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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读书的作文高中(汇总20篇)

我爱我的祖国。我爱我又古老又年轻的祖国。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热爱读书的作文高中,希望对各位小读者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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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高中生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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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老师布置我们看一本书,然后写一篇读书笔记

有一句话说的好:“细节决定成败。”只要我们认真观察生活,认真观察社会,我们就一定会成功。

当午后的阳光,洒在身上,暖暖的,打在树上,零零碎碎,似乎书中的故事在眼前上映……

曹操这个在历史上叱咤风云的人物,书中我最为欣赏的也是曹操。孙权评价曹操:“其惟杀伐小为过差,离间人骨肉以为酷耳,御将自古少有。”鲁迅说:“曹操至少是一个英雄”

史书评论明略最优、清平之奸臣、、然而我确认为他是乱世之奸雄,也是英雄。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这就是曹操最能突出自己野心的一面,他可以错,但是他的部下不能错,有句歇后语就就曹操杀吕伯奢——将错就错。得天下,挟天子以令诸侯,此为孟得之雄才大略之体现,他不急于求成,知道韬光养晦,不挣一时之得,深谋远虑。

《曹操献刀刺董卓》这个故事给三国演义小说增添了生动的情节,不仅推动了小说故事的发展,也让读者对曹操的人性上有所了解,三国时代,动荡不安,将曹操直接评价为汉贼也有所不妥。读了这个故事,我很是感概,小时候就一直听说曹操是奸雄,现在看过三国演义后,确实不假,至少以后的“挟天子以令诸侯”就能说明问题,更重要的是权位的刀把子,一直让自己人扛着,这样无异于谋权了,既然能谋权就有可能篡位。更重要的是,朝中大臣众多,但是有勇气去杀董卓的却是寥寥无几啊,曹操就敢了,而且有可能真的是刺死了董卓,补充回答:来自手机问问自己也逃不出丞相府。这是玩儿命的活儿,也是忠君爱国的活儿。

所以,我要说的是:曹操是奸雄,也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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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中读书笔记摘抄格式

全文共 1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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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看了《山居笔记》和《山居笔记(新版)》,其实,除了里面的序,两本书大致是一样的!原版的序很长很长……但用余秋雨的话来说:“权当我给你们送一束花草,还带着点儿根茎上的泥土……”,而新版的序就是很简略了……不过两本书看了候,都有许多感触:感于余先生对历史文化的独到见解;感于余先生对现代文化的责任感;更感于他的文章里所散发出的深情、大度的光彩。(还有感于《山居笔记》到底有多少是正版的,应该说,余秋雨的书……)

一座繁华的城都消失的无影无踪,这不仅会引起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的浓厚兴趣,而且对普通老百姓也永远是一个巨大的悬念。

一千九百多年前的庞贝古城突然湮没;更古老、更辉煌的都城—雅典消失的不明不白;柬蒲寨吴哥窟的殒落也是一个千年之谜……时间过滤了一切,我们无法再找回答案。

黑龙江省宁安即清代著名的流放地宁古塔,一圈巨大的城墙墙根让人无法想象在遥远的古代在这里屹立过一座什么样的都城。现在的它只剩下一道泥土砌成的的基座,但曾经的它可是渤海国百城之首,亚洲最大的城市之一,东北亚地区的重要贸易枢纽!如今的城里保存最完好的只是一口“八宝琉璃井”,它回忆着几千年来周围发生的一切,波光一闪,就像是一只看得太多而终于看倦了的冷眼。都城的西部和北部竟还密密地排列着五座跨江大桥桥墩的遗址。

如此繁华的城市、如此繁荣的一派景象,是什么使它消失地如此彻底?!

华夏大地在数千年间出现过多少星罗棋布的城市,能保持长久生命的又有几座。比之于山川湖泊、广漠荒原,城市是非常脆弱的。

中国,一个以农兴国的文明古国,农民显然占据了重要地位。在农民眼中,不直接从事农业生产而拥有的财富的人则是大抵不义之人,又因为统治者的长期欺压,农民起义军一次次攻陷城池,需要把自己直接生产的财富抢回来。城市本身的不健全,加上城里乡人的“客居”感和辽阔的农村对它的心理对抗,便显得更没有自信。

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城市汇聚了一切,经济、政治、军事、文明、物资,所有的一切。它是一种无形情绪的集中,一种文化的定形,它的高度文明与繁华激起了他人对它的占有欲。

历史,曾在这块荒凉的土地上做过一个城市的梦。梦很快就碎了,醒来一片荒凉。

随着时间的改变一切都在改变……如今的华夏大地上呈现出另一片繁荣昌盛的景象,数不尽的新城拔地而起,交通网络构建迅速,城市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浮华的背后,却同样牵系着无数的情仇困苦。我热爱城市,当然也包含着对它的邪恶的承认。城市的邪恶是一种经过集中、加温、发酵,然后又进行了一番装扮的,它终究控制了全局、笼罩街市,街市间顽强地铺展着最寻常的生活。商场的黑暗、阶级斗争的激烈、街头的骗子、犯罪团伙的横行,我们看的太多太多。

