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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荐读(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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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从我做起征文900字

全文共 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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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就是忠诚正直,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守纪,就是遵守纪律,不虚伪欺诈。“言必信,行必果”、“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这些流传了千百年的古话,都形象地表现了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品质。在我们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中,人们不但为诚实守纪的美德大唱颂歌,而且努力地身体力行。

孙子早在2000多年前就教育弟子要诚实。在学习中,知道就知道,不知道就说不知道。他认为这才是对对待学习的正确态度。

曾子是孙子的学生。有一次,曾子的妻子准备去赶集,由于孩子器闹不已,曾子妻子许诺孩子回来以后杀猪给他吃。曾子妻子从集市上回来后,曾子便捉猪来杀,妻子阻止说:“我不是跟孩子闹着玩的。”曾子说:“和孩子是不可以说着玩的。小孩子不懂事,凡事跟父母学,听父母的教导。现在你哄骗他,就是教孩子骗人啊。”于是曾子把猪杀了。曾子深深懂得说话算话是做人的基本准则,若失信不杀锗,那么家中的猪保住了,但却在一个纯洁孩子的心灵上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

旧时有许多中国店铺的门口,一般都写着“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八个自古在商品买卖中,就提倡公平交易,诚实待客,不欺诈,不作假的行来道德。

但是,在当今社会里也有不少不诚实的商品,我就看见这样的一则报道:在安微阜阳农村频频出现全身水肿的大头娃娃,经儿科专家介绍,这些“大头娃娃”都是因为劣质奶粉。原来,一些不法商为了赚钱在奶粉里蛋白质仅有2%-3%,以极低的价格批发给零售商,流入市场,因为蛋白质含量极少,所以才导致“大头娃娃”的出现,看完这则报道令我非常为那些无辜的孩子而愤愤不平,难道为了多赚一点钱,就可以不诚实、不择手段去殃及无辜的生命吗?

有一次,刘少奇同志散步,走到某炮兵阵地,想进去看看,站岗的战士不让进,随行人员很生气,少奇同志却没有生气。反而笑着说“回去吧!”说着就往回走。还一边走一边告诉随行人员:“去告诉战士的领导,不要批评他,他做得很对。”“这个战士认真执行规定制度,不但不应批评,还应该表扬。”

的确,我们应该做一个诚实守纪的好青年,不搞特殊化,诚实守信,不参与诈骗活动。阿米尔说过“信用就像一片镜子,只要有了裂缝就不能像原来那样连成一片”,所以我们要养成诚实守纪的品质,树立榜样,成为祖国未来的栋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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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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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如今的世界是一个法制的年代,法律是用来治理国家的一个重要武器,随着我们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法律法制不断地完善,已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及文明高低的标志。

俗话说:“小事情,大道理。”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不良习气影响,带来不良习惯行为,比如:不讲社会公德,打架斗殴、惹事生非,在学校不遵守校纪校规等等。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纪校规大不了扣几分,对自己今后造不成严重影响,无所谓,却不知道如此的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现在忍不住常常违纪的同学,以后到社会也会忍不住干些违法的事,所谓习惯成自然,这样小事就会变成大事,违纪也就逐步变成了违法,这些绝不是危言耸听。“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作为小学生我们要遵纪守法,一定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在学校里,同学们要遵守课堂纪律,不讲脏话,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好团结,若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处理,决不可义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我和他人;在社会上同学们不要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随地吐痰,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这些都是同学们力所能及做得到的事情。

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只要我们从自身做起,一定就能做到一个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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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学生遵纪守法征文500字

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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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校园里,有着许许多多的小学生,但是,他们知不知道遵纪守法呢?也许,他们不明白遵纪守法的意思是什么?遵纪守法是每个人应该遵守的。而又有谁认真听呢?

又一次,那是一个让人胆战心惊的日子,我们放学了,但是,有很多的小学生像刚发出来的小狗一样,乱跑、乱叫。我呀!也没有太理睬。一放学,我就想着去买一些学习用品。因为马上就要考试了,要是考不好,又要被挨骂了。我站在马路边上,看见还是红灯,但有些小朋友却像那些盲人一样,如果说是盲人,他们因该还会等一会呢!但那些小学生连看多不看直接冲过去,那些正在开车的叔叔们多气急了,但是也奇怪,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说:“小孩,不想活了,读了这么多年书,也不知道学了什么。”但那些小学生都不理睬。连看都不看。我想:要是那些叔叔没有停下来,那么,不是又有无辜的生命消失了吗?

还有一次是在学校里,但是学校里明明发了遵纪守法的呀!他们为什么还不遵守。下课了,有很多同学都兴高采烈的出来玩游戏。现在的六年级是在最低楼。被校长看着。所以,不会那么调皮。但是那些低年级的呢?一点都不懂事。他们在楼上玩,而有一些小孩在楼下玩,有一些小朋友玩归玩,他们看着底下的人,就往下面扔东西。还好是一些小东西,要是杯子呀!或是一些铁制的东西。那么头上就多了一个洞了吗?多不危险呀!说不定又会出事呢?

我现在还是小学生,只知道有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准则,以后的事我就不知道了,因该高年级也有吧!但是我现在连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准则都没有背下来。我试一下吧!

1、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2、尊进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主动打招呼。3、尊进老师,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以下六个我都会。但以下的。就说不定了。所以。请别的小学生要努力遵守,不要违反,既是保护好自己,也是保护别人。

不管是小学生还是成年人也好。保护自己、关心他人。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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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诚实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1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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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年前,大哲学家康德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只有两样东西能引起人内心深深的震动,一个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个就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诚信。而今,我们仰望苍穹,星空依然璀璨清朗,而俯察内心,诚信却离我们越来越远。诚信,归来吧!我们迫切地呼唤你!

诚信自古以来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先来听听“一诺千金”这个故事。秦末有个叫季布的人,一向说话算话,信誉非常高,许多人都同他建立起深厚的友情。当时甚至流传着这样的谚语:“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后来,他得罪了汉高祖刘邦,被悬赏捉拿。结果他的旧日朋友不仅不被重金所惑,而且冒着灭九族的危险来保护他,才使他免造祸殃。可见,一个人诚实守信,自然是得道多助。

我们再来留心观察一下身边的情况,就不难发现诚信无处不在。你去买东西时别人多找你钱,你当场说明并归还多找的钱,这就是诚信;你与朋友有约,即使突然大雨倾盆也按时赴约,这就是诚信;你不小心犯了过错,勇于承认并请求别人的谅解,这也是诚信……

可是在一件小事上,我却差点与诚信失之交臂。记得那是发生在去年的一件事。因为要参加慈溪市“华山杯”毛笔书法大赛,我在家苦练毛笔字,整整练了一个月,那一副对联上的字足足写了五六十张,照着老师的样摹写得惟妙惟肖。可落款上的名字“奇杭”两字由于没有摹写的样字,写来写去我都感到不满意。离作品上交只剩一个星期,我才把这事告诉妈妈。妈妈火速请马老师为我写了“奇杭“两字,让我在这最后一星期加紧仿写。眼看比赛截止的日期将至,这两个字我还是写不好,我心急如焚。小伙伴伦伦给我出了个点子:“杭杭,宣纸那么薄,这两个难写的字印一下不就得了!”我把宣纸放在上面,战战兢兢地印起来,这两个字果然比我自己写的强多了。到了作品上交的那天,我早早地起了床,把两张作品拿上又放下,轻轻的宣纸此刻仿佛有千斤重……终于,我战胜了自己,守住了诚信,把那张没有印过的作品交了上去,这才长长吁出了一口气。虽然,这次比赛我只获得了二等奖,但我很庆幸,庆幸自己没有丢掉诚信,没有丢掉我一直引以为傲的诚信。

俗话说:“人无信而不立,鸟无翅而不飞。”拥有诚信,即使是一根小小的火柴,也能点亮一片心空;拥有诚信,即使是一片小小的绿叶,也能倾倒一个季节;拥有诚信,即使是一朵小小的浪花,也能飞溅起整个海洋。

诚信是无价之宝。今天,我要在这里大声疾呼: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牢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让我们守住诚信的阵地,笑看诚信之花遍地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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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遵纪守法从我做起_范例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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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人人皆知。这可以说是耳熟能详、家家户晓,可是有多少人能把它放在心上呢?

