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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我们三读书笔记【汇集20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知识的海洋。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杨绛我们三读书笔记,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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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科波菲尔的读书笔记初2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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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查尔斯·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看完后,我被主人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大卫·科波菲尔。他的童年生活十分凄惨:父亲在他未出生前就去世了,8岁时母亲改嫁,继父摩德斯通先生严酷残暴,他的姐姐莫德斯通小姐也一样铁石心肠,不近人情。后来他被送往学校——钱国最糟糕的学校之一,那里的人也并不友善——残忍的校长,狡诈的朋友……大卫在学校里饱受煎熬,然而他那善良的母亲却只能忍气吞声。不久之后,大卫的母亲便去世了。这是他的继父便霸占了家产,还把大卫送去工厂工作,尽管他当时只有十岁。读到这里,我不免为大卫的悲惨童年感到万分同情与难过。相比之下,我的童年简直太幸福了。我享受着父母的关爱,在学校里又和蔼的老师与友爱的同学,我是多么幸福啊I是大卫却生活得如此悲苦,这是多么的可怜啊!

然而大卫却没有放弃一切希望,他逃离了工厂,准备投奔他的姨婆——一位貌似严肃却有着菩萨心肠的人。在她的帮助下,大卫开始了全新的生活:他被送往一所正规的学校并且在那里完成了学业。然后就做了一名律师。尽管大卫现在生活得很好,但它周围仍有心怀歹意的人——尤赖亚·希普。

大卫的生活还真是一波接一搏。他摆脱了残暴的继父却又碰到了很有心机的系谱。我想,如果换做是我,

也许早就放弃了,然而大卫凭着他坚定的毅力,勇敢地走下去了。

邪不胜正!大卫同善良的米伯考以及知心朋友阿格尼斯等人战胜了尤赖亚·希普。

这是多么令人高兴的事啊!大卫终于打败了敌人,战胜了困难与挫折。

如果你认为从此大卫的生活就会无忧无虑,一帆风顺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

大卫与他最喜爱的朵拉——一位最最可爱的女孩,金发碧眼,甜美漂亮,天真无邪……结了婚。然而,朵拉却因病是时,因此大卫十分痛苦。在经历过太多波折后,大卫发现,原来在她生命中还有一位十分关心他的人,那就是恬静温柔的阿格斯。从此他们便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这,也许才是最完美的结局。

大卫虽然经历过无数的困难,遇到过许多不友善的人,但在他的生活中也不乏善良之人:有可爱的保姆辟果提,少言寡语不善言辞的巴克斯先生,还有生活不如意的米伯考夫妇。他们时而兴高采烈,时而忧郁不安,却始终期待着“转机”的到来。当然,还有聪慧的阿格尼斯可爱的朵拉。他们都带给了大卫无穷的欢乐与帮助,使大卫更加坚强的生活下去。

读完了大卫·科波菲尔一书。我领悟到了许多。他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保尔一样,坚强、勇敢……

我想:我们应向大卫学习,尽管人生中有许多不如意的事,但我相信,只要坚强,有信心勇敢地去面对它,就一定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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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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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家看过《穆斯林葬礼》这本书,记得当时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我,我躲在床上偷偷地用一个晚上就看完了整本书,很清楚地记得当时还因为开夜车看书给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可能是当时看得太快有些囫囵吞枣吧,《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书中的基调有些压抑伤感,但情节却引人入胜,你总想着看完它。《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也成了我的一个读书情结,每当有人提起它时总想再细细地看一遍。这次去图书馆借书时看到有《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第一个就把它放进了怀里。回宿舍在周六的午后捧着书痴痴地看了起来。

虽然我是一个回民,但是关于回族,我明白的很少,我只明白作为回族人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戴着一顶医务工作者那样的白帽;北京有一条牛街,里面住的都是回教人,还有教堂(清真寺),如此而已。

《穆斯林的葬礼》是回族女作家霍达的长篇小说,曾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一次看时因为有了大体模糊的印象所以看的比较快。作者给全书设置了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背景,故事发生在一个穆斯林的家族中。伊斯兰教和他的信徒穆斯林对我们大多数的读者来说是一个神秘的事物,所以这也成为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文中看到了一个个描述细致的宗教场面,了解了有关穆斯林的许多风俗。作者本人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信徒,但在书中她并没有故意神化宗教,而是用一种清新流畅的笔触缓缓的记叙描绘,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产生一种十分纯净的感觉。同时书中的另一个背景是故事发生在一个和玉器有关的家族中。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玉是风雅高洁的象征,古人多以玉来形容比喻自己的品德、气节。例如有“君子比德于玉”。所以全文中隐隐流露出一种雅致宁静,与世无争的气息,但是玉同时也是一种财富,君子爱其品质,当然也会有人因为其价值而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文中作者分别用“月”“玉”为线索,分别描述了民国初期到解放前和到结束社会复苏的两个时期跨越六十年的历史。在这段复杂纷乱的历史中,不管是对两类人物冲突的正面描述还是侧面描述,都流露出作者本人鲜明的爱憎之感,同时这种情绪也深深地影

响着读者的情绪。动荡的社会中容易产生杯具,六十年中家族兴衰变迁,三代人命运沉浮,最终是一个个令人痛惜的感情杯具。读后会产生一种压抑的情绪,但却触及读者的心灵,令人有荡气回肠的舒畅,同时使人产生对历史对社会深沉的思索。