有些时候真想离开城市,回到大自然。抛开这早已看倦的城市,会觉得似乎得到了全然解脱。热爱自然,却不能长久隐居山林。作为一个现代人,渴望生命散发出的蓬勃热量。

我几步之外就是世俗人性的广阔绿洲。每天都这么走,走过邪恶,走向人性,走向人类的拥挤和大热闹。相信大家协起手来,洗去心灵的污点,用一颗颗纯洁的心,共同建设我们美好的家园,让城市的明天更加灿烂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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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爱读书读好书高中作文[2]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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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著名文学家高尔基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扑在书籍上,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

我十分爱“啃”书,通常一“啃”便是几个小时。家里头的书,没有一本是没被我“啃”过的。姐姐的《小学生必读》12本书无一例外都被我“啃”过七八遍。有人问我,你读那么多遍不会腻吗?我会回答:旧书不厌百回读。

我喜读作文书, 家里好多作文书都看完了,但看完后总是记个大概,经常记不住好词好句,抓不准文章中心。这几天看书,我总结出一个好方法:可以把范文中的好词好句、写作方法等用笔划出来,在本子上抄几遍,就记住了。现在,书上又多了些东西——我的爬迹!

我从不放过任何一个学好词的好机会,在我们班十分流行的赛尔卡牌上,有很多四字词语,我就把它们多抄上几遍,背下来。虽然是游戏中的成语,但是我也把它们积累下来。

写作业时,我经常有不会做的题,我就打开书看一看,原来答案在书上,我就多看几遍,以后再碰上时,就不用怕不会了。

现在 我又用另一种新方法看书——电脑阅读。每每我写完作业就打开电脑上网找一些好文章来阅读。不过因为电脑有辐射,我只在周末进行电脑阅读。

正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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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读书高中

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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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及“窃读”的滋味,我仿佛回到了往日的时光;在课堂上偷偷看课外书被老师罚站、为了及时还书而打着手电躲在被窝里“赶工”直到天亮……

用现在的眼光看,以前的“痴情”简直有些可笑,但我要庆幸从小就有这样的爱好。阅读不是一种投机,未必让人短期获益,但它确确实实是我们的生活重要组成,甚至影响你的人生。我坚信,这是一场漫长的洗礼,让我逐渐远离了平庸和肤浅,开拓了我的视野,深邃了我的思想,曾让我获得了一种与众不同的自信。

安徒生阅读童话,发现幸福不过是人鱼公主消失时幻化的气泡;达芬奇阅读微笑,发现蒙娜丽莎慑人的神秘;培根阅读生命,发现自由才是人类心底真切的渴望;

我们阅读书籍,发现世界不过是无数纸张拼凑起来的歌舞升平。

读书是幸福的,小资十足的文字堆砌起来的幸福。书里,我看到了继木如同一只无法飞翔的乌鸦在黑暗中奋力奔跑;看到了韩寒高傲甚至自负的背影;看到了安妮宝贝苍白而虚无的跋涉。我看到了他们生活过的痕迹。我看到了他们牵扯着我无比真切的情绪满天满地的宣泄、狂欢。

读书是幸福的,中华崛起的路途中道道血痕昭示的幸福。书里,我看到了阿Q迂腐自嘲的笑,看到了人血馒头在黑夜中闪出邪恶的光,看到了长征路上衣衫破旧却仍谈笑风生的脸,看到了碉堡下董存瑞坚定的双眸。我看到了他们的血肉模糊,看到了他们的痛心疾首,看到了他们心中互相厮杀的失望与希望。那是谁的身影屹立在世界的东方,促使我自豪地幸福着。

读书是幸福的,未知的世界无尽的好奇下夺目的幸福。书里,我看到了郝思嘉倔强而对戈多无尽的等待。我看到了异域的天空泛起迷幻的光,看到了不同肤色的躯体上演不同的人生。那是谁的裙摆,在世界各个角落飞扬,也扬起我满心憧憬的幸福。

读书是幸福的,飘逸的幸福。

读书是幸福的,它告知你古今中外世界与历史玄妙的变迁。我们在求知与获得的轮回中享受着这种幸福。

晓古知今,洞察内外,这就是读书的幸福。

或许,读书算不得大幸福,充其量是一种小幸福而已。然而,这很重要,在这个世界上,大起大落的人生毕竟不常见,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生命里更多的是安静和平淡。小幸福贯穿着我们的一生,但也因其小,我们常常有意无意地忽略了。拥有小幸福,就让我们从读书开始吧!

一个读书的人是充满希望的人,一个读书的家庭是充满希望的家庭,一个读书的民族是充满希望的民族。“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一代伟人周恩来发出的呐喊,于当今中国仍然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希望它依然是一针清醒剂,唤醒仍然徘徊在读书门槛之外的芸芸众生,快乐读书,读快乐之书!读书吧,让幸福与你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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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中生写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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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初次阅读《哈利·波特》这部作品时,只是普通地认为这只不过是一个小魔法师在学校开心的生活罢了,所以就带着无所谓的态度看了下去。可是,在接下来的情节中,我看见了哈利所背负着的东西,他有着一般人无法想象的痛苦回忆,当他还是个婴儿的时,就目睹了自己的父母被杀害,他的母亲为了保护他施出了古老的魔法,只让伏地魔在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个伤疤。

