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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真:传奇的哈尼族王子 - 开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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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冰糖葫芦的传奇典故合集20篇

导语:厦门岛是厦门的主体,北宋年间,岛上曾经生长过一种一茎结数穗的水稻,当地人以为这是一种祥瑞的预兆,又把这里叫做“嘉禾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相关的典故,欢迎查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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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真:传奇的哈尼族王子

全文共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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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真来自云南,他是哈尼族文王第十一代“王子”,身上流淌着哈尼王族最纯正的血。在13岁那年,被送进城里读书。在新的环境中,李维真不善于表达和交流,又因个子长得矮小,眉心有颗很大很难看的黑痣,被同学们看不起,有时甚至被欺负。但巨大的心理落差,没有击倒李维真,因为他有着“不管未来的路有多艰辛,我都要勇敢地扛起来”的信念,最后他走上“中国好声音”的舞台,深情演绎了经典老歌“在那遥远的地方”,将流行、摇滚和原生态的元素完美融合在一起,用动听的音律感动了在场所有人,一时红遍网络。

点评:没有最丑陋的人,只有最卑微的灵魂。李维真用执著的追求,唤醒自己灵魂深处最朴实的声音,征服了自己,也征服了听过他的歌声的朋友。唱歌时,那颗曾经让他自卑的痣,都跟着闪亮起来,也许这就是生命的真谛,也是生命应该追求的高度:超越自己,升华着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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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司马昭之心历史典故

全文共 1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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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说“司马昭之心昭然若揭”,那么司马昭之心的故事是怎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司马昭之心历史典故,希望大家喜欢。

魏少帝曹芳恨透了司马家族,结果被废黜,司马师立曹丕的孙子曹髦(mao)为帝。但是,曹髦空有帝王的虚名,手中却没有实权,只是个傀儡(kuilei),蝉联命一个朝廷官员都做不了主。朝中的全部权威都集中在司马师和他弟弟司马昭手中。

司马昭是司马懿的第二个儿子,哥哥司马师死后,他接替做了上将军。司马昭同父亲、哥哥一样,工于心计,计谋过人。司马昭方才坐上上将军的宝座,镇东上将军诸葛诞谋反,司马昭率兵伐罪,大胜而归。司马昭为人奸滑,他以为魏国完全是依靠司马家族才得以有了今天,因此他进进出出都有三千名手执兵器的保护一呼百诺,所有的事情也不禀报朝廷,而直接由他决断。

曹髦做了几年有名无实的帝王,他对司马昭大权在握,自己不能亲理朝政,越来越不满,更担忧自己有朝一日会像曹芳一样,被司马昭废掉。他想了好几天,终于作出了决定。

这天,曹髦把通常里还比较听他话的王经、王沈和王业三位大臣召入宫内,从怀中取失事先写好的伐罪司马昭的诏书,说道:“三位爱卿,司马昭大权在握,野心勃勃,他称帝之心连过路人都知道。我决不能坐以待毙,等着他来废掉我。今天,我决定和你们一起去伐罪他!”这就是成语“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历史故事的来源。

听了这话,三位大臣呆若木鸡,半晌才回过神来。

王经跪下身,一边叩首一边劝阻道:“陛下,这可千万使不得啊!从前鲁昭公不能容忍季氏专权,结果是失败亡国,被全国人讥笑!此刻司马昭专权并非一天两天的事,朝廷中他的爪牙也不是一个两个,而宫中肯听命于您的,实在是太少了!您赤手空拳,拿什么去伐罪?假如不成功的话,恐怕祸殃更大。还请陛下慎重思量,从长计议!”

曹髦冲动起来,咬着牙说:“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我已下了决心,做好了死的准备,另有什么恐怖的?况且我们不一定会死!”

说完,他径自入后宫,向太后禀报去了。

王沈和王业明显地知道曹髦基本不是司马昭的敌手,肯定必死无疑。他们生怕司马昭今后会治他们的罪,立即溜出大殿,直奔司马昭府中告发去了。

曹髦手持利剑,带了一百多名童仆刚出宫门,迎面赶上了司马昭的心腹贾充奉令带了一队人马赶来。双方动起手来,曹髦持剑大喝一声:“我乃当朝天子,你们冲入宫中,莫非想杀君谋反不成?”

这一声大喝把贾充的手下全吓得一动也不敢动,有几个怯弱的甚至想回身逃跑。贾充见这景象,扯着嗓子对一个名叫成济的手下人喝道:“司马公正日里养你们是干吗用的?莫非不正是为了今天这样的时刻吗?”

成济哆哆嗦嗦地问:“您看该怎么办?是杀仍是绑起来?”

贾充瞪着眼说:“司马公有令,只要死的。”

成济这才壮起了胆,拿着长矛一直冲到曹髦的车前。曹髦高声说:“你小子竟敢对我无礼?”谁知话还未说完,已被成济一下子刺穿胸膛,从车上跌了下来,就地断了气。

司马昭没想到曹髦真的被手下人杀死,他有些心慌,更有些心虚。他顿时把大臣们召集起来,装出很是伤心的样子,挤出几滴眼泪,假惺惺地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大臣们心中都明白,却谁也不敢吱声。

司马昭又问老臣陈泰:“发生了这样的事,全国人会如何看我呢?”

陈泰想了想,说:“只有杀了贾充,才可以向世人赔罪。”

这话让司马昭听了不顺耳,他又问:“您再想想,另有什么其他措施吗?”

陈泰说:“实在没有比这更好的措施了。”

司马昭不再吭声,心里暗暗地皮算着这事如哪边理才好。最后,他决定将罪责归于成济一人,命令将成济斩首示众。

就这样,司马昭把杀曹髦的事容易地粉饰了过去;接着,他立曹奂为帝,即魏元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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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历史典故:熟羊胛

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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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熟羊胛 注音 shú yáng jiǎ, 解释 羊胛:羊的肩胛, 用法 作宾语、定语;指时间过得快。下面我们一起来阅读这个故事!

【注音】shú yáng jiǎ

【成语故事】唐朝时期,北方少数民族铁勒的部族很多,其中一个部族叫骨利干,地处瀚海以北,那里的草多为百合,盛产良马,可以日行千里。骨利干北边临海,离唐朝京都长安很远。那里日长夜短,傍晚开始煮羊的肩胛,等煮熟时,东方竟然天亮了。

【出处】日入亨羊胛,熟,东方已明。 《新唐书·回鹘传》

【解释】羊胛:羊的肩胛。比喻时间过得很快。

【用法】作宾语、定语;指时间过得快

【结构】偏正式

【同韵词】伯乐相马、不公不法、黄门驸马、尻轮神马、软裘快马、零敲碎打、现身说法、横行不法、小廉大法、行而世为天下法、......

【年代】古代

[历史典故:熟羊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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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冰糖葫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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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糖葫芦是我们这的风味小吃,一看到它就会垂涎三尺。

冰糖葫芦味儿好,看相也好。火红的山楂在晶莹剔透的冰糖里,就像一个个火红的脸蛋在水里向我们微笑。闻起来有一股清香味儿。让我们垂涎欲滴。洗净的山楂配上熬好的糖浆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冰糖葫芦的做法也很简单:先把山楂洗干净,用竹签一个个穿好,在把冰糖放进锅里熬成糖浆,最后淋在山楂上。简单又美味的冰糖葫芦就做好了。小朋友看了口水都滴到地上了。

吃冰糖葫芦时也挺有意思。我先把冰糖咬下来含在嘴里,再把一小半山楂咬下来放在嘴里和冰糖一起嚼。这样我就不会怕山楂很酸了。吃起来清香爽口,让人吃了还想吃。

有一次,爸爸带我去买东西,不禁意间,我看到卖冰糖葫芦的爷爷,我快速的拉着爸爸跑到那里。指着冰糖葫芦对爸爸说:“我想吃,给我买。”爸爸把眉毛皱了一下对我说:“这么大还吃,赶紧走。”我很想吃,蹲在地上不肯走,爸爸被我逼迫于无奈之下,给我买了一串。我高兴极了,对爸爸说:“谢谢!”。爸爸笑了笑对我说:“以后我可不买。”我嘟了嘟嘴,看着美味的冰糖葫,舍不得吃。

几个月前我吃了一串山楂,那是我吃过最酸的山楂,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它吐了,边吐边说:“好难吃啊!”妈妈就笑话我:“谁让你非要我给你买的啊,本来说不买的,还不是你非要吃。”我对妈妈瞪了一眼,心里想:才不是呢,肯定是这个季的山楂不好吃。

冰糖葫芦不仅好吃,而且又便宜。大家都来一起吃冰糖葫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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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大意失荆州的意思及典故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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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三国演义里有很多故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大意失荆州意思典故,欢迎大家参考!

