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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全国职工摄影展征稿(热门19篇)

导语:我们很多的时候都会写全国美德少年作文,但全国美德少年作文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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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丽七十周年大美乌兰察布”专题摄影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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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蒙古自治区诞辰七十周年之际,为通过镜头展示乌兰察布市的山水风光、民情风俗,由乌兰察布市政府主办,市政府办公室、市摄影家协会承办的“壮丽七十周年 大美乌兰察布”专题摄影展拟于2017年6月——7月举办,特面向全社会征稿

【征稿细则】

1、投稿作品的内容为乌兰察布市的山水风光、民情风俗等。

2、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8幅)。

3、投稿作品的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作品均可。

4、本次参展作品应遵守实地拍摄原则,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判断的改动。

5、投稿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以及简短文字说明。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投稿须知】

1、投稿方式: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大小控制在5MB以内。参展摄影家需在2017年7月10日前将参展作品发送至邮箱:wlcbssyjxh@163.com,电子邮件请注明“‘壮丽七十周年 大美乌兰察布’摄影投稿”。

2、本次摄影大展活动不收投稿费,不退稿。

3、对于所有入展作品,主办方有权在注明作者的前提下,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与主办方宣传相关的展示,不再支付稿酬。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对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保密。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5、摄影作品评选于7月中旬举行,由组委会组织相关专家评选。设特等奖3名,每幅(组)奖人民币10000元;一等奖5名,每幅(组)奖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10名,每幅(组)奖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20名,每幅(组)奖人民币1000元;优秀作品奖50名,每幅(组)奖人民币500元。主办单位为每位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6、获奖作品将在乌兰察布市政府门户网站(www.wulanchabu.gov.cn)及市党政大楼电子大屏展出。

联系人:孟繁珍

联系电话:18647413115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乌兰察布市摄影家协会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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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美在扬中”全国征文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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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更高层次和更广范围内宣传推介扬中,进一步提高扬中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扬中市文联、市新闻中心、市发展促进会联合举办“美在扬中”全国征文大赛活动,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征文要求

征文内容反映扬中经济发展之美、城市建设之美、人文风貌之美、自然生态之美、江鲜美食之美等题材均可。

征文体裁包括散文、诗歌、报告文学等。

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

三、投稿方式

1.作者寄送或发送作品时,请详细注明投稿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内容。

2.书面邮寄须于2015年4月30日前挂号寄送(信封左下角请标明“‘美在扬中’全国征文大赛”),投稿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地址:江苏省扬中市中电大道8号扬中市文联,邮编:212200,收件人:于婧;咨询电话:0511-*******。

3.可发送电子邮件投稿,电子邮箱:yzswl06@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美在扬中’全国征文大赛”)。

四、奖项设置

大赛组委会将邀请专家在应征作品中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分别为5000元(税前)、2000元(税前)、1000元(税前)、500元。

五、其他事项

1.征集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未经发表,如侵犯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承担侵权责任,征集稿件均不退稿。

2.评奖结果将在《扬中日报》等媒体公布,同时,主办方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作者。如作者未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导致主办方无法联系并造成损失的,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3.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出版及宣传权,所有参赛者应视为已确认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4.大赛主办方拥有对本次征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扬中市文联

扬中市新闻中心

扬中市发展促进会

201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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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梅兰竹菊”全国书画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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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剪雪裁冰,一身傲骨;兰,空谷幽香,孤芳自赏;竹,筛风弄月,潇洒一生;菊,凌霜自行,不趋炎势。梅兰竹菊四君子有清雅淡泊的品质,不作媚世之态。千百年来以其清雅淡泊的品质,一直为世人钟爱,成为一种人格品性的文化象征。“梅兰竹菊”亦成为历代文人士大夫寄情寓志、标明心迹铸造人格品行的象征。

中国历代文人画家及善于汲取中国文化传统之精髓的书画家们,无不将笔端投入此书画主题之中,创作出了无数超凡脱俗的经典之作。人品即画品、书品,此专题的书画大赛意义重大。我们以书画这种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为载体的活动,旨在弘扬社会正气,构筑和谐社会,表达美好意愿,弘扬民族传统书画文化,以祥瑞之书画颂盛世。

一、征稿对象:海内外书画家及有一定造诣的书画爱好者均可参加,欢迎书画名家惠赐佳作。

二、征稿要求:书法(篆刻):书写单个“梅”、“兰”、“竹”、“菊”字或以“梅”、“兰”、“竹”、“菊”为内容的成语、诗词、楹联等(可任写其中一字参赛),书体不限。美术:要求以“梅”、“兰”、“竹”、“菊”为题材创作作品(可任画其中一幅参赛,所有参赛作品件数、尺寸不限,无须装裱。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地址、邮编,另纸附寄200字内作者简历。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评审、通联费用,来稿必审,每稿必复,谢绝应酬敷衍之作参赛(限于人力,来稿不退)。

三、稿件评审:组委会将邀请国内著名书画家组成评委会尊崇公正、平等、唯优至上和诚信原则对参赛作品隐名编号进行初评、复评、终评,分别评出特等金奖10名、一等金奖20名、金奖100名、佳作奖、优秀奖若干。

四、出版及其他:向获奖作者颁发精美获奖证书,入编证书,赠寄作品入编彩色校样稿;获奖作品结集出版,作品所有权、宣传出版权归主办单位,获奖入编作者可按优惠价订书;授予200名获奖作者“当代最具魅力书画家”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参赛作者即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启事的各项规定。

五、征稿时间:自刊发之日起至11月2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候。六、投稿地址:长沙市中山路272号青少年宫长沙市文联书画大赛办 邮编:410005 联系人:谢静 电话:0731—4455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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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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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当代书法、绘画艺术魅力,促进海峡两岸文化艺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共同书写和描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喜迎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在厦门召开,决定在第十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期间,举办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现将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人民政协报社福建省美术家协会福建省书法家协会政协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台湾两岸和平文化艺术联盟总会

协作单位:厦门市美术家协会厦门市书法家协会福建省收藏家协会

承办单位:人民政协报社书画院政协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办公室厦门市翔安区文体促进会

协办单位:厦门市美术馆金门县书法协会北京行宫书画院闽台书画院

二、 组织机构

本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单位有关领导共同组成。

评委由大赛组委会聘请国展评委、著名书画家组成(为保证评审的公平性,恕不公布评委名单)。

三、 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的海内外书画家、各级书画协会会员及有一定书画造诣的爱好者均可投稿。

四、 征稿要求

1. 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以弘扬中华民族精神,促进祖国统一,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为主旋律。诗词、楹联、古今名人名句均可。