因此,哈利便在魔法界成为了一个“名人”,但我想哈利绝不会认为这是件好事。哈利在费农姨夫家长期受到让人忍无可忍的待遇,只有当他回到霍格沃兹,他才是快乐的,因为有赫敏、罗恩、邓不利多等等一切关心他的人们。哈利背负着许多东西的:父母被杀害的仇恨,朋友对自己的关心,小天狼星、邓不利多等长辈的关怀与期待,保护自己在乎的人的心情的……

这一切都是因为爱吧!因为爱,哈利才能拒绝伏地魔以魔法石为条件让自己的父母复活,即使再也见不到自己日思夜想的父母;因为爱,哈利才会不顾危险地进入密室去救金妮,破灭伏地魔的阴谋;因为爱,哈利才会拼命保护小天狼星,面对成百的摄魂怪;因为爱,哈利才能想象着和父母、小天狼星一起生活的场景而使出守护神咒,赶走成百的摄魂怪,即使那样的场景永远也不可能实现……虽然从未体验过父母的爱的哈利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是他的身边总有着那一群朋友支持着他,他们给予他的友情成为了他打败黑魔法的动力之一。而在这些经历中,他也逐渐了解自己的父母,了解到父母为了救他而付出了多大的牺牲,所以,友情温暖了他,而亲情却给了他强大的力量,这就是爱吧!

眼看着时间一点一滴地流逝,小哈利也逐渐成长起来,尽管哈利被别的同学怀疑过是“蛇语者”的继承人,被别人嘲笑过、讽刺过、挖苦过,罗恩、赫敏也从未离开过他,他们更加努力地去寻求谜底,一起面对危险。朋友,成为了他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的:他们一起去保护魔法石,共同面对密室中的危机,结伴去营救无辜的小天狼星·布莱克,以及挑战伏地魔等一群黑魔法师。哈利的力量因为友情而更加强大,更加闪光。

亲情,友情,这就是哈利心中最为光亮,最宝贵的两样。

爱,永恒的主题。哈利·波特的故事,永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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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平凡的世界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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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看了《平凡世界》这部书,这部书从一个名为孙少平的高中生说起。讲述了在的前期,中期和后期黄土高原发生的一系列充满人生酸甜苦辣的长篇小说。很遗憾我只读了他的第一部。

不过这样我就满足了,给我带的知识,教育就很丰富了。

我很欣赏这部著作里面的孙少安,从小承担家务,识大局,懂得为家人承担,这一点值得我学习。

说起孙少平,这个略显稚嫩的高中生,在文中展现得淋漓尽致,他有感情,懂得自己的任务,知道要去学习,虽然不正规,但还是展示了他好学的性情。

少平一家祖辈都是面朝黄贝朝天的农民,日子非常不好过,但是这个家中的人都互相的帮助,这令我非常感动。

真是好书一本,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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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热爱读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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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题记

蔚蓝的天空下飘过朵朵白云,雪白的云下鸟儿在唱歌,草儿在舞蹈,花儿在微笑......多美的画卷啊!这美丽的画卷里,还有一个小男孩,躲在被窝里,捧着厚厚的《三国演义》如饥似渴地吸取书中的营养。

这就是我,一个热爱读书的我。

童年因书香而快乐!童年因书香而精彩!开启书的扉页,缕缕墨香如醇醇杨柳,蒙蒙花雨,在心田上索绕,让心花萧然开放,散发出无数感悟的诗行!在油墨芳香中,踏着历史的足迹,我来到了三国时期,我认识了文韬武略的诸葛亮。

诸葛亮他上至天文,下知地理,还善于揣测别人的心理。他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七擒南蛮王孟获,让他成为了他忠诚的部下。还有一次,诸葛亮一一座空城、一把琴、寥寥两千五百人击退了司马懿十万大军,这一壮举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诸葛亮真是一个聪明机智的人,他真令我佩服,他的经历告诉我,只有一个人好学的人,才能有所作为。

于是,无论上什么课,我都积极发言,积极参与,课后大量阅读课外书,并随时录下生活的点点滴滴。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写的作文,经常被登在学校网站上,还经常获奖。读书让我明白了事理,更让我懂得了坚持就是通向成功的桥梁。

少年因读书而快乐!少年因读书而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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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哈姆雷特读书笔记高中

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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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所以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悲剧,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

总之,《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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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热爱读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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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热爱读书的活泼女孩,我觉得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了!

我热爱语文,热爱读书,我觉得书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五年级之前,我对书感到讨厌,反感,但六年级时,我们换了一位教学风格与众不同的老师,让我改变了对书的看法,是怎样一个风格不同的老师呢?