看了《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就如同走进一个完全新奇的世界。书里每一个细节,我都很“陌生”,只有书中小主人公新月在北京大学生活的那一段,因为北京大学的校园就是燕京大学的故址,我对燕大校园的湖光塔影,还是熟悉而且有极其浓厚的感情的。

回来再讲这本小说,我觉得它是现代中国百花齐放的文坛上的一朵异卉奇花,挺然独立。它以独特的情节和风格,引起了“轰动的效应”,这“效应”之广之深,大家明白得比我还多,我就不必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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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阿甘正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1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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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讲述了主人公福尔斯特·甘在孩童期间,以及回国之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阿甘由一个普通甚至说是弱智的问题儿童,成长为一个众人崇敬的百万富翁,一位了不起的成功人士。一个人们眼中的蠢材到一个人人称赞的人才,联系人才学所讲,似乎我们也能从阿甘身上找到一些理由。

在人才学的第五章中,提到了先天素质这一定义,就人才学来说,先天素质与后天习得素质是相对的概念,即是人在出生时,通过遗传以及由于胎儿发育期间受到各种因素的刺激已经形成的综合特征,主要包括生理素质、心理素质和智力素质。从在这个角度看来,阿甘在先天素质这一块便落后于常人。在智力素质这块,阿甘从遗传那得到的是先天弱智,智商只有75,连规定的正常上学的智商都没达到,而被学校拒收。此外,生理条件上,阿甘天生腿残疾,使之不得套上脚撑,套上脚撑的阿甘成为同伴眼中的笑话,阿甘被排斥、嘲笑、甚至欺辱。不过我们总说老天是公平的,它给你关上了一扇门,必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阿甘正验证了这句话。在影片中,阿甘因为同伴的欺负而开发了自己的潜能,他的一双“飞毛腿”,奔跑如风,这使得他顺利的获得上大学的机会,并成功的获得学士学位。另外就是他在乒乓球上的天赋,偶然的接触乒乓球使得阿甘又走上了一条光辉灿烂的路途。不过,这些种.种都并不是最重要的,而最重要的是上帝赐予了阿甘一个单纯正直、不存半点邪念的头脑,也许是应为低智商,也许是基因问题。无论如何,就是这样的简单而又纯洁的大脑,帮助阿甘走上成功的道路。还有就是阿甘的不同的气质,气质影响着人的性格和情绪,阿甘就是一个温和、淳朴、乐于助人、毫无心眼的性格,好心有好报,阿甘也因此得到了许多帮助。综上看来,阿甘在生理与智力的缺陷是一块巨大的绊脚石,不过同时,这块绊脚石也成为阿甘成功的垫脚石。

先天素质的缺陷阻碍着阿甘,但是我们能借鉴一些“环境决定论”的内容,来分析阿甘的成功。“环境决定论”与“遗传决定论”相反,强调人才主要取决于后天环境特别是教育因素的影响。在《阿甘正传》中,阿甘的妈妈正是典型。阿甘的妈妈是一个性格坚强的女性,她要让儿子和其他正常人一样生活,她常常鼓励阿甘你和别人是一样的,要他自强不息,为了应对别人说阿甘是傻子的话,她告诉阿甘“做傻事的才是傻瓜”。在影片中,阿甘的妈妈让阿甘套脚撑,让阿甘进入学校学习,也确实让阿甘过着正常人的生活。所以后来我们经常在影片中听到阿甘说“妈妈说……”这样的话,可以看得出,妈妈对阿甘产生了多大的影响,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将阿甘与珍妮进行比较,我们便能了解教育有多大影响。http://i1766.com在先天上,珍妮四肢健全,漂亮可爱,头脑聪明,但就是因为生活在变态父亲的虐待中,童年的阴影使得珍妮最后走上滥交,吸毒以致于葬送生命。假若珍妮能在正常环境中成长,相信会是不同的结局。母亲是阿甘人生中导师,她教会阿甘什么是自尊,什么是自爱,教会阿甘不屈不卑。除了母亲,珍妮也是阿甘的福星。在同学们都不给阿甘座位的时候,珍妮主动让阿甘坐在自己旁边,与阿甘打招呼,和阿甘一起玩耍,在同伴欺负阿甘时,珍妮高呼:阿甘,跑,快跑。让阿甘在奔跑的道路上驰骋。珍妮给了阿甘友谊和爱情,给了阿甘幸福。除了母亲和珍妮,例如小时欺负阿甘的同学,若不是他们的欺辱,阿甘又怎会开发自己奔跑的天赋;例如巴布、丹中尉等等,他们都有意无意的促成了阿甘的成功。个人认为,在阿甘的人生中,外部环境对阿甘起着主要影响。