2. 书法作品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草书和篆书作品须另附释文,规格为6尺整张宣纸以内,横竖均可,风格不限。手卷、册页作品均可投稿。所有作品除册页外请勿装裱,欢迎投寄多字数作品。

3. 绘画为中国画,题材不限,山水、花鸟、人物皆可。国画作品规格为4至6尺整张宣纸以内,横竖均可,无须装裱。

4. 本次展览不征集硬笔书法和篆刻、刻字作品。

5. 不收取作品评审费。

6. 作品需附作者身份证复印件和150字左右的艺术简历一份(用A4纸打印)。

7. 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正楷标注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常用电话号码及参赛作品尺寸。

8. 为保证参赛作品顺利寄达,请用挂号或快递寄出,并请注明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字样。

五、 作品评审及奖励办法

1. 评委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专业书画报及相关网络等媒体上公布。

2. 本次展览设入展作品330件(含获奖优秀作品),评出书法、绘画获奖优秀作品各15件。其中书法优秀作品前5名奖金每件7000元,绘画优秀作品前5名奖金每件10000元;书法优秀作品6至15名奖金每件2000元,绘画优秀作品6至15名奖金每件3000元。实际入展数量根据评选情况可适当调整。以上所述奖金均税前为人民币。

3. 福建省籍非省书协、省美协会员作者的作品被评为优秀作品的,可作为加入福建省书协、省美协的条件之一。所有入展作品均颁发入展证书,优秀作品颁发获优秀奖证书。入展与获奖者均获赠《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展作品集》1册。

六、 征稿时间

自见报之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以作者当地邮戳为准。

七、 展览及出版事项

1. 作品展览时间:获奖作品和入展作品将于2017年10月下旬在厦门市美术馆展出,届时将邀请相关领导、两岸著名书画家代表、本届活动部分获奖者及社会知名人士参加开幕式。

2. 所有获奖作品与入展作品将结集出版《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展作品集》。

3. 所有参赛作品(含获奖和入展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并拥有出版和处置的权力,凡投稿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之规定,恕不退稿。

八、 其他事项

在开幕式期间同时举办“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两岸书画艺术研讨会。

九、 来稿请寄: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顶曾路360号六楼C601A室(厦门市翔安区文体促进会收)

邮编:361102

联系电话:0592-7167162

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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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走进望江影友联谊会摄影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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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花海·水韵雷池"——望江县首届油菜花系列赏游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引导下,目前已为望江的旅游业打开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为了更好地巩固成果,充分发挥摄影在推广地方旅游文化方面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配合 2016年4月16日下午举办的“美丽中国·安徽之旅《中国摄影报》走进望江影友联谊会(擂台赛)”活动,《中国摄影报》走进望江影友联谊会现场摄影展将于4月16日在活动会场展出,现向各级摄影家协会会员和广大摄影爱好者征稿

一、征稿主题:

反映望江县的油菜花、山水风光为主,以及望江特色的人文纪实作品。

二、征稿时间:

2016年3月31日~4月5日。

三、征稿要求:

1.各地摄友均可投稿,每人投稿不超过5幅。2016年3月31日以前在望江历次展览中展出过的作品不参加这次展览。入选的作品,作者将获得印有作者本人作品的精美画册1本(价值300元左右)。

2.作品创作时间原则上不受限制,但鼓励2016年新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

3.作品采用电子文档投稿,数据文件jpg格式,文件不低于3M。每幅作品文件采用“作品标题+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4.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协办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6.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且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7.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承办方。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四、投稿邮箱:651773517@qq.com.,联系人:李老师.13909663677

主办单位:望江县旅游局

承办单位:望江县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望江中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联河米业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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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第十届全国税收宣传漫画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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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人民日报社讽刺与幽默报、中国税务报社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8月30日

作品要求

1.围绕“新常态、新税风”宣传主题,从以下几方面内容进行创作:

(1)税务系统再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举措,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理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税服务效率,为纳税人办实事、解难事,热情服务纳税人。宣传12366纳税服务咨询热线电话。

(2)宣传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税收政策,宣传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小微企业、促进消费、保障民生等税收政策支持和落实为企业和百姓带来的实惠。

(3)税务部门推进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减少行政审批项目,提高审批效率。推行执法权力清单化,监督制约税收执法权力运行。

(4)实行纳税服务规范和征管规范,更好为纳税人提供优质、规范、便捷、高效的税收服务环境,更好规范税务人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5)宣传“依法治税、诚信纳税”理念,建设纳税信用体系,公开A级诚信纳税人名单,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对失信纳税人实施联合惩戒,打击假发票、出口骗税以及其他偷逃税行为。

(6)宣传税务先进典型人物,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职业情操,刻苦钻研、开拓进取的时代精神,廉洁奉公、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依法行政、不徇私情的法治素养,心系百姓、诚信服务的群众观念,展现基层税务干部的时代风采和国税部门的良好形象。

2. 作品要求主题鲜明、构思巧妙,表现形式新颖,能够体现漫画艺术特点,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3. 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要求未发表过的新作,请勿一稿多投。入选作品,我们将进行媒体公示。一旦发现重复投稿或者抄袭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并在媒体进行公示。

4.所有参赛作品,版权归主办方共同所有,在用于公益宣传时不再另外支付作者稿酬。

5. 作品形式为单幅、四格或连环画。建议创作彩色作品。

6. 每人参赛作品上限为5组。

7. 要求参赛作品尺寸为A4,电脑绘制作品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

8. 请在作品的背面右下角(或邮件正文中)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9. 请务必在信封或电子邮件题目中注明“税收漫赛”字样。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10. 欢迎作者同时提供原稿和电子稿件。

来稿请寄

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讽刺与幽默》报 税收漫画大赛组委会(收),邮编:100733

电子稿件请发至税收漫画邮箱:******@126.com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新闻办 010-****** 杨**

人民日报社讽刺与幽默报 权益监督 010-****** 莫**

投稿查询 010-****** 杨**

奖励及获奖规则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30名,各奖励价值300元有特色的纪念品。

青少组特别奖3名,各奖励500元和价值300元有特色的纪念品。

组织奖5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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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嘉兴书学”全国研讨会论文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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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嘉禾,素称鱼米之乡,堪誉物华天宝。左苏右杭,揽江河湖水之胜;负海控江,当钱塘东海之会。马家浜文明源远流长,吴越文化存续永昌,南湖红船开启历史新篇章。千年文史,人才辈出,灿若星河!秦汉画像,启续后世;魏晋文赋,名播四方;隋唐五代,书画渐有声名;两宋而后,收藏之风鹊起;元季笔墨意趣,情寄山水之风日盛;明清时期,书学大倡;清末以降,枝繁叶茂,辉耀海派,并成数家。流风遗韵,不绝如缕,绵延至今。