杨老师是一个爱书老师,宁可让我们少做一点作业,也要让我们多读书,丰富知识的老师。为此,老师帮我们建造了一个图书角,每人捐二、三本书,70名同学,大约一学期可以读上150本图书,这是我们的周围都弥漫着浓浓的书香。

我喜欢在书的海洋中遨游,“书”丰富了她的知识,是“书”开启了我的智慧大门。《绿山墙的安妮》是我最喜欢的读物之一。这本书是加拿大著名作家蒙蒙格玛丽的代表作。文章的主人公是孤儿安妮,她身世凄凉,但是却有着一颗金子般的心。她生活坎坷,却保持这一种乐观向上的心态,用她的善良与率真赢得了真挚的友谊。

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对这本书做了评论:安妮是继不安朽的爱丽丝。

从之前的讨厌,变成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是书改变了她,从中她感到“书”是她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也仅她智慧大门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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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以读书为话题高中作文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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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的朋友,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书与我共度了十年,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知识。小时侯,妈妈教我认字、读书,教我读故事,一至五岁我都在读——插图中内有文字的书。俗语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些书让我获得了不少知识,但渐渐使我不满足。

我六岁那年上了一年级,我盯上了学校图书馆,每天一放学,就拿着一本笔记本和一支笔往图书馆里赶,把书中的好词好句记录下来,几个月,我的阅读和写作方面大大地提升了!

我家里有上百本书,只要有书在我的手中,我就会忘了吃,忘了睡。

当我在看《刘胡兰的故事》这本书时,读到我国女英雄——刘胡兰为中国牺牲了,我被她的爱国精神而感动;当我读到《环游世界八十天》时,我被斐利亚·福克的勇敢、坚定、冷静而多得胜利,为他兴奋……

俗话说的不错: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的作文方面有所提高,每次作文我都的A+,你可别说我骄傲哦!这可是真的,不信的话,你可以去查我的作文本。里面到处都可以看到我写的好词好句,其实,也不能说是我写的,因为——里面有许多好词好句都是书上的,我只不过是回偷了。但是,书上的内容真得非常非常地丰富,使我念念不忘。

朋友们,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迷上任何一种兴趣都比不上迷上书更能让人受益非浅了!让我们都迷上这份“营养”最丰富的精神“食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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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王梦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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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在读《王梦》,读完之后,我深受感触。

《狼王梦》一书中有两个故事:《狼王梦》和《狼种》。

《狼王梦》这个故事让我感到了深深的母爱。母狼紫岚对孩子的爱体现在她在蓝魂儿就要死的时候。在蓝魂狼被铁疙瘩砸住的时候,紫岚可以说想尽了一切办法,但一切都是徒劳。为了让蓝魂儿不被枪和猎狗给害死。她只好暗中残忍地杀了蓝魂儿。为了让她的儿子当上狼主,她费了千辛万苦,但她的儿子却一个接一个地死去。为了让她的唯一的女儿产下未来的狼王,她与杀死她最勇猛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了。这个故事也说出了猎人为了猎取猎物而丧失了天良。

《狼种》里的主角不狼,而是一条一条狗。这只狗叫大灰,曾经受过警犬训练。但它却返祖了。外形酷似狼,这个故事写出了狗好主人的忠诚。

我想对全世界人民说:“一定要保护珍稀动物!”特别是野狼在我国现在不足1000余头,再不保护的话,就将濒临灭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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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中读书笔记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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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读完它感触颇深。它讽刺了我国古代封建恶势力独霸一方的丑态与它最终将会走向灭亡的必然命运。

《红楼梦》刻画了两百多个人物,他们各具特色。给我印象深刻的有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

贾宝玉这个人由于从小被祖母与母亲溺爱而造成每日与女孩儿们玩乐,不顾学业,而且多愁善感的性格特点,但也是因为这样,他的父亲贾政才会不喜欢他,宝玉也很惧怕他的父亲。虽然大观园里的人尽是心灵肮脏,不过也有真情在,贾宝玉与林黛玉真心相爱,最终却套不过封建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命运。

林黛玉也是多愁善感、经常落泪,都说她心眼小,可是只有她才拥有贾宝玉这个知己。薛宝钗在大观园里可算是最有心机的一个了。她为人处事很能干,蒙住了很多单纯人的眼睛,她人缘极好,却得不到宝玉对她的真爱,她极力讨好没一个人连贾母也不在话下。

王熙凤是最泼辣的一个了,不仅办事干练,而且心直口快,常噎得人说不上话来,她处处不吃亏,人们称她“凤辣子”,却逃不过早逝的命运。

大观园里的人物我喜欢的要数探春了,他心机不如宝钗,文学功底不如黛玉,可是她为人爽朗,而且冷眼看一切,或许她有一点孤高自诩,可是能在混浊的世界里冷眼看一切的又有几个呢?但她的命运同样也是远嫁,离开家乡,离开父母。

贾母可算是仁慈的了,她疼爱孙子孙女们,甚至连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小孩子也疼爱,可是她的话何尝不暗藏玄机呢!黛玉刚进荣国府时,贾母让她做上座,她不肯,贾母说了句“你是客,本应如此。”暗示了她从来没有把黛玉当成是自家人,虽然表面上和谁都很亲切,可是她不过是假慈悲罢了。

读完《红楼梦》让我见识了人间的美与丑、善与恶,让我懂得人们之间并不只有美好的事物,也有肮脏与丑陋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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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热爱读书作文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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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悠悠,飘逸的白云牵走童稚的歌谣。午后的阳光穿过碧玉般树叶的缝隙,洒下片片金黄,深情地拂在脸上,暖洋洋的。我手捧一本文学经典,品读那字里行间的情调,让我心情更为愉悦。

