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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家乡读书日记5篇 日记大全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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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家乡的日记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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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坐落在伏牛山脚下的一个小县城——栾川县(古名鸾州)。党的春风吹进了我的家乡。唤醒了家乡的人们。从此我的家乡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昔日,我的家乡不过是一个小县城,路大多都是柏油路,坑坑洼洼的,非常不方便,到了夏天走在上面脚下软哄哄的,有时还会把鞋子粘掉。残留在我脑海里的房屋,都是土房子,高高矮矮,有钱的人盖楼房,没钱的人始终守着他们的老房子。那时候,不说买轿车了,买得起摩托车或电动车就算是不错得了,人们都很少买新衣服只有到过年的时候才会慰劳一下自己,用一句不是太贴切的话,叫:“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现在,我的家乡在飞速得发展后,与昔日相比,那简直是天地之别呀!只看那马路又宽又直,能容得三辆车通过。房屋一座比一座漂亮,一座比一座高。就拿我们学校来说吧!那教学是一流的,建筑更是一流的。就连北京也有我们学校的照片。现在的人也不像以前那样落后了,人们都在追求着买高级轿车呀,买漂亮房子呀,总之什么好买什么。现在的衣服也很漂亮,人们总是隔三差五地去买衣服,简直是:“新三天,旧三天。”我的家乡不仅有这些变化,而且随着人们旅游意识的提高还开发了许多很有知名度的旅游景点呢!比如:鸡冠洞、龙峪湾、重渡沟等等还有很多很多。我们随时欢迎全国各地游客的到来,我们会用最热情的方式招待他们。

我现在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后要让家乡变得更美,更发达。

家乡,我爱你美好的一切,更爱你那永远不老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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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读书的日记600字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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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的启蒙老师,是我生命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我生活中最好的伴侣。

我小时候就对读书产生了很大的兴趣,因为不识字,所以每天晚上睡觉前,妈妈都会给我讲一个绘本故事。一个个动人的故事伴我进入梦乡。

渐渐的,在妈妈的教导下,我认识了不少汉字,可以自己看书了。我很兴奋,觉得自己能读书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事。上了小学,我学会了拼音,阅读的障碍更小了。我除了读绘本故事,开始看《安徒生童话》《米小圈上学记》《笨狼的故事》《三毛流浪记》等。一个个新奇好玩的故事,让我的生活充满快乐,也让我明白许多道理。后来,这类书已经不能使我满足了,在老师的引导下,我和同学们开始看一些更深奥的书了,如《草房子》《小王子》《海底两万里》等。

我对书兴趣浓厚,几乎手不释卷。我在厕所里看、床上看、车上看。总是这样,妈妈很为我的视力担心,三番五次叮嘱我保护眼睛。

记得有一次,我感冒了。午饭后,妈妈让我上床休息。她知道我总爱趁午休时间看书,就在下铺陪我午休。我躺在上铺,闭上眼睛,可是怎么也睡不着。我一直在想:吹牛大王怎么才能捉住老母猪呢?怎么用通条打松鸡?皮大衣怎么会疯掉?我再也忍不住了,轻轻拿起枕边的《吹牛大王历险记》,轻轻翻开,偷偷看了起来。读到了特别有趣的地方,我不小心笑出了声,把妈妈惊醒了。妈妈无奈地笑了,说:“真拿你这个小书虫没办法!”

我爱读书!读书,让我的生活变得精彩、有趣。愿一缕书香永远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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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鲁迅的狂人日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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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快结束了,对于漫长而艰苦的实习,我是一个字也不想提了。

然而今年暑假我与县医院似乎特别有缘,从7月4号开始实习,到8月20号实习结束,然后因为姥爷20号发烧住院,至今还没出院,我整整一个暑假不隔天地往县医院跑。然后,暑假就这么结束了。

我开始思考这个暑假,然后发现,这个暑假最大的收获是什么,就是我发现我缺少一种平衡,在我与书之间哪怕暂时的平衡。

暑假伊始,我心血来潮,想要一星期读一本书,因为觉得自己从上了大学后读书太少,甚至连读者青年文摘都甚少看。觉得自己再不读书就会枯萎,干涸。以前读书,最爱是小说,其次是传记之类,其次是一些科普读物。读了四五本书之后,我又开始思考,读这么些个书,有什么意义呢?

