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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百里者半九十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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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百里者半九十:走一百里路,走了九十里才算是走了一半。比喻做事愈接近成功愈困难,愈要认真对待。今天小编就来分享行百里者半九十的历史典故,希望读者喜欢。

行百里者半九十的历史典故

【出处】

西汉·刘向《战国策·秦策五·谓秦王》:“诗云:‘行百里者半于九十。’此言末路之难也。”

解释为走一百里路,走了九十里才算是走了一半。比喻做事愈接近成功愈困难,愈要认真对待。激励人在做事的时候要一鼓作气,不可半途而废。

【历史故事】

秦王依靠秦国强大的实力,有利的地形,成功实行了“远交近攻”的“连横”政策。几年来,六国或被攻破,或被削弱,眼看着大局已定,为此秦王逐渐放松了努力,把政事交给相国,自己在宫中饮酒作乐,肆意享受起来。

一天,侍卫向秦王报告说,有一个年近九十岁的老人,刚从百里路外赶到京城,一定要进宫求见秦王。秦王亲自接见了他。

秦王说:“老人家,你刚从远地赶来,路上一定很辛苦吧?”

老人说:“是啊!老臣从家乡出发,赶了十天,行了九十里;又走了十天,行了十里,好不容易赶到京城。”

秦王笑道:“老人家,你算错了吧?开头十天走了九十里,后来十天怎么只走了十里呢?”

老人家回答说:“开始的十天,我一心赶路,全力以赴,待走了九十里以后,实在觉得很累,那剩下的十里,似乎越走越长,每走一步都要花费许多力气,所以走了十天才到了咸阳。回头一想,前面的九十里,只能算是路程的一半。”

秦王点点头,说:“老人家赶了那么多路来见我,可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呢?”

老人家回答说:“我就是要把这走路的道理禀告大王。我们秦国统一的大业眼看就要完成,就像老臣百里路已经走了九十里一样。不过我希望大王把以往的成功只看作是事业的一半,还有一半更需要去努力完成。如果现在懈怠起来,那以后的路就会特别难走,甚至会半途而废,走不到终点呢!”

秦王谢过老人的忠告,再也不敢懈怠,而是把全部精力都放到统一六国的大业上去了。

一百里路走了九十里,只能算是走完了一半路程。比喻越接近成功,越不能松懈,要坚持到底,去争取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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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张纲埋轮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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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纲埋轮:讲述张纲到了洛阳都亭,就把他的车毁了,把车轮埋在地下,不继续前行的故事,后来,“张纲埋轮”这一典故,用来表示抨击权贵,无所畏惧。今天就给大家具体分享一下张纲埋轮的历史典故,希望读者喜欢。

张纲埋轮

典出《后汉书·张纲传》。

东汉顺帝时,朝政十分腐败。大将军梁冀和宦官曹节曹腾等勾结,横行不法,无法无天。老百姓被逼得活不下去,只好纷纷起来反抗,举行起义。

谏议大夫周举上书给汉顺帝,说:“要消灭盗贼,必须先把地方官查一查,爱护人民的应该升职,贪官污吏就应该查办。”

汉顺帝感到周举说的很有道理,就下了诏书,大赦天下,接着派周举、杜乔、张纲等八个大臣分头去各地视察。

这八个人中,武阳(今四川彭山东)人张纲是最年轻的一个。他认为要整顿政治的话,首先要惩办的,是朝廷上那些违法乱纪的大官;那些违法乱纪的大官受到了惩处,那些地方上的小官就不敢胆大妄为了。他到了洛阳都亭,就把他的车毁了,把车轮埋在地下,不继续前行了。有人问他:

“你怎么啦?”

张纲气呼呼地说:“豺狼当道,何必去查问狐狸?”

于是,他就上书弹劾大将军梁冀。当时,汉顺帝正宠着梁皇后,梁家的子弟和亲戚布满了朝廷,他们说:

“张纲这小子,看他有几个脑袋!”

汉顺帝知道张纲一向正直,也得到不少大臣的支持,便把张纲的奏章搁在一旁,没治他的罪。可梁冀恨透了张纲,不久广陵郡那边有公文来,说广陵大盗张婴,手下有好几万人马,骚乱地方,杀害剌史,请朝廷发兵征剿。梁冀便想方设法报复,派张纲为广陵太守,让他到张婴那儿去送死。

张纲到了广陵,带了十几个随从亲自去见张婴,说他是来惩办贪官污吏,并不是来跟人民为难的。张婴是条好汉,好汉识好汉,张婴被张纲说服了,两人做了朋友,愿意共同为民除害。

张纲吩咐张婴挑选一批能力较强的首领,量才录用,其余的一万多人自愿回家种地;同时,张纲惩办了一批贪官污吏,广陵很快就安定下来。

张纲治理广陵有功,汉顺帝想重用他,叫他回朝。但一方面梁冀出来阻拦,另一方面张婴等联名上书挽留,汉顺帝就让张纲留在广陵。

过了一年,张纲病死在广陵,年仅三十六岁。

后来,“张纲埋轮”这一典故,用来表示抨击权贵,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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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杜甫遇李白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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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杜甫相遇,在744年。那年,李白43岁,杜甫32岁,相差11岁。

其实,李白不仅在实际年龄上比杜甫大11岁,而且在诗坛辈分上整整先于杜甫一个时代。

两人见面时,李白已名满天下,杜甫还只是崭露头角。杜甫早就熟读过李白的很多名诗,此时一见真人,崇敬之情溢于言表。一个取得巨大社会声誉的人往往会有一种别人无法模仿的轻松和洒脱,这种风范落在李白身上更是让他加倍地神采飞扬。眼前的杜甫恰恰是最能感受这种神采的,因此他一时全然着迷。

李白见到杜甫也是眼睛一亮。他历来不太懂得识人,经常上当受骗,但那是在官场和市井。如果要他来识别一个诗人,他却很难看错。即便完全不认识,只要吟诵几首,交谈几句,便能立即作出判断。杜甫令他惊叹,因此二人很快成为好友。他当然不能预知,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将与他一起成为执掌华夏文明诗歌王国数千年的最高君主而无人能够觊觎;但他已感受到,无法阻挡的天才之风正扑面而来。

他们喝了几通酒就骑上了马,决定一起去打猎。

他们的出发地也是见面地,在今天河南省开封市东南部,旧地名叫陈留。到哪儿去打猎呢?向东,再向东,经过现在的杞县、睢县、宁陵,到达商丘,从商丘往北,直到今天的山东地界,当时有一个大泽湿地,这便是我们的两位大诗人纵马打猎的地方。

当时与他们一起打猎的,还有一位着名诗人高适。高适比李白小3岁,属于同辈。这位能够写出“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借问梅花何处落,风吹一夜满关山”这种慷慨佳句的诗人,当时正在这一带“混迹渔樵”“狂歌草泽”。也就是说,他空怀壮志在社会的最底层艰难谋生,无聊晃悠。这是他的“地盘”,沟沟壑壑都了然于心,由他来陪猎,再合适不过。

挤在他们三人身边的,还有一个年轻诗人,不太有名,叫贾至,比杜甫还小6岁,当时才26岁。年龄虽小,他倒是当地真正的主人,因为他在这片大泽湿地北边今天山东单县当县尉,张罗起来比较方便。贾至还带了一些当地人来凑热闹,其中也有几个能写诗的。

于是,一支马队形成了。在我的想象中,走在最前面的是高适,他带路;接着是李白,他是马队的主角,由贾至陪着;稍稍靠后的是杜甫,他又经常跨前两步与李白并驾齐驱;贾至带来的那些人,跟在后面。

当时的大泽湿地,野生动物很多。他们没走多远就挽弓射箭,扬鞭跃马,奔驰呼啸起来。高适和贾至还带来几只猎鹰,这时也像闪电般蹿入草丛。箭声响处,猎物倒地,大家齐声叫好,任何人的表情都不像此地沉默寡言的猎人,更像追逐嬉戏的小孩。马队中,喊得最响的是李白,而骑术最好的应该是高适。

猎物不少,大家觉得在野地架上火烤着吃,最香最新鲜,但贾至说早已在城里备好了酒席。盛情难却,那就到城里去吧。到了酒席上,几杯酒下肚,诗就出来了。即席吟诗的不是别人,是李白和杜甫,连高适也只能躲在一边了,真是奢侈至极。

诗有典雅的面容,但它的内质却是生命力的勃发——无论是诗的个体、诗的群体、诗的时代都是这样。没有生命力的典雅,就不是我们喜欢的诗。因此,由诗人用马蹄写诗的旷野,实在可以看作被我们遗落已久的宏大课本。

诗人用马蹄写诗的地方也不少,但这儿,是李白、杜甫一起在写,这如何了得。

在那次打猎活动中,高适长时间地与李白、杜甫在一起,并不断受到他们鼓舞,决定要改变一种活法。很快,他就离开这一带,游历去了。

李白和杜甫从秋天一直玩到冬天。分手后,第二年春天,二人又在山东见面,高适也适时地赶了过来。不久,又一次告别,又一次重逢,那已经是秋天了。当冬天即将来临的时候,李白和杜甫这两位大诗人永久地别离了。

当时他们都不知道这是永诀,李白在分别之际还写了“何时石门路,重有金樽开”的诗,但金樽再也没有开启。因此,这两大诗人的交往期,一共也只有一年多一点,中间还有不少时间不在一起。

世间很多最珍贵的友情都是这样,看起来亲密得天荒地老、海枯石烂,细细一问却很少见面。相反,半辈子坐在一个办公室的,很可能尚未踏进友谊的最外层门槛。

就在李白、杜甫别离的整整10年之后,安史之乱爆发。那时,李白已经54岁,杜甫43岁。他们和唐代一样,都青春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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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官渡大战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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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经过官渡大战,袁绍的主力已经消灭,曹操统一了北方。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刘备逃到了邺城(冀州的治所,在今河北临漳西南),袁绍才感到曹操是个强大的敌人,决心进攻许都。原来劝他攻打许都的田丰,这时候却不赞成马上进攻。他说:“现在许都已经不是空虚的了,怎么还能去袭击呢!曹操兵马虽然少,但是他善于用兵,变化多端,可不能小看他。我看还是作长期的打算。”

