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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阅读作文(精品20篇)

读书,让我快乐的成长;读书,让人们更加成熟;读书,让人类走向成功!小编收集了阅读伴我成长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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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围城》读书笔记及收获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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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围城,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一部精彩的、有深度的、不可不读的经典小说。

在看之前,我除了知道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内容都摸不清楚,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去买了这本书。刚开始感觉是看不懂,但是对后面的内容有无限的幻想。所以,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渐鸿的一切遭遇——毕业、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如身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渐鸿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如果让他与心上人唐晓芙成为眷属,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取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取的总不是意中人”“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作者是偏爱唐晓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渐鸿。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三十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其实,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得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读后感,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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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复活》阅读有感心得

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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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一直是我最喜爱的作品,而且它也是我最喜爱的作家托尔斯泰的著作。

复活这部小说通过男女主人公的遭遇淋漓尽致地描绘出一幅幅沙俄社会的真实图景:草菅人命的法庭和监禁无辜百姓的牢狱;金碧辉煌的教堂和褴褛憔悴的犯人;荒芫破产的农村和豪华奢侈的京都;茫茫的西伯利亚和手铐脚镣的政治犯,突出托尔斯泰虽然对现实社会做了激烈的抨击,揭露了社会制度的本质。

复活的主人公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公爵本来是一个单纯,热情的少年,爱上了姑妈家的养女兼婢女卡秋莎,并与其发生了关系。但后来他背叛两人的承诺,而怀孕的卡秋莎被赶出家门。

由于社会的现实,把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变成一个跟其他贵族一样的人,而把卡秋莎逼良为娼。由于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公爵一次偶然的机会作为陪审员参加审理一个毒死人的命案。而被告者是卡秋莎,看到玛丝洛娃被宣判后失声痛哭、大呼冤枉的惨状,他决心找庭长、律师设法补救。他开始反省,进行“灵魂净化”,发现他自己和周围的人都是“又可耻,又可憎”。

最后经过他的帮助,卡秋莎沉冤得雪,对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的怨恨也消失了。

看完这篇小说再看看题目,我觉得这两个主人公的经历,表现了他们在精神上和道德上的复活。

这部小说让我知道人性的本质,但是它也是暗示真托尔斯泰的经历,他本来也是一个贵族人士,也是过着蹂躏奴隶的生活,但他后来慢慢思考,发现这样自己并不快乐,最后他放弃一切,解放奴隶,寻求真正的快乐。他这样的行为却被别人认为他疯了,甚至是家里人也觉得他疯了。

这体现的是当时的以贵族为首的社会,但现在不一样了。虽然现在不算是大同社会,但有很人不管是有钱还是贫穷,他们都愿意帮助别人。作者应该是希望这样一个社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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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学生作文:爱上阅读

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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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时间是无价之宝,可我认为书也是无价之宝,也许有人立刻就会反对:“钱可以买到书,怎么能说书是无价之宝呢?”

的确,钱是可以买到书,但书中的知识和快乐是再多的钱也买不到的。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的知识是丰富的,自古以来,没有哪位伟人没有看过书,也没有哪位伟人不爱看书,甚至有许多伟人为了激励后人勤奋读书,还写了许多名言。像我们伟大的领袖毛主席就是饱读诗篇,写出了《沁园春》、《念奴娇·昆仑》等著名诗作。

或许是年龄太小的原因吧,小时候,我并不喜欢看书,每次上书店我最多看一点画画书。既使是在父母的强迫下,我也只是装样子,随便翻翻而已。那时候,我根本就不知道书的作用,那时的我并不喜欢看书。可是自打上了小学二年级,因为学习的需要,我终于认真看了第一本书《笨女孩安琪儿》,这本书让我深受启发,我把自己想像成安琪儿,发现她和我也有几分相似:天真,傻呼呼,再加上发生那么多有趣的故事,让我哈哈大笑。如秦老师让大家用“希望”造一个句子。安琪儿造的句子是:我希望长得像教室外面的树那样高;马小跳给安琪儿浇水,安琪儿认为这样可以像树一样快快长高等等……这些都可以用书中的知识去解释为什么人长不到树那么高,为什么不会像树一样浇水长高,如果安琪儿早点看书就不会这样了。书还能让我们知道地球的两极为什么会有极昼和极夜现象;知道热带雨林里生活着哪些各种各样的动物;知道地球上海洋的占地面积远远大于陆地……一个一个有趣的问题,令我看完了一本又一本的书。渐渐地,我爱上了读书!从这以后,我经常利用假日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现在甚至每天一做完作业就看课外书,书已经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每天读书半小时,即可以提高作文水平,还可以提高阅读水平;历史书能使我了解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书使我了解世界各国的文化;小说书能将我带进奇妙的世界……

书能使人进步,我怎能不喜欢阅读呢?读书还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我的知识也随着阅读量的增加变的越来越丰富。书还能让我学到人生哲理:我在火星身上学到了勇敢和忠诚,从安琪儿身上学到了助人为乐等等。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书的海洋,好吗?同学们,书真的是再好不过l,让我们爱上阅读,做过快乐的小书虫吧,每天都有“精美大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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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会阅读作文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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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是什么?分享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它使快乐增大,使悲伤减小;分享是一种博爱的心境,学会分享,就学会了生活;分享是……在我的脑海里,分享有数之不尽的解释,然而,让我学会分享的不是老师,不是父母,而是蚂蚁。

