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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时事政治:军民融合综合立法即将进入新征程(精品20篇)

人生是一杯酒,人生是一声号角,人生是进军的战鼓。小编收集了最新时事政治:军民融合综合立法即将进入新征程,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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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手进入我的视线作文_人物作文800字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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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期中考试,我考砸了,是我最擅长的语文。其原因不是别的,而只因我将五个选择题放错了位,丢掉了十分。

上语文课时,我将老师滔滔不绝的教导声和同学积极的应答声自动屏蔽。眼里只有那五个大红×,脑海里一片空白。

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熬到了下课。而我仍与外界隔绝,别人有说有笑,你追我赶,我的眼睛直直的盯着试卷,好像要把它戳穿。我在心里一遍又一遍数落我自己,消极的心理弥漫在我的脑海中。我不争气的泪水夺眶而出。

直到——那只手的出现。

我感觉有人坐在了我面前的空位上,并伸出拿着纸巾的手,挡住了被泪水模糊的红×。我看了看她的衣袖,一眼便认出了她,可我却不敢拿泪眼抬头看她。她看我迟迟没有反应,便伸了伸那张纸巾,示意我拿着。待我拭干眼泪,她才开口:“考试没考好,没有什么,我还没你考的好咧”。我沉默不语,她又说:“不过我知道你伤心的不是这个,不就是选择题填错位了吗,还值得哭呀。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以前考试有个选择题填错了位,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司说了我一顿,我还没事儿咧,你哭什么?”她若无其事,还笑了笑。我还是不作声。她接着往下说:“再说了,这不就是一场期中考试么?换句话说,这只是你做的一个小小的测试而已,它能说明你成绩差吗?不能!它能证明你比别人笨吗?也不能啊!既然这样,你又有什么理由垂头丧气,甚至落泪呢?”。这时,上课铃响了,她拍了拍我的肩,也回到了座位上。

也许她认为我听不进去她的话,相反,我全听进去了,听到了心里,我好好想了想她对我说的话,并翻开新的一页,我将清晰的泪水留在那一页,带着积极与教训进入下一页。

我又重新振作起来了。

那只手,带着纸巾进入我的视线,也带着温暖与教诲进入我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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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考最新时事热点作文素材:中国人该不该用iPhone

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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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多国的苹果店外排起成群的中国人。在美国一家苹果店,10余名中国人排队时发生打斗,3人被捕。抢购的现场排队人群高声喧哗,随意插队惹人不满。甚至出现垃圾满地,不少华人在地板上入睡的一幕,一名美国警察辱骂这些人:“真是臭死了!”这一幕幕场景传回国内后,让国人感到脸红。

同时,在深圳海关,被抓到走私iPhone7的各色人等,招数也是五花八门,一名男子甚至穿3条内裤藏了8部iPhone7。深圳海关5天内就已查获了1800多部手机。

于是,国内网民纷纷怪罪“黄牛党”,“丢了中国人的脸”似乎成为绝大多数网友的看法。那么,这群“黄牛党”丢人的背后,究竟是什么在驱使呢?

说白了当然是利益驱使。一部最低配置的港版iPhone7原价4000多,而在北京中关村最高价格曾被炒到2.1万。如今在工信部表态“iPhone7已经进入最后审核阶段”之后,报价虽有下跌但大多仍在万元之上。如此巨大的价差,做出这种小丢脸的事情自然不在话下。相比那些在高额利润驱使之下不惜犯罪、铤而走险的人,这些小丢脸似乎不值一提了。受利益驱使甚至不顾一切,这种事情不仅中国人干过,马克思曾生动描述利益是如何扭曲了人性,这当时说的都是西方人。

问题是,黄牛党们如此费尽周折,不要脸面,把iPhone7带到中国内地是卖给谁呢?要知道,等不了几天,iPhone7就会在中国内地开卖。现在买,价格会比那时买高很多,这些现在买iPhone7的人为何甘愿当“冤大头”?大部分还是出于虚荣心,出于炫耀的心理,好像现在拿着iPhone7就牛,就“潮、酷、炫”。但实际上,现在用着iPhone7的人已经并不像他们所想的那样酷了。

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广告词,“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换到此处,即“没有买卖,就没有丢人”。很多人说iPhone7利用中国人的心理在试验各种另类的营销手法,事实多次证明中国内地市场确实有点“人傻钱多”。这才是真正丢脸的地方。所以,现在看到谁拿着iPhone7,请向他们投去鄙夷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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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政治老师作文

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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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第三节课,是政治课,但是有些同学没好好做眼保健操,只听门一声巨响,才明白那是政治老师齐老师来了,他来监督我们做眼保健操……。

做完操之后睁开眼,发现老师像一个顽皮的孩子一样,已经跑得“无影无踪”了。

第一次见到我们政治老师的时候是开学的那天晚上。他一进门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一个年轻帅气的青年。给我一种甜甜的感觉。班主任说他性齐,教我们的政治学科。也是我们的副班主任。

走到讲台上,他潇洒地向我们挥了挥手。傻笑了一下,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他。

我打量着这位新任政治老师,他修着乌黑的短发,远远望去好像闪着油光。眼睛小小的,但是可以发出灯一样的光芒。鼻子不大不小正好,和脸很合适,眼镜架在鼻子上,像个学历很高的人。他脸上最突出的大概就是他那张大嘴了吧!他的嘴很大,嘴好像是斜着的,嘴的一角永远是往上斜着的,像是对整个世界都不是那么满意似的。他的衣服是衬衫短裤,一身穿戴看上去规规矩矩的,也很干净。印象不错,我很期待上这位新老师的政治课。

政治课终于到了,齐老师像鸭子一样地晃了进来,他胳膊底下夹着书,不停地扫视着我们,好像在寻找“猎物”一样,当他慢慢地上了讲台后我们就开始上课了。他讲课很有趣,像讲笑话一样,看似随意的几句话也会引得我们哄堂大笑。

老师讲课有一个搞笑的动作,他总是把手放在展台左边,有时讲的太激动的了,就用肩膀夹住脖子,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有时多媒体展出了搞笑的图片,调皮的同学就会插上几句嘴,课堂秩序就会有一点乱,但是他没生气,而是习惯性的将他的嘴角往上一撇,说:“没关系,我从来不记这些小事,我是把它们一点一点地攒起来,然后算总账。”齐老师讲政治不是只让我们看知识点,有时候也加入一点自己的“生活小故事”,这些故事特别有意思,让我们很开心。

