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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全国职工摄影展征稿【最新20篇】

导语:我们很多的时候都会写全国美德少年作文,但全国美德少年作文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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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我与邮政”全国征文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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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邮政,国脉所系。2016年3月20日,中国邮政将迎来开办120周年。120年的光荣与梦想,邮政人用一个多世纪,书写了一段奋斗与辉煌的历史。120年,不仅是邮政发展史上极为重要的里程碑,更是一个迈向未来的新起点。

传邮万里,情系万家。为纪念中国邮政开办120周年,在2015年世界邮政日之际,由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联合主办的“我与邮政”全国征文大赛正式启动,面向全国征集优秀原创作品,请把你与邮政的故事,关于邮政的创想和论述,用文字记录下来,征文大赛期待您的来稿。

一、征文主题:“我与邮政”。来稿标题自拟,具体题材、体裁、文风不限。文学、故事、随笔、评论、调研、报道、理论研究皆可。字数不宜超3000字,鼓励原创短文。

二、征文要求:

1.来稿要主题鲜明,立意高远,富有创意,能充分体现邮政特色和百年邮政的内涵;具有真情实感、真知灼见。

2.来稿唯一投稿邮箱:youzhengzw2015@sina.com

一律以电子文本报送。所有来稿均须原创并使用真实姓名署名,均须注明作者详细通信方式并提供作者本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请确保准确无误。详细通信方式请确保准确邮寄,包括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工作单位等。以上信息均注于文尾。

3.征文截稿日期:2015年12月1日。本次征文大赛设组委会。一经来稿,即表明来稿者具有完整的版权,责任自负,并确认已将作品的刊发、编辑出版权交由大赛组委会。大赛为有奖征文,除获奖作品奖金外,所有刊发于各媒体的本次大赛来稿,均不另行付稿酬。

三、评选及奖励方法:

大赛组委会将从来稿中评出特等奖2名,奖金3000元;一等奖15名,奖金800元;二等奖30名,奖金500元;三等奖50名,奖金300元;以上获奖者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获奖作品择优在《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媒体刊发。同时,征文大赛通过中国邮政官方微信开展线上推广与互动。

“我与邮政”全国征文大赛组委会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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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首届全国农民画选展暨研讨会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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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画,是一个充满浓郁生活情趣,源于作者对生活的原始憧憬和心灵反映的画种,它以各地民俗风情为养分,以作者自身生活感悟为源泉,内容丰富,个性鲜明,能体现出浓厚的地域特色。为继承和挖掘这一独特的绘画样式,推动全国农民画(渔民画)艺术的交流与研究,充分发挥上海市文史研究馆馆员以及全国各地区专家对农民画指导、理论研究的优势和作用,展示中国农民画的现状,使之在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推动和发展,我们将于2016年11月举办“朵云轩杯”首届全国农民画选展暨研讨会。现面向全国农民画作者、爱好者征稿

一、支持单位

上海市文史研究馆 中央文史研究馆书画院

二、组委会

主任:郝铁川 马新林

副主任:潘鲁生 骆献跃

委 员(按姓氏笔画):马雄福 忻雅华

刘丽玲 李丽娜 杨海涛 郭 静 奚吉平

梁 江 曹保明

三、评委会

主 任:陈佩秋

副主任:潘鲁生 吴彤章 廖开明

委 员(按姓氏笔画):左汉中 朱国荣

池沙鸿 阮章云 汪观清 张为民 张培础 郑土有

四、投稿与评审(一)投稿

1.作品必须是作者近5年内新作,且未参加过省级以上农民画评奖活动。作品内容与展览主题相符,具有当今时代风貌,要体现农民画的艺术特点。体裁、材料不限。

2.作者须实名投稿,禁用笔名投稿。作品必须作者原创,不得以代笔、抄袭作品投稿,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作品尺寸不超过80×80厘米,每位作者送展作品1件,不收装裱及装框作品。

3.征稿要求及日期:初评时,同时递交纸质和电子稿:

(1)纸质材料:作品照片1张(冲印10寸以上),背后注明作品题目、尺寸、作者姓名;《投稿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等同时装入信封,并在信封上标明省份、姓名及联系电话寄组委会办公室。

(2)电子稿:作品照片电子版(3M以上,注明作品题目、尺寸、作者姓名)、《投稿登记表》、个人照片,传至指定电子邮箱。《投稿登记表》请登录http://www.shwsg.net网站下载。

初评作品照片(纸质)收件截稿日期: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6年2 月28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评奖

1.初评结束,入围者由主办方电话或邮件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寄作品原件参加复评终评,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作者所寄原件,将视为自动放弃。初评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2.作品原件接受个人和集体送件,鼓励集体送件;作品邮寄时以挂号或快递形式并妥善包装,如在寄送途中有所损坏,主办方概不负责。投稿邮寄费用由选送方承担,不收到付件;退还邮寄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3.通过复评终评,最终从来稿中评选出入展作品200件,其中包括60件优秀奖作品。

(三)展览时间:2016年11月将在上海举行,并将组织举办农民画理论研究研讨会。

五、作者待遇及相关责任

1.组委会将向获奖、入展作者颁发奖金、证书。优秀作品奖金2000元,入展作品奖金500元。免费赠送参展作者展览作品集一本。

2.展览结束后,参展作品退还。

3.组委会对入选画展的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

4.组委会在相关杂志、报纸和网站上对相关活动、获奖作者进行介绍宣传。

特别提示:投稿请以挂号信或快递形式寄至:上海市思南路41号102室,“朵云轩杯”首届全国农民画选展组委会办公室,邮编200020。投稿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shwsgar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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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牛首四季”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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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通过摄影形式全方位、多视角展现南京·牛首山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挖掘牛首山的旅游资源,助力旅游产业升级,现举办“牛首·四季全国摄影大展,诚邀国内外摄影人到牛首山采风创作。

主办单位:

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信息资源部(中摄协网站群)

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南京牛首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中摄协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南京天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一、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牛首山区域内全方位的摄影作品。

二、征稿时间

2017年4月29日——9月20日

三、入展作品荣誉设置

航拍组:

入展作品10幅(组) 稿酬各2000元

相机组:

入展作品40幅(组) 稿酬各2000元

手机组:

入展作品20幅(组) 稿酬各1000元

说明: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同一作者最多可有3幅作品入展,每个组别同一作者仅限1幅作品入展。所有入展作品稿酬均为税前,由南京牛首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四、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10幅),组照按1件计算。

2.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投稿作品的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作品均可,但必须取材于牛首山区域内。

3.本次摄影大展谢绝电脑创意作品,但不排除用艺术手段进行创作的作品,但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判断的改动。

4.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5.评委会对来稿进行初步评选后产生拟入选作品,拟入选作品将在互联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评委会有权结合公众反馈对拟入选作品的艺术性、合规性进行重新审视,并予相应调整。

6.对于拟入选的作品,投稿者须在拟入选名单公布后七日内提交原始数字影像供组委会审查,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查的,取消其资格。

7.本次摄影大展活动不收投稿费,不退稿。

8.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承办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印刷、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与主办方宣传相关的展示,并不再支付稿酬。

9.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10.作品入展结果将在影像中国网上刊登、公告。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五、投稿须知

作者可在影像中国“牛首·四季”全国摄影大展投稿专区(点击投稿)注册投稿,按要求上传作品,投稿作品需为jpg格式,单张照片宽度需大于500px,总大小不超过2M。上传时需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

投稿咨询电话:影像中国网 010-65134004

附:

牛首山简介:

牛首山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境内,海拔242.9米,因山顶东、西双峰并峙宛若牛头双角而得名。