品读陆游的《游山西村》中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使我深有所思。重重叠叠的山,往复回环的水,走着走着,仿佛没有了路,然而当我绕过柳林,有一个花红柳绿的村庄出现在我的眼前。“山重水复”使我疑惑,难道这就是我的命运吗?而“柳暗花明”的结果,又让我懂得,原来只有经历挫折,才能获得成功的哲理。

翻到下一页,王维的《使至塞上》将我带入大漠之中。我看见在荒凉的烽火台燃起的一股浓烟直冲天际,横贯在浩瀚无垠的沙漠上的黄河令我震撼,我看着那塞外奇特壮丽的风光,同时又感到了诗人的那一缕孤独。

回过神,又看到了另一番独特景色。

月光朦胧,笼罩着清冷的河水和两岸的沙滩,这静谧的深秋夜色,使我的心微微一紧。作文远处,那商女本优美的声音如今反而带些讽刺,我们的大好河山如今竟沦为这般地步,实在让人心寒。我想,杜牧的心境必定与我一样。

平复心情,翻出另一番天地。曹操的《观沧海》让我感受到了他那统一天下的雄心壮志。“水何潺潺,山岛竦峙。”海面宽阔浩荡,水波汹涌澎湃,使人胸怀激荡,好一幅大海壮丽奇观。

风儿吹拂我的面颊,书页自然地随风舞蹈。蓦地,我的眼前出现了这样一幅场面。月光转过朱红的楼阁,穿过雕花的门窗,照着屋里失眠的人。此时此刻,我仿佛与诗人共眠。我是多么的思念我的亲人呦!但这毕竟是人之常情,“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但是,我仍抱有一丝希望,只因作者那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合上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闭上双眼,一幅幅画面浮在眼前,挥之不去。阅读文学作品,使我身心愉悦,让我的思想更为深刻。时光荏苒,岁月流转,只有一件事从未改变,那就是我对读书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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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热爱读书

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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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爱读书,从小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爱读书,因为书能丰富我的知识,也开阔了我的视野。从书中,我知道了祖国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文化;从书中,我看到了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

我爱读书,因为书能使我懂得做人的道理。我学会了爱,同情那卖火柴的小女孩;也关心小凡卡的命运,我还敬佩居里夫人严谨好学的态度……

我爱读书,因为书能帮助我树立远大的理想。刘胡兰、赵一曼等英雄人物为了解放全人类,而牺牲了自己年轻的生命,这些书中的人物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我爱读书,每天放学回家做完作业后,都会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在我的房间里,放着两个大书橱,那里面全是我喜欢看的书。读到高兴处,我会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读到悲伤处,我会为主人公的不幸遭遇而伤心;读到幽默处,我禁不住哈哈大笑……

我爱读书,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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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平凡的世界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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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快要升至初三的暑假里,我在父母的推荐下拜读了路遥的著作《平凡世界》。

《平凡的世界》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也是小说化的家族史。在这篇小说中,作家以他对自己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了解,以一届平民的视觉,高度浓缩了中国西北农村的历史变迁过程,以小见大的使作品达到了思想性与艺术性的高度统一,特别是主人公孙少安面对困境艰苦奋斗的精神,对于今天的我们,还是做了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榜样。而这种平凡的故事,平凡的生活,质朴无华的语言,感染力丰富的时代与背景描写,也让这部小说具备了感染信心的力量,最终获得第三届茅盾文学奖的青睐。与此同时也让广大读者认识到那样的年代,在那一片民风淳朴的黄土地上,有这样一群勇敢奋斗、不屈于命运、敢于追求梦想的人们,有着这样一股蓬勃向上、勇于抗争、愈挫愈勇的全新力量。

这是一部展现中国一个时代背景与人民胜过全景的记录。全书共三部,一次又一次递进的感情,也让读者们无一不心潮澎湃。作者在近十年间广阔背景上,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划了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我想,这部小说源于生活,源于平凡,也源于作者自身对这个时代的感受,对劳动人民的敬佩与热爱,他利用这样一个平台,把整个小说的宗旨与质朴无华的情感表露无疑。于是,我们在感动中不禁深思,不禁向主人公致敬,新青年,大学生,在做着描写出那样一个时代,仍然不断向前,突破自己,突破命运,穿过重重困难;我们在读过此书的迷茫中寻觅,这是什么样的力量?把整个家庭团结起来,人们不存在私心,只是在日常生活中展现了如此感人而朴实的感情。亲情、友情、和博爱,也许只有在平凡的生活,平凡的结局,以及绝不能被遗忘的、从古至今最重要的一群人——劳动人民中才正正好好得到完美展现!