一、主办单位: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嘉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嘉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嘉兴市书法家协会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

三、征稿内容:

围绕嘉兴地区历史上的书家、书迹及书法现象进行深入梳理和研究,题目自拟。论题参考范围如下: 1.嘉兴书法历史研究;2.嘉兴书法历代名人研究;3.嘉兴书法个案研究;4.嘉兴地域书风研究;5.嘉兴书法的现状与未来;6.其他与嘉兴书法相关的人和事的研究。

四、征稿要求:

1.应征论文须围绕嘉兴书法主题,立论新颖,论据充分,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准。

2.本次应征论文须为未发表论文。应征论文自觉遵守学术道德,执行学术规范,文责自负。论文正文要有摘要、关键词、注释等,注释采用尾注,字数5000字以上。

3.论文正文后附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以便通联。所有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五、评选与待遇:

1.由本次学术研讨会组委会邀请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应征来稿进行评选,评出入选论文40篇,并从入选论文中评出优秀论文5篇。奖金每篇8000元。

2.于2015年11月在浙江嘉兴举行学术研讨会。入选论文作者将受邀出席,主办方将按相关规定做好会务接待等工作。

3.入选论文收入《嘉兴历代书法名人研究》,向论文入选作者赠送每人2册,并发给稿费4000元。稿费与奖金不重复领取。

4.浙江的入选论文作者,具备加入浙江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六、征稿时间:自即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投稿方式:

1.论文用规范格式及字号,A4纸打印,并附光盘,挂号邮寄或快递投寄。

投稿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和兴北路和兴大厦15楼 邮编:314033。

收稿联系人:戴振国

电话:0573-82421666 13819419416

2.纸质稿和光碟投寄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aizhen65@163.com(请注明“研讨会征稿”字样)

八、其他事项:

1、来稿必须符合征稿要求,凡入选稿件的出版权、处理权归本次研讨会组委会。

2、凡投稿参加比赛后,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规定。本启事的解释权归本次研讨会组委会。

嘉兴书法学术研讨会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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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爱我中华”金誉杯全国书画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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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繁荣文化艺术事业,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发现和选拔书画精英人才,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和大众书画院拟于2015年7月在大众日报社山东传媒大厦举办“爱我中华金誉全国书画作品展”,即日起开始征稿

主办单位: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

承办单位:大众书画院

一、作品征集

1.征稿内容:古今诗、词、名句;英雄志士豪言壮语;表现祖国山水风光的书法绘画;赞美颂扬抗战胜利的历史题材;展望祖国未来的美好愿景等等,凡是与爱国、与社会和谐、与中国梦相关的书画篆刻均可参赛。

2. 征稿范围:面向全国,面向大众,面向所有书画爱好者。年龄、身份、行业、作品件数不限。并欢迎海外华人踊跃投稿。

3. 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一律竖式,无需装裱。

4. 美术作品:画种、尺寸不限,无需装裱;

5.篆刻作品:寄印稿3-5方,附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评审后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出资方档。

6、费用:每件作品收参评费30元,海外汇60美元。参评费用于专家评审、统一装裱、寄发证书奖品等费用,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参加评审。

7、备注:请在作品背后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码、手机号码,草书、篆书另附释文。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人力所限,恕不退稿。

8、注明:来稿请在信封相应位置注明“爱我中华“金誉杯字样。

二、征稿日期

即日起开始征稿,2015年6月2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7月初展览开幕,活动进程请关注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官方网站(www.shuhuaxiehui.com ) 和大众书画院官方网站(www.zgdzshw.com)。

三、评审

由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大众书画院特邀孔维克、张仲亭、滕西奇、路千里、王建新、张泰捷等知名专家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依据评审细则严格评审,七月初公布评审结果。

四、奖项

1.设金奖1人,奖金5000元;银奖10人,奖金1000元,铜奖30人,精美礼品一件;入展奖200人,颁发入展证书。为体现公平公正,主办单位(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和承办单位(大众书画院)专家作品以特邀身份参展(不参加评奖)。

2、非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和大众书画院会员作品获奖或入展,具备加入“一会一院”条件。

五、收稿和汇款地址

寄稿地址:济南市东关大街5号中泰大厦500室

收件人:**

汇款一律通过邮局(汇款勿在信封中夹寄)。

汇款地址:济南市华龙路8号大众书画院办公室

收款人:**

邮编:***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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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关于第25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启事

全文共 3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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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是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全国性摄影展览。自1957年创办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24届,共展出逾万名作者(人次)的上万幅佳作。

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旨在体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倡导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出更多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本届展览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一、征稿规则

1.中国各省、市、自治区(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及中国籍的海外华侨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作品应为2013年1月1日之后创作)。

2.展览分纪录、艺术、商业、多媒体四大类。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不论投送几个类别,总数不得超过8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

3.所有投送的摄影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谢绝完全借助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参评。

4.纪录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12幅,艺术、商业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6幅。组照作品应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横、竖幅作品同组时,一律按横版排列。

5.组照作品的标题、文字说明按顺序统一打印在相同规格的纸张上,并置于组照作品首页;单幅作品的标题、图片说明可置于作品下方留白处。作者姓名一律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

6.投稿作品均应提交纸质照片。规格尺寸(适用于单幅、组照,包含白边):长方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4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32厘米×20.32厘米);宽幅等非常规比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7.多媒体类影像作品每部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作品须以DVD数据光盘或计算机用数据存储器(可通过计算机相关软件播放)的形式投稿。请采用Windows系统兼容的方式,并采用MPEG4格式(H.264编码,文件后缀名为.mp4、m4v、mov格式)。作品画幅尺寸不低于标准清晰度水平(720*576)。

8.所有来稿如在邮寄途中或因其它意外情况所造成损坏或丢失,主办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9.本届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

10.投稿人请登录中国摄影家协会网(www.cpanet.org.cn)首页,进入25届“国展”注册专区(中国摄协展览网)。根据页面提示,注册获取投稿ID号、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作品浏览图、下载打印参展表格并粘贴于投稿照片背面后寄出(多媒体投稿作品之参展表格请置于光盘盒内或计算机用数据存储器包装内)。

11.投稿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30日(以收到稿件为准)