牛首山自然生态景观秀美,素有“春牛首”之美誉;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宋代岳飞抗金故垒和明代弘觉寺塔、摩崖石刻、郑和墓等文物古迹在此星罗棋布;佛禅文脉传承悠久,唐代法融禅师在此创立的牛头禅为中国佛教禅宗的形成奠定了基石。自唐代起,牛首山即与清凉山、峨眉山并称为三大圣道场。

牛首山于民间又称为牛头山。东晋宰相王导为劝阻初创政权的晋元帝司马睿在皇宫外建造象征皇权的石阙,曾指牛首山两峰道:“此天阙也,岂烦改作”,所以牛首山又名“天阙山”。山不在高,有仙则名。牛首山合文化名山与佛教名山于一身,千百年来,深邃的文化底蕴为其山水添彩,深厚的佛教渊源为其寺塔增光。法融禅师在此开创牛头一宗,古称“江表牛头”,牛头禅宗的创立使印度禅真正蜕变为中华禅起到了重要的桥梁作用。2010年,经宗教和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佛教和文物界研究同意,确定在牛首山遗址公园里建地宫安奉佛顶骨舍利。佛顶骨舍利的盛世重光,既甘霖普被,更给力天阙。巍峨雄壮的佛顶宫,高耸入云的佛顶塔,静谧藏幽的佛顶寺,连同散发着自然禅趣的牛头禅文化园区,联袂呈现了一个“佛顶重光,昌明中外;牛头一脉,融贯古今”的“佛顶圣境”。而安放于佛顶宫的顶骨舍利更时时为国运昌隆、民族复兴默默加持!

一期核心区由佛顶宫、佛顶塔、佛顶寺、东入口游客服务中心组成,其中佛顶宫建筑面积为136004.5㎡、佛顶塔建筑面积为5065.4㎡、佛顶寺建筑面积为10549.5㎡、东入口游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91669.56㎡。规划建设中的牛首山,“现双塔、补天阙”,全面保护弘觉寺塔等历史文化遗存,修复牛首山自然生态景观,将全面弘扬牛首山丰富的历史文化、佛教文化和生态文化,对推进南京历史文化整体脉络的系统保护,全面彰显南京历史文化风采,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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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关于“河南记忆”摄影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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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生动再现我省的发展历程,展示“四个河南”建设的新成就,推进我省对外开放和文化交流,河南省档案局、中共河南省委外宣办、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将联合举办“河南记忆摄影展。特面向全社会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征稿

征稿内容包括:我省各历史时期发生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有意义的人和活动场面;反映近年来我省城乡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展示城乡建设的崭新面貌和魅力风采;我省各历史时期的老城镇、老村落、老街道、老作坊等;反映我省的老企业、老学校、老车站等兴衰变化和历史变革;我省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和重要人物;反映我省群众日常生活衣、食、住、行等内容;反映我省民风民俗活动。

本次展览征稿,每人限送10幅作品,组照不超过3组(每组不超过6张)。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具有独立著作权;黑白、彩色不限,拍摄时间不限;投稿作品要求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1MB以内;每幅作品投稿时均需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标注图片拍摄时间、地点,并可附一段简短文字说明。本次展览只接受网络投稿。投稿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河南记忆”摄影展投稿)。截稿时间:2015年8月30日。

河南省档案局将组织摄影专家、学者进行评选,评出金质收藏作品一幅、银质收藏作品6幅、铜质收藏作品10幅及优秀作品100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获奖作品的作者可推荐加入河南省摄影家协会。详情请咨询河南省档案局接收征集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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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首届“醉美槟榔谷”全国百万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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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海南槟榔谷黎苗文化旅游区获悉,由槟榔谷景区联合中国摄影报、海南省摄影家协会共同主办的首届“醉美槟榔谷”全国百万摄影大赛将在8月19日正式启动,奖金总额达到百万元,这是槟榔谷获评国家5A级旅游景区后首次举办的全国性摄影大赛,规模空前,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此次大赛活动的主题为:“寻找醉美槟榔谷精彩画面”。据活动主办方介绍,摄影大赛时间从8月19日起至12月19日止,摄影素材均应围绕槟榔谷优美的自然风光、浓郁的民族风情、独特的海南民俗文化等方面进行取材。通过此次大赛的成功举办,进一步挖掘槟榔谷景区的优质资源,全方位展现槟榔谷的旅游文化风貌,提升槟榔谷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活动将吸引腾讯网图片频道、新浪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央广网、国际在线、中国新闻图片网 、ICNTV(中国互联网电视)、新浪海南、新浪微博、海南日报、中新网海南、南海网、人民网海南视窗、天涯社区等数十家媒体对摄影大赛进行全程推广。

本次大赛设置专业组和网络组两个组别,专业组分为人文风情、自然风光类,网络组评选不分题材,各组奖项设金、银、铜奖及优秀作品奖,奖项名额达到283个,最高奖金 5万元。

据了解,本次大赛专业组12月19日止截稿,网络组截稿时间定于11月15日。12月26日至12月31日公布大展结果、优秀作品巡展。2016年1月1日举行盛大颁奖晚会。参赛作者投稿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均有相应的说明,详情查阅全摄影网、新浪海南(http://hainan.sina.com.cn/other/zt/blgsyds/index.shtml)、槟榔谷官网,了解活动的具体方案和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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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2024年全国两会下岗职工提案解读

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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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是对职工下岗的简称,是我国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造成的一种客观现象。下面是2016年两会关于下岗的提案解读,供大家参考。

关于“4050"人员提前退休的提案

在企业改制进程中,对“4050”人员的优惠政策是享受3年的与国家共同按百分比负担社保,即例如以前个人缴纳社保每月要缴纳600多元,“4050”人员国家可以报销200多元,个人缴纳400多元,按照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同时,各地政府想方设法设置公益岗位解决这些人的“再就业”问题。但是,由于“4050”人员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就业困难、家庭负担重,生存困难,已经成为弱势群体。建议国家修改和完善现行的退休政策,对这部分人员中的男同志实行提前5年退休政策,以解决当前“4050”就业难生存难问题。

理由:

一、缩小贫富差距,体现社会公平。根据2009年各省市《政府工作报告》,在世界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各省市GDP增长都在8%以上,政府财力增长了,应该发挥均衡作用,缩小贫富差距,对曾经在企业为国家做过贡献的老职工群体实行提前退休政策,解决这个弱势群体就业难、生存难的问题,体现社会公平。

二、缓解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目前我国劳动力就业压力很大,不仅有2亿农民工,每年还要新增4、5百万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直接影响社会稳定。而“4050”人员本身年龄偏大、技能单一,竞争能力差,让他们提前退休,可以缓解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

修改和完善现行的退休政策,对这部分人员中的男同志实行提前5年退休政策,到龄一批退休一批,逐步解决企业改制遗留的问题。

退休年龄的规定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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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关于“五水共治两美浦江”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2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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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位于浙江中部,东汉兴平二年(公元195年)建县,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文化底蕴深厚,是“中国书画之乡”、“中国诗词之乡”、“中国民间工艺(剪纸)之乡”,拥有“万年上山、千年郑义门、百年书画兴盛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6项,是全国最多的县市之一。特色产业众多,有“中国晶之都”、“中国挂锁之城”和“中国绗缝家纺名城”之称。山川灵秀,自然风光旖旎,是远近闻名的“毓秀之区”、“休闲之地”,浦阳江为钱塘江源头之一,有国家4A级风景旅游区仙华山,有白石湾、神丽峡等山水生态旅游胜地和茜溪美丽乡村精品线等。

2013年以来,浦江县举全县之力,集全民之智,万众一心,打响了波澜壮阔、荡气回肠的“五水共治”攻坚战,取得了丰硕成果,成为浙江治水典范。浦江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从过去连续多年的全省倒数第一,上升到第38位;率先在全省确认可游泳河段,检验“五水共治”成果;率先消灭垃圾河、黑河、臭河,成为浙江省首批“清三河达标县”,同时涌现了一大批“最美河道保洁员”和无数可歌可泣的治水感人事迹。