小时候的一天夜里,我在一本故事书上阅读到这样一个故事:一座山林火灾,所有住在山林里的蚂蚁并没有各散东西,而是一起跑到了山顶,会合所有蚂蚁后抱成了一团往下滚。最后,在外层的蚂蚁全被烧死了,但它们仍紧紧地抓着,保护着在里面的蚂蚁,使它们毫发无损。阅读后,我的脑海里马上打了个问号“为什么蚂蚁这么笨呀?它们各散东西的话在外层的蚂蚁也有可能生还呀!”我一直在想,不知不觉地睡着了。在梦里,一只烧焦了的蚂蚁出现在我的眼前,说:“我们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我们学会了分享。如果我们各散东西,那么在里面的年轻蚂蚁就很容易被烧死的。我们都老了,与其在这大火中苟且偷生,倒不如把我们的生命分享出来。这不仅为了这一群年轻的蚂蚁,还是为了我们这一族蚂蚁的未来呀!它们死了,那我们这族蚁群就绝后了。年轻人,学会分享很重要!”老蚂蚁说完后就消失了,我笑着进入了梦乡。

我渐渐长大了,有一天,我和表妹坐在阳台上观察蚂蚁。我们把一块手指大的面包放在了阳台上。不久,一只蚂蚁发现了,它并没有跑上去吃,反而走了。表妹跟我说:“表姐,这只蚂蚁是不是太饱了,不想吃?”我接着说:“不……”正当这时,一大群蚂蚁来了,它们合力把面包抬走了。表妹不解地问我:“为什么它要找同伴来抬走这么笨呀?它明明可以自己独吞呀!”我回想起那个梦,我知道怎样跟表妹说了:“它这么小一只蚂蚁,有怎么能吃完这么大一块面包呢?面包比它还要大呀……”表妹打断了我,说:“它可以分开一点一点地吃呀,它真笨!”我笑了笑,接着说:“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最重要的是它懂得了分享。如果那只蚂蚁不告诉其他同伴这儿有东西吃,其他同伴又找不到吃的话,它们就会饿死,这样它就没有同伴一起玩了,所以每只蚂蚁都懂得把找到的食物分享给同伴。”表妹似懂非懂的样子使我停了下来,她想了想,说:“是不是就像爸爸妈妈一样,他们也会把他们的劳动成果分享给我?”我点了点头,说:“没错,所以你现在也要学会分享,学会把你拥有的分享给你身边的人。”表妹使劲地点了一下头。从那以后,她经常把面包放在阳台,阅读着蚂蚁把面包分享的过程。

通过阅读蚂蚁,我学会了分享;通过阅读蚂蚁,我学会了把蚂蚁分享的品质分享给身边的人。学会了分享,我学会了把快乐增大,学会了把悲伤减小,学会了快活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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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培根随笔》阅读感受和启示

全文共 1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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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西斯·培根是英国著名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和科学家他在文艺复兴时期的巨人中被尊称为“哲学史和科学史上划时代的人物”,马克思称他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科学实验的真正始祖提到他,人们立刻就会想到他那句名言“知识就是力量”,弗兰西斯,培根是近代哲学史上最早提出经验论的哲学家。他出生于贵族家庭是掌玺大臣兼大法官古拉斯·培根爵士的幼子,历经诸多磨难,后来也成为大法官。晚年脱离政治活动,专门从事于科学和哲学研究,他的文笔与简练的语言,优美的文笔、透彻地说理、迭出的警句成为西方文学史上三大哲理散文之一。

培根是一个乐观的进步的人文主义者,是一位政治思想十分开明的君主立宪论者。是对人类进步和社会正义充满信心的一个理想主义者,在宗教上是一个自然神论和理性主义者。其中,理性最为重要。这些都相近代议论文,也是文学上的进步。

这部作品的逻辑性极强,而且涉及等很多方面,比如说:在建筑学方面培根用了很多的方法方式,后来写出他理想的建筑是怎么样的。建筑应该怎么修建,他认为建造房屋是为了居住而不是为了观看,所以如果这两个方面不能同时满足的话,该先注重实用,然后再注重美观,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观点,看来他是一个建筑学大家。《论园艺》中他指出从一月到十二月种什么花,怎么种他都有详细的描述,而且他各种花长什么样也是有详细描述的,再说花园,然后他深层明确规划。然后把小尖塔、喷泉、灌木林都有特别的规划。

同时他还是一个神学家,他对于无神论进行大力抨击。“我宁愿相信那些圣使教徒的传记,犹太教的经典和《古兰经》中的一切寓言和神话,也不能相信这个宇宙只有驱壳、而没有做一个作为主宰的精神和灵魂,所以上帝没有必要用显示奇迹的方法来反驳无神论。实际上宇宙所存在的自然秩序已经足够驳倒它了。”他说,只有那些对哲学一知半解的人才把人倒向了无神论。这个观点,我不是很认同的,虽然我不是主张有神论或者无神论,但是从各个经验来看,就各个领域的科学家,不管是生物化学之类的,他们最后都在研究神学,包括爱因斯坦,在生命后期,他就沉入神学里面。