二、奖项设置

本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拟入选作品约525件左右。

1.纪录类:约210件

金质收藏作品6件,银质收藏作品10件,铜质收藏作品20件,优秀作品约174件

2.艺术类:约210件

金质收藏作品6件,银质收藏作品10件,铜质收藏作品20件,优秀作品约174件

3.商业类:约80件

金质收藏作品2件,银质收藏作品5件,铜质收藏作品8件,优秀作品约65件

4.多媒体类:约25件

金质收藏作品2件,银质收藏作品3件,铜质收藏作品5件,优秀作品约15件

5.评委推荐佳作:每位评委可推荐1件作品

6.主办方将对组织投稿者者在创作、参评和入选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团体授予“第25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优秀组织工作证书”;对支持本届展览成功举办做出贡献的单位授予“第25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特别贡献证书”。

三、类别释义

1.纪录类:纪录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生态环境及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摄影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纪录类摄影作品除构图剪切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补充说明详见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关于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新闻摄影学会《新闻纪实类数字照片技术规范》。

2.艺术类: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摄影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如有需要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可有拍摄时间、地点等不超过100字的简要说明。

3.商业类:商业摄影是指以推介某种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标的摄影作品,包括但不局限于商品广告、人像、时装展现、城市建筑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

4.多媒体类:指将静态影像与动态影像结合,并配以音频、特效等多种视听艺术手段而创作的影视作品。该类别评审注重创新性、艺术性、社会性,并鼓励探索新的视听作品。

5.评委推荐佳作:为倡导丰富多样的创作风格,每位评委可根据自己的审美评判,从金、银、铜质收藏作品以外的入选作品中推荐1件自己认同的作品作为评委推荐佳作。

四、特别说明

1.参评者应实名投稿。

2.主办方可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各类入选作品数量的设置进行适当的调整。因违规等原因被取消入选资格后空缺的名额,不再增补。

3.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实际作者,参评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4.凡在本届展览中入选的作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证书和一本收入本人作品的图录(或光盘)。主办方有权在与本届展览相关的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5.本届展览拟入选结果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最终结果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等中国摄影家协会所属媒体上公布。

6.提示要求:

纪录类入选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凡不能够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7天)提供合格原始影像文件的纪录类入选作品,将丧失其入选资格。

投送艺术类、商业类作品的作者,如在创作中使用了他人影像素材必须注明所用何人、何作品及授权情况等信息。

多媒体类入选作品如为集体创作完成,须注明主创者的姓名和分工,且奖项将授予该作品。

各类入选作品中使用的所有素材的版权、著作权及肖像权由报送方自负。

7. 凡参评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请严格遵守。凡不符合规定者,将被取消与本次影展有关的一切资格。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摄影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入选资格。主办方将根据其违规的情节,给予取消参评及入选资格、两年以上直至终身禁止参加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展览影赛的处罚。

9.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五、寄送参评作品地址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院

邮 编:100029

单 位:中国摄影展览馆(请注明“国展稿件”)

收件人:***

电 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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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关于全国诗词楹联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2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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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作为玉林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试点的玉东新区挂牌成立。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标,玉东新区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特色农业为基础,以农村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构建新机制、发展新经济、建设新城乡”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走在广西统筹城乡发展前列。

玉东新区辖区内的茂林镇历史悠久,风景优美,山之奇异,地之平坦,水之灵韵,林之秀美,花之娇媚,村之错落,屋之俨然,人之淳厚,凝就了别样的斑斓、画意与诗情。这里是大自然的馈赠,不仅农业生产基础好,更有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穿镜山、喀斯特地貌等;这里有中华古老文明的见证,古运河遗址、鹿峰宝相寺等散缀其中。境内有著名景点“鬼门关”(现称“贵人关”),唐朝宰相李德裕、宋代诗人苏东坡、明代旅行家徐霞客等都曾路经此关。这里的文化底蕴浓厚,民间有“唱春牛”的习俗。2015年2月11日,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走遍中国》摄制组来到茂林镇大芦社区大水村,录制以“唱春牛”为代表的牛文化主题节目,对玉林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挖掘传播。

玉东新区成立以来,加大了市政公共设施的建设力度,新建了湿地公园、龟山公园、狮子山公园等设施,同时对茂林古镇天门老街进行改造升级,充分挖掘小镇的历史文化底蕴。特别是2014年以来,玉东新区以“广西一流、全国知名”为目标,以“两区同建、全域5A、国际慢城”为理念,建设了“五彩田园”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是广西首批授牌的12个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之一。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建设, “五彩田园”完成了规划编制、产业布局、项目落地的基本拉开和成型。高科技农业展示馆、樱花园、大门景区、荷之源、荷塘月色等项目陆续建成对外开放。从2015年元旦高科技农业展示馆开馆至5月底短短5个月里,“五彩田园”共接待游客130多万人次,成为广西旅游新热点,在广西形成了“山水风光看桂林、红色旅游看百色、滨海风光看北海、田园风光看玉林”的旅游发展新格局。

五年峥嵘岁月,五载春华秋实。为了讴歌玉东新区的自然风光、历史名人和现实生活中的美好事物、新成就、新面貌,展现玉东新区在城乡统筹方面探索出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特举办这次全国诗词楹联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 玉林市玉东新区管委承办单位:中共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玉林市诗词楹联学会协办单位:玉林市诗词楹联学会玉东新区分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共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二、征稿对象

全国各地诗词、楹联爱好者

三、征稿时间

公示之日起至2015年7月20日止(以发送地邮戳和接收电子稿件日期为准)。

四、征稿内容

以歌颂玉林市玉东新区成立以来新成就、新面貌为背景,反映乡土民俗、名胜风光、新人新事等有关内容均可。讴歌玉东人民奋力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众志成城努力打造 “现代特色农业出彩、新型城镇化出彩、农村综合改革出彩、农村生态环境出彩、农民幸福生活出彩”五个出彩的广西“五彩田园”,创造属于广西乡村旅游的黄金时代。

五、作品要求

1、必须是符合传统格律要求的自创诗词、楹联作品。 2、紧扣主题,贴近生活,健康向上,寓意深刻,诗词符合格律,楹联符合《联律通则》,新旧声不得混用(用新韵的必须注明),用典必须注明出处。 3、同一作者的诗、联作品必须分开,一纸一稿,电子邮件一稿一发。 4、作品须未曾出版、发表获奖,不得抄袭,也不得以他人的名义投稿,参赛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规定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诗词、楹联共设一等奖3名(其中诗词2名,楹联1名),奖金各1500元;二等奖5 名(其中诗词3名,楹联2名),奖金各600元;三等奖12名(其中诗词6名,楹联4名),奖金各300元;优秀奖30名(其中诗词20名,楹联10名),奖金各100元;入围奖100名(其中诗词70名,楹联30名),奖金各50元。入选者均获得由组委会签章的证书,二等奖以上的作者不得重复,同一作者获奖作品数量不超3首(幅)。优秀奖以上奖金凭身份证(或复印件)领取。