为展现浦江古朴的民俗风光,和谐的人水环境,见证“五水共治”以来的种种变化和成就,弘扬“五水共治”全民治水的精神,积极投身“两美浦江”建设,浦江县人民政府与中国摄影家协会特联合举办“五水共治两美浦江”全国摄影大展,藉此以摄影人的独特眼光和视角,诠释万年浦江“精致、秀美、灵动、文雅”的美丽内涵,抒发创造美好生活的热切向往。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中共浙江省浦江县委宣传部

浦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浦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浦江县旅游局

浦江县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金华市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

合作媒体:中国摄影手机报

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影像中国网

腾讯网图片频道

新浪网图片频道

央广网

国际在线摄影频道

ICNTV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以 “五水共治 两美浦江”为主题,展示浦江古朴秀美的民俗风光和“五水共治”为主的建设成就,表现浦江“精致 秀美 灵动 文雅”的自然风光、生态资源、民俗风情、人文纪实、人水和谐等方面内涵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4年10月—2015年6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一级收藏作品4幅/组 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二级收藏作品6幅/组 稿酬人民币各5000元

三级收藏作品10幅/组 稿酬人民币各2000元

优秀作品100幅/组 稿酬人民币各500元

获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将根据中国摄影家协会的规定累计入会积分。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浦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所有入展作者均将获得大展画册一本。

征稿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限4-8幅。

3.作品必须取材于浦江县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全摄影网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6.入展作品精选及作者名单将刊登于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

7.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8.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须在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浦江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每个注册名限投99幅作品,如超过上限,请更换注册名登录并继续上传。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提交,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

“浦江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电话:010—65251661

联系人:夏雨欣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网络、光盘不得重复投稿。

“五水共治 两美浦江”全国摄影大展(可复制)

作品标题

□ 单幅   □组照(    幅)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作者姓名(实名)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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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天赐长寿·人人向往”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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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蜀、汉首置常安县,唐设乐温县,因县民多高寿,1363年易名长寿。长寿区地处重庆腹心,紧依两江新区,距江北国际机场和重庆火车北站60公里,长江穿境而过,区内江河纵横、水网密布;万吨级船队常年可通江达海,是全市水陆交通的重要枢纽。长寿区旅游资源得天独厚,长寿湖、大洪湖、菩提山、桃花溪、龙溪河等自然景观名扬天下,秦代女实业家巴寡妇清、宋代理学大家谯定、现代武侠小说开山鼻祖还珠楼主李寿民等历史名人光耀千秋,以“长于文、寿于和”为核心理念的长寿区文化融汇古今。

为全面展示长寿区悠久的历史文化、秀美的旅游风光以及富有现代气息的城乡新貌,充分运用摄影这一直观的艺术形式宣传长寿区,通过影像传播旅游资源优势,促进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中国摄影报社与长寿区人民政府拟共同举办“天赐长寿·人人向往全国摄影大展,热忱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

指导单位:重庆市摄影家协会、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委员会、重庆市长寿区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重庆市长寿区旅游局、重庆长文传媒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影像中国网、中国网图片中心、央广网、中国新闻图片网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重庆市长寿区境内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和时代发展成就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100幅 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重庆长文传媒有限公司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扣代缴其中的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 欢迎广大摄影人投稿。

2. 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必须取材于重庆市长寿区境内,并能指出具体拍摄地点。

3.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4.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拟入展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5.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7.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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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徐肖冰杯”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2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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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事

徐肖冰是我国卓越的摄影艺术家,2006年获中国摄影家协会授予的“中国摄影大师”荣誉称号,2007年获中国文联第六届造型艺术成就奖,2009年获中国摄影金像奖“终身成就奖”。

徐肖冰从事电影、摄影工作70余年,为党的摄影事业贡献了毕生精力。他拍摄的许多作品已成为党和国家的宝贵历史资料。

浙江省桐乡市是徐肖冰的故乡,生前他十分关心家乡的建设与发展,关心家乡百姓的生活状况,时常用相机记录下家乡发展变化的历程,为家乡的建设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学习、继承徐肖冰同志热爱党、热爱祖国、献身摄影事业的崇高思想品德,支持、鼓励广大摄影人为进一步推动我国摄影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做出贡献,中国摄影家协会与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徐肖冰杯’全国摄影大展”,活动将每两年举办一次,在浙江省桐乡市举办揭晓典礼及展览。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参与。

主办单位: 中国摄影家协会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共浙江省桐乡市委宣传部 中国摄影报

浙江省桐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官方网站: 腾讯网图片频道(http://pp.qq.com)

征集主题

鼓励关注现实和艺术探索的题材及方向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0年9月15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本届“‘徐肖冰杯’全国摄影大展”入展作品172幅(组)。

1. 纪录类:

关注现实典藏作品1幅(组) 稿酬人民币5万元

收藏作品5幅(组) 稿酬各人民币1万元

优秀作品80幅(组) 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2. 艺术类:

艺术探索典藏作品1幅(组) 稿酬人民币5万元

收藏作品5幅(组) 稿酬各人民币1万元

优秀作品80幅(组) 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数量不限,获各类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中国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收藏作品将由浙江省桐乡市“徐肖冰•侯波纪念馆”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

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中国摄影报、腾讯网图片频道、中国摄影报活动在线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所有入展作者的名单。

征稿细则

1、中国各省、市、自治区(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及海外华侨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为保证大展的公正性,主办、承办单位的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不得投稿。

2、大展分为纪录、艺术两大类。参展作品拍摄时间、地点不限,题材、体裁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同一作品不得重复分送不同类别。

纪录类:

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产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本类作品要求真实纪录,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每幅(组)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2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

艺术类:

指注重主观情感、审美意趣表达的作品。题材可涉及自然风光、人文景观、社会生活、人物和静物、动植物等方面。本类作品鼓励创意创新,技法不限,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数字技术特技影像等作品。

3、投稿方式:

(1)纸质作品投稿:

作品规格:长方形作品长边为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组照每组限4-8幅,照片背面按顺序用透明胶带横向粘连。作品请勿装裱。每幅作品背面须粘贴作品表,并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无作品表或不按要求填写作品表的作品,举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2)网络作品投稿:

作者必须在腾讯网图片频道“‘徐肖冰杯’全国摄影大展”专区注册(http://pp.qq.com)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方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组照请注明作品序号。对于投稿作品,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活动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

(3)纸质、网络作品不得重复投稿。

4、作品入展后,举办方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仅限纪录类作品)及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举办方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公布之前将在大展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展作品,举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7、投稿作品的作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8、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入展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情节严重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9、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举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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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第一届“笔墨先锋”杯全国硬笔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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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硬笔书法事业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激发广大硬笔书法爱好者的创作热情,打造高效、品牌、服务为一体的硬坛赛事,特举办第一届“笔墨先锋”杯全国硬笔书法大赛

现将征稿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硬笔书法江湖网

扬州市硬笔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

中国硬笔书法江湖网

协办单位:

