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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一本书(合集20篇)

梅花是中国十大名花之首,与兰花、竹子、菊花一起列为“四君子”,与松、竹并称为“岁寒三友”。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梅以它的高洁、坚强、谦虚的品格,给人以立志奋发的激励。在严寒中,梅开百花之先,独天下而春。下面是喜欢的一本书,请参考!为此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欢迎查阅,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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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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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一本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一根火柴,透过火柴的火焰她看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最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慈爱的妈妈,妈妈用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她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慈祥的老祖母疼爱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老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读到在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件新衣服什么的,看着她,再看看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看着好看的电视,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而我们却常常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你觉得这样应该吗?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要好好学习,以后做一个有用的人才。同时也要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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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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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一本小故事如一盏明灯,指引我们的方向;一本好如一缕温暖的阳光,照耀着我们的心房。都说偷了一本好书,就等于有了一个朋友。

看着本书的封面,印入眼帘的就是淡绿加淡蓝的颜色,上面一尘不染,因为我珍爱它。网上一看,就是几个大字“励志中国,受益一生的哲理故事全集”。

掀开第一页,就清楚的看到这本书的五大块“生命的色彩”“写下你的梦想”“只要心中有爱”“美的的价值”“太阳的背后不是光”

在这无边的哲理大全里,曾让我难以忘记的今生感动的两个简短的小故事,一个是《死亡日记和童话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不要让自己沉浸在痛苦和不幸之中们应该积极行动起来改变自己的心情,要知道痛苦和不幸在乐观坚强的人看来,不过是匆匆过了罢了!

这本书蕴含着人生的这里,凝结着人生的智慧,不仅能开阔视野,也能陶冶情操,让我们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顽童,锐变成一个拥有道德品质的好孩子,我一样要努力珍惜,这本书就像一个指路牌,给你指示的人生的路永远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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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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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野生动物大世界》这本,这本书讲了50多种动物,我最喜欢里面介绍的东北虎。

东北虎又叫乌苏里虎,常被称为虎中之王,因为在虎的诸亚种里,它的个头最大。毛皮条纹为赤褐色,非常柔软。它生长在北方地区,这里冬季非常漫长而酷寒,渴了就舔雪解渴,累了就在雪地上睡。东北虎是会游泳的,还懂得游之前先用前爪试探一下水面再游。它平日孤独多疑,胆小警觉。

为什么我喜欢它呢?因为它吃的是破坏森林的动物,比如野猪、狍子等,是神猎手,而且它平常不轻易伤害人的。老虎可以维持森林的生态平衡。现在很多动物都减少了,我们要爱护动物。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我很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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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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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四(9)中队的靳浩冉同学,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我最喜欢的一本——《成语故事》。

这本书有十几个乃至几十个成语的故事和意思,可以让你快速读懂每个成语的意思。并且让你可以把这个成语的出处、意思和这个成语的故事等简单地讲给别人听。它还可以在你不懂成语的意思时帮助你,让你更快的了解成语。

其中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杀鸡取卵”这个故事。从前有个叫阿三的人,他家有一只母鸡。每天中午,这只母鸡都会准时下一个大个儿的蛋。他用这些鸡蛋来换大米,够他全家吃,日子过得很好的。 一天,阿三的妻子跟他嘀咕:“你说这鸡要是一天能下两个蛋多好啊,我们家的大米就会多出一倍呢。这母鸡每天都能下一个蛋,肚子里一定存了不少蛋吧。”阿三点点头:“那当然!” 妻子又说:“它一天只下一个蛋,也太慢了吧。不如我们一下子把鸡蛋全拿出来,就发大财了。” 阿三想了想说:“对啊,我怎么没想到这个呢?还是你聪明,我现在就把鸡蛋全取出来。哈哈,咱们就能过上更好的日子了。” 他说着就捉来母鸡,很快把母鸡的肚子打开了。母鸡肚子里没有鸡蛋。阿三和妻子都傻了眼,后悔也来不及了。再也,没有母鸡下蛋换米了,他们俩对着母鸡大哭起来。 没过几天,阿三家的米缸就见了底,他们只能回忆以前的美好日子了。

