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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一本书 作文热门20篇

《丑小鸭》讲的是一只处处受排挤、受嘲笑、受打击的丑小鸭,心中一直怀有一份梦想,因为这份梦想,它没有在困难前绝望、沉沦,而是始终不屈地奋斗。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丑小鸭》读书笔记,仅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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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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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一日无粮,不可一日无”这是一句古训,是啊!书是人类的精神粮食,没了它,许多人将一事无成。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叫《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由曹文轩于江苏儿童出版社出版的,主要讲述了主人公葵花多舛的命运。

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是书中人物性格极其生动,在书中哥哥青铜孝顺、懂事。作者运用了大量的笔墨来描写青铜保护妹妹葵花的场景。而妹妹葵花善良、孝顺、聪明且十分秀气。

这本书不仅人物性格生动而且语言特别优美,在这本长篇小说中我学到了不少的新词汇,书中的情节也是曲折离奇,一波三折。在书的开始,葵花跟随着父亲来到了干校,可父亲不幸遇难身亡,无奈之下被青铜一家收养,可在葵花12岁时,却被城里的人召回城市,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葵花所在的那一座城市。

我认为《青铜葵花》这本书赞扬了人间亲情的美好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每个时代的人都有他们这个时代应承受的痛苦,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后才能成为一个强者。

一本好书成就未来,一本好书受益终身。《青铜葵花》是一部具有经典性质的作品,今天我向大家推荐它,是希望我们可以共同走进一个书香满满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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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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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豪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于这一点,我不可否认。

自打我两三岁开始,爸爸妈妈就开始给我买唐诗绘图本以及儿童《十万个为什么》、《三字经》?,这些书,让我经常看得津津有味。随着年龄长大,我就不再满足看如此“小儿科”的书籍了。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和爸爸妈妈在酒店的流动摊位里看到有《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全集》,于是,爸爸咬了咬牙,给我买下了这套书,我高兴得手舞足蹈,高兴了好一段时间。《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全集》向我介绍了植物王国、动物世界、天文地理、军事科技……那时,我才刚刚升入小学。之后,我决定要看一部大部头的书,便买下了金庸的长篇武侠小说《倚天屠龙记》。书的内容既精彩又漫长,我仅有用了不到一个月时间就看完了这套小说。后来,我又购买了金庸的另一部长篇武侠小说《鹿鼎记》以及国学经典全套、《大国崛起》全套。现在,如你所知,我正在猛攻英国女作家J.K.罗琳笔下的《哈利波特》系列……其实,你只要到我们班上来,就能发现,比我更爱看书的同学比比皆是呢!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要不,你也来讲讲你与书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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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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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行万里路。这个暑假我就读了万卷书。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就是《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

也许是因为妈妈和我一起读的吧?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而且每天都读得很多也不会觉得乏味,每天读的时候我都会想一些问题和妈妈一起探讨。每天晚上,我都会梦见自己进入了书中的家庭里,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玩耍。

这本书主要讲了罗伯塔、彼得和菲利斯一家的故事。他们一家人以前生活的无忧无虑,住在一间豪华的大房子里。直到有一天,两个陌生人闯进了他们的房间,把他们的爸爸带走了。从此,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他们搬出了以前的大房子里,搬进了简陋的小房子,他们只有非常寒冷的时候才能烧火炉。妈妈只有投稿成功,获得了稿费以后,他们才能吃上心心念念的小面包。虽然他们的生活很艰难,但是他们仍然乐观、积极的生活。在这里他们用他们的爱心帮助了很多人。他们坚信,他们的爸爸一定会回来,最后他们的梦想成真了……。

我深深的被这三个孩子所打动,在他们的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要勇敢地面对,乐观向上的生活,相信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来临。

暑假像一片汪洋大海,而书就像一艘艘小船。我觉得《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是最美丽的那艘小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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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书是我的好朋友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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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杰

