回到了座位上。没想到,他竟然得逞了!得逞后的他十分激动,就像考试得了一百分一样,脸上洋溢着笑容。

而此时,李老师这才发现讲台上的圆规“失踪”了,他赶忙翻了又翻。李老师眉头拧得紧紧的,我仿佛能听到他的内心在疑惑不解:“嗯?圆规在哪儿?怎么不见了?我明明刚才还看到了?”就在这个时候,李老师突然发现刘安喆脸上露出不同寻常的一丝笑容,而刘安喆还以为老师不知道他的所作所为呢!只见李老师果断走下讲台,看到刘安喆背后好像有什么东西,便料到是他拿了圆规,立马将刘安喆背后的圆规夺回来了。顿时,全班都哄堂大笑。

唉,这个淘气的大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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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家淘气的小白兔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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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兔子你会说它毛茸茸的像一个小圆球,特别可爱,可我家的小白兔却十分淘气

先从它的外貌说起吧。我家的小兔子特别贪吃,所以浑身长得圆滚滚的,白色的毛长得蓬松蓬松的,远远看去像一大团棉花。两个红宝石一般的眼睛,被白毛包住嵌在眼窝里,闪闪发光。它的两只长长的耳朵,足有两寸半,里面是一层粉红色的皮,外面毛茸茸的,总是竖得高高的。我想它的听觉一定很灵敏。它的鼻子扁扁的,嘴唇分成三瓣,总是不停的耸动着。它的前腿又短又小,后腿又长又有力,尾部有条又小又短的尾巴。

它刚来我们家的时候,老是“羞答答”的呆在自己窝里,对陌生的环境有非常高的警惕性,连对食物都是慢慢的靠近,再一小口一小口小心翼翼的吃,后来熟悉了环境感觉到没人伤害它,它就很调皮也很贪玩,满屋子跑一会儿跳到电视柜上,一会儿跑到茶几下,一会儿把垃圾桶掀翻找吃的。

小白兔很贪吃,不管是什么东西都想尝一尝。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点饼干,我吃的时候它坐在我的旁边,抬头看着我,两只耳朵一动一动的,好像对我说:“主人,给我吃一点吧!”看着它可怜巴巴的模样,我的心软了,把饼干全扔给它,它大口大口吃得非常欢快,我看了不知道有多高兴。还有一次我刚吃完羊肉串的竹棍丢垃圾桶,它闻到得香味立马把垃圾桶掀翻了,找出竹棍,舔得津津有味,时不时发出“啧啧”的声音。有一次,兔子趁没人在家,跑到厨房里吃菜,一大把青菜它把最嫩的叶子全吃光了。更可怕是它居然连辣椒也敢吃,一个个吃得只剩下一个光秃秃的辣椒蒂。我家有两盆绿萝,一盆放在客厅了,一盆放在我的房间,绿萝长得非常茂盛,叶子都垂到地上了。有时小兔子连吃了两天红萝卜它也会吃腻的,它就会径直跑到我的房间和客厅,偷吃绿萝,刚吃的时候它还不用抬头,后来偷吃的次数多了,叶子也越来越短,它就把前腿缩在胸前,后腿立得直直的,头仰得高高的,继续偷吃。

你说我们家的兔子是不是特别淘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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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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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子”是我的好伙伴,“包子”不是绰号,而是代号,就像我的小伙伴叫我“瓶子”一样。

“包子”很潇洒,长着厚嘴唇,招风耳,一字眉,大眼睛,身材高大,体态匀称。我的小伙伴是个运动员,也是个淘气包。我的小伙伴为人正气,稍有点冲动。我的小伙伴一会儿嬉皮笑脸,一会儿又气急败坏……,不管怎么样,我的小伙伴都是我的好伙伴。

校运会开幕了,身为体育委员的“包子”迫不及待地磨拳擦掌,不一会儿,只见我的小伙伴神采奕奕地站在了起跑线上。“砰!”发令枪响了,“包子”也随着响声起跑了,我的小伙伴的步伐像飞似得开始加速了,我的小伙伴甩开了对手,遥遥领先,“唰”像一阵风似得冲到了终点。“包子”轻而易举地夺冠了,我的小伙伴是我第一次亲眼所见的“飞人”。