袁绍不听田丰的话,田丰一再劝谏,袁绍反认为他扰乱军心,把他下了监狱,他向各州郡发出文书,声讨曹操。公元200年,袁绍集中了十万精兵,派沮授(沮音jū)为监军,从邺城出发进兵黎阳(今河南浚县)。他先派大将颜良渡过黄河,进攻白马(今河南滑县)。

这时候,曹操早已率领兵马回到官渡,听到白马被围,准备亲自去救。他的谋士荀攸劝他说:“敌人兵多,我们人少,不能跟他硬拼。不如分一部分人马往西在延津(在今河南延津西北)一带假装渡河,把袁军主力引到西边。我们就派一支轻骑兵到白马,打他个措手不及。”

曹操采纳了荀攸的意见,来个声东击西。袁绍听说曹操要在延津渡河,果然派大军来堵截。哪儿知道曹操已经亲自带领一支轻骑兵袭击白马。包围白马的袁军大将颜良没防备,被曹军杀得大败。颜良被杀,白马之围也解除了。

袁绍听到曹操救了白马,气得直跳脚。监军沮授劝袁绍把主力留在延津南面,分一部分兵力出击。但是袁绍心急火燎,不听沮授劝告,下令全军渡河追击曹军,并且派大将文丑率领五六千骑兵打先锋。这时候,曹操从白马向官渡撤退。听说袁军来追,就把六百名骑兵埋伏在延津南坡,叫兵士解下马鞍,让马在山坡下蹓跶,把武器盔甲丢得满地都是。

文丑的骑兵赶到南坡,看见这样子,认为曹军已经逃远了,叫兵士收拾那丢在地上的武器。曹操一声令下,六百名伏兵一齐冲杀出来。袁军来不及抵抗,被杀得七零八落。文丑也糊里糊涂地丢了脑袋。

两场仗打下来,袁绍一连损失了他手下的颜良、文丑两员大将,袁军将士打得垂头丧气。但是袁绍不肯罢休,一定要追击曹操。监军沮授说:“我们人尽管多,可没像曹军那么勇猛;曹军虽然勇猛,但是粮食没有我们多。所以我们还是坚守在这里,等曹军粮草完了,他们自然会退兵。”

袁绍又不听沮授劝告,命令将士继续进军,一直赶到官渡,才扎下营寨。曹操的人马也早已回到官渡,布置好阵势,坚守营垒。

袁绍看到曹军守住营垒,就吩咐兵士在曹营外面堆起土山,筑起高台,让兵士们在高台上居高临下向曹营射箭。

曹军只得用盾牌遮住身子,在军营里走动。

曹操跟谋士们一商量,设计了一种霹雳车。这种车上安装着机纽。兵士们扳动机纽,把十几斤重的石头发出去,打坍了袁军的高台,许多袁军兵士被打得头破血流。

袁绍吃了亏,又想出一个办法。他叫兵士在深夜里偷偷地挖地道,打算从地道里钻到曹营去偷袭。但是他们的行动早被曹军发现。曹操吩咐兵士在兵营前挖了一条又长又深的壕沟,切断地道的出口。袁绍的偷袭计划又失败了。

就这样,双方在官渡相持了一个多月。日子一久,曹军粮食越来越少,兵士疲劳不堪。曹操也有点支持不住,写信到许都告诉荀彧,准备退兵。荀彧回信,劝曹操无论如何要坚持下去。

这时候,袁绍方面的军粮却从邺城源源不断地运来。袁绍派大将淳于琼带领一万人马运送军粮,并把大批军粮囤积在离开官渡四十里的乌巢。

袁绍的谋士许攸探听到曹操缺粮的情报,向袁绍献计,劝袁绍派出一小支人马,绕过官渡,偷袭许都。袁绍很冷淡地说:“不行,我要先打败曹操。”

许攸还想劝他,正好有人从邺城送给袁绍一封信,说许攸家里的人在那里犯法,已经被当地官员逮了起来。袁绍看了信,把许攸狠狠地责骂了一通。

许攸又气又恨,想起曹操是他的老朋友,就连夜逃出袁营,投奔曹操。

曹操在大营里刚脱下靴子想睡,听说许攸来投奔他,高兴得来不及穿靴子,光着脚板跑出来欢迎许攸,说:“好啊!

您来了,我的大事就有希望了。”

许攸坐下来后说:“袁绍来势很猛,您打算怎么对付他?

现在你们的粮食还有多少?”

曹操说:“还可以支持一年。”

许攸冷冷一笑,说:“没有那么多吧!”

曹操改口说:“对,只能支持半年。”

许攸装出生气的样子说:“您难道不想打败袁绍吗?为什么在老朋友面前还要说假话呢!”

曹操只好实说:“军营里的粮食,只能维持一个月,您看怎么办?”

许攸说:“我知道您的情况很危急,特地来给您捎个信。现在袁绍有一万多车粮食、军械,全都放在乌巢。淳于琼的防备很松。您只要带一支轻骑兵去袭击,把他的粮草全部烧光,不出三天,他就不战自败。”

曹操得到这个重要情报,立刻把荀攸、曹洪找来,吩咐他们守好官渡大营,自己带领五千骑兵,连夜向乌巢进发。他们打着袁军的旗号,沿路遇到袁军的岗哨查问,就说是袁绍派去增援乌巢的。袁军的岗哨没有怀疑,就放他们过去了。

曹军到了乌巢,就围住乌巢粮屯,放起一把火,把一万车粮草,烧得个一干二净。乌巢的守将淳于琼匆忙应战,也被曹军杀了。

正在官渡的袁军将士听说乌巢起火,都惊慌失措。袁绍手下的两员大将张郃(音hé)、高览带兵投降。曹军乘势猛攻,袁军四下逃散。袁绍和他的儿子袁谭,连盔甲也来不及穿戴,带着剩下的八百多骑兵向北逃走。

经过这场决战,袁绍的主力已经消灭。过了二年,袁绍病死。曹操又花了七年工夫,扫平了袁绍的残余势力,统一了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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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商汤和伊尹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1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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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下游有个部落叫商。传说商的祖先契(音xiè)在尧舜时期,跟禹一起治过洪水,是个有功的人。后来,商部落因为畜牧业发展得快,到了夏朝末年,汤做了首领的时候,已经成为一个强大的部落了。

夏王朝统治了大约四百多年,到了公元前十六世纪,夏朝最后的一个王夏桀(音jié)在位。夏桀是个出名的暴君,他和奴隶主贵族残酷压迫人民,对奴隶镇压更重。夏桀还大兴土木,建造宫殿,过着荒淫奢侈的生活。

大臣关龙逄(音páng)劝说夏桀,认为这样下去会丧失人心。夏桀勃然大怒,把关龙逄杀了。百姓恨透了夏桀,诅咒说:“这个太阳什么时候才会灭亡,我们宁愿跟你同归于尽。”

商汤看到夏桀十分腐败,决心消灭夏朝。他表面上对桀服从,暗地里不断扩大自己的势力。

那时候,部落的贵族都是迷信鬼神的,把祭祀天地祖宗看作最要紧的事。商部落附近有一个部落叫葛,那儿的首领葛伯不按时祭祀。汤派人去责问葛伯。葛伯回答说:“我们这儿穷,没有牲口作祭品。”

汤送了一批牛羊给葛伯作祭品。葛伯把牛羊杀掉吃了,又不祭祀。汤又派人去责问,葛伯说:“我没有粮食,拿什么来祭呢?”

汤又派人帮助葛伯耕田,还派一些老弱的人给耕作的人送酒送饭,不料在半路上,葛伯把那些酒饭都抢走,还杀了一个送饭的小孩。

葛伯这样做,激起了大家的公愤。汤抓住这件事,就出兵把葛先消灭了。接着,又连续攻取了附近几个部落。商汤的势力渐渐发展了,但是并没引起昏庸的夏桀注意。商汤妻子带来的陪嫁奴隶中,有一个名时伊尹(音yǐn)。传说伊尹开始到商汤家的时候,做个厨司,服侍商汤。后来,商汤渐渐发现伊尹跟一般奴隶不一样,商汤和他交谈以后,才知道他是有心装扮作陪嫁奴隶来找汤的。伊尹向汤谈了许多治国的道理,汤马上把伊尹提拔做他的助手。

商汤和伊尹商量讨伐夏桀的事。伊尹说:“现在夏桀还有力量,我们先不去朝贡,试探一下,看他怎么样。”

商汤按照伊尹的计策,停止了对夏桀的进贡。夏桀果然大怒,命令九夷发兵攻打商汤。伊尹一看夷族还服从夏桀的指挥,赶快向夏桀请罪,恢复了进贡。

过了一年,九夷中一些部落忍受不了夏朝的压榨勒索,逐渐叛离夏朝,汤和伊尹才决定大举进攻。

自从夏启以来,同姓相传已经四百多年,要把夏王朝推翻,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汤和伊尹商量了一番,决定召集商军将士,由汤亲自向大家誓师。

汤说:“我不是敢进行叛乱,实在是夏桀作恶多端,上帝的意旨要我消灭他,我不敢不听从天命啊!”他接着又宣布了赏罚的纪律。

商汤借上帝的意旨来动员将士,再加上将士恨不得夏桀早早灭亡,因此,作战非常勇敢。夏、商两军在鸣条(今山西运城安邑镇北)打了一仗,夏桀的军队被打败了。

最后,夏桀逃到南巢(今安徽巢县西南),汤追到那里,把桀流放在南巢,一直到他死去。

这样,夏朝就被新建立的商朝代替了。历史上把商汤伐夏称为商汤革命,因为古代统治阶级把改朝换代说成是天命的变革,所以称为“革命”。这和现在所说的革命完全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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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朱元璋对对子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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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在未登基前就酷爱对联,故有“对联天子”的雅称,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朱元璋对对子历史典故!

