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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书的作文初中(汇编20篇)

《羊皮卷》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励志丛书,它所蕴藏的力量改变了无数人的生活命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羊皮卷》读后感,欢迎借鉴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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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关于读书、实践、收获的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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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起“读书”,没有人会否认它的必要性,因为读书是获得知识的一种重要途径,但这也仅仅是获得知识的一种方法而已。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中国古代著名的历史典故——纸上谈兵。战国时期,赵国的名将赵奢的儿子赵括,他自幼饱读兵书,讲起军事上的策略,就连他的老父,那个八大名将之一的赵奢,也都不是他的对手,但是赵括的军事实战经验却极其匮乏。不过赵王很欣赏他对兵法的了解,于是在他的父亲过世后,将兵权交给了赵括,让他带领赵国的大军同另一位秦国的名将白起一战,赵括自以为自己此战必胜,就立下军令状。缺乏实战经验的赵括与身经百战的白起相战,注定会失败,四十万大军全军覆没,而赵括的家族也差点满门被灭。

是啊,赵括他自幼读兵书,对于书中的知识他父亲也甘拜下风,但是他上了战场却不堪一击。可见,读书虽然是必要的,但是实践却是必需的。

其实,古人一直在提醒我们,实践要远比读书重要。刘彝,宋朝的水利专家,提出了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主张。明朝的地理学家徐霞客,更是为了实践自己从书中学到的知识而跋涉过千山万水,从而实现对知识的突破。

而如今的教育也是如此。课程中,教师不光只教授知识,还会通过实验来验证我们所学过的知识,比如物理化学课的实验,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实践?

对于我们而言,不光要读课本,更要去实践,因为实践是另一种获得知识的重要途径,并且是对书本知识的转化。书本上的知识终究是前人的经验,我们如果只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那么也就只有前人的高度;只有通过自己的实践,才能实现知识的突破,达到一种更高、更远、更深的境界。

因此,要读书,更要实践;要学习,更要深思,才能有所收获

【评点】

作者运用大量的事实论据来证明读书、实践、收获这三者缺一不可。用赵括的事例来反证实践的重要性,又用刘彝和徐霞客的事例从正面证明读书必须与实践相结合,彰显文章主题,进而引申到当今的教育,主张课本和实践的融合,文章观点鲜明,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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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书笔记初中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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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叙述了保尔·柯察金在革命斗争中有一个工人子弟成长为一名战士的历程。保尔十二岁时就进车站食堂当杂工,他当过车站食堂的小伙夫,做过发电厂的工人,之后认识了一个林务官的女儿——冬妮娅。低下的社会地位和苦难的生活练就了保尔一副不屈不挠的性格。十月革命爆发,保尔因救朱赫来而被匪徒抓走,不久被释放,离开了家乡去参军。雪天,在筑路工地上,保尔不怕风霜刺骨,仍在泥泞及冰雪中劳动。但是保尔终至失明瘫痪,因为在那些恶劣环境下的病。可他用惊人的毅力战胜了困难,走上了文学之路,拿起新的武器——他的笔,开始新的奋斗。

小说里的保尔其实就是作者他本人——尼·奥斯特洛夫斯基。

我们会遇到很多困难,在生活中,在学习中,在工作中。但是在这些困难前,我们毫不犹豫的低头了,然后找很多荒.唐的理由来作为自己没有成功的借口。可是保尔没有,他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达目的不罢休,那种必胜的心理是我们这种普通人都没有的。在困难来临的时候,我们只是一再的退缩,一再逃避而已,根本没有对胜利的决心的恒心,我们都没有像保尔那样有恒心、有毅力。穆泰奈比曾说过:“人们的毅力是衡量决心的尺度。”只有毅力的大小,才能衡量一个人实现决心的程度。人最凶恶的敌人,就是他意志力薄弱和愚蠢。要是意志力薄弱还愚蠢,那他真的是无药可救。我们不能被他打败,那么我们就必须克服重重的困难,我们要相信自己,并对自己说:“我一定能行。”

记得有一次,我因为怕上学,所以我装生病,但是最后还是被妈妈发现了,妈妈十分生气,暴打了我一顿,打得我哭爹喊娘,妈妈最后才告诉我,不能这么怕困难,要坚持,要有毅力,这样才能出类拔萃。现在,我已经是中学生了,我不再是那个调皮、不懂事的黄毛丫头了,我经常告诫我自己要端正学习态度,上课认真听讲,积极举手发言。爸爸也告诉我不懂就问,不能不懂装懂,要想保尔那样毅力永存!

我知道,保尔和尼·奥斯特洛夫斯基,用他们的经历和灵魂告诉我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因为他们就是一块永不腐朽的“钢铁”。

我也知道,暴风雨所诞生的是一个人不屈不饶的毅力和恒心,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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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初中生昆虫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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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再一次翻开《昆虫记》时,依旧被里面对昆虫的细腻描写所吸引。

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了50多种文字,知道百年之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昆虫记》问世之后被看做动物心理学的诞生,还被誉为“昆虫的史诗”

据我所知,法布尔是一位法国的昆虫学家,出生于法国南部圣雷翁村一户农家,童年在乡间与花草虫鸟一起度过。他的家境贫穷,导致他连中学也无法正常读完,但他坚持自学,一生中先后取得了数学学士学位、自然科学学士学位和自然科学博士学位。他的这种精神是我所敬佩的,也是我所应该学习的。回头想想,自己的学习环境远远比法布尔的学习环境好,但是自己却没能好好的珍惜,甚至不知足。经过法布尔过年的奋斗,《昆虫记》的第一卷终于在1879年问世。1880年,他拥有了一间属于自己的实验室一块荒芜不毛但却是矢车菊和膜翅目昆虫钟爱的土地。这“荒石园”就是法布尔观察昆虫和做实验的地方,一呆就是35年。我只能说我不得不佩服法布尔的这种执着与坚持。他为了昆虫竟蛰居“荒石园”长达30余年之久,也是在这里,《昆虫记》的后九卷问世。