然而,对“包子”而言,“头脑简单,四肢发达”,是对我的小伙伴最大的威胁。数学是这位运动员的软肋,我的小伙伴一看见作业本上的数学题目就头疼。是啊,真拿我的小伙伴没办法,只好让我这个数学组长来开导我的小伙伴。不出两个星期,我的小伙伴对数学题就有兴趣了,也有自已的思路了。从此我和我的小伙伴取长补短,我教我的小伙伴数学,我的小伙伴告诉我体育运动的技巧,由此可见,“包子”的头脑并不笨,只是缺乏指点。

“包子”有时会很冲动,一旦有人提到吃包子这个词,就很生气。“包子”在节假日会邀请我们去街上玩。我的小伙伴一会儿乐悠悠的谈笑风声,一会儿又掏出钱包大方地请客。和我的小伙伴在一起,有一种无拘无束的感觉。

我和“包子”早在幼儿园时就认识了,快九年了,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无论何时何地,我的小伙伴永远都是我的伙伴。因为我的小伙伴热爱运动,讲究义气,我从我的小伙伴的性格中看到了许多。“包子”虽然不是个十全十美的人,但是我的小伙伴是我的好伙伴,我最真挚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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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小伙伴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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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班上,我有四个非常要好的小伙伴,这四个小伙伴他们都有自己独特的性格特点。和他们相处,我觉得非常有意思。

第一个小伙伴是小轩,他是我们班的班长,他长着一头乌黑的短发,鼻梁上常常架着一副黑色的眼镜,像一名侦探。他的爱好是打乒乓球。记得上一次,我和他乒乓球对决,一开始我勇往直前,赢了他两球,后来小轩逐渐发挥实力,把比分慢慢地一分一分追了上去,经过一场艰难的拉锯战,我还是输给他了。他不仅是个乒乓球爱好者,还是个乒乓球高手呢!

第二个小伙伴是小宇,他是我们的副班长,他是个跑步能手,去年举行校运会,他参加五十米赛跑只用了九点五十五秒,得了第一名!顿时,赛场上,掌声欢呼声,此起彼伏,响彻云宵。他总是能为我们争光,因为他跑步实在是太厉害了!我猜他长大后肯定能参加奥运会,为我们的祖国争光。我为他而感到自豪!

第三个小伙伴是小年,他留着短短的小平头,胖乎乎的脸,有点胖,有九十斤重。可是他却很喜欢打篮球,每次上体育课他都特别积极、兴奋。打篮球时,我们三个人打他一个都打不过,真厉害!小年真是个体育能手!

第四个小伙伴是小豪,他是个男生,他两只肉乎乎的耳朵,一个小小的鼻子,他上课非常认真听讲,积极举手回答问题,老师在课上提出了一个问题,小豪总是只思考十几秒就能想出答案并举手回答。有一次老师问了一个难题,全班没有一个人想出来,没想到他一会就想出来了,老师提问了他,竟然回答正确!我真佩服他。

看,这就是我的小伙伴们。他们都各具特色,身上都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我喜欢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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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小伙伴为题的450字作文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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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乡下外婆家,我们都要叫上当地的一群小伙伴,痛痛快快的玩上一下午。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矮矮的小胖墩,名叫周可维。他约摸八九岁,憨憨的模样有时让人想发笑,眼睛又小又黑,嘴唇厚厚的,虎头虎脑,真是可爱。

一次,在玩耍时,妹妹的肚子“咕噜咕噜”地叫了起来,细心的小胖墩似乎也觉察到了,连忙停止了游戏,决定做一次炸薯条给大伙儿尝尝。他很很快从厨柜下找出几个土豆,削皮刀“嘶嘶”地飞快划动,三下五除二,大功告成了。接着,将土豆切成条,他灵活的手麻利地切着,这显然不是第一次尝试。然后,土豆条沿着锅壁滑了下去,只听见“嗞嗞”的声音,见他用锅铲来回翻动着,放入少许的盐,再继续翻动,直至薯条变得金黄,散发出阵阵诱人的香气。我们几个小伙伴围坐在一起,津津有味地吃着,我觉得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炸薯条,觉得周可维是世界上最年轻最能干的小厨师。

我们还喜欢在菜地里和草丛里寻找蚂蚱,并收集起来,创建一个蚂蚱家园。“腾腾”是蚂蚱们跳动的旋律和气息,它们也是草丛的精灵。“轻轻地,悄悄地走进草丛,寻找到一个,用双手神不知鬼不觉地罩住叶子,再将它们捏出来......”他滔滔不绝地向我们介绍道,脸上洋溢着自豪。我用这种方法捉住了几只,也为自己由衷地高兴。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周末的时间稍纵即逝,我总是恋恋不舍的离开奶奶家,总是念念不忘小伙伴周可维,总是盼望着下个周末快点来临。