殊不知当你过马路时和同学打闹,闯红灯时,有多少风险降临在你身上呢?也许你是幸运的没有发生危险。可是当你抱着无所谓的心态去试试看的时候,你会不会还是幸运的呢?也许危险会降临在你身上。

像这样的安全事故在我们身边不知发生了多少次!据统计,去年死于安全事故的就有3万6000多人,伤于安全事故的也有30多万人,多少家庭妻离子散!虽然今年以呈现好转状态,可是形式依然严峻,事故多发的势头并没有得到多大遏止。看了这样一组数据,让人大吃一惊的数字,我们应该庆幸自己闯过红灯、打闹嬉戏没有受到伤害么?不,我们应该去改正不文明的习惯,消除安全的隐患,保证我们的人身安全。

在学校内应该如何保证自己的安全呢?在楼梯上常常能看见有些同学滑楼梯、追逐打闹的。这些行为是不允许的,蕴藏的隐患。滑楼梯会撞到其他同学,还可能自己没踩好摔倒了又连累了前面的同同学,到最后滑楼梯受罪的还是你。

在外头玩耍也要保证安全,在保证自己的人生安全下去玩一些健康、有益的游戏。这是一条令人发指的消息。某地,几个孩子,最大的14岁最小的才十一二岁,他们在一个山坡上玩耍,由于,最小的一个小男孩与其他的几个孩子闹矛盾。于是那几个孩子对这个小男孩拳打脚踢,完后又挖了一个坑,把小男孩埋在了里面。只有头露在外面,然后最大的一个孩子就用打火机烧那个小男孩的耳朵。烧后还觉得不过瘾,就用稻草盖在那个男孩的头上,然后又把稻草点燃。火越来越大,那几个孩子还在那儿哈哈大笑。丝毫没有因伤害他人而紧张和恐慌。

这几个孩子就是心中没有法律的存在,没有法律的意识,肆意妄为。而事后才追悔莫及,只不过这已经迟了。所以,我们首先要知法,做到心中有法,再要守法。与法同行,人生才会幸福美好!他们是残忍的,是冷血的,他们的心中没有法!法律也绝不能容忍他们!

碧水蓝天下我们不要再让这些悲剧发生了,要做到心中有法,要用法来约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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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保护海洋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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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下旬,我在电影院观看了纪录片《海洋》。里面奇特的海底生物,奇妙的科学知识让我大开眼界。

海底世界十分喧闹。有成千上万的海蟹堆积成一座座小山,一眼望不到头;有寄居蟹猛地背上海螺,一摇一摆地去“闯江湖”;还有五颜六色的热带鱼在珊瑚间、水草间穿梭。千奇百怪的生物间也有弱肉强食。伪装成石头的鱼儿出其不意地发起攻击,速度极快,用闪电来形容太委屈了,一条粉红色的小鱼便葬身鱼腹了。如此的画面还有很多,每一次,我都一惊一乍,心如针扎一般,总有些怜悯弱者。

海面宽广雄伟,景色美丽。雪白的浪花引人注目,美丽无暇。飞鱼、海豚纷纷在海上嬉戏玩耍,尽情地跳跃,海豚干脆在空中翻转了五、六下,好不快乐。水上溅起了几米高的巨浪,是鲸!它边游边从头顶喷出水花,十分壮观。

海岸上也是一番別趣的景象。成群结队的海豹在沙滩上休息,有的在“欧呦欧呦”地叫唤着,有的昏昏欲睡,还有的在逗弄小螃蟹。有一只苍蝇叮在小海豹的鼻吻上,小海豹“哧哧”打了个喷嚏,那模样真是憨厚可爱。可是天堂般的海滩也有杀害与求生。刚从沙子里孵化的十几只小海龟,急急地赶往大海时,鸟便从天而降,“唰”地抓走了一只又一只小海龟。最后,逃亡到海里的小海龟寥寥无几。与此同时,鲨鱼正横行霸道,吞咬着海豹,海豹们凄惨地叫着,我心里直疼,忍不住闭上了眼。

弱肉强食令人胆战心惊,但是,更令人心疼与心寒的,是人类的所作所为。在一张铺天盖地的大网里,海豚、鲸、海豹、鱼……它们都不断挣扎着,挣扎,许多都翻了白肚皮。“唰”,一根鱼叉刺在一条垂死挣扎的海豚上,血喷涌出来,海水被染红了……还有,在海底,那嘲讽性的一幕:一只海豹兴致勃勃地绕着一辆随意排入大海的购物车观察着,一只只饮料瓶随波漂浮,塑料袋星罗棋布…… 很多濒临灭绝的动物只能在海洋博物馆见到。一只浑身长着白绒毛的小家伙,用一双眼睛瞅着我,那个眼神很复杂,有无辜,有疑惑,更多的是悲愤。

看完这部片子,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眼前时时浮现出那个复杂的眼神,我心底的灵魂被触动了。冷酷的捕鱼者,难道非杀了这些纯洁的小生命吗?就为了一份鱼翅,残害海底的鲨鱼?就为了一瓶鱼肝油,杀害纯洁的海豚?人与动物应当和睦相处,不是吗?现在,我从心底发出一个呼唤:让我们一起保护海洋,保护海洋生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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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关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2500字

全文共 2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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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新世纪的精英。我们肩负着传承文明发扬光大的伟大重任。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有关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古往今来,人们都用最美妙、最动听的词汇来赞美青少年,说他们是灿烂的朝阳,是含苞欲放的花蕊,说青少年有玉一般纯洁的心灵、火一样的热情,说他们富有朝气,最欣欣向荣。但无论怎样形容都觉得言不尽意,不能描述和昭示这青春年华的丰富内涵。因为青少年时期是人生长河中最关键、最美丽而又短暂的宝贵时期。

中学时代是人生中一个最重要的时期,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以及性格都在这一时期形成并逐渐定型。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是对当今中学生的基本要求。

学校不光是教我们学问的地方,还是教我们学会做人的地方。做人,做一个能被社会接纳的人,最基本的、最重要的是要有法制观念,所以我们要首先做个遵纪守法的中学生,一言一行都要严格要求自己。不要让那些无聊低级的、朽腐落后的东西占据我们的灵魂,要怀着健康积极的心态去面对生活。