除了先天素质和环境的影响,阿甘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也不能忽视。阿甘的行为有着自己的善恶标准,他跟珍妮告白,追求自己的幸福;他信守与巴布的承诺,回去做起了捕虾船的活;他莫名的奔跑,只是因为想跑,想便去做;他不怕危险,救起了许多的受伤战士(包括丹中尉)……阿甘用自己的力量,用自己的行为,去描绘自己的人生的蓝图。所以,阿甘自己的能动性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各种不同的逆境中,阿甘并没有抱怨任何人,只是自己默默的努力,最终,危机成为转机。阿甘的成功是先天素质(即天赋)、后天环境以及自己的主观努力的综合结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像是一个阿甘,我们各自有着或多或少的毛病,但是我们也有我们的优势以及自己都还没发现的潜能,只要能够将天赋合理运用,同时借助外力,那么我们也能够成功,能够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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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初中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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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清代作家曹雪芹呕心沥血所完成的,是清代小说的巅峰之作。

近日,我又端起这本厚厚的书,开始细细品味书中的奥妙。

这本书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悲剧及大观园中点滴琐事为主线,展现了金陵贵族名门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由盛到衰的过程,并向大家展示了穷途末路的封建社会终将走向灭亡的必然趋势,堪称中国的历史悲剧。

书中的很多地方都值得我们细细品味,其中书中人物的名字更是值得我们仔细揣摩,因为它们都代表了特殊的含义,例如贾宝玉就是假宝玉,霍启就是祸起,甄士隐就是真事隐,或感叹,或讽刺,它们都体现了《红楼梦》的精髓所在。因为名字的谐音,曹雪芹用了一副对联来形容《红楼梦》的故事:原应叹息春风晚,差忒情欲巧妙云;横批:情不情。

《红楼梦》之所以能够流传至今是因为它的伟大,以至于非常耐人寻味,整本书讲的就是一个“剪不断,理还乱”的故事,解决了这个问题,又有新的问题蹦出来,当今世上,没有人敢说自己把《红楼梦》彻底读透。《红楼梦》是体现了一种衰败的趋势,不管是家族、仕途还是爱情,都走向了没落,这在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于是《红楼梦》就在一众小说中脱颖而出。在高鹗的续书中,黛玉死了,许多人都为此落下了眼泪,但这对黛玉来说又何尝不是件好事呢?俗话说的好“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对这样一个柔弱的封建社会女子来说,死,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呢?但我也有些不赞成高鹗的续书,因为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哪还是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林黛玉啊!也许曹雪芹的本意并非如此,他可以让黛玉满怀爱意为这一知己痛哭,带着满腔的思念死去,这样的死,又何尝不是高贵的呢?究根结底,令所有人都落得悲惨下场的人,不是别人,而是他们自己,是封建社会的敝处害了他们,也正是因为这样,越来越多的人不满,越来越多的人懦弱,甚至八国联军来了,我们所谓的大清政府,竟连吭都不敢吭一声,让外国人在中国的地盘上肆意妄为,从而使中国走向穷途末路。这部小说,就是向我们展示封建社会的衰败,也让我们知道封建社会最终走向灭亡是不可改变的事实。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怒火中烧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人无完人,事情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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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阿甘正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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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达到的最佳状态就是忘我,从心理学的角度就是小我的退让和大我的抬头。而大我的坚持源于人生的信念。人生需要信念,只有信念才能使快乐真实,让生活充满色彩。阿甘从小就是个智障儿,但在妈妈和珍妮的爱护下,阿甘开始了他一生不停的奔跑。无论前面是什么,他就只是专注的跑,最终他获得了荣誉与成功。人有了坚定的信念是不可战胜的。

人生的状态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大多数的失败者却大致相同。每天在为自己的懒惰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总是容易地原谅自己的不坚定。生活中最可怕的敌人不是别人,而是没有坚定信念的自己。智商只有75的阿甘取得了让人羡慕的成功,却并非是因为他有过人的天赋。他无论做什么事都不仅仅是尽力而为而是竭尽全力。

空气中没有现成的露珠,露珠都是由潮湿的空气一点一点凝结成的。在人生的天空里也没有现成的果实,那成功的果实也都是由辛苦的汗水一点一点凝结而成的。而让人羡慕的男主人公阿甘,也是因为他的坚持,他的执着,所以他收获了让人嫉妒的成绩。我们总是在抱怨自己没有他人成功,也总在他人身上找原因,但是阿甘,他从不浪费生命去抱怨那些生活的不公,他只是每天重复的做一件简单的事,为自己的生活不断增加成功的筹码。

他亦执着地追求自己的爱情。爱,从来都不用说对不起。因为那是两个相爱的人,所以不会在意谁对谁错,只是简单地想为对方付出一切。爱也是最有风险的投资,因为我们无法预知在爱的过程中我们会扮演什么角色,也不知道会收获什么,一旦爱上了,就只好默默付出。阿甘对珍妮的爱就是这样的,从小到大,只要珍妮需要他,他就会出现。他对珍妮的爱不会因为他的社会地位而改变。他对爱有着超凡的追求力与给予力,在他的感情观里没有过度地衡量过付出与得到,没有感情备胎,甚至没有退路,就这样深深地爱了珍妮一辈子。

如果残疾意味着不完美、困难和障碍的话,我们每个人都是残疾人。但并非每个人都可以像阿甘这样精彩、淡然的活着。人生本来就是个永远拼不成的图,让我们不断寻找,不断说对,不断说错,不断笑,不断哭,不断收获,不断失去。但路是脚踏出来的,没有信念的人就好比没有翅膀的鸟。人生需要信念,像阿甘一样,即使很平凡,却依然精彩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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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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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大部分认为贾宝玉为了爱情而出家的人的想法不一样,我觉得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的离开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

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地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像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

天是无法改变的,老天说这样,你不能那样。可我觉得,贾母那是不相信宝玉,不相信黛玉。不然为什么要这样——活生生的拆散宝黛俩人。这是为什么呢?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的都不一样,而且还清清楚楚的、对比鲜明,尤其是林黛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他的写作方法呀!

