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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灵淘气的小伙伴精选20篇

导语:我和弟弟一起捧起蜻蜓,解开细绳,看着蜻蜓飞向天空自由翱翔的背影,我感慨万千,弟弟终于长大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弟弟的优秀作文,欢迎查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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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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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妹妹是我的小伙伴,她剪了个蘑菇头,却总是爱在头顶绑着个冲天辫,走起路来一摇一晃,可好玩了!红白相间的脸上,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着,再配上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真是人见人爱!

我的妹妹很喜欢跳舞,婶婶带上她去学舞蹈时她会乐得手舞足蹈,和我一起玩时也会冷不丁摆个舞蹈姿势。妹妹还很喜欢看童话故事,一见童话书就爱不释手,看起书来总会喃喃自语,旁若无人。妹妹还特别爱整洁,总是把自己的小玩具和书本整理得整整齐齐的,谁要是乱扔东西肯定会被妹妹板着小脸狠狠批评上一顿的。

瞧,这就是我可爱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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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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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王同学是个小书迷,写小伙伴的作文。不信?让我来说给你听听。

有一次,我去王同学家玩。刚进门,王同学的火眼金睛就瞄到了我手里拿着的一本书。他两眼闪闪发光地问:“马竟成,这是什么书?借我看一下好吗?”我以为他只是看一下书名,就爽快地把书递给了他。可是,让我后悔莫及的是,他竟然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从头看起这本书来,而且看得那么投入,好像完全忘了还有我这个小客人在。我说:“王同学,别看了,书我可以借你三天,我们先玩吧!”“等会儿再玩,先让我看看。”好像是因为我打断了他,他的口气有点不耐烦,作文素材《写小伙伴的作文》。“唉,没办法,我只能耐心等他了,看一会儿,他一定会和我玩的。”我心里想。

我走到王同学的书架边,哇,他的书可真多呀:历史小说、科学故事、侦探小说……很多书都厚厚的,像一本本大字典。我看到有一本叫《东周列国志》的书,拿下来翻了翻,里面的字密密麻麻的,我读一行就有两三个词语是不懂的。“这本书是你看的吗?”我问王同学。他抬起头来看了一眼说:“嗯,我妈妈觉得这本书很枯燥,可是我觉得很好看!”天,我吐了吐舌头,把这本书放回了书架,另外抽了一本有关冒险的书来看。

不知过了多久,王同学拍了一下我的背,把我的书递过来说:“还给你!”“你看完了?”我奇怪地问。“当然了!”王同学心满意足地说。我看看自己手里的这本书,才看到第23页。再看看手表,从我到他们家算起时间只过去了二十多分钟。哇,他看书可真神速啊!

王同学喜欢看书,所以他的作文写得十分棒!就像列宁所说的:“聪明在于学习,天才在于积累。”我要向王同学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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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小伙伴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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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伙伴,她叫李懿禛,让我来介绍介绍她吧。

她的头发乌黑乌黑的,像一堆煤炭。眼睛大大的,像颗黑葡萄。鼻梁矮矮的,看起来似乎没有鼻子。嘴巴小小的像个小樱桃。身体胖胖的,好像裹了一层棉花。哈哈。倒有些像个又白又胖的不倒翁。

她性格开朗,爱好画画。有一次上课,她还在画画,我见她全神贯注地低着头,就知道她画画,真替她担心被老师发现。果然,这节课快要结束时,老师让她回答问题,她还在专心致志的画画。老师把粉笔扔过去,她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老师火冒三丈地走过去,一手叉腰,大眼一瞪,一手把李懿禛的画给撕了个粉碎。

“画画画,画晕你!”老师生气地吼道,“你给我站后面听课去!”

李懿禛以为是同学在骚扰自己,抬头一看,原来是老师,不由大吃一惊,只好站到后面去了。

他宽容大度。有一天下午,她送给我一把鉄尺给我用。可是有一天,我把那段搭起的“友谊小船”弄丢了。正巧,课间她来找我玩,问:“那把铁尺你用得怎么样啊”我吓了一跳,慌张之时,只好吞吞吐吐地说:“弄……弄丢……了。”

“没事,下次我再送你一把!”我愣了两分钟。就在那一刻,要不是铃声响了,我可能要变成一个呆子。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宽容大度的李懿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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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小伙伴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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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住在乡村,叫张菁儿,是我在姥姥家认识的。提起与她的结识,还得从今年的暑假说起。

那天,我乘车到乡下姥姥家玩。一下车,就见一个披着长发、浓黑的眉毛下长着一对大眼睛的小女孩,正站在院子里打量着我。我走过去问她:“你是谁?我怎么没见过你呀?”她半天才支支吾吾地说一句话:“我叫张菁儿,今年七岁,就住在村庄拐弯处里头。”我也向她介绍了我自己,她说她很羡慕我。

我想,不如说说我在城里的事。于是,我告诉她说:“我得作文常常得98分,只有没理清题目时才会得80分。”“你真行!”她望着我说。“这是什么树?”我望着旁边的几棵树问。她高兴地给我解释:“这是铁树,一千年才开一次花呢!”这时,我突然闻到一股甜甜的香味,就赶忙跑过去,指着那棵结满果子的大树问:“这又是什么树,这么香?”她不再害羞,笑着说:“这是桑树,它每到仲春时节便开出黄颜色的花,初夏长出绿色的果实。等过了立夏,桑果变红了,不仅很好看,而且可以吃,味道还很甜美。”