遵纪守法,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做为每一个中国公民遵纪守法,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我们都要继承和发扬这个优良传统。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遵纪守法应从小做起,从我做起。

遵纪守法,这是多么简单的四个字啊,真要是认真做起来,可就难了。就拿我们中学生来说吧!国家制定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上明文规定:中学生不吸烟、不喝酒、不进入网吧、游戏厅等。可有些学生就是不遵守规定,他们进出网吧、游戏厅就好象家常便饭似的,受到了许多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因此,现在青少年犯罪的事例越来越多了。还有,国家正在提倡保护地球,保护环境。并要求我们学生要爱护地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可有些同学听完后像耳旁风似的,还做了许多影响市容市貌的不文明行为。

英国作家罗素曾说“没有公民道德,社会就会灭亡,没有个人道德,他们的生存也就失去了价值。”法国作家雨果也说“普遍的道德是社会的基础,普遍的良心是法律的基础。”因此,对于一个美好的世界来说“纪”和“法”是每一个公民都应该遵守的。那作为学生的我们参照的“纪”和“法”是什么呢?我认为是《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只要我们按照《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我们便将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我们应该体会到,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约束了我们的行为,可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更应该懂得,遵纪守法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良好的校风又是建立在人人自觉遵纪守法的基础上的。

青少年时期的你们无论是在身体上,还是在心理上都在发生急剧的变化。看到中学生活的丰富多彩,我们的情绪、情感就会相应的波动,可能会因为一点小事,就被感动或是动怒,或变得消沉,情绪来得快,平息得也快,那么我们应该控制好自己的情绪:

第一、学会调节自己的情绪,不因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发火,学会会宽宏大量。

第二、要自我设计,明确最终的奋斗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而不断努力。

第三、辨证地看待自己,既不狂妄自大,也不妄自菲薄,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实事求是地朝着既定的目标前进。

第四、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在思想素质上要有一个较大的提高,在语言行为上要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的中学生。

谈到学习,有人曾说“学习就像马拉松赛跑一样,贵在坚持。”在学习这条漫长的路上,有人因看不到路的尽头而选择放弃;有人因路边开放的鲜花而停滞不前;有人因路的曲折不平,而满腹牢骚,抱怨。最终走到路的尽头的人必将成为精神的主人,生活的强者。请记住“走的最慢的人,只要他不丧失目标,也比漫无目的地徘徊的人走得快。”《孟子》中有一句话“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尊师重道是作为一个学生的良好表现,孝顺父母是作为一个子女的良好表现,一个集三者于一身的人能不是一个文明礼貌好的人吗?

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

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令人痛心的是,先是十年浩劫撕裂了这种传承,此后,财富和“地位”的剧增颠倒了一些人对是非荣辱的认知。某些人骨子里根本没把国家的法纪当回事,不仅没有把违法乱纪看作是一种耻辱,反而把善钻法纪的空子当成是自己的“本事”,正如这些无视法纪法规的所谓“本事”,酿成了衡阳大火等一幕幕群死群伤的人间悲剧。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再高唱“谁能告诉我,是对还是错?”而是高唱“谁能告诉我,是合法还是违法?”;如果有一天,五岁的小孩能脱口而出“这是违法的”“这是坏的”;如果有一天,公民遇到侵犯自己合法权益时能说:“我相信法院会为我主持公道”……。如果那一天到来,我相信正是遵纪守法成为我们时尚追求的那一天。

健康现在,才可能幸福未来。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这段人生中的“黄金时代”,努力汲取人类文明的精华,充实我们的头脑,健全我们的心灵,遵纪守法,文明修身,将来做一名对社会有益的人。

同学们,在这精彩的世界里,如何把握自己,关键就在于提高自身的素质,加强道德品质的培养和锻炼,禁得住生活的磨练,绚丽缤纷的世界是属于你们的。我们当代的中学生你就是21世纪的主人,你将大有作为。但是,现在的你们先要迈好青春第一步,争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新世纪的精英。我们肩负着传承文明发扬光大的伟大重任。我们难道不应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吗?时间是不等人的,让我们踏踏实实走好人生的每一步,从我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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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珍爱生命,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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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尤其珍贵,安全至关重要。然而,隐患无处不在,交通事故,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题记

关于马路边的黑色

在宽阔的马路上,各种车辆来来往往,川流不息。一位身着黑色运动服的中学生骑着自行车在路上疾驰。他两手离把,高傲地指向蓝天,仿佛是在炫耀自己的车技多么娴熟。是啊,看他嘴角边泯起的笑容知道,他的车技肯定很棒,要不然他怎么会这么自信,竟像只快活的麻雀在路上蹿来蹿去呢?他继续洋洋自得,可是,等他目视前方时才发现有辆卡车疾速驶来,他紧紧地紧紧地按着车闸,想让车快停下来。他心急如焚,可是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他像只黑色的大鹰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重重地……

关于地面上的火红色

在繁忙的大道上,两旁绿树成荫。树荫下一道绿色栅栏若隐若现。栅栏内,几位行人步履匆匆,神情踌躇。他们忽然停下脚步,四处张望,他们想做什么,难道是……脚一跃,他们已身在栏外。此时他们眉飞色舞,谁说不可以穿越马路上的护栏?他们不是打破规定了吗?呵,他们可开创了先例呀!说时迟,那时快,一辆轿车急速而来……听见的,只是一辆顶部闪烁着红灯的车发出的声音;看见的,只是活泼的生命奄奄一息地躺在担架上;闻见的,只是地面上那般红的血散发出的腥味……

关于月夜里的白色

在灯火辉煌的夜景下,忙碌了一天的人们相继休息了。“哥—几—个,明—天—我—们—再—比—试—酒—量—”“好!我—我们—还—不醉不归!”带着醉意与疲倦,这几个酒鬼上了摩托车,“嘀—嘀—”刺耳的喇叭声惊醒了他们,但手脚早已不听使唤,车冲出了马路,人甩在了冰凉的路面上,皎洁的月光下,短暂的喧闹过后却是一片寂静……

关于这些事,这些人,我们难道不应该好好吸取教训吗?生命是宝贵的,却也是脆弱的,它禁不起一次小小的,小小的意外。所以关于生命,我们一定要珍爱,关于出行,我们一定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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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爱护环境从我做起征文1000字

全文共 1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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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如果我们不保护环境,地球上的各种资源都会慢慢枯竭;如果我们不保护环境,人类就会面临灭亡;如果不保护环境,不仅是人类,地球也会逐渐走向灭亡;如果不保护环境,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将会消逝;如果不保护环境,天空将变成黑暗,我们将不但呼吸不到所需的空气,而且看不到光明;如果我们不保护环境,我们的水源将被破坏,江河湖泊和海洋就会由清变混最终干枯;如果不保护环境,噪声将会困挠我们生存的空间从而打破和-谐和平静;如果不保护环境,动物将离我们而去;如果不保护环境,植物将枯死带走绿色只剩下恢暗;如果不保护环境,我们的城市将变成废墟;如果不保护环境,就没有国家;如果不保护环境,就没有社会;如果不保护环境,就没有社区;如果不保护环境,就没有家庭;如果不保护环境,自然就不能和-谐;如果不保护环境,就没有友爱和平,就没真善美……如果……如果……那将只留下孤独的人类在暗然神伤中自相残杀走向毁灭!!!