不愧是中国的四大名著,读完这本书觉得自己的知识又丰富了许多。还有三本我想着以后我一定会慢慢看完,细细去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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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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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本书十分的有趣。它讲述了一个淘气可爱但不诚实的小木偶匹诺曹的故事。在书中,小木偶匹诺曹被负有了生命力,它历经了千辛万苦,终于变成了一个善良诚实讨人喜爱的小男孩。他到底经历了那些事情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他卖掉了他的爸爸给他上学用的识字课本,去看马戏,马戏团团长给了他几个金币,让他带给他的父亲,而他却并没有这么做,他跟着两个骗子到一个并不存在的地方。在途中,他遇到了强盗,被吊在一棵大树上,正面临着死亡的危险,就在这时,一个长着蓝色头发的小仙女救了他,他十分感谢解救他的小仙女,于是他决定和小仙女生活在一起,并且把匹诺曹的爸爸也接过来住。但是,匹诺曹背叛了小仙女,他又和那两个骗子去那个地方,因为那两个骗子告诉他只要去了那个地方,他就会得到无限的财富······就这样,匹诺曹经历了无数的困难,最终和自己的爸爸团聚了,而且他还成为了一个小男孩。这其中最让我惊叹不已的是匹诺曹在鲨鱼的肚子里遇到自己的爸爸时,他居然带着自己的爸爸逃出了鲨鱼的肚子,匹诺曹做的这件事让我不得不佩服他,也不得不仰慕他,尊重他。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匹诺曹一样,做错了事情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改正。要知道,犯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误不知道改正。我还要学习匹诺曹勇敢、不畏艰难的精神。试想一下,当匹诺曹决定要冲出鲨鱼的肚子时,他一路上过关斩将,最后终于带着自己的爸爸走出了鲨鱼的身体,这多么了不起。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学习匹诺曹,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好孩子。让我们共同努力,创造我们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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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童年》大学生读书笔记1000字

全文共 1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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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前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之一,因为讲述的是自己的亲身经历,所以写得十分传神。

主人公阿廖沙三岁时父亲去世,迫于家庭生计,被寄养在外祖父家。外祖父开染坊,此时因为社会原因,经济困顿,外祖父的生意已经开始衰落,他也因此变得越来越专横暴躁,时不时就打人。阿廖沙的两个舅舅也天天吵着要分家,分财产,家中整天乌烟瘴气,让人特别压抑。有一次,阿廖沙在表哥的怂恿下把白桌布染成了蓝色,导致外祖父的毒打。阿廖沙的母亲因为受不了如此压抑的环境,丢下幼小的他,离开了。在这样缺少爱的环境下,阿廖沙变得更加孤独。

但外祖母阿库林娜是一个勤劳、善良的人,也是给予阿廖沙关心和爱护的最多的人,也是对阿廖沙影响最大的人。当家仓库燃起大火时,所有人都望而生畏,只有外祖母冲进火海中,将会爆炸的硫酸盐提了出来,减小了家庭损失,保护了更多人的安全;在外祖母和邻居吵架后,阿廖沙为外祖母报仇,将在地窖中的邻居锁了起来,外祖母知道后,马上去开门,并且将阿廖沙狠狠的数落了一顿;她还从一只猫的嘴中救下了一只受伤的八哥;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对阿廖沙讲童话故事……

外祖母用行动对阿廖沙进行教育,阿廖沙从她身上学到很多优秀品质,为阿廖沙后来走向社会带来很大影响。此外,阿廖沙在外祖父家的玩伴“小茨冈”、邻居“好事情”都给予了他人生很大影响。小茨冈在外祖父毒打他时替他阻挡,这是珍惜朋友之情的表现。后来高尔基身上都具有这些优秀的品质。阿廖沙珍惜这些人,愿意和他们交往,他爱外祖母、爱伙伴和邻居,因为从他们身上他学到很多。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阿廖沙是个自律性很强、懂得珍惜的人。

我的身边有许多爱我的人。在家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围绕我转,无微不至。每天妈妈烧好饭、洗好衣服,才叫我起床,吃过饭后,送我到校,然后匆匆上班,晚上陪在我身边,看着我做作业,有什么不懂得,细心为我讲解;爸爸双休日总会陪我放松,带我到一些有意思的地方去,让我了解社会,增长阅历;在老家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经常带一些家乡特产给我吃。

在学校,我能感受老师和同学对我的爱,我是读初中才转到县城去的,刚开始感觉自己很难适应,节奏跟不上,基础又不牢,学习成绩不太理想,很让我灰心,曾经很长时间很消沉,也对爸妈讲过要回老家学校。老师和同学没有放弃我,他们经常给我讲解题目,当我考试进步时适时给我鼓励,让我信心大增,至今仍忘不了语文老师奖励给我的蛋糕。七年级第二学期我已开始适应,成绩有了一定进步。妈妈不止一次地说过,我能这个班级学习是我的幸运!