他认为的有神并不是属于过度迷信的神,而是属于在平常生活中作为一个信仰的神。无神与迷信放在一起是为了给我们鉴别什么是迷信,什么是神。迷信是对神的一种误解。

“读书的目的不只是为了提出相反意见和进行驳斥。也不是要完全相信书中的内容将其视为真理也不是为了。寻找谈资,而是为了在心中进行衡量和斟酌。”

这让我对书中的每一个理论以及每一个说法有了新的看法和疑问。

在《论宗教》中他讲道,他崇尚宗教,但是,他认为宗教统一的方法是不要刻意的为了实现或加强宗教的统一而破坏仁爱和人类社会的规范。培根说,使用武力传教无异于用上帝所传的第一块法版去碰第二块发版。进而以为世人都是__,而忘了__本身首先是人。当止诗人卢克莱修看到阿伽门农狠心的用亲生女儿作为献祭的时候,曾经叹到:“宗教竟能让人犯下如此大的罪恶”,我赞同这个观点,因为一个人在作恶时会忘了自己是罪恶本身。

在《论报复》中他讲道,毫无疑问,念念不忘复仇的人只会使自己的创伤新鲜如初而那创伤本来是可以很快愈合的。我对于这个观点表示赞同。对于复仇,其实我们应该宽容对待,对于阴谋诡计的手段,我们要坚决反对,我们要崇尚一个美好的、和谐的社会。

他在《论借贷》中赞同高利贷的发放。他认为高利贷的发放有助于商业的发展,但是我认为高利贷并不是一个非常好的方式,它的风险也很大。他虽然从两个角度来说高利贷的好处、坏处,但是这与他的自身情况有关,因为他毕竟是出身豪门,而且没有,没有感受过那个被借贷的人的感受。

他在《论财富》中讲,他认为赚钱最好的做法就是有一份稳定的收入,作为投机保险的后盾,即使这样,投机失败了也有退路,这说明了培根对于怎样发财,有独到见解,可见他是一个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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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学生阅读名著《水浒传》有感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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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一部以描写古代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它写了农民起义从发生、发展、直至失败的过程。深刻提示了起义的社会根源,歌颂了起义英雄的反抗斗争和他们的社会理想。《水浒传》也是中国历最早用白话文写成章回小说之一,全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一百零八位好汉聚义之后接受招安,四处征战的故事。

《水浒传》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有及时雨宋江,刚正不阿的托塔天王晁盖,有勇有谋的豹子头林冲,还有崇尚忠义的武松。在《水浒传》中有各种各样的人物。今天,我来讲讲我比较喜欢的人物,武松。

想必大家都知道武松打虎的故事吧!武松是一个脾气倔犟的好汉,他在景阳冈喝酒的那一天,不听酒家劝告摇摇晃晃的上山,见一块大青石,便在那块大石上稍作休息,忽然有狂风刮来,之后那大老虎便已落在武松背后,武松一回头,急忙一闪,闪到大虫背后,大虫连武松边都没沾上,爪子一搭地下,猛吼一声,把虎尾一甩,武松又闪到了一边,武松抡起超哨棒,尽全身力气一棒击去,不料打折了旁边的树杈,哨棒一截两半,大虫再次扑来,武松把那跟只有半截的破哨棒,赤手空拳就接着虎,只见武松把那虎

头只往土里按,抡起拳头,使尽平生力气,只往虎

头上用力打,打得那老虎七窍出血,不久后便没气了。武松寻思着把这头老虎带下去给景阳冈的酒家,没想到自己早已没有力气,所以他打算第二天再将这老虎拎下去。

林冲也是我比较喜欢的一个人。因为他为人最忠朴。本来他的生活也是挺安分的,但是让人没想到的是林冲的妻子被高衙内看上了。于是,高衙内就请了林冲的好朋友——陆谦来帮助他,陆谦利用了调虎离山这计,陆谦先去把林冲叫走出去吃东西,又叫人把林夫人骗走,但是这个计划到最后还是失败了,于是高衙内的父亲高俅亲自出马,让林冲误入白虎堂。结果,要被押送到沧州,去沧州路上险些被两个贼子受害,幸亏鲁智深相救,林冲到了沧州后,高俅又派路谦来放火烧死林冲,结果林冲直接杀死路谦等人连夜赶上了梁山。

《水浒传》让我知道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也让我知道了梁山一百零八位好汉的忠义。《水浒传》十分值得我们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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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格列佛游记的阅读笔记

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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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在乔纳森。斯威夫特充满想象、精彩风趣的文笔下,我跟随主人公格列佛的脚步,由于四次危险的海上劫难,游历了奇妙的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S国。

最有趣的就是小人国的历险了。主人公对于小人国的人们来说简直是庞然大物,自己想要去街道上走走都得提前通知人民躲进自己的房子。待到人们毫无戒备心时,男孩女孩都敢跑到格列佛的头发里来捉迷藏了,就好像在一片黑色的大草地玩耍,那可真有趣。在滑稽的言语里也隐隐透露着作者的厌恶嘲讽之情,群臣为了争宠获取高位而不惜把命悬于一根细绳上去跳舞,以至于摔断了胳膊或腿;以鞋跟的高低来区分国内的党派,这可真稀奇;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起因居然是吃鸡蛋应打大端还是小端引起的,鸡毛蒜皮的小事显出了战争的可笑和统治者的愚昧。政府的荒.唐、政治的腐败和官员的阿谀奉承恰恰与作者当时的社会现实有着几分惊人的相似之处,可以说是缩小版的现代大都市。