[我的小伙伴为题的45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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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小伙伴优秀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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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燕和我是邻居。我们俩虽然不在一个班,但是我们常常一起上学,一起回家,她是我最要好的小伙伴。小燕是中队长,她个子不高,大大的眼睛,一笑就露出两个小酒窝。她多次被评为“助残标兵”。有一天放学后,小燕来找我,“你写完作业了么?”“写完了。”我以为她来找我玩。“走,咱们俩到李阿姨家去看看。”她对我说。

我犹豫了一下,就同意了。李阿姨住在我们学校附近,她和它爱人都是盲人,身边没有子女。夫妇二人都四十多岁了。由于他们在生活上有很多困难,学校号召我们全体少先队员经常到李阿姨家去帮忙。来到李阿姨家,小燕敲了两下门,只听见里面喊“谁呀?”“阿姨,是我,小燕。”“进来吧,快进来!”

我随着小燕走进李阿姨家,只见李阿姨一个人坐在椅子上,“闵叔叔呢?”小燕关心的问。“在里面躺着呢!”“怎么了?”“这两天感冒了。”“吃药了么?”“吃了。没事,过两天就好了。”屋子有一点乱,地上也很脏,小燕拿起扫帚轻轻地扫着地,我也动手收拾屋子。小燕打开炉子一看,火灭了。“阿姨,火灭了。我说这屋子怎么咋么冷呢!”

小燕急忙大院子里,找来木材,把废煤夹出来,往炉膛里填上柴,她说柴要放松散些,这样才着的快。我心里想:我和小燕家都是住的楼房,家里都是暖气。我根本就不会用炉子,她却做的怎么好。我心里暗暗的佩服她。后来,李阿姨告诉我小燕每个星期都到他家来,每次都做各种家务活。为了能让李阿姨和闵叔叔能够经常吃到饺子,小燕还学会了包饺子。

不一会儿,炉子生好了,小燕把水壶坐在炉子上,屋子里渐渐暖合起来。回来的路上,我对小燕说:“小燕,你可真不简单!”小燕看着我,说:“其实呀没什么。以后咱俩每星期到李阿姨家来一次,你看他们生活的多困难啊,”“好,咱们一言为定,你再来,一定要叫上我。”

我很高兴,我为有这样一个好伙伴而感到自豪,我要像她那样去热心的关心,帮助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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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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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好朋友,叫杨畅,是我六年来,甚至可以说是永远的好朋友。

杨畅他人品很好,很大方,长得也很帅,在班上,有些女生还说他是“班草”,现在可能还是中学时的“班草”吧。

杨畅,他是我的一个要好的朋友,我和他可以说是“铁哥们”,我们既是好朋友,又是邻居,他家就住在我家楼上,我们小学一直读了六年,可以说是“生死之交”了,我们的关系一直很好,小学到现在,几乎是没吵过几次架的。

我们虽然是已经在各自不同的中学了,他是在跑通制学校,我在寄宿制学校,很难见面,但是,我们还是有时间就见面。

我,一个星期回来一次,并且当天就要走,可是,我们还是会见一见面再走,我们两玩的很要好,就是吵架了,也不过十分钟有和好了,还从没吵过一次大架。现在,我们虽说是个读个的书,但是,我们一有时间就见面,上次,我的小学班主任——刘老师,过生日,他在老师过生日那天就去看老师了,我等到放假了才去看,他还是同意我的要求,陪我一起再去看一次刘老师。

现在,但愿杨畅和以前一样,没有变,不要过久了就互不相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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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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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最好的同学,也是我最好的小伙伴,他叫成浩。从一年级开始,我们就是同学,直到三年级才分开,这更让我留恋我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

他长着圆圆的脸蛋,水灵灵的大眼睛,黑亮黑亮的头发,十分可爱。

成浩最乐于助人。有一次,我和成浩在操场玩,突然别的班的一个同学摔倒了,成浩看见了,毫不犹豫地走过去把他扶起来并问那个同学:“哪受伤了?要不要去医院?”那个同学说:“不用了,谢谢你。”