有一种东西,它是静的,又是动的;有时活的,有的死的;它可能平淡无味,时而又蕴藏着无穷的知识;它有时令人悲伤,有时却令人感动……它就是

书能使你了解这个世界,从蒙古到埃及;从中国到美国;从欧洲到亚洲;从地球到太阳;从太阳系到银河系;银河系再到宇宙……它甚至能触及你生活中的每个角落。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一本书可以改变一个人。也许,它不能给你带来金钱,却能提升你的修养。又或者,它不能给你成功,但它可以带领你走向成功。一本书不是那么重要,但其所讲述的道理对一个人来说却是无比珍贵。

一本好书不只是字面意思,而真正打动人的是它藏在字里的深层含义。就像古代的诗词,仅仅几字,就表达出了多么深的情怀。这不正是好书所表达的含义吗?汉字是一门多彩的艺术,而书则展示了汉字多彩的一面。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它比机器更有感情;比动物更有灵魂;比金钱更有价值。它出自人之手,却远远超过人。它像一位智者,与其细细交谈,你就能体会到它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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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以书为伴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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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从古至今,从中国到世界,有多少关于书的名言。由此可见,书对于人类来说,有多么重要。

读书可以增长见识,这是众所周知的。如果是我们学生,就更离不开书了。我们现在正是急需知识的时候,对任何新奇的事物都充满了好奇,而书恰好满足了这些渴望知识的心。有时,我会为了琢磨某个句子的含义,思考上很久,每到自己想通的一刹那,一阵莫名的喜悦便会涌上心头。

读书可以使人平静。当一个人心情烦躁,无所事事的时候,一本有趣的书,会使他静下心来。读书的时候,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感觉不到周围的风云变幻,仿佛世界上只剩下了自己和面前的书,在与作者字里行间的交流中,突然醒悟,原来这世间还有这么奇妙的东西,我也要多多留心。

“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句话是不错的。我们通常第一次见一个人,就可以判断出这个人是否学识渊博。博览群书的人,那种书卷气是由内而外地发散出来,让人觉得神圣而不可侵犯;一个读书少的人,则会让人觉得肤浅。这是因为书影响着人的精神,让人懂得怎样约束自己,不做出出格的事,自然会受人尊敬了。

我们也可以把书当作是自己的朋友,书一定是最忠诚、最有益的朋友。在你孤独的时候,书永远在你左右陪伴着你。即使在我们穷困潦倒或悲苦之际,书也不会背弃我们。它待人和蔼,始终不渝。它在我们青春年少之时给我们以快乐和教诲,在我们黄昏暮年之时给我们以慰藉和同情。

书是人类精神的产物,不论经过多少朝代的更换,不论时间怎样流逝,书的思想与精神会与世长存,经久不衰。书可以让古人与我们对话,让伟人与我们交流。

所以,与书为伴,在书的海洋里与智者的思想共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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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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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好朋友,带给我们快乐和知识,还可以冶炼情操,在书的面前,没有贫穷和富贵,没有种族差异,只有欢声笑语,和在书的王国遨游的步履、书带给你的无数次冲击。我要向你们推荐一本好书:《少有人走的路》。

这本书含有深厚的哲理。放弃有时才是正确的,很多人都认为坚持才是胜利,但是,其实他们都错了,又放弃才有新生,不愿放弃的人其实是不愿放弃一时的快感,然而,有时若不放弃,将会失去很长一段时间的快乐,虽然对于人们来说,放弃会令人感觉到很大的痛苦,但这种痛苦是很短暂的,如果坚持那所受到的痛苦会更大,就像从斜坡上,骑自行车冲下来,不愿放弃那一时的快感,而受到了冲进草丛摔伤的痛苦,那时,你就会后悔了;如果放弃了,或许会心有不甘,但那总比让自己冲进草丛,摔得遍体鳞伤好。所以,有时放弃是更明确的选择。还有“迎接挑战”,那什么又是“迎接挑战”呢?挑战的机会无处不在,而是你放弃了这个机会。此时,如果你的上司说:“敢挑战我,你就等着卷铺盖走人吧!”你或许会求安稳而放弃,但这就是挑战,它可以磨炼你的意志和勇气,这个是不该放弃的,放弃了它,只会让你更加软弱,“有志者,事竟成”,你若想成为一个成功人士,就不该让自己软弱下去,坦然迎接挑战,磨炼自己,那你的志气会增加,该走的就是上司了,做人要有自信、志气,才能干得更好,一定要坦然的“迎接挑战”。