法布尔在我的眼中,是个值得尊敬与学习的人。他的耐心与毅力是惊人的,可以花上自己一生的时间去研究昆虫并记录。这已经远远的超出只是对昆虫有兴趣并喜爱而已,有一个人愿意为了一样东西或一件事情可以奉献出自己的生命,绝对是可亲可敬的。虽然法布尔已经逝去,但是他的一生绝对有意义的。让法布尔倾尽生命所换来的《昆虫记》永远留在人们心中,法布尔也将成为大家的榜样。

他将永垂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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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初中生读书笔记红岩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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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这部作品以惊心动魄的斗争画面和崇高的革命精神震撼了广大读者的心,获得了广泛的好评,被称为具有共产主义精神和革命气节的教科书。

《红岩》这本书充满了革命的激|情,更让人难以忘怀。刚开始是因为我学过的一篇文章《狱中联欢》就是书中的节选篇目,于是我产生了读这本书的渴望。在找到这本书后,我开始了对这本书的阅读。《红岩》这本书令我爱不释手。

《红岩》这本书以描写重庆解放前夕残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狱中斗争为主要内容的长篇小说。它的历史背景是1948年至1949年重庆解放。人民解放军摧枯拉朽的胜利进军和反动派的垂死挣扎,是这一时期的特点。小说把反动派在全局上不可逆转的覆灭命运,与局部上的气势汹汹,疯狂镇压;把革命事业全局上的辉煌胜利,与革命者个人的悲壮牺牲,辩证地统一起来。它的基本情节以“中美合作所”集中营(包括渣滓洞和白公馆)内的敌我斗争为中心,交错地展开了我地下党领导的城市的地下斗争、学生运动、工人运动、狱中斗争以及华蓥山区的武装斗争,集中描写了革命者为迎接解放、挫败敌人的垂死挣扎而进行的最后决战。小说以大量的篇幅描写了革命者的狱中斗争,除了《狱中联欢》所写的新年联欢活动外,还写了狱中绝食斗争的胜利,为龙光华烈士举行追悼会,写了江雪琴的从容就义,许云峰在地牢里同徐鹏飞的最后一次交锋,以及最后的武装越狱斗争等。全书共三十章,作者罗广斌、杨益言都是重庆中美合作所集中营的幸存者,他们亲身经历了黎明前血与火的考验,目睹了许多革命烈士坚韧不拔的英勇斗争和壮烈牺牲的场面。根据这些经历,他们于1957年写了革命回忆录《在烈火中永生》。随后,在回忆录的基础上创作了长篇小说《红岩》。

《红岩》这本书看了之后让我感受到了革命工作者的热情,让我体会到人们的团结协作与友情的伟大。我们现在美好的生活都是革命者们努力的成果,我感激他们,我爱戴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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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初中《昆虫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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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精神的粮食;书是一把钥匙,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大门。

今天我在书房看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名叫:《昆虫记》,其中有个片段叫:懒惰导致了寄生,让我深受启发。

这个片段讲述毛足蜂,因懒惰导致了寄生。我觉得人们只是指责它们懒惰不劳动,去抢夺别人的劳动成果,其实这并不全面。它们以前和蜜蜂一样,有自己的劳动工具,而且很勤劳。可是它们好吃懒做,劳动工具因长期不用而退化,就成了寄生虫。毛足蜂是怎样变成寄生虫的呢?在很久很久以前,毛足蜂会采蜜、会盖房子。但是一个偶然的机会,它急着产卵,但房子却没盖好,于是将卵产在别人的昆虫家里,结果孩子安然无恙的出生了,这次它发现,不需要辛辛苦苦劳动也能繁殖后代呀!从此,它放下劳动工具,什么活也不干。于是它的子孙后代也遗传了它这种懒惰习惯,像它的祖先一样。结果,这个家族的劳动工具长期闲着不用,便退化了,它们的家族从此开始了寄生的生涯。

看了这个片段后让我想起了自己。有一次上完古筝课回到家,懒惰不练琴,结果时间久了,不但养成了习惯,还对古筝失去了兴趣,不管老师怎么教,也学不会。

看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懒惰,劳动是生命的一切,只有劳动才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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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童年读书笔记初中生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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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着这份好奇认真地读了高尔基著名的自传体小说中的第一部《童年》,在书中我看到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己的苦难童年。

小说的主人公阿辽沙三岁时失去了父亲,从此生活在多事的姥爷家里。阿辽沙从小心地善良,特别是在外祖母的影响下,养成了善恶分明,能爱能恨的性格。他勤于学习,刻苦耐劳,严峻的生活使他锻炼成为一个意志刚强、有理想、有作为的人。

阿辽沙啊!阿辽沙,你真是一个苦难的孩子啊!但是你的苦难使你变成了一个意志刚强的孩子,这一点让我佩服,并且你依靠自己的勤奋学习、刻苦耐劳,成了一名著名的作家。

读完这本书,我从阿辽沙那艰难的生活中学到了很多,与阿辽沙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幸福的,而阿辽沙的生活却是苦难的,可我们却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要什么有什么,而阿辽沙却总是要挨打,我们是不是要比他幸福很多呢?答案是肯定的,看了阿辽沙的故事后,我将会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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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好读书,不求甚解初中作文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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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字珠玑,串起一句句经典;篇篇精彩,汇成巨大的海洋。这里摆渡不须桨,这里故事似星辰,这里是我的乐园——书的海洋。