“叮~叮~叮~叮”,一节开心的政治课过去啦,这节课我们很轻松,但也学到很多知识。

幽默+和蔼=我的政治老师(王世康)

第三节课的铃声打响了,同学们都飞快的冲进了教室,迫不及待的坐在座位上,嘴里都喘着气,似乎都不愿错过这节幽默、风趣、别类的政治课。

一会儿,政治老师走进了教室,他站在讲台上,看着我们这帮儿急需哺育的小鸟,高喊一声“上课!”顿时,原本安静的教室如同晴天霹雳,一下子变得像炸开了锅—同学们使出九牛二虎之力喊出了“老-师-好”这三个字。老师既高兴又得意的点了点头,同时也大声的对我们说“坐下!”“首先,先让我们回顾一下上节课的内容……”一节课就这样开始了。老师穿着一件橙色的毛衣,本来不怎么好看的橙色,倒在他身上传出了另一种风味;橙色的毛衣下是一件又长又瘦的牛仔裤和一双略带泥泞的白色运动鞋,我想是这几天下雨泥多不小心沾到的吧!在他那浅黑色的脸上挂着一副宽宽的眼镜,在灯光的照耀下格外明亮。老师的嘴一直撇着,像是遇见了什么烦心事儿似的,总是舒展不开。

老师在讲台上面走着,时不时坐下来歇一会儿,老师讲课很快,不一会儿就讲完了,那接下来就是高潮了,老师讲完课,就给我们讲一些他在高中时的一些趣事,比如回家的时候看电视是发生的事和小时候生病发生的事儿,都非常好笑。而这次的则更是好玩,老师居然给我们说了他在家里的一些丑事。不知不觉下课铃踏着同学们的笑声打响了,又一节政治课结束了。老师又喊了一声“下课!”同学们则更是欢喜,有的顾不上喊“老师再见”就跑出教室了。

总之,我的政治老师在课堂上是幽默的,下课时与同学们交流是和蔼的,上他的课时同学们总觉得有一种放松感,所以我们都喜欢上他的政治课,都喜欢这个幽默、风趣、和蔼的政治老师。

[我的政治老师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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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两学一做讲政治有信念心得体会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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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下午,赛头村党支部组织直管党员开展了《讲政治、有信念,做对党忠诚的党员》专题党课暨“讲政治、有信念,做对党忠诚的党员”专题学习讨论活动。支部直管党员6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会上,组织委员杨利带领大家重温了入党誓词、回顾了党章相关章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论述。紧接着党支部书记刘英俊以《讲政治、有信念,做对党忠诚的党员》为题为全体党员讲授了一堂生动活泼、内容深刻的党课。刘书记从讲政治、有信念是中国共产党能够赢得政权的根本缘由;讲政治、有信念,能使社会作风优良;讲政治、有信念是应对现实考验的必要法宝三个方面讲述了为什么要讲政治、有信念。从增强“四个意识”、补足精神钙质、强化党性修养、树立宗旨观念四个方面为广大党员讲政治、有信念指明了具体方向。

在讨论环节,党员们紧扣主题、联系实际,逐一交流,阐述了对“讲政治、有信念”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实现途径的认识体会,进一步增强了带头贯彻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做合格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行动自觉。刘书记对每个党员的发言都进行了深刻的点评。

老党员张启均讨论中说道:“讲政治、有信念就是要坚定党的信仰。在过去的80年代,生活条件艰苦、工作环境恶劣,正是党的信仰让大家在风风雨雨中始终坚持,正是党的正确领导、英明决策才有了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要懂得感恩、珍惜。”退休党员刘建军强调:“讲政治、有信念就是在人民群众中做好宣传发动、正面教育工作。党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走一个坏人,我们要拥护党的决定,配合党的工作,在生活管好自己和家人,不给社会添麻烦。”

刘英俊强调,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中央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全体党员要以此为契机,主动学习、积极落实、言行一致,持学在前、做在先,树立好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为赛头村的发展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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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那把伞进入了我的视线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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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这将成为我们的回忆,可时光偏偏让我想起……

儿时,天真地觉得她很闲,别的家长忙着南下“捞金”,而她却在家伺候一个对他百般刁难的婆婆和充满叛逆性格的我。那时候每到下雨天,她总会撑着一把淡蓝色的雨伞,在校门口等我。那蓝色格外耀眼,远远的,在风中摇摆,似乎随时要从她手里挣脱。

长大些,她接我的次数越来越少,我也越来越独立,内心多了些不愿与她分享的心事,可她丝毫没有察觉到。

那次拿到成绩单,我迟疑着不出教室,天空响起一巨雷,暴雨便迫不及待泼向大地。我硬着头皮冲向暴雨中,她在校门口焦急地询问着过往的其他同学,见到我,她又恢复了往常那般平静。她撑起那把旧雨伞,伞身已然斑驳,蓝色也不再耀眼。她用外衣罩住我的脑袋,而雨伞极力偏向我,我很想说一句“妈,伞歪了哦。”我张了张嘴,最终什么也没说。

夏天在不知不觉中到来,习惯了春天温和的我没料到夏天竟如此仓促地到来了。在没跟我商量的情况下,我被送进了补习班,失去了玩乐的自由。夏季的暴雨猝不及防到来,其它同学陆陆续续被接走,而我,毫无期待。自从成绩下降,她根本……唉,算了,我跑到站牌边,拦了一辆出租车,一头扎了进去。看着车窗上不断凝聚又滑落的雨珠,我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滚落了下来。

我在家附近的馄饨店下了车,雨也渐渐变小了。一把陈旧的泛白的伞立在柱子旁,嗒嗒地滴着水。她端着两份馄饨从大厅出来,看到我,面露欣喜:“妈妈正打算去接你的,怎么自己回来了?”我擦了擦鼻涕,笑着说:“想吃馄饨啊。”

我坐上了后座,撑着那把陪伴我成长的雨伞,努力为妈妈遮住风雨。

“傻瓜,伞歪了哦。”

“没有啊。”我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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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新的征程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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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十天的三下乡实践活动结束了,留给我的有欢乐也有不舍。