我的老师曾说过:人生就像在做选择题。每一个路口都要你做出选择,不能一味的选择一个答案,坚持未必就是答案,人要学会变通。选择做一个怎样的人,选择一个目标,选择一本好书,自己未来的路自己选择。这就是我在《少有人走的路》中学的的!它是一本很好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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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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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沼泽天使》。

它的作者是美安妮艾·萨克斯文,是由贵州人民出社版出版。在1995年,这本书荣获凯迪克银奖。

推荐它的理由是这本书很好看,很有意思,而且对人物的刻画栩栩如生。这是一个民间故事,里面讲的是从前有一个妈妈生下了一个小女孩儿,但是谁也没想到,这个小女孩会成为田纳西州最伟大的猎手,她的爸爸妈妈给她取名叫安杰莉卡。

安吉莉卡的爸爸在安吉莉卡刚出生的时候给她做了一把闪闪发亮的斧头玩具,等到她两岁时,就用斧头盖了一座原木小屋。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她很快就长大了,成为了一个勇士。在她12岁时,一个马车队被陷在了沼泽里,她走了过来,抬起马车放在高地上。从那以后,大家就称呼她为沼泽天使了。有一年夏天,田纳西州的荒野上出现了一头巨熊,它的肚子可是一个无底洞,会吃了所有的食物。人们想尽了一切办法都没有抓住它,没过多久,它就吃光了田纳西州的一半的食物。很快,田纳西州就贴了一张广告,上面写着:“谁要是能杀死这只熊,谁就可以得到这只硕大无比的熊。”很快男人们全都来报名参加,第二天所有的男人都出发了,可是大家都被熊打败了。

有一天早上,沼泽天使遇到了那只凶猛的熊,于是就冲进溪流,开始了搏斗。沼泽天使一把抓住熊,把它扔到了天上,等到它落下来的时候,继续扭打。他们打了三天三夜,最终沼泽天使胜利了。

这就是我们的沼泽天使—安吉莉卡,她是多么勇敢,多么善良啊!这本书还有很多很多有趣的故事,特别推荐大家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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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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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数不胜数的,书就像大海一样广阔无垠。在这个世界上,书是永远也读不完,看不完的,但是我们是可以选择自己所喜爱的、感兴趣的书来看,这样以来,不仅乐趣无穷,而且开阔了视野,陶冶了性情。而我最感兴趣的书,那就是《鲁滨逊漂流记》,因为这里面内容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接下来就由我来介绍故事的情节吧!

这里的主人公是“鲁滨逊”他是一个聪明机智、勇敢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人,并且他还能在恶劣的环境下长达28年的历险生存下来。

鲁滨逊从小就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到南美各地旅行。一日,他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告别家人,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的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遭遇到船底,唯一的只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上。他以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性格坚强的鲁滨逊在岛上独立生活了28年。在荒岛上劳作生息,并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种植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地与孤独伴,克服了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圣经》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凭着惊人般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劳动,他盖起了房子,收获谷物,驯养山羊,用兽皮制作衣物。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后来,他搭救一个士人,称他为“星期五”,把他收做仆人。一直到算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荒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这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收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但他念念不忘“领地”,还专程回去“视察”他“领地的居民”,并给岛上带去一些必需品,使荒岛兴旺繁荣起来。

我很喜欢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因为,这本书内容不仅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它还教导我们不要害怕危险,危险的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害怕危险的心理,让人学会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所以我要向你推荐这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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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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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充满神奇色彩的童话故事——《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引人入胜,让人百看不厌,回味无穷。今天我就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的玛·阿希·季诺夫人,由团结出版社出版。这本书主要讲了代表新兴市民阶级的列那狐在面对狮王的强权、公狼的霸道、雄鸡的弱小无助时,总是能以自己的聪明机警左右逢源。它一方面欺压平民百姓,一方面同强权豪门勾心斗角,最后乃至战胜强大的对手。