还有一次,马上就要考试了,成浩发现一位同学没带笔,十分着急,成浩马上走过去,把笔给了那位同学,那位同学终于能安心他考试了。

我十分想念成浩,非常想和成浩扔在一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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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淘气的小猫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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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只很乖巧的小猫,但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小猫一会儿从楼上跑到楼下,一会儿窜进我的房间里乱翻,一会儿又跳上阳台,一会儿跳上沙发,一会儿又爬上桌子,一会儿又在我的书架上乱抓一气,好些书都被抓破了,气得我直跺脚。

可是,这两天小猫变乖了,白天总是懒洋洋的趴在阳台上,我不禁地蹲下身子来,抚摸它那毛茸茸的毛,小猫就喵喵的叫几声。可到了晚上,小猫总是蹲在楼梯旁,有时眯着眼睛睡觉,有时把脖子伸得长长的,它究竟发现了什么呢?

昨晚,我做完作业,悄悄地跟着小猫,在楼梯旁底下,我发现了一束绿光,原来是我家的小猫。我顺着小猫的目光看去,只见离小猫不远处有一只老鼠,小猫虎视眈眈地盯着,带着锋利的爪子凶猛的扑过去,一下子就把老鼠踩在了脚下,老鼠发出了一阵吱吱叫声,一阵撕咬过后,老鼠瘫在地下。小猫拿着战利品喵喵的对我叫,就像一个胜利的将军一样。

我终于明白了小猫为什么那么淘气了,原来小猫是在练习捉老鼠的本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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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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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熠熠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有着一双大大的眼睛,眼睛下面是活泼又秀气的鼻子,天生可爱的嘟嘟唇,又为她的颜值加了不少分。想必大家已经猜到是谁了吧,没错!她就是我的好伙伴——牛文心。

你可别看她长的漂亮,就认为她学习不怎么样,其实,她学习在我们班上也是名列前茅的呢!

上课时,你瞧!她端端正正的坐在桌前仔细思索老师出的难题。不一会儿,她就思索出了这道题的答案。她把手举得高高的,那自信的模样,真是令人羡慕。老师让她上台去给大家讲解,那神情,可真像一个小老师呀!

下课了,她又一改上课时的模样,跑到后门和大家一起做小游戏,嘻嘻哈哈,真是活泼又可爱。

最令我学习的一点,还是她的大方。那是一节美术课,大家都在忙着画画。这时,班上突然传来一声哭声,仔细一看,原来是王涵静借不着画笔而着急。牛文心知道后,马上取出自己的画笔,递给了王涵静。面对同学,毫不吝啬,在班上这可是少有,的而她却做到了。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怎么样?你们喜欢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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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描述小伙伴的作文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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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要好的小伙伴,名字叫冯俊萱。她但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冯俊萱长的机灵可爱,像一个水蜜桃,总是拥有灿烂的笑容,洁白整齐的牙齿长在她那张能说会道的嘴里。同学们看到冯俊萱长的如此可爱,都说她像个小顽童,可能不会相信这个小顽童却是我们班学习最棒的!她还是我们班的读书大王!记得有一天,老师讲“豁然开朗”这个成语的意思,老师站在讲台上问到:“谁来说说这个成语的意思?”刹那间,喧哗的教室变的鸦雀无声,老师见没人举手,说说:“冯俊萱你看的书十分之多,记得你背诵过一段文言文中有这个成语,给大家背一背吧!"冯俊萱毫不紧张的站起来,胸有成竹的背诵起了那段文言文。冯俊萱背诵的十分熟练,可同学们都在交头接耳,这是因为冯俊萱背的太深奥了,我们作为小学生还听不懂。

冯俊萱不但有一张刀子嘴,还有一颗豆腐心。

那天,冯俊萱和妈妈一同去"一角书屋"看书,忽然来了一位可怜巴巴,衣着寒酸的老人。那位老人伸手向工作人员要钱,工作人员给了老人一个瞧不起的眼色,走开了。顿时,冯俊萱的心软了,跑到妈妈跟前,朝妈妈要了钱,给了老人。老人收下钱,对冯俊萱不明白说了多少个谢谢,还深情的说:“世上还是好人多呀”冯俊萱的所作所为感动你我,过路人和工作人员都向冯俊萱投来了赞许的目光,还纷纷给老人捐来了不少的钱。

同学们,冯俊萱真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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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童年的小伙伴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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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像一片金色的沙滩,但如果缺少了贝壳的点缀,也会显得单调空洞;童年,如一汪清澈的湖水,但如果缺少了小鱼的陪伴,也会显得孤单寂寞。所以,真正的童年,就是和小伙伴在一起的欢声笑语。