这本书可以帮你快速读成语、学成语、讲成语。希望你把这本书推荐给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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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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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叶扁舟,乘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打开知识的大门。古人常说:“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可见读书有多么重要。

在暑假中,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写的《格列佛游记》,这本书以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冒险的主人公格列佛四次周游世界的故事,经历了大人国、小人国、慧马国、飞岛国里奇妙、惊险的旅程。作者以幽默的手法,详细的介绍了格列佛的四次奇遇,使人仿佛身临其境。游记中大人国、小人国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但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慧马国。1710年,格列佛再次出海,途中遭遇了海盗的劫持,被流放到了慧马国海岸,结识了仁慈、和善的慧马,度过了一段难忘的时光。在慧马的国度里,没有“欺骗”、“怀疑”、“不信任”,只有友谊与仁爱,在它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

我真羡慕格列佛能到达慧马国,慧马国是我们追求和向往的地方。在那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有没有欺骗你,没有欺诈,没有虚假,一切都是洁白无瑕的。在那里,不会有人花言巧语骗走别人的血汗钱;也不会有人挑拨离间、陷害他人,所有人都乐于助人。而在现实生活中,别人遇上困难,我却不敢挺身而出帮助他人,自己遇上困难,也不敢接受别人的帮助,这样,既错过了别人对自己的关爱,又失去了一次关爱别人的机会,这不是一种悲哀吗?我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马国一样,没有虚伪,没有欺诈。希望大家一起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让这个世界能像慧马国一样,少一点虚伪,多一点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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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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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很多的,从四大名著到外国巨作,从《三国演义》到《水浒传》,从《狼王梦》到《山大王》,从《汤姆。索亚历险记》到《苦儿流浪记》,从《红星照耀中国》到《腾飞五千年》,我是应有尽有。而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水浒传》这本书了。

《水浒传》是作者施耐庵根据北宋农民大起义的起因、经过、结果写成的一部历史小说。书中生动地描绘了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军起义的起因结果以及宋江立起“替天行道”的大旗反抗朝廷的故事,展现了封建社会官逼民反,一点儿民主和自由都没有的黑暗社会情景,说明了领导者不得民心必然会失败的道理。告诫我们绝不能自私自利、自以为是、目中无人,应当公而忘私、虚怀若谷、谦虚警惕。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中塑造了许许多多的有血有肉的人物,如宋江、林冲、李逵、关胜、柴进、李应等人。文中不仅有集体起义,还有个人战争,如“景阳岗打虎”、“怒杀潘金莲”等,都描绘得有声有色,有血有肉。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水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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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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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去年去了鲁迅故居以后,我就对鲁迅爷爷有了深刻的印象,我对鲁迅爷爷还不太了解,就想通过其它的方法来补充。终于有一天,妈妈给我办了一张新华店的借书卡。在三楼的读者俱乐部里,我翻找了许多书后,终于找到了一本关于鲁迅的书——《鲁迅全集》。

书的封面介绍了鲁迅的籍贯、成就,还介绍了他的一些主要文学作品:《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朝花夕拾》、《野草》、《人海杂言》、《荆天丛笔》和《鲁迅全传》等。

现在我已经把《鲁迅全集》借回了家,我最喜欢看的是那篇《鲁迅全传》了。这篇文章总共有二十章,在我看来,它应该是旁人对鲁迅爷爷一生的评价,比如说第一章写刚出生的鲁迅是一个幸运儿;第二章以“天突然坍了”为题写鲁迅十三岁那年他的家庭变故;……全文写了鲁迅从出生到老死的思想、成就、对当时社会的贡献。

虽然这本书我还没有看完,但是我却从看了的文章中知道了深刻的内涵,我一定会花时间去把这本书读完,让鲁迅爷爷的爱国为民思想伴随我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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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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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雨果也说过:“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书,我喜欢读你!