大意失荆州,即三国时期,名将关羽失去荆州三郡(南郡、武陵、零陵)的典故。

故事概况为:赤壁之战后,荆州七个郡被刘备、曹操、孙权三家瓜分,刘备入蜀(四川),留关羽镇守占据的荆州五郡(南郡、长沙、零陵、桂阳、武陵),其中南郡是刘备向东吴借的。刘备得到蜀川后,将长沙、桂阳两郡还给了孙权(相当于还了南郡)。后来关羽出兵攻打曹操的襄樊地区,孙权派吕蒙乘虚偷袭荆州三郡(南郡、武陵、零陵)失陷,导致荆州三郡失陷。

大意失荆州,现比喻因疏忽大意而导致失败或造成损失,有粗心大意、骄傲轻敌的意思。

【成语解释】

汉语文字:大意失荆州

汉语拼音:dà yì shī jīng zhōu

荆州:三国时的战略重镇,位于现湖北省荆州市。

词语解释:粗心大意、骄傲轻敌的意思。三国时期,诸葛亮派关羽镇守荆州。关羽出兵攻打曹操,孙权乘虚而袭荆州,导致荆州失陷。现比喻因疏忽大意而导致失败或造成损失。

可用来劝诫他人不要“大意失荆州”;也可以用来为自己的失误作辩解,我这是“大意失荆州”啊。

成语性质:贬义词

成语用法:联合式;作谓语、宾语、定语、状语。

已被编入2010年北京中考语文说明常用俗语中。

【成语典故】

三国时期,诸葛亮派关羽镇守荆州,关羽出兵攻打曹操,而孙权又趁机袭击荆州,导致荆州沦陷,这不能不说是关羽的一大失误,是足以致命的失误。荆州十分重要,它北据汉陔,利尽南海,东连吴会,西通巴蜀,占据天时地利,对蜀吴两方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而关羽的一时大意,不仅使他失了这样一块宝地,也给他自己提前铺了一条走向死亡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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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望娘滩的典故

全文共 2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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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西平原上有一条河,河边上有一个村子。很久以前,这里发生大旱,灼热的红太阳直晒得土地龟裂,堰塘见底,树木、禾苗通通枯死。

在这个村子里,住着一户姓聂的贫苦人家,老母亲聂妈妈带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儿子聂郎苦度光阴。旱年粮食无收,只得靠聂郎天天上山打柴、割草过活。

聂郎不仅在家听娘的话,与村里的小伙伴们处得也像是自家的兄弟姐妹一样,所以,全村的人都夸他是一个好孩子。

有一天清晨,鸡才叫头遍,聂郎就背起背篼上赤龙岭去割草了。他走得很快,因为昨天他听小伙伴长生告诉他,说财主周洪家新得了一匹雪花马,因为喜欢,每天要买许多最最新鲜的青草来喂它。聂郎真想多打点草,好去换点粮食给母亲吃。

赤龙岭脚下有一条化龙沟,发春水时不仅沟里有鱼虾,岸边更是长满了绿色的水草。可现在呢,却旱得成了乱石坝,什么都没有了。

正发愁间,聂郎忽然觉得眼前白光一闪。“嗨,是一只小白兔呀!”聂郎边说边追——他知道小白兔是要吃青草的,跟着它的踪迹,说不定能找到最嫩的青草。

果然,在一座土地庙的背后,聂郎割到了一背篼最最新鲜的嫩草。

第二天,聂郎又去那儿割草。好奇怪啊,头天割过的地方,又长出了一片嫩嫩的青草。

聂郎就想将这片青草搬回家去种。他先将土刨松,然后又将草连根拔起。没想到那草根底下竟神奇地汪着一捧清水,那清水里又泡着一颗亮晶晶的宝珠。聂郎高兴坏了,他小心地捞起珠子,将它藏在了怀中。

回家时天已黑透,娘正在厨房煮苞谷稀饭。还没等他从怀里取出珠子给娘看,原先黑暗的厨房便霎时被照得雪亮了。于是娘告诉聂郎说:“儿啊,这说不定是个宝物,你快把它放到咱家的米缸里去吧!”

第二天一早,聂郎去看珠子。刚揭开米缸盖,他便激动得大声喊叫起来了:“娘,快来看,咱家的米缸又满了!”

真是颗宝珠啊!从此之后,将它放在米上米涨,放在钱上钱涨。聂郎家再不愁吃穿了。这村子里的穷苦人家,也因为得到聂郎家的帮助,再也不愁吃穿了。

消息很快传到村里那个恶霸地主周洪的耳朵里。他立即吩咐管家说:“快去,把那颗宝珠给我弄来,不管用什么办法!”

管家急急巴巴跑到聂家,先是说用钱买,见聂郎不肯,便又回家与主子合谋出一条毒计。说那珠子本是周家的传家之宝,现在被聂郎偷去了,若不交还,就准备派四个家丁,扛枪带刀,将聂郎捆到官府去法办!

聂郎的小伙伴长生在周家放马,他一听到这个消息,立马跑去告诉了聂郎,并劝他带着宝珠连夜逃走。

谁知他们母子还没出门,周洪的管家就已经带着家丁将他家团团围住了。

“聂郎,我命你快快交出员外家的宝珠,否则休想活命!”

“管家,你别在这里仗势欺人,你说我偷了你家主人的传家之宝,有什么证据?”

管家理屈词穷,只得命家丁进屋去搜,没搜着,就又命家丁到聂郎的身上搜。

聂郎急中生智,一扭头就将宝珠吞到了肚中。

“不好了,不好了,聂郎将宝珠吞进肚子里去了!”家丁报告。

“给我打!”恼羞成怒的管家叫喊着,“不把宝珠从他肚子里打出来不算完!”

话音刚落,家丁便像疯狗一样扑上来,将聂郎打趴在了地上。幸亏闻讯赶来的村民将恶管家和家丁轰走,否则聂郎早就没命了。

可怜的聂妈妈让村人将儿子抬到床上,自己日夜流泪看护着。

半夜,聂郎醒来,轻轻地喊着:“水,我要喝水……”

聂妈妈见儿子终于活了过来,高兴得赶紧递上水碗。

谁知聂郎喝了一碗又一碗,最后竟伏在水缸边,“咕嘟咕嘟”几大口将一水缸的水喝光了。

“渴,娘,我还渴!”

“儿子,你怎么啦?水缸里的水都被你喝干了,你怎么还叫渴呢?”

“娘,我的心头就像烈火在燃烧,你就让我去河边喝水吧!”

聂郎的话音未落,天上的一道金色闪电便劈了下来,照得满屋透亮,随之又滚过“轰隆隆”的雷声。聂郎翻身下床往屋外奔去,聂妈妈紧紧跟在他的身后。

只见聂郎冲到河边,一低头,像疯了似的喝起水来,“咕嘟咕嘟,咕嘟咕嘟”,眼看河水已被他喝掉一半,天上更是电闪雷鸣,吓得聂妈妈紧紧拉住聂郎的脚。聂郎掉转头来,聂妈妈一看,天哪!儿子变了,头上长了双角,嘴边长满了蓝须,颈上更有红鳞在闪闪发光。

“娘,你快放手,儿子要变成一条蛟龙,报这血海深仇!”

随着聂郎的喊声,天上的雷声更响,电闪更亮,狂风夹着暴雨倾盆而下,河水很快就涨了起来。

恶霸地主周洪亲自带着家丁举着火把追来了——他要抓住聂郎,然后凶残地剖开他的肚子,取出宝珠!

被迫吞了珠子的聂郎为了报仇,此时已在河边变成了一条赤色龙:“娘快放手,你儿子报仇的时刻到了!”说完一摆龙尾,往河中滚去,河面立即掀起万丈波涛。

周洪在河边凶狠地逼着聂妈妈交出儿子。聂妈妈说:“好你个周贼,把我儿子逼下了河你还不甘心吗?那就让我的儿子跟你说话吧——儿啊,你的仇人来了,你可要为娘报仇雪恨哪!”

就在周洪飞起一脚踢向聂妈妈的时候,天上划过一道白色闪电,伴随着“哗喳”一声焦雷,那河水卷起的波涛便像千军万马一般,霎时就将周洪他们通通扫进河水中淹死了。

说来也奇,一会儿风平浪静,天也渐渐亮了。聂郎在水中抬头向妈妈告别:“娘,你多保重,儿要去了!”

“儿啊,你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呢?”