我拿来竹竿,准备把桑果打下来,张菁儿忙喊:“别打,果子掉下来就摔坏了。”我放下竹竿,看她怎么摘果子。只见她两手抱树,双脚盘在树上,手脚并用往上爬,轻轻松松地摘下了果子。她递给我几个说:“吃吧!”我说:“洗洗再吃吧!要不然会拉肚子的。”“你放心好了,我们这儿从不用农药,是绿色食品。”我吃了几个,果然很好吃。我边吃边听她介绍:“桑树全身都是宝,桑叶可以喂蚕,咱们穿的衣服就是蚕吐出的丝做成的,桑树可以做成家具,做的家具还有淡淡的香味,桑树皮还可以造纸呢!”

几天过去了,我俩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临走时,她给我一片桑叶,并对我说:“希望你明年再来看桑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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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描写小伙伴的小学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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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养了一条小狗,它很乖,很通人性,我给它取名叫小乖,它是我形影不离的伙伴。

它全身灰色的毛间杂着白色的毛,一张嘴巴可以看见一口雪白又锋利的牙,一双滴溜溜的眼睛,它的耳朵很灵,哪里有一点点声音,它都竖起耳朵来听,如果有人批评它,它就低下头,我一放学回家,它就地高兴地摇头摆尾巴来路口接我。

小乖有时淘气,有时开心,有时调皮。

它淘气时是为了逗我开心,因为我我学习不好,遇到作业不会做,或者挨了妈妈的骂,小乖就好像我知道我的心事似的,就会围着我转,想办法让我开心,我把它看成我的开心果。

它开主时是因为我喂了它好吃食。每次妈妈买了肉或猪骨头,我都要切一小块给它吃,它吃完了就很开心,有时还会爬到我的身上,见到我还会就趴下来敬礼呢。

它调皮时是我每次上学时它都要跟路,像跟屁虫,我重三便四地赶它唤它,它才依依不舍地回去。它经常给我玩“失踪”,有一次,我在做家庭作业,它还爬到我的作业本上印了几个梅花印,差点让我交不了作业。

我有心事时,也会对小乖诉说,小乖,是我无言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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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淘气小妹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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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琦姐姐!给我开门,不给我开门我就踹门了!”又是那小家伙来了,准没好事!事不宜迟,赶紧闪!

唉,她一来,我家就要被她这个“小公主”给“ko”了。此人非同小可,一双大眼睛,小小的脑袋(毕竟才2岁嘛,所以小。),乌黑的头发披在肩上,身着小纱裙,像极了童话中的公主,但此人跟鄙人一样伶牙俐齿。她姓金,名奕冰,号“乐乐”,只要她一来,我家里就会被闹得“鸡犬不宁”,“鸡飞狗跳”的。

乐乐对我家的食物并不感兴趣,倒是对我家的毛绒玩具情有独钟,一来就奶声奶气地说:“亚琦姐姐,这个,这个,这个,这个,这个,我都————不要!”我听了顿时火冒三丈:“啊!我好不容易把它们都抱来,你,你你你你存心想气死我啊!”我生气地指着那一个个毛绒玩具,没好气地对她吼道。谁知,她竟然对我做了一个鬼脸,还念念有词地说:“气死你,呕死你,拿个馒头噎死你!”我当时气的呀!火都快烧到头上了,她见我火了,丢下一句“对不起”,就一溜烟儿地逃走了。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过了几天,乐乐妈妈邀请我和妈妈一起出去玩。来到武商,乐乐就哭着喊着要去买裤子,我们只好去五楼给她买,她来到“富罗迷”的店门口,走了进去,拿下一条裤子就昂声说:“这条裤子我要了,拿一条我穿的!”说完,她满意极了,旁边的服务员惊奇地看了看她,她便一副霸道总裁的样子说:“看什么看,再看我就不结账了!”我们听了,都哈哈大笑起来!

这就是我那淘气小妹!咦?什么声音——-“亚琦姐姐,开门!”妈呀!她又来了!我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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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小伙伴小学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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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灯光的照耀下,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小女孩正坐在黑色的钢琴凳上,她身穿漂亮的连衣裙,面带微笑,手指在琴键上飞速地滑动。这就是跟我一起学钢琴的好伙伴----王欣h。

王欣h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年龄和我相仿,比我略大一点,可她坚持不懈练琴的那种精神一直深深地激励着我。暑假,眼看就要钢琴考级了,我心中十分焦虑,我深知由于平时缺少练习,所以只有把握住考前一个月的突击练习。每次看到我焦虑的神情,王欣h就对我说:“钢琴是有生命的,你喜欢上了它,它的每个键便会发出和谐完美的声音。”