这决不是危言耸听!曾几何时,我们还陶醉在人类发展的激-情乐章中:科技在巨大进步,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带来了城乡建设的日新月异、人民生活的大幅度提高。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现在和未来,无不令人欢欣鼓舞。然而,人类社会为之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这就是对自然无节制地、无情地攫取引发的大自然更加无情的报复。环顾四周,我们实际上处于相当被动和困难的境地: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等等包围着我们;化学污染、物理污染、生物污染等等无时无刻不在侵蚀着我们的家庭生活,吞噬着我们的健康;资源短缺、人口爆炸又威胁着人类的未来。美丽的自然在退化,我们的健康被蚕食,这一切的一切给我们的生产和生活亮起了红灯,它告诫我们:如果不树立环境意识,停止一切有害环境的行为,作为地球公民的我们将面临生命与健康的集体陷落。

也许你会说我在说大话讲大道理,那么让我们不妨把目光收回到我们玉溪:玉溪东枕盘江,三湖相邻,平坝错落,良田鳞次,村落密布,一派田园风光;西据哀牢峻岭,古树浓荫,飞瀑洒珠,奇花异鸟,春色常驻,天工尽显神奇。山水环绕,鱼米飘香,钟灵秀人杰地灵,清溪碧玉。在历史长河中,汉、彝、哈尼、傣、回、白、蒙古、苗、拉祜等民族世代和睦相处,人文多元各具特色。然而,在环境保护上却表现炯异:有人在随地吐啖,有人却在维护卫生;有人在狠命抽烟,有人却在洁身自好;有人在零落尘泥碾作尘中开着汽车骑着摩托使劲排放尾气,有人却在不动声色中做着环保;有人在毁林开荒中挖山不止,有人却在把一生献给青山中终其一生;有人在青山绿水间盗伐林木,有人却在保护山林中流血流汗甚至献出生命;有人在安之若素中大吃大喝品赏山珍海味,有人却在平平常常中品味生活;有人在休闲娱乐中影响别人,有人却在轻声细语中共享天伦之乐;有人在深山老林中低水平开挖矿藏土法上马大炼钢铁制造噪声排放烟尘,有人却在精于求精中珍惜宝藏唯恐排出物超标;有人在城市马路中拉拉链,有人却在叹息中复叹息;有人在广场公园中践踏草坪摘花攘草,有人却不得不在不厌其中辛勤耕耘;有人在装修家居中讲档次,有人却在喋喋不休中警示众人……有人……有人……不用我再一一列举,已经足以说明一切--人是破坏环境的罪魁祸首,人是保护环境的战神:两种人两种态度,两种意识,两种人生,两种结果,熟轻熟重?谁对谁错?选择那一种人?不言自明。

综上所述,环保无小事,环保是生命,环保是事业,环保大于天,环保大于地,环保大于人。为了我们的地球,为了我们的山川,为了我们的河流,为了我们的城市,为了我们的家园,为了我们的人类,为了我们的生存和质量,为了我们的生命,为了我们这一代和将来的世世代代,我们在这里大声呼吁:我们都来保护我们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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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2500字

全文共 6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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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有关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今天很荣幸能与老师同学们,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和小学生应该怎样注意自己的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今天我准备了三个方面内容:第一,了解身边的法律,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第三,给同学们提一些建议,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一、了解身边的法律,做到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来上学,我们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这些守则有是由教育部制定的,有的是学校制定的。从中引出一个法律的概念,那么法律是什么呢?简单说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也不管你地位如何,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只要触犯了法律,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这就是法律的简单解释。

那么法律与我们小同学们有什么关系呢?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不是法律的区分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与我们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它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义务教育法》(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包括家庭保护〈规定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子女,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把孩子扶养成人〉、学校保护〈规定老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不许学生上课,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等〉、社会保护〈规定了儿童的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一些文化场所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而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等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一旦犯罪后受到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审判权,如分别关押、不公开审理、不得批露信息资料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等〉,如果未成年人有了这些不良行为,就得进行矫治,如进工读学校、或治安处罚〈拘留、罚款〉,或劳动教养)。法律是惩恶扬善的,它用来保护好人,惩罚坏人,如果我们不去遵守法律,而是故意违反它,那我们受到的就不是保护,而是惩罚了。

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小丽是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有一天放学回到家后,她爸爸发现小丽好象是哭过,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小丽说同班一个叫小强的男生打她。于是,小丽的爸爸就带她回班里找小强要个说法。一见小强,小丽的爸爸就抓过他的衣领问:“你凭什么打小丽?”小强没反应过来,便极力挣扎,小丽爸爸就打了小强一个耳光,小强就往小丽爸爸身上吐口水。小丽爸爸又打了小强两个耳光,并将小强推倒在地,才带小丽回了家。这时,小强的家长也来接小强,见小强被打得鼻青脸肿,就带小强到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小强右耳膜穿孔,听力下降。小强的家长便把小丽的家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五万元。最后,法院判决小丽的爸爸赔偿小强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三万多元。

我们分析一下在上面的案例中,谁做得不对?错在什么地方?他们应该怎样做才对?

首先是小强做得不对,他不该恃强凌弱,欺负比自己更弱小的女孩子;其次小丽也不对,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最先告诉老师,请求老师对小强进行批评教育,不该跟上爸爸去找小强算帐;第三小丽的爸爸更不对,小强还是个孩子,他犯了错误,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家长应该找学校或老师帮助解决问题,或者口头警告小强,让他给小丽道歉并保证以后再也不欺负小丽,不该报复性地把小强打伤。他们错误的行为导致小强的身体受到了一定损伤,小丽的心灵深处有了阴影,而小丽的爸爸则受到了经济和道德上的惩罚。

看到上面的案例,我想到在校园里的违法违纪问题。现在校园里有这样的个别同学,他们很聪明,但他们的聪明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招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经常乱花钱又不敢跟大人要,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钱财等等。他们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监狱。

我再给同学们讲几个案例,《黑龙江法制报》登了这么一篇案例:小华和小洲是某小学的小学生,上体育课时小华因为小事骂了小洲一句,小洲很生气,推了一把小华,结果小华失去平衡摔倒(体育课是踩高硗),经过法医鉴定,小华左股骨干粉碎性骨折,十级伤残。花去医药费等费用七万多元,保险公司理赔了一万多,其它医药费及精神抚慰金经法院判决,小洲的父母赔偿70%,共四万多元,学校因为上体育课老师管理不善承担了30%的责任,赔偿了将近二万元。这个案例中就是一个小小的不快引起的,同学们在一起学习、玩耍难免有不愉快的事,大家都要学会大度宽容,互相团结,互相帮助,这样才是一个快乐的团体。

下面这个案例就告诫我们同学们戏嘻打闹要有限度,要知深浅。小朱、小王是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11周岁,课间休息时,二人追逐打闹,在楼道口处,小朱同学用力推了小王同学,小王同学滚下楼梯,多处摔伤,花去药费四千多元。最后法院判决小朱同学的父母赔偿70%,小王同学自己负责30%,学校没有责任。因为同学们还是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功;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十六至十八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学们侵害他人的权利,要由我们的监护人也就是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来赔偿,我们自己更应该遵纪守法,不给我们的父母和学校带来麻烦,他们是最爱你们的人,不能让爱你们的人伤心。