这本书行文流畅,情节跌宕起伏,作者描写禽兽的行动及性格特点,使之如真的一般。它还引进了许多古代的寓言,如熊的被骗,紧夹在树缝中;狼的低头看马蹄,被马所踢……而能够自由地运用,使之十分的生动。

书中人物个性鲜明,有的阴险毒辣,有的品格高尚,有的也公平公正。令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这只狡猾而富有智慧的狐狸列那狐。书中有一处提到:列那狐因为杀害小雄鸡而被告,狮王派熊去抓捕它,结果列那狐却欺骗熊说道:“我家有最好吃、吃不完的蜂蜜。”熊说:“世界上没有我吃不完的蜂蜜。”说完,就一头扎进树缝里找蜂蜜,出不来了。村民们以为它是小偷,所以用刀叉杀死了它。就这样,列那狐躲过追捕,化险为夷。在困难绝境中,它都能保持沉着冷静、镇定自若的心态。我喜欢它的聪明机智,喜欢它的不怕困难,它让我在生活中变得更勇敢。

列那狐就是那么神奇,书中还有很多关于列那狐的有趣的故事,同学们和我一起加入读书的行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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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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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一好的就像是遇到一位好的老师,虽然没有老师的悉心教导,但是自己也一样可以去领悟中精髓。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性格。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理想。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

高一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我喜欢故事会。《故事会》是一种课外读物,其中的内容也是丰富多彩的,刚开始是写十多则笑话,常常让人开怀大笑。如果心情低落的时候正适合调整一下心情。之所以称之为《故事会》,是因为它里面的内容都是以生活中的一些小故事来说明一些道理。我喜欢它是因为它是写生活中的小事,同样也就像在我们身边发生的一样。我喜欢它的内容通俗易懂;我喜欢它是因为它的内容也具有教育意义。

我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警察由于年纪大了就要退休了,但他有一条警犬陪着他,因此并不孤独,这条狗曾经也立下功劳,一直都与老人在一起,彼此都有一些感情。

那狗长得黝黑黝黑的,毛发都长得非常滑,两只眼睛也是炯炯有神的,让人看了就想到不是一条普通的狗,老人也喜欢得不得了。

世事难料,一次,警局领导说要用毛发长得漂亮的狗来做标本,外表看起来也要威武的,于是他们想到了退休老人家里的那条警犬,那犬符合每一个条件,领导决定就用那条警犬,于是来到老人家里向老人说明了来意。老人听了后当场就傻了,用他的狗做标本;这怎么可能?但是作为一名警察,面对命令,就只能服从,老人一直望着家里的狗,那狗好像知道要发生什么事一样,也一直盯着那老人。一人一狗就那么僵着,到最后,那狗还是被送走了,由老人亲自送去的。

没过多久,那狗就被做成标本放在了警察局里,老人失去唯一的陪伴后变得愈加的忧郁起来,不说话也不怎么吃饭,天天就往警察局跑,为的就是能看到陪伴了自己多年的那条狗,不久后,老人便死在了标本前面。

从这个故事中体现出来太多太多的道理,更教会了我们更多更多的东西,老人把感情寄托在了狗身上,体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那种密切的联系。孤独的老人需要更多的关爱与呵护。这些真理都是我在读了这个小故事中体会出来的。

所以,我认为能教育人的书就是一本好书,就是一本值得让人喜欢的书。丰富多彩的内容和育人的真理让我喜欢看《故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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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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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陈寿曾经说过一句话:一日无,百事荒芜。我对书的感觉也是如此地着迷,如此地“痴心”。

记得有一次,我就因为书,惹出了一个大笑话。如果你们感兴趣就听我慢慢道来。

那天下午,我正在津津有味地读着《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刚读到文中的点睛之笔时,厨房中的爸爸大喊道:“女儿,醋没了,去楼下小卖部买一瓶吧!”可我一心只在书上,根本就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后来,还是老爸把我的书收了,我才依依不舍地出了门。可等我到了楼下,又忘了老爸要我买什么了?不管了,随便买一样好了,好快点见到我的书呀!