当然,这里所讲述的,所描绘的只是一个时代,但是,这部书却影响了几代人而经久不衰,这不单单是因为作者最初平凡的写作意图与这个平凡故事所带给大家的感触,而是这部看似简单的小说所蕴含的深意,所能够带给我们“现代人”的知识与改变,能够让我们用单纯的目光看清现如今复杂的社会,复杂的感情,在这么多年后的今天,放眼一望,我们谁都没有变,平凡依旧,无论何时,平凡都是世界的基调,也是我们快乐生活的来源。有追求,我们就向着目标执着、勤奋的努力,而不是只说空话,知难而退,停滞不前或茫然的无所事事,用卑劣的手段赢取不属于自己的结局,我们在感受那个时代,那些人们的精神,学会享受奋斗的过程,享受望着目标很远但不断接近的希望,学会面对挫折、失败永远抱一种乐观、勇敢的态度,学会就算跌倒很多次,也不断爬起,仍然坚信自己会走到终点的态度和自信。

感谢这部书哦,这个简简单单,洒脱又时时处处充满真情的故事,这段意义深远,发人深思的哲理。他让我找回原本真真切切的自己,让我发现平凡的美妙,平凡生活背后的巨大力量与温情,让我懂得何时亲情、真诚、心中永存的爱,是多么重要。一个懂得接受并享受平凡的人,不一定获得多么大的成功,却一定很快乐,不一定完成什么伟大的目标,却一定填满心中的希望,不一定一生都是什么伟岸的人,却一定一生受人尊敬,不一定活的万事如意,却懂得十有八,九不如意的道理并拥有一颗坦然面对、荣辱不惊的心。

这个暑假,这部书,让我受益匪浅,我愿意在这个崭新的时代,续写那些平凡的真情,我愿意在《平凡的世界》已成为回忆的今天,延续平凡的时代,平凡的人们,平凡的感情,平凡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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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热爱读书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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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祖国的蓝天下,在美丽的校园里,我们拥有了比前辈更优秀的学习条件,在书海中遨游的我们,是新一代的读书人!

志存高远,只争朝夕。课本上的知识远远无法给予我们的需要,课外的书籍变成了我们的第一选择,考卷上无法解答的难题,在课外书籍中可以告诉你准确的答案。

书籍使我们成为最幸福的人,又何尝不是?朋友可能离去,书籍才是最忠诚的伙伴。在你心情低落的时候,是它给你带来乐趣,给你带来向前的动力。

“活到老学到老”,这句话令所有人铭记,书中有着广阔的世界,书中有着不朽的精神,虽然沧海桑田,物换星移,但书永远是新的,热爱读书吧!像饥饿的人扑到面包上那样,热爱读书,阅读撼人心弦的高贵作品,亲灸伟大性灵的教化,吸收超越生老病死的智慧精华,让目光投向更广阔的时空,让心灵沟通过去和未来。

在新的21世纪,让我们与书为侣,只有博览群书,才能让我们知识渊博,让我们与书做伴,思想才会不孤独、不平凡,生活才会充满情趣。

让我们畅饮这知识的“水源”,让我们成为祖国21世纪的花朵,成为祖国的高品质建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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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中白鹿原读书笔记

全文共 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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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看白鹿原的时候我没能理解到老师为什么要我们看这部小说,一个男的娶了七个老婆竟然死了六个,我一直在疑惑,是一个怎么样的人,究竟是要以一个怎么样的心态来接受这个事实,然后还有勇气去迎接第七个的到来,一个人要以怎样的精神面貌才能承受这么大的压力,仅仅只是因为自己是独苗?仅仅只是传宗接代?在故事的开始我们不难看到其实作者是承认鬼神之说的,从仙草看见的那些在房梁上的女人,到父亲的去世,无一不体现了鬼神的踪影。然而在故事上,他们体现的却是不信神,仅仅是相信祖宗,这是我很不能理解的地方。

忽略这些不计,其实看这篇文章我还是蛮有收获的,起初看不觉得有什么,以为就是两个迷信家族间话长短,但后来看着看着就慢慢变得深刻了,在其中让我影像最深的就是朱先生,是主人公白嘉轩的姐夫,他一生喜好不多,最喜欢的便是每日吟诵圣贤书,他与别的读书子弟不同,他在考取了功名后,看到时局不定,便拒官不做,在家乡开办白鹿书院,研究修身之法,编纂县志,一度时期曾招生传道。他因为一些预见屡屡应验,以至于让原上的人都觉得他是一个大智者,有着神通的能力,在我看来,他真的很值得人敬佩,他又自己的原则,博学,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文人志气,是我一味欣赏她得原因,我觉得他不是有神通的,他只是有学识,有远见而已,而在他死后几十年的,他却被混蛋红卫兵给掘了坟,烧毁了尸骨。这也算是作者对那个时代的一种抨击吧。

或许基本上在别人看来都不太会注意小娥这个女人,因为她仅仅是故事的一个穿插,并没有多大的影响,她的结局是那个时代的产物,作者正是希望用她得结局来讽刺那个时代的封建思想,在那个时候来说,小娥是奔放的,她有着自己的思想,她不甘心命运就是这样,她敢于与命运做斗争,敢于争取自己想要的一切,其实小娥没有错的,有错的时不应该遇到那个时代,她只是争取自己的幸福不甘心做一个不爱自己自己也不爱的人的身边,这有错么,如果命运不这么安排,他只是希望和黑娃好好的过日子而已,在其中,我们也不难看出,面对黑娃的贫穷她也从不嫌弃,这样的人在我们现在是绝对没错的,在强大的宗法制度面前,田小娥太弱小了。她死的太屈!后来作品中描写到了一些诡异的故事:她的鬼魂附体到她公公鹿三身上,并使鹿三的精髓被吸掉,早早地死亡。算是张扬了一下弱者对社会的抗争与呐喊。为自己报不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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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最新高中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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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红楼梦》,喜欢它营造的那个“女儿国”,喜欢它那朦朦胧胧的情感世界,喜欢它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第一次翻开,揭起“红楼”一角,就见香烟缭绕,朦朦胧胧中,一位秉绝代娇容,赋稀世俊美的佳人正拨弦而唱红楼一曲,凄凉婉转、哀怨愁叠,刹时落红成阵,人似离魂。