“娘,我将随着河水流向大海,从此往后,咱娘俩就将是人海两隔。等儿回家,只怕是石头开花马生角了……”

聂妈妈一听就知道儿子再也不可能回到自己身边了,她悲伤地站在一块大石头上,喊着:“儿啊!儿啊!”聂郎游在水中,听娘喊一声就抬起头来望娘一眼,那望娘的地方就立时变成了一个滩。聂妈妈连喊了二十四声,聂郎也仰头连望了他娘二十四次,于是,那地方就变出了二十四个滩。

后来,人们就给它们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望娘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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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优秀经典故事:胖墩的夏天

全文共 1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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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故事能够带给人不一样的想法,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作文素材,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这个夏天胖墩只做了两件事——拔草和去村头。胖墩在做这两件事的时候,7岁的妹妹杏儿总像个跟屁虫贴在身后,寸步不离。有时候让胖墩很烦,走着走着就猛地回头来狠瞪妹妹:“跟你说多少次了别跟着我,别跟着我,你怎么又跟来了!”杏儿听后不吱声,只是笑,嘴角露出一个小酒窝。胖墩没有法子,赌气跑起来,像一只小马驹在田野里撒欢,不一会儿身后就传来妹妹的焦急喊声:“哥哥,哥哥,等等我……”

拔草是因为春季里奶奶买回来一只小羊。奶奶对胖墩说,好好喂羊,卖了钱,就给你买支钢笔。胖墩听后眼睛一下子亮起来,问,真的?奶奶肯定地点点头。胖墩高兴地跳起来。胖墩自从上了三年级,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支钢笔,像同学亮亮那样有一支通体银白,笔尖金灿灿的,写出字来细细的钢笔。那是亮亮爸打工回家送给亮亮的礼物,在村头小卖部买的。让胖墩看得眼睛火辣辣地疼,心里酸酸的。

胖墩每天去村头是瞧路上来来往往的汽车,每辆车在村头停下来,胖墩都会仔细地一遍遍在人群里寻找,盼望着爸爸妈妈能出现在眼前。虽然每次都是失望而归,却让他乐此不疲。

这天中午,尽管太阳喷着火,胖墩还是和往常一样,又去了村头。一辆车开来了,突然停了下来,胖墩忙跑过去,寻找着爸爸妈妈。

“胖墩,又在等你爸爸妈妈?可得看仔细了。”村头开小卖部的老板王秃子看见胖墩,摇着大蒲扇,光着膀子过来打趣。

“没,没……没有。”胖墩的脸突然红了起来,有点心事被揭穿后的难为情,眼却还是一眨不眨地盯着来来往往的人群。

“哥哥,我饿。”身旁的妹妹拉拉胖墩的衣服,喊道。胖墩扭了几下身子,挣脱了妹妹的手说:“不急,咱就回家。”

“别看了,回家吧。”王秃子摸了摸杏儿的头,叹口气。扭头回小卖部去了。

车上的人下完了,汽车大喘了口气,从屁股后冒出股白烟开走了。胖墩望着远去的汽车,愣了好长一会儿才回过神,回头拉起妹妹的手,来到小卖部。那支钢笔,阳光下亮得刺眼,胖墩控制着自己想去摸摸的欲望。

“王叔,走了。“胖墩像往常一样有礼貌。

“好,胖墩,又想爸爸妈妈了。”王秃子正在忙,头也不抬地问。

“没有。”胖墩连忙否认,可能是实在有些憋不住了,想了想又问:“王叔你说,我爸爸妈妈怎么就不回来呢?都三年了。”

“说不好,唉,说不好!”王秃子还是头也不抬,又没有来由地叹口气。

“王叔再见。”胖墩拉起妹妹转身就走。

“回来。”王秃子却叫住了胖墩,又四下翻着摊子的货。“咦,怎么那支白色的钢笔找不到了?”

“我们没有拿,真没有拿。”胖墩连忙说,又望望妹妹,杏儿也摇摇头。

“可这里就我们仨人啊?”在又找了一遍仍没有找到后,王秃子抬起头来,一脸严肃地说:“胖墩,我知道你想要那支钢笔,都盯好久了。可怎么着也不能学偷啊!”

“我没有,我真没有……”

“哼!没有偷?怎么好好的笔一转眼不见了?还不快给我拿出来。”王秃子恼怒地说:“你爸爸为什么不回来?是出去打工手脚不干净,判刑了,你妈也改嫁了。真是的,大人会偷小孩也会偷,上梁不正下梁歪!”

“你……你血口喷人,我爸爸就回来,会回来的。我……我和你拼了。”胖墩听后嚎叫着向王秃子扑了过去,身后传来妹妹杏儿惊恐的哭声……

第二天是立秋,胖墩失踪了,同时失踪的还有杏儿。在他留给奶奶的信中,歪歪扭扭地写着:“我们要去找爸爸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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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历史典故:老子出世_1100字

全文共 10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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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571年,农历2月15日,楚国苦县曲仁里村(今河南鹿邑)被团团紫气笼罩着。紫绛色的场院,紫黑色的房脊,紫绿色的烟柳,紫灰色的树叶,连初升的太阳也变成了—片紫红。好一派祥瑞之气啊!人们都感到惊奇!这时,几声“啊哇-!啊哇-!”鲜嫩悦耳的婴儿啼哭声从这紫气弥漫的村子里传了出来……

2月15日那天,曲仁里村的李氏女早早起床,她一边梳理着满头秀发,一边小声唱着她平日最爱哼唱的村歌:“天水清,河水浑,俺上对岸去撑人,撑来一船男和女,个个都是好心人”。她一边唱一边在床边上坐下,可没想到身子还没有坐稳,突然觉得肚子有点不对劲,感到隐隐疼痛,后来越疼得厉害。当村上人做饭的青烟和紫气徐徐上升的时候,她肚子已疼得难以忍受了,脸上的汗珠不停地往下流。她忍不住倒在床上呻吟。邻家妇女闻声赶来,知道她要临产了,急忙给她请来了有名的接生婆——金妈。

这人称金妈的接生婆,来到李氏床前,细心察看,凭她平日积累的经验,确认是少有的难产,就是胎儿在娘肚子里过月时间太长,胎儿长得又大,再加上李氏女又是头胎,象这样的情况,大人小孩都有危险。连金妈这有经验的接生婆也感到为难。金妈只好请来一位大夫,大夫仔细看过,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走了。金妈无奈地让李氏斜靠在自己怀里,用手托着她的脖子。

李氏更加疼痛难忍,金妈只好用双手在她的肚子上慢慢揉着,一阵剧烈的疼痛使李氏昏死过去了。脸上没有一点血色。“这叫人该昨办?这叫人该昨办?”金妈一抬头瞅见了案板上的一把菜刀。“给她剖腹取胎”这念头在心头一闪——“不中,这样不光李氏生命难以保全,自己还将落下埋怨。”就在金妈瞅着菜刀迟疑的时候,李氏突然说:“快把我的肚子割开!”金妈犹豫地抓着刀举起又放下,没想到李氏女以惊人的力量抽身坐起,从金妈手中夺过菜刀,照着自己的肚子“哧”地一下拉开了一条血口子,血水从被划破的肚子和包衣之中泉涌一样的流出来。李氏微弱的断断续续地说;“我死后,告诉孩子,做个……对苍生……有益的……好……好人……”话没说完,这位英勇的母亲永远闭上了双眼。

李氏去世了,她的儿子却活下来了。

李氏女生下的这一男婴,脑门儿圆圆的,鼻梁高高的,头发是白的,小嘴下面还有一道白白的胡须。两只耳朵大的出奇,因为这孩子的耳朵非常大,人们就给他起名叫李聃,聃,就是耳幔的意思,也就是说耳垂大。又因为李聃出生那年是虎年,当地人把虎称“狸儿”和李耳接近,这样就被人叫做李耳了。

这就是后来的老子

由于李氏生李耳时是剖腹产,怀胎时间又长,后来被传说为李氏是吃了李子怀了孕。又说李耳是在娘肚里怀了九九八十一年,才从母亲的右肋下出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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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传说的近义词:传奇、传闻

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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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 注释:民间文学的一种。是对民间长期流传的人和事的叙述。内容有的以特定的历史人物、事件为基础,有的纯属幻想的产物。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传奇( 注释:①唐代短篇小说的称谓,如《柳毅传》。 ②明清时以演唱南曲为主的戏曲形式。由宋元南戏发展而来,也吸收元杂剧的优点。但情节处理更为紧凑,人物刻画更为细腻,脚色分工更为细致,音乐上采用宫调区分曲牌,兼唱北曲或南北合套。明中叶到清中叶最为盛行。今知明清两代传奇作者有七百余人,作品约二千六百种,现存《牡丹亭》、《鸣凤记》、《长生殿》、《桃花扇》等六百余种。 ③指情节离奇或人物行为不寻常的故事:传奇式。)

传闻( 注释:1.非亲见亲闻,而出自他人的转述。亦指所传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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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文天祥-传奇生涯

全文共 2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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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世渊源

“富田文氏”是西汉蜀郡太守文翁的后裔,五代后唐时期文天祥先祖文时迁徙至今江西吉州,开吉州庐陵淳化乡富田文氏一脉。

文天祥在《先君子革斋先生事实》一文中是这样说的:“先君子尝考次谱系,文氏系成都徙吉,五世(七世—编者)祖炳然居永和镇,高祖正中由永和徙富田。”《宋少保右丞相兼枢密使信国公文山先生纪年录》(后面称《纪年录》亦云:“庐陵文氏来自成都,公六世(七世—编者)祖炳然居永和镇,五世(八世—编者)祖正中徙富田。”所以现在有人把文天祥认作是客家人,是不确实的。