那天正值夏天的正午,我由于没有把钢琴作业完成好,老师让我待在琴房里再练习一会儿,可是有那么一小段曲子的节奏我总是把握不好,老师正好有事不在琴房里。我正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时,我的大救星----王欣h来了,她先帮我将这整首曲子进行了分析,还帮我将那段我弹不好的曲子又重点进行了一次分析,直到听到我弹出正确的旋律来才去练习自己的曲子。后来考级我顺利地过了关,我想这其中有不少她的功劳,我对她感激不已。我领悟到了她身上值得我学习的闪光点-----她不但琴弹得好,还怀着一颗真诚的心去对待他人。

我的学琴生活中因为有了她,变得多姿多彩、丰富充足。我们成了学琴路上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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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3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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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儿时的朋友,表达了小朋友间的真挚友情,以及对小伙伴的思念

我和我的第一个伙伴

我说的伙伴,其实是个小伙伴,也就是我人生记忆中的第一个朋友。他姓雷,大家都叫他雷毛儿,根据这个小名,我们就知道他是家里的老幺,至于大名叫雷什么,我就不晓得了。至今,我还依稀记得其模样,有点黝黑的团脸,身材敦实。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父亲在一个叫共乐的乡村粮站工作,我家就在粮站附近名为姚家嘴的地方安顿下来。那是一幢偌大的院子,比邻而居的大约有五、六家。家家都有孩子,小孩多就闹热,因此,我的那一段农村的童年生活还算是颇为有趣。在这些孩子中,我和雷毛儿最要好,亲密无间,他常约我一起溜出院子去游逛。地处农村嘛,出了门玩的地方不外乎就是山林,草坡,沟堰,甚至农地。他应该比我大些,又是土著,到那里玩,怎么玩,当然是由他说了算,所以,外出游玩时,总是他走在前,我跟在后。我就说说印象中最为难忘的两件趣事吧。

春光明媚,惠风和畅,田地里的麦子长得好象比我们还高了,青中泛黄,已经结穗。我俩就把它当作我们的青纱帐,在麦垄和田塍间穿行、追逐。或者,弯腰弓背在麦地间寻摘一种俗称‘‘迷迷响”的野碗豆。我们把‘‘迷迷响’’剥开,去其籽,大约保留三分之二,当作乐器。然后,坐在地上,把‘‘迷迷响’’含在唇边,闭上眼睛,用力一吹,在蓝天白云下,纤细之声,不绝如缕,就随着微风飘荡开来。我们认为,这就是最好听的声音,其实,那也就是我们美妙的童声在歌唱啊!

炎炎夏日,骄阳似火。小孩子那管什么热不热啊,只为那空中有美丽的倩影在深深地吸引着我们。那些红蜻蜓、黄蜻蜓、蓝蜻蜓……在阳光的照耀下,双翼闪亮,五彩斑斓,在我们面前轻盈地飞来飞去,如乱花般欲迷人眼。我想,爱美、接近美、拥有美应该是人类与生俱来并从小就具有的意识吧。总之,初始,我们的眼球随之转动,接着我们就开始了行动,雷毛儿找来两根干竹枝,便毎人手持一根挥舞着,连跑带叫地开始了捕捉。说是捕捉,不如说是捕杀,由于不知轻重,猎物非死即伤。当然,仅凭我们的速度和力量而有所捕获实在是非常有限。在那个年代人们是根本不具备哪怕是一点点生态知识的,何况是两个幼儿。真的,看着那些尤物最终在我们手中消亡,我们没有其它感觉,只是在傻乎乎地大笑。看来,破坏、毁灭也应是人之初就濳藏的恶劣意识吧。

那时的孩子不象后来的独生子女这么宝贝,家长疏于管理,只管白天吃饭,晚上睡觉,因而,我们就这样在无拘无束中一天天游乐着。但是,就在俩人嬉戏中,我和雷毛儿谋划了一件大事:远足县城。说是大事,不仅是对我们而言,对各自的家庭又何尚不是如此:孩子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令他们惊慌失措。

孩子嘛,玩耍就是他们的天性,但是,天天都在附近出没,似乎有点乏味,总想再走远点,别有天地,去找寻更新鲜,更新奇,因而更好玩的地方。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促使我们的出走也起了很大作用,就是那场袭巻全国大饥荒已经开始漫延,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感受到了。从大食堂打来的饭根本不够我吃,常常是还没到开饭时间早就饥肠辘辘,因而常起父亲。他于一年前已调到县城工作,对子女很慈和,常常见不到他,特想。并且,也想起上一年在县城玩耍时父亲给我买的那些好吃的好玩的,因此,觉得父亲很有办法,就特别想去找他,想吃饱点,吃好点,玩好点。很巧雷毛儿有个大姐也在县城,而且他也去过县城,就相互谈起了县城,无限向往。人,天然就喜欢热闹、繁华,小孩子也慨莫能外。比起乡村般的共乐,县城真是个好玩的地方:百货公司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特别是包装花俏的糖果,令人觜馋。最令我心仪的地方还是电影院,尽管自己不大看得懂,但是自己就是喜欢看那一大块白布上面那些活动的人物和持续不断的画面。到县城去找亲人,到县城去吃饱饭,到县城去好耍,这个欲望实在不可扼止。