四川大秦伟业传媒有限公司

泸州市硬笔书法家协会

广州随韵堂文化艺术中心

马功玉硬笔书法工作室

南京恒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

中国书法家园网

中国书画家论坛

教师之友网

二、组织委员会

主 任:张 军

秘书长:梁桂东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万传龙 马功玉 马东明 马兰奎 王洪宇

王登峦 朱玉华 孙大权 孙长英 李双和

吴喜强 辛学洲 汪莹涵 张明涛 陈 鸿

金熙俊 贺东祥 高 泓 唐于山 张谋含

黄孟全 黄德杰 崔永权 蓝霞飞 蔡良清

蔡绍坤 臧 磊 管季超 谭 绯 谭大林 熊黎明

三、评审委员会

由主办单位邀请书法名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名单暂不公布。

四、征稿对象

大赛设少儿组(17周岁以下)和成人组(18周岁以上)两大组别分别评选设奖。海内外硬笔书法家以及硬笔书法爱好者均可参赛。

为保证公平公正,少儿组按小低组(8岁)以下、小中组(9--- 10岁)、小高组(11---12岁)、初高中组年(13---17岁)划分为四个年龄段分别进行评奖。

五、征稿要求

1、成人组作品要求:书写工具、书体及创作形式不限。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等均可,提倡自作诗词。作品件数不限,最大尺幅不超过四开,要求必须提供1件A4或16开尺幅的作品,竖式,以备入集之用。硬笔小印至少六方以上,可附边款,制成印屏投寄。(篆书作品及小印须附释文)。

2、少儿组作品要求:创作工具、书体不限,最大尺幅不超过A4,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等均可(篆书作品须附释文)。

3、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工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出生年月、性别、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辅导老师姓名(少儿组)。集体组稿单位附参赛作者名单及相关信息,请在信封右上方注明“硬笔大赛成人组”或“硬笔大赛少儿组”字样。

4、参赛作品成人组需交参评费30元,少儿组需交参评费20元,海外参赛者成人、少儿均为20美元。未交参评费的作品不列入评选。(邮局汇款者,请将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参赛作品一同寄至大赛组委会)

六、作品评审

1、大赛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细则,并依据评审细则,公平、公正地进行评审。

2、评审工作分初评、复评、终评三级评选,确定获奖名单。

七、奖项设置

1、成人组:

特等奖5名,奖金1000元/人

金奖20名,奖金500元/人

银奖30名,奖金200元/人

铜奖200名,奖品为价值50元创作纸

2、少儿组:

特等奖30名,奖金200元/人

金奖100名,奖品为价值100元钢笔一支

银奖200名,奖品为价值50元钢笔一支

铜奖300名,奖品为价30元钢笔一支

优秀奖按来稿量的35%确定,另设鼓励奖若干名。

3、成人组少儿组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证书。成人组特等奖作者直接进入下一届“笔墨先锋”杯赛评委库。少儿组所有参赛者均可获赠精美学生作品纸一套。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证书。

4、依据投稿数量和书写水平,评选优秀组织奖与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颁发证书。

5、成人组获奖作品、少儿组特等奖作品将编入获奖作品集,入集作者赠送作品集一册。

八、征稿日期

自发布征稿启事之日起,截至2016年5月2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作品投寄及汇款方式:

1、请用挂号、邮局EMS或快递形式投寄作品,以确保作品安全准时到达。

作品投寄及邮政汇款地址:(225002)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北路444号南楼304室 梁桂东(收)

大赛热线电话:0514-89800307 17768578846

2、工行汇款账号:6222 0211 0801 0443 034 梁桂东

十、凡投稿参赛者均视为认同以上各项条款。第一届“笔墨先锋”杯全国硬笔书法大赛组委会拥有对本《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

第一届“笔墨先锋”杯全国硬笔书法大赛组委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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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大型摄影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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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增强市民生态意识,弘扬生态文明,建设生态莱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和全市生态社会的更好发展,通过摄影图片,多角度、多方位展示近年来我市在林业生态、森林文化、湿地文化、林业产业、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城市绿化等方面取得的建设成果,展示森林城市的生态美、生活美、生产美,提高市民对创森工作的支持率和满意度,特举办以“森林城市·生态莱芜”为主题的莱芜市创建森林城市摄影展览,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投稿。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12月1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征稿要求:

摄影作品要以支持莱芜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以体现“森林城市·生态莱芜”为摄影主题,分四个类别:

1.森林生态类:主要展现我市在防护林营造、农田林网、廊道绿化等林业生态建设取得的成就,包括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通道绿化、水岸绿化、城镇绿化、村庄绿化、农田林网、单位绿化、小区绿化、城市公园等。

2.森林产业类:包括林业园区(如花木、珍贵树种等)、森林旅游(如森林公园、休闲观光园、其它森林旅游景点)、林产品加工(如条编加工)等。

3.森林文化类:包括与森林文化相关的景点、单位,古树名木,科普教育活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等。

4.森林保护类:包括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鸟类保护专项活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

作品选登与展览

1.征稿结束后,征集的参赛作品将全部集中到莱芜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摄影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莱芜日报社视觉中心),由组委会聘请省市相关摄影专家学者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选片。

2.对筛选作品进行统一制作展览,将于12月下旬举办莱芜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摄影作品展览活动。

3.对入选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入选作品将在莱芜日报上选登。

4.入选作品出版精美画册。(奖励作者每人一本)

投稿须知

1.稿件要清晰、完整,格式为JPEG,不小于2M。稿件要反映场景原貌,不得后期调整。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图均可。

2.摄影爱好者拍摄生态莱芜均可投稿,所有参赛作品一律用电子邮件报送。邮件稿件请注明“森林城市摄影大赛拍摄作品”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注明投稿类别,资料不齐,恕不列入评选作品。

3.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不得后期制作。投稿均为个人署名,投稿人需提供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便联系及核实。参赛作品主办玩味有权干等报纸制作画册使用。主办方尊重并保障参赛作品的著作权,而因参赛人的原因所造成的著作权纠纷由参赛人自行负责。作品发送至lwrbsjzx@126.com。

4.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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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第三届世界华侨华人摄影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3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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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华侨华人摄影展作为中国侨联“亲情中华”系列活动之一,自2013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了两届,受到海内外侨界的欢迎和高度评价。为更好地团结、联系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配合“亲情中华﹒筑梦丝路”专项活动,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弘扬中华文化,推动民心相通,展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的创作成果,中国侨联定于2017年10月在福建举办第三届世界华侨华人摄影展。

一、组织机构

主办:中国侨联

承办:中国华侨摄影学会、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促进会、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福建省侨联

协办:福建华侨摄影学会、上海华侨摄影协会、海南华侨摄影学会、辽宁省侨联摄影家协会、中国(香港)华侨摄影学会、沈阳市华侨摄影家协会、哈尔滨市侨联摄影协会、大连市华侨摄影协会、无锡华侨摄影协会、南通华侨摄影协会、桂林华侨摄影学会、中侨佳信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海外有关侨社团、海外华文媒体等

媒体支持: 人民网、中国网、海外网、华人摄影网、《摄影与摄像》杂志、《艺品》杂志等

二、展览主题、征集对象、分设奖项

本届摄影展以“‘一带一路’上的故事”为主题,表现“一带一路”国家人民生活、民俗、风景等特点,特别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生动故事,欢迎海外华侨华人创新题材、创新手法、创新表现方式,拍摄更多精彩的摄影作品。摄影展诚邀世界各国、各地区华侨华人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国内归侨侨眷和社会各界人士选送摄影作品参展。本届展览所设奖项分别为:

(一)专家评审类

1.自然摄影类:含环保、风光、景观、建筑、花鸟等。设金质收藏奖一名(奖励1万元人民币、证书),银质收藏奖二名(奖励5000元人民币、证书),铜质收藏奖三名(奖励3000元人民币、证书),佳作奖若干名(证书)。

2.社会摄影类:含新闻、纪实、体育、舞台、人物。设金质收藏奖一名(奖励1万元人民币、证书),银质收藏奖二名(奖励5000元人民币、证书),铜质收藏奖三名(奖励3000元人民币、证书)、佳作奖若干名(证书)。

3.创意摄影类:含观念摄影、商业广告摄影、创意摄影。设金质收藏奖一名(奖励1万元人民币、证书),银质收藏奖二名(奖励5000元人民币、证书),铜质收藏奖三名(奖励3000元人民币、证书)、佳作奖若干名(证书)。