回想起守夜的晚上,一切都是那么的和谐安静。漆黑的夜幕上挂着点点繁星,银灰的月光洒满了整个校园,晚风习习轻拂着我们的身上。

尤其是在支教的过程中,真没想到原来做老师这么辛苦,要讲课,备课。人们都喜欢把教师比作辛勤的园丁,浇灌充满希望的幼苗。有幸自己也能亲身体会一下做教师的滋味。当我再一次踏上讲台,沉着地看着台下几十双求知的眼睛,一股暖流涌上心头,仿佛又出现了当年自己读小学的那一幕幕……虽然这只是一次实践活动,我们只做了十天的教师,但我知道我们肩上的担子并不轻,要上好每一堂课,让这些调皮的学生对我们上的课感兴趣,这并非是件容易的事,况且是对于我们这帮自己还是学生的老师,一切都得靠自己去探索,去研究。在课堂上,也不难发现,真有几个孩子还总是不听话,很是调皮呢,不认真听课。不过,跟孩子们在一起真的挺快乐的,什么烦恼都没有,虽然有时候他们调皮捣蛋,但大部分还是很尊敬我们的。想到这里,就仿佛在讲述那个年幼的自己,仿佛又都回到了那个纯真时代,那个最纯朴最无忧无虑的过去。

当我一个人静静地想着这十天的支教生活时,总感到巨大的满足:虽然有时候感觉很累,但是一想到我现在是以园丁的身份在用自己的智慧浇灌祖国的花朵,是在给孩子们展现一个新奇而精彩的世界的时候,就会打心里感到快乐,因为确确实实向他们的传授了不少的知识,给他们带来了新的思想,新的生活方式。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开心之情充溢了我们的心!在课外,我们跟学生一起玩耍,一起打牌……他们不禁让我们重新体会到了孩子的纯洁真诚。

在祥和的杨柑镇新有小学中,没有城市的喧嚣,只有一派安静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画面,这里有一群纯朴的乡亲和孩子们,还有我们一群热情洋溢的大学生。今天我们与相处十天的他们离别,今天过后,这些孩子们和我们大学生,又将各自踏上新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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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综合分析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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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金背后除了索取抚养费和劳动力输出补偿费的传统观念外,盲目攀比、养老焦虑等,都是助推农村彩礼水涨船高的重要原因。调查发现,村民之所以不想把彩礼要低,“是怕人说自己女儿身价低”;也有借此保证老年生活质量的隐性诉求。即便懂得“嫁女儿并非卖女儿”的质朴道理,考虑到个人与家庭未来的经济状况,也难免会在彩礼上有所要求。

另一方面,和男多女少的社会现实有直接关系。 “剩男”问题在农村尤其严重,而随着外出打工常态化、城镇化步伐加快,是不是城里人,经济条件好不好,也逐渐成为农村女性择偶的主要参考标准。结婚成本上升是客观存在的,因此,移风易俗,就要对症下药,综合调理铲除高价彩礼的生存土壤,还需进一步改善农村发展条件,逐步缩小城乡差别。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根据国家部委相关意见,“十三五”期间,我国各级政府将加强引导,倡导婚事简办,反对包办婚姻、违法早婚、大操大办和借婚姻索取财物。近年来,无论是华南农村地区彩礼不升反降,还是重庆、武汉等地出现的结婚“零礼金”现象,抑或是山东、河南等地成立诸如“红白理事会”“红娘协会”的民间组织,以乡规民约遏制高价彩礼,通过倡导新风良俗来破除人情陋俗,正成为越来越多地方的自觉行动。顶住闲言碎语,党政领导干部带好头,充分激发村民自治的积极性,扫除不正之风或许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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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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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和党风。

“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党内政治生活新要求,释放出一个强烈信号:在全党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将成为从严治党新常态。

“补了课、充了电,思想受到洗礼,灵魂受到触动”,这是很多党员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感慨。查摆问题,一些人的对照检查材料数易其稿,自我剖析触及痛处;互相批评,专题民主生活会充满辣味,脸红心跳揭短亮丑……教育实践活动让党员经历了一次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发扬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优良传统,探索出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效途径。

党内生活是锻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的熔炉。如果炉子长期不生火,或者生了火却没有足够的温度,那是炼不出钢来的。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密切相关;一个领导干部强不强、威信高不高,同是否经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密切相关。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执政党,要不断增强创造力、战斗力、凝聚力,党内生活就必须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决不能搞假大空,不能随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娱乐化、庸俗化。

这些年,为什么一些地方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盛行,为什么一些单位出现了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搞利益集团、利益交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少了严肃的党内生活。活动收官,要把清朗的政治生态保持下去,就需要继续下大气力解决好影响党内政治生活的各种问题,提高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坚持集中统一,决不能表面上喊着和中央保持一致、实际上却没当回事甚至自行其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党内各种重要关系都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来设定和处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细节。每个党员、干部都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锻造政治品格、坚定做人准则、激发信念精神,我们的党就一定能够成为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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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好想进入童话世界作文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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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我不想不想长大,长大后世界就没童话……”这耳熟能详的歌声又在我耳边响起。

童话,伴我走过了儿时;童话,陪我度过了幼年;童话,随我跨入了少年。童话,是我的童年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令我的童年更加多彩。

我好想进入童话世界,虽然童话的情节曲折,虽然总要经历种种磨难,但结局总是幸福的,正义总能战胜邪恶。

在童话世界里,东西都有魔力,哪怕再不起眼,都会在一定的时候发挥自己的作用。在童话世界里,动物、植物总会说话,与人成为好朋友。

如果我进入了童话世界。我会与珍妮一起分享七色花的快乐;和白雪公主一起战胜皇后;到丑小鸭身旁,与它成为好朋友……

我不需要作家们把我写得多好,多高贵,我只需要成为童话世界里的一个普通而又幸福的一员。

在童话世界里,我们有无限的幻想,在现实生活中所有不现实的东西都会在童话世界中出现。我可能会拥有巫女神奇的扫帚,骑着它,飞上天空;我可能会拥有有魔力的水晶球,坐在桌子旁边,预测着自己的未来;我可能会拥有一朵七色花,只要念一下咒语,愿望便会实现......