我无意中闯入,便再也不舍离去,缘份好似天注定一般。那时的我还是个扎着蝴蝶结的小丫头,拿起的第一本书便是鼎鼎大名的《水浒传》,我从此便再也没有放下,一百零八个人物, 一百零八种经历, 一百零八种生活态度。他们的豪气义薄云天,他们的故事为我展开了一幅宋朝的生活画卷,我学到了重义、正直、无所畏惧。我没有金圣叹先生那么高深的思想,从林冲草料场下雪的“紧”字体味到气氛的紧迫,也无法从景阳冈山神庙“落破”读出人迹的罕至,我一直把书当成是我的好友,“好读书不求甚解”是我欣赏的读书态度。

我当然无法与如野鹤般闲逸的五柳先生相比,淘到一本好书,还得看看课程紧不紧,作业多不多,还要躲开母亲的严密监控,才能尽情畅游在书籍之中。其实我早已把读书当成了生活中的一部分,有它在的日子里,天空才是蓝色的。

和书有关的日子,我从不感到孤独,书中有我无数的好友,无数的知音,我读他们的故事,体味他们人生的酸甜苦辣,看他们在战争中挥洒热血,商海中翻云覆雨,生活中忙忙碌碌,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生活中的阳光和人生的艰辛,在无数次想跌倒的时候,都有他们的力量支撑我一直走下去,前方的道路虽然泥泞,但生活的春天早已到来。

与书有关的日子,我也把自己的情感加在书的里面,陪他一起哭,一起笑,为他所遭遇的不幸伤心难过,为他所取得的成功欣喜若狂,那之中有泪有笑,有香有色,在书中体味情感百态,在书中翻看云卷云舒,花开花落,甜蜜的滋味淌在心里。

与书同行,左边是爱,右边是真,踏着荆棘不觉有痛,有泪可落,却不是悲凉。

[好读书,不求甚解初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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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最新初中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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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这本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同时也是属于学生们写读后感最爱用的材料之一。因为本书的主旨仿佛早已明确,无非称颂一番什么硬汉啊,打不败啊之类的变形金刚似的思想。再加上本书又薄,寥寥数万字只算的上中篇小说,文字又看似简单易懂。于是就算真正看过的貌似也摸不到什么头绪,只好把前人早已嚼烂的几句话翻来覆去的拿来从头感慨一番。

书的序言中提到,海鸣威说过“老人就是老人,孩子就是孩子,没有什么特殊的象征意义……”序言作者的说法是“但是显然,我们还是能从《老人与海》中读出不少的象征意义出来。”这不失为一种解释,我也因此另有一番自己的看法。

也许在人们看来的“勇气”,“无畏”的“战斗精神”,只是作者所勾画的人类宿命——与命运抗争而又悲剧结局的一种解决而已,甚至是那段著名的独白:“人尽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也可以看成是一种无奈的对抗。老人的生活与海联系在了一起,那是不是可以说是海束缚了老人呢?漫长的等待却等不到回报,老人还是在期待着一条大鱼,老人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多少?

扛着那面“仿佛永远象征着失败的旗帜”,老人等到的“胜利”又是什么?就连自己最终的收获,那条大马林鱼,也是被鲨鱼吃得只剩一副骨架和一个送给孩子的头骨。老人说,我昨晚吐出了一些奇怪的东西,感觉自己胸口什么东西碎了……到了最后,看着海湾里和垃圾一起漂浮的鱼骨,那位太太说,我从来不知道鲨鱼有这么漂亮的骨架。

除了失败,还是失败。作为读者,我的眼里看到的是无尽的失败。作者仿佛在揭露这样一个“秘密”:人类即是失败。无论自己如何努力地向一个方向奋斗,终究都会在种种原因的影响下得到一个与自己预期不符的结果。这种不完美即是令人痛苦的根源,也是我看到的《老人与海》的主题。

作者的用意难道就止于此了吗?我看不是的。满眼的失败后面,潜藏的是对胜利最真诚的渴求。海鸣威所描述的这个老人与海的简单世界也许正是我们复杂的现代社会的映像。老人的失败仿佛也是每个人经历的缩影。这就像一个警报,时刻提醒着世人关注自身,关注自己生活的目标与意义。毕竟,我们还要胜利。

写到这里,我的感想也算是结束了。我的观点也许有些与众不同。我想说的是,作为一部现代作品,对其的理解绝不能局限于一点。同时,任何人也不能说自己的理解就是完美的,正确的。对待任何一个作品都可以多层地来剖析。这样的方式我觉得才是合适而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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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初中作文读书随笔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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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有太多想写的文字,可时间真的如白马过隙,转瞬即逝,

想着时间是海绵中的水,挤挤总是有的,可有时等你终是在夹缝中挤出时间,适才灵光一感的美妙文字,此时却不一定能大驾光临,虽写,却总点不同的韵味。

有一阵子,我甚至想出了随身带纸笔的方法,在公交车上,在任何可以让我动笔写字的场所,当脑中有灵感闪过,我就拿出纸笔来记录,当然,这样的行为很自然地引起过路人侧目。我的专注力不够,在外界目光的影响下,总是有些动摇。

而每当脑中有美妙的灵感闪现时,当我铺开纸笔,想要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时,却发现下笔写出的文字是那般的苍白无力,丝豪描绘不出心中的真实炫彩,