元末,天下大乱,民不聊生。朱元璋当时刚想举事。在一个大雪纷飞的途中,他遇到了好友葛恩,于是口占下联曰:“天寒地冻,水无一点不成冰”。葛恩沉思片刻,便以诘问句对出上联:“国乱民愁,王不出头谁作主”。朱元璋听后,暗自高兴。

朱元璋率军于集庆大胜元军后,在驿站小憩,见到有一名7岁儿童居住其间,乃是代父服役,便问童子:“你会不会对句?”童子答道:“会。”朱元璋便出上联曰:“7岁儿童当马驿”,儿童上下打量朱元璋一番,心想,此人不凡,随口以“万年天子坐龙庭”相对。朱元璋大喜,下令免其劳役。

朱元璋在率军攻打姑苏城时。为了鼓舞士气,便以拆字法出了下联:“天下口,天上口,志在吞吴”。军师刘伯温随即以同样方法对出上联:“人中王,人边王,意图全任”。联意是说,您的“吞吴”意图,我一定会把它作为最重要的任务来完成。朱元璋闻之大喜道:“军师知我也。”

朱元璋定都南京后,曾传旨曰:不论文武百官,还是平民百姓,都要张贴春联。一日,他微服上街察访,忽见一户人家门口没有贴春联,便上前询问。原来此人家以阉苗猪为业,家里并无人会写字,一时又未请到秀才来写,正在为此事犯愁哩。弄清原委后,朱元璋自荐说:“我来替你写一副吧!”他根据户主的职业特点,展纸挥毫:“双手劈开生死路,一刀割断是非根”。朱元璋视察完返回时,发现这家仍未把他亲自撰写的春联贴到门上,不禁大怒。户主连呼:“皇上走后,我们才知道这是千古难得的御赐墨宝,已经把它悬挂在中堂,正在焚香祝圣呢!”朱元璋听罢,转怒为喜、命侍从赐户主白银30两,以彰其一片忠心。

一日,朱元璋在四子朱棣和孙子朱允的陪同下,观看赛马。他见骏马飞驰,四蹄生风,偶得上联:“风吹马尾千条线”,并让一子一孙分别对出下联。朱允抢先对道:“雨打羊毛一片毡”。太祖听后,认为对句太软弱,无气势,不悦。又让儿子对,朱棣对道:“日照龙鳞万点金”。太祖欣喜,频频点头称赞。

一日,朱元璋微服出访,途中遇到担藕叫卖的农夫,便触景生情,口占五言上联曰:“一弯西子臂”,并让农夫对下联。农夫看看藕孔,应声对出下联:“七窍比干心”。农夫对得如此快速、工整,大出朱元璋所料,他非常高兴,即封其为“祭酒”(官职名)。

某日,朱元璋又微服来到一茶馆,与一正在品茶的读书人攀谈起来。他得知书生祖籍在重庆,便以地名出上联曰:“千里为重,重水重山重庆府”。书生知道这是嵌地名上联。便应声对出下联曰:“一人是大,大邦大国大明君。”朱元璋听后十分赞赏。

还有一次,朱元璋微服来到一个小镇的酒店饮酒。他见店面狭小,又没有可口的下酒菜。便口占下联曰:“小酒店三杯五盏,无有东西”。店主随口对出上联曰:“大明国一统万方,不分南北。”朱元璋听后大喜,欲赐其官职,店主人婉言谢绝。

朱元璋和丞相刘伯温对弈时,兴致所至,偶得下联曰:“天作棋盘星作子,日月争光”,并让刘伯温对上联。刘略加思索,对“雷为战鼓电为旗,风云际会”。朱元璋听后,感到君臣二人以对抒发胸臆,倍觉畅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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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杯弓蛇影的历史典故_800字

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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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弓蛇影:抛却疑虑,寻找生命中的陽光

【出处】《晋书·乐广传》。

【释义】将映在酒杯里的弓影误认为是蛇。比喻因疑神疑鬼而引起恐惧,自己吓唬自己。

历史典故

西晋时期,有个做官的人叫乐广。他有一位好朋友,一有空就到他家里来聊天。很长一段时间,这位朋友也没有来。乐广十分惦念,就前去看望。到了之后,他发现朋友半坐地倚在床上,脸色蜡黄,这才知道朋友生病了。追问病因,朋友支支吾吾地不肯说,经过再三询问后,朋友才说:“那天在你家喝酒,看见酒杯里有一条青皮红花的小蛇在游动。当时恶心极了,出于礼貌,只得闭着眼睛喝了下去。从此以后,就老觉得肚子里有条小蛇在乱窜,什么东西也吃不下。”

乐广心想,酒杯里怎么会有蛇呢?回到家中,他在客厅里踱来踱去,分析原因。他看见墙上挂着一张青漆红纹雕弓,心里一动。他斟了一杯酒,放在桌子上,移动了几下,终于看见那张雕弓的影子清晰地投映在酒杯中,随着酒液的晃动,就像一条青皮红花的小蛇在游动。

这下真相大白了,乐广把朋友接到家中,让他仍旧坐在上次的位置上,仍旧用上次的酒杯为他斟了满满一杯酒,问道:“您再看看酒杯中有什么东西?”那个朋友低头一看,立刻惊叫起来:“蛇!蛇!又是一条青皮红花的小蛇!”乐广大笑,指着墙壁上的雕弓说:“您看看那是什么?”朋友看看雕弓,再看看杯中的蛇影,恍然大悟,顿时觉得浑身轻松,心病也全消了。

【成长心语】

乐广的朋友因为一条“英须有”的小蛇而整日忧虑,就如忧天的杞人一样。试想在一个人的酒杯里,怎么可能出现小蛇呢?疑虑是天空中的陰霾,只有及时驱除疑虑,才能看到万里晴空。多疑对人的身心是一种无形的伤害,会使人疑神疑鬼,患上心病。我们的生命需要的是陽光,而不是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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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长征中巧渡金沙江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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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江位于长江的上游。它穿行在川滇边界的深山狭谷间,江面宽阔,水急浪大。如果红军过不去江,就有被敌人压进深山狭谷,遭致全军覆灭的危险。当红军大队人马向金沙江挺进时,蒋介石如梦初醒恍然大悟,认定红军的目的既不在贵阳,也不在昆明,而是“必渡金沙江无疑”。1935年4月28日,他下达命令,控制渡口,毁船封江。就在红军进抵金沙江前夕,江边的敌人已将所有船只掠到北岸了。

1935年5月3日,军委干部团的同志们接受了抢夺皎平渡的任务。他们二话未说,翻山越岭日夜兼程180里,当天夜晚就来到了金沙江边。在渡口,他们幸运地找到了一条船。原来这条船是送探子来南岸探查情况的,探子不知跑到哪里去了。后来,他们又在当地农民的协助下,从水里捞出了一条破船,用布把漏洞塞上。

然后,他们乘坐这两条船悄悄地渡到北岸。敌人的哨兵以为探子回来了,没有在意。他们来了个突然袭击,一举消灭了一连正规军和一个保安队,控制了皎平渡两岸渡口。后来,他们又找到了五条船,动员了36名艄公。

与此同时,红一军团赶到了龙街渡口,红三军团赶到了洪门渡,但这两个渡口都没有船只,加上江宽水急无法架桥。军委命令他们迅速转到皎平渡过江。

从5月3日至9日,在7天7夜的时间里,红军主力就靠这7只小船从容地过了江。担任后卫的9军团在南渡乌江以后奉军委命令一直在黔西绕圈子,时东时西,忽南忽北,牵制了敌人部分兵力。5月6日,他们到了云南东川与巧家县之间,并于5月9日在树节渡顺利地渡过了金沙江。两天以后,敌人的追兵才赶到南岸。可是红军已经毁船封江,远走高飞,无影无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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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正月十五挂红灯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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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末期,黄巢带领起义军北上,攻打浑城。围城三天攻不下来,黄巢气坏了,指着城楼大骂,扬言攻破城池,定杀个鸡犬不留。

这时,已经快过年了,下了一场大雪,天气很冷,士兵大多还没有换上冬服,黄巢知道硬攻要受损失,只好先把队伍拉到山里,等过了年再打。

新年很快过去了,家家都在推米磨面,做汤圆,欢庆上元佳节。黄巢想,兵书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何不乘人们过节的时候,进城摸摸敌军的虚实,再定攻城之策。想到这里,他马上召集众家兄弟商量了一下,把义军交给师弟,自己挑上汤圆挑子出了大营,直向浑城走去。

黄巢进了城门,一直奔西街。走不多远,见十字街前有一伙人正指指划划地看什么。刚好,这时对面来了个卖醋的老人,穿一身破棉袄棉裤,手里不住地敲着梆子。黄巢上前施礼说:“请问老人家,前面出了什么事?”老人打量一下黄巢,左右望望,把他拉到路边,低声说:“前两天黄巢带兵攻城不下,到山里去了,过几天还要来的。官家贴出告示,要百姓出人出粮,唉!要打大仗了。”

两个人正说话,忽听一阵马蹄响,黄巢抬头一看,一队人马飞驰而来,当兵的边跑边嚷道:“众家百姓听着,黄巢进城了,现已四门紧闭,跑不了啦,有发现卖汤圆的马上报告。知情不报者诛灭九族!”

黄巢知道军中出了叛徒,走露了消息,便扔下挑子往东跑,急急忙忙地钻进一个巷子里。进了一家院子,隐在门后。等马队过去,这才出来往北跑。没跑多远,又听见马蹄响,知道马队又回来了,他一转身钻进一个小院。

黄巢插上门正要进屋,见一个老人从屋里走出来,正是十字街头跟自己说话的那个老人,急忙走过去说;。“老人家行行好,把我藏起来吧。”老人见了黄巢先是一愣,接着点点头答应了。

这时,街上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接着有人打门。老头着急了,话都顾不得说,急忙把黄巢领到后院,来到醋缸跟前,掀开缸盖让他钻进去,说:“客官,先委屈一下吧!”老人拿把扫帚刚要扫地,大门撞开了,十几个官兵闯进来,把老头围住。官兵头目说:“大白天,为啥插门?”老人说:“我怕小偷进来偷东西。”头目追问:“有个大汉,你把他藏在哪?”老人说:“我家大门插着,没人进来!”一头目骂道:“胡说!他明明钻到这儿来了。你不想活了!”老人说:“官爷,你不信,就请搜吧。”。头目下令去搜查,十几个官兵马上进屋,翻箱倒柜,乒乓一阵乱响,东西砸破了不少,醋缸也打破了两口,醋流满了院子,幸亏他们没接着翻。

官兵走了,黄巢从缸里爬出来,见满院子都是碎缸片,老人惋惜地在缸前落泪。他忙走过去安慰说:“老人家不要哭了,过两天我赔你几口就是了。”

老人站起来说:“客官,你快走吧,他们前边去了,找不到人还会回来的。”

黄巢问:“老人家,现在天还不黑,到处都是官兵,我从哪里出城呢?”