如果我进入了童话世界,我可能会变成一个调皮的孩子,在不小心打碎妈妈心爱的花瓶后,离家出走;也可能变成一个神奇的预言家,猜测着明天又会发生什么;我还可能变成一只有魔力的小猫,帮助主人,完成使命......

“你要相信,相信我们会像童话故事里,幸福和快乐是结局......”一首《童话》不知什么时候被别人播放了出来,我问自己:我人生的这个童话结局也会是幸福、快乐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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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暑期教师政治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2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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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师附小按照县教育局有关暑期教师学习会的文件要求, 于XX年8月26日至8月30日举行了为期5天的暑期教师学习会。

8月24日上午学校李正斌校长作了暑期政治学习的动员报告。宣读学习方案,成立下以李正斌为组长,廖慧和李红平为副组长,裴阿虎、吴军强、霍杰、彭贤忠、李祥方为组员的政治学习领导小组。做好日程安排,准备学习内容,做到人手一本资料,一个笔记本。周密的安排,积极的动员拉开暑期教师政治学习序幕。

五天来,在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师德规范新六条》、《监利县中小学管理规定100条》、汪金权同志的先进事迹和《监师附小周管理规程》。教师全员参加了29日的政治学习书面考试,签订了《师德师风承诺书》,举办了学习心得交流大会。教师人平做学习笔记4000字,心得1篇。

学校已将教师学习考勤、学习笔记、学习心得、考试试卷、《师德师风承诺书》、总结及文件等资料归案。

一、认真组织,确保学习会各项工作如期完成,达到理想的效果。

1、严格考勤,保障实施。 为了开好本次学习会,我校严格考勤,实行点名制度,对那些迟到、早退和随意矿会的教师予以严肃的处理。

2、认真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认识。8月26日,学校再次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了局的动员报告,李校长又做了我校暑期教师学习会动员报告,提高了教职工的思想认识,为学习会取得良好的效果奠定了基础。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深入思考,平均每人记写学习笔记20多页,撰写心得体会1篇。

3、结合近几年的工作,深入开展“自查自究自省”活动。8月27日上午,校长李正斌同志首先代表学校就上年度的各项工作做了深刻的自查,其中就我校在教学管理、教师培训、远程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了深入的剖析,自查报告总结全面,切中要害。广大教职工在评议中对报告做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对学校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8月27日到8月28日,从学校行政领导到各教研组长,从一线教师到学校后勤人员,每个人都对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了自查,学校领导和教师本着实事求事的态度,对每位老师的自查做了中肯的评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毫不保留地指出了其存在的缺点,这对我校今后的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要求所有教师要爱校如家,爱生如子,要勤勤恳恳为1845名学生服务。第二,要深入钻研,努力提高教学的效率,力争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第三,每名教师都要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典范。学校的要求引起了广大教职工思想上的共鸣,许多教师在会上郑重表态,一定要学习先进,改进缺点,在来年的教学中取得优秀的教学成绩。在五天时间里,全体教职工一边学习,一边自查评议,无一人缺席,学校领导对自查材料严格把关,保证了该项活动落到实处,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

4、认真考评,公平考核。8月29日至30日,学校考评组全体人员对上学年度教师在德、勤、绩、能、廉五个方面的二十多项工作进行了公正、公平的量化积分。在考评中,所有人员依据《监师附小教师考评细则》,根据学校平时的各种检查记录记载,进行查资料,集体评议,对每一位教师的每一项工作量化赋分,对部分问题,考评组人员反复讨论,拟定合理的考评办法,最后按照将总积分排在前二名的裴阿虎、靳娥老师作为我校的优秀师德楷模和优秀班主任上报县教育局。

5、根据县局文件精神和学校的实际情况,修订了有关制度。8月31日,全体考评组成员结合县局有关学校考核的办法和有效教学的基本要求,共同商量,反复讨论,在原来考评方案的基础上,修改了部分常规教学的考评细则,增加了关于教师培训、远程教育、集体备课和稿件上传以及后勤人员的考评细则,在交教职工大会进行讨论审议后,最终制定了含盖教师工作和生活等各个方面的综合考评细则24条。

6、详细安排下学期开学报到工作,确保下学年的开学工作能够顺利地进行。

二、本次暑期教师学习会取得的经验和成果。

1、今年的学习会时间紧,学习任务多,但是广大教职工能够积极参与,全校98名教职工除李利、汪莉两人请产假以外无一人缺席。

2、在学习过程中,广大教职工不但认真学习,记写笔记,而且能够亲自撰写学习心得,毫不遮掩地谈论自己的缺点,开诚布公接受大家的建议和意见,慎重承诺,这从思想上说明教职工对学习会的重视和对教育事业充满了信心。会后,广大教职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对来年的工作充满了激情。

3、通过暑期教师学习会,增进了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之间的互相了解,增强了教职工之间的团结精神和协作意识。

4、暑期教师学习会,增强了学校管理的透明度,促进了领导和教师之间互相理解,互相关心,为我校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

5、涌现了一批学习积极分子,他们出满勤、多动笔、写心得、考高分、签承诺书、大会交流。他们是裴x、靳x、彭x、汪x、杜x、陈x、郭x、熊x、付红x等等。

以上这些是我们的点滴工作情况汇报,对于教师思想纪律教育工作还时刻不能放松,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继续探索,使我校的管理水平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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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一碗蛋羹进入我的视线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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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香飘十里的蛋羹,每当我看见它时,总会让我感受到一股暖流——因为这里面蕴含着特别的爱。

奶奶今年快七十岁了,她是个心灵手巧的人,她身上有一股咱农村人独有的朴实。岁月无情地在奶奶脸上刻出了一条条皱纹,一双手在长期的劳作下变成了褐色的老树皮。

初中后,我每周回家一次。每次放学回家,奶奶都会为我煮一碗蛋羹。奶奶煮蛋羹时,会先把鸡蛋打碎,然后娴熟地搅拌鸡蛋,筷子与碗发出“叮叮咚咚”有韵律的好听的声响,就像一首好听的乐曲。最后奶奶把打好的鸡蛋放进锅里,用锅盖小心翼翼地盖上,好像在举行一个神圣而不可侵犯的仪式似的。