宁可吃无肉,不可家无书。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假如我连续几天不读课外书,生活就像吃菜没有加盐一样乏味。

在生活中,我们要结交“好朋友”。它能使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我的“好朋友”有很多,如《爱的教育》、《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水浒传》等等。现在我给你介绍一位最好的朋友——《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公鲁滨逊从小决心成为一名海员,周游世界。他第一次出海,不幸遇上了风暴,最后,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他游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用自己的智慧和勤劳,顽强地生活了28年,终于在1684年12月19日被一艘英国的船拯救了。这本书告诉了我很多:逆境中,只有具有坚强毅力而又聪明智慧的人才能取得成功。

鲁滨逊的经历影响着我,使我在生活和学习中不断地激励自己做一个永不退缩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人。

记得有一次,我想给妈妈做菜,让辛苦的妈妈放松放松。可结果西红柿忘了洗,鸡蛋糊了,味道也不好。顿时,我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决定放弃。可转念一想,鲁滨逊在那荒无人烟的荒岛上遇到那么多困难,他都一一克服了,我这点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成功总是青睐有恒心的人,我要再做一次!终于,我成功了,做的菜好吃多了。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在人生的道路上一定会遇到困难与挫折,要想取得成功,就需要有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我会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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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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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许多的,有的令我难过,有的令我愤怒,有的令我高兴,还有的令我感到欣慰,可是有一本书,它让我非常感动,永远难忘。

这本书就叫做《狼王梦》,这里讲的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生命,关于母爱的故事。书中的紫岚原本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可是,黑嗓在即将当上狼王时死去,于是它发誓便要培育自己的子孙成为狼王。可是当自己的子女一个个夭折死去,它自己也失去了原来的美貌,变成了一只“丑狼”。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一个破灭,紫岚心中对“狼王”这个宝位的想法也一点点散去。有一次,当一只全雕想要吃掉它的狼孙时,紫岚奋不顾身地冲上前去,在与金雕搏斗时,紫岚不幸被金雕打得奄奄一息,可紫岚却又不顾伤痛又与金雕搏斗,最后它咽下了最后的一口气,倒在了血泊中……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母狼的伟大母爱,令我非常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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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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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骑马咚哪个咚,后边跟着个孙悟空,孙悟空跑的快,后面跟着个猪八戒,猪八戒鼻子长······

在幼儿园的时候,我就背了这首诗。后来妈妈就给我买了一套《西游记》的儿童读本,一看,那么厚两本,我还有点怕呢。然而,看了几页以后我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西游记》中描写了许许多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有一心想到西天取经的唐僧、有能降妖除魔、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有老实忠诚、默默无闻的沙僧,有贪生怕死、又好吃又贪睡的猪八戒,还有诡计多端,一心想吃唐僧肉的妖魔鬼怪……

在这些人物里我最仰慕的是:孙悟空,因为他有一条神奇的金箍棒,这条金箍棒能变得像柱子那么粗,也能变得像绣花针那么细,孙悟空还会七十二变,还会腾云驾雾、翻一个跟斗就能飞出十万八千里,孙悟空还机智勇敢,武功高强。

而且,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在陪同唐僧取经的路上,孙悟空不怕困难、勇敢的精神去消灭了许许多多的妖魔鬼怪。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表现在,找到了什么好吃的食物,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唐僧。一路上,他保护唐僧,斩妖除魔。为了救唐僧,他凭借着自己聪明的才智,与妖怪斗智斗勇,成为妖怪们惧怕的对手。最终把经取回来了。

《西游记》是一本值得大家阅读的书籍,还没看的同学,快点去买一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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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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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许多好,如《少年百科》、《格林童话》、《作文大全》……可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百读不厌的《十万个为什么》。