老人说:“你出了这条巷子,钻进对面院子,从后面出去便是天齐庙,你先在庙里藏着。天黑后,顺着城墙往南走,走出两丈多地有个豁口,你就从那儿出去吧。”黄巢见老人厚道诚实,便进一步打听说:“老人家,这座城有何妙处,黄巢十万大军攻了三天竞攻不破?”老人说:“客官有所不知,这城建在始皇时期,城墙又高又厚,上有滚木,两厢藏有弓箭手。”黄巢问:“那就没法了吗?”

老人说:“要打城,不能从城门进,得从天齐庙的豁口进。”黄巢听了很高兴,转身要走,又回过身来问:“老人家,你知道我是谁吗?”老人犹豫了一下,说:“你是黄大将军。”黄巢说:“唐兵骂我杀人如麻,吃人不吐骨头,你不怕我吗?”老人说:“那是官家说的,官家能有好话吗?我们穷百姓正盼着你来呢。”黄巢听了很感动,想不到老百姓对自己这么敬重,就说:“老人家,你家有红纸吗?”老人说:“现成的没有,店铺里能买到的。”黄巢说:“你买几张红纸,扎个灯笼,正月十五挂在房檐上。”

黄巢走后,老人把消息传给邻居,一传十,十传百,不久全城穷百姓都知道了,家家买红纸扎灯笼。

黄巢回到大营,马上召集将士商量,到了夏历正月十五晚上,带着五千精兵,摸过护城河,按老人所指的路悄悄入城,一声号炮,内外夹攻,很快攻破城门,起义军进城了!

这时,穷人家门口都挂起了红灯,全城灯火通明。凡是挂河谠红的的大门,起义军一律不入;不挂红灯的,起义军冲进去抓赃官老财,只一宿就把贪官污吏、土豪劣绅杀光了。第二天,黄巢开仓分粮,还派人给那位老人送去二百两银子。

自那以后,每到正月十五,家家户户都挂起了红灯。这个习俗便流传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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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著名的历史典故二: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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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师:借鉴。不要忘记过去的经验教训,可以作为以后工作的借鉴。

[语出]  西汉·刘向《战国策·赵策一》:“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

[近义]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

[例句]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张衡传》:“奢淫谄慢,鲜不夷戮,~也。”

[成语故事]

鲍元前379年,齐国公子因齐即位,自称为王,他就是齐威王。

齐威王,刚临政那几年,不问国事,饮酒作乐,国家日渐衰败,人民生活困难。

有一天,一位姓邹名忌的人前来叩门,自称懂得弹琴,知道威王爱好音乐,特来拜见。

威王召他进来,取琴给他。邹忌只是抚摸着琴弦,并不弹奏。威王问:“先生为何只是抚摸而不弹,是琴不好么?”

邹忌放开琴,严肃地说:“小臣懂得琴理,至于弹琴,那是乐工们的事。”于是邹忌大谈了一通琴理。威王听得不耐烦,打断他的话,说:“先生既懂得琴理,必定善于演奏,愿先生试弹一曲听听。”

邹忌(zōu jì)回答说:“小臣以研究琴理为业,当然善于演奏;大王的职责是治理国家,岂不善于国事么?今大王身居王位而不治理国家,与小臣抚摸琴弦而不弹奏有什么不同?小臣只抚弦而不弹奏,不能满足大王的意愿,大王身居王位而不问政事,恐怕不能满足百姓们的意愿吧!”

威王大为震惊,说:“先生用弹琴的道理劝说我,我懂得先生的用意了!”于是将邹忌留下和他谈论国家大事。

邹忌劝威王节制饮酒,远离女色,讲求实际,区别忠奸,爱护人民,整顿军备,经营霸王的事业。

“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威王心悦诚服,立即拜邹忌为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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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嫁人当嫁登徒子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3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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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玉是楚国第一美男子,也是楚国有名的才子。在他家的隔壁,住着一位绝世美女,名叫姜离。姜离倾慕宋玉许久,经常趴在墙头偷偷地看宋玉,这一看就是三年。可宋玉对她毫不动心,还把围墙加高了,这让姜离十分伤心。

这天,姜离又爬上梯子,趴在墙头看宋玉读书。看了一会儿,姜离学了几声狸叫。可宋玉还是专心看书,看都不看她一眼。

突然,姜离一不留神,脚下一滑,重重地摔了下来。等她醒来的时候,只觉得眼前一片漆黑。她想坐起来,可是浑身疼痛,动不了。这时,她听见一个男人低低的哭声。男人边哭边说:“只要能让她还魂,我愿意把我的阳寿分一半给她。”

姜离有点迷糊,这是什么地方?她用手摸了摸,四处都是木板,随手敲了敲,发出咚咚的声音。男人停止了哭声,搬开了什么东西。姜离突然觉得眼前一亮,她看清了眼前的这个男人,正是同村的登徒子。登徒子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说:“姜离,你真的还魂了!”

姜离疑惑地问:“我这是在哪里?”登徒子说:“你从梯子上摔下来,当场摔死了,你家人已为你入殓待葬。我趁夜里无人,想为你招魂,没想到你真的还魂了。”

借着烛光,姜离看了看,自己确实躺在棺材里。她试图坐起来,却疼得皱了皱眉:“我伤得很重吗?我的脸有没有受伤?”

登徒子犹豫着说:“你的脸也受伤了,不过,总会好的。”

姜离发现棺材内的陪葬品里有块铜镜,就伸手拿了起来,当她看见镜中自己的脸时,立即把镜子扔了。那脸布满伤痕,肿得像猪头一样。姜离哭着说:“我宁愿死,也不要还魂,你为什么要让我活过来?” 她不知道,其实根本不是登徒子让她还魂,而是她根本就没死。

登徒子手足无措地说:“别哭,别哭,因为……因为我喜欢你。”

姜离抽泣着说:“我这个样子,你还会喜欢吗?”

登徒子坚定地说:“当然喜欢。小时候,我家搬到这个村子里,别的孩子都欺负我,只有你不欺负我,还和我一起玩,有什么吃的也会分给我,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你。”

姜离伤心地说:“那你带我走吧,我不想让人看见我现在的样子。”其实,她最怕的是让宋玉知道自己变成了丑女。

于是,登徒子在棺材里放了些东西,让棺材的分量不会减轻,然后悄悄把姜离带回了家。

从此,姜离就藏在登徒子家里养伤。伤好以后,姜离还是很丑,嘴唇裂了,牙齿缺了,腰不直了,走路还一瘸一拐的。她不愿继续在家乡生活,就让登徒子带着她离开了村子,搬到了都城。

不久,两人成了亲,登徒子对姜离很好,他们生了五个孩子,日子过得平平淡淡。登徒子很努力,在楚襄王手下谋得了官职。

不过,姜离对于自己的毁容依然耿耿于怀,每次出门都以黑纱蒙面。一天,姜离正在集市上买东西,人群忽然骚动起来。原来,前面来了个美男子,大家都在争相围观。

待看清那个美男子时,姜离呆住了,竟然是宋玉。宋玉走过去之后,人们还在议论纷纷,说宋玉真的是才貌双全啊。

姜离正准备回家,忽然人群又骚动起来,有人说:“快看啊,那就是天下最好色的男人登徒子。”听到登徒子三个字,姜离心里一惊,她往那个人指的方向望过去,天哪!真的是自己的丈夫登徒子。为什么丈夫是天下最好色的人呢?他到底做了些什么?

登徒子经过时,有人向他扔石头,吐口水。姜离觉得很丢脸,她闷闷不乐地回到家,很长时间都没有出门。

后来,她要去给孩子买布做新衣服,这才又去了集市。卖布的老板认识姜离,他偷偷告诉了其他的顾客,于是大家都知道了姜离是最好色的男人登徒子的老婆,对着姜离指指点点。姜离受不了那些人异样的目光,布也没买就回家了。

此后,姜离每次出门,都会被人认出,指指点点。她吓得不敢出门了,质问登徒子:“为什么人家都说你是好色之徒?你做了什么?”

登徒子摇摇头说:“我绝没有做什么奸淫之事,那些人都是乱嚼舌头,你千万不要信。”

不管姜离怎么逼问,登徒子都说他没做什么,为此两人常常吵架。姜离觉得自己很倒霉,怎么嫁了个这么不堪的丈夫。

登徒子的坏名声越传越广,后来,整个都城的男女老少都知道他是最好色的人。有些无聊的人还跑到他家门口来围观。姜离再也受不了这样的日子,她偷偷离开了都城,回到了日夜思念的故乡。

可村里没有人认识她,连她的父母都不认识她。姜离很绝望,天下之大,竟没有自己的容身之处。不过,村里人也都知道,登徒子是最好色的男人。她问了很多人,为什么说登徒子是最好色的男人?大家都说不知道,都是听别人说的。

后来,有个读书人告诉姜离,登徒子之所以臭名远播,是因为宋玉写了篇《登徒子好色赋》。姜离找来了那篇赋,看过之后,她哭了,决定立即回家。

那篇赋是这样写的:登徒子对楚襄王说,宋玉好色,希望不要让他出入后宫。楚襄王就找来宋玉询问。宋玉说,我不好色。天下的美女,莫过于楚国的女子;楚国的美女,莫过于我家乡的女子;我家乡最美的女子是我东边邻居家的姑娘,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总之是美得无与伦比,恰到好处。就是这样一位美女趴在墙头看了我三年,我都没动心,我能算好色吗?而登徒子娶了个老婆,丑得出奇,他却很喜欢。可见,只要是个女人,他都喜欢,他才是真正的好色之徒。楚襄王觉得宋玉说的有道理。

姜离觉得宋玉这是在诡辩,根本没有道理,而楚襄王居然还相信了,真是糊涂。

回到都城后,姜离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先去找宋玉。她打听到宋玉的住址,然后守在宋玉家门口,等宋玉出门的时候,她喊了一声:“宋玉!”

宋玉循着她的声音望过来,问:“你是谁?听你的声音好像有些熟悉。”

姜离淡淡地说:“我是你曾经的邻居——姜离。”

宋玉诧异地说:“啊?不可能,她早就死了。”

姜离说:“我没有死,我被人救了,然后来到了都城。”

姜离蒙着面纱,只露出一双漂亮的眼睛在外面。

宋玉看着她,有些激动:“真的是你?”