过了差不多刻把钟,鸡蛋液已凝为喷香的蛋羹,奶奶走小碎步把蛋羹端到我面前,满脸含笑,说:“乖孙子,蛋羹来咯!”这时,我往往已经在奶奶的安排下,在咱家方桌边坐好,看见奶奶小心翼翼地端来热腾腾香喷喷的蛋羹,我立马假装郑重地去接。可是,奶奶绝不会让我接的,她怕碗太烫,烫着我了她会非常心疼的。

我立马用勺子挖了一口放进嘴里,突然间我的味蕾像爆炸了一样,大声称赞道:“奶奶做的蛋羹是天下独一无二的!”奶奶轻轻地说:“你喜欢就好。”然后用毛巾拭去我嘴角边的蛋羹。

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奶奶做的蛋羹已成为我心目中意义非凡的美食。直到一个星期五,我才真正体会到那份深沉的爱。

那个星期五的下午,我照常回家,奶奶见到我对我说:“你去写作业吧!我马上给你做你最喜欢的蛋羹。”不过我发现奶奶在说话的时候,她的手死死地揪着围裙。我不禁心生疑虑,奶奶今天怎么这么反常,不会出了什么事吧?

一阵灰色的烟雾从窗户上飘过,似乎在向我问好,我知道,一定是奶奶在为我做蛋羹了。果然,我透过窗户看见奶奶在厨房里忙碌着。过了一会儿,奶奶喊我下来,我飞快地下楼,看见奶奶端着蛋羹时把食指竖了起来,并没有触碰碗壁。奶奶的脸好像抽了筋一样,看上去很痛苦,不过,又马上趋于平静。我把这些看在眼里,正打算问奶奶怎么回事时,我的目光突然被一个地方吸引住了——碗外壁有一滴鲜红的血!这令我目瞪口呆!

我指着那里问奶奶:“上面怎么有血?这是怎么回事?”

奶奶赶紧慌张地拭去,随后为我解释了事情的原委。原来奶奶不小心被刀切到了手指。我的近七十岁的奶奶,受了伤却仍坚持为我做蛋羹!我心疼地问奶奶疼不疼,她说,这点小事情,不必在意的啊。我向奶奶表示谢意,奶奶听后露出了春天般灿烂的笑容。

一碗平凡的蛋羹,进入我的视线,进入我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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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政治理论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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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校全体教师在校领导统一组织下,进行了政治理论学习,学习的主要内容是江总书记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有关国务院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系列问题的决定精神。通过学习,我校全体教师的思想觉悟大大提高了,认识更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的态度进一步端正了,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信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更加坚定了,总之,“三个代表”精神贯穿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能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和文明。现将我校教师学习情况简单地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通过组织广大教师学习有关暑期政治理论学习培训班的文件精神,一开始,大部分教师怨声载道,不愿参加培训学习。党支部书记带领广大党员及进步人士通过宣传“三个代表”的意义,发动广大教师积极踊跃地参加培训,结果,全体教师无一人没参加这次培训。

二、劲头十足,学有所得

我校教师在学习过程中,严守会场纪律,很少有人大声喧哗,每个教师都自觉地边听边记,80%以上教师笔记超过了一万五千字,笔记干净、整齐,无应敷现象,学习方式采取每天上午集中学习四个小时,每天下午在本校分散学习并讨论,进一步提高认识,教师们学习劲头十分高涨,每个教师都有发言内容,以不同方面、不同角度提出了发展素质教育的一些新思想、新方法,教师们互相取长补短,受益非浅。每个教师都写出了质量较高、具有新思想、新思路的三篇心得体会

三、成绩斐然、影响深远

政治理论学习结束时,又组织了一场学习测查。通过测查,全校教师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可见,我校教师学习精神可佳,学习能够联系实际,“三个代表”思想深入人心,它是我们每个教师今后工作的方向,也是每个教师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作为一名教师,自始止终牢记“三个代表”的内涵,把“三个代表思想贯穿于每个公民心中,切实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文化素质。

尽管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相差很远。我们每一位教师将以“三个代表“思想内涵严格要求自己,将自己始终放在先进位置上,高屋建瓴地将知识传授给学生,以不辜负人民群众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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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讲政治知敬畏守规矩个人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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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央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习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这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重要实践。通过听党课讨论学习,针对“两学一做”,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政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讲规矩、有纪律,自觉做到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底线。廉洁从检、从严治家,坚持立检为公、司法为民,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者和捍卫者的职责使命。

一、 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自行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做到不越“雷池”,不乱“章法”,真正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始终坚定。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摆正自己的位置,以大局为重,团结协作,勇于进取。

加强对历史的了解、对规律的把握。我们或许有些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的领导、路线方针政策产生疑问的同志,很重要的原因是没有正确看待党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就。党领导人民取得的胜利和成就是占主导地位的,让我们不再饱受战乱与饥荒,不需忍受压迫和贫寒,人们开始过上丰衣足食甚至更好的生活。虽然党员队伍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但在对待问题的态度和行动上,我们党用“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决心,形成反腐败的压倒性态势,赢得了党心、民心。邪不压正,这是规律之一。“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也是规律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只有了解历史、把握规律,我们才能树立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二、 树立“规矩意识”,严格按规矩办事,按纪律办事。

争做讲规矩守纪律的好公仆作为党员,作为干部,要公道正派,不徇私枉法。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用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件事情,以敬业奉献的精神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要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形象。党员干部的的形象严重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党员干部的守法意识和守法自觉是对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权威最强最有力的捍卫。

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工作中遇到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严肃纲纪、疾恶如仇,对一切不正之风敢于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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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热点时事论据素材:难民潮席卷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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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日,一张叙利亚3岁小难民遇难的照片,成为难民危机爆发以来“最揪心的画面”。在希腊科斯岛有两艘船翻沉,造成12人死亡,其中包括艾伦,以及他5岁的哥哥加利普和他们的母亲雷恩。3岁的艾伦的遗体被海水冲上土耳其沙滩,他小小的身子俯趴在沙滩上,好好地穿着上衣短裤和鞋子,仿佛昨天还在沙滩上追逐嬉戏,如今却已变得冰冷,任谁看了这一幅照片都会怆然泪下。这也引发了人们的深思和高度关注,难民潮缘何而来?应该怎样解决?