七、评选方法

征稿结束后,活动组委会组织诗词名家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并择时进行颁奖。

八、稿件处理

1、活动结束后,作品择优在《玉东诗词楹联》发表和推荐到市级以上诗词、楹联专刊发表,获奖作品和优秀作品由组委会结集出版。 2、来稿均不退还,组委会享有处置与使用权。凡参赛来稿均视同认可并接受以上条款,须遵守活动各项规定。

九、其他事项

1、每位作者参赛作品首(幅)数不限,所有纸质来稿必须用A4纸正楷打印,每首(幅)作品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详细通联地址、联系电话;另一份供匿名评审。发电子邮件的稿件由组委会按以上要求处理。 2、来稿需在信封左下角或在电子邮件中注明玉东新区全国诗词楹联征稿字样。联系人:陈建丽,电话:0775-2291261,稿件邮寄地址:玉林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玉东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邮编:537000,电子邮箱:wctyzg@163.com 3、作者可登陆玉东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广西五彩田园官方网站或百度搜索“玉东新区”、“五彩田园”关键词,了解玉东新区人文历史、名胜风光、新人新事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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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徐肖冰杯”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2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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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事

徐肖冰是我国卓越的摄影艺术家,2006年获中国摄影家协会授予的“中国摄影大师”荣誉称号,2007年获中国文联第六届造型艺术成就奖,2009年获中国摄影金像奖“终身成就奖”。

徐肖冰从事电影、摄影工作70余年,为党的摄影事业贡献了毕生精力。他拍摄的许多作品已成为党和国家的宝贵历史资料。

浙江省桐乡市是徐肖冰的故乡,生前他十分关心家乡的建设与发展,关心家乡百姓的生活状况,时常用相机记录下家乡发展变化的历程,为家乡的建设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学习、继承徐肖冰同志热爱党、热爱祖国、献身摄影事业的崇高思想品德,支持、鼓励广大摄影人为进一步推动我国摄影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做出贡献,中国摄影家协会与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徐肖冰杯’全国摄影大展”,活动将每两年举办一次,在浙江省桐乡市举办揭晓典礼及展览。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参与。

主办单位: 中国摄影家协会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共浙江省桐乡市委宣传部 中国摄影报

浙江省桐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官方网站: 腾讯网图片频道(http://pp.qq.com)

征集主题

鼓励关注现实和艺术探索的题材及方向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0年9月15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本届“‘徐肖冰杯’全国摄影大展”入展作品172幅(组)。

1. 纪录类:

关注现实典藏作品1幅(组) 稿酬人民币5万元

收藏作品5幅(组) 稿酬各人民币1万元

优秀作品80幅(组) 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2. 艺术类:

艺术探索典藏作品1幅(组) 稿酬人民币5万元

收藏作品5幅(组) 稿酬各人民币1万元

优秀作品80幅(组) 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数量不限,获各类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中国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收藏作品将由浙江省桐乡市“徐肖冰•侯波纪念馆”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

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中国摄影报、腾讯网图片频道、中国摄影报活动在线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所有入展作者的名单。

征稿细则

1、中国各省、市、自治区(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及海外华侨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为保证大展的公正性,主办、承办单位的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不得投稿。

2、大展分为纪录、艺术两大类。参展作品拍摄时间、地点不限,题材、体裁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同一作品不得重复分送不同类别。

纪录类:

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产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本类作品要求真实纪录,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每幅(组)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2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

艺术类:

指注重主观情感、审美意趣表达的作品。题材可涉及自然风光、人文景观、社会生活、人物和静物、动植物等方面。本类作品鼓励创意创新,技法不限,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数字技术特技影像等作品。

3、投稿方式:

(1)纸质作品投稿:

作品规格:长方形作品长边为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组照每组限4-8幅,照片背面按顺序用透明胶带横向粘连。作品请勿装裱。每幅作品背面须粘贴作品表,并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无作品表或不按要求填写作品表的作品,举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2)网络作品投稿:

作者必须在腾讯网图片频道“‘徐肖冰杯’全国摄影大展”专区注册(http://pp.qq.com)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方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组照请注明作品序号。对于投稿作品,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活动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

(3)纸质、网络作品不得重复投稿。

4、作品入展后,举办方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仅限纪录类作品)及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举办方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公布之前将在大展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展作品,举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7、投稿作品的作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8、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入展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情节严重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9、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举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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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全国第二届手卷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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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当代书法事业健康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全国第二届手卷书法作品展

本次展览旨在挖潜与探索手卷形式在当代艺术语境下的学术价值,倡导文本构思、情感抒发、艺术表现三方面相辅相成,鼓励回归传统文人书法的自然书写状态,注重作品的精神内涵和文化气格,引导广大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在把握时代脉搏的基础上,努力创作出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优秀作品。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辉县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河南开元太行文化研究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河南省书协

二、组织机构

全国第二届手卷书法作品展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辉县市人民政府共同组成。

全国第二届手卷书法作品展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评选工作。

本次展览学术策划:李刚田

三、作品

1、本次展览作品应符合传统手卷的要求,内容健康向上,书体不限。净尺寸:高度不超过40cm,长度不超过300cm。投稿作品均不装裱。不收篆刻和刻字作品。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2、投稿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寄件一次,投稿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本次投稿作品不退稿。

3、费用:每件作品收参评费5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5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4、填写信息: 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所属省份、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固定电话、手机)。投稿须附书写内容权威版本的复印件、《疑难用字表》、《全国第二届手卷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5、本次展览提倡自作诗文,如书写古人诗文,应使用权威版本。鼓励对手卷形式的深入探索,合理使用手卷中褾题、印记、押署、题跋等形式。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不予评审;鼓励书写内容完整的作品,禁止一稿多投。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和评审工作流程;评审拟于2015年4月份举行,评审结束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2、本次展览评审增设内容审查环节,对所有入展作品进行审读,审读内容包括字法的规范、内容的准确,衍文、脱文、倒文、误文、形讹、错字等皆在此审查范围。

3、严厉惩治代笔和抄袭行为,评审期间或评审结束后将对部分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的作者进行抽查面试。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中国书协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展资格,三年内禁止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同时将面试结果刊登在中国书协官方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凡接到面试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且列入中国书协主办展览的入展必查名单。