小凌,是我去年暑假住在奶奶家时认识的一位邻家小姐姐。她的皮肤有些黑,大大的眼睛明亮有神,一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走起路来总是一蹦一跳的,显得非常活泼。也许因为性格相近,我俩相识还不到半天,就成了好朋友。

一天早上,我和小凌一起到村头的小溪边玩耍。忽然,我发现清澈的溪水里,竟然有一些小虾三五成群地游来游去。我惊喜万分,悄悄地把手伸进水里,猛地往前一捞,小虾却将身体一屈一伸,轻松躲过我的抓捕。我不仅没抓到虾,反而撩了自己一身水。

“咯咯咯……”小凌看到我这副模样,笑得前俯后仰。我又羞又恼,连忙向小凌求助:“小凌姐姐,你能帮我抓到虾吗?”小凌好不容易止住笑,拍拍我的肩膀,说:“还是我来吧!在这等我!”说完,一转身跑走了。我心想:虾那么小,动作又那么敏捷,小凌有什么办法能抓到虾呢?正想着,小凌手里拿着一个用白布围成的圆形网兜回来了。“这个东西那么简陋,怎么能抓住这些游泳高手!”我不屑地说。小凌笑了笑,神秘地说:“光有这个当然不行,我们还得布个阵……跟我来……这个地方最窄,用石头搭个坝把溪水拦住,只留一个小口流水……”不一会儿,小凌说的“阵”就布好啦!这下可好,坝中间的那个缺口,成了小虾的必经之路!“现在,把网兜挡在缺口中间,坐等小虾自投罗网!”小凌胸有成竹地说。

果不其然,一只只小虾在顺着溪流悠闲散步时,不知不觉落入我的网兜!它们再神气,也只能束“爪”就擒啦!

“小凌姐姐,你真是太棒啦!”看着网中活蹦乱跳的小虾,我也像只快乐的虾一样,一蹦三尺高。

“哈哈哈哈……”欢乐的笑声伴着溪流声传到很远很远……

这就是我的好伙伴小凌,她知识丰富、心灵手巧,令我无比敬佩!因为有了小凌的陪伴,我的童年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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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淘气的小猴子作文350字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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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的小猴子的外号是:李小龙,名字就是大名鼎鼎的李嘉泉,你知道他为什么淘气吗?我来告诉你吧!

有一次,贺雄伟和李嘉泉在教室门口打起了架。李璐达看见了说:“李嘉泉和贺雄伟在外面打架,我想,贺雄伟膀大腰粗。李嘉泉个头矮小,不可能打败贺雄伟。这时,他们走了进来,贺雄伟哭了,而李嘉泉做了个鬼样子,脸上还有笑容,好像是李嘉泉赢了。我大吃一惊,难道他的功夫真是我名不虚传!

李嘉泉还挺会搞怪。有一次上品德课时,周梦凡叫李嘉泉站上去。李嘉泉在上面做了个超人的动作,把我们弄得哈哈大笑。接着他又做了一个鬼脸,又把我们笑得前俯后仰。

李嘉泉喜欢做鬼脸,喜欢打架,他就是这么淘气!但是他练习打乒乓球却是那么用心,甚至到了入迷的程度。李嘉泉也有聪明的表现,只要他想学的东西,一定能学好,他的作文写得很好,而且他的数学成绩很好。他,就是这样一个男孩,虽有许多缺点,但也不失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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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伙伴们的笑作文400字

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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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阵银铃般的声在我耳畔边萦绕着,让我想起了小伙伴们一张张温馨的笑脸。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和妈妈在小区花园里散步,看见小伙伴们邀请了一些小朋友一起快乐的嬉戏着,玩耍着,打闹着,我站在一旁观看。

他们三人一组玩起了“团体障碍赛”,我不动声色地凝视着他们。瞧,精彩的一场拉开了帷幕,我在一旁呐喊助威,妈妈则聚精会神地看着,只见一个小朋友用他那胖乎乎的小手,摆弄着“小胖子”胖嘟嘟的小脸蛋,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的笑,而这位“小胖子”显出了生气的一面,没想到,她脸上强硬摆出了一副苦涩的笑意。