最难忘的是慧?S国里马性的高尚纯洁,他们没有关于“撒谎”或“怀疑”的词汇,野蛮和毒害更是没有的事情。他们彼此坦诚相待,和睦相处,友谊和仁慈是他们的美德。可是在现在的社会里,又有多少人能做到这些呢?许多人为了利益出卖了人格,做出了许多伤害他人又伤害自己的事情。我们或许还不如一只普通的马,却能够和“耶胡”相“媲美”。我们应从中觉醒和感悟,去寻找人性的善良。希望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S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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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爱上阅读作文700字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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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小时候,家里并不富裕,没有几件像样的家具。唯一值钱的家具就是墙角那个大大的书柜了,书柜上摆放的各类书籍却成了幼小的我最最好奇与喜爱的地方。那个年代,父亲也算得上文人了,经常抱着各种各样的书在灯下苦读,知道我家藏书多,也有爱读书的街坊邻居前来借书,父亲总是乐呵呵的拿给借的人,再三叮嘱要爱惜,过一段时间若借者还不还书,父亲便会派母亲前去要回,母亲总是不好意思的对借者说:“这些书啊就是他的命哦!”再大一些父亲也会时不时的给我买书回来,慢慢的我便爱上了读书,从书中体会到读书的乐趣。在书的海洋我尽情遨游,体会书的奇妙,在书的世界我忘掉一切烦恼,忘记了自己,把自己完全融入了书的世界,感受着书中人物的悲喜哀愁。一本本情节曲折、语言生动、文字优美的书能够带领我走入作者的情感世界中。如果一天不读书,就会觉得浑身没劲,不觉中每天读书成了我的习惯。

喜爱读散文诗歌的我,尤其喜欢读余秋雨先生的书,爱上了他细腻的文笔,独特的见解。先生的《文化苦旅》是中国散文璀璨星空中一颗闪亮的星星,每一字每一句都会让我深深的震撼与感动,他凭借自己丰富优美的文字,让我犹如泛舟于千年文化长河中,细细品读,无论他笔下那绚丽多彩的文字还是他所描述略带苦涩的旅途,对我来说都充满无尽的好奇与幻想。爱《文化苦旅》,我想,不仅仅是我一个吧。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黑暗中点亮的明灯,是干渴难耐时的一杯清茶,感谢父亲给了我如此宝贵的精神财富。如今父母也从老宅搬了新家,但那相伴父亲和我们一起成长的书柜依然立在新家的一角,虽然木头柜已经斑驳,藏书也已泛黄,但那已成为我们生命中不可缺少的宝贝,不经意还是会随手拿起一本再细细品读一番。如今我的女儿也已是个初中生了,当她捧着书如饥似渴的阅读时,当她沉浸在书的世界时,当奶奶喊她吃饭,她却舍不得放下手中的书,我知道我是懂她的。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让我们一起爱上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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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泰戈尔诗选》阅读心得感悟如何写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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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生命如夏日花朵般美丽,死亡如秋叶般平静。”“鸟儿愿为一朵白云,云儿愿为一只鸟。”“天空没有留下痕迹,但我已经飞过。”这是多么优美的句子啊!这些句子让我印象深刻,它们都出自泰戈尔的经典诗集——《飞鸟集》。

《飞鸟集》由105段诗歌组成。每段诗歌都只有简短的两三句话,但是多读几遍《飞鸟集》,再细细品味,你会有不一样的感觉。泰戈尔的经典诗集,是爱与美的交织。

刚开始读《飞鸟集》,我就喜欢上它的语言。它的语言非常优美,朗朗上口,有一种甜蜜柔嫩的新鲜气息,如花朵般绽放在每一页诗上。

第二遍读泰戈尔的诗,觉得韵味醇厚,使人深受教育。“树根给予树枝果实,却不求回报。”这句话把父母比作根,把孩子比作果。这让我想起了我的父母。我的父母都是上班族,每天他们既要上班,又要照顾我,可以说,父母每天的生活都像打仗一样:早上要先送我到学校,他们才匆匆去上班;下班第一件事是要冲到学校接我,回到家一个煮饭菜,一个辅导我写作业,很累很累。但是父母这么关心疼爱我,从来不求回报,我很感动,总是尽力多帮助父母做我力所能及的事。

“只知道把自己照在树林中,让大家生长。”“如果你因为失去了太阳而流泪,那么也将失去群星了。”这些不仅是美丽的诗句,更是浓缩的智慧和真理,泰戈尔诗集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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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中昆虫记阅读笔记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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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为小小的昆虫是令人讨厌的,它们又丑又脏,又那么小。直到我看完了《昆虫记》才发现:我以前错看它们了。