五、展览与出版

展览开幕式拟于2015年5月份在河南省新乡市举行,本次展览拟展出入展作品200件左右(含20件优秀作品),视投稿数量及稿件质量具体确定。同时出版《文心犹在——全国第二届手卷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本届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

2、优秀作者、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3、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10000元(税前),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税前,优秀奖不再颁发收藏费)。

4、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具备加入中国书协条件之一。

5、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及入展作品证书、作品集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5年3月20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单位:河南省辉县市文联全国第二届手卷书法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收稿地址:河南省辉县市苏门大道北苑巷

邮 编:453600

电 话:15736993139(办公室) 18240698126(手机)

联 系 人: 冯现俊 E-mail:zgdejsjz@163.com

邮局汇款地址:河南省辉县市苏门大道北苑巷

邮 编:453600

收 款 人:河南开元太行文化研究有限公司 李小莲

联系电话:13525019230

九、全国第二届手卷书法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李宁、杨家伟。

电话:010-59759814 E-mail: zgsxzlb@163.com

十、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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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首届“醉美槟榔谷”全国百万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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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海南槟榔谷黎苗文化旅游区获悉,由槟榔谷景区联合中国摄影报、海南省摄影家协会共同主办的首届“醉美槟榔谷”全国百万摄影大赛将在8月19日正式启动,奖金总额达到百万元,这是槟榔谷获评国家5A级旅游景区后首次举办的全国性摄影大赛,规模空前,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此次大赛活动的主题为:“寻找醉美槟榔谷精彩画面”。据活动主办方介绍,摄影大赛时间从8月19日起至12月19日止,摄影素材均应围绕槟榔谷优美的自然风光、浓郁的民族风情、独特的海南民俗文化等方面进行取材。通过此次大赛的成功举办,进一步挖掘槟榔谷景区的优质资源,全方位展现槟榔谷的旅游文化风貌,提升槟榔谷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活动将吸引腾讯网图片频道、新浪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央广网、国际在线、中国新闻图片网 、ICNTV(中国互联网电视)、新浪海南、新浪微博、海南日报、中新网海南、南海网、人民网海南视窗、天涯社区等数十家媒体对摄影大赛进行全程推广。

本次大赛设置专业组和网络组两个组别,专业组分为人文风情、自然风光类,网络组评选不分题材,各组奖项设金、银、铜奖及优秀作品奖,奖项名额达到283个,最高奖金 5万元。

据了解,本次大赛专业组12月19日止截稿,网络组截稿时间定于11月15日。12月26日至12月31日公布大展结果、优秀作品巡展。2016年1月1日举行盛大颁奖晚会。参赛作者投稿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均有相应的说明,详情查阅全摄影网、新浪海南(http://hainan.sina.com.cn/other/zt/blgsyds/index.shtml)、槟榔谷官网,了解活动的具体方案和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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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原创全国诗词联赋大赛征稿启事中国茶油之都南方抗大杯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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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中国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缅怀先烈、牢记历史、珍爱和平、开创未来、弘扬伟大的抗战精神和邵阳县本土红色文化,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并为塘田战时讲学院——南方抗大提供忆念性诗 词 联 赋作品,由中共邵阳县委、县人民政府主办,邵阳县文广新局、县文联督办,邵阳县作家协会、县诗词楹联协会、抗日战争纪念网承办,岳阳宝庆化工有限公司、邵阳县塘田市镇政府、县文物局、县文化馆、县油茶办等协办的“中国茶油之都•南方抗大杯”原创全国诗、词、联、赋大赛,现向全国各界文朋诗友征稿。相关事宜如下:

一、征稿内容:以弘扬爱国主义民族精神,不忘国耻,爱我中华为主线,结合反映 “中国茶油之都”—— 邵阳县的本土文化、名胜、产业等方面的诗、词、联、赋佳作。

二、征稿要求:格律诗、词、联、赋,体裁任选,符合格律(新韵须注明),每人限投3首(幅/篇)以内。要求符合主题,内容新、意境新、语言新, 富有感召力和战斗力;要求一稿一纸,并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单位、邮编、通讯地址和电话。

三、征稿时间:2015年5月6日起至8月5日。

四、投稿地址:湖南省邵阳县作家协会征稿办(塘渡口镇县政府办公大楼六楼);

邮 编:422100;

联系电话:0739-*****;

联 系 人:***;

电子邮箱:*********。

五、评审办法:聘请省、市、县诗联名人方家和组委会成员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

六、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诗、词、联、赋四个项目各设一等奖1名,各奖2000元;各设二等奖2名,各奖1000元;各设三等奖3名,各奖600元;各设优秀奖6名,各奖300元;入围提名奖若干名;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结集出版,入围提名奖以上的获奖作者可获(寄)赠结集专辑一册,以资纪念。

“中国茶油之都•南方抗大杯”

原创全国诗 词 联 赋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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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关于“河南记忆”摄影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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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生动再现我省的发展历程,展示“四个河南”建设的新成就,推进我省对外开放和文化交流,河南省档案局、中共河南省委外宣办、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将联合举办“河南记忆摄影展。特面向全社会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征稿

征稿内容包括:我省各历史时期发生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有意义的人和活动场面;反映近年来我省城乡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展示城乡建设的崭新面貌和魅力风采;我省各历史时期的老城镇、老村落、老街道、老作坊等;反映我省的老企业、老学校、老车站等兴衰变化和历史变革;我省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和重要人物;反映我省群众日常生活衣、食、住、行等内容;反映我省民风民俗活动。

本次展览征稿,每人限送10幅作品,组照不超过3组(每组不超过6张)。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具有独立著作权;黑白、彩色不限,拍摄时间不限;投稿作品要求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1MB以内;每幅作品投稿时均需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标注图片拍摄时间、地点,并可附一段简短文字说明。本次展览只接受网络投稿。投稿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河南记忆”摄影展投稿)。截稿时间:2015年8月30日。

河南省档案局将组织摄影专家、学者进行评选,评出金质收藏作品一幅、银质收藏作品6幅、铜质收藏作品10幅及优秀作品100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获奖作品的作者可推荐加入河南省摄影家协会。详情请咨询河南省档案局接收征集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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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首届“大美渔村平安渔业”中国渔业摄影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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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世界第一渔业大国,江河纵横、湖泊遍布、海域辽阔,水生动植物资源多样、水域生态环境优美。悠久的中国历史孕育出了内涵丰富的渔文化与地域独特的渔猎风情。为了充分反映我国渔业的巨大变化,形象地展示渔人之乐、渔村之貌、渔业之美,促进现代渔业、平安渔业、和谐渔业建设。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信息资源部联合举办首届“大美渔村 平安渔业”中国渔业摄影展活动。从即日起面向全国渔业系统及广大摄影爱好者征集摄影作品,欢迎感兴趣的人士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信息资源部