选中贡士后,他以天祥为名,宝佑四年(1256)中状元,历任签书宁海军节度判官厅公事、刑部郎官、江西提刑、尚书左司郎官、湖南提刑、知赣州等职。有《文山先生集》传世。

乱世保国

宋恭帝德佑元年(1275)正月,因元军大举进攻,宋军的长江防线全线崩溃,朝廷下诏让各地组织兵马勤王。文天祥立即捐献家资充当军费,招募当地豪杰,组建了一支万余人的义军,开赴临安。宋朝廷委任文天祥知平江府,命令他发兵援救常州,旋即又命令他驰援独松关。由于元军攻势猛烈,江西义军虽英勇作战,但最终也未能挡住元军兵锋。

次年正月,元军兵临临安,文武官员都纷纷出逃。谢太后任命文天祥为右丞相兼枢密使,派他出城与伯颜谈判,企图与元军讲和。文天祥到了元军大营,却被伯颜扣留。谢太后见大势已去,只好献城纳土,向元军投降。

元军占领了临安,但两淮、江南、闽广等地还未被元军完全控制和占领。于是,伯颜企图诱降文天祥,利用他的声望来尽快收拾残局。文天祥宁死不屈,伯颜只好将他押解北方。行至镇江,文天祥冒险出逃,经过许多艰难险阻,于景炎元年(1276)五月二十六日辗转到达福州,被宋端宗赵昺任命为右丞相。

文天祥对张世杰专制朝政极为不满,又与陈宜中意见不合,于是离开南宋行朝,以同都督的身份在南剑州(治今福建南平)开府,指挥抗元。不久,文天祥又先后转移到汀州(治今福建长汀)、漳州、龙岩、梅州等地,联络各地的抗元义军,坚持斗争。景炎二年(1277)夏,文天祥率军由梅州出兵,进攻江西,在雩都(今江西于都)获得大捷后,又以重兵进攻赣州,以偏师进攻吉州(治今江西吉安),陆续收复了许多州县。

元江西宣慰使李恒在兴国县发动反攻,文天祥兵败,收容残部,退往循州(旧治在今广东龙川西)。祥兴元年(1278)夏,文天祥得知南宋行朝移驻厓山,为摆脱艰难处境,便要求率军前往,与南宋行朝会合。由于张世杰坚决反对,文天祥只好作罢,率军退往潮阳县。同年冬,元军大举来攻,文天祥在率部向海丰撤退的途中遭到元将张弘范的攻击,兵败被俘。

尽忠南宋

文天祥服毒自杀未遂,被张弘范押往厓山,让他写信招降张世杰。文天祥说:“我不能保护父母,难道还能教别人背叛父母吗?”张弘范不听,一再强迫文天祥写信。文天祥于是将自己前些日子所写的《过零丁洋》一诗抄录给张弘范。张弘范读到“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两句时,不禁也受到感动,不再强逼文天祥了。

南宋在厓山灭亡后,张弘范向元世祖请示如何处理文天祥,元世祖说:「谁家无忠臣?」命令张弘范对文天祥以礼相 待,将文天祥送到大都(今北京),软禁在会同馆,决心劝降文天祥。

元世祖首先派降元的原南宋左丞相留梦炎对文天祥现身说法,进行劝降。文天祥一见留梦炎便怒不可遏,留梦炎只好悻悻而去。元世祖又让降元的宋恭帝赵显来劝降。文天祥北跪于地,痛哭流涕,对赵显说:“圣驾请回!”赵显无话可说,怏怏而去。元世祖大怒,于是下令将文天祥的双手捆绑,戴上木枷。关进兵马司的牢房。文天祥入狱十几天,狱卒才给他松了手缚:又过了半月,才给他褪下木枷。

元朝丞相孛罗亲自开堂审问文天祥。文天祥被押到枢密院大堂,昂然而立,只是对孛罗行了一个拱手礼。孛罗喝令左右强制文天祥下跪。文天祥竭力挣扎,坐在地上,始终不肯屈服。孛罗问文天祥:“你现在还有甚么话可说?”文天祥回答:“天下事有兴有衰。国亡受戮,历代皆有。我为宋尽忠,只愿早死!”孛罗大发雷霆,说:“你要死?我偏不让你死。我要关押你!”文天祥毫不畏惧,说:“我愿为正义而死,关押我也不怕!”

从此,文天祥在监狱中度过了三年。在狱中,他曾收到女儿柳娘的来信,得知妻子和两个女儿都在宫中为奴,过着囚徒般的生活。文天祥深知女儿的来信是元廷的暗示:只要投降,家人即可团聚。然而,文天祥尽管心如刀割,却不愿因妻子和女儿而丧失气节。他在写给自己妹妹的信中说:“收柳女信,痛割肠胃。人谁无妻儿骨肉之情?但今日事到这里,于义当死,乃是命也。奈何?奈何!……可令柳女、环女做好人,爹爹管不得。泪下哽咽哽咽。”

狱中的生活很苦,可是文天祥强忍痛苦,写出了不少诗篇。《指南后录》第三卷、《正气歌》等气壮山河的不朽名作都是在狱中写出的。

不屈气节

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三月,权臣阿合马被刺,元世祖下令籍没阿合马的家财、追查阿合马的罪恶,并任命和礼霍孙为右丞相。和礼霍孙提出以儒家思想治国,颇得元世祖赞同。八月,元世祖问议事大臣:“南方、北方宰相,谁是贤能?”群臣回答:“北人无如耶律楚材,南人无如文天祥。”于是,元世祖下了一道命令,打算授予文天祥高官显位。

文天祥的一些降元旧友立即向文天祥通报了此事,并劝说文天祥投降,但遭到文天祥的拒绝。十二月八日,元世祖召见文天祥,亲自劝降。文天祥对元世祖仍然是长揖不跪。元世祖也没有强迫他下跪,只是说:“你在这里的日子久了,如能改心易虑,用效忠宋朝的忠心对朕,那朕可以在中书省给你一个位置。”文天祥回答:“我是大宋的宰相。国家灭亡了,我只求速死。不当久生。”元世祖又问:“那你愿意怎么样?”文天祥回答:“但愿一死足矣!”元世祖十分气恼,于是下令立即处死文天祥。

次日,文天祥被押解到柴市刑场。监斩官问:“丞相还有甚么话要说?回奏还能免死。”文天祥喝道:“死就死,还有甚么可说的?”他问监斩官:“哪边是南方?”有人给他指了方向,文天祥向南方跪拜,说:“我的事情完结了,心中无愧了!”于是1283年1月9日,文天祥在大都柴市(今北京交道口南大街)被杀害。文天祥在刑场写下了绝笔诗:

昔年单舸走维扬,万死逃生辅宋皇。

天地不容兴社稷,邦家无主失忠良。

神归嵩岳风雷变,气哇烟云草树荒。

南望九原何处是,尘沙黯澹路茫茫。

衣冠七载混毡裘,憔悴形容似楚囚。

龙驭两宫崖岭月,貔貅万灶海门秋。

天荒地老英雄丧,国破家亡事业休。

惟有一腔忠烈气,碧空常共暮云愁。

死后在他的带中发现一首诗:“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唯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文天祥死时年仅四十七岁。

后人评价他:“名相烈士,合为一传,三千年间,人不两见”“事业虽无所成,大节亦已无愧”肯定他主要不是名相,而是以名相能为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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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历史典故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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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文豪苏轼,字子瞻,号东坡,他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为人所熟知。其诗词歌赋,水平之高,数量之多,在中国古代文坛上都是屈指可数的。但他的宦海生涯并不顺利,虽然也曾官至三品,任过礼部尚书、翰林、皇帝侍读等要职,但的是作迁客骚人,一生被放逐的时间远远大于“在庙堂”的时间。虽然仕途坎坷,但他的名气却很大,身后更是千年传颂不衰。

1057年,22岁的苏轼和19岁的弟弟苏辙在其父苏洵带领下进京赴试,在仁宗皇帝举行的殿试考试中,双双考中进士,名震京师,可谓少年得志。当时的大文学家、宰相欧阳修在读到苏轼的文章时说:“看他的文章,我的汗都快下来了,再过三十年,就没人知道我了,而只知道他了。”仁宗皇帝更是高兴地说:“我今天为儿孙选了两个好宰相。”

苏辙和苏轼兄弟俩都是京官,苏辙任尚书右丞,苏轼任翰林学士丞旨。有一个人同他们是旧交,想求取官职。他在苏辙那边呆了很长时间没有如愿,便满怀希望转到苏轼这边来。他说:“我很想在翰林学士院谋个职,请你帮忙说几句话。”苏轼未置可否,却讲起了故事:“过去,有个穷得叮当响的人去盗墓。棺材里坐着个赤条条的人,他对盗墓者说:我是汉代的杨王孙哪!临死的时候,我嘱咐儿子实行裸葬。所以,没有钱周济你呀!盗墓的又花了好大力气掘开另一座坟,里面的人打扮像国君。死者自我介绍:我是汉文帝。驾崩之前,我留下遗诏叫臣下不要用金玉财宝陪葬。这里连器皿都是陶制的,你能得到什么呢?盗墓者见旁边还有紧紧相连的两座坟,便掘开了左边的那座。死者皮包骨头,眼珠深深地凹在眼眶里。他说:我是伯夷,你没有听说吗?我是饿死在首阳山的,你想想看,饿死的人身上能有分文吗?盗墓的还想挖右边那座坟,伯夷好心相劝:那是我的哥哥叔齐。我这个做弟弟的瘦成这个样子,他还能像个人吗?”