相信每位同学都和我一样,享受爱都是满满的。同阿廖沙相比,我们身边都是关心、爱护我们的人,我们不缺爱,但为什么有一些人不能感受到并珍惜呢?有些同龄人却经常和父母做对,逃课,干违纪违法、对己对人都不好的事,真是不应该。

懂得感受爱的人,才会爱人;懂得感恩的人,才有爱心。我们应该懂得自律,学会珍惜,学会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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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水浒传六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

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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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喜欢看小说,尤其是对《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书,很感兴趣,可以说是百看不厌。现在就单讲《水浒传》。

读完了水浒传,我认为这本书有三大好处。

第一点,也是最引人入胜的一点,就是书中那一百单八将。人物虽称不上个个性格鲜明,但也每人都有自己的拿手绝活,例如浪里白条张顺水性奇佳、智多星吴用文武双全、还有入云龙公孙胜令人闻风丧胆的魔法,哪一个不是人中奇才?有人说《水浒传》里108将是勉强凑齐的,就是为了凑传说中的108星。可如果要是真这样写,那么不仅少了一份奇幻色彩,也丢失了一百单八将从天而降的意义,水浒传在人物塑造方面可谓是极品。

第二点就是《水浒传》中对剧情的刻画描述。《水浒传》从九纹龙大闹史家村到一百单八将聚一堂,从宋江奉招破大辽到微宗皇帝梦游梁山伯,中间事情的繁琐,人物众多。可作者施耐庵在写作方面,可以说是游刃有余,由不得你不继续往下看。仿佛自己到了真实的故事中去了一般,真是让人叹服。

第三点我要说的是《水浒传》对于历史的记述。我认为,这样一个类似于“神话”的故事,可对当时民不聊生、外敌入侵、军队战斗力下降的社会表现从一个特殊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大家想,如果国家太平、人民生活舒适;如果徽宗皇帝向唐明皇一样,那么怎么会有数万好汉奋勇起义?但有一点我不明白,宋江为什么不推翻宋朝,自己做皇帝。而要投降宋朝,做宋朝的奴才。不明白!不明白!看来,水浒传不止是一本有意思的小说,更是一本反映当时社会和政府腐败的历史书。

《水浒传》里虽然有一些是虚构的,但这本书不仅可以联系现代的社会,还写出了古代政府的腐败。

《水浒传》真是一本好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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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五年级窃读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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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读记》是我们新语文书的第一课,是台湾籍作家林海音所写的一篇文章。读完这篇课文后,我感触很深。

这篇课文朴实而又感人,以“窃读”为线索,以作者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的书店,到晚上依依不舍地离开的时间顺序和藏身于众多顾客,借雨天读书两个场景的插入,细腻生动地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作者对书的热爱和对书的渴望。

当我读到课文中主人公放学后匆匆地从学校离开赶到书店,急切地跨进店门,渴望知识的场景时,我被他感动了。我每天也是匆匆地离开学校,可心里想的是写完作业,玩一场电脑游戏该多好!

和书中的主人公相比,我是多么不知道珍惜时间。尤其是当我读到主人公在人群中读书的恐惧和在借雨天读书的快乐时,这时我想和作者相比我是多么幸福呀!我们现在的书店宽敞明亮,各种书籍应有尽有。而且所有书店都向我们敞开着大门,我们在那里可以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畅游在书的世界里。我有什么理由不珍惜今天的美好时光呢?

因此,我要向冰心奶奶所说的:“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好书是生活中最宝贵的财富之一,谁拥有知识,谁就是精神上的富翁。我愿意成为精神上的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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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西游记》读书笔记1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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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西游记》里《美猴王出世》一章。

故事里讲:有一只猴子,是从石缝里蹦出来了,被称作石猴。石猴来到了花果山,他和别的猴子没什么两样,很普通。有一天,猴子们发现了一个瀑布,大家都想知道瀑布后面是什么,可是没人敢进去看。一只老猴子说:“哪一个有本事的,钻进去看看,又不伤身体,我们就拜他为王。”石猴勇敢地跳了进去,发现了一个山洞,名叫花果山水帘洞,最后他就当上了美猴王。

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一个道理:要做一个勇敢、自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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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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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狼王梦》,它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母狼对小狼的给予的伟大母爱,想让狼儿们当上狼王。

事情是这样的:在草原东北端一块马蹄形臭水塘边,卧着一只母狼。它的名字叫紫岚,她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紫岚忧虑狼崽是否能平安出世是否有足够的奶水。她怀孕后,食量大的惊人,总是吃不饱,而且一直没有捉到可口的动物,饿极了只能用老鼠充饥。

一天,紫岚想到了一个奇妙的主意,在附近,有一个养鹿场,它想去叼一只鹿补补身子,那天晚上,紫岚叼了一只鹿后反回洞里。可是,如果叼回洞的话,鹿血已经变冷,所以它吸完血再回去。路上下起了大雨,紫岚只能露宿了。在路上,它就生了。一共五只狼崽,由于太粗心落叼了一只。等它发现时,已经晚了。

那几只狼崽,三公一母,一只叫黑仔,一只叫蓝魂儿,一只叫双毛,母的叫媚媚。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四只狼只剩下了媚媚。不过,媚媚将会继续繁殖,来完成紫岚的狼王梦。