我陷入深深地自省中,渐渐地发现,自己的阅读量太少了,正如杨绛女士说的,书读的太少,想的太多。

书读的太少,而即使少量的书,阅后却不懂思考,那从书中汲取的营养更是少的可怜。

我开始丰富自己的阅读量,却也为读什么书而困惑。

现在的鸡汤书,鸡汤文章太多,简短又易饱,闲暇时光,很容易就被这些“鸡汤香味”给勾了去,当然,其中的正能量肯定是有的,但是总觉得是零星的碎片阅读,打了鸡血之后,用的也比较快。

后来看到一段话,大意是说,看整本的著作的好处在于,书中的全体框架,结构,思想,逻辑,是值得我们慢慢地琢磨,推敲的,而不是一篇小文章,简短,消化快,其实忘性也快,而一本好书,我们花了更多的时间,跟着作者在文字中畅游,跟着他的文字逻辑思考,一本好书所带给我们的是不一样的感受。

读书,读好书,不仅读小文章,也要读大部头。

[初中作文读书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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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初中生《简爱》读书心得

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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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是世界瑰宝,每一本名著都经得起岁月的沧桑。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名著—《简爱》。

《简爱》是英国作家夏洛克的作品,它成功地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争取自由和平的妇女形象,文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简爱的父母过早地去世了,她从小在里得舅妈家长大,一直受舅妈和表姐妹的欺负,并被迫送到了老渥的学校,但简爱一直坚强面对。在老渥的学校,简爱受到无微不至的关怀,也经历了与好友的生死离别。

毕业后,简爱在桑菲尔徳当了家庭教师,认识了丈夫—罗切特先生。又因发现罗切特还有一个疯妻子,她十分伤心,离开了桑菲而徳。后漂泊到圣约翰家,圣约翰家兄妹得知简爱小时候的故事,深受感动。在圣约翰家一段时间以后,简爱又回到了桑菲而徳。等她再次回到圣约翰家时,那里已被大火烧光了,好不容易找到已失明的罗切特先生,从此,简爱同罗切特先生过上了开心生活。

简爱维护自己的尊严,正如她说过的一句话:“当我无缘无故挨打时,我们应该狠狠回击……”这便是简爱具有反抗精神的体现。在里的舅妈家、在老渥的学校、在桑菲而徳、在圣约翰家,简爱始终没有放弃这种反抗精神。

《简爱》让我学会了要敢于爱,虽然貌不惊人,身材矮小,但她拥有不同寻常的气质,懂得反抗,争取自由等,这让她变得光彩夺目。简爱她有自己的尊严,她努力维俗势力反抗,要有勇于追求平等的精神,正是这种精神让夏洛克笔下的简爱形象得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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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书伴我成长初中生优秀作文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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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一个人从呱呱坠地到成长为成人,一生中总要和多少书打交道,有爱书如命的,也有弃之如履的。或成长为一个学识渊博的泰斗,或成为各个领域的精英,或有默默无闻的。

我也如此,因为爱书的原因,我接触到许多优秀的文学作品。古今中外的众多名人们用他们的勤奋刻苦,演绎了一个个激励后人的榜样,催人奋发向上。读书,让我明白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孟子三岁时父亲因病而英年早逝,所以孟母很重视儿子的教育。孟子因住地近墓地、近闹市,影响了学习,而一再搬迁,这就是著名的“孟母三迁”的故事。从而促使孟子成为一个满腹经纶的大学者。同学们,你们也受到了启发了吗? 读书,让我明白了“有志者事竟成”的道理。李白小时候聪慧伶俐,悟性极强。但是好动贪玩,经常坐不住。李白有一次在逃学回家的路上,看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婆婆拿着一根铁杵,用力地来回磨,想磨成一根针。李白便疑惑地问老婆婆那么粗的一根铁杵几时才能磨成针。老婆婆说:“铁杵磨成针,功到自然成”。这句话给了李白很大启发,促使李白终于废寝忘食地攻读,终成一位名扬天下的“诗仙”。同学们,你们也受到启发了吗? 读书,让我知道了一个同命运作不屈抗争而成就辉煌的人物——乐圣贝多芬。他小时候因为家境贫困,所以童年过得相当悲惨。但贝多芬并没有被苦难压垮,而是不屈不挠,迎难而上。终于在耳朵变聋期间发表了其伟大的《第九交响曲》及《月光曲》,蜚声中外。其崇高的气节,奔放的热情和积极向上的进取心十分令人感佩。

同学们,你们也受到启发了吗? 读书,让我知道孔融让梨的故事,读书,让我知道应该为中华的崛起而读书。梁启超先生说:少年强则国强,而我想说少年爱读书则国家振兴富强就有希望。我喜欢读书,也希望所有千千万万的同学们也喜欢书,让书伴我们成长,伴我们成栋梁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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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狂人日记的读书笔记初中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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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

鲁迅他运用了日记和精神病人内心的独白方式把他想所表达的资料发挥地淋漓尽致。那时候的人们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而鲁迅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在这生死悠关的时刻,他抛弃了学医的梦想,抛弃了封建社会的思想主义,踏上了革命的道路,朝着文学殿堂为他展开的大门前进,用手中的笔跟敌人做战斗,用手中的笔挽救中华民族的灵魂,让人们明白祖国的荣辱兴衰。鲁迅他是一个作家,也同时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他用他手中的笔描绘着属于他自我的蓝天,他就在这片蓝天中尽情地展翅高飞,写作则是最适合他的“翅膀”。

鲁迅先生抨击了当时吃人的社会现实。他巧妙借助"我"这一主角,描绘了人性的丑恶与世界的残缺。说实话,这篇文章的色彩过于晦暗,但这晦暗中分明灼射着亮光,透露着激荡与高昂!"吃人!"真的是吃人吗?这显然不是先生的直接目的,先生眼中的吃人只可是是在社会现实的无情压迫和吞噬下,人性一点点地泯灭。或许在茫茫夜幕下,先生一人独立于窗前,望着窗外被流水般月光笼罩的夜独自叹息。"吃人的人的兄弟",天下谁不为兄弟?所以先生揭露的显然不只一人,而是整个民族。"食人"的民族,何时能清醒?先生以灰冷的一面,向尘世发泄着愤懑。然而,黑暗是如此的深广,吞噬了一切,仅有先生那炽热和焦灼的心在跳动着,熠熠发光!