小小的昆虫竟然有一百万种!可比我们人类多太多种了!我一直都希望可以想鸟儿一样飞翔,可没想到一些蝴蝶几千米;我们人类从猿到类人猿再到人经过了艰苦的进化,庞大的恐龙灭绝了,可那令人讨厌的蟑螂却经历几百万年都没有改变,并且随处可见,他们适应环境的能力超强,也许他们觉得我们这些后来出现的人是专门给它们提供食物的住所吧!真是太超出我的想象。

每天都可以看到成群结队的蚂蚁在院子里活动,它们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举重冠军,能举起比自己重20——50倍的物体,我们的举重冠军能举起2倍就不错了,可蚂蚁个个都是举重冠军呀!太牛了!更想不到的是蚂蚁那小小的脑袋,它的运转速度居然和一台高性能计算机一样快,我们的计算机那可是人类的文明五千年的产物呀!人家可以天生的,难怪没有语言、电话、手机宏大的蚁群仍然秩序井然,纪律严格,不得不佩服。

衣鱼不是鱼,而是常常出没于厨房和卫生间这些温暖而潮湿的地方的昆虫吃面粉、剩饭、脱水等,它们不吃东西也能轻松地活上几个月。

小小的昆虫各有所长,真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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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阅读吴承恩《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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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由长安出发去到西天取经,经历磨难,最终取得真经,得道成佛的故事。西游记里的人物性格上大有不同,有意志坚定的唐僧,性格开朗的孙悟空,贪玩,好色的猪八戒,沉默寡言的沙师弟。

唐僧性格略微古板,但意志坚定,不为诱惑所动,从女儿国国主到玉兔精,一个又一个的诱惑,依然保持自己的意念,坚定自己的立场,不仅是这样,唐僧还是一个善良的人,光从土匪要杀他,他也放了人家来看,他似乎是怕那些人日后报复。但实际是因为他对佛法是铭记于心的。一个人的伟大不在于他能给人留下一时深刻的印象。在于他能给人一世深刻的印象。最终化为尘土,也有人赞颂他的精神,,以他的精神为榜样,立志超越他,这才是真正的伟大。

与唐僧不同,孙悟空性格开朗活泼,对事物的接受里也强,开始的孙悟空不服软,倔强,但好在后来他渐渐改掉了自己的小性子,变得有耐心。遇事知道思考。从一开始的没有大局观念,只顾自我感受到后来的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后取得真经。我们可以发现他一直在进步。遇到事情也是比较机灵,勇敢的。对自己的两个师弟很包容。是这部作品中最核心的人物。

而猪八戒是一个贪嘴又好色,贪玩儿又意志不坚定的人物。对孙悟空略有不满,却害怕孙悟空每当被孙悟空,压榨、戏耍却总是不敢怒不敢言。也是一个很能惹事儿的人,挑唆唐僧念紧箍咒呀,让唐僧走出保护圈呀,惹的高老庄的麻烦事儿呀,全都是因为他才惹上的。而猪八戒又是一个“中心笑点”,他做的事让人忍俊不禁,捧腹大笑,还是一个喜欢做白日梦的人。稍微一丁点的诱惑,就开始做白日梦了。

对于我们来说,沙师弟好像没有什么深刻的印象。他不同于唐僧的古板,也不同于孙悟空的机灵。更不同于猪八戒的贪玩儿好色。他总是干着一些并不轻松的活。却没有任何的原因,对于唐僧一味的服从,对于两个师哥一味的开导。虽然在嬉戏打闹中没有他,但在解救唐僧上,他是仅次于孙悟空的。所以,沙师弟不是没有“镜头”,只是无法给人以深刻的印象。

《西游记》虽然是一个虚构的故事。其中有许多很有趣的情节,也有许多扣人心弦的情节。是一部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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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阿长与山海经阅读笔记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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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阿长与山海经》之后我发现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之后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终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并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鲁迅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我从之后长毛果然进门来了,那老妈子便叫他们‘大王’,——据说对长毛就应当这样叫,——诉说自我的饥饿。长毛笑道:‘那么,这东西就给你吃了罢!’将一个圆圆的东西掷了过来,还带着一条小辫子,正是那门房的头。煮饭老妈子从此就骇破了胆,之后一提起,还是立刻面如土色,自我轻轻地拍着胸脯道:‘阿呀,骇死我了,骇死我了……’

那里我想为什么老妈子不会吓晕过去呢最有意思的是她竟然把‘山海经’念成‘三哼经’这让我捧腹大笑。我期望大家像长妈妈一样用关怀,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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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学生阅读名著《水浒传》有感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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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水浒传》,大家一定都非常熟悉,它与《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并称为“四大名著”,由此可见《水浒传》的文学地位有多么地高。

《水浒传》是中国历第一篇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体小说,主要内容围绕着梁山泊的英雄好汉替天行道的故事。又被称为《忠义水浒传》,人们一般简称《水浒》,由施耐庵作于元末明初。全片讲述了北宋末年有不好的人当道、官逼民反,梁山泊英雄聚众起义的故事,再现了封建时代农民起义发生、发展到失败的全过程。塑造了宋江、卢俊义、吴用、林冲、武松等英雄好汉形象。

在《水浒传》中,梁山泊的好汉们对应天上的星魁,分为三十六天罡和七十六地煞。一百零八位好汉个个身怀绝技,每个人还有一个响亮的称号,例如:及时雨宋江、豹子头林冲、智多星吴用、扑天雕李应……