这事应该发生在1960年的春夏之交,不冷不热,天气晴和,当时,我也是六周岁了。就是这样,两个幼儿谈着谈着就瞒着家人,不知天高地厚地迈开了步子。那个时侯的道路不象現在这样经过改造,宽直平坦少弯拐,而是依山就势弯弯曲曲地延伸,因而,姚家嘴至古宋的路程要比现在远,据说有三十多里。我们太小了,全然不知没有成人陪护,徒步到县城,这样的旅程对于幼儿,实为畏途。

我估计,我们大慨是上午十点左右出发的吧。开初,精神特好,兴高采烈,只觉天高地阔,如挣脱羁绊的鸟儿叽叽喳喳地上路了。我们晓得方向,走过姚家嘴,沿着共乐河边的乡村公路就能走到县城。现在想来很庆幸,我们没有走错路,走到乡村公路的尽头就是一个地名叫八角的地方,就此转入干线公路,我们好象没有问路,就自然而然地向左转朝着县城方向行进。当时,公路上汽车还恨少,间或有车驰过,我们只要一听到马达轰鸣或喇叭声,凭本能,也晓得避让,车一过,也不管泥石公路上飞扬的灰尘,又窜到公路中间。我们都是光着脚板,那些岁月,只要天气转暖,孩子们基本上都不穿鞋。相较我们平时奔跳的山野小径,乡村公路和干线公路都算是大道了,但是,在大路上我们反而没有象在田野小道走得那般顺畅,主要是路面凹凸不平,而且,有散落的小石子,走快了硌脚。雷毛儿走得比我快些,有时还回头看我一眼,我晓得落后了,看见路面比较平整时,就小跑几步赶上去。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味地赶路,毕竟是孩子,看到什么感兴趣的、新奇的、好玩的总要留步玩玩。就这样,走走停停,也耽搁了不少时间。这个时节的太阳也很有些威力了,照在身上热烘烘的,很燥热想喝水,也渐感疲惫,而且,也过了午饭时间,肚子里早就在开始唱空城计了。两腿越发沉重,步子越发迟缓,渐渐跟不上雷毛儿。我慌了,不时喊雷毛儿,雷毛儿,希望他慢点走不要甩掉我。听到我喊,他总是停下来等我一程。步履蹒跚地走出一个名为久庆的小镇街头时,我再也走不动了,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有点想哭。毕竟是亲密的伙伴,他不忍心扔下我,停下来也不再走了,站在我身边默默地看着我。现在想来,那个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大概没过多久,好心人就出现了。那人年龄应该不到三十岁,骑着自行车,看见我们就停下车来很关切地询问,了解到我们的情况后,大慨是看我廋小,单薄些吧,他就把爱怜赐与我,把我抱上了车。自行车即将趋动时,回头一瞥,我们两眼相对,雷毛儿呆呆地盯着我,嘴唇似乎翕动,好象要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我走了丢下他孤零零一人,心里肯定难过,而且,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前路还长,而我却承蒙这位叔叔的关爱,后半程路就变得很轻松了。到了县城,叔叔把我交给父亲,父亲除表谢意外,还和他寒暄几句。临别,我记得他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小脸蛋。我也应该向他招手说了再见,谢谢叔叔之类的话吧。老实说,直到现我都不晓得他姓甚名谁,父亲说曾告诉过我,但小孩子一转身就忘记,甚至他的长相我都模糊得记不清晰。十多年后,我重提此事,父亲说那个叔叔的姓名他都想不起了。算来,他也应是耄耋老者,年逾八旬了。好人有好报,我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在此,我再次向他表示感谢,并祝他长命百岁。

天下的事真是奇巧,傍晚,父亲带我上街,在东门口附近一家餐馆竟意外地看见了雷毛儿,真令人惊喜。他正在后厨大块朵颐,想必是饿极了。他姐姐应该是餐馆服务员,就坐在旁边。我很激动,抓住他的肩膀摇了两下喊着雷毛儿,雷毛儿。他侧身向我笑笑,我也笑了,笑得很开心。两个小伙伴虽然才短别几个小时,却象是久别重逢。应该是年龄的关系,当时,我还不懂得安慰他几句,也不知道该询问一下他一个人在路上的情况,以表关心,而且,我也没有因同为伙伴却落下他一人,从而使他独行而产生一点点内疚。后来,当我长成大人时,也常常独自赶路,虽然脚步匆匆,心情却非常沉闷,在那种精神状态下,人在行程中极易感到疲劳。由此,联想到雷毛儿,一个幼儿硬是凭着一双赤脚,在已经步行了十几里后,又在无人伴随的状况下,忍饥挨饿,孤独地走完余下的十多里路赶到县城,其间的辛酸、劳苦可想而知,令人感叹。很难想象,如果是我,能坚持到底吗?