金陵一钗的林黛玉不单有古代美女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容貌,更有着令人惊叹的才华。潇湘馆清幽的环境,书房的格调凸显出她的高雅脱俗,加上有咳血的毛病,使她呈现出腮红压倒桃花的美态,就是这样一位病西施在母亲逝世后迈着三寸金莲一步步走入了爱情的牢笼——大观园,虽然我还是个中学生,不应对此作太多的感想但我还是对她的结局深表惋惜。贾府中的男子数不胜数,但她爱上的偏偏是个多情的种子——贾宝玉,这是她人生悲剧的开始。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一个是绛珠仙草,一个是五彩石,为了还泪,一个化为女体,到人间为他倾注毕生的泪水,泪干了,也就香消玉陨了,这注定了林黛玉的悲剧。但上苍既然让她还泪,何必让两人一见便“似曾相识”,又何必再介入什么“木石前盟”,“金玉良姻”。

林黛玉的情是专一的,她的心中只有宝哥哥一个,不再会正眼看其他任何一个男子,而贾宝玉不同,身边佳人如云,虽然心中也只有林妹妹一个,但却还流连着其他的女子,一个才貌可比黛玉有着金锁的薛宝钗,一个咬舌可爱有着金麒麟的史湘云……“都道都是金玉良缘”难道注定两人此生无缘?宝哥哥在黛玉心中的重要地位,使她有时也会“争风吃醋”耍耍一番嘴皮使她在众人心目中显得孤高自傲、尖酸刻薄,没有薛宝钗那样平易近人,但又有谁真正了解她内心那番寂寞,痛楚。

林黛玉不会像薛宝钗那样提醒贾宝玉多涉及仕途,她没有那种封建的旧思想理念,她是一个敢爱、敢恨、敢做、敢说的人,她追求的是另一种浪漫的境界。她的爱溢于言表,淋漓尽致。跟宝玉一起读《西厢记》,日夜守候在生病的宝玉床前……所以在宝玉心中黛玉更被认定是此生的知己,但她的行为在当时看来是一种“不向上”的表现,再加上身子带病,贾府的“家长们”就更加认为薛宝钗是贾宝玉的配偶,这便引出了一出“掉包计”,林黛玉也在这出戏中“香魂一缕随风去”。

“女子无才便是德”。要说错,那么一开始的“似曾相识是”一个“错”,黛玉的才华是一个错,当时封建社会的背景更是一个错。

掩卷沉思,为黛玉悲剧感慨之余,心中突然豁然开朗,其实这只是一个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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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热爱读书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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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热爱读书》。

历经苦难的高尔基曾经说:“书籍使我变成了幸福的人。’’我们又何尝不是呢?记得我从上幼儿园起,我就开始看书了。刚开始,我认识的字很少,都是妈妈读书给我听的。后来我认识了一些字,便自己看起来,我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住了,越看越爱看。上学后,我认识的字更多了,在老师的帮助下,便开始看起了名著,是书籍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如《史记》中的“桐叶封弟”告诉了我“言必行,行必果”的道理,不能以“说着玩”为借口,不当回事;“齐桓公称霸”告诉我,成大业者,就要胸襟宽大,不计前嫌。当福尔摩斯揭开 一个个迷团的时候,让我懂得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的海伦凯勒以顽强的毅力战胜病魔,最终成为著名的作家,告诉我:一个人在受到了挫折时,不能对自己失去信心;《论语》又让我懂得了学习更要温故而知新,才能不断进步。。。。。。。书籍让我明白了:朋友可能离去,书,却是最忠实的伙伴。时光不断流逝,读书让我不断进步。不仅如此,读书使我们逐步建立起同古今中外伟大作家之间的交流,汲取书中的精华,懂得做人的道理。同学们,热爱读书吧!从书中吸收精神食粮,它会使你终身受益的!

冰心奶奶曾经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这是一句至理名言。读一本好书,可以使心灵充实,而读一本坏书,会使人心胸变

的狭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快乐的源泉;同学们,热爱读书吧!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世界,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美好的明天 !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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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论读书高中议论文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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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说起这个字眼,不少人会说:读书算什么,我读过很多书,读书可以让人知识丰富哩;读书可以陶冶人的情操,修身养性……是啊,在读书这一方面,我毫不谦虚地说,别人一点都不如我,是,在同龄人里,我读的书绝对远超他们之上,什么《呐喊》呀,《彷徨》呀,我都如数家珍。然而,今天要论读书,我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我是如何读书的,和我的读书历程。

伟大现实主义诗人杜甫曾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还有那恃才傲物的潮林学士苏东坡也说过,发愤识尽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的愿望。可见书对人类的进步有着多大的作用啊!