姜离点点头说:“我来只是想问问你,当年我趴在墙头看你,你不喜欢我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在《登徒子好色赋》里编派我,让世人都嘲笑我?”

宋玉向姜离行了一个礼,说:“那篇赋其实不是我写的,要怪只能怪登徒子,他在襄王面前说我坏话,我只好反驳他。后来这件事传了出去,有人以我的名义写了那篇赋。难道你真的趴在墙头看过我吗?”

姜离惊讶地说:“当然,难道你不知道吗?”

宋玉摇摇头说:“我不知道啊,我看书太多,眼睛不好。当年,我听说你是楚国最美丽最善良的姑娘,对你很是爱慕,可惜我从来看不清你。每当我在院子里读书,就有一只狸蹲在墙头,我老是幻想那是你在看我,弄得我无心读书,所以我数次把围墙加高。”

姜离听了差点晕倒,激动地说:“那不是你的幻想,那就是我呀!你每次读书,我就趴在墙头看你,我想引起你的注意,但又不敢喊你的名字,所以我就学狸叫。你把围墙加高,害得我从上面摔下来,当时就摔死过去了。”

宋玉更加激动了:“我根本不知情,当时,你家人说你暴病身亡,我难过了很久,后来就离开了村子。现在,我们又见面了,说明我们缘分未尽。我至今尚未娶妻,你嫁我可好?”

姜离心下悲痛,现在才说这话,已经太晚了。看着宋玉俊美的面容,她真的不忍拒绝。可此时,她心里更惦记的却是登徒子。她觉得最爱她的还是登徒子。宋玉如果看到了她现在的面容,也许会嫌弃她的。只有登徒子始终如一,他才是最专一的男人,最好的丈夫。

想到这里,姜离对宋玉说:“对不起!我早已嫁人了,我的丈夫就是登徒子!他是全天下最好的丈夫。”宋玉一听,惊呆了。

姜离默默地离开了,回到了家里。登徒子见她回来了,非常高兴,关切地问她这些天去了哪里。姜离看着丈夫,突然觉得他比宋玉更好看。她轻轻抱住了丈夫,说:“现在,我知道人家为什么说你是好色之徒了。我要写一篇赋,名字就叫《嫁人当嫁登徒子》,为你正名,让世人知道你是最好的丈夫。”

登徒子抱紧她说:“别人怎么看我,并不重要,只要你回来就好。”

后来,姜离真的写了一篇《嫁人当嫁登徒子》,可惜她没有名气,这篇赋没有流传出去。而宋玉的名气太大了,那篇《登徒子好色赋》广为流传。

到了后世,登徒子就成了色狼的代名词,他真是史上最冤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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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鲍叔牙荐管仲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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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使人明智,就是要从历史中吸取经验教训,把理解历史当作把握人生的一把钥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鲍叔牙荐管仲的历史典故,欢迎阅读!

周平王在公元前年把国都迁到洛邑。从这一年起到公元前年周被秦消灭为止,历史上称为东周。东周又分为两个时代,一般把公元前年到公元前年叫做春秋,把公元前年到公元前年叫做战国。东周是个动荡的时期,周天子一天天丧失了权势和威力,称霸的诸侯国的权力大于天子。到后来周天子的国土只相当于一个很小的诸侯国了。

春秋初期,齐(都城临淄,在今山东淄博)是个大诸侯。公元前年到公元前年,齐桓(huán)公在位。齐桓公即位七年后就开始称霸。他得力于管仲,管仲又叫管敬仲,名夷吾,字仲,治理国家的本事很大。齐桓公任命他为国相以后,齐国一天比一天强大。可是以前管仲却是齐桓公的死敌。这是怎么回事呢?那就不能不归功于鲍叔牙了。

原先,齐国的国君是齐桓公的哥哥齐襄公。齐襄公残暴荒唐,连他的两个兄弟都逃到别国去了。这两个兄弟是两个母亲生的。一个叫公子纠,逃到了鲁国(都城在今山东曲阜)姥姥家。一个叫公子小白,就是后来的齐桓公,逃到了莒(jǔ)国(都城在今山东莒县)的姥姥家。公子纠的师傅是管仲,公子小白的师傅是鲍叔牙。

管仲和鲍叔牙从小就是好朋友。他们分别在当纠、小白公子的师傅以前,合伙做过买卖。鲍叔牙本钱出得多,管仲家里穷,出的本钱少。赚了钱呢,管仲倒多拿一份。伙计不服,鲍叔牙说:“管仲家里难,等着钱用,多分点给他我乐意。”他们俩也一块儿打过仗。冲锋时,管仲排在鲍叔牙后头,退兵时,管仲跑在鲍叔牙前头。人家说管仲贪生怕死。鲍叔牙分辩说,管仲不贪生,不怕死,他的母亲老了,多病,不能不奉养母亲。还说:“他的勇敢天下少有。”管仲听了这些话就对人说:“唉,生我的是父母,了解我的却是鲍叔牙!”

公元前年,齐襄公被人杀死了。第二年春天,齐国的大臣派使者迎接公子纠回去做国君。鲁国的国君鲁庄公亲自派兵护送。管仲怕小白抢在前头,就带着几十辆兵车赶紧走。走到即墨(在今山东平度东南),听人说公子小白已经跑在头里了。管仲使劲地追,追了三十多里路才追上。管仲瞧见公子小白坐在车里,也不多说,偷偷地拿起弓箭,对准了公子小白,“嗖”地一箭射过去。公子小白大叫一声,口吐鲜血,倒在车子里。管仲一看,小白死了,急急忙忙带着人马逃跑。他想公子小白已经被射死,公子纠的君位稳坐了。

谁知道公子小白并没有死,只是咬破舌头,弄得满口的鲜血装死。鲍叔牙护着小白抄小道赶到都城临淄(zī),可是公子纠年龄比公子小白大,照理应该立公子纠。鲍叔牙硬是说服了大臣们,立公子小白为国君,就是齐桓公。齐桓公任命鲍叔牙做宰(最高助手),鲍叔牙推辞不做,说管仲才可以当这个官。

不久,鲁国的兵马送公子纠回到了齐国地界。齐国的鲍叔牙立即请齐桓公发兵抵抗,结果鲁庄公吃了败仗,又把公子纠和管仲带回鲁国。不料齐国的追兵追上门来打。鲁庄公没有法子,逼死了公子纠,拿住管仲。鲍叔牙关照齐国的使者对鲁庄公说:管仲射过齐桓公,齐桓公要报一箭之仇,亲手杀了他。鲁庄公只好把管仲装上囚车,押回齐国。管仲明白,自己能活着回去,全是鲍叔牙的主意。原来鲍叔牙要举荐管仲帮助齐桓公治理齐国,怕鲁国先杀管仲。等到管仲一回到齐国,鲍叔牙就亲自到城外迎接。

接着,鲍叔牙大力把管仲保举给齐桓公。齐桓公说:“他拿箭射我,要我的命,你还叫我用他吗?”

鲍叔牙说:“那会儿他是公子纠的师傅,管仲自然冒死帮着公子纠啦。管仲的本领比我强十倍。主公要是用他,他准能给您立大功。”

齐桓公听了鲍叔牙的话,立即拜管仲为相国。鲍叔牙反倒做了管仲的副手。

管仲当相国以后,发挥他的政治才能,大力实行改革,使齐国的国力迅速增强。七年后,齐桓公就称霸四方,不久齐桓公就成了春秋第一霸。他尊称管仲为仲父。鲍叔牙则一心为齐国着想,甘居管仲之下,历史上传为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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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历史典故成语故事7:狡兔三窟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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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代,齐国有位叫孟尝君的人,家中豢(huàn)养着许多门客。在这些门客中,有位叫冯谖(xuān)的人,常常一住就是很长一段时间,却什么事都不做。孟尝君虽然觉得很奇怪,但是好客的他还是热情招待冯谖。

有一次,冯谖替孟尝君到薛地讨债,他不但没跟当地百姓要债,反而把债券(quàn)全烧了。薛地人民都以为这是孟尝君的恩德,心里充满感激。到后来,孟尝君被齐王解除相国的职位,前往薛地定居,受到薛地人热烈的欢迎,孟尝君才知道冯谖的才能。直到这时候,不多话的冯谖才对孟尝君说:“通常聪明的兔子都有三个洞穴,这样才能在紧急的时候逃过猎人的追捕,而免除一死。但是你却只有一个藏身之处,所以你还不能把枕头垫得高高地睡觉,我愿意再为你安排另外两个可以安心的藏身之处。”于是冯谖去见梁惠王,他告诉梁惠王说,如果梁惠王能请到孟尝君帮他治理国家,那么梁国一定能够变得更强盛。于是梁惠王派人邀请孟尝君到梁国,准备让他担任治理国家的重要官职。可是,梁国的使者一连来了三次,冯谖都叫孟尝君不要答应。梁国派人请孟尝君去治理梁国的消息传到齐王那里,齐王一急,就赶紧派人请孟尝君回齐国当相国。冯谖要孟尝君向齐王提出希望能够拥有齐国祖传祭器的要求,并且将它们放在薛地,同时兴建一座祠(cí)庙,以确保薛地的安全。祠庙建好后,冯谖对孟尝君说:“现在属于你的三个安身之地都建造好了,从此以后你就可以垫高枕头,安心地睡大觉了。”

成语“狡兔三窟”,意思是狡猾的兔子有三个窟。比喻藏身的地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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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毛泽东《七律·长征》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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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律·长征

毛泽东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

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

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

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

十二个月光阴中间,天上每日几十架飞机侦察轰炸,地下几十万大军围追堵截,路上遇着了说不尽的艰难险阻,我们却开动了每人的两只脚,长驱二万余里,纵横十一个省。请问历史上曾有过我们这样的长征么?没有,从来没有的。长征又是宣言书。它向全世界宣告,红军是英雄好汉,帝国主义者和他们的走狗蒋介石等辈则是完全无用的。长征宣告了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围追堵截的破产。长征又是宣传队。它向十一个省内大约两万万人民宣布,只有红军的道路,才是解放他们的道路。不因此一举,那么广大的民众怎么会如此迅速地知道世界上还有红军这样一篇大道理呢?长征又是播种机。它散布了许多种子在十一个省内,发芽、长叶、开花、结果,将来是会有收获的。总而言之,长征是以我们胜利,敌人失败的结果而告结束。”(引自毛泽东的《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一文)