这本书可好看了。封面上写着,中国孩子最想知道的《十万个为什么》。画着几个小问号,和几只小狗在玩耍。第一次看到封面时,我就被它吸引住了,如饥似渴地读着。

它的内容很广阔,有关于动物的、植物的、生活的、科学的问题,让我知道了许多课外知识。这本书还帮了我一个忙呢!一次,小丽问我:“蚊子为什么能在黑暗中叮人呢?”这下子,我都不知道回答什么。啊,有办法了。“小丽,我可以帮你查一下《十万个为什么》。”我高兴地说。小丽说:“好啊!”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十万个为什么》,“我知道啦!原来,第一:你睡觉时呼出的气体让蚊子找到你;第二:蚊子会感觉到你的温度;第三:它能闻到人的气味。所以,蚊子能在黑暗中盯人。”我照着书读给小丽听,“谢谢你,欣欣。”小丽说。我连忙说:“没关系。”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知识的源泉,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了这本好书,帮助了我解决许多问题,让我终身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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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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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法国的高尔基这样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国古代的宋真宗这样说。古今中外的大教育家、大思想家都提倡多读书,而我们这些祖国的未来怎能不多读好书?

我的爱好也是看书,而且尤其喜欢历险类的书,而《鲁滨逊漂流记》则是历险类的书中的“王者”,这本书的引人注目之处不但在主人公鲁滨逊坎坷曲折的经历之中,还在主人公鲁滨逊怀有一颗坚强、不随便向大自然认输的心中。

主人公鲁滨逊出生于一个商人家庭,一心想出海见识见识。可他的父亲却是个固执的人,只想让鲁滨逊继承他的商人事业。鲁滨逊是一个向往自由的人,他可受不了父亲的管束,就瞒着父亲偷偷叫上他的一位有钱的朋友,一起买了艘小船,就出海前往伦敦了。

在前往伦敦的路上,鲁滨逊先遇上了大风暴,船被撕了个粉碎,自己好不容易才保住了性命。第二次航行总算“苦尽甘来”,他一帆风顺地到非洲,他凭借天生的商人头脑在非洲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航行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可又一次在主人出去办事时划着主人的小艇逃跑,中途被一艘葡萄牙商船救起。

他乘着商船来到了巴西,下了船,又靠着在非洲经商赚来的钱买了一座庄园,做了庄园主。可他不甘心这样的发财致富,又再次乘船到南美洲经商。

可这次运气也不太好,船遇到风暴触礁,船上的所有人都死于非命,只有他一个人侥幸存活了下来,他在风暴中拼命游泳,最后还是晕了过去。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被潮水冲到了一个偏离航线、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冷静下来,把被潮水冲到岸边的沉船残骸里可以利用的东西都给搬了上来。他用从船上搜刮来的亚麻布做了帐篷和吊床,把家建在了小山旁,用削尖了的木桩在家旁边做了一圈栅栏,防止野兽入侵大本营。他用从船上拿来的枪支和弹药猎捕野味为食,以家旁的小池里的淡水为饮,用简单的工具做出了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还种植小麦并成功地做出了面包。度过了最初的困难。

当鲁滨逊已经在荒岛上居住了差不多二十年的时间,他在一次环岛旅行时看到了几个巨大的脚印和几堆已经腐烂的骨头。当时,鲁滨逊恍然大悟,这些骨头并不是动物的骨头,而是人类的骨头!他终于知道,这座岛并不是一座荒无人烟的荒岛,而是臭名昭著的食人族开过食人宴会的小岛!鲁滨逊知道这个如晴天霹雳般的消息的时候,吓得魂不附体。因此,鲁滨逊十几天内没有安稳地睡过一次觉,每次想睡觉的时候他都会做一个同样的噩梦:他被食人族捆了起来,他亲眼看见自己的同类被食人族吃掉。而且他知道,下一个被吃掉的人就是自己!每次,他都会被噩梦惊醒,害得他好久没好睡觉,长出了像熊猫的眼睛一样的黑眼圈。直到他又过了三年,亲眼看见一群食人族来到岛上吃抓来的奴隶,他实在怒不可遏,抓起猎枪和一把匕首就冲了上去,把食人族杀了个精光,只留下了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食人族。当时,鲁滨逊实在不想杀生了,便留下了一个伶牙俐齿的食人族少年做了自己的奴隶。由于鲁滨逊收他为奴隶时是星期五,鲁滨逊便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鲁滨逊和“星期五”又在荒岛上生存了几年后,一艘商船来到了荒岛,他们十分兴奋,可不幸的是这艘商船的船长对他们说,这艘船以经被海盗俘获,海盗们到这里来就是因为想靠岸休息休息。最后鲁滨逊一行人利用自己的智慧和海盗斗智斗勇,最后终于收复商船,并把海盗留在了小岛上。船长十分感激地带他们回到鲁滨逊的故乡——英国。当鲁滨逊带着“星期五”回到家里时,父母亲早已双亡。他在英国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最后,我要对大家说,我们的身边有许多一见到困难就说不的人。可你看看鲁滨逊,我们应该多学习他看见困难并不是自暴自弃,而是冷静下来,仔细观察事物,利用自己的智慧努力战胜困难,并在受挫时不放弃希望,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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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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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皆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喜爱的书,那就是非《名侦探柯南》莫属了。