读《狂人日记》,我深切体会到先生内心的痛苦。一方面他无力杯葛政府带来的压力,另一方面又为中华民族的衰亡而哀叹!所以全文结尾时,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唤。先生宁可燃烧自我,把光亮留给孩子们,因为那不仅仅是孩子,不仅仅是生命,更是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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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初中作文:我的读书与写作

全文共 1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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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有谁真诚地陪我走过童年,走到现在 ,我会毫不犹豫地说,除了父母,便是书,书一直伴随着我成长。

打小,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起初,我只是阅读课本书中的内容,可随着年龄的不断增加,我对外面世界的好奇心也不断增强,在强烈的好奇心的“怂恿”,我不再局限于课本,而是开始阅读课外读物。

虽然一个三年级的学生,面对色图精美的课外书,总是兴味盎然,即使里面有许多生僻的字词不认识,也不理解,像一只只拦路虎,可还是阻挡不了我对读书的渴望,我找到了求助对象——字典,一边津津有味地读着,一边不厌其烦地查字典。就这样,我读了《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选》《爱丽丝漫游记》等等。

小小的我看着别人写的一篇篇优美动人、曲折离奇的故事,我心里萌发出一丝特殊“冲动”——我也要写文章! 从此,我便开始了自己的“写作之路”。虽然每一次我都想着要把文章写得优美、感人,可却被老师批评说是太浮夸。原来,我只是一心追求语言上的美感,从未把自己的真实情感流露到自己的文章中,给人的印象就是太虚,不真切。知道了自己文章中的缺陷后,我努力的去改正,可却总是弥补不了。

在我一筹莫展时,我接触到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它就像一束曙光,照亮了我的世界,去开辟自己从未到过的领域。 接触到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是一次偶然的机会。那是四年级的时候,学校邀请著名作家沈石溪来给我们做演讲。中年的沈石溪在台上回顾了自己插队的经历。他用幽默诙谐的语言,详细的描述了他从见到老鹰蛋到用母鸡养鹰的一段神奇的经历,用形象生动的比喻带领着我体验了边境傣族寨子里的一只老母鸡抚育小鹰的温情。他那真挚、朴实的语言打动了我,我在那一刻恍然大悟,原来真正感人肺腑的语言并不需要过多的修饰,只是简简单单的几句话,饱含着自己深厚情感。 沈石溪老师的讲座结束后,我当机立断就买了他的小说《再被狐狸骗一次》。当我读到书中的公狐狸为了让母狐狸能带着小狐狸安全转移,竟然不惜咬断自己的腿,一股暖流涌上心扉,或许这就是父爱的力量吧,动物世界的爱是多么深沉啊!

那个暑假里,我又订购阅读了沈石溪的其它动物小说,比如说《第七条猎狗》、《最后一头战象》,《戴银铃的长臂猿》、《白天鹅红珊瑚》等等。我的书架上已排满了沈石溪老师的书。每一次看沈石溪的小说,我心里都会有新的感悟。其实动物的内心世界很单纯,它们的心里只有自己的亲人,只有想保护好自己亲人的神圣使命。相比它们,人类竟然为了自己的利益去残害无辜,更自私更情吧!动物世界让我懂得了感恩,去感恩父母,感恩老师,感恩生赐与的一切……

如今的我虽然功课增多,但我依然乐此不疲地看书,在阳光明媚的午后,在温柔的灯光下,品杯茶,读一本书,细细地品味着书中的悲欢离合,酸甜苦辣。这是何等的惬意,这是何等的享受。读书对我来说并不单单是提高我的写作水平,更让我增长见识......在读书中我感受到了快乐,学会了感恩。书籍充实了我的生活!

[初中作文:我的读书与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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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中朝花夕拾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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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这部作品是我国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鲁迅所写的。《朝花夕拾》是作者从大脑里挖出来的,大多都是凝练,稳重的笔法摘取那些深藏在内心深处的难忘的生活片段。

我最喜欢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个片段中的第二段,这段话一开头就运用了排比手法,用了一组连词,如: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菜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了。

这些自然而又逼真的景物描写,读起来仿佛身临其境,仿佛碧绿的菜畦,高大的皂荚树就在我们眼前,轻捷的叫天子在我们头顶上盘旋。我还喜欢《藤野先生》这一片段中的第一段,例如:上野的樱花烂熳的时节,望去却也像绯红的轻云,但花下也缺不了成群结队的“清国留学生”的速成班,头顶上盘着大辫子······

这段话一开头就运用了比喻手法,形象生动地把成朵成朵的樱花比作绯红的轻云,而又从侧面描写出清朝留学生不学无术的丑态。总之,作者的寥寥几笔就勾勒出了人物的独特个性。

作者在行文中经常插入一些与文章内容有关的典故等,使文章内容更加丰富多彩,使行文更有说服力。而且《朝花夕拾》这部作品不但手法犀利,入木三分,而且语言也与众不同。作品的语言清新自然,朴实而又不失稳重,读起来琅琅上口,亲切感人,总能勾起人们对往事的留恋与回味......