虽然不是太明显,但是,可以看出他心胸宽广。这时,在“小胖子”身旁的小张已经笑得合不拢嘴,前扑后仰了,他一边笑,一边叙述着刚才的情景,真是太可笑了。

我看了这一幕,愉悦的心情情不自禁地涌出心头,让我忍不住捧腹大笑,差点在地上打了个滚。

妈妈看到后,立刻拿出手机拍下了这美好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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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小伙伴百字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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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好的小伙伴祝佳其,今年12岁,中等个子,人瘦瘦的,理了一个学生头。我会跟他结下友情,全冲着他那永不放弃的冲劲。

学习上,他有着不言放弃的韧劲。一次,我比他先完成而来作业,当我看见他还绞尽脑汁地在做思考题时,劝他说:“算了吧,还不如去玩吧!”不聊,他郑重其事地回答我:“:不行,不试试怎么知道呢?”我知道他那个倔脾气,所以也不多说了。

凭着那份坚持,很多时候幸运之神降临到了他的头上。有一回,我们俩在打乒乓球,打着打着,一不小心,乒乓球滚进了一个小洞里,怎么拿也拿不出来。我说:“反正只值一块钱,算了吧。”我刚想走人,他却拦住了我,说:“不试试怎么知道。”说完,他就伸手去掏,根本够不到,只见他挽起袖子,趴下身子,设法想把球拿到手,可是还是无济于事。想想别的办法吧,他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找来了一块石头,他就用石头刨,刚刨刀一半,边上的泥土陷了下去,而他也急得直跺脚。可是他并没有放弃,一切又从头开始,这次他吸取了上次的教训,并不着急,而是慢慢的,不紧不慢地挖。我也不好意思再袖手旁观了,加入了救球行动。不一会儿,我们便找到了乒乓球,他冲着我笑着说:“挖出来了!挖出来了!”我也笑着说:“真有你的。”“哈哈哈……”咱俩一齐开怀大笑。

他那永不放弃的精神,再加上那倔劲儿,成就了我们之前的友谊,也教会了我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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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3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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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儿时的朋友,表达了小朋友间的真挚友情,以及对小伙伴的思念

我和我的第一个伙伴

我说的伙伴,其实是个小伙伴,也就是我人生记忆中的第一个朋友。他姓雷,大家都叫他雷毛儿,根据这个小名,我们就知道他是家里的老幺,至于大名叫雷什么,我就不晓得了。至今,我还依稀记得其模样,有点黝黑的团脸,身材敦实。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父亲在一个叫共乐的乡村粮站工作,我家就在粮站附近名为姚家嘴的地方安顿下来。那是一幢偌大的院子,比邻而居的大约有五、六家。家家都有孩子,小孩多就闹热,因此,我的那一段农村的童年生活还算是颇为有趣。在这些孩子中,我和雷毛儿最要好,亲密无间,他常约我一起溜出院子去游逛。地处农村嘛,出了门玩的地方不外乎就是山林,草坡,沟堰,甚至农地。他应该比我大些,又是土著,到那里玩,怎么玩,当然是由他说了算,所以,外出游玩时,总是他走在前,我跟在后。我就说说印象中最为难忘的两件趣事吧。

春光明媚,惠风和畅,田地里的麦子长得好象比我们还高了,青中泛黄,已经结穗。我俩就把它当作我们的青纱帐,在麦垄和田塍间穿行、追逐。或者,弯腰弓背在麦地间寻摘一种俗称‘‘迷迷响”的野碗豆。我们把‘‘迷迷响’’剥开,去其籽,大约保留三分之二,当作乐器。然后,坐在地上,把‘‘迷迷响’’含在唇边,闭上眼睛,用力一吹,在蓝天白云下,纤细之声,不绝如缕,就随着微风飘荡开来。我们认为,这就是最好听的声音,其实,那也就是我们美妙的童声在歌唱啊!

炎炎夏日,骄阳似火。小孩子那管什么热不热啊,只为那空中有美丽的倩影在深深地吸引着我们。那些红蜻蜓、黄蜻蜓、蓝蜻蜓……在阳光的照耀下,双翼闪亮,五彩斑斓,在我们面前轻盈地飞来飞去,如乱花般欲迷人眼。我想,爱美、接近美、拥有美应该是人类与生俱来并从小就具有的意识吧。总之,初始,我们的眼球随之转动,接着我们就开始了行动,雷毛儿找来两根干竹枝,便毎人手持一根挥舞着,连跑带叫地开始了捕捉。说是捕捉,不如说是捕杀,由于不知轻重,猎物非死即伤。当然,仅凭我们的速度和力量而有所捕获实在是非常有限。在那个年代人们是根本不具备哪怕是一点点生态知识的,何况是两个幼儿。真的,看着那些尤物最终在我们手中消亡,我们没有其它感觉,只是在傻乎乎地大笑。看来,破坏、毁灭也应是人之初就濳藏的恶劣意识吧。