就这样,我买了一瓶子酒就大步流星地向家走去。爸爸见了后是哭笑不得,可我早就已经躲进房间与我的老朋友叙旧了。

告诉你个小秘密,卫生间也是我的领地,每天早上都要与书这个伙伴共伴美好的晨间,也常常因为这个而上课差点迟到呢!不过我都不在意,因为书带来的欢乐大于忧愁。

毛泽东主席曾在打仗时,百忙之中都要抽出一些时间去看书,许许多多有成就、有出息的人都是在书的帮助下成长的。书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座在黑暗之中的灯塔,照亮了他们的人生道路。

而书,对于我来说是一位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是一个温暖而又温馨的家,也是一碗解渴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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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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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坐在课堂里,聆听老师的讲解,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让自己的大脑日益充盈。我喜欢在课间,和同学为某道数学题争的面耳赤红。对了,成功的喜悦让我笑,错了我仍然会笑,因为失败让我学到了将车停靠在路边;打开车门;然后安详的倚在方向盘上。这位司机在临终前想到的是别人,想到的是社会,而不是自己。我被他的精神所感动,使我联想到自己平时一些自私的行为而羞耻,更使我能够客观的剖析自己。

我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在桌前,一朵小花,一杯清茶享受书中的乐趣。我抗日英雄牺牲而悲哀;为卖火柴的小女孩冻死街头而哭泣,为林黛玉小姐的含泪九泉鸣不平,为芳汀的悲惨遭遇而叹息,更为过五关斩六将的英雄关羽而敬佩。甚至琼瑶催人泪下的言情小说,金庸老先生的“武侠秘籍”,罗贯中的红楼梦,都使我流连忘返。

我十分崇敬那些出口成章,妙语连珠,博学多才的能人,他们惟妙惟俏的语言使我心驰神往,自愧不如。不用说,我也知道,正是他们博览群书才会如此。古往今来,哪个成就事业者不是读书万卷?

如果说课堂的读书让我学习,让我思考,那么课外的读书让我了解,让我思索,而人世间的读书更让我成熟,让我成长。

读书为我消除疲劳,陶治性情,使我崇尚真善美,增强我前进的勇气,鞭策我明知扬帆,去实现凌云壮志。有那么多那么多的歌颂,都化作了我心底的一声由衷的感叹:“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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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小书虫初二作文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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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里,人们都说,我是个小虫,因为我看书的时候种感觉要把书吃了一样。比如......

那天,我在上语文课,语文老师说他突然有点事,叫我们自己看书,我看着看着连下课了都不知道,当我看到假如世界上没有灰尘的精彩时刻,老师轻轻拉了下我的耳朵说:“林子璇,下课啦,别看书了,去外面走走吧,这样对眼睛不好哦”“喔,什么时候下课的”我转眼看着班主任奇怪的说“你还真是个小书虫啊,看得书都被你给吃了,好吃么?”老师对我开玩笑的说,“嘻嘻,我有点认真过头了,呵呵”我傻笑着轻轻说。

还有一次,我在家里爸爸的书房里看着书,妈妈喊着我说:“子璇啊,去买包盐回来。”“好的”我大喊一声,接着看我的书去了,过了几分钟,“快哟,妈妈急着用”这下我才依依不舍的把书放下,急匆匆的跑去买,跑到一半,突然听了下来,因为我忘了要买什么,想了想,我知道了,原来是味精,跑到味精店了买了味精就跑回家了,妈妈太急了,看都没看就直接往里倒,倒好直接叫我放在柜子里,我接着跑到爸爸的书房里接着看着我没看完的书。然后吃饭的时候我怎么觉的这鱼的味道很怪,就跟妈妈说,妈妈尝了下,赶紧吐出来,然后妈妈说:“会不会你买的盐巴是过期的呢?”我奇怪的问:“妈妈,您不是叫我买味精的吗?”爸爸哈哈大笑起来,妈妈一脸沉默,感觉妈妈好像不知道要笑还是要生气呢!