人是会思考的芦苇,我是很爱思考的人类。不论是读书还是做事,都需要思考。然而我却从来没有思考过读书这件事。

我爱读书,勿庸质疑,但却从未思考过读书对我的意义。袁枚说:书到今生读已迟。这句话提醒了我,书是读不完的!我干嘛要执着于读书?或许袁翁旨在是提醒人们要赶紧读书,多读书。好吧,好吧,我曲解了袁翁的本意,并且我不打算正解。

因为读书,我过早的认识了现实,因为读书,我过早的认清了现实。因为读书,我过早地走入现实,因为读书,我过早地脱离了现实。书就是这种东西,来自于现实,书就是这种东西,高于现实。

我开始觉得自己不能过多的读书了,因为我离现实越来越远,又或者说我分不清现实中的世界跟书中的世界。在书中,我觉得这个世界太现实,在现实中,我觉得这个世界太不现实。

读太多书让我觉得混沌,不读书让我觉得空虚。不知道什么时候,或者什么人,才能让我找到平衡。

我。需。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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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读书日记400字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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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的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 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会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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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书日记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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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尼斯商人》这本书在描写善良的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为了好友巴沙尼欧低头向坏心眼又贪婪的商人夏洛克借钱并且签约,如果在约定的期间内还不出钱的话,就要搁下安东尼奥身上的一块肉作为补偿。但就在这个时候,安东尼奥的商船不幸触礁而沉没,使他一夕之间破产,还被告上法庭,最后还好他的好友及时赶过来,才救他脱离险境。

我觉得安东尼奥非常勇敢,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也要帮助朋友。透过这本书我学到了好多东西,知道碰到困难,也不要轻易被打败,也体会到友情是多么的珍贵,所以在学校上课的时候,不要常跟同学吵架,免得破坏感情,要好好珍惜跟同学相处的时间。

这本书除了告诉我们友情的珍贵,所以我们不要随意破坏彼此感情之外,也让我了解到交朋友不能光看外表,同时也要看他的内在,因为外表好看,不一定内心就很善良,真希望我也可以交到心地善良的良朋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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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爱读书日记300字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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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八岁了,上小学一年级。读书呀,是我最喜欢做的事。

还不识字的时候,妈妈给我买的都是卡片书,我从卡片里认识了各种各样的有趣的东西,像小动物啦、水果啦、交通工具啦、武器啦,还认识了各种各样的形状、颜色,我觉得世界真美丽呀,有那么多有趣的东西和漂亮的颜色。

上了幼儿园,开始认字了,我可高兴了,走在街上都在认字,这时候起呀,爸爸妈妈送给我的就是童话书了,小小的拇指姑娘、美丽的白雪公主、善良的灰姑娘…….这些故事都伴着我甜甜地入梦。虽然我认的字还不多,可只要听爸爸妈妈讲过一遍,我就能看着图画,给小朋友绘声绘色地讲出来。我还经常和妈妈一起玩讲故事的游戏,就是一人讲一句,随便讲随便想,我们能编出很有意思很吸引人的故事哦!妈妈说呀,这能开发我的思维想像力,锻炼我的语言表达能力,我说呀,既然在游戏中也能成长和进步,那这就是开心的学习!

幼儿园毕业时,我已经能认识一千多个汉字啦!薄薄的书本和简短的故事我已经不满足了,我有了第一本小说书《绿野仙踪》,这本书我花了一个月读完,每天中午,吃完午饭,安静的教室就是我和多萝茜一起历险的地方,当胆小的狮子有了勇敢的心,善良的樵夫有了一颗真正的心,稻草人有了聪明的头脑,多萝茜和小托托回到了爱姆婶婶的家,我对自已说,我也要像多萝茜一样,勇敢地面对困难,什么也不怕!

现在我已经是个一年级小学生了,读过的书已经装满一个小书橱了。当我跟着鲁宾逊在丛林中冒险,当我和尼尔斯骑着大白鹅踏上旅程,小说书让我着迷!当我回答出老师的课外题问,当我给小朋友解释天上为什么会下雨,百科知识书陪伴我成长!当我和邻居小妹妹头碰头地在书里寻找暗藏的宝藏,游戏趣味书给我带来欢乐!