媒体评论:

人民日报海外版9月7日消息,当前,欧洲正遭遇二战以来最大难民潮。据联合国难民署统计,今年前8个月已有30多万难民和非法移民横渡地中海进入欧洲,途中意外死亡的难民人数超过2600人,尤其9月3日叙利亚3岁男童伏尸土耳其海滩的照片,令整个世界清晰地感受到这一人道主义灾难的悲惨和无助。

这些难民大多来自战乱频仍的利比亚、叙利亚等西亚北非国家。利比亚曾是非洲人均收入最高的国家,民众享受免费医疗、免费教育乃至免费住房等令人羡慕的福利。叙利亚尽管石油出口有限,但在阿拉伯复兴党统治下,政局稳定,社会安宁,文明开化,民众幸福指数很高。

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国家的无辜民众,几乎在一夜间从天堂坠入地狱?

直观上看,就是在2011年“阿拉伯之春”中“国破家亡”。利比亚在卡扎菲政权被推翻后,迅速陷入四分五裂局面,经济一落千丈,民众流离失所;叙利亚陷入内战,国家千疮百孔,近半数人口流离失所,400万人流亡国外。一旦国家陷入动荡,个人再能干,也只能沦为难民。

进一步看,这种悲剧性结局的产生,部分原因是这些国家的少数所谓“民主派”,矢志颠覆原本稳定的威权统治;主要原因则是美欧借机进行“政权更替”。

以叙利亚危机为例,表面是叙政府与反对派的博弈,实则自始至终受到外部势力操纵和干扰。早在西亚北非剧变前,美国就开始秘密资助叙利亚反对派,设立“叙利亚小组”或“叙利亚工作组”,用以同叙利亚反对派联系,并派驻叙大使加强对叙利亚反政府民众的“指导”。

事实证明,美欧这种霸权主义外交政策可怕而愚蠢,它在给西亚北非国家带来巨大灾难的同时,也使欧美自食其果。

当年欧洲主导发动利比亚战争,非但未能获得切实好处,反而因利比亚动荡而失去一大能源供应来源,并引来大量北非难民;美欧在叙利亚策动政权颠覆,使“伊斯兰国”等极端组织乘机坐大,对美欧威胁越来越大,欧洲国家更是深陷叙难民问题困扰之中。

俄罗斯总统普京9月4日称,难民潮是欧洲国家在西亚北非错误政策的“必然结果”。可以说,这是欧洲国家外交政策“对美国亦步亦趋”的恶果。值得深思的是,美欧国家一贯将“民主政体”视为普世价值,并在世界上到处推销。

为何美欧民主政体选出来的本国领导人,却越来越鼠目寸光,其对外政策是如此短视?不客气地说,这恰恰是西式民主的特定产物。在金钱至上和民粹主义双重交织的政治氛围中,不可能推选出目光远大、代表历史潮流的政治家。

难民潮警示美欧国家,应反思自己的对外政策,学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则应充分理解“稳定压倒一切”的深刻含义,深刻认识“只有国家强大,个人才能幸福”的基本道理。

(作者田文林为本报特约评论员、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研究员,原文标题《美欧当反思难民潮根源》,其言论谨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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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教师的综合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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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光的流逝,小学时光渐渐的在我眼前消失,但是,却有几件事情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小学教我语 文的王老师,是开启我语文知识宝库的第一把“金钥匙”,她长着十分普通的样子,稍长的脸,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弯弯的眉毛,稍短的头发,虽然她的样貌一般,但是教语文的水平那是相当的棒了。有一次,老师布置的作业是做练习册,而我却贪玩忘记做了,所以就编了个十分幼稚的谎言说我忘记带了。但是到了第二节课时,老师便对我严厉的说:“我刚刚打电话给你妈了,说你的作业忘带,让她拿来学校,可是你妈说你昨天根本没做语文作业。是不是?”我见漏了馅,便点了点头,当我把语文补好交给老师时,老师却说:“我刚刚没有给你妈打电话,是你心中有鬼,我这么一说便就现出原形了,以后可要好好做作业呀,不要耍小聪明了!”我惭愧的点了点头。从此以后,我的作业质量提高了很多,再也没有那种事发生了。

让我最难忘怀的时我们语文老师因整天操劳而腰椎间盘突出,做完手术后,虽然老师身体不好,但还是坚持着来给我们上课,而我们呢,因为别的老师教的不好,成绩也很快的下降着,以以前的全年级第一,落到了年级第四,当老师拖着身体来给我们上课时,我们全都惊呆了,并以十分热烈的掌声欢迎老师的到来。而且那几节课,我们班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安静,期末考试时,我们都觉得自己能考的很好,希望能再争得全年级第一,不辜负老师对我们的栽培。公布成绩时,我们又一次争得了第一,我们全都高兴的欢呼起来。

老师,是您为我们开启了语文知识的第一大门,让我们受到语文知识的培养,我衷心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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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政治老师的寄语

全文共 1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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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孩子,你有着最令人羡慕的年龄,你的面前条条道路金光灿灿,愿你快快成长起来,去获取你光明的未来。

愿你是风,鼓起白色的帆;愿你是船,剪开蓝色的波澜。生活正在你的前方微笑,勇敢的走上前去,将彩色的人生拥抱。

愿你在这短暂的学习时日里,获得高超的本领、顽强的意志、博大的胸怀;像赛马一般,越过一道又一道高栏;让生命扬帆前进,驶向碧波滔滔的大海……

黎明即起,孜孜为善。”愿你热爱生命的春天,珍惜时间的清晨,学那梅花,争作“东风第一枝”。

假如生活是一条河流,愿你是一叶执著向前的小舟;假如生活是一叶小舟,愿你是个风雨无阻的水手。

希望是坚韧的拐杖,忍耐是旅行袋,带上他们,你可以登上永恒之旅,走遍全世界。

不要学花儿只把春天等待,要学燕子把春天衔来。

废铁之所以能成为有用的钢材,是因为它经得起痛苦的磨练。

“有志者事竟成。”老师很高兴看到你对自己的要求了。 “天才与凡人只有一步之隔。这一步就是勤奋。”记住哦。

你聪颖,你善良,你活泼。有时你也幻想,有时你也默然,在默然中沉思,在幻想中寻觅。小小的你会长大,小小的你会成熟,愿你更坚强!愿你更自信!