说明:

1.自然摄影类、社会摄影类可对影调作适度调整,但不能违背影像的客观真实属性。

2.创意摄影类可采取多种技术手段进行创作,但不得有违法律、社会良俗和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等行为。

(二)网络大众评审类

本届摄影展在华人摄影网(展览官网)设网络大众评审,对来稿作品按网络大众投票,评选出月赛人气奖和网络人气金奖。

每月评出网络月赛人气奖5名,奖励各500元人民币。

评出网络人气金奖5名,奖励各1000元人民币。

评选方式:网上投票依托大赛官网面向社会公众开放,每个独立ID每天对一幅作品限投一票;严禁利用网上非法外挂以及刷帖机进行网络投票,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赛资格。在征稿期间每月根据网络投票进行一次网络月赛人气奖评选,网络人气金奖将在截稿后进行,获奖者发给证书、奖金。

三、作品规格

参展作者每人选送作品不超过10幅(含组照),以电子文档(不小于1MB或长边不大于1000dpi的Jpg格式电子文件)方式参加初评,入选后由组委会通知作者传送电子文件(Tiff格式电子文件不小于20M;Jpg格式电子文件长边不小于3000dpi,文件不小于3M)统一制作展出作品。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影像电子文件的入选作品,即视为作者自愿放弃入选资格。

四、作品送选

作品可通过华人摄影网(www.chinesephoto.cn)传送投稿,每位作者选送作品传递上大赛官网后将自动生成个人ID和作品展示文件,以便于公众浏览和参加网络大众评审。不能通过网络传送者可用光盘邮寄方式送选。

摄影展相关规定可查看华人摄影网:www.chinesephoto.cn。

五、征稿、评选日期

本摄影展自2017年4月15日起在华人摄影网www.chinesephoto.cn接受投稿,7月31日截止征稿,8月中旬评选。

本摄影展拟展出作品300幅左右,包括评委会评选出自然摄影类、社会摄影类、创意摄影类金、银、铜质收藏奖、佳作奖作品及特邀嘉宾和评委作品。参展作品由主办方统一制作装裱展出。

六、郑重声明

本摄影展不收取任何参评展览费用。

参展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的原创作品;必须遵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声明。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对已获奖作品,组委会有权通过媒体公示并取消奖项。

本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归摄影展组委会。

七、特别提示

为便于作品登记及与作者联系,特别提示如下:

1.国内作者报送参展作品电子文档时,须在作品名称中包含有如下信息:作者姓名、国家地区、作品题目、E-mail、手机号码或微信号(例:王小影 中国江苏 祖国风光 wangxy@126.com 1390···69.jpg)。每个信息单元之间请空一格。

2.境外作者报送参展作品电子文档时,须在作品名称中包含如下信息(中文或英文):作者姓名、居住地(作者所在国家标准英文名称缩写)、作品题目、E-mail、手机号码、电话号码、微信号(含地区码)、出生年月(例:唐人 美国USA 万里长城 tangren@Gmail.com 012789426 34196010 摄影达人.jpg)。每个信息单元之间请空一格。

3.选送照片作品者,均需按要求在网上填写“第三届世界华侨华人摄影展作品登记表”,以方便与您的联系。

4.用光盘形式发送作品电子文档者请将填好的“第三届世界华侨华人摄影展作品登记表”电子表格(请在华人摄影网下载)刻入作品光盘,随作品光盘快递至影展组委会。

八、展出时间、地点

摄影展将于2017年10月下旬在福建展出(具体时间、地点待定)。组委会将邀请评审类金、银、铜奖作者,部分海外特邀嘉宾和佳作奖作者出席开幕式和相关活动。受邀者从居住地至开幕式所在地往返交通费用自理,组委会负责开幕式及相关活动期间的食宿交通等接待费用。

九、参展作品电子图录和画册

组委会将制作参展作品电子图录,并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赠送展览电子图录。组委会将印制画册赠送参加开幕式人士及特邀摄影家;其他作者若需画册可至组委会自取或联系组委会采取快递到付邮费方式索取。

十、组委会的组成

由主办、协办、特别支持单位的有关领导和负责人士组成。

十一、摄影展办公室

由主办、承办、协办、特别支持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组成。

十二、评审委员会

由组委会聘请的专业人士、专家组成。

十三、组委会收稿网站、光盘邮寄地址、咨询电子信箱

1.收稿网站:华人摄影网www.chinesephoto.cn

2.光盘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顺白路一号地国际艺术区西北楼四层“第三届世界华侨华人摄影展”办公室

3.咨询电子信箱E-mall:hq_photo@163.com

office@chinesephoto.cn

联系人:

展览办公室电话 0086-10-85725048

魏德华(0086)138 1053 9794

陆贞霓(0086)137 7695 1333

第三届世界华侨华人摄影展组委会

2017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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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丹墨情.中国梦”2024全国企事业职工书画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2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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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书画艺术是一座珍贵宝库,为全面展示中国职工的风采和精湛的传统文化魅力,动员和鼓励全国职工宣传国粹,创新文化艺术,弘扬中华文明,从而提升职工文化修养与内涵。

一、活动背景

中国新闻培训网书画艺术院拟于2016年3月- 9月在北京举办“2016全国企事业职工书画大赛”。此次大型公益展示活动将组织国内成千上万书画爱好者参加,以展示、笔会、拍卖、座谈等多种形式,展现中国职工作为“文化一员”蓬勃的艺术生命力。

本次“2016全国企事业职工书画大赛”活动,将集中展示来自全国的书画爱好者近年来创作的优秀作品。届时,展览开幕式将邀请国内著名书画家进行现场笔会和书画名家论坛,所创作的作品及职工参赛作品将于爱心交流会上现场拍卖,全部拍卖所得将专项用于中国失独、孤寡老人养老事业发展。

二、活动目的

时代呼唤中国职工在书画艺术创作中有一席之地,此次活动给中国职工提供一个广阔的舞台和平台。以书画艺术为切入点,提升中国职工的综合素质、审美意识,振奋职工精神,增强职工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活动主题

弘扬国粹文化,展示职工风采,突出“丹墨情•中国梦”主题。

四、主办、承办、支持、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新闻培训网书画艺术院

承办单位:北京新民联合文化传媒中心、北京德富勤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人民日报神州书画院、北京嘉海书画院等

协办单位:东方泓运(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

媒体支持:人民网、央广网、光明网、海外网、《中国报业》杂志社等

五、活动时间

2016年3月—— 9月

六、展览地点

北京朗园文化创意园(或宋庄)

七、组织机构

名誉主席:武春河,中国书协第四、五届理事,《中国书画》杂志名誉社长,中央直属机关书画协会主席,原《经济日报》总编辑、社长

主  席:史宗清,中央直属机关书画协会副主席、中国新闻出版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人民日报社神州书画院名誉院长、国家人文历史书画院院长

副主席: 陈特安,人民日报高级记者、人民日报国际部原主任、中国韬奋新闻奖获得者、人民日报金台书画协会副会长

杨志恒,著名书法家、全军首位书法专业博士、清华总裁校友联合会书画院院长

李松晨,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十届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厅九局局长

美术指导:杨 泓,全国书画院协会副主席、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人民日报社神州书画院名誉院长

书法指导:钟芦生,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著名书法家

秘书长: 姚赣南 ,中日韩国际书法礼仪研究院教授、中国新闻书画艺术院执行院长

副秘书长:徐鹏飞,中国新闻培训网执行副总裁、《新闻业务参考》杂志副总编辑

委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邱 陵、王 谨、马 年、罗 琳、何小荣、杨 凯、陈 明、王临方、史凤英、腾 巍、何大炎、王吉平、王保营、胡光亚、温俭阁、夏吉宏、赵深田、孟庆贤、郭欢