爸爸告诉我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妈妈告诉我说,“满腹诗书气自华”,我觉得,能拥有这些书,是很幸福的,我要珍惜它们,把它们变为自己的知识,成为书本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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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读书日记

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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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认真地阅读了《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这本书。这本书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

这本书里其中一个故事是讲:笑猫的儿子胖头他想学一种本领,后来决定学弹钢琴。他学习弹钢琴的时候,非常用功,十分专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学习,胖头终于要毕业了,毕业时学校举行演奏会,参加演奏会的一共有五只猫,其它四只猫的主人们在旁边不停地夸耀自己的猫如何漂亮,如何聪明。

胖头最后一个演出,只见老师把他抱到钢琴上,看到这种情景,观众们有的挖苦,有的嘲讽。可当老师的指挥棒一挥,钢琴发出了惊心动魄的轰鸣声,跳动的音符吸引了观众。演出的成功是因为胖头在平时练习时比其它的猫专注,用功,才会有今天的成功。

看了这本书,我的收获很大。我要向胖头学习,做一个做什么事都要专注的人。

特别在学习上,我要克服过去的缺点,我相信:成功一定属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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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书日记

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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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里的守望者》讲的是发生在美国五十年代的故事。当时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反观我们自己,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困惑和烦恼少不了,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都会过去。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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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10男生日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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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小说,名字叫做《男生日记》,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小男生成长为一个男子汉的心路历程。尽管我是女生,这本书有些不适合,但是我也可以了解一下男生的世界。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缨。2000年,她写过一本《女生日记》,《男生日记》是继《女生日记》之后的又一部长篇小说。主要内容是:六年级男生吴缅精彩的暑假生活:他跟着军车穿越二郎山、康定城、塔公、野人海直至西藏。回到成都后,他们帮助同学宋立春筹集学费,同时还挽救了一场即将毁灭的婚姻;帮助山区失学的孩子龙富贵返回校园……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男生是吴缅。他并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所谓好学生,他让我心动的原因是他身上具有一个男子汉的品质:有见解,有个性,有责任心,还有他敢作敢为。在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吴缅发动同学们靠自己的劳动帮助有困难同学的故事。

吴缅和他的朋友精豆豆(这是外号)、鲁肥肥和古龙飞总是形影不离,人称“四大金刚”。小学毕业后,同学们纷纷选择自己喜欢的改制学校。宋立春也考上了他心仪的学校,但他的爸爸XX还是愁眉苦脸,看不出他们的喜悦,原因是改制学校每年要交9000元钱,宋立春家交不起。于是在吴缅的带动下,“四大金刚”和他们毕业班的其他几个同学决定去歌厅演出帮宋立春挣学费。经过多次刻苦训练,这次的演出非常成功,一共挣了一万多元钱,不仅可以帮助宋立春交上学费,还可以资助其他几个困难的同学。

在这个事件中,我深深地被同学们之间的友谊、彼此之间的关心打动了,也为吴缅遇到事情勇于担当的责任心、爱心震撼着,做人就要做这样的人。责任是胸怀祖国的态度,责任是赴汤蹈火的壮举,责任是发奋图强的干劲,责任是永不消失的精神,责任还是对同学的关心,责任还是对班集体的热爱,责任可大也可小,责任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履行的,责任使我们的人生更有价值。

离开学还有一天的时间,吴缅和他的同学们再次聚在一起。在离别的路上,初秋的夜空清朗如洗,月夜幽幽。吴缅和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同学、铁哥们儿,多只手紧紧地重叠在一起。明天他们将各奔前程。

这本书我读完已经有一个多月了,但它仍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里那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那轻松幽默的笔调,总是令我难以忘记。

[男生日记读书笔记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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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书日记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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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读历史类的书,而在数不胜数的历史书中,我最喜欢《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里有许多英雄豪杰;也有许多奸佞小人;有忠臣良将;也有乱臣贼子。

我非常欣赏和敬仰关羽。关羽字云长,刘备义弟,跟随刘备后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在蜀汉争夺荆州时,单刀赴会,夺回荆州;在与曹军的对战中,水淹七军,最后中了吕蒙之计败走麦城。

还有诸葛孔明,他初出茅庐,就火烧博望坡、又大战新野,把曹操的二十万军队击败;又在江东,舌战群儒、草船借箭;七擒孟获。都展现出了他的雄才大略。所以我就更喜欢《三国演义》了。

我读完以后感慨万分。我觉得应该学习诸葛亮的智慧;学习关羽的忠心;学习赵云的功夫;学习刘备的仁德。这样我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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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书日记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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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叫《儒林外史》的书,它是作家吴敬梓笔下的代表作。