事后,听父亲说,我悄悄溜跑了,早过了午饭时间,祖母久等也不见我归家,非常着急,附近问遍、找遍,也不见踪影,以至于惊恐起来,认为我已落水沉塘,甚至拟请人手持竹杆搅动塘底,以探究竟。直到父亲把电话打到共乐粮站,请他们传话,报告了我的行踪,祖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同理,我想,找不到孩子,雷家也应是如此的不安吧。

几天后,我们各自回到共乐,我和雷毛儿又继续着原来的嬉戏,其乐融融。不过,在家人的训诫下,我们也规矩了许多,再也不敢胆大妄为了。过了夏天,就是秋期开学,我也该上学了,于是,我就离开姚家嘴,到了母亲工作的地方。当时,年纪太小,我连彼此的道别都懂不起,就悄悄地走了。

自此分手,已经半个多世纪了。我在县城,雷毛儿在共乐,我们就未曾再见。也许,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我们曾经擦肩而过;甚至不排除偶然间,可能有无意识的瞬间对视。但是,岁月苍茫,人世沧桑,我们已经从童年而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进入到老年,谁还认得谁,“纵使相逢应不识”,彼此已成为陌路人了,相见当然也不再相识。如今,我们已是年过花甲。人到老年,情感似乎更脆弱些,因而特别怀旧,所以,想到这些,总有一点遗憾,乃至还有些许伤感。或许,我还是应该择机再踏旧地,重访故人吧。

雷毛儿,我的亲密小伙伴,我终身难忘的第一个朋友,一别就是五十四年了,你好吗?我想你!

附记:这篇文章刚搁笔,几经打听,我找到了雷毛儿的大姐,得到的消息令我震惊,雷毛儿早在十几年前就病亡了。而且,直到現在我才晓得他本姓王,家人为了了其一生平安的心愿,名义把他上过继给雷姓人家,故有雷毛儿这样的小名,可是,他却在四十五岁时就走了。据其大姐说,雷毛儿长我一岁,生前常到县城,但是,我们却无缘一面。呜呼!故人长已矣,我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

[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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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介绍你的小伙伴作文800字

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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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班的小书痴

“叮铃铃,叮铃铃……”下课了,同学们似饿虎扑食般冲出教室,在走廊上玩起了游戏。在教室的一角却坐着一个人,他在周围如此嘈杂、喧嚣的环境下,静静地、忘我地沉醉在书的海洋里,他就是赵煜。

赵煜虽然学习成绩没有名列前茅,但酷爱看书。休息时,总能看到“书痴赵”津津有味看书的身影。有天中午,孙老师让我们去操场上活动一会儿,可以晒晒太阳。我们想叫赵煜一起玩,他却自个儿呆在座位上看书。于是我们跑到赵煜面前,拉着他的手说:“赵煜,快跟我们一起去玩会儿吧!”

“不行,我还要看书呢。”赵煜推了推眼镜,带着一丝认真的语气说。

“这怎么好呢,要适当放松,不能过度用眼。”我们再次劝他。

“那——-好吧!”赵煜先是一愣,继而嘴角露出一抹带有“奸诈”的微笑。

我们一行人来到了操场玩起了“撕名牌”的游戏。玩了没多久,我们发现不见了赵煜的身影。之后,我们整个操场寻找着赵煜的踪迹,终于在树荫下发现偷偷摸摸看书的他。他看见我们一副大喘吁吁的样子,哈哈大笑起来:“你们在玩得时候,我就偷偷回教室拿了书在这里看了,你们一直没发现我!”我们听了,苦笑不得。

赵煜不仅休息时看书,有时甚至上课也看书。有一次,英语课上,赵煜捧着课外书闷着头在抽屉里偷看书。刘老师看出了猫腻,把他叫起来。赵煜佝偻着站起来:“刘老师,我……我在看书……”他的声音越来越小,到最后蚊子叫一般,嘴巴说给鼻子听。刘老师语重心长地对赵煜说:“赵煜,不是我说你,你上课看书是不对的,我知道你喜欢看书,但是……所以,罚抄单词两遍。”赵煜的头埋得更低了,只有一头干脆利落的短发还直竖着……。

赵煜尽管被罚过了,可他依然屡教不改,改不了上课看书的“老毛病。”

赵煜看得书还非常杂,俗至网络小说,雅至中外世界名著,偶尔还诵读短小的文言文,让我们钦佩不已。

“叮铃铃,叮铃铃……”下课了,这次赵煜并没有像往常一般看书,而是主动提出跟我们一起玩游戏。我们见书痴竟主动提出玩,便不假思索地答应了。赵煜清了清嗓子,提高了嗓门说:“我们来玩报成语说成语主人公的游戏吧!”我们意愣,“哀求”道:“NO!你都看过这么多书,我们哪比得过你呀——算了,我们还是走吧。”赵煜听了,哈哈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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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身边的小伙伴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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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只和他相处了,但是她却让我无法忘记。

假期里,我在外婆家的一片空地里玩耍。突然,一个女孩冒然地闯进来。我仔细地打量了她一番:皮肤黑黑的,一看就知道经常到田里干活;眼睛挺大却眯缝着;头发乱乱的,好像好久没整理似的;身穿一件红色花衣服,衣服脏兮兮的;脚上的鞋也破了好几个洞。我心想:这个人真土什么年代还穿着花衣服,一定没见过什么大场面的,十足一个地道的乡下人。他走过来,一边盯着我,一边说:“你好,我叫小花,我想和你做朋友,可以吗?”听了她的名字,我觉得她更土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还是想和她交朋友。便点头答应了。她便成了我假期的朋友。