支持单位: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中国农业新闻网、《中国渔业报》社、《中国水产》杂志社

承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影像中国网、北京国艺光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战略合作媒体

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影像国际网、影像中国网、中国农业新闻网、中国国家公园网、中国摄影手机报、腾讯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新浪网、搜狐网、色影无忌、蜂鸟网、现代摄影网等50余家。

三、征集主题

展现丰富的渔文化底蕴、独特的江河湖海自然风光、多彩的渔风渔俗、平安和谐的现代渔业建设、渔业资源管理与保护以及渔业经济的发展。用影像记录和展示渔民、渔村、渔业的状况与自然之美。

四、截稿时间

2016年12月31日(以上传日期为准)

五、入展作品荣誉设置

入展作品100件(组),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征书,加盖“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信息资源部”和“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印章,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规定申请入会积分。

六、征稿细则

(一)全国渔业系统及广大渔业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8-12幅,并附文字说明),组照按1件计算。

(二)首届摄影展以近10年来的创作作品为主,已在中国摄协认证的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和中国摄协媒体、业务部门主办的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中入选的作品不得投稿。彩色、黑白作品均可,但必须取材于反映渔村文化、渔业特点的摄影作品。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

(三)本次摄影大展谢绝电脑创意作品,鼓励纪录类作品参评,不排除用艺术手段进行创作的作品,但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

(四)投稿作品必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以及简短文字说明。

(五)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六)评委会对来稿进行初步评选后产生拟入选作品,拟入选作品将在互联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评委会有权结合公众反馈对拟入选作品的艺术性、合规性进行重新审视,并予相应调整。

(七)对于拟入选的作品,投稿者须在拟入选名单公布后五日内提交未经任何改动的原始数字影像供主办单位审查,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查的,取消其资格。

注: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八)本次摄影展活动不收投稿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丢失或迟到、未到等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九)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和承办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与主办方宣传相关的展示,并不再支付稿酬。

(十)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十一)作品入选结果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影像中国网上展览一年。

(十二)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七、投稿须知

摄影作者可在影像中国网(www.cpanet.cn)的首届“大美渔村 平安渔业”中国渔业摄影展投稿专区注册、上传作品,投稿作品需为jpg格式,单张照片宽度需大于500px,总大小不超过5M。上传时须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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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首届“巴拉格宗”全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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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

赏香格里拉画廊,探香巴拉王国之谜

寻梦香格里拉秘境——巴拉格宗

为充分吸纳有关香格里拉巴拉格宗景区的自然风光、人文民俗、宗教文化、动植物等主题摄影作品、发现最美巴拉格宗,通过此次活动,构建地域文化,让巴拉格宗的美景与摄影大师产生共鸣,特举办“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为主题的首届“巴拉格宗”摄影大赛

“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

首届“巴拉格宗”全国摄影大赛

一、活动

◆活动名称:“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首届“巴拉格宗”全国摄影大赛

◆活动主题: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

◆主办单位:云南文产香格里拉市巴拉格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迪庆州摄影家协会、香格里拉市摄影家协会、云南优选广告有限公司、迪庆州委宣传部

二、参赛要求与活动细则:

征稿时间: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

◆地点限定:作品摄影地仅限香格里拉巴拉格宗景区,若照片不能反映巴拉格宗景区摄影地(如动植物),请在景区景点/海拔或其他方面予以文字说明

◆参赛对象:所有摄影师与摄影爱好者

◆活动原则:公平、公正

◆作品类型:①风光类、②人与自然(含民俗、客照等)、③动植物类,每类型(三大类)投稿作品不得多于10幅,投稿文件2MB以内(不需要源文件),所有作品必须是首次参赛作品(在任何其他渠道已参赛均无效)。

◆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数码均可,涉及真人真事的,请配详细图片说明(200字以内)。

◆参赛规则:评选入围作品,凡没有提供原文件的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所有参赛获奖作品,云南文产香格里拉市巴拉格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拥有使用权(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所有参赛者均视为已同意此协议约定。

◆网上展览:上传作品展,入选作品展,获奖作品展,不同阶段对参赛作品在各大平台进行展示报道。

专业评委: 评委组由云南省摄影协会、迪庆州摄影协会、香格里拉市摄影协会资深专业摄影师组成,为保证大赛公平性,评委本人不得参赛入选。

三、奖项奖品设置:

特等奖:奖励现金60000元+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1名)

一等奖: 奖励现金20000元+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 (3名)

二等奖: 奖励现金8000元+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 (6名)

三等奖: 奖励现金3000元+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9名)

优胜奖:奖励现金300元 (180名)

大赛组织奖:组委会评委成员5人:6000元/人

四、参与方式:

◆作品投稿:参赛选手通过邮箱发布参赛作品。所有作品需填写标题、作者真实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作品景点地、海拔(可选)等详细资料。

五、特别声明

1、请勿投送共同创作的作品。投稿者应保证本人为所投送作品的唯一作者,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2、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对于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作品,不予评选;已经评选的,将予取消。

3、主办单位有权在与大展相关的事项中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出版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仅使用权),并可不支付稿酬。

4、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将入选作品制作成摄影展作品集,用于发放给所有入选作者、展览报道媒体记者,并作为宣传使用等。未经入选作者同意,不会将作品用于商业用途。

5、主办单位对本活动及征稿启事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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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第五届浙江省大学生摄影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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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连续举办四届的浙江省大学生摄影展,受到我省高校师生的热烈响应,在摄影界、在教育界产生了良好反响。经研究决定,2015年在总结过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举办“第五届浙江省大学生摄影展”,具体事项如下:

一、主办单位:浙江日报报业集团

二、参加对象:浙江省内所有高等院校学生

三、作品要求:展览不设主题,内容必须健康向上,尤其欢迎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的作品;作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单幅作品和组照作品不限,组照每组3-6幅;作品以JPEG电子文件格式提交,文件大小在2M以上。

四、作品提交:请各高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欢迎指定专人负责作品收集,也欢迎个人投稿;每幅作品的文件名,请改写为“学校名称+作者姓名+作者电话+作品标题(组照在标题后面加数字)”;作品提交给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图片新闻中心。