苏轼拿这个故事作比喻:伯夷是苏辙,叔齐是自己;苏辙满足不了你的要求,我苏轼就能满足吗?还是不要张口吧!朋友会意,竟忍不住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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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短小励志的名人经典故事:迈克乔丹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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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叫迈克的男孩长得又高又壮,他的母亲害怕他会成为学校的“小霸王”,对他的要求非常严格,叫他与人为善,学会忍耐。母亲的教育很有成效。

学期结束的时候,老师在他的成绩单上还写了些评语:“迈克是个优秀的孩子,但他应该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他虽然比别的孩子更高更壮,但别的孩子就是敢欺负他,推他,甚至打他。”母亲惊讶之后是伤心,怎么会是这种结果呢?

父亲则是问孩子挨打的感觉。孩子流着泪说:“我感觉非常不好,我非常讨厌他们叫我‘傻瓜’,讨厌被他们推来推去,更讨厌他们叫我胆小鬼。”停了一会儿,他又说:“我真想狠狠地揍他们,但我知道这样做,妈妈会生气。”

父亲静静地聆听着迈克的叙说,然后静静地对他说:“你不必揍他们,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让他们知道你不能再忍受他们的欺负。比如争取自尊,比如树立自信等等。”迈克流着眼泪,点了点头。

有一天,迈克的父亲被老师叫去学校。母亲着急地问老师,是不是迈克在学校打了架。老师笑着说,没有。

原来迈克与孩子们在篮球场上打球,那几个经常欺负他的孩子便设法戏弄他,但迈克没有像往常一样站在那里忍受,而是叫他们停止,但他们不听,迈克只好把其中两个紧紧摁在篮球场上,但没有打他俩。

后来,迈克和那两个孩子都各自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握手言和。

从此,迈克班上也再没有发生过那种恃强凌弱的事件,迈克也成为班上最受欢迎的人。

在以后的日子里,迈克不仅再也没有被人推来推去过,而且还成为了无数球迷崇拜的英雄———迈克乔丹

在生活中,我们应该与人为善,也应该学会维护尊严和权利。要做到二者兼顾,就需要把握好分寸,这才能使自己充满力量,而这种力量将会是我们走向成功人生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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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历史典故:大器晚成

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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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器晚成原意是大材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成器,后来常用以比喻一个人成材成名较晚。小编整理了大器晚成的历史典故,欢迎欣赏与借鉴。

【释义】大器:大才。大才需要经过长期的磨炼方能成就。能担当重任的人物要经过长期的锻炼,所以成就较晚。

【历史典故】

三国时期,袁绍身边有一位门客,名叫崔琰(yǎn)。

他从小学习武艺,不过直到二十三岁才开始读《论语》、《诗经》等书籍。崔琰为人耿直,很有见识,朝廷的官员们对他十分推崇,连曹操都很敬重他。当时,袁绍手下的士兵非常残暴,甚至挖开坟墓毁弃敌人的尸骨,于是崔琰劝说袁绍命令士兵不要这样做,袁绍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就听取了他的建议,并且封他为骑都尉。

崔琰后来跟随曹操的时候,为曹操出了不少主意。曹操想立曹植为嗣子,崔琰就反对说:“自古以来的规矩都是立长子,怎么能立小儿子呢?这是不可以的啊!”曹植虽是崔琰的侄女婿,但他也不偏袒,曹操很佩服他的公正。

崔琰在对人才的识别方面,有着独到之处。崔琰有个堂弟名叫崔林,年轻时没有什么成就和名望,亲戚朋友都瞧不起他。但是崔琰却对这位堂弟相当器重,常常对别人说:“此所谓大器晚成者也,终必远至。”意思是说,能做大事的人往往要经过长期的锻炼,崔林将来一定会成大器。后来,崔林受到重用,先是在曹操手下担任主簿、御史中丞等官职,后来在魏文帝曹丕朝中担任司空,被封为安阳乡侯,成为魏国的重臣。

“大器晚成”原意是大材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成器,后来常用以比喻一个人成材成名较晚。

【成长心语】

怀才不遇是一件让人感到可惜与遗憾的事情,这使得很多想要成就一番事业的人,在伤心失望之余放弃了最初的理想,等到机遇来临的时候,对他们而言,已经毫无意义了。但是,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任何人都不要轻易地放弃自己的追求与理想,坚持下去,或许现在前面是一片黑暗,但谁又能保证这不是黎明前的黑暗呢!历史上大器晚成,干出一番事业的人有很多。只要坚持不懈,成功,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历史典故:大器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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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话说对联典故

全文共 1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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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联:华夏南北信步东亚

下联:轩辕春秋鳌博西周

十月底去桂林阳朔旅游时,公园河畔随处可见卖字画作对联的老大爷,部门某位仁兄看了又看,叹息道:想给我儿子请一副,可惜看他们水平实在一般。我夸下海口:不用花钱在这里请了,改天我以你儿子的名字为首给你儿子写一副。

某晚灵感突现,何不以他们一家三口的名字做一副对联呢?华、轩、周、信、亚、博这几个字必不可少,沿着河走回家,脑中闪现的不过是东南西北春夏秋冬几个简单的字,又想起小时候背的一首中国朝代诗中的几句“夏商与西周,东周分两段,春秋与战国,一统秦两汉”,于是乎,对联就做出来了。还算大气工整,有点历史文化感, “信步”“鳌博”这两形容词、两动词用得好像也不错,比较满意。嘿嘿,可惜毛笔字写不好,不然也可以拿红纸写成春联送人了。

(二)上联:大田化小田整整十年

下联:旧貌换新颜家家余钱

老爸10几年前作的,我当时不到10岁,压根不懂啥叫大田化小田,啥叫旧貌换新颜,只是觉得我家这副春联念起来还蛮顺口,便记住了。很多年后,才明白上联是说联产承包责任制,下联是说改革开放的成果。老爸在学校上学的年数大概只有我的一半,也能整出这样的对联来,相当不容易了。有点为老爸感到可惜,青春年华被196x—197x这十年给耽误了,我的这十年青春年华在念高中、读大学、北大读研究生,还有什么不知足呢?所以,我很知足。

(三)上联:今古传奇,奇传古今,古今轶事付笑谈

下联:山河好大,大好河山,河山焕绮诸仰观

去年作的一幅对联,费了一番脑筋,整出ABCD,DCBA,BA这种顶针兼承前启后的句子还真是有点难,汉字文化真是博大精深有趣之极啊!

(四)上联:上海自来水来自海上

下联:长江流水情水流江长

第一次见到这副对联,是10来岁的时候老爸教的,小时候觉得这句子真是妙极了,从上往下念与从下往上念居然一模一样。中国这100年来变化真是太大了,以前写字是竖着从上往下,现在已经是横着从左往右了。

去年在水木BBS上见有人讨论上联,才知上联原来是经典之作。看到几个下联,老爸小时候教的不在其中,有一句倒是很妙:西湖灵隐寺隐灵湖西。春节回家,拿起毛笔就写了这一经典对联,老爸见到“西湖灵隐寺隐灵湖西”这一句也觉得好。难得的是,生平第一次听见老爸称赞俺的字:“你的海字一气呵成写得不错”。其实我的毛笔字写得很差,看来钢笔练了几天田英章的行书还是有效的。

(五)上联:琴瑟琵琶八大王王王在上

下联:魑魅魍魉四小鬼鬼鬼靠边

第一次见到这幅对联,是念初中的时候在一本《读者文摘》上读到,说的是八国联军时候的事。初中三年级的时候,坐在我右边的右边的璨璨同学整出上联来考我,我悲愤道:****四小鬼鬼鬼靠边,四个带鬼的成语不知道怎么念。后来,在金庸老爷子的《射雕英雄传》中再次看到这幅对联的活用:琴瑟琵琶八大王一般头面, 魑魅魍魉四小鬼各自肚肠。前年春节回家给表弟压岁钱,在红包上写了拳打四面八方脚踢魑魅魍魉几个字,老爸见后问道:大过年的,你怎么用魑魅魍魉这个词呢?我当时那叫一个惊讶,差点就问道:老爸,你是怎么知道这四个字怎么念的?惭愧,我读书向来不求字解,整得一堆字不认识,难怪高考语文英语拖后腿,要是都能考数学那分,本科就能念北大了。