妈妈还总说我和爸爸一样是个书虫。也经常提起我以前看书都是囫囵吞枣的,自从看了书的好处,我就变成小书虫了。

小书虫,这个外号就是这样的来历,我喜欢这个外号,因为是它体现出自己是个爱读书的人!小书虫,我爱你,你就向是我的朋友、伙伴一样,陪着我看书,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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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是个书谜初三作文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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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迷,每天都要看书。在学校里,我上课的时候偷偷看;下课的时候,有的同学在走廊上玩耍,有的女生在梳妆打扮,可我还是静静地坐在座位上,拿出一些书,在那里看。

记得有一次,妈妈在烧红烧肉,我正在看书。可是,酱油没有了,妈妈叫道:“小宝,家里酱油没有了,你去对面小店里,帮妈妈买一下,自己拿好钱。”

妈妈的话音还没落,我就左手拿着钱,右手拿着书,走到了门外。只听“呯”的一声,门关上了。我一边拿着书看,一边往小店走去。走在斑马线上,只听到“嘀嘀叭叭”的汽车喇叭声。到了小店,我一边看着书,一边把钱放到了柜台上,说道:“老板,给我一瓶油,要最好的。”

老板说道:“好的。我这就给你拿。”

我接过油,又一边看书,一边慢慢地走回家。到了门口,我叫道:“妈妈,我把酱油买回来了。”妈妈开门接过我手中的油,惊讶地看着我:“我叫你买酱油,你怎么给我买了油回来啊?你这个小书虫啊!怎么变成了糊涂虫了!”

因为我是一个小书迷,所以才会闹出这样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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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推荐一本书三国演义作文5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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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的进步阶梯。”最近,我迷上了《三国演义》,这是元末明初罗贯中写的,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有多个版本,原著我看得不太懂,所以我选择了青少版的。

故事讲的是:东汉末年,群雄纷纷称霸。刘备、关羽、张飞三人桃园结义。之后,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称雄北方,孙权占据江东,刘备在众人的帮助下借荆州站稳脚跟,后取西川。天下分成魏、蜀、吴三国。多年征战,最后,司马懿趁乱夺取了曹丕的王位,灭了蜀国和吴国,改朝为晋朝。

书中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义英勇的关羽,勇猛好战的张飞,奸险多疑的曹操……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赵云。

在第四十一回中,赵云单骑救少主,血染长坂坡,我每每读来都激动不已。在这一回中,刘备与妻儿失散了。赵云只身返回敌方寻找糜夫人和阿斗,路上遭到不少曹军将士的追杀,但赵云毫无惧色,一直杀到找到糜夫人和阿斗。糜夫人腿部已被枪刺伤,她怕连累赵云,丢下阿斗跳井死了。赵云只好带上阿斗,奋力拼杀。当他回到刘备身边,阿斗还在怀里熟睡。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不禁对赵云的忠肝义胆和武艺超群五体投地。

书中还有这一段描写:“却说曹操在景山顶上,望见一将,威不可当,急问左右是谁。……曹洪回报曹操。曹操曰:‘真虎将也!吾当生致之。’”面对赵云的单枪匹马、英勇善战,连对手曹操也忍不住爱惜起来,这难道不是赵云的魅力所在吗?

每一个人读《三国演义》的感受都是不一样的。同学们,你们也去读一读《三国演义》吧,也许你也会有不同的感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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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一本让人入迷的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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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妈妈做好了饭菜,爸爸指着空椅子说:“儿子呢?”妈妈说:“在卧室里,我们等一会儿他吧。”

过了几分钟,儿子还没过来,爸爸急了。上楼打开了儿子的房间,发现儿子正在地上看。爸爸说:“儿子,下楼吃饭去。”

儿子走了之后,爸爸心想:儿子看什么书,看得这么着迷?爸爸很好奇,弯腰看了一眼儿子的书。

餐桌上,儿子和妈妈都已坐好,可是爸爸还没有回来。

过了一会,妈妈生气地说:“儿子,饭都凉了,去看看你爸爸在干什么?”儿子打开他房间的门,发现爸爸正坐在床上,兴致勃勃地看着书。儿子生气地说:“好啊!爸爸,你叫我去吃饭,自己却在这里看书。”爸爸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儿子。走,我们一起去吃饭。”