而在这一百零八个好汉中,我最欣赏的还是宋江。我觉得,宋江这个人物不能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英雄好汉。他既没有武松醉打蒋门神、花和尚倒拔垂杨柳的威风,也没有黑旋风沂岭杀四虎、关胜降水火二将的英勇,他的声名远扬只在于他有着江湖上难得的义气。施耐庵之所以让梁山泊前首领晁盖死去后让宋江继位,是因为只有他才能让其余一百零七位好汉臣服。连脾气暴躁、难以服人的黑旋风也都心甘情愿地叫他哥哥。宋江将他的忠义展现得淋漓尽致,使得一百零八将上下一心。当然,光义气也不能坐稳梁山伯头领的宝座,还要有谋略,宋江的谋略有时连天机星吴用也赞叹不已,例如:攻下祝家庄、大败辽军等等这些功绩都是靠宋江的谋略才取得的。

而宋江的一生中特点就是他十分忠,而且这个忠已经到了愚忠的境界,导致在最后被高太尉等人害死。

宋江在故事里体现的忠、义二字固然可歌可泣,但是,在现在的法制社会里,像武松那样凡事用武力解决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因此,由于时代的变迁,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盲目地学习其中的处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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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爱阅读的妈妈

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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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石林湘玉)

我有一个爱阅读妈妈,阅读的时候她总是聚精会神沉浸在书的海洋里。

我的妈妈很漂亮,眼睛大大的,鼻子挺挺的,具有一种古典美。有空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拿起书读起来。记得有一次,我从学校回来,看见妈妈正在滋滋有味的看书,我受到了妈妈的影响,静静地坐到课桌边开始学习起来。等我写完作业,妈妈会把一些有趣的知识都说给我听,每次我都学到了丰富多彩的知识。

妈妈经常告诉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让我觉得书有很大的吸引力。

感谢妈妈,在她的影响下我也感受到了阅读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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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西游记阅读笔记600字以上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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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拿起《西游记》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刚拿起书就被吴承恩笔下的孙悟空所深深吸引。书里面的,他极有如仇,救助贫困恶惩坏人,敢作敢当,每一次都用聪明的才智,打走妖怪,我认为一切看似困难的事情,只要敢于去拼去闯,坚持自己的目标,只要努力了就会有奇迹。

就像玉皇大帝看似很强大,还不是被孙悟空“收拾”的服服帖帖,就像孙悟空三借芭蕉扇,一开始铁扇公主死活也不记,最后还不是借了。所以看是个人的事情,只要敢于去拼去闯,就会有奇迹。

就用现实中,最近挺火的张艺兴来说,说他还不是在困难中挺过来的,记得他在一本书说道:每一次痛到极致的历程,是成长。他常常在半夜被腰上儿痛,系还会因为坚持工作,而晕倒。可是这一切,他还不是挺过来了,成了当今大红大紫的人。

再近一点,就比如说我们做数学题,遇到困难是不是就放弃了呢?当然不是,我们会迎难而上,仿佛反复读题,分析思路在脑海里模拟一个相似的环境,把它努力做到最好。

孙悟空,因为坚持,把唐僧送到西天取经,猪八戒因为坚持,完成了观音的使命,沙僧,因为坚持把经书担回了大唐,白龙马,因为坚持把唐僧驮到了目的地,唐僧因为坚持,最终取得了真经,所以人生需要坚持,才会有奇迹。

生活因为坚持自己的目标,而变得美好,但愿所有人都记住,一切看似困难是只要敢于去拼去闯,坚持自己的目的,只要努力了,就会有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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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阅读让生活更美好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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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浸在书中的感觉是多么美好啊!阅读不仅陶冶情操,还能让人放松心情,体会到无限乐趣。

秦文君的《男生贾里全传》让我百看不厌,他让我看到了男生的内心,让我重新用男生的角度去看了一些事,让我知道了有些事要学会换一个角度去想。这本书还让我学到了许多描写人物的方法,比如“贾里脖子上挂着哨子,满脸是汗,往桌上摞砖,手掌上粘着红色的砖屑,他正色说:‘记住,我是个严肃的教练。’”这样一句话就把语言、动作,神态描写都用上了,仿佛那个满头大汗,帮妹妹练习的贾里就在我们眼前。这时,阅读让我学到了许多道理与知识。

上了六年级,我理所当然地爱上了唐诗宋词。“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李清照,那该是一种怎样的憔悴呀!还有李白“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迈,苏轼“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旷达豁然。辛弃疾“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得繁华盛景,让我如痴如醉。这时,阅读让我把紧绷了一天的神经放松下来,获得了无限乐趣。

读一本书,念一首诗。读书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当你真正将心沉浸在书中时,你就会发现:“读书,让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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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一枚硬币,一位女子,一生阅读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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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枚硬币决定了我与那位女子的三年缘分;一位女子决定了我与阅读的终生缘分。

那位女子教会我阅读,然后远去人海……

全班同学一直对这位新来的语文老师的来历好奇不已,那节课,她终于向我们娓娓道来她与我们,与这所学校结缘的故事。很奇妙,是一枚硬币决定了她的去留。她离开了亲人和朋友,只身一人带着女儿来到我所在的学校教书。缘分真是神奇,感谢那枚硬币,让我遇见这位尽责的老师,让我走上阅读的这条美丽之路。