下面这个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三.七班的宋斌(化名)同学学习成绩名列全校前茅,许多同学经常借他的作业学习,一次,五六名同学同时要借他的作业,宋斌同学要继续做作业,不愿意把作业本借给同学,争抢过程中,宋斌同学失手将王杉(化名)同学的眼睛碰伤。王杉同学当即被送进医院治疗。该事故致王杉同学一只眼睛己近失明。王杉同学将宋斌同学告到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牡丹江市五个城区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统一由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王杉同学的家长坚持依法严惩宋斌同学,并提出了高额的赔偿。如果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宋斌同学不仅要赔偿王杉同学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被判刑入狱。这样,就毁掉了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宋斌。在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支持下,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深入到学校、社区和双方学生家庭,进行调查调解,征得双方学生家长、学生本人、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同意,宋斌同学赔偿王杉同学3万元,王杉同学撤销诉讼。宋斌同学当年考入了全国重点大学,后来成了一名优秀的博士生。宋斌同学深有感触地说,如果没有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我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我进了监狱,这一辈子也就完了。我万分感谢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我要用自己学到知识,为祖国做出应有的贡献,以此来回报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们。

通过这几个案例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违反法律和违反学校规定的事情。

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

这里我们区分两个概念:一般违法与犯罪。一般违法指,违法行为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还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直白地说就是没有被法院判刑坐牢;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并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大多数要坐监狱的。二者都是违法行为,也就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但一般违法与犯罪是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的。我们再学习一个概念,什么是是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同学们你们知道监狱是什么地方吧,监狱是关押人犯的地方,进了监狱的人会失去人身自由,限制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具有惩罚性。够不上犯罪,又情节严重的可能被送去工读学校,工读学校是为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而办的特殊学校。

我们先讲一个案例。这是一个中学生,这位同学姓张,张同学开始表现很好,曾多次评为三好学生,后来,经常到网吧看些不健康的录像,还跟社会上坏孩子来往,逐渐地无心学习,常常旷课,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学校多次批评教育,也不思改悔,跟一些坏孩子在社会上偷窃少量财物,被公安拘留,但仍不改,一个晚上,趁李大娘儿子出差未归,持刀爬进李大娘家企图盗窃财物,被发现后,张同学便把李大娘打昏在地偷走现金1000多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这3年他要在监狱度过。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不学法,不知法,就容易学坏,违纪,违法以至犯罪,一个人如果不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有可能从犯错误发展到违法犯罪。在案例中张同学从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违反校规校纪,然后到社会上偷少量财物,最后入室抢劫,从一般违法行为,发展到犯罪。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要预防违法犯罪,就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那么什么是不良行为呢?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的非常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34条对严重不良行为做了明确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35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从一般违法到犯罪有一个演变过程,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容易导致犯罪。所以同学们怎样预防违法犯罪呢?在这里我提出以下几点:一是,要预防违法犯罪,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只要有不良行为,就要坚决改正。二是,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有一句话我们都知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有的同学说了,我们还不到14周岁呢,不受法律惩罚,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措施。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各种规章制度办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所以我们要增强法制观念,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防患于未然,自觉纠正不良行为,热情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三是,我们要从小加强道德自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使自己健康成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加强自身修养,我们要对不良行为违法行为坚决说不,在你们小小的心灵里筑牢心里防线。

三、给同学们几点建议

第一,珍惜学习机会。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第二,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第三,谨慎交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社会上的小混混们。

第四,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第五,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凡事不逞强。

第六,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最后,希望同学们通过此次的法制教育,都能够认清违法犯罪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再次祝愿同学们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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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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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在进步,祖国在发展。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西方思想的不断渗入,中西方观念的激烈冲突,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一些人经受不住考验,人生观扭曲了,价值观错位了。就在这时候胡锦涛爷爷及时提出了“八荣八耻”。它像一把准确、直观的道德标尺摆在了我们面前。作为祖国未来的我们应该知荣辱,树新风,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因为习惯成自然,就怕以后到社会上干些违法的事,违纪就成了违法,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也有同学认为如今追求个性化,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学校如果没有校纪校规,一切自由,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人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长大了就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我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果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出口骂人,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遵纪守法,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我们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要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遵守《中小学学生日常行为条例》,知荣辱,树新风,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当一个讲文明的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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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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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学校召开了“遵纪守法动员大会”。听了李校长等人的报告之后,我内心不能平静,一个个生动的事例感染着我,老师的金玉良言让我难以忘怀。

李校长说:“有一所学校,有一位不遵守纪律的学生,违反交通规则,无证驾驶摩托车,路上车翻了,造成了重伤。”那个学生真是自找苦吃,这个例子教育了我们青少年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乘车和骑车,在十字路口行走不闯红灯。在公路拐弯的地方行走要注意安全,走路要靠右边等。

保卫科邹科长举了一个例子,有一所学校的一名女中学生不自重,竟生出了一名孩子,真是无脸见人,最后这名学生只好嫁给一位四十多岁的老男人,真是自己害了自己。这个例子教育了我们中学生不能谈情说爱,要自尊自爱。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晚上不能夜不归宿。

政教处陈主任举了一个例子是辽宁省海域兴海管辖区所属的8所小学集体食豆奶中毒,教育我们要注意饮食安全,不吃三无产品及过期产品,不喝生水、常剪指甲等。作文

政教处龚副主任举了一个例子,有一所学校的一名学生中午下河游泳,被水淹死了。教育我们夏天到了不能随便下河游泳。以及不能随便玩火,打架等。

王副校长为我们举了一个例子,上海某中学有一名学生,爬围墙摔成伤残的例子。教育我们学校围墙年久失修,不要随便去爬,要注意学校的设施安全等。开玩笑要注意分寸等。作文

总之,这次会议,事例生动,教育我们青少年要遵纪守法,为了维护我们的身心健康,应当做到不抽烟、不赌博、不打架、不玩游戏机;做到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饮食安全等。这次会议增加了我们的安全意识责任感,更好地遵纪守法,自觉地揭发和抵制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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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风险无处不在防范从我做起小学生征文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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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目惊心的数字

根据中华医学会日前公布的一份最新统计表明,我国每年有 70 万人(平均每天近 2000 人)死于交通事故、溺水、触电、爆炸、火灾、跌落等各类意外伤害,占死亡率的 11% 。意外伤害已成为我国继心脑血管病、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后的第四大死亡原因!

统计资料显示,在全球范围内,每年约有370万人死于意外伤害事故,约占人类死亡总数的6%、仅次于自然身故。

最突出的是交通事故

近年来,在北京地区,恶性意外事故屡见不鲜,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私家机动车数量的迅速增加,北京地区交通事故也成为百姓不得不面对的主要意外风险。据统计,仅2004年,北京地区共发生重大交通事故1603起,死亡1744人。

意外伤害是北京儿童伤亡的元凶

据调查显示,在北京:每天有139名儿童发生意外伤害;每天至少1名儿童因伤害死亡或致残。意外伤害已经造成北京市儿童死亡和伤残的主要因素。

名人交通事故事件

 《环珠格格》中扮演“香妃”的青年演员刘丹在2000年1月30日凌晨有急事乘朋友的车出行,车祸不幸发生,遇难的刘丹年仅26岁;

 四川阿坝州来到北京学艺的洛桑酒后驾车遇车祸身亡,年仅27岁;

 台湾歌手张雨生在车祸后与死神抗争24个昼夜最终于1997年11月结束了他年仅31岁的生命;

 牛振华的奔驰轿车由西向东行驶到西直门外大街主路白石桥下时,突然撞在了前方同方向行驶的一辆河北牌照的解放牌大货车车尾,其在车内当场死亡,刚满48岁……

哪些人特别需要意外险保护?