那时的孩子不象后来的独生子女这么宝贝,家长疏于管理,只管白天吃饭,晚上睡觉,因而,我们就这样在无拘无束中一天天游乐着。但是,就在俩人嬉戏中,我和雷毛儿谋划了一件大事:远足县城。说是大事,不仅是对我们而言,对各自的家庭又何尚不是如此:孩子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令他们惊慌失措。

孩子嘛,玩耍就是他们的天性,但是,天天都在附近出没,似乎有点乏味,总想再走远点,别有天地,去找寻更新鲜,更新奇,因而更好玩的地方。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促使我们的出走也起了很大作用,就是那场袭巻全国大饥荒已经开始漫延,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感受到了。从大食堂打来的饭根本不够我吃,常常是还没到开饭时间早就饥肠辘辘,因而常起父亲。他于一年前已调到县城工作,对子女很慈和,常常见不到他,特想。并且,也想起上一年在县城玩耍时父亲给我买的那些好吃的好玩的,因此,觉得父亲很有办法,就特别想去找他,想吃饱点,吃好点,玩好点。很巧雷毛儿有个大姐也在县城,而且他也去过县城,就相互谈起了县城,无限向往。人,天然就喜欢热闹、繁华,小孩子也慨莫能外。比起乡村般的共乐,县城真是个好玩的地方:百货公司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特别是包装花俏的糖果,令人觜馋。最令我心仪的地方还是电影院,尽管自己不大看得懂,但是自己就是喜欢看那一大块白布上面那些活动的人物和持续不断的画面。到县城去找亲人,到县城去吃饱饭,到县城去好耍,这个欲望实在不可扼止。

这事应该发生在1960年的春夏之交,不冷不热,天气晴和,当时,我也是六周岁了。就是这样,两个幼儿谈着谈着就瞒着家人,不知天高地厚地迈开了步子。那个时侯的道路不象現在这样经过改造,宽直平坦少弯拐,而是依山就势弯弯曲曲地延伸,因而,姚家嘴至古宋的路程要比现在远,据说有三十多里。我们太小了,全然不知没有成人陪护,徒步到县城,这样的旅程对于幼儿,实为畏途。

我估计,我们大慨是上午十点左右出发的吧。开初,精神特好,兴高采烈,只觉天高地阔,如挣脱羁绊的鸟儿叽叽喳喳地上路了。我们晓得方向,走过姚家嘴,沿着共乐河边的乡村公路就能走到县城。现在想来很庆幸,我们没有走错路,走到乡村公路的尽头就是一个地名叫八角的地方,就此转入干线公路,我们好象没有问路,就自然而然地向左转朝着县城方向行进。当时,公路上汽车还恨少,间或有车驰过,我们只要一听到马达轰鸣或喇叭声,凭本能,也晓得避让,车一过,也不管泥石公路上飞扬的灰尘,又窜到公路中间。我们都是光着脚板,那些岁月,只要天气转暖,孩子们基本上都不穿鞋。相较我们平时奔跳的山野小径,乡村公路和干线公路都算是大道了,但是,在大路上我们反而没有象在田野小道走得那般顺畅,主要是路面凹凸不平,而且,有散落的小石子,走快了硌脚。雷毛儿走得比我快些,有时还回头看我一眼,我晓得落后了,看见路面比较平整时,就小跑几步赶上去。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味地赶路,毕竟是孩子,看到什么感兴趣的、新奇的、好玩的总要留步玩玩。就这样,走走停停,也耽搁了不少时间。这个时节的太阳也很有些威力了,照在身上热烘烘的,很燥热想喝水,也渐感疲惫,而且,也过了午饭时间,肚子里早就在开始唱空城计了。两腿越发沉重,步子越发迟缓,渐渐跟不上雷毛儿。我慌了,不时喊雷毛儿,雷毛儿,希望他慢点走不要甩掉我。听到我喊,他总是停下来等我一程。步履蹒跚地走出一个名为久庆的小镇街头时,我再也走不动了,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有点想哭。毕竟是亲密的伙伴,他不忍心扔下我,停下来也不再走了,站在我身边默默地看着我。现在想来,那个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大概没过多久,好心人就出现了。那人年龄应该不到三十岁,骑着自行车,看见我们就停下车来很关切地询问,了解到我们的情况后,大慨是看我廋小,单薄些吧,他就把爱怜赐与我,把我抱上了车。自行车即将趋动时,回头一瞥,我们两眼相对,雷毛儿呆呆地盯着我,嘴唇似乎翕动,好象要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我走了丢下他孤零零一人,心里肯定难过,而且,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前路还长,而我却承蒙这位叔叔的关爱,后半程路就变得很轻松了。到了县城,叔叔把我交给父亲,父亲除表谢意外,还和他寒暄几句。临别,我记得他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小脸蛋。我也应该向他招手说了再见,谢谢叔叔之类的话吧。老实说,直到现我都不晓得他姓甚名谁,父亲说曾告诉过我,但小孩子一转身就忘记,甚至他的长相我都模糊得记不清晰。十多年后,我重提此事,父亲说那个叔叔的姓名他都想不起了。算来,他也应是耄耋老者,年逾八旬了。好人有好报,我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在此,我再次向他表示感谢,并祝他长命百岁。