《名侦探柯南》是我读3年级时,迷上的,因为这本书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比如:小兰姐姐,有时,怀疑柯南是不是新一的时候,柯南会变成像小孩子一样爱玩具,玩玩具,就会解出小兰姐姐的怀疑。

我爸爸,不给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有时妈妈会偷偷地买几本,给我看。她买回来的时候,我会开心得不得了,我会因为我爸爸不让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所以我偷偷地躲在每一个角落里,自己在欣赏着这本书。

还有一次,我趁爸爸还没回家的时候,我开心地走到密秘箱旁,拿出这本书,坐在沙发上看,忽然,我听到有脚步声。我心想:爸爸,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想到这里。我立刻把书房进秘密箱里,然后,拿相互一本书,我干才拿好,我爸爸就开门了。我连忙跑到沙发上坐着,拿起作文书,看。爸爸看了看我,什么话都没讲。

这件事情令我更加喜欢这本书了。还令我知道看书不一定要看故事书。什么书都要看,才能像杜甫,说过的一句话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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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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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本,读过之后,让你受益匪浅;有这样一本书,读的时候,你的心情会随着跌宕起伏的故事而波澜壮阔,它,就是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在荒岛上独自生活了28年,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他在孤岛上劳作生息,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种植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他曾与野兽斗勇,也曾与野人斗智,救出了“星期五”,他也曾祈求上帝来帮助自己,他甚至和自己的良知争吵,可是他最终熬了过来,靠着顽强的毅力和勤劳的双手熬了过来,等到了回英国的轮船。

面对挫折与挑战,绝不轻言放弃,摔倒了,爬起来;受伤了,不哭泣。只有扬起自信的风帆,心态乐观,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铸就辉煌的人生。鲁滨逊创造了不朽的传奇!

合上书,我久久不能回神,如果我是他,我不可能去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不可能去接受重重困难和波折,因为我没有那个能力和勇气。

同时,我也被丹尼尔·笛福的文笔所折服,笛福对人物的理解十分深刻,他笔下的鲁滨逊是那么聪明,那么充满活力,不信天命,相信“常识”,细节逼真,如同身临其境。

三毛曾说过:“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

毛姆说,养成读书习惯,也就是给自己营造一个几乎可以逃避生活中一切愁苦的庇护所。有了庇护所,苦闷受伤时,才有治愈的地方,才有面对这慌乱世界时的强力后盾。

有书相伴的日子,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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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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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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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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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看的女孩,我看过很多书,有《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格林童话》《西游记》还有《小鹿斑比》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跳舞》。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非常非常喜欢跳舞的小女孩,她有一个很爱很爱她的爸爸,她家院子附近有一片茂密的草地,四周开满了花儿,小女孩常常在草地上跳跃和旋转,她的爸爸一直都在认真的看着她。从她小时候扮演一个玉米的角色,到她成为台上美丽优秀的芭蕾舞者,爸爸都在背后台下默默地微笑地注视着她,开心地为她鼓掌,直到她恋爱结婚,有了自己的家,爸爸还是一直微笑的看着她,直到爸爸生命的最后一刻,女儿回来看她,为他跳舞,可是爸爸已经看不见了。