秘书处;李世君、刘文庆、黄丰文、任学慧、甘大孟、罗玉泉、、冷江帆、李艳伟、张美丽、钱晓云、齐国军、蒋祖托、张国力、刘清泉、谢连君、卢 静

八、活动宣传

活动将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广泛发布大赛活动信息。

九、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紧扣弘扬国粹文化、展示职工风采,“丹墨情•中国梦”主题;

2、美术作品:包括国画、素描、水彩、水粉,尺幅不限,横、竖幅均可;

3、书法作品:尺幅不限,横、竖幅均可(推荐竖幅,便于装裱展览);书体不限,草、篆须另附释文;篆刻作品不少于8方,附边款2至4方;

4、作品数量每人1—4幅,并附“作者艺术简历”(不超过150字)。

十、征稿时间

截至2016年7月31日,以送达时间为准。

十一、奖项设置

入选作品:共500件。其中,书法300件,美术200件;作者名单入选《作品集》。

1、优秀奖:书法、美术各50名,颁发获奖证书;

2、铜猴奖:共设60名,其中书法30名,美术30名,颁发奖杯及证书;

3、银猴奖:共设40名,其中书法20名,美术20名,颁发奖杯及证书;

4、金猴奖:共设20名,其中书法10名,美术10名,颁发奖杯及证书;

5、优秀组织奖10个,颁发奖牌,以表彰本次活动的优秀组织机构;

6、优秀个人将获“中国企事业单位杰出书画家”等荣誉称号,并可申请加入中国新闻书

画艺术院,成为会员;

7、凡入展入选作者每人获得荣誉证书和《作品集》一册,名单在国内报纸、网站媒体上

公布,并邀请参加大赛开幕式及书画高峰论坛。

十二、其他事项

1、应征作品无须装裱。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工整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

所在单位、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

2、本次活动不收取评审费等费用;

3、因报名人数较多,所有书画作品不退稿;

4、本届书画展组委会对获奖、入展作品拥有展览、出版、宣传、拍卖及处置权。拍卖作

品收入专项用于养老事业;

5、作品请连同“作者艺术简历”一并用特快专递或各类快递直接寄达。

书画大赛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5899333/6333(兼传真)

邮  箱:xwpxzx @163.com

联 系 人:李世君 (13718080450) 蒋祖托(18601130345)

投稿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8号1号楼12B05室 书画大赛组委会李世君 收

邮  编:1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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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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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当代书法、绘画艺术魅力,促进海峡两岸文化艺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共同书写和描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喜迎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在厦门召开,决定在第十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期间,举办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现将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人民政协报社福建省美术家协会福建省书法家协会政协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台湾两岸和平文化艺术联盟总会

协作单位:厦门市美术家协会厦门市书法家协会福建省收藏家协会

承办单位:人民政协报社书画院政协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办公室厦门市翔安区文体促进会

协办单位:厦门市美术馆金门县书法协会北京行宫书画院闽台书画院

二、 组织机构

本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单位有关领导共同组成。

评委由大赛组委会聘请国展评委、著名书画家组成(为保证评审的公平性,恕不公布评委名单)。

三、 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的海内外书画家、各级书画协会会员及有一定书画造诣的爱好者均可投稿。

四、 征稿要求

1. 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以弘扬中华民族精神,促进祖国统一,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为主旋律。诗词、楹联、古今名人名句均可。

2. 书法作品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草书和篆书作品须另附释文,规格为6尺整张宣纸以内,横竖均可,风格不限。手卷、册页作品均可投稿。所有作品除册页外请勿装裱,欢迎投寄多字数作品。

3. 绘画为中国画,题材不限,山水、花鸟、人物皆可。国画作品规格为4至6尺整张宣纸以内,横竖均可,无须装裱。

4. 本次展览不征集硬笔书法和篆刻、刻字作品。

5. 不收取作品评审费。

6. 作品需附作者身份证复印件和150字左右的艺术简历一份(用A4纸打印)。

7. 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正楷标注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常用电话号码及参赛作品尺寸。

8. 为保证参赛作品顺利寄达,请用挂号或快递寄出,并请注明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字样。

五、 作品评审及奖励办法

1. 评委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专业书画报及相关网络等媒体上公布。

2. 本次展览设入展作品330件(含获奖优秀作品),评出书法、绘画获奖优秀作品各15件。其中书法优秀作品前5名奖金每件7000元,绘画优秀作品前5名奖金每件10000元;书法优秀作品6至15名奖金每件2000元,绘画优秀作品6至15名奖金每件3000元。实际入展数量根据评选情况可适当调整。以上所述奖金均税前为人民币。

3. 福建省籍非省书协、省美协会员作者的作品被评为优秀作品的,可作为加入福建省书协、省美协的条件之一。所有入展作品均颁发入展证书,优秀作品颁发获优秀奖证书。入展与获奖者均获赠《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展作品集》1册。

六、 征稿时间

自见报之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以作者当地邮戳为准。

七、 展览及出版事项

1. 作品展览时间:获奖作品和入展作品将于2017年10月下旬在厦门市美术馆展出,届时将邀请相关领导、两岸著名书画家代表、本届活动部分获奖者及社会知名人士参加开幕式。

2. 所有获奖作品与入展作品将结集出版《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展作品集》。

3. 所有参赛作品(含获奖和入展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并拥有出版和处置的权力,凡投稿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之规定,恕不退稿。

八、 其他事项

在开幕式期间同时举办“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两岸书画艺术研讨会。

九、 来稿请寄: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顶曾路360号六楼C601A室(厦门市翔安区文体促进会收)

邮编:361102

联系电话:0592-7167162

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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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爱我中华”金誉杯全国书画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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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繁荣文化艺术事业,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发现和选拔书画精英人才,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和大众书画院拟于2015年7月在大众日报社山东传媒大厦举办“爱我中华金誉全国书画作品展”,即日起开始征稿

主办单位: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

承办单位:大众书画院

一、作品征集

1.征稿内容:古今诗、词、名句;英雄志士豪言壮语;表现祖国山水风光的书法绘画;赞美颂扬抗战胜利的历史题材;展望祖国未来的美好愿景等等,凡是与爱国、与社会和谐、与中国梦相关的书画篆刻均可参赛。

2. 征稿范围:面向全国,面向大众,面向所有书画爱好者。年龄、身份、行业、作品件数不限。并欢迎海外华人踊跃投稿。

3. 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一律竖式,无需装裱。

4. 美术作品:画种、尺寸不限,无需装裱;

5.篆刻作品:寄印稿3-5方,附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评审后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出资方档。

6、费用:每件作品收参评费30元,海外汇60美元。参评费用于专家评审、统一装裱、寄发证书奖品等费用,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参加评审。

7、备注:请在作品背后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码、手机号码,草书、篆书另附释文。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人力所限,恕不退稿。

8、注明:来稿请在信封相应位置注明“爱我中华“金誉杯字样。

二、征稿日期

即日起开始征稿,2015年6月2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7月初展览开幕,活动进程请关注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官方网站(www.shuhuaxiehui.com ) 和大众书画院官方网站(www.zgdzshw.com)。

三、评审

由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大众书画院特邀孔维克、张仲亭、滕西奇、路千里、王建新、张泰捷等知名专家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依据评审细则严格评审,七月初公布评审结果。

四、奖项

1.设金奖1人,奖金5000元;银奖10人,奖金1000元,铜奖30人,精美礼品一件;入展奖200人,颁发入展证书。为体现公平公正,主办单位(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和承办单位(大众书画院)专家作品以特邀身份参展(不参加评奖)。

2、非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和大众书画院会员作品获奖或入展,具备加入“一会一院”条件。