他们终于坐上了饭桌,开心地吃完了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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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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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本,让我如痴如醉,沉浸在书海中,是什么书那么有魔力?它就是辫子姐姐郁雨君写的《我的雀斑会跳舞》。

这本书陈述了一个动人的,凄美的故事。小女孩雀斑一出生就被妈妈弃下了,但在外婆雀灵的帮助下,为爸爸找了一位爱吃“巫婆食品”,爱搞怪,爱打游戏的阿拉蕾姐姐。最后,阿拉蕾姐姐和爸爸结婚了,妈妈也从外国寄来了真诚的祝福,多么动人的结局呀!

我向你推荐它,是因为它用简单的笔调描述了一个个快乐的场景。“雀灵的脸立刻红了一阵白了一阵,甚至发紫了。”读了这段话,我仿佛看见外婆雀灵那调色盘似的脸啰!

还有一段,把小弟弟脸上的雀斑写成了“香香的小芝麻点儿”,把“我”脸上的大雀斑描绘成了“好吃的饼干屑屑”引得我口水哗哗直流,辫子姐姐的作品太神奇了!

我最喜欢的是描写阿拉蕾的“巫婆食品”那段了,我这个“小馋猫”完全被它们迷住了:面条口香糖、绿绿的芥末菇、香烟巧克力……我一边读,一边似乎品尝到了各种食物。啊!辫子姐姐的书多像个魔术盒呀!

我向你推荐它,我想让你去细细品尝每个字,去静静遨游故事海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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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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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学者高尔基所说的话。是啊!没有书的知识,人类就无法进步,但我认为把书叫“营养品”更为贴切。

我每天都会吃这个“营养品”,它不仅可以让我开拓眼界,而且还可以让我积累字词、提升我写作的水平,可算是再好不过了。

喜欢的书有很多,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三字经》、《百家道》、《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要说最喜欢,就一定非世界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莫属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穷人家的孩子在放羊时对生物感兴趣,然后开始慢慢研究昆虫的故事。这一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根本没有的知识。如:螳螂的生活习性、蜜蜂修巢的科学性、蚂蚁的王室制……这可比背那些资料有趣多了,看这本书仿佛就可以亲身体验与大自然贴近。看着那本书上的文学,它们仿佛在跳动着向我问好。于是,我深深看上了这本书。

在这当中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蝉了。蝉的生命很短暂,它们的一生要经历三次蜕皮。成蝉繁殖后就会将卵排入地下,然后等待着死亡。卵孵出小蝉,小蝉就会吃植物的根来保持自己的能量,不久后小蝉就会经历第一次蜕皮。然后小蝉就会向上一些,以保证自己第二次可以成功的蜕皮。在第二次蜕皮后蝉是绿的,身上也有了翅膀,可是这时蝉却无法使用翅膀。在快第三次蜕皮时,蝉会变成褐色,并且在离地面五六厘米处。到了小暑时,蝉就会在傍晚和晚上爬到树上进行第三次蜕皮,若蜕皮完成蝉就可以在空中飞翔了。可每到这时,人们都会趁着晚上开始捉蝉,蝉可以捉回家后用清水反复清洗后放入锅中用油炸,炸出后可食用。所以蝉一上树就会奋力向上爬,完成它最后的蜕变。成为蝉后,蝉就会在树上咬一个口来吸食树中的水分,并且开始用叫声来吸引异性。看了这些,你是不是再也不嫌蝉吵了,毕竟它们生命短暂,而喊叫是唯一让其它成蝉和人们注意到它的方法。

书是一个好东西,它传承了老祖先和名人们的知识,所以我也希望大家可以每天都吃这个“营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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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书是我的好朋友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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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熙