这本书读了一半的时候我已经泪流满面,我想到了自己,我的爸爸也是这样默默地为我付出、为我努力,不管刮风下雨都按时按点送我去上舞蹈课。当我有了进步,爸爸就会鼓励我;当我有了成绩,爸爸会为我鼓掌。爸爸真的真的很爱我,我也很爱爸爸。

在《跳舞》这本书中,我看到了自己和爸爸的影子,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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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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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的一本是《木偶奇遇记》。里面写着:从前有一个木匠,他发现一个木头,他想做一个小木偶和他玩。做好了,小木偶居然说话了。小木偶不会走路,木匠只好一步一步教它走路,会走之后,木匠就送他去上学了。小木偶经过了一些非常惊奇的奇遇,比如:他在回家的路上,有一只猫和狐狸去骗它,到了晚上,它们来抢小木偶的钱,小木偶飞快地跑,找到一个地方躲了起来,骗子找不到它,只好回去了。还有一次,它在鲨鱼的肚子里,趁鲨鱼睡觉的时候从鲨鱼的牙缝里钻出来。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小木偶很,能安全度过很多危险的事。我知道了遇到问题不能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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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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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知音漫客》这本,因为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所以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书中有个女孩叫李宁,正在外面玩的时候,突然看见了一个四不像的怪物从前面走过来,李宁吓的张嘴大叫撒腿就跑,那嘴张得都要盖过她的头了,好夸张,我看的哈哈大笑“李宁是个胆小鬼!”没想到李宁忽然停下了脚步,还说:“怪物我跟你拼了”随即转身跑了回去,她用尽全力和怪物搏斗,身上伤痕累累,但她怕怪物伤及无辜就没有放弃,过了两天两夜才打败了怪物,结果她因为失血过多也死亡了。我正为她伤心,她的同伴赶来了,用了一个能量济又把她救活了。我又开心起来,继续往后看渐渐入迷了。突然我手中的书不见了,往后面一看是妈妈,妈妈拿着书说:“我叫你吃饭,你没有听见吗?”原来妈妈叫我去吃饭,我都没听见,我还想看书,于是央求妈妈“妈妈能把书还给我吗?我真的没有听见”,妈妈坚定的说:“不行,去吃饭去”,我只好去吃饭了,我三下五除二的吃完了饭,拿起书又看了起来。

书中的故事让我懂得了,我们不要胆小,我们要坚强,要做个勇敢的孩子。

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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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看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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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非常喜欢的女孩,在我没上幼儿园之前,爸爸,妈妈晚上经常给我讲故事,我就习以为常了,晚上我没听故事,就睡不着。可是爸爸妈妈工作太劳累,不想讲,我就缠着他们,他们禁不住,就把我送进了幼儿园。自从我上了幼儿园,认识的字多了,就自已找书看,不用再麻烦爸爸妈妈了。看书既让我快乐,又让我头疼

我每天若都看书,可我就那么几本书,一下就看完了,我让爸爸买,他不买,我向别人借,可她们太小气,死也不肯借。我就只好缠着爸爸,每天都要在他的面利嚷嚷几句。爸爸禁不住我的软磨硬泡,就在邻居家夏儿家借了十几本书。这些书我都喜欢看,有时,为了看书,弄得我废寝忘食,爸爸就说:“早知道就不借书给你看了。”“哼!那几天我没书看,我觉得好无聊,简直是度日如年,这次就当补偿我了。”,“唉,这孩子……”爸爸无奈地摇了摇头,转身走了。为了弄书给我看,我常常头疼。

还有一次,妈妈在家里炆排骨,我正在认真地看书,这时,妈妈接了一个电话,就对我说:“静儿,妈妈有事出去一下,厨房里炆了排骨,到了5:15分就把插头拨了。”“嗯”。我答道,可我的目光还在看书上。长针指到了15分了,我不知道,还在看书。等长针指到了30,妈妈回来了,问:“静儿,插头拨了吗?”“插头……”我的脑海里闪过一道闪电,我惊呆了。妈妈见我这副模样,就明白坏事了,赶紧把插头拨了。她打开锅盖,拿着筷子夹了一块肉,只见,肉就像水豆腐一杵,不着力,往下掉。妈妈生气了,对着我叼吼:“你真是的,十几元钱一斤的排骨就变了‘粥’了。”可是我把妈妈的话当做了耳旁风,继续看我的“宝贝”书了,不过,读书也给我带来了好处。