联系人:钟昊 ;手机:13958087249; QQ号:19739470;作品收集邮箱:19739470@qq.com;截稿日期:2015年6月30日。

五、作品评选:作品汇总后,评出入选作品120幅,在“浙江新闻APP”和“浙报视野”微信公众账号进行集中展示并在两个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网上投票占总分的40%,专家评选占总分的60%,最终评选出等级奖30名,包括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获奖及入选作者分别颁发相应证书。

六、制作展览:获奖及入选作品由浙报集团图片中心统一制作,在杭州首展后,将参加2015年国际摄影节展出。

七、其他:参赛作品的合法性作者自负,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或纠纷;参与本次活动视为认可活动的有关规定;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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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全文共 3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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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展示当代书法篆刻的艺术成就,进一步推动书法事业健康发展,定于2015年8月在北京举办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本届国展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握正确的艺术导向, 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坚持深入传统,鼓励创新发展,承续中华文脉,陶铸时代审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努力推出精品,推出人才。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华影传媒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

协助承办:北京华影会书画院、深圳市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联合主办单位等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均可自由投稿。

2、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规格: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刻字三个部分。

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为8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248 cm,宽度不超过129 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 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出资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刻字部分:刻字作品材质为木质,尺寸不小于0.16㎡,长、宽不超过60cm。刻字作品初评采用照片评审,一律为8寸彩色照片。投稿刻字作品时请附上作者书法作品一幅(四尺整纸以内,书体不限),以作评审参考。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刻字”字样。入选后由中国书协通知,寄原作参加终评。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根据自己擅长的书体投稿(每一种书体限投稿一幅),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幅。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凡需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人民币6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30元为保险费,每件作品投保300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入展作品不退稿,由出资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60元退还作者。

需退稿的海外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100美元。

5、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刻字照片 、刻字原作、篆刻印屏)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请在信封上注明书体,组委会根据书体分类登记。

(3)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中国书法家协会网http://www.ccagov.com.cn/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作品释文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使用不易折断、不易损坏的宣纸等书写材料。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

2、本届国展分书体评审。书法、篆刻作品评审初步定于2015年5月下旬举行;刻字作品初步定于2015年4月份进行初评,5月份终评。

3、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通过初评、复评和终评,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700件左右,然后选出入围优秀作品60件左右。第二阶段,面试。入围优秀作品的作者参加现场创作与文化考查,按本届国展参评作品、现场创作和文化考查进行综合评分,最终评出优秀作品42件。评审结束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4、对所有入围优秀作品的作者和部分入展作者进行抽查面试。加大抽查面试的比重,严厉处理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中国书协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展、优秀资格,三年内禁止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同时将面试结果刊登在中国书协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凡接到面试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面试者,视为放弃入展、优秀资格。面试通过者,往返交通费由中国书协负责(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取消入展、优秀作品资格。

5、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作为入展和优秀作品的条件。

6、评审以作品的艺术质量为第一要素,鼓励作者专心致力于艺术创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十一届国展定于2015年8月在北京举行,届时将展出入展作品约700件(含优秀作品)。同期还将举办国展论坛等。

六、出版

十一届国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向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3、优秀作品收藏费每人20000 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500 元,以上均为税前。

4、邀请优秀作品的作者参加开幕式,中国书协负责食宿、交通。

5、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6、获得优秀作品的成果将作为今后参评中国书法兰亭奖“艺术奖”的重要参考条件之一,作为今后选拔中国书协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重要条件之一。

7、本次国展优秀作品、入展作品收藏费,在开幕式后一个月内由中国书协向作者支付;证书、展览作品集,须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由中国书协安排印刷公司寄达未到场作者;作品退稿在展览结束后9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5年4月30日截稿(刻字作品照片截稿日期为2015年3 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收稿和汇款地址

1、收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莲花小区南侧铁路客运二厂六号院 邮政编码:100036

(没有快递的地区,可以用挂号信寄至专用信箱:信箱号码:北京市100036信箱35分箱 邮政编码:100036)

联系人:秦晓卫,郭琳

电 话:010-53636735,010-53636739

E-mail:514417741@qq.com

2、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国展退稿费”,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邮局汇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8室

收款人:中国书法家协会办公室

邮编:100083,联系电话:010—59759754

十、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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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第八届“观音山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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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观音国家森林公园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境内,景区面积18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99%以上,是集生态观光、娱乐健身和宗教文化旅游为一体的岭南千年佛教道场和国家级旅游景区,其悠久的宗教文化历史和美丽的自然风光,历来为文人墨客所向往和陶醉。

多年来,观音山把保护森林、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民营企业发展的核心,在保护自然生态的基础上提升森林资源的经济效益,坚持合理有序开发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及健康文化产业,被誉为岭南“城市氧吧”和“城市之肺”。

为了进一步繁荣中国诗歌创作,鼓励诗人以“美学文字、独特视角,真情实感”创作以“观音山”为主题的优秀诗歌,推助中国新诗朝良性健康方向发展,迎接2015年端午第八届中国东莞观音山诗歌节的到来,特发起第八届“观音山杯”全国诗歌大赛,欢迎海内外华语诗人和诗歌爱好者踊跃参加!

一、主办单位:

《诗刊》社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

二、承办单位: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

三、协办单位:

南方日报 东莞报业传媒集团 深圳报业集团 观音山文学社

四、征文体裁:

新诗(含散文诗)

五、征文主题(内容):

1.观音山的佛教(观音)文化、道教文化、人文景观及自然风光

2.游览观音山的感想和感悟

六、征文对象:

海内外华语诗人及诗歌爱好者

七、大赛时间安排:

征稿时间:即日起

截稿时间:2015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颁奖时间:2015年 6月20日(端午节、第八届中国东莞观音山诗歌节)

颁奖地点: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

八、投稿要求:

1、为倡导绿色办公,保护森林资源,本次大赛仅限于网络投稿;

2、投稿邮箱:guanyinshan2009@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观音山诗歌大赛”字样)。来稿请用标准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稿件末需注明:姓名;笔名;性别;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手机或电话;QQ;引用资料来源。无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的将取消参赛资格。

3、征文体裁为新诗,包括散文诗,每首不超过30行,组诗不超过200行。创作的相关资料可登陆广东观音山官方网站:www.guanyinshan.com 。来稿的原创性、合法性等由作者本人负责,拒绝已在纸刊、电子刊和网络发表过的作品参赛,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所有参赛者请一次性投稿,重复多投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4.咨询电话:0769-87700256

九、评审:

由《诗刊》社组织诗歌评论家和资深诗歌编辑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

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 300元。

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部分获奖作者将受邀参加本届诗歌节。

第八届“观音山杯”全国诗歌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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