,你就是位不会疲倦的老师,孜孜不倦地教导我们。

在我小时候,爸爸妈妈晚上总会抽出时间,讲童话故事给我听,每个晚上我都听得津津有味。但,上幼儿园中班时,爸爸妈妈渐渐不讲故事给我听了。我问妈妈“妈妈,为什么你和爸爸不讲故事给我听了?”“熙熙啊!你们不已经开始学拼音了吗?你自己试着自己读吧!”妈妈一边说一边将一本书递给我,那本书的封面我至今都记得很清楚,是一只小兔子在荡着秋千。

最开始我要读一周才能囫囵吞枣地读完一本书,说是书其实只是只有十几页插画书而已。一个月后,十二本一套的书我全都看完了,我央求爸爸再买一套书给我看,但爸爸却说:“只要你能把这十二本书的主要讲了什么,说出来,我就帮你买。”

当我又打开第一本书时,颇有种故地重游、老友重逢的感觉,这次我不再囫囵吞枣,而是细致入微地看,也是在这时,我特别喜欢在心底自己跟自己讲话,但那时我并不知道是我自己在跟自己讲话,我那时还以为有个隐形人在看着我,并和我讲话,我也亲切地叫他隐形人。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一点也没错,读书也是对自己成本最低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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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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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知章是一位有名的大诗人,他的诗家喻户晓。从小他出生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里,他三十七岁的时候考 中了 进士,便离开故乡,来到京城寻找自己的新生活。

就这样过了几十年过去了,贺知章,越来越想念自己的家乡了。

有一天贺知章正坐在井边休息,这时他发现自己的家乡口音虽然没有改变,但是,两鬓已经花白了,贺知 章看到了井中的自己,已经老了于是就辞官回村了,一路上他日夜兼程,就是盼望早点回到故乡,一天又一天 过去了,他终于来到了故乡,他在家乡的小路上溜达,边看看家乡有没有变化,家乡的美景依旧。远处一排排 高山高耸入云,山下的青草碧绿碧绿的,有一条清澈的小河,一排排房屋干干净净,整整洁洁。

这时他看见几个孩子正在村口玩游戏,贺知章走过去,小孩看见了一个陌生人很奇怪,就笑着问:"您是 从哪来的呀?"贺知章有点伤感,心想:看来我真老了,连自己家乡的人都不认识我了。贺知章回到家写了一 首诗"回乡

唐 贺知章

少小离家老大回,

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

笑问客从何处来。"贺知章这首诗一直流传着,直到现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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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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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王老师发的主题,想起了《狼国女王》这本,因为它的故事有趣又惊险。

之所以喜欢这一段,是因为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也是因为他很坚强,为自己的族群增添光彩。我来介绍一下里面的故事,以及为什么喜欢这本书的内容。

狼王头盔为了救女儿,很多公狼都想得到狼王的位置,但是年纪最大的母狼,为了不让自己的族群继续争吵,让紫葡萄继任狼王,因为他在紫葡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气势。紫葡萄一开始不想当狼王,但又不想让她的狼群吵架,只好当狼王。

紫葡萄成为狼王后,尝尽了酸甜苦辣。他们很久都不想当狼王,但是他不想让他奶奶伤心。最后紫葡萄带领的狼族只有四五只母狼,六只幼狼,一只公狼。你想知道他们是怎么生活的吗?下面的故事更精彩!

只剩下十几只狼,然后又遇到了另一群狼。紫葡萄想起这个狼群是他救的。在冰雪中,他们打败了杀死狼王头盔的老虎。两只狼合二为一,紫葡萄继续做狼国的女王。我不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我很想告诉你一件我喜欢的事。

《狼国皇后》是沈写的。他大部分关于动物的书我都特别喜欢,但我就是喜欢这本书,他在书中讲述了紫葡萄的传奇故事和母爱的力量。它不仅讲述了紫葡萄带领狼的惊心动魄的故事,也展示了紫葡萄对他们五个孩子的爱和宠爱,尽管他们自己的宝贝一个接一个地从他身边经过。然而他还是想让自己的狼族过上更好的生活。最好不要提醒自己他们的事情,否则他会后悔一辈子的。紫葡萄用这样的东西让他的狼族长得更好。

听了我对这本书的介绍,我希望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它或者关心每本书,因为每本书都有自己最珍贵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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