(六)上联:寒塘渡鹤影

下联:冷月葬花魂

14岁的时候在《红楼梦》中读到,红楼中的对联不计其数,这两句惊为天作,对曹翁的敬仰之情有如滔滔江水。古典诗词真是要靠童子功,我现在能完整背诵的古典90%是16岁以前读到的,小时候过目不忘,现在读一百遍依然记不住,差距怎么这么大呢?可惜小时候条件有限,接触到的知识太少了,连《红楼梦》都是借来读的,工作后立马花200大洋买了一套邓遂夫校订版《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校本》,却再也静不下心从头到尾重读,可叹。

(七)上联:子当父做马

下联:父望子成龙

首次接触对联,七、八岁的时候老爸教的,意思是说,儿子把父亲当做马来骑,父亲仍心甘情愿希望儿子能成龙。想在回想,这幅对联真是太好了,十个字形象阐述了中国生生不息上下五千年的子孙教。当爹妈的真的是非常不容易,所以一定要孝顺。嗯,以后自己结婚生娃了,也要教小孩这副对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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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扬州二十四桥历史典故

全文共 1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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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二十四桥是是古代桥梁建筑的杰作。那么关于扬州二十四桥的典故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就来和小编一起了解扬州二十四桥历史典故吧。

“二十四桥”的芳名,之所以流传千载,得益于杜牧的一首名诗。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说到扬州二十四桥,就无法回避一个千古之谜:它究竟是一座桥,还是二十四座桥?至今未能解得开。

二十四桥得名

有一个美丽的传说。相传唐代有人在一个月光如水、清风徐徐的夜晚,见到24个风姿绰约的仙女,身披羽纱,酥手托箫,鼓着粉腮,轻启红唇,飘上一座小石桥,于是那舒缓柔美的旋律,便从24支箫管中缓缓地流淌出来。

上个世纪50年代末,在扬州出西门向北行3-5里处,有一石桥和一木桥,两相近桥头的距离约24步,村里的长者都认为这儿就是“二十四桥”。在他们幼小的时候,都有被长辈牵着小手“数数过桥”的经历:跨过一座桥,从一个桥头走向另一个桥头,“一步、二步……”一般都是二十四步。照这种说法,“二十四桥”是两座桥的统称。

二十四桥猜测

其实从宋代起,“二十四桥”便成了一宗众说纷纭而无定论的疑桉:有人说是一座桥,有人认为是指二十四座桥。历代的辞典、诗词注解也都兼收两派之说,而不敢轻易取舍。

南宋词人姜白石在一个初冬来到扬州,写下了《扬州慢》这一千古绝唱:“二十四桥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从词的具体语言环境来看,“二十四桥”似乎是指一座桥。

有人认为大名鼎鼎的二十四桥是子虚乌有的东西,实际上从来就不存在,它只是唐代扬州桥梁的总称。最早对此作出解释的是宋朝大科学家沉括,他认为“扬州唐时最为富盛。旧城南北十五里一百五十步,东西七里三十步,可纪者有二十四桥。”并在卷中从城区的汶河茶园桥起,到东面的山光桥止一一列出了桥名,但算来算去仅有21座桥的名称。也有人认为杜牧诗中的“何处”二字,清楚地传递着这样一个信念:二十四桥绝不是一座桥。

二十四桥争论

二十四桥的姿那麽美?二十四桥的月那麽妙?历史上有没有二十四桥?二十四桥究竟指的是什麽?古往今来,多少风雅人士试图探个究竟,至今未有令人信服的结论。综合起来,大致有如下种种:

1、“二十四桥”就是一座桥,只因传说隋炀帝时,有24个美人月夜在桥上吹箫,故名“二十四美人桥”,简称“二十四桥”或“廿四桥”。到了清代,人们逐渐倾向于那原是一座桥的名称。清代扬州人李斗在《扬州画舫录》中写道:“二十四桥即吴家砖桥,一名红药桥,”“跨西门街东西两岸”。

近来,扬州的一位青年作家,从语言上、地理位置上对“二十四桥”作了大量的论证:扬州“二十四桥”为“阿师桥”的谐音,并考证沉括记载的阿师桥,为今城北的螺丝湾桥。根据《汉语音韵学导论》一书拟唐音“二”、“十”、“四”、“桥”分别与“阿师桥”音同。若从扬州方言观之,“二十四桥”与“阿师桥”之古音也相近。因“阿”古音为a(见王力的《汉语语音学》),“二”古代的北方方言也为a。

2、“二十四桥”就是遍布扬州地区的24座桥梁。沉括对二十四桥循名责实一一以求,但只凑成21座。南宋的王象之在《舆地记胜》中则记载:“所谓二十四桥者,或存或亡,不可得而考。”

3、“二十四桥”是古代扬州桥梁的编号。在古诗中以序号称桥的不乏其例,就唐代扬州而言,对桥的编码也是有桉可稽的。唐朝施肩吾《戏赠李主簿》诗有“不知暗数春游处,偏忆扬州第几桥”之句。唐人张齐《寄扬州故人》诗中有“月明记得相寻处,城锁东风十五桥。”

4、“二十四桥”在诗文中是虚指而非实指,故“二十四桥”既非24座亦不是一座,不过是泛指扬州小桥多罢了。杜牧常常喜欢用数字入诗。如《江南春》绝句有“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赠别》一诗中有“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谴怀》的诗句中有“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等等。由此可见,杜牧喜欢用数字,又特别喜欢用约数。因为它为约数,即不是实数,更不是专名。

当然,也有人指出“二十四桥”借指扬州,泛指扬州的繁华或是专指扬州美人,这些似乎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二十四桥”的最终解释权,恐怕还得归杜牧。

扬州二十四桥现状

今天,念四路中段东面,五亭桥西边的景区就叫二十四桥景区。其主建筑熙春台东面有毛`泽东手书杜牧《寄扬州韩绰判官》诗碑。在熙春台东北80米的地方,有一座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建的公园中常见的那种小卑桥,宽2.4米,两头各有二十四层台阶,两边各有二十四根栏杆,叫它二十四桥。桥的西北有一座简洁的亭子,宛在水中央,叫吹箫厅。这算是为外地游客建的,就好比今人在鲁迅故居百草园里种了一块菜来和散文对应一样。建这么一座“二十四桥”,也表明比较可信的是指一座桥。这座现代的“二十四桥”不是古代的二十四桥的复制,品味不怎么高,有些俗气。

[扬州二十四桥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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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传奇人物的作文

全文共 1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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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你会成为传奇人物吗想不想知道你有没有机会成为传奇人物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传奇人物的作文,欢迎借鉴!

作为一年之内连续拿两大赛事的冠军我来说,意义非凡,我不仅证明了自己的能力,更重要的是我被记入了史册,光宗耀祖,流芳百世。

小时候我不喜欢打乒乓球,甚至很讨厌打乒乓球,我不回避些什么了,毕竟这是我的心里话,我父亲希望我当一名足球运动员,我对此特别感兴趣,并且长时间的沉迷足球,我在中学时候还常踢足球。后来之所以打乒乓球是因为父亲的意愿,他看到中国足球没落认为踢足球不会有什么出息,所以才叫我改行打乒乓球。

我从小就接受严酷的重力训练,我被我父亲严格的束缚每天坚持做大量的体力训练,例如跑步,仰卧起坐,拉档杆等等,我今天之所以有如此大的绝对力量全是因为从小锻炼起来的。我不喜欢打乒乓球,但我还是被迫打乒乓球,因为我父亲是名乒乓球教练,我别无选择。我是个非常好胜的人,从小到大在胜利的一系列比赛,省级比赛,市级比赛,业余比赛,专业比赛,只要参加的,我几乎拿到所有比赛的冠军,家里的奖状多的没地方贴于是只能仍在电视柜地下。

我从小非常喜欢王励勤,他打球很有风范,并且取得了非常闪亮的成绩,我在心里一次次立下宏图大志,总有一天也能成为像他这样伟大的人物。我16岁进入国家队,2003在一次比赛不听从指示被教练赶回家放羊,那次对我是一次巨大的打击,我没有埋怨谁,居然你们觉得我违反了规定必须把我踢出国家队你们就踢吧!在那段期间我饱受了精神的琢磨,对着那些对我产生偏见的人,我全身热血沸腾:你们也未免太小看我张集课了,我总有一天会出人头地的。

回到省队我剃了光头,我发誓从头再来,从国家队被踢回省队,在省队里天天被人议论,在如此最痛苦的岁月里,世界上没有谁知道我过的是怎么样一种生活,我每天坚持起得比别人早,练的比别人多,接受的痛苦比别人多,睡的比别人晚,我天天只想杀回国家队,为国争光,证明自己的实力。只有这样的愿望,只有这么想才能让我生命才能继续延续下去。我喜欢听国歌,我志在必得的相信,总有一天五星红旗的国歌为我而洋洋升起,全中国14亿人因为我感到幸福,我背负着拯救民族,贡献民族的使命,我是人类最独一无二最伟大的奇迹,我要听到无数人的欢呼人,倾听全世界人给我的掌声,我要在全世界人面前证明中国人的强大,这就是我生命的全部意义。