小花是一个活泼天真的女孩,他的脑子里总有很多新鲜的事,是我不知道的。她告诉我,我是她第一个朋友,因为其他小孩子都嫌她穷,纷纷都不理她。可能因为这件事,加深了我和小花的友谊,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一天,我和小花一起出去玩,准备回家时,我感到很口渴。小花指着一颗三四米高的果树说:“我们摘果子吃吧。”我听了,找到一根竹竿,准备把果子打下来。小花却拦住了我:“这样果子掉下来会摔坏的。”我放下了竹竿,干脆两手紧抱住树,两脚盘在上面,手脚并用往上爬,可我只爬了一尺来高便爬不动了,急得我满头大汗。一不小心,两手没抱紧,我便重重地摔倒在地上,疼得我哇哇大叫。小花看着我的狼狈样子,捧着肚子笑。只见小花抓住树杆,脚踩着树桩,身子往前一靠,脚用力一蹬,一直重复这这几个动作。一下子,她轻松的三下两下便爬到树上。望着她轻捷的动作,我的脸红了。她坐在树杆上,摘下了许多果子给我吃。我们一边吃,一边回家了。

假期结束了,我该回去了,我该与小花告别了。临走时,小花西欧难过了我一片叶子。从此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了,但是她的天真活泼我依然记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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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我的动物小伙伴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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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金杭

这几天,我们家多了两位成员,他就是我的两只小仓鼠。

我的这两只小仓鼠一只叫“三色布丁”,另一只叫“芒果布丁”,合起来就成了我的“布丁组合”。那只叫三色布丁的小仓鼠,头是黑色的,脖子上挂着一个银圈,身子是棕色的;另一只叫芒果布丁,脖子也是白的,而身子却是黄色的,好似一个成熟的芒果一样,有趣极了。

每次,当我拿出两片菜叶时,两只仓鼠就会各冲向一片菜叶,流露出一种“求求你,给我们吃点儿吧”的眼神,这时,我就会把菜叶放进笼子里,两只仓鼠就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了。吃完了,他们还会伸伸爪子,表示感谢。

小仓鼠很喜欢跑步,有一次,芒果布丁在按顺时针跑步时,我用手指轻轻得逆时针拨动了一下“跑步机”,芒果布丁就一下子摔在了地上,你瞧,他摔了个四脚朝天!可是,他没有放弃,又重新爬山跑步机,开始了跑步,我再一拨,他又摔了下来,可把我乐坏了。

小仓鼠真是可爱的小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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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介绍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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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好伙伴。他有一双机灵的大眼睛,一头乌黑的短发,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镜嵌在鼻梁上,一张在阳光下略有黄褐色的脸,让他在人群中格外的显眼。别看他身材略显矮小,他可是校排球队的一员呢?

说起他,有一件事让我至今记忆犹新。

一天,他正在教室里看书,突然,门外传来了阵阵嘈杂声,夹杂着漫骂和怒吼的声音。这事情有点儿不对头!我想,于是叫上他,一起出门看个究竟。

一到门外,我们才发现声音的来源----两个互相争吵的同学。一个人手中,拿着一件衣服----坏得不轻!左边口袋破了,拉链被拉掉了四个齿,上面满是尘土。周围早已是人山人海,有的人摆着一幅幸灾乐祸的表情,有的人脸上写着“爱莫能助”四个大字,更多的人则是一种看热闹的架势。

这情况肯定不太好劝,眼看两个人吵得脸红脖子粗,我们一合计,分头行动。我对一个争吵中的同学说,老师叫他发下本子。待那个同学走后,他开始对剩下的同学劝说:“你们是为了那衣服,是吧?我觉得你们俩都没有错,但是,为了一件衣服就损失同学间的友情,也太不值了吧?再说,你们天天得见面,多尴尬呀!是不是?和和气气、开开心心地一起学习,一起玩耍多好!”那同学觉得说得有道理,便主动去找另一个道歉去了,不一会儿,他俩就手牵手,蹦蹦跳跳地走了出来。

他就是我的好伙伴,我们班的“和事佬”,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化解了一起小纠纷,你猜到他是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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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淘气的妹妹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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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前的一个清晨,一声婴儿的啼哭,我来到了这个美丽的世界;六年后的夜晚,又传出一阵婴儿的哭声,你出生了。

初次见到你,我竟被你那软软的样子萌化了,并暗下决心要保护你。但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发现你根本不用我保护,反而应该是你保护我。

你三岁了,好的本领没学到,学会了哭、闹、撒娇。先说说你哭的本领吧!你性情多变,一会儿还欢天喜地呢,没一会儿便乌云密布,泪水像坏了的水龙头“哗哗哗”往下淌,怎么也停不住。撒娇这独门绝技你可谓是“功力深厚”。每当你想得到一样东西,就会使出撒娇这门“绝技”。听了你如棉花糖般柔软的嗓音,任谁也不忍心拒绝你的要求,加上摇手臂的“不屈不挠”,我只好败下阵来。

你五岁了,搞破坏这项本领,也早已“修炼”得“炉火纯青”了。今天心情好,在我的本子上留下“大作”。明天心情不好呢,把我的本子当“拼图”,谁也料不到你接下来会做什么。