这本书中所描述的人物形象十分的生动。有爱才如命的严监生;有苦读诗书的鲍文玺;有打秋风的张乡绅。

最吝啬的是严监生,家财万贯,仆人众多,却格外的“节约”。家里一斤肉都不卖,有时候家中的的孩子实在忍不住了就拿来一两钱买熟肉来给孩子诱馋。有时候,今天的菜可以留到明天甚至到后天才吃完,他还格外克扣工人们的工资。有一次,他的弟弟严贡生因犯罪别追差,当巡捕来到严监生家里来搜查的时候,他才十分心疼的拿出一小串钱交给巡捕搪塞过去。他的正妻王氏死的时候他也十分心疼,心疼他少了一个精打心算的人。又恰逢他结婚,有几个人就乘着时机把他的金银首饰都偷了个精光。在他临死前,他还从被窝里伸出两个手指头,死死不放,为的是那灯盏里的那两斤还在燃烧的灯草。直到最后,赵氏挑掉了其中的一斤灯草,他才闭上眼睛一命呜呼了。

最可笑的.是牛浦,由于一次机遇他遇到了牛布衣,牛布衣死后他盗其之诗,来进行贩卖,最终事情暴露逃亡。

《儒林外史》一部耐人寻味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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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书日记

全文共 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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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书店,是我最爱去的地方,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上书店淘书。

书是人类宝贵的财富;是知识和文化的使者;是人类智慧的结晶。

我最爱看《十万个为什么》,怎么看也看不够。因为它带给我知识,告诉我要学习很多东西。

每当我走进新华书店,我就迫不及待的奔向我喜欢的一角,看看这本,看看那本,哪本都舍不得放下,我就认真的开始读起来,越读越有意思,我都舍不得回家。

我还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在《卖火柴的小女孩》中,我非常佩服小女孩,因为她很坚强。我还喜欢看《西游记》,孙悟空虽然淘气,但他处处为师父着想。

读书,让我快里,读书,让我走向知识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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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书日记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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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我阅读了一本名叫《奇妙的数王国》的书。书里面的内容是这样的:有一天,小华和他的哥哥小强玩,他们俩一起到附近的山上玩耍,在玩的过程中发现了正在打仗的整数王国,同时也遇到了正在打仗的零国王,战争的双方为男人数和女人数,男人数代表偶数,而女人数代表奇数,他们为了争抢风头,他们俩为了避免战争,了解整数王国的特性后,小强劝说奇数和偶数,每一个奇数前后都有偶数,你们呢是相互生存的,不应该发生战争,应该做一个好邻区和好朋友,并且是整数王国的组成部分,在听过小强的劝说后,奇数和偶数成为了好朋友,避免了这场战争,从此他们不再打仗,一起为零国王一同效力。

他们俩先后到了分数王国、小数王国,并且遇到了真分数、假分数、无限循环小数和不无限循环小数。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受到数学的乐趣,也让我认识了无限循环小数和无限不循环小数,同时也了解了真分数和假分数。让我对数学王国有了更的认识。伴随着我的成长,我更加的喜欢数学,想了解他更多的知识,更希望将来我能够成为一名数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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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有关二年级家乡的日记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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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个如诗如画的好地方,那就是我的家乡——九江。

春天,万物复苏,花草的芳香在家乡四处弥漫。清晨,我一打开花园的门,油菜花便迫不及待地和我打招呼,桃花脸蛋红扑扑的,不知道是不是昨天喝醉了酒。其中最老实的就是松树,坚韧不拔,万古垂青。

夏天,山上的小洞遂是我们的“避暑宝地”。太阳无情地照着大地,大人们总坐在的椅子上边扇着风,边聊着天。而小孩子就调皮多了,总是用长竹竿拍打着杨梅树,如果运气好,就会掉下几颗杨梅。这时候,我们便会争先恐后地抢杨梅,然后拿去河边清洗。河水清清澈见底,水下的鹅卵石圆溜溜的,可爱极了。杨梅一口咬下去,无与伦比的味道在口腔里爆发,酸酸甜甜的,好吃极了。