母爱像火红的太阳,母爱像黑夜里的油灯,母爱像冬天里的毛衣,母爱更像山间的溪水,一点一滴的细流汇成潺潺的溪流,一点一滴的关怀汇成浓浓的母爱。我们的母亲一直爱着我们,只要有爱,一切将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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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大名著之《水浒传》读后感_六年级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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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一本十分经典的小说。可以与它相并列的还有《三国演义》《红楼梦》《西游记》这四本合称“四大名著

《水浒传》真实的描写了宋代时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从发生,发展到失败的全过程,在字里行间中逐渐揭露出当时社会的黑暗和腐败,以及统治阶级的种.种罪恶。同时也赞颂了英雄们的正义行为和不朽的精神,他们帮助百姓们安居乐业。从而塑造出了一百零八将的梁山好汉,塑造出了正义的形象。

在全书中我最喜爱“花和尚”鲁智深。他虽然长着一副十分凶猛的外表,但是却怀有一颗善良真诚的心。他见义勇为,嫉恶如仇。在他听到一对父女对郑关西的哭诉后,十分厌恶屠夫,便答应父女俩会惩罚一下郑屠夫。但一不小心失手便三拳打死了郑屠夫,又保护这对父女送出了镇子。他与屠夫和这对父女都不认识。但是当他听到了屠夫的险恶。于是出于良心,他看不下屠夫对行为。也不顾自己的地位,去帮父女脱离苦难。这也表现出了他十分的正义,爱憎分明。

《水浒传》讲述了一些民间的英雄故事,也让我对他们的忠义感到震撼,使我对他们原先的看法发生了截然不同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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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鲁滨孙漂流记》初一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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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写了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遭到了暴风雨的袭击,除他外,其他人全部遇害。他漂到了个没有人烟的孤岛上, 在孤岛上,鲁滨逊在废船上找到了一些工具,在荒地上建起了住所,种起了麦谷,还饲养了动物,完成了自己的生活基本所需。他在这个过程中,遭遇了很多困难和挫折,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例如,那个有两层围墙的房子他差不多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才建成的;他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谷的时候,由于播种的不是时候,这些宝贵的种子就浪费了一半;为了挖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鲁滨逊又辛辛苦苦地干了几个月;为了做一个能够煮汤的锅,他绞尽脑汁,尝试了多种办法,失败了无数次,才研究出制造方法;但是,这一切的困难,都被他坚韧不拔、永不放弃的精神所征服了. 鲁滨逊在岛上生活了28年,最终获救。

而我,当妈妈让我每天写一篇日记和看20页课外书,我觉得太困难了我就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不愿意每天坚持完成,到现在我也没能养成这个好习惯。当我学舞蹈和跆拳道好几个月了,因为身体的原因考级没有通过,我就没精打采,一蹶不振,最后放弃了。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到,要勇敢的面对困难,要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困难,我要学习鲁滨逊这种精神,不再畏惧困难和逃避困难,而是要积极、勇敢地面对和挑战各种困难,在困难面前学会自强。以后,我一定要向鲁滨逊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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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鲁滨孙漂流记》大学生读书笔记1200字

全文共 1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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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鲁滨逊漂流记》,是因为惊羡主人公鲁滨逊在荒岛上惊险而又刺激的生活,更是因为佩服他对理想的执着追求。

鲁滨逊。克鲁索厌倦了英国家里恬静的生活,他决意成为一名海员,周游世界。他有很多激动人心的冒险经历,并于1659年登上了一艘从巴西开往非洲的船只。一天,来了一场可怕的风暴,轮船开始碎裂,鲁滨逊和他的朋友们立即为求生而与愤怒的大海抗争。所有的朋友都死了,惟有鲁滨逊活下来并到达了陆地。他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荒凉的国度――还活着,却孤独地在一个小岛上,没有食物,没有船只,无路可逃。他在那儿,经历了27年2个月19天,终于告别了小岛,乘船返回了英国……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常常把自己设想成鲁滨逊,想象他一个人在孤岛上生活的情景。当我读到书中的“鲁滨逊在岛的西侧沿着海岸散步时,突然看到那儿到处是人头、手臂、脚和一些人体的其他部位的碎块……”时,凄惨而又可怕的一幕便浮现在我的眼前:得胜的野人先找来树枝、木头燃起了一堆火,他们的头领拿着大砍刀来到一位手臂被紧紧反绑着的俘虏面前,俘虏则跪在地上不住地求饶,额头都磕破了,他泪如雨下,脸上现出极其害怕和痛苦的表情,目光中充满了乞求,可这一切都没有能打动这位野人首领的心,只见他把刀向空中一划,俘虏便人头落地,血溅了野人首领一身,其他的野人一拥而上,抢着肢解俘虏的尸体,拿到火上烤了吃,他们边吃边发出嗷嗷的喝彩声,这种恐怖的声音在沙滩上空久久地回荡……如果我是鲁滨逊,看到这些野人吃剩的残羹冷炙,除了愤怒,还有恐慌,我肯定浑身发毛,腿也发软,走起路来直打飘,但为了避免遭受同样的厄运,一定是连滚带爬逃回住的山洞里的。当天饭也吃不下,晚上觉也睡不着,接连几天都没有食欲,那些日子无疑是在极度恐惧和不安中度过的。苦恼无处诉,心事无人听。