你用才智和学识取得今天的收获,又将以明智和果敢接受明天的挑战。愿你永葆一往无前精神。

你的天赋好比一朵火花,假如你用勤勉辛劳去助燃,它一定会变成熊熊烈火,放出无比的光和热来。

你有涌泉一样的智慧和一双辛勤的手,不管你身在何处,幸运与快乐时刻陪伴着你!

以你的自信,以你的开朗,以你的毅力,还有我的祝福,你一定能够驶向理想的彼岸。

愿云彩、艳阳一直陪伴你走到海角天涯;鲜花、绿草相随你铺展远大的前程。

生活的海洋已铺开金色的路,浪花正分列两旁摇动着欢迎的花束。勇敢地去吧,朋友!前进,已吹响出征的海螺;彩霞,正在将鲜花的大旗飞舞……

“谦受益,满招损。”小聪明永远战胜不了大智慧,这个大智慧可是勤奋哦。所以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聪明的你,能理解老师的意思吗?

聪明伶俐,具有强烈的好奇心,是从你身上闪烁出的亮点。然而,“没有加倍的勤奋,就既没有才能,也没有天才。”天才靠勤奋,记住啦!

你是花季的蓓蕾,你是展翅的雄鹰,明天是你们的世界,一切因你们而光辉

高尚的理想是人生的指路明灯。有了它,生活就有了方向;有了它,内心就感到充实。迈开坚定的步伐,走向既定的目标吧!

朝霞般美好的理想,在向你们召唤。你们是一滴一滴的水,全将活跃在祖国的大海里!

愿你是一棵树:春天,吐一山淡淡的香味;夏天,洒一抹如泉的凉荫;秋天,举一树甜甜的青果;冬天,做一个养精蓄锐的好梦!

你长着一对翅膀。坚韧地飞吧,不要为风雨所折服;诚挚地飞吧,不要为香甜的蜜汁所陶醉。朝着明确的目标,飞向美好的人生。

春天是碧绿的天地,秋天是黄金的世界。愿你用青春的绿色去酿造未来富有的金秋!

衷心地祝贺你,用智慧、才情、胆略和毅力,开辟出一块属于你自己的土地。

生活是一本精深的书,别人的注释代替不了自己的理解,愿你有所发现,有所创造。

你是泊于青春的港口的一叶小舟,愿你扬起信念的帆,载着希望的梦幻,驶向辽阔的海洋。

愿你像颗种子,勇敢地冲破泥沙,将嫩绿的幼芽伸出地面,指向天空。

孩子,愿你快快脱去幼稚的娇嫩,扬起创造的风帆,驶向成熟,驶向金色的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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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融合的民族

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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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高地,梦呓岛屿。在苏格兰这片梦幻的土地上,并不缺少人们想象中消逝的哥特式浪漫。自苏王子詹姆斯继英女王皇位后,苏英共体业已以此种形式存在多年,而在这样的基调下,苏英的命运仿佛是同陨同荣的兄弟。孱弱的弟弟受到的欺侮自会多一些。当弟弟摆脱连年的侵略时,哥哥已在宽广的世界版图上赢得辉煌战绩。

或许,在历史的故纸堆中,被忽略的不是荣辱烟云,而是一个民族的内在性格。整个苏格兰是由高地组成的,居民们都讲厄尔斯语,保留最原始的生活方式,有最古老的氏族,淳朴热情。而四处却多是荒野。当地人的食物简单的分为两种,紫甘蓝和麦糕。麦糕由大麦制成,色泽灰暗,有些令人厌恶,初次品尝会觉得坚硬得无法下咽。很难想像这些年经过多年战乱而贫穷的苏格兰人如果餐桌上没有这两样食物该如何生存。居民们大多赤脚,草鞋在绅士家的孩子中也甚是少见。而早在四十年前,经过工业革命洗礼的英格兰,工人们已经穿上草与皮革混用的皮鞋了。在最近一次海上冒险的失利后,这可怜的民族剩下的只有语言和贫困。政治的动荡,原始的氏族在武力中瓦解,终于,一切的一切变成了一纸文书。

1707年,在经济与政治的双重压力之下,联合法案(ActofUnion)出台,这场风云惊变的蔓延使这古老的民族发生剧烈地颤动。他们的语言受到各方攻击,学校只教英语。尽管他们的贫穷开始得到好转,法国人用酒换他们的羊毛,荷兰人在捕鱼季节用海产交换茶叶和咖啡,但多数居民们的生活状况还未见好转,因而在这民族中竟没有听到被征服的不愉快。他们曾经也有过独立战争的光荣而现在他们更懂得钱的重要,更渴望了解什么是野蛮美德什么是高贵。这是苏与英共体的一百多年却始终无法触及的。政客们则更为仰仗身为大不列颠一分子的身份认同感,似乎草令一出,作为不列颠的一分子,就拥有瓜分世界的权杖,似乎促成这样一件美事是郎情妾意的。

民族的状态就是普通的生活状态。而民族的特征却可以在虚荣、观念的作用下隐藏。在苏格兰的一些城市,居民们已经开始穿红格子裙,举办各式舞会。他们遗忘自己的母语,对历史问题失去兴趣。在那个冒险,征服与创新的年代里,一个崭新的概念和身份,换而言之,大不列颠人的身份被广为接受,最终苏格兰这台马力强劲的发动机成为大英帝国引以为傲的基石,然而这样的顺服大多是基于大不列颠的影响力,苏格兰能否继续怀抱这种情绪,仍是一个跨越百年的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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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时事新闻:立法法全文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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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立法法根据该决定作出了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这次修改立法法,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等。其中,对立法体制的规定作了如下修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规章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第十二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十一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九条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议案。

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一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律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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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七十六条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节 规章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一百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一百零二条 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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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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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用历史验证了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历程。我们要铭记党,拥护党,坚定理想信念。以信念为舟,政治为帆,以党章党规、系列讲话为指路灯塔,为梦想乘风破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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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国际时事热点:英国脱欧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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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英国政府定于本月29日宣布启动脱离欧盟的程序,英国“脱欧”将由此迈出标志性一步。而英国脱欧的本质你了解多少呢?下面是语文迷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素材,欢迎阅读,谢谢!