秋天是一个丰收的季节。稻田一眼望去像一片金黄的海洋。菜园里,我和奶奶在拔一个巨大的萝卜,我调皮地说:“拔萝卜中的大萝卜穿越过来了!”逗得奶奶哈哈大笑,一下子就把大萝卜拔了出来。果园里,哥哥正在摘自己喜欢吃的葡萄、哈密瓜……他那笨手笨脚的模样,逗得旁边的小猫喵喵大笑,似乎在笑他像个大少爷一样干活。

冬天,雪花像一位少女跳着舞将落到大地上,使大地如同裹上了银毯。这个时候,我们这群孩子便会轻松地出来,玩起了雪。有一些孩子把雪弄成球,扔向对方毫无防备的孩子。就这样一场雪球大战便在不知不觉中拉开了序幕。而有些孩子比较文静,用文明的方式是玩雪,那便是堆雪人的比赛。玩累了,我们便直接躺在雪上,亲吻着雪,亲吻着大自然的赏赐。

这就是我风景如画的家乡——九江,我无论走到天涯海角都印在我心中。九江——我永远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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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二年级家乡的日记大全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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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是一个美丽的地方。

春天,万物复苏,一切都是新的。粗壮的大树长出了细长的树枝,抽出了嫩绿的叶子。小草和小花都围绕在大树旁,一阵风吹过,大树、小草和小花都在摆来摆去,有的就像在敬礼,有的就像在跳舞,有的像在比赛。树的旁边有一条大河,河里有鱼、有虾、还有螃蟹……鱼儿成群结对地游在一起,就像一群士兵正要攻击敌人一样。虾全身披甲,像威武的大将军。螃蟹伸出自己的小钳子,走过来,走过去的样子挺神气的呢!

夏天,烈日炎炎,似乎要把一切都烤焦了似的。但林子里的大树有了充分的阳光,所以大树上长满了叶子,把树枝都被遮住的严严实实的,看起来像一朵蘑菇,又像一把绿绒大伞,还像一名坚守岗位的战士,守护着这片土地。到了夜晚,青蛙在池塘旁边跳来跳去,蝙蝠也出来活动了,有的在自由地飞翔,有的倒挂在屋檐上,还有的在玩耍……

秋天,春华秋实,是一个丰收的季节。许多水果和蔬菜都成熟了,比如:苹果、葡萄、梨子、花生、豆子……看到这些丰收的果实农民伯伯的脸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大雁往南飞,小喜鹊衔来树枝造房子,小松鼠储备着松果,小青蛙加紧时间挖洞,这种种迹象都预示着冬天要来了。

到了冬天,冰天雪地,是一个梦幻般的世界。雪花在空中飞舞,像雪白的蝴蝶翩翩起舞。树上积满了白雪,地上的雪厚厚的,又松又软,常常没过膝盖。有时也会有一些小朋友出来打雪仗、堆雪人,玩的不亦乐乎。这时候很多小动物都不能离开自己温暖的家哦,因为它们要冬眠了。

介绍到这里,你们觉得我的家乡美不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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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二年级我的家乡日记怎么写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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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在这儿,住在这儿,心,也在这儿;我在这儿吃,在这儿喝,也在这儿嬉笑;这儿藏匿着我的笑,也沉淀着我的泪。这儿是我深爱的地方,是我心灵的归宿,这儿……是我的家。

这里的山,这里的水,这里的每一花每一草,都与我心灵相通。承载着无限美好回忆的童年,都完好的保留在这似梦似幻的仙境里。

远处的山,是我的依靠。夜里,寒月当头,山沐浴在月光下,一片清幽,一片朦胧,一番别样的美景。处处是岩石与巨木的层层黑影,给人一种说不出的震慑与肃穆。山中的夜并不宁静,风在林中穿梭,时而尖啸,如一声壮烈的呐喊;时而低吟,如一首神秘的夜曲。伴着那夏日里此起彼伏的蝉鸣,草丛间不明原委的“唆唆”声……如此熟悉。

近处的水,是我的知己。闲暇时,静静地望着她,望着她,目光贯彻她清澈的全身,同时也贯彻着属于我的在这儿的童年。听她那潺潺的细语,如痴如醉,让流水透过双手,流过指缝,独享着属于我的家乡。在湛蓝的天空下,她是那么的透彻,那么清新,宛如天边的银河,星星点点伴着我的童年,我的家乡。

周围的花草,是我的伙伴。躺在嫩绿的草坪上,每一个细胞都在清新的空气中尽情放松,享受。只有我的家乡,那个专属于我心灵的故乡,才能带给我这样透彻的心灵的洗礼吧!