我们以后也要与鲁迅“同行”,为祖国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用自己的`双手写出一篇篇优美而又蕴含哲理的美文,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一片属于自己的新天地,去海边采撷属于自己的一朵浪花,为太阳添上笑脸,为蓝天涂抹色彩。我们还要去天边寻找属于自己的伟大理想,并为之努力奋斗。

让我们共读《朝花夕拾》,在记忆中追寻,在记忆中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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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最新初中生名著读书笔记

全文共 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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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没头脑和不高兴》。作者是任溶溶。

“没头脑”和“不高兴”是两个主人公的外号。“没头脑”不是不聪明,只是做事马虎,常常丢三落四;“不高兴”不是不会笑,而是固执任性,总不愿意与他人协调配合。“没头脑”当上工程师以后,设计了一座三百层的摩天大厦作少年宫,忘了设计电梯,到两百二十五层楼上去看场戏,得背上干粮、被褥,上下一次要一个月。“不高兴”呢,他跟人搭档演“武松打虎”,他扮演老虎,却总不高兴按照剧情的要求被武松打死,结果急熬了台下的小朋友。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没头脑和不高兴》这本书太好笑了,害的我笑的刚长好的伤口都裂开来了。书里的主人公是两个小朋友,一个叫“没头脑”,一个叫“不高兴”,妈妈说这个“没头脑”有点像我。书中主要描述了“没头脑”因为粗心,“不高兴”因为坏脾气而发生的一些故事。“没头脑”和“不高兴”遇到了仙人,仙人把他们变成了大人,并让“没头脑”做了建筑工程师,“不高兴”做了演员。

做了建筑工程师的没头脑造了一做300层的少年宫,仅有楼梯没有电梯,最终只好走楼梯到225楼看“不高兴”表演武松打“虎”,爬了1个多月楼梯才到。“不高兴”演的是老虎,但他就是不高兴被打死,于是和武松大战了几天几夜,不明白是武松打虎,还是虎打武松,观众看的累死了,并且带的粮食也不够了。幸好“没头脑”认识到了他们俩的毛病,拽走“不高兴”找到仙人,求他把自我变回了小孩。从此,“没头脑”改掉了粗心的坏毛病,变成了一个细心的孩子。

看完这本书,我也深刻意识到“粗心”这个毛病要不得,联想到生活中,我常常因为粗心大意导致考试漏做题目或者丢分,妈妈说:“粗心的毛病必须要改,有些设计师,设计图上多一笔少一笔,往往会导致一幢大搂倒塌。医院的医生缝伤口的时候,多一针少一针,病人要多吃很多痛苦的。”

妈妈还告诉我前几天有位妈妈倒车时,因为粗心把自我五岁的女儿给压死了。我真替那个宝宝和妈妈感到悲痛,我觉得粗心实在太可怕了,所以我必须要改掉这个坏毛病。从小养成做事认真细心的好习惯!我可不想等到我长大了因为粗心闯下大祸,所以和“没头脑”一样,趁着我还是小孩,认真对待每一件事,细心做好每一件事,和“粗心”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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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有关傅雷家书读书笔记初中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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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爱叫父爱,他不同于母爱,他没有优柔绵长。他更像是一杯温开水,虽平淡无奇,可又让你浑身温暖,倍感热血。

《傅雷家书》收录了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其夫人于1954―1966年间写给两个儿子的家信,总共186篇。傅雷在书信中和儿子论艺术,论音乐之美;聊儿子的比赛、生活;说自己的处境,讲社会、国家。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事都写在信中,充满了父亲对儿子的爱、期望。

每一封家书都值得我细细地品、慢慢地研,它拥有着文学价值与人间美好的情感。傅雷深爱着孩子,“亲爱的孩子,你走后第二天,就想写信,怕你嫌烦,也就罢了。可是没一天不想着你,每天清早六七点钟就醒,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也说不出为什么。”为什么?因为父亲在思念着、爱着孩子。“自己责备自己而没有行动表现,我是最不赞成的。这是做人的基本作风,不仅对某人某事而已,我以前常和你说的,只有事实才能证明你的心意,只有行动才能表明你的心迹。”这是一位父亲讲给儿子的人生大道理。

傅雷对儿子说“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父母又何尝不是这样要求我们。傅雷给儿子深沉的爱,把儿子当作朋友,讨论艺术上的问题;指导端正着儿子的品格;让儿子产生自己的思想,有独立的观念。正是人世间最珍贵的宝藏。

读完《傅雷家书》,我想了想自己,也不禁一触。天下父母之爱都一样深沉。记得我初一住校时,约定每天与父母打一通电话,父母千叮咛万嘱咐,给我指明学习方法,提醒我注意身体,好好学习。一次周末回家,看到一个小本,本上密密麻麻的字,原来是父母每天接我的电话前,先记下要和我说的话。每天虽时间不长,可在这一句句话中夹着爱。我明白了要与父母多沟通、交流、分享自己的想法,互相理解。

父母的爱是人世间最伟大的爱。傅雷教他的儿子做人、做学问、爱国,言传身教,影响着儿子的一生。而我们的父母也用他们的爱,他们的言行举止感染着我们,扶着我们走向正确的道路。父母的话,我们要用心去听,去体会。因为,他们是世界上最爱我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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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初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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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是凡尔纳三部曲的第二部,故事讲述的是1866年,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带着自己的仆人和一名捕鲸手去追捕海上的一只大独角鲸,在此过程中,意外发现那是一只构造奇异的潜水艇,船长尼摩邀请众人周游海底世界,中途碰到许多深不可测的事情,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了印度洋、红海、地中海……整整有两万里。

最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的科学性,凡尔纳的各部作品均由此特点。书中涉及了许多生物知识和部分物理知识,例如说:动物的分类、光的反射……故事情节非常出色,不仅使我们开了眼界,对世界有所了解,而且也让我爱上了科学,真是受益匪浅啊!