这首诗首联是全诗的统领,一开场就道出红军不怕艰难,视万水千山的漫漫征途为小事一桩。在此不仅写了红军不惧自然界的困难,也明显地暗示了围追堵截的敌军更不值一提,对于红军来说,他们只是等闲之辈,不堪一击。

接着颔联、颈联四句从首联所营造的浩大的外在与内在的空间中脱颖而至,进入具象的细部勾勒,诗人从容地告诉我们到底什么是“万水千山”。诗人开始习惯自然地运用他精湛的典型毛氏诗艺的剑法,优美而具神奇效果的地理名称以及动词。连继出现“五岭”、“乌蒙”、“金沙”、“大渡桥”这一连串的地理名词递进(毛诗特点,前面论及,此不赘述)不仅是交待了故事的递进,也交待了心理感受所引起的层层情绪递进。艺术造型上也显得极为工整,从山再到水。是什么山呢?“逶迤”、“磅礴”之崇山高岭,但在诗人的眼里却如小小细浪以及小小的泥丸,不足挂齿也,其实质是艺术地再现了红军不屑于万般艰难险阻,视之为小事。这个再现的艺术过程中通过行云流水般的对比及夸张来达成的,得来并不费功夫,全仗经年历月的生活观察及艺术修养。那么又是什么水呢?金沙江水拍打温暖的悬崖,意境美妙绝伦,风景本身就如诗如画,作者在此没有正面描写巧渡金沙江的战斗,因当时情况亦是紧急的。1935年5月3日,中央红军干部团在后有强大敌军的追击下在云南禄功绞车渡,仅用七只小船,经过九天九夜偷渡过了金沙江,全歼对岸守敌,甩掉了追兵,突破了重围。对于这次如此惊险的胜利,诗人运用象征主义的通感艺术手法把严酷的战斗隐了下去,却把寒冷的江水写得温暖如春,它正怀以从容不迫的欣喜之气缓缓拍打着夹江的悬崖,诗人得以在江畔流露出胜利的宛若春水般的欢悦。紧接着是冰冷的铁索桥横跨在大渡河上。红军抢夺泸定桥是长征中最英勇、最不可思议的激战,虽不是大规模的人海战,却是显现单独个人的天才精兵之战,铁血亡命之战,旋风般的理想之战,真正堪称红军之鹰飞过了泸定桥。那时,红军刚过了金沙江,“跳出了数十万敌人围追堵击的圈子,取得战略转移中具有决定意义的胜利”(刘伯承《回顾长征》)。随即而至的强渡大渡河谈何容易。连太平天国时的一代名将石达开也身败于大渡河,竟是英雄末路,可悲可叹。但红军在大诗人毛泽东的率领下,一举冲桥成功,那就是我们从小耳熟能详的十八勇士全身武装,攀踏着悬空的寒冷铁索,拿了敌人的桥头堡。后继部队才得以跟进踏桥过了大渡河。对于这一次惊天动地的恶战,诗人仅用“铁索寒”三字便已使场面栩栩如生、英勇激烈了。这二句中的一“暖”一“寒”二字,含有不尽之意味,张弛奔竞,起落生姿,不露拔工而又有天然之光辉。

最后二行(即尾联),诗人终于发出出自肺腑的赢得长征胜利后的喜悦之情,二万五千里转战的目的地已经到达,三军大会师近在眼前,全军上下都在喜笑颜开。按毛主席1958年12月21日的批注:“三军:红军一方面军、二方面军、四方面军。不是海陆空三军,也不是晋国所说的上军、中军、下军的三军。”

“更喜”二字用得好,有婉转回肠之意,喜上加喜之概;“三军”用得妙,这个词语本来就是自然带有古汉语之美,加上按前面毛主席自己的说法是指当时的红一、二、四方面军,这古意盎然的“三军”又凭添了当代汉语之美,岂不是难能可贵,羚羊挂角获了一个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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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长征途中让人感动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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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5月底6月初,经历了无数的磨难,红6军团到达了西康境内。由于连续的草地行军,特别是长时间的断粮缺水,战士们的体力严重不足,部队疲劳到了极限。粮食问题再得不到解决,部队就很难再前进了。正当大家几乎陷入绝望的时候,他们在一个叫稻城的小县城和红32军会合了。

红32军是为了专门接应红6军团来到稻城的。在最困难的时候见到友军,大家奔走相告,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本来疲惫不堪的身体好像一下子充足了电。

红32军给红6军团送来了一群大牦牛、肥猪和肥羊,一捆捆的羊皮背心、羊皮手套和睡觉用的皮垫子,还有不少青稞和豌豆。这样多的物资对他们来说真是“及时雨”。其实,红32军也是经过草地行军、忍饥受冻过来的,在那样艰苦的岁月里,红32军的战友们所体现的团结互助精神让人终身难忘。

一番休整后,红6军团又踏上了征程。当时全军上下竟连一口可以做饭的大锅也没有。原来部队集体用的厨具,随着行军作战已全部丢掉了。自从渡过金沙江后,干部战士都是分散野餐,用个人的搪瓷缸子当炊具。可红32军送给他们的这些肉食和粮食,怎样才能吃到嘴里呢?

为了不麻烦当地的藏族同胞,红6军团的先头部队向藏族群众买了几口大缸,用来煮肉。大家正准备美餐一顿时,没想到他们买的那些大缸经不起烈火高温的烘烤,肉还没煮熟,大缸就“砰”地一声炸了。有的连队由于烧坏了大缸,干脆就吃起了半生不熟的肉。买不起缸的连队,就把肉分割给个人,战士们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在地上点上火,经过一番烟熏火燎之后,吃起了“熏肉”或“烤肉”,这倒也别有一番情趣。对一时吃不掉的牦牛,在行军中部队就用它们来驮枪械弹药,给病号骑,等需要的时候,然后再陆续杀掉改善生活补充给养。

每当大家吃牛、羊肉,看到牦牛在行军中所起的作用时,红6军团的战士们都会深情地怀念起红32军的同志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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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有关中国历史典故

全文共 1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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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说出一个典故的时候,知道它背后那段风起云涌、波澜壮阔的历史吗?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有关中国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赵氏孤儿】

有一出古戏叫《赵氏孤儿》,演的是一个真实的历史故事。其中就有两个人以生命为代价信守诺言的情节。春秋时候,赵国有个忠臣赵奢,遭到奸臣屠岸贾的诬陷,被杀了。临刑前,赵奢对他的两个门客程婴和杵臼说:“我死后,你们一定想办法保住我的儿子,日后让他为我报仇,除掉屠岸贾这一帮祸国殃民的坏蛋。”两人郑重地答应了。

赵奢被害后,他们两人就历尽千辛万苦去实践自己的诺言。赵奢的妻子是赵王的女儿,带着儿子住在王宫里。他们估计赵奢的妻子不会被害,但赵奢的儿子有可能保不住,就设法把他从宫里偷出来。当时这孩子只有半岁。程婴也有个半岁的儿子,就把他放在程婴家一块养。但是,很快屠岸贾发现孩子不在宫中,就到处搜查,查了个把月,没有查到。这家伙恼羞成怒,一定要斩草除根,命令全国搜查;若查不出来,就把全国三3个月以上、1岁以下的孩子全部杀光。

程婴、杵臼看到这种情况,于心不忍,就商量出一个既要保住全国的孩子,又要保全赵氏孤儿的办法,拿程婴的儿子冒充赵氏孤儿,献出去。由谁来献呢?献孩子的要受到正直之士的谴责,保藏孩子的则肯定活不了。最后杵白说:“让我去死吧。我年纪大些,今后抚养的任务很重,时间也长,再说你能文能武,留下来也比我有用些。”于是杵臼把程婴的儿子藏在自己家里,而程婴去“告密”,并带人到杵臼家里去搜,果然搜出个孩子,当着程婴的面就摔死了。

大家想想,虽然是瞒哄了屠岸贾,但眼看着自己的亲生儿子被摔死,心里有多难受!而且这种难受还不能有任何表现,要装出极力讨好屠岸贾的样子来。当时屠岸贾要赏程婴一笔钱并给他官做。程婴说:“您多赏点钱,我不做官,我出卖了朋友,人家会骂我,不如多拿点钱远远离开京城,找个地方隐居起来。”屠岸贾误认为程婴是跟自己一样的势利之徒,没有多想就同意了,给了一大笔钱。程婴带着钱和赵氏孤儿藏在深山里。一躲19年,不仅把赵氏孤儿培养成人了,而且调教得能文能武。程婴这才告诉这孤儿19年来的事情经过,赵氏孤儿最后终于在程婴的帮助下,报了仇,把屠岸贾一伙全杀了,把赵奢的案子也翻了。程婴和杵臼真可谓“一诺千金”,是古代讲信用的典型。

【一诺千金】

秦朝末年,在楚地有一个叫季布的人,性情耿直,为人侠义好助。只要是他答应过的事情,无论有多大困难,都设法办到,受到大家的赞扬。楚汉相争时,季布是项羽的部下,曾几次献策,使刘邦的军队吃了败仗,刘邦当了皇帝后,想起这事,就气恨不已,下令通缉季布。这时敬慕季布为人,都在暗中帮助他。不久,季布经过化装后到山东一家姓朱的人家当佣工。朱家明知他是季布,仍收留了他,后来,朱家又到洛阳去找刘邦的老朋友汝阴候夏候婴说情。刘邦在夏候婴的劝说下撤消了对季布的通缉令,还封季布做了郎中,不久又改做河东太守。有一个季布的同乡人曹邱生,专爱结交有权势的官员,借以炫耀和抬高自己,季布一向看不起他。听说季布又做了大官,他就马上去见季布。季布听说曹邱生要来,就虎着脸,准备发落几句话,让他下不了台。谁知曹邱生一进厅堂,不管季布的脸色多么阴沉,话语多么难听,立即对着季布又是打躬,又是作揖,要与季布拉家常叙旧。并吹捧说:“我听到楚地到处流传着‘得黄金千两,不如得季布一诺’这样的话,您怎么能有这样好的名声传扬在梁、楚两地的呢?我们既是同乡,我又到处宣扬你的好名声,你为什么不愿见到我呢?”季布听了曹邱生的这番话,心里顿时高兴起来,留下他住几个月,作为贵客招待。临走,还送给他一笔厚礼。后来,曹邱生又继续替李布到处宣扬,季布的名声也就越来越大了。