这里的每一寸土,每一方地,都伴着如此温暖熟悉的气息,她浸入了我的童年,贯穿了我成长的路途,她是多么美丽,多么迷人,多么无私,生活在她的怀里,我是如此幸运,如此自由。

我热爱我的家乡,热爱她的渺无边际,热爱她那不可捉摸的神奇与旖旎。

啊!这是我的家乡,也是我深爱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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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书日记400字

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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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我的日记在学校得了个甲优。一大早我便大叫起来。

我感觉所有的事物都在向我庆祝,太阳高兴的各外亮,小鸟在给我唱着乐歌,云朵妈妈摆了个微笑,好像在跟我庆祝。

我想了想应该是读书的奖励来了,我每天起早贪黑的读书,终于有收获了 。我开心的,不能在开心。我想起了往日读书的"傻事”

有一天我被妈妈和爸爸骂了,我惭愧的走进我的书屋里。在这个夜深人静的夜晚里,所有的事物仿佛都在嘲笑我,星星笑的各位亮,月亮笑的成月牙形了。我看着书看着人物遇到天大的事情都勇往直前,我呢,我决定了,我要想他们学习!于是我鼓起勇气到了歉。

还有一次,我自己一个人去买书,嘿咻嘿咻的到了书店,我看着卖的西瓜看着好好吃呀,我自己都馋的流口水了,我心里在纠结买什么好,算了我要买书!于是我买上了书。天有不测风云。天突然阴了起来,我跑着跑着还是下开了雨,我毫不犹豫的把外套包在书外面。好冷啊!呼呼,我终于跑回家了 。妈妈看着我落汤鸡的样子,笑着说你真笨啊!

这就是我的读书故事。你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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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家乡的环境日记

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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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很美丽;河水清澈、树木茂盛、整洁的街道、花坛里的迎春花在春风里随风舞蹈、公园里的柳树随风飘扬.....

然而有些人不遵守社会公德,却把这美丽的风景破坏了。比如:乱扔垃圾、乱涂乱画、在树上刻字.....

星期天,我来到公园里玩,看到有一个大哥哥把喝完的饮料瓶子随手扔在地上,我连忙跑过去对他说:“大哥哥你这样做是破坏环境的行为,请把垃圾扔进垃圾箱里去。”大哥哥头也没回就走了。我连忙把饮料瓶子扔进垃圾箱里。我的行为被旁边的爷爷奶奶看到了,他们竖起大拇指连声赞道:“你真是个好孩子。”我听后甜甜的笑了。

作为一名少先队员应当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以实际行动让我们的家乡更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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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书日记

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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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了罗曼·罗兰的《名人传》,深有感触,一直记得贝多芬的那句话:竭力尽善。

罗曼·罗兰是20世纪法国著名作家,他的作品是人们强大的精神支柱。《名人传》写的是贝多芬,米开朗基罗和托尔斯泰的故事,他们经历了各种的磨难却没有向命运屈服,在生命的最后一秒仍不屈不挠的抗争着,最终成为了伟人。这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艰难和挫折是对命运和人生的最好锤炼。

他在《贝多芬传》的结尾这样写道:

“一个不幸的人,贫穷、残废、孤独,由痛苦造成的人,世界不给他欢乐,他却创造了欢乐来给予世界;他用他的苦难来铸成欢乐,好似他用那句豪语来说明的——那是可以总结他的一生,可以成为一切英勇心灵的箴言:用痛苦换来欢迎。”确实,“用痛苦换来欢乐”正是罗曼·罗兰追踪贝多芬一生命运的视野,这句话构成了《贝多芬传》内在的紧张和扣人心魂的思想魅力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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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书日记

全文共 1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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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故事的名字叫《罗莎丽的好奇心》。讲了罗莎丽是怎样战胜自己的好奇心的。    第一次的好奇心是她爸爸花园里的小屋不能打开,可罗莎丽忍不住打开了,结果小屋的灰老鼠被罗莎丽放了出来把她爸爸变成了一尊塑像,并烧了她们的房子。    第二次的好奇心,是她和救她的王子的结婚礼物,要在生日那天才能打开,结果,罗莎丽在她快到生日的最后一天,又忍不住了,又违约打开了结婚礼物,结果宫殿倒塌,作文200字,受伤的王子从瓦堆里爬出。    第三次的好奇心,是一位老太太交给她看管的一只小盒子,盒子里有她从来没有见过,也永远看不到的东西,但她不能打开看。晚上,盒子发着光芒,罗莎丽想到王子和父亲,忍着痛苦遵守诺言,这次,没有打开盒子。最后,罗莎丽救出了王子和父亲,并和王子举行了婚礼。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要能自己管住自己,如果你现在还不能管住自己,就要像罗莎丽第三次战胜好奇心一样,要下决心要有勇气、有毅力战胜自己。同学们,你说是吗?