然而上天还算照顾鲁滨逊,将星期五送到他的身边。一开始鲁滨逊对星期五怀有戒心,总是带枪睡觉,他生怕自己一旦睡着会被星期五杀了,因为他毕竟是一位野人。但过了一段时间,他发现星期五对他特别忠心,也许是为了报答自己的救命之恩吧。他教会了星期五简单的语言,尽管生活清苦,也时时充满了危险,但毕竟多了一个伴,生活也就多了一丝的乐趣与欢笑。

鲁滨逊一直没有放弃逃离孤岛的打算,当机会到来时,他便抓住了它。他终于结束了在荒岛上漫长的漂泊生活,带着星期五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他结婚生子,过上了平静的生活,然而他心里总觉得缺少了点什么,他知道,自己已离不开大海,大海是他生命的全部。因此,他再次选择了出海,有了更多冒险的经历。

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那片海,那就是我们的理想。现在,我们中学生的课业负担确实不算轻,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也比较大。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有时我们也想“潇洒走一回”,可是当我们偷偷摸摸到网上“轻松一刻”时,往往会招致老师和家长的“轮番轰炸”;当我们男女生一起为同学过生日时,往往也会有“早恋”的嫌疑;我们的日记被父母偷看;我们的信件被老师查收……我们每天围着“家――学校”两点一线或“教室――食堂――宿舍”三点一线转,如果我们只看眼前,确实会感到生活太枯燥乏味了,过得太累了,老师和家长的一些做法我们现在还不能理解。但如果放眼未来,当你实现了自己的蓝天梦,翱翔在祖国的蓝天时,你将会是多么的自豪!当你成为一名光荣的海军,时时守卫着祖国的领海,那时的你将会显得多么的威武!当你成为一名救死扶伤的医务工作者,把一个个生命从死亡的边缘拯救回来时,你又是何等的光荣!当你成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你呕心沥血,教书育人,在你桃李满天下时,你的心中将会是多么的欣喜!当你成为一名杰出的领袖,在你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时,你必定会豪情满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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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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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的新衣》在幼儿园时,老师就给我们读过多遍!至今我还没有忘记!今天我又找出了这本书,重新读起来,感觉更加生动! 你们一定很想知道那本书讲的是什么吗?今天就让我来讲一下吧!

很久以前,有一国王,他特别喜欢新衣服,有一天,两个骗子故意在皇宫门口大叫说:”我们可以做出世界上最神奇的衣服!“皇上听了很动心,命令他们做这件衣服。骗子说:”只有聪明的人才能看到我们做的这件衣服!“国王穿上了新衣,镜子中却并没有看到新衣的样子,他害怕自己是笨蛋,怕被别人知道,不敢说出来。大臣们也不敢说出来,都说衣服好看极了!国王穿着骗子做的衣裳游行,一个小男孩见了说:”国王怎么光着身子呢?“大家乐得哈哈大笑,国王这才知道受骗了。而两个骗子呢?早已经带着一堆的宝石和国王的奖赏逃跑了!

读了这篇故事,我想了很多:这个皇上是虚荣心很强的一个人,爱美还没有脑子,他没有诚实的说出自己的看法,容易受骗。我觉得做人要诚实,要多动脑筋,多思考,不要人云亦云。要坚持自己的想法,保持自己的看法。

我觉的,咱们既不要模仿皇上,又不要来学骗子,做一个正直,诚实,善于思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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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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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一朵美丽芬芳的花朵,增长一岁,花瓣就掉落一片,等花瓣掉光了,我们的童年也就过完了。

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林海音这位台湾女作家写的一本令人感概的书。以前读起书来我觉得很没有意思,但是今天读起来,使我真正感到了里面的快乐、幸福、悲伤、离别与无助的感觉。

书中那一件件趣事,那一句句言语都深深感染着我,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这本书一共分为8个小故事:《冬阳童年骆驼》、《我们开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但在这些小故事中,有一个故事让我刻骨铭心,读完了这本书,我还记忆深刻,那就是《惠安馆》。

20世纪20年代末,6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因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相爱并私定终身,后来大学生回了老家,再也没回来。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不料被火车轧死。

这里面,让我最喜欢的是小说的主人公——英子。她那么善良,那么聪明。她勇敢的性格和乐于助人的美德深深打动了我。他冲破了家庭的重重阻拦,勇敢的与“疯”女人——秀贞接触玩耍,两人最终还成了最好的好朋友。当看到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是秀贞的女儿时,英子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逢,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了他们。英子的童年之所以活的精彩,是因她有一颗纯洁的心灵,正是因为她有了这颗心,童年才会美妙、才会幸福。

童年是快乐的,像一条小河,一去不复返,我们童年过的很快很快,所以要珍惜自己所拥有的童年时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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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童年》大学生读书笔记1000字

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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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西姆.高尔基(1868-1936)生于俄国中部的尼日尼?诺夫戈罗德城,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童年。他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十六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的争斗中它深入俄国社会得罪底层,和各个阶层、各种人物接触,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的丰富了它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