最让我感动的一幕出现在海底,那天众人潜入海底去采珠场采珍珠,正当他们高兴奋兴回来的时候,发现有位印度人也在一旁采珠。忽然间,一只目光贪婪、张牙舞爪的巨鲨出现在印度人的上方,猛地向他直扑过去,他往旁边一闪,鲨鱼的尾巴向他一扫,他摔到了地上。正当鲨鱼想吃掉他时,尼摩船长主动出击,展开了一场人鲨大战,尼摩船长不断攻击,却一直没有刺中要害部位,而鲨鱼张开它那如同工厂里的大剪刀一样的大口,将船长掀倒在地上。此时,尼摩船长自称跟人类断绝了关系,但在要害时刻,却为一位普通的采珠人和鲨鱼搏斗,不仅说明他神秘莫测,而且有很强烈的正义感。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我最喜欢的人物并不是尼摩船长,而是仆人康塞尔,他有个特点,每当他们捉到鱼时,他总是主动分类,习惯虽小,但充分说明他有强烈的求知欲,对学习很感爱好。我不禁想到了现实生活中我的情况,别看我现在学习成绩不错,但是我仅仅是依靠自己的优势——记忆力好坚持到现在,平常根本不怎么用功,我想:假如我和他一样该多好,我不就可以名列前茅吗。所以我应当拿他为榜样,向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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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中生关于读书、实践、收获的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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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多次拜读过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捧起又放下。总是对那充满诗意的书品产生了无尽的困惑:先生为何称旅行为苦旅?既然是苦旅,先生又缘何一次次地踏上旅程?

循着先生的脚步,我展开了我的西行。旅行很快乐。我看见了尘封千年的兵马俑,我看见了大漠深处的月牙泉。我收获,因为浩瀚的秦史就展现在我的面前;我快乐,因为断绝人烟的大漠深处竟有如此一片绿洲。我的收获是形体上的。

翻开文集,游于文字中,再借先生的眼睛观察,我却感到了一丝苦。我用心灵与兵马俑对话,我触到了繁华不再的咸阳城的一声叹息;我用心灵与月牙泉窃语,我感到风吹狂沙,小泉可能在弹指间被埋没的恐惧。我的收获是苦,是心灵上的苦。

我驚异,去旅游、去躬行,竟能在快乐的游程中收获一丝哀伤!

在西行途中,我再次翻开余秋雨先生的著作,越发地了解了他。他游敦煌,历兰州,攀沙山,览咸阳,他看到的不仅仅是表面上的风景。一次次思想的游历,使他一次次收获到人世间的真谛,虽有苦感,咽下却觉甘甜,我想这大概就是先生一次又一次进行文化苦旅的原因吧?

我不停地行走西行旅途中,带着《文化苦旅》边走边思:王安石的褒禅山之行是苦的,但他的心灵旅行却是有收获的,因为明白了以“志”“力”“假于物”达到人生的目标的道理。东坡先生的石钟山之行也是苦的,但他的心灵之旅也是有收获的,因为他找到了石钟山命名的真正原因。

而今,我的西行之旅既快乐,又疲劳。不过,也有了自己独有的收获——读起《文化苦旅》时,旅途的疲惫渐已消失;读起《文化苦旅》时,孤独的感觉离己而去;读起《文化苦旅》时,更是找到了心灵的慰藉。我的心灵随着《文化苦旅》而置于阳光下,扫除了阴霾,换上了温暖与明亮。我的心灵来到了阳光下、大漠上,充满了希望,满眼是生命的光彩。我在前人的心灵旅行中,终于找到了一边行走一边读书的轻松,终于收获到了只有心灵的苦旅才能越来越接近思想的天堂之真理。

说得不错!读书、旅行、实践,尽管是一次“苦旅”,但又是人生的最大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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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爱读书的书初中作文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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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随着时间的推移,读过的书很多,而与书之间发生的>故事也渐渐增多起来。

祛除商标

我曾在书上看到祛除商标的办法,就是用电吹风吹商标,商标便会自然脱落,我决定试验一下。

这天,妈妈买了一罐梅子。吃完以后,我看到罐上的商标,便拿了电吹风对它猛吹。那只罐子是塑料做的,结果,非但商标没有祛除,反将罐子吹得凹陷下去。

求愿金鱼

小时候,我看过《金鱼与农夫》这个故事。其中农夫捕到了一条金鱼,金鱼让农夫放掉它,便能满足农夫的愿望。

看了这个故事,我真的以为金鱼可以许愿呢。那天,爸爸买回来小金鱼,放进了鱼缸里,我抱着鱼缸嘀嘀咕咕。妈妈问我在干什么?我说:“在童话故事里看到向金鱼许愿,我也在许愿啊。”

妈妈一听就笑了,她告诉我:“童话是虚构的,怎么可以向金鱼许愿呢!”