天下的事真是奇巧,傍晚,父亲带我上街,在东门口附近一家餐馆竟意外地看见了雷毛儿,真令人惊喜。他正在后厨大块朵颐,想必是饿极了。他姐姐应该是餐馆服务员,就坐在旁边。我很激动,抓住他的肩膀摇了两下喊着雷毛儿,雷毛儿。他侧身向我笑笑,我也笑了,笑得很开心。两个小伙伴虽然才短别几个小时,却象是久别重逢。应该是年龄的关系,当时,我还不懂得安慰他几句,也不知道该询问一下他一个人在路上的情况,以表关心,而且,我也没有因同为伙伴却落下他一人,从而使他独行而产生一点点内疚。后来,当我长成大人时,也常常独自赶路,虽然脚步匆匆,心情却非常沉闷,在那种精神状态下,人在行程中极易感到疲劳。由此,联想到雷毛儿,一个幼儿硬是凭着一双赤脚,在已经步行了十几里后,又在无人伴随的状况下,忍饥挨饿,孤独地走完余下的十多里路赶到县城,其间的辛酸、劳苦可想而知,令人感叹。很难想象,如果是我,能坚持到底吗?

事后,听父亲说,我悄悄溜跑了,早过了午饭时间,祖母久等也不见我归家,非常着急,附近问遍、找遍,也不见踪影,以至于惊恐起来,认为我已落水沉塘,甚至拟请人手持竹杆搅动塘底,以探究竟。直到父亲把电话打到共乐粮站,请他们传话,报告了我的行踪,祖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同理,我想,找不到孩子,雷家也应是如此的不安吧。

几天后,我们各自回到共乐,我和雷毛儿又继续着原来的嬉戏,其乐融融。不过,在家人的训诫下,我们也规矩了许多,再也不敢胆大妄为了。过了夏天,就是秋期开学,我也该上学了,于是,我就离开姚家嘴,到了母亲工作的地方。当时,年纪太小,我连彼此的道别都懂不起,就悄悄地走了。

自此分手,已经半个多世纪了。我在县城,雷毛儿在共乐,我们就未曾再见。也许,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我们曾经擦肩而过;甚至不排除偶然间,可能有无意识的瞬间对视。但是,岁月苍茫,人世沧桑,我们已经从童年而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进入到老年,谁还认得谁,“纵使相逢应不识”,彼此已成为陌路人了,相见当然也不再相识。如今,我们已是年过花甲。人到老年,情感似乎更脆弱些,因而特别怀旧,所以,想到这些,总有一点遗憾,乃至还有些许伤感。或许,我还是应该择机再踏旧地,重访故人吧。

雷毛儿,我的亲密小伙伴,我终身难忘的第一个朋友,一别就是五十四年了,你好吗?我想你!

附记:这篇文章刚搁笔,几经打听,我找到了雷毛儿的大姐,得到的消息令我震惊,雷毛儿早在十几年前就病亡了。而且,直到現在我才晓得他本姓王,家人为了了其一生平安的心愿,名义把他上过继给雷姓人家,故有雷毛儿这样的小名,可是,他却在四十五岁时就走了。据其大姐说,雷毛儿长我一岁,生前常到县城,但是,我们却无缘一面。呜呼!故人长已矣,我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

[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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