【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

杜甫曾这样评论过大诗人李白写的诗,“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意思是说,李白要是提笔写诗,风雨都惊动了,诗写成之后,连鬼神都感动得哭泣。

那么,李白是不是天生就那么聪明?是不是他从小就懂得刻苦学习?都不是。李白小时候很贪玩,经常逃学。

有一天,李白在学的路上,看见一位老妈妈正在磨一根很粗的铁棒,李白很奇怪,不明白老妈妈磨这根铁棒干什么,于是他就走上前很有礼貌地问:“老妈妈,您磨这根铁棒干什么呀?”老妈妈头也不抬,还在一个劲地磨:“我的绣花针丢了,我要把它磨成一根针!”李白一听吓了一跳,说:“这可太不容易了!”老妈妈抬起头来:“铁棒磨成针是不容易,可是,时间长了就可以磨成针了”。

从铁杵磨成针,李白想到了做学问。只要肯下功夫,再难的事也做得到。只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自己的学问就一定会有长进和建树。以后,李白再也不逃学了,他每天苦读诗书,终于成为中国诗歌史上最伟大的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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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中药材马勃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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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是个放猪娃。

一年夏天,马勃和几个孩子到荒山割草。有个孩子不小心,腿肚子被树枝划破了,鲜血直流。那孩子疼得直哭,别的孩子也吓慌了。

马勃却说:别哭,你把伤口按住,等我给你治。他在山坡上东转西转,找到一个灰褐色的包样东西。马勃把灰包往那孩子的伤口上一按,然后用布条扎紧,便把他背回了家。

过了三天,那孩子揭开一看,伤口没化脓,而且还长出新鲜的嫩肉;再过两天,伤口全好了。

人们问马勃:你小小年纪,怎么知道那东西止血?你们看,马勃卷起库腿,露出一道伤疤,这就是大灰包治好的。谁教你的?我自己。马勃说:有一回在山上砍柴,一没留神,腿被刀砍了,血流不止,疼得直冒汗。正在这时我看见身边有个大灰包,急忙用它按住伤口,当时就止住了血,过了几天,伤口就长好了。以后,不管手划破了,还是脸碰了皮儿,我都去找大灰包来治。

从此以后,人们就传开了,凡是有外伤的就找马勃;找不到马勃,就到山上找大灰包。

日子一久,马勃便成了大灰包的名字。说了半天大灰包到底是个啥呢?原来它是马勃科马勃菌的子实体,幼嫩的时候是球形的,成熟后干燥化为灰褐色的灰包。

人们渐渐发现,它不但可以止血,还能清利咽喉、散瘀消肿。由于它的用途越来越多,后来就成了一味有名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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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吕蒙白衣渡江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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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懿的分析是有道理的。刘备和孙权两家虽然结了盟,但是矛盾很大。鲁肃在世的时候,是主张吴蜀和好,一起对付曹操的。后来鲁肃死了,接替他职务的大将吕蒙,就和鲁肃的主张不同。

吕蒙是东吴名将。他从小就练得一身好武艺,年青时候立了不少战功,受到孙权的器重。

有一次,孙权对吕蒙说:“你现在责任重了,应该抽时间读点书才好。”

吕蒙说:“在军营里事务那么多,哪儿还有时间读书呢?”

孙权笑着说:“我并不是要你像博士(官名)那样精通经书,只是要你多浏览一些兵法,懂得一点历史罢了。你说事情多,总比不上我多吧!我自己就有这个经验,读了一些兵法、历史,对自己很有帮助。你不妨试一试。”

吕蒙听了孙权的劝告,一有空就认真读书。

鲁肃刚代替周瑜当大将的时候,经过吕蒙的驻地,看望吕蒙。当时鲁肃以为吕蒙不过是一员武将,没有什么雄才大略。这回,他和吕蒙谈话以后,听到吕蒙议论风生,见解精辟,十分佩服,说:“你现在的才能胆识,跟当年吴下(即吴中)阿蒙,大不一样了。”

吕蒙自豪地说:“对一个人,三天不见就应该另眼看待(文言是“刮目相待”)。您可不能用老眼光看人哪!”

吕蒙接替了鲁肃的职位以后,率军驻扎在陆口(在今湖北嘉鱼西南)。他认为关羽有兼并东吴的野心,向孙权上书要求出兵对付关羽,说:“刘备、关羽君臣,都是反复无常的人,不能把他们当盟友看待。”

孙权也觉得关羽狂妄自大。孙权曾经派人去向关羽求亲,希望关羽把女儿嫁给他儿子。关羽不但不答应,反而把使者辱骂了一顿,使孙权气得要命。这次,孙权接到了吕蒙的信,更觉得非把关羽除掉不可。

正好在这个时候,曹操派使者来联络,要他夹攻关羽。孙权马上复信,表示愿意袭击关羽的后方。

关羽也听说吕蒙厉害,他虽然亲自率大军进攻樊城,但对在他背后的吕蒙这一头,可并没有放松防备,在蜀吴交界一带,布置得严严实实。

吕蒙本来经常有病。这一回,他就装作旧病发作,而且说是病得很厉害。孙权也正式发布命令,把吕蒙调回去休养。

另派了一个年青的陆逊去接替吕蒙。

这个消息很快传到樊城。关羽听到吕蒙病重,又听说陆逊是个年青的书生,心里暗暗高兴。

没过几天,陆逊从陆口特地派人拜见关羽,关羽接见使者,使者献上了书信和礼品。信中大意是说,听说将军在樊城水淹七军,俘获于禁,远远近近哪个不称赞将军的神威。这次曹操失败了,我们听得也高兴。我是个书生,很不称职。今后还得靠将军多多照顾呢!

关羽看了陆逊的书信,觉得陆逊态度谦虚、老实,也就放了心,把原来防备东吴的人马陆陆续续调到樊城那边去了。

陆逊把关羽人马调动的情况,随时报告给孙权和吕蒙。

这时候,关羽在樊城接受了于禁的投降兵十几万人,粮草供应发生了困难,就把东吴贮藏在湘关的粮食强占了。

孙权得知湘关的米被抢,就派吕蒙为大都督,命令他迅速袭击关羽的后方。

吕蒙到了寻阳(今湖北黄梅西南),把所有的战船都改装作商船,选了一批精锐的兵士躲在船舱里。船上摇橹的兵士扮作商人,一律穿上商人穿的白色衣服。就这样,一列又一列商船向北岸进发了。

到了北岸,蜀军守防的兵士一看都是穿白衣的商人,就允许他们把船停在江边。没想到一到晚上,船舱里的兵士一齐出来,偷偷摸进江边岗楼,把蜀军将士全部抓住,把岗楼占了。

吕蒙大军神不知鬼不觉地占领了北岸,进军公安。留守公安、江陵的蜀军将领本来对关羽很不满意,经吕蒙一劝降,都投降了。

吕蒙进了城,派人慰问蜀军将士家属,并且吩咐东吴将士严守纪律,不许侵犯百姓。有一个东吴兵士,是吕蒙的同乡,因为天下雨,拿了老百姓家的一顶斗笠遮盖铠甲。吕蒙发现后,认为这个兵士违犯了军令。虽说是同乡人,但是犯了军令不能不办罪,就把他杀了。这样一来,全军将士都震动了,谁也不敢违反军令。

这时候,曹操派去的徐晃率领的援军,已到了靠近樊城的前线。徐晃把孙权答应曹操夹攻关羽的信抄写了许多份,射进关羽营寨里。关羽得知吕蒙袭击后方的消息,正在进退两难的时候,徐晃发起进攻,打败了关羽,使关羽不得不撤去对樊城的包围。

关羽派使者到江陵去探听情况。使者一到江陵,吕蒙派人殷勤招待,还叫使者到蜀军将士家去看望,这些家属都说东吴的人待他们不错。使者回到自己的军营后,兵士们向他探问家里情况,他就照实说了。大伙儿一听东吴人好,就不愿意再跟东吴打仗,有些兵士甚至偷偷地逃回江陵去了。

关羽到这时候,才知道对东吴的防备太大意,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只好带了人马逃到麦城(今湖北当阳东南)。

孙权进军麦城,派人劝关羽投降。关羽带着十几个骑兵往西逃走。

孙权早已派兵埋伏在小道上,把关羽十几个骑兵截住,活捉了关羽。孙权知道关羽不肯投降,下令就地把他杀了。

曹操认为孙权立了大功,把孙权封为南昌侯,到了曹丕即位称帝以后,又封为吴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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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历史典故:洗耳恭听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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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帝,因封于唐而被后世称为“唐尧”。他德高望重,人民都很尊敬他。在他的领导下,各邦族之间团结如一家,和睦相处。到了尧老年的时候,由部落联盟推举他的继承人,大家一致推举了舜。尧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舜,又经过了长期考察后,才放心地将首领的位子给了舜。

尧舜时代,有一位贤人,叫许由。尧在选继承人的时候,听说许由是个世外高人,便想把首领的位子让给他。许由是个以不问政治为“清高”的人,不但拒绝了尧的请求,而且连夜逃进箕山,隐居不出。当时尧还以为许由谦虚,更加敬重,便又派人去请他,并传话说,如果坚决不接受帝位,则希望能出来当个“九州长”。不料,许由听了这个消息更加厌恶,立刻跑到山下的颍水边去,掬水洗耳。

许由的朋友巢父也隐居在这里,正巧牵着一头小牛来让它饮水,便问许由干什么。许由就把事情告诉他,并且说:“我听了这样不干净的话,怎能不赶快洗洗我清白的耳朵呢?”巢父听了,冷笑一声说道:“哼,谁叫你在外面招摇,名声大了,惹出麻烦来,完全是你自找的,还洗什么耳朵!别玷污了我小牛的嘴!”说着,牵起小牛,径自走向水流的上游去了。

这个故事中的“洗耳”与后来“洗耳”的含义完全不同。许由是因为不愿意听,且自命清高而洗耳;后世所说的“洗耳”则是准备领教的意思。

形容态度诚恳地聆听别人讲话,也是请人讲话时的客气话。

倾听,是有效沟通过程中最强有力的招数,一个成功的倾听者首先是一个虚心向别人请教的人,他非常尊重别人的经验和积累,总是把对方摆在自己之上,无论对方是什么人,他总是认为对方必定有某些可以借鉴的东西,在某些方面高自己一筹。倾听,或许会让你失去很多表现的机会,或许会给你喧哗乱耳虚实混杂的烦恼,但善于倾听者,一定能从别人的声音里分清鲜花和荆棘、珍珠和废渣,收获各种自己所不了解的知识与信息,然后听到机遇与成功的脚步声,最终获得成功。