五、收稿和汇款地址

寄稿地址:济南市东关大街5号中泰大厦500室

收件人:**

汇款一律通过邮局(汇款勿在信封中夹寄)。

汇款地址:济南市华龙路8号大众书画院办公室

收款人:**

邮编:***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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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生态会都醉美雁栖湖”首届全国旅游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2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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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建设和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的成功召开使“北京雁栖湖·国际会都”的品牌蜚声海外,已不仅成为国际高端会议和国际大型商务会展活动的重要举办地,更建设成为了国际一流的生态发展示范区、首都国际交往职能的重要窗口、世界级城市旅游目的地和生态文化休闲胜地。

由新华社图片中心与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共同主办的“生态会都 醉美雁栖湖”首届全国旅游摄影大赛,通过影像作品展示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优质的生态环境、丰富的旅游资源、和谐的社会文明以及建设发展所取得的系列成就。旨在呈现雁栖湖作为知名摄影旅游休闲胜地的真正魅力,让更多人了解并记住雁栖湖。

一、组织构架:

主办单位: 新华社图片中心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协办单位: 北京雁栖湖旅游区开发总公司

承办单位: 新华通讯社《摄影世界》杂志

支持单位: 怀柔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征稿时间: 2015年6月27日——2016年6月30日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作品1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10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二等奖作品5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2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三等奖作品10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优秀奖作品20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网络最高人气奖1件,奖金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备注:

1、大赛提供的奖金或奖品全部为税前价值。获奖者所得奖金或奖品的个人所得税由大赛组委会代扣。

2、网络最高人气奖获评选以大赛官网(http://www.photoworld.

com.cn/2015yanqihu)最终得票数据为准,得票统计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16:00。

四、参赛细则:

(一)拍摄主题:

以“生态会都 醉美雁栖湖”为主题,可从各角度体现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的风采。拍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21公里范围内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文化、动植物资源等;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建设与国际化发展的成果与特色;

其他相关内容。

(二)投稿方式:

1、大赛官网投稿:

登录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photoworld.com.cn/2015yanqihu进行投稿。参赛者需按投稿页面要求正确填写相关资料。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2、微博官方话题投稿:

新浪微博发布作品并添加话题#醉美雁栖湖# @摄影世界,请随图标注作品名称及拍摄地点。

3、新浪分赛区投稿:

登录新浪爱拍摄影赛事平台 http://aipai.sina.com.cn/activity/detail/183/ 进行投稿。参赛者需按投稿页面信息提示正确填写相关资料并提交作品。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三)作品要求:

1、本次大赛采用网上实名投稿方式。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他人作品。评审后如被检举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赛制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奖项不再替补。主办方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项;

2、参赛作品为长边不低于1200像素的JPEG格式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图片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不得装裱设计;

3、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照片和专题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八张,一组照片按一幅计算,组照命名格式为“组照名称、组照张数-图片序号”,如“醉美雁栖湖8-1、醉美雁栖湖8-2”);

4、作品创作时间不限,拍摄器材不限,手机相机均可。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参赛(胶片须扫描为数字图片文件,并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参赛作品可做裁剪、色彩、曝光和对比度的调整,但不能增减原始画面元素,不能作合成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5、不符合投稿规定的作品将不予参评。所有入围作品,经主办方通知后,作者需在规定日期内提供包含EXIF数据的高精度图片(须在分辨率300 DPI下长边大于3000像素,手机作品长边大于1600像素,文件大小不低于2M),逾期视为弃权;

6、曾参加各类摄影比赛,并获得名次的作品,不可参赛。

(四)参赛须知:

1、参赛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2、 任何人发现本次大赛参赛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主办方任何时候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3、大赛主办方和承办方、协办方有权在宣传本次大赛及雁栖湖旅游的展览、印刷、出版、网络宣传、户外播放等使用参赛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4、 曾在国内其他摄影赛事获奖的作品,不参与本次大赛评奖,但可受邀参与展览,并签署著作权协议;

5、 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赛制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赛制约束;

6、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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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海南省临高县“文澜杯”全国诗词大奖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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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临高县历史悠久,人杰地灵。自隋大业年间(公元607年)置县,是海南较早接受中原文化的县份,有着浓厚的文化底蕴和精深的诗词渊源。宋代大文豪苏轼及名臣胡铨曾经在临高留下诗词华篇。我县著名爱国诗人王佐,是海南明清时期“四大才子”之一,其诗词开启了海南一代的诗风,世称“吟绝”。历代文人墨客在临高写下了不少脍炙人口的诗篇,营造了临高浓郁的人文风气和诗词氛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临高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传统诗词的发展,坚持把诗词普及作为一项文化工程提出来推进,把诗词活动作为一个文化品牌来建设。2014年11月15日,临高县被中华诗词学会授予“中华诗词之乡”称号。为了巩固和拓展“中华诗词之乡”成果,弘扬国粹,展示临高的历史厚重、文化渊源、改革开放业绩,特举办全国诗词大奖赛

一、征稿内容

以歌颂临高素材为主,凡涉及临高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成就,与临高历史、人文景观、旅游景区、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城乡新貌等有关的诗词均可(详见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政府网)。

二、作品要求

1、符合传统格律要求的诗、词作品,新旧韵不限,但一诗中不可混用。

2、每位参赛者投1—2首(而获奖只能1首),已获全国级别奖项的作品不再参赛,必须为自己原创作品。

三、征稿对象

海内外各地诗人、词家及诗词爱好者。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各奖10000元;二等奖4名,各奖6000元;三等奖6名,各奖3000元;优秀奖50名,各奖200元。

五、评选方法

采用隐名编号评选法,首先由专家学者进行初评,最后由中华诗词杂志社终评,定出获奖名单。获奖名单及一、二、三等奖作品在《中华诗词》杂志发表。

六、稿件处理

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获奖作品,入围作品及特邀作品汇编出版《“文澜杯”全国诗词大奖赛作品集》。作品一旦选中,组委会对作品拥有使用权。

七、其它事项

1、纸质来稿须用A4纸正楷打印,一页一首,一式2份,其中一份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另1份隐名。电子邮件的稿件亦按以上要求注明。截稿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来稿以发送地邮戳和接收电子稿日期为准。

2、纸质来稿需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征稿字样”,电子稿件”需同上注明。邮寄地址:海南省临高县文联 邮编:571800,电话:0898-28287396 电子邮箱:741762873@qq.com。

《中华诗词》杂志社

海南省临高县文联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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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全国第二届楷书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2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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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书法事业的繁荣发展,全面展示当代楷书的整体水平和艺术成就,引领楷书创作方向,激发楷书创作热情,积极开展对于当代楷书发展趋势、风格流派、创作思潮、技法探索等领域的学术研究,中国书法家协会拟定于2017年2月举办“全国第二届楷书作品展”。现将征稿启事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

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

河北省书法家协会

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中共正定县委

正定县人民政府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二届楷书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的有关领导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规格:投寄作品原件,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 cm,宽度不超过97 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投稿数量

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幅,一次寄出,不收取第二次寄出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凡需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人民币6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30元为保险费,每件作品投保300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入展作品不退稿,由出资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60元退还作者。

5、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全国第二届楷书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全国第二届楷书作品展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中国书法家协会网http://www.ccagov.com.cn/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全国第二届楷书作品展评审初步定于2016年12月举行。

3、本次展览将提高抽查比率,实行面试现场计分制,并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或抄袭他人者,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并列为今后展览必查对象,同时视面试具体情况将结果刊登在中国书协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或通报其所在团体单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取消入展作品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

4、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

5、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展览拟定于2017年2月在石家庄举行,将展出200件左右的入展作品。届时将举办《龙藏寺碑》与楷书发展学术论坛及相关学术研讨活动,详情见学术活动《征稿启事》。

六、出版

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二届楷书作品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 元(税后)。