我要么继续拼命奋斗,追逐我的梦想下去,要么就死去,没有梦想,生命已经没有意义。

此时此刻的我就像一只鹰,鹰是世界上寿命最长的鸟类,一生可活70岁,可是它在40岁时候,爪子老化已经无法有效的捕抓猎物,翅膀又重又厚飞起来十分费力,喙又大又弯,弯到了胸前,它要么等死,要么经历一次严酷的蜕变,它必须拼命的飞到高高的山顶,在巢内蹲守着终日不能飞行,它必须用自己的喙不断拼命的敲打着岩石,以致脱落,历经2个月的漫长等待之后他彼此用新长出的喙琢落老化的爪子,用喙一根根的把他身上的羽毛拔落,然后历经半年漫长的等待,半年之后,爪子和羽毛都重新长出,鹰重新飞翔。

很多人之所以一生无所世事,碌碌无为,贫困潦倒,是因为他缺乏像鹰一样重生的蜕变,不,我不能像他。很多人之所以失败,是因为他经历了挫折之后就一竭不振,那是羊群中的瘟疫,是因为他缺乏像鹰一样重生的蜕变,不,我不能像他。我是人类文明历史上最伟大的奇迹,我要成就一番常人所无法完成的伟大任务。那是我毕生的使命,是我生命继续的唯一动力。在这个使命达成之际,他获得了全世界70亿人的掌声。

[传奇人物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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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典故故事:急来抱佛脚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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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jí lái bào fó jiǎo

【成语故事

北宋的的王安石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改革家,曾经推行"王安石变法"。他除了是一位政治家,同时也是很有才华的文学家。他虽然学问大、地位高,不过,据说平时与朋友交往的时候也并不摆架子,很有幽默感。

有一回,王安石跟几位朋友在一起闲谈,谈来谈去就聊到学佛上了,也就是读佛经、修佛道之类事情。王安石平时对佛学就有研究,就谈了一番自己的看法,比如佛经的主张是什么,应该怎么做等等。有一个朋友说:"不光如此。要学佛的话,我们每人还应该定时向佛忏悔自己做错的事情。"王安石一听,便开起了玩笑,"听你们这么说,真是佛法无边啦。将来我老了,就去庙里跟和尚一块儿过。这好比一句诗,投老欲依僧。"

王安石的这位朋友也很会开玩笑,他一听也乐了,"您这个投老欲依僧只是一联诗的上句,我给您对个下句怎么样?""好啊。""我的下句是急来抱佛脚。你看,这不是对的很工整吗?老欲依僧,急来抱佛。"说完,两人都哈哈大笑。

"急来抱佛"演变成"急来抱佛脚"这条成语,比喻事到临头,才想解决的办法。

典故】王丞相嗜谐谑。一日,论沙门道,因曰:‘投老欲依僧。’客遽对曰:‘急则抱佛脚。’ 宋·刘攽《中山诗话》

【释义】比喻事到临头才慌忙准备。

【用法】作谓语、分句;指事先不作准备

【相近词】急则报佛脚

【成语示列】只有三年大阅是他们的一重关煞,那一种急来抱佛脚情形,比起那些秀才们三年岁考还要急。 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六回

[典故故事:急来抱佛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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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烽火戏诸侯典故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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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782年,幽王姬宫涅继承王位。当时差距发生地震,可幽王却不思救火之灾,反而纵情于声色犬马之中,醉生梦死。幽王三年,褒国为取悦幽王,进献美女褒姒。褒姒可谓名不虚传的绝色佳女。细柳腰,冰肌玉肤、花颜妖娆、色眼微动,便可令人魂不守舍。褒姒进宫后,幽王便不理朝政,终日在皇宫寻欢作乐,带褒姒和文武百官去骊山温泉游幸,为了游幸的安全,在骊山西绣岭第一峰上修筑报警设施——烽火台。

却说褒姒入宫后,幽王集众爱于褒姒一身。不久,褒姒便为幽王生得一子名伯服,幽王倍宠褒姒。可此时的褒姒却整日双眉颦蹙,凤目含忧,幽王看在眼里,痛在心上,以为褒姒思乡怀旧,遂令乐工弹琴为其解闷,希望得到美人一笑,可幽王使出了浑身解数,也未能如愿,于是面谕百官,“谁能使王妃一笑,赏黄金万两。”宠臣虢石父说他有妙计可使妃子一笑。幽王大喜,催其快讲:“王妃常忧,是恐大王三年之后,她母子无容身之地,大王若能立伯服为太子,点燃烽火,叫王妃看千军万马的壮观场面,褒姒肯定笑颜常开。”幽王听后即令诏书废申皇后和太子宜臼,立褒姒为皇后,伯服为太子,即驾幸骊山。

幽王来到骊山温泉行宫,命令点燃烽火,但见狼烟四起,火光冲天,各路诸候看见烽火,急忙调动三军,直奔骊山。近前却听楼阁里,琴瑟声声,觥筹交错,却不见一兵一卒,可此时的褒姒看见惊恐万状的各路诸候,却嫣然一笑,幽王见褒姒妩媚百生,不觉欣喜若狂,于是重赏虢石父。

公元前771年(幽王13年),犬戎、申侯乘幽王游幸骊山,分两路出兵,直扑骊山行宫。当幽王正与褒姒开怀畅饮时,忽见敌兵云集,顿时吓得魂飞天外,急令点燃烽火召兵,只见狼烟四起,却不见诸候一兵一卒,幽王望眼欲穿,无奈之时,与褒姒上车随郑伯等人出后宫而去。申侯恐幽王逃走,急令兵将放箭,幽王和伯服死于乱箭之中,褒姒被犬戎兵将俘虏,献给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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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周朝的.历史典故故事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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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武王姬发灭商建周后,将东方的土地分封给有功之臣和周王室的子孙,又向各边远地区派出大批使者,以宣扬自己的文治武功,希望他们都归顺于周室。

于是,许多远方的小国和部族便派使者送来贡物,以示臣服。其中有一个部落送来一只叫做獒的狗。这只狗身上的毛呈黄褐色,身体较大,尾巴较长,四肢比较短,性格凶猛,善于搏斗。同时,它又很有灵性,在武王面前匍匐在地,好像是在行跪拜之礼一样。武王对此很是喜欢,便重赏了前来进献獒的使者,然后就高兴地逗起獒来。

召公知道这件事后,作了一篇名叫《旅獒》的奏章,呈给周武王。奏章的大意是:如果沉湎于侮辱和捉弄别人,就会使自己丧失崇高的德行;如果沉湎于所喜爱的事物,就会使自己丧失积极进取的志向。周王朝的建立很不容易,不能让它立刻灭亡啊!读了这篇奏章,周武王觉得召公的话很有道理,颇受感动,想起了从前纣王荒淫无度,导致商朝灭亡的惨痛教训,就下令将贡物分别赏赐给各位功臣和各国的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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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不可同日而语的历史典故_1100字

全文共 1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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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成语来源于《战国策.赵策二》,夫破人之与破于人也,臣人之与臣于人也,岂可同日而言之哉。

战国中后期,各诸侯国之间战争不断,从而出现了,“合纵”和“连横”的政治活动。弱国联合进攻强国,称为“合纵”,随从强国去进攻其他弱国,称为“连横”。当时有个纵横家,名叫苏秦。他先到秦国游说秦惠王,结果没有成功。于是,他又到赵国游说。赵国的相国不喜欢苏秦,他又没有成功。后来到燕国,才得到一些资助。接着,他第二次来到赵国,这一回,赵国的国君赵肃侯亲自接待了他。

他向赵肃侯分析了赵国和各国的关系:“如果赵国与齐、秦两国为敌,那么百姓就得不到安宁;如果依靠齐国去攻打秦国,百姓还是得不到安宁。现在,如果大王和秦国和好,那么秦国一定要利用这种优势去削弱韩国和魏国;如果和齐国友好,那么齐国也一定会利用这种优势去削弱楚国和魏国。魏、韩两个弱了,就要割地,也会使楚国削弱。这样,大王就会孤立无援。”

赵肃侯年纪比较轻,见苏秦说得头头是道,不住地点头称是。接着,苏秦又分析了赵国的实力和面临的形势:“其实,山东境内所建立的国家,没有一个比赵国强大的。赵国的疆土纵横两千里,军队几十万人,战车千辆,战马万匹,粮食可支用好几年。西、南、东三面有山有水,北面有弱小的燕国,也不值得害怕。现在各国中秦国最忌恨赵国,但为什么它又不敢来攻打赵国呢?原来是它害怕韩、魏两国在后边暗算它。既然如此,韩、魏可算是赵国南边的屏障了。但秦国要是攻打韩、魏两国,那倒是很方便的,它们必然会向秦国屈服。如果秦国解除了韩、魏暗算的顾虑,那么战祸必然会降临到赵国。这也是我替大王忧虑的原因。”

赵肃侯听到这里,心里非常害怕,急着问苏秦应该怎么办。于是苏秦说道:“我私下考察过天下的地图,发现各诸侯国的土地合起来五倍于秦国,估计各诸侯国的士兵数量十倍于秦国,如果六国结成一个整体,同心协力向西攻打秦国,就一定能打败它。如今反而向西侍奉秦国,向秦国称臣。打败别人和被别人打败,让别人向自己称臣和自己向别人称臣,怎么可以放在同一时间里来谈论呢?”