误食辣椒

我正在看书,听到一声声催促,便捧着书去吃饭。在餐桌上,我边看书边吃饭。本想夹菜吃,却夹了一块辣椒。入嘴之后,我被辣得伸出舌头,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簌簌的往下掉。

书是我的最爱,它让我拥有不少的知识,却也经历了许多有趣的故事。我的生

活充满快乐,变得越发丰富多彩。

[我爱读书的书初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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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书助我成长的初中作文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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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书柜上,各式各样的书排列成行,整整齐齐的,远远望去,就像一个巨大的梯子,帮助我到达知识的殿堂。有时候,我喜欢抚摸它们光滑又稍带凉意的书脊,感受指尖的凉意,回味人生。

读书助我成长,它让我明白人生的哲理。第一次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在一个雨天,我心爱的新买的手表却被妈妈换成了文具盒,心中不平的我跑出了家门,躲进一旁的书店,拿起书柜上的一本书,读了起来。这本书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着读着,我就被海伦的精神打动。海伦三岁就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几乎成了废人,但小小年纪的海伦却用惊人的毅力,学会了走路,学会了拼写,别人学一遍就学会的东西,她却要学十遍,即使这样,海伦仍然用行动证明了自己。合上书页,我想:海伦身体残疾,行动不便,和她相比,我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还再奢求什么呢?于是,我回家向妈妈道了歉,又将这本书摆在桌前,让它时刻提醒我,激励我。

读书助我成长,它让我懂得了许多知识。小时候,我看到蚂蚁有时候会成群结队,把家搬到另一个隐蔽的洞里,心里总纳闷儿:这好好的,搬什么家呀?我后来读书时看到:蚂蚁搬家是因为感觉到空气潮湿,即将下雨。我这才明白了其中的奥妙。

读书助我成长,它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暖暖的台灯亮而不刺眼,我常常在这样的氛围中读书,闹钟滴答滴答响着,记录着时间的流逝。烦躁时、苦恼时,只要静下心来读一小会儿书,再灰暗的一天,也因为读书而变得妙趣横生、五彩缤纷了。

读书给我乐趣,读书助我成长。我曾是一个无知的孩童,正因为有了书的启迪,我才成为一个知晓大自然的少年;我曾是一个嫩芽,正因为有了知识的灌溉,我才成为一朵芳香四溢的花;我曾在人生的分岔口徘徊,因为它的带领,我走上了正确的道路。因为它,我才得以成长,得以辉煌。读书,助我成长!

[读书助我成长的初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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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初中生《女生贾梅》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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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贾梅,这个看似平凡普通的初中女生,却和她的伙伴们一起,演绎出一段段丰富多彩又让人感慨万分的成长故事。这当中,有校园生活的甜酸苦辣,有对美好未来的憧憬,也有对亲情和纯洁友谊的渴望。在寒假中我看了一本现代著名作家杨红樱阿姨写的《女生贾梅》。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贾梅在寒假中,为了看偶像左弋拉的演唱会,和林晓梅一起去餐厅打工,这两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主”为了自己的理想目标也能努力拼搏,向目标奋力前进。可狡猾的餐厅老板竟然出尔反尔,明明说好的50元工资,到头来却只有2元钱。这然贾梅和林晓梅委屈极了。作家爸爸看在贾梅这般努力地份上,终于同意出这50元钱。贾梅自食其力、努力拼搏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只要努力了,一定有收获。

贾梅的经历也让我想到了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我的数学成绩一直不理想,每次大考都因为数学而拉了分,属于严重偏科。老师们一直鼓励我说:“只要努力学习,认真复习一定能考好。”我也暗暗下了决心,5年级,我一定不能让数学拉了后脚。在课堂上每一节课的注意力百分百的集中,我还准备了课堂记录本,把老师说的重点的地方一字不漏的抄下来。考试的错题总会想想为什么错,正确的思路怎么样,还会让妈妈出一道与错题相似的题,看看自己到底有没有真正掌握了没有。我的努力终于有了收获,这次5年级的期中和期末考试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付老师和唐老师还一次次的表扬了我。我心里别提多美了。

《女生贾梅》的每一篇故事都是令人惊心动魄、扣人心弦,严许肃中却也透出幽默,真是令人回味无穷。

篇二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读过秦文君的小说呢?那《女生贾梅》有没有读过呢?今天,就由我来讲讲这本书吧!

不用我说,你们都知道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女生贾梅.这位出自秦文君笔下的贾梅是个活泼、开朗而且善良的初中生,在二班.她有一个龙凤胎的哥哥,一个疼她的爸爸,一个爱她的妈妈.她的哥哥叫贾里,在一班。虽说只比她早出生了几分钟,但总是摆出一副兄长的架子来教训贾梅,说她不够聪明,反应迟钝.不仅这样,还常跟贾梅吵架,但还是“刀子嘴,豆腐心”。爸爸呢,是个文学作家,不过,虽然天天坐在家里写,但是发表的作品倒没多少,是个名副其实的“坐家”。妈妈,是个儿童剧演员。充满童心,在两兄妹里,最喜欢贾梅,虽说她已经是个初中生了,但在家还是叫贾梅“宝宝”,让贾梅还有点尴尬。她认为在家里爸爸是凡人,妈妈也是,她更是一般。只有她那双胞胎哥哥贾里稍稍有些与众不同。

说实话,当这本书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就爱上它了,它一点也不亚于杨红缨的校园小说,也让我感受到了一种快感。看看贾梅,我就想到了我自己,我,是一个即将步入初中校门的一名小女生。我性格不怎么好,在我的生活中,一大半是皱着个眉头。虽然爸爸妈妈说了很多让我不要皱着眉头的话,可我就是不听。这点,我就不如贾梅,她总是开开心心的,在生活中,常用莎士比亚的名言来激励自己,比如什么“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还有呢,就是我自己受了欺负,不敢与“邪恶”对抗,总是向恶势力低头。可她呢,却勇于对恶势力发起挑战,为“弱小”“打抱不平”。她真是值得我学习啊!

作家草人说:“一个女孩只要有爱心,有丰富的精神世界,即便将来穿行在厨房里,也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尊严。”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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