如今你已七岁,上了幼儿园,但挑食这个毛病还是改不好了。瞧瞧,蔬菜不肯吃,每次吃饭你都会用你那灵敏的嗅觉去“侦查”,一旦发现可疑食物,立刻推得远远的。

你是谁?你不就是我那个让人爱也不是、恨也不是的妹妹吗?姐姐我真希望你能够“改邪归正”,让父母不为你操心,让老师不为你叹气。妹妹,你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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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介绍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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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我有许多好伙伴,其中最好的伙伴是小孙。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小孙的三绝,以便众人对她有个大概了解,不至于碰到他,都不知道她是名人小孙。

小孙的眼睛大大的,古人云: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之所以他的眼睛那么大,是因为里面装的都是智慧。小孙不仅眼睛大,腿也长,每次和她一起上台阶时都得两个两个的上,平时只是一个一个的上,真是头下面全是腿。

小孙的第一绝是他的硬件指数弹琴,年方11岁却能弹出妩媚动听的音乐,仿佛走入了童话世界。她的手琴键上来回摆动的双手悠闲自在,好似花仙子在翩翩飞舞。他这样的才华,难道是上帝传给他的嘛?他弹奏的《渔舟唱晚》是那么美妙,那么令人陶醉。每当学校发出钢琴比赛,他都毫不犹豫的去参加。

小孙的第二绝是朗诵。小孙的声音在班级上堪称百灵鸟的声音,每次班上有什么需要主持,都是他负责,班级里有关朗诵的荣誉,那可少不了她的付出。

小孙的第三绝是跳绳。上体育课时,她都会拿出他的鞭子,吓的每个同学都不敢碰她,连一个毛都不会轻易放过,她一分钟可以跳100多下,看得让人眼花缭乱,跳的次数多,样式也多,有反转跳,交叉跳,单腿跳等等,简直是花枝招展,五花八门。

虽然他不在我的学校,但他是我永远的好伙伴。我特别怀念和她相处的那段日子。于是我想把这篇作文永远的保存着,留的青史在心中,以免岁月蹉跎。时光流逝,喜庆那段美好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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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难忘的小伙伴作文450字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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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表妹名叫乐乐,我们俩非常喜欢在一起玩。乐乐长着一头乌黑的短发,圆圆的脸上长着一双晶莹透亮的眼睛,眼睛下翘着一只小鼻子,像个橘黄色的小月牙;鼻子下面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巴。乐乐喜欢穿白色和粉红色的衣服,像个骄傲的小公主。乐乐还是个小书迷,只要看起书都会很入迷,甚至走路、上厕所还捧在手里;乐乐还是个钢琴爱好者,曾多次参加学校里组织的文艺演出并获得很好的名次;乐乐的手工还非常棒,折出来的东西栩栩如生,家里挂满了她的作品。

乐乐非常活泼好动,在家时喜欢把沙发当蹦蹦床,甚至有次还摔破了头去了医院,但她依然乐此不疲,乐乐还非常自信,去年我们去北京登长城时,乐乐坚持要自己走上长城,而其他人都是坐缆车上去,结果乐乐还真坚持走着登上了长城,我非常佩服她的毅力!

乐乐真是讨人喜爱,你喜欢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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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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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个子不高,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吸人注目。她那双又圆又磊的眼睛最爱盯着书本看,嘴唇还一动一动的,显各格外认真。是的,你没猜错,她就是我们班上名副其实的大书虫。

有一次,我买早餐时看到她也在买。但她买了并不着急吃,坐在一边,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坐了一会儿之后,她又捧着书,边走边看。卖早餐的阿姨跟她说:“小妹妹,你怎么没吃早餐就走啦!”她这才从书的王国中走出来,她这才记起原来自己还没有吃早餐呢!弄得周围的人哈哈大笑。

该去学校了,我和她一起。我走在前一些,她因为看书,所以走得很慢。我就不等她了,先走了。过了十分钟后,我交完作业后,还没看到她来。于是,我走到教室外边看,好家伙,人是进了校园,但还在操场那边呢,离教室还远着呢。见她中还捧着书,我心想:见过爱看书的,但没见过像她这样爱看书的。又过了十多分钟,我见她还没来,我再次走到教室外边去看,只见她捧着书往六(1)班去了。好家伙!连教室教走错了。我得帮帮她。我向她跑去,拉住她,说,你走错教室啦。她放下书,左看看,右看看,好半天才明白过来。那时,上课铃声响起来!我还不及说她多说些什么,拉着她往教室里跑去。但为时已晚,老师已经站在讲台上了。我跟她只有挨骂的份了。

她是谁呢?她就是我的小伙伴,一个典型的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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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淘气的表弟作文350字

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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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表弟,他非常淘气。要是我提早知道他来,我马上会把喜欢的东西全藏起来,因为他一来就会把我的东西弄得乱七八糟,像强盗来过似的。

表弟来了,他不脱鞋子就跑进屋里,向我要平板电脑,我只好把电脑交给他,他抱着沉甸甸的电脑摇摇晃晃地向空调房走去,我也跟了过去,生怕他把电脑摔坏了。我一直盯着他走进空调房,把电脑放到了床上才松了一口气。