一天,我从书架上发现《名人故事》这本书,打开一看,里面有很多名人的故事,第一个故事就是文学伟人鲁迅。书中讲了鲁迅小时候特别喜欢读书。他还特意做了个书签,上面工整的写着十个字:读书三到心到、眼到、口到。    我想,这十个字,对我也是十分有用的,他教我读书不要死记硬背,而要熟读精思,注意理解和掌握,不要死抱住课本,大可以多多读读课外的好书。鲁迅先生成为著名的文学家,是和他爱读书是分不开的,所以我以后也要多读书,读好书。

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能带给我许多的乐趣。每每捧上本书心里是那样的宁静,不被生活的烦恼纠缠,安安静静的享受着书带给我的宁静,我能细细的听见鸟的叫声,悠扬~~    我喜欢读书,因为在书里我找到了另一个世界,书可以将我带进他的世界里,让我感受它的世界发生的事,让我亲生感觉到事就发生在身边,让我巡游世界各地!    我喜欢读书,因为书可以让我逛窜历史,它可以将我带进不同的历史,明末清初,现代、当代,就像穿越时空一样,让我可以贯通历史,神游历史!     我喜欢读书~~就像品尝一杯咖一样~~有滋有味~~享受着~品尝着    鲁宾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这本书写的是英国的一个资本家因为海难漂流到一个小岛上,并且在岛上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故事。这本书里详尽的描述了一个人在远离社会的条件下独立生存的艰辛,在这其中我看到了鲁宾逊的智慧和意志,这两者里没有其中哪一个,他也不会成功的生存下来。这是我看到人在自然界生存下来真是不容易,我觉得这本书至少交给我一些独立生存的知识,更重要的是让我明白人在身处绝境的时候展现的那种生存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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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读书节日记6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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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天生爱玩,但我更爱在书里遨游。在凉风习习的窗前只要有一本书陪伴我,我就什么地方也不想去了。

我最喜欢去的地方是图书馆,在图书馆里我度过一个个暑假和寒假。图书馆内一个个书库,库内里有一排排书架,架上一本本图书,大大小小,分门别类,数不胜数。在图书馆的儿童阅览室里,我仿佛坠进无边无际的海洋。紧张动人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我与木偶皮诺曹在《木偶奇遇记》相遇;我看着美丽善良的《美人鱼》渐渐融化成了泡沫;读到《皇帝的新衣》,里面的皇帝是愚蠢和可笑;《乌鸦和狐狸》我会为那只乌鸦感到可悲;我和《小红帽》一道智斗大灰狼;《绝妙阿凡提》让你捧腹大笑……在阅读同时,我也好像自已也成了书本,就像清溪里的小鱼游进茫茫大海,不是是一滴水,汇进了这无边无际的茫茫书海中。在我脑海里已留下了美好的回忆。面对如此丰富的图书,我真恨不得自己如海绵吸水一般地把所有的知识立刻学到手。

一天,我来到书城,来找“猎物”。来到书城,只见书整整齐齐摆在书架上,令人一目了然。此时心情也心旷神怡,在书城里,我马不停蹄挑选书籍。付款后,我迫不急待走出书城,找了个位置坐下,然后翻开书,钻进知识的海洋。在这浩如烟海的书里,我如同一条小鱼进了大海,忘了时间的流逝。霎时,老天爷慈祥的面孔消失了,板起脸来,好像在和我开玩笑,居然下起了倾盆大雨来。我赶紧把书塞进衣服里,俯着身子,快步走进附近的一间餐厅里避雨。本来里面座无虚席,人人都在高谈阔论,热闹极了!没想到我这一只“落汤鸡”一进去就变得鸦雀无声

书!给了我童年无限的乐趣,我喜欢读书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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