 青少年:孩子是最容易遭受侵害的,也往往是伤害最严重的;

 上班族:需要每天乘坐交通工具上下班的上班族,或经常出差的公务人员也是最需要意外险的人群之一。每年仅仅因交通意外就使几十万人伤残,相当于毁灭了一座不小的城市,而上班族一般都肩负着家庭和事业的重任,经济上非常需要这种投入低、保额高的保障,所以意外险应该成为这一群体不二的选择。

 旅游一族:旅游的欢乐伴随着安全风险自不用说,在旅行时防范意外的意识应该最强,千万不要 “ 乐极生悲 ”,买一份旅行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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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诚实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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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父母就教育我们,做人一定要诚实。诚实的意思,是不撒谎,不骗人,以诚待人,下面我给大家讲讲我亲身经历的故事。

有一次,我去骑自行车,骑着骑着,我发现前面是一片市场,我肚子里的馋虫顿时上来了,直接就往市场奔去。挖,这里有许多红彤彤的苹果,黄灿灿的大鸭梨,我吃些什么好呢?我想着想着,一时没注意,一下就撞在了一个水果摊上。我赶忙扶起自行车,转身就要走,忽然摊主回来了,他问我:“这是谁干的?”我犹豫了一下,指了指前方玩闹的小孩儿。说完,我急忙骑着自行车走了。酸,这次逃过另一劫居然一群小孩儿做我的替罪羊。我越想越难受,骑着自行车,又去了那个市场,可是走在半路上,我又折回家里,因为我害怕爸爸的训斥,这件事最后也就不了了之。

第二天,我在网上看到了一个故事:

乔治·华盛顿是美国第一任总统。他小时候是个又聪明又淘气的孩子。

一天,父亲送给他一把小斧头。那小斧头新崭崭的,小巧锋利。小乔治可高兴啦!他想父族的大斧头能砍倒大树,我的小斧头能不能砍倒小树呢?我要试一试。他看到花园边上有一棵樱桃树,微风吹得它一摆一摆的,好像在向他招手: "来吧,小乔治,在我身上试试你的小斧头吧!"小乔治高兴地跑过去,举起小斧头向栅桃树砍去,一下,两下……樱桃树倒在地上了。他又用小斧头将小树的枝叶削去,把小树棍往两腿间一夹,一手举着小斧头,一手扶着小树棍,在花园里玩起了骑马打仗的游戏。

一会儿,父亲回来了,看到心爱的樱桃树倒在地上,很生气。他问小乔治: "是你砍倒了我的樱桃树吗?"

小乔治这才明白自己闯了祸,心想:今天准得挨爸爸揍啦!可他从来不爱说谎,就对父亲说: "爸爸!是我砍倒你的樱桃树。我想试一下小斧头快不快。"

父亲听了小乔治的话,不仅没有打他,还一下把他抱起来,高兴地说: "我的好儿子,爸爸宁愿损失一千棵樱桃树,也不愿你说一句谎话。爸爸原谅诚实的孩子。不过,以后再也不能随便砍树了。"

小乔治望着父亲,懂事地点了点头。

看完了这个故事,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小乔治是多么的诚实啊!我以后一定要向小乔治学习,不骗人,不撒谎。诚实,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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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生态文明从我做起征文600字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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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在的地球正遭到我们的破坏。如还不制止,继续毁灭美丽的家园,那么后果可想而知。所以我们要倡导植树造林、低碳生活、节约用电等都是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带来文明和美好。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少用一次性筷子、多多植树、节约用水等等。

自从我们有了大大小小的工厂,这些工厂严重的向外排放那些污水,臭气从而破坏了那清澈的溪水,蓝色的天空,让鱼儿没了自己的家,让鸟儿没有了翱翔的天空。自从我们学会了造纸,造一次性用品,就不顾后果的砍伐森林,谁知道那些与我们一同生存的动物朋友们还无家可归……

看看这些!这些就是我们对地球母亲的回报吗?这时我们是否对自己的所做作为进行反省呢!是的,我们应该有自己的态度,应该有自己心中明确的选择,应该去改变这个被我们所破坏的环境!去保护这里的生态平衡,把原本属于它的色彩,恢复它的本来面貌!

当然,我们虽然只是人海茫茫中的一个,是不可能做出那么多的发明去节约能源,也没有那么多的能力去种植森林,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中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从我们自己做起!我们种一棵小树,让一只小鸟有了它的家,我们可以不用一次性用品,让动物们有它的家,我们可以少开一天的车,减少碳排放,让低碳的城市可以还小鸟一片遨游的蓝天!而这样一个简单的行动虽然不能有很大的改变,可是如果每人种一棵树,少开一天车,这样一来的改变可能会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而我们自己的力量虽小,可是成千上万的人呢!所以我们只需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说不定又一天能有所改变,只需从我做起就一定会有美丽的星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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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中华魂之遵纪守法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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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厚厚的历史长卷,我读到了中华五千年灿烂的文明,读到了滚滚不息的中华血脉,读到了华夏儿女无比的智慧结晶,读到了中华民族不朽的魂魄……

从“遂人钻木”的纪元到四大发明,从“仓颉造字”的创举到四库全书,从“嫦娥奔月”的传说到太空漫步,这些无不是中华民族引以为豪的骄傲。黄河承载着我们的梦想,长城傲立是我们永远的脊梁,“神舟七号”使我们的天地无限宽广。传承了五千年的民族精神,在我们的手中一定会更加辉煌。

有人说书是登上科学殿堂的阶梯,有人说书是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有人说书是梦想腾飞的翅膀,我还要说,书是造就灵魂的工具,是通向圣洁的路途。

我爱读书,就像小鸟热爱天空,那里可以让我展翅飞翔;我爱读书,就像鱼儿热爱河流,那里可以让我尽情畅游;我爱读书,就像花儿热爱大地,那是可以滋养我的春泥。在书中,我看到了

宗悫“乘长风破万里浪”的少年壮志;曹植“七步成诗”的八斗才学;李白“铁杵磨成针”的刻苦勤奋;还看到了少年周恩来“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豪情誓言……

他们是我们少年立志高远的榜样,是我们勤奋自强永远的楷模。梁启超先生曾说:“少年智则国智, 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我们是未来的主人,我们是时代的骄子,我们要用热情和努力去创造美好的明天,去开拓一片更蓝的蓝天。

祖国的明天需要我们添彩增色,中华的精魂需要我们继承发扬,我们的使命光荣艰巨,我们必须用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人类的灿烂文化武装自己,学好建设祖国的本领;明天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为祖国建设贡献聪明才智,做祖国的栋梁,做时代的先锋。