他打开电脑看起了动画片,看了一会儿,他觉得有点无聊,就开始找起我的玩具了。他先玩起了纸牌游戏,玩了一会,觉得没意思,就扔到了一边。接着他玩起了木马,玩了一会又开始觉得没意思,推到了一边。他玩了各种玩具,最后都觉得没意思,全都扔到了一边。床上和地上都堆满了数不清的东西。后来,他累了就去睡觉了,我开始拼命地整理,理了很久才理完,他也回家了。

这个捣蛋鬼,我真怕他再来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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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介绍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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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小伙伴,她叫张小西。

她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鼻子翘翘的,一张樱桃小嘴十分惹人喜爱。

张小西很爱帮助同学。记得我们一起在幼儿园上大班的时候,王金忘了带数学书,急得满头大汗。张小西看见了,说:“我们一起来看吧﹗”

张小西很爱劳动。在学校,她只要看到了废纸,便会伸手捡起来,放入垃圾桶。在家里她还帮助妈妈干家务活呢。

张小西很爱读书,读起书来什么都忘了。有一次我和她约好早上8点到天香公园玩,可她一读起书来就忘了这回事,害得我等到了中午12点。她真是名副其实的“小书迷”。

这就是张小西,你喜欢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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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淘气的小乌龟

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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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3)班熊奕迪

我有一只小乌龟,它背着一个又重又硬的壳,像它的盾。每次它遇上强敌时,都把它圆圆的头、锋利的爪子和小尾巴缩进壳里。别看它总是趴着不动,看起来很老实,其实它很淘气

有一次,我把它放在着子上,转过身,给鱼缸换干净水。它趁我不注意悄悄地爬到门口。我过去抓它时,它竟然伸出锋利的爪子把我的手抓出了一个口子,唉!我就说它是一个淘气鬼吧!

我带它去晒太阳,晒着晒着,太阳被云遮住了,我说:“小家伙,我们回家吧!”它赖着不动,好像像在说:“不走不走,我就是不走!”我气得把它重重地扔进了缸里,可它一点都不痛——因为它早就缩进了壳里。 这就是我淘气的小乌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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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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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头乌黑的长发,总是高高地扎起来,显得格外精神抖擞;她的眼睛很漂亮,水灵灵的,总是一眨一眨;笔直的鼻子下边有一张总是挂着甜甜微笑的嘴巴,见到她的人总会忍不住赞叹:“真是漂亮的姑娘!”她不仅漂亮,而且是一个对人体贴关心的女孩,这也是我们之所以成为好朋友的原因。不错,我想你猜出来了,她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夏依热。是什么让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呢?

那一天,我吃完早饭准备上学的时候,发现书包里的红领巾不见了,我立马放下书包,慌慌张张地找红领巾。尽管我把家里翻天覆地,那个和我玩捉迷藏的红领巾就是不肯现身。看着时间一点点流逝,我着急的想:怎么办?突然,我想到了夏依热,马上拿起电话给她打了电话——“喂……夏依热,我是麦尔达娜……我找不到红领巾了,身上也没钱,嗯……你家有没有多余的?”我结结巴巴红着脸问。电话那边传来温柔的声音:“嗯,有。稍后见面时给你。”我心中的石头落了下来,连忙说:“太好了,谢谢你,稍后见,再见。”“拜拜。”

我下了楼,来到每天一起走的地方,却没见夏依热的身影。咦?今天怎么回事,夏依热总比我先到呀。我等了几分钟,终于看见了夏依热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她看见我,笑着把红领巾递给我:“红领巾。”我一边说着:“谢谢你!”一边忙着往脖子上系红领巾。

路过小卖部时,夏依热对我说:“等我一下。”她走进了商店。

当夏依热出来时,手里却握着一条崭新的红领巾。我顿时明白了什么,低头看了看脖子上的红领巾,又看了看夏依热手上那条崭新的红领巾,再愣愣地看着夏依热,指指她手中的红领巾,说:“那个……”她温柔地对我露出甜甜的微笑,说:“哦,我忘带红领巾了。“

从那一天开始,从那一瞬间夏依热那个甜甜的微笑起,我和她从只是一起上学一起放学的普通朋友变成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虽然,夏依热已经转学了,但我们会经常聚一聚,每当我想起那个甜甜的微笑时,心里总是暖暖的,你有这么体贴、这么关心你的朋友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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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淘气的牛作文300字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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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爸爸开着车带我去“明月山庄”吃饭。突然,从公路边的田野里冲上来四头黄色的小牛,它们甩着尾巴大摇大摆地走在路中间,一会儿走成“一”字,一会儿走成“人”字,其中有两头牛更是淘气,干脆边走边用头顶对方。

爸爸减了车速,慢慢地跟在牛身后,我说:“爸爸,鸣喇叭,让牛让路吧!”爸爸听了笑着说:“它们可不懂交通规则呀,鸣喇叭,这些牛会受到惊吓,反而会造成它们在公路上乱窜。”话音刚落,一个中年男人就从车旁快速走过,追上了牛,只见他拿着长竹条的手在空中一挥,那四头淘气的小牛马上老实了,排成了一条直线走到了路边。

爸爸瞅准时机,小心翼翼地开着车从牛身边擦过,我望着车后的牛自言自语地说:“你们这些淘气的小牛,原来也跟我一样怕挨打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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