初一的第一节语文课,她走进教室的那个画面至今还留在我的记忆深处。她拎着一个简单的布包,微笑着缓缓走进教室。身上娴静典雅的书卷气质令叽叽喳喳的同学们不用提醒就自觉安静下来。许多语文老师的第一节语文课可能会直接讲课本的第一篇文章,或是提语文学习方面的一些要求。可我们梅梅老师的第一节语文课讲的是:一定要坚持阅读和写作。她说,学习语文,最重要的也仅有的方法只有两个,阅读和写作。而在写作之前必须要通过大量阅读,有足够的积淀才能够写出好的文章。

不仅她的开学第一课非常与众不同,她布置的语文作业也仿佛是一股清流般的存在。她给我们布置的寒暑假作业永远是一串长长的读书清单和读后感,而不是像其他班一样一摞厚厚的语文试卷和一本语文习题。每当我拿到一串书单的暑假作业时,内心就开始蠢蠢欲动,一定要利用假期好好读书。

遇到她之前,我是一个徘徊在阅读大门外的门外汉;在遇到她之后我被她带进大门里面的世界,大门里的阅读世界就和敦煌莫高窟的飞天壁画一样多彩缤纷。在梅梅老师的鼓励和引导下,我真的爱上了阅读。寒暑假,一有空,我就会去泡图书馆,如果没有时间,老爸就会带我去图书馆借上几本书带回家慢慢看。

那时候,我拼命学语文,每次语文考试都冲着第一名去,可能现在想想有点幼稚。那时候梅梅老师每次考试后都会奖励分数最高的同学一本她珍藏的书,对那时候的我们来说,那不是一本普通的书,因为是老师珍藏的书,所以这本书意义也就不一样了。三年下来几乎我每次都能拿到奖励的书。奖励的那本书大多是名著,小说,或者杂志。我至今还记得自己拿到第一本被奖励的《复活》时激动不已,又神圣虔诚的感觉。

三年初中时光匆匆逝去,我离开了初中校园,离开了那位老师。

去年暑假,高一军训期间,一天中午,班主任拿着手机微信里面一张老爸传来的照片,告诉我:梅梅老师送了我一本书。当时听到这个消息的我强忍着眼眶里要呼之欲出的泪水,没想到毕了业,还能收到老师的书。书的扉页上还有老师写的一句话,班主任赞道:“这个老师的字很漂亮,语文素养应该不错。”看到梅梅老师久违的字迹,我当即坚定又骄傲的肯定道:“嗯!”军训结束后,我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找书。由于没拍到书名,我在心里无数次地猜,会是什么名著呢。万万没想到,这本书叫做《如何阅读一本书》,书中讲解了阅读的各种方法。看完老师夹在书本里的明信片,我懂了,她送我这本书,是她教我的最后一课:如何阅读,坚持阅读,用心阅读。

时光雨,洒落在我心里。尽管梅梅老师不在我的身边了,但她教给我的那一课永远在我前进的行囊里。

一枚硬币,让我此生有幸遇见那位女子;一位女子,让我此生有幸与阅读结缘。怀揣着那本《如何阅读一本书》,谨记着老师教我的那课阅读,我会在阅读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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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爱上阅读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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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打网球,有人喜欢打篮球,有人喜欢踢足球,还有人喜欢打乒乓球,而我却喜欢阅读。 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爱上了阅读。

我常常在家里看书忘了吃饭。在放暑假的前七天,我们没有作业,而爸、妈都要上班,只有我一个人在家。我陈妈妈上班去了,就把看过的和没看过的好书统统 从书 架上拿了下来,放在书桌上, 我一本一本的阅读起来……不知过了多久,书只剩下一本时,我感到脖子十分的酸,抬不起头来。我看了看手表,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我从早上八点过开始看,现在都下午两点过了,我十分惊讶。我从书的世界回到现实现世时,我的肚子就与我唱起了空城计,迫不得已的我便走进厨房随手拿了盒饼干开始充饥。

我不仅常常忘了吃饭还常常忘了自己在哪里,在干什麽,自己身上的感觉。

记得上次发烧时,我烧到了40多度。我在医院输液,我看还有3瓶水,便让妈妈买一本书来打发时间。不一会儿妈妈买了两本《故事大王》。我一拿到手便迫不及待的阅读,不一会儿我就沉浸在书中了。不知过了多久我感到右手被扎了一下,我不想因此打扰我看书便把右手往身上擦了擦。当我听到“宝贝,快点走了!”我这才明白我以经输完了。

你瞧,这就是我——“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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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名著阅读笔记600字以上

全文共 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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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刚刚读了一本书,这本书是著名的法国小说家巴尔扎克所写,这本书的名字叫《高老头》。

这本书以当时的巴黎社会为背景,描绘出资本主义金钱的丑恶。文中的高老头其实是一个极有商业头脑的暴发户,爱女成癖。他将自己的两个女儿送进了上流社会,最后自己钱财花光了,女儿也抛弃了他。从此,他重病缠身,独自一人,最后凄惨地死去。