3、非中国书协会员作品入展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4、中国书协会员参加、入选本次展览,将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优秀会员评选、专业人才选拔和邀请参加中国书协举办的展事、学术、交流等专业活动的依据和参考。

5、本次入展作品收藏费在开幕式后一个月内由中国书协向作者支付;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达作者;作品退稿在展览结束后9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6年11月15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及汇款地址

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楷书退稿费”,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100号紫金大厦2417室

邮编:050000

联系人:李海玉 徐志宾

电话:0311-67501125 13230406712 13230406721

十、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实名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 中国书协展览部,联系人:郭琳,电话:010—59759592,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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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关于全国书画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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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充分展示德州深厚文化底蕴和美术创作研究取得的丰硕成果,丰富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切实做好文化惠民工作,描绘德州人民近年来的幸福生活与乐观精神,彰显“厚德、包容、创新、图强”的德州精神,深入挖掘德州文化的人文内涵与艺术韵味,特举办“幸福德州”又一村杯书画大赛,现就大赛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征稿要求

1.报送作品要健康向上,立意鲜明,主题突出,具有较高的美学价值。尤以能表现德州深厚文化底蕴,反映德州人民幸福生活与进取心态,彰显德州文化人文意境的作品为佳。

2.征稿作品种类包括书法,国画、油画。

3.中国画、书法作品仅限报送四尺、六尺或八尺竖幅作品;油画尺寸不得小于60cm*60cm,作品尺寸(含装裱外沿或画框)高度及宽度均不得超过2米。

4.作品背面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电话、地址。

5.作品是否装裱均可,未装裱作品由主办方统一装裱。

征稿日期

即日起至8月10日截止。

评奖表彰

1.本次书画大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30名。(一等奖:5000元奖品、二等奖:3000元奖品、三等奖:1000元奖品、优秀奖:300元奖品);同时组委会将邀请获一、二等奖书画家举行笔会。

2.大赛将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奖。

3.本次大赛展览结束后全部退件。

展览地点、时间

1、地点:德州市美术馆。

2、时间:2015年8月。

征稿地址

地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红东路566号,德州市美术馆。

联系人:赵修宝 范本夫

电话:0534—2789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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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生态大漠”奈曼旗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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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作为奈曼旗“文化旅游发展突破年”,自7月起将陆续举办大型沙漠那达慕、蒙古族服饰沙漠集体婚礼、越野车(U2、UTV)摩托车沙漠越野拉力赛。

为全面推广奈曼旗旅游事业,展现奈曼旗民族文化和独特魅力,提升奈曼旗在全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奈曼旗人民政府与中国摄影报社共同举办2016“生态大漠”奈曼旗全国摄影大展。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委员会、奈曼旗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通辽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共奈曼旗委宣传部、奈曼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奈曼旗旅游局、奈曼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奈曼旗摄影家协会、内蒙古乃蛮部落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影像中国网、新华网摄影频道、国际在线旅游频道、央广网、中国新闻图片网

征集内容:

面向全国征集反映奈曼旗自然风光、城乡建设、经济发展、社会事业、人文风情等内容的摄影作品。特别征集奈曼旗境内的沙漠那达慕、蒙古族服饰沙漠集体婚礼、越野车(U2、UTV)、摩托车沙漠越野拉力赛等系列文化旅游推广活动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谢绝中国摄影报“走进生态大漠——奈曼旗摄影联谊赛、中国摄影报“走进沙海明珠-奈曼旗”摄影联谊赛入展作品。

3.作品必须取材于奈曼旗行政区划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4.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大尺寸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或不按规定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作品入展后,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作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作者承担;作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7.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8.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由主办单位组织摄影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投稿者须在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参展”专区的“2016奈曼旗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该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U盘投稿:

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2016奈曼旗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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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江源杯”环湖赛全国书画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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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青海省人民政府主办,特邀甘肃省人民政府、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与主办的第十四届“青海农信杯”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将于2015年7月4日至18日在青、甘、宁三省(区)举行。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书画艺术,更好地展现环湖赛特色,深打造体育文化品牌,作为环湖赛系列活动之一的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全国书画大赛,已在全国和海外具有较高的美誉度。2015年1月14日,第三届“江源杯”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全国书画大赛全面启动。现正式面向全国征稿,诚邀海内外书画家和书画爱好者一试身手。

一、主办单位:

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组委会

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

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

青海省体育局

二、特邀主办单位:

甘肃省体育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青海江源民族书画院

四、协办单位:

人民网书画研究院,青海省体育赛事管理中心,青海蓝雅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五、支持媒体:

新华社、人民网、中新社、人民网艺术收藏频道、人民网青海频道、新浪网新浪体育频道、新华网青海频道、《青海日报》、青海广播电视台、《西海都市报》、《西宁晚报》、青海新闻网、西宁电视台、西宁人民广播电视台、青海省体育局官网、环湖赛官方网站、中国西部书画网、天津美术网、中国网络电视台台海宽频等。

六、媒体宣传:

1、人民网、人民网艺术收藏频道、新华网青海频道、《西海都市报》、《西宁晚报》、青海新闻网等媒体刊登征稿启事、获奖名单。

2、各媒体对相关活动进行报道。

七、设立环湖赛书画写生基地:

在环湖赛所经地区主要景点,设立环湖赛书画写生基地,丰富并传播体育文化。

八、征稿:

(一)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画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邮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二)内容:传统与现代题材均可,以“生态骑行 健康骑行 文化骑行”为主题,提倡自作诗词弘扬中华精神,凝聚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绘画选题。坚持传统,鼓励创新。

(三)尺寸:作品尺寸不限,横竖不限。所有作品请勿装裱。请在每件作品背面用铅笔工整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地址、1寸照片2张、邮编、电子邮箱、100字个人简历;并附作品名称及简单说明,投稿时须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姓名相同,禁用笔名、别名,一次投寄多件的请署名一致,避免造成获奖无效。请在作品包装外注明“第三届‘江源杯’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全国书画大赛”字样。来稿一律寄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其它方式不予受理,以承办单位的邮件签收联为凭证。

对来稿一律不收参赛费、评审费,所有获奖作品一律不退稿,未入选作品可根据作者要求退稿,并请在作品背面用铅笔在右下角注明(需附退稿费,国内30元人民币,海外30美元),未注明者颁奖结束后视同不退稿。

九、作品评选及奖项设置:

1.作品评选由大赛组委会邀请国内著名书画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奖。分初评、复评、终评,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2.金、银、铜奖不能兼得,如有重复,只保留最高奖项。

3.评委作品一律不参加评奖。

4.根据参赛作品的数量评出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入选奖。

奖项分别为金奖10000 元; 银奖5000元;铜奖3000元。

5.为鼓励单位以集体名义投稿参赛,本届大赛组委会将根据集体投稿作品数量设集体奖项。

十、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 向获金、银、铜奖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纪念品;向所有获奖作品作者颁发荣誉证书、赠送作品集一部和纪念品等。

2. 获奖作者的奖金和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颁奖后一个月内发放。

3. 作品要求必须是原创,若出现版权等问题,责任由作者自负。

4. 凡投送作品参评、参展的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启事的各项条款。

十一、展览与出版:

评奖结束后,编辑出版《第三届“江源杯”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全国书画大赛作品集》,并在青海省安排展览、颁奖大会(另行通知)。

十二、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5年9月3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三、收稿地址:

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全国书画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简称为“环湖赛全国书画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请在邮件上注明“第三届‘江源杯’参赛作品 )。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59号申宝大厦4楼406室

收稿人:***

电话:0971-*********

邮编:810099

十四、权益:

1.所有获奖和入选作品的版权归承办单位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

2.承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展览、摄影、录像、出版、宣传等所有权,不另附稿酬。

3.本届大赛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环湖赛全国书画大赛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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