接着,苏秦又讲了一些如何具体搞合纵的方法和策略。赵肃侯听完说:“我还年轻,即位时间又短,不曾听到过使国家长治久安的策略。如今您有意使天下得以生存,各诸侯国得以安宁,我愿意诚恳地倾国相从。”

于是,赵肃侯给了苏秦许多赏赐,用来让他游说各诸侯国加入合纵联盟。

【成语解释】

不能在同一时间里来谈论,形容两者差距很大,不能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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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黑帮传奇的电影《上海王》观后感

全文共 2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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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云和余其扬离婚时的对话。他们反复的强调着彼此的幸福,说,彼此的幸福不在对方的身上。所以,分开。分开就能找到不在彼此身上的幸福吗?

幸福里面是不会有不甘心的。而故事,都是由不甘心开始。

人一旦失去重要的东西,那就永远走在失去的道路上。第一次的失去,便永远地怀念那一次,用记忆里加倍的美蒙住眼睛,加深现实的丑陋。现实永远及不上过去记忆里失去的那个美好,眼前的事都不可能成为过去的弥补。

我们不甘心,我们失去的,你在我身上剥夺的,是你以后的虚伪的好。所以,我必须恨你。

复仇的故事,永远都不会美好。不相信会化开的仇恨。复仇必须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但最多的还是同归于尽。

黄佩玉的恨,是立体的。从童年的后半部分到长大成人的一整段时间里,想要复仇的心就是生活的过程和目的。很佩服像黄佩玉这样的人,有恒心有毅力,目标明确,足够有勇有谋。就像师爷说的,黄佩玉虽然不是英雄,但他是个枭雄。也许,在男人眼里,黄佩玉这样的应该值得“卑鄙小人”四个字。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而他却把可为不可为的都为了。无论他的结局如何,他成功地复仇,他打败了英雄。从生物的自然本质来说,活到最后的才是真正的强者。这点上,他就是比常立雄强。他确实有头脑,在争夺南京路的较量里,一个人跳了一场应该得到全场掌声的华尔兹。让应视自己为仇人的人把自己当作恩人,这样的人谁能否定他的能力?但为了树立符合社会的道德观念,像他这样的人就必须死。为什么?因为要成为一个有教育意义的故事,就像寓言那样。故事告诉我们:心术不正者,必无好下场。所以,她爱上了催命的小月桂。他对她的爱来得有些不可思议,深刻得不可思议。这样一个像狐狸一般的男人,不可能嗅不出阴谋的味道。死时,他对她说:我没有输给常立雄,而是输给了他最爱的女人。可,他若不愿输,何尝不会有一线生机。真要说败,那必定是败给了他自己,败给了过去许许多多的寂寞和对爱的期待幻想。谁不是个普通人。

袁莉出色的演技可以说近乎完美地演绎了小月桂这个角色。如果要做女人,那就要做像小月桂这样的女人。这个角色总结起来异常简单,是个根正苗红把异常正直的三观彻底贯彻执行,并成功得到回报的人。用这些词汇总结她似乎有些轻巧,在整个故事的基调中也同样显得突兀鄙陋。但,没有错,她就是这样一个人。一开始,她不怕,是因为作为一个乡下丫头,她不知道怕。后来,她知道怕了,可是,那个可以让她依靠可以罩她的男人是常立雄。常立雄是谁?浦江商会的大哥大,上海之王!那她又有何可怕?生活的苦难,是打磨她性格的最精细工匠,而对生活最初的认知,对常立雄气度的记忆,统统渲染了她的独立与执着。而她更胜于其他女人的地方在于她不完全依赖,但也懂得适当地接受;她不是刚,她是充满弹性的皮筋。特别喜欢她的笑,小月桂的笑,特别是后期青年阶段,无论面对怎样的尴尬境地,无论是蟾宫大戏院的经理或者是黄佩玉,她的笑无懈可击。她的世故让人惊讶,她竟然意外的不排斥阴谋与交易。成长的印记在她的身上如此的明显,从前的小月桂只会说:我想用自己的手养活自己。而变成筱月桂的小月桂,她会说:这次,我一定要成功。

喜欢小月桂,但也不会讨厌沁云。在沁云小姐的身上,几乎还原了一个女人最自然的原貌。她那么无辜,是整个故事中最无自保能力的人。生长的环境决定了她变成怎样的人,可偏偏,又让她看到了小月桂。小月桂的出现,让所有普通女人都变成了可怜女人。沁云的年轻貌美让她虚荣,可她苦苦求的,余其扬的爱,黄佩玉的爱,却被一个乡下野丫头轻而易举地拿去。女子的优越感、虚荣心不但没有得到满足,反而被狠狠踩了一脚。所以,她难过,她悲伤,然后,便是迷茫。很多东西,都无法通过比较得出答案,或者较出高下。想要一个结果,最多告诉你,不同的人便去求不同的人生。得不到她得到的,好好看看自己的手心,会看到她得不到的。可是,看得到的,只有她手中闪闪发亮的东西。沁云姑娘,是个好姑娘,不仅仅因救阿其的献身,更是因为她能够想清楚一些事情,作为一个完全的女人,这实在是太不容易。她是完全靠自己进行的蜕变,而筱月桂,一生遇贵人良多。

余其扬,我们的阿其哥。这是看整部剧的终极目标,欣赏美貌的钟先生。不加赘述钟先生外貌的出挑,单讲余其扬。余其扬最大的弱点便是他的懦弱,或者说太重感情。他太敬重常立雄,视他如师如父。在余其扬的心中,常立雄是神一样的人物,这样的信念造成了他一生的悲剧。悲剧,从他无法开口向常立雄说出他对小月桂的爱开始。也许,当初他说出了心中所想,之后的所有都会黯然无恙。可这样的桥段不会出现在显示中,更不会出现在故事的桥段里。我们的阿其哥,年轻、英俊、善良,他并不适合成为一个王者,而应是王者的忠犬,认定了主人,便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这不是腐女宣言,只是拿来作恰当比喻。他对一个人忠诚,那便忠诚一辈子,爱上一个人,那便也是爱一辈子。执着太深,变成魔障。这句话拿过来用实在是太合适了。他的目的明确,要让浦江商会活下去,在他的手中活下去。没有人看到他在常爷墓前歃血为盟,所以,无人能理解他的决心。那是一种蒙蔽一切,不折手段的决心。这个决心才是活着的阿其。要杀死阿其的命,浇灭这个决心,当然会得来抵死的反抗。

又一句话:相爱不是两个人必须在一起的理由。直到小月桂声嘶力竭地呼喊时,才确定她是如此的爱着她的阿其哥。而他们两人终究有缘无分,但,没有在一起的爱,才会被永远铭记。不是吗?爱,是最容易被岁月消费的东西,而活在记忆里的爱,却永远鲜活。小月桂是幸福的,阿其也是幸福的。他们的心中永远的保留了最美好的情感,浸泡在记忆的福尔马林里。阿其的死,是对这段情感最完美的献祭,这是一场由相爱的两个人共同完成的仪式。没有荣幸用自己的双手迎接爱人来到这个世界,但却有运气送他离开,此时的爱人,有着与母亲同样伟大的意味。至少,在我的眼中如此。

当年的钟先生年过而立,但依旧可以毫无压力地扮演少年的角色。无愧于他小太阳的称号,他的笑容真的是能够温暖人心。几年后的钟先生,气质已经有了一定的变化,变成了那种一眼看过去就觉得有故事的那类人。但他依旧温暖着很多人,如果可以,倒真的希望无论故事里的阿其哥还是现实里的钟先生,都能够停留在少年阿其的那个阶段。这样的美好愿景,真是奢侈而天真。

很遗憾没有去读小说原著,所以无法判定它的本质意义是否和编辑改编后的故事表达的是同一的讯息,但在这流行快餐剧的时代,电视剧《上海王》讲诉的还是不错的故事。虽然,某些情节的接洽不是那么顺畅,情节的进展也不完全的顺利成章使人信服,但故事还是塑造了几个性格饱满鲜明的人物,这样,我便已经很满足。更何况,还有可爱的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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