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我坚信,祖国的明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经济更繁荣、人民更幸福、国家更富强,祖国的明天更美好。我们时刻努力学习,顽强拼搏,继承中华民族灿烂的文明,发扬中华民族的精神,传承中华民族的骄傲,实现向祖国立下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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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美丽山东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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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山东,是个美丽的地方。这里有巍峨的泰山,是孔子的故乡,是炎黄子孙的发源地。这里山连山,山抱山,山套山,可谓千山万岭,峰峦叠嶂;这里的海域,浩瀚无边,碧蓝如茵,呈现一片天苍苍,海茫茫,寥廓空旷的景象;这里的天,万里无云,碧空如洗,穹顶似的笼罩着大地。但咱们山东,最美的还是山东人。

家乡有句老话:一切都要从娃娃抓起。山东人对这种思想传承得非常到位。

那天,我和妈妈乘车出去学习。在路上,我看到了一幅振奋人心的景象。这是一个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车辆繁多,行车迅速。我发现在大道的一旁,有几个人正大摇大摆地走着。他们身着朴素的衣服,脸上黑里透红,走路大摇大摆,在一起有说有笑的,一看就是典型的农村人。其中有一个小男孩,他身穿一件蓝色的卡通衬衫,乌黑的短头发有几分杂乱,他晒得很黑,脸上现着单纯的笑容,跟着大人一起往前走。

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景象在我分了一下神时,发生了变化。在我把目光再次投向小男孩时,只见他的手里正抱着一只小狗,那不是宠物狗,而是一只脏兮兮的流浪狗。他站在马路中间,左右歪头查看着车辆,小心地一步一步向前走,还剩最后一段距离的时候,他笑着快速跑了过去,走到了路阶石上,弯下腰,把那只脏兮兮的小流浪狗轻轻地放下,理了理它身上的乱蓬蓬的毛,揪了揪它的小耳朵,对它笑了笑,挥手跟小狗告别后转身就跟着大人们走了。那只小狗跟着走了一段路,然后叫了一声,像是也在告别,小男孩回过身又天真地笑了笑,望着小狗走了……

这就是我们家乡的人,这就是我们家乡的品质,这就是我们家乡山东的美。在这个美丽的地方,不管是农村人,还是城里人,他们都有着我们山东人特有的品质,善良,好客,有爱心……我生在美丽的胶东,我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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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美丽山东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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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大地,美丽富饶。地产丰富。在这片热土下埋藏着许多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矿物资源;兖州的煤炭、招远的金矿、东营的石油、莱芜的铁矿……

山东省矿藏丰富多样。铁矿是主要的矿藏,集中分布在莱芜、淄博的鲁中地区,铝土矿主要分布在淄博、新泰及枣庄等地……

山东省是全国重要的矿藏基地之一。据山东省矿产资源年报资料截至2004年年底全省已发现矿产150种,探明有储量的矿产81种,分别占全国总数的87.7%和52%。现已探明的保有储量列全国前十位的矿产有58种,列全国前五位的33种,其中自然硫、石膏、花岗岩、陶瓷土等九种矿产居全国第一位。金刚石、金矿、水泥、二氧化碳气等8种居全国第二位,石油、精致石墨、滑石等8种居全国第三位。全省已探明的各种矿产资源,为发展山东经济和矿业开发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矿产资源的形成需要经过漫长的地质历史年代,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不是取之不经用之不竭的。因此,我们要保护节约合理的利用矿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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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发言稿

全文共 6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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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荣幸能与老师同学们,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和小学生应该怎样注意自己的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今天我准备了三个方面内容:第一,了解身边的法律,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第三,给同学们提一些建议,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一、了解身边的法律,做到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来上学,我们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这些守则有是由教育部制定的,有的是学校制定的。从中引出一个法律的概念,那么法律是什么呢?简单说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也不管你地位如何,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只要触犯了法律,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这就是法律的简单解释。

那么法律与我们小同学们有什么关系呢?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不是法律的区分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与我们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它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义务教育法》(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包括家庭保护〈规定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子女,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把孩子扶养成人〉、学校保护〈规定老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不许学生上课,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等〉、社会保护〈规定了儿童的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一些文化场所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而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等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一旦犯罪后受到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审判权,如分别关押、不公开审理、不得批露信息资料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等〉,如果未成年人有了这些不良行为,就得进行矫治,如进工读学校、或治安处罚〈拘留、罚款〉,或劳动教养)。法律是惩恶扬善的,它用来保护好人,惩罚坏人,如果我们不去遵守法律,而是故意违反它,那我们受到的就不是保护,而是惩罚了。

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小丽是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有一天放学回到家后,她爸爸发现小丽好象是哭过,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小丽说同班一个叫小强的男生打她。于是,小丽的爸爸就带她回班里找小强要个说法。一见小强,小丽的爸爸就抓过他的衣领问:“你凭什么打小丽?”小强没反应过来,便极力挣扎,小丽爸爸就打了小强一个耳光,小强就往小丽爸爸身上吐口水。小丽爸爸又打了小强两个耳光,并将小强推倒在地,才带小丽回了家。这时,小强的家长也来接小强,见小强被打得鼻青脸肿,就带小强到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小强右耳膜穿孔,听力下降。小强的家长便把小丽的家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五万元。最后,法院判决小丽的爸爸赔偿小强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三万多元。

我们分析一下在上面的案例中,谁做得不对?错在什么地方?他们应该怎样做才对?

首先是小强做得不对,他不该恃强凌弱,欺负比自己更弱小的女孩子;其次小丽也不对,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最先告诉老师,请求老师对小强进行批评教育,不该跟上爸爸去找小强算帐;第三小丽的爸爸更不对,小强还是个孩子,他犯了错误,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家长应该找学校或老师帮助解决问题,或者口头警告小强,让他给小丽道歉并保证以后再也不欺负小丽,不该报复性地把小强打伤。他们错误的行为导致小强的身体受到了一定损伤,小丽的心灵深处有了阴影,而小丽的爸爸则受到了经济和道德上的惩罚。

看到上面的案例,我想到在校园里的违法违纪问题。现在校园里有这样的个别同学,他们很聪明,但他们的聪明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招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经常乱花钱又不敢跟大人要,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钱财等等。他们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监狱。

我再给同学们讲几个案例,《黑龙江法制报》登了这么一篇案例:小华和小洲是某小学的小学生,上体育课时小华因为小事骂了小洲一句,小洲很生气,推了一把小华,结果小华失去平衡摔倒(体育课是踩高硗),经过法医鉴定,小华左股骨干粉碎性骨折,十级伤残。花去医药费等费用七万多元,保险公司理赔了一万多,其它医药费及精神抚慰金经法院判决,小洲的父母赔偿70%,共四万多元,学校因为上体育课老师管理不善承担了30%的责任,赔偿了将近二万元。这个案例中就是一个小小的不快引起的,同学们在一起学习、玩耍难免有不愉快的事,大家都要学会大度宽容,互相团结,互相帮助,这样才是一个快乐的团体。