英国脱欧的本质是社会草根挑战执政精英

英国房地产门户网站“正确举动”(Rightmove)18日公布数据显示,受“脱欧”公投影响,英国7月房地产价格跌幅扩大。数据显示,在截至7月9日的4周内,英国在售房产均价比6月下跌0.9%,跌幅较往年同一月份有所扩大。研究公司LonRes提供的数据显示,在“脱欧”公投后的12天里,伦敦降价房产数量比之前12天猛增163%,但成交量却较公投前下降18%,较一年前更是大降43%。

而欧洲汽车制造商协会(ACEA)于15日发表声明称,欧盟及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市场6月汽车注册量较去年同期增长6.5%,至151万辆,连续第34个月上升,但增长速度降到3月份以来最低。

其实,英格兰银行早在6月16号预测,一旦英国投票决定离开欧盟,英镑汇率会进一步贬值,且幅度或许会很大,这个已经应验了。国际货币基金对英国脱欧之后所做的研究报告显示,如果英国2016年不脱欧,GDP增长1.9%,脱欧的话增长1.1%,到了2017年,不脱欧GDP增长2.2%,脱欧GDP下降0.8%。根据各大投行做的预测的平均数据,如果英国留欧,英镑汇率会上涨1.6%,脱欧英镑会下跌10.25%。

因此根据媒体的报道,脱欧对英国的影响都是负面的。问题来了,为什么英国要脱欧呢?难道老百姓都是傻子?还是他们根本不相信这个数字?

其实,美国特郎普现象和英国的脱欧现象都是同一个问题,就是社会草根挑战执政精英。

特郎普能够出头是因为他完全违反了美国传统政客的行为,老百姓喜欢特郎普说实话。英国的老百姓就是不信媒体的报道,因为媒体都是有钱人控制的,都是资本家控制的,当然为自己说话。这些人操纵着媒体,他们一旦想留欧就会有95%的媒体批评脱欧。

到底谁想留欧呢?有三种人想留欧。

第一金融系统。欧洲是这样分工的,德国提供制造,法国提供制造奢侈品,然后去东欧加工,这一切由英国谁提供资金,所以英国是欧洲的财神爷。请注意,只要开金融峰会,基本上都是在英国伦敦召开,因为他是财神爷,而且英国持有欧盟国家的金融资产当地GDP的比重已经高达9.5%,所以一旦脱欧,欧洲财神爷的地位能不能确保,这是一个问号。

第二大企业支持留欧。根据今年2月23号英国金融时报100指数,里面有36家表态要留欧,包括英国电信集团、马萨百货、以及沃达丰等等。根据德国法兰克福汇报的报道显示,有79%的英国高官和企业家要留欧,83%的德国企业家认为英国应该留欧。为什么?以贸易为例,英国跟欧盟贸易就占到英国总贸易的一半,比如45%的出口是到欧盟的,50%的进口是从欧盟过来的,所以说这些跟欧盟有关系的企业非常愿意留欧。

第三英国首相要留欧。这让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英国首相自摆乌龙?主张脱欧的独立党在2010年支持率只有3%,到了2012年大选支持率从3%暴涨5倍到15%,因此英国保守党已经非常紧张了。2015年又是一个大选,所以保守党希望能够打击独立党,要求卡梅伦承诺为了打击独立党,吸引他们选票,承诺保守党只要一当选的话,立刻举行脱欧公投,其实卡梅伦很后悔,因为他做梦都没有想到2015年的大选他竟然大获全胜,所以脱欧的承诺搞得他灰头土脸,因为他当初根本不用做这个承诺都能当选,作为政治家而言既然承诺了就得去做,硬着头皮也得举行公投。注意,卡梅伦竞选的时候他的经费来源于资本家,所以如果金融界和企业界不想脱欧的话,英国就不能脱欧。由于老百姓愿意脱欧,于是卡梅伦开始威胁老百性,他引用了英国财政研究所的一份报告,显示一旦脱欧,可能面临200亿—400亿的财政缺口,必须加税、借款、削减开支等手段。英国财政大臣更是赤裸裸的威胁,只要脱欧,英国人均将损失4000英镑。

尽管包括卡梅伦在内这些人不想脱欧,但是脱欧已成事实,所以这是卡梅伦的非常错误、非常糟糕的一步棋,他将英国整个国家带入一个社会动荡的绝境,由于留欧跟脱欧的比例太接近,政府无所适从,我相信这对英国政局的稳定将带来重大冲击,而类似的留欧派跟脱欧派的冲击也会马上冲击到意大利跟法国,再加上恐怖分子、中东的移民等一大堆问题,这会把整个欧洲搞的大乱。

短期内,英国由于脱欧产生金融动荡,但是长其期来看,脱欧对英国不会造成太大冲击,因为脱欧让英国经济有更大自由度、更大独立性。而且英国本来就是欧盟的财神爷,就算他脱离欧盟,要改变他的金融地位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说我们还是以这种审慎乐观的态度来看待目前英国脱欧洲所造成的局面。但是最重要的是,一个统一的欧洲和美国是更紧密的联合,一个分裂的欧洲和美国关系会逐疏远,和俄罗斯跟中国的关系可能会更加加强,因此脱欧的事件虽然会造成很大的动荡,包括政治、经济、金融动荡,但对于中国政府而言,我客观的认为应该是一个比较正面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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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进入新时代改革开新篇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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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们将迎来改革开放41周年。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41年的风风雨雨,让我们在砥砺前行中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改革开放开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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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激扬了我们的梦想。港珠澳大桥,一个世界的奇迹,它的建设不仅彰显了中华民族的基础建设能力和造桥实力,也在一定层面上显示了中国的经济实力和科技实力。在建桥过程中有着许多的困难,主建设家林鸣,林总提出了方案,可除了要解决一些技术方面上的难题和地理位置方面上的难度之外,还要面临外国人的嘲讽,抨击,他们认为中国要建造世界上最长的跨海大桥,简直是异想天开,痴人说梦。拥有承管隧道技术的国家狮子大开口,不愿意给我们技术支持,于是,我们无数次的校正,测量,人员中有人有过过挫折,有过彷徨,却没有人退缩,放弃,我们中国,如一头不畏困难的蛮牛,向前冲着,最终完成了这件超级工程,给了外国人一个下马威!

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我们应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投身于学习,长大后为国家做出贡献,而不是看客!

让我们进入新的时代,为改革开展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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