1905至1907年,高尔基积极投身誉为大的无产阶级革命,1906年写成了长篇小说《母亲》。《母亲》真实地反映了20世纪初俄国风起云涌的工人运动,表现了俄国工人阶级从自发走向自觉的斗争过程,被列宁称赞为一本“非常及时的书”。十月革命后,高尔基写出了他最着名的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

内容介绍:

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最初发表1913年,它既是作者童年至青年时期生平的自述,也是举世公认的艺术珍品,是作者根据自己亲身的生活经历,对俄罗斯19世纪末期社会政治生活所描绘的一幅生动的历史画卷。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这一形象即是作者早年生活的写照,也是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经过磨练后走向新生活的典型。

好词摘录:

忽如其来、飘忽、兴趣盎然、熠熠生辉

好句摘录:

伏尔加河蓝色的水面上,桔红色的轮船在逆流而上,而一张张金色的叶片则缓缓顺流漂下。

我非常害怕外祖父,总觉得他的绿眼珠无时无刻不在盯着我看。

那曲子激昂中含着忧伤,仿佛是从高山奔流而下的河水,激荡在房间中。

经常有人听见了他们的歌声从窗户底下停下来看着他们,那一张张仰起的面孔让我想起没洗的脏盘子。

好段摘录:

“唉,你们这些人啊”他常常这样忽如其来地叹气,也不知在感叹什么。“人啊……”的尾音总是被他拉得长长的。

茨冈脸色红红地走到厨房中间,像一团火焰般地跳动起来:两手高高扬起,脚步快得让人难以分辨,衬衫抖动着,像燃烧一般发出灿烂地光辉。他放纵地舞着,仿佛打开门让他出去他就能跳遍全城!大家都被他感染,跟着他颤动起来。

歌唱中,外祖母时而前进,时而后退,时而飞旋,青春瞬间回到了她的身上,令她呈现出一种鲜花绽放般的美丽。每个人都被她吸引住了。

我的感想:

作者将主人公当时所处的肮脏的环境写得很到位,在语言描写上很有功夫。使文章生动,令人身临其境,对美与丑及人复杂的感情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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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大名著之《水浒传》读后感_六年级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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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它的作者是施耐庵,名子安,子彦端,号耐庵,是江苏兴化人,元末明初小说家。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百零八人反抗朝廷的故事。这一百零八将个个不同。宋江的谦恭,林冲的忍让,李逵的率真忠诚,鲁达的仗义刚正,武松的勇武利落,吴用的足智多谋,无不让人如见其人,如闻其声。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林冲雪夜上梁山,吴用智取生辰纲,景阳冈武松大虎更是家喻户晓。话说当年朝廷腐败,滥官是一堆又一堆,一百零八将中有不少是当官的,因为忍受不了朝廷的黑暗,不公,就投奔了宋江。

我觉得投奔宋江的这些人非常好,他们不同流合污,十分正直。当时的皇帝昏庸无能,听从小人的谗言,任凭贪官胡作非为,弄得民不聊生,所以这些有正义之感的勇士们起义了。

我最喜欢宋江,他十分英勇,对自己的手下情同手足,是个讲情义的人。一百零八将也非常尊敬,爱戴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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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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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学到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尤其对《昆虫记》里的狼蛛印象深刻。狼蛛是有毒牙的蜘蛛中的一种,它们咬猎物的时候很精准。它们会咬住猎物身上的活动神经,让猎物停止活动,然后再把它们杀死。

狼蛛有凶狠的一面,也有温柔的一面。它凶狠的一面是吃掉自己的丈夫;温柔的一面是精心抚养自己的孩子,比如说,雨天的时候,雌狼蛛在网上爬来爬去,看似很烦躁,实际是为自己的宝宝遮雨。网上那些白白的、圆圆的、小小的东西就是它们卵。读了《昆虫记》,我对法布尔很崇拜。他竟然能够利用课余时间来观察昆虫,写出这么著名的《昆虫记》,让我们对昆虫更加了解。感谢法布尔给我们传授了昆虫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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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蚯蚓的日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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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我很喜欢看一些课外书,比如《小猪唏哩呼噜》、《木偶奇遇记》等,但是我最喜欢看的书还是《蚯蚓的日记》。因为它很搞笑,能带给我快乐的心情。

这是一本很有趣的图画书,用写日记的形式,以小蚯蚓的眼光看世界,记录了它在学校、家庭和朋友之间的生活点滴,还有对自已和未来的想法。书中内容丰富,图画生动,特别是小蚯蚓说的话很搞笑,我读了常常哈哈大笑。

书中的小蚯蚓说,作为一条蚯蚓,有三个好处:1、永远不必看牙医;2、永远不会因为拖着泥巴进屋而被骂;3、永远不用洗澡。我也好想变成一条小蚯蚓。记得有一次,我身上很脏,可是我不想洗澡,妈妈知道了就冲我发火。当时,我就特别羡慕小蚯蚓。我问妈妈:“为什么蚯蚓不洗澡,身上都是泥巴,妈妈也不骂他,还抱着他呢?你看,做一条小蚯蚓多好。”可是,妈妈说:“我们生活的环境和蚯蚓不一样。如果我们不讲卫生不洗澡会生病的。”哎!如果我也是一条小蚯蚓,那该都好啊!

每当我感到不开心的时候,我都会拿起《蚯蚓的日记》翻翻看看,人也就会变得快乐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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