下面这个案例就告诫我们同学们戏嘻打闹要有限度,要知深浅。小朱、小王是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11周岁,课间休息时,二人追逐打闹,在楼道口处,小朱同学用力推了小王同学,小王同学滚下楼梯,多处摔伤,花去药费四千多元。最后法院判决小朱同学的父母赔偿70%,小王同学自己负责30%,学校没有责任。因为同学们还是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功;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十六至十八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学们侵害他人的权利,要由我们的监护人也就是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来赔偿,我们自己更应该遵纪守法,不给我们的父母和学校带来麻烦,他们是最爱你们的人,不能让爱你们的人伤心。

下面这个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三·七班的宋斌(化名)同学学习成绩名列全校前茅,许多同学经常借他的作业学习,一次,五六名同学同时要借他的作业,宋斌同学要继续做作业,不愿意把作业本借给同学,争抢过程中,宋斌同学失手将王杉(化名)同学的眼睛碰伤。王杉同学当即被送进医院治疗。该事故致王杉同学一只眼睛己近失明。王杉同学将宋斌同学告到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牡丹江市五个城区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统一由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王杉同学的家长坚持依法严惩宋斌同学,并提出了高额的赔偿。如果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宋斌同学不仅要赔偿王杉同学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被判刑入狱。这样,就毁掉了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宋斌。在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支持下,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深入到学校、社区和双方学生家庭,进行调查调解,征得双方学生家长、学生本人、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同意,宋斌同学赔偿王杉同学3万元,王杉同学撤销诉讼。宋斌同学当年考入了全国重点大学,后来成了一名优秀的博士生。宋斌同学深有感触地说,如果没有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我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我进了监狱,这一辈子也就完了。我万分感谢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我要用自己学到知识,为祖国做出应有的贡献,以此来回报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们。

通过这几个案例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违反法律和违反学校规定的事情。

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

这里我们区分两个概念:一般违法与犯罪。一般违法指,违法行为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还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直白地说就是没有被法院判刑坐牢;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并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大多数要坐监狱的。二者都是违法行为,也就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但一般违法与犯罪是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的。我们再学习一个概念,什么是是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同学们你们知道监狱是什么地方吧,监狱是关押人犯的地方,进了监狱的人会失去人身自由,限制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具有惩罚性。够不上犯罪,又情节严重的可能被送去工读学校,工读学校是为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而办的特殊学校。

我们先讲一个案例。这是一个中学生,这位同学姓张,张同学开始表现很好,曾多次评为三好学生,后来,经常到网吧看些不健康的录像,还跟社会上坏孩子来往,逐渐地无心学习,常常旷课,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学校多次批评教育,也不思改悔,跟一些坏孩子在社会上偷窃少量财物,被公安拘留,但仍不改,一个晚上,趁李大娘儿子出差未归,持刀爬进李大娘家企图盗窃财物,被发现后,张同学便把李大娘打昏在地偷走现金1000多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这3年他要在监狱度过。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不学法,不知法,就容易学坏,违纪,违法以至犯罪,一个人如果不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有可能从犯错误发展到违法犯罪。在案例中张同学从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违反校规校纪,然后到社会上偷少量财物,最后入室抢劫,从一般违法行为,发展到犯罪。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要预防违法犯罪,就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那么什么是不良行为呢?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的非常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34条对严重不良行为做了明确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35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从一般违法到犯罪有一个演变过程,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容易导致犯罪。所以同学们怎样预防违法犯罪呢?在这里我提出以下几点:一是,要预防违法犯罪,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只要有不良行为,就要坚决改正。二是,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有一句话我们都知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有的同学说了,我们还不到14周岁呢,不受法律惩罚,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措施。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各种规章制度办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所以我们要增强法制观念,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防患于未然,自觉纠正不良行为,热情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三是,我们要从小加强道德自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使自己健康成长。

这里我们再讲一个案例,阿文,14岁以前学习成绩良好,14岁以后迷上电子游戏,学习一落千丈,起初是被人约去电子游戏室比输赢,结果输的一败涂地,为挽回面子,天天泡吧,夜不归宿,欠机室老板1万多元,而且负债与日俱增,不敢跟父母要,走投无路之际绑架了邻居家小男孩,向其家人勒索10万元,没能如愿拿到钱,便把小男孩勒死,当时阿文16岁,被判无期徒刑,陪伴他在高墙度过慢慢长夜的只有“悔恨”二字。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抵制不良诱惑,管好自己,是多么的重要和必须。我前些天听说过这么一件事,我都不相信,但这是事实,在某个小学,有几个四年级小学生中午没上小饭桌吃饭,却找了一个小商店喝酒去了,结果下午上课的时候因为喝酒喝多了,影响了上课,老师叫来家长,狠狠地批评这几个小同学。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诱惑,有金钱的,物质的,还有一些奢侈享受的,同学们一定顶得住这些诱惑,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决不能放松自己的思想防线啊。这要求我们首先交朋友要慎重,拒绝不良交往,象有抽烟喝酒,打牌跳舞,打架斗殴,追求低级趣味的人我们坚决离他们远远的,有的人就是利用我们小学生的好奇心,社会经验缺乏,辨别力、控制力差,以物质引诱,暴力威胁,使少数抵抗力弱的学生误入歧途。其次不去娱乐场所,象网吧,迪厅,歌厅等,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被称为电子海洛因,我们必须拒绝。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加强自身修养,我们要对不良行为违法行为坚决说不,在你们小小的心灵里筑牢心里防线。

三、给同学们几点建议

第一,珍惜学习机会。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第二,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第三,谨慎交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社会上的小混混们。

第四,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第五,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凡事不逞强。

第六,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最后,希望同学们通过此次的法制教育,都能够认清违法犯罪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再次祝愿同学们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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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美丽山东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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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在山东泰安市。全境被巍巍泰山环抱。他北靠滔滔黄河;南岭中华圣地曲阜;西有水泊梁山,微山四湖;东有“泉城”济南,浩瀚大海。是一座美丽而富饶的古城。

泰山是五岳之首,是国家重地名胜区,是世界自然文化遗产。

泰山高一千五百多米,山下有历代帝王将相祭天的岱庙,岱宗坊,顺长蛇一般的盘山小道而上,依次有:王母池﹑斗母宫﹑壶天阁等景点,到达中天门以后,一道道山泉流水潺潺,一排排柏海松涛,迎客松,五大夫松频频向我们招手,欢迎我们的到来。登上“十八盘”,一步一层天,跨过南天门,穿过天街,到了玉皇顶,仿佛真的走进了“天堂”。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站在巍峨的泰山顶,风景如画的齐鲁大地像仙境一般映入我的眼帘:晴朗的早晨,向东望去,大海的波涛一起一伏,冉冉升起的太阳像个大红球躲在波涛的后面,宛如阿娜多姿的舞女在翩翩起舞,这就是世界闻名的“泰山日出”。中午,阳光照耀着大地,举目远眺,北面曲折蜿蜒的黄河像一条明亮的银带镶嵌在祖国大地。傍晚,夕阳徐徐落下,,静悄悄的水泊梁山,微山湖山泛起一道道晚霞,好似仙女在当空挥舞彩带。每逢大雨过后,脚下的云雾环山缭绕,我们就像站在“天宫”一样,尽享祖国的大好河山之美。

泰山美,黄河美,泉城更美,这都是我的家乡山东美!

听了我的介绍,你一定会心动了吧?来吧,请到我的家乡来,我和我的家乡会张开双臂欢迎你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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