从这本书中,我们可以感受到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完全的金钱关系。成功地塑造了高老头这样的一个典型人物。同时,也把“父爱”这种感情加以赞颂和美化,也使我的心灵有了很大的触动。

我仿佛从这本书中看到了一个真实的父亲形象,耳畔回响着文中克利斯朵夫所说的“我研究过他的脑袋。只有一根父骨,或许他是一个永恒的父亲吧!”也因此想起来我自己的父亲。记得小时候,我经常早早地钻进了温暖的被子里。而一睡觉,我的“被动技能”:踢被子也就被触动成功了,而我自己却什么都不知道。所以,每当我睡着了以后,老爸就会悄悄走上楼帮我把被子盖好。

有一次,我口渴极了,自己准备倒些牛奶喝。正当我睁开眼睛的那一刻,我竟然看到了爸爸正在我的床旁。只见他的身上只不过是披了一件大衣就过来帮我把被子盖好,他的全身早已冷得发抖。他看见我睁开了眼睛,对我笑了笑,说:“快睡吧,别感冒了。我们大人的身体好,一场感冒一顶就过去了;而你们小孩一着凉可麻烦多了!”这个时候,我突然感觉鼻子酸酸的,眼眶也湿漉漉的。

这只不过是一件十分微不足道的小事,可我至今还是记忆犹新。老爸对我的爱,在日常生活中更是随处可见:每天都给我买早餐,为了给我营造学习氛围,经常在电脑前工作到很晚……这点点滴滴的一件件小事,不都在里面包裹着浓浓的父爱吗?爸爸为了我,不,是为了我们家可以说是付出了他的心血,他的一切!这又和高老头为他的两个女儿付出了一切是多么的相似啊!

但是我是不会像作品中高老头的两个女儿那样:“橘子全部都吃完了,她们就将剩下的橘子皮扔到路边”,只顾着自己的享受,却一点儿不顾她们的父亲的感受。以至于高老头的老年生活实在是过得很凄惨,最后也悲惨死去。他们是那样子的自私,心中没有一点人性的真、善、美,他们的所作所为,将会遭受到后人的唾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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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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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学期我们的课外阅读课,老师带领我们学习了两本课外书,一本是《一年级的小碗豆》,这本书讲了一个淘气、又聪明活泼的小女孩,大家都叫她小碗豆,她自从上了小学就认识了不少朋友,有青果、吉布、阿隆和蓝草,她们之间发生了很多互相帮助也很有趣的事情,她们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还有一本书名叫《小猪唏哩呼噜》,这是一本我非常喜欢的有趣的书。小猪唏哩呼噜的爸爸妈妈生下了十二只小猪,他们数了数,只有一个男孩子,因为它是第十二只出生的小猪,所以叫他小十二,但是他吃饭时总是发出唏哩呼噜的声音,所以爸爸妈妈给他改名叫唏哩呼噜。这是一只淘气、勇敢、又聪明可爱的小猪,不管遇到再大的事情,他总能想出办法,恐怕有的大人都不如他呢!他巧妙地逃脱了大狼,战胜了月牙熊,还做过保镖、捉过鬼、挣钱给妈妈买礼物、当保姆,其中遇到很多危险,受过好多冤枉气,他都不在乎,因为他是一只不平凡的小猪。

因为有了这些课外书,我现在很喜欢阅读,每天睡前我都会迫不及待的拿出各种课外书阅读,妈妈也给我买了好多课外书,让我学到了更多的知识,我非常开心,并且会一直坚持阅读,因为阅读让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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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爱阅读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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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我的兴趣好,那就是阅读了吧。

对于书,我真的是“想弃又不舍”,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幼儿园便学会了认字的我,对书有深深的好奇,那一页页的纸里有另外一个更丰富的世界。读绘本不再满足,开始阅读一些更厚的书,可小说里的剧情是那样生动,令我看了一页还想看。

就这样,无论到哪里,我的手里总是捧着一本书,吃饭看,玩时看,旅游看,就连车上也看。这样的“不舍昼夜”,当然会付出代价:二年级的我就戴上了一副框架眼镜。看东西看不清楚,是我的苦恼之一。但阅读带来的愉悦,可以说远远胜过了这点苦恼。

记得有一次,妹妹邀请我去滑冰,可好朋友又约我去看书,这该怎么选择呢?热爱阅读的我果断选择去看书。到了图书馆,走进成人阅览区,边开始寻找诗词、传记之类的书。好不容易找到一本,如获珍宝地拿着,迫不及待地翻开来看。我早就领教过书的魔力,很容易使人深陷其中。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我却毫不在意,仿佛走进了书中的世界,随着主人公的去游历,无法自拔。朋友的催促,妈妈的“命令”,都不能阻挡我与主人公“共甘共苦”。

终于看完,伸伸懒腰走出图书馆,窗外不知何时已下起幽幽小雨,我撑起伞,在大街的边沿走着,脑海里回忆起书中的情节,街上喧嚣满处,而这一切仿佛都与我无关。纵有千般吵闹,我也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个更丰富的世界。殊不知,在家里,等待晚归的我的是一阵怒吼。

那又怎样,阻挡不了我对书的似火热情。书的魔力,让把懂得它的人牵向它,向它折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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