古人曾说,开卷有益,读书就要读好书,不然不就是“开卷有害”了吗?读书一定要选择好书,在老师或家长的推荐下去读,才能起到真正书的作用。

其次是还要把书读透,吃透,“读书破万卷”,这里的“破”便是读熟、读透。怎么把书吃透呢?首先要求读书时要认真,全身心投入到书中,这样才能明白书中讲的什么。宋朝有个人叫陈正之,他向著名学者朱熹请教,为什么自己读了很多书却还成不了才呢?朱熹对他说,切记,读书切莫读死书、走马观花,要聚精会神。再加以理解就可以了!陈正之马上这样做,果然,不久,他就名扬天下,盛耀满堂了。

再来谈一谈我的读书历程。这读书,开始我也是走马观花,不认真读,因而,我对读过的书没有什么印象。不过后来我看了鲁迅先生和居里夫人的事,深受感动,发愤要多读书,又要读活书,灵活运用,这样才有了今天学习,品德优秀的我。

著名教育家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就和大家论到这里,我要回家读书了!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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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中生以读书为话题的优秀作文

全文共 1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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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一个陪伴我们长大的话题,无论喜欢与否,我们都必需苦读,不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不为“学而优则仕”,有时仅仅为了父母嘉许的一句话语,同学羡慕的一个眼神,都可以成为我们读书的动力。慢慢长大了些,懂事了,知道读书是为自己而读,“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此话虽然含有一些偏激与歧视,但也确实反映了一定程度的现实,古今皆同。“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成名天下知”成为了多少人奋斗的目标。为了实现目标,不得不付出许多。于是乎,有人焚膏继晷,有人头悬梁,有人锥剌骨,不辞辛劳,不安享逸,正如王禹在他的《清明》中所描述,“无花无酒过清明,兴味萧然似野僧;昨日邻家乞新火,晓窗分与读书灯“,即便如此,还是会有人皓首穷经,布衣终身,大叹曰“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才子词人,自是白衣卿相”。可怜宋代的晁冲之,一生苦读却终一事无成,老年尤为惨淡,一日见眼前灯火阑珊,想到自己一生大幕将落,不禁悲由心升,感慨良多:“老去功名意转疏,独骑瘦马取长途;孤村到晓犹灯火,知有人家夜读书。”这样的书读得好累!怕也读不出多少趣味来。于是又有人叹曰:“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初长正好眠,秋又凄凉冬又冷,收书又待过新年”。

当然也不全是如此凄苦。读书的心境不同,感受也就自不相同了,还是卸下沉重的包袱,摆脱名利的羁绊吧,顾虑太多只会窒息读书的乐趣。不是有人说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很佩服作者的想象力,然而我却不敢存此奢望,但求“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便好。把书当作故人朋友,每每交谈,无须掩饰做作,而是“读未见书,如得良友;读已见书,如逢故人”,仿佛已见朋友那明亮双眸里蕴含着的盈盈笑意。摆脱了俗世的喧嚣,书可以把我们带去那一片宁静与致远,“读书随处净土,闭门即是深山”;如遇烦恼,书可以解忧,“万卷古今消永日,一窗昏晓送流年”;闲来无事,还可邀好友共读,览阅书的旖旎风光,“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这些不正是我梦寐以求的意境吗?

书可以作为闲暇消遣,充盈时日,可是有人却也认为书可以陶冶人的情*,培养人的气质,不可不读。苏轼总结道:“腹有诗书气自华”,这是一种书卷气的自然流露。黄庭坚则认为,“士大夫三日不读书,则义理不交于胸中,对镜觉面目可憎,向人亦语言无味。” 真是这样的吗?三日不读书便会语言无味?想我不曾静心研读又何止三日,真是汗颜,希望所出文字不要索然无味,淡然如水才好。

真的很喜欢读书的感觉,当然不是那种为了考试的仓促应付,而是在某个下雨的午后,或是静寂的深夜,泡一杯清茶,读一本好书,在静谧的小屋里,感受或清丽,或脱俗,或哲思的文字带来的美丽,醉心于文学的广袤深邃。看得入神时,便会忘记周遭一切,什么雨啊,月啊,茶啊的,通通抛诸脑后了。不过古人好象对读书的形式大有讲究,于情调意境,甚为看重。所谓“读易松间、谈经竹下”,“读书于雨雪之夜”,“雪夜闭门读禁书”,便是此意。甚至还规定出要在什么时节读什么书才合“时宜”:“读经宜冬,其神专也;读史宜夏,其时久也;读诸子宜秋,其致别也;读诸集宜春,其机畅也”。有人读书前还要焚香沐手,可见对读书的重视程度。而欧阳修的读书有三上“枕上、马上、厕上”则让人莞尔。

读书的乐趣真是不胜枚举,“读书之乐乐何如, 绿满窗前草不除。读书之乐乐无穷, 拨琴一弄来熏风;读书之乐乐陶陶, 起弄明月霜天高。读书之乐何处寻? 数点梅花天地心”是朱熹的感受,而“红袖添香夜读书”又是多少读书郎向往的境界。且不管这香是来自红袖,还是书卷,就让我们在这四溢的香气中细细品位吧,在竹露松风蕉雨,茶酒琴韵书声的闲适中,坐拥书城,红袖添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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