[历史典故洗耳恭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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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与茶圣陆羽有关的历史典故五则

全文共 2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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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羽一生嗜茶,精于茶道,以着世界第一部茶叶专着——《茶经》而闻名于世,被誉为“茶仙”,尊为“茶圣”,祀为“茶神”。他也很善于写诗,但其诗作目前世上存留的并不多。他对茶叶有浓厚的兴趣长期实施调查研究,熟悉茶树栽培、育种和加工技术,并擅长品茗。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与茶圣陆羽有关的历史典故五则,希望读者喜欢。

与茶圣陆羽有关的历史典故五则

典故之一

刺史李季卿在扬子江畔,遇见了在此考察茶事的陆羽,便相邀同船而行。李季卿闻说附近扬子江中心的南零水煮茶极佳,即令士卒驾小舟前去汲水。不料士卒于半路上将一瓶水泼洒过半,偷偷舀了岸边的江水充兑。

陆羽舀尝一口,立即指出“此为近岸江中之水,非南零水。”李季卿令士卒再去取水,陆羽品尝后,才微笑道:“此乃江中心南零水也。”取水的士卒不得不服,跪在陆羽面前,告诉了实情,陆羽的名气随后也就越发被传扬得神乎其神了。

明清时的一些茶艺专家认为,南零水和临岸江水,一清一浊,一轻一重,对茶圣陆羽来说是不难分辨的。陆羽逝世,后人尊其为“茶神”,肇始于晚唐。唐时曾任过衢州刺史的赵磷,其外祖与陆羽交契至深.他在《因话录》里说:‘陆羽性嗜茶,始创煎茶法。至今鬻茶之家,陶其像置于锡器之间,云宜茶足利。’”

在中国茶文化史上,陆羽所创造的一套茶学、茶艺、茶道思想,以及他所着的《茶经》,是一个划时代的标志。

典故之二

陆羽出生于唐时复州竟陵,就是现在的湖北天门,可竟陵这个地方留给陆羽的只是难以言说的辛酸。你只要翻开陆羽写的自传——《陆文学自传》,就能迎面闻到这一浓郁的伤感气息。他写道:“(陆羽)字鸿渐,不知何许人,有仲宣、孟阳之貌陋;相如、子云之口吃。”虽然用语诙谐,但其实也属事出无奈。貌丑和结巴也就罢了,可“不知何许人也”一句,实在让人无限同情。

陆羽是一个弃婴,《唐国史补》、《新唐书》和《唐才子传》里,对此都毫不隐讳。公元733年深秋的一个清晨,竟陵龙盖寺的智积禅师路过西郊一座小石桥,忽闻桥下群雁哀鸣之声,走近一看,只见一群大雁正用翅膀护卫着一个男婴,男婴让严霜冻得瑟瑟发抖,智积把他抱回寺中收养。这座石桥后来就被人们称为“古雁桥”,附近的街道称“雁叫街”,遗迹至今犹在。

积公是唐朝着名高僧,而附近的寺西村里那时正卜居着一位饱学儒士李公。李公曾为幕府官吏,动乱时弃职,在景色秀丽的龙盖山麓开学馆教授村童,与积公感情深厚。积公就请李公夫妇哺育拾得的弃婴,当时,李氏夫妇的女儿李季兰刚满周岁,就依着季兰的名字取名季疵,视作亲生一般。季兰季疵同一张桌子吃饭,同一块草甸上玩耍,一晃长到七八岁光景,李公夫妇年事渐高,思乡之情日笃,一家人千里迢迢返回了故乡湖州。

季疵回到龙盖寺,在积公身边煮茶奉水。积公有意栽培他,煞费苦心地为他占卦取名,以《易》占得“渐”卦,卦辞上说:“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意思是鸿雁飞于天空,羽翼翩翩,雁阵齐整,四方皆为通途。于是定姓为“陆”,取名“羽”字,以鸿渐为字。积公还煮得一手好茶,让陆羽自幼学得了艺茶之术。十二岁那年,陆羽终于离开了龙盖寺。此后,陆羽在当地的戏班子里当过丑角演员,兼做编剧和作曲;受谪守竟陵的名臣李齐物赏识,去火门山邹老夫子门下受业七年,直到十九岁那年才学成下山。

典故之三

陆羽生活的年代正是“安史之乱”前后,中国文化史上儒释道三家并行,南方则儒禅汇流。

陆羽初到江南,结识了时任无锡县尉的皇甫冉,皇甫冉是状元出身,当世名士,为陆羽的茶事活动提供了许多帮助。但对陆羽茶事活动帮助最大而且情谊最深的还是诗僧皎然。皎然俗姓谢,是南朝谢灵运的十世孙。皎陆相识之后,竟能结为忘年之交,结谊凡四十余年,直至相继去世,其情谊经《唐才子传》的铺排渲染,为后人所深深钦佩。皎然长年隐居湖州杼山妙喜寺,但“隐心不隐迹”,与当时的名僧高士、权贵显要有着广泛的联系,这自然拓展了陆羽的交友范围和视野思路。陆羽在妙喜寺内居住多年,收集整理茶事资料,后又是在皎然的帮助下,“结庐苕溪之滨,闭门对书”,开始了《茶经》的写作。

典故之四

陈师道在《茶经序》里这样写道:“夫茶之着书,自羽始;其用于世,亦自羽始。羽诚有功于茶者也。上自宫省,下迨邑里,外及戎夷蛮狄,宾祀燕享,预陈于前。山泽以成市,商贾以起家,又有功于人者也。”也就是说,陆羽是天下第一个写茶书的人,对茶事人事功不可没。

因为有了一部《茶经》,陆羽从唐代起,就开始被人尊称为“茶圣”,这可是亘古未有的巨大荣誉。而陆羽为之付出的心血,是常人难以估量的。

从火门山上下来之后,年仅十九岁的少年陆羽便心无旁骛,立志于对茶事的研究考察工作。全唐诗里收录了他着名的《六羡歌》:“不羡黄金盏,不羡白玉杯,不羡朝入省,不羡暮登台,千羡万羡西江水,曾向竟陵城下来。”“安史之乱”后,陆羽一路考察茶事,辗转来到江南的湖州,当时年仅二十四岁,从此定居于此,起早贪黑,跋山涉水,以茶民为友,以茶叶为伴,用大量的实地考察资料充实《茶经》的写作。

典故之五

据说,唐代竟陵积公和尚,善于品茶,他不但能鉴别所喝是什么茶,还能分辨沏茶用的水,而且还能判断谁是煮茶人。这种品茶本领,一传十,十传百,人们把积公和尚看成是“茶仙”下凡。这消息也传到了代宗皇帝耳中。代宗本人嗜好饮茶,也是个品茶行家,所以宫中录用了一些善于品茶的人供职。代宗听到这个传闻后,半信半疑,就下旨招来了积公和尚,决定当面试茶。

积公和尚到达宫中,皇帝即命宫中煎茶能手,砌一碗上等茶叶,赐予积公品尝。积公谢恩后接茶在手,轻轻喝了一口,就放下茶碗,再也没喝第二口茶。皇上因问何故?积公起身摸摸长须笑答:“我所饮之茶,都是弟子陆羽亲手所煎。饮惯他煎的茶,再饮别人煎的茶,就感到淡泊如水了。”皇帝听罢,问陆羽现在何处?积公答道:“陆羽酷爱自然,遍游海内名山大川,品评天下名茶美泉,现在何处贫僧也难知晓。”

于是朝中百官连忙派人四处寻找陆羽,不几天终于在浙江吴兴苕溪的杼山上找到了,立即把他召进宫去。皇帝见陆羽虽说话结巴,其貌不扬,但出言不凡,知识渊博,已有几分欢喜。于是说明缘由,命他煎茶献师,陆羽欣然同意,就取出自己清明前采制的好茶,用泉水烹煎后,先献给皇上。皇帝接过茶碗,轻轻揭开碗盖,一阵清香迎面扑来,精神为之一爽,再看碗中茶叶淡绿清澈,品尝之下香醇回甜,连连点头称赞好茶。接着就让陆羽再煎一碗,由宫女送给在御书房的积公和尚品尝。积公端起茶来,喝了一口,连叫好茶,接着一饮而尽。积公放下茶碗,兴冲冲地走出书房,大声喊道:“鸿渐(陆羽的字)在哪里?”皇帝吃了一惊:“积公怎么知道陆羽来了?”积公哈哈大笑道:“我刚才品的茶,只有渐儿才能煎得出来,喝了这茶,当然就知道是渐儿来了。”

代宗十分佩服积公和尚的品茶之功和陆羽的茶技之精,就留陆羽在宫中供职,培养宫中茶师。但陆羽不羡荣华富贵,不久又回到苕溪,专心撰写《茶经》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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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郝隆晒书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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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隆晒书:讲述西晋时期,大司马桓温手下的参军郝隆饱学多才,没有得到重用。他辞去参军的职务回故乡隐居,家贫的郝隆解开衣扣袒胸露腹晒太阳,人们问他何故?他傲然地回答道自己在晒书。用来比喻人腹中装书,富有学问。今天就给大家具体分享一下郝隆晒书的历史典故,希望读者喜欢。

郝隆晒书

典出《世说新语·排调》。

郝隆是晋朝时期汲郡(今河南新乡、汲县一带)人。他家境贫寒,但却好学不倦,以善于应对而小有名气。

按照晋朝时期的习俗,每逢七月七日,每家每户都要曝晒衣物,驱除衣物内的潮气和蛀虫,以便冬天可以使用。郝隆见邻居有钱人家晒出了许多绫罗绸缎,突然产生了与他比一比的念头。

于是,郝隆从家中搬出竹榻放在庭中,在正午烈日当头的时候仰卧在榻上,解开自己的上衣,袒胸露腹,在烈日之下曝晒。

那位有钱的邻居见郝隆这般光景,不禁大为奇怪,便上前问他为何要如此。郝隆傲然回答:

“你晒你家中的衣帛,我晒我肚子里的书本!”

后来,“郝隆晒书”这一典故,用来比喻人腹中装书,富有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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