在上一年级的时候,我和我的小伙伴经常一起玩。有一次,我们讲故事,开始时我不知道讲哪篇。后来,我想到我以前看过一篇文章叫《三只小猎,非常有趣,我讲给了我的小伙伴听,她们都乐坏了。她们还让我讲,说是很好听,我高兴极了。回忆着以前从书上看到的故事讲给了她们听。我被她们称为“故事大王”,我的心里像吃蜂蜜那般甜。

读书真好!我喜欢读书,读书既让我快乐,又能让我获得知识。我之所以这么聪明,是因为我喜欢读书。记住: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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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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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郭敬明的一本畅销书——《左手倒影,右手年华》。这是一本散文集,收录了十八篇郭敬明所创作的散文。这本书写的是自我的美文负载深刻的思想内涵,记录了一个敏感而内敛的少年的灵魂深处犹如岩浆一般涌动的情感活动,让人叹服一个19岁少年的“才情、天趣、知识、智性和创作力”。

“我”是一个在感到寂寞的时候就会仰望天空的小孩。2001年的最后一刻,“我”站在阳台上观望着漆黑的夜空上偶尔出现冷清的烟火,夜风冷冷地吹过来,看见一年的时光在掌心中翻涌、升腾,最后归于平静,没有声音。2001年“我”过了18岁生日,那些美好的祝福,朋友真诚的眼神,心上人温和的声音,一切都让“我”感恩并且难以忘记。而“我”就像仙人掌一样,一点一滴地长大了。

那天,“我”站在路边的车站等车,一个男孩子从我身边走过,背着一把黑色的吉他,破旧的牛仔裤,长长的头发被风吹得飘起来,他脸上的表情天真而狂妄,哼着一段重复打的旋律。“我”悄悄低下头,似乎想起了什么,可是马上又摇了摇头,笑了。

当我读完《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后,让我看到了我经历的青春,对时间的飞逝更有感触,真是时光如流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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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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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不是漫画书,也不是童话书,而是《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里面有好多好多的奥秘与科学知识,如果不集中精力、静下心来读它的话就不会深刻的懂得这本书讲的是什么。

这本书就像给了我一扇科学之门,又给了我一把打开这扇大门的金钥匙,当我打开它的时候,无数的奥秘就悄悄的进入了我的大脑。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以前没有听说过的知识。比如说,我喜欢嚼口香糖,但根本不知道经常嚼口香糖的好处。这时候出现了一扇知识大门,我用金钥匙打开了它,通过认真阅读,我知道了经常嚼口香糖的好处,有三个方面,第一是防止蛀牙,第二是能坚固牙齿,第三是能促进面部肌肉发育。

再比如说,为什么有人在刷牙时牙龈会出血?我看到书上说这个问题也是分好几个方面来讲的。第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患上了慢性牙龈炎,如果经常不刷牙或者刷牙不彻底,就会使牙龈边缘的残渣日积月累形成了牙垢,就可能引发牙龈炎。牙龈发炎的时候,毛细血管充血,所以只要用牙刷一碰就会出血。另外,如果刷牙方法不正确,也容易弄伤脆弱的牙龈,使牙龈出血。

除了这些,书上还有很多很多让我不明白的日常生活现象,比如说人在害羞或者是高兴、愤怒的时候为什么会脸红?人为什么会做梦?人困了为什么会打哈欠?为什么看完电视用完电脑要洗脸?为什么要勤洗手?……这些问题在这本书中都有科学的答案。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的科学知识,它成了我每天回家做完作业之后必读的一本书,我不再像以前一样那么喜欢看电视动画片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我一定